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慮到實際情況、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要求。現在就讓我們來看一下一些規章制度的范本吧,希望能對各位有所啟發。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一
為了加強對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制度。
1.1消防器材的配備:。
1.1.5消防栓應有明顯的標志,室外消火栓周圍20米內不準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滅火器應設置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1.2.3任何個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如確需使用,必須經公司生產部批準或安全主管領導批準,用后要立即恢復原狀,并經生產部安全人員驗收。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
1.2.4車間要建立消防設施和器材臺帳,內容要明確具體,數量準確。
1.2.5車間要作好消防設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訓工作,確保員工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
1.2.6各部門或車間負責各自管轄區域或所屬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檢驗、換藥工作,每月必須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滅火器每季度檢查一次并及時填寫卡片。
1.2.7消防通道必須保持平坦通暢,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礙消防車輛通行的物資。
1.2.8消防器材的配備、更換和維護由安全人員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統一歸口管理。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
為了加強和規范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保障賓館內旅客、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賓館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1、賓館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賓館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賓館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賓館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賓館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賓館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賓館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賓館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臺、及客房小賓館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臺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賓館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1、值班經理,每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賓館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周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賓館員工相關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采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三
(二) 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 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 如有關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系,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 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總經辦專職安全員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 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一) 廠區內各置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總經辦安委會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 對于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 布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 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 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六) 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 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 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
(九) 消防設施不足時,安全主任應填寫《設備申購單》,3萬以下由總經理批準,3萬以上由總經理審批、公司財管會批準,消防設施應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四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 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10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10m。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五
1、委派專職消防員對儲配站所有消防設備、設施進行統一管理。
2、消防水池及池內儲水量每天檢查一次,觀察有無滲漏或無端流失,如水量不足則及時補足。
3、消防水泵完好,每月至少開啟一次試運轉。每天盤車試運轉一次,以達到良好的供水性能和供水壓力,并且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4、消防管線(明線)、消防栓及根部閥門、噴淋閥門、噴淋頭每周檢查二次,發現問題及時維修以達到良好的狀態。
5、消防水帶、水槍、大閘、鑰匙等應時刻保持完好,放置整齊不準挪作它用,消防員每天應對以上器具至少檢查一次。
6、滅火器應放置在指定位置,消防員、安全員每天至少檢查一次滅火器所在位置。
8、每周至少檢查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路障使其暢通。
9、以上設備必須掛牌明確設備保管人。
10、運行記錄完整。オオ。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六
(二)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如有關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系,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總經辦專職安全員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一)廠區內各置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總經辦安委會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對于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布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六)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九)消防設施不足時,安全主任應填寫《設備申購單》,3萬以下由總經理批準,3萬以上由總經理審批、公司財管會批準,消防設施應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七
安全才能發展,水火更是無情。因此,消防工作不能掉以輕心!任何隱患只有防范在先,時刻檢查到位,及時排查,方可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鑒于此,我園特定如下制度:
一、警鐘長鳴。定期對教職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意識教育,每位教職員工必須懂得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二、定期對電線電路及電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處理妥當安全。
三、根據我園實際情況,廚房是重點防范對象,因此,炊事員應時刻把好關。
四、要求教師把消防安全意識教育融入幼兒園一日教學活動中,通過多種形式、看圖片、聽故事以及看動畫短片等手段,強化幼兒消防意識,知道消防急救電話“119”,緊急關頭能及時逃生、疏散,懂得用濕被單捂口鼻等自救方法。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八
1、按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九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設備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范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序,整改合格的標準,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懲處措施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序,演練范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后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境安全防范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愿)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愿)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設備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一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0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二
飯店、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有配電室間,餐飲操作間,煙道、炊事機械;電梯等特種設備。
1、凡是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備、設施必須專人負責其安全管理。
2、配電室間,電梯必須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乘梯須知等。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有指示標志,室內場所有應急照明,門開啟方向正確,并配有相適應的滅火器材。
4、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應有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分隔措施。電氣安裝必需段符合要求,動用明火時,按規定執行。
5、加強安全檢查和巡邏檢查,必要時有專人看管。
7、電梯等特種設備除要嚴格執行定期檢驗的規定,每日對電梯進行巡查,定期保養,嚴禁帶病運行。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三
2、設備標識卡。
3、共用設施實景(現場相片)。
1、共用設備設施月檢查表。
2、發電機房運行記錄。
3、水電技術領班崗位職責。
4、水電工崗位職責。
5、土建維修組長,崗位職責。
6、土建維修工崗位職責。
1、小區實景(現場相片)。
1、化糞池吸污記錄表。
1、路面井蓋相片(現場相片)。
2、維修作業道路警示牌相片。
1、本小區無二次供水系統(屬于直供水)。
2、停水停電通知頒發及反饋流程圖。
3、停水通知單。
1、發電機房養護記錄表。
2、設備檢查檢測記錄表。
(本小區屬多層洋房,無電梯)。
(本小區不屬于三北地區)。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四
確保給排水設備設施處于良好技術狀態,保證生活、消防、空調用水的需要。
給排水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3.1工程水工負責給排水設備的操作、監控、記錄及異常報告。
3.2工程維保組負責給排水設備維護保養。
3.3工程管理員負責給排水設備設施綜合管理。
3.4管理處主任負責上述工作的檢查監督。
3.5管理處客戶服務負責向用戶通知停水情況。
4.1給排水管理工作程序
4.1.1工程水工
a.工程水工負責給排水設備24小時運行的操作、監控、記錄。應在給排水設備設施啟動、運行時觀察水壓、電流、電壓,并傾聽有無異響,并記錄于《水泵房日常檢查記錄》。
b.水泵房、污水處理機房每周打掃一次,機組每月清潔一次,設備、地面、墻壁無積塵、水漬、油漬。
4.1.2維保組
a.根據日常檢查情況進行維護。
b.按《設備年度維修維護計劃》要求進行維護保養。
4.1.3工程管理員
a.工程管理員負責給排水設備設施的綜合管理,包括技術資料、檔案的.收集、保管,負責零星設備配件、材料的采購計劃的編制,外委修理的聯系工作。
b.對給排水維修保養提供工作指導及檢查監督。
c.每年12月制訂下一年度《設備年度維修維護計劃》,并按運行情況制定中修、大修計劃。
4.1.4管理處主任
a.進行周檢、月檢。每月最后一個星期組織有關人員對給排水設備設施進行一次設備檢評。
b.審核《設備年度維修維護計劃》、中修、大修計劃。
4.2水泵房、污水處理機房管理工作程序
4.2.1水泵房、污水處理機房由水工負責管理。
4.2.2水泵房、污水處理機房內各機電設備由水工負責運行,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4.2.3水泵房、污水處理機房設備投入使用時,操作人員應按時巡查,注意設備狀態及運行參數,檢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燈指示,觀察運行時水泵壓力表指示,檢查水泵、管道接頭和閥門有無滲漏水,檢查集水坑的水位,做好各項記錄。
4.2.4在正常情況下,生活水泵、消防泵、噴淋泵、污水泵應置于自動位置。
4.2.5生活水泵的主泵和備用泵規定每月輪換一次,消防泵每三月自動和手動操作試機一次并填寫《設施維護單》,并匯總于《設施/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4.2.6泵房管理規章制度《給排水設備運行管理規程》、《給排水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給排水設備維護保養規程》等應上墻并懸掛整齊。
4.2.7水泵房、污水處理機房平時應上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4.2.8非工作人員進入泵房須經上級批準,由相關人員陪同入內。
4.2.9嚴禁非工作人員觸動泵房內的開關、閥門。
4.2.10保持泵房內良好的照明及通風,保持泵房整潔無塵。泵房內不得堆放雜物。當班人員每班打掃地面衛生,每周徹底清掃泵房及主、附設備。
4.2.11水池觀察孔應加蓋并上鎖,鑰匙由值班人員管理,透氣管應用紗布包扎,以防雜物掉人水池中。
4.3雨水、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工作程序
4.3.1樓頂平臺各雨水排水管通暢,口蓋完好且安放正確。
4.3.2負層各集水坑定期清理,坑內無異物,水位正常。
4.3.3各集水坑內潛水泵、閥門及管道附件完好,工作正常。
4.3.4潛水泵控制箱內各元氣件完好,工作正常。
4.3.5污水處理設施每年由專業公司清理,清除沉淀池內沉積物和表面漂浮物。
4.3.6污水泵每季檢查和保養一次。
4.3.7日常巡查做好記錄,填寫于《污水處理站巡查內容》。
4.4停水管理工作程序
因工作維修等原因停水,應由主管工程管理員寫《停水通知單》,管理處客戶服務提前24小時通知用戶。因突發事件停機,應在1小時內聯絡有關部門處理,并在恢復供水后24小時內向用戶作出解釋。
4.5節水管理工作程序
4.5.1水工定期巡檢各供水設備、供水管網、閥門附件等,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4.5.2每天巡檢各水池、水箱的水位,作好各項防漏措施。
4.5.3對物業公司員工進行全員節水教育,樹立節水觀念。
4.5.4在各樓層的洗手間、茶水間等用水處張貼節水標志,對業主進行節水宣傳,加強節水意識。
4.6供水、用水管理工作程序
4.6.1凡屬物業總水表以內的供水系統均由物業公司管理。
4.6.2物業公司負責向用戶提供與市政自來水同質的水源。
4.6.3物業公司負責定期抄表到戶,代收代繳。
4.6.4用戶應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和大廈管理要求有償使用自來水。
4.6.5用戶出門前應將水閥關閉,避免發生事故。
4.6.6用戶不可隨意更改大廈供水管道。
4.6.7用戶不可私自裝表和啟動水表的封印影響準確計量。
4.6.8用戶違反安全用水規定,拒絕物業公司維修人員檢查,不采納安全用水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水系統或對其他用戶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情況賠償。
4.7《水泵房管理規程》
4.7.1物業水泵房由水工負責管理。
4.7.2水泵房內各機電設備由水工負責運行,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4.7.3水泵房設備投入使用時,操作人員應按時巡查,注意設備狀態及運行參數,檢查水泵、管道接頭和閥門有無滲漏水,檢查集水坑的水位,做好各項記錄。
4.7.4泵房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上墻并懸掛整齊。
4.7.5水泵房平時應上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4.7.6非工作人員進入泵房須經上級批準,由相關人員陪同入內。
4.7.7嚴禁非工作人員觸動泵房內的開關、閥門。
附設備。
1.《水泵房日常檢查紀錄》.zc-15/b12
2.《污水設施日常檢查記錄》.zc-15/b13
3.《設備年度維修維護計劃》zc-15/b01
4.《設施維護單》gg-jr-06/b02
5.《設施/設備維修保養記錄》zc-05/b03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五
一、監控系統必須保證正常運行,保持對井下連續不斷的監控;調度室必須執行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隨時觀察運行情況,掌握監控的動態信息,每班填好監控記錄,每天上報監控日報,有異常情況,立即安排查明原因,并報告有關領導。
二、保持監控系統設備的性能良好,井下分站、瓦斯傳感器、開停傳感器、斷電儀等設備數量齊全,保證反應的信息真實可靠。
三、井下監測裝置的安裝要符合《規程》規定和有關技術標準。
1、分站到傳感器、斷電儀的`傳輸距離不超過1000m。
采煤工作面回風流中的傳感器布置在距回風口的距離10~15m的回風順槽內;采面傳感器布置在距工作面煤壁不超過10m的回風巷內。其它地點傳感器的安設必須符合《規程》和行業技術標準。
3、井下主機或分站安設在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中,加墊支架距底板不小于300mm。
4、傳感器安裝在距巷道頂板不大于0.3m、距巷幫大于0.2m處。
四、傳感器的調校
1、由瓦斯監測工每隔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對傳感器進行一次調校,使各項指標符合規定。
2、瓦檢員每班對管轄范圍內傳感器的數據進行校對和記錄。
五、監控系統的維修工作由通風部門負責,具體由瓦斯監測工負責檢查維護。監控系統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須將井下部分運到地面進行全面檢修。
六、因檢修、更換、拆除'系統'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系統'停止運行時,必須報礦技術負責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七、建立和完善記錄、臺帳、圖表。11
1、設備和儀表臺帳、監測裝置故障登記表、檢修記錄、巡檢記錄及其他報表由通風部門負責。
2、中心站運行日志、監測日報表由調度室負責。
3、安全監測系統布置圖由通風部門負責。
九、監控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制度
1、監控系統和網絡傳輸設備,定期送相關部門或檢測中心檢修,并由送檢人員做好相關記錄。
2、加強監控和網絡傳輸設備日常檢查工作,對問題或隱患,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并做好監控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檢修記錄表。
3、搞好監控和網絡傳輸設備維護保養及管理工作。線路延伸和維護、避雷裝置、傳感器安裝、電源箱控制等由通風隊負責維護檢修;及時更換易損零部件和部分設施設備。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六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設備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經設備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咨詢,方可確定檢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設備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設備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第六條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設備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設備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并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第十條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設備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
第十一條設備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準后,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設備到位后、舊設備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報廢、拆除舊設備由生產管理部、設備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第十五條發生設備事故,設備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后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設備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第二十二條生產管理部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復。
第二十三條生產管理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后,批準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并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電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電通知單”一并報部門經理。生產管理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后,簽注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準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生產管理部。
第二十九條維修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并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三十一條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生產管理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部門在接單后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應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復。
第三十五條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依據設備運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系統的設備巡檢措施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么)、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允許的值),并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設備的巡檢任務。各作業部門都要根據設備的多少和復雜程序,確定設置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設備運行動態。
第三十八條信息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調度,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后登入檢查表,并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信息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匯總。
3、專職巡檢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匯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于上級、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工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檢修計劃。
2、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的生產指揮者(班組長、車間主任)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多作業部門領導確定解決方案。
3、重要設備的重大缺陷,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四十條設備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復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四十一條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各分公司機動處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后列入檢修計劃。
3、設備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后,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后,存入設備檔案。
第四十二條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四十三條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故障要詳細記錄并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
第四十四條未能及時排除的設備故障,必須在每天生產調度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四十五條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七
1、要設總帳、明細帳、臺帳,分別由財務、教務處、各室管理人員記載,并采用計算管理。
2、自購或調撥的教學儀器設備到校后,一周內核準品種、數量,進行質量檢查登記上帳。
3、要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標簽、實物三統一,做到物物有帳,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4、儀器設備要分科分類存放,標簽齊全清楚,排列有序。
5、儀器設備、設施要按使用說明書做好防潮、防塵、防震、防壓、避光、避磁等工作。
6、易燃、易爆、劇毒、放射物品要設地窖或專柜存放,應有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時要加強管理。
7、存放貴重儀器的房聞或專柜應有可靠的安全防盜措施。
8、實驗前需提前做好儀器和藥品的準備工作,實驗課后要及時歸還儀器。
9、借用或非教學使用儀器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歸還時要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不論何種儀器設備,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
10、實驗課中,非正常使用儀器造成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當事人賠償,非教學損壞、丟失儀器照價賠償。
11、教學儀器設備不能修復需做報損處理時,由管理人員填寫報損單,履行好相關手續。
12、藥品的管理:只準實驗教學和科技活動用藥。領用藥品需先填寫“消耗憑證”人員和任課教師共同簽字,有毒藥品還需教務主任簽字,劇毒藥品必須由校領導簽宇。
13、管理人員如有變動,應辦理移交手續,做到帳物清楚,帳帳相符。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八
1、目的:為了使設施設備運行和管理工作更加有效,符合gsp規定。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
3、適用范圍:門店對設施設備。
4、責任:門店養護員。
5、內容:
5.4、溫濕度表校驗工作按以下規定進行:
5.4.1、公司質管部門每年定期對各門店的`溫濕度表進行校對,并做好校對記錄。合格的由公司出具校對憑證并將溫濕度表交還門店使用.
5.4.2、日常工作中門店應經常對溫濕表自行查驗發現不合格及時送檢。
6、相關表格: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情況記錄、計量器具檢驗情況登記表。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九
1.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并有記錄。
2.有機組、設備操作規程,有運行值班工作日志、崗位責任制、崗位工作流程及標準等規章制度。
3.機組、水泵、冷卻塔、熱交等設備運行正常。無跑、冒、滴、漏等現象。
4.風機盤管無嚴重噪音,無滴水;溫控開關完好正常。
5.空調機房保持整潔,無積灰、雜物等。
1.配有專業工程技術人員,變配電操作維護人員均需持有高壓進網許可證。
2.有變配電值班工作日志、交接班制度、巡視記錄、人員進出登記等嚴格的規章制度。
3.定期維修、保養,并由供電局作電氣試驗,有記錄報告。
4.變配電設備運行正常,各開關,儀表、指示燈完好,工作場地整潔。
5.變配電室內應掛有單線一次系統圖。
1.所有電梯必須具有技術監督局頒發的電梯安全使用證和電梯安全檢驗報告。
2.電梯保證運行正常,轎廂內干凈,通風、照明良好,設施信號正常。
4.電梯由專業隊伍保養、維修,運行修理有記錄。
5.電梯發生故障,修理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搶修,電梯運行修理應做好記錄,備用電梯隨時能開。
6.電梯二十四小時服務,監控室要加強監視管理并認真填寫監控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1.供水系統有專人負責,定期清洗水箱;無二次污染發生,衛生部門檢查符合標準,有工作記錄。
2.飲用水過濾、消毒,定期保養,并作記錄。
3.水泵運行正常,定期保養,無漏水、漏油,有檢修記錄。
4.用水有計劃,按時抄錄水表讀數。
5.各種排污管道無堵、無漏,排污符合環保要求。
1.外觀完好、整潔、美觀,無妨礙市容和觀瞻的裝修和搭建;頂端無違章廣告牌和其他裝置。
2.大廳或各樓層門廳有統一制作的入駐單位標志牌,有明顯的引路標志或示意標志;大廳、門廳等公共部位管理有序,無亂貼、亂掛、亂堆現象。
3.房屋的完好率達到98%以上。
4.房屋修理有報修、回訪記錄;零星小修、急修的及時率達95%以上,返修率不高于2%,并有回訪記錄。
5.房屋檔案齊全,包括產權清冊、房屋維修養護記錄等檔案動態。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十
一、學校所有設備、備品均由總務處統一指揮管理。
二、學校任何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借出必須有校長和總務處批準。
三、各科室所有備品無限期節約使用,各室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組長或負責人組織修理,確實無法修理的報總務處購買,如有丟失,及時查明原因,上報總務處。
四、各科室備品,無特殊情況不得私自串動,如需要由總務科統一調配。
五、工作調動人員,在離崗之前交清一切所使用備品。
六、備品要擺放整潔,要做好防火、防鼠、防盜的安全工作。
1、辦公室、班級現有設備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隨意搬動、更換。
3、任何學生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班級的電源。
5、辦公室,班級電源電燈電器設備如出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總務處,爭取最短時間內把問題排除。
6、陰雨天除外,辦公室,教室禁止使用照明燈。
7、辦公室,班級無人、放學后及時關好門窗,關好照明燈及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