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就如同白駒過隙般的流逝,我們又將迎來新的喜悅、新的收獲,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寫計劃吧。什么樣的計劃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計劃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全員管理工作計劃篇一
通風系統管理規定
一、礦井必須有完整、獨立的通風系統。改變全礦井一翼或一個水平的通風系統時,必須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改變一個采區的通風系統時,必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二、水平延深及采區開拓從設計上要確保通風系統合理,并在實際施工及生產過程中嚴格實施。
三、礦井在組織生產、安排生產布局、采掘接續時,首先要考慮通風能力,做到以風定產、定頭,避免出現因生產過于集中、追求產量進度,造成的系統不合理、區域風量不足及違規串聯通風等現象。
四、嚴禁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串聯風、擴散風、老塘風,嚴禁出現串聯風中的“并─串”或“串─并”形式的二次串聯風。
五、實行分區通風。采掘工作面都應采用獨立通風系統,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可以采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的一次串聯風,同一采區內一次串聯風不得超過一處。
進入串聯風流中的沼氣和二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0.5%,在串聯風流中,必須安裝沼氣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
六、非長壁采煤法、殘采、回收煤柱、地質構造復雜地段的回采,無法形成通風系統的通過制訂專門措施,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可以采用局扇供風,但必須實施“三專二閉鎖”或“雙局扇雙電源”,必須安裝沼氣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
七、井下爆破材料庫必須有單獨的通風系統,回風風流必須直接引入礦井的總回風道或主要回風道中。
八、礦井及各地點所需風量,應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說明》進行計算。
九、全礦井風量每旬至少測定一次,重點區域經常測定。對供風量不足地點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調整,確保合理供風。
十、礦井回風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其中嚴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
十一、加強通風設施管理,礦井有效風量率不得低于85%,外部漏風率不得超過5%,風井外部漏風率每年至少測定一次。
十二、反風設施由礦長組織有關部門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要有記錄備查,每年進行一次礦井反風演習。
十三、主要通風機至少每月由礦機電部門檢查一次,檢查礦井主扇的運轉情況、反風設施、電器設備的工作情況。
局部通風管理規定
一、巷道掘進作業規程中必須包括通風設計說明書,對局扇的型號、風筒直徑的大小、局扇的安裝位置、通風系統情況予以說明。
二、局部扇風機入井前,必須經有關部門進行完好性鑒定。吸風口要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要有襯墊。5.5kw(含5.5kw)以上的局扇要配消音器(低噪音局扇除外)。
三、壓入式局扇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底板高度大于0.3米,距回風口不得小于10米,局扇不得發生循環風現象。
四、應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出口到掘進迎頭距離為:煤巷不大于5米,半煤巷不大于7米,巖巷不大于10米。
五、局扇與掘進工作面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六、低瓦斯礦井中的局扇應采用與采煤面分開供電或采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在高瓦斯區域應執行三專供電(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
七、掘進工作面局扇無特殊情況不得停風。因檢修等原因停電停風時,必須經礦調度室批準,并通知通風部門,停風區域必須停電、撤人、設柵欄;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且局扇供風巷道中無瓦斯積聚時,方可人工開動局扇。隨意或無計劃停電停風,不論是否造成瓦斯積聚都要作為未遂事故組織追查,嚴肅處理。
八、一臺局扇只準向一個頭供風,不準同時向兩個及以上掘進工作面供風,禁止風筒輪回拖動供風。嚴禁在未貫通的獨頭巷道中開窩掘進其它巷道。
九、風筒出口風量要滿足掘進工作面要求,不小于40m3/分。并保證整個巷道有害氣體不超限,巷道中的風速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十、風筒質量要求。
1、接頭嚴密(手距接頭0.1m處感覺不到漏風)。
2、無破口(末端20m除外)。
3、無反接頭,軟質風筒要反壓邊。
4、吊掛平直,逢環必掛。
5、風筒拐彎處要設彎頭或緩慢拐彎,不準拐死彎。
6、異徑風筒接頭要用過渡節,先大后小,不準花接。
十一、混合式通風必須將設計報公司批準后執行。
十二、巷道掘進必須按批準的設計施工,嚴禁無設計施工。巷道掘進開窩前三天(特殊情況除外)由技術科下發開窩通知單,通風工區接到開窩通知單后,要根據礦井通風系統下發局扇安裝通知單,并做好系統調整、風量分配工作。
防治瓦斯管理規定
一、人員配備
1、瓦檢員必須由從事井下采掘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一定煤礦生產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司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2、瓦檢員的配備必須滿足井下安全生產的需要,實行定面定人,并配有足夠的替班人員及巡回檢查人員。
二、瓦斯等級劃分標準
1、我礦為低瓦斯礦井,如礦井被鑒定為高瓦斯礦井時,按高瓦斯礦井管理。
2、絕對涌出量大于3m3/分的采煤面以及絕對涌出量大于http://分的掘進面,一律按高沼氣工作面管理。
3、瓦斯異常的工作面一律按高沼氣工作面管理。
三、瓦斯檢查地點
1、采掘工作面及其進、回風巷中的風流。
2、各采區、水平、一翼回風和礦井總回風流。
3、放炮地點、電動機及其開關附近的風流。
4、進入串聯工作面、機電硐室和其它硐室的風流。
5、密閉、盲巷以及頂板冒落等可能發生瓦斯積聚的.地點和部位。
6、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前的停風區、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的風流。
7、根據現場具體情況,臨時安排檢查的地點。
8、井下動焊地點。
9、高瓦斯區域煤倉放煤口回風側。
四、各點檢查次數要求
1、礦井總回風道、一翼回風道和采區進風流中測風站每旬檢查一次,由測風員執行。
2、進回風流中的機電硐室每班檢查一次,由瓦檢員執行。
3、炸藥庫每班檢查一次,由瓦檢員執行。
4、盲巷、密閉墻內外和各高冒點,每旬由救護隊負責檢查一次。內容有沼氣、二氧化碳、氧氣、一氧化碳濃度、溫度及盲巷內支護情況等。
5、采掘面進回風道中長度超過3m的在用硐室每班檢查一次,由瓦檢員執行。
6、采區回風道、各水平回風道每班檢查一次,由瓦檢員執行。
7、低瓦斯礦井的低瓦斯采掘面每班巡回檢查兩次;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采掘面每班巡回檢查三次。由瓦檢員執行。
8、臨時停頭的采掘面、備用回采面每班巡回檢查一次,由瓦檢員執行。
9、煤巷、半煤巷、高冒點每班檢查兩次,由瓦檢員執行。
10、可能涌出或可能積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檢查次數由礦總工程師決定。
五、采煤面應檢查六個點
1、距采煤面切眼10米處的進風流中。
2、采煤面下部。
3、采煤面中部。
4、采煤面上隅角。
5、距采煤面切眼10米處的回風流中。
6、采煤面回風流進入采區回風巷前10-15米處的風流中。
六、掘進工作面應檢查如下幾個點
1、掘進面離迎頭20cm處風流中。
2、離掘進面50-100m處的風流中。
3、掘進回風巷離三角門10-15m處的回風流中。
4、局扇及其開關附近。
5、串聯通風的掘進面應在局扇前15-20m處進風流中增加一個檢查點。
6、掘進回風巷中的各種硐室、電機、高冒點及其電機開關附近的風流中。
七、檢查管理制度
1、瓦檢員在檢查瓦斯時,必須嚴格按《瓦檢員操作規程》要求執行,每個測點連續測定三次,取其中最大值作為測點的瓦斯濃度。
2、瓦檢員按巡回順序進行巡回檢查,檢查結果及時填寫在記錄牌和原始記錄上。檢查結果要通知現場作業人員。如遇濃度超限,要根據超限情況通知現場工作人員停止作業或撤人或斷電,進行處理。
3、堅持班中匯報制度。每一巡回檢查15分鐘后向通風值班室匯報。如發現異常情況,必須隨時向礦調度室和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匯報。
4、礦長、總工程師、技術員以及采掘、通風區隊長、班長、放炮員及流動電鉗工下井時應攜帶便攜式瓦檢儀。
5、井下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長期不使用的盲巷必須采用永久密閉。
6、回采工作面上隅角應與工作面切頂線掐齊,或超前進行回料,不得滯后采空區切頂線,防止出現瓦斯積聚。
7、通風值班員必須根據瓦檢員檢查匯報情況,做好瓦斯日報和通風調度日報,在次日早晨8:00前報送礦總工程師、礦長審閱簽字。對重大的通風、瓦斯等問題,通風部門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并制訂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進行處理。
8、礦長或總工程師不在礦時,由礦長、總工程師指定生產副礦長、副總工程師代簽,不得出現無審閱、過期審閱及加蓋印章現象。
9、瓦斯日報一式二份。一份送礦調度室,一份留通風工區存檔。
10、瓦斯超限排放,按《瓦斯排放管理規定》執行。
11、每年進行一次全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
12、瓦斯監測,按《瓦斯監測系統管理規定》執行。
為切實搞好我礦的生產管理,明確職責范圍,減少扯皮,不留死角,進行有效地生產組織、控制和協調,達到穩定秩序,疏通環節,提高效率,實現安全、文明、高產高效之目的,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凡屬礦井生產的開拓、開采、巷道準備、維修、機電設備安裝維修工程,供電、排水、壓風、抽風、提升、運輸和“一通三防”各系統的調整及其系統內的設備、設施等的安裝、拆除、更換的施工作業,均應編制和提出計劃,并提交作業規程或措施,由礦統籌安排,任何單位不得擅自作主,進行影響正常生產秩序及各系統正常進行的非正常性施工作業(應急搶險、搶救除外)。
第二條:礦井生產的各期計劃,由技術科、生產科、企管科根據有關規定,組織人員編制。呈報和下達年、季、月生產計劃指標,要結合礦井實際情況,通過礦領導集體研究,礦長負責確定。月度計劃指標,應根據有關勞動定額,結合具體實際情況編制提出,并組織有關人員審議后,由礦長確定。一經確定的年度、季度、月度計劃,由企管科負責編制表冊,及時呈報,發至各有關部門和生產單位。生產月度作業計劃,要在計劃實施前2天下發。
第三條:各單位、部門按照礦下達計劃,要盡快研究制訂出落實完成計劃指標的方案和措施,并做好相應的傳達、布置工作。生產科負責落實礦井產量進尺、工程計劃的生產組織和生產設備、材料、物資供應的安排和布置工作。供應科按計劃負責材料、物資的采購供應。
第四條:礦利用生產平衡會、調度會和工前會形式,調度、平衡生產計劃及指標的落實,主要由生產科向有關單位和部門根據計劃布置具體生產工作。并及時分析、研究、總結旬、月生產組織、計劃指標及有關布置工作的落實情況,匯報和提出下步打算要求。
礦安全生產平衡會每逢1、11、21日召開。上午8:30分安全生產小組成員參加;下午15:00時,全礦所有副區、科級以上干部參加,政工科負責點名,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遲到、早退者要每人罰款10元;無故缺席者罰款20元,并給予通報。
每天生產調度會16:00時開始召開,生產科長主持,調度室主任做好記錄。生產、技術、安全、供應、生產區隊、輔助生產單位的負責人和當日值大班的領導,必須按時到會。單位行政負責人休息或其它原因不能到會者,要指定人員參加,無故不到會者罰款20元,遲到者罰款10元。因未到會而影響工作布置或其單位生產的,應由參加會議者負責。
第五條:各生產、輔助單位及有關部門,必須接受礦計劃性工作指導,按礦領導、生產科和有關會議布置積極組織落實,完成礦和生產科布置下達的生產工作任務及有關指標。在組織生產和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現或出現問題,要及時向礦領導及職能部門反映、匯報。否則,影響生產或完不成有關指標,按礦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并責成單位負責人說明情況或檢查。
第六條:礦值大班干部應堅持24小時值班,及時處理當班有關重大問題。中、夜班要有一人下井,至重點區域頭面及施工場所了解情況,檢查落實有關問題,并實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必須在值班日的早上6:30分到調度室參加工前會。
第七條:當班調度員,對礦井生產和當班安全、工程施工情況等及時了解掌握和調度,對發現和井下匯報要求調度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重大問題按程序反映匯報。對當班上級的來電、來函必須要做好專門記錄,并向礦領導匯報。對當班安全生產等方面情況要做好記錄,必須交給下班處理的問題事項,要采用文字記錄形式并口頭交待清楚。待接-班人員辦理簽字交接手續后,方可下班。否則,出現事故,追究接-班人員責任。
第八條:各生產、輔助單位,每班次都要有區隊干部跟班指揮生產。當班帶班干部必須參加礦召開的工前會,并將礦工前會安排的生產任務及對安全、質量的要求和注意事項,結合本單位當班次施工作業的任務要求、安全及質量保證措施等,在本單位工前會上向當班人員傳達并交待清楚,確保完成生產的任務。
第九條:井下現場帶班干部,要堅持按時上班和現場交接-班制度,不得晚下井、早上井(參加度度會的區長、書記早班可提前2小時上井,現場交接-班時間為:夜班0:00,早班:8:00,中班:16:00)。現場交接-班時要交清接明上班次安全、生產、質量等情況,特殊情況時(如:現場生產設備、安全及事故正在處理)上班次帶班干部不準離開現場或交接上井(經本區區長或礦領導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當班帶班干部,必須堅持井下現場向調度室班中、班末匯報制度。匯報要清楚明了、具體、實際,否則,遲報、漏報一次罰10元,并且在調度室的考勤無效。回報不實或因漏報而影響安全生產的,要嚴格追究處罰。
第十一條:井下現場人員、跟班干部、固定崗位人員,堅持8小時工作制。特殊情況,需經調度室值班人員許可方可上井。否則,早上井一人次罰款50元,并記一次“三違”。因早下班或離崗等原因造成的責任事故,嚴格追查處罰。
第十二條:井口下料嚴格按規定時間執行,運料重車當班要倒運出來(噴漿料車可壓一天,但一頭面最多不超10輛),每壓一輛按10元處罰。
第十三條:非計劃性工作和其它生產應急工作,由生產科根據具體情況安排,一般均實行派工單制度,接受派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所派生產、工作任務。否則,處罰接受單位及其負責干部。派工單每月結算一次。有定額的按定額結算,無定額的按礦計時工結算。
第十四條:各類影響時間,由坐臺調度員如實記錄。調度室按旬、月統計納入月度生產結算和合同考核(月度影響規定:溜子隊每一道機巷30小時;機電、運輸各為30小時。影響每超過規定1小時,按200元給予處罰)。當班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問題,無人及時處理,責任單位應賠償被影響單位。因設備、材料供應不及時(包括未及時采購、修舊備用的設備、材料及零配件)而影響生產,追究供應、管理等有關部門的責任。
第十五條:收尺及煤巖別折算由技術科地質、測量負責實測實報。一項工程未結束時,每旬,每月各測報一次。每項工程結束(包括采掘工程、修復工程、毛硐、小井等)必須及時測量實報,并在圖紙上民標繪清楚。測報不實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六條:井巷修復,按以下規定執行:
1、掘進施工巷道未交付使用前,連續施工200米以上的,其工作面迎頭向后200米范圍內的斷梁折柱,由掘進單位及時更換合格。否則,拖后一天,每一斷折棚罰款50元。200米以外的斷折棚由生產科安排其施工單位或其它單位及時更換,每更換一棚、補一個計時工,未及時更換的,按每棚50元罰責任單位。
2、采煤工區負責其工作面兩道的所有維護,其范圍內,必須達到無斷梁折柱,斷面符合要求。否則,每一斷折棚,罰款50元。造成片邦、漏頂或其它事故追究其采煤工區責任。
3、除未交付使用的掘進巷道和采煤工作面兩道外,其它失修井巷一般由修備工區負責維護和修復。年、季、月要有修復計劃,堅持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具體由生產科安排實施。月度修復工程及維護、改棚工作量納入生產結算,并要檢驗其修復、改棚的質量,達到規定要求的予以計量,否則不予計量或酌情處罰。修復巷道工程造成冒頂堵巷者,嚴格追究責任。修復完畢時,其修復施工單位要將余料及時運走,其它煤矸、雜物清理干凈。否則,處以50元至200元處罰。
1、檢查時間:“一通三防”檢查逢8、18、28日;機電、運輸檢查逢9、19、29日;采、掘、修質量檢查逢10、20日和月底一天的早7:40分準時在調度會議室集中召開檢查預備會。
2、重點工程和采掘工作面的竣工驗收,由施工單位首先提出驗收申請,礦及時組織驗收和交接。新工作面投產前,由生產礦長組織驗收,驗收不合格或系統功能達不到要求,不得移交生產。
3、旬檢查要嚴格對照標準進行檢查。檢查的當天下午3:30分在調度室召開檢查匯報會,標辦要做好檢評記錄,并負責下發整改通知單。凡是參加檢查的人員,都應參加匯報會,無故缺席一人次罰款20元。
第十八條:采掘工程出現不合格或綜合防塵不達標的頭面,按質量標準化獎罰規定及通防有關規定處罰,并責令停產整改。
第十九條:礦井所有的溜子安裝、回收及日常各區隊溜子配件的提供,均由溜子隊負責安裝與回收,要按生產科安排,落實工作。
第二十條:各生產、輔助單位所分管負責的巷道、機電硐室及其它區域,必須保持清潔衛生,無雜物。否則,檢查發現一次(處)達不到衛生要求,扣文明生產2分,并按文明生產管理規定給予罰款。所有設備、設施(包括設備及其零配件),必須按有關規定管理、使用和防護。否則,損壞者追究其區域分管負責單位的責任,并按規定處罰;嚴重者,按破壞生產論處。
第二十一條:生產現場出現一般及以下生產事故,由責任單位及時妥善處理。否則,達不到有關要求,一處(次)罰款100-500元;造成后果的,嚴肅處理。
第二十二條: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全體職工,必須認真貫徹黨和國家關于煤礦生產安全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程和上級及本礦的各項有關管理規定,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否則,造成生產被動或影響正常生產秩序及系統運行者,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并處罰。
全員管理工作計劃篇二
第一條?????為了懲治質量低劣和質量違規行為人,以處罰為手段,促進質量進步,達到如期實現公司下達的質量目標,爭創精品工程的目的,特制定本質量處罰規定。
1.項目部未完成公司下達的“品牌工程質量指標”(如四川省“優質結構”、和“天府杯”優質工程、成都市“芙蓉杯”、國家魯班獎),則按“項目承包合同”約定予以處罰。
2.安裝分公司、專業公司和其他分公司質量處罰金比照本條“1”款執行。
3.以上“1--2”項處罰金計入項目成本,由質安部根據工程項目部質量目標的計劃和實現情況,提出處罰報告,經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三條?????各類管理人員質量行為違規處罰規定
(一)?????總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按以下標準處罰:
1.?????未建立和體系或不支持質量管理體系獨立、公正、有效地運行,罰400元/次。
2.?????因人力資源和基礎設施配置不合理,發生重大結構質量事故,罰400元/次。
(二)?????生產副總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按以下標準處罰:
1.???????????在施工生產中執行規范、標準、質量文件不力,造成重大結構質量隱患或事故,罰400元/次。
2.???????????審查生產要素(人、設備、材料)不嚴,違反質量標準,造成重大結構質量隱患或事故,罰款300元/次。
3.???????????材料采購出現重大質量問題,影響施工生產,罰款200元/次。
(三)?????總工程師有下行為之一者,按以下標準處罰:
1.?????分公司或項目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在7日內未予審批,嚴重影響施工生產的,罰款200元/次。
2.?????經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存在嚴重技術措施問題,罰款400元/次。
3.?????通過內部驗收的基礎、主體結構工程存在重大結構質量隱患,罰款300元/次。
1.?????嚴重違反規程規范、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條文的質量事故未及時發現糾正,罰300元/次。
2.?????已通過內部驗收的基礎、主體結構工程中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罰200元/次。
3.?????對嚴重違反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行為人不敢秉公執法的,罰款200元/次。
1.?????貫徹規程規范、工程建設標準強性條文不力,造成后果的,罰300元/次。
2.?????《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主要項目無技術措施或無針對性技術措施,罰200元/次。
3.?????未及時組織審批項目部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致嚴重影響公司施工生產的,罰200元/次。
4.?????技術措施不力或無針對性,造成重大結構隱患或質量事故,罰200元/次。
1.?????貫徹規程規范,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不力,后果明顯影響較大的`,罰300—500元/次。后果嚴重影響惡劣的,另給予行政處分,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未建立項目質量管理體系或體系不能有效運行的,罰300元/次。
3.?????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管理崗位工作或特種作業的,罰100元/人次。
5.?????對施工質量問題未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及時,造成影響時罰200元/次。
6.?????按項目部管理人員被處罰金總額的10%罰項目經理。
1.?????對施工圖紙中違反國家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的作法提出技術核定的,罰300元/次。后果嚴重的,另給予行政處分,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方案》未及時編制送審,影響工程施工的,罰款200元/次。
3.?????未進行工程技術交底,罰100元/次。
4.?????未及時組織竣工資料,規范立卷,影響竣工驗收的,罰200元/次。
1. 違反規程規范、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不按施工圖紙指揮協調施工,罰300元/次。后果嚴重的,另給予行政處分,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未參與各專業工長和棟號工長的技術交底,以及在過程中未及時檢查并保持記錄,罰款100元/次。
3.對項目部自查、公司檢查以及上級有關部門檢查提出的問題沒有及時督促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罰款100元/次。
4.因施工組織協調影響分部驗收及竣工驗收,罰款200元/次。
1.?????違反規程規范、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不按施工圖紙指揮施工,罰200元/次。后果嚴重的,另給予行政處分,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不按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方案》技術變更單等指揮施工,罰100元/次。
3.?????未對施工班組進行分項工程技術交底或指揮工人違章作業的,罰100元/次。
4.?????未認真組織檢驗批質量驗收評定及分項工程質量檢查或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不認真填寫《隱蔽工程記錄》,罰50元/次。
5.?????《施工日志》和其也質量記錄填寫不及時或內容不齊全的,罰50元/次。
6.?????發生1000—5000元的質量事故,罰100元—500元/次,隱瞞質量事故的加倍處罰。
(十)??????????質量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按以下標準處罰:
1.?????嚴重違反規程規范、工程建設標準強主制性條文的質量事實未及時發現、糾正,罰200元/次。后果嚴重的,別給予行政處分,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未按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技術變更單等施工的質量事實未及時發現、糾正,罰50元/次。
3.?????對嚴重違反質量規定的質量行為人不敢秉公執法的,罰100元/次。
4.?????未按時填辦、上報各種質量記錄(含報表)的,罰50元/次。
5.?????協同隱瞞質量事故不上報的,罰200元/次。
(十)取樣、試驗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按以下標準處罰:
1.?????漏取試件、試塊,罰200元/次。
2.?????重復取樣和質量記錄試驗取料臺帳填寫不及時,罰50元/次。
3.?????現場計量原因,造成質量事故或損失的,罰200元/次。
(十一)材料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按以下標準處罰:
1.?????采購不合格材料,蓄意以次充好的或采購不合格材料,造成質量事故的,罰400元/次。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未及時通知取樣或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文件》的,罰100元/次。
3.?????材料臺帳與實物消耗及庫存嚴重不符合的,影響質量事故追溯的,罰100元/次。
第四條?????班組質量低劣的處罰規定:
1.?????分項工程雖經一次驗收合格,但個別處質量極差(目測或實測),除責令班組無條件返工外,按該分項工程人工費的2—5%罰班組并承擔造成的材料和其他所有損失費用。
2.?????分項工程質量低劣,一次驗收不合格,造成局部返工損失的,按損失賠償總額的10—20%罰班組并承擔造成材料和其他所有損失的費用。
3.?????工程質量極差,構成質量事故的,按損失總額的30%罰班組并承擔造成的材料和其他所有損失的費用。
4.?????本處罰由項目質檢員執行。
第五條????政府行政處罰和建設單位處罰金由項目支付,同時按處罰金總額的 10%罰項目經理,10%罰責任工長,其他責任人按第二條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一、獎勵
2、帶班干部要經常對各辦公室、教室在物業保安鎖樓門后進行復查,查出物業保安沒有檢查出的隱患并讓物業檢查人員簽字確認后,每次獎勵40元。
3、其他師生發現安全隱患并及時上報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獎勵。
二、處罰
1、學校各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必須對自己的辦公室和管轄的教室、訓練場所安全負責,學校對沒按要求關好門窗和電器者,要追究相關責任,每次罰款100元。能夠找出具體責任人的辦公室,由具體責任人承擔;沒有具體責任人的辦公室,該辦公室全體人員集體承擔,相關年級主任每次罰款10元。
2、安排了安全員或排好了安全值班表的辦公室,要把安全員名單或值班表及相關人員的聯系電話報到保衛科,要求相關責任人在承擔安全責任期間,電話暢通。安全檢查人員在發現安全漏洞后,能夠隨時找到相關責任人的話,就減免80%罰款(只罰20元)。各辦公室的安全值班表要注明樓層和房間編號,請用通過電子郵件形式在3月21號前發送保衛科,收到保衛科確認回復的正式生效。
保衛科郵箱:jnyzh_http://
3、發現學生教室門窗不關,追究該班班主任、年級主任、包級校長的責任,罰款金額對班主任是每次40元,年級主任每次20,包級校長每次10元。
4、物業檢查人員疏忽大意沒能查出以上安全隱患,每次罰款40元。
5、由于門窗電源沒關致使學校財產受到損失,按照經濟損失金額的一半對該辦公室人員(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對負責檢查該辦公室安全的物業檢查人員罰款損失金額的四分之一,對當日帶班干部罰款損失金額的八分之一。同時,按直接責任人的罰款數額的二分之一層層向上追究該部位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三、執行程序
1、物業保安人員每天將檢查結果報到保衛科,由保衛科按照以上條款兌現獎懲。
2、學校值班干部將復查結果反饋到保衛科,由保衛科按照以上條款兌現獎懲。
3、保衛科負責記錄和落實獎懲,保管罰款金額,每月公示獎懲記錄。多余的罰款在年底列出獎懲方案,報學校領導,在全校范圍內(包括物業公司和其他校內勞務團體)獎勵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對安全工作做出貢獻的有關人員。
全員管理工作計劃篇三
一、本制度所稱安全員為事業部各部門的安全員。
二、要通過多渠道、多方式不斷充實自己的安全知識,提高自己的安全管理能力。
三、要不斷深入生產現場,及時發現生產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糾正員工的不安全行為。
1、查思想:檢查職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建立;班組長和部門領導是否重視安全工作。
2、查管理、查制度:安全規章制度和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健全和落實,各級組織機構和個人是否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
3、查現場、查隱患:深入現場,檢查勞動條件、生產設備、操作情況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和操作規程;電源線路、電器設備安全情況;檢查生產裝置和生產工藝是否存在事故隱患;消防設備、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危險物品的使用管理情況;消防通道是否暢通;隱患是否得到及時整改。
4、查紀律:檢查各級人員是否有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比如;脫崗、串崗、睡崗、酒后作業、工作拖拉、工作積極性不高或有情緒等。
5、查措施:檢查各項安全措施是否落實,比如:職工勞動保護措施、機器設備安全裝置、安全防護設施等。
6、查教育:檢查職工的安全知識是否達到要求,崗位安全技能是否熟練掌握,新員工是否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是否經培訓并取得操作證,特種作業是否有無證操作現象。
五、每月對安全員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培訓主要內容有: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以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勞動衛生知識、安全文化知識。
3、工傷保險的政策、法律、法規。
4、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調查處理方法。
5、危險源管理與應急預案知識。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六、安全員必須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有權拒絕一切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
七、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各種安全消防事故,按照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事故。
八、企管部作為事業部安全管理機構,負責對安全員的安全工作管理以及對安全員的安全知識培訓和安全業務培訓。
全員管理工作計劃篇四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屬地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教育局分管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校舍辦。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各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當地政府、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四)集會、會操、軍訓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校組織學生開展軍訓活動,應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并與協辦部門負責人共同商定。
5、對軍訓的場地應事先考察,確保學生軍訓安全進行。
6、軍訓的強度應根據學生的年齡、身體狀況而定,對患有不適合軍訓活動疾病的學生應進行勸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7、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軍訓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教育局分管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門衛安全防范工作規范
1、單位出入口設專職門衛,門衛工作有專人管理,門衛工作制度健全,責任明確。重要出入口設門衛值班室,位置適當,視線開闊,墻體、門窗牢固。
2、出入口大門堅固安全,開啟靈活,鎖定方便。門區有照明設備,便于夜間觀察。門衛值班室配備必要的值班用品、防衛器械和消防、應急照明器材。
3、門衛值班室應安裝報警電話,其中重點單位門衛值班室有內部自動報警設施,并與總值班室聯網。重要出入口門衛人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
4、門衛人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夜間值班的門衛人員應為男性工作人員。
5、門衛人員值班時佩戴相關證件,文明執勤,行為規范。
6、門衛人員按單位規章制度認真檢查出入本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等。對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本單位的,要逐個查驗身份證件,嚴格登記手續。
7、年度內門衛人員無違紀、失職行為。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1、會計室是學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財會人員應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會管理制度,各類帳目都必須做到帳冊齊全、手續完備,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2、現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財會室存放現金必須執行銀行方面的統一規定,超規定存放現金要報經校領導批準,同時落實防護措施。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3、會計室門窗、墻壁要堅固、防盜,報警設施經常檢查,確保有效,使用經公安、技監部門檢測合格的保險柜(箱),保險柜過夜現金不得超出公安機關或銀行核定庫存現金限額,保險柜(箱)應及時關鎖,鑰匙會計隨身攜帶,不準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
4、財會人員應按現金管理制度使用現金,一般超出現金支付數額的,要使用銀行支票支付方式進行結算,特除情況去銀行取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通知總務處派員護送。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
5、會計室內注意來往人員,陌生人不準進入財會室,非財會人員不準接觸保險柜。
6、會計室內不準吸煙或帶入其它火種,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九)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檔案室是學校黨政文書資料、人事檔案保存使用的場所,列為學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員應特別做好安全工作。
2、檔案室是機密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進入室內。
3、各類資料進入檔案室,必須嚴格登記制度、借還制度,機密資料、人事檔案嚴防丟失、嚴防泄密事件的發生。
4、檔案室應通風、透氣、干燥,做好防濕、防蟲蛀的工作。
5、室內消防器材、報警設備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嚴禁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任何人不準在檔案室內吸煙。
7、門窗堅固防盜,工作人員隨手關窗鎖門,假期、節日要特別加強看護,確保安全。
1、學校有關衛生工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衛生室購買藥品必須在衛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買藥時要逐個進行藥品檢查,發現有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一律退貨,并調查追究經辦人。
3、每學期初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并注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后經有關部門驗證后再銷毀。
4、醫生不開過期藥品,如領藥者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處理。
5、發藥時要告訴學生怎樣安全使用藥品,并在藥袋上寫明每日服幾次,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等。告誡病人不許超常服藥,警惕用藥過量引起的藥物中毒。
6、經常檢查衛生室電器設備,用電開關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火災的發生。
7、衛生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8、醫務人員要堅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輸管,嚴防醫源性-交叉感染。各種常用衛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現生銹、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條件不具備時,不要給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過敏性休克的藥品,對危重病人要立即送醫院處理。
10、醫務室人員每周一次到體育課場地進行體育衛生監督,檢查體育場地及體育器械有無不安全因素。
11、醫務人員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賣部進行衛生檢查和食堂衛生知識宣傳,督促采購員不買無衛生許可證、無檢疫證的肉類及食品。不使用、銷售腐化變質食品。小賣部不許出售“三無”食品及過期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買回的蔬菜必須進行四步處理(選、洗、泡、切)再煮,杜絕各種傳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十一)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門窗牢固,底樓及無人守護通道上的窗戶要有保護欄桿,重要的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
2、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3、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學校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泄密。
4、辦公室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看書、學習或玩耍。
5、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有報警器裝置的要接通電源,并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6、個人的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柜,以防被盜。
7、進辦公室隨帶的小包、脫卸的衣服內應取掉個人手機、bp機、現金等,防止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造成損失。
8、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人離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二)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5、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
(十三)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大禮堂、餐廳、體育活動中心、大教室、報告廳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征得總務部門同意。總務處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審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注銷,數據變動及時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5、臨時人員必須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手續,并按學校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十五)校園臨時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十六)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1、各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市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學校衛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范,學校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市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學校教務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4、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計算器等)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6、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7、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并加雙鎖保險,由兩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以免釀成事故。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
4、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后果應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三)微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1、微機房是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管理人員應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相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2、微機房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須與當地派出所或學校值班室聯網,重要軟件的存放保險箱。機房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適用的滅火器具,微機工作人員熟知使用方法。
3、嚴格控制進出人員,不準任何人將陌生人帶入微機房操作微機。
4、門窗要定期檢查,嚴禁登錄黃-色-網-站,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私帶軟盤上機。
5、嚴禁火種進入微機房,不準在機房內吸煙。
6、學生使用微機,必須服從老師的指揮,按程序操作。注意愛護公物,防止人為損壞。
7、現有的報警設施應經常檢查,下班、節假日要及時接通報警設施電源,發現失靈,及時報修。
7、發現微機使用電源損壞,要及時報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損失。
(四)辦公微機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科室教學公用微機為本科室人員使用,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動用。
2、任何人不準在教學、辦公用微機上玩游戲、聊天和登錄黃-色-網-站。
3、禁止在計算機網絡上發表違法或有害國家的議論。
4、做好各微機室防范工作,門窗要有防盜設施并及時關鎖。
5、微機室不準吸煙,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員離開微機注意及時切斷電源。
1、嚴格采購審批制度,未經單位主管批準,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2、嚴格進出庫登記制度,并有專人、專箱(櫥)保存,實行兩人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
3、領用危險品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實驗多余的應及時退還給保管人員入庫。
4、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范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實習。
5、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1、圖書、資料嚴格編目、登記制度,借出收回賬冊齊全,不定期檢查防盜、防濕、防霉、防鼠害、防蟲害、防火等設施是否完好。
2、圖書、資料分等級存放,特別貴重書刊的借閱實行校長特批制度,貴重書刊要有專人、專櫥收藏,保管人應定期核查。
3、門窗要有防盜設施,離開工作崗位,應隨手關好門窗,防止書刊被竊。
4、嚴禁將火種帶入圖書、資料室,內部消防器材應擺放明顯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時注意檢查,保持性能良好。
5、節日、寒暑假期間應切斷內部電源,實行封閉式管理。
6、對現有報警器材定期檢查,發現報警失靈應及時報修。
7、電子閱覽室是電子設備重地,為維護網絡安全,上機者不準私自裝卸、刪除隨機軟件。不準自帶設備入內連機操作,嚴禁煙火,不準吸煙,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嚴禁在可燃物上使用電熱器具,電器易發熱部位必須做好隔熱處理。室內電器設備及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員應都會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認真清查、關閉各終端機,關好門窗,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七)多媒體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2、專人管理,計劃安排使用,未經領導批準,閑人不得入內。
3、使用微機應實行登記制度,購入硬、軟件嚴格審批制度、專人負責審查、登記、保存、賬冊齊全;不得將黃色、有害、國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輸入教學多媒體內。
4、多媒體教室微機價值貴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學生應服從老師或輔導人員的指揮。
5、人離教室要隨手關窗鎖門,并注意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種帶入室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八)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試卷不得讓無關人員隨便翻閱,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員不準逗留室內。
3、禁止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嚴禁吸煙。
4、打字 、文印人員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將未公開的文件、試卷內容傳播給他人。
1、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2、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學校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工作站。
3、機房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震、防靜電等工作,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須與當地派出所或學校值班室聯網,防范措施應有效得力。
4、嚴禁任何人在學校網上使用來歷不明或有毒軟件。
5、禁止利用校園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利國-家-安-全穩定的信息以及黃色等有害師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網管中心的服務器、工作站未經主管部門領導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務系統發生案件,必須及時報告學校保衛處或公安機關查處。
8、嚴禁火種進入室內,人離關窗鎖門。
1、電視總控室是學校的重要宣傳基地,為學校教學、宣傳教育工作服務。轉播、直播自制節目必須事先訂立計劃,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
2、宣傳、教育內容要講政治、講文明,要和黨中央的方針、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室,不準在工作室內吸煙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員必須按照技術要求的工作程序啟用各種機器設備,嚴防人為損壞設備。
5、工作人員應隨手關窗鎖門,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一)學術報告廳安全管理制度
1、報告廳是師生重要活動場所,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活動時大門要暢通,人離時要關窗鎖門。
2、報告廳的使用實行領導批準制,非重要活動不得啟用,閑人禁止入內,平時一律封閉。
3、報告廳內設施、設備貴重,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測,保證性能良好,功能完善,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4、電源布置合理、規范,活動時非正式電工不準私拉亂接電源,非活動期間注意切斷電源。
5、禁止吸煙、使用明火,注意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體育活動、體育教學安全制度
體育活動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并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2、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3、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5、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體育教學:
1、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2、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3、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4、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5、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6、體操練習要在教師的指導下相互保護、幫助。
7、體育課或課外鍛煉中,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校醫務室或醫院,并及時向校長室匯報。
1、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必須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后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余款當即存入銀行,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提倡佩戴手飾、手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新生不要隨便交朋友,特別是校外人員要謹慎相處,防止被騙被詐,外出活動不準進入任何公共娛樂場所。
9、注意妥善保存購飯菜專用卡,一旦丟失應及時到食堂微機房掛失,防止卡上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內外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后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墻,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天面。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征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余的錢一定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里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6、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六)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七)學生公寓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門衛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準,非本區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門衛人員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也可直接報告保衛部門或總務處。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樓房總門應加鎖關閉,對學生宿舍曬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并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四、學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購買物品嚴格領導審批手續,固定資產及時進入物資賬,保管人員的賬冊必須和會計室的賬吻合。
2、保管人員按學校規定健全物資保管賬冊,進出庫手續齊全、賬物相符、不出差錯。
3、貴重物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要更加嚴格管理,不得隨便散失,嚴格領用審批制。
4、各處室的物資均有專人負責保管,門、箱、櫥上的鑰匙由專人保存,領用、借用手續齊全,防盜、防護設施配齊,不使物資受損失。
5、保管室配齊消防器材,保管員定期檢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會使用。
6、保管人員要隨手關好門窗,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電、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電、水泵房是學校師生教學、生活用電、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管理好二房。
2、嚴格實行值班、定期檢查制度,常年保證機械運行性能良好,確保學校供水、供電正常,預防停電、停水事故的發生。
3、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該兩房內,不準他人隨便擺弄供電、供水設備,注意保養、愛護公物。
4、房內保持整潔有序,門窗防護設施完好,專人負責關鎖門窗。
5、配電房按規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員定期檢查性能,學會使用,妥善保管。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制定衛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如發生食物中毒,承包經營者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賣給學生的飯菜要48小時留樣。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承包人員要協助學校做好食堂流動人口暫住證的辦理工作。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電器、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1、認真接受衛生、防疫、質監、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并實行責任追究。
1、小賣部必須持工商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
2、經營的食品必須索證。
3、食品陳列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離墻、離地面。
4、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裝食品不得拆散銷售。
7、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將小賣部、燒飯處、住宿混用。
1、電工必須負責合理、規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管電人員的同意。
2、電工必須持有上崗證,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損壞、老化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盡快解決,嚴防發生觸電事故。
4、電工對師生發現的報修電器,應及時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復,該暫停供電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5、學校放假期間,電工對全校電路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無需用電的部位統一切斷電源,確保假期安全。
1、醫務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事業心,對每一個病人的身體健康負責,不得發生錯診、誤診事故。
2、病員如實向醫務人員反映病情,醫務人員應對癥下藥,對一些急病員、病情難斷定的應及時轉院治療,不得延誤治療時間。
3、醫務室進藥渠道要規范,不得將過期、變質的藥物用于師生,預防發生藥物事故。
4、醫務人員對全校師生進行衛生、防疫健康知識教育,做好常見傳染疾病的預防工作,防止發生全校性傳染病事故,影響師生的工作和學習。
5、醫務人員督促有關部門搞好環境衛生、食堂衛生,嚴防集體中毒事故的發生。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車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6、學生不滿12周歲不準騎自行車,不滿16周歲不準騎電動自行車。
1、鍋爐的使用必須經質量監督部門檢測,校內部門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鍋爐工應持上崗證,有明確的操作規范,不準隨便請他人代班操作。
3、鍋爐應實行定期檢測和定時檢修制度,檢驗不合格的鍋爐禁止使用。
4、鍋爐工要落實責任制,任何情況下不準擅自離崗,要時刻注意氣壓情況、進水情況,嚴防發生爆炸事故。
5、油鍋爐,注意用油安全,儲油罐、桶與爐灶要有一定的距離,不要將油亂放。
6、油鍋爐房應配有消防設備、器材,工作人員要會使用,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投資發展部主任、辦公室主任、市場營銷部主任分別是文苑小區、會議中心、售房市場的安全保衛責任人。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會議中心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會議中心、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全員管理工作計劃篇五
1.目的
為了加速企業發展,拓展銷售途徑,增強全員市場參與與競爭意識,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2.1 龍鋼集團各部門、權屬子公司、協作單位。
2.2 龍鋼集團公司在冊正式員工。
3.定義
全員銷售即龍鋼集團在冊正式員工利用自身優勢及各自的社會資源,對公司所屬產品(全部或部分)進行銷售。
4.機構
4.1 為確保全員銷售工作得到及時有效落實,集團公司成立全員銷售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許曉增
成員:集團各單位(部門)各子公司一把手。
4.2 集團公司全員銷售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管理部。
5.職責
5.1 全員銷售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5.1.1負責對上報的銷售額明細進行匯總復核審批;
5.1.2負責組織產品銷售相關培訓。
5.2人力資源管理部
5.2.1負責制定集團公司全員銷售績效考核辦法,對各子公司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5.2.2完成集團公司全員銷售管理領導小組安排的其它事項。
5.3 集團工作部、財務部
負責對全員銷售管理領導小組審批的獎勵明細予以兌現。
5.4營銷業務部門
負責配合做好產品銷售相關培訓。
6.考核
6.1 考核原則。銷售人員的提成根據銷售量的完成情況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月末結算。
6.2 計提權重百分比。按一定比例銷售數量對應一定比例的獎勵兌現。
6.3 考核周期。實行按月獎勵兌現。
7.相關要求
7.1 全員銷售管理辦法是激勵與約束員工改進績效的重要依據。
7.2 全員銷售管理領導小組將根據考核結果,對崗位的.競聘以及職稱評聘的員工予以優先考慮。
7.3 全員銷售管理領導小組將定期對考核結果進行分析,提出改進計劃不斷完善考核辦法。
7.4 銷售部門要結合集團公司營銷產品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訓工作,確保全員銷售活動有效進行。
7.5 各單位要加強全員銷售考核的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不斷完善崗位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辦法。
8.附則:本辦法由全員銷售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管理效率,提高全員士氣,并使其依據及遵守,特制定此公司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均遵照執行。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包含試用期人員。
第三條 本公司屬專業銷售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共同投入以實現銷售為目的,以做大做強為宗旨,積極表現個人榮譽感和責任心。
第四條 未在公司管理制度章程上簽名者,不得列為公司正式員工。
第五條 本公司對所有在職員工的升遷、加級、加薪及考核等,皆以該員工的平時表現與業績為主要依據,包含員工的服務意識,競爭意識,經營意識,榮譽心,責任感等。
第二章 人事制度
第一條 新進人員經公司錄用開始上班日起,前三個月為試用考核期,經試用合格者將轉正,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并購買社保。
第二條 考核期間業績表現優良者,可提前轉正,但試用期不得低于一個月;若考核成績太差,且無改進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第三條 須辦手續(手續齊全后法方可上崗)。
1、填寫員工崗位申請表
2、繳學歷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近照兩張。
3、請領公司制度,并實施在職教育。
4、業務、出納、庫管需提供擔保書。
第四條 新進人員自上班日起十天內為新人培訓觀察期,若無故離職者,不得向公司申請任何薪資及費用。
第五條 未經相關領導許可,未經請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者,視同曠工,一日扣三日,二日扣六日,三日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者予以開除。
第六條 若因工作不適或因其他個人因素而想自行離職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公司批準后方可離職,否則以15天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未經核準而自行離職者,視同自愿放棄任何未領工資獎金,公司不再發放其未領工資獎金。
第七條 員工辦理任何請辭時,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口頭呈報不予承認,不得生效。
第八條 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全而導致公司資金及財物上有所損失,須負賠償責任,公司將依法處理。
第九條 離職員工之當月薪資,須在離職手續辦理完畢交結清楚后到公司發放工資之日時結算。
第十條 已請辭員工在待退期間,若在公司表現惡劣或影響公司其他人員者,可予以直接開除,扣除所有未領薪金。
第十一條 離職員工交接重點:
1. 個人職責所屬資產列報表,清點移交予接管人員。
2. 原服務客戶各項余額,資料檔案及后續服務重點移交。
3. 個人所負責之各項本冊、票據移交。
4. 呈報手中未完成的工作及其情況予接管人員。
注: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完成后到離職前,若取消去意,經公司相關領導同意仍可繼續恢復工作。
第十三條 為不動搖團體士氣,將“員工請辭”列為公司機密。已辦理離職手續人員不可到處宣揚,或到處表態及表現出不合作的態度,經查實一律立即開除,取消當月一切福利。
第十四條 員工無論到職時間長短,表現優異者,可直接升級或跳級。員工表現極差者,須實施在職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第十五條 員工的裁減或增加,須以部門業績表現而改善,淘汰劣質員工,保留優質員工。
第一條 公司職能人員實行每周五天(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時(早8:30——午12:00;午13:30——晚17:30)的標準工作時間制;業務人員、駕駛員實行早上報到(8:30分上班)下班不固定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第二條 考勤工作由公司總經理指派專人統一管理,各員工監督實施。
第三條 因公司業務及部門需要而必須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絕,否則若因此而影響公司運作者,扣個人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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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員工因公事外出須進經相關領導批準,在一定時間內須回公司
正常作息。私自外出2小時以內扣薪半日,2小時以上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 本公司正常上下班作息,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者,每次罰款10
元。
第四章 請、休假制度
第一條 公司全員請假必須事先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事假當日扣
除工資。
第二條 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二天。
第三條 一般事假應于兩天前辦完相關手續(急事經核準則例外),
請假時必須填寫請假單,由相關領導批準后交考勤員存檔。
第四條 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工論處,每曠一日扣除當日薪資
外,另罰三日綜合薪資。
第五條 請任何病假皆須正規醫院開具證明,并在48小時內報公司,
否則以事假論處。若因傷重住院或臥床無法行動,2日內公司皆全薪付
給,2日后暫停正薪部分,并留職備核,待正常上班后開始恢復正常。
第六條 公司會議不定期舉行,會前提前公告通知,全員參加。曠會按
曠工論處,遲到按正常上班遲到條例處罰。
第五章 假期
第一條 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第二條 法定假日: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國家規定帶薪(視為上班)假日。
第三條 婚假 :按集團總部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產假:按集團總部標準執行。
第五條 男員工護理假:按集團總部制度執行。
第六條 慰唁假:按集團總部標準執行。
第七條 年假 :按集團總部標準執行。
第一條 本制度不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及業務人員,其額外工時工作視作
應盡義務及本職工作。
第二條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
班,如因個人問題故意拖延加班的,不算作加班。因公司業務及部門需要而
必須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絕,否則若因此而影響公司運作者,扣個人績
效工資。公司職能人員平日19:00后仍在工作的可算做加班。
第三條 加班工資以小時計算(路途以一小時計算 ):
1、平日加班。平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1.5倍。
加班工資= 平時工資(全勤)÷25÷8×1.5倍×加班時間
2、雙休日加班。周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2倍。
工科 加班工資= 平時工資(全勤)÷25÷8×2倍×加班時
3、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3倍。
加班工資= 平時工資(全勤) ÷25÷8×3倍×加班時間
第四條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第五條 凡需加班者,均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算
做加班;加班完畢后填寫加班記錄情況,經相關領導驗審后送考勤員留
存。
第六條 加班員工不享受加班費可以調休代替,周日加班按2倍時間調
休,法定節假日加班按3倍時間調休。
第七章 服務規章
第一條 工作場地禁止吸煙, 工作時間嚴禁喝酒。
第二條 不得于上班時間內在工作場所吃零食,做與正常工作上無關的
事。
第三條 員工隨時保持親切自然的笑容,在公司所屬范圍內遇有陌生人,
無論認識與否,皆應點頭問好,注重禮貌、耐心解釋
第四條 使用電話時,語言盡量簡短,禁止電話聊私話。在工作繁忙時,
暫勿接聽親朋好友的私人電話。
第五條 工作時間內,員工彼此間不得大聲嬉笑或吵鬧及其他有失儀態行
為。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皆有權責劃分,員工堅持自己崗位,并毫無條件的支
援其他部門。
第七條 公司實行“個人責任制”在公司資產列報,個人環境衛生業務業績等,皆由個人負責到底,因人為原因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第八條 公司內部一切訊息,資料,檔案,記錄等,嚴格保密,一律不得外泄、外借或攜帶出公司,否則將予處罰及要求賠償。
第九條 公司內部員工禁止談戀愛。
備注: 凡違反上述各項條例者,主管可直接進行處分,并報總經辦備案作為月度/年度考核依據。
第八章 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 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 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 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6. 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 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獎勵以紅星記載,累計三顆紅星獎勵現金100元; 有以上表現,公司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五條 員工違規違紀及過錯公司將嚴格實行問責制:處罰則分口頭警告、黃牌警告、紅牌警告、辭退、開除五類;累計三張黃牌將予以紅牌警告一次,處罰現金100元;累計兩張紅牌將予以辭退;被開除員工取消一切工資獎金;年終紅牌沒取消,將取消年終獎。
特別說明:一顆紅星可抵一張黃牌。
有下列行為但不僅限于下列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1.違反公司服務規章的;
3.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躺臥、睡覺;
5. 因人為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
6.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7. 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使公司蒙受損失;
9.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10.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12.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票據;
13.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14.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5.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6. 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17. 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18.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19. 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20. 故意泄漏公司經營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22. 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產品、浪費原材料、資源的;
23. 利用公司平臺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
24.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28.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30. 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31.服務不及時造成客戶不滿或投訴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32. 業績下滑嚴重,經指出仍沒改進的;
33.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
備注: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接受公司處罰,還需賠償公司損失。
對于公司以上制度之規定,任何員工都要認真閱讀細心領會尊照執行。
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