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教育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尤其是在一個日益全球化的世界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涉外事務熱點問題總結范文,希望能夠對大家的涉外工作有所啟示。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一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日期】1985年3月21日
【實施日期】1985年7月1日
【失效日期】1999年10月1日
【法律廢止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八條規定“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同時廢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涉外經濟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對外經濟聯系的開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的適用范圍是中華群眾共和國的企業或許其他經濟組織同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之間訂立的經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但是,國際運輸合同除外。
第三條訂立合同,應當依據對等互利、商量一致的準繩。
第四條訂立合同,必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不得損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條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置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親密聯系的國度的法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行的中外合資運營企業合同、中外協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拓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未作規則的,可以適用國際慣例。
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與的與合同相關的國際條約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該國際條約的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管的條款除外。
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當事人就合同條款以書面方式達成協議并簽字,即為合同成立。經過信件、電報、電傳達成協議,一方當事人央求簽署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方為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國家同意的合同,取得批準時,方為合同成立。
第八條合同訂明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局部。
第九條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
合同中的條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經當事人協商贊同予以吊銷或者矯正后,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采取狡詐或者強迫手腕訂立的合同無效。
第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對合同無效負有義務的,應當對另一方因合同無效而遭受的喪失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一般應當具有以下條款:
一、合同當事人的稱號或者姓名、國籍、主停業所或者住所;。
二、合同簽訂的日期、地點;
三、合同的類型和合同規范的種類、范圍;。
四、合同標準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規格、數量;。
五、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價錢條件、領取金額、支付方式和各種附帶的費用;。
七、合同能否轉讓或者合同轉讓的條件;。
八、違反合同的賠償和其他責任;。
九、合同發生爭議時的處理方法;。
十、合同運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應當視需求商定當事人對履行標的承當風險的界限;必要時應當約定對標的平安范圍。
第十四條關于需要較長時期延續履行的合同,當事人應當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并可以約定延伸合同期限和提早終止合同的條件。
第十五條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擔保。擔保人在約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責任。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變卦或者消除合同。
第十七條當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確實實證據時,可以暫時中止履行合同,但是應當立刻通知另一方;當另一方對履行合同提供了充沛的保證時,應當履行合同。當事人一方沒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確切證據,中止履行合同的,應當負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十八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契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彌補措施。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后,尚不能完整補償另一方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依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九條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但是不得超越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能夠形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肯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對于違反合同而發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反合同的損失賠償。但是,約定的違約金過火高于或者低于違反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仲裁機構或者法院予以妥當減少或者增加。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一方因另一方違反合同而受到損失的,應當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展;沒有及時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對付金額或者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應付金額的,另一方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計算利息的方法,可以在合同中約定。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中國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_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___萬美元。
品號品名: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交貨日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后,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凈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發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_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機器_________臺,準備設備_________臺,以及測試儀器_________臺,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后,應將全套潔凈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為便于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并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采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代表(簽):_________。
見證人(簽):_________。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三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補償貿易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臺(套)設備及其性能規格資料、輔助設備和零、備、附件及試車用原材料(提供設備另用附件詳列)。
2、甲方將用乙方提供的設備所生產的_________產品,償付上述設備的價款,也可用其他商品來償付。償付商品的品種、數量、價格、交貨條件等,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補償方法。
1、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
2、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
3、當乙方支付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遠期信用證到期之前匯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出的遠期信用證。
4、由于甲方所開立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以乙方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為基礎,所以乙方特此保證及時按合同規定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補償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設備生產的.商品(詳見附件),按每公歷月_________套(件)供應乙方。
2、對其他商品,雙方同意分批簽署供貨合同。供貨條件由雙方另議。
第四條償還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設備在甲方場地試車驗收后第_________個月起,每月償還全部設備價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應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設備價款期間,乙方按本合同有關規定,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足額、即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五條償還期限:
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公歷月內償還完畢。
第六條補償商品作價。
1、雙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幣種)計價。
2、乙方提供的設備及零、備、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幣種)作價。
3、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基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_________(幣種)的匯率折算成_________(幣種),或經甲方主管部門同意后,以_________(幣種)結算。
第七條雙方的利息計算。
1、雙方議定,本合同項下的_________(幣種)及_________(幣種)的年利息分別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開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預付貨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技術服務。
1、甲方自行將設備在廠房就位。
2、在主要設備安裝調試時,乙方須自費派遣_________人到現場指導,為期_________天;如指導錯誤,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甲方提供安裝調試地點的住宿、交通及參加調試、驗收的勞務、水、電、汽供應及原材料等。
4、雙方代表共同確認驗收合同標準。
第九條附加設備。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設備在配套生產時,還需增添新的設備或測試儀器,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予以補充。補充的內容仍應列入本合同范圍之內。
甲方;。
乙方: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四
以________ 公司(總部設于________ )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本合同。
1.甲方負責實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問題處理完畢之日止。
1.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2.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乙方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境之前如需變更時,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甲方應負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雇傭,甲方應在終止雇傭之日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甲方應在期滿之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1.乙方應按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2.甲方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機動車駕駛執照等必要手續,并承擔費用。
甲方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乙方具體明確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乙方不負責任。
3.如果甲方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機動車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乙方公司沒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甲方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乙方公司負擔。
4.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項目所在國的授權代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時甲方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甲方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的工地的授權代表商定。
1.人員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可由甲方與乙方公司授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3.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4.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 日有薪休息。
1.人員的月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有效內按以下標準支付(美元):
(1)半熟煉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五
甲方:
國籍:
總部:
代表人:
乙方:
國籍:
總部:
代表人: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涉外法律適用法》為依據,甲乙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為甲方在_________國_________項目提供勞務,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_________(時間)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勞務輸入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被派遣人員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二、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_賬號。
三、勞務費。
1、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盡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但要確保安全。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_。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及加班。
1、被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_________小時。
2、每周休假_____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
五、勞務條件。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餐飲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質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4、甲方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六、保密。
1、乙方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保密期限為:_________。
3、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金。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_________%;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八、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_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_________人之內,配備醫生_________名,護士_________名,超過_________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代表研究決定。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使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在不可抗拒的事由發生后_________(時間)內,及時通知乙方,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詳細資料,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3、如遇上述情況時,甲、乙雙方人員均不撤退,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應當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應該承擔所有損失,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_元。
十一、爭議的解決。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雙方均可以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解釋。
1、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2、雙方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均不存在異議。
十三、附則。
1、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工程結束、所有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雙方賬目結清后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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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六
此雇用合同由____(以下簡稱雇主)和____(以下簡稱雇員)締結。根據本合同,雇主將聘用雇員且雇員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雇員將受聘從事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雇員每周工作從星期____至星期____,每天從____點至____點,一周共____小時。
d.報酬:雇主同意就雇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美元,每兩周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傭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雇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
f.主要工作地:雇員主要工作地為____。但根據雇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員在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g.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雇主將負責雇員返回雇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雇主應負責雇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雇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雇員因故死亡,雇主應承擔尸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雇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雇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雇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j.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__美元。(同上)雇主免費提供住宿。
(同上)雇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__餐,每月收費____元。
3.(同上)雇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于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雇員行為規范。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雇主和雇員簽字。)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后,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雇主應支付雇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為雇員購買他(她)返回雇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雇員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雇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雇員放棄工作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雇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雇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n.匯款及其他義務:雇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七
第2條。
第3條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出租房屋。
第4條。
4.1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準的擴初設計制作的全套建筑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后與竣工圖一致,并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如果因為中國政府或建筑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筑和/或對最后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出租房屋的建筑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筑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筑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筑合同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并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___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為“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于或晚于________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于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
出租房屋在建筑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為可交付使用。
5.2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個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并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當出租房屋已適合于為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________個工作日之內為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為完好并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為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雇員的這類行為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按以下規定,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筑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制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筑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筑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八
《通則》的司法適用問題首先必須弄清其性質和法律地位。國內學者對此看法不一: 有的認為《通則》是國際合同示范法,有的認為是國際商事慣例,有的認為是國際標準合同條款,還有的認為《通則》是宣告法律的一種學者意見。應當說,各種觀點之間并不完全沖突,它們從不同的角度描繪出《通則》的基本特征。“示范法”是從功能的角度來說的,即《通則》對各國的合同立法有指導作用。“國際商事慣例”是從法律淵源的角度來說的,即探討《通則》是正式的法律淵源還是輔助性的法律淵源。“國際標準合同”也是從法律淵源的角度來說的,只不過它從根本上否定《通則》的法律淵源地位。“宣告法律的學者意見”強調《通則》的目的在于宣告法律而非制定法律。然而,每種觀點都不足以反映《通則》的全貌,因此有學者試圖對不同觀點加以調和,并把《通則》放到更為廣闊的“現代商人法”的語境下來理解,認為它“以法律重述之形承載現代商人法之實”。
筆者認為,《通則》既不同于incoterms 和ucp 等傳統的國際慣例,也不同于一般的示范法和法律重述,而是具有特殊性質的實體規范。
( 二) 《通則》的部分規則構成
國際慣例國際慣例是在討論法律淵源時使用的概念。通常認為,國際慣例的構成要件包括物質因素和心理因素。施米托夫指出,“國際商業慣例的發展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它常常始于一些有影響的企業的商業活動過程,而后成為建立在平行行為基礎上的特定貿易中的一般做法( general practice) ,再發展為貿易習慣性做法( usage) ,最終將取得具有穩定性的慣例( custom) 的地位。”
盡管《通則》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國際商事交易的實踐并廣泛吸收國際貿易的習慣性做法,但這并不意味著其全部規則都是對既有國際慣例的記錄。《通則》的很多規則都具有超前性和創新性,這其實是起草工作組的有意安排,以此來適應國際商事交易的需要并促進其發展。《通則1994》導言指出: “本通則的大部分規則是很多即便不是所有的法律體系當中的規則的表述。但是本通則旨在提供一個適合國際商事交易需要的規則體系,因而本通則包含一些被認為是最好的規則,即便它們還沒有被普遍接受。”例如,在大多數國家對精神損害賠償的認識還局限于侵權領域的背景下,《通則》就超前地規定了對違約的精神損害賠償。事實上,違約精神損害賠償既未被《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cisg) 認可,也未成為國際慣例。因此,不能認為《通則》的全部規則都是國際慣例,只能說其中那些體現了國際商事交易習慣性做法的規則構成了國際慣例。
從unilex 網站收錄的案例來看,《通則》在司法實踐中的適用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合同并入條款。目前,很多國家的沖突法理論認為當事人不能選擇《通則》等非內國法作為準據法,此種選擇只能構成合同的并入條款。例如,在意大利帕多瓦法庭審理的一起案件中,法院在判決中認為,當事人選擇具有超國家或跨國性質的非內國規則,比如現代商人法或《通則》,并不構成有效的法律選擇,只能成為合同的并入條款,而此類條款不能同應適用的國內法的強制性規定相沖突。作為解釋國際統一實體法的依據。很多國家將《通則》作為解釋《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依據。例如,在比利時高等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法院指出,根據《公約》第7 條的規定,對《公約》的解釋應考慮到《公約》的國際性質并促進其適用的國際統一以及在國際貿易上遵守誠信的需要。法院最終依據《通則》當中的“情勢變更”規則對《公約》進行解釋,認為《公約》第79 條第1 款之不可抗力作為免責事由的規定并不意味著法律對艱難情勢或本案賣方聲稱的重新協商價格等救濟方式的絕對排除。
當事人選擇的準據法。一些國家的司法實踐允許當事人選擇《通則》作為合同準據法。瑞士圣加侖商業法庭在判決的說理部分闡明: 國際足聯規則和《通則》均可被合同當事人選擇為合同準據法。瑞士最高法院同樣在判決的說理部分指出: 即便不是所有的非國家法或超國家法可以作為合同準據法,但至少由獨立學術團體制定并得到廣泛認可的諸如《通則》之類的規則可以被當事人選擇為合同準據法。我國大陸地區法院適用《通則》的案例并不多見,但已經有法院在判決中支持當事人選擇《通則》作為準據法。例如“廈門象嶼集團有限公司與米歇爾貿易公司確認仲裁條款效力案”,雖然該案的爭點是仲裁條款的效力問題,并不直接涉及實體法律問題,但法官在判決的說理部分指出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國際商事合同通則》是實體爭議的準據法。但在當事人沒有約定適用《通則》的情況下,還未見我國大陸法院有直接適用《通則》進行裁判的案例。
《通則》的司法適用問題可以歸結為下列理論問題: 《通則》的適用是否需要沖突規范的指引? 當事人能否選擇《通則》等非內國規則? 解決法律沖突的三種法律選擇方法為這些問題的解決提供了理論工具。國際私法中有三種法律選擇方法,分別是多邊方法、單邊方法和實體法方法。多邊方法以傳統的沖突規范為代表,它通過連接點把案件事實分配到某個特定的法域,這是一種以立法管轄權為導向的法律選擇方法,歐洲大陸傳統的國際私法就是這種模式。單邊方法以美國的沖突法革命為代表,主張廢棄“機械”、“僵硬”的沖突規范,代之以靈活的法律選擇“方法”( approaches) ,代表學說有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說”、卡弗斯的“結果選擇說”、萊弗拉爾的“較好法律說”、麥克道格爾的“最優法”。實體法方法企圖徹底消滅法律沖突,實現各國法律的統一,例如統一實體法。
( 一) 多邊方法下《通則》的適用
多邊方法追求沖突正義,它通過固定的系屬公式把民事關系與某個國家或地區的法律體系聯系起來,法官的任務是為案件尋找“適當的國家”的法。這種方法產生于民族國家形成之時,曾深受絕對主權觀念的影響,強調每個國家的法律應該得到平等地適用。因此,它帶有明顯的“國家本位”的價值傾向。目前,大多數國家仍主要采用這種源于歐洲大陸的傳統方法,法官在涉外案件中必須根據沖突規范的指引尋找準據法。就《通則》的適用而言也必須有沖突規范的指引。在上面提到的帕多瓦法庭審理的案件中,由于意大利的沖突規范不允許合同當事人選擇非內國規則,因此《通則》不能作為準據法,只能取得合同并入條款的地位。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需要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以實物表示貨物質量。包括憑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兩種方法。根據提供樣品者的不同可分為:賣方樣品,買方樣品,對等樣品。
(2)以說明表示商品質量。即以文字、圖表、照片等方式說明商品質量。
e.憑品牌或商標買賣:只憑商品的商標或品牌進行買賣,而無須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約定貨物質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具體由雙方當事人根據政策、外商資信及市場行情,合理商定。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毛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一般適用于低值商品。
(2)凈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后的商品實際重量。
(3)公量:在計算貨物重量時,用科學儀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標準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適用于棉花、羊毛、生絲等具有較強吸濕性的商品。
(4)理論重量:對某些按固定規格生產和買賣的商品,每件重量大體相同,可以從件數推算出總量。
(5)法定重量:一些國家海關法規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重量為征稅的法定重量。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貨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目的地。
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格、數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2)目的站/碼頭/機場;
(3)收貨人;
(4)貨物名稱、規格;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于各種危險品的標志,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6.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
7.包裝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海洋運輸:按經營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
a.租船運輸:可以裝運各種合法貨物,以運輸貨值較低的糧食、煤炭、木材、礦石等大宗貨物為主。
b.班輪運輸:適合于運輸小批量的貨物。
(2)鐵路運輸:運行速度快、載運量較大、受氣候影響小、準確性和連續性強。
(3)航空運輸:運送迅速;節省包裝、保險和儲存費用;可以運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準時。適合于運輸易腐、鮮活、季節性強、緊急需要的商品。
(4)郵政運輸:簡便、快捷。
2.運輸單據:
(1)海運提單: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買方。
(2)航空運單: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3)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4)_________。
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買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賣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買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賣方負擔。
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買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賣方,以便賣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裝運。
1.裝運時間: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內予以裝船。
2.裝運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4.分批裝運和轉運: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
5.裝運通知: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_________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_________天,向買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_________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_________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_________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滯期和速遣費用: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第六條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_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_。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計價貨幣:_________;單位價格金額: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證。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裝運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2)信用證-即期付款。買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_議付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3)信用證-延期付款。買方應于_______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___即期________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________提示單據,進行_____承兌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議付。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o0號出版物》為準。”
(4)托收-憑單付款(d/p)。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隊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兌交單(d/a)。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6)匯付。買方應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單據后______天內;____提單日后____天內,以____電匯,_____信匯,_________票匯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3.有關單據。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向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a.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_________空白抬頭;_________空白背書,并注明_________運費已付或_________運費待付。
c.多式聯運單據。
d.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e.鐵路運輸單據。
f.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業發票。
b._________保險單_________保險憑證。
c.由_________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d.原產地證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
e.裝箱單。
f.重量單。
g._________發貨通知書_________裝船通知。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_________。
4、銀行費用。依照根據上述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_________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第八條檢驗。
1.檢驗的時間和地點。
(1)在出口國檢驗:
a.在產地檢驗,即貨物離開生產地點(如工廠、農場或礦山)之前_________天內,由賣方或其委托的檢驗機構人員或買方的驗收人員對貨物進行檢驗或驗收。在貨物離開產地之前的責任,由賣方承擔。
b.在裝運港/地檢驗,即以離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貨物在裝運港/地裝運前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后依據。檢驗機構對貨物檢驗后,貨物運抵目的港/地,買方如對貨物進行檢驗,即使發現質量、重量或數量有問題,也仍然有權向賣方提出異議和索賠。
2.在進口國檢驗。
a.在目的港/地檢驗,即以到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地卸貨后的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后依據。如果檢驗證書證明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并確屬賣方責任,賣方應予負責。
b.在買方營業處所或最終用戶所在地檢驗。對一些需要安裝調試進行檢驗的成套設備、機電儀產品以及在卸貨口岸開件檢驗后難以恢復原包裝的商品,雙方可約定將檢驗時間和地點延伸和推遲至貨物運抵買方營業所或最終用戶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____天內進行,并以該地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依據。
3.檢驗標準和方法。
(1)根據《商檢法》規定,凡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沒在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的,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項目,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此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將買賣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數量和包裝條款作為檢驗的重要依據。
(2)商品檢驗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化學檢驗、物理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第九條索賠。
1.索賠依據: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_________最終目的地_________卸貨港后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向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上述條款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賠理由。
2.索賠期限:
(2)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_________周內。
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___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則買方的索賠要求被視為接受。
第十條稅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_________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終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8.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六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十
鑒于雙方合作的愿望,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供方同意給予受方在中國設計、制造、使用和銷售_________專利的權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標的權利)。該專利已是乙方在工業上使用的對象,已制造過_________產品。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中國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_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___萬美元。
品號品名: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交貨日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后,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凈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發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_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機器_________臺,準備設備_________臺,以及測試儀器_________臺,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后,應將全套潔凈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為便于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并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采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代表(簽):_________。
見證人(簽):_________。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十一
委托人:(個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單位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居間人:個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單位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委托人與居間人就下列事項達成協議如下(也可以寫為:委托人與居間人經過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寫明委托事項的內容、范圍等,例如,委托對方提供訂約機會等情況)。
第二條時間范圍。
(寫明在什么期限內提供的媒介有效)。
第三條報酬。
(寫明居間報酬的數額、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方式)。
第四條保密條款。
(寫明需要保密的內容)。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
委托人:(簽章)。
居間人:(簽章)。
×年×月×日。
(如果是法人單位,可以附雙方法定代表人、電話、電報掛號、開戶銀行、戶名、帳號等內容。)。
二、居間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居間人: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或者(大寫)_________元。委托人應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_____元。
第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十二
雙方同意買賣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
2.產地: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商標: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_________: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________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u.s.d._________。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簽字):_________賣方(簽字):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十三
以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________)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1.甲方負責實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問題處理完畢之日止。
1.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2.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乙方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境之前如需變更時,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甲方應負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雇傭,甲方應在終止雇傭之日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甲方應在期滿之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1.乙方應按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2.甲方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機動車駕駛執照等必要手續,并承擔費用。
甲方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乙方具體明確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乙方不負責任。
3.如果甲方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機動車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乙方公司沒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甲方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乙方公司負擔。
4.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項目所在國的授權代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時甲方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甲方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的工地的授權代表商定。
1.人員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可由甲方與乙方公司授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3.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4.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日有薪休息。
1.人員的月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有效內按以下標準支付(美元):
(1)半熟煉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十四
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貿公司(下稱外貿公司)與____國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稱公司)簽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和價格。
________外貿公司在____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1由________國向____國供貨的總值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應地在____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貿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2由____國向____國供貨的總值為________美元。
第二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交貨。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定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供貨。購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
第三條結算。
本合同所供貨物之價款,在易貨基礎上以美元計價,不通過銀行記帳。貨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務代表到購方結算,或將結算憑證寄給購方進行結算,并憑下列單據辦理:
1.發貨帳單2份;。
2.蓋有發貨站戳記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2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購方接到上述單據核對無誤后給售方出以等值易貨貿易結算憑證予以確認。
第四條包裝。
賣方應在包裝貨物時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以保證貨物在儲存、海運、陸運、吊裝時完好無損。
第五條商品的品質和保證。
所供商品的品質應由品質證明書加以確認,該證書確認商品品質符合生產國的技術條件和國家標準。
所供商品的品質性能應與標準樣品相一致,標準樣品在簽定合同時交給買方,在保證期內留存買方并在對供貨品質發生爭議的情況下供雙方使用。
保證期為供貨后9個月。
第六條索賠。
購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文件或協定)所規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賠。
1.貨物的數量。
如貨物數量與明細單注明的數量不符,在包裝完整和沒有外部損傷(內部短缺)的情況下,購方有權憑檢驗證書提出索賠。
如果貨物的發運系按發貨人確定的重量發出,而國境交接站雙方鐵路交接中發現不足,并不屬鐵路方面的過失,可根據雙方鐵路方面編制的商務記錄提出索賠。
2.貨物的質量。
如貨物品質與合同規定不符時,可根據商品檢證或無利害關系的權威機關的代表參與制成的記錄提出異議。
如售方所供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或與雙方確認的樣品不符時,購方有權要求售方或者削價、或者更換貨物。如果售方自收到異議之日起60天內不作最后決定,或不同意檢驗證書中確定的削價百分比時,則購方有權將品質不合格的貨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給售方。售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異議審理期限內將退貨地址通知購方。
如果在每批貨物中發現殘次品占20%以上,收貨人則將退回全部貨物。由于質量原因退回貨物時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售方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售方沒有免除向購方補發數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責任。
在終點站檢驗貨物的數量和/或質量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第七條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售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提交____國對外經濟貿易仲裁機關仲裁。
第九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協定)辦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雙方法定地址。
運輸地址。
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與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
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條中所確定的清單no1.該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價格和合同總金額。
在清單no1中所載明的商品價格,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_.
商品價格包括抵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買方國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保管、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供貨期限和日期
商品應在賣方銀行通知保兌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60天內從公司運往________.
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商品品質。
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no1中載明。清單no1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包裝和標記。
商品包裝應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上應有以下標記:
________到達站名稱;。
________賣方名稱;。
________買方名稱;。
________貨件號;。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凈重: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支付。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____銀行開立并確認。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
________發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買方名義下的運輸單;。
________包裝單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買方國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買方國境外的一切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
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
余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對此承擔責任,便于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移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保險。
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品質保證。
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no1.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no1的商品。
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退還未被接收的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時起30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索賠。
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為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的拒收商品都被認為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需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
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
甲方:乙方:日期: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十五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需要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1.名稱: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以實物表示貨物質量。包括憑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兩種方法。根據提供樣品者的不同可分為:賣方樣品,買方樣品,對等樣品。
(2)以說明表示商品質量。即以文字、圖表、照片等方式說明商品質量。
e.憑品牌或商標買賣:只憑商品的商標或品牌進行買賣,而無須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約定貨物質量要求:_________.
1.數量:_________.具體由雙方當事人根據政策、外商資信及市場行情,合理商定。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毛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一般適用于低值商品。
(2)凈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后的商品實際重量。
(3)公量:在計算貨物重量時,用科學儀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標準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適用于棉花、羊毛、生絲等具有較強吸濕性的商品。
(4)理論重量:對某些按固定規格生產和買賣的商品,每件重量大體相同,可以從件數推算出總量。
(5)法定重量:一些國家海關法規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重量為征稅的法定重量。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貨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目的地。
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格、數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機場;
(3)收貨人;
(4)貨物名稱、規格;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于各種危險品的標志,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6.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
7.包裝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海洋運輸:
按經營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
a.租船運輸:可以裝運各種合法貨物,以運輸貨值較低的糧食、煤炭、木材、礦石等大宗貨物為主。
b.班輪運輸:適合于運輸小批量的貨物。
(2)鐵路運輸:
運行速度快、載運量較大、受氣候影響小、準確性和連續性強。
(3)航空運輸:
運送迅速;節省包裝、保險和儲存費用;可以運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準時。適合于運輸易腐、鮮活、季節性強、緊急需要的商品。
(4)郵政運輸:簡便、快捷。
2.運輸單據:
(1)海運提單:
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買方。
(2)航空運單:
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3)航空郵包: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4)_________.
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
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買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賣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買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賣方負擔。
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買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賣方,以便賣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1.裝運時間:
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內予以裝船。
2.裝運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4.分批裝運和轉運:
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
5.裝運通知: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_________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_________天,向買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_________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_________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_________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滯期和速遣費用:
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_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_.
1.計價貨幣:_________;單位價格金額: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證。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
_________裝運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2)信用證-即期付款。
買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_議付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3)信用證-延期付款。
買方應于_______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___即期________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________提示單據,進行_____承兌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議付。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o0號出版物》為準。”
(4)托收-憑單付款(d/p)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隊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兌交單(d/a)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6)匯付。
買方應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單據后______天內;____提單日后____天內,以____電匯,_____信匯,_________票匯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3.有關單據。
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向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a.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_________空白抬頭;_________空白背書,并注明_________運費已付或_________運費待付。
c.多式聯運單據。
d.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e.鐵路運輸單據。
f.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業發票。
b._________保險單_________保險憑證。
c.由_________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d.原產地證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
e.裝箱單。
f.重量單。
g._________發貨通知書_________裝船通知。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_________。
4、銀行費用。依照根據上述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_________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1.檢驗的時間和地點。
(1)在出口國檢驗。
a.在產地檢驗,即貨物離開生產地點(如工廠、農場或礦山)之前_________天內,由賣方或其委托的檢驗機構人員或買方的驗收人員對貨物進行檢驗或驗收。在貨物離開產地之前的責任,由賣方承擔。
b.在裝運港/地檢驗,即以離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貨物在裝運港/地裝運前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后依據。檢驗機構對貨物檢驗后,貨物運抵目的港/地,買方如對貨物進行檢驗,即使發現質量、重量或數量有問題,也仍然有權向賣方提出異議和索賠。
2.在進口國檢驗。
a.在目的港/地檢驗,即以到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地卸貨后的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后依據。如果檢驗證書證明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并確屬賣方責任,賣方應予負責。
b.在買方營業處所或最終用戶所在地檢驗。對一些需要安裝調試進行檢驗的成套設備、機電儀產品以及在卸貨口岸開件檢驗后難以恢復原包裝的商品,雙方可約定將檢驗時間和地點延伸和推遲至貨物運抵買方營業所或最終用戶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____天內進行,并以該地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依據。
3.檢驗標準和方法。
(1)根據《商檢法》規定,凡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沒在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的,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項目,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此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將買賣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數量和包裝條款作為檢驗的重要依據。
(2)商品檢驗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化學檢驗、物理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1.索賠依據:
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_________最終目的地_________卸貨港后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向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上述條款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賠理由。
2.索賠期限:
(2)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_________周內。
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___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則買方的索賠要求被視為接受。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根據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_________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_________支付。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8.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十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________)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
合同。
第一條總則。
1.甲方負責實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問題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人員。
1.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2.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乙方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境之前如需變更時?,?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甲方應負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雇傭?,?甲方應在終止雇傭之日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甲方應在期滿之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簽證和其他證件。
1.乙方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2.甲方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機動車駕駛執照等必要手續?,?并承擔費用?。
甲方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乙方具體明確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乙方不負責任?。
3.如果甲方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機動車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乙方公司沒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甲方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乙方公司負擔?。
4.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項目所在國的授權代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時甲方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乙方公司的義務。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
規章制度。
6.與甲方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的工地的授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工作時間。
1.人員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可由甲方與乙方公司授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3.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4.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日有薪休息?。
第七條合同工資。
1.人員的月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有效內按以下標準支付(美元):
(1)半熟煉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授權代表。
(9)副授權代表。
2.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自第2年始?,?每月工資遞增____%?。
第八條夜班及加班。
1.根據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員在夜間工作或加班?,?應商得乙方授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____小時?。
2.夜間時間系指從當日晚上9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甲方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甲方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3.小時工資按下式計算:
第九條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1.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2.乙方公司在工地的授權代表應按甲方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__日后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日前提交甲方在工地的授權代表審核批準?。
3.工資單審批后?,?甲方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__日后一天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乙方?。其中:____%電匯至________銀行營業部乙方公司帳號;____%支付給乙方公司工地授權代表?。若甲方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按欠付款總額的____‰?,?以美元向乙方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中國________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稅金。
乙方負責為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甲方負責為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節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1.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規定?,?每周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____?。
2.人員應享受項目所在國政府頒布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春節2天?,?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3.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________天的回國年度休假?。甲方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______間的往返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實際工作月數×(x/12)=休假天數。
4.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5.因工作需要并應甲方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度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________間的往返旅費甲方支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預付工資。
1.甲方在每批人員抵達崗位后?,?即應向乙方授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于________美元的預付工資?。
2.乙方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后第________個月還清?,?每月償還____分之一?。
第十三條動員費。
1.甲方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動員費?。
2.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由甲方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并電匯至中國銀行乙方帳號?。
第十四條保險。
1.乙方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____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雇主承擔?。甲方應隨同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并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險費?。
2.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如經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避免甲方為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復投保?。
第十五條醫療和病假。
1.甲方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免費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乙方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甲方承擔?。
2.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甲方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甲方支付____%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愈送回中國繼續治療?,?甲方不再支付第4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換該傷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____至工地的旅費亦由甲方承擔?。
3.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亡?,?甲方負責其遺體處理并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1.甲方應負擔人員由中國________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返隨身攜帶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費?。甲方應于人員合同期滿后回中國前________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乙方授權代表?。
2.甲方應免費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3.甲方應免費向乙方授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采購儀器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________人?,?應增加一輛?。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甲方免費提供?,?并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免費使用甲方的交通工具?,?用于正當的目的諸如游覽﹑購物等?。
4.乙方授權代表和人員可以免費使用甲方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5.人員如經甲方批準出差?,?其差旅費應由甲方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生活和膳食設施。
1.甲方應為人員免費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____至____平方米;雇主還應免費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沐浴﹑衛生﹑洗衣設備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備品(臥具和家具詳見本合同附件3和4)?。
2.甲方應向人員免費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制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
3.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乙方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和包裝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后____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乙方公司帳戶?。
4.乙方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乙方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的每周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5.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后?,?有關報送﹑提貨﹑運輸等工作?,?雇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1.甲方應為人員免費提供一般勞保用品和專用勞保用品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勞動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國包干代購?,?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購?,?由雇主據實支付貨款?,?并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2.甲方應免費向人員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甲方承擔?,?并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購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帳單后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3.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他用品應經雙方工地授權代表協商同意后?,?由甲方免費提供?。
第十九條保密。
1.乙方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條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2.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乙方負擔?。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按()項仲裁?。(1)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補充和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異議?,?以___文為準?。
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十七
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貿公司(下稱外貿公司)與____國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稱公司)簽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和價格。
________外貿公司在____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由________國向____國供貨的總值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應地在____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_______向外貿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由____國向____國供貨的總值為________美元。
第二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交貨。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定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供貨。購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
第三條結算。
本合同所供貨物之價款,在易貨基礎上以美元計價,不通過銀行記帳。貨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務代表到購方結算,或將結算憑證寄給購方進行結算,并憑下列單據辦理:
1.發貨帳單2份;。
2.蓋有發貨站戳記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2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購方接到上述單據核對無誤后給售方出以等值易貨貿易結算憑證予以確認。
第四條包裝。
賣方應在包裝貨物時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以保證貨物在儲存、海運、陸運、吊裝時完好無損。
第五條商品的品質和保證。
所供商品的品質應由品質證明書加以確認,該證書確認商品品質符合生產國的技術條件和國家標準。
所供商品的品質性能應與標準樣品相一致,標準樣品在簽定合同時交給買方,在保證期內留存買方并在對供貨品質發生爭議的情況下供雙方使用。
保證期為供貨后9個月。
第六條索賠。
購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文件或協定)所規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賠。
1.貨物的數量。
如貨物數量與明細單注明的數量不符,在包裝完整和沒有外部損傷(內部短缺)的情況下,購方有權憑檢驗證書提出索賠。
如果貨物的發運系按發貨人確定的重量發出,而國境交接站雙方鐵路交接中發現不足,并不屬鐵路方面的過失,可根據雙方鐵路方面編制的商務記錄提出索賠。
2.貨物的質量。
如貨物品質與合同規定不符時,可根據商品檢證或無利害關系的權威機關的代表參與制成的記錄提出異議。
如售方所供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或與雙方確認的樣品不符時,購方有權要求售方或者削價、或者更換貨物。如果售方自收到異議之日起60天內不作最后決定,或不同意檢驗證書中確定的削價百分比時,則購方有權將品質不合格的貨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給售方。售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異議審理期限內將退貨地址通知購方。
如果在每批貨物中發現殘次品占20%以上,收貨人則將退回全部貨物。由于質量原因退回貨物時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售方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售方沒有免除向購方補發數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責任。
在終點站檢驗貨物的數量/質量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第七條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售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提交____國對外經濟貿易仲裁機關仲裁。
第九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協定)辦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十八
賣方: 地址: 買方: 地址:
第一條 合同標的和價款
第二條 生產交貨期限
賣方在收到甲方約定款項后 天內將貨物生產完畢并將貨物放置于 ,買方到該地點提貨。
第三條 貨物檢驗
買方提貨時,應當在賣方工廠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數量、型號及質量不符合約定,買方應當場提出異議,賣方負責更換或補齊;如買方提貨時沒有提出異議,則視為賣方交付的貨物符合約定。
第四條 包裝:賣方在包裝貨物時采取木箱包裝,以適合貨物儲存、海運、陸運。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以電匯方式將全部合同價款支付至賣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中,買方逾期付款,交貨期相應順延。
開戶行: 帳 號:
第六條 售后服務
第七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賣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 仲裁條款
因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解決協議,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該會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語言及法律適用: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為準,并且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 買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中國涉外合同(通用19篇)篇十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________)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1.甲方負責實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問題處理完畢之日止。
1.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2.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乙方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境之前如需變更時,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甲方應負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雇傭,甲方應在終止雇傭之日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甲方應在期滿之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1.乙方應按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2.甲方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機動車駕駛執照等必要手續,并承擔費用。
甲方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乙方具體明確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乙方不負責任。
3.如果甲方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機動車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乙方公司沒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甲方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乙方公司負擔。
4.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項目所在國的授權代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時甲方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甲方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的工地的授權代表商定。
1.人員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可由甲方與乙方公司授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3.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4.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日有薪休息。
1.人員的月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有效內按以下標準支付(美元):
(1)半熟煉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