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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專項整治工作匯報和感想一
通風管理部負責"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專業的安全專項整治。
圍繞新回風井投運后,對下各盤區的通風系統和通風設施的穩定性進行檢查,對各區域進行責任劃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檢查,留存檢查記錄,確保井下各頭面供風風流穩定,通風設施運行可靠,通風系統符合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
加強對綜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區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嚴格實施,嚴防瓦斯積聚、超限;嚴格監督隊組對管轄巷道定期進行沖洗,嚴防粉塵超標。凡安全監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塵超標的,除對責任單位進行隱患處罰外,要對通風管理部進行問責。
對高瓦斯區域的掘進頭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強防突管理,嚴格監督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將每月防突的相關記錄進行匯總留存備查,杜絕瓦斯超限事故的發生。
生產技術部要對照國家及省有關法律法規,對盤區布置、采掘設計重新進行審核,對各個盤區的勞動組織及定員情況進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規定的,要立即進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須整改完畢,并符合相關規定;同時要加強井下各條巷道的頂板管理,制定計劃對失修巷道進行維護處理,杜絕頂板事故發生。
機電管理部要開展機電系統的安全專項整治,重點對井上下供電系統及相應設備、大型設備、特種設備進行隱患大排查,每月必須覆蓋一次,并留存檢查記錄備查。一是要確保供電系統的正常穩定運行,杜絕無計劃停電;二是要對所有在用或備用的機電設備、器材等進行檢查,杜絕國家明令行禁止的機電設備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設備、特種設備的年檢、度檢工作,確保各類設備的使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另外,機電管理部要對其它運輸、掘進、采煤等機電設備進行檢查,嚴格監督責任單位對機電設備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及時進行處理,在保證各類設備符合《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確保設備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機電系統隱患排查不到位,出現重大隱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監察部將根據《部室方法問責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信息管理部要對各頭面及巷道的瓦斯探頭、數據線路、通訊設施等進行全面的隱患排查,要保證系統的正常使用,數據傳輸及時、準確;對每個瓦斯探頭安裝的數量、地點進行確認,存在問題要及時處理,確保監測監控系統的完好有效性。
地質測量部要加強井下地質水文預測預報,優化排水方案,制定有效的防治水計劃并嚴格實施;機電管理部要完善井下排水系統,根據各頭面涌水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防治水管理。
基建管理中心、二號井要開展基建項目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對各項工程逐個進行排查,必須做到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符合"三同時"要求,同時要開展基建工程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嚴格監督成建制單位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基建工程安全順利進行。
選煤廠要開展洗選系統、煤山、煤倉安全專項整治。一是要加強設備的檢修維護,對管轄范圍內所有機電設備進行全面的隱患排查,查找設備上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措施進行整改;二是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標準加強煤山、煤倉的治理,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并按規定組織演練。
調度指揮部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強對矸山的治理,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安全監察部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對全礦各類重大危險源重新排查摸底,登記建檔,檢測評估。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有效的監控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對應急預案適時進行演練。安全監察部要定期對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應急預案完整有效。
調度指揮部要加強輔助運輸和應急救援體系管理,對照《趙莊礦輔助運輸管理制度》和《趙莊礦輔助運輸各種車輛操作規程》,對井上下輔運系統進行認真檢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要監督責任單位立即進行整改,杜絕輔運事故的發生。
調度指揮部要建立健全應急預案管理體系,制定應急救援技術培訓計劃,并嚴格實施,培訓完畢要寫出總結;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相關要求及礦年度應急救援演練計劃組織應急救援演習,演習要注重實效,通過演習真正提高礦井應對突發事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演習完畢要將相關記錄、總結整理歸檔。
調度指揮部要根據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對礦井的帶班制度進行修訂完善,并嚴格落實,每天必須保證一名礦級領導帶班,不得空班。
人力資源部負責勞動用工專項整治,對照集團公司勞動用工的相關規定,對全礦井上下各單位勞動用工、安全管理人員配備、隊組(班組)設置等情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規定的,在4月10日前整改完畢,并將整改結果報安全監察部;二是要對自建隊伍和成建制單位的隊伍建設情況進行排查摸底,對管理人員(包括班組長)的配備、資質等進行檢查,杜絕無證上崗。
保衛科牽頭,相關單位配合,一是開展地面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杜絕無證駕車、酒后駕車、車輛帶病運行等現象發生,對違反規定的責任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二是加強宿舍、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監督檢查,消除防火、防電等各類隱患,落實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對宿舍樓和辦公場所進行檢查,確保煙花爆竹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物資供應部要加強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對火工品的存儲、管理、發放嚴格按照國家、省、集團公司及礦相關規定進行,對火工品的領取使用批次、數量等詳細記錄清楚,做到帳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員要嚴格執行崗位作業規程和工序管理標準,規范操作行為,提高安全意識,杜絕事故發生。
行政辦要對礦井有關證照的審批、領取程序,證照的齊全有效性等進行排查確認,保證"六證"齊全,相關證件及時變更,并將礦井相關證件和礦井批復文件上傳"oa系統"。3月31日前要將所有存在的問題整改完畢,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的合法性。
推薦專項整治工作匯報和感想二
集團公司紀委: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紀委辦關于印發《鹽城市作風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集團公司的具體工作要求,公司高度重視,專門召開工作會議,深入分析公司在整治重點問題“三個不良風氣”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并結合企業實際,針對性制定相關工作措施,現將有關工作匯報如下:
公司成立了總經理袁鴻剛為組長,分管領導xx為副組長的作風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作風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自查自糾工作專題會議,進一步提高了全體干部職工對作風建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為自查存在問題,抓好整改落實,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礎。
一是認真組織學習。公司認真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作風建設在新時代向縱深發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市紀委和集團有關要求,堅決用上級決策指示統一各級思想,引導大家充分認清作風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和現實緊迫性,增強了自查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是開展約談提醒。通過集團分管領導與公司負責人、公司負責人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等一系列方式,確保約談對象自上而下,從班子成員到一般干部職工談話覆蓋全面,把作風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內容和要求傳達到每一名黨員干部職工,做到人人了解,人人熟知。經統計,我公司共有干部職工xx人,參與換屆紀律約談提醒xx人,談話率100%。
三是深入自查自糾。公司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通過查閱各種檔案資料xx本、合同文本xx份、和業務合方作核實情況xx次、查閱賬務資料xx份,對“三個不良風氣”18個具體問題深入進行了自查自糾,通過核實排查,全公司x個部門和xx個崗位人員均無違紀問題。
通過自查自糾工作的開展,我公司深入全面地調動廣大干部職工查找問題、正視問題的積極性,采取了多種行之有效的方法開展了自查自糾活動,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下一步,我們將以下三個方面把作風建設作為重點工作來抓:
一是抓好紀律教育,規范管理。把作風建設作為推進公司發展的長效機制,及時抓好上級指示要求和政策法規學習,特別是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及時搞好對表,確保始終與上級步調一致、同頻共振,與政策法規合拍合節。繼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用好“問題牽引、課題牽引”的有效辦法,做到真學、真信、真懂、真用,提高干部職工的素質和工作水平,樹立愛崗敬業的工作作風,做到務實高效、以公司為家,與企業共進。
二是抓好問責落實,規范制度。認真梳理近幾年推進作風建設成果,力求把成功做法經驗化、零散探索系統化、有效措施制度化,建立完善的管人、管物、管事的制度措施,切實做到有據可依、有規可循。加強對采購部、銷售部、售后服務部、財務部、綜合管理部等重點敏感崗位的監督,馳而不息糾正“四風”。
三是完成發展目標,促進發展。公司不斷深入強化作風建設,增強干部職工的大局意識、創新意識、發展意識,增強干部職工投身公司發展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榮譽感,在公司營造創先進業績、爭優質服務的良好氛圍,確保按時完成各項目標任務,推動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推薦專項整治工作匯報和感想三
我局按《中共漢源縣紀委關于印發〈開展干部職工收受紅包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漢紀發〔20-〕45號)的要求,對涉及相關問題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按照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召開了全局職工大會,傳達學習了省委、市委和縣委有關會議精神,堅持“綜合施策、標本兼治、懲防并舉”的工作方式,結合當前開展的正風肅紀專項整治工作,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務必以身作則,帶頭遵守廉潔自律規定,自覺抵制歪門邪道,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并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紅包、禮金”問題治理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具體抓落實。
我局將《個人承諾書》和《自查自糾違規收送紅包禮金情況明細表》發給全局46位干部職工,要求其認真對照要求進行自查自糾。經收集匯總后,我局無一人收送“紅包禮金”。同時,我局將結合《關于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川委發〔20-〕13號)和《關于認真貫徹“三嚴三實”要求進一步加強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監管的意見》(川委發〔20-〕14號)文件精神和群教活動中所取得的成果,堅決從制度上解決收受禮金紅包等不正之風,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的,絕不姑息,嚴肅予以查處。對我局在行政執法、行政許可、備案登記中易發不廉潔行為的崗位及人員,加強教育監督力度,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根基,著力營造“風清氣正,政通人和”的工作氛圍。
一是把貫徹落實相關廉政規章制度特別是《廉政準則》作為加強監管隊伍建設的一件大事來抓,扎實抓好貫徹執行的各項工作。二是抓好學習,以開展讀書思廉活動為契機,組織全局干部職工開展廉政專題學習,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理論,打好廉潔自律的思想根基。三是將正風肅紀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與日常食藥監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延伸廉政建設工作。同時,加強對全局干部職工的教育與監督,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遵守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監督、作學習的表率、落實的表率、接受監督的表率。
推薦專項整治工作匯報和感想四
(一)整治范圍
全辦從事出版物印刷、包裝裝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業務的企業、個體工商戶。
(二)整治標準
1、無廠房、宿舍、辦公場所“三合一”現象。
2、無電器線路、設施混亂老化等現象。
3、生產場所規范整潔;有2個以上安全出口;疏散寬度足夠,并保持暢通;防火分區符合相關標準。
4、建立并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有禁煙、禁火標志;電線敷設和電器使用規范。
5、建筑結構與生產性質相符合;油漆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獨立儲放。
6、按規范配齊消防器材,員工會操作使用。
(一)調查摸底階段(5月30日—6月10日)
各村(居)要加大摸排力度,掌握轄區內印刷企業實際底數和消防安全狀況,如實填寫區印刷企業消防安全情況匯總表,6月18日前上報辦事處安辦。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0日—25日)
6月15日前,各印刷企業對照標準完成自查自整;6月20日前,各村(居)對轄區內印刷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6月25日前,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單位對各印刷企業整治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整治落實。
(三)驗收總結階段(6月25—30日)
各村(居)對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將驗收結果上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適時組織檢查驗收。
(一)強化領導,提高認識。
成立辦事處印刷行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分管安全副書記為副組長,派出所、工商所、綜治辦、黨政辦、安辦、民政所、社區服務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安排,研究解決專項整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辦事處安辦,由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務處理,收集、匯總、梳理、通報整治專項工作情況。各村(村)、部門要深刻認識專項整治對我區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機感、緊迫感和責任感,把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好抓實。
(二)依法整治,嚴格執法。
各村(居)、相關部門要加強聯合執行,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對于消防安全隱患嚴重、存在“三合一”現象,印刷機械設備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企業,要限期落實整改。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單位,予以曝光,并依法采取停業整頓、暫扣(吊銷)證照、取締關閉等措施。
(三)加強宣傳,強化意識。
各村(居)、相關部門要利用展板、會議、宣傳單等方式,對消防安全知識及督辦整治情況進行宣傳通報,對典型火災隱患進行曝光,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
(四)健全機制,納入考核。
要認真吸取屢經治理、多有反復的教訓,切實貫徹“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針對專項整治中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健全完善火災隱患自查整改,發現舉報等長效機制,大力加強經常性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監督管理機制。辦事處將組織人員對各村(居)進行督查考核,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
推薦專項整治工作匯報和感想五
為切實加強燃氣行業管理,規范燃氣市場經營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省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辦關于印發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鎮政府決定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特制訂工作方案如下: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堅持標本兼治、條塊結合,進一步厘清并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健全信息化監管體系,發揮網格化社會治理機制作用,把排查整治與建章立制貫穿全過程,著力建立完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推進城鄉燃氣一體化工作進程,消除各類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力爭不發生燃氣供應安全生產傷亡事故,減少燃氣安全使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餐飲場所燃氣爆炸事故,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切實提升城鎮燃氣安全水平。
2020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城鎮燃氣供應場站設施、瓶裝液化氣供應站、瓶裝液化氣危化品運輸車輛、瓶裝液化氣配送車輛;整治供應違規違法經營、使用環節的安全風險隱患;嚴厲打擊充裝非自有氣瓶、超期未檢氣瓶、違規檢驗氣瓶等行為;嚴格查處瓶裝液化氣危化品運輸車輛違規行為,瓶裝燃氣經營企業未統一規范的瓶裝液化氣配送車輛;加強液化石油氣、氣瓶及調壓閥、連接管等配件產品質量管理;全面排查各類餐飲場所燃氣使用安全風險隱患;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推動燃氣泄漏監控信息平臺建設提升安全監管能力。
(一)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1.各類場站、天然氣管道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城鎮燃氣反恐怖防范工作標準》、《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關于加強城鎮燃氣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規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制定完善各類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項要求;
3.是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員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訓,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持證上崗的是否100%持證上崗;
(二)瓶裝液化氣市場經營秩序
4.瓶裝液化氣企業是否加強對所屬換氣點、瓶裝液化氣?;愤\輸車輛、瓶裝液化氣配送車輛、送氣人員的管理,是否統一配送車輛及人員標志標識;
5.瓶裝液化氣企業是否落實用戶實名制購氣登記,建立健全用戶服務信息系統,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統一標準、統一服務;
6.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出入道口運送瓶裝液化氣車輛的關注和臨檢布控,依法打擊“黑氣點”、流動“黑氣販”等違法犯罪行為;
7.燃氣企業是否制定用戶安全用氣規則,通過向用戶發放安全用氣手冊、公眾號推送等方式,對用戶進行燃氣安全使用宣傳和指導;
8.瓶裝液化氣企業是否為用戶更換氣瓶,換氣時檢查用氣設備情況,定期對用戶進行入戶檢查;
(三)氣瓶充裝、檢驗單位(機構)行為及產品質量
9.氣瓶充裝單位是否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實現充裝數據與地方監管部門的實時聯網傳輸;
10.氣瓶檢驗機構是否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建立本單位檢驗氣瓶的電子技術檔案,實現檢驗機構的氣瓶檢驗數據信息與氣瓶充裝單位、地方監管部門互聯互通;
11.氣瓶充裝單位是否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超期未檢氣瓶、非法改裝氣瓶、報廢氣瓶和無信息標識氣瓶;嚴厲打擊無資質充裝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氣中摻混二甲醚的行為;
12.氣瓶檢驗機構是否建立相關制度,檢驗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按照檢驗規范標準開展檢驗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虛假檢驗數據、檢驗報告和檢驗標志行為;是否存在非法改裝氣瓶、翻新氣瓶,或者擅自銷售報廢氣瓶等違法行為;是否冒用其他檢驗機構名稱進行檢驗;
13.對轄區內銷售的液化石油氣氣瓶閥門、灶具、熱水器等產品質量開展監督抽查,依法查處無證經營、銷售不合格閥門、灶具和熱水器等違法行為,及時向社會公布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四)餐飲場所燃氣安全使用管理
14.餐飲用戶是否與合法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器具以及連接管、調壓閥等配件;
15.餐飲用戶是否每月對戶內燃氣設施設備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內容詳見附件1);是否在餐飲場所顯著位置張貼公示燃氣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詳見附件2);
16.餐飲場所是否存在違規儲存、使用瓶裝液化氣的行為;用氣場所、燃氣設備設施、用氣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一)嚴格隱患銷號
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建立“滾動排查、清單管理、動態銷號”制度;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責令制定詳細可操作的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費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實行掛牌督辦,同時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安全,有效完成隱患治理的工作閉環。
(二)加強瓶裝液化氣?;愤\輸車輛、配送車輛管理
貫徹落實《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辦法》,運輸瓶裝液化氣的危險品運輸車輛應當取得交通運管部門許可,并在公安局交警支隊辦理危險化學品車輛運輸通行證,隨車攜帶危險貨物托運清單。運輸車輛噴涂企業名稱、聯系電話,并裝載衛星定位系統。各瓶裝液化氣企業配送車輛應當噴涂企業名稱、配送電話,設有明顯的燃氣警示標志,隨車配備2瓶4kg干粉滅火器,裝載鋼瓶數不超過車輛荷載,并對鋼瓶進行固定。按照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支隊要共同研究制定瓶裝液化氣配送服務管理辦法執行。
(三)加強瓶裝液化氣配送人員管理
各瓶裝燃氣經營企業制定符合安全及相關規范要求的瓶裝液化氣配送管理制度,規范瓶裝液化氣“最后一公里”配送。各瓶裝燃氣經營企業加強配送工管理,與配送工簽訂合同,配送工須通過燃氣從業人員培訓并考核通過;與配送工簽訂合同的企業應當與培訓合格證上受聘企業一致。配送工不得同時配送多家企業燃氣,瓶裝燃氣經營企業不得向其他企業員工提供燃氣,否則將配送工按無證經營,瓶裝燃氣經營企業按向無證經營者供氣進行處罰。
(四)嚴格市場準入
嚴格安全準入,做好燃氣經營許可證和氣瓶充裝許可證的驗證,把好市場準入關。對已經進入市場的液化氣企業,要加強充裝、銷售、配送和入戶安檢等環節經營檢查,對沒有健全的經營方案、自有產權氣瓶數量與經營規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務體系、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客戶服務系統確保產品與服務質量安全責任可溯源的,未定期對用戶進行入戶檢查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堅決予以清出市場。
(五)實施智能管控
加快推進非居民用戶,特別是餐飲場所安裝帶有燃氣泄漏監測報警及自動切斷功能的裝置,無自然通風的使用燃氣(包括管道天然氣、瓶裝液化氣)的餐飲場所,應當安裝燃氣泄漏監測報警器。建立燃氣泄漏報警遠程監控系統,實時分析采集的燃氣濃度,及時預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機app實時動態查看燃氣濃度。
(六)強化監督執法
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隱患,嚴格依法責令“三停”、行政拘留和臨時查封等處罰和強制措施。定期檢查餐飲用戶自查情況和隱患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氣經營企業應采取停止供氣措施,由餐飲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
(一)各村(社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專項整治工作負責人;負責協調推進轄區內城鄉燃氣一體化工作;負責督促轄區內物業公司對進入小區的瓶裝液化氣配送車輛進行登記,嚴禁用戶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高層建筑內使用瓶裝液化氣。負責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應當及時依法采取措施制止,需要立案查處的,及時上報相關部門查處,消除安全隱患。
(二)鎮市政和房產中心:依據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負責具體實施本地區燃氣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檢驗燃氣經營許可證;負責燃氣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協助城管執法部門查處燃氣違法經營行為,配合市住建局取締非法經營點;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合同的約定,承擔用戶燃氣設施巡檢、燃氣使用安全技術指導和宣傳責任;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瓶裝液化石油氣實名制銷售、與用戶簽訂供氣合同、建立客戶服務平臺等工作。
(三)鎮綜合執法大隊:依據《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負責對無證經營、為無證經營者提供經營性氣源、銷售非自有氣瓶充裝的液化石油氣等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燃氣經營企業進行處罰。負責對餐飲流動攤販的安全管理。
(四)市場監督管理所: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法律、安全技術規范,對液化氣氣瓶充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對液化氣氣瓶檢驗單位實施監督檢查;對液化氣儲罐、罐車等壓力容器及其它特種設備實施使用登記和安全監管。對充裝非自有氣瓶、超期未檢(報廢)氣瓶等行為進行查處,加快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確保溯源管理。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對未辦理營業執照的餐飲場所進行查處。依據《產品質量法》,對液化石油氣、燃氣器具及配件產品生產、流通領域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器具及液化石油氣、充氣過程中缺斤少兩、摻混二甲醚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對領取營業執照的燃氣經營戶的安全管理。負責組織餐飲場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餐飲場所經營者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合做好餐飲場所“瓶改管”工作。
(五)公安分局:依法處理阻礙執行公務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配合屬地政府、住建、城管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對非法儲存、倒罐、銷售液化氣的行為和窩點進行依法查處;對非法經營、銷售偽劣產品、非法儲存、運輸、攜帶、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瓶裝液化氣危化品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城管執法部門依法打擊跨區域運輸經營等違法行為。
(六)鎮安監站:依據有關部門申請,對在燃氣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隱患的場所以鎮黨委、政府名義實行掛牌督辦。依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安監總辦〔2019〕49號)規定,對涉及燃氣安全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個人納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
(七)消防中隊:依據《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燃氣企業、餐飲單位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餐飲場所的消防安全實施專項監管;依法查處餐飲場所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八)交警中隊、泥汊交通運輸管理: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的相關規定,負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車輛、從業人員的資質管理,對?;愤\輸車輛非法運輸瓶裝液化石油氣、未隨車攜帶危險貨物托運清單等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九)鎮文教中心、中心校、勞動保障中心、經濟發展局等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業管理的學校(含幼兒園)、民政服務機構、星級賓館酒店、衛生醫療機構、工業企業等燃氣用戶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其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引導瓶裝液化石油氣用戶逐步改用天然氣。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6月)
各部門、村(社區)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明確分管負責人和具體經辦人員,全面動員部署迅速開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6月至10月)
一是開展全面排查。組織燃氣經營企業、充裝單位、氣瓶檢驗機構、餐飲用戶等單位及其他燃氣用戶自行組織排查治理,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建立臺賬、列出清單、逐項整改。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檢查約談曝光。組成聯合檢查組依法開展督查,對燃氣經營企業、氣瓶檢驗機構、餐飲用戶等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督促落實安全責任措施。三是實施綜合治理。對排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隱患進行分析研判,完善長效機制,全面推進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0年11月至12月)
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情況納入2020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內容。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
各村(社區)及各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開展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請各村(社區)及各有關部門于2020年6月20日前將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負責人、聯絡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報鎮安監站。
(二)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各村(社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對發現的問題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及時通報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廣泛發動群眾,加大查處力度
各村(社區)及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引導社會公眾、企業職工全面查找身邊的安全隱患,充分用好《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通過12345熱線,省安全生產舉報平臺,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熱線119消防舉報電話等,及時舉報各類風險隱患。加大對發生事故的企業的責任追究力度,依法嚴肅追究事故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專項整治工作的時間節點要求,及時收集、匯總并報送有關工作信息。請各部門、各單位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鎮安監站。
推薦專項整治工作匯報和感想六
公司紀委集中開展“雙節”期間深化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彰顯了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地針對全體黨員干部全面從嚴治黨、反腐倡廉、整改作風問題的堅定政治態度、立場和決心;也是公司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中央部署精神和中央八項規定的具體行動。我認為專項整治工作很及時、很有必要。
對照專項整治工作,我充分認識到開展“雙節”期間深化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自覺把思想和行動與公司決策部署統一進來,積極增強“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主動擔責,積極行動,扎實開展專項整治,將全部精力投入到業務工作中去。
按照中國傳統,在現實生活中是有必要的人際交往,但我的交往有原則、有界線、有規矩,能自覺凈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能將工作和生活很好的分清界線,崇尚平等友誼,坦誠交往。我從事業務是技術管理、規劃發展,主要職能是服務指導基層和對外技術交流學習,對內部單位均為正常工作關系;對外部基本上是正規的科研院所,經常尋求其幫助我們提供技術支持、或解決生產技術問題,也均為正常工作關系,按規定接待,沒有收送禮品禮金。
(一)關于違規收受禮金的問題
在工作中沒有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金或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問題;我的配偶、子女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沒有利用本人職務上的影響收受禮金問題;沒有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利用本人職務上的影響收受禮金問題。
(二)關于違規贈送禮金的問題
我沒有違規向領導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問題。
通過認真學習習近平系列重要講話、《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集團各級黨委紀委關于廉潔自律文件等精神,我的政治站位、思想境界、廉潔自律、履職能力有了很大提升,能在工作生活中能夠嚴格要求自己,但距離組織要求還有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并針對性提出了整改措施,具體如下: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政治理論知識深入系統學習不夠。平時重視業務學習,忽視黨性修養學習提升;認為企業以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為主,忽視政治思想工作的方向性、重要性,因此缺少主動學習,學而不實、抓而不緊,沒有真正靜下心來學習政治理論知識。
二是思想作風有待改進和轉變。存在觀念陳舊、能過就過等問題,缺乏創新動力和擔當精神。
三是廉潔自律要求不夠高。雖然感覺自身的做人原則還是比較硬朗,與廉潔要求相比,還存在對一些敏感問題的復雜性認識不夠,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鑒別力。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強黨紀國法、業務技能等理論知識學習,提升自身綜合素養和能力。平時重視黨性、業務學習兩手抓、齊并進,做到政治思想、業務工作兩不誤、兩提升。
二是改進和轉變思想作風,用好管理制度、用好組織賦予的權責,扎實干好本職工作。要解決陳舊觀念、能過就過等問題,生活上安于現狀,工作中創新進取,激發自身創新動力和熱情;積極主動、開拓創新,要用擔當精神和責任把工作干好干實。
三是提升廉潔自律的自覺性,接受監督,堅定反腐倡廉態度。按照八項規定、廉潔自律要求繼續增強自身做人原則,提高對一些敏感問題的復雜性認識和研判能力,增強必要的警惕性和鑒別力,堅決杜絕腐敗。
推薦專項整治工作匯報和感想七
為切實加強燃氣行業安全管理,規范燃氣市場經營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宣城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縣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特制訂工作方案如下: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堅持標本兼治、條塊結合,進一步厘清并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健全信息化監管體系,發揮網格化社會治理機制作用,把排查整治與建章立制貫穿全過程,著力建立完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消除各類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力爭不發生燃氣供應安全生產傷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飲場所燃氣爆炸事故,堅決遏制一般事故,切實提升我縣燃氣安全水平。
2020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我縣城鎮燃氣供應場站設施;整治違規違法經營、使用環節的安全風險隱患;嚴厲打擊充裝非自有鋼瓶、超期未檢鋼瓶、違規檢驗鋼瓶、非法經營液化石油氣、倒氣等行為;加強液化石油氣、氣瓶及調壓閥、連接管等配件產品質量管理;全面排查各類餐飲場所燃氣使用安全風險隱患;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提升安全監管能力。
(一)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1.各類場站、天然氣管道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城鎮燃氣反恐怖防范工作標準》《安徽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關于加強城鎮燃氣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燃氣市場安全管理的實施意見》等規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制定完善各類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項要求。
3.是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員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訓,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持證上崗的是否100%持證上崗。
(二)瓶裝液化氣市場經營秩序。
1、重點督促瓶裝液化氣企業規范設置下屬瓶裝氣配送點,各經營企業要對城區及各鄉鎮現有配送點進行整合,合理布局,縮減數量,并逐步予以取締。到2020年底,各鄉鎮力爭只保留一家瓶裝氣配送點,整合后暫時保留的配送點內不得再存放有氣氣瓶,配送點必須設置單獨瓶庫并滿足有關規范要求。對達不到要求的瓶裝氣配送點一律予以取締,加強對配送點、送氣車輛、送氣人員的管理。
2、重點查處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燃氣經營、氣瓶充裝、燃氣運輸和非法儲存、倒灌、分裝、摻假、銷售瓶裝燃氣等活動,堅決遏制擅自設點、無證經營液化石油氣等違法違規行為。
3、重點打擊非法充裝、使用未辦理使用登記、未按規定定期檢驗或報廢液化石油氣鋼瓶,擅自排放殘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鋼瓶等危險行為。
4、加大餐飲場所(包括賓館、飯店、學校、醫院、養老院、企業食堂和流動商販、燒烤攤、農貿市場等)燃氣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違規使用超期氣瓶、報廢氣瓶等行為。
5、?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出入道口運送鋼瓶車輛的關注和臨檢布控,依法打擊“黑氣點”、流動“黑氣販”等違法犯罪行為。
6、加大燃氣設備設施和液化石油氣瓶安全使用知識的宣傳教育力度,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制定用戶安全用氣規則,通過向用戶發放安全用氣手冊、公眾號推送等方式,對用戶進行燃氣安全使用宣傳和指導。
(三)氣瓶充裝、檢驗單位(機構)行為及產品質量。
1.氣瓶檢驗機構是否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建立本單位檢驗氣瓶的電子技術檔案,實現檢驗機構的氣瓶檢驗數據信息與氣瓶充裝單位、地方監管部門互聯互通。
2.氣瓶充裝單位是否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超期未檢氣瓶、非法改裝氣瓶、報廢氣瓶和無信息標識氣瓶;嚴厲打擊無資質充裝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氣中摻混二甲醚的行為。
3.氣瓶檢驗機構是否建立相關制度,檢驗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按照檢驗規范標準開展檢驗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虛假檢驗數據、檢驗報告和檢驗標志行為;是否存在非法改裝氣瓶、翻新氣瓶,或者擅自銷售報廢氣瓶等違法行為;是否冒用其他檢驗機構名稱進行檢驗。
4.對轄區內銷售的液化石油氣鋼瓶、角閥、減壓閥、灶具、熱水器等產品質量開展專項整治,依法查處無證經營、銷售不合格鋼瓶、閥門、灶具和熱水器等違法行為,及時向社會公布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結果。
(四)餐飲場所燃氣安全使用管理。
1、餐飲用戶是否與合法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器具以及連接管、調壓閥等配件;
2、餐飲用戶是否每月對戶內燃氣設施設備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內容詳見附件1);是否在餐飲場所顯著位置張貼公示燃氣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詳見附件2)。
3、餐飲場所是否存在違規儲存、使用瓶裝液化氣的行為;用氣場所、燃氣設備設施、用氣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五)落實燃氣企業安全生產責任。?????????????
1、按照《安全生產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企業主要負責人隱患排查整改責任。
2、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對下屬配送點的經營活動、安全管理全面負責。
(一)嚴格隱患銷號。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建立“滾動排查、清單管理、動態銷號”制度;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責令制定詳細可操作的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費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實行掛牌督辦,同時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安全,有效完成隱患治理的工作閉環。
(二)明確配送標準。貫徹落實《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辦法》,使用貨車運送液化氣的,應當申請許可;使用三輪車、電動車開展城市內“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可以不申請許可,但要確保配送安全。
(三)嚴格市場準入。嚴格安全準入,做好燃氣經營許可證和氣瓶充裝許可證的核發,把好市場準入關。對已經進入市場的液化氣企業,要加強充裝、銷售、配送和入戶安檢等環節經營檢查,對沒有健全的經營方案、自有產權氣瓶數量與經營規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務體系、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客戶服務系統確保產品與服務質量安全責任可溯源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堅決予以清出市場。
(四)實施智能管控。加快推進非居民用戶,特別是餐飲場所安裝帶有燃氣泄漏監測報警及自動切斷功能的裝置,建立燃氣泄漏報警遠程監控系統,實時分析采集的燃氣濃度,及時預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機app實時動態查看燃氣濃度。
(五)強化監督執法。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隱患,嚴格依法責令“三?!?、行政拘留和臨時查封等處罰和強制措施。定期檢查餐飲用戶自查情況和隱患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氣經營企業應采取停止供氣措施,由屬地街鎮和餐飲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
(一)住建部門:依據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安徽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負責具體實施本地區燃氣行業的管理工作,并按規定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合同的約定,承擔用戶燃氣設施巡檢、燃氣使用安全技術指導和宣傳責任;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瓶裝液化石油氣實名制銷售、建立客戶服務平臺等工作。負責查處燃氣違法經營行為,依法取締非法經營站(點);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燃氣經營企業進行查處。
(二)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法律、安全技術規范,對液化氣氣瓶充裝、檢驗單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對液化氣儲罐、罐車等壓力容器及其它特種設備實施使用登記和安全監管。對充裝非自有氣瓶、超期未檢(報廢)鋼瓶等行為進行查處,加快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確保溯源管理。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對未辦理營業執照的餐飲場所進行查處。依據《產品質量法》,對液化石油氣、燃氣器具及配件產品生產、流通領域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器具及液化石油氣、充氣過程中缺斤少兩、摻混二甲醚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三)商務部門:負責組織餐飲場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餐飲場所經營者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公安部門:依法處理阻礙執行公務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配合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對非法儲存、倒罐、銷售液化氣的行為和窩點進行依法查處;對非法經營、銷售偽劣產品、非法儲存、運輸、攜帶、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瓶裝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交通部門依法打擊跨區域運輸經營等違法行為。
(五)應急管理部門:依據有關部門申請,對在燃氣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隱患的場所以安委辦名義實行掛牌督辦。對于有關燃氣安全的舉報,依據《安徽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有關規定依法處理。對涉及燃氣安全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個人納入安全生產聯合懲戒或“黑名單”管理。
(六)消防部門:依據《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燃氣企業、餐飲單位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餐飲場所的消防安全實施專項監管;依法查處餐飲場所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交通運輸部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的相關規定,負責道路、水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車輛、船只、從業人員、港區裝卸管理人員、申報人員的資質管理,對?;愤\輸車輛非法運輸瓶裝液化石油氣等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八)教育、民政、旅游、衛生部門:負責組織學校、福利機構、旅游景點、醫療機構等領域的燃氣用戶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其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勵引導瓶裝液化石油氣用戶逐步改用天然氣。
(九)各鄉鎮、開發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內燃氣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工作;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通知液化氣經營企業、液化氣用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并督促整改;負責排查轄區內瓶裝液化石油氣違法違規行為,對非法違法經營、運輸、儲存、使用液化氣的,要及時處置和上報相關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本轄區內工業企業做好企業“點供”燃氣自備站(lng)的安全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工業企業“點供”用氣治理、取締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工作。
(十)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燃氣安全管理工作。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6月10日前)。各部門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明確相關燃氣管理工作職責,全面動員部署各級各單位迅速開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6月至10月)。一是開展全面排查。組織燃氣經營企業、充裝單位、鋼瓶檢驗機構、餐飲用戶等單位及其他燃氣用戶自行組織排查治理,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建立臺賬、列出清單、逐項整改。6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檢查約談曝光。組成聯合檢查組在全縣范圍依法開展檢查,對燃氣經營企業、氣瓶檢驗機構、餐飲用戶等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督促落實安全責任措施。三是實施綜合治理。對排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隱患依法查處并督促落實整改,同時進行分析研判,完善長效機制,全面推進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0年11月至12月)。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情況納入2020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考核內容。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各鄉鎮、開發區、各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開展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專項整治工作。
請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于2020年6月10日前將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負責人、聯絡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各鄉鎮、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對發現的問題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及時通報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廣泛發動群眾,加大查處力度。各鄉鎮、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引導社會公眾、企業職工全面查找身邊的安全隱患,充分用好《安徽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通過12345熱線,安徽省安全生產舉報平臺,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熱線和119消防舉報電話等,及時舉報各類風險隱患。加大對發生事故的企業的責任追究力度,依法嚴肅追究事故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推薦專項整治工作匯報和感想八
縣政府打擊私挖濫采專項工作會議后,通過國土、公安等相關部門的聯合執法和縣、鄉(鎮)、村三級的共同努力,我縣打擊私挖濫采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私挖濫采礦產資源和超層越界非法違法采礦行為并未從根本上徹底解決。特別是去年冬季以來,私挖濫采有所抬頭,少數地方出現了反彈,從而影響了全縣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持續穩定,給安全生產帶來了極大威脅。為保障全縣礦業經濟的健康發展,特制訂陵川縣開展打擊非法違法采礦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以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國務院、省、市、縣政府有關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文件精神為目標,以《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政府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鞏固礦業秩序治理整頓成果,確保全縣經濟社會和諧穩定可持續發展。
(一)全面排查無證非法開采礦產資源行為,徹底關閉無證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礦點(坑口、井),對違法礦主依法從嚴追究責任,非法采礦參與者得到依法處理。
(二)對已接收的關閉煤礦(含硫鐵礦)井口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對關閉不合格的,要及時按照“八條標準”徹底關死填實。
(三)對轄區內所有礦山企業(包括煤礦、鐵礦、石灰石、鋁土礦等)是否存在超層越界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有超層越界行為和無證非法生產加工石灰石的礦山企業依法從嚴查處,并實施關閉。
為切實加強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取得實效,縣政府決定成立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采礦鐵腕整治專項行動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切實加強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配合,確保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進行。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時間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鄉(鎮)要分別召開動員大會,成立相應機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并于3月20日前報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第二階段:拉網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鄉(鎮)人民政府牽頭,打擊私挖濫采聯合執法大隊及行政村配合,對本轄區私挖濫采礦點、關閉礦展開拉網式回查,切實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礦,清查和回查結果由各鄉(鎮)主要領導簽字后報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二是對所有合法礦山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認真過細,不留死角,不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風井和安全出口,還要查相關區域內有無新的挖掘跡象。要把位于資源整合煤礦礦區范圍及周邊和以往發生過超層越界違法行為的煤礦列為重點檢查對象,并進行一次全面認真的排查實測,逐礦建立日常監督檢查臺帳。
第三階段:處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對排查出有新的超層越界行為的煤礦,要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一律依法予以關閉。對回查發現的無證私開礦(點),要從嚴從快予以打擊。
1.對于規模小、零星私挖濫采礦點、礦硐要嚴格按照“八條標準”的規定要求,立即取締關閉。
2.對于規模較大、資源破壞量較多的非法礦井,要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2日內進行實測評估工作,按照資源破壞量,依法給予經濟處罰和刑事追究,并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并按照“六條標準”及時取締關閉。對于弄虛作假、偽裝關閉、頂風作案繼續非法生產的,要從嚴處理、從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國土資源部門在接到有關超層越界的報告、群眾舉報和有關部門通報后,要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井下核查,對存在超層越界行為的要立即立案查處,責令其停產;并在兩日內聘請有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進行實測。查清違法事實后,應立即暫扣其采礦許可證,逐級上報省國土資源廳批準后,按照“八條標準”予以關閉,給予相應處罰,并公告吊銷其采礦許可證。
第四階段:檢查驗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縣政府將組成驗收組,逐鄉逐村逐礦進行檢查驗收,對關閉不合格、未達到關閉標準,要給予有關鄉鎮政府通報批評,責令重新按標準實施填埋、炸毀、關閉。
(一)全縣打擊非法違法采礦鐵腕整治專項行動由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各鄉(鎮)政府和縣有關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把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采礦鐵腕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擺在突出位置,作為當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強巡查、加大查處和嚴格執法的總體要求,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把此次專項行動工作抓緊抓好。
(二)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積極協作,聯合執法。
1、國土資源部門要督促鄉(鎮)政府對關閉不達標準的私挖濫采礦點(坑口、井)和關閉煤礦重新按標準進行補課,直至達到“八條標準”為止;負責對新發現的私挖濫采礦點、關閉達標后又“死灰復燃”的關閉礦、以及越層越界開采的煤礦的查處工作,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和監察部門移送追究有關責任人刑事責任和政紀處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礦關閉工作,對關閉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2、公安部門負責查堵并嚴厲打擊非法煤礦一切火工品供應渠道,并在接到國土資源部門的書面通知后,對非法采礦礦主先行給予拘留,構成破壞資源罪的,要在十日內立案偵查,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3、監察部門負責對排查不力、拖延不關或為私挖濫采(坑口)提供保護傘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負責對不按有關規定認真檢查、敷衍塞責、甚至弄虛作假,造成非法開采現象仍然存在的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4、安監、煤炭部門在檢查中要將煤礦超層越界行為和列入監管范圍之內的石灰石來料加工點作為主要安全隱患,一經發現有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立即函告電力、水電部門切斷電源,拆除供電線路和設施,要通報國土資源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5、組織部門負責對村級主干和離任干部參與、包庇和未落實監管責任、不能及時發現上報私挖濫采等不作為行為進行組織處理。
6、工商管理部門對私挖濫采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嚴厲查處。
7、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全面檢查列入監管范圍內的鐵礦點和粘土制磚企業,一經發現有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立即通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8、電力、水電部門要在接到國土資源部門的書面通知后,對非法開采坑口(礦井)在當日內切斷電源,拆除供電線路和設施;并對私挖濫采供電的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對越層越界的礦山企業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采取停止供電措施。
9、礦產品管理中心負責稽查、沒收運輸的非法違法礦產品,切斷所有非法礦產品的銷售渠道。
(三)嚴格關閉標準,認真做好關閉煤礦的移交接受工作。要嚴格按照省安委辦《關于切實加強全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通知》(晉安辦發〔20xx〕3號)“八條標準”要求來進行礦井關閉,特別是井筒的處理,要嚴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毀不少于50米,立井必須填滿,混凝土澆灌井筒長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縣政府組織煤炭、國土、公安、電力等部門對關閉礦井進行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國土資源部門。
(四)落實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嚴肅處理工作不力及發生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要實現由事后查處,向事前處理的轉變。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煤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決定》(晉政發〔20xx〕30號)文的規定,對打擊非法違法采礦不力的責任人要進行責任追究。
1、鄉(鎮)轄區內發現死灰復燃的關閉礦井及盜采礦產資源的非法礦點,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對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以及負有責任的相關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2、各相關部門或機構不按規定履行職責,未及時發現死灰復燃的關閉礦井及盜采礦產資源的非法礦點,或者發現后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對直接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有關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屬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建議有關機關和部門給予相應處分。
3、死灰復燃的關閉礦井及盜采礦產資源的非法礦點,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給予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