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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一
有2/3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兩人以上認為有必要時,可召開特別會議。第九條業主委員會會議的召開應由召集人提前7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可以一次性書面委托代理人參加,包括會議日期、地點和議題,并代其行使表決權。第十條業主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可邀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等)、物業管理企業的人員和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列席會議。第十一條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其決定必須經全體委員會半數以上通過有效。第四章業主委員會委員第十二條本業主委員會委員從業主中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在任期內,委員的撤換、增減,由業主委員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確認。第十三條業主委員會委員由道德品質好、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工作時間的成年人擔任。但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擔任委員,已擔任的須停任,并由下次業主大會確認:(一)個人已宣告破產或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期間該企業破產3年內的;(二)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而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三)無故缺席會議3次以上;(四)已不是業主;(五)有違法犯罪行為被司法部門認定或正在接受調查的;(六)已以書面形式辭職的;(七)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八)其他不適宜擔任本會委員的情形。第十四條業主委員會委員的權利義務(一)委員有下列權利1、參加業主委員會組織的有關活動;2、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3、參與業主委員會有關事項的決策;4、對業主委員會的建議和批評權。(二)委員有下列義務1、遵守業主委員會章程;2、執行業主委員會的決議,完成交辦的任務;3、參加業主委員會組織的會議、活動和公益事業;4、向業主委員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委員停任時,須在停任后1周內,將管理和保存的屬于業主委員會的資料、財務等移交給業主委員會。第五章附則第十六條業主大會通過的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第十七條業主委員會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新一屆業主委員會。(一)有20%以上業主聯名要求改選的;(二)業主委員會不履行職責和義務的;(三)因決策失誤給業主或物業造成重大損失的;(四)2個以上物業管理區域合并為1個的;(五)法院判決必需改選的;(六)因其它原因確需改選的。第十八條業主委員會任期內被解散時,選舉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按首屆業主委員會成立辦法組織實施。第十九條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產生后,上屆業主委員會在30日內將有關文件和資料移交給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第二十條業主委員會開展活動所需費用,由全體業主分擔。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業主委員會。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若與有關法律法規不符時,按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二
第一條xxx小區業主委員會,是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業主大會規程》的有關規定成立的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代表全體業主實施自治管理的組織。由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以下統稱業主大會)從全體業主中選舉產生。是經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登記,在實施物業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非法人組織。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本業主委員會接受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
第三條業主委員會的宗旨是:代表本物業的合法權益,實行業主自治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保障物業的合理與安全使用,維護本物業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舒適、文明的環境。
第四條本業主委員會由本住宅小區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業主委員會,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管理企業、業主代表組成籌備小組,籌備小組組織推薦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實行差額選舉產生。
第五條業主委員會自選舉成立15日內,持下列文件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
第六條本業主委員會設委員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一名副主任兼任執行秘書,負責處理本會日常事務。
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從業主委員會委員中選舉產生。
第七條業主委員會在業主大會的監督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報告小區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五)審議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及使用辦法;。
(六)審議年度管理工作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
(七)檢查、監督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工作;。
(八)監督公用建筑、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負責物業維修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九)聽取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支持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服務活動;。
(十)監督業主公約的遵守和物業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會議每季度至少舉行一次。有2/3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兩人以上認為有必要時,可召開特別會議。
第九條業主委員會會議的召開應由召集人提前7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可以一次性書面委托代理人參加,包括會議日期、地點和議題,并代其行使表決權。
第十條業主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可邀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等)、物業管理企業的人員和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列席會議。
第十一條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其決定必須經全體委員會半數以上通過有效。
第十二條本業主委員會委員從業主中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在任期內,委員的撤換、增減,由業主委員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確認。
第十三條業主委員會委員由道德品質好、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工作時間的成年人擔任。但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擔任委員,已擔任的須停任,并由下次業主大會確認:
(一)個人已宣告破產或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期間該企業破產3年內的;。
(二)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而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三)無故缺席會議3次以上;。
(四)已不是業主;。
(五)有違法犯罪行為被司法部門認定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六)已以書面形式辭職的;。
(八)其他不適宜擔任本會委員的情形。
(一)委員有下列權利。
2、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二)委員有下列義務。
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委員停任時,須在停任后1周內,將管理和保存的屬于業主委員會的資料、財務等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業主大會通過的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業主委員會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新一屆業主委員會。
(一)有20%以上業主聯名要求改選的;。
(三)因決策失誤給業主或物業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2個以上物業管理區域合并為1個的;。
(五)法院判決必需改選的;。
(六)因其它原因確需改選的。
第十八條業主委員會任期內被解散時,選舉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按首屆業主委員會成立辦法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產生后,上屆業主委員會在30日內將有關文件和資料移交給新一屆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條業主委員會開展活動所需費用,由全體業主分擔。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若與有關法律法規不符時,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三
第十六條業主大會通過的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業主委員會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新一屆業主委員會。
(一)有20%以上業主聯名要求改選的;。
(三)因決策失誤給業主或物業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2個以上物業管理區域合并為1個的;。
(五)法院判決必需改選的;。
(六)因其它原因確需改選的。
第十八條業主委員會任期內被解散時,選舉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按首屆業主委員會成立辦法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產生后,上屆業主委員會在30日內將有關文件和資料移交給新一屆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條業主委員會開展活動所需費用,由全體業主分擔。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業主委員會。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四
第四條本業主委員會由本住宅小區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業主委員會,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管理企業、業主代表組成籌備小組,籌備小組組織推薦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實行差額選舉產生。
第五條業主委員會自選舉成立15日內,持下列文件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
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從業主委員會委員中選舉產生。
第七條業主委員會在業主大會的監督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報告小區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五)審議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及使用辦法;。
(六)審議年度管理工作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
(七)檢查、監督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工作;。
(八)監督公用建筑、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負責物業維修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九)聽取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支持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服務活動;。
(十)監督業主公約的遵守和物業管理制度的執行;。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五
3.執行業主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決定;。
4.向業主代表大會報告物業維修基金,以及其管理的業主其他資產的管理使用情況;。
5.聽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建議和質詢,接受業主監督;。
8.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9.保障本區域內物業管理目標的實現;。
10.業主代表大會要求履行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委員會研究決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本章程的宗旨規定并事先聽取業主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條委員會討論決定事項,應當召開委員會會議。
委員會會議討論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位委員會成員有一票表決權。
第十二條委員會會議每1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委員會成員提議或主任委員認為必要時,可以召開委員會會議。
第十三條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主任委員委托副主任委員召集、主持會議。
委員會會議召開前,召集人應當事選通知委員會成員討論的議題,并事先告知有關情況,有書面材料的,應事先發給。主任不管因任何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主任(或由執行秘書)代替。
第十四條委員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組成人員出席。委員會討論決定事項,須經全體成員的過半數通過。
第十五條委員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業主代表、物業使用人、物業管理企業代表、及期限相關人員(如)。列席人員可以發表意見,但無表決權。
第十六條委員會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應當在3日內向全體業主公布。
第十七條委員會會議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委員會成員和記錄人應當在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委員會成員應當對委員會的決定事項負責。委員會決定的事項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本章程規定,致使業主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參與決定該事項并造成該決定的委員會成員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反對該違法、違章決定的委員會成員可以免除責任,對該決定在表決時表明異義,并記載在會議記錄的,也可以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本委員會的成員由業主代表大會在符合下列條件的業主中選舉產生。
1.能遵守物業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守業主公約和本章程。
3.熱心公益事業;。
4.品行端正無劣跡。
第二十條委員會成員缺額時,應在下一次業主代表大會上補選。
第二十一條委員會成員因將自己的物業出售、交換、贈予他人,失去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資格的,其委員會成員的資格即行喪失。
第二十二條委員會成員辭職的,應當向業主委員會提交辭呈,由委員會會議接受其辭職的,提交下一次業主代表大會備案。
第二十三條不再擔任委員會成員的,應當在離任的'3日內將其管理,保存的本委員會的文件、資料、帳薄及有關的財物移交給委員會。
第二十四條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職責:
3.監督維修基金的帳目管理;。
3.提議召開委員會會議;。
5.提出建議和意見;。
第二十六條業主委員會成員應當遵守本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業主利益,不得利用其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業主的財產和業主的公共利益。
第二十七條業主委員會成員不得挪用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維修基金及其他資金,不得將上述資金借貸他人,也不得以上述資金為自己或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業主委員會及其成員不得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不得經營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事宜,不得以個人名義與本委員會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第二十九條委員會成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本章程規定,造成業主共同利益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經費和財物來源。
第三十條委員會的經費來源:由業主代表大會決定。
第三十一條委員會的開支范圍:(列明開支事項,如業主代表大會和委員會會議費用,必要的辦公費,有關人員的津帖等)。
第三十二條委員會應當建立財務制度。每三個月公布一次財務收支情況。
第三十三條委員會的辦公用房和其他財物(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另外,可根據實際情況,專門規定維修基金的管理事宜)。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訂須經業主代表大會占全體業主二分之一(或五分之三、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
業主代表大會按前款規定通過的有關本章程的規定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式自業主委員會成立之日起實施。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六
第十二條本業主委員會委員從業主中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在任期內,委員的撤換、增減,由業主委員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確認。
第十三條業主委員會委員由道德品質好、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工作時間的成年人擔任。但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擔任委員,已擔任的須停任,并由下次業主大會確認:
(一)個人已宣告破產或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期間該企業破產3年內的;。
(二)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而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三)無故缺席會議3次以上;。
(四)已不是業主;。
(五)有違法犯罪行為被司法部門認定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六)已以書面形式辭職的;。
(八)其他不適宜擔任本會委員的'情形。
(一)委員有下列權利。
2、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二)委員有下列義務。
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委員停任時,須在停任后1周內,將管理和保存的屬于業主委員會的資料、財務等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七
20xx年對寶翔景苑業主來說是不平凡一年,經歷種種是非磨難,頂著來自業主本單位及方方面面的壓力,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經受了嚴峻的考驗。
一、電力配套有了重大進展。
20xx年6月在業主委員會的投訴下,開發企業首先解決了二期電力配套,然而一期沒得到落實。業主委員會召開了業主代表會,會議決定起訴一期電力配套問題。
1、訴訟費。
自20xx年6月起,經全體業主代表表決一致同意起訴電力配套問題,依《寶翔景苑業主公約》六十五條規定,“由全體業主按居住面積大小分攤”,同意按每平方米0。3元收取訴訟等相關費用。(費用使用情況案子結束后公布)。
2、由訴訟轉向投訴。
20xx年6月本地有律師,愿為業主代理訴訟,可后來由于種種壓力提出退出。20xx年9月經人介紹找到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該所提出律師費以最大優惠至10萬元,訴訟費8。6萬。在這山窮水盡情況下,找到了國家電監會。
3、“三方”會談取得成果。
20xx年11月,在業主委員會強大的投訴壓力下,電力公司、開發企業、業主會三方會談達成共識:電力公司負責樓房外圍設備設施改造,材料能利用的盡量用上,不能用的或是不足的由開發企業補充;開發企業負責樓內改造,所需電表由公司供給,供給價格成本價160元/塊;業主不負責任何費用。
4、限期改造。
雖然有三方會談的共識,后當事人雙方后來并沒簽訂協議,開發企業主動先行進行了樓內改造(已將地下室墻刨溝)但電力公司方面卻無動作。就此業主委員會天天向華北電監局多次追訴。20xx年6月1日華北監管局打來電話,向業主通報了限期改造時間,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為電力公司改造時間,20xx年9月16日抄表到戶。
5、一波三折。
雖然電力公司向華北電監局承諾限期改造,但并沒身體力行,一拖再拖,在這期間華北電監局主管本案的人員被調走,華北電監局不再堅持限期改造的決定,在此情況下,業主委員會決定向國家電監會主席尤權投訴華北電監局。在國家電監會的干預下20xx年11月10日電力公司完成了外圍電力改造。
6、由于電表的問題沒有實現抄表到戶。
電力公司當初與開發企業有協議(此協議違法),所以改造時吃了大虧。本次改造開發企業花了三十多萬,加上原來的投入也不足一百萬元。20xx年電力配套標準83元/米,20xx年電力配套費標準105元/米。寶翔景苑一期29500平方米,開發企業省錢一百五十萬至二百萬。后來寶坻電力公司不再承諾160元一塊電表價格,要開發企業出資760元每塊,電力公司也就是想要業主出這個錢。
7、向國家電監會申請行政復議。
20xx年10月9日華北電監局答復業主會,不承認限期改造,同時行政不作為,致使業主電表問題得不到解決,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
雖然我們沒有看到電力配套給帶來的實惠,但這是實實在在的近兩百萬元利益所得啊,我們應繼續努力徹底實現抄表到戶,用上放心電。
二、兩期路面高度問題的'行政訴訟。
20xx年6月有業主發現了一、二期標高不同,業主委員會及時與開發企業協調,同時向寶坻區規劃局投訴。然而有關方面采取了欺騙等手段繼續損害業主的合法權益。20xx年7月業主會代表會議決定向寶坻區人民法院起訴區規劃局行政不作為。
一是請本地律師無人敢代理,二是律師費業主委員會也不好收集,有些業主不理解,不支持。人們說民告官難于上青天,就是真是如此我們也要試一試,我們要維權到底。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分別作為原告的負責人和代理人出庭。在強大的法律支持和大量的材料證明下,被告敗下陣來。
20xx年11月由寶坻法庭出面提出庭外調解,現在正等待有關方面與業主會簽訂協議,及相應的保障措施落實,然后再考慮撤訴的問題。
三、物業服務用房正在建設中。
依照法律規定,物業用房屬于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建設單位應按房屋建設總面積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四建設物業服務用房,而開發企業在前期并沒有建設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在業主委員會投訴下天津房管局將目前一期底商7號11號作為臨時物業用房抵押。經業主會經與開發企業、區房管局、區規劃局協調目前已正在施工建設中,建設中的物業服務用房坐落在與廣場西面相對的三層樓,面積390平方米。
四、業主維修基金得到進一步落實。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20xx年1月1日以前購房的業主,維修基金應由開發建設單位按建安工程費的2%繳維修基金,20xx年1月1日以后購房業主,維修基金由業主和開發建設單位各按房價的1%繳存維修基金。20xx年已有25戶以前業主維修基金追回,余下的目前天津市房管局正在追繳中。
五、業主自治實用高效已顯現。
物業公司早在20xx年春節前就曾提出退出物業項目,20xx年8月20日物業公司正式提出退出物業管理項目。在這種情況下經投票表決(不在小區的電話能聯系)有2/3以上業主同意實行自治管理。
20xx年11月1日自治會正式接管物業,當是時正趕上電力公司施工,但主要路燈滅了幾個月,給業主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不便,自治會接管當天主要路燈亮了;自從入住地下室沒有人打掃過,業主自治每兩周打掃一遍,原只有一個門衛值班,現在每天有兩個門衛值班,晝夜有人巡查。樓道若清掃不干凈,只要反映到自管會馬上就能解決。業主晚上九點打來電話說下水道堵了,自管會連夜輸通。在資金十分緊張的情況下修建了存車處,新購置了垃圾桶。這在過去是不可能的事。
自管就是業主自己管,自管會是受業主會委托(1/2以上業主同意)管理小區日常事物,結余和虧損(由于部分業主不交費)是全體業主的,每季度公布一次收支情況。有全體業主的監督,業主委員會和自管會成員不會占有。
為了更好地為方便自我**管理,現在業主委員會已在新浪網開通了博客,希望業主登錄發表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代表全體業主對本物業實施自治管理的組織。本會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應當由業主擔任。本會是業主大會的常設機構,對業主大會負責。
第二條本會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與指導。
第三條本章程所稱業主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和土地使用權人。
第四條本會代表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實行業主自治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保障物業的合理與安全使用,維護本物業區域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環境。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五條第一屆業主委員會,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指導開發建設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業主代表組成籌委會,籌委會推薦本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
第六條本會設委員_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_名,本會主任、副主任在全體委員中選舉產生。
本會聘任執行秘書(或秘書長)一名,負責處理本會日常事務。執行秘書可以不是委員或業主。
本會主任、副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七條本會權利:
2.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管理服務費、物業維修基金等費用的收取標準及使用方法;。
4.與物業管理單位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用費概預算及決算報告;。
5.檢查、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物業管理工作;。
6.修訂業主公約、本會章程。
第八條本會義務:
4.保障本物業各項管理目標的實現;。
5.執行政府部門對本物業的管理事項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6.本會作出的決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政策,不得違反業主大會的決定,不得損害業主的公共利益。
第九條本會召集業主大會可采取會議或書面征求意見等形式。
第十條下列人員經本會決定可獲得適當津貼:
1.本會主任;。
2.本會副主任;。
3.本會執行秘書;。
4.本會同意的其他人員。
第三章會議。
第十一條本會會議每三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認為有必要時,可召開特別會議。
第十二條本會會議的召開應由召集人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參加。
第十三條本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四條本會召開會議時,可邀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等)、物業管理公司的人員和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當本物業有三分之一以上為出租時,必須聘請相當于本會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人數的承租人代表為聘請委員,并通知其列席本會會議。
第十五條本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位委員有一票表決權。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在自己已投過的一票外,再投一票決定票(贊成或反對),但此規定不適用對其本人或直系親屬有利害關系的事項。
第十六條本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涉及物業管理的重大問題應由與會的全體委員簽署。
第四章委員。
第十七條本會委員由業主大會從業主中選舉產生,人數為單數,最多不超過十五人。
第十八條本會委員由道德品質好、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擔任。
第十九條本會委員的撤換、增減,由本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確認。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擔任本會委員,已擔任的必須停任,并由下次業主大會確認:
1.已不是業主;。
2.無故缺席會議連續三次以上;。
3.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而喪失履行職責能力的;。
4.有違法犯罪行為已被司法部門認定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5.其他原因不適宜擔任本會委員的。
第二十一條任何委員停任時,必須在停任后半個月內將其管理、保存的本會文件、資料、賬簿以及屬于本會的所有財物移交給本會。
第二十二條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有權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2.具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3.有權參與本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具有對本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二)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
2.執行本會的決議,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第五章經費與辦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本會的經費由__________費用中支出。
第二十四條本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會議;有關人員的津貼;必要的.日常辦公等費用。經費收支賬目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每季度向本會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公布。
第二十五條本會的辦公用房由__________解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業主大會通過的有關本章程的決定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本會的解散與終止,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決定解散或終止。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同時報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九
第一條昌邑市北苑小區業主委員會,是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業主大會規程》的有關規定成立的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代表全體業主實施自治管理的組織。由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以下統稱業主大會)從全體業主中選舉產生。是經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登記,在實施物業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非法人組織。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本業主委員會接受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
第三條業主委員會的宗旨是:代表本物業的合法權益,實行業主自治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保障物業的合理與安全使用,維護本物業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舒適、文明的環境。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十
1、兩次監督物業清洗小區二次供水。
2、完成了原中信之家門口植草磚的規劃停車位開放。
3、完成了5棟地下停車場出入口開放。
4、組織召開了第二次業主大會,對續簽物業服務合同、業委會經費收支制度、增加候補委員等事項進行了表決。
5、續簽了物業服務合同,細化了服務標準,建立了服務質量考核機制,物業酬金與業主滿意度掛鉤。
6、完成3棟門口、4棟門口、中庭、1棟門口噴泉、別墅中庭和小區門口大噴泉修復,小區噴泉全部修復,恢復了美麗景觀。
7、兩次開展消防突擊測試檢查,督促物業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8、兩次用公共收益為業主抵交公攤電費,發放福利7萬元!
9、將原返修辦用房改做小區棋牌室,增加了雨天冬天活動場所。
10、促成物業多次集中排查和修復公共區域松動的墻磚,消除安全隱患。
11、推動物業與供電局溝通商定了業主在自有車位安裝電動汽車充電樁的流程。
12、制定了《業委會經費收支制度》、《業委會組織紀律》,繼續完善工作制度、推進業委會規范化運行。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十一
(1)著手處理開發商遺漏問題:
對二期10棟電梯、10棟04、05戶型入戶花園的油煙問題,協調開發商、承建單位到現場調研,發現戶內煙道止閥口內上下有空隙,認同問題、承諾整改,現已正在進行中,業主委員會將繼續跟蹤問效。
(2)多渠道解決小區停車難的問題:通過爭取區政府、街道、社區支持,在小區外圍金瀟路劃了一百多個停車位,解決了業主停車就被抄罰單的苦惱;對商業街停車場實行24小時免費向業主開放;業主委員會與開發商多次協商,采取年繳停車費優惠形式,地下車位比原來每月降低82.5元/月,一年降低停車費用近千元。
(3)強化物業服務水平、提升小區品質:通過對物業的監督,對問題處理的跟蹤問效,近段時間以來,物業主動服務意識明顯有提升,服務態度明顯有提高,小區環境、秩序明顯有變化;同時通過業主委員會對小區綠化多次協調整改、現場辦公,小區綠化環境初出成效,下一步將進行大量補綠,進一步優化小區環境;通過對一期人工湖進行清洗和換水,清洗后的人工湖,水質清澈、爽心悅目。
(4)增添生活設施、方便業主生活:在每棟樓頂天臺安裝專用晾曬鋼絲繩,共計安裝195組,方便業主晾曬被子;增設籃球場燈光2座,安裝了限時控制器,這樣即方便了籃球愛好者的業余生活,又不影響其他業主;針對一期部分路燈太暗,共計改造路燈18盞,改造人工路2條,方便業主出行。
(5)消除安全隱患、解決業主之憂:依據廣大業主提議,櫻花大道存在車速過快、車輛亂停靠。對過往行人,消防通道的暢通,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為此業主委員會通過綜合考慮,在不影響消防通道的暢通,又能控制車速過快、車輛亂停靠的問題。通過公示,將櫻花大道分離成左右兩道,采用道路交通護欄,參照道路交通隔離的辦法不固定,保證有情況可以隨時搬離,保證消防道路通暢,此項工作正在進行中。
(6)當好家、理好財:在街道、社區領導的監督下,對小區公共收入進行了清查、并追回業主公共收益2020年至2020年合計:188363元;2020年1月至6月30日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業主占公共收入的60%的約定,合計:161454元。業主委員會公共收入已入賬總額349817元,10萬元的物業保證金均已入帳(2020下半年公共收入將于2020年元月份到帳,現正與物業公司對接中,在1月份業主委員會將公示2020年財務收支明細),業委會將嚴格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進行使用并公示,將分階段投入到小區公共建設及維護上。
2020年以來,在前期籌備組的無私奉獻、廣大業主的支持下,xx·xx小區被月亮島街道評為2020年度示范小區、首屆業主委員會被評為2020年度優秀業主委員會,這些成績的取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在此,業主委員會再次感謝小區廣大業主對我們工作的支持。正是由于我們的團結一心,才完成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工作,而且很多工作還正在進行之中。希望全體業主一如既往地齊心協力,為爭取和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建設文明、和諧、舒適、安寧的美好家園而繼續共同努力。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十二
針對小區內部管理出現的諸多問題,業委會深知,頻繁更換物業公司并不是解決物業管理的根本辦法,因此,并沒有急著召開業主大會,就是否續聘原物業進行公開投票。
業委會積極聯系物業總部領導,督促原物業公司進行全面整改,希望能夠達到廣大業主的要求。但遺憾的是,寶龍物業最終在業主大會中,失去了大多數業主的投票。
作為第一屆業委會,我們也是小區業主,本著建設好自己小區的愿望,積極地四下奔走,聯系各個單位和部門;我們也和大家一樣從事不同的職業,在小區建設方面完全沒有經驗,也是逐步請教專家摸索技巧;我們也都是利用自己的業余時間,為小區謀求安全和幸福;我們自上任以來,從未獲取一分錢的報酬,雖然《議事規則》上已經明確了業委會成員的補貼標準。
因此,我們可以問心無愧地說:作為云濱灣小區第一屆業委會,我們已經盡到了自己應盡的職責。以后的路還很漫長,小區仍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希望大家齊心協力,支持第二屆業委會的工作,將小區建設的更加美好!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十三
20xx年即將結束,為進一步提升小區品質,規范業委會工作,更好的為小區業主服務,經業委會成員討論,20xx年業委會工作計劃如下:
xxxx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于20xx年制定,近幾年國家法律法規有了變化,小區情況也發生了變化,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需要進行調整和完善,計劃于20xx年1-2月份完成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修改完善工作。
2、小區西門(8棟附近)側門是否開通。
部分業主建議,開通小區側門,方便接送孩子上下學、購物、散步等。因改變小區規劃,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需征詢全體業主意見。
3、地面非機動車車棚及充電樁建設。
xxxx小區入住率越來越高,非機動車數量增長迅速,非機動車停車位及充電樁日益緊張,業委會在20xx年和20xx年分別組織過二次征詢,業主大會都沒有通過。現因部分業主強烈要求,計劃20xx年再次征詢。如征詢通過,將公開招標施工單位。
4、地下人防車庫地面維修。
xxxx小區人防車位及公共區域維修,計劃在20xx年1-2月份完成地面維修的調研工作。如征詢通過,將聘請第三方專業監理公司介入,對車庫維修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以上四項工作都需要召開業主大戶征詢全體業主意見,計劃在20xx年3月份進行,請業主們關注業委會和物業通知。會根據投票結果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安排工作。如工作能進行,過程公示,投票結果(明細到戶)公示!歡迎業主監督!
3、緊急、應急事項的溝通、協調、處理。
2、春節長假期間小區內安保工作,并督促物業制定好節日期間值班及應急方案;
需要征詢的'四件事項進行前期工作準備;。
2、督促物業對小區綠化檢查,安排補植計劃,跟進進展并檢查補植情況;。
1、聘請第三方,對物業管理的公共收益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2、五一節小長假期間小區內安保工作,并督促物業制定好節日期間值班及應急方案;
3、根據征詢意見跟進業戶大會投票同意的工作;。
根據征詢意見跟進業戶大會投票同意的工作;。
1、根據梅雨季情況,關注地下車庫滲漏情況,并督促物業及時排水,并找到維修方案;。
2、督促物業消防設施檢查、管理;。
1、業委會的賬目半年公示,并準備半年工作總結;。
2、提醒物業防洪、降暑,人員及設備設施安全;。
根據6/7兩個月地下車庫滲漏情況,落實整改、維修方案;。
國慶節長假期間小區內安保工作,并督促物業制定好節日期間值班及應急方案;
1、督促物業對小區綠化進行補植,并檢查補植情況;。
2、督促物業對業主大會投票同意的工作階段性質量檢查;。
提醒物業冬季設備設施保暖防寒工作,降雪應急安排;。
1、督促物業消防設施檢查、管理;。
2、業委會的賬目半年公示;。
3、總結一年的工作,并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計劃。
以上工作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修正。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十四
本屆業主委員會成立已半年有余,回顧走過來的路,充滿了坎坷和艱辛,承載著小區1062戶業主的信任和寄托的委員們,一定會繼往開來,不負所托,在抓好小區物業管理日常工作以外,主要抓好以下幾件重大工作:
1、落實業主委員會管理工作制度,明確各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工作職責,進一步提高業主委員會的工作效率。
2、繼續開展落實物業欠費清理行動,利用法律措施保障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
3、整頓小區地面車輛停放,實行地面停車收費管理。
4、加強小區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和保養,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營。
5、把小區綠化全面整治、增加健身器材、兒童游樂設施等納入小區建設規劃,待小區資金充足時落實實施。
6、增加物業費收取渠道,開通企業支付寶物業應用程序、企業微信物業應用程序,實現支付寶或微信自動繳費功能。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十五
一個完整獨立的物業區域,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委會,永遠是維護廣大業主共同利益的強大主體和強大保障;業委會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更是維護廣大業主共同利益的強大利器和強大推手。波特蘭花園第一屆業主委員會自20xx年2月27日成立以來,三年屆期將滿,在廣大熱心業主的大力支持與配合下,本屆業委會的工作得到順利開展。在本次波特蘭花園業主大會暨換屆選舉大會召開之際,現將三年來的工作情況,向廣大業主作匯報。
(一)推動物業選聘、維護園區穩定。
1、公開招標選聘物業服務公司。20xx年4月,業委會以書面形式就有關物業選聘有關問題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波特蘭花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波特蘭花園業主公約》之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經市住建委提議,業委會決定委托權威的青宇(北京)物業服務評估監理公司和青宇(北京)國際招標公司,分別代理園區物業費評估和新物業企業招標工作。經評標專家組綜合評價,結合熱心業主對擬中標企業所管物業現場的突查暗訪,業委會于20xx年5月29日最終確立北京盛世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為中標單位。并對新物業服務合同內容予以公示。其中,確定新物業費收費標準由7.6元/平米?月降為7.5元/平米?月(含業委會經費0.35元/平米?月)。
2、順利完成新老物業服務企業平穩交接。20xx年6月,業委會邀請北京市住建委物業管理處、物業服務指導中心、順義區建委物業管理科、仁和鎮派出所等有關機構及領導,出席了波特蘭花園小區新老物業服務企業工作交接的啟動儀式。20xx年7月1日盛世物業正式接管園區。
3、留住園區老物業員工維護業務穩定。為了最大程度地保持園區服務不因新老物業更替而波動,業委會經與盛世物業談判,要求原則性整體接管原物業人員,要求執行原物業服務項目收費價目,并最終寫入新簽立的物業服務合同中,從而最大程度地保證了人員的穩定、服務提供的持續,和業主既有的利益。
(二)啟動硬件建設,恢復園區環境。
4、加裝安裝北圍墻電子圍欄及一期紅外攝像頭。針對業委會成立前,老物業管理時期園區多次被盜的薄弱環節,業委會經與開發商多次溝通,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于20xx年10月先期完成了北圍墻電子圍欄的加裝,及園區一期紅外攝像頭的升級改造和加裝工作。
5、啟用園區會所餐廳酒吧及泳池。為重新活躍園區氛圍,點燃社區生活情趣,業委會經多次與開發商溝通,并協調物業公司聘請廚師,為園區業主提供點菜及主食等。夏季會所泳池,首度實現對園區業主免費開放。同時開放酒吧,有償提供各種酒水、飲料、咖啡、點心等。
6、推動一期光纖改造工作。針對園區一期因建設年代較早未鋪設光纖一事,業委會經與物業共同咨詢,最終協調了聯通公司入園進行現場勘察與施工估價。此后,通過對一期54戶業主逐戶確認是否自愿光改的細致工作,推進了小區一期此行工程的順利實現。
7、開展楊樹減負排除安全隱患。園區內擁有大量的陳年楊樹,雖枝繁葉茂,但主干漸枯,隨時都有折斷、倒塌,造成園區別墅財產損失甚至人員傷害的危險。為加強園區綠化管理工作,避免危樹帶來的安全隱患,業委會決定并要求物業公司于20xx年4月對園區楊樹進行了大規模、系統性的截頭修枝減負工作。
8、增加東西門車牌識別系統。為了加強園區出入管理,完善物業安放聯防工作,完善東西門人員、車輛出入管理系統,業委會經與開發商協商,由開發商出資對園區東西門門禁系統進行了改造,啟用車牌對比系統。
9、完成一期主干道南側路燈立桿加裝工程。由于歷史的緣故,園區一期東西主干道南側(165號-171號路段),多年未設路燈。為徹底改變這一局面,方便業主、防范安全、光亮園區,經業委會提議,并批準預算外費用3340元,最終通過物業公司歷時15天的不懈努力,徹底解決了這一園區歷史遺留問題。
(三)開展各種維權,維護園區利益。
10、劃轉園區公共維修資金。為了加強對波特蘭花園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小區住房的維修和正常使用,業主大會成立前,商品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代管。業主大會成立后,業委會(作為專項維修資金法定管理人)應當委托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開立專戶,并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維護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為此,業委會根據《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波特蘭花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等相關法規及文件規定,于20xx年1月以書面形式召開業主大會并表決通過了劃轉專項維修資金的決議。遵照業主大會會議決議,通過建委主管部門審核和華夏銀行鼎力協助,歷時8個月,業委會最終于20xx年8月把園區717萬元的公共維修資金"迎進了家門".
11、嚴格物業支出預決算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根據《波特蘭花園小區項目物業服務合同》"物業公司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經業主委員會審核批準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每半年一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業主委員會有權聘請會計或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業委會承擔"的規定,業委會于20xx年7月對物業公司20xx年7月1日―20xx年6月30日年度項目收支費用進行了財務審計。結果顯示"賬面"嚴重虧損計196萬元。為此,業委會會同財務顧問機構并經認真分析研究,認為巨額虧損實由物業公司未履行酬金制管理、人員嚴重超編(合同定編56人,實際月均80人)、管理混亂不善、報表處理不合法(應收賬款未計入表內)所致(詳見20xx年第1號緊急通知附件)。并致信盛世物業總部,表示對虧損額不予認可。后經業委會多次嚴正交涉和廣大業主的齊心配合,盛世總部同意遵照雙方簽立的物業服務合同接受酬金制管理,為波特蘭項目(重新變更順義分公司)設立單獨物業費收支賬戶,并嚴格執行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管理制度。目前,物業公司崗位人數維持在雙方合同規定的月均56人;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物業管理收支嚴格遵照業委會批準的預算方案執行。據此方案,將有望堵住虧損漏洞、實現一定的結余。
12、啟用物業費共管賬戶。根據雙方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費應實行酬金制管理。20xx年8月,經雙方致函、面談協商、電話溝通等方式,歷經半年時間,有效推進了此工作的開展。盛世物業于20xx年6月1日正式設立并啟用波特蘭花園獨立賬戶,并按照雙方達成共識而制定的波特蘭花園財務監管制度,規范收支、透明賬務,接受監督。據此,目前物業公司每月向業委會提交銀行對賬單和上月預算執行情況財務報告。
13、修復園區消防系統。本屆業委會成立之初,開發商參選業委會委員時曾向廣大業主發出公開信,承諾解決消防、安防、綠化、東西門改造等問題。但此后未付諸行動。為此,業委會一直在與開發商溝通交流交涉。后來隨著園區火災發生和業委會維權小組的成立,為緩和事態,開發商對全園區癱瘓狀態的消防系統進行了恢復整修。目前園區消防系統運行基本正常。
14、成立維權小組。138號火災事件后,業委會召集臨時緊急會議,共33位業主參會,會議現場起草委托業委會聘任一專業律師機構代理波特蘭房屋質量問題起訴開發商(包括一切維權手段)以解決消防安防等問題的委托書,并由參會業主簽字,且會議現場成立了維權小組,13位業主報名并推選出維權小組組長1名、副組長2名。維權組此后進行了一系列工作,但收效并不明顯。20xx年6月,針對電加熱帶問題,在維權小組多名成員為138號出具書面意見的基礎上,業委會應138號法律訴訟需要的請求,出具了書面意見;20xx年11月,針對園區房屋質量、安防、公共區域設施和基建等問題,業委會已委派北京一律師事務所向北京京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出了法律維權律師函。
15、協助催繳個別業主物業費用。為了維護廣大業主的利益,使已繳納物業費業主的利益免受侵害,針對欠繳2年以上(含2年)物業費的業主,(本文來自于范-文-先-生-網)業委會支持物業公司對業主進行法律訴訟,以維護園區物業管理和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
16、組織開展房屋團體投保。自波特蘭花園不幸發生火災以來,廣大業主對別墅財產保險的關注和需求日漸加強。為此,業委會積極聯系保險機構。對符合基本條件的保險企業,邀請赴園區進行實地考察、與業主見面互動。最終針對所設計的投保方案,業委會鎖定兩家保險機構,供業主自行參選投保。投保業主36戶。此項工作歷經三個月。消除或緩解了業主的后顧之憂。
(四)加強自身建設,監督物業管理。
17、完善內部規章制度規范業委會內部運作。業委會除嚴格遵守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外,還圍繞《波特蘭花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波特蘭花園業主公約》,制定了《波特蘭花園業主委員會工作制度》、《波特蘭花園業主委員會職責分工》,《波特蘭花園業主委員會秘書工作制度》《波特蘭花園業主委員會新聞發言人制度》等內部運行制度。為做好公共維修資金管理,業委會專門制定了《波特蘭花園小區專項維修資金應急支取預案》等專項制度。
18、創建多種溝通平臺增強園區透明度。眾人事,眾人謀。為了給園區業主、物業與業委會三者相互之間,創造盡可能多的發表言論、交流互動、增進了解、凝聚共識、傳遞正能量的溝通機會,業委會通過早期籌選時的qq群,創建了波特蘭業主微信群。此外,業委會還創立了波特蘭花園微信公眾平臺。每月將業委會和物業公司當月所做的工作和來月的計劃,公開、透明地向廣大業主公示,接受業主監督。同時,業主大會及業委會重要事項發布,會在園區會所外櫥窗公示。
19、堅持勤勉盡責不負業主重托。首屆業委會從"打江山"到"建政權",其中艱辛和付出,只有委員自身能知。由于沒有經驗和時間,加之要處理的事務和待決策事項太多,所以業委會委員只能更多地靠晚上或周六周日休息日而多聚多議地協商解決。自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業委會共計召集現場會議41次,還不包括大量的因臨時緊急事項而召開的電話和微信形式的類似會議。業委會(委員)雖為波特蘭的義工,但堅持履行應有的義務,沒有辜負波特蘭廣大業主所寄予的眾望和重托!
20、嚴格要求委員從我做起、正言正行。業委會工作涉事敏感、事關多方。它要求每一委員做到正派、正義、正氣,無私、擔當、奉獻,且不為無關利益和小便宜所動。近三年來,盡管也存在公私不明、自身要求不嚴等個別現象,給業委會正言正行形象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但就業委會整體而言,大多數委員都能夠堅持以謀求、維護廣大業主利益為根本原則,頂住了壓力和誘惑,有力地踐行了這一道德底線。
21、監督物業多次調整優化管理人員和組織結構。業委會嚴格按照《波特蘭花園小區項目物業服務合同》及《波特蘭花園小區項目服務投標文件》的標準,監督物業服務,提升園區品質。兩次建議調整園區物業項目經理,多次建議調配部門負責人,幫助物業公司根據波特蘭實際優化部門設置、梳理跨部門的業務或管理流程。現階段,項目班子成員穩定,物業服務理念和意識明顯改善,物業服務水平穩中向好。
22、協助配合物業開展園區文化活動。依據雙方合同約定,物業公司應定期開展園區文化活動。業委會同樣非常重視活躍園區文化氛圍工作。為此,業委會多次積極參與,為物業出謀劃策,做好配合協調等工作。
23、督導支持物業嚴格維護園區秩序。近三年來,園區業主門前私自綠化、房屋及周邊私搭亂建現象時有發生。于此同時,物業公司也時有履職不力或做不通業主工作之困。業委會總是積極作為,督導物業、教育業主,來維護園區環境和秩序。
1、修復園區安防系統。本屆業委會成立之初,開發商參選業委會委員時,曾向廣大業主發出公開信,承諾任期內解決消防、安防、綠化、東西門改造等問題,目前除園區消防系統基本解決外,其他承諾均為兌現。安防系統仍處于癱瘓狀態,園區安全存在較大隱患。
2、移交園區售水權給自來水公司。因延續上屆老物業的做法,園區業主用水,實行的是由物業公司代理自來水公司銷售的制度。但據歷年來物業費用支出數據統計顯示:物業代售自來水每月均要虧損2-3萬元。原因在于園區地下自來水管道因老化等不明緣故常年跑水,而自來水公司卻按包括跑掉的總水表量收取費用。為此,業委會于20xx年4月就要求物業把"售水權移交回自來水公司",由業主像購電一樣自行買水。這樣,物業就可以廣大業主多節約2-3萬的費用支出。經了解,政策上物業可將售水權移交回自來水公司。但后者提出需園區業主一次性更換新的水表(每戶價格大約在200-300元)。因考慮到要動員、協調168戶業主集中買表且須在一段時間內全部更換完畢有難度,加之這幾十萬費用如何出未謀定,故此項工作業委會和物業未能及時進一步開展。
3、解決園區歌華有線升級問題。現在園區物業公司每年要支付給歌華有線公司21600元。據了解是開發商早期只從歌華有線公司購買了100戶的信號(每戶每月18元,全年216元)。按道理,歌華應負責這100戶電視信號的維保和數字升級。但因在早年前期地下建設鋪設"最后一公里"時,由于此工程開發商沒有交給歌華有線,而是直接外包給了其他施工單位,所以,歌華有線公司當時就曾表示,以后園區內出現故障維修維保等問題概不負責。因此,歷史問題給我們園區今天帶來一個很大的麻煩。所以至今園區還是數字模擬信號,如遇下雨天氣時經常出現故障。老物業時,通常是聯系建設時的施工單位或通過私人途徑進行有償維保,每月需另行支付近千元的費用。為此,業委會秘書曾于20xx年12月親自赴歌華順義分公司,就數字信號升級改造工程進行商談,但至今沒有任何進展,除非整個園區業主棄之而轉用聯通寬帶或其他電視盒子。
4、建立健全業委會專項管理小組制度。為進一步調動廣大業主對物業和園區管理工作的參與感和積極性,發揮其專長與才智,彌補業委會工作之不足,協助業委會有效運轉,業委會曾于20xx年啟動專項管理(監管)小組建立工作。并公告招募熱心業主參與園區工程、綠化、客服、安保等各專項管理指導工作。但由于只有4位熱心業主報名,各管理小組難以有效組成,業委會無奈中止此項努力。
各位業主,第一屆業委會的成立,徹底改變了園區廣大業主與物業公司及開發商之間的利益格局,讓廣大業主真正擁有"當家作主"的感覺和權利。因此,人們也希望滿滿,寄望多多、盼望高高。但由于業委會成員也是一員業主,都是業余選手、義務為工,更是第一次從事該項工作,故需要改進、提高的地方還很多。希望廣大業主多包容、多參與、多提理性建設性意見。
本屆業委會的使命即將完成,在此衷心感謝各位業主的信任、支持、理解!感謝任期過程中熱心業主對業委會工作的指正、批評和建設性的意見,正是你們的參與、配合,業委會的工作才會越來越好越富成效!
希望本次換屆選舉,能夠盡快選出最能代表廣大業主利益的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承前啟后、繼往開來,繼續發揮業委會的積極作用,進一步改善工作成效,著力提升園區人文環境,切實提高園區業主的生活質量,進而構建一個美麗、祥和、宜居的波特蘭花園!
波特蘭明天更美好!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十六
為維護廣大業主切身利益,改善小區現行狀況,業委會根據前期收集到的意見建議,在車輛管理、安全問題、環境設施改善、老舊小區改造、房屋租賃與使用、寵物飼養與管理、社區活動開展等方面擬定了工作計劃:
一是通過嚴格控制外來車輛、規劃增加停車位、制定科學停車制度等措施改善機動車停車現狀。二是規劃、調整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數量、設施,改善非機動車亂停放、難停放問題。三是合理規劃小區內部行車路線,使車輛出入更暢通。
一是爭取實現小區攝像頭全覆蓋,掃除監控盲區。二是針對門禁增加遠程開門功能,協調增加人臉、指紋識別和密碼功能,兼顧便捷和安全的雙向訴求。三是督促解決電梯、墻磚脫落等公共部分問題,協調解決部分業主戶內建筑受損問題。
一是恢復綠化種植。二是改善小區衛生狀況。三是修整、新建小區設施,包括大門處景觀、花園景觀,兒童樂園及其他健身休閑場所。
針對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摸清具體問題和訴求,制定可行的實施方案,積極協調促成。同時,密切關注其他政策項目。
加強政策宣講,積極引導,規范租后的使用行為,協調鄰里關系,化解鄰里矛盾。收集、整理出租、求租信息,使房主和租戶都有更多選擇,疏堵結合,打造和諧的服務型小區。
加強宣傳,加強引導,加強勸誡。尊重飼養人權利,保障其他業主權益。
向社區尋求幫助,積極開展新的政策宣傳活動,引進熱心公益活動,倡導睦鄰友善,倡議保持環境衛生。創造機會,增進鄰里交流,增進鄰里感情。
在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的指導下,在廣大業主的支持下,在物業服務公司的配合下,中亨都市花園小區一定會重塑昔日輝煌。綠草茵茵,墻明路凈,安全舒適,鄰里和睦的“新中亨”很快就會到來。
2024年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通用17篇)篇十七
3、7月10日至13日征集監票人,別墅組團代表3人、復式樓組團代表3人、商業組團代表1人合計7人組成業主監票小組,對投票和計票、開票情況進行監督。
4、7月14日前物業公司負責在崗亭設置2處封閉式投標箱。
5、7月14日上午開始投票,業主可在崗亭簽名領取選票現場投票,未入住戶由物業公司負責電話通知業主前來投票,未交樓的空置房屋由開發商進行投票。
6、根據業主簽領選票情況統計,如未超過絕對多數的情況,則由物業公司和監票組人員進行上門催票,直至超過多數情況。
7、選票超過半數后即可開票,正式開票邀請居委會派人參加。
8、開票結果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