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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燃氣管理,規范燃氣市場,保障燃氣的正常供應和安全使用,維護燃氣用戶和燃氣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燃氣的規劃,燃氣工程的建設,燃氣的儲存、輸配、經營和使用,燃氣設施的保護,燃氣器具的經營、安裝、維修以及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是本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
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等城六區以外的區、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燃氣管理工作。
規劃、建設、公安、消防、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督等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各自職責,負責燃氣管理工作。
第四條燃氣發展堅持統一規劃、協調發展、公平競爭、方便用戶的原則。
燃氣經營堅持特許經營、安全第一、保障供應、誠信服務的原則。
第五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燃氣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部門編制本市燃氣管網、站點規劃,并征求建設、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環境保護等部門意見,按法定程序報批后實施。
第六條城市新區開發、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燃氣管網、站點規劃,配套建設相應的燃氣設施;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預留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預留的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未經法定程序調整規劃,不得改變用途。
第七條新建、擴建、改建燃氣工程項目,應當符合本市燃氣管網、站點規劃,經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依法辦理相關建設審批手續。經批準的燃氣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燃氣工程的消防及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與使用。
第八條從事燃氣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活動的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依法承攬燃氣工程。
燃氣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和規定,確保燃氣工程質量。
第九條燃氣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燃氣工程驗收合格后二十日內,建設單位應當將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部門出具的驗收合格文件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燃氣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整理燃氣工程項目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燃氣工程項目檔案,及時向市城建檔案館和有關部門移交燃氣工程項目檔案。
燃氣經營企業必須取得西安市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第十二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站點設置符合燃氣管網、站點規劃;。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規定的經營場所;。
(三)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金;。
(四)有符合標準的儲存、輸配、充裝設施;。
(五)有具備國家規定相應資格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六)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搶險搶修人員和設備;。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從事燃氣經營的企業必須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領取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作出批準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燃氣特許經營權可以通過公開招投標、拍賣的方式取得,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規定。
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需要延期的,應當于經。
營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向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
第十五條瓶裝液化氣供應站點,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三)瓶庫面積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通風;。
(四)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瓶裝液化氣供應站點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締。
第十六條進行瓶裝燃氣充裝的,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按規定的質量、計量和壓力標準充裝燃氣;。
(二)向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鋼瓶充裝燃氣;。
(三)向超過殘液量標準的鋼瓶充裝燃氣;。
(四)用槽車直接向鋼瓶充裝燃氣或者用鋼瓶相互倒灌燃氣。
第十七條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質量、計量和壓力標準向用戶供氣。
管道燃氣設施因施工、檢修等原因需要降壓或者停氣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三日前通知用戶,并按規定的時間恢復供應;因突發事故降壓或者停氣的,應當及時告知用戶。
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停業或者歇業的,應當在六十日前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八條燃氣價格及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應當按照價格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燃氣價格的確定與調整,應當實行聽證制度。
第十九條燃氣計量表及計量表前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由燃氣經營企業或者產權所屬單位負責維護和更新,用戶應當給予配合;燃氣計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由用戶負責維護和更新。
第二十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對用戶安全用氣給予技術指導,每兩年免費對燃氣計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應當書面通知用戶。
第二十一條用戶應當依照安全用氣規定使用用氣設備及其附屬設施。
燃氣經營企業發現用戶違反安全用氣規定的,應當予以勸阻、制止,提出改正意見。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氣行為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改正的,燃氣經營企業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采取暫停供氣的安全保護措施。
第二十二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到燃氣經營企業查明地下燃氣設施的相關情況,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三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建設工程施工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與燃氣經營企業協商,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監督下施工。
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改裝、遷移或者拆除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燃氣經營企業制定施工方案,確保燃氣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條建設工程竣工后,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及時接通輸氣管道,保障正常供氣,不得違法收取費用。
第二十四條在燃氣輸配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活動:
(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三)擅自開挖溝渠、挖坑取土或者種植深根作物;。
(四)擅自動用明火作業;。
(五)擅自打樁或者進行其他作業;。
(六)其他損壞燃氣設施或者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在燃氣輸配管道的上下或者兩側埋設其他地下管線的,應當。
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并遵守管線工程規劃和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在本市經營的燃氣器具,必須經具備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抽樣進行氣源適配性檢測,檢測結果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公布。
燃氣器具經營企業應當在燃氣器具的明顯位置標注氣源適配性檢測標志。
在本市經營燃氣器具的,應當設立安裝、維修售后服務站點。
第二十六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對燃氣的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經營、使用、設施保護、消防安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限期消除。
第二十七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和投訴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箱,受理有關燃氣安全、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的舉報和投訴,并及時予以處理。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燃氣事故或者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向燃氣經營企業或者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報告。
燃氣經營企業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搶險搶修,并同時報告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等部門應當建立燃氣安全預警聯動機制,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隱患報告后,立即處理。
第二十九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制定燃氣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備案。發生燃氣事故時,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采取相關的安全措施,及時組織搶修。
第三十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安全檢查、安全防護、維修保養、事故搶險、搶修等制度,有關的情況應當有書面記錄。燃氣設施存在事故隱患或者發生故障的,應當及時排除,確保燃氣設施安全運行和正常供氣。
第三十一條燃氣經營企業必須安裝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并按規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聯網。
本市非居民用氣單位應當在安裝天然氣設施和設備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設備層等區域或者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安裝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并按規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聯網。
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確認上述場所安裝的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工作正常后,方可供氣。燃氣經營企業、非居民用氣單位應當對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委托專業檢測機構定期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應當及時維修或者更新。
第三十二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對燃氣設施進行日常巡查,并在重要的燃氣設施上設置明顯統一的安全警示標志。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損壞、覆蓋、移動、涂改燃氣安全警示標志。
第三十三條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定,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二)進行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
(三)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
(四)加熱或者在使用時倒臥燃氣鋼瓶;。
(五)傾倒燃氣鋼瓶殘液;。
(六)擅自改換燃氣鋼瓶檢驗標志和漆色;。
(七)在地下建筑、高層建筑、古建筑、文物保護單位以及人員密集的場所使用鋼瓶燃氣;(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未取得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未經年審或者年審不合格的,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燃氣經營企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銷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在降壓或者停氣時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時通知用戶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經營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燃氣器具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及物品,并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消防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或者安裝后不能正常運行的,以及未按規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聯網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消防機構責令改正,并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未設置明顯統一的安全警示標志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罰款。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處2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2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燃氣泄漏事故的,處5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六條對個人處5千元以上罰款,對燃氣經營企業處5萬元以上罰款、停止經營或者吊銷安全經營許可證的,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十七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三)燃氣工程是指燃氣設施和燃氣供應站點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四)燃氣器具是指燃氣灶具、燃氣烘烤器具、燃氣熱水和開水器具、燃氣取暖器具、燃氣報警器具,液化石油氣鋼瓶及調壓閥和燃氣表等。
第四十九條本條例自20__年7月1日起施行。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我院食堂用氣安全管理,排除各種用氣隱患,提高食堂生產效率和服務水平,預防火險火災事故及氣體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燃氣管道由供氣單位專業人員進行安裝,各食堂不得私自改裝、新裝、拆裝天然氣管道。如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應及時向供氣單位報修。新安裝的燃氣管道,應經試壓、試漏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條若發現天然氣泄漏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關閉氣源,通知燃氣公司進行處理,不得自行拆修。
第四條用戶不可自行改動燃氣供氣設施,若需對管道及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拆除的,應提出申請,報燃氣公司處理。
第五條燃具發生故障后,應請具有燃氣器具安裝維修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不得自行更換維修。
第六條連接灶具的膠管要使用燃氣專用膠管,經常檢查,定期調換。燃氣專用膠管應每兩年更換一次,膠管連接處應使用喉碼鎖緊,長度不應超過2米,嚴禁穿墻越室。發現膠管老化龜裂應及時更換。
第七條學院在食堂安裝自動熄火保護裝置或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產權歸屬學院,用戶(各食堂)應定期安排專人進行檢查,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餐飲中心管理人員匯報,委托廠家或燃氣公司等專業單位維護、檢測。
第八條使用天然氣必須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燃氣管線、燃氣表等定期除塵清理。
第九條燃氣管道不得作為負重支架或者電器設備的接地導線,以防管道連接處泄漏。
第十條不得在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燃氣蒸發器等燃氣設施周圍堆物、堆料及使用明火。
第十一條用氣場所應按照消防法規的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維護。
第十二條建立食堂燃氣使用及燃氣管道巡查制度。各食堂設專人負責定期組織對燃氣主管道及各支管道、閥門、燃具灶等設施設備完好情況進行巡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并做好巡視、使用記錄,留存臺賬。
第十三條每周至少兩次用肥皂水檢查全套天然氣管道、閥門接口,發現泄漏立即關好天然氣總閥,及時修復或向餐飲中心管理人員匯報,委托天然氣公司維修好后才能使用。作好安全檢查記錄備查。嚴禁使用明火檢查天然氣泄漏情況。
第十四條廚房燃氣灶具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掌握安全操作氣灶的基本知識。
第十五條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食堂管理人員,并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第十六條食堂從業人員,特別是燃氣爐灶操作人員應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撲滅初期火災。
第十七條各食堂應健全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加強人員教育、培訓,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演練。指定專人接受供氣單位的安全用氣知識培訓,操作維護人員應熟悉管道燃氣基本知識、操作方法和步驟,掌握燃氣泄漏的應急處理措施。
第十八條每次操作前操作人員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有無漏氣情況。發現漏氣嚴禁進行操作,嚴禁開啟電器開關,開啟風機和鍋灶風機排除殘氣,應及時報相關部門或人員進行檢修。
第十九條點火前操作人員應開啟抽氣風機和鍋灶風機,檢查是否正常運轉。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于室內的天然氣。
第二十條點火時,必須執行“火等氣”的原則,不可“氣等火”,防止因爆燃產生危險,即先點燃引火源,再打開點火器具供氣開關,點燃點火器具后,將點器具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后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第二十一條使用后應及時關閉流量表前總閥、用氣設施(含燃具)閥門,并確保泄漏報警器等工作正常。每天工作結束后責任人員要檢查廚房總供氣閥門是否關閉,各灶具閥門是否關閉,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二條當遇意外停氣時,必須及時關閉燃器具自身閥門和燃器具前閥門,待供氣恢復正常時方可使用。
第二十三條各食堂管理人員經常督促相關責任人員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三
甲方:
乙方:
為了安全使用天然氣,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十堰市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管理辦法》、《燃氣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并達成如下共識,特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天然氣報裝:
1、入戶報裝程序:
(1)若乙方需報裝天然氣,須帶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甲方客服中心填寫《報裝申請書》。
(2)甲方根據乙方報裝處所處位置和管網建設情況,核實是否可以及時報裝后通氣使用。若滿足通氣條件,安排乙方在甲方財務科交清入戶報裝的建設安裝費。若不滿足甲方做好登記,待具備條件后通知乙方繳費。
(3)繳費后,甲方在30天內,派工程技術人員完成現場勘測、設計、安裝施工和通氣。
2、室內天然氣管道和燃氣器具安裝。
(1)為保證天然氣安裝使用和準確計量,從室外管引入室內到燃氣計量表及表尾閥,必須由甲方負責安裝。甲方與乙方共同確定符合燃氣安全規范的安裝線路走向,以及氣表的安裝方式后,甲方予以安裝施工。
(2)表尾閥以后管道可以由乙方按《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94要求自行安裝,但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通氣使用。甲方不承擔乙方自行安裝管道的免費售后維修服務,可提供有償服務。乙方也可委托甲方安裝,甲方根據工程量大小,與乙方另外簽署協議進行安裝。
(3)安裝燃氣計量表及表尾閥后的燃氣器具(灶、熱水器、壁掛爐等)按以下規定執行:
1)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負責安裝,乙方所使用的天然氣管道和燃氣器具(灶、熱水器、壁掛爐等)原則上應在經甲方質量審核認可的推薦單位購買,甲方安排具備資質的安裝單位提供免費安裝服務,并在廠家規定的質保期內免費維修,質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償服務。
2)天然氣燃氣器具未在經甲方質量審核認可的推薦單位購買,則燃氣器具不屬于甲方免費安裝和維修服務范圍。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負責安裝,將按規定收費。乙方購買的燃氣器具必須有國家質監部門認可的生產廠的產品質量合格證,甲方檢查認定后方可安裝。其安裝費收費標準:見《竹溪縣陽光天然氣有限公司燃氣器具安裝價格表》。
3)若乙方在經甲方質量審核認可的推薦單位購買天然氣燃氣器具,且由其它單位安裝時,該安裝單位必須具備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并按《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程》cjj12要求進行安裝。甲方在通氣前,將組織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驗收,對乙方所購產品的質量合格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安裝人員資質證原件與復印件核對后,甲方將收取復印件存檔備案,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通氣。若安裝不符合燃氣安全管理有關規范要求,需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后經甲方認定合格后方可通氣使用。
3、建設安裝費標準:
(1)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建設安裝收費標準是__________元/戶。建設安裝收費標準所涵蓋范圍:從進入小區或庭院的中壓支管始(含調壓箱),至入戶表尾閥止的與天然氣主網相配套的城市庭院管網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勘察、設計、施工費用(物價部門規定)。
(2)從表尾閥后用戶所需安裝的金屬軟管費、天然氣專用鋁塑復合管費、燃氣灶具費、熱水器費、單嘴閥、雙嘴閥、三通、取暖器費(含壁掛爐等)及墻壁打孔費、各燃氣器具的安裝費等,均屬于乙方自行承擔費用。
3、其它費用收取標準:
(1)甲方在乙方室內安裝天然氣燃氣器具時,將表尾閥后氣管引至乙方灶具、熱水器接氣處,必須確保安裝質量。連接灶具與接氣處的金屬軟管根據不同長度甲方收取相應的費用。
(2)安裝中超出軟管部分收取超長費。若乙方報裝天然氣屬小區集中套房,表尾閥后室內按15元/米收取超長費;若乙方報裝天然氣屬單家獨院或零散戶型,室外自調壓箱5米外收取超長費30元/米,室內超長費按15元/米收取。
(3)甲方安裝完畢后,若乙方要求改變線路走向及氣表位置等,在符合城市燃氣安全規范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整改,并收取實際消耗的整改材料費以及人工工資。
二、安全供氣與使用:
1、計量及計價:
甲方采用〈ic膜式燃氣表〉作為計量器具,并通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測,以物價局批準的氣價為計費依據,乙方到甲方指定交費點預交費存入用戶ic卡中,其具體操作方法按如下流程進行:
(1)乙方第一次使用天然氣時,先在甲方客服中心辦理使用天然氣充值ic卡,預繳300元的燃氣費可免收卡成本費。(特別提示)具體操作方法為:將充值后的ic卡芯片按箭頭方向插入,一次插到底,等待氣表顯示用氣量、購氣次數、總購氣量后才能取出ic卡。這樣,所購氣量才能一次讀入氣表,否則,所購氣數不能讀入氣表。操作完畢后請將氣卡從表內取出,無需一直將卡插在氣表內,取出后乙方自行將氣卡保存,以方便下次充值使用。若乙方不會操作,可申請甲方工作人員現場指導ic卡的操作安裝。
(2)乙方需及時關注燃氣表上的使用數量,及時到甲方指定的繳費點充值,以免影響乙方的正常使用。
2、計量異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遵守計量管理部門制定的燃氣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如對燃氣計量器具準確度有異議時,可以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仲裁檢定。
(2)天然氣計量表如不能正確計量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否則,兩個月內按該用戶月平均用氣量計算補繳氣費,超過兩個月按當年最高一個月的用氣量計算補繳氣費,直至更換正常計量氣表為止。
(3)乙方若將房屋出租或轉借他人居住,有義務告知租房人正確使用管道天然氣的相關注意事項,并在出租或回收房屋時與租房人核對確認燃氣表用氣量,避免由此產生糾紛,如果產生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氣費。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以下情形甲方可拒絕安裝或者供氣:
(1)乙方強行預埋管線,并經檢測漏氣的;。
(2)乙方拒交超長費用的;。
(3)乙方提出任何不符合規范安裝要求的;。
(4)乙方私拉亂接的;。
(5)請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安裝的;。
2、依照有關規定,甲方可對乙方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督乙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3、監督乙方在開戶申請表約定的用氣數量、性質使用燃氣。有權制止乙方超量、超范圍使用燃氣。
4、若發生突發性的事故,甲方有權臨時關閉氣源進行搶修,事先可不通知用戶。
5、有權要求乙方擅自對室內燃氣設施移動后無條件進行整改并追究其違約責任。對于不聽勸告或者危及天然氣設施使用安全的,甲方有權采取中斷供氣措施,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湖北省燃氣管理條例》、《十堰市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予以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安裝過程中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技術人員,按照雙方共同確定的安裝路線走向以及氣表的安裝方式等,確保安裝順利進行。
2、乙方不得在室內私自預埋管線(嚴格禁止將管線埋入客廳及臥室內),裝修前可向甲方申請,由甲方派技術人員到現場指導安裝,因不按安全規范使用預埋管線而造成的安全、經濟、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4、監督甲方按協議約定的用氣數量和質量為乙方提供燃氣。
5、乙方不得盜用燃氣,不得擅自安裝、拆除、改裝、遷移燃氣管道設施以及其它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6、若乙方在市場購買劣質燃氣器具和不按規定使用天然氣造成事故發生應自行承擔經濟責任,給甲方供氣設施損壞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和法律責任。
7、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燃氣管理法律法規,按用戶安全使用規則使用天然氣,不私搭亂接燃氣管道,不封閉氣表及管道,不隨意損壞管道及設施;不做有可能危及燃氣管網安全的事,否則,一旦出現安全事故均與甲方無關,必要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8、乙方不得私自擴大用氣范圍和改變供氣類別、轉供其他用戶及私自接管或一戶多用。
9、乙方外出或長期不使用天然氣,請到甲方客服中心處辦理報停手續,若需再使用可申請辦理開通手續,經甲方檢查確無安全隱患后再使用,否則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后果一切自行承擔。
10、乙方在使用天然氣過程中若發現有異常情況,請及時與甲方聯系,以便甲方及時維修。咨詢電話:_______________;維修搶險電話:_______________。
11、乙方有義務接受并配合甲方的不定期入戶安全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須限期落實。
四、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四
裝有燃氣表、燃氣灶和燃氣管等燃氣設備、設施的房間或廚房絕對不能作為臥室和休息室,因為如果燃氣表、燃氣灶和燃氣管損壞漏氣,不易察覺,更有可能引發爆炸、火災等危險。
在使用燃氣時,應該不要離開,隨時注意燃燒情況,調節火焰。因為湯水沸溢出來,可能會澆滅火焰,或者使用小火時,火焰被風吹熄,燃氣繼續冒出,造成爆炸、火災等事故。
在停止使用燃氣時或臨睡前,應該將燃氣灶的開關檢查一遍,是否全部關閉,要做到只只燃氣閥門都關閉。
如在室內發現燃氣氣味,應立即打開門窗,并檢查燃氣灶開關是否關閉,如已關閉,可能是燃氣管或是燃氣表等處漏氣,應立即將燃氣表前總閥門予以關閉,隨即到室外打電話通知燃氣公司派員檢查。燃氣用戶外出家中無人時,應關閉燃氣表前總開關,以保證安全。
如遇燃氣支管漏氣,用戶自己無法斷絕氣源時,要立即通知燃氣公司。在檢修人員還未到達以前,用戶切勿在室內逗留,并嚴格禁止各種火種入內,亦不要開或關電燈,以免發生中毒、爆炸等事故。
燃氣是一種無形無色的氣體,肉眼是看不見的。但是,用戶使用的燃氣必須經過人工加嗅,它是一種特殊的臭味,易于被人聞到。如果聞到這類臭味,即應注意是否燃氣泄漏。尋找漏氣時可用肥皂水涂抹燃氣表、灶和管道連接處,凡是起泡的地方,就是燃氣漏損處,但檢查不能使用明火。
在燃氣表、燃氣灶、熱水器等燃氣設施的周圍不要堆放廢紙、塑料制品、干柴、汽油、竹籃等容易燃燒的物品和其他雜物,防止點燃燃氣后,未熄滅的火柴梗丟入引起火警事故和妨礙維修等工作。
在使用鍋子燒煮食物或水壺燒水時,要根據鍋底面積的大小和火力大小的需要,隨時調節火焰,火焰不要超出鍋底、壺底面積。電子灶應調燃燒器與灶體間的風力片,以火焰發藍亮有力為準。避免火大而無力,浪費氣源,火小進氣不夠形成“放泡”回火。
使用燃氣要做到用好就關,要用再點,不要讓燃氣空燒,亦不要為了怕麻煩而浪費燃氣。
火焰遇到風吹就會倒向一邊或搖擺不定,熱量擴散,影響燃燒。最好根據灶眼的大小用鐵皮做一個擋風圈,或者利用破舊的臉盆,將鍋底去掉罩在鍋腳外面,這樣既可防止風吹鼓手熄滅火焰,又可以使火焰集中燃燒,充分利用,節約燃氣。
打開氣源開關,用手推開旋轉,逆時針轉90°、聽到“叭噠”聲后,燃燒器應有火焰燃著(如不聽著應回位重復)即可將手放開,此時燃燒器火力下調90°為最小火焰,而向上可調至節斷氣源。
燃氣表開關是檢修灶具時的闡門,應做到早上打開晚上關上,經常使用以免銹死,防止意外時難起作用。使用方法為開關柄與燃氣管平行時為開啟燃氣,開關柄與燃氣管交叉垂直時為關閉燃氣。
1.應經常清洗鏟除燃氣灶面上的污跡,防止銹爛。
2.燃燒器火眼易被飯汁灰塵塞住,可經常用鐵絲或舊牙刷疏通。
4.怎樣取“燃燒器”:先翻開鍋腳,再將燃燒器稍微抬起即能取出。
5.怎樣處理“開關緊”:可取下灶面板,用板面或小榔頭對準開關頂端輕輕敲擊,并加一點潤滑即能松動。
1.室內裝璜時遇到燃氣管道時,應申請同意后方能進行移改。
2.燃氣管道是易蝕、易漏的管件,現有不少用戶裝修時將管道埋入墻內(地面),不易檢查,給正常的維修造成很大危害。因此要求用戶在裝飾時一定將燃氣管理暴露于室內,以便及時處理蝕漏,保障安全用好氣。
1、要經常教育兒童不要玩弄燃氣灶閥門、膠管及其他燃氣設施,以免扭壞閥門或忘記關閉面引起燃氣泄漏事故。還要教育兒童不要吊在外露的燃氣管上玩耍,以免管接頭松動而發生漏氣。
2、嚴禁用空燒燃氣來烘烤衣服、床單、小孩尿布等,以免衣物被烤發生火災。
3、燃氣灶、熱水器及其它燃具都不準在門窗關閉的室內使用,也不能在空氣不流通的環境中使用。
4、在燃氣管、燃氣表等燃氣設施上不得掛吊物品,不得搭繩拉線,以免管接頭松造成泄漏。必須特別提請注意的是:不允許將燃氣管線作為電器設備的接地線,禁止在燃氣管上燒焊,以免造成事故。
5、燃氣設施安裝完工后,待通過正式驗收,應由燃氣公司負責點火試用,禁止私自點火試用。
6、用戶不得擅自加長燃氣膠管。家庭用的膠管不應超過2米,膠管兩端要用管卡鎖緊。用戶不得私自加接或加長,因為膠管增長,就會增加被損壞和漏氣的可能性。對于老化的燃氣膠管,應及時進行更換。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五
一、嚴禁在無工商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等相關證照的情況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燃氣作業、使用、檢查、隱患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設備、操作、崗位安全技術要求等操作規程、設備使用臺帳(包括設備數、設備產權單位、使用起始年限、定期檢查記錄、用氣方式等內容)并嚴格落實。加強對使用燃氣場所的現場檢查,及時消除“三違”行為。
三、經常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并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確保整改到位。要定期進行燃氣安全檢查,建立自查記錄臺帳,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方案,保證從業和施救人員掌握相關應急內容。
四、強化員工安全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定期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掌握燃氣安全知識。特種作業人員要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企業對從業人員,特別是操作燃氣設備設施的人員要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對新員工進行安全“三級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建立安全培訓考核臺帳。
五、用氣單位應當與液化石油氣供應單位簽訂安全供氣合同,每次購氣后留存購氣憑證,購氣憑證應當準確記載鋼瓶注冊登記代碼。
一、作業環境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嚴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間違規使用燃氣。
(二)使用瓶裝壓縮天然氣的,應當建立獨立的瓶組氣化站,站點防火間距應當不小于18米。
(三)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存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應當設置專用氣瓶間。存瓶總重量在100千克和420千克之間時,氣瓶間可以設置在與用氣建筑相鄰的單層專用房間內。存瓶總重量大于420千克時,氣瓶間應當為與其他民用建筑間距不小于10米的獨立建筑。
2、氣瓶間高度應當不低于2.2米,內部須加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且不得有暖氣溝、地漏及其他地下構筑物;外部應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應當使用防爆型照明等電氣設備,電器開關設置在室外。
3、放置鋼瓶、燃具和用戶設備的房間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同一房間內不得同時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其他明火。
(五)用氣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進行定期測試并記錄,確保處于靈敏有效狀態,并按標準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使用管道燃氣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室內明設燃氣管道與墻面的凈距,當管徑小于dn25時,不宜小于30mm;管徑在dn25~dn40時,不宜小于50mm;管徑等于dn50時,不宜小于60mm;管徑大于dn50時,不宜小于90mm。
(二)燃氣管道與配電盤、配電箱的水平凈距不小于300mm;與接線盒、開關、插座的水平凈距不小于150mm。
(三)燃氣管道的支承不得設在管件、焊口、螺紋連接口處;立管宜以管卡固定,水平管道轉彎處2m以內設固定托架不應少于一處;沿墻、柱、樓板明設的燃氣管道應采用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
(四)商業用氣設備應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專用房間內,不得安裝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處,也不應設置在兼做臥室的警衛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處。
(五)商業用氣設備設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閉房間內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2、用氣設備應有熄火保護裝置;。
3、用氣房間應設置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并集中監控;。
4、應設置獨立的機械送排放系統,通風量應滿足正常工作時,換氣次數不應小于6次/h;事故通風時,換氣次數不應小于12次/h;不工作時,換氣次數不應小于3次/h。
(六)高層建筑內使用燃氣作為燃料時,應采用管道供氣。
三、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嚴禁使用五十公斤以上的壓力罐裝燃料(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和人工煤氣等)作為烹飪熱源。
(二)要使用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供應企業提供的合格的燃氣鋼瓶,嚴禁從無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進行充裝燃氣。不得使用自有、無警示標簽、無充裝標識、無使用登記證、過期或者報廢的鋼瓶,凡在用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
(三)鋼瓶與散熱器的凈距不應小于1m,當散熱器設置隔熱板時,可減少到0.5m。
(四)灶具與鋼瓶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0.5m。
(五)不得將鋼瓶內的氣體向其他鋼瓶倒裝或直接由罐車對鋼瓶進行充裝。
(六)鋼瓶必須角閥向上直立放置,嚴禁臥放和倒立使用。
(七)鋼瓶使用環境最高溫度不得超過45℃,不要用火燒烤、澆熱水等辦法加熱鋼瓶,也不能在陽光下曝曬鋼瓶。
(八)不得自行處理鋼瓶內的殘液。
(九)氣相瓶和氣液兩相瓶必須專瓶專用,使用和備用鋼瓶應當分開放置或者用防火墻隔開。
(十)液化石油氣鋼瓶減壓器正常使用期限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為3年,使用單位應建立使用、更換記錄,到期應當立即更換。
(十一)嚴禁使用摻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氣瓶。
四、燃氣燃燒器具使用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鋼瓶供應多臺液化石油氣灶具的,應當采用硬管連接,并將用氣設備固定。鋼瓶與單臺液化石油氣灶具連接使用耐油橡膠軟管的,應當用卡箍緊固,軟管的長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間,且沒有接口;橡膠軟管應當每2年更換一次并建立使用、更換記錄;若軟管出現老化、腐蝕等問題,應當立即更換;軟管不得穿越墻壁、窗戶和門。
(二)所使用的燃氣燃燒器具應在本市進行品牌備案,使用天然氣燃燒器具的應進行氣源適配性檢測合格。
(三)嚴禁用明火試漏。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六
1、天然氣用戶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天然氣規定。
2、管線、閥門、爐具等設施要做到無缺件、無破損、無漏氣,安全可靠,靈活好用。
3、爐具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廚房內必須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確保空氣流通,用戶用氣時要打開抽油煙機或換氣扇。
5、用戶停止用氣時必須關閉氣管線主閥門和爐具閥門。
6、所有爐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符合東營地區燃氣要求,嚴禁使用自制爐具。
7、外來探親人員用氣時,必須先學會操作,了解用氣常識和注意事項后方可用氣。
8、如發現室內有天然氣味,應迅速打開門窗進行通風,此時不準點明火和開關電器,要立即查找漏氣部位,及時消除隱患,經檢查確實無天然氣味方可用氣。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七
一、單位消防工作職能部門每月召集電工對燃氣和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二、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設備的使用情況,有無異常現象;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5、檢查避雷器銹蝕程度、有無裂紋,引線是否完全,觸點是否松動;
6、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應找專業部門對建筑物、設備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出具測試報告。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八
1、加強施工的標準化、程序化、制度化,符合公司管理要求,以適應公司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工程部所有員工。
3、此規定由工程部與公司共同制定。
1、本部門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
2、本部門負責工程部辦公場所的清潔衛生。所有的文件、資料要擺放整齊,桌面、地面要保持清潔。每個工作日結束時應將個人桌面收拾干凈。
3、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互相幫助,要用自身言行樹立公司形象。
1、工程部在公司領導班子領導下做好施工管理、施工質量監督,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2、嚴格按照國家的施工規范、規程、標準、規定,對工程實行質量監督和工程技術管理。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九
1、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掌握安全操作氣灶的基本知識。
2、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現漏氣嚴禁進行操作,嚴禁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檢修。
3、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于室內的天然氣。
4、點火時,必須執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隱火源,再打開點火器具供氣開關,點燃點火器具后,將點器具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后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5、各種灶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6、灶具每次用氣完畢后,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后,后廚負責人員要認真檢查各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后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灶具閥門。
7、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8、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并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9、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十
為進一步強化廚房安全管理,確保天然氣(液化氣)使用及燃氣設備運行安全,防止發生爆炸和火災事故,確保廚房及公寓樓安全,特制訂本安全措施。
第一條廚房必須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制度上墻),并將責任制落實到人,有專人具體負責燃氣設備的日常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可靠運行。
第二條廚房管理人員、使用人員必須懂得天然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并經過專業培訓合格。
第三條使用天然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后開氣。使用燃氣灶具要按說明書要求正確操作。
第四條使用燃氣設備的房間必須保持通風良好,在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雜物,嚴禁作為休息間、倉庫使用,嚴禁吸煙和其它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廚房供用電要采取防爆措施。
第五條定期檢查天然氣管道是否漏氣,檢查方法為用肥皂水刷在管道接口處,如果有氣泡冒出,證明該處漏氣,需要進行修理;定期對灶具連接膠管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磨損立即進行更換。
第六條發現漏氣時(或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出現報警信號時),立即關閉氣源,清除火種,切勿啟動和關閉電氣(及照明)設備,打開門窗通風(直至可燃氣體報警信號自行停止),再進行檢修。
第七條使用燃氣灶具時,不得離開現場,防止火被溢出的湯水或風撲滅,造成漏氣。
第八條對燃氣灶具等設施,半年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灶具發生故障時,不要強行使用,需請專業人員修復。
第九條廚房工作結束時,最后離開廚房的人員,要認真檢查確認廚房區域安全后關閉門窗;關閉一切不必繼續工作的.設備電源,確認燃氣總開關處于關閉狀態,確認可燃氣體報警系統能夠正常運行后方可離開,以免帶來安全隱患。
第十條消防器材配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必須愛護各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設施除用于防火救災之外,一律不得用于與消防工作無關的方面。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十一
七、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在用氣場所、燃氣儲存場所安裝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防爆型照明等電氣設備,并將電器開關設置在場所室外。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十二
燃氣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能源之一,無論是煮飯、取暖還是洗澡,燃氣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燃氣的特殊性質,不當使用或操作可能會引發災難性的后果。因此,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加強對燃氣的安全使用意識,掌握正確使用方法,確保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在此,我將分享一些我在使用燃氣過程中的心得和體會。
第一段:了解燃氣的基本知識。
在使用燃氣之前,我們首先要了解燃氣的基本知識。燃氣是一種可燃氣體,主要由甲烷組成,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了解這一點,我們就明白了燃氣的一些風險,并能正確應對。此外,我們還要知道燃氣的具體使用方法和操作細節,比如燃氣閥門的開啟和關閉、燃氣灶具和燃氣熱水器的操作方法等,這樣才能更加安全地使用燃氣。
安裝和使用燃氣設備是燃氣使用過程中至關重要的環節。在安裝過程中,我們需要將燃氣設備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區域,確保有充足的空氣流通。同時,要確保燃氣管道安裝牢固、嚴密,杜絕燃氣泄漏的可能。在使用過程中,我們要定期檢查燃氣設備的安全性能,如燃氣灶具的點火器、閥門是否正常等,如果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或更換。
第三段:正確處理燃氣故障和泄漏。
燃氣故障和泄漏是燃氣使用中較為常見的問題,若處理不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一旦出現燃氣泄漏,我們首先要保持冷靜,并立即采取應對措施。首先,關閉室內明火和燃氣設備,阻斷火源。然后,迅速打開門窗通風,排除室內燃氣。最后,及時報警或聯系燃氣公司,尋求專業人員的幫助。此外,當我們發現燃氣設備出現故障時,也應及時通知燃氣公司進行維修,切勿擅自拆卸或修理。
第四段:安全用氣的生活習慣。
安全用氣不僅僅是一個臨時的行為,它應該成為我們的生活習慣。首先,我們要養成定期檢查燃氣設備的習慣,如燃氣灶具的清潔和維護,防止堵塞和泄漏;其次,要保持良好的通風環境,及時打開門窗通風,排除室內的燃氣;此外,煮飯、取暖和洗澡時,要時刻保持警惕,不留意就離開使用的燃氣設備,以免發生意外。
安全使用燃氣不僅僅是我們個人的責任,也是一個社會問題。因此,我們應該積極倡導安全使用燃氣的意識,呼吁更多人關注和重視燃氣的安全問題。可以通過社區宣傳活動、家庭講座等方式向大家普及燃氣的基本知識和安全使用方法,提高整個社會的燃氣安全意識。同時,政府和相關單位也應當加強對燃氣的監管和管理,確保燃氣供應的安全可靠。
總結:
燃氣的安全使用關乎每個人的生命安全,我們不能掉以輕心。通過了解燃氣的基本知識、注意安裝和使用燃氣設備的注意事項、正確處理燃氣故障和泄漏、養成安全用氣的生活習慣,并倡導安全使用燃氣的意識,我們可以最大程度地預防燃氣事故的發生,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十三
燃氣是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能源之一,但如果使用不當,很可能會造成危險甚至引發火災。為了提高燃氣的使用安全性,我們必須從小事做起,養成良好的燃氣使用習慣。以下是我總結的幾點關于安全使用燃氣的心得體會。
首先,確保燃氣設備正常運行是使用燃氣的基本要求。在使用燃氣之前,我們應該檢查燃氣設備的狀況,確保其正常運行。例如,要檢查燃氣灶具是否安裝牢固,閥門是否開啟,燃氣管道是否有漏氣的情況等。同時,我們還需要定期維護和清潔燃氣設備,以確保其正常工作。如果發現燃氣設備有故障或疑似漏氣的情況,一定要及時聯系專業人員進行檢修,切勿自行拆卸或修復,以免引發意外事故。
其次,正確使用燃氣設備也是確保安全的重要環節。我們在使用燃氣設備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特別是注意火源的控制。在打開燃氣閥門之前,要先關閉明火,并確保周圍沒有可燃物,如紙張、布料等,以防止引發火災。另外,使用燃氣灶具要保持通風良好,避免燃氣中毒的風險。當我們使用燃氣熱水器時,要確保其出水溫度適宜,以免燙傷。使用燃氣烤箱或火爐時,要將容器放在合適的位置,避免火焰直接接觸到易燃物品。總之,正確使用燃氣設備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的發生。
另外,及時發現和處理燃氣泄漏也是非常重要的。燃氣泄漏是造成火災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旦發生泄漏,應迅速采取措施。首先,我們可以通過燃氣的異味來判斷是否有泄漏情況。一旦聞到燃氣的味道,應立即關閉燃氣閥門,打開門窗通風,并迅速撤離危險區域。其次,我們可以用肥皂水或泡沫液涂抹在燃氣泄漏處或燃氣管道連接處,如果有氣泡冒出,就說明有泄漏的地方,應立即聯系專業人員進行處理。在處理燃氣泄漏過程中,千萬不可使用明火或開關電器,以免引發火災。
最后,燃氣使用安全與我們每個人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是密不可分的。我們應該時刻保持警惕,增強安全意識,不僅要關注自己的安全,還要注意他人的安全。在生活中,我們應該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共同維護燃氣使用的安全。此外,學校、單位和社區也應加強燃氣安全培訓和宣傳,提高廣大民眾的安全意識,減少燃氣事故的發生。
總之,安全使用燃氣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通過確保燃氣設備正常運行、正確使用燃氣設備、及時發現和處理燃氣泄漏以及增強安全意識,我們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燃氣事故發生的概率,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養成良好的燃氣使用習慣,營造一個安全、可靠的生活環境。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十四
天然氣本來是沒有味道的,為了確保老百姓使用安全,加入了類似臭雞蛋味道的加臭劑(四氫噻吩),用毛刷或者抹布沾取肥皂水或洗潔精水,涂抹在燃氣管、燃氣表、膠管、閥門等接口處,如果有泄漏的情況發生,皂液就被漏出的.天然氣吹出泡沫,當看到泡沫不斷增加時,就可能漏氣了。經常檢查是否漏氣,燃氣表在不用氣的情況下走字就代表漏氣。
二、燃氣爆燃常規原因及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燃氣膠管破裂、脫落導致燃氣泄漏。30%的燃氣泄漏事件都是因膠管破裂脫落而起,只要定期更換注意檢查就沒有問題。
2、戶內燃氣管道損壞也會導致燃氣泄漏,長期接觸水或腐蝕性物質導致管道腐蝕,家庭裝修管壁懸掛物品等外力作用,使管道接口松動,管線防腐漆層脫落未及時補刷,金屬與空氣長期接觸導致管線腐蝕。
3、燃氣表損壞也會導致燃氣泄漏,原因:超期使用、內部構件老化、外力破壞引起燃氣表表體或接頭損壞。
4、燃氣灶具點火失敗也會導致燃氣泄漏,燃氣點火失敗可能是風門沒調好、打火觸點形成污垢、微動開關失靈、電池沒電、電路接觸不良、過壓保護、管道堵塞、點火針位置不當。
5、鍋內液體溢出澆滅正在燃燒的火焰也會導致燃氣泄漏。
6、忘關閥門也會導致漏氣。
三、發生天然氣泄漏如何應對?
1、緩慢打開所有窗戶,讓天然氣散發出窗外。
2、關掉天然氣總閥,熄滅一切火種,不要使用火柴或打火機,不要用明火檢測。
3、不要開關任何電器設備。
4、不要在室內使用固定電話或移動電話,請到戶外撥打燃氣公司24小時服務熱線進行報修。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十五
使用燃氣需要了解一些安全知識,下面一起去看看小編為你整理的燃氣使用消防安全知識吧,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罐體、閘閥、管道漏氣著火時應采取的滅火措施罐體、閘閥、管道漏氣、鋼瓶破裂等設備事故漏氣著火時的滅火措施是:
1、閥門失靈漏氣著火時,首先要徹底撲滅周圍建筑物火災,暫孤立鋼瓶火點,讓其穩定燃燒。在撲滅鋼瓶火焰后,可采取木楔堵漏法,即用一個事先準備好的木楔迅速打進角閥孔,制止跑氣,然后將鋼瓶進行冷卻并轉移到安全地點。有可能的話,最好將瓶內殘液放出燒掉。
2、鋼瓶破裂漏氣著火時,應首先控制火勢,不讓火災擴大,確認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迅速將正在燃燒的破裂鋼瓶拖到安全地點,使其燃燒后自行熄滅。同時,把建筑物和地面火勢撲滅。
3、在瓶體破裂漏氣未著火的情況下,應迅速熄滅周圍一切火種,同時用木楔子堵住漏氣。然后將充滿氣體的房間門窗關閉,防止液化石油氣擴散遇明火發生爆燃事故,待確認沒有任何火種是,再開窗通風。
(二)操作使用不當,漏氣著火時應采取的滅火措施
如調壓器與鋼瓶角閥連接不緊、密封膠圈丟失,違反操作規程等屬于使用不當而著火。可采取下述滅火措施:
1、切斷氣源。即在沒有引燃起它可燃物的情況下,可迅速用一條毛巾(抹布、圍裙等物)蓋住鋼瓶護欄(防止手部燒傷),立即關閉角閥,火即熄滅。
2、先滅火后斷氣。用手抓一把干粉向火焰根部用力猛打,火焰熄滅的同時立即關閉閥門。
3、在引燃可燃物而煙霧不大的情況下,可在用水或滅火器撲救周圍火焰的`同時,迅速采取斷氣滅火或先滅后斷的方法,撲滅鋼瓶火災,切斷氣源,并將鋼瓶轉移到安全處,以防止鋼瓶破裂造成大量液化石油氣泄漏引起火災,造成更大的爆燃事故。
4、當室內充滿煙霧,火勢較大,視線不良的情況下,一邊撲救周圍火焰,一邊尋找鋼瓶,注意不要把鋼瓶碰到,否則液體跑出擴大火勢,將鋼瓶火撲滅立即關閉閥門,切斷氣源,用水冷卻鋼瓶后轉移到安全地點。
1、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時,室內必須保持良好通風。
2、連接鋼瓶與灶具的膠管應使用燃氣專用膠管,兩端必須用卡箍箍緊,膠管長度不應超過2米且不得穿墻越室。家用燃氣膠管建議使用18個月后更換。居民用戶室內液化石油氣氣瓶與燃具的凈距不應小于0.5米。
3、換瓶時,應仔細檢查調壓閥前端的密封膠圈完好狀況,有缺損則不可使用。安裝調壓閥時,應擰緊調壓閥手輪,并打開鋼瓶角閥檢查各接口是否漏氣。
4、使用液化石油氣器具時應有人照看,不得離開,以防鍋內東西溢出澆滅火焰或燒干,引發火災。使用完液化石油氣后一定要關閉鋼瓶角閥及燃氣具。
5、用戶應經常檢查鋼瓶、灶具、軟管、調壓閥,發現漏氣,膠管老化、龜裂、發硬、調壓閥失靈應及時報修、更換。
6、鋼瓶不要靠近熱源,不得將鋼瓶靠近明火,更不得用開水澆鋼瓶或用明火烘烤鋼瓶。
7、鋼瓶必須直立使用,切記不得橫放或倒放使用。
8、鋼瓶必須確保在檢驗有效周期內使用。
9、鋼瓶內不能正常燃燒的殘液應送到供氣單位處理,用戶不得自行將殘液倒在室外或下水道,避免發生火災或閃爆事故。
1、液化石油氣中添加了一種臭味劑,一旦泄漏即可聞到,用肥皂水可檢查出漏氣部位。
4、在打開窗戶及關閉閥門時,動作要輕柔,以免引起火花;到安全的地方撥打報警、搶險電話。
1、嚴禁在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和通風不良的場所內使用、儲存瓶裝液化石油氣,嚴禁在集體宿舍、單身公寓、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和居住房間內使用、存儲瓶裝液化石油氣。
2、使用燃氣的住宅用戶宜安裝可燃氣體濃度探測、報警裝置,燃氣使用過程中,人不得長時間離開。
3、經營性場所嚴禁將液化石油氣氣瓶和管道布置在營業廳內,嚴禁將氣瓶和灶具放置在主要出入口;當使用液化石油氣氣瓶組供氣時,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經營性場所的廚房和瓶組間應當安裝可燃氣體濃度探測、報警裝置。
4、用戶應當通過正規渠道購買、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應當使用定期檢驗合格、瓶體外觀無損且未超期使用期限的鋼瓶;應當使用質量合格的減壓閥、軟管和灶具。嚴禁購買非法商販出售的液化石油氣。
5、燃氣鋼瓶應放置在通風良好、周圍無可燃物的地方,距灶具或熱源不得小于1米。
6、用戶應當定期檢查燃氣瓶關鍵部位是否漏氣,當發現泄漏時,應立即關閉燃氣閥門,并打開門窗通風,禁止開、關、電器,同時向供氣單位報修。
7、嚴禁私拆、私遷、私改燃氣管線和設施;嚴禁在燃氣管線上放置、搭接物品或者掛繩。
8、嚴禁私自傾倒液化石油氣殘夜或者用氣瓶倒灌;嚴禁加熱、摔砸、倒臥、曝曬氣瓶;嚴禁拆卸鋼瓶角閥和減壓閥零部件。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十六
當前城市燃氣爆炸、火災、中毒事故時有發生,事故率呈上升趨勢,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了貫徹《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責任,消除事故隱患,我司特與用氣單位(個人)簽定燃氣安全檢查責任書,簽訂本責任書的責任單位應履行如下職責:
一、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裝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級規定,經建設部門或燃氣公司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實行燃氣安全責任制,單位法人(用氣戶主)為安全責任人。
三、安全員及操作員必須懂得安全用氣常識和燃氣設備、設施的操做規程。
四、不得擅自將燃氣管道、氣表進行包裹,必須拆除妨礙安全供氣的所有障礙物。
五、凡使用燃氣的用戶不得在同一空間使用第二火源。用方用氣場所必須確保寬敞和通風良好。
六、 燃氣供應與使用過程中,禁止下列行為:
1、擅自拆除、改裝、遷移、安裝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變動、損害供氣設施。
2、私接燃氣管道或者盜用燃氣;
3、擅自轉供燃氣;
4、將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電器設備的接地導線;
5、使用明火檢查泄漏;
6、 在安裝燃氣器具的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8、鋼瓶必須要直立放置,不允許臥放或倒放。
9、鋼瓶必須要遠離熱源,擺放在易搬動、周圍沒易燃物,較通風的地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對鋼瓶加熱。
10、不準私自拆卸、改裝液化石油氣專用設備,有問題請交供應單位處理。
11、發生液化石油氣泄漏時要及時關緊瓶閥,打開門窗,進行通風疏散,在泄漏場所,要嚴禁各類明火(包括煙頭)嚴禁開、關各類任何電器設備。
12、嚴禁私自排放鋼瓶中的殘液(氣)。
七、認真做好自查自檢工作,各用氣點均配燃氣探測器,檢查日常檢漏查漏,并做好記錄,對發現問題和隱患要認真做好預防工作及時報告天然氣公司。
八、若單位對燃氣安全管理不力,或者個人不顧有關規定擅自所為造成的事故,單位及個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搞好燃氣安全檢查,協助天然氣公司搞好燃氣設施的維護保養,消除事故隱患。
十、因未履行本本責任書的職責,造成事故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均由責任單位自負。
十一、此安全責任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此安全責任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時間:
代表簽名:
聯系電話:
乙方: 時間: 代表簽名: 聯系電話:
一、用氣單位負責的天然氣安全管理范圍是:全部天然氣設施(天然氣管道、閥門井、調壓器、燃氣表、過濾器、閥門等)和天然氣使用的安全管理。因此次天然氣安裝給大廈其他租戶或業主造成任何損失的`,由用氣單位負責.
二、用氣單位負責人為天然氣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對本單位天然氣設施、燃氣用氣器具和天然氣使用的安全管理負全部責任。
三、用氣單位和個人必須執行建設部、公安部、勞動部發布的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和寫字樓關于保護天然氣管道設施安全的通告,嚴格按照使用規程正確使用天然氣。做到無盜用和轉用天然氣的行為發生。
四、保護天然氣管道設施和設備,確保無擅自移動、開挖、覆蓋、重壓、拆除、涂改、毀壞和危及天然氣管道設施及警示標志的行為發生。
五、負責督促員工在使用天然氣時遵守安全規定,杜絕違章操作。
六、接受天然氣公司和業主的業務指導和工作檢查。保證本單位所負責和使用的天然氣設施(管道、閥門井、氣表、調壓器報警器、燃氣用氣具)運行良好,清潔衛生,無人為損壞。
七、建立健全天然氣安全制度,負責落實天然氣安全措施,責任到人。必須明確一個安全員、專門負責天然氣安全措施的落實和對天然氣閥門、氣表、調壓器等重要部位的保養和檢查,具體在使用前:一查鼓風系統是否正常;二查排煙系統是否通暢;三查燃氣閥門開關是否牢固緊密;四查燃氣開關是否操作靈活。使用中:查操作人是否在崗,所負責的燃氣設備設施是否工作正常。使用后:查各種開關閥是否關閉。發現問題或需要維修應及時與天然氣公司聯系,進行維護維修和整改,并按年度向天然氣公司交納維管費。
八、新增或拆除天然氣設施和使用項目,必須嚴格按程序向業主進行申報,辦理相關手續,嚴格禁止私拆私接天然氣管道設施。
九、在天然氣管道設施安全范圍內施工或進行明火作業,必須提前向業主報告,經同意后,由業主派人現場監護,督促其對管道設施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對危及天然氣安全的各種施工行為,業主有權責令停工并恢復原狀。否則由此造成事故或損失由用氣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十、對天然氣公司或業主下達的整改通知,必須認真落實。接文要簽收,整改有措施,事后要反饋。
十一、在所管理的范圍內發生管道破裂,天然氣泄漏等災害事故,主要責任人應迅速報告并保護現場,引導協助專業人員搶修和進行事故調查,并承擔事故責任。
十二、在所管理的范圍內因違章用氣或違章施工引發事故使輸配氣設施遭受毀壞,由用氣單位應承擔搶修的全部費用,并承擔相關責任。
業主 用氣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北京王府井銀泰in88各商戶財產及人員安全,進一步明確各單位的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王府井in88特與 簽訂《燃氣安全責任書》。各燃氣使用單位有責任并認真遵守履行,具體內容如下:
一、凡在北京王府井銀泰in88使用燃氣的商戶均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等各項法律法規。
二、制定本單位落實燃氣安全管理的措施和燃氣安全使用規程,并確保措施有效,落實到位。
三、使用燃氣的各商戶應定期(每日)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設施、設備帶故障運行,發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及時撥打燃氣集團報修、搶修電話(96777),并告知大廈物業方。
四、燃氣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由所在單位對其進行燃氣安全操作培訓,做到“二知三會”。
二知:知燃氣安全使用規定、知燃氣具構造;
三會:會燃氣安全操作使用、會保養維護燃氣具、會發現隱患,處理意外險情及報警。
五、涉及使用燃氣的各商戶,須設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燃氣的日常安全管理。
六、燃氣具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任何與燃氣操作無關或與之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燃氣操作間。燃氣具操作、使用或維保需做好登記,并存檔。
七、使用燃氣的各商戶的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具、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氣具要嚴格按照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八、為避免因煙道積油、污跡過多而引起火災事故,使用燃氣的各商戶要定期(每兩個月)
清洗燃氣操作間內的排煙道,并有文字記錄及驗收記錄,
九、燃氣操作間要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嚴禁吸煙、開燈、動火、接打手機等,迅速使用排風扇,并及時上報有關單位。(燃氣集團:96777; 工程技術部:59785623)
十、每日班前、班后,燃氣使用商戶要對燃氣操作間進行安全檢查,并有文字記錄。 十一、對配置于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圈占挪做他用,對閑置燃氣灶具應關閉閥門,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十二、燃氣公司在安全檢查時各商戶須積極配合,如有安全隱患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隱患整改,待整改完畢通知公司驗收合格后,予以供氣。
十三、各商戶需妥善保管燃氣配套物品(如:燃氣卡、燃氣表鑰匙等),如因商戶原因丟失將負責自行補辦,所產生的損失由商戶自行負責。
十四、商戶自場地交接起承擔燃氣設備、設施保護義務及責任,如因商戶未按相關要求及法律規定使用燃氣設備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其他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商戶自行承擔。
十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王府井in88和燃氣使用商戶各存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王府井in88 商戶公司蓋章:
授權人簽字: 授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燃氣使用安全協議(通用17篇)篇十七
燃氣在現代生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它為我們提供了便利和舒適。然而,我們必須意識到,燃氣也存在潛在的危險。為了確保我們的安全,我們需要學會正確、安全地使用燃氣。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和經驗總結,我從中體會到了一些寶貴的經驗,下面我將在這篇文章中與大家分享。
首先,正確的安裝和維護是使用燃氣的前提。安裝燃氣設備時,需要選擇專業的安裝人員進行操作。他們了解相關的安裝要求和操作步驟,并能正確地將燃氣管道和設備連接。此外,在使用設備的過程中,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如果發現設備出現故障或異常,應及時請專業人士進行修理。
其次,合理使用燃氣是關鍵。首先,我們應該養成隨手關燃氣的好習慣。當我們不再使用燃氣時,應該及時關閉燃氣閥門。其次,我們要合理調節和控制燃氣的使用量。盡量不要長時間使用大火力和高溫度,特別是在沒有人看管的情況下。在煮飯和加熱的時候,要保持警惕并遵循使用說明,以免煤氣超負荷運行。另外,不要忽視燃氣的泄漏問題。一旦聞到燃氣味道,我們要立即采取措施,打開門窗通風,并盡快關閉燃氣和電源,避免引發火災和爆炸事故。
第三,注意防范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首先,我們要加強安全意識,不可掉以輕心。安裝煙霧報警器和燃氣報警器是非常重要的。這些設備能夠及時發現有毒氣體的泄漏和燃氣的積聚,并及時發出警報。同時,我們還要學會使用滅火器和滅火器等滅火設備,以便在火災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控制與撲滅火源。此外,遇到緊急情況時,要保持冷靜,迅速撤離危險區域,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
第四,加強安全培訓,提升自我保護能力。我們可以參加燃氣安全教育培訓,了解燃氣的基本知識和應對事故的方法。通過學習和實踐,我們可以更好地掌握燃氣安全知識和技能,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此外,我們還可以定期參加應急演練,模擬火災事故和燃氣泄漏等緊急情況,以此來訓練和提升我們的應對能力。
最后,加強社會宣傳,提高公眾的燃氣安全意識。政府、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可以通過舉辦燃氣安全宣傳活動和講座,提高公眾對燃氣安全的重視程度。媒體也可以開展相關專題報道,提供燃氣安全方面的知識和信息,引導公眾正確的使用燃氣。此外,我們還可以利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平臺進行宣傳和普及燃氣安全知識,讓更多的人知道和掌握相關的使用技巧和應對策略。
綜上所述,安全使用燃氣是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要學會的技能。我們要正確安裝和維護燃氣設備,合理使用燃氣,注意防范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加強安全培訓,提高公眾的燃氣安全意識。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享受燃氣帶來的便利和舒適,同時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