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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室管理規章制度篇一
為合理安排會議時間,調配會議(客)室之使用,保障會議室的正常使用狀態,同時方便前臺正確引領客戶至會議室,縮短客戶等待時間,維護公司形象,特訂立本規定。
本制度僅適用于公司寫字樓各共用的會議室的管理與使用。
1.行政部前臺復印室文員:全面負責會議室的日常管理。
2會后會議室整理、清潔檢查和維護。
2.行政部寫字樓清潔工:負責會議室日常5s工作。
3. 各部門:負責會議室的申請并遵循本規定規范使用會議室。
2會議中會議室內所有器材設備的準備、保管與維護;
3會后“5s”工作。
1.申請:各部門或者個人使用會議室,需預先填寫《會議室使用申請表》(附件1)后交至前臺文員處。
1申請時間:
a.正常情況下均需提前4小時申請;
b.特殊情況、緊急會議可電話與前臺協商處理;
c.每周固定的例會時間、例行使用固定會議室,可不必重復申請,但需在前臺處登記備案。
1.申請會議室規格:可以優先申請條件較好的會議室,但遇有沖突時,可按下述原則進行協調。
2.前臺復印室文員收到《會議室使用申請表》后,及時登記在《會議室使用登記表上》,遇有沖突時,應及時與相關會議室使用者聯系并相互協調。
3.若申請使用的會議室在預定時間不能按時使用(提前、推后或取消)時,申請人應及時通知到前臺文員處。
4.使用完畢,申請使用者應負責關閉會議室的燈、空調、投影儀(并收起投影幕)等設備,并將白板上的字跡清理干凈、擺放好桌椅、通知前臺復印文員后,方可離開。
5.前臺復印文員負責檢查會議室衛生和硬件是否完好,并依據使用部門/個人會后整理情況對其提出改進意見。部門/個人整理不徹底或完全未整理達2次及其以上者,將提報至行政人事課進行相應的處罰。
2.會議室使用需遵循客戶優先,先登記先使用、先緊急后一般、先全局后部門的原則;
3.投影儀等設備有專門人員調試,未經允許,不得隨意變動,如出現故障,影響會議進行,可通知電腦部相關人員進行調測。
4.前臺復印文員需定期檢查會議室白板筆是否能書寫,打印紙是否還能使用,電燈/桌椅是否正常,如有損壞馬上知會相關人員維修。
5.會議室只做開會面或接待客人使用,任何人不得在會議室做其它事務(如聊天/打電話/上網/休息等)。
6.接待客人或洽談業務,僅限在會議室進行,未獲準,職員不得將客人帶到辦公室洽談。
7.會議室禁止吃零食或口香糖,不準在會議室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不準將未飲用完畢的茶水、礦泉水隨地傾灑,如出現上述情況,使用部門/個人有權勸止,嚴重者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會議室管理規章制度篇二
會議室是公司舉行會議,接待來賓的場所,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會議室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管理。
3、公司各部門使用會議室須提前1天告知人事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使用時領取會議室鑰匙。
4、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用后應及時整理:打掃衛生(包括黑板檫干凈,水性筆蓋好,桌椅,地面),檢查安全(電源),關好窗、空調,鎖好門,將鑰匙交還人事行政部。
5、會議室配置一固定使用插線板,用后不能帶走。
6、會議室內本公司員工不允許抽煙、嚼檳榔。不能往會議室窗臺及窗外丟東西。以免造成危險,違者發現一次罰款現金50元。
7、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做他用。
8、會議室內的衛生每周至少要清潔一次,遇有會議時,使用部門用后應即刻清理,否則取消該部門的使用權。
9、會議室管理人員要嚴格室內物品的管理和維護,做到會散、人走、電源關、門上鎖。
10、與會人員要愛護會議室內的公共設施,損壞賠償,不許將室內物品移做他用。
會議室管理規章制度篇三
教代會每三年一屆,一般每學期召開一次會議,遇有重事項,經校長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議,可以召開教代會臨時會議。會由主席團主持。我校第一屆教代會于2000年12月5日成立,代表36人。
會議由校會成員參加、校長主持,會議一般間周召開一次。主要內容:回顧工作情況,研究布置新的工作或討論學校工作計劃和總結以及其他重要問題。
三、行政會議。行政會議是學校行政人員經常研究工作的會議,由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副主任參加。主要研究并解決學校日常行政工作的重要問題。行政會議每周一次,會議由校長主持。
支部黨員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以增加召開次數。
業務學習會議每周一次(周一下午第三節課后1小時),全體教師參加,會議由校長或教導主任主持。
主要討論教學工作的一些問題,可以在會議上聽取各教研組長的匯報和布置工作。會議每月召開一次,一般由教導主任主持。
主要討論和研究學生的思想工作和班級工作。會議每月召開一次,一般由教導主任主持。
家長會議可結合家長學校進行。
校會每月召開一次,主要是針對全校同學,如對一個階段的任務要求、學習情況的總結和分析、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健康教育,也可以針對學生中存在的問題作專題報告。校會一般由少先隊輔導員或校長主持。
班會或晨會是班主任通過班集體對學生進行教育的一種主要形式,在班主任主持下進行。班會每周一次,晨會每天一次。
一年中,有許多教育意義的節日和紀念日。如:“六一”兒童節、“七一”建黨節、“八一”建節、“九十”教師節、“十一”國慶節等,通過這些節日活動,可進行傳統教育和開展尊師重教活動。
會議室管理規章制度篇四
為了正確、規范的使用會議場所,提高會議舉辦的效率及質量,發揮會議室作用,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使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規范化、合理化,以確保公司各類會議的正常召開,現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會議室的管理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公司會議室由公司行政部管理,各項目會議室由各項目行政部管理。
第二條公司行政部職責:
(一)負責公司例會的通知;
(二)會議室的安排與協調;
(三)負責公司例會會前物資的準備;
(四)負責公司例會的會議記錄;
(五)保證室內整潔衛生、設施完好。
第三條在例會結束后,及時起草會議紀要,并向會議召集人落實上次例會跟蹤事項報告,一并發至各部門經理和高管的郵箱。
第四條為了避免會議室使用時發生沖突,各部門如需使用會議室,需提前一天由向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請,填寫會議室使用登記表,以便統一安排。
第五條臨時召開的緊急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時,要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并在會后完善登記。
第六條如遇公司緊急及重要的會議,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在不能調換的情況下,公司會議優先于部門會議,部門會議之間由部門之間本著重要、緊急優先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七條各部門申請使用會議室時,需明確使用設備、使用時間、參加人數、以及與會后與行政部門檢查交接會議室的人員等。
第八條除公司會議特別要求提供糕點、水果、茶水等會議物資,其余會議一律不予提供;部門會議中需要準備糕點、水果、茶水等由會議組織部門自行準備,公司行政部在緊急情況下可協助準備,但費用由各部門自行協調。
第九條會議室使用期間,請愛惜會議室的設備設施,使用部門需保持會議室的整潔,不允許有亂丟垃圾、亂扔紙屑等;請不要在桌椅上寫畫、敲擊和刻畫,請不要改變會議室設備、家具的位置,愛護會場設施(包括:麥克風、桌、椅、投影儀、屏幕、空調設施等),使用完畢后,務必將所有移動過的桌子、椅子、白板、設施設備等還原,離開時關閉電源、空調,并通知行政部行政文員共同檢查交接。
第十條使用完畢后,使用部門負責清潔會場,并與公司行政文員、設備管理員共同檢查交接后共同填寫完畢使用登記表后交行政部留檔備案。
第十一條由于部門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使用部門承擔。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一條如有發現不符合以上要求,處罰辦法按6月發布的《新路標公司員工日常行為規范》處罰條例執行。
第二十二條未盡事宜由公司行政部解釋。
會議室管理規章制度篇五
一、學校要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向校長報告工作,就學校各項重大決策進行討論。
二、對學校干部和部門工作進行評議。
三、對涉及全體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各種制度、方案提出意見,甚至作出決定。
四、閉會期間,由教工會經常征求群眾的意見,維護教職員工的正當合法權益,參與學校決策。
五、校長應該自覺地征求和聽取教職員工的意見,定期向教代會報告自己和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情況,并主動接受教職員工的監督。
六、討論并向校長交送教職員工代表提出的應由行政處理的各種提案,并檢查實施情況。
七、提出有關各項工作的質詢,聽取校長、各行政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并進行審議。
八、根據校長的提議,對有關教職員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項的草案,進行審議、表決或組織民意測驗,參與學校的決策。
九、對校長和其他行政干部進行監督評議,可向校長提出任免學校各部門干部的建議,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任免校長的建議。
十、教代會代表通過“組室推薦—民主選舉—校務會審議—公示確認”程序產生,原則上與工會委員會、工會經審委員會一起,每三年進行一次改選。
會議室管理規章制度篇六
為了規范工地財務管理制度,節約成本、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現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項目工地主要材料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材料收發及保管制度,嚴格控制材料成本。
材料購買
在購料時務必索取票據,票據內容應有日期、發貨單位、材料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收款人簽字并加蓋收款專用章。
3直撥現場
4材料入庫
在購回材料后,由施工方和甲方(工程質檢員)檢驗質量后入庫,由保管員清點數量并開入庫單。入庫單一式三聯分別由保管員、財務部、材料部門(供應部門)留存。5入庫單據內容: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發貨單位、日期,并由工程總監、保管員、采購員分別簽字。3材料入庫后,保管員根據入庫單準確及時的登記入帳。財務部門與倉庫要定期盤點,以達到帳實相符的要求。
4采購員拿著附有入庫單的票據到經理處簽字,然后到財務部報帳。材料出庫 1材料領用時,領料部門首先填寫領料申請單,由項目經理審批。申請單應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經手人。領料部門持簽字申請到保管處領料。2實際發生的材料用量不得超過預算用量,如有超過現象應查明原因。
會議室管理規章制度篇七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依照《宗教事務條例》和《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審批和登記辦法》設立的藏傳佛教活動場所(本辦法稱寺廟)。
第三條寺廟、藏傳佛教教職人員(以下簡稱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寺廟、教職人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促進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第五條寺廟不得恢復已被廢除的宗教封建特權和壓迫剝削制度,不得恢復寺廟之間的隸屬關系。
第六條藏傳佛教與其他宗教之間、藏傳佛教內部不同教派寺廟之間應當互相尊重、和睦相處。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藏傳佛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活動。
寺廟事務不受境外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八條寺廟應當通過協商成立民主管理組織。管理組織的成員一般由本寺廟的教職人員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當地村委會(居委會)代表參加。
寺廟管理組織成員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3至5年,可連選連任。
第九條寺廟管理組織成員人選確定后,由寺廟管理組織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在審核備案材料時,應當征求寺廟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意見。
寺廟管理組織成員在任期內如有變更,按前款規定的程序及時進行變更備案。
第十條寺廟管理組織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二)品德良好,在信教公民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管理能力,能熱心為信教公民服務。
第十一條寺廟管理組織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寺廟的管理制度;
(二)組織本寺廟教務活動,維護宗教活動正常秩序;
(四)教育引導信教公民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
(五)管理本寺廟財產和文物;
(六)組織開展寺廟自養產業和社會公益慈善事業;
(七)維護本寺廟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環境衛生;
(八)協調本寺廟與社會其他方面的關系,維護本寺廟和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處理本寺廟的其他事務。
寺廟管理組織可以下設相關機構負責履行上述職能。
第十二條寺廟事務由寺廟管理組織民主管理。重大事項由寺廟管理組織成員集體討論、民主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寺廟應當建立寺廟管理組織成員考核制度,對不稱職的成員應當及時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寺廟應當加強內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藏傳佛教教義教規,建立健全教務活動、人員、財務、會計、治安、消防、文物、環境保護、衛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寺廟根據容納能力、自養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當地信教公民的供養能力確定定員數額。
第十六條寺廟定員數額由該寺廟管理組織向所在地佛教協會提出申請,并提交該寺廟具備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相應能力的說明材料。所在地佛教協會審核同意后,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由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寺廟住寺教職人員人數不得超過該寺廟的定員數額。
寺廟管理組織應當將住寺教職人員登記造冊,分別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寺廟接受住寺教職人員,須經該寺廟管理組織成員會議通過后,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寺廟住寺教職人員的戶籍實行集體管理。
第十九條住寺教職人員須符合《藏傳佛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法》的有關規定。
寺廟不得強迫未成年人住寺。
第二十條活佛一般應當住寺,并服從所在寺廟管理組織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寺廟中的赤巴、堪布、經師、翁則、格貴等傳統僧職人員,由寺廟管理組織成員會議提出人選,經所在地佛教協會同意后,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寺廟教職人員異地從事教務活動,須經本寺廟管理組織和所在地佛教協會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協會和寺廟管理組織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協會和目的地佛教協會分別報當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其中,跨縣(市、區、旗)從事教務活動的`,分別報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后,由本人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跨設區的市(地、州、盟)從事教務活動的,分別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教務活動的,分別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寺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行超過該寺廟容納規模的大型宗教活動,或者在該寺廟外舉行大型宗教活動,按照《宗教事務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寺廟跨設區的市(地、州、盟)、縣(市、區、旗)舉行大型宗教活動,其管理辦法由有關省、自治區制定。
第二十四條寺廟舉辦學經班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舉辦學經班的傳統和明確的辦學宗旨;
(二)有固定的學經場所和其他基礎設施;
(三)有具備資格的經師;
(四)有完備的學經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經費來源。
第二十五條寺廟需要舉辦學經班的,由寺廟管理組織提出意見,經所在地佛教協會審核同意后,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學經班經師必須持有經師資格證,并由寺廟管理組織聘任。
經師資格認定和聘任辦法由中國佛教協會制定,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備案。
第二十七條寺廟學經班招收的學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一般應當在18周歲以上;
(二)愛國愛教,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
(三)受過沙彌、沙彌尼以上戒。
第二十八條舉辦學經班的寺廟接受其他寺廟教職人員學習,應當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寺廟管理組織提出書面申請;
(二)寺廟管理組織同意后報所在地佛教協會;
(五)舉辦學經班的寺廟管理組織組織統一考試,按照考試成績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七)申請人所在寺廟管理組織與舉辦學經班的寺廟管理組織簽訂協議,明確相關事宜;
(八)學經班學員學習期滿后,及時返回本人所在寺廟。
第二十九條寺廟教職人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經,除符合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條件以及履行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程序外,還須分別報本人所在地及學經班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寺廟印刷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須遵守《宗教事務條例》和國家有關出版、印刷方面的規定。
寺廟設立印經院,須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寺廟的財務管理應當遵守《宗教事務條例》、《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寺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境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所接受的捐贈應當納入寺廟的財務管理,用于與該寺廟宗旨相符的活動。
寺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舉辦社會公益慈善等事業,所獲收益應當納入寺廟財務統一管理,用于與該寺廟宗旨相符的活動。
第三十二條寺廟應當建立安全責任制度,明確相關責任人,對寺廟的安全情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防止因寺廟安全問題危害人員生命財產。
第三十三條寺廟應當防范本寺廟內發生重大事故或者發生違犯宗教禁忌等傷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壞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發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時,該寺廟管理組織應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
第三十四條寺廟邀請境外人員來訪或者進行宗教學術交流、講經傳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未經允許,境外人員不得在寺廟授戒、灌頂、講經、傳法、主持宗教活動。
第三十五條寺廟應當接受人民政府宗教、公安、文物、建設、衛生等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寺廟所在地鄉鎮(街道)、村(社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寺廟評議委員會,對寺廟管理組織的工作進行評議。
第三十七條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工作人員在宗教事務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侵犯寺廟、教職人員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寺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該寺廟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一)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有關成立寺廟管理組織規定的;
(二)寺廟管理組織未履行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職責的;
(三)寺廟管理組織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未實行民主管理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有關寺廟定員的規定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接受住寺教職人員的;
(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舉辦學經班的;
(七)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規定的。
第三十九條寺廟教職人員違反《宗教事務條例》和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規定的,依照《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寺廟教職人員被佛教協會取消教職人員身份的,所在寺廟應當將其除名。
第四十條佛教協會未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責令該佛教協會撤換相關負責人。
第四十一條寺廟、教職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有相關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二條有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可以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會議室管理規章制度篇八
1、庫存商品要進行定位管理,其含義與商品配置圖表的設計相似,即將不同的商品分類、分區管理的原則來存放,并用貨架放置。倉庫內至少要分為三個區域:
第一,大量存儲區,即以整箱或棧板方式儲存;
第二,小量存儲區,即將拆零商品放置在陳列架上;
第三,退貨區,即將準備退換的商品放置在專門的貨架上。
2、區位確定后應制作一張配置圖,貼在倉庫入口處,以便于存取。小量儲存區應盡量固定位置,整箱儲存區則可彈性運用。若儲存空間太小或屬冷凍(藏)庫,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彈性運用。
3、儲存商品不可直接與地面接觸。
一是為了避免潮濕;
二是由于生鮮儀器吸規定;
三是為了堆放整齊。
4、要注意倉儲區的'溫濕度,保持通風良好,干燥、不潮濕。
5、倉庫內要設有防水、防火、防盜等設施,以保證商品安全。
6、商品儲存貨架應設置存貨卡,商品進出要注意先進行出的原則。也可采取色彩管理法,如每周或每月不同顏色的標簽,以明顯識別進貨的日期。
7、倉庫管理人員要與訂貨人員及時進行溝通,以便到貨的存放。此外,還要適時提出存貨不足的預警通知,以防缺貨。
8、倉儲存取貨原則上應隨到隨存、隨需隨取,但考慮到效率與安全,有必要制訂作業時間規定。
9、商品進出庫要做好登記工作,以便明確保管責任。但有些商品(如冷凍、冷藏商品)為講究時效,也采取賣場存貨與庫房存貨合一的做法。
10、倉庫要注意門禁管理,不得隨便入內。
會議室管理規章制度篇九
為進一步加強會議室管理,充分發揮作用,提高使用率,明確各部門使用公司會議室的'規定及申請使用流程,現對會議室的使用作如下規定:
會議室指的是1008室的1個大會議室和1個小會議室。
會議室用途:公司會議、部門會議、員工培訓、員工工作面談、招聘面試、客戶接待以及適合在會議室舉辦的小型活動、競賽活動等的場所,不做其它用途。
2、部門或個人需要使用會議室時,需提前一天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請并填寫《會議室使用申請表》,經人事行政部準許后方可使用。臨時性使用會議室,必須經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同意。
3、使用原則:先申請,后使用。沒有經過申請的部門或個人,在沒有沖突的情況下,可以使用,但如有沖突,必需禮讓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
4、按申請的先后順序使用。特殊情況下,經相互之間協商后可以調整使用順序。但行政部不負責協商,由使用者自己協商。
5、遇公司層級的緊急及重要的會議,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在不能調換的情況下,部門或個人應先讓公司層級的重要會議。
6、部門及個人應在所預約的時間到達會議室,并開始使用。超過10分鐘未到達會議室的,行政部有權對會議室的使用權另作安排。
7、部門及個人應按預約的時間內使用完畢,不許超時使用。如需延長使用時,請及時通知行政部,如在緊接的時間段內已安排了給其他部門或個人使用,超時使用的部門或個人必須離開該會議室,終止使用該會議室。
8、任何部門或個人在使用會議室期間,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備設施,安全使用,嚴禁私自接拉電源,私自移動設備。如因個人原因造成設施設備損壞,須照價賠償。
9、會議室內的所有設施設備,未經允許,不能帶出會議室。
10、會議室使用期間,使用部門或個人自行負責會議的模式安排,人員接待,會議記錄等會議需求,前臺接待員可以協助。
11、會議室使用期間,使用部門或個人需保持會議室的整潔,不允許有亂扔垃圾等不講衛生的行為;使用完畢后,務必將所有移動過的桌子、椅子、設施設備等還原,離開時關閉電源、空調。
12、如部門或個人臨時取消申請,再需使用時需重新申請。
1、申請流程
1)部門或個人到前臺接待員處查詢會議室的使用狀況;
2)部門或個人向前臺接待員申請并提出使用會議室的大小的要求;
3)前臺接待員根據部門或個人的申請需求作出安排,并記錄在《會議室使用登記表》;
4)前臺接待員將《會議室使用登記表》張貼在會議室指定位置處;
5)部門或個人按時間使用會議室。
2、使用流程
1)部門或個人按會議室使用規定使用會議室;
2)部門或個人自行指定人員安排會務工作。
3、交還流程
2)如部門或個人不改正,前臺接待員應及時上報人事行政部經理協調;
3)如部門或個人拒絕改正,人事行政部經理將出處罰通告,對部門或個人作出處罰。
會議室管理規章制度篇十
1、各種入庫原料應符合公司制定的原輔材料質量標準,不合格品嚴禁入庫。對入庫的各種原料,要進行驗收登記。
2、冷庫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工作時間服從工作安排,保證安全生產和物資供應。
3、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根據庫溫要求按時開機停機,要經常檢查機械設備,按照規定每四小時對各庫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溫度記錄及開門次數記錄和開門時間記錄),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匯報,確保凍庫溫度等滿足原料的貯存。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凍庫、風機是否有霜(無霜正常)和排管情況(有霜正常、)沒有問題后方可離崗。
4、工作時間內不準脫崗喝酒、睡覺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否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非凍庫工作人員、或管理人員。其他閑來人員不得進入庫房。
6、冷庫內的各類食品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齊。食品出庫要填寫出庫單,做到“先進先出”。要及時清理積壓物品,對超期、變質的物品保管員要及時向上級匯報,并妥善處理。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追究工作人員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7、未經廠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庫內物品,不得為外單位或個人在庫內存放物品,否則追究工作人員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50-200元或扣發當月獎金的處罰。
8、庫內保存的原料,做到帳物相符合。工作人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粗心大意,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否則出現問題追究其責任。
9、產品不得直接接觸地面(堆碼必須用墊板或貨架)離墻壁距離不得小于20cm。排管庫離頂壁不小于50cm、風機庫離頂壁不小于100cm.風機正下方空隙不小于40cm(以便冷氣循環、不影響貨物品質)
10、產品擺放要做到“三齊”,堆放整齊,碼垛整齊、排列整齊,不得出現混放或錯放現象。
12、所有人員進出庫要隨手關門,不得隨意打開冷庫房門。(開關凍庫門時請輕開輕關、請勿暴力開關、防止門軌道滑輪跳槽或門配件損壞,掉落傷人)
13、凍庫使用過程中應根據廠區規定或者每次清掃凍庫時應對凍庫內進行消毒
14.所有凍庫管理人員應熟讀以上管理制度以及調溫手冊說明書(切記如不是緊急情況請勿隨意調節溫度及化霜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