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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監事的議案篇一
一、取消股東代表的設置,在章程里所有涉及股東代表的部分改為股東。
二、第三十七條改為: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7人,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董事會設秘書處,具體負責股東會議的組織工作和股權變更、轉讓等的日常工作。
三、增加: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提名人”),可以向董事會提交董事候選人提名,并就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專業經驗和職業操守等事項向股東大會提交專項說明,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所列行為之一的不得擔任董事。董事候選人應在審議其選任事項的股東大會上接受股東質詢,承諾善盡職守,并在任職后向董事會提交《董事聲明及承諾書》。
公司董事會在確定董事候選人時,應全面考慮公司業務經營、財務管理、人力資源和其他規范運作的需要,認真審查董事候選人的綜合素質,以保證公司董事會能有效實現對公司的管理、穩定有序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董事選舉采用累積投票制,按照得票數從高到低依次選取。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損害公司利益或推卸應對公司承擔的管理責任。
董事應當毫無保留地代表全體股東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懷有善意,審慎決策,并遵守回避制度。公司應為董事履職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不得限制或阻礙董事了解公司運營情況。
董事應在董事會休會期間積極關注公司事務,主動了解公司的運營情況;對于重大事項或市場傳聞,董事應要求公司相關人員予以說明或澄清,必要時應提議召開董事會審議。
董事應監督公司治理結構的規范運作,及時糾正公司日常運作中與法律法規、公司章程不符的行為;發現公司或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時應要求相關方立即糾正或停止,并及時向董事會及監管機構報告。
董事應積極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保證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公平、及時、有效。加強與股東的聯系溝通,聽取股東建議,維護股東利益。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責。
董事至少每一年度接受一次公司監事會對其履職情況的考評,董事的述職報告和考評結果應妥善歸檔保管。一年內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次數占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三分之一以上的,監事會應及時對其履職情況進行審議,就其是否勤勉盡責做出決議并公告;一年內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次數占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二分之一以上,且無疾病、境外工作或學習等特別理由的,不再適宜擔任公司董事。
四、第四十一條改為: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會會議上接受超過兩名以上董事委托;委托書中要載明授權范圍。
第四十二條改為:董事應就代決策事項發表明確的討論意見并記錄在案后,再行投票表決。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應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1. 由公司董事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 股東會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時,報政府主管機關批準。如股份有限公司為注冊資本而發行新股時,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準;屬于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記事項的,報公司登記機關核準,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5.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項的,應依法進行公告。如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須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進行公告。
6. 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記事項,須有公司法人簽章方可完成變更。
變更監事的議案篇二
尊敬的校領導:
您好!非常感謝領導給予在****工作的機會以及在這段時間里對我的幫助和關懷。今天,由于個人原因,我在此提出辭職申請。
在過去的幾個月中,單位為我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學習環境,給予了我許多的鍛煉機會,使我在文秘崗位上積累了很多工作經驗與法律知識,同時也學到了工作以外的為人處世等做人道理。另外,在與學院各位同事的朝夕相處的這段時間里,也使我無論對單位,還是對領導及對同事建立了由淺到深的感情、友誼,我從內心希望這份友誼、這份感情能繼續并永久保持下去。我想,所有的這一切都是我一輩子的財富,為我在將來的工作和生活中帶來幫助和方便,我會永遠珍惜, 不斷回顧, 牢記在學院這段寶貴工作經歷。
最后,望領導批準我的申請,并請協助辦理相關手續,在正式離開之前我將認真繼續做好目前的每一項工作。真心祝愿學院在今后的發展蒸蒸日上!祝愿領導及各位同事工作順利,幸福快樂!
敬禮!
***
****年**月**日
變更監事的議案篇三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財務總監洪女士辭職說明
廣東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x年3月24日收到公司財務總監洪女士的書面辭職報告,洪女士由于身體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財務總監職務,洪女士辭去財務總職務后,將不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洪女士的辭職申請自送達董事會時生效。
公司董事會對洪女士任職期間為公司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二、聘任李女士擔任公司財務總監的說明
經公司董事會x年3月25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同意財務總監洪辭職并聘任李擔任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即日起聘任李女士擔任公司財務總監職務。李女士簡歷附后。
三、聘任孫瑩先生擔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說明
經公司董事會x年3月25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聘任孫瑩為公司副總理》的議案,即日起聘任孫瑩先生擔任公司副總經理。孫瑩先生簡歷附后。
廣東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變更監事的議案篇四
第一條,本團體的全稱為xx縣音樂家協會。
第二條,xx縣音樂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xx縣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自愿結成的學術性、專業性的群眾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
”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藝術規律,發揚藝術民主,團結廣大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促進xx縣音樂藝術的繁榮、發展,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按自身特點開展會務活動。
第四條,xx縣音樂家協會接受xx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xx縣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xx縣音樂家協會的辦公地點設在廣東省梅州市xx縣西湖漢樂廳內。
第六條,xx縣音樂家協會的業務范圍為:
(一)本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在會務活動中對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二)積極組織并鼓勵會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學習業務和科學文化知識,努力提高音樂隊伍的思想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
(三)鼓勵并組織會員深入生活,開展創作活動,繁榮音樂創作,不斷提高音樂作品的思想和藝術水平。
(四)積極舉辦演出觀摩和交流座談等活動,促進音樂表演藝術和音樂教育事業的提高與發展。
(五)組織學術研討活動,促進評論、理論工作的提高與發展。
(六)組織會員搜集、整理、研究我國特別是我縣的民間音樂文化遺產,發揚民族音樂的優良傳統。
(七)關心、參與國民音樂教育,努力提高國民音樂教育水平。組織會員參加音樂普及工作,積極開展社會音樂活動,豐富人民的音樂文化生活。
(八)組織比賽、評獎活動,對優秀的音樂創作、音樂表演、音樂理論成果以及對在音樂教育和其他音樂工作中有顯著貢獻的音樂家音樂工作者予以獎勵。
(九)促進并加強與臺、港、澳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組織和音樂家的聯系和往來,為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藝術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十)努力在音樂界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氣,積極發現、培養新生力量。發展在貢獻的音樂家入會,不斷擴大協會組織。
第七條,xx縣音樂家協會會員均屬個人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愿。
(三)在音樂創作、表演、評論、研究、教學、編輯、翻譯、對外交流、音樂普及和組織工作等方面有一定成就或影響。
(四)居住在本縣的國家、省、市音樂家協會會員,為本會當然會員。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覆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并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四條,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過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全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一條,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理事人數較多時,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知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團體的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團體理事會(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團體理事會(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
[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團體理事長(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社團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由理事長(會長)擔任。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擔任,并在章程中寫明]。
第二十八條,本團體理事長(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本團體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本團體的資產管理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
第三十六條,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才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本團體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經x年11月6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變更監事的議案篇五
尊敬的領導:
很遺憾這個時候向公司提出辭職,衷心希望領導能夠理解本人的立場與境地。
本人來到公司三年多,我也盡力盡責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因監理市場工資行情監理工程師工資到8萬元,總監工資8到9萬,而本人擔任項目總監工作以來工資只有7萬元。本人于某某年兩次提出加薪要求,但公司兩次都沒有給本人加薪。目前工資只有7萬元,無奈薪水太低沒有達到本人預期工資目標要求,加上高健砸空調的事情公司處理很不得當,讓個人損失了3700元,再加上其他方面事情做得不近人情,結合各種因素考慮選擇了辭職。
望領導批準申請。
辭職人: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變更監事的議案篇六
各位董事: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以及無錫泛聯物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展的需要,本人提議公司設置戰略發展部、人事行政部、財務部、項目管理部、產品部、研發部、市場策劃部、銷售部。具體方案如下:
一、組織機構框架
三、各部門主要職能 1、戰略發展部職能
(1)組織進行企業外部競爭環境、競爭對手及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地位分析。定期根據公司總體運行情況及外部環境變化情況對戰略實施組織評估,提出戰略目標及實施方案的調整。
(2)主持制定公司的中長期戰略規劃,經批準后主持制定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和計劃。
(3)負責組織戰略實施步驟和路徑的分解,及戰略實施過程中的部門協調,以保證戰略正確實施。
(4)組織對公司的重大產品方向進行評審,組織編寫可行性行研究報告及商業計劃書。
(5)組織管理公司的標準、知識產權事務,組織協調參與國際國內標準化和各級傳感網產業聯盟。
(6)協調與政府部門的重大合作,協調企業承擔各種縱向和橫向課題的申報。
2、人事行政部職能
(1)負責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2)負責編制并監控執行公司的年度經營預算和資金計劃。 4、研發部職能
(1)根據公司戰略和產品規劃,制定產品研發計劃。 (2)負責新產品的調研,研發和管理工作。
(3)研究行業技術發展趨勢,探索新項目、新產品的可能性。 (4)新產品的試生產。
(5)根據市場的情況、制定公司產品不同階段的技術策略及技術發展方向。
(6)對市場銷售提供技術支持。 5、產品部職能
(1)負責修訂或制訂公司項目管理工作制度和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項目管理體系、標準流程和最佳實踐經驗。
(2)監督對項目管理標準、流程和模板的遵守程度。推進項目管理規范化建設。
(3)負責識別和開發項目管理方法、最佳實踐和標準。 (4)負責項目的立項及評估。
(5)負責監督公司項目建設的成本管理、項目進度和質量管理。調查、收集、協調、掌控和處理項目實施中出現的有關風險和問題。完成并提供項目進展報告和督導報告。
(6)負責項目資源的監控與協調,使有限資源得到使用價值最大化。
(7)管理pmo所轄全部項目的共享資源; (8)負責協調項目及各專業部門間的溝通。
(9)建立項目周報制、月報制、進度/變更檢查制。堅持項目例會制度,監控項目執行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10)負責會同相關部門進行項目成果的驗收和評估,按時完成并提交項目驗收報告和評估報告。
(11)負責項目管理人員崗位培訓,加強繼續教育,提高項目管理隊伍水平。
7、銷售部職能
(1)組織部門進行市場調研和分析,把握市場機會,確定公司年度銷售目標。制定本年度銷售計劃,制定2-3年的銷售規劃。
(2)根據銷售規劃,面向全國市場,合理布局,組建銷售隊伍,形成一支優秀的銷售團隊。
(3)制訂營銷策略,對銷售目標和任務進行制定和分解,確保下屬各部門與銷售分公司的銷售目標達成,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任務。
(4)維護并拓展關鍵的市場關系,建立和維護廣泛的合作伙伴關系,為保障銷售目標的完成奠定市場關系基礎。
(5)根據項目信息和項目需求,分析項目實際情況,對公司的銷售項目和合作伙伴的工程項目提供工程技術支持,推進和保障項目實施。
xx年xx月xx日
變更監事的議案篇七
證券代碼:002193證券簡稱:山東如意 公告編號:20xx-01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濟寧如意毛紡織股份有限
公司《關于變更公司住所的議案》,此議案尚需提交20xx年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公司住所公告如下:
由于公司已經搬遷至如意工業園區,公司擬將公司住所由“山東省濟寧市紅星東路96號”變更為“山東省濟寧市高新區如意工業園”,公司郵寄地址變更為“山東省濟寧市高新區如意工業園山東如意證券部”。
本議案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將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山東濟寧如意毛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xx年4月16日
變更監事的議案篇八
公司領導:
根據集團發展需要,按領導指示,需對在下屬企業及合資公司所任職務進行變更。目前,在金榜公司有任職,具體情況如下:
副董事長:;
總經理、董事:(港方);
副總經理、
是否將主席的任職進行變更,請領導批示。
總經辦
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