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看完一部影視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吧,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后感了。如何才能寫出一篇讓人動容的讀后感文章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讀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讀后感篇一
第七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對未成年人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教育義務。家庭其他成年人有協助監護人關心、教育、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以健康、良好的品行教育影響未成年人。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掌握科學的教育和監護方法,配合學校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單位、社區和基層組織,應當關心職工、村(居)民的家庭教育問題,教育、引導和督促職工、村(居)民重視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護。
第八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因未成年人的性別、健康狀況、是否婚生以及有違法犯罪行為等任何理由,拒絕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教育義務。沒有監護措施,不得讓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分戶獨居。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毆打、辱罵、體罰等家庭暴力行為,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第九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發生以下行為:
(一)吸煙、酗酒、曠課、棄學、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三)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四)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五)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等;
(七)其他違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行為。
禁止任何人教唆、引誘、脅迫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或者違法犯罪行為。
第十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保證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中途輟學。
第十一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妥善保護未成年人財產,除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其財產。
第十二條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監護職責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并提供生活保障。受委托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
委托監護時,父母應當聽取有表達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意見,并及時將委托監護情況告知未成年子女所在學校和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和學校應當與受委托監護人保持聯系,對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幫助。
父母應當與未成年子女和受委托監護人保持經常聯系,關心未成年子女生活、學習和身心健康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讀后感篇二
第一條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未滿十八周歲公民的保護,適用本辦法。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教育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其合法權益應當得到特殊、優先保護。
第三條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學校及家庭和每個成年公民應當共同關心、培養、教育未成年人,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促進未成年人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決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建立和落實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責任制。
教育、公安、民政、衛生、文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部門以及審判檢察機關共同配合,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會、殘疾人聯合會、科學技術協會、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以及其他社會組織,應當把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協助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和配合做好本轄區內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共產主義青年團委員會,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承擔下列職責:
(一)宣傳貫徹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法規,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制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工作制度;
(三)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教育和救助工作;
(四)接受有關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六)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隊伍建設;
(七)做好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保護未成年人和促進未成年人事業發展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讀后感篇三
最近,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此談談我的幾點體會。未成年人處于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于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常常受到監護人、教師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有時罰站,有時一個學生違紀全班同學挨批,優待尖子生,有時對后進生態度粗劣等。這些做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嚴重危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們教師要全面準確地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的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杜絕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然而,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和幫助還要通過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家長、教師和社會不可能時時刻刻呵護著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長本事,才能有效防范來自社會生活中的侵權侵害,應該讓他們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所以,在加強來自家庭、學校、社會保護的同時,增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則十分必要。
作為教師每一天都面對的是未成年人,因此解讀《未成年人保護法》,對于我們教育工作者來說,應該放在首位!對這部法律,我覺得還應該多讀、多想才能認識得更深刻,才能更好的指導我的教學和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讀后感篇四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當黨和政府十分關心和高度重視青少年的成長,制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專門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制訂的一部法律,主要分為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等幾個方面。因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能力低,個人權益容易受到侵害。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還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也是中華民族興旺發達的需要。
下面,我來給大家介紹幾條:
1、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等不良行為。
2、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室內吸煙。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時溝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識,正確使用家用電器,防止漏電現象的發生;自己一個人在家時,不讓陌生人進門,遇到特殊情況,不慌不亂,及時打電話給父母親戚或警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我們的成長有極大幫助,希望全社會都來學習它、遵守它。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讀后感篇五
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后,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范。在工作中,嚴格規范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范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范”。對于后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范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