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作總結是一種反思和總結的過程,可以讓我們更好地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一些精選的月工作總結范文,希望能夠對大家的寫作有所幫助。
最熱不動產登記工作總結(模板12篇)篇一
1、日常登記業務工作穩步推進。全年共辦理各類不動產登記業務()件,其中辦理首次登記()件,一般轉移登記()件,變更登記()件,抵押登記()件,注銷抵押登記()件,更正登記()件,補換證登記()件,協助司法查解封登記()件。發放不動產權證書()本,不動產登記證明()張。為企業群眾開具各種不動產查詢證明2600份,接待公檢法紀檢委等部門查詢3000余次。
2、不動產登記資料管理工作有序開展。一年來,業務股室在辦理各類業務的過程中,共形成各類檔案資料9600余卷,已入庫保存8000余卷,對需要永久保管的不動產登記類檔案,已采取線裝方式裝訂成冊5630卷,5年保管期的抵押檔案編號入庫4769卷。至2021年11月,登記中心新增永久存檔資料63000卷,新增短期保存抵押登記資料35000余卷,房管部門移交90000余卷。農業承包經營權登記檔案資料移交前期工作進展順利,已完成與縣農業農村局溝通對接,對移交前的各項工作準備充分。
二、便民利民工作成效。
4、推行“交房(地)即交證”服務模式。為推動該項工作,2020年12月縣自然資源局印發了《“交房(地)即交證”便民利民工作實施方案》。為落實交地即交證,不動產登記中心嚴格按照省自然資源廳關于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清單收件,不再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作為受理要件材料,只要企業交地后提供了材料清單規定的要件,便可以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6月初已經實現所有拿地企業交地即交證。為有效防范不動產登記領域風險,保護購房群眾權益,積極探索交房即交證新模式,目前已在山水田園小區開展試點,該小區已有35戶業主交房當天領取了不動產權證。
5、實現企業間不動產轉移登記繳稅后1小時辦結。為提升企業不動產轉移登記效率,實現繳稅后1小時辦結,縣自然資源局主要領導召開相關業務股室專題會議,安排部署該項工作。在深入探討研究原辦理流程及環節可壓縮空間后,決定取消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備案,取消會議聯審。目前,企業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繳稅后即可直接申請轉移登記,全面實現繳稅后1小時辦結。
6、自助查詢服務24小時“不打烊”。在縣行政服務中心不動產登記辦事大廳設置24小時自助查詢服務區,實現不動產登記進度查詢、個人住房信息查詢“不打烊”,有效地解決了部分群眾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8小時之內沒空辦、8小時之外無處辦”的問題。
7、進一步壓縮辦證時限。2020年以來,按照省自然資源廳、市自然資源局統一部署,我縣各類不動產登記業務辦理大提速,實現了抵押登記1個工作日內辦結、一般登記3個工作日內辦結,查封登記、更正登記、注銷登記等業務即時辦結。
8、存量房不動產轉移登記與水電氣部門聯動,實現一站式辦理。目前已實現存量房不動產轉移登記業務中與水電氣部門聯動辦理,申請人在申請轉移登記時,可同時申請辦理水電氣過戶業務。群眾領取不動產證書的同時,直接在辦證大廳水電氣窗口一站式同步完成過戶,實現了不動產登記與水電氣過戶多項業務辦理只進一扇門。
9、加強部門間信息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島。經過省自然資源廳與省級相關部門協調,2020年12月25日前已完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與公安、市場監管、編辦、銀保監、法院及民政等六部門實現“點對點”專線信息共享。為實現不動產登記、房管及稅務三部門信息共享,縣自然資源局于3月30日、5月19日分別組織三部門分管領導及相關技術人員溝通對接,就信息互通共享模式達成一致意見。不動產、房管及稅務三部門接口已開發成功,現已經實現不動產登記、稅務、房管三部門信息互通共享。
10、加強不動產權屬爭議調處工作。成立縣不動產權屬爭議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縣自然資源局印發了進一步規范不動產權屬爭議調處相關工作的文件,對不動產(含山林權、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權屬爭議調處解決機制重新明確規范。本次深化事業單位改革關于不動產登記中心“三定方案”中還新增了承擔不動產權屬爭議調處技術性、輔助性工作職責,將更有效保障不動產權屬爭議調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三、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當前不動產登記領域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是信息共享部門提供的電子信息不全面,因早期信息沒有經電子化處理,無法通過信息互通共享提取。xxx門的身份證信息及民政部門的結婚離婚登記信息與房產交易登記密切相關,目前不動產登記部門已經實現了與這兩個部門間的信息共享,但在實際應用過程中發現距實際工作要求還存在差距。如與公安共享的身份證信息,有小部分電子憑證無法調取共享;早期的結婚(離婚)登記信息,沒有經電子化數據處理,導致部分時間段的結婚、離婚電子憑證信息無法調取。這些群眾辦理不動產登記仍需要提供紙質證件,不能從信息互通共享中獲得便利。不動產登記中心將加強與信息共享單位緊密協作,盡可能擴大信息共享范圍,使企業群眾通過信息共享獲取最大的辦證便捷滿意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最熱不動產登記工作總結(模板12篇)篇二
時光飛逝,已經接近尾聲,在工作的第一年里,在國土局不動產登記中心領導的關心、栽培和權籍調查股同事們的幫助、支持下,我嚴格要求自己,勤奮學習,積極進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論和實踐水平,以堅定的思想信念,務實的工作作風、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嚴謹的生活作風,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現將一年來的學習、工作情況簡要總結如下:
一年來,我不斷學習黨的最新理論、方針、政策,認真書寫黨員記實手冊,進一步加強黨性修養,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在這一年里,通過參加農村環境衛生整治,義務植樹活動以及參觀廉政教育基地,喚醒了我對共產黨員的“最初記憶”,不忘本心,不改初衷。要始終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同時,我也自覺加強理論學習,刻苦鉆研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理論知識和業務工作水平。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堅定共產主義信念,與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積極主動,勤奮努力,不畏艱難,盡職盡責,任勞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感謝你的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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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剛畢業走向工作的我,理論業務不熟是最大的問題,如何準確重新認識和調整自我定位,如何在工作中之初就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這些都需要我不斷思考,堅持一邊工作一邊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水平。
一是加強思想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水平。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黨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學習不動產登記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知識,悉心鉆研權籍調查業務,做到學習理論與業務知識相結合,通過學習,不斷提高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
二是認真學習工作業務知識,在學習方法上做到在重點中找重點,抓住重點,并結合自己存在哪些不足之處,有針對性地進行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工作能力。
一年來,我始終堅持嚴格要求自己,時刻保持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勤奮努力的工作態度。時刻牢記權籍調查時不動產登記的前提和基礎,充分認識權籍調查工作的重要性,努力作好本職工作。這一年來,在權籍調查股股長的帶領下,積極完成各種工作任務。有我參與完成的外業調查草圖共140份,獨立完成宗地圖20余張,城鎮新增數據中完成戶信息入庫7340戶。
通過一年的鍛煉、學習,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也認識到自身的不足之處:一是學習不夠深入,不徹底,理論聯系實踐不夠,眼高手低的行為依然有;二是由于工作缺乏經驗,力能力不足,開展工作時缺乏魄力。三是心態不夠穩定,工作態度需要進一步改變。權籍調查工作特別是外業調查和數據入庫工作,涉及的細節方方面面,需要百分之兩百的細心和嚴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會揚長避短,克服不足、認真學習、發奮工作、積極進取,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斷完善自我、更新自我、努力做一名一心一意為人民服務的基層服務人員。
最熱不動產登記工作總結(模板12篇)篇三
1.嚴格執行規定,加強業務培訓。一是中心嚴格按照《手冊》和《規范》進行資料提交、限時辦理和收費,制作辦事流程圖、服務指南、申請書和受理通知單等表格式樣,認真梳理登記業務流程,按要求不斷進行流程再造,積極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務”。二是積極參加市區兩級組織的培訓學習,對市局主管部門下發的業務要求,中心定期組織統一學習培訓,領會政策精要,融會貫通到具體各項業務工作中。通過學習培訓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能和服務質量,為不動產登記系統正常運行提供軟實力。三是建立實時溝通機制。在不動產登記業務中,對遇到的重大疑難問題,不動產登記人員不等不靠,一是積極與市局領導交流匯報;同時中心建立了內部會審機制,定期組織人員分析研判、攻堅克難,對問題進行合理處理;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為群眾做好解釋,保證了登記工作井然有序開展,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
2、積極開展便民服務措施為緩解登記擁擠,方便群眾辦理,繼續推行網上預約登記;二是針對老弱病殘開展上門服務,受到申請人一致好評;三是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受理人員要熟悉本崗位業務知識,不讓申請人多跑一次腿;四是堅持推行免費郵寄不動產證書服務,實現申請人辦理業務“跑一次”的目標;五是實行了坐落變更證明備案制度,梳理以往辦理的變更登記業務,登記備案,在受理更址業務時,已經辦理過地址變更的,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由中心內部來解決。六是開展延時服務,碰到特殊事項,大家思想統一,開展延時服務,真正為申請人雪中送炭,解決難題。七是開設了綠色通道--提速辦件。對于材料齊全,情況特殊的登記申請人,我們開展了提速辦件,證書站等可領。
3、嚴格執行限時辦結規定。不動產登記開展以來,登記中心嚴格執行市局和分局領導要求,把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作為不動產工作的重心。一是分類設立受理窗口方便群眾辦理,工作人員各專一項,便于快速進入角色,并通過逐步換崗達到綜合受理的目標。原土地登記工作人員與房產登記工作人員在崗位上就近安排,便于溝通,高效無障礙的推進了不動產登記。二是在柜臺外設立了開發商自理辦件區,方便開發商預約前來辦理,既減輕了受理人員工作量,有效提高了登記效率,得到了開發商的好評。三是限期辦結。自不動產登記以來,在保證受理審核質量的前提下,要求全部受理崗位提交的辦件無特殊情況全部實現日清,部分業務實行提醒辦結,即受理辦結及時轉件,并提醒下一環節人員及時處理,使所有登記環節形同一人,有效提高了辦結率。
4.廉潔勤政根據分局統一要求,分管領導定期通不動產登記中心人員進行廉政談話,并同登記中心所有工作人員簽訂了崗位廉潔目標責任書和承諾書,緊抓廉政教育,真正做到克己奉公、勤政廉潔,做到受理工作不分親疏、不走人情,依法依規登記,杜絕“庸懶散”現象,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通過中心人員齊心協力,三季度中心共辦結:不動產信息查詢2871件,不動產信息查封92件,不動產抵押登記318件,不動產抵押注銷登記305件,不動產轉移登記1232件。已頒發不動產證1610本,不動產證明382件。合計辦理辦結2577件。辦結率98.63%。
存在的問題及建議一是林業登記目前未整合到位,根據原定整合到位人員一人,而且未參與林權發證業務,后期林業登記工作困難較大;二是歷史遺留信訪工作量大而繁瑣,大部分因為歷史原因未完成審批,導致要件不全無法受理,占用了大量工作精力;三是整合前由市房管局和其他區縣局登記的博山轄區房產信息數據,博山區不動產登記時無法查詢使用,影響了登記效率,引起群眾不滿;四是每天查詢證書辦理情況的電話量多,新開發的系統不具備領證短信提醒功能,每次來電必須查詢系統,占用大量精力。以上兩項已經匯報給市局,正在協調解決。
最熱不動產登記工作總結(模板12篇)篇四
過去的20-年,在市中心領導班子的正確領導下,**中心認真貫徹落實不動產登記制度,加快不動產登記規范化建設,積極推行各項便民利民措施。在市中心相關處室的大力支持和分中心各科室的密切配合下,群力分中心全體工作人員秉承求真務實、熱情服務的工作態度,順利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將具體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具體完成工作情況。
1、截至20-年底,**分中心共受理**件,其中商品房及存量房等不動產轉移登記**件,一般抵押權登記**件,抵押權注銷登記**件,預告及抵押權預告登記**件,變更及其他登記**件,公積金抵押合并辦理**件。群力分中心目前已經發證辦**件,占受理件的**%。其他已到發證環節的業務件,除已短信告知外,正在通過電話等其他方式通知權利人取證。
2、“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郵寄業務共辦理**件。
3、完成收費**元。其中完成網上在線繳費**元。
4、綜合檔案科檔案整理**卷、掃描**卷、裝訂**卷、組卷**盒,出具各類房產查詢證明**份。
(二)積極開展便民服務措施。
為方便群眾辦件,緩解人多擁擠壓力,**分中心積極開展多項便民服務措施。一是響應市中心號召,推行網上預約登記服務,為辦事企業、群眾提供了方便,受到產權人一致好評;二是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受理人員熟悉本崗位業務知識,不讓申請人多跑一次腿;三是堅持推行不動產證書郵寄服務,實現申請人辦理業務“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的目標;四是開展延時服務,碰到特殊情況不惜犧牲個人休息時間,為群眾加班辦理,真正為申請人雪中送炭,解決難題。五是推行合并辦理服務,讓申請人少跑路。特別是公積金貸款客戶,經過市中心統一培訓后,群力分中心嚴格按照上級指示,既縮短了工作時限,又簡化了辦事流程,切實為群眾解決了二次跑腿辦件的問題。
(三)嚴格執行限時辦結規定。
不動產登記業務開展以來,**分中心嚴格按照市中心領導班子要求,采取多項有效措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辦件質量。一是受理窗口為方便群眾辦理,工作人員一職多能,對各種類型的業務申請全能受理。分中心與交易所工作人員勤于溝通,推進了不動產登記業務高效、無障礙的運行。二是單獨設立大客戶專區,企業提前預約有序辦理,既減輕了受理人員工作量,又有效提高了登記效率,得到了企業的好評。三是嚴格按照工作時效辦結。自不動產登記工作開展以來,在保證受理、審核質量的前提下,要求全部受理崗位提交的辦件無特殊情況全部實現日清,部分業務實行提醒辦結,即受理辦結及時轉件,并提醒下一環節人員及時處理,使所有登記環節形同一人,有效提高了辦結率。
(四)貫徹廉潔勤政工作作風。
分中心領導定期同各科室干部職工進行廉政談話,緊抓廉政教育,真正做到克己奉公、勤政廉潔,做到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不分親疏、不走人情,依法依規登記,杜絕“庸懶散”現象,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圍繞“服務中心、建設隊伍”兩項任務,強化“一崗雙責”責任。堅持做到一把手親自抓,班子成員協調抓,中層帶動、黨員率先,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黨政領導齊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嚴格執行規定。
加強業務培訓。一是分中心嚴格按照《條例》和《規范》進行資料提交、限時辦理和收費,認真梳理登記業務流程,按要求不斷進行流程再造,積極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務。二是積極貫徹學習市中心下發的政治文件及業務要求,分中心定期組織統一學習培訓,領會政策精要,融會貫通到具體各項業務工作中。通過學習培訓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能和服務質量,為不動產登記系統正常運行提供軟實力。三是建立實時溝通機制,在不動產登記業務中,對遇到的重大疑難問題,不動產登記人員不等不靠,一邊積極與市中心領導及時匯報,同時建立了內部會審機制,定期組織人員分析研判、攻堅克難,對問題進行合理處理,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保證了登記工作井然有序開展,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
20-年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許多不足,如在規范公積金貸款合并辦理、開展網上在線繳費、只跑一次的快遞送達等業務調整的過程中,只注重按時完成任務時限,放松了政治思想的學習,尤其是自覺學習的主動性;又如個別工作人員放松了自身的學習,在微信里做起了微商,沒有把組織的要求學習透徹,造成了不良影響;再如由于人員少,相繼有工作人員因休產假而進一步增加了在崗人員業務量的加大、一人多職等,產生急躁情緒而影響服務質量等,通過總結大家認識到,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任重道遠。
**分中心將始終堅持以便民利民為核心,以打造群眾滿意示范窗口為目標,不斷創新服務舉措,優化不動產登記發展環境。
(一)實行無障礙服務。
針對老、弱、病、殘、孕等弱勢群體優先辦理,由工作人員全程引導,采取簡化手續、優先辦理的方式,提供無障礙服務。
(二)實行延時服務。
對于在工作時間內沒有辦理完的業務,工作人員主動延長工作時間,提供延時服務,直至事項辦理完畢,盡量不讓服務對象二次往返。
(三)優化受理環節。
對不動產登記事項進行梳理,規范登記要件,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手續和材料,不得作為不動產登記的前置條件,減少了老百姓無效排隊的數量,材料核減比例也相對下降。
(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
加強理想信念和職業道德教育。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加強榮辱觀教育,開展以“高效服務、促收履責、廉潔自律”為內容的教育活動,強化干部的黨性觀念、公仆意識、敬業精神和廉潔品質,引導干部、激勵干部,形成“比、學、趕、幫、超”的濃厚氛圍,形成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
(五)建立嚴格的黨內生活制度。
嚴肅黨的紀律。利用支部生活會,開展黨員談心活動,組織黨員匯報思想,按照黨員標準剖析檢查自己,發揚成績,找出問題和存在問題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使黨組織時刻把握黨員的思想動機,用黨的紀律和組織原則約束黨員、管理和監督黨員的行為。
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政工作中,帶領全體干部職工緊緊圍繞“優化服務便民利民”這個中心,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實現不動產登記工作的爭先進位。
最熱不動產登記工作總結(模板12篇)篇五
時光飛逝,20-已經接近尾聲,在工作的第一年里,在國土局不動產登記中心領導的關心、栽培和權籍調查股同事們的幫助、支持下,我嚴格要求自己,勤奮學習,積極進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論和實踐水平,以堅定的思想信念,務實的工作作風、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嚴謹的生活作風,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現將一年來的學習、工作情況簡要總結如下:
一年來,我不斷學習黨的最新理論、方針、政策,認真書寫黨員記實手冊,進一步加強黨性修養,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在這一年里,通過參加農村環境衛生整治,義務植樹活動以及參觀廉政教育基地,喚醒了我對共產黨員的“最初記憶”,不忘本心,不改初衷。要始終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同時,我也自覺加強理論學習,刻苦鉆研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理論知識和業務工作水平。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堅定共產主義信念,與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積極主動,勤奮努力,不畏艱難,盡職盡責,任勞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對于剛畢業走向工作的我,理論業務不熟是最大的問題,如何準確重新認識和調整自我定位,如何在工作中之初就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這些都需要我不斷思考,堅持一邊工作一邊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水平。
一是加強思想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水平。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黨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學習不動產登記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知識,悉心鉆研權籍調查業務,做到學習理論與業務知識相結合,通過學習,不斷提高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
二是認真學習工作業務知識,在學習方法上做到在重點中找重點,抓住重點,并結合自己存在哪些不足之處,有針對性地進行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工作能力。
一年來,我始終堅持嚴格要求自己,時刻保持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勤奮努力的工作態度。時刻牢記權籍調查時不動產登記的前提和基礎,充分認識權籍調查工作的重要性,努力作好本職工作。這一年來,在權籍調查股股長的帶領下,積極完成各種工作任務。有我參與完成的外業調查草圖共140份,獨立完成宗地圖20余張,城鎮新增數據中完成戶信息入庫7340戶。
通過一年的鍛煉、學習,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也認識到自身的不足之處:一是學習不夠深入,不徹底,理論聯系實踐不夠,眼高手低的行為依然有;二是由于工作缺乏經驗,力能力不足,開展工作時缺乏魄力。三是心態不夠穩定,工作態度需要進一步改變。權籍調查工作特別是外業調查和數據入庫工作,涉及的細節方方面面,需要百分之兩百的細心和嚴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會揚長避短,克服不足、認真學習、發奮工作、積極進取,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斷完善自我、更新自我、努力做一名一心一意為人民服務的基層服務人員。
最熱不動產登記工作總結(模板12篇)篇六
自20xx年3月18日,xx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成立以來,與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數據一直無法對接共享,造成企業及群眾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需跑多個部門重復提交資料,成為企業群眾辦事的“堵點”“痛點”。針對這一問題,xx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先后召開多次協調會議,解決存在問題。
20xx年9月23日,xx市人民政府再次召集市屬相關部門、市國土資源局、市房地產管理局開會。會議決定將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與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業務整合到一個部門。以xx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為主設置統一流程,優化辦事程序,在最短時間解決兩部門之間存在的數據對接問題。9月25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根據實際情況拉設專線,首先對司法查封、檔案查詢窗口進行合并,將原房屋預售備案、產權信息與20xx年3月18日之后不動產信息共同設在一個窗口查詢,由兩部門共同出具一個查詢受理結果。
在未解決完系統整合情況下,取證信息、送達回證等均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與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同時加蓋兩部門公章方可生效。該決定于20xx年9月25日起執行。
目前,xx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合計工作人數43人,共設置窗口40個。計劃自10月1日起,將推行當日辦理即時取證,即辦即取。
xx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自成立以來,一直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首問責任制。根據崗位需求制定了崗位工作計件量,針對不同崗位工作人員要求按規定完成計劃內工作量,對工作人員每日完成工作量實行了計件管理;開設預審窗口,對辦事群眾做到一次性告知,避免群眾多跑路。從便民利民角度不斷進行完善改善,提速增效,優化服務。
(一)根據自治區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十大行動方案要求,20xx年7月1日起進一步精簡流程,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蓋章、審核、備案、確認、告知等手續,取消企業群眾重復提交的辦證材料及證明。對確需保留的證明,實行清單管理。在加大清理減并力度同時,積極探索實行承諾制,依據申請人承諾辦理相關事項,企業及群眾申請辦理時,針對不同辦理事項予以承諾確認。
(二)20xx年8月12日,在辦事大廳設立自助查詢機。群眾查詢不動產登記結果和檔案資料在我中心可一次辦理完成,無需再去多個部門重復查詢。在查詢機上通過二代居民身份證驗證后,免費查詢產權人本人名下不動產信息,并打印查詢結果。
(三)在廳不動產登記局支持下,xx不動產登記中心將“不見面”申請受理模式繼續推廣,與移動公司合作,拉設專線至各房屋開發公司,結合房地產企業從業端登記業務申請,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直接承接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商品房首次登記、商品房(期轉現)轉移登記、抵押預告登記轉現房抵押登記的業務報件,群眾及企業在各房屋開發公司房產部門從業端辦理完網簽備案同時,即可提交不動產申請登記資料。
(四)進一步完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功能,逐步推動實體大廳向網上大廳延伸,推進網上咨詢、預約、申請、查詢、反饋等服務事項“能上盡上”,打造“不打烊”的“數字不動產登記”,把實體大廳、網上平臺、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結合起來,做到線上線下功能互補、融合發展,實現“最多跑一次”。目前,該項工作已進入試運行階段。
本季度,xx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已受理各類不動產登記業務受理件數14640件,登薄15530件,繕證11678本,發證13975本,歸檔13546件。
截止20xx年9月30日,xx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已受理各類不動產登記業務受理件數118853件,登薄111281件,繕證87837本,發證90522本,歸檔97544件。
最熱不動產登記工作總結(模板12篇)篇七
20**年是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在基層落地的關鍵年,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從制度層面堵住了房地分割中出現的制度、貸款和稅收漏洞,進一步明晰了不動產權,但也出現了部門銜接、歷史遺留處理等相關問題,如何化解這些問題,讓不動產登記工作真正做到便民利民,筆者認為,在今后一段時間,關鍵要實現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簿冊、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
一、基本情況。
20**年11月20日,縣委編委會批準在縣國土資源局加掛**縣不動產登記局牌子,負責全縣不動產登記工作,將相關部門涉及的不動產職責整合到不動產登記局,內設**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為縣國土資源局事業單位,定編14人。根據我縣實際,縣國土資源局組建工作專班,初步擬定不動產登記辦事流程,印制不動產登記樣表、申請資料、服務指南。并就“人員調配、辦公場所設置、權籍檔案移交、稅費收取、印章啟用、人員培訓、縣政府實施不動產登記公告時間、工作經費、成立不動產登記領導小組”等9個議題提請縣政府專題審議,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單位。縣政府決定自20**年元月1日起,國土資源、房管、林業等部門暫停受理業務。1月11日,**縣不動產登記局和**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正式掛牌,統一受理不動產登記業務。
二、主要做法。
1、整合力量。按照“人隨事走,編隨人走”的原則,從縣林業技術推廣站連人帶編劃入1名,從縣房管局連人帶編劃入2名,國土資源局內部調整5名,8名人員于20**年12月30日前到崗,迅速開展系統培訓。
2、增設窗口。在縣行政服務大廳設不動產登記服務窗口8個,其中受理窗口6個,收費、繕證、歸檔窗口2個。3、優化服務。完善工作流程,加強制度建設。全員設定a、b崗,確保工作連續性;對招商引資企業、城投公司等重點項目開辟綠色通道,要求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工業項目的抵押貸款項目、預告預抵押、房產抵押注銷登記、新建商品房轉現登記等業務,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做到立等可取;其他業務要求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截止目前,全縣共頒發不動產登記證書證明**57本。
三、存在問題。
1、部門協調配合待解決。一是與房產部門的業務協調配合中存在數據共享、查詢和補錄工作不到位。原房產登記業務統一劃入不動產登記后(其中,轉移登記仍由房產部門審核),由于未進行房產數據補錄,造成不動產登記系統不能查詢房地產數據。縣政府要求20**年7月1日起實行不動產數據統一查詢,如此,造成不動產登記機構不能對房產數據的完整性負責。二是國土資源局內部程序亟待簡化。因為我局未設置導詢臺,申請人來大廳登記后,就認為已經受理,實際在受理前還有不動產測繪、土地評估等一系列環節,經常因其中一個環節時間過長,引發矛盾和誤解。
2、不動產登記測繪單位需統一。在不動產登記初期,我們一直按照原有模式,房產測繪和土地測繪一同到現場開展業務,經常因測繪人員不足問題,造成時間長,資料積壓多,影響不動產登記質效;兩家單位收費,不符合不動產登記的便民利民原則。
3、數據整合待啟動。按照部和省廳關于加快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20**年11月底前,我縣必須完成信息平臺建設,與市、省、部對接。當前必須盡快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房產數據補錄到不動產信息平臺。二是在地藉核心數據庫內導入不動產信息平臺。三是進一步加強安全防范和日常維護,確保信息平臺的及時更新。
四、建議與思考。
1、加快不動產信息平臺建設步伐。一是通過信息平臺建設,實現不動產數據共享與保護,從根本上解決檔案查詢、數據補錄問題;二是通過信息平臺建設,進一步方便群眾,提高辦事效率,申請人只需提供一次資料就能辦理完不動產登記業務,不需再向房產部門提供資料。三是通過信息平臺建設,實現圖、表、證、薄的有機統一,實現數據成果管理和信息安全的需要。
2、規范不動產登記測繪和收費。一是省廳要盡快聯系物價等部門,及時確定不動產測繪收費標準。在現階段應綜合房產和土地測繪收費標準,按下線的70%收取測繪費。二是規范不動產測繪機構。通過備案或者公開遴選2-3家具備不動產測繪資質的測繪單位,實現不動產測繪一次性進場測繪、同時出具測繪成果,一次收取費用,從而起到提質增效的作用。三是進一步明確測繪單位的職責和義務。對測繪單位實行黑名單制管理,規定測繪單位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整理和出圖,并確保成果質量,及時進行數據更新;在收取費用的同時,也要承擔一定的義務。對涉及農村宅基地的登記測繪實行全程免費,按時完成,確保不能增加農民負擔。
3、提升不動產登記人員素質。一是在系統內部加強業務知識和政策法規的學習,做到人人鉆研業務,努力提高個人素質;二是要加強橫向交流,向先進單位學習、向業務能手學習,學習和借鑒外地先進經驗,努力提升**不動產登記整體水平。三是嚴格工作紀律,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發生,對工作人員定期輪崗。三是強化服務意識,加強內部團結,對把握不準的業務,要及時反饋、溝通。
最熱不動產登記工作總結(模板12篇)篇八
今天上午,國務院發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3月1日起施行,中國經濟網記者查閱《條例》全文,沒有看到有關“以人查房”字句。但《條例》第26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不動產登記信息保密;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應當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第27條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這也意味著,此前外界將“以人查房”作為不動產登記的主要看點,認為一旦執行,官員瞞報登記資產信息等情況將被剎車。但現在看來,“以人查房”短期內并不能實現。中國經濟網記者綜合媒體報道發現,所謂“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詢的方式獲得他人的房產信息。目前普通市民平時用于房產交易時的房屋信息調查,主要采取向相關部門告知物業地址的方式進行,用以查詢房屋產權情況、抵押狀況等。而一旦可以以姓名查房,就可以迅速獲得一個特定個人名下所有不動產資料。而此次條例涉及不動產查詢方式的主要包括兩條,均用于保護被查詢人隱私。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業內人士指出,多層次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將解決不動產登記信息的全國聯網問題,并為未來部分政策實施提供基礎數據來源。但制度發揮作用還有賴于信息共享制度執行細則的落地和完善。
據權威人士透露,該條例共六章三十五條,將于20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內容包括不動產登記適用對象、執行部門以及登記程序、信息共享和法律責任。條例規定,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和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等均為不動產登記適用對象。
上述權威人士稱,條例在登記程序、法律責任方面沒有明顯改動。但在信息共享方面,條例提出,未來各級不動產信息將統一納入國土部牽頭建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并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實時共享,這意味著不動產信息將在國土系統內部各級共享。此外,國土、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也應加強彼此之間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的互通共享。
東方證券預期不動產登記條例出臺對房地產市場影響中性。條例的出臺導致投資者預期反腐風暴可能帶來樓盤拋售,以及房產稅可能進一步擴大范圍。東方證券認為,擁有多套住房的貪腐官員帶來的樓盤拋售已經在過去兩年有所體現,但樓市本身量價變化起主導作用,拋售的房屋相對于樓市的潛在需求依然偏少。房產稅是否會進一步擴大范圍,取決于修法的.進度和樓市的表現,很難想象在樓市低迷的時候去擴大房產稅的試點范圍,這一判斷也得到國際經驗的支持,房產稅的征收往往在房價快速上漲的時期內出臺實施。
最熱不動產登記工作總結(模板12篇)篇九
1、抵押登記、轉移登記:
你是否結婚?申請登記的房地產是否夫妻共有?
注:如果共有應夫妻共同申請;如果非共有應提交非共同所有的證明材料。
2、在建工程抵押:
是否已經取得了預售許可?截至目前已經預售了幾套商品房?是否在房管機關進行了備案?
注: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時:1)請房管部門提供是否取得預售許可證,如果取得,應提供以備案的合同。
3、異議登記:權利人是否不同意更正登記?是否已知悉異議不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注:《物權法》19條: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
3、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是否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已經預售幾套房屋?
(二)實地查看【房屋登記辦法】19條;[規程】p10。
1、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因房屋滅失導致的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2、實地查看資料:實地查看表、現場照片。
3、實地查看內容:
1)在建工程的坐落與證明材料記載的信息一致;2)申請抵押的部分已建造。
4、實地查看人員:由2名登記人員負責,至少一名登記官。
(三)申請人單方申請:【技術規程】p6。
1、首次登記;
2、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地產權力;
3、因生效的法律文件;
5、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7、權利人申請不涉及房地產權利歸屬和內容的更正登記。
注意:夫妻共有的,必須夫妻雙方共同申請。
(四)通知和公告。
1、通知權利人:
2、公告:【技術規程】p101)公告的情形:集體土地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權屬證書或證明公告作廢;補發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權屬證書或證明;查封建議公告【司審】p138。
2、法人身份證明:【規程】p27境內企業法人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境內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團法人應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境內經營型其他組織應提交營業執照;境內非經營性其他組織應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境外企業法人應提交其在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機構的批準文件和注冊證明;境外其他組織應提交其在境內設立分支機構的批準文件和注冊證明;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和外國駐華辦事機構、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應提交該使館、領館、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出具的身份證明。
【房屋登記收件】p16:香港、澳門法人、臺灣法人及外國法人公證認證的規定。
【房屋登記辦法】15條:外國組織提交外文身份證民的,應當同時提交經過公證或認證的該身份證明的中文譯本。
3、權利人名稱、身份證明類型變更登記:【收件】p381)自然人:
4、抵押登記或轉移登記權利人的證明材料。
5、公證的情形:
1)【收件】p47:轉移登記,約定由某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的買賣合同或作價入股合同應當進行公證。
2)【收件】p71:轉移登記,因離婚約定某一方所有或第三方所有的,協議經過公證或法院確認、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的其與存檔檔案一致的,且載明房屋申請人的,可以單方面申請。
3)【收件】p52:涉外涉港澳臺的房屋買賣合同和房屋作價入股合同應當公證。
4)【規程】p29:。
1、因繼承、受遺贈實施申請相關房地產登記的繼承文書、受遺贈文書,但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相關房地產的繼承、受遺贈事實的除外。
2、境外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房地產登記的委托書。
3、父母之外其他人處分未成年人的房地產申請登記的,應提供對未成年人享有監護權的證明,但法院制定監護除外。
4、境外出具的公證材料應經轉遞或認證,并附中文譯本。
(二)代理登記注意事項。
2、自然人處分不動產,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的,應當與當事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授權委托書,但授權委托書經公證的除外。
3、境外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公證或者認證。
1、共有的不動產,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人應當書面約定共有方式;按份共有的,還應當明確共有人各自占有的份額。夫妻共同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
2、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不動產份額,應當與受讓人共同申請轉移登記;受讓人屬于共有人以外的,應當同時提交其他共有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按份共有人抵押其不動產份額的,應當與抵押權人共同申請登記。
3、確定共有人的情形及證明材料【《房屋登記行政行為及司法審查》p20】。
(4)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以合伙企業的房地產轉讓、抵押的,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9)。
(四)監護人代為申請注意事項。
1、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有權機關出具的監護關系等證明材料;因處分不動產而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被監護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3、以下材料可作為監護關系證明使用:戶口簿、婚姻關系證明;出生醫學證明;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的生效判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指定監護人的證明文件;證明監護關系的公證書;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指定監護人的證明文件。
(三)其他。
1、申請材料注明提交原件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申請材料原件。申請材料未注明提交原件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申請材料復印件,并提供申請材料原件供登記部門核驗。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原件,申請人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出具該原件的機關或者法定存檔機構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或者公證機構公證的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的證明。
2、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應當由申請人(代理人)簽字確認。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申請人是自然人的,由申請人(代理人)簽字。
3、申請人應當就有關事項接受登記部門詢問并如實回答,在確認詢問結果后,在詢問筆錄上簽署姓名和日期。代理人代為接受詢問的,代理人應當明確代某個申請人接受詢問。
4、因繼承或者受遺贈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自愿公證的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明,可以作為登記原因證明材料。
一、其他材料。
1、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房屋登記司法審查】p87:在建工程抵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首次登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及規劃核實意見書(超出規劃的)。
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報告【河北省城鄉規劃條例】第34、55條。
2、房屋竣工證明。
1)【房屋登記司法審查】p88: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竣工備案證明。2)【房屋登記收件】p20:房屋竣工證明主要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部門出具的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單位組織相關部門對竣工房屋綜合驗收形成的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合格證;城建單位或個人出具的房屋已經竣工的證明;房屋所有權人出具的房屋已經竣工的保證,或證明房屋已經竣工的照片。
注:
1、依據《建筑法》村民自建民宅,無需取得對竣工驗收報告的備案,申請人出具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2、《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5、公證:
涉外涉港澳臺的房屋買賣合同和房屋作價入股合同應當公證。【收件】p52。
8、房屋地址證明(原件);【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c.1.1】。
9、保障性住房、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應提交批準文件;【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13、反擔保人的資格要求:反擔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業法人。自然人須是黨政機關、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與盈利的國有大中型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及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共同認可的其它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企業法人可以是申請貸款企業的主辦企業,也可以是其他獨立法人企業。自然人只能為個人提供反擔保。企業法人可以為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或個人提供反擔保。
15、抵押權實現的種類:抵押物拍賣、抵押物變賣、抵押物折價。【收件】p139。
18、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尚未確定的證明:抵押權人做出的聲明或承諾、記載有在全確定其間的登記簿打印件或復印件(原件);【收件】p153(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的證明:抵押合同中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約定不明確或未約定的,自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兩年;【收件】p168【收件】p215:預告登記的權利消滅的證明材料:1)當事人協商解除合同的證明:接觸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協議;生效的民事調解書、仲裁調解書。2)商品房買賣合同被法院、仲裁機構解除、撤銷或宣告無效: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裁決書。3)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被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無效。
20、法人被撤銷或宣告破產的,清算組織為權利人。
一、境外機構、個人購房的有關規定:
1、境外機構、個人購房的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通知】個人:1)在境內只能購買一套用于自主的住房。
2)有關部門出具的境外個人(不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的證明;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學習和居留的證明。
3)境外個人名下在境內無其他住房的書面承諾。
機構:1)有關部門出具的在境內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批準文件和注冊證明。
2)境外機構所購房屋是實際辦公所需的書面承諾。
2、【收件】p52:《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第四條: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行為,必須辦理公證證明,然后由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事宜。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委托中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訴訟,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才具有效力。
24、因公司合并發生轉移登記的,應提供被解散(被合并或兼并)公司的工商注銷登記資料。
25自然人變更姓名的,應提供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企業法人名稱變更的,應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名稱變更核準證明材料及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免稅憑證。涉及國有企業的,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證明材料,涉及集體企業的,還應提交上級管理部門的證明材料;社團法人名稱變更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地址變更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26、查封或預查封未解禁之前不得辦理:所有登記。異議登記期間:除查封或預查封外所有登記不得辦理。
轉移登記:抵押權人、預告登記權利人、地役權權利人、共有人書面同意。
變更登記:異議權利人。
抵押登記:預告登記權利人、地役權權利人、共有人書面同意。
二、什么是認證:【民事訟訴法】240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委托中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訴訟,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才具有效力。
問題:【贛州市登記指南】。
1、立項批文。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用地紅線圖。
3、建設工程規劃驗收資料: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合格驗收單。
4、物業用房證明。
5、由社區服務用房的,須提交移交協議。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附總平面圖。自己問題:
1、幾棟房屋的,其中一棟登記,如何識別符合規劃?
2、保障性住房、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應提交批準文件;是否需要?
3、有地下室的,須提交非人防證明;??????
6、集體房屋抵押是否先辦理土地抵押,如何辦理》》》???
7、商品房抵押,過戶問題?
8、申請書自填還是簽字?
10、如何分清,某棟樓是否符合規劃?
11、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業務多嗎?
12、擔保范圍、履行期限是否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13、抵押權預告登記轉化為房屋抵押權登記如何操作?
14、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如何保障其為合法建造???
15、規劃許可證的內容及附件?????
16、訂立一個夫妻共有的實際操作規程。
問題:
1、以一層為單元登記,樓道部分是否為公有部分?
3、房地產首次登記時,是否就一套為單位編碼,包括車庫、地下室嗎?
4、如何保障單位編碼不重復,商品房登記不出現一房二登記?
5、[司審]127:抵押要件增加共有房屋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6、p168:司審,在建工程抵押的詢問?
7、在建工程抵押,收件應增加是否取得預售許可證,是否進行了預售。
8、異議登記,詢問中應告知申請人權利、義務。15日,法院起訴。
9、地籍調查結果審核意見有誰簽字?
10、土地預告登記是否可行??????????
重點:以紅頭文件的形式下發地籍調查規程。
公證匯總:。
1、【細則】11條,父母、法院指定以外的監護人代為申請,監護關系應公證。
2、【收件】p52:《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第四條: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行為,必須辦理公證證明,然后由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事宜。
3、繼承、受遺贈材料必須公證。【細則】14條。
4、【細則】12條,境外申請人委托,授權委托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流程再造問題。
1、如何使用電子簽章?
2、測繪公司應提供電子測繪圖、界址點坐標。
最熱不動產登記工作總結(模板12篇)篇十
1.登記是依當事人申請的行為。
2.登記是國家專職部門的活動。
3.登記內容為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
不動產登記的對象包括以下權利:(1)所有權;(2)地上權;(3)永佃權;(4)地役權;(5)先取特權;(6)質權;(7)抵押權;(8)租賃權;(9)采石權。
4.登記事項須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性質不動產登記的性質,是指不動產登記行為的法律屬性。關于不動產登記的性質,大致有三種學說:(1)公法行為說。(2)證明行為說。(3)私法行為說。我們認為,不動產登記并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其本質應為產生私法效果的事實行為。
最熱不動產登記工作總結(模板12篇)篇十一
第八條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
(一)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第九條不動產登記簿應當采用電子介質,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采用紙質介質。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明確不動產登記簿唯一、合法的介質形式。
不動產登記簿采用電子介質的,應當定期進行異地備份,并具有唯一、確定的紙質轉化形式。
第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將各類登記事項準確、完整、清晰地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任何人不得損毀不動產登記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記事項。
第十一條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加強對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專業技術培訓。
第十二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指定專人負責不動產登記簿的保管,并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責任制度。
采用紙質介質不動產登記簿的,應當配備必要的防盜、防火、防漬、防有害生物等安全保護設施。
采用電子介質不動產登記簿的,應當配備專門的存儲設施,并采取信息網絡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三條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永久保存。不動產登記簿損毀、滅失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據原有登記資料予以重建。
行政區域變更或者不動產登記機構職能調整的,應當及時將不動產登記簿移交相應的不動產登記機構。
第十四條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十七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應當分別按照下列情況辦理:
(四)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屬于本機構登記范圍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登記權的機構申請。
不動產登記機構未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視為受理。
第十八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查驗:
(一)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
(二)有關證明材料、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十九條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對申請登記的不動產進行實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首次登記;。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權登記;。
對可能存在權屬爭議,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關系的登記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單位進行調查。
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實地查看或者調查時,申請人、被調查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第二十二條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登記信息共享與保護。
第二十三條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
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
第二十四條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與住房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審批信息、交易信息等應當實時互通共享。
不動產登記機構能夠通過實時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動產登記申請人重復提交。
第二十五條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
第二十六條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不動產登記信息保密;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應當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七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復制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第二十八條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或者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工作人員進行虛假登記,損毀、偽造不動產登記簿,擅自修改登記事項,或者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偽造、變造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或者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收繳;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條例施行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制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
不動產統一登記過渡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條例實施細則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三十五條本條例自年3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施行前公布的行政法規有關不動產登記的規定與本條例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條例規定為準。
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2月26日正式公布,包括《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及《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3月1日起全面啟用。針對不動產統一登記帶來的問題,專業人士為大家進行解讀,僅供參考。
要換新證嗎,對我們的本本影響幾何?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全面實施要有一個過程。條例實施后,無論是依法頒發的新版證書,還是因沒有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不具備頒發新版證書條件,繼續頒發的各類舊版證書;以及條例實施前分散登記時依法頒發的各類證書,都繼續有效。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并行使用。”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長(不動產登記局局長)王廣華反復對記者強調,“希望每一條稿子都能把這個說清楚。”
作為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核心內容,簿證統一后,物權變動情況才能統一規范反映,物權才能得到統一的嚴格保護。“簿證不統一,不動產物權就無法統一公示,可能出現權利交叉和沖突,不動產登記公示公信的效力就會打折扣,物權也可能得不到切實保護,還會引起糾紛和矛盾。”王廣華強調,簿證統一了,無論哪個地方登記的不動產,進行交易時,當事人都會有統一、可以信任的依據,良好秩序才能得以有效建立。“簿證不統一,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登記簿和多個證書,就可能出現一房、一地多賣,產生交易風險,影響交易安全。”
消除分散登記模式下證書不統一的弊端,將便民利民,減少行政成本。證書統一了,老百姓領證成本會降低。原來分散登記簿和證書中很多內容重復,浪費行政成本,也容易出現錯誤,給權利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不動產登記機構要堅持‘不變不換’和方便企業群眾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強調,各地不得強制當事人更換不動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
會出現拋售嗎,對樓市影響幾何?
“不動產統一登記馬上要實施了,你說,有多套房子的人會不會拋售?如果拋了,房價會不會因此而降下來呢?”30歲的鄭州居民蔣如林已經結婚生子,目前仍租房居住,一直等著出手買房時機。
蔣如林的問題頗具代表性。盡管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初衷并非降房價,但不可否認其對房地產市場的客觀影響。借助不動產統一登記,個人住房信息“家底”不清現狀有望得到改變。
事實上,缺乏準確可查詢的信息,一直困擾我國住房建設和房地產調控。一位地方基層干部說:“每個家庭有幾套房、多大面積都搞不清楚,制定調控政策不僅很困難,而且容易發生偏差。”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說:“這一政策是房地產調控從之前的交易環節調控,轉變到存量環節調控的重要標志性事件。”
目前我國房地產行業進入存量調整階段,區域分化明顯,“去庫存”將是2015年市場的主基調。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末,全國商品房待售面積再創新高,達6.2億平方米,比末增加1.3億平方米,住宅待售面積超過4億平方米。
盡管部分市場研究機構預計,隨著不動產登記加速,大戶型二手房供應將繼續增加,可能會導致部分持有多套房業主掛牌增多,但對于整個房地產市場不會產生過大影響。
中國房地產協會名譽副會長朱中一認為,不動產登記和個人住房信息聯網是房地產長效調控機制最基礎內容,但房價主要還是由供求、預期等因素決定,不動產登記制度本身不會對房價產生太大影響。部分受訪專家認為,條例實施將使決策更為科學、精準,有利于構建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針對房地產稅山雨欲來的報道,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說,盡管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不動產稅收的技術基礎,但稅收問題只能根據稅法有關要求,依稅收法定原則,由國家依法決定。
作為不動產登記的熱門衍生話題之一,不動產登記與房地產稅征收間的關系在一輪輪激辯中愈加明朗。毋庸置疑,不動產登記是房地產稅征收必要的技術條件,對房產征收保有環節的稅總得先搞清楚每個人究竟有多少套房。同時,不動產登記的信息支撐,也將讓房屋轉讓交易環節的契稅、個稅等征管得到加強。
不動產登記靴子落地后,會有人出于房地產稅漸行漸近原因,將擁有的多套房產出售,因為從已釋放改革信號看,房地產稅征收會保障居民基本住房訴求,主要鎖定多余房產,房產越多保有環節的稅負將越重。
中國社科院副研究員陳飛說:“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實施,意味著房地產稅征收腳步日益臨近,對于商品房投機者將是很大打擊,會逼迫部分空置房進入市場,可望有效降低已售住房空置率。”
當然,房地產稅征收的技術條件不僅包括詳細了解每個人究竟擁有多少房產,還包括房地產的評估技術等。更為復雜的是稅制設計,究竟什么算是居民基本住房訴求,按套征收還是按平方米征收更合理?……種種問題牽一發動全身,需要全面考量。
眾所周知,立法是目前房地產稅改革的路徑。這項改革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牽頭,加強調研,扎實推進。這是說,房地產稅征收將主要取決于立法進程,取決于取得改革共識、減少阻力、協調關系的進程。不會一蹴而就,但會在預期軌道上前行。
一些專家也認為,技術條件并非房地產稅征收不可逾越的障礙,更重要的是讓這一稅種的征收有理有據。與我國增值稅、營業稅等絕大部分含在價格中的間接稅相比,有明顯直接稅性質的房地產稅如何“直接”從百姓口袋中拿錢,恐怕還與稅收法定、預算透明等大主題改革緊密相連。
產權話題難止,“小產權房”怎么辦?商品房70年后怎么辦?
針對不少城市居民(當然也有城郊農村居民)較關心的“小產權房”問題,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26日表示,不動產登記是按物權法要求,依法保護不動產權利人權益的行動,不可能登記不合法的東西。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條文明確,世界上普遍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產權房’不可能予以登記,更不可能通過合法登記‘漂白’。”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物權法等上位法的明確要求。這是一項法定行動。有關‘小產權房’問題,法律法規條文明確,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三令五申。討論不動產登記,只能在法律軌道上進行。”王廣華說。
國土資源部印發的《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強調,必須嚴格規范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對于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征收程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隨著統一不動產登記簿證全面啟用,另一個問題浮出水面——房產、地產統一登記突顯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權問題。“土地是不動產的核心。我國經濟發展很多問題,核心就是土地。”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楊重光說,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物權法的要求。而物權法還有許多要求有待落實。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權到期后怎么辦,會在不動產統一登記過程中顯化。“隨著不動產登記推進,登記這一技術問題背后的產權問題會更明晰,依法改革任務也會更明確。”
最熱不動產登記工作總結(模板12篇)篇十二
【論文摘要】本文對作為物權法重要內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進行了粗淺的探討,主要目的是要解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建立我國新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時的立法體例的選擇等問題。
論文正文劃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從縱向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和橫向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兩個方面,介紹了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法律關系;第二部分通過對不動產登記經濟背景的對比即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兩種經濟體制下不動產登記的不同要求的對比。
針對我國現行不動產登記制度的缺陷,歸納出建立我國新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客觀要求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并就新制度建立時應當注意的一些問題發表自己的見解,對如何完善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提出若干建議。
應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程序和制發統一的不動產權屬證書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對如何完善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提出了完善措施。
不動產是與動產相對稱的物的概念。
所謂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的規定不可移動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1)。
不動產登記則是指登記申請人對不動產物權的設定、轉移在專門的登記機關依據法定的程序登記(2)。
它是不動產物權變動的法定公示方法,是因法律行為發生物權變動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動產物權獲得法律承認與保護的基本依據。
不動產登記制度作為一項法律制度,從邏輯結構上分為行為制度和效力制度,行為制度以登記行為為規范的對象,規定不動產登記行為類型、程序以及行為主體的權利義務;效力制度以登記的法律效力為規范的客體,規定不動產登記的法律后果。
本部分將通過對不動產登記的內在法律關系的探討,進一步認識不動產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是在不動產登記過程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總和。
從主體上看,不動產登記內在法律關系可以分兩類,登記機構與登記申請人之間的縱向法律關系和登記申請人之間的橫向法律關系。
一般而言,縱向法律關系具有行政管理性質,是登記機構與相對人之間的行政法律關系。
橫向法律關系具有民事屬性,是平等主體的登記申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
縱、橫向的登記法律關系相互銜接,共同構成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的整體。
所以,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具有行政關系與民事關系交叉的雙重性質。
縱向的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是不動產登記申請人對登記機構為登記行為過程中形成的,發生于登記申請人與登記機構之間,具有明顯的行政管理性質,登記機構的登記職權、登記人的申請權與登記義務均體現了主體權利義務的行政性。
在德國不動產登記機構為屬于地方法院的土地登記局;在日本為司法行政機關法務局、地方法務局及其派出所;在瑞士多為各州的地方法院。
這種做法,是以不動產物權登記直接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故登記建立與司法系統的直接聯系。
如在德國,不動產物權的爭議直接進人訴訟程序,當事人在此程序中不必起訴,而是向上級法院直接上訴;我國歷史上制定民法之初也曾采用法院統一登記不動產的做法。
后來因民國初期的司法混亂而改為屬于行政機構的地政局統一登記,這一做法在我國臺灣地區沿用至今(3)。
另一為形式上的審查權,這是對不動產名義權利進行審查的權力,實行登記對抗制度的國家采用此法,如法國、日本,《日本民法典》177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取得、喪失及變更,除非依登記法規定進行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4)。
登記申請人的權利義務主要體現為登記申請權和登記義務。
登記申請權是不動產利害關系人申請登記的權利,與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的義務相對應。
登記申請權發生有兩個前提:一是申請權利人與不動產有一定的利害關系;二是申請人的利益需要通過登記的方式得到保護。
登記申請人的登記義務是指登記申請人對登記機構所負有的、對與之存在利害關系的不動產進行登記的義務,與登記機構的登記權限相對應,是一種行政義務,登記義務的行政性在不動產標示登記中得到最充分的體現。
橫向的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是指在平等主體的登記權利人和登記義務人之間,在登記申請過程中所形成的法律關系,存在于登記申請人之間,在性質上屬于民事法律關系。
不動產登記申請在不動產事實上的權利狀態與不動產登記薄上的記載不一致的場合,需要真實的權利人和名義上的權利人這兩類當事人共同完成,登記利益對于這兩類申請人是不同的。
事實上的權利人因登記取得名義上的權利,因登記而受益;名義上的權利人因登記喪失名義上的權利,因登記而受損。
因此,登記申請權對兩類申請人的意義明顯不同,對前者是積極的申請權,對后者是消極的合作義務,基于這一原因,不動產登記理論將前者稱為登記權利人,將后者稱為登記義務人。
所謂事實上權利狀態與不動產登記薄不符,主要指兩種情況,一是不動產權發生了實質的物權變動,即發生了所有權轉移或附設權利,如地上權抵押權的設定、變動、取消,新權利人所享有的真實權利與不動產登記薄上記載內容相脫節;二是指虛偽登記。
在這種情況下,登記薄上記載的是錯誤的權利、或已喪失的權利、或實際存在但已被涂銷的權利,而與事實的權利狀態不符。
橫向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的權利義務表現為登記權利人的請求權和登記人的允諾義務。
兩者設置的目的.都是為了保障登記順利進行,實現真正權利人的利益,其權利義務具有目的同一性、內容對應性,因此,本部分僅對登記請求權進行詳細探討。
登記請求權與登記申請權不同,它是登記權利人享有的、請求登記義務人為登記申請行為的權利,從性質上看是一種民事權利,不能由權利登記人本身予以強制實現,而應通過法院裁決實現強制性保障。
登記請求權發生的原因,一是不動產物權變動的事實,二是事實上的權利狀態與登記的權利狀態不一致,據此,登記請求權可以分為債權登記請求權和物上登記請求權。
債權登記請求權基于不動產物權變動的事實產生,源于不動產物權變動當事人的債權契約,是與由從債務人交付義務派生的附隨義務相對應的權利,無須在債權契約中約定,為法定權利。
物上登記請求權的產生,基于權利的事實狀態與不動產登記薄上的記載相互脫節,源于真實權利人享有的物權效力,本質上看是排除妨礙請求權的延伸。
由上觀之,登記請求權是一種法定權利,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發生,因其可訴性而具有強制性的效力.
不動產登記制度作為一項法律制度,從來就不是孤立的,其內容取決于社會經濟制度。
不動產作為重要的生產、生活資料是任何社會不可缺少的調整對象。
不同社會經濟制度對不動產登記制度有著不同的要求。
基于這一原因,研究不動產登記制度的一般性規律,就需要對其社會經濟背景作以分析。
社會經濟制度有兩層含義,一為社會財產所有制形式,一為社會經濟運行機制。
財產所有制形式是社會根本經濟制度,反映一個社會財產利益的最終歸屬狀態,有公有制和私有制兩種基本形式;社會經濟運行機制,是社會經濟運行的方式,在現代社會中也有兩種主要形式,一為計劃機制,一為市場機制。
社會財產所有制雖然本質上決定社會財產制度,但其具體操作的內容,往往是社會經濟運行機制影響的直接后果。
本文所稱社會經濟背景,是指社會經濟運行機制,具體地講,是探討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對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影響。
計劃經濟體制,在一個相當時期曾一度是我國所采用的基本運行機制,雖然經過經濟體制改革,市場經濟已蓬勃發展。
但在體制的轉制改造過程中,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仍不容忽視。
此外,對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不動產登記制度進行研究,也有助于我們用歷史的眼光分析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不動產由國家直接行使支配權,不動產的開發利用由國家統一調控,不動產物權的取得由國家無償劃撥或分配,不動產的流轉也需要國家行政調配完成。
國家意志以行政決策的形式左右著不動產運行的全過程。
國家對不動產的計劃管理,須依賴于系統的不動產產籍資料,以權威的產籍資料為依據才能確保宏觀調控的合理性,避免調控行為的重復和沖突,取得秩序上的穩定。
國家為確保產籍資料的準確性,通常將登記規定為不動產使用權取得的強制性程序。
登記雖然具有不動產得以使用的要件功能,但在此情形下卻不具備實際的要件意義。
首先,不動產使用權在獲得管理機關的正式批文后即已取得。
其次,登記僅為對批準文件形式上的復核,沒有實質內容。
據此可認為,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不動產登記,只是不動產使用者應當履行的行政手續,或者說僅是一種產籍管理方式,對不動產物權的取得、變更不具備實際的和法律的效力。
市場經濟體制下,不動產及附設其上的權利始終以商品的身份、依權利人的意志而不是依國家的意志在市場上自由流通。
即不動產權利人對不動產及附設其上的權利的支配權必須明確,否則,流通主體必將耗以相當的時間和成本確認此種關系,有礙流通、交易的效率;其三,流通的標志必須明確,否則權利轉讓與否第三人無從認定,交易的安全無從保障。
但不足以公示不動產的流轉,需要具有法律權威的方式公示不動產物權的設立、流轉和消滅,將不動產物權狀態公布于眾,幫助第三人獲得相關信息和判定是否為有關行為。
可見,以登記的權威來明確不動產產權關系、公示產權的流轉、保障權利人利益和交易安全,是不動產市場運行機制的客觀要求。
不動產市場是我國最為重要的市場,也是人民群眾最為重要的經濟活動集中的領域,必須有一套符合物權公示原則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但從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歷史變遷可以看出,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強調行政管理功能,忽視和弱化了其自身的公示作用,并且在法律依據、登記機關、登記效力等方面尚未達成統一,不動產登記發生作用的范圍也未涉及農村,這充分體現出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立法與當今市場經濟體制需求的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