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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規定情況報告六篇篇一
一是以學習宣傳為基礎。領導班子對“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視,通過民主生活會、組織專題學習等形式,在委機關、直屬單位中進行廣泛宣傳,貫徹傳達“三重一大”的重要內容和精神。同時,學習掌握上級單位各種重要文件和精神,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中辦發〔xx〕17號)等,結合實際,及時貫徹落實。
二是以制度建設為抓手。我委將“三重一大”制度與班子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推進科教城建設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將“三重一大”列為班子建設和領導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對涉及科教城建設發展中的重大事項以及關系機關、直屬單位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堅持集體領導、集體決策。圍繞“三重一大”制度,我委始終做到“四個堅持”,即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群眾路線、堅持依法決策、堅持責任追究的辦事原則。在此基礎上,建立了由全體專兼職領導組成的招投標小組和投資決策領導小組,分別負責管委會所有工程建設招標和投資決策,并形成了《科教城管理委員會經費支出審批制度》、《直屬單位經費支出審批制度》、《常州科教城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常州科教城管理委員會自行招標實施細則》、《公寓管理辦法》、《科教城三期創業科技研發園—中科院光機電工程中心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三是以加強監督為保障。一是班子成員根據分工和職責及時向領導班子報告“三重一大”事項的執行情況。二是依托管委會(黨工委)辦公室或其他部門,跟蹤督察決策的執行情況,并及時向班子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報告。在“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導下,有力地促進了我委管理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根據保密權限,依法公開政務。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都需要經過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通過各種形式和途徑傾聽和征求相關專家、相關部門、相關職工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在做好分析論證工作的基礎上,形成決策方案,決策方案主動報有關上級單位。管委會對凡是涉及需要職工了解、知情和參與的事項,都一律公開。
一是堅持工作例會。由領導班子和各處室負責人參加。領導班子在會上及時傳達上級黨委、政府部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科教城重大項目進展情況,聽取工作的進展、規劃,對工作的意見、建議,妥善安排各項工作。
二是堅持群眾評議。對涉及到工程、審計、人事、重要機構引進等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事項,進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決策評估,方案形成后及時向有關上級單位報告。對與職工密切相關的,如職稱晉升﹑崗位考核﹑聘任結果﹑榮譽獎勵﹑引進人才、干部獎懲等事項,堅持進行民主評議,并在一定范圍進行公示,擴大群眾的參與度,保證結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堅持對外公開。對涉及到需要向社會公開的各類政策、信息,如金鳳凰政策、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機構引進、高層次人才引進等事項通過科教城網站和報紙等媒體進行公開。
四是堅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單位尚未決策或分歧較大的重大事項,嚴格進行保密。
科學梳理,明確“三重一大”的內容。我委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項包括:科教城建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執行上級重大決策,各項改革方案及實施情況;管委會年度財務預算、決算,直屬單位年度經濟考核目標、年度財務預算,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工程項目招標、設計方案、重大變更、超過規定的采購;干部的推薦、提名、錄用、任免、獎懲和后備干部人選,員工招聘、提拔、獎懲;對重要機構的入駐、支持方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等。
規范程序,執行集體決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我委十分重視決策過程,重點做好過程管理,提升決策的科學性和合規性,降低決策風險。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重大決策的執行的集體決定。涉及管委會財務預算、決算、年度經濟考核目標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嚴格按照《中共常州市委專題辦公會議紀要》(xx年第6期)的精神進行,由財務處編制詳細預算,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管委會委主任辦公會議審核,通過后上報財政局。事業單位年度經濟考核目標的制定由財務處根據各事業單位前一年收入及本年度預算收入制訂本年度考核目標,然后與其負責人協商,確定目標,報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審核。執行金鳳凰政策時,由入駐機構將相關材料報科技處審核,科技處將符合條件的名單報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科技局和科教城管委會等單位組成的金鳳凰人才政策評審會,通過后,對名單進行公示(7天),再進行經費發放。對工程上重大方案的決策。涉及園區公共綠化、新建工程、大樓裝修等方案的設計,均在管委會委主任辦公會議上進行集體討論確定,并邀請專家組成專家小組進行評審,并臨時成立評標小組,按無記名投票方式,以超過半數為原則進行投票表決確定中標方案。
2.重要干部的任免獎懲集體決定。一是堅持民主推薦,完善考察方法。對擬提拔的崗位人選,首先根據崗位職責,由黨群處提出擬用人選的資格條件,經過民主推薦產生擬任人選,報黨工委集體討論,形成考察人選。對干部考察堅持將領導意見和群眾意見結合起來,將德、能、勤、績、廉結合起來,將任前考察與年度考核、干部關鍵時刻的表現情況結合起來,做到全面客觀公正的評價。去年,我委共考察、提拔了5位中層正職干部,按民主推薦、全面考察、集體討論、任前公示等程序進行,實現了規范化操作。二是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去年我委因工作需要,通過在媒體發布信息,公開招聘了2批共21名工作人員。在招錄過程中,按領導班子集體開會研究討論決定招聘名額、發布信息、篩選符合條件者、筆試、面試、檢察的程序進行。三是堅持集體討論,形成任免決定。黨工委討論決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并保證與會成員有足夠時間聽取情況介紹,充分發表意見。對意見分歧較大或者有重大問題不清楚的暫緩表決。去年,市級機關20名中層干部到科教城掛職,對于他們的崗位安排,均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3.重大項目集體決定。一是對所有工程均根據發展規劃,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由工程處提出項目立項報告,報市發改委(或區發改委)進行項目立項審批。二是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重大變更、單項綜合金額超過規定的采購需要向分管領導匯報,并經管委會招標領導小組集體討論通過方可實施。三是對自行招標的工程均由管委會招標領導小組組織,按程序嚴格進行公開招標。每項工程招投標,均經過領導小組確認招標方案,編制招標文件,工程預算審計,審核招標資格,集體討論決定中標單位。xx年,共召開招標領導小組會議40多次,對30多項工程進行了招標,節省經費達400多萬元。四是引進重要研發機構時,對啟動經費、設備采購和房屋租金上的支持,由分管領導和業務處室提議,經委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兌現政策時,由機構提出申請,經逐級審批,最后由管委會發文并執行。
4.大額度資金的使用集體決定。堅持大額資金使用集體討論、民主決策。一是在支付入駐機構的啟動經費時,根據各機構實際,采取具體問題具體處理和集體討論、民主決策原則,形成支付方案,確定支付方式。二是在大額工程款項支付上,也堅持集體決策。工程處根據工程情況提出付款計劃,由財務處審核,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委領導會議討論決定。
執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規定情況報告六篇篇二
我委根據文件精神,從5月上旬起,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對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就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在財務工作過程中,本單位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并保證其真實完整,根據本單位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法規,所發生的各項業務事項均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統一登記、核算,依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確保數據真實、有效。在安排支出時,分輕重緩急,保證常規和重點支出需要,既體現實際工作需要,又考慮財力可能,根據辦公室各項工作任務,在財力可能的情況下,有保有壓,確保重點,統籌安排,合理支出。
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在建立并實施內部監督和控制制度過程中,制定了《財產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的同時,相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這些規章制度,有效地實施了內部監督和控制,保證了會計工作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單位財產的安全,加強了對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監督和管理,杜絕了各種漏洞的發生,達到了以下三點要求:
1、明確了記賬人員與審批人員、經辦人員的職責權限,使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以明確責任,防止舞弊,各項業務事項得以有序進行。
2、明確了財務收支審批程序和審批人的權限和責任,規范了各項資金的使用,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
3、明確經費支出的范圍和開支標準,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控制經費開支,杜絕了浪費現象的發生。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資產購置時,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進行采購,并根據有關規定,建立了賬簿、款項和實物核查制度,通過建立健全制度,會計人員對各項財物、款項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及時進行記錄、計算、反映、核對等。一方面做到賬簿上所反映的有關財物、款項的結存數同實存數一致;另一方面通過賬簿記錄和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的核對,保證賬賬相符。無固定資產不入賬,公物私用及其他違規問題。
通過自查,我委在財務管理和財務工作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在實施內部監督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時,還未能完全達到《會計法》所規定的要求,預算管理制度、財務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進一步完善這方面的制度,實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將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執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規定情況報告六篇篇三
收到貴委紀委《關于開展20-年反腐倡廉工作調研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后,集團高度重視,按照《通知》要求,集團監察審計室對集團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集團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主要做法去年,市國資委下發《成都市市屬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后,集團高度重視,從強化學習培訓、完善決策程序、健全決策制度等方面深入推進“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建設,并剛性實施。
(一)強化學習培訓,提升思想認識。一是以黨委中心組學習的方式,認真傳達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相關通知等文件,深刻領會其內涵和精神實質,全面把握其基本要求、主要內容和政策措施。通過學習,集團黨委充分認識到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對規范集團決策行為,防范決策風險,推動集團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二是召開專題培訓會,對集團總部各部門負責人,各單位分管領導及辦公室、人力資源、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人進行培訓。傳達學習《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詳細解讀集團制定的《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專題培訓會對集團總部及各單位管理人員領會、把握、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二)進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決策體系。一是進一步明確集團“三重一大”決策主體、決策內容和決策方式。集團按照市國資委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有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在全面梳理集團各項制度基礎上,制定了《成都傳媒集團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試行)》,明確了集團黨委會(董事會)、辦公會是集團的決策主體;涉及“三重一大”的決策事項必須提交集團黨委會(董事會)或辦公會研究決定,兩會在充分論證、醞釀的基礎上,按照民主討論、集體研究的方式進行決策。二是嚴格劃分決策主體的職責范圍。集團先后修訂了《中共成都傳媒集團委員會關于加強自身建設的規定》、《成都傳媒集團辦公會會議制度》等制度,對集團黨委會(董事會)、集團辦公會決策權限和決策范圍作了嚴格劃分,對涉及集團“三重一大”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集團黨委會(董事會)或辦公會嚴格依照其職責和權限范圍進行決策,有效規避了交叉決策、錯位決策等問題。三是完善決策機制,規避決策風險。為規避決策風險,避免因信息不全面造成決策失誤,集團從決策機制上進行了完善。規定涉及“三重一大”的重大問題、重大決策事項,在上會研究前需進行論證或可行性研究,必要時還需形成可研報告,提供決策參考。對重大投資、重大項目等均由職能部門或請專業機構進行可行性論證,并先請集團經委會審議,再提請集團黨委會(董事會)決策。四是制定了《關于法律顧問參與集團重大決策工作流程與管理辦法》,明確法律顧問列席集團黨委會(董事會)和辦公會等會議。對涉及重大經營、資產處置、重大項目安排及大額資金開支等決策事項,均請集團法律顧問列席會議,現場發表意見或出具書面意見,從法律上對集團決策進行把關,有效防范了法律風險和決策失誤。
(三)進一步修訂完善集團管理制度。集團結合去年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自查情況,根據市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檢查小組的意見及集團的實施細則,新建立《總編輯辦公會會議制度》《、關于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集、團總部領導人員職務消費暫行辦法》、《新媒體發展資金投入及管理暫行辦法》、《集團文化地產板塊職能職責》等制度;修訂完善經委會會議制度及總經理辦公會會議制度等,使集團決策制度、工作流程、職能職責、管理權限更加清晰。同時,下屬各單位按照集團要求,全面推動“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了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細則,從工作流程、決策程序、職能職責等方面加強本單位制度建設,并嚴格執行,進一步規范了決策行為,有效防范了決策風險。
(四)強化決策監督,確保“三重一大”制度剛性落實。一是積極發揮集團監事會及監事作用,促進集團及各單位規范化決策。借助市國資委委派監事的力量,規范集團決策行為。集團嚴格按照《公司法》規定,自覺置于監事會監督之下,嚴格按決策程序和議事規則規范化決策;集團按照《公司法》規定以及現實需要,向集團項目公司派出監事,列席公司董事會,積極發揮監事的職能職責作用,促進下屬各單位規范化決策,在把控決策風險、規范經營行為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二是著重發揮集團紀委及紀檢監察部門對決策的監督作用。切實加強對各單位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將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范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責任追究。
在調研中,發現個別單位及部門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重要性認識不足,未從規范決策行為,促進科學決策高度上去把握,存在制度不健全、決策程序不夠科學、制度執行不逗硬的問題,“三重一大”決策流程有待于進一步細化和規范,對“三重一大”決策的監督有待進一步強化。
針對存在的問題,集團擬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進。一是進一步深化集團及各單位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結合實際,不斷深化制度建設;二是加大對下屬單位的監督和指導,促進各單位進一步強化“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建設,不斷健全決策程序和工作流程,自覺規范決策行為,及時彌補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最大限度推進決策規范化、民主化、科學化建設,有效規避決策風險;三是進一步提高決策能力,督導各單位認真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的決策原則,健全“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嚴格按照決策制度、決策程序和議事規則決策;四是積極發揮各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和監事的作用,強化對決策過程的監督,促進規范化、民主化、科學化決策,最大限度規避決策風險,避免決策失誤。加強對決策執行環節的動態化、過程化監督,確保重大決策不折不扣執行到位,為集團順利實現戰略目標提供堅實的紀律保障。
特此報告。
執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規定情況報告六篇篇四
為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近期,我們采取座談、問卷調查和走訪企業的方式,與6家企業和部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人進行了座談,分析當前經濟環境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調查表明,我縣經濟發展環境經過階段性治理,取得了明顯成效。企業普遍反映,近兩年來,經濟發展的硬軟環境有了明顯改善,全社會重視環境建設的氛圍已經開始形成。但是,實行經濟發展環境的不斷優化,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加強經濟發展環境建設,努力營造通暢、寬松、便利、法治的良好環境,依然是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課題。
座談中,企業負責人普遍認為,今年縣委專門成立了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下“重錘”治理經濟發展環境,全力支持企業發展。人大、政協對經濟環境的關注程度日益增強,加強了對該項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改變了以往投訴無門、治理無人的局面。隨著政府職能逐步轉變,審批項目逐年減少,審批事項向服務中心集中,方便了企業辦事。嚴肅查處了一批損害經濟環境的案件,行政執法人員明目張膽地“吃拿卡要”等違紀行為明顯減少,雁過拔毛的現象得到遏制。實行獎勵納稅大戶等制度,形成了親商、安商、護商的良好氛圍。
與此同時,我們必須清醒看到經濟發展環境中還存在諸多問題,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當前的經濟環境與經濟發展還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
第一,發展意識不強,企業經營的政策環境仍不寬松。
座談中大家反映,傳統的官本位、權本位、利本位意識在一些部門仍然存在,有些干部發展意識不強,習慣用計劃經濟的管制手段管理企業,居高臨下,錯誤地認為管理就是收費,執法就是處罰,對企業不惜竭澤而漁。有些部門在服務企業,幫助企業跑項目、創品牌、融資等方面的措施不力,扶植企業發展的政策難以落實。座談中大家反映,盡管制定了一些優惠政策,但在土地、稅收、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政策仍不夠靈活,在服務經濟建設方面的投入還不足,企業準入的門檻還比較高,一些好的產業進不來,有的來了也留不住,難以形成規模。如南河工程老板中途撤走,亞泰和勝動合作項目黃磷尾氣發電無法履約等等。少數部門由于思想觀念難以從根本上轉變,習慣用條條框框束縛企業,在服務企業發展上支持的少,干預的多;設路標的少,設路障的多。
第二,行政審批項目過多,程序繁瑣,行政服務中心的作用發揮不夠。
座談中反映,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對滯后。一些部門面對新一輪市場競爭,缺乏緊迫感,工作中輕服務、重收費,輕監管、重處罰,程序繁冗,服務效率不高。一是行政審批項目偏多,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發揮不夠,行政審批方式單一。二是行政審批手續繁多。有些具有審批職能的單位仍抱著部門權利不放,以種種借口搪塞,至今不進中心。有的雖然在中心設立了窗口,卻把行政服務中心當作“收發室”,實行審批職能體外循環。有的行政機關一項許可要經多個科室,涉及到幾個分管領導。有的在報批材料上做文章,不實行一次性告知,對申報材料吹毛求疵,逼著企業找關系、做工作。
第三,部分工作人員服務意識欠缺,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的現象。
大家反映,在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服務企業工作中,縣領導比部門領導重視,部門領導比中層干部重視,對縣領導重視企業發展,幫助企業排憂解難的作法給予高度贊揚。但也認為,有些部門政令不暢,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力度不夠。有些部門握有實權的科長、主任等中層干部對待上級決策、政令和要求,以種種借口頂著不辦。有些工作人員接到報批項目后,采取“擠牙膏”式的服務,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快辦事,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
第四,部分單位自由裁量權過大。
有些部門主動上門服務少、宣傳政策少,但突擊檢查多、行政處罰多。在行政處罰中就高不就低,濫用自由裁量權,隨意抬高處罰額度,只要在檢查中發現一點問題就獅子大開口,等著企業去“做工作”。過大的自由裁量權也容易滋生執法中的腐敗行為。
執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規定情況報告六篇篇五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集體領導的核心作用,保證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范化,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規則,著力提升黨委、政府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理論水平,防范重大經濟事項決策風險。在各項工作的推進中體現民主公開、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勤敏高效,認真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斷增強集體決策的質量和水平,為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強保證,促進了各方面工作的協調發展。現就執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規定情況如下。
(一)高度重視,嚴格落實。我縣認真貫徹和落實重大經濟事項決策部署,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充分發揮集體領導的核心作用,規定領導班子要認真落實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事項決策,重要項目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二)強化措施,嚴格執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我縣黨委政府,特別是領導干部把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將作為一項長期的重大事項來抓,堅持關口前移,科學謀劃,提升決策的科學性和前瞻性。加強制度建設,民主決策,堅決執行重特大事項報告責任追究等項目工作制度,在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招商引資,大額資金使用上嚴格依法辦事,并按相關程序報批,做到經濟決策事項有章可循,為提高決策執行力,進一步增強凝聚力和向心力,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起到關鍵性作用。
一是重大經濟事項集體決策等相關制度還需進一步落實。
二是集體決策制度相關的監督制度還需進一步充實。
三是檔案基礎資料的整理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一是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嚴格執行重大經濟決策制度規定的議事規則,進一步促進重大經濟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
二是進一步完善重大經濟決策制度,保證重大決策事項的制度化、規范化。
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經濟決策制度執行監督機制,采取多種形式的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錯,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