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修改應該經過合理的程序和決策機制,確保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規章制度的建設需要全體成員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希望大家能夠共同推動。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一
摘要:文章通過利用多元化薪酬結構,充分發揮激勵的組合作用,探索各種激勵方式有機結合的經營者激勵機制,構建以經營業績為核心的多元分配體系,使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收入與企業效益密切掛鉤,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薪酬制度,提高國有企業的競爭力。
(一)薪酬水平偏低。
我國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收入和他們的付出、承擔的責任及做出的貢獻相比,明顯偏低。國企經營者不但承擔獲利的經濟責任,更要承擔維護社會穩定的政治責任,但是他們得到的僅僅是高于職工平均工資3倍-5倍的收入。企業之間的差距小,不管企業的規模怎樣,效益如何,經營者的收入都相差無幾,企業界還存在“平均主義”、“大鍋飯”的現象。與國外的經營管理者的收入水平相比,我國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收入水平更低,由于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的付出與獲得的利益極不對稱,有位企業家形象地說明這一現象:“我們有天下最便宜的企業家——工資最低,我們又有天下最貴的企業制度——大量虧損”。據了解,在以前的工資體系和分配制度下,國有企業技術人員的薪資比普通員工的工資高不了多少。
(二)薪酬激勵方式單一。
多數國有企業經營者是低工資加少量獎金。有的地方政府在年終根據經營業績給予一次性獎勵,少數企業近年開始試行年薪制,但也還不夠完善。而在市場經濟中企業廣泛采用的股票期權、經營者持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僅在部分地區的少數企業中進行探索,單一的激勵方式限制了經營者作用的全面發揮。企業原有的優厚福利待遇諸如住房、醫療、養老、子女教育就業等,以前由單位發放和實施,現在隨著改革的推進而逐步消失,技術人才雖有一技之長,但也趨同于普通員工,吃的是“大鍋飯”,拿的是平均工資,基本上沒有什么多元的激勵形式可言。而對經營管理者,比較好的激勵形式主要有三種:年薪制、股權制、職務消費貨幣化。就目前我國試行的情況來看,年薪制試點比較受重視,也比較成功,在全國絕大部分省、市、區的大多數國有企業推廣。但其他如股票激勵推廣度遠不及年薪制,此外,職務消費貨幣化的試點更是少有試行。至于社會保障方面如退休金計劃、醫療保險、職務補貼等的激勵措施,一方面面臨著改革的調整,另一方面,也嚴重不足,達不到激勵經營管理者的目的。
(三)經營者收入分配不規范。
經營者收入分配的具體辦法尚不健全,以致不少經營者,特別是許多國有大中型企業貢獻較大的經營者,在收入分配上未得到應有體現。具體表現在以下幾點:經營者的獎勵帶有一定的隨意性;政府部門與企業經營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經營者收入的非貨幣化。
(四)薪酬激勵缺乏長期性。
在我國經營者的收入大都由工資加獎金構成,或者年薪制。激勵的重點是當期的經營業績。但是企業并購、重組及長期投資等給企業的影響是長期的,其效果要3-5年甚至更長時間才能體現出來,而當年表現出來的是費用多收益少。如果沒有相應的長期激勵,就可能誘發經營者的短期行為而損害出資人的根本利益。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二
第一條 為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規范市屬國有企業的薪酬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屬國有企業,是指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及由其出資的企業(以下統稱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薪酬,是指企業直接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全部報酬。
第四條 企業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原則。出資人依法管理企業薪酬總額及企業領導人員、企業兼職人員的薪酬,企業內部薪酬分配由企業依法自主決定。
(二)堅持薪酬與效益掛鉤的原則。經濟效益增長,薪酬總額增加;經濟效益下降,薪酬總額減少。
(三)堅持“兩個低于”的原則。薪酬總額的增長低于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員工平均薪酬的增長低于企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
(四)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政策及不可比因素產生的效益,不得作為增加薪酬的依據。企業領導人員與企業其他員工的薪酬差距,應當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
第二章 薪酬總額的確定
第五條 企業薪酬總額由薪酬總額基數和新增效益薪酬兩部分組成。
第六條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一年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總額為基礎,參照以下因素確定:
(一)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
(二)企業近三年經營情況及年度實際發放薪酬總額情況;
(三)企業近三年平均勞動生產率及人均實際薪酬水平;
(四)人員增減變動情況。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二年后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的總額為基礎,參照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人員增減變動等因素確定。
第七條 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總額基數的一定比例確定,與企業凈利潤額掛鉤。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總額基數×(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薪酬浮動系數)
非充分競爭性企業及主要承擔政策性業務的企業,掛鉤指標另行確定。
第八條 薪酬浮動系數根樓堂館所建設據企業現有薪酬水平、勞動生產率、人均工資利稅率、同行業人均薪酬水平、企業規模和行業特點等情況確定,一般控制在0.7以內。
第九條 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較大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凈利潤增加額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過市勞動保障部門當年公布的同行業工資指導價位高位數水平。
凈利潤額出現負增長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經濟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負值確定,薪酬總額下降幅度不低于企業前三年平均薪酬總額的20%,員工個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規定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企業凈利潤額以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的凈利潤額為基礎,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確定。
第十一條 企業和員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應當由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應當由企業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支付。
企業和員工參加補充養老保險,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三章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領導人員是指企業的下列人員:
(三)國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第十四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兩部分組成。基本年薪根據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資產規模、主營業務收入、職工人數及個人崗位等因素確定;績效年薪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間確定。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的具體確定,按照《*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府〔20*〕140號)、《*市屬國有企業增量資產獎勵股權暫行辦法》(*府〔20*〕43號)執行。
第十五條 情況特殊、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業績考核的企業,不得擅自提高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需提高的,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規范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行為,增加職務消費透明度,推進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企業領導人員的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方案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并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審核;年度職務消費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并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備案。
第四章 兼職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兼職人員,是指受持有國有產權的派出單位的委派(下稱派出單位),在其子企業中兼職的人員。
經批準在子企業中任職、并已轉移了勞動關系的人員,不屬于兼職人員。
第十九條 派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人員在子企業兼職,對確需在子企業兼職的,應當按照《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市國資黨通〔2004〕4號)的規定,報經有干部管理權限的單位批準。
第二十條 兼職人員應當在派出單位領取薪酬,按照兼職企業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將在兼職企業獲得的薪酬作為管理費全額上繳派出單位。
第二十一條 派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薪酬水平、兼職人員所兼職位及其職責履行情況等因素,從上繳的管理費中提取10%-50%補貼兼職人員。兼職人員在兼職企業沒有取得管理費收入的,派出單位可以視情況給予適當補貼。兼職人員的具體補貼標準,由派出單位提出意見(如派出單位有上一級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的,須逐級審核),報市國資委審批。
兼職人員的總薪酬,應控制在派出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2倍以內。
第五章 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薪酬實行總額控制,預算管理,年終決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三條 每年年初,企業應當在深入分析預測全年經營情況的基礎上,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擬訂當年的薪酬預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預算及兼職人員薪酬預算,應當在薪酬預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四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草案,應當送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薪酬儲備金制度,薪酬發放應當留有余地,以豐補歉。
未經批準,企業不得改變結余薪酬儲備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當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據經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上年度的薪酬決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決算及兼職人員薪酬決算,應當在薪酬決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草案,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依據市國資委批準的年度薪酬決算,對全年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清算,超額計提的予以調整,超額發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 薪酬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計提和發放薪酬,不得超標準計提和發放。遇有特殊情況,須事先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審核,并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三十條 企業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應對其全資、控股企業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市國資委定期對企業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必要時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第三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超額計提薪酬的,超提部分沖減企業當年成本;超標準發放薪酬的,責令企業收回超過標準部分,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執行本辦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對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規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1、薪酬制度不具有競爭性
國有企業薪酬水平普遍偏低,經營者的薪酬與職工平均收入的差距遠遠低于國際通行標準,員工們的薪酬差距較小,激勵和約束作用很差,薪酬結構還沒有擺脫計劃經濟的薪酬模式。比如:2002年,某市藍鯨企業集團在薪酬設計中,由于設計的薪酬不具有競爭性,在全廠800多名職工中,只精簡了20多名職工,使薪酬沒有發揮真正的作用,職工意見很大。企業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又把20多名職工重新安排了上崗,使薪酬制度失敗。由于國企經營者收入偏低,國企與非公有制企業之間的經營人才流動出現嚴重失衡,大量國企經營者流向外資、合資、民營和鄉鎮企業,國有企業幾乎成為為非公有制企業培養人才的搖籃。
2、薪酬級別過分單一
國有企業薪酬制度的設計,主要是以“人的行政級別”為中心,即一個人的收入和其它待遇主要與該人的行政級別相關。一旦不能達到某個行政級別,工資就不可能上升。這不僅忽略了不同崗位承擔不同工作職責而產生的差異性,也抹煞了不同崗位價值差異,挫傷了那些從事高技能、高知識、高能力工作崗位員工的積極性。為了提高收入,員工都緊緊盯著管理崗位,有的企業為增加晉升機會,設置大量副職,造成因人設崗、管理崗位擁擠。如某供水總公司在實施崗位工資的薪酬設計中,由于沒有擺脫計劃經濟的影響,薪酬設計沒有體現行業特點和技術特征,使其陷入了困境。在市勞動保障部門的指導下,重新合理地設計了薪酬,生產、技術、勞動貢獻等要素參與分配,使薪酬較好地體現了差別,調動了職工的積極性,薪酬制度得以順利實施。
3、薪酬分配上平均主義嚴重
在許多國有企業中,獎金已經成為員工報酬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獎金的規范與否,往往決定著薪酬制度是否具有激勵價值。如果獎金不以公平、有效的'考核為前提,不與員工的績效掛鉤,就失去其原有的意義和作用,成為表面文章。由于崗位不清、職責不明,薪酬與個人績效沒有緊密的聯系,導致“干多干少都一樣,干好干壞都一樣”,越是業績優良的員工,抱怨比例也越高,薪酬沒有起到激勵作用,大鍋飯現象嚴重。
4、薪酬分配缺乏系統性
國有企業員工對于企業的不滿主要表現為內部公平性、外部競爭性和個人激勵性上。對內沒有很好的回答和明晰為什么付酬的薪酬理念。在國有企業中,行政職務的大小、學歷職稱的高低、工齡的長短對工資具有決定性的影響。由于對不同職位的價值重要性認識不足,導致平均主義大鍋飯或論資排輩現象;對外部競爭性上的問題主要是工資水平與市場價位脫節。大部分國有企業在工資水平方面存在“一高一低”的現象,即一般職位的員工工資收入水平高于勞動力市場價位,而關鍵、重要職位員工的工資水平普遍低于勞動力市場價位,薪酬對外不具有較強的競爭力,造成優秀人才的大量流失;國有企業薪酬個人激勵性不足表現在國有企業在績效考核中仍沿用傳統的、以經驗判斷為主體的績效考核手段,職工個人的收入與貢獻大小不緊密,不同程度地存在平均主義,不能有效地促動員工圍繞企業的戰略與目標開展工作;在薪酬的表現形式和發放方式上存在激勵不及時、不到位等問題。
5、薪酬結構過于復雜
國有企業往往由于歷史的原因,形成了種類繁多的薪酬項目,各個項目之間又缺少內在關系,薪酬體系缺乏理念基礎,給管理帶來很大麻煩。每個企業都知道薪酬的重要性,員工對此也特別關注,為了顧及所有人,企業在薪酬設計時往往面面俱到,試圖包括所有能夠影響員工收入的因素,但選擇太多等于沒有選擇,最終的結果必然是哪個因素都未能強調,使企業倡導的價值分配理念難以落到員工報酬分配上。
1、建立以崗位工資為主要內容的基本工資制度。
在職位分析、崗位測評的基礎上,設計本單位的基本工資制度。改革現行工資構成,優化工資結構,簡化工資項目,取消或合并平均發放的工資單元,增大崗位工資的比重。使崗位工資占工資收入的50%—70%左右,形成企業優勝劣汰、崗位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以崗位工資為主體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同時為進一步打破平均主義,提高關鍵性管理、技術崗位和高素質短缺人才的工資水平,在分配上拉開關鍵崗位與一般崗位的分配差距,留住關鍵人才,流動一般人員,根據各類勞動者的特點,在崗位績效工資制的基礎上,選擇靈活多樣的多種薪酬分配辦法和形式;對經營管理者試行年薪制;對科技人員(高級管理人員)實行按崗位、按項目、按業績確定報酬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對銷售人員可采用傭金制和底薪制相結合的方法來設計銷售人員的薪酬方案;對于急需的特殊人才、稀缺人才可試行協議工資。
2、創新基礎管理制度,奠定薪酬分配的科學基礎。
第一,必須建立工作評價制度。通過職位分析、崗位測評,調整和精簡機構、崗位、人員,確定勞動差別,為確定薪酬收入的差別提供量化依據。這一評價制度應是持續運作的,能隨著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而不斷調整崗位,并重新確定勞動差別;第二,建立內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的機制,逐步形成崗位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的格局。在進行薪酬制度改革當中,要注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系統性,配套實行人事、用工制度改革。為合理拉開工資收入差距提供制度保證;第三,建立簡便易行的業績考核制度。企業應建立公平、公開、公正、易于量化、便于操作的績效考核體系。把考核結果作為各類人員培訓、使用、升降和支付薪酬的依據。嚴格考核是發揮薪酬激勵和約束機制的前提,如果沒有嚴格的績效考核制度,或將考核工作流于形式,工資制度本身再好,也難以發揮相應作用。
3、引進勞動力價格機制,合理確定工資標準,拉開工資差距。
目前企業基本工資制度中,不同性質勞動崗位工資標準的差距明顯偏小。要解決這個問題,合理拉開工資差距,就必須在內部工資分配中引進勞動力價格機制,使勞動力價格能夠起到調節各類人員的工資水平和差距的作用。企業確定不同性質勞動,如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的工資標準、工資差距時,不僅要進行勞動四要素的評價,還要進行勞動力價格的調查比較和各類人員供求關系情況分析,把勞動評價和勞動力價格機制結合起來。要打破傳統思維方式,大幅提高技術崗位、關鍵崗位、高素質、短缺人才的工資水平,合理拉開分配差距。不論采用哪一種基本工資制度,其各類人員的工資標準,都要逐步做到隨行就市,同市場工資銜接,使人員招得進、留得住、流得出。企業急需且市場又供不應求的人員,其工資水平可以高定;企業需求一般且供過于求的人員,其工資水平可以低定,甚至可以低于市場價位。介于兩種類型之間的人員,可以按照市場價位確定其工資水平。
4、在薪酬支付上要注意藝術、技巧,實施全面薪酬戰略。
全面薪酬戰略就是外在的薪酬和內在的薪酬緊密結合、相互補充的薪酬支付戰略,這是目前發達國家普遍推行的一種薪酬支付方式。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對不同的人員要用不同的薪酬激勵措施;二是將現金性薪酬和非現金性薪酬結合起來運用;三是適當縮短常規獎勵的時間間隔、保持激勵的及時性,有助于取得最佳激勵效果。
5、建立薪酬分配能升能降的機制。
一個真正有效的薪酬制度應該具有科學的工資標準,合理的工資結構,動態靈活高效的運行機制。同時它應該時刻處于動態運行當中。首先薪酬標準應該是動態的,與企業的綜合效益掛鉤;其次,薪酬結構應該是動態的,隨著不同時期的需要而及時調整;第三,薪酬制度應該處于動態運行之中。薪酬的調整要由以前的基本處于靜止狀態轉變為動態的及時調整。優秀的薪酬制度一定會根據生產經營的效果、勞動力市場價位的變化、崗位的調整和個人績效的提高及時予以調整。對企業生產經營和發展需要急需的高級緊缺人才,市場價位又高的,采用高于市場平均值的增長率,增資幅度要大;對企業工資水平高于市場價位的簡單勞動崗位,增資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資。通過這樣動態、積極的、合理的薪酬調整,使職工的收入真正隨著崗位、技術的變化和崗位勞動效率、效益情況能增能減。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三
為了加強對防汛應急物資、器材的管理,確保防汛物資、器材的充足、完好,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滿足使用,根據目前防汛物資、器材日常使用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防汛應急物資、器材的日常管理由倉庫設專人負責,主要負責防汛應急物資、器材的日常存放、檢查、清點、發放及回收等管理工作。
二、防汛應急物資、器材應放置在防潮、避光、通風良好的庫房,分類擺放整齊。應建立、建全防汛應急物資、器材臺賬,對日常借用有損壞、損耗的需及時做計劃購買補充完善。每年的3月、6月、9月需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盤點,保證防汛應急物資、器材帳物相符,充足、完好、能滿足防汛應急使用。
三、防汛應急用的潛水泵應安裝與移動電源盤配合使用的電源插頭,潛水泵出水口及水帶應安裝消防用的快遞接頭,以備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快速投入使用。潛水泵與電源盤應進行編號并完善相關標識以方便管理使用。
四、防汛應急器材中應專門設置兩臺潛水泵、一個移動電源盤、一卷10米的麻繩、一卷20米以上的水帶,在緊急情況下需管生產副總經理批準才充許使用,不準移作它用。
五、為了使防汛應急物資、器材在緊急情況下能快速取用,在灰渣泵房原值班室內放置兩臺應急潛水泵、一個移動電源電源盤、兩卷10米的麻繩、兩卷20米以上的水帶及100個麻袋,在緊急情況下需當值值長批準才允許使用,不準移作它用。借用后需報倉庫管理人員進行登記,歸還時按規定清理干凈,試運正常經倉庫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再放回到原放置點。
六、其它防汛應急潛水泵及相關設備在日常檢修工作在經得倉庫管理人員同意可以臨時借用,借時需進行檢查登記,明確使用時間,歸還時需對潛水泵及相關設備清理干凈,試運正常,經倉庫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再登記歸還入庫。對未進行清理、試運的借用人員將提請公司按不服從管理進行考核。
七、為確保防汛應急物資、器材在緊急情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應定期對防汛應急潛水泵、相關設備及柴油發電機進行定期檢查、試運,防汛應急潛水泵及相關設備在每年的汛期(3—10月)應每月檢查、試運一次。對不合格的潛水泵及相關設備應進行清除,并及時做計劃購買補充。對防汛應急柴油發電機的定期檢查、試運應每月一次列入到q4系統定期工作中。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四
1、年薪制與期權制的有機結合。即從調整年薪制中基薪與風險薪的比例入手,適當加大風險年薪的比重,在此基礎上引入期權概念,將風險年薪的兌現與經營者任期目標責任以及企業資產增值指標掛鉤。
2、年薪制與股權制的有機結合。可以采取將年薪制中的風險薪部分以股權方式兌現,也可以采取股東在經營者經營績效實現的基礎上,以獎勵股權的方式使經營者成為公司股東來實現。
3、股權制與期權制的有機結合。經營者持股的來源可以從公司發行新股、增資擴股、原股東轉讓等渠道獲得。其持股的取得可以一次性以現金購買,也可以引入期權概念,采取定價認購、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
4、年薪制、股權制與期權制的有機結合。即根據經營者實現績效的情況,適當提高其風險基薪的比例,并將凈增加的風險基薪以股份和期權的方式支付,即一部分折合成企業股份,另一部分則以期權方式支付。
(二)實行激勵與約束相統一。
1、建立有效的經理人市場,經營管理是專業性很強的活動,國有企業的經營者不應當由政府部門指派或直接從政府部門中產生,而應當在經理人市場上由企業和經理人雙向選擇產生,這樣才能使稀缺的經理人資源得到最優化配置,同時研究一套嚴格的經理人資格、資質評鑒制度。
2、控制經理人職務消費,由于國家對經營者的監督不力,經營者事實上掌握著國有企業的控制權,從而導致了經營者龐大的職務消費,這事實上形成了經營者的“隱性收入”。在實現企業經營者報酬結構多元化的同時,我們必須加強監事會對經營者監督約束、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對經營者行為制約,并進一步嚴肅財務紀律,健全財務制度,以抑制不公平、不合理的經營者職務消費。
3、改變股權結構,加強對經營者的內部監控。政府有關部門應該把對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激勵權,下放給代表企業所有者的股東大會和董事會。通過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的激勵監督作用,使經營者的行為服務于所有者的利益。從而在當前外部監督較弱的情況下,通過加強內部監督解決經營者約束問題。
(三)建立科學合理的經營者多元化薪酬結構。
現代公司制企業的經營者薪酬結構應體現多元化的特點,既要包括固定收入(如固定工資),也包括不固定或風險收入(如獎勵、股票)等;既含有現期收入,也含有遠期收入(如股票期權、退休金計劃等)。總的說來,我國國有企業經營者較完整的物質報酬內容應包括以下方面:
1、基本薪金。由于企業家相對于其他員工而言是一種最為稀缺的人力資本,所以按照多勞多得的原則,其薪金應高于普通員工,但同時也由于經營者的基本薪金在其所得的整個物質報酬中占的比重較小,而且作為經營者的固定收入,與一般員工的差別不宜太大,所以合理的企業家基本薪金體現為普通員工的3倍-6倍。
2、剩余索取。為了能對企業經營者提供足夠的激勵,合理的薪酬契約安排應包含企業經營者對剩余索取權的部分擁有。這可采取年薪制的安排方式,也可采取股權、股票期權等長期激勵方式。只有這樣,才能排除經營者人力資本供給的不確定性。其中,薪酬激勵的方式又可分為經營管理者的薪酬激勵和技術人才的薪酬激勵。
(1)經營管理者薪酬激勵:一是年薪制。年薪制一般包括基本工資和風險收入。基本工資是對經營者的經營知識、管理能力和經驗的積累和承擔的崗位職責的基本肯定,基本工資標準依據當地普通員工的基本平均工資水平和企業規模大小等因素來確定;風險收入也叫效益工資是對經營者超額完成當期經濟效益指標而提供的一種獎勵。二是股票期權激勵。一些研究者認為,期權是現代企業擁有的使管理者們按保證公司的長期興旺及為了工人和股東的福利的方式行事的最佳薪酬機制。我國也有一些上市公司如金蝶國際、長源電力、中國石化、深高速等相繼采用了股票期權或類似于股票期權的激勵形式,如股票增值權、業績股票等。
(2)技術人才薪酬福利。國有企業相對其他性質的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占員工總數的比重很大,因此,對技術人員的薪酬福利激勵管理顯得尤為重要。一是技術人員的薪酬福利。對技術人員的薪酬模型設計主要有兩種方法:職稱評定法,即按照技術人員獲得的技術職稱和資質等級給予相應的薪酬;評聘分離法,打破職稱等級制度,建立適合企業需要的技術人員內部層級關系的聘用制度。二是技術人員的股票激勵。企業對技術人才特別是急需的高科技人才可采取股權共享計劃,即將企業盈利的一定比例以技術股的名義劃歸技術人員(究竟是多少比例目前不可能有統一的標準,只能根據企業和技術人員的綜合情況進行權衡,確定技術的入股價格)。
三、結論。
企業建立一個科學有效的經營者薪酬激勵機制,就要進一步試行和完善企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與的年薪制、股權制和期權制等。利用多元化薪酬結構,充分發揮激勵約束的組合作用,探索各種激勵方式有機結合的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構建以經營業績為核心的多元分配體系,使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收入與企業效益密切掛鉤,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薪酬制度。
參考文獻:
1、許瑛.激勵性薪酬制度設計思考[j].合作經濟與科技,(2).
2、彭湘玉.國有企業薪酬分配問題探析[j].企業家天地,(3).
3、王長城.薪酬構架原理與技術[m].中國經濟出版社,2008.
4、蘇海南.經營者激勵與約束——年薪制操作[m].珠海出版社,2008.
5、雷林松.建立有效的企業骨干人員長期激勵機制[j].中外企業家,2008(11).
6、何燕珍.企業薪酬管理發展脈絡考察[j].外國經濟與管理,2008(11).
7、李建新.企業雇員薪酬福利[m].經濟管理出版社,2007.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五
第一條為促進我國對外勞務合作業務的發展,加強對外派勞務人員合法權益的保護,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是指經外經貿部批準有權經營外派勞務業務、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持有有效《外派勞務許可證》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外派勞務人員是指經企業組織在國(境)外為國(境)外雇主提供服務的個人,包括已派出和已經招收而尚未派出的個人。
第四條對于在派出期間與原工作單位仍保持勞動合同關系的外派勞務人員,企業可以向其收取服務費(即管理費和手續費),原工作單位可以從服務費中提取補償費。服務費總額不得超過勞務合同工資(扣除駐在國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下同)的25%。補償費提取的比例由企業與原工作單位商定。
對于無工作單位或在派出期間與原工作單位脫離勞動合同關系的外派勞務人員,企業收取的服務費不得超過勞務合同(指企業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外派期間的合同,下同)工資的12.5%。
對于與企業具有勞動合同的外派勞務人員,企業收取的服務費不得超過勞務合同工資的25%。
第五條企業收取服務費原則上應在外派勞務人員出國前一次性收取。一次性收取有困難的,由企業與勞務人員協商解決。
根據我國國情,企業收取的服務費主要用于組織和管理外派勞務人員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派人單位為外派勞務人員保留工作崗位及仍在國內享受的某些福利待遇。
第六條外派勞務人員出國費用,包括護照費、簽證費、體檢費、培訓費、差旅費等,均由外派勞務人員按實際付費金額自行負擔。
企業可預先收取上述費用,按實際發生數結算,未用完部分應如數退還,超額部分由外派勞務人員補交。因不可抗力造成外派勞務人員未能派出的,外派勞務人員無權要求退還企業已支出的費用。
第七條企業收取的服務費已包括企業在國(境)內、外管理外派勞務人員的費用,企業不得在收取的服務費及第六條規定的費用之外,以任何理由另行收費。
第八條與外方雇主簽訂的勞務合同,未能履行、部分未能履行、雇主拒絕或拖延支付外派勞務人員合法所得,如非因外派勞務人員責任造成,企業應負責交涉。交涉不成,企業除按比例減收或退還服務費外,還應按執行合同時間比例賠償勞務人員負擔的第六條規定的各項費用。
由外派勞務人員違反勞務合同引起的上述后果,外派勞務人員則無權要求減收或退還已收取的服務費及其自行負擔的費用。
第九條外派勞務人員按約定繳納服務費后的工資凈額及獎金、加班費等歸外派勞務人員所有。雇主通過企業支付的,企業應及時支付給外派勞務人員,不得拖延或拒絕支付。
第十條為保證外派勞務人員履行勞務合同,企業可以向外派勞務人員收取不超過勞務合同工資總額20%的履約保證金。
外派勞務人員履行了勞務合同并按期回國的,企業應如數退還履約保證金本息。
外派勞務人員未能履行勞務合同或滯留不歸的,外派勞務人員無權要求退還履約保證金本息。
企業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時間不得早于外派勞務人中取得出國簽證的時間。
第十一條企業和外派勞務人員應就上述事項及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簽訂書面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簽訂合同時,企業應向外派勞務人員出示同國(境)外雇主簽訂的勞務合同。
第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的企業,外經貿主管機關可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吊銷外派勞務經營許可證,乃至終止、取消經營權等處罰。企業違反規定收取的費用,應如數退還外派勞務人員,無法退還的應予以沒收。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實施。過去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改按本規定執行。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六
精益的概念最初源自于日本,從生產制造系統演變而來,即精益生產管理。它是一種以客戶需求為拉動,以消滅浪費和不斷改善為核心,使企業以最少的投入獲取成本和運作效益顯著改善的一種全新的生產管理模式。因為“精益”提升了企業的管理效率,故而被廣泛地應用于管理的各個層面,如5s精益管理、精益六西格瑪等等。在這里,我想借用“精益”的概念到薪酬管理中,即提出精益薪酬管理。所謂精益薪酬管理就是指以員工需求為動力,用科學精細的薪酬管理手段和工具,通過薪酬管理的流程優化,實現人力資本的低投入高產出,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傳統的薪酬管理長期以來處于粗放的管理狀態,缺乏對核心員工有效的激勵與管理作用,無法強調員工價值的要求,形成了國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很大的內耗。因此,我們必須精益薪酬管理,以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來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帶來增值活力,使其能達到激勵員工的作用,實現人力資源與企業戰略發展的協同。
1.薪酬管理必須與企業發展戰略相統一。
不同的戰略發展階段需要與之匹配的薪酬模式,薪酬管理與戰略管理之間的統一程度通常決定了戰略是否能夠有效實施。在企業成長階段,經營戰略以投資促進企業成長,薪酬戰略應該具有較強的激勵性,著重將高額報酬與中高程度獎勵相結合。當企業處于成熟階段,經營戰略基本上以保持利潤和保護市場為目標,薪酬戰略應以獎勵市場開拓和新技術開發及管理創新為主,須以平均水平的報酬與中等的獎勵相結合。對于處于衰退階段的企業,恰當的經營戰略則應回收利潤并轉移目標,轉向新的投資點,與此對應的薪酬戰略是實行中等水平的基本工資標準的福利水平,同時采用適當的刺激與鼓勵措施與成本控制相聯系,避免提供過高薪酬。總之,要化戰略為行動必須抓好薪酬管理的每一個細節。
2.以工效掛鉤為基點統籌年度薪酬。
工效掛鉤是國家對國有企業工資總額進行管理的一種形式。工效掛鉤是指企業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企業應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選擇能夠反映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指標,作為與工資總額掛鉤的指標,認真編報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方案,報勞動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批準下達執行。以工效掛鉤為基點統籌年度薪酬,切忌宏觀管理與微觀執行“兩張皮”。
3.突破傳統的薪金支付理念。
著名的美國心理學家和行為學家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為五個層次,其未滿足的需要產生他們工作的動機,也是激勵他們工作的因素。在福利日益社會化的今天,國有企業應突破傳統的薪酬管理觀念,注入更多柔性化的理念,如帶薪年假、福利計劃等多元薪金支付理念,滿足員工不同層次的需求。
一是崗位制與績效制的應用,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的結合;二是計時制和計件制的應用,一線工人與二線職員的分類。三是年薪制和月薪制的應用,管理人員與普通員工的考慮。四是分紅制和股權制的應用,單項激勵與長期激勵的結合。
如何更加有效地對國有企業實行精益薪酬管理,我們必須專注國有企業的特點,去優化流程設計,以達到精益薪酬管理的目標。
(1)職位分析與職位評價。職位分析是確定薪酬的基礎,企業管理層要在業務分析和人員分析的基礎上,結合企業經營目標,明確業務職能和職位關系,編寫職位說明書,通過綜合評價各方面因素,得出工資級別,進行崗位評價,形成科學的職位評價體系。
(2)薪酬調查與目標。國有企業在確定全體員工的工資水平時,需要參考周邊勞動力市場和行業內兄弟單位的工資水平。薪酬調查的數據,要有上年度的薪資增長狀況、不同薪酬結構對比、不同職位和不同級別的職位薪酬數據、獎金和福利狀況、長期激勵措施以及未來薪酬走勢分析等。薪酬調查重在解決薪酬所激勵的人群和調控目標。
(3)精益薪酬結構設計。薪酬管理系統是對企業工資水平、工資結構、工資制度、工資形式、工資待遇的管理系統,旨在監督它們是否達到了組織與個人的目標。由于工資管理中包含很多內容,因此它是最困難和最具挑戰性的人力資源管理領域之一。在確定員工工資時,往往要綜合考慮四個方面的因素:一是其崗位等級;二是個人的技能水平;三是個人資歷(學歷、工齡、職稱等);四是個人績效。在工資結構上與其相對應的,分別是崗位工資、技能工資、各類津補貼和績效工資。崗位工資由崗位等級決定,它是一個人薪資高低的主要決定因素。崗位工資可以是一個區間,也可以是一個點。企業可以從薪酬調查中選擇一些數據作為這個區間的抽樣數據,然后確定每一崗位等級的上限和下限。
(4)薪酬體系的實施和調整。為保證薪酬制度的適用性,規范化的公司應對職工薪酬的定期調整做出規定。企業吸引、激勵和留住有能力的員工,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企業的報酬機制實現的。如何處理好既吸引人才又降低成本這對矛盾,是薪酬管理系統的焦點和難點。薪酬管理系統的.首要任務是報酬公平,以效率促公平,繼而通過相關政策的調整不斷完善薪酬體系,以滿足整個管理系統的需要。
一是要加強薪酬管理的基礎工作。精益薪酬在此強調的是薪酬的信息化管理和數據分析。二是完善現有的獎金和津貼項目。伴隨著新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及時調整企業的獎金項目和津貼類型,規避企業風險。三是在薪酬改革的同時,配套進行績效考核制度的改革。精益的概念強調企業績效與部門績效同員工績效的絕對關聯和協同一致。在新一輪的國企改制中企業更多面臨的是公司制理改造、上市和重組,這也為薪酬改革創造了新的契機,我們要結合薪酬改革實施績效改革。四是完善年薪制。精益薪酬管理更注重在核心員工中推行年薪制。五是探索長期激勵機制,嘗試股份、股票期權。
一是要為核心員工提供有競爭力的薪酬。使員工滿意的薪酬并不單純意味著高額的收入,還包括金錢以外的許多內容,尤其是一些掌握核心能力的員工他們關心更多的就是自我價值的實現,也即非金錢因素在他們的需求結構中所占比重越來越大。二是把收入和能力掛鉤。建立個人能力評估制度,以員工的能力為基礎確定其薪水,工資標準由技能最低直到最高劃分出不同級別。三是調薪方式應透明公開,形成規范有效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四是要重視工資體系外的福利體系的設置與管理。
總之,在對薪酬制度的探索中,我們必須具體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在科學評估職位價值和能力價值的基礎上,精益薪酬管理。隨著人力資源管理的縱深發展,精益薪酬管理的內涵將更加深遠,我們也需要在更多的企業管理實踐中去摸索和實踐。
參考文獻:。
[1]孫宗虎,宗立娟.薪酬體系設計實務手冊.人民郵電出版社。
[3]張方國.激勵性薪酬體系設計.企業管理,,1。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七
摘要:文章通過利用多元化薪酬結構,充分發揮激勵的組合作用,探索各種激勵方式有機結合的經營者激勵機制,構建以經營業績為核心的多元分配體系,使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收入與企業效益密切掛鉤,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薪酬制度,提高國有企業的競爭力。
(一)薪酬水平偏低。
我國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收入和他們的付出、承擔的責任及做出的貢獻相比,明顯偏低。國企經營者不但承擔獲利的經濟責任,更要承擔維護社會穩定的政治責任,但是他們得到的僅僅是高于職工平均工資3倍-5倍的收入。企業之間的差距小,不管企業的規模怎樣,效益如何,經營者的收入都相差無幾,企業界還存在“平均主義”、“大鍋飯”的現象。與國外的經營管理者的收入水平相比,我國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收入水平更低,由于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的付出與獲得的利益極不對稱,有位企業家形象地說明這一現象:“我們有天下最便宜的企業家——工資最低,我們又有天下最貴的企業制度——大量虧損”。據了解,在以前的工資體系和分配制度下,國有企業技術人員的薪資比普通員工的工資高不了多少。
(二)薪酬激勵方式單一。
多數國有企業經營者是低工資加少量獎金。有的地方政府在年終根據經營業績給予一次性獎勵,少數企業近年開始試行年薪制,但也還不夠完善。而在市場經濟中企業廣泛采用的股票期權、經營者持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僅在部分地區的少數企業中進行探索,單一的激勵方式限制了經營者作用的全面發揮。企業原有的優厚福利待遇諸如住房、醫療、養老、子女教育就業等,以前由單位發放和實施,現在隨著改革的推進而逐步消失,技術人才雖有一技之長,但也趨同于普通員工,吃的是“大鍋飯”,拿的是平均工資,基本上沒有什么多元的激勵形式可言。而對經營管理者,比較好的激勵形式主要有三種:年薪制、股權制、職務消費貨幣化。就目前我國試行的情況來看,年薪制試點比較受重視,也比較成功,在全國絕大部分省、市、區的大多數國有企業推廣。但其他如股票激勵推廣度遠不及年薪制,此外,職務消費貨幣化的試點更是少有試行。至于社會保障方面如退休金計劃、醫療保險、職務補貼等的激勵措施,一方面面臨著改革的調整,另一方面,也嚴重不足,達不到激勵經營管理者的目的。
(三)經營者收入分配不規范。
經營者收入分配的具體辦法尚不健全,以致不少經營者,特別是許多國有大中型企業貢獻較大的經營者,在收入分配上未得到應有體現。具體表現在以下幾點:經營者的獎勵帶有一定的隨意性;政府部門與企業經營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經營者收入的非貨幣化。
(四)薪酬激勵缺乏長期性。
在我國經營者的收入大都由工資加獎金構成,或者年薪制。激勵的重點是當期的經營業績。但是企業并購、重組及長期投資等給企業的.影響是長期的,其效果要3-5年甚至更長時間才能體現出來,而當年表現出來的是費用多收益少。如果沒有相應的長期激勵,就可能誘發經營者的短期行為而損害出資人的根本利益。
(一)探索各種激勵方式有機結合的經營者激勵機制。
1、年薪制與期權制的有機結合。即從調整年薪制中基薪與風險薪的比例入手,適當加大風險年薪的比重,在此基礎上引入期權概念,將風險年薪的兌現與經營者任期目標責任以及企業資產增值指標掛鉤。
2、年薪制與股權制的有機結合。可以采取將年薪制中的風險薪部分以股權方式兌現,也可以采取股東在經營者經營績效實現的基礎上,以獎勵股權的方式使經營者成為公司股東來實現。
3、股權制與期權制的有機結合。經營者持股的來源可以從公司發行新股、增資擴股、原股東轉讓等渠道獲得。其持股的取得可以一次性以現金購買,也可以引入期權概念,采取定價認購、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
4、年薪制、股權制與期權制的有機結合。即根據經營者實現績效的情況,適當提高其風險基薪的比例,并將凈增加的風險基薪以股份和期權的方式支付,即一部分折合成企業股份,另一部分則以期權方式支付。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八
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物資是指公司基本建設和生產經營期間所需的各種物資、材料、配件。
第三條。
成立物資供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總工程師、財務總監、副總經理任副組長,成員由副總工程師,各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物資管理部,物資管理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的日常管理事務。
第四條物資供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公司物資供應管理工作;
(二)研究制定公司物資供應管理工作方案、重大事項及相關管理制度;
第五條物資供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二)擬訂相關管理制度,執行領導小組確定的工作目標;
(六)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職責劃分。
(一)物資管理部。
2.負責全公司材料的審批、發放、回收、修復、報廢等考核工作;
3.負責物資數量、質量和價格的監督管理工作;
4.牽頭組織對井下施工現場的材料進行監督檢查和平衡調劑;
5.負責組織公司外委加工產品的價格商定及合同的簽訂與履行等工作;
6.負責公司回收物資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并牽頭組織廢舊物資的鑒定處理;
7.負責按使用地點建立周轉材料的在用、更換、轉移、備用、回收、復用和報廢臺賬。
(二)企業管理部。
1.負責公司工程項目材料消耗計劃的匯總、下發工作;
2.負責公司外委加工產品的價格測算工作;
3.負責公司材料消耗定額指標體系的建立;
4.負責公司基層單位、外委施工單位的材料考核及各項考核指標的匯總工作;
5.參與報廢物資的鑒定、定價以及修舊利廢鑒定、驗收工作。
(三)財務部。
1.負責公司材料消耗會計核算工作;
2.參與報廢物資的鑒定、定價以及修舊利廢鑒定、驗收工作;
3.協助做好材料消耗定額指標體系的建立工作。
(四)機電管理部。
1.負責公司機電安裝工程材料的控制以及口內所需計劃的編制、審核、上報工作;
4.負責電纜指標總承包管理,按使用地點建立電纜在用、更換、轉移、備用、回收、復用和報廢臺賬。
5.負責口內材料計劃的審核工作;
6.負責工作面安裝、拆除材料計劃的審核和材料費控制工作。
7.負責公司通訊網絡、閉路電視、通訊電纜、及網絡設備的管理。
(五)運輸隊。
2.負責材料車、平板車及無軌膠輪車的管理。
3.負責主運輸皮帶的管理;
4.對分管范圍內的物資建立臺賬,對材料計劃編制、使用、回收、復用、報廢全過程進行管理,每月26日前,將當月“收、發、存”報表報物資管理部。
(六)保供隊。
2.負責公司管路及附件的使用過程管理;3.負責礦燈、自救器的管理;
(七)絞車隊。
2.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的材料、全礦井提升設備配件計劃的編制、領用、回收、修復、考核管理。每月26日前,將當月“收、發、存”報表報物資管理部。
3.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工程驗收、工程材料的盤點和在用周轉材料的清查及考核工作。
(八)通風綜合隊。
1.負責“一通三防”管路、風筒及附件等材料的審核匯總上報和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風筒及附件的修理、現場管理和消耗二級考核工作;3.負責注氮、灌漿、隔爆水袋、隔爆水槽、探放水鉆孔封孔材料、通風設施的計劃、領用、回收、復用管理;4.對分管范圍內的物資要建立臺賬,對計劃編制、使用、回收、復用、報廢全過程進行管理,每月26日前,將當月“收、發、存”報表報物資管理部。
(九)礦建工程部。
2.負責從技術源頭,對措施工程、零星工程及隱蔽工程等材料計劃審核以及對現場實際用量進行檢查控制;3.負責對加工支護產品圖紙的審核及質量監督驗收。4.負責單體的計劃、現場管理工作。
(十)資環部。
1.負責地面土建工程及零星工程需礦供材料的計劃編制、審批和使用、回收、復用、報廢全過程的監管工作。
2.負責按時對分管業務范圍內工程進行驗收。3.參與土建工程材料的盤點考核工作。
(十一)安全監察部。
1.對于構成工程實體的支護材料,如果其材料節約量超過定額損耗合理范圍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檢查該工程質量,追查其原因。2.負責礦井質量標準化管理各類圖牌板材料計劃、保管及使用過程中的管理工作。及時提供使用單位、品種、數量等月度統計匯總報表。
(十二)黨群工作部(紀委、保衛、人力)。
1.監督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材料使用、保管、管理等工作,對材料的合理及安全投入進行監管。
2.參與材料清查與考核工作,對材料考核工作各環節出現違規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3.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礦二級單位、用料主管部門考核兌現工作;
(十三)用料單位(含駐礦單位、礦二級單位)1.負責按批準的施工措施、施工作業計劃合理編制和報批材料物資計劃,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負責需用周轉材料的安裝、鋪設、加工、維護、拆除、回收、復用、井上下裝卸車等安全生產工作。
3.設置固定材料員,負責本單位材料的領取,并建立健全材料使用管理臺賬。
4.負責每月26日向物資管理部提供材料月度收、發、存循環月報。
(十四)駐礦材料加工單位。
1.根據公司加工計劃及圖紙(設計圖紙標注加工件材料消耗表),按圖紙材料消耗表材質、技術參數、加工報告時間要求及時組織加工。
2.使用單位根據生產安排或安全生產需要,遞交加工計劃及圖紙,誰安排誰審核,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物資管理部,由物資管理部統一安排加工。
3.負責加工件的搬運、加工、發放過程所有安全工作,設置固定材料員,負責本單位材料的領取,并建立健全材料使用管理臺賬。
(十五)需用加工件單位。
1.根據工程需用加工件材料時,及時提供加工計劃及圖紙,加工圖紙標注:單位加工件所需原材料的規格、質量要求、材料消耗、材料價格等技術參數。特殊加工件,使用單位安排專業技術人員指導,確保加工件效能,杜絕廢品。
2.加工件根據現場實際需用,不得留有庫存。
3.完善加工手續:使用單位繪制加工及計劃、報主管部門審核、分管領導審批、提交物資管理部,由物資管理部安排加工。使用單位及主管部門驗收、使用單位領出。
第七條各責任管理部門要按職責劃分,按規定履行修舊利廢和物資收發存手續,按時報送月度回收復用、修舊利廢報表,做好材料消耗的二級考核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行政負責人是單位物資計劃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經管員、材料員是單位物資計劃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計劃必須有工程技術人員參與編制,計劃內容和相關技術參數要齊全(物資名稱、數量、規格型號,配件要有主機型號、圖號、資金渠道、用途、到貨時間),資料不全的視為未申報計劃。強調計劃的`嚴肅性,要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嚴禁無計劃用料,生產急用料必須按規定程序審批。加強工程承包單位用料管理,嚴格按定額、限額供料,并履行審批手續,加強考核監督。
第九條物資需求計劃的分類和采購周期。
(一)按時限和作用分為年度計劃(含年度生產維修用料計劃和年度工程用料計劃)、月度計劃、急用料計劃、專用計劃、補充儲備計劃。
(二)各類物資采購周期的具體要求是:
國產設備4個月,國產設備配件3個月;
進口設備9個月,進口設備配件6個月;
國產主要提升鋼絲繩3個月,進口鋼絲繩6個月;
進口專用機電產品3個月,進口大型軸承18個月;
招(議)標物資按招(議)標結果執行;
其余物資1個月。
第十條年度物資需用計劃的編報。
(一)年度生產維修用料計劃是生產單位根據生產條件、計劃產量、目標成本,對年度內物資消耗進行預算后,上報的物資需用計劃。
(二)物資管理部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做好年度物資需用計劃的編審工作。各單位材料員負責協助所在生產單位搞好年度物資需用計劃的編制工作,各單位對計劃進行審核后分類上報物資管理部。各生產單位上報的年度需用計劃由物資管理科進行審核匯總。
(三)年度物資需求計劃作為年度內生產單位具有明顯消耗規律與批量優勢的物資用料信息,是進行年度物資采購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月度物資需求計劃的編報。
(一)月度物資需求計劃由生產單位根據月度生產進度編制,每月可以編報兩次,月度計劃于月底前2天上報,中旬計劃于10日前上報。
(二)物資管理部計劃員應掌握生產用料情況和儲備情況,對生產單位月度物資需求計劃在平衡利庫的基礎上進行審核。
(三)月度物資需求計劃作為生產單位月度內重要的用料信息,是計劃員月度內組織貨源的依據。
第十二條急用物資計劃編報。
急用料物資計劃是生產單位遇到突發事件時上報的物資需用計劃。物資管理部在收悉急用料計劃后,必須及時審核并提交急用料計劃,生產常用物資不得申報急用料計劃。生產單位提交急用料計劃或報告時,除口內分管領導審批外,應同時需要公司總值班人員簽字與調度蓋章,物資管理部存檔備案。
第十三條專用物資計劃的編報。
專用物資計劃是生產單位停產檢修、防汛、防凍防寒等專項生產性工程需用物資時提報的計劃。物資管理部應強化專用物資貨源組織,保證專用物資計劃的落實。
第十四條儲備計劃的編報。
(一)補充儲備計劃是物資管理部根據生產消耗特點與儲備定額的需要,對庫存物資作調整、補充的計劃,可根據需要隨時提報。
(二)特種物資儲備計劃由各生產單位分類匯總編制,公司對口職能管理部門及分管領導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申報。特種物資儲備主要是指大型設備配件、大型進口軸承等。
第十五條建立物資計劃平衡例會制度。
物資管理科于每月最后一天組織召開物資計劃平衡會,各單位材料員、物資管理部計劃員參加,落實物資質量、價格、到貨等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同時,對本月物資計劃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平衡協調。
第十六條物資計劃的調整。
(一)生產單位生產條件變化或工程項目增減,需要對原物資需用計劃進行調整,應及時提出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交由物資管理部。物資管理部及時調整采購計劃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減少計劃變更帶來的損失。物資管理科應將生產單位的物資需用計劃和變更報告備案。
(二)物資管理部計劃員要經常深入生產一線,了解生產和工程進度、設備使用狀況和材料消耗情況,及時把握計劃物資使用動態,遇有物資計劃變更的要早報告、早調整。
(三)若計劃物資的合同已簽訂或已到貨、在途、在生產中,經交涉無法退貨或變更計劃時,物資管理部應積極配合平衡處理。無法平衡造成積壓的,應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十七條退回物資計劃的處理。
(一)物資管理部發現物資需用計劃存在明顯信息失真、技術參數不明確或改用代用等情況時可以退回物資需用計劃。退回計劃要在退回原因欄中注明詳細原因和退回日期。
(二)物資需用單位要求退回物資計劃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由分管領導簽字。
(三)物資管理部計劃主管必須注意查看已提交的物資需用計劃,查看計劃的執行情況,督促業務人員及時落實計劃;對退回的物資計劃要及時進行核對,重新落實計劃物資,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并做好相應記錄。
第十八條工程用料及設備應實行西部公司淮礦物流與公司自行采購相結合的模式,以西部公司淮礦物流為主。即在現場加工的金屬支護材料、當地供應的土產材料、裝飾材料、日用雜品及日常消耗量較少的物資由公司自行采購,其他材料、設備、配件能集中采購的全部集中采購。
第十九條采購原則。
(一)堅持性價比最優原則。
(二)堅持能招盡招的原則。凡是具備招(議)標條件的,都應采用招(議)標方式采購;
(四)準入原則。物資采購必須在準入供應商(或經批準的臨時準入供應商)范圍內進行。
第二十條采購方式。
(三)同一物資,連續比價采購金額累計超過50萬元的,則應采用招(議)標方式采購;
第二十一條用料單位應根據申請計劃以及實際需要用量填寫電子領料單及紙質領料單。填寫電子領料單時,除填寫物資編碼和數量以外,還必須填寫核算單元、工程進度、是否配送、資金渠道和用途,特殊用料可在備注說明。紙質領料單要按規定格式認真填寫,包括領用單位、領用日期、物資名稱、詳細的規格型號、領用數量、用途欄要詳細注明使用地點,字跡清晰,領料單應加蓋領料單位公章。
第二十二條材料領用的審批。
(一)責任管理單位歸口管理的鋼管及附件、電纜、皮帶、五小電器、開關、各類綜保、風筒、防塵隔爆設施、綜采綜掘配件、膠輪車配件、油脂、高壓膠管等物資,由責任管理單位根據各用料單位的用途,綜合平衡,審核發放新品、舊品或復用品。
(二)加強支護材料的管理,合理優選巷道支護形式,規范支護用品加工圖紙管理,嚴格按施工措施審批材料,加大支護材料復用率。
(三)歸口管理以外的物資由物資管理部依據各單位審核后的月度物資計劃進行審批或調劑。
第二十三條計劃外臨時工程用料。
(一)因施工措施變更或臨時安排施工任務的物資領用,按相關部門審核批準的材料預算補報材料計劃,按材料計劃審核發料。
(二)因突發設備故障及突發事件造成的急用材料的領用,由用料單位申請,相關技術(管理)部門審核、分管領導簽字,報急用料計劃,按急用料計劃審核發料。
(三)工作時間外領用材料,用料單位申請經公司值班領導安排,由物資管理部發料。領用后在三日內按正常領料程序補辦所有手續。
(四)工作面安裝、拆除、質量標準化工程等用料,按專題計劃會審后的計劃審核發料。
第二十四條工器具的領用。
個人工器具的領用,物資管理部按人力資源部核定的工種,按期配備個人工器具,建立個人工器具臺賬,崗位變更的應交回個人工具。集體公用工具按核定的品種數量、使用年限配備和更換,并建立臺賬管理。
第二十五條直達到貨物資。
由物資管理科通知用料單位,物資管理部、用料單位共同參加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后用料單位辦理相關手續。無故拒收造成二次倒運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用料單位負擔。未經物資管理部同意,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接收物資,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六條非標加工材料的領用。
支護用品加工圖紙必須由工程技術部統一出圖簽發,其他加工由用料單位根據需要提出申請并附加工圖(必要時提供實物),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申請單位通過系統申報非標加工計劃,物資管理部安排內部加工或外委加工。
第二十七條有押金的包裝物。
物資管理科實行專門臺賬跟蹤管理,使用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還包裝物,否則按照原值考核用料單位,并進行罰款。
第二十八條。
用料單位必須按實際需用量領用,不得形成小倉庫。
第二十九條物資儲備管理體系。
(一)物資管理部部長是公司物資儲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使用單位負責人是本部門物資管理的責任人。各部門,要積極思考儲備與保供、儲備與防止超儲積壓之間的關系,及時解決儲備管理中的問題,對物資儲備的總量及結構負責。
(二)物資管理部計劃采購組具體負責對儲備的總量及結構進行監控,對各項儲備指標進行分析與考核,及時發現儲備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并予以糾正。
(三)物資儲備以物資管理部集中儲備為主,各使用單位二級倉庫只存放少量周轉物資,杜絕小倉庫。
(四)本著減少自有資金占用、降低儲備風險的原則,充分利用規模采購優勢吸引供應商庫存,最大限度地擴大供應商庫存所占比重,建立自有儲備與供應商庫存(采掘設備配件寄售庫、物流大市場等)相結合的多元化儲備格局,力爭以最小的交易成本滿足生產建設需要。
(五)無法取得供應商儲備的大型材料及配件部分,物資管理部要加強聯系,探討最佳儲備方案。
(六)公司根據煤礦生產需用物資的消耗特點、物資在生產系統中的重要程度以及物資的采購周期等,合理確定特種儲備物資的品種和總量,努力降低缺貨損失。
第三十條自有儲備管理。
(一)物資管理部應根據物資消耗量、常用物資消耗定額以及周轉速度等,合理確定儲備總量并確保安全儲備。
(二)物資管理部要結合物資消耗情況,將儲備資金定額指標分解到物資大類或具體物資品種。計劃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及時了解現場用料需求,掌握庫存動態情況,根據生產實際需要及時補充各類物資的實物庫存,力求做到充分儲備、按需儲備,提高物資儲備的保供效能,既要保供,又能避免超儲積壓。
(三)物資管理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常用物資實物儲備定額,合理確定實物儲備定額范圍內物資的最低儲備量,積極采取措施保證常用物資儲備實物量處于受控狀態,制訂實物儲備定額品種數量的合理范圍,實物儲備定額品種數量與消耗物資品種數量之比在65%以上。進口配件和特種儲備物資除外。
第三十一條無動態物資管理。
(一)物資管理部應加強自有儲備物資庫存動態的監管,建立物資儲備動態管理分析預警機制,防止產生無動態物資。
(二)無動態物資的界定。
自有儲備物資半年以上沒有消耗的視為無動態物資。其中進口配件一年以上沒有消耗的視為無動態物資,礦井主要提升系統鋼絲繩兩年以上沒有消耗的視為無動態物資。
(三)物資管理部每月要對庫存物資無動態的形成原因進行分析,對出現的無動態物資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作出相應處罰。
(四)對無動態物資要積極主動平衡調劑,最大限度降低企業損失。
(五)無動態物資調劑方式:
1.平衡利庫。計劃采購組接到物資需求計劃,必須進行平衡利庫,與使用單位協商利用無動態物資替代的可能性。無動態物資合格可用的,應首先調劑使用無動態庫存物資,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對外調劑。對于部分無動態物資可以與兄弟企業相關部門協商,適用于對方機型的配件等售于他用。
3.返回供應商。對于部分積壓物資可以與相關供應商協商,返回供應商改作他用。
第三十二條倉儲管理。
(一)加強到貨登記及驗收入庫管理。
物資到庫驗收要有依據,憑證資證要齊全,當天到貨當天登記要真實準確,物資驗收合格后入庫要及時,有問題要及時反映。急用物資到貨憑急用報告辦理驗收和入庫登記。
(二)物資的保管保養。
1.沒有驗收入賬的物資要存放在待驗收區。
2.驗收合格入庫物資要分類分區存放,五五擺放,實現“三條線”一頭齊。
3.物資保養和庫房日常管理要求做到:“五無、五凈、十不”。
4.嚴格遵守《物資驗收保管保養手冊》和其他相關規定,做好倉庫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條物資的賬務管理。
(一)物資領用一律憑公司物資領料單進行發料,物資系統建立后實行電子料單進行發料。發料手續必須齊全,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白條子發料。對于急用物資,依據調度室證明發料。
(二)倉庫的賬務處理工作要遵守日清月結制度,切實做到賬、卡、物相符,庫房的物資月度盤存工作要有專項記錄,庫房月度盤存發現的問題要有書面報告,盈虧處理報告要有領導批示。
第三十四條倉庫管理工作檢查制度。
倉庫要依據庫存物資的特點合理安排倉庫容量,堅持做好倉儲管理的基礎工作,保持整潔優美的庫容環境。
第三十五條加強對支護材料、周轉性材料的回收管理,提高周轉復用率,最大限度地減少新料投入,降低噸煤材料成本。周轉材料要建立臺賬,對領用、使用、轉移、核銷全過程跟蹤管理,及時準確掌握物資消耗動態。
(一)材料的回收。
1.采煤退尺回收的材料,嚴格按規定物資品種比例進行回收。由于回收的物資送交地點不同,所以必須按物資品種分類裝車和幫扎結實,交運輸部門(運輸隊)送往物資管理部指定地點或送交責任管理單位,由責任管理單位卸車,并辦理移交手續,作為回收考核的依據。可以直接復用的物資由物資管理部通知回收單位人員到工作面車場辦理交接手續,作為回收考核的依據,運輸隊將已裝好的材料車打運到指定地點,由回收單位卸車。
2.采煤工作面拆除、掘進巷道貫通以及廢棄巷道打封閉墻前的材料回收由礦建工程管理部牽頭,組織調度、通風、機電、安監、物管等相關責任管理單位及施工單位共同參加,進行現場鑒定,確認應回收物資的品種、規格、數量、時間并形成紀要,按紀要進行驗收和考核。
3.設備性材料(水泵、開關、綜保、通訊器材、安全儀器、防爆燈具、五小電器等)按“誰使用,誰回收”的原則,拆除后交責任管理單位。
(二)臺賬管理。
責任管理單位必須設定專人,對承包管理內的材料、設備中間部件建立臺賬,記錄材料的在籍、在用、回收、復用、報廢情況,對材料的領用、使用、復用、核銷全過程跟蹤管理,并對增減因素做詳細的分析說明。
(三)修舊利廢管理。
進一步加大修舊利廢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現有技術力量和機械設備資源,人力優勢,組織加工、改制、修復。依靠技術創新,不斷擴大維修范圍,提高修舊利廢效益。
電纜、支護材料、設備性材料、工具性材料、設備中間部件等廢舊物資能夠加工、改制其他材料或配件的,不能按廢舊物資處理。
第三十六條周轉性材料管理。
各單位使用的材料如電纜、風筒、木材等,回收尚能再利用的,由使用單位出具說明,注清耗損數量,實余數量及質量情況后將剩余物資及使用情況說明交物資管理部,物資管理部建立收、發、存內部臺帳管理,以便再次使用,提高材料利用率。
第三十七條廢舊物資管理。
(一)物資管理部是公司廢舊物資回收的責任部門,不定期回收公司內廢舊物資如電纜盤、鋼絲繩盤、邊角料等。
(二)廢舊物資處理必須按集團公司、西部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三)廢舊物資處理前需進行鑒定,由企業管理部牽頭,財務部、物資管理部、黨群工作部派員參與進行鑒定,確定無利用價值的廢舊物資,需填寫廢舊物資鑒定單,由參與鑒定單位人員簽字,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對外出售。
(四)廢舊物資處理定價。廢舊物資處理定價以集團公司、西部公司季度指導參考價為依據,采取招標或議標方式確定價格和購買單位。具體由企業管理部牽頭,財務部、物資管理部、黨群工作部派員參與,與購買方共同議價,價高者中標,中標價格不得低于集團公司、西部公司季度指導價,并形成會議紀要,參與人員在會議紀要上共同簽署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五)中標單位必須在購買前,預交一部分現金給財務,用于廢舊物資沖抵。
(六)廢舊物資監裝、過磅時,由企業管理部牽頭,財務部、物資管理部、黨群工作部派員參與,共同簽字確定過磅數量。出礦按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各單位未按規定時間申報材料計劃,遲報一天罰單位負責人和材料員各100元。
第三十九條若材料計劃審核單位把關不嚴,使用單位因計劃完整性、準確性差,而受到處罰的,對審核單位負責人及審核人各罰款200~500元。
第四十條。
若零星加工或委托加工的成品未使用的,按材料的原值或加工產品的原值扣罰責任單位,對審核單位負責人及審核人各罰款500元/次。
第四十一條。
物資管理部必須將審核后的材料計劃及時上報西部公司淮礦物流,若無故漏報、誤報,對負責人和經辦計劃員各罰款200~500元。
第四十二條對公用工具使用不夠年限的,按原值的30%處罰單位負責人及保管人;個人使用工具不夠年限丟失或損壞需要再領用的,按領用工具原值的50%從工資中扣除。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九
1、商場自行車庫只存放本商場員工上下班用自行車,超過一周不取的車輛,行政部自行處理,長時間出差時,要向管理人員打招呼。
2、憑有標志車筐存放車輛。
3、要按規定位置放置車輛。
4、愛護車室內公用設備,損壞賠償。
5、保持車室內衛生,不扔廢棄物。
6、要文明存車,服從管理員管理,按順序存放,不得損壞他人車輛。
1、凡屬廢舊包裝物品,均由商場行政部統一回收,各部門不得自行處理。
2、商場各部門在拆箱或開包時,要盡量保持包裝物完好,要指定專人負責。廢舊包裝物品應及時送到行政部指定存放地點。
3、行政部設專人管理,回收的包裝物要按類型、規格碼放整齊,必要時要進行加工處理,及時聯系回收單位,做好防火,防雨工作。
4、對外處理廢舊包裝物品要堅持盡可能多收益的原則。收入根據商場有關規定除上交財審部外,某余部分獎勵上交單位和行政部。
5、回收工作做得好的單位,由行政部報請商場可對其進行表揚或獎勵。
6、回收工作中行政部與各部門之間要做好登記工作。
為保證商場各項業務活動順利進行,商場在購、銷等工作中應加強法制觀念,加強行業管理。
1、商場在經營過程中,應注意各項手續齊備,特別是對方應提供的準運證、調運證、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代理批文、商標注冊等各種證件,應在內容—亡、時間上與實際相符并要有專人負責存檔、保管。商場經理要切實負起責任,避免造成損失。一旦出現問題要及時向場經營部匯報。對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的要追究其工管經理及當事者的責任。
2、商場在經營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政策法規。
3、為有效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切實樹立國有商業的良好信譽,各柜臺對所售出商品的質量要實行“先行負責制”,避免出現因質量問題,從而發生糾紛。
4、如商場經營的商品涉及到專項管理的,要先向商場經營部申報,待手續完備后,方能經營,若違反制度,一經發現,追究其主管經理責任。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由商場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懸掛在總經理辦公室墻上;專項商品經營許可證、廣告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的正本、主件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存檔。
6、由市場經營部歸檔、保存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專營證副本、許可證副本。
7、各柜組、各部室因公事需要借用執照副本時,要向市場經營部出具蓋有本部門公章的借條,借條內容包括:事由、前往單位借用人簽字,用后要及時送還。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十
為嚴格裝修管理,保證裝修工程保質、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所有人員進場必須出示施工證。裝修人員要有裝修資質證。
2.裝修人員按商場統一規定時間進場,退場。裝修人員必須服從商場的統一協調與安排。
3.禁止在商場內抽煙和使用明火,否則一次罰款100元。
4.禁止私拉亂扯、亂插電線、電源,須用正規插頭接用電,用電必須經現場的專職電工同意,統一安排。不得用短線頭接電,否則一次罰款100元。
5.用電設備工具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工具、電鋸類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6.施工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場,空中作業要有保護裝置。
7.需電焊和切割東西,必須將場地清理干凈,并配備滅火器。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違者罰款200元。
8.施工人員夜間不得私自進入規定裝修以外商場,否則一次罰款300元。
9.頂部安裝燈具,必須經百貨大樓設備科核定用電量,確認具體安裝方案后方可施工,由于挖錯孔造成的問題由裝修方修補。
10.施工期間,因施工方的責任造成責任事故或人身、財產損失的,由施工方負全面負責。造成第三防損失的也由施工方負責。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組織,由公司監理人員按指定品牌驗收后進場,所有材料只許進場,不許出場。特殊情況必須由公司監理人員簽字認可。
2.裝修材料須經公司設備科、保衛科認定,符合消防規定及商場和監理人員規定的裝修標準,做到裝修材料、規格等符合要求。
3.施工人員不得隨意破壞場內設施,否則,照價賠償。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場地生火作飯,亂扔垃圾,施工和拆頂清理后,日常衛生由施工方負責清理。
2.施工人員不得在場地亂涂、亂畫,隨地便溺,否則一次罰款50元。
3.施工期間,施工人員使用廁所由商場指定。工方安排人管理,手紙扔入紙簍,不可將廢紙、雜物扔入便池,便后沖水。否則,造成堵塞,施工方負責疏通,一次罰款50元,惡意損壞沖水裝置一次罰款200元。
4.施工結束后,裝修垃圾由裝修方指定時間、地點統一清理。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十一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員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員工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員工。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發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員工(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月薪制適用于普通員工。普通員工的工資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據員工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年薪制適用于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于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員工。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員工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員工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員工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x績效考核系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員工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員工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員工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后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條員工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員工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17條員工轉正定崗后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范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員工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18條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員工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員工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19條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員工層。
第20條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1條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范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2條普通員工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3條員工崗位發生調整后,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24條公司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5條員工入職后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26條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27條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員工單獨約定。
第28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第29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員工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1條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2條員工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須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33條員工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34條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員工的工資關系、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5條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36條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37條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十二
為了規范公司經營管理,增強全體職員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勞動法》,特制定以下各項管理制度,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紀律制度。
為規范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全體員工有責任和義務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二條全體員工應在正常上班前作好自己崗位的清潔衛生,當日清潔值班人員按清潔值日規定做好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通知員工加班時,員工不得無故不到崗或中途脫崗。員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加班時應向負責安排加班的總經理說明理由,不得故意推諉。
第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本公司的作息時間擬定為:每周為六個工作日,休假一天。星期六沒工作可在家休息。每個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的權利,節假日加班享有加班工資,原則上每個工作日的作息時間安排如下: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如遇季節變化,根據季節調整作息時間。
第五條本公司考勤由辦公室負責考核執行,考勤記載要求真實、準確、完整,不得因顧及私情和講求面子而故意遺漏、隱瞞。
第六條本公司嚴禁無故缺勤,擅離職守。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為難辦公室記錄人員。
第八條辦公室在每月終了須得將考勤情況匯總,上報總經理審核簽字后交財務部,以備核發工資時作為應扣依據。
第九條員工上班,因公外出,須向總經理報告,并在辦公室去向登記本上認真填寫外出日期、時間、事由等。
第十條員工如因私事須請假,應提前一天到辦公室填寫請假條,注明請假原因和天數,由分管的副總經理批準后,辦公室備案。請假須待批準后才能離崗,嚴禁先離崗后請假和電話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特殊原因除外)。員工因病請假,回公司后應出示醫院證明和購藥票據。所有請假假期屆滿,須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
第十一條法定假期及婚、喪、產假按國家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手續仍按上條規定辦理。第十二條員工產假、婚假、探親假等假日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組織紀律及處罰規定。
第十三條每位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絕對服從上級領導,注意同級關系的相互配合,各盡其責,恪盡職守,高度自覺,接受管理,服從安排,自我約束,如上班不服從安排,不聽從指揮者,初次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若屢教不知悔改者,堅決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上班嚴禁睡覺、嘻鬧、無端爭吵、上網游戲或私聊,隨意串崗、電話聊天等。
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行為。違記者每次扣款50元。上班嚴禁遲到、早退,凡每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者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扣發當事人三天工資,曠工三天以上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遲到早退每次扣款30元。
第十五條員工因事請假,報總經理批準,如確遇特殊情況需要續假者,應將詳細理由告知總經理,由總經理批準后方能續假;若請假人不履行上述手續擅自延長休假時間,則以曠工論處。
第十六條每位員工除作好公司的本職工作外,還應該團結、互相幫助,共同提高服務質量,維護公司企業形象。所有員工接待客戶要做到來有問聲,走有送聲,嚴禁態度生硬,方法簡單,更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執。對情節嚴重,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不論何種理由對當事人一律予以開除。
第十七條員工如對工作有意見或建議,應及時向分管的領導反映,也可以單獨交換意見或以書面的形式進行溝通,嚴禁越級匯報或當面頂撞,甚至出言不遜等行為,違者一律予以辭退。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三公一誠”的原則,嚴守崗位職責,對拍賣標的的保留價要嚴格保密,不得與競買人惡意串通,損害委托人的利益。不得相互打聽與本職份內無關的其他內部情況,保守商業秘密,違規者一律予以辭退。
第十九條公司負責安全的人員要時刻提高警惕,對公司辦公場所要注意防火防盜,下班時要關好門窗,消除事故隱患。在公司舉行拍賣會的現場,應盡職盡責維護好拍賣會現場的秩序和安全。
為了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保障公司員工基本收入不低于無錫市的最低基本工資標準的要求,公司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公司根據經營效益情況,對員工進行效益獎勵。
第一條員工的基本收入。
公司根據員工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固定發放員工的月工資,其月工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基本工資:不低于xxx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要求。
2、工齡工資:按有關規定的要求,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時間達一年以上者,每年受享月平均50至100元工齡工資。
3、崗位津貼:公司根據各部門不同崗位的勞動強度以及員工的自身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確定放發標準。
4、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對為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員工按照有關規定所明確的標準實施。
第二條推行績效工資。
為了激勵員工,使員工全身心的投入到公司的經營活動中,為公司增效、發展而努力工作。公司視經營情況,按月或按季對公司經營做出貢獻的員工發放績效工資,充分體現員工敬業愛崗的精神。
第三條實行獎勵制度。
公司視經營情況和員工的工作表現,對員工實行獎勵,其獎勵標準由公司對員工按有突出貢獻和一般貢獻進行差額獎勵。
第四條工資發放日和發放方式。
公司按每月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次月十五號為發薪日。工資發放一律采用現金封閉式。員工的個人收入按照無錫市個人所得稅繳納基數和標準,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五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公司除按月發放員工養老保險外,按全市統一規定為服務公司滿一年的員工繳納失業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2.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為已婚女工的享有孕期、產假、哺乳期及計劃生育等假期和工資待遇。
3.公司將員工按規定所享有的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視為有薪假期。
4.公司在員工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在批準探親期間,均發給基本工資,路費按規定報銷。
5.為了提高員工的技能水平,公司不定期的組織人員參加培訓學習,其學習費用由公司負擔。但員工必須在公司工作達三年以上,否則,其費用由其本人承擔。
6.公司將視員工的工作職能、性質,對員工給予適當的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補貼。
第六條其他。
員工通過試用期,正式轉正后,享受本制度所確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
第一條本公司在職員工要樹立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的思想,不準隨意損壞公物,更不得化公為私,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二條公司所有財產應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辦公室負責實物管理,財務部負責帳務管理,要求做到帳實、帳表、帳薄六相符。
第三條建立購物、領用登記制度,各部門需要添置的固定資產或低值易耗品,必須先填報認購單交辦公室,辦公室根據公司情況進行統一安排,可采用先調劑使用,如無法調劑確需購買的,由辦公室簽置意見,報請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購買,實物購回后要先登記后使用。
第四條辦公室要對各部門辦公使用的所有財產和低值易耗品建立登記薄,由各部門辦理領用手續,并妥善保管使用。公用物品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如保管不善造成人為損失和遺失,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第五條公司員工離職,任何人都不得將公物和自己保管使用的財物帶走,辦公室要負責清理收回。
第六條辦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對公司財產進行清理、檢查,每年年終結合會計決算,對財產進行全面清理,如發現無故丟失或故意損壞者,除照原價賠償外,還將上報公司領導給予處分。
第七條財務管理人員如因工作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四、財務管理。
公司財務審批原則上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每項支出均由報銷人填寫《費用報銷單》,部門負責人做出意見,分管領導和財務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為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現對本公司財務管理作以下具體規定:
加強貨幣資金管理,確保貨幣資金安全使用。
1、有關銀行往來業務,必須在公司開戶銀行的帳戶內進行,開戶銀行的帳戶預留印簽須為: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私章、出納員私章。
2、建立內部牽制制度,實行錢、帳分管,為保證資金安全,對預留銀行印簽,必須由二人分管,法人代表的私章由公司主任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保管。
3、公司財務部門要建立銀行存款日記帳,使用訂本式帳簿,對開出的支票逐筆登記,禁止開空頭支票,凡不需使用現金的業務一律使用轉帳支票。
4、往來業務一律使用銀行匯票,不得使用現金,以免業務人員接觸資金造成往來帳目混亂和給公司帶來損失。
5、出差借支,必須填寫借支單,經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支手續。結帳時,須做到專款專報,不允許混亂沖帳。財務部門應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6、建立現金日記帳,一律使用訂本式帳簿,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日清月結,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現金庫存。
7、出納要妥善保管好現金或支票、發票、收據等有價證券,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現金被盜和票據遺失由出納員賠償。
(二)現金借支審批制度。
為了加強對現金的管理,嚴格控制現金使用,避免亂借支、亂審批,給公司資金造成損失,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根據公司經營需要,急需使用現金時,由經辦人填寫現金借支單,報主管領導審查同意,經財務部門簽字,報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出納才能付款,否則拒付。
本規定主要指發票(包括自制或購買的《拍賣保證金收據》)的管理與使用,必須按照國家稅務局制定的發票使用規定執行,為明確責任,加強管理,特制定以下條款:
1、發票的領取:
由公司指定專人到國、地稅局領取的發票(包括自制或購買的《拍賣保證金收據》),一律要求登記發票號碼、份數存檔備查。
2、發票的保管:
公司所有使用的發票或收據指定由會計保管,根據有領導簽字的《發票使用審批表》取用。
3、發票的使用:
當需要開具發票時,由會計報主管領導審批,再憑《發票使用審批表》到會計處領取發票由專人開具后交領導復核。
每月末由會計制表,將當月的發票使用情況匯報公司領導。
4、相應的責任:
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使用和保管發票,如有違反上述規定或出現代開、虛開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公司將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進行刑事及經濟處罰,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不按規定開具發票的要求。發票如有被盜、丟失的,則處罰主要責任人伍仟元,主管理領導叁仟元。
(四)、差旅費用及業務招待費用報銷規定:
職工因公出差由部門負責人填定“差旅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憑差旅單和借條到財務借支,差畢回公司后三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沖帳,報銷標準依照:“差旅補貼報銷標準”。公司因業務需應酬招待的,根據招待事由報請領導同意后按公司內訂的招待標準宴請。公司除總經理外,其他任何未經允許不得簽單,違者單費自負。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十三
為加強對學員的管理,維護教學秩序,保護學員的合法權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駕駛培訓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學員必須按教學大綱完成培訓學時。
2.學員不得私自發動和單獨駕駛車輛。
3.學員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領。
4.不得酒后駕車。
5.實事求是填寫培訓記錄。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參加操作訓練。
7.學員在學習期間不準宴請學校人員,也不準向其送禮。
8.學員積極反映學校在教學,服務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學員到學校報名填寫學員登記表,交納培訓費后即取得學籍。
2.學籍保留期為兩年,從繳納培訓費之日起計算。學員在有效期內可隨時參加培訓。
3.學員中途退學,經校領導批準后,退還剩余培訓費。
4.學員違反學校規定被勸其退學的,退還剩余的培訓費;被勒令退學的不退還培訓費。
5.學員在培訓期間違反法律法規被處徒刑的,學籍自動取消。
6.學員取得結業證后,學籍期滿。
1.學校教務部門負責建立學員的文字和電子檔案。
2.檔案內容包括學員登記表、駕駛培訓記錄、教學日志等。
3.學員檔案保留時間不少于4年。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十四
第一條由于公司目前運行的管理文件在擬訂、批準和執行上存在的不規范導致了文件本身存在漏洞以及文件間的沖突,由此造成文件在實際運行中執行困難;為了保證公司各部門職能的有效發揮和部門之間、分公司之間的充分協作,使公司管理上一個更高的臺階,以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成立管理文件評審委員會。
管理文件評審委員會下設工作組。
第三條管理文件評審委員會組織結構。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分管副總經理。
委員:比亞迪及里比公司等子公司的各部門經理。
工作組:審查部工作人員和該文件運行相關部門的授權經辦人。
第四條管理文件評審委員會職責。
1、管理公司的制度運作及執行情況;
2、審議、批準公司的各項管理文件;
3、審核公司各項制度執行結果;
4、對因文件或工作流程制定不合理而形成的管理漏洞和弊端,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5、對疏于片面、范圍狹小、需進一步推行的管理文件進行整合,達到系統化并可持續發展。
第五條管理文件評審工作組負責文件評審的前期工作及日常事務。
第六條管理文件評審委員會工作形式及評審原則。
1、實行分類相關評審制:即根據文件涉及的范圍,由工作組負責召集相關委員組織評審工作。
2、評審原則:重大決策實行首長負責制,由總經理決定;程序性規定實行民主集中制,由委員民主評議決定。
第七條管理文件的分類和劃分以公司或部門名義所發的對公司經營活動具有計劃、組織、領導、控制作用的文件統稱為管理文件,管理文件包含兩大塊:“質量環境體系文件”和“質量環境體系以外的文件”。
管理文件分公司級和部門級,包含制度、規定、決定三類;
第八條各部門所發的“質量環境體系文件”屬于受控文件,嚴格按公司《質量體系文件控制程序》(cop5.1)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管理文件的擬訂、評審、批準按本規定執行。
第十條公司級管理文件須經總經理或授權分管的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加蓋“文控中心”印章。
第十一條關于生產方面的'通知按現行的程序和格式執行。新發放的具有短期約束力的正式通知以本規定的形式發放(附件1),經總經理或授權分管的公司領導直接簽字批準,加蓋“文控中心”印章。
第十二條部門級管理文件需部門經理簽字批準,加蓋部門印章。
第十三條各部門自即日起所發放的屬于制度、規定類的公司級管理文件,由擬稿部門擬訂文件的討論稿,文件討論稿應包括:制定目的、實施對象、實施流程、監督執行及相關責任等內容,在文件計劃發放前一周提交審查部,由審查部統一發放文號。
第十四條審查部根據文件內容,通知相關部門文員將討論稿發至部門相關人員征求意見,并將意見在文件會審之前反饋回審查部。審查部工作人員在文件會審之前重點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討論、修改。
第十五條會審時間原則上定在周末(最后一個工作日),由審查部負責召集、組織相關委員(委員因故不能參加,必須指定授權經辦人參加)召開評審會進行會審,對討論稿進行修改和完善,并形成決定稿,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十六條文控中心憑公司領導簽字的文件發放。
第十七條各部門自即日起所發放的決定類管理文件,由本部門擬訂,審查部統一發放文號,報總經理或授權分管的公司領導直接批準。
第十八條各部門自即日起所發放的屬于制度、規定類的內部管理文件均以部門級管理文件形式發放,由部門文員統一發放文號。
第十九條如遇緊急情況,需盡快討論通過的,審查部應及時組織會審或匯簽。
第二十條經過會審、批準后的文件,將成為公司制度的組成部分。管理文件實行權威管理,保證有效執行。公司的制度應向規范化、明確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
第二十一條如文件涉及比亞迪及里比公司等子公司的相關部門,審查部視文件內容組織各公司管理者代表和相關部門經理或授權經辦人組成文件評審委員會,進行會審。
第二十二條文件評審工作組討論文件時,如遇到觀點、意見無法統一的情況,由工作組匯總各方面意見,統計贊同和不贊同情況,上報公司領導作批示。第二十三條審查部及各部門文員發放文號時,應避免因文件暫時未通過而造成文號間斷或空缺,必須保證發放文件文號的連續性。
第二十四條管理文件在執行過程當中,如果存在不妥或不恰當之處,任何部門和員工有權利也有義務實事求是地將修改意見以書面形式提交審查部,由審查部匯總,及時組織評審、修改。但在文件未修改之前,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原文件執行。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文員在工作當中,如發現本部門所發管理文件未按上述管理文件審批程序審批生效,有責任及時予以規范,并重新發放。未按規定程序發放的管理文件,文控中心有權拒絕發放。
第二十六條公司級管理文件的文號由:公司名稱、年份、序號、類別(a.制度類b.規定類c.決定類)四個部分組合而成。格式如:byd-20xx-001-b、lb-20xx-001-a。文號由審查部統一配編。
第二十七條部門級管理文件的文號由:部門名稱、年份、序號、類別(a.制度類b.規定類c.決定類)四個部分組合而成。格式如:總辦-20xx-001-b、里比總辦-20xx-001-b。文號由各部門文員統一配編。
第二十八條公司級管理文件格式按公司現有管理文件格式執行。
第二十九條部門級管理文件格式在公司現有管理文件格式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加入部門名稱,發放范圍由部門名稱改為本部門科室或車間名稱。
第三十條審查部工作人員未按本規定工作,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可以向審查部主任或總經理投訴。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經理或指定授權經辦人無充分理由未參加會審或未按本規定工作,必須對自己的行為及其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二條各部門文員應確保公司所有管理文件所涉及到的本部門相關人員清楚文件內容,今后公司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不知道文件規定而逃避責任,否則將追究部門文員、及相關人員和直接領導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各部門未按本規定工作,審查部將按《審查部工作制度》及相關公司文件追查相應責任。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十五
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員工在本職工作中為公司整體目標的實現和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實行崗位主管制薪資標準。
第三條
公司薪資標準隨著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和物價指數變化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及特聘員工。
第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六條薪資構成
崗位主管制薪資由崗位工資和工齡補貼兩部分構成。崗位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
(一)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是薪資構成的基本部分,以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標準,包含國家及本地區規定的各種津貼、補貼。基本工資占崗位工資的30%,按月發放。
(二)崗位津貼。崗位津貼與員工擔任相應職務、崗位掛鉤,是任職資格、工作責任在薪資中的體現。根據員工工作出勤和履行職務職責情況,每月經考核后發放。崗位津貼占崗位工資的40%,按月發放。
(三)績效工資是員工的工作績效在薪資中的體現,占崗位工資的30%,根據員工出勤和履行職務情況,經考核后發放,其中g類高層經營管理類員工按年度考核發放,經營管理、專業技術a類員工按季度考核發放,其他員工按月考核發放。
第七條薪資標準
(一)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可參照本制度相應崗位薪資標準執行。
(二)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等執行《高層經營管理人員薪資標準》(附表1)。
(三)公司各類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分別按相應崗位類別執行《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薪資標準》(附表2)。公司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分為高級主管(a類)、中初級主管(b類)。
(四)公司技工、服務類員工按相應崗位執行《技工、服務類員工薪資標準》(附表3)。技工、服務類員工分為高級技工(a類)、中級技工(b類)及初級技工(c類)。
(五)試用期員工按擬聘崗位薪資的80%計發試用期薪資。
(六)特聘員工按所聘崗位,執行《特聘員工薪資標準》(附表4~6)。
第八條
公司實行崗位主管制薪資標準,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和責任心、專業技能和潛能發揮的效果、擔負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綜合確定員工類別并授予相應的主管級別。
第九條
新錄用員工可根據公司《員工聘用制度》確定擬聘崗位和薪資級別,并按程序進行報批,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再行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第十條
公司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后,依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類別和級別。
第十一條
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工作崗位及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第十二條
員工薪資標準的確定需分別填寫《員工調整薪資級別審批表》。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薪資下發制。每月6日支付員工上月薪資,薪資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則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十四條每月薪資核定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考勤情況及考核結果編制工資發放表,經審批后交財務部門執行。
第十五條新錄用員工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考勤,工作未滿一個月者按實際天數計發薪資。
第十六條試用員工、特聘員工次月6日一次性發放上月薪資。
第十七條辭職、辭退或調離的員工交接完工交接完工作后,可按有關規定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薪資結算手續。
第十八條依據國家法規和公司相關制度,公司可從員工薪資中扣除下列款項:
(一)個人收入所得稅;
(二)各種勞動保險費用;
(三)員工私人借款償還金;
(四)公司制度性規定的超支費用;
(五)公司公寓的水、電、煤氣、電話費等;
(六)根據公司制度規定應扣除的其他款項。
第十九條績效工資的發放比例。考核結果稱職者發放績效工資的100%,基本稱職者發放績效工資的50%—90%,不稱職者不發放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另文規定(附后)。
第二十條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經濟效益與社會經濟變化等因素調整公司薪資標準,原則上一年調整一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可根據員工崗位變動和年度員工考核情況,及時調整薪資,并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填報《員工調整薪資級別審批表》(附表7),按規定權限進行審批。
第二十二條所屬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相應的薪資管理制度(生產經營性、服務性企業應根據行業特點和企業經濟效益情況另行制定薪資管理制度),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十六
1.目的:
為體現公司福利政策,方便員工生活,鼓勵員工更加積極投身于本職工作,統一公司管理,暫制訂本管理辦法。
2.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條件、標準及發放方式:
3.1公司本部在規定工作日為在崗職工提供午餐補貼每人10元/天,該項費用每月27日將按照考勤情況,由辦公室進行申請及分配,食堂統一提供午餐,其它形式的就餐,公司不予以補貼。
3.2項目部如無法滿足就餐條件,建立食堂的,公司提供午餐補貼每人15元/天,該費用均由個人墊付,每月28日項目經理提交《就餐匯總表》,公司辦公室按照考勤情況核對餐費,待核對準確無誤后,商務經理按照財務制度辦理報銷手續,統一領取當月用餐補貼。
3.3如工作時間連續超過11個小時以上的職工,需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加班申請經董事長審批同意后,按照每人25元進行補貼,費用均由個人墊付,并索要正規財務發票,部門經理統一匯總,待票據等核對準確無誤后,持發票及《匯總清單》進行報銷,超出補貼費用部分公司將不予以支付。
3.4如因工作原因無法準時就餐的,應提前聯系辦公室,由辦公室進行調整延長吃飯時間或給予就餐補貼;如因工作原因需在項目部就餐的,執行項目補貼標準。
4.餐費補貼的`其他規定:
4.1午餐補貼適用于在公司正常上班的員工,因請假、曠工、出差等不在公司的員工,減扣相應時間內的補貼金額。
4.2項目負責人要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認真按照員工實際出勤情況填報,避免多報或漏報現象出現。公司辦公室負責二次核對考勤,如出現考勤重復,將以辦公室考勤為準,報銷申請單由辦公室審核簽字,確認無誤后方可報銷。
4.3對于弄虛作假,虛報出勤者公司將予以嚴肅處理。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十七
3、學生宿舍內務,由學生自己整理,學生有責任、有義務把自己所居住的宿舍建成文明宿舍;學校將定期檢查,檢查內務不合格的將在定期內改正。
4、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學生宿舍秩序,任何人不準在。
樓道、室內大聲喧嘩,更不準在宿舍區打架斗毆等;
5、住宿學生應遵守公寓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公寓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對公寓管理人員無禮謾罵,甚至傷害,否則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住宿學生如對公寓管理人員有意見可向學校反映。
7、不準在墻壁、門窗、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圖畫;
8、每個宿舍選宿舍長一人,負責安排值日生打掃室內衛生;
9、宿舍每天應按時清掃,不留死角。清掃的垃圾要倒入垃圾桶,不準堆放在樓道內。不準從窗戶口向外倒垃圾、仍玻璃瓶、丟紙屑、潑污水,不準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燃燒廢紙。
10物品整齊擺放,以整齊、整潔、干凈為標準。
11、男生宿舍廁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12、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房間鑰匙輕易不要交給他人、不得放在門框上;
15、各學區夜間值班人員準時到位;有事自行調換,不得脫崗。在學生宿舍樓內和室內,禁止下列活動和行為:
(1、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服從管理的行為;
(2、經商活動及以贏利為目的的其它行為;
(3、未經同意動用他人物品或偷盜行為;
(4、未經學校批準留宿他人的行為;
(5、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及傳播、觀看淫穢書刊或音像等行為;
(6、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機、蠟燭等)的行為;
(7、利用各種爐具、加熱器做飯、燒水等行為;
(8、私自移動、拆卸電源線、插座、電燈等行為;
(9、大音量開放音響設備、大聲唱歌、大聲喧嘩、跳舞、喝酒抽酒、打架、斗毆等行為;
(10、各種原因造成跑水、影響自己及別人;造成廁所賭塞。
(11、影響室內衛生和文明宿舍建設,違反校規校紀的其它行為。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十八
公司員工薪酬管理,根據工作內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對公司所做出的貢獻。切實做到外部具有競爭性,內部具有公平性,切實有效發揮分配的激勵機制與約束作用,提高員工的積極性,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此管理規定執行,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個人和部門不得本規定執行。
1、一線員工工資月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實習生工資暫定1500元,超出部分計入技術工資。
2、技術工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為7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技術津貼標準具體如下表:
3、樣品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4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技術津貼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4、班組長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管理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5、主管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幾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服下:
6、部門經理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5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7、總監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8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1、新員工入職滿一年后,至第一個月開始計發工齡,正式員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齡工資計算以勞動合同期限為準,滿一年后在第一個月工資內同時發放。
3、中途離職,按最近一次入職計算。離職前工作不計算工齡工資。
4、在發放前離職(包括辭職、辭退)人員,已提出辭職申請或已經審批同意的員工,不享受工齡工資。當月事假超過7天不享受工齡工資。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十九
為了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員工長期地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保證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本著“以人為本”和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根據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指導思想。
一、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與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同步。
二、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能力突出的優秀人才和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的關鍵崗位傾斜。
三、逐步構造管理崗位與非管理崗位、技術崗位與非技術崗位、簡單勞動與復雜勞動的薪酬檔次落差,建立激勵機制。
第三條范圍。
公司從業人員的薪酬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董事會另有文件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一條薪酬構成及定義。
員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一、基本工資按照員工身份、學歷、職稱、工作年限確立。基本工資參照員工檔案工資建立,檔案關系不在公司的,參照同等水平人員確定基本工資額度。
二、崗位工資按照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確立。不同崗位的員工,崗位工資不同。根據公司經營情況的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三、績效工資按照上月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第二條管理類人員崗位設置。
一、管理類人員定義:從事持續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公司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
二、管理類人員工作崗位設置如下:
管理一崗(總經理)。
管理二崗(副總經理)。
管理三崗(部門主任)。
管理四崗(部門副主任)。
管理五崗(業務主管):主要負責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
管理六崗(業務主辦):主要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
管理七崗(業務助理):協助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
三、管理類一~二崗薪酬按照董事會相關規定執行。
四、管理類三~七崗各崗位工資薪級均分為(a、b、c、d)四檔,詳情見附表。
第三條技術類人員崗位設置。
一、技術類人員定義:從事創造性的技術及業務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
二、技術類人員工作崗位設置如下:
技術一崗(高級專業技術主管)。
技術二崗(中級專業技術主管)。
技術三崗(技術主管):主要負責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四崗(技術主辦):主要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五崗(技術助理):協助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六崗(技術員)。
三、技術類一~六崗各崗位工資薪級均分為(a、b、c、d)四檔,詳情見附表。
第四條績效工資。
一、績效考核由公司統一安排按月進行,考評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綜合辦公室主任、計劃財務部主任組成。
二、每月績效基數由考評小組根據上月公司經營情況確定。
三、績效工資系數與員工崗位掛鉤,同一崗位的績效工資系數相同,各崗位系數見附表。
四、績效工資由公司根據考核結果按月統一下發至各部門,各部門可根據員工崗位職責履行情況進行二次分配。
的第五條公司員工薪酬實行崗位制,動崗動薪。
第六條新派任崗位的員工,原則上均自所派任崗位的第一薪級起薪,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提高其起薪薪級。
1、具有所任崗位要求的對口專業工作經驗已超過三年以上。
2、具有所任崗位要求的對口專業技術職稱高一級以上。
3、所具能力優異,為公司甚難招募到的人才。
第七條新派任崗位的員工,依所派任崗位的第一薪級起薪的,由總經理辦公室確定并執行;需提高其起薪薪級,所提高薪級不超過該等最高薪級的,由總經理辦公室提出書面建議,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八條低級崗位代理高級崗位或低級崗位實際代行高級崗位職責的,提高薪級一級支給薪酬。
第九條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公司在向員工發放薪酬時應代扣繳以下項目的費用:
1、個人所得稅;
2、住房公積金;
3、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個人繳納部分。
第九條員工對薪酬如有疑義,可向總經理辦公室提出書面查詢要求。自發生日起一個月內未提出要求的,則視無異議。
第十條試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用期間薪酬標準如下:
專科以下(不含專科)x00元/月。
專科畢業x00元/月。
本科畢業(或有初級專業技術職稱)x00元/月。
碩士學位(或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xx00元/月。
博士學位(或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xx00元/月。
第十一條合同工的基本工資標準為x00元/月。
第十二條合同員工的獎金、補貼、補助等待遇依照公司(中心)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一條薪酬發放日期為每月十五日。
第二條總經理辦公室應于每月八日填制《薪酬通知單》辦理核薪,并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記錄于《薪酬名冊》后,轉計劃財務部操作。
第三條對經批準停職、離職、解聘的員工,總經理辦公室應據此填制《薪酬通知單》辦理停薪,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核簽署,記錄于《薪酬名冊》后轉計劃財務部操作。
第四條辦理內退的員工,按檔案工資發放薪酬。
薪酬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0篇)篇二十
聽課制度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考核學校教學質量的一個參考依據。聽課制度能深入教學第一線,了解本學科實際教學狀態;分析研究和解決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具體問題;了解課堂教學情況;傾聽師生對教學工作的意見,并及時給予意見反饋;指導老師更好地開展課堂教學活動;同時通過聽課增強教學管理人員的服務意識,改進教學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1、聽課人員由系黨政領導、教研室負責人、學辦負責人、教學秘書等組成聽課小組。由教學辦組織安排,每學期聽課不少于6次。
2、教師相互聽課,取長補短,交流教學方法,發送教學效果,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由考古室組織安厝,每位老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次。
1、聽課領導及教師要提前到教室,遵守課堂紀律,不影響教師授課和學生聽課。
2、聽課形式主要采取隨機、隨堂聽課為主,每次聽課不少于1學時,不遲到,不早退。
3、聽課后必須認真做好聽課記錄,課后及時總結所聽課的優缺點,由聽課小組討論評議后公正評價,寫出評課意見,認真填寫《聽課記錄和評價表》。此表作為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的重要依據。
4、教師互相聽課后應主動與授課教師交流,互相啟發,共同提高。并做好記錄。
5、教研室應由專人負責統計教師聽課情況,檢查教師聽課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