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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篇一
為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約費用開支,提高工作效益,根據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用經費(業務費、會議費等)按照財務預算,實行總量控制。公用經費列支時,由辦公室主任提出申請,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列支。
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因公外出人員要本著節約的原則,節省一切開支。旅差費支出嚴格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執行。單位職工因工出差所產生的一切旅差費,回單位后必須在一個星期內與財務人員辦理報銷手續。
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必需節儉的原則,根據年初財務預算實行總量控制;單位來人來客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標準為:地廳級:450元以內/桌;縣處級:350元以內/桌;鄉科級:250元以內/桌;其他人員150元以內/桌(以上標準不含煙酒)。在酒店、餐館簽單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未經領導批準或超標準招待的簽單,一律不予報銷,由簽單人員自行負責。
單位購買辦公用品,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篇二
(一)嚴格按照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辦法辦理現金的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三)負責保管好庫存現金;
(四)負責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七)配合會計做好各類賬務處理工作;
(八)配合行政部做好辦公用品及食堂用品的采購工作;
(九)其他與出納工作有關的事宜。
一、公司的會計工作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計記賬統一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法。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采用復式記賬憑證并編號。
四、會計人員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不正確、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原始憑證應退回更正或補充。
五、記賬憑證填寫的內容、數量、金額、附件張數必須與所附的原始憑證相符,會計科目及對應關系正確,連續編號,字跡清晰工整,有關人員印章齊全。
六、月底終了,各種記賬憑證,應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加具封面,裝訂成冊。
七、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等記賬薄,做到數字準確、摘要簡明、內容完整、字跡清晰、登帳及時,按月結出余額。
八、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薄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九、按規定設置和編報會計報表,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1.資產負債表2.損益表3.納稅申報表4.個人所得稅申報表5.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內部還有:股東投資及利息結算明細表、費用支出明細表、存貨明細表、銷售成本明細表、應收賬款明細表等,報表編制應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十、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并由財務負責或總經理負責監交。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篇三
(二)負責租金、稅金、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足額收繳工作;
(三)編制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及帳務處理;
(四)負責員工薪酬發放、出差報銷及日常帳務處理等財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司外部財務環境協調處理工作。
(六)商戶日常費用的收取。
(七)公司庫房等購買用品的建檔記錄。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篇四
1、學校財物一律歸學校所有,統一登記造冊,建有財產賬,教職工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所有公物不經學校批準不得外借。
3、學校對辦公室配置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具、生活用品、臉盆、保溫瓶三年更換一次,教師工作調動不足三年者配用物品不得帶走,平時誰毀壞誰賠償。
4、教師每學期用的教學資料應登記造冊,使用后歸還,丟失的賠償。
5、教師調動前所用的公物及資料應向學校交清,否則應照價賠償。
6、任何人不得私自購買東西,所需物品應由后勤擬定計劃后報請校長批準。
7、財務管理人員要廉潔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風,嚴格財務制度,未經領導批準的開支不得報銷。
8、嚴格財經制度,任何教師除一費制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按一費制收取的金額一律上繳,不得私自占用,更不準借作他用。
9、各辦公室、教室電燈要節約用電,不得亮長明燈,更不準私自使用電器設備。
10、嚴格出差補助制度,未經批準一切費用不得報銷,出差補助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
11、會計要做到日清月結,月收支情況向校長匯報,并定期公布賬目,每月應向校長以書面形式寫出收支余缺情況,年終寫出收支平表。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現金使用,管理明確使用范圍,加強財務監督,根據經濟法規和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任何部門、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嚴格執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人統一管理財務收支。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現金的收入、支出保管僅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的現金收入須及時送交財務部報賬,嚴禁各部門、貨場、門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現金。
第七條 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 ,財務部收入的現金、結算票據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不得坐支現金。
第八條 出納人員從銀行中提取現金,當填寫“現金支票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提取。
第九條 收取的代收款專戶存儲。
第十條 公司大額款項及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支出,原則由部門主管、分管副總同意、總經理批準、經財務審核方可支付現金。
第十一條 現金付款業務應當依據公司的有關制度經過批準,須有經過復核會計人員復核的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符合審批權限的負責人員審核批準,并填制付款憑證后,出納才能付款,并在付款憑證上加蓋 “付訖”戳記后入賬現金付款所附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未經復核的會計復核,或違法、違規、不真實、不正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出納人員必須拒絕付款,否則由出納人員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下列業務可以支付現金:
1、公司業務相關的運輸費、廣告費。
2 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福、副利費、醫藥費和其他勞務報酬。
3、差旅費、培訓費、業務招待費。
4、司機的車油費、過路費、過橋費、行車費以及小型維修費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費。
5、員工工傷事故、生活困難、突發事件和臨時借款。
6、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因公外出人員攜帶必要的現金要填寫借款單,并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員。外出人員返回后應在當月15日或25日前報銷,不允許長期借款否則會在工資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則。財務會計在報銷時必須按規定標準支付,同時,認真核實車船票和住宿費,檢查發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標準,未注明和發票填寫項目不全及超標準住宿的不予報銷,另對參加培訓和開會的人員,要有培訓和開會通知的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代收款的現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條 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嚴禁簽發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十六條 公司按核定標準設立備用金,不包括在庫現金限額內其他部門因業務需要備用金的,應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并報財務執行。
第十八條、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總公司機關3~5天日常零星開支為標準,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過限額的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并對每周二、周三適當增加現金庫存。
第十九條、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應由公司專車前住,否則出現的損失由出納人員負責。
第二十條 庫存現金、現金支票及轉賬支票由出納人員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應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出納應將各種結算憑證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應打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人離門鎖,防盜防失保險柜密碼:出納人員應將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險柜密碼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納人員調轉或更換使用新的密碼。對保險柜的鑰匙和密碼公司應指定兩個專人分別保管。
第二十二條 調動崗位,新出納人員對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出納人員發現賬款不符應及時報部門經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三條 財務經理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確?,F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是否相符。若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主管會計應經常與出納核對庫存現金情況,重點放在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違紀行為。
第二十四條 每個季度財務負責人至少會同主管會計抽查一次庫存現金,對差異情況進行分析,形成庫存現金盤點報告,提出改進意見。
第二十五條 嚴禁私人借用公款,嚴禁白條抵庫,更不得挪用現金。
第二十六條 財務室不準替私人存放現金,防止發生意外 。
第二十七條 財務室金庫實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條 代收款出納在前往工作地點途中,司機監負保安職能,確保資金的安全。
第二十九條 財務科應嚴格按照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及相關制度的規定開立存款賬戶,并由出納負責管理。
第三十條 出納應不定期或定期與銀行對賬,并于每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確保數額相符若發現不符,應查明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十一條 不準擅自租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
第三十二條 對網上銀行的支付須經兩人以上確認才能支付款項。
第三十三條 財務部應按照國家財政部規定建立日記賬。出納在電算化中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嚴禁登記總賬。
第三十四條 出納在根據業務票據,編制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做到賬目日清月結,確保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 出納應予每月月末核對未達帳項,并及時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條 記賬時應再一次嚴格審核憑證,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登記入賬。
第三十七條 出納與會計應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結賬日核對現金、銀行日記賬與總賬,確保賬賬相符。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公司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罰和經濟賠償。
第三十九條 凡超出規定范圍內限額使用現金,用不符合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的,除給有關財務處分外,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違紀金額10%~30%的罰款。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本制度由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批準通過后執行。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篇六
1、倉庫的管理,管理人員要做到合理存放,便于管理檢查,對易燃有毒等危險物品必須專人負責,領、用、補都必須嚴格手續,確保安全。
2、加強驗收、保管、登記和檢查工作,該棄就棄,不能存放太多雜物。
3、出納員負責支付現金,登記現金記帳,不得兼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的賬目登記工作。
4、會計員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費用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5、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事業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制度》辦理會計事務。
(1)根據我園屬自收自支性質的核算單位,參閱《事業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立本園的會計科目,會計帳簿,進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
(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建立財產清查制度,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4)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6、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篇七
(二)負責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執行和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三)負責公司會計核算,編報公司財務預算和決算;
(四)分析公司的財務經營情況;
(六)配合有關部門定期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七)負責接受審計、稽核、稅務和有關上級領導部門工作檢查;
(八)對公司經濟業務的決策提出財務或稅收籌劃建議;
(九)負責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購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篇八
一、會所收支必須建立項目明細帳目及總明細帳目,所有收支均需進入明細帳。
二、明細帳應符合有關財務規定,嚴禁涂改帳目。
三、前臺收銀和管帳不允許同一人兼任。
四、收銀和管帳每月3日前詳細核對上月收入,在收入準確無誤雙方簽字認可。具備條件的會所每天應向管理處財務室上繳前一天的收入,不具備條件的會所須在每周一向公司財務部或屬管理處財務上繳上周收入。
五、不得動用營業收入,會所所需物品的采購,須按公司有關財務規定、配送制度的程序辦理。特殊情況需支付營業款時,公司直屬會所須經商業管理部經理批示,管理處管理的會所需經管理處主任批示。
六、會所收入不得存放于宿舍或家中。
七、嚴禁將會所收入與私人錢物混放。
八、會所游泳池禁止售票員兼任收票員。
九、各會所自商業管理部領取的各種票據、門票、消費卡應建立帳目并根據實際收入銷帳,嚴禁將各種有價票、卡贈送親朋好友。
十、顧客消費完畢,必須將顧客消費單須將顧客聯交顧客,不得存留。
十一、不得收取小費。
十二、凡截留、瞞報、貪污營業收入者,一律予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篇九
1、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搞好財務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編報好上月會計報表;對未按規定時間上報集團及公司領導所需各種報表的,視情況而定,對主要責任人處以20元/次罰款,對次要責任人處以10元/次罰款;未按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的,視情況而定,處以50元—200元罰款或調離崗位。
2、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30日前搞好本月進項稅額的認證抵扣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不能認證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4、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領購及繳銷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及收據繳銷過期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5、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開具工作;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及收據受到稅務處罰及給公司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和損失金額。
6、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保管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收據遺失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7、嚴格按照統計法要求,搞好統計工作,因工作失職,受到統計執法部門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8、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300元庫存現金額預留保險柜庫存現金,因超規定預留現金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9、未經批準,擅自挪用現金或支付款項的;一經查處,除責令其歸還所挪用現金、所支付款項外,并處以相關責任人挪用現金、支付款項額0.5倍罰款。
10、對外辦理結算業務,除農副產品收購業務外,結算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辦理銀行轉帳結算;未經批準而辦理現金支付的,一經查處,按所辦業務金額處以0.5倍罰款。
11、對業務員及代理商所交現金應及時開具現金收款收據,對無法確認的現金,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由部門領導與銷售協調落實,辦理收款手續;因工作失職,造成現金貨款未入帳或未能及時入帳,給業務員銷售業務帶來影響和損失的,視同挪用現金處理,處以所收現金額1倍罰款。
12、嚴格認真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貨幣資金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13、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一經查處,處以相關責任人套取現金金額2倍以上罰款。
14、積極為公司各部門特別是銷售部門搞好服務工作,如發現有工作不主動或服務態度生硬等現象,一經核實,處以10元/次罰款。
15、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車間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對公司財務人員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發掘內在潛力,為公司及時發現、選拔、重用人才創造條件,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篇十
1、前堂收銀員、餐廳和其他營業點的收銀員均應在下班時將該班次的賬單點算清楚。
2、并完成各該班的營業收入報告。賬單和有關報告應于下班后第一時間交到指定的辦公地點,以便在初步核查后轉夜班審核組進行隨后的帳務工作?,F金部份應于下班前,在見證人的見證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內。
3、每一班次的收銀員在完成帳表的核查工作后將其所持現金中,屬找零備用金的部份取出,清點清楚后移交到下一更收銀員,如屬于最后班次(除大堂外),即將其交到指定的保管處。在減去找零備用金的額度后即屬于該班次的現金收入,則按上述的規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內。
5、每班的現金收入必須與該班的營業報表內所統計的現金銷售額相吻合。如有任何差異應即時查明,差異部份不論是超出或是短款均應如屬填報,記錄在收銀員報表內的現金超短欄內上報,不得隱滿。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備用金,也要清楚地記錄在繳納袋上,同時在交班記錄本上注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6、現金收入應在該班當值的前堂收銀員當面見證,點算清楚后(假設條件許可,以下相同),隨即在繳納封袋上如實填寫清楚,并在袋口騎縫加簽,然后即時投入投放式保險箱中。收銀員和見證人均須在投繳記錄簿上同時加簽。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膠水封口,不準使用透明膠或訂書機釘上作為加封,未依循本項規定進行者,除對因此引起的所有后果負全部責任外,并將被視作蓄意違反本管理辦法,遭受紀律處分。
7、所有投繳事項必須即核、即簽、即時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繳款人和見證人均有責任監督對方按本規定的條款完成規定的事項和核簽,對不按規定操作而引致的后果,雙方均負同等責任,受同等處分。
8、對于不按規定要求,在沒有見證下,獨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后果全部由其個人負責外,還應按違反規章制度論處,初犯者予口頭警告,蓄意再犯者給予書面警告,以至最后警告。
9、繳納人和見證人不按規定,沒有當面點核,或不認真點算清楚而造成的過失,按第6項的規定同等處分。
10、收銀繳納登記簿的每一欄,均應按規定的內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資料填寫,并在規定的'欄目位置加簽,不得有遺漏、錯填。其中因錯寫需要更正的,應用橫線畫去,再在其上方寫上正確數據,然后由繳納及見證雙方加簽,違反本項規定者按與第6項相同的程度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