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各類商業合作中的必備文件,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義務。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一些合同協議范文,對比一下不同類型合同的寫作差異。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一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借款方自愿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元,有價證券元;其它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____%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萬元。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xx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后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____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在借款方____(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并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_______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第五條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并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________,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________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借款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并經公證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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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二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萬元整,抵押率為%,實際抵押額為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乙方:(公章)。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三
抵押人:
抵押權人: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元及其利息,預期利息,即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
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違約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牌型汽車輛,車輛牌號為:,發動機號為:車架號為:。
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
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
如日后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于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
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用本合同第一天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省市路號,甲方保證絕不擅自遷移。
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立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住所。
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按期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列計滯納金,甲方絕無異議。
但乙方并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占有抵押物。
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況時。
未經乙方允許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被損毀時。
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乙方依前五項規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有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孽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孽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已發展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甲方應具備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
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于甲方業務財務核算的稽核。
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提供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定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為履行地。
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訴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
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統一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出本合同所定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來所訂于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絕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年月日止。
屆滿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住址:
抵押物提供人:
連帶保證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四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第五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份。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3.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財產可以抵押(抵押物權屬):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6.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抵押物登記。
1.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后執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
3.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7.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2)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第四條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六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與銀行于年月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金額萬元,用于。貸款期限為年月至年月。借款合同編號為。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萬元;抵押期限為。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萬元,抵押率為%,抵押期限為年,隨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型號。
數量。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占管:
型號。
面值。
單位。
數量。
產權證書:,共__________?件;。
保險單:,共____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____萬元;。
證明文件:,共____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型號。
數量。
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元,本協議生效后三十日內結清。
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后所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權人將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1.
2.
3.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為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份。
股分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審核意見: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七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為確保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經實地勘驗,在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甲方。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于:
房屋建筑面積:
房屋產權證號:
第二條根據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乙方,抵押擔保的債務數額為_____元人民幣借款本金及利息。抵押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乙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需延長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甲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第六條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乙方違反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3、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八
我國現行抵押登記制度存在許多弊端,那么抵押登記合同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抵押登記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為切實保護土地抵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土地抵押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登記辦法》等土地管理有關規定,抵押當事人必須依法訂立土地抵押登記合同,共同遵守。
抵押人(單位名稱或姓名):債務人(單位名稱或姓名):抵押權人(單位名稱或姓名):一、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地塊土地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該抵押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土地證號。該抵押土地評估價值為元,協議價值為元。
二、抵押權人經現場勘驗和認真調查,已經查明該抵押土地權屬清楚,座落、位置明確,四至界限分明,無限制該抵押土地權利情況,自愿接受上述土地為抵押物。抵押后,如果發生權屬爭議和限制權利等情況,抵押人、抵押權人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登記機關對已辦理抵押登記的土地在登記的抵押期限內負保全義務。
三、根據____年__月_日簽定的主合同,上述土地抵押率為%,債務金額為幣,小寫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抵押人將土地抵押給抵押權人期間,其土地使用權證由保管,抵押土地仍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五、抵押人將已出租的土地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
繼續有效;抵押人在抵押期未滿前如需要轉讓或以其它形式處置已抵押土地時,應事先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凡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轉讓或處置行為無效,如因抵押人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抵押土地價值減少,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時,抵押人有義務重新提供或追加擔保。
依合同規定需要保險的,由抵押人向中國保險機構投保。如遇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時:
(一)追加擔保;。
六、債務人應按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債務,到期不能還清債務的,抵押人可向抵押權。
人申請抵押延期,經抵押權人同意后方可辦理抵押變更登記手續。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抵押人也未向抵押權人申請抵押延期的,抵押權人可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土地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土地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申請寧波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抵押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有限期限至,抵押登記期滿90日內既不辦理變更登記,又不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抵押登記機關將自行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也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由雙方簽章并經土地抵押登記機關審核同意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由當事人簽章并從土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當事人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和抵押登記機關各一份。
抵押人(簽章):債務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抵押權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地址:聯系電話: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預期利息,即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違約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牌型汽車輛,車輛牌號為:,發動機號為:車架號為:。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于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用本合同第一天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省市路號,甲方保證絕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立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住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并應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報廢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按期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列計滯納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占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況時。
(二)未經乙方允許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五項規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有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孽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孽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已發展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甲方應具備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于甲方業務財務核算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提供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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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九
貸款抵押權人:xxx,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xxx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xxx(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xxx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xxx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xxx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限為:xxx個月,即自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xxx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xxx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分xxx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xxx年xxx月xxx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2.制造廠家:xxx。
3.型號:xxx。
4.件數:xxx。
5.單件:xxx。
6.置放地點:xxx。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xxx。
8.抵押期限:xxx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xxx,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xxx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xxx%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xxx%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xxx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xxx乙方(蓋章):xxx。
開戶銀行:xxx開戶銀行:xxx。
帳號:xxx帳號: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簽訂地點:xxx簽訂地點:xxx。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十
【代理人(受委托人)】。
現授權委托上列代理人根據抵押合同,全權辦理我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代理人因此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認。
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保證上述委托書內容為委托人自愿親自出具,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有效,若有不實,本人愿承擔法律及經濟責任。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明書。
茲證明上列委托書確屬委托人自愿親自出具,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有效,若有不實,本單位愿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及經濟責任。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十一
甲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愿意以自有車輛作抵押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給甲方的車輛為:
車輛識別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自愿將符合第一條條款的乙方合法擁有車輛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抵押給甲方。抵押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車輛: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第四條抵押車輛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車輛,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車輛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七條本合同以下條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十二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省(市)市縣(區)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實際抵押額為元整。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份。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省(市)市縣(區)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指由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現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十三
二、提交材料。
2、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抵押權人屬銀行業金融機構,抵押人委托抵押權人申請登記的,不須提供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5、主債權合同(借款合同)。
6、抵押合同。
7、抵押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供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8、委托代理的,須提供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屬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抵押人委托抵押權人辦理的,提交經抵押權人確認的委托書。
9、其他必要材料(如:部分抵押的應提供抵押部分的建筑面積、范圍依據;獨棟住宅、自建房(含非房改的集資建房),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等)。
(4)別墅、高檔住宅須實地查看,申請人應當予以配合;
(6)為購買本套房屋貸款抵押的,抵押物價值不得超過購買成交價;
(7)申報所需的材料復印件均須加蓋抵押權人核對章。
三、工作時限:涉及企業貸款抵押的為2個工作日,其余為5個工作日。
三、單位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西二環福嶼路200號,郵編350002。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十四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所在地簽訂了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擁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債務抵押的___________車質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并支付合同所約定的利息和綜合費用。根據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質物的基本狀況。
第三條質物估價與當金確定。
質物的估價,由典當行評估定價為準。根據該車輛的出場日期、新舊程度、現狀及行駛里程,商定該車的現行價為:__________元。
第四條借款數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4.1當金數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整。
4.2月利率___________%。
4.3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3.1借款期限在10日以內的,按10日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超過10天的按半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4.3.2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
4.3.3鑒于機動車為特殊商品,價格波動頻繁且不易長期存放,故該車輛的最長典當期限不能超過___________個月。
4.3.4質押當物在典當期內或者續當期內發生遺失或損毀的,典當行應當按照估價金額進行賠償,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質押物損毀的,典當行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乙方承諾。
5.1本車作為此筆典當借款的質押擔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做過債務抵押。
5.2超過典當期限五日,乙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該當物即為絕當,其質押的車輛歸典當行所有,典當行有權自行處理,無爭議,不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當票》、《續當憑證》是質押典當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7.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劃押,質物入庫封存,開具當票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特別聲明。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質權人:___________出質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十五
電話: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債權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住所:
電話:傳真:郵編: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簽定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由質權人為其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的保證擔保。為了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出質人愿意向債權人提供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押人陳述與保證。
1.3本合同項下股份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質押擔保范圍。
2.1出質人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質權的費用。
2.2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質權人對《委托保證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質權人有權直接要求各出質人在其擔保范圍內對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質押股份。
3.1本合同項下用于質押的股份詳見《股份質押清單》。
3.2本合同簽訂時當事人對出質權利約定的價值,不作為質權人處分該權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質權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四條質押股份的記載。
4.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持股人)的股東名冊。
第五條股份質押的股東會決議。
5.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作出被持股人的股東會決議。
第六條質權的實現。
6.1質權人代被保證人代償債務后,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商,將出質股份折價由質權人所有以抵償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也有權對出質股份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分,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6.2質權人依6.1條處分出質股份時,各出質人應予配合,并到有關部門辦理出質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條轉讓禁止。
7.1在被保證人償還主合同及《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各出質人不得饋贈、轉讓、質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
第八條出質人的權利和義務。
8.1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全部費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各出質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8.3在出質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各出質人有義務。
通知并協助質權人免受侵害。
8.4當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各出質人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質權人:
8.4.1實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8.4.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8.4.3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8.4.4出質股份發生權屬爭議;
8.4.5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8.4.6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
8.5被保證人償清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質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9.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可以提前處分出質股份,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9.1.1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主合同而發生質權人代償或造成質權人經濟損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貸款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9.2有權要求各出質人協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出質人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0.3如因出質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該出質人應在質押擔保范圍內賠償質權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1.3《保證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質人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13.1出質人承諾妥善經營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業務;
13.2出質人承諾在被保證人償清《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被持股人不得進行股利或紅利的分派;不得將其股份出售、轉移、質押,也不得與第三方從事任何對被持股人的營運或財務狀況有損害的行為。
13.3質押期間質押股份發生權屬爭議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3.4質押期間質押股份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出質人須另行向質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第十四條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質押清單》。
第十五條附則。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不含正文,僅限蓋章使用。
出質人[1](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出質人[2](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附件:
股份質押清單。
出質人:質權人: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十六
2、價值確認書(自備)。
4、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或者是借款協議書)。
二、準備以下資料。
1、第一條內所包含的所有文件。
2、中眾和公司辦事人員的介紹信(開兩份,一份在辦理登記時窗口收取,第二份在領取證時窗口收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需蓋章)。
3、抵押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復印件,房產共有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如果抵押人是單位,則需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及原件,股東會決議)。
4、中眾和公司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4、抵押物的房產證原件、復印件。
5、準備人民幣80元整(取證時要先繳費)。
三、到成都市房管局二樓大廳(西華門街)。
1、有專門的一個房產抵押咨詢臺處,對所提交資料進行預審及發放窗口排號。
2、如資料無問題,拿到排號后,即可在窗口進行辦理登記,拿到房管局抵押繳費通知單和房管局抵押受理單。
3、按照房管局抵押受理單的要求,一般是登記成功后第二個工作日中午以后,即可進行繳費,在一樓總咨詢臺排號,再到一樓86-107號窗口繳納費用。繳納費用成功后,即可在一樓27-40號窗口領取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
(1)到車輛管理所車輛服務大廳或區(市)縣交警大隊車輛服務大廳。
(2)領取《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
(3)按要求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
(4)領取排隊號。
(5)提交《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抵押權人和抵押人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注銷抵押為還款證明)。
(6)領取《機動車登記業務受理憑證》。
(7)到銀行指定窗口繳費(注銷抵押無此步驟)。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十七
甲方(銀主方)。
乙方(項目方)。
甲方為支持乙方開發項目,協助乙方籌措建設資金,特安排資金在乙方開戶行辦理定期存款,開具人民幣大額存單,并將存單用于乙方質押寫貸款。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惠、誠信的原則下,就存單用于為乙方擔保貸款一事,達成如下操作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人民幣億元,分批操作,首批人民幣萬元。
:三年定期(到期收取本息)。
甲方。
甲方提供定期大額存單,為乙方在銀行按正常的質押姐貸款程序進行貸款,用于乙方的項目建設。
:乙方安排的貸款銀行須是一級支行以上單位(不包括城市商業銀行和信用社)。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存單面值20%的回報(中介費另行承諾)。
甲方開具的人民幣大額存單在用于為乙方向銀行貸款后,為確保甲方的資金安全,乙方所貸款的銀行須向大額存單受益人出具書面“銀行承諾書”(見附件)。
甲方所質押的.存款單期滿前30天,乙方應主動、積極自行平倉還貸,解除質押,保證存單受益人按時提取存款。不管乙方是否及時還貸,存款受益人(甲方)將持貸款銀行簽發的書面“承諾書”追索存單,提取存款本息。
(1)甲乙雙方確認本操作協議條款,乙方申請的貸款銀行確認簽發書面“承諾書”。
(2)乙方向甲方提交:1、已確認并簽署的本協議書;2、“銀行承諾書”由乙方銀行簽署;3、乙方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4、擬建項目可行性報告及批復立項文件等;5、貼息費用憑證。
(3)甲方受理后,(乙方貸款主體資格和貸款項目可行性認定由乙方貸款銀行審查確認)即向乙方發出受理商務函,明確具體的操作日程及安排。
(4)乙方按甲方通知的地點和時間安排甲方相關人員赴乙方所在地。
(5)甲方人員到達后:1、查驗乙方企業相關法律文本(營業執照、企業代碼、稅務登記證、貸款卡)是否齊備;2、項目批文原件與復印件是否相符;3、重點咨詢貸款銀行是否同意按本約定的方式辦理存、貸款并按甲方提供的“銀行承諾書”樣本簽發給存單受益人。
(六)核實無誤后,甲方即在乙方指定的操作銀行開設專用帳戶,乙方按首筆操作資金的百分之五的標準作為履約保證金交付給甲方,待甲方首單萬元人民幣的資金進入專用帳戶后,再進行剩余貼息的交接;然后甲方辦理轉定。
(七)在甲方辦理轉定的同時:1、乙方應將一次性貼息(扣除已交保證金)全部交給甲方;2、甲方協同乙方與貸款銀行按正常程序開具大額存單和質押寫貸款手續;3、乙方會同甲方在貸款銀行行長辦公室接受由行長和有關責任人共同簽發的存款單期滿前返還存款單的“銀行承諾書”正本,給存單受益人持有。以上環節均在貸款銀行同時辦理。
業務操作期間,甲方相關人員的差、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預收乙方萬元操作費用。
(1)甲方人員到達乙方所在地后,貸款銀行若不能按本條款約定方式辦理存、貸款業務,甲方可自行離開,乙方所交費用不退。
(2)甲方人員到達乙方所在地后,乙方條件具備均能按本協議條款辦理,而甲方提出與本協議約定條款以外的任何條件或三個銀行工作日內無款到帳。致使業務不能進行,對此甲方全額退還乙方所交費用。
(3)甲方資金到帳收取了乙方保證金后,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第九條(七)項約定方式辦理,甲方有權自行劃走存款資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甲方收取了保證金后不按本協議第九條(七)項約定方式辦理,甲方按所收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
本協議若有末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條款,與本協議一并執行,并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了30萬元操作費后即刻生效。業務執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十八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與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借款合同,乙方為借款合同的出借人,甲方為借款合同的擔保人,鑒于三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甲方為擔保借款人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車輛的型號為: 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款為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抵押合同簽訂 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由 (甲方、乙方)暫管。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根據甲方、乙方以及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當借款期滿借款人不能還清本息的,乙方有權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按照市場實際評估價格進行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如扣除以上欠款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的,乙方仍可根據借款合同借款人追索欠款。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向擔保財產所在地或擔保物登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十九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小寫)實際借款額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五條還款時間: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確定為月息_________%,自出借人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月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七條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八條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九條擔保。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出借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二)如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出借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出借人滿意的擔保。
第十條雙方義務。
(一)-借款人義務。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得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改變住址、經營方式等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于改變前十天通知貸款人,并保證借款本息的清償。
(4)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5)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后7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6)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資料,如實告知出借人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二)-出借人義務。
()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一)-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并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二)-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出借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借款人、出借人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并應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除應按實際借款時間按本協議利息計息外,還應對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三)-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一項時,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借款逾期,除應按實際借款時間按本協議利息計息外,還應對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借款人支付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借款人、出借人雙方簽章后生效。有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身份證復印件。
(2)借款人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檢營業執照復印件。
(3)擔保合同年字第號。
(4)借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二十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二十一
債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大寫)。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合同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年 月 日
抵押登記合同(通用22篇)篇二十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抵押合同模板,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
抵押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郵政編碼:
抵押權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萬元整,抵押率為%。實際抵押額為萬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