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賣中,交易雙方都應該遵循自愿交易、公平交易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以維護市場秩序和交易安全。以下是一些著名企業(yè)家的買賣經驗分享,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一
地址: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共有人(僅指配偶)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乙方(下稱賣方)名稱/姓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共有人(僅指配偶)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保證提供的所有書面材料都是真實的且具備完成下述交易所需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甲乙雙方明確在簽定本合同時已征得其法定共有人(僅指配偶)的同意,并于簽定本合同的同時出具其財產法定共有人(僅指配偶)的書面同意文件。丙方是_______(甲、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
4、___(甲、乙)方委托丙方辦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手續(xù),具體委托內容為下述第________類________所描述的委托事項:
第一類:
(1)代理乙方向土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手續(xù);
(2)代理乙方代收代繳辦理交易手續(xù)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各項稅費;
(3)代理乙方向土地房產管理部門領取土地房屋權證;
(5)代理乙方與貸款銀行共同向土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6)代理乙方委托評估機構進行上述房屋的價值評估。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二
*方(姓名):乙方(姓名):*方(姓名):
住址:住址:住址:
*號:*號:*號:
*是乙、*之父。
乙*是兄妹關系,倆人均已成家。
為改善老人居住環(huán)境,乙*雙方決定為老人購置住房一套。
為確保家庭和睦,經各方充分協商現就房產出資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在其家鄉(xiāng)小區(qū)選購商品住宅一套,建筑面積平方米,由*方夫妻倆人居住,物業(yè)管理費由*方承擔。
二、該商品住宅以乙方的名義購買,房屋總價款共計40萬元。
其中,乙方出資10萬元,*方出資10萬元。
剩余20萬元以乙方的名義辦理按揭貸款,并由*方承擔月供款。
三、該房屋的裝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若*方不能承擔月供款時,剩余債務應由乙方承擔。
四、房屋產權屬于乙方所有。
*方交納的月供款系對乙方的贈與,*方的出資款系對乙方的借款。
五、兩位老人過世之后,乙方始得出賣該房產,出賣所得的價款應及時歸還*方的借款。
同時,乙方應將房產增值所得純收益的三分之一作為對*方資金占用的補償。
若乙方條件具備提前歸還*方借款時,可以僅歸還本金,無需另行補償。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乙*各執(zhí)一份,自三方及其配偶簽字之日起生效。
*方(簽名):乙方(簽名):*方(簽名):
配偶(簽名):配偶(簽名):配偶(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共同購房協議書范本二。
*方:陳某,*號碼:
乙方:陳某某,*號碼:
*方:趙某,*號碼:
*、乙、*三方為了合伙經營賓館,經商議決定共同出資購買重慶xxx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開發(fā)位于xx區(qū)xxx路a棟88-4、88-9和a棟b-2、b-3、b-4、b-5、b-6之房屋,現就上列房屋(以下簡稱協議房屋)之產權及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房屋共計價款1381940元。
協議三方已于xx年11月份各出資243980元(大寫:貳拾肆萬叁仟玖佰捌拾元整)共計731940元(大寫:柒拾叁萬壹仟玖佰肆拾元整)繳付了協議房屋的首付款,余款650000元(大寫:陸拾伍萬元整)通過銀行按揭方式支付。
協議三方按各1/3的比例共同償還銀行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三方一致同意將該協議房屋登記在*方名下。
該產權登記并非協議房屋真實的權利歸屬,協議房屋之所有權由*、乙、*三方按份享有,每人享有1/3的權屬。
三、未經*、乙、*三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方不得私自處分……。
四、鑒于協議房屋用于合伙經營賓館,因此,各方應按各1/3之比例按份承擔所有房屋裝修費用。
五、各方承諾并保*:……。
六、任何一方因其個人債務需要以協議房屋抵償,均只能按照本協議第五條之規(guī)定辦理。
若因其個人債務影響賓館經營,該債務人應對其他各方(賓館)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任何一方因其個人原因使協議房屋被司法查封或被其他單位(個人)妨礙使用,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各方均應恪守本協議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任一條之規(guī)定,均屬于違約,應支付其他各方違約金10萬元,并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其他方造成的損失。
若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協議終止或解除,違約方應賠償協議其他方的經濟損失16萬元,違約方并放棄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少此項賠償金額的權利。
但若該金額不能完全賠償守約方的損失時,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三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地址: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zhí)行:
甲方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1、本合同所稱標的房屋是指位于貴州省遵義市海爾大道錦城花苑某幢某單元某層某號房屋。
2、該房屋建筑面積共154。03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136。65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為17。38平方米。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并轉讓。
計價方式與價款: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381994元整(大寫:叁拾捌萬壹仟玖佰玖拾肆元整)。
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2個月內先向甲方支付首付款30萬元,剩余房款81994元應當在辦理過戶登記前全部付清。
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
2、由于房開商還未將該房屋產權證辦理完成,甲方現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甲方應當在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之后,及時協助乙方將房屋權屬登記過戶至乙方名下。
稅費分擔約定:
1、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所需要的稅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xù)費等一切稅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將房地產過戶至乙方名下所花費的交易稅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xù)費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交付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已支付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特別約定:房屋辦理過戶登記后,如發(fā)生房屋征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免責條件: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愿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本合同簽訂地為貴州省大方縣,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見證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20xx年6月9日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四
乙方:張xx。
根據根據《中華*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方以乙方名義共同購房達成如下協議,并作出公*:
一、*乙雙方基于客觀真實的情況共同作出以下約定:
1、2007年11月15日,*方以乙方名義購買xx市xx區(qū)xx街x號xxx室面積xxx平的商品房(以下簡稱“所購房屋”)一套,乙方同意*方以乙方的名義購買以上房屋。購房合同由*方持有和保管。
二、關于所購房屋權屬約定如下:
1、*方以乙方名義共同所購房屋的所有權歸*方所有;乙方及其配偶、子女對該所購房屋無任何權益。
三、關于所購房屋所有付款的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按揭房款等所有因所購房屋所產生的款項均由*方單獨承擔處理;以上所有交款憑據均由*方保管。
四、關于所購房屋的使用及*乙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
1、*方享有對所購房屋全權占有、永久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
等事項;
4、乙方及其親屬不得對該房屋主張任何權益,更不得作為遺產發(fā)生繼承關系;
5、因*方為該房屋的所有人及使用人,作為代理人的乙方和名義上的產權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對該所購房屋進行侵占、破壞、轉賣、出租、抵押及贈與等行為,乙方以上行為均無效。
五、關于違約責任的約定:
1、因所購房屋產生的其它任何糾紛由*方負責處理,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由*方全額賠償。
2、乙方若就所購房屋進行轉賣、出租、侵占、破壞、抵押及贈與,視乙方違約;
3、對于乙方造成的違約行為,直接或間接的對*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將由乙方負責,*方可對乙方保留繼續(x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六、其他約定:
1、本協議*、乙雙方簽字和按印后生效,房屋變更登記后失效。本協議一式兩份,*、乙雙方各持一份。
*方:*號:
乙方:*號: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五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guī)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40條規(guī)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guī)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guī)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guī)并未規(guī)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fā)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guī)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fā)商取得立項、規(guī)劃、報建審批手續(xù)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yè)主權益,促進簽約,規(guī)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guī)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fā)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guī)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guī)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guī)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 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fā)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fā)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fā)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六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開縣漢豐街道九龍路5號吉祥中華城2棟26—6,該房屋所在樓層為26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
(一)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二)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當天,買方向賣方支付人民幣_____萬元。
2、_____年_____月底支付人民幣_____萬元。
3、從_____年_____月開始,由買方向銀行繳納按揭月供。在買方未能向銀行申請按揭成功以前,由買方按月打入賣方名下的銀行卡繳納按揭月供。
4、如買方向未能按時向銀行繳按揭月供,影響賣方銀行信用,按買方違約對待,由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5、如買方到期不能辦理銀行按揭貸款,賣方在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xù)之前向買方一次性支付剩余銀行按揭款。具體數額以在銀行查詢的數額為準。
(一)雙方同意,自本房屋房產證下達2年后5個月之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xù)。在開發(fā)商處接收房屋的所有費用由買方負擔。賣方做好協助工作。
(二)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xù)所有的稅費由買方負擔。賣方做好協助工作。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期限賣方原因未能將該房屋過戶到買方的,按照如下規(guī)定處理。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三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處理:
2、逾期超過30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七
第一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xù)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并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并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后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guī)范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guī)范、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即年月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的首付款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其余價款元,買受人以方式向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并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并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xù)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xù)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應于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余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成數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準為準。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銀行批準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_________________逾期在三十日內(含三十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1)買受人應于出賣人發(fā)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xù)。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貸款額度小于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并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fā)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15日內仍不能與上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xù)的,應于前述15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余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fā)出通知后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guī)定執(zhí)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后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fā)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余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fā)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a.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和政府規(guī)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規(guī)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發(fā)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guī)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后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zhí)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guī)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guī)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guī)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fā)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qū)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筑及設施,不屬于環(huán)境布局范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qū)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xù)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fā)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以發(fā)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短信發(fā)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簽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xù),并交接商品房鑰匙后,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fā)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wèi)生費、物業(yè)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后,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wèi)生費、物業(yè)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huán)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規(guī)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于該等時間影響持續(xù)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xù)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guī)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公證委托,并于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同時前往,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第七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后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于或高于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jiān)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復印件、購房收據、委托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最新規(guī)定為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并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并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后果。
第九條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于保修范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復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guī)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于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qū)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筑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guī)定并報物業(yè)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qū)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關于前期物業(yè)管理,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物業(yè)管理單位和委托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yè)管理單位為河南常綠集團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yè)主委員會成立后與物業(yè)管理服務企業(yè)簽訂新的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yè)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yè)共用部位的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
b)物業(yè)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
c)物業(yè)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wèi)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yǎng)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yè)檔案資料管理。
(3)物業(yè)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yè)管理區(qū)域物業(yè)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
物業(yè)服務費由業(yè)主按其擁有物業(yè)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yè)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該項目《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guī)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y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yè)管理區(qū)域清潔衛(wèi)生費用;。
(四)物業(yè)管理區(qū)域綠化養(yǎng)護費用;。
(五)物業(yè)管理區(qū)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yè)管理企業(yè)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y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yè)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y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yè)服務支出或者物業(yè)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yè)主投票并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yè)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yè)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yè)主分攤。
(5)物業(yè)管理用房。
開發(fā)商按照規(guī)定向物業(yè)管理公司提供物業(yè)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yè)主所有,由物業(yè)管理公司在物業(yè)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其他。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3)買受人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出賣人的提示及項目物業(yè)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占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梁。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yè)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yè)的經營業(yè)態(tài)、開業(yè)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并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yè)主共享并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于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qū)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出賣人本著首先滿足業(yè)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yè)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并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并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于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yè)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六)、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與現場示范單位可能存在部分差異,買受人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時已了解這種差異可能存在,并了解這種可能存在的差異對其所購房屋帶來的影響;買受人同意所購商品房的交付以買賣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補充協議)的約定及交付時的實樓為準,上述變化不作為買受人退房及索賠的理由。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qū)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guī)劃上專屬于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yè)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了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guī)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于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yè)管理費和采暖費,依照法規(guī)及《臨時管理規(guī)約》的規(guī)定。鑒于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并應遵守《臨時管理規(guī)約》和后期業(yè)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guī)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后,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fā)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區(qū)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范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qū)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后,以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采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xù)并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fā)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fā)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yè)風險范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注銷、抵押登記注銷、預告登記注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xù),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xù)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后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并計算。
(十四)、乙方了解,項目的地面規(guī)劃將有可能根據規(guī)劃的調整而進行優(yōu)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六)、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書面通知的送達方式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項目所在地主要地方報紙媒介公告送達;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達時間為(1)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fā)出后三日,(2)或公告見報三日后視為送達。因一方提供的聯系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而導致對方未能實際收到相關通知的,后果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于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范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
(2)出賣人對規(guī)劃建設范圍之外的環(huán)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yè)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3、小區(qū)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qū)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qū)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qū)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huán)境不利因素影響。
注:_________________上述提示內容系本公司根據20__年6月份所獲取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與概述,未必包含該區(qū)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為銷售承諾。若資料有誤差或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qū)紅線內現規(guī)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qū)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置商業(yè),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qū)內規(guī)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yè)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qū)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fā)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qū)各樓棟分布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于經政府批準的規(guī)劃及設計方案;因規(guī)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準的規(guī)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沖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于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八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及使用配套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房價為人民幣0,000平方米(大寫)。
2、土地使用稅由乙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繳納。
1、總房款分兩期支付,乙方應于簽約當日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1)甲方收到乙方人民幣(大寫);之后,協助乙方辦理土地證和房產證的過戶手續(xù)。
(2)剩余房款[____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在甲方完成相關產權交易后兩天內一次性付清(以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產權證明之日為準),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款項可以轉賬或現金支付。如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甲方未能協助乙方辦理第二份土地房地產證,或將土地房屋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買賣合同無效,甲方將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房屋土地總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
3、如因政策或不可預見的原因,甲方未能辦理第二份土地房地產證,甲方應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合同終止。
2、乙方用電、用水增容由乙方申請,甲方協助辦理。增容費由乙方按規(guī)定向相關部門繳納。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
(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管局和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九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區(qū)______路______小區(qū)___號樓___單元______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儲藏室_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即小寫_________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guī)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xù)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xù),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guī)定交付房產或按規(guī)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guī)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xù)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____________),空調兩臺(型號:____________),熱水器(型號:____________),浴霸(型號:____________),飲水機(型號:____________),音響兩臺(型號:____________),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wèi)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_________(印)。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市______區(qū)______村___號。
電話: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買方):_________(印)。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鎮(zhèn)___號。
電話:_________。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十
立合同雙方:
出售人:_____。
代理人:_____(以下簡稱甲乙方)。
買受人:_____。
雙方根據《上海市優(yōu)惠價房出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將坐落在上海市_____區(qū)(縣)_____街道(鎮(zhèn))_____路_____(新村弄)_____支弄_____號_____室計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優(yōu)惠價出售給乙方。
2、上開房屋按住房綜合造價的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元計價,另計房屋地段、層次、朝向、設施因素計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_____元,共計售價(大寫)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簽定時交納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一次付清購房款,甲方給予_____%優(yōu)惠,乙方實付價款(大寫)_____元。
大寫)_____元,最后在_____年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簽訂后30天內交付首期購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購房款作違約金由甲方收取,從未交款當月起向甲方繳付按公房租金標準計價的臨時使用費,補交住宅建設債券。預付維修費按已支出的維修費用結算,多退少補。
7、乙方購房款未付清前調離本市、出國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繼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無繼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區(qū)、縣房管局根據《繼承法》向法院申請按絕產接管,未付清的購房款由接管單位補交。
8、甲方收到乙方購房款、維修費,在合同簽訂30天內交割房屋。
9、甲乙雙方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交付有關手續(xù)費和產權登記費。乙方分期付款則要購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10、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預付住房售后維修費。甲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高層住宅_____%),提取維修費(大寫)_____元,連同乙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高層住宅_____%)預付維修費(大寫)_____元,落實維修單位,負責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
11、上開房屋的基地和園地屬國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設施屬同幢所有權人共有,乙方保證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項法規(guī)和規(guī)定,按時向提供售后服務和管理的管房單位或組織交納管理費用。
1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購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還;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雙倍償還乙方。
14、本契約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門或組織,房產交易所各執(zhí)一份存證。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十一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見證人見證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況:坐落于省市區(qū)鎮(zhèn)村(社區(qū)),東起西至,南起北至。
二、該房屋及土地使用權利由甲方保證:為本人所有,經家人同意,無任何產權、債務、財務、繼承等糾紛。
三、經雙方協商總價格為元整(大寫:萬千百拾元整),當日當面現款付清。
四、經雙方簽訂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將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屬物(包含附屬建筑樹木等)歸乙方所有,并將土地使用證交付乙方。五、甲方于年月日按照合同規(guī)定將宅基地及所屬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為購買者擁有對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權利(即:使用、改造、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所有權和處置權,也包括被征用拆遷等產生的賠償或者其他形式產生的賠償,均由乙方所得,與甲方無任何關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進行追償)。
六、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再將該宅基地房屋與他人簽訂《買賣合同》。
七、本合同簽訂后,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碼:___________。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十二
原告:
姓名:______。
性別:__。
年齡:__。
民族:__。
職務: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
被告:名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職務:______。
電話: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報酬及利息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原告為被告印刷____及____等,約定報酬____元。原告按照約定完成了被告的'交待的事項,但被告拒不支付報酬,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__條的規(guī)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十三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fā)產權證之日為準)__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四、其他規(guī)定:
1、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在辦理中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yè),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yè)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qū)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xù)。
4、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的項目。
5、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guī)定費用。
6、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交納。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五、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zhí)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蓋章)代表(簽名蓋章)。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址: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十四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現住址: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現住址:身份證號:
見證方:見證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號樓房間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為朝私號土地使用證號為:,使用面積為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設備。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薄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賣的證明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xù)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有產權爭議的房屋經批準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代管房屋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xù)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fā)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yè)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辦完過戶手續(xù)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為準。具體金額以物業(yè)公司的數據為準。
第七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guī)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八條定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十條違約責任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甲方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房日期:
第十二條備注:室內留下的'固定裝修及家具電器包括:(根據家具清單)。此清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家具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見證人執(zhí)一份。
第十七條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附帶家具(見家具清單)。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概況:出賣房屋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該房屋未辦理房產證、契證、土地證。甲方以該房屋為抵押,在______銀行______市支行辦理了按揭貸款。
二、甲方現同意將該房屋賣給乙方,轉讓價格暫定為______萬元,在甲方做出房產證和契證后,在乙方總出價______萬元(包括轉讓價和所有其他費用)的范圍內對轉讓價作適當調整。
三、甲、乙雙方委托丙方代為辦理房屋買賣。雙方各向丙方支付買賣定金______萬元。
四、在甲方辦好產權證和契證后,三方與______銀行______支行簽定監(jiān)督支付協議書,乙方按該協議書的約定,將相應款項支付給銀行。
五、甲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辦好土地證。
六、在甲方辦好土地證后,丙方代為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乙方到______銀行______之行辦理房屋轉按揭貸款手續(xù)。
七、在甲方辦好契證和產權證后。
(2)甲方將押金______元及已收取的租金______萬元于新租賃合同簽定之日交付給丙方,在雙方結算后由丙方支付給乙方。
八、甲方保證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租金為______萬元,否則,甲方將返還乙方轉讓款______萬元。
九、稅費。
1.該房屋交易的稅費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本協議簽訂后,甲方預付代理方稅費______元,乙方預付代理方稅費______元,交易完成后按實際結算。
2.交易完成后,甲方交付代理方______元服務費。乙方交付代理方______元服務費。
十、甲乙雙方及代理方責任:
1.甲方確保房源可靠、手續(xù)合法;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和原房屋承租人放棄該房屋的優(yōu)先購買權的書面聲明。
2.乙方應按協議履行責任,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
3.代理方確保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契證______個工作日后交付乙方。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還。該定金在扣除代理費______元后歸甲方所有。如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______元,賠償代理方代理費______元。乙方已交付的定金______元由代理方負責退還乙方。
2.在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后出現的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代理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丙方:
乙方: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十六
買方:
姓名:性別身份證/護照號碼:
通訊地址:
買賣雙方于年月日就購買諾德假日花園一期棟座層號房簽訂了《深圳市房地產認購書》(以下簡稱認購書),現雙方就認購書做如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1買賣雙方約定采取下述第2種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方式:買方須于7日內支付首期房款30%,余款70%于簽定本認購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
(2)向銀行借款方式:
若買方選擇銀行按揭,買方須于7日內支付不低于20%的首期房款,即人民幣元(含定金)。按揭金額、按揭年限以銀行最后批復為準,如銀行貸款金額減少,首期款將相應增加。
2如買方采用銀行按揭借款方式付款,由于買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賣方或銀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關按揭資料或不簽署相關文件)導致未能成功辦理銀行按揭借款,賣方有權沒收買方已付定金,其余款項不計利息退回買方;由于銀行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發(fā)生巨大變化等)導致未能成功辦理銀行按揭借款,買方已付款項不計利息全額退還回買方。
無論何種原因買方未能成功辦理按揭,但同意繼續(xù)認購本房地產的,買方應在賣方發(fā)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首期款外的余款。
3買方須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時間支付房款,若買方未按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每逾期1日,買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賣方支付滯納金。
4買方應在付清定金后,自簽訂認購書之日起2日內按賣方和相關按揭銀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關按揭資料,接到賣方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與按揭銀行辦理按揭相關手續(xù)并與賣方簽訂《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下稱買賣合同)。
5認購書中所稱的第五條所述買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買方逾期付款超過3日;。
(2)買方逾期未與賣方簽訂買賣合同或買方單方解除認購書或本補充協議;。
(3)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的其他買方原因。
若發(fā)生上述事由之一,賣方有權終止認購書及本補充協議,有權將標的房地產另行出售,且無須通知買方,并有權追究買方違約責任,買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且買方授權賣方單獨向相關政府部門辦理認購書解鎖手續(xù)。如主管部門要求買方前去辦理解鎖手續(xù)的,買方應按賣方通知時間辦理完畢,否則每延遲1日,應按購房全款向賣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并賠償因延誤給賣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6賣方已向買方出示《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及其補充協議、《業(yè)主臨時公約》(即《臨時管理規(guī)約》)及《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等相關購房信息,買方確認已詳細閱讀并理解上述文件,且無異議,承諾按賣方的通知簽署上述文件并遵守執(zhí)行。
7買賣雙方的通知以認購書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地址等為準,任何一方均應確保其聯絡方式的真實性、準確性。若有變更,應在變更后2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因未通知所產生的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擔。如賣方向買方所發(fā)函件傳真出現錯發(fā)等錯誤,買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即時告知賣方,避免延誤和不必要的損失。
8若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與認購書及本補充協議有抵觸的地方,以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為準。
9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本補充協議為認購書的補充約定,當二者內容沖突時,以本補充協議條款為準。
買方提別聲明:對認購書及本補充協議等法律文件之各項條款約定,特別是其中有可能限制買方權利、減輕或免除賣方義務和責任不封,以及違約責任部分,賣方已采取合理的方式逐字逐句提請買方注意并作充分說明,買方已逐字逐句仔細閱讀并已充分了解其全部內容和含義以及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并予接受。
賣方:深圳市中鐵諾德投資有限公司買方:
賣方代理人(簽章):買方代理人: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十七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電話身份證號:
現住址: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電話身份證號:
現住址:見證方:電話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位于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置、面積都以“甲方與簽訂的合同”為準)。
第二條雙方商定該房屋按甲方所提供的建筑面積及房屋的內部情況,轉讓價格定為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此價格內包含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的價格。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
2、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及相關的繳稅(費)憑證;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賣的證明;
4、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xù)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注:如有特殊情況發(fā)生,甲方子女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
第四條甲方的承諾保證:
2.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3.甲方保證其配偶、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
4.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如抵押等),否則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出面解決。
5.甲方保證因國家政策性拆遷、自然災害等涉及到的土地與房屋賠償或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6.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其它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與乙方無關。
7.由于建設方的原因,本房屋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證,甲方保證:建房單位在日后統一辦理房屋產權證時,甲方及時辦理房屋產權證,在10日內與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保障乙方對房屋所有權的合法行使。如因變更時甲方造成的費用增加,所有增加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能變更正常,辦理房產證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8.在簽訂本合同后,房屋價格上漲或下跌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提供的聯系方式及現有住址變更的情況下,能及時的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在辦理相關手續(xù)時,可以及時的找到甲方。
第五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fā)生的費用(水費、電費、天然氣費等)由甲方負責。在第二次付款后,甲方必須將購買房屋的所有相關手續(xù)全部交給乙方。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征對房屋對以下項目進行交接:
甲方將上述房屋全部鑰匙、水卡、電卡、煤氣卡等給乙方,交房時已交清的所有憑證交付乙方,避免乙方在過后生活中發(fā)生不必要的麻煩。
乙方現場檢查后,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協議書。
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置權歸乙方行使。
第六條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在年月日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七條違約責任甲方必須配合乙方提供過戶時所需的相關資料,如在辦理過戶手續(xù)之前出現任何甲方或見證人違約,甲方須即時無條件歸還乙方所交納的全部費用,并承擔元違約金,如無法聯系上甲方或甲方故意拖欠,則須由見證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3個工作日內先行替甲方承擔違約的全部費用,如超過3個工作日見證方未支付違約金和本金予乙方,則逾期一日須交納以上款項的千分之五作為滯納金。
第八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此協議任何一款或有欺詐行為者均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或欺詐方將付房款百分之拾的罰金給對方,且負擔對方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交房日期: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房款。
第十條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見證人執(zhí)一份。第十三條此合同與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字):買受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時間: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見證方(簽字):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十八
甲方有一套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因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尚在辦理過程中,目前還不能辦理過戶手續(xù),待甲方房產證辦理完畢后雙方再辦理過戶手續(xù)。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房屋買賣未過戶之前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房屋坐落于(地址/小區(qū)單元/樓層/面積/其他)。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房屋產權及面積現狀,并確認該房屋是在房產證件為辦理的情況下以現狀出售: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當事人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交付房款:
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
房屋產權變更手續(xù),雙方協商后共同同意扣除總房款的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整),當做后期保證金。
甲方在乙方將房屋第壹批房屋款合計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整)付清之日七日內,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
1、如甲方房產證下來一個月內,因甲方個人原因未按時與。
乙方辦理過戶手續(xù),將視為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因在解除合同后十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整)。
2、如甲方房產證下來一個月內,因乙方個人原因未按時與甲方辦理過戶手續(xù),將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因在解除合同后十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乙方將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整)給甲方。
3、簽訂本合同當日起______年內甲方如還未獲得房產證,
將視為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因在解除合同后十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整)。
4、如乙方未能及時辦理過戶手續(xù),甲方當提供有效證據證明甲方在房產證下來當日曾經通知乙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乙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應。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見證人:
優(yōu)秀房屋買賣子女合同(通用19篇)篇十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狀況:甲方的房屋位于房,三房二廳一廚一衛(wèi)二陽臺,建筑面積約平方米,屬住宅用途。
二、轉讓價格:本房屋轉讓價格為元人民幣,乙方簽定本協議時一次性支付元給甲方,以銀行轉帳付款方式,乙方付清購房款后,本合同生效。
三、交付期限:甲方收齊乙方轉讓款后,即時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四、甲方責任:甲方保證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fā)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責任:乙方對該房屋的產權情況、結構情況、目前的使用狀況在轉讓前已有清楚的認識,并對上述情況承擔該房屋轉讓后的責任。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公共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六、本房屋轉讓前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及電費、水費由甲方負責,轉讓后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及電費、水費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為60年,因發(fā)生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戰(zhàn)爭等災害或自然損耗而造成不能繼續(xù)使用的,乙方不能向甲方或建設單位追索任何責任或賠償。3、本房屋如因政府的城建規(guī)劃需要征收征用的,屬于該房屋的拆遷補償歸房屋持有人(乙方)所有。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執(zhí)行本協議如有爭。
議的,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建設單位意見:茲證明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上述房屋轉讓協議。
建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