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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一
x黨委決定從今年x月1日起實行鄉鎮干部基層補貼政策。為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州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有關精神,根據x黨委組織部、財政廳《關于實行鄉鎮干部基層補貼的通知》(r22;201xr23;號)和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的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結合我鄉實際情況,與工作實績、宗教事務管理、維穩任務輕重等相關工作緊密掛鉤。
二、發放對象。
按照x鄉鎮干部基層補貼政策,發放范圍為所有在職在崗、考核合格的鄉級干部(含掛職干部)。具體包括:在職在崗、考核合格的鄉機關及站所干部、鄉中小學教師、鄉衛生院工作人員。
三、發放標準。
按照x鄉鎮干部基層補貼政策及州委組織部、州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實行鄉鎮干部基層補貼的通知》精神和[20xx]號文件精神,對我鄉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提高xx元,具體為:黨政正職平均每人每月xx元,黨政副職平均每人每月xx元,一般干部平均每人每月xx元。結合補貼發放原則的要求,采取分層分類進行發放。
1、強化考核力度,全面推進“龍頭”工程,凸顯書記抓、抓書記這一關鍵,黨政正職考核實施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業績點評、綜合評定,市委書記談話制度。2、基層補貼發放不搞平均主義,不搞“一刀切”,結合我鄉實際,從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調動廣大干部積極性、主動性的角度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發放辦法,對表現突出、考核優秀的干部可多發,充分體現“三個不吃虧”。
可分為優秀、較好、一般、不稱職(不合格)四個檔次,優秀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0%。
四、資金來源及發放方式。
基層干部補貼所需資金,由財政予以補助,其余部分列入市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專款專用。干部基層補貼采取現金形式直接送達,不得以銀行卡等非貨幣形式發放,按月發放,但不隨其他收入一同調整。
調(借)離基層工作崗位以及退休人員,從調(借)離或退休的次月起停發。
五、考核內容。
鄉機關、站所干部考核主要圍繞在推進強基固本、長治久安等各項工作中表現突出,能夠扎根基層、服務群眾,切實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推進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堅強堡壘,把基層干部隊伍建設成為服務各族群眾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骨干力量。
1、執行黨組織決策,帶頭學習提高。按照建設“學習型機關”、“學習型黨組織”的要求,鄉機關和站所干部認真學習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理論水平較高,政策業務能力較強,具備“雙語”能力。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自覺維護、執行黨組織的決議、決策。政治立場堅定,黨性觀念、宗旨意識較強,自覺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
2、勤謀善思重落實,帶頭爭創佳績。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使基層干部成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骨干力量。鄉機關和站所干部認真貫徹落實支農惠農政策,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村面貌。
3、包片包戶包責任,帶頭維護穩定。認真落實“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機制,鄉機關和站所干部分片包戶,入戶率、掌控率100%,維穩責任覆蓋。“四知四清四掌握”、綜合治理等各項維穩措施到位,對村民家庭、流動人口、重點人員、出租房屋、宗教活動、商業網點、土地承包、務工人員掌握準確。社情動態、不穩定因素早發現、早研判、早報告、早控制。
4、知人知心知民情,帶頭服務群眾。鄉機關和站所干部一年三分之一時間入戶走訪群眾,了解群眾思想動態、生產情況、生活狀況。做群眾工作的能力較強,自覺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積極化解矛盾糾紛。
5、廉潔、勤政守紀律,帶頭弘揚正氣。愛崗敬業,工作積極,堅守崗位,工作不拖拉、效率較高。注重團結,注重大局,服從組織安排。遵守法律法夫,遵守組織紀律,遵守職業道德,密切聯系群眾,在群眾中威信較高。積極參與爭先創優活動,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積極爭當先進。
六、考核程序。
基層補貼發放不搞平均主義、不搞一刀切,要嚴格考核,切實做到考核稱職的才能獎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予以重獎,積極工作的予以多獎,倡導想事、干事、干成事的良好風氣。
1、考核原則。
(1)、組織考核與群眾測評相結合,與平時的工作、各類考勤相結合;。
(2)、公開、公平、公正;。
(3)、注重打基礎的實績、利長遠的潛績;。
(4)、鼓勵真抓實干、堅持原則的干部。
2、鄉機關干部與站所干部一并考核。鄉機關干部考核由鄉鎮黨委負責;站所干部考核由鄉黨委和上級主管部門共同進行,主要根據考勤情況、現實表現情況、分管領導意見等,以鄉黨委考核意見為主。鄉中小學、衛生院工作人員,分別由市教育局、衛生局負責考核,經鄉黨委審核定等。
3、基層補貼資金集中管理。進一步理順站所關系,加強鄉站所管理。鄉干部基層補貼,按財政保障體制統一撥付到鄉集中管理,做到專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擠占、挪用,一經發現,市委將收回或扣減專項資金,并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進行組織處理。鄉紀委將對補貼發放工作進行監督。
4、細化發放考核辦法。建立嚴格的考核辦法,細化考核措施,分管領導要參與各分管站所的業績考核,特別要圍繞民生建設各項部署進行考核,把維護穩定作為最大的民生保障,把群眾對維穩工作的滿意度作為衡量獎補對象工作實績、確定獎補標準的重要依據。把完成日常工作、階段工作任務及考勤情況作為主要指標,重點突出鄉機關干部和站所、學校、衛生院干部的年度崗位職責、目標任務和工作實績。實行每月考核,考核結果由分管領導確認簽字方可有效,否則不予發放。
5、實行基層補貼發放公示制度。全面落實維護穩定、服務群眾各項工作,要將考核結果和補貼發放情況及時進行公示,形成補貼發放考核激勵機制。
七、組織領導成立鄉干部基層補貼發放考核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兼任,工作人員從機關、站所等相關部門抽調,具體負責干部基層補貼發放考核的安排部署、組織領導、考核督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八、有關要求。
1、補貼發放考核每月進行一次,建立獎補資金發放考核制度。各站所也必須制定具體的考核方案報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堅持對干部的關心和愛護,業績表彰與嚴格要求、點評推進工作緊密結合,發放獎補資金時,鄉黨委書記與班子成員談話,鄉副職與分管口的站所負責人談話,站所負責人與一般干部談話,對上月工作情況進行點評,對深入推進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對推進工作不力,落實不徹底的由鄉黨委書記約談。鄉中小學校、衛生院由市教育局和衛生局根據行業特點制定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
2、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基層干部和工作人員,可在收到考核評定結果之日起7日內,向鄉考核領導小組申請復核。鄉考核領導小組應當在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該干部或工作人員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并將復核意見通知其本人。復核意見為最終考核結果。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范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根據財政部《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及《貴州省省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在遵義市兩城區及比鄰鄉鎮的公務活動不得界定為出差。遵義市兩城區為:紅花崗區、匯川區;比鄰鄉鎮為:高坪、新卜、牛蹄、南白、李家灣。
第三條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公雜費等費用。
第四條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及限額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及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城市間交通費。
第五條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份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等級。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如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院長或書記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三)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燃油附加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四)工作人員出差均可乘坐全列軟席列車,列車設一、二等軟座的,上述一類人員可乘坐一等軟座,二類人員可乘坐二等軟座。乘坐列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普通列車可按規定購買同席臥鋪票,全列軟席列車均可購買同席軟臥票。
(五)在省內或重慶出差,因單位未派車自帶交通工具而無法提供往返車票的,按長途汽車票價予以報銷;由醫院派遣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報銷往返交通費。
住宿費。
第六條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
第七條出差人員住宿標準:一類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二類人員原則上兩人住一個標準間。若二類出差人員(含異性人員)各出現單數,單數人員可以單人住宿一個標準間,財務處應根據出差人數及性別的實際情況,在規定限額的兩倍以內憑據報銷。
第八條出差人員無住宿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未按規定限額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節約部分按節約金額的一半予以補助。
伙食費及公雜費。
第九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省內出差每人每天30元。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如向接待單位交納了伙食費的,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并在上述規定標準以內憑接待單位正規發票或收據據實報銷。
第十條到貴陽及重慶當天往返的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為:貴陽:60元,重慶:80元。
第十一條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省外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內出差每人每天16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出差人員由醫院、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出差人員因時間緊急等原因乘坐的士車的,由分管院長審批后可憑票報銷,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十二條鼓勵出差人員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乘坐列車、汽車、輪船出行,符合下列規定的給予相應補助。
(一)符合乘坐臥鋪規定而未購買硬臥、軟臥車票以及軟臥改乘軟座的,普通列車按同席硬座標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二)符合乘坐臥鋪條件的因公傷殘人員出差,如按規定優待價購買硬(軟)座票的,應按硬(軟)座全票價給予補助。
(三)連續乘坐(中轉未住宿可將乘坐時間連續計算,下同)列車滿12小時的,每滿12小時加發伙食補助費30元。連續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滿6小時的,每滿6小時加發伙食補助費30元。
參加會議和外派工作的差旅費。
第十三條赴本市兩城區以外掛職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參加各種工作隊、醫療隊等人員,由醫院發放每人每天伙食補助費10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往返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醫院按照差旅費規定各報銷一次。在外工作期間發生的差旅費,由掛職鍛煉或支援工作所在單位承擔。
第十四條工作人員外出進修、學習超過30天的,學習地為北京、上海、廣州的,住宿費35元/天,學習地為其他地區的,住宿費30元/天,憑據報銷。外出進修、學習人員每人每天發放10元伙食補助,學習時間超過30天的,一次性發放交通補貼100元,另發放每月200元生活補助。
第十五條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國內費用按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國外期間費用實行包干制或由對方承擔的不再予以報銷,未實行包干制或對方單位不予承擔的,按國內差旅費標準執行。
工作調動及搬遷的差旅費。
第十六條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份自理。
第十七條因工作人員調動,家屬(父母、配偶、子女)隨同調動且已落實工作單位的,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各自調入單位按相應規定報銷一次。
第十八條因工作人員調動,非就業家屬(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的搬遷旅費(指交通費、住宿費、家具托運費),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未滿16周歲的子女按被調動人員標準),由本院統一報銷一次。
第十九條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本院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醫院差旅費處理。
附則。
第二十條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按工作人員出差對應交通工具等級的直線單程交通費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交通費少于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時,據實報銷。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一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月日起實行。原差旅費報銷文件不再執行。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三
根據xx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全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通知》(xx人社發〔〕號)和xx市人民政府《關于試驗區實施鄉鎮工作補貼鄉鎮劃分情況的批復》(x政秘〔〕x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
鄉鎮工作補貼的執行范圍,限于鄉鎮辦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包括區直部門長期(6個月以上)派駐鄉鎮機構的工作人員。
經報市政府同意,全區各鄉鎮辦均為一般鄉鎮,結合在鄉鎮工作時間確定補貼標準。在鄉鎮工作20xx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xx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資金來源。
鄉鎮工作補貼所需經費,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四、執行時間。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鄉鎮辦、有關部門組織召開全體工作人員會議,學習上級文件精神,明確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組織,明確職責和分工。
(二)摸底審查公示階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鄉鎮辦、有關部門完成所屬工作人員摸底審查工作,并填寫《xx市xx區鄉鎮工作補貼個人申報表》,按規定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
(三)申報審批階段(xx年x月x日―x月x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各鄉鎮辦、有關部門填寫《xx市xx區鄉鎮工作補貼報批花名冊》,并報區編辦。經區編辦審核后,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和現行工資管理體制進行審批。
六、有關具體問題。
(一)鄉鎮工作補貼自到鄉鎮辦工作之月起按月發放。調離鄉鎮辦工作崗位或離退休人員,從調離和離退休的下月起停止發放鄉鎮工作補貼。
(二)鄉鎮任職年限比照工齡計算方法確定,按虛年計算。達到年限調整標準的,從達到年限當年的1月起執行新的標準。鄉鎮工作時間有間斷的人員,其間斷時間不滿1年的,不計算間斷時間,超過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間斷時間超過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類推。
(三)借調出鄉鎮辦工作的人員,借調期間不享受鄉鎮工作補貼。經組織批準借調的,借調期間可計為鄉鎮工作年限。選派、下派等到鄉鎮辦、村(社區)工作干部不納入執行范圍。因病、因事不在崗工作的,鄉鎮工作補貼按《關于轉發〈關于工改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葉人福〔〕1號)規定執行。
(四)鄉鎮工作補貼與其它國家規定的特殊崗位津貼可以同時享受。農村艱苦學校津貼仍按政辦〔20xx〕41號文件規定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xx〕1號)規定,大別山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鄉、村學校和教學點工作的教師享受的生活補助繼續按照國家政策執行。
(五)派駐鄉鎮辦機構的確定,由各主管部門根據“三定”方案和實行鄉鎮工作補貼文件相關規定申報,同時享受人員數不得超過“三定”方案規定的編制數。鄉鎮辦中小學和衛生院工作人員統一執行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具體執行范圍由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確定。
(六)申報程序。(1)個人據實填寫《xx市xx區鄉鎮工作補貼個人申報表》;(2)所在單位(站所)負責初審并填寫《xx市xx區鄉鎮工作補貼申報花名冊》,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3)主管單位負責復核并填寫《xx市xx區鄉鎮工作補貼報批花名冊》,在單位內部公示;(4)公示無異議后報區編辦進行審核,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和現行工資管理體制分別報區委組織部或區人社局審批。
(七)申報材料要求。個人申報表必須由本人簽名,單位申報花名冊必須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主管單位報批花名冊必須由主要負責人和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個人和單位申報材料由主管單位留存備查。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的材料必須出具主管單位正式報告,說明初審、復核及公示的情況和結果,并附《xx市xx區鄉鎮工作補貼報批花名冊》一式四份。
七、組織實施。
實施鄉鎮工作補貼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部門各單位要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周密部署安排,認真組織實施。要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劃定享受范圍,嚴格審批程序,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納入實行鄉鎮工作補貼范圍單位的主管部門要嚴格按要求申報實施人員及其標準,各鄉鎮辦要協助管理區直派駐機構的工作人員,加強考勤和日常考核,確保人員在崗在位;區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實行鄉鎮工作補貼人員的審核審批;區財政局要做好資金籌備和撥付。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處理各方面關系,確保實施工作平穩有序。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四
各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實施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47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全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鄉鎮工作補貼的執行范圍,限于鄉鎮(不含街道)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包括上級政府長期(6個月以上)派駐鄉鎮機構的工作人員。
二、補貼標準鄉鎮工作補貼標準,按照鄉鎮情況和在鄉鎮工作時間等因素確定,并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鄉鎮可分為一般鄉鎮和艱苦偏遠鄉鎮。
在一般鄉鎮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在艱苦偏遠鄉鎮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9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35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42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
一般鄉鎮和艱苦偏遠鄉鎮的劃分,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依據鄉鎮財政經濟狀況、交通便利程度、距離縣城遠近等因素合理確定。
其中,艱苦偏遠鄉鎮原則上不超過鄉鎮總數的50%。
艱苦偏遠鄉鎮是指:鄉鎮經濟發展水平不高,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全縣平均水平;交通不便,上下班交通費用較高;距離縣城路途較遠,工作期間一般住在鄉鎮等。
各縣(市、區)鄉鎮劃分情況,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審批同意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備案。
三、資金來源鄉鎮工作補貼所需經費,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四、執行時間鄉鎮工作補貼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五、相關政策(一)鄉鎮工作補貼自到鄉鎮工作之月起按月發放。
調離鄉鎮工作崗位或離退休人員,從調離和離退休的下月起停止發放鄉鎮工作補.(二)借調出鄉鎮工作的人員,借調期間不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三)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皖政〔2013〕67號)規定享受的增發生活補貼項目與實行鄉鎮工作補貼項目進行歸并,全省統一執行鄉鎮工作補貼制度。
如市、縣人民政府已制定的生活補貼標準高于此次鄉鎮工作補貼標準的,其高出部分暫時保留,待以后調標時再逐步予以沖銷;如市、縣人民政府已制定的生活補貼標準低于此次鄉鎮工作補貼標準的,按此次鄉鎮工作補貼標準執行。
(四)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鄉鎮工作補貼規定,不得擅自擴大實施范圍和提高補貼標準。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六、組織實施實施鄉鎮工作補貼,政策性強,涉及面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周密部署安排,認真組織實施。
要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嚴格審批程序,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處理各方面關系,確保實施工作平穩有序。
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五
根據政辦(20xx)10號【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歙縣機關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和經縣車改辦批準同意的《岔口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歙縣公務用車租賃暫行收費標準》文件精神,結合本鎮機關實際,本著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不解決出行方式,只保障出行費用的原則制定本細則。
一、黃山市外(不含黃山市)出差的城市間交通費憑據報銷(因對外招商、維穩應急以及其他特殊情況需租車的,經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后,原則上使用自備車,按照公里數核報油費、憑票據實報銷過境費),市內交通費有發票的按60元/日/人以內,無發票的按20元/日/人包干使用.伙食補助費有發票的按100元/日以內,無發票的按20元/日包干使用,住宿費按政辦(20xx)10號文件執行。
二、黃山市內(含黃山市)其他區縣出差的城市間交通費費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有發票的按40元/日/人以內,無發票的按20元/日/人包干使用.伙食補助費有發票的按65元/日以內,無發票的按10元/日包干使用住宿費按280元/日/2人以內憑據報銷(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為單數的,其單數人員可以住一單間或標準間)。
三、到縣內(含縣城)其他鄉鎮出差的,城市間公共交通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按50元/日包干使用(出差人去縣參會,如會議安排伙食,出差人按縣規定自行支付伙食費)。縣城沒有住房而需要住宿的,經主要領導同意后,可在規定限額內(100元/晚/人)憑據報銷。
四、鎮機關工作人員到3公里外村組下村工作的,需填寫下村出差申請單,經分管及主要領導審批后,按核定的交通費(具體標準見附表)報銷。因工作需要不能回鎮機關食堂就餐的,按每天10元的標準補助伙食費,用于支付接待單位。當月縣內出差及下村發生的交通費及伙食補助,下月初由辦公室統一匯總、由鎮紀委書記、鎮主要領導審核后交財政所打卡發放。
(一)、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前,應將出差申請單(包括下村)交黨政辦,黨政辦據實登記“考勤表”。機關公務員不得借下村工作之際干與本人身份不符或與工作無關事情,沒有出差申請單而下村出差的,不得報銷費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租社會車輛或自備車,租車費用實行總額控制(具體標準見附表):
1.搶險救災,完成急難險重任務,處置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
2.因特殊情況夜里下村工作的。
3.計劃生育等部門因服務對象確需租車的。
4、其他需要的事項。
五、出差審批。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到縣及市內其他區縣、市外出差的,需填寫“出差申請單”報分管領導審核后,一般及中層干部呈鎮長審批,領導班子成員呈書記審批。
六、工作人員縣外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會議、培訓費由本單位開支的,按照本細則第一、二條執行;往返當天,按本細則的標準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
七、鎮紀委和財政所、黨政辦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差旅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相關領導、財務人員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對于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差旅費的由鎮紀委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違規資金應予追回,并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報請縣紀委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八、本細則(試行)未盡事項參照政辦(20xx)10號處理,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本細則由鎮黨委、政府負責解釋。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六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加強和規范我縣機關單位國內差旅費管理,參照《湖南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湘財行〔20xx〕15號),結合《岳陽縣鄉鎮及縣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岳縣財發〔20xx〕51號)執行情況,修訂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岳陽縣所有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鄉鎮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人民團體、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差旅費是各單位工作人員臨時到岳陽縣域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岳陽縣漁政局、岳陽縣砂管局、岳陽縣東洞庭湖管理局、湖南洞庭葦業有限責任公司、駐岳辦等駐岳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駐岳單位)到岳陽市城區(含岳陽樓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市郊范圍)以外辦理公務視同為出差。
第四條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五條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差旅費標準,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及消費水平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城市間交通費是指我縣各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到縣域以外地區出差乘坐長途汽車、火車、輪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交通工具級別火車(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輪船(不包括旅游船)飛機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處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
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八條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條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十條乘坐長途汽車、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憑據報銷。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復購買。
第三章住宿費。
第十一條住宿費是指各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二條工作人員到岳陽市外出差,執行湖南省財政廳公布的分地區、分級別住宿費限額標準(見附表)。到岳陽市(含所轄縣、市、區)內出差,按每人每天處級及相當職務人員260元、其余人員180元的標準限額執行。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四條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第十五條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包干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
鄉鎮工作人員到縣城出差,按每人每天50元的標準限額執行。
駐岳單位工作人員到岳陽縣出差,按每人每天50元的標準限額執行。
第十六條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第五章市內交通費。
第十七條市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第十八條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包干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第六章報銷管理。
第十九條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標準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
第二十條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經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憑據報銷。
住宿費在標準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
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包干補助,不憑票報銷。
出差人員當天往返的,按一天計算核報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二十一條工作人員出差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等憑證。
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用公務卡結算。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準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不得報銷住宿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二十三條工作人員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差旅費,按照本辦法規定由所在單位報銷。
第二十四條經組織批準,工作人員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實(見)習、掛職鍛煉、跟班學習或支援工作等,其差旅費按以下規定報銷:
(一)在途期間(僅指首次前往和期滿返回)的差旅費,按照本辦法規定回所在單位報銷。
(二)在外地工作期間,由所在單位按每人每個工作日省內30元、省外40元的標準發放伙食補助費。省財政廳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不得重復領取。在省(市)內工作期間不再報銷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在省外工作期間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三)工作期間的差旅費,按照當地差旅費管理規定執行,由接收單位承擔。
第二十五條經組織批準帶薪參加黨校、行政學院或社會主義學院等脫產學習(不包括學歷學位教育)并在校食宿的,學習期間學校統一收取的伙食費由所在單位在伙食補助費限額標準內據實報銷,不報銷市內交通費;離開本地城區參加學習的,在途期間的差旅費,按照本辦法規定由所在單位報銷。
第二十六條援藏援疆人員休假及配偶探親差旅費的報銷,按照我省援藏援疆干部有關待遇規定執行。相關差旅費標準低于本辦法規定的,從本辦法規定。
第七章下鄉下村。
第二十七條下鄉是指縣直單位工作人員到本縣各鄉鎮、村、居委會執行公務(榮家灣鎮政府及縣城范圍內的居委會除外)。確需住宿的,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按每人每晚100元的標準限額執行。
第二十八條縣直單位工作人員下鄉往來交通費、標準限額之內的住宿費憑發票據實報銷。單位安排車公務車下鄉下村不予補助,自行安排交通工具下村按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
縣直單位工作人員下鄉下村伙食補助費按每人每天50元標準包干補助,不憑票報銷。
第八章監督問責。
第二十九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工作人員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對本單位出差審批制度、差旅費預算及規模控制負責,相關領導、財務人員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對未經批準擅自出差、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預算單位應當強化對所屬預算單位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問題向縣財政局報告。
各單位應當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對出差活動及相關經費支出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條縣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機關單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一)單位差旅審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動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二)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三)差旅費報銷是否符合規定;。
(四)是否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五)差旅費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一條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一)單位無出差審批制度或出差審批控制不嚴的;。
(三)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
(四)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的;。
(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違規資金應予追回,并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報請所在單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鄉鎮及縣直其他事業單位出縣公務參照本辦法執行。各單位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原則上不得超過本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標準。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岳陽縣鄉鎮及縣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岳縣財發〔20xx〕51號)停止執行,鄉鎮及縣直機關單位其他有關差旅費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七
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號)精神,經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從2015年1月1日起,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鄉鎮工作補貼的執行范圍,限于鄉鎮(不含街道)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及經縣(區、市,含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設區市以上(含設區市)直屬部門批準派駐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6個月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員。
二、鄉鎮工作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鄉鎮工作補貼到鄉鎮工作之月起按月發放。調離鄉鎮工作崗位或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鄉鎮工作補貼。
三、鄉鎮工作補貼所需經費,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四、本通知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解釋。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15年6月12日。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八
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間接增加從其領土輸出某種產品或減少向其領土內輸入某種產品,或者對其他成員方利益形成損害的政府性措施,包括對實際服務設施的補償及純津貼。
人社部發〔〕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
一、鄉鎮工作補貼的執行范圍,限于鄉鎮(不含街道)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式人員。
二、鄉鎮工作補貼的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補貼標準可根據鄉鎮情況和在鄉鎮工作時間等因數適當區別,并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鄉鎮工作補貼自到鄉鎮工作之月起按月發放。調離鄉鎮工作崗位或離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離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鄉鎮工作補貼。
四、鄉鎮工作補站所需經費,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五、各地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具體辦法,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按本通知規定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對工資收入水平相對較高的鄉鎮是否實行鄉鎮補貼,由各省人民政府確定。
六、鄉鎮工作補貼,從1月1日起執行。
七、本通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1月19日。
相關鏈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九
鄉鎮補貼實施方案寫,以下的鄉鎮補貼實施方案范文,歡迎閱讀借鑒。
根據xx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全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通知》(xx人社發〔xx〕xx號)和xx市人民政府《關于xx試驗區實施鄉鎮工作補貼鄉鎮劃分情況的批復》(x政秘〔xx〕x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
鄉鎮工作補貼的執行范圍,限于鄉鎮辦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包括區直部門長期(6個月以上)派駐鄉鎮機構的工作人員。
二、補貼標準
經報市政府同意,全區各鄉鎮辦均為一般鄉鎮,結合在鄉鎮工作時間確定補貼標準。
三、資金來源
鄉鎮工作補貼所需經費,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四、執行時間
鄉鎮工作補貼從xx年1月l日起執行。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各鄉鎮辦、有關部門組織召開全體工作人員會議,學習上級文件精神,明確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組織,明確職責和分工。
(二)摸底審查公示階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各鄉鎮辦、有關部門完成所屬工作人員摸底審查工作,并填寫《xx市xx區鄉鎮工作補貼個人申報表》,按規定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
(三)申報審批階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經公示無異議后,各鄉鎮辦、有關部門填寫《xx市xx區鄉鎮工作補貼報批花名冊》,并報區編辦。
經區編辦審核后,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和現行工資管理體制進行審批。
六、有關具體問題
(一)鄉鎮工作補貼自到鄉鎮辦工作之月起按月發放。
調離鄉鎮辦工作崗位或離退休人員,從調離和離退休的下月起停止發放鄉鎮工作補貼。
(二)鄉鎮任職年限比照工齡計算方法確定,按虛年計算。
達到年限調整標準的,從達到年限當年的1月起執行新的標準。
鄉鎮工作時間有間斷的人員,其間斷時間不滿1年的,不計算間斷時間,超過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間斷時間超過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類推。
(三)借調出鄉鎮辦工作的人員,借調期間不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經組織批準借調的,借調期間可計為鄉鎮工作年限。
選派、下派等到鄉鎮辦、村(社區)工作干部不納入執行范圍。
因病、因事不在崗工作的,鄉鎮工作補貼按《關于轉發〈關于工改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葉人福〔xx〕1號)規定執行。
(四)鄉鎮工作補貼與其它國家規定的特殊崗位津貼可以同時享受。
農村艱苦學校津貼仍按xx政辦〔20xx〕41號文件規定執行。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x〕1號)規定,大別山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鄉、村學校和教學點工作的教師享受的生活補助繼續按照國家政策執行。
(五)派駐鄉鎮辦機構的確定,由各主管部門根據“三定”方案和實行鄉鎮工作補貼文件相關規定申報,同時享受人員數不得超過“三定”方案規定的編制數。
鄉鎮辦中小學和衛生院工作人員統一執行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具體執行范圍由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確定。
(六)申報程序。
(1)個人據實填寫《xx市xx區鄉鎮工作補貼個人申報表》;(2)所在單位(站所)負責初審并填寫《xx市xx區鄉鎮工作補貼申報花名冊》,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3)主管單位負責復核并填寫《xx市xx區鄉鎮工作補貼報批花名冊》,在單位內部公示;(4)公示無異議后報區編辦進行審核,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和現行工資管理體制分別報區委組織部或區人社局審批。
(七)申報材料要求。
個人申報表必須由本人簽名,單位申報花名冊必須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主管單位報批花名冊必須由主要負責人和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個人和單位申報材料由主管單位留存備查。
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的材料必須出具主管單位正式報告,說明初審、復核及公示的情況和結果,并附《xx市xx區鄉鎮工作補貼報批花名冊》一式四份。
七、組織實施
實施鄉鎮工作補貼政策性強、涉及面廣。
各部門各單位要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周密部署安排,認真組織實施。
要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劃定享受范圍,嚴格審批程序,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納入實行鄉鎮工作補貼范圍單位的主管部門要嚴格按要求申報實施人員及其標準,各鄉鎮辦要協助管理區直派駐機構的工作人員,加強考勤和日常考核,確保人員在崗在位;區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實行鄉鎮工作補貼人員的審核審批;區財政局要做好資金籌備和撥付。
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處理各方面關系,確保實施工作平穩有序。
各村(居)委會:
為進一步完善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包括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政策,增加種糧農民收入,保護種糧農民利益,提高農民的種糧積極性,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根據國家、省、市、縣上相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貼原則和對象
(一)補貼原則。
堅持“誰種糧誰受益”、“有種有補,無種無補”、“多種多補、少種少補”的原則。
(二)補貼對象。
種植主要糧食作物品種的農戶戶主(含業主、法人、專業合作社),并能獨立承擔風險,自負盈虧,且享有產品處置權。
國有農場、村集體等未發包耕地不納入補貼范圍。
補貼對象嚴格落實“誰種糧誰受益”的原則:對租種土地在2013年4月份前已簽有書面協議或合同并約定補貼對象的,以協議或合同為準,協議或合同未約定補貼對象和未簽有書面協議或合同的,補貼對象認定為實際種糧戶;2013年4月份試點工作開始后,補貼對象一律認定為實際種糧戶。
(三)補貼作物。
主要糧食作物是指小麥、水稻(早稻、中稻、晚稻)、玉米以及成片種植的馬鈴薯、紅薯、高粱(成片種植即以村為單位,整村單品種種植規模在50畝以上的馬鈴薯、紅薯、高粱)。
補貼品種與其他作物間作時,補貼品種須為主作物,并占種植面積50%以上。
二、補貼方式及補貼面積認定
(一)補貼方式。
當年補貼金額按上年核實的補貼種糧面積和當年縣人民政府核定的標準確定(補貼面積乘以補貼標準)。
補貼金額由縣財政局委托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將補貼資金存入補貼農戶戶主的“一折(卡)通”賬戶。
(二)
除報工作。
各縣(市、區)上報財政部的
第九條補貼面積。
補貼面積為補貼品種的實際種植面積。
實際種植面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的承包土地(含自留地)為基礎,實際種植補貼品種的面積審核確定,原則上不重新丈量土地。
補貼面積以畝為單位,保留一位小數。
補貼面積的認定:自留地、河灘地等未納入承包耕地而又實際種糧的,確定實際種植面積后享受補貼;流轉土地面積以原流轉戶登記的承包面積為基礎,確定實際種植面積;對大小春兩季作物凈作的補貼品種的,以承包土地面積分別計算補貼面積;對在同一耕地上同季(大春、小春)間作種植的多個補貼品種,以其中一個主要作物種植面積達50%以上的品種計算補貼面積,不重復計算。
對同季間補貼品種與其他作物間作時,補貼品種為主作物并占種植面積的50%以上的計算補貼面積。
不納入補貼面積的范圍:已享受退耕還林政策的承包土地上種植的面積不計入補貼范圍;農戶在未經相關部門允許開墾的荒山荒坡上種植糧食作物不享受補貼;現代農業園區,設施農業占用的土地,種植了經濟作物,不予計算補貼;涉及高速、工業園區等各類建設用地,占用的.土地不納入補貼范圍。
三、補貼面積核定及發放程序
(一)農戶申報。
由種糧農戶戶主分大、小春兩季對種植補貼品種的糧食作物面積向村民小組申報,填具《宣漢縣20xx年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面積申報審核表》(以下簡稱申報審核表)并簽字認可。
農戶租種耕地不在戶籍所在地的種糧農戶,由種糧所在村社登記補貼面積。
(二)小組核實。
村民小組對本組種糧農民在農民補貼網上的個人信息(此信息由鄉鎮財政所提供,包括農戶編號、戶主姓名、身份證號碼、“一折(卡)通”賬號等信息),分小春、大春兩季對種糧農戶的補貼品種、種植面積進行登記核實,對申報審核表由社干部核實后簽字,根據申報審核表面積,如實匯總填寫《宣漢縣20xx年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通過村民小組會議確定、村社代表簽字認可,在村民小組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后分別于4月底和7月底前報村民委員會復核。
(三)村級復核。
由村民委員會對村民小組的直接補貼登記表進行復核,并對跨組土地流轉的進行核查歸并,對申報審核表面積調整的按程序簽字復核,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審議、村民代表簽字后,進行村、組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無異議后,分別于5月10日和8月10日前上報鄉鎮農業部門、財政所。
(四)鄉鎮審核。
鄉鎮農業部門會同財政所對各村上報的直接補貼登記表進行認真審核,對跨村土地流轉的進行核查歸并,對申報審核表面積調整的按程序審核簽字后,各村的申報審核表明確責任人負責檢查、審核并在匯總表簽字,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在鄉、村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無異議后,5月底前將小春面積經鄉鎮人民政府核準后的紙質簽章匯總表、電子版登記表和公示照片上報縣農業局,8月底前將大、小春面積經鄉鎮人民政府核準后的紙質簽章匯總表、電子版和原始登記表、鄉鎮證明文件和公示照片上報縣農業局,農補網系統導出數據上報縣財政局,做到系統數據與原始登記表一致。
四、補貼數據上報及檔案管理
(一)嚴格數據上報。
鄉財政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和省財政廳對中國農民補貼網旬報制度及分戶數據上報的有關規定,切實認真做好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數據上報工作。
各村社負責農民補貼網相關數據的錄入、審核、匯總、上報等工作,鄉財政所對上報的分戶數據進行核查、調整和完善,并匯總上報的農戶姓名、補貼面積、應補、已補等有關數據,做到分戶數據與旬報數據一致,與安排撥付的補貼資金一致,與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發放補貼的數據一致。
(二)加強檔案管理。
直補工作的有關資料(文字、圖表、照片、簽字表格等)是直補工作的真實記錄和重要憑證,是備查備檢的重要依據,各村社要認真收集整理、存檔。
所有資料(含宣傳照片、會議照片和記錄、信息報道、申報審核表、登記表、匯總表、證明文件、信訪記錄等)收集后上報鄉財政所,實行分類歸檔、嚴格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實行“一把手”負責制。
1.加強組織領導。
鄉上成立由鄉長彭飛任組長、副鄉長李華、財政所所長鄧紀成、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柳池鄉完善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政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財政所,具體負責直接補貼工作。
鄉政府對全鄉的直接補貼工作全面負責,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的制定、完善,補貼標準的確定,組織實施轄區內直接補貼的面積核實、資金兌付、監督檢查及信訪等工作,落實村、社基層干部與鄉鎮人民政府簽訂《完善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政策責任書》。
2.鄉鎮具體實施。
村社對轄區內的直接補貼工作具體負責,主要負責種糧農民面積申報、核實和張榜公示、信息的審核和錄入,政策調整的宣傳、監督檢查和維穩信訪工作。
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層層確定村、組責任人,辦公室懸掛標識牌,放置直接補貼宣傳手冊,辦公桌擺放人員職責明示牌,加大對此項工作的政策宣傳、監督檢查、信訪處置力度,明確直接補貼流程、服務承諾、逐級工作責任人和工作職責并制圖上墻;村、社干部對轄區內的直接補貼工作直接負責,具體組織種糧農戶種糧面積的申報、登記、復核、公示等基礎性工作,按程序、環節對申報審核表進行核實檢查后簽字,確保直接補貼發放準確、到位,并全力做好直補政策宣傳、信訪等具體工作。
六、監督管理
(一)嚴格操作程序。
堅持做到“五個到戶”和“六個不準”,確保直補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種糧農民手中。
“五個到戶”即政策宣傳到戶、清冊編制到戶、張榜公示到戶、“一折(卡)通”發放到戶、資金兌付到戶。
“六個不準”即不準抵扣“一事一議”籌資等任何款項,不準拖延兌付時間,不準騙取、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不準集體代領,不準擅自更改“一折(卡)通”補貼戶主的信息,不準以任何理由借機增加農民負擔。
(二)嚴格公示制度。
嚴格按照補貼面積核定及程序,分別對組核實、村復核、鄉審核、縣直發前的程序進行4次公示,每次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并留下影像資料上報和存檔。
(三)嚴格資金管理。
對在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中違紀違規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處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嚴格監督檢查。
鄉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要積極做好糧食直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對補貼面積的核定、補貼資金的分配與兌付進行全程動態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對種糧農民補貼政策的落實。
根據《湖南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實施辦法》、《茶陵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實施辦法》、《茶陵縣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范圍和對象
十二個鄉鎮所轄范圍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含特崗教師)。
其他學校暫不列入發放范圍,待上級有政策明確后,再予以執行。
有以下情況的鄉鎮工作補貼嚴格按相關要求發放:
1.中途離開鄉鎮學校的教職工次月起停止發放鄉鎮工作補貼。
2.法定假期享受鄉鎮工作補貼;法定假外請假超過一個月的,請假期間不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3.以前因教育局政策原因提前離崗休息的,必須返崗上班、擔負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否則,不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4.到齡退休的教職工,從執行退休工資之月起停發鄉鎮工作補貼。
5.因脫產參加學歷教育、借調等離開鄉鎮學校工作崗位超過一個月的,不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二、補貼標準
在鄉鎮工作時間不滿10年為200元/月,滿10年不滿15年為260元/月,滿15年不滿20年為320元/月,滿20年不滿25年為380元/月,滿25年不滿30年為440元/月,滿30年為500元/月。
三、工作年限計算方法
鄉鎮工作年限按在鄉鎮和20xx年12月底前在下東、思聰、洣江三個街道工作實際工作時間累加計算。
1.原在補貼范圍鄉鎮工作,中途離開的時間不算鄉鎮工作年限;
2.在縣外工作的年限不算鄉鎮工作年限;
3.大學讀書期間計算為工齡的時間不算鄉鎮工作年限;
5.每年審核鄉鎮工作年限時,截止時間為上年的12月30日,按周年計發鄉鎮工作補貼。
當年新招聘人員自到鄉鎮工作之月起開始發放。
四、審批和發放程序
符合享受鄉鎮工作補貼的教職工,由本人填寫個人信息審核表,所在學校查檔審核后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公示無異議由學校造具花名冊經校長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報縣教育局核定,再報縣財政局,由縣財政局根據全縣教育系統年度補貼總額下撥到縣教育局,由縣教育局分兩批:1~8月份、9~12月份下撥到相關學校,各學校按規定發放到人。
自到各鄉鎮工作之月起開始發放,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鄉鎮工作補貼每年年初進行集中審核一次(年度中調入或調出的教職工,各學校即時上報審核),審核通過后報送縣教育局計財股匯總,再報縣財政局執行。
五、工作要求
(一)對鄉鎮學校工作的教職工實行鄉鎮工作補貼制度,是落實上級關于加強農村基層教師隊伍建設的要求,是對鄉鎮教師的一項激勵措施,有利于穩定農村基層教師隊伍,吸引優秀人才向農村中小學流動。
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堅持原則,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違規發放,真正把惠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做好、做實。
(二)鄉鎮工作補貼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或挪用。
(三)縣教育局、財政局每年對鄉鎮工作補貼的發放情況進行聯合督查。
對擅自擴大發放人員范圍、提高發放標準的學校,或對離開工作崗位、調離或退休人員不及時停發鄉鎮補貼等情況,一經查實,除扣撥學校下撥經費外,將按照《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計署令第31號)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
為進一步加強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頓規范河道采砂秩序,確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護生態環境。根據《省水利廳關于開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電局《關于印發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水利局牽頭、相關部門聯動,以南陽河、高嵐河、古夫河、涼臺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為重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整合資源,有計劃、有步驟、分階段開展清理整治工作,通過清理整治活動的開展,大力宣傳河道采砂管理法規政策,強化源頭管控措施,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確保全縣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穩定、局勢可控。
二、整治內容。
(一)規范行政許可,嚴打非法采砂。按照“長江河道全線禁采,中小河流核減采量”的要求,嚴格河道采砂審批許可,嚴管嚴打非法采砂。一是嚴格執行《縣中小河流采砂規劃》,進一步規范河道采砂權拍賣的準入與許可機制。二是嚴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許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嚴格按程序履行報批手續,加強現場監管,嚴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實施經營性活動。三是嚴密關注河道采砂動態,及時加強中小河流采砂規劃修編,逐步減少中小河流采區和采量,推動中小河流休養生息,逐步恢復河道生態環境。加強可采區現場監管,嚴防超許可范圍和許可采量采砂。四是嚴打非法采砂活動。對凡未經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或未按審批的要求從事采砂作業的非法采砂行為堅決予以取締并嚴厲打擊。對在專項整治期間頂風作案業主的非法采(運)船只、挖掘機、運輸車等機具實施先行登記保存,依法從重處罰,情節十分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二)清理違規砂場,規范采砂管理。對全縣河流及三峽庫區采砂場(點)進行拉網式清查,全面登記,摸清底數,嚴格落實管控措施,加強管理。對手續不完備、未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和違規占用河道灘地、影響行洪安全的砂場,應堅決予以取締。對已辦理行政許可的采砂企業加密開展現場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許可的采砂范圍和采砂規劃進行作業、降噪除塵和廢水處理措施是否完善并運行正常、生產場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響交通等,對檢查出問題的采砂企業責令關閉停產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通過砂場清理整治,為強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堅實基礎。
三、實施步驟。
這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縣河道采砂專項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建部門聯合工作專班,制定河道采砂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由縣人民政府發布《縣人民政府關于河道采砂專項整治的通告》,在全縣范圍內采用張貼通告、宣傳標語、宣傳橫幅、廣播電視滾動播出專項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廣泛宣傳發動。及時向采砂業主宣傳國家、省、市關于河道采砂的相關政策法規和縣政府召開的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召集采砂業主進行集中約談教育,并對全縣河道管理范圍內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機具,及砂石堆放、運輸等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并登記造冊,下達執法文書責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動,限期關閉砂場,恢復河道,自行拆(撤)出所有采砂設備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3月11日—5月31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市、縣關于河道采砂管理的相關規定,對全縣境內河道采砂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采砂行為,依法取締非法采砂場,暫扣、封存或拆除非法采砂機具,沒收非法所得,并按照法律法規上限進行處罰。對拒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申請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在專項清理整治活動中頂風作案造成國家砂石資源損失和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6月1日—6月10日)。總結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經驗,將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總結上報縣“兩辦”和市水利水電局,由聯合執法工作專班對專項清理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組織“回頭看”活動,查遺補漏,鞏固成果。并按照《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縣中小河流采砂規劃》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轉入日常規范管理。
四、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為切實抓好河道采砂專項清理整治活動,縣政府決定成立縣河道采砂專項清理整治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具體職責如下:
縣水利局:牽頭組織河道采砂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具體負責開展河道采砂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非法采砂案件的查處。
縣法院、檢察院:配合河道采砂專項清理整治活動,依法開展強制執行,對于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活動及時依法批準立案偵辦。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河道采砂治安秩序,配合水利部門開展河道非法采砂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采砂活動中的涉黑、涉惡勢力,并依法對非法采砂活動中涉嫌犯罪的開展偵查,對非法采(運)砂石的挖掘機、運輸車等作業設備依法進行處理。
縣安監局:負責配合河道采砂專項清理整治活動進行安全檢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河道采砂等危害安全行為。
縣工商局:負責對砂場進行清理整頓,依法取締無證經營的砂場,禁止非法交易活動。配合水利部門對砂場的砂石料來源進行調查,禁止非法采挖的砂石料流入市場。
縣交通局:負責加強水路航運、公路的管理,查封、驅逐滯留我縣水域的各類采砂船舶;依法封堵非法采砂點接線或進場公路,依法查處隨意在國道、省道、縣鄉公路上開口接線等違法行為。
縣地稅局:負責對河道采砂企業主開展稅務稽查,依法打擊、查處采砂場偷、漏、逃稅案件。
縣監察局:負責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落實省紀委、省監察廳《關于違反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紀律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情況,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我縣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混亂、偷采活動猖獗的有關負責人,嚴肅追究其責任。對縱容非法采砂活動,為非法采砂者通風報信,提供保護,給工作造成損失或在社會上造成極壞影響的,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縣環保局、縣國土資源局:配合縣水利局依法開展行政執法,對非法占地、污水直排等行為予以查處。
縣天星供電公司:負責配合河道采砂專項清理整治,對非法采砂場實施停電,并拆除一切供電設施。
鄉鎮人民政府:大力宣傳河道采砂法律法規,強化區域內河道管理監督工作,配合水利等部門對本行政區域河道采砂進行專項清理整治,加強河道非法采砂的監督檢查和舉報,搞好執法活動中的有關協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認識。縣河道采砂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本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緊密配合,各負其責,確保河道采砂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達到目的,收到實效,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本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各項工作抓緊、抓好、抓落實。
(二)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南陽河、高嵐河、古夫河、涼臺河、平水河、孔子河及古洞口水庫庫區的非法采(運)砂行為為本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的重點,依法打擊頂風作案非法采砂行為,在全縣行成震懾效應,確保全縣河道采砂專項清理整治活動取得實效。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依法查處和教育引導相結合,建立健全打擊非法采運砂的協調聯動機制,始終保持對非法采砂行為的高壓嚴打態勢。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一
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通知》(贛人社發〔20xx〕28號)和吉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核準你縣鄉鎮實行鄉鎮工作補貼邊遠等級的批復》(吉府字〔20xx〕31號)精神,為了做好我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鄉鎮工作補貼的執行范圍。限于鄉鎮(不含街道)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以及上級政府長期(六個月以上)派駐鄉鎮機構的工作人員。
二、鄉鎮工作補貼的標準。根據在鄉鎮工作的年限,鄉鎮工作補貼劃分為三個標準:在鄉鎮工作年限不滿20xx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鄉鎮工作年限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鄉鎮工作年限滿20xx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應鄉鎮工作補貼的同時,在邊遠鄉鎮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邊遠鄉鎮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鄉鎮等級劃分。經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復:禾川鎮、才豐鄉、埠前鎮、石橋鎮、蓮洲鄉、在中鄉、里田鎮、煙閣鄉、高市鄉、龍源口鎮、高橋樓鎮、懷忠鎮、沙市鎮、龍田鄉、文竹鎮按一般鄉鎮的標準發放鄉鎮工作補貼;龍門鎮、臺嶺鄉、象形鄉、蘆溪鄉、高溪鄉按邊遠鄉鎮的標準發放鄉鎮工作補貼;曲白鄉、坳南鄉、三灣鄉按最邊遠鄉鎮的標準發放鄉鎮工作補貼。
四、鄉鎮工作補貼實行時間。鄉鎮工作補貼自到鄉鎮工作之月起按月發放。調離鄉鎮工作崗位或離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離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鄉鎮工作補貼。借調出鄉鎮工作的,不享受鄉鎮工作補貼。鄉鎮工作補貼從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五、辦理程序。
1、初審。由個人申報,填寫《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審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單位初審后,報主管部門及所在鄉鎮復審。鄉鎮工作的年限可以通過個人檔案、工資審批發放表、個人年度考核表、單位考勤表、任命(聘任)文件、繳納住房公積金花名冊、發放計生獎花名冊、發放綜治獎花名冊、人員編制證等資料來認定。
2、公示。各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鄉鎮,在審核鄉鎮工作人員的個人相關資料后,由單位分機關和事業人員分別填寫《鄉鎮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審批備案表》(附件2)、《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審批備案表》(附件3),并在本單位、本鄉鎮公示七天,接受社會監督,確保上報材料準確、真實。
3、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各單位將《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審批表》(附件1)、《鄉鎮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審批備案表》(附件2)、《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審批備案表》(附件3),及相關證明材料上報縣財政、人社部門成立聯合審核小組審核,審核小組根據各單位所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及公示情況,對上報人員的鄉鎮工作補貼進行審核認定,并批復執行。
4、發放。縣人社、財政部門審批后,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六、工作要求。
請各鄉鎮、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指定專人負責,務必在規定時間上報,確保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鄉鎮工作補貼工作及時圓滿完成。今后,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各種原因,需調整鄉鎮工作補貼的,都應按照上述程序辦理。
在辦理鄉鎮工作補貼過程中,要嚴格按程序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對在落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與縣人社、財政部門溝通,不得擅作主張。凡因把關不嚴、工作不認真負責,甚至弄虛作假導致財政資金流失的,發現一次,縣財政將扣發該單位的工作經費,扣發金額與該單位發放一個月的鄉鎮工作補貼所需的金額相當,并按照20xx年6月13日《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監察部、人社部、財政部、審計署令31號)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二
各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通知》(人社部發〔〕7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實施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47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全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鄉鎮工作補貼的執行范圍,限于鄉鎮(不含街道)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包括上級政府長期(6個月以上)派駐鄉鎮機構的工作人員。
二、補貼標準鄉鎮工作補貼標準,按照鄉鎮情況和在鄉鎮工作時間等因素確定,并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鄉鎮可分為一般鄉鎮和艱苦偏遠鄉鎮。
在艱苦偏遠鄉鎮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9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35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42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
一般鄉鎮和艱苦偏遠鄉鎮的劃分,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依據鄉鎮財政經濟狀況、交通便利程度、距離縣城遠近等因素合理確定。
其中,艱苦偏遠鄉鎮原則上不超過鄉鎮總數的50%。
艱苦偏遠鄉鎮是指:鄉鎮經濟發展水平不高,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全縣平均水平;交通不便,上下班交通費用較高;距離縣城路途較遠,工作期間一般住在鄉鎮等。
各縣(市、區)鄉鎮劃分情況,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審批同意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備案。
三、資金來源鄉鎮工作補貼所需經費,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四、執行時間鄉鎮工作補貼從1月1日起執行。
五、相關政策(一)鄉鎮工作補貼自到鄉鎮工作之月起按月發放。
調離鄉鎮工作崗位或離退休人員,從調離和離退休的下月起停止發放鄉鎮工作補.(二)借調出鄉鎮工作的人員,借調期間不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三)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皖政〔〕67號)規定享受的'增發生活補貼項目與實行鄉鎮工作補貼項目進行歸并,全省統一執行鄉鎮工作補貼制度。
如市、縣人民政府已制定的生活補貼標準高于此次鄉鎮工作補貼標準的,其高出部分暫時保留,待以后調標時再逐步予以沖銷;如市、縣人民政府已制定的生活補貼標準低于此次鄉鎮工作補貼標準的,按此次鄉鎮工作補貼標準執行。
(四)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鄉鎮工作補貼規定,不得擅自擴大實施范圍和提高補貼標準。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六、組織實施實施鄉鎮工作補貼,政策性強,涉及面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周密部署安排,認真組織實施。
要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嚴格審批程序,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處理各方面關系,確保實施工作平穩有序。
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208月10日。
相關內容【2】。
今年1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下發《關于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號),決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
到今天,已經過去大半年,鄉鎮公務員工作補貼,你領到手了嗎?
哪些人可以領到補貼。
通知規定,鄉鎮(不含街道)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式人員,此次可獲得工作補貼。
鄉鎮工作補貼自到鄉鎮工作之月起按月發放。
調離鄉鎮工作崗位或離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離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鄉鎮工作補貼。
補貼標準不低于月人均200元。
通知說,鄉鎮工作補貼的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補貼標準可根據鄉鎮情況和在鄉鎮工作時間等因素適當區別,并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所需經費如何解決。
鄉鎮工作補貼所需經費,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各地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具體辦法,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按本通知規定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對工資收入水平相對較高的鄉鎮是否實行鄉鎮補貼,由各省人民政府確定。
這些地方已經出臺實施辦法。
根據通知精神,有的地區已經出臺針對本地區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具體辦法和措施。
湖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6月發布《湖南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實施辦法》。
具體標準為:鄉鎮工作補貼的月標準為,鄉鎮工作時間不滿10年200元,滿10年不滿15年260元,滿15年不滿20年320元,滿20年不滿25年380元,滿25年不滿30年440元,滿30年500元。
對少部分條件特別艱苦的偏遠鄉鎮,由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并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核準,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提高100元。
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脫產參加學歷教育、借調等離開鄉鎮工作崗位1個月以上的時間,不發放鄉鎮工作補貼。
調離鄉鎮工作崗位或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鄉鎮工作補貼。
廣西。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財政廳于2015年6月發出相關通知,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
具體標準為:鄉鎮工作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
鄉鎮工作補貼的執行范圍,限于鄉鎮(不含街道)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及經縣(區、市,含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設區市以上(含設區市)直屬部門批準派駐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6個月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員。
江西。
江西省發布《關于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補貼的通知》,具體標準為:根據在鄉鎮工作年限,工作補貼分三個標準,在鄉鎮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滿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
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應鄉鎮工作補貼的同時,根據鄉鎮是否艱苦偏遠、交通不便、離縣城遠等因素,各縣區可結合實際情況和以往工作實踐,由當地縣(市、區)政府將各鄉鎮劃分為一般鄉鎮、邊遠鄉鎮和最邊遠鄉鎮三個等級并報經市政府核準,在邊遠鄉鎮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邊遠鄉鎮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據悉,江西九江市和上饒市均已根據《通知》精神正式啟動鄉鎮工作補貼發放工作。
有的基層公務員不愿呆在鄉鎮單位,主要原因是工資比較少,補貼也跟不上,而基層公務員普遍工作條件差、任務重、壓力大、上升空間小。
現在,很多鄉鎮單位都期盼著這一好消息盡快落實。
許多基層公務員表示,補貼雖少,但會顯著提高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雖然看似也就幾百塊,但對于鄉鎮公務員來說,卻是非常實用的,至少可以補貼一點奶粉。”
這份工作補貼,你領到了嗎?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三
為貫徹落實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焦政〔〕11號)要求,切實做好我市購房補貼發放工作,特制定本細則。
第一條購房補貼范圍是指個人購買的市城區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及商業用房。
第二條購房時間認定是指從1月1日至月31日,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辦結時間為準。契稅繳納時間認定是指從2016年1月1日至2月28日。
第三條購房的補貼比例是指:
(1)農民在市城區購買商品住房,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后,給予15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農民在市城區購買商業用房的,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后,可享受契稅總額50%的補貼。
(2)除農民外的其他人員,購買(拆遷安置)商品住房或商業用房,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后,可享受契稅總額50%的`補貼。
(3)對在賣舊房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后,可享受契稅總額100%的補貼。
(4)同一家庭(夫妻雙方及未滿18周歲的子女)重復購買有退房歷史的同一套商品房,不享受購房補貼;20的網簽合同去除或增加共有人以及網簽合同條款內容變更的可按照相應政策享受補貼。
(5)在焦作市城區購買、租賃或利用庫存商品房開展經營的房屋租賃公司,3年內可享受租賃經營環節產生的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和房產稅總額50%等額資金的補貼。
第二章補貼審核發放。
第四條申請購房補貼需提交的材料。
(1)購房人已網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人繳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3)契稅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購房人或網簽合同中共有人的有效的銀行卡號或存折復印件;。
(6)《2016年度購房財政補貼申請審核表》;。
(8)申領賣舊房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需提供房產檔案部門出具的2016年度房屋交易登記簿記錄查詢證明。購房人可為同一家庭成員(夫妻雙方及未滿18周歲的子女)。
(一)受理。申請人與開發企業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填寫《2016年度購房財政補貼申請審核表》。
(二)審核。地稅部門負責對完稅情況審核確認;房管部門負責對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間網簽辦結和真偽等情況審核確認;財政部門負責復查,核算補貼金額。對符合條件的,三部門在《2016年度購房財政補貼申請審核表》中予以確認章。對不符合條件的,應做好解釋工作并將相關材料退還申請人。對符合補貼條件但材料不全的,應一次性告知應補材料。
(三)發放。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市財政部門將按照申請人提供的開戶銀行和賬號,或者以即時開戶、現金支付等方式將補貼資金發放給購房人。
第六條在焦作市城區購買、租賃或利用庫存商品房開展經營的房屋租賃公司享受補貼,由房屋租賃公司到所在城區財政部門辦理補貼申領手續。
第七條購房人必須于203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相關申報材料領取補貼,逾期不再受理。
第三章資金管理與監督。
第八條購房補貼資金分別由受益的市級和示范區財政負擔,購買、租賃或利用庫存商品房開展經營的政策補貼由所在城區財政負擔。購房補貼專項資金須專款專用、專賬核算,以確保補貼資金安全及時發放。
第九條對不如實申報、擅自更改有效證件或出具虛假證明,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或個人,由相關部門或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依法處理,追繳已領取的購房補貼。
第十條已領取購房補貼的商品房,因特殊原因注銷購房合同的,購房人必須首先退還全部購房補貼,否則房管部門一律不得注銷。
第四章適用范圍。
第十一條本細則適用于解放區、山陽區、馬村區、中站區和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
第十二條其他縣市可參照本細則,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本細則實施期間,如國家和省有相關政策出臺,按國家和省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焦作市城區個人購房政府補貼實施細則》(焦財辦〔〕21號)同時廢止。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四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縣以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鄉鎮工作人員補貼制度改革,這5項改革均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今年我省將啟動這五項重大人社制度改革。
最低工資調整正制定方案。
據了解,目前我省有關部門已著手制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方案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實施辦法,年內將出臺并實施。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政出臺時將會第一時間對外公開,并進行詳細解讀。
記者了解到,在社保方面,省人社廳今年將指導各地調整完善城鎮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管理政策和待遇標準。
出臺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意見;在勞動關系方面,職工較為關心的安徽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正在制定中;并指導各地落實調低失業保險費率工作。
此外,今年我省的社保卡發放將超過4000萬張,合肥市已經率先啟動金融社保卡功能。
畢業生就業率或低于去年。
還有一個月,2015屆高校畢業生將大批走出校門謀求就業,今年我省的就業形勢如何?記者從省人社廳就業處得知,今年我省高校畢業生數量預計在30萬人左右,加上去年畢業未就業的人數,總人數將達到31.5萬人,就業形勢穩中趨緩。
“就業壓力可能會比去年略大。”該處負責人表示,就業更難一方面是受到經濟大環境影響,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用人單位的用人需求相對減少;另一方面,由于今年春節較晚,企業開工、學校開學均比往年遲得多,因此留給企業招聘、畢業生找工作的時間更少。
探索創業服務銜接機制。
日前,省人社廳和省工商局聯合下發《關于建立創業服務銜接機制的若干意見》,決定共同建立創業服務6項銜接機制,統籌、整合、疊加各部門扶持創業的政策、資金和資源,進一步促進青年創業工作。
這6項機制是創業政策宣傳銜接機制、市場主體信息共享機制、創業培訓對接機制、創業貸款對接機制、創業數據共享機制、部門定期會商機制。
我省將通過在各級工商管理部門工商登記服務窗口擺放宣傳資料,在人社部門、工商管理部門網站開設專欄,進一步拓展創業政策宣傳渠道;通過就業失業和勞動用工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工商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勞動用工、工商登記注冊、企業信用等信息的交換與共享,共同為創業者提供服務、落實政策。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五
近日,一名安徽網民在《地方領導留言板》留言,咨詢馬鞍山市和縣何時發放鄉鎮工作補貼。
對此,馬鞍山市政府回復稱,和縣政府已下發《關于全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通知》,規定從20元月起發放鄉鎮工作補貼。
和縣教育系統近期已召開會議進行布置,經登記造冊、審核、公示等環節后,預計10月份可打卡發放。
【網民留言】。
我是馬鞍山市和縣的一名快退休的教師,鄉村教師補貼不知在我退休前能否領導?蕪湖市已經發放一年多了。
我們所在的鎮政府也發了,為什么教師到現在沒有發?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上給省長留言,反映鄉村教師補貼發放的問題,馬鞍山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市教育局、和縣人民政府認真調查,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經調查,縣政府已下發《關于全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通知》,規定從年元月起發放鄉鎮工作補貼。
和縣教育系統近期已召開會議進行布置,經登記造冊、審核、公示等環節后,預計10月份可打卡發放。
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與和縣人民政府聯系。
【網民留言】。
書記你好,我就向你反映我們這里的自來水臟,老是停水的問題,你們回復會盡快解決,而且也撥款改造了,可是水廠不作為,到今天還是這樣,這已經一個月了,天天停水,今天也停水了,這么熱的天氣,沒有自來水吃用,太陽能上不了水,晚上也沒有自來水洗澡,嚴重影響了農民的正常生活。
希望書記這回能徹底解決我們的吃用水問題,謝謝了。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7月1日,您在人民網留言,反映自來水廠停水問題。
巢湖市回復如下:經查,您反映的是蘇灣鎮司集自來水廠停水問題。
為改善蘇灣鎮司集片區供水狀況,有關部門已對原司集自來水廠進行了改擴建。
目前,供水基本正常。
對因工程施工中不慎挖斷自來水管道導致的停水問題,已責令水廠加強巡查和維護,對破損管道及時搶修,保障正常供水;同時,在主管道鋪設線路上加密標識樁,增強警示效果,減少施工對自來水管道的損壞。
感謝您的留言!
【網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書記:您好,我是淮北人,熱衷于家鄉建設。
淮北南部次中心澮河新城規劃在到建成。
到現在怎么一點動靜都沒有。
這都馬上了。
還有聽說濉溪在百善鎮南邊的高速以南要建雁鳴新城縣域次中心。
南部礦區人口也不少啊,而且有好多礦,應該統籌規劃礦區,重新設立一個新區,設立一個典型礦區示范點。
畢竟人口條件應該能達到,經濟水平應該也不錯,離最近的大地方宿州也有60里路。
而且有利于淮北宿州一體化發展。
畢竟宿州的西部大外環都算貼著濉溪的地面建了。
這樣也有利于平衡南部礦區與宿州一體化發展,畢竟南部礦區離宿州近。
還有縣道x015建議升級為省道,打通宿州到臨渙煤焦化基地的通道,畢竟向北有淮北煤焦化快捷通道,向東宿州方向路也應該修好。
謝謝。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看到您給省委書記的留言后,市委督查室及時交辦督辦,市城鄉規劃局進行了辦理。
現回復如下:淮北市區與濉溪縣城區已連為一體,但淮北市區、濉溪縣城區均位于市域的最北端,而市域南北長約100多公里,對位于市域南部的雙堆集、南坪鎮、孫疃鎮等輻射帶動不足。
為了有效帶動南部鄉鎮的發展,同時妥善安置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及臨渙煤礦等周邊6個礦區的搬遷居民,保證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產業基地和礦區的可持續發展,依據《皖北城鎮群城鎮體系規劃(2013-2030)》、《濉溪縣城總體規劃(2013-2030)》,安徽省城鄉規劃院對我市南部次中心進行了選址論證,擬確定以百善鎮為基礎,向東、向南拓展,形成市域南部次中心,以此帶動我市南部區域發展,加快我市新型城鎮化進程,同時,也為濉溪縣城搬遷奠定基礎。
經了解,目前該規劃項目尚未啟動。
感謝您對城市建設的關心與支持。
【網民留言】。
尊敬的書記您好,我是渦陽一高中學生家長,我們戶口所在地為下面鄉鎮。
前日去縣城城南派出所給孩子辦理身份證,被城南派出所告知,首次辦證必須回戶籍所在地。
為此,我想建言一下,為了方便學生和家長,可否將帶有照片的學生證或者上一級次的畢業證作為有效證件,用以證明“我”是“我”,從而實現學生首次身份證可以異地辦理。
謝謝,請予研究解決。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對您反映的.情況,亳州市委高度重視,責成渦陽縣委認真調查處理。
現回復如下:關于您反映“被告知首次辦證必須回戶籍所在地”的情況。
根據《安徽省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范》規定,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應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提供申領人居民戶口簿。
因此,首次辦理居民身份證應持戶口本和有本人照片的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關于您反映“可否憑學校有效證件首次異地辦理身份證”的情況。
經查:根據《安徽省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方案》規定,異地受理的業務范圍包括: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
因此,您反映的憑學校有效證件首次異地辦理身份證業務,不屬于異地辦證范圍,不能異地辦理。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支持!
【網民留言】。
我是渦陽縣青町鎮農民,也是種地大戶,手里有二百多畝地,從今年的產量上看,大豐收,價格是國家保護價的一大半,還沒有人收,這讓種地大戶賠本賺吆喝,希望領導能體會到我們種地大戶的不易,這樣下去的話,誰愿包地啊,不是說種地大戶,國家有扶持政策嗎?可我們從沒看到過,還望領導能實地了解一下,農民的不容易。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對您反映的情況,亳州市委高度重視,責成渦陽縣委認真調查處理。
現回復如下:關于您反映“價格是國家保護價的一大半,沒人收”問題。
經查:渦陽縣嚴格按照《20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執行,并將收儲價格和質量標準在各收儲點進行了公示。
今年午季渦陽縣在新興、牌坊、曹市、龍山等地設置了小麥收儲點,根據您所居住的位置,您可到附近的曹市、龍山收儲點出售符合質量標準的糧食。
關于您咨詢“種地大戶,有無扶持政策”的情況。
經查: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暫未有符合您情況的補貼。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支持!
【網民留言】。
書記你好,渦陽縣城道路交通存在問題需要解決,機動車占用人行道亂停急需治理,向陽路人行道無法通行,迫使行人上機動車道行駛,給交通和行人帶來不安全因素,站前路和康寧路交叉口,平安保險公司門口天天車輛亂停交通堵塞,無法通行,請有關部門治理解決。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對您反映的情況,亳州市委高度重視,責成渦陽縣委認真調查處理。
現回復如下:關于您反映“縣城道路交通存在問題需要解決,機動車占用人行道亂停急需治理”的情況。
經查:隨著機動車數量激增,縣城區內擁堵和交通安全問題日益凸顯。
為此,渦陽縣根據需求在主要路段,合理劃定了停車位,并加大路面巡查執法力度。
關于您反映“向陽路人行道無法通行,迫使行人上機動車道行駛”的情況。
經查:渦陽縣向陽路從樂行路至勝利路段,兩側都已劃定停車位,人行道暢通;從勝利路至團結路段,因人行道狹窄達不施劃條件暫未劃定,經現場查看該路段商家確有在店門前違規停放現象。
為此,渦陽縣已于7月底前進行一次集中整治,對不按停車位停放、不按車型停放等其他違規行為及時查處。
關于您反映“站前路和康寧路交叉口,平安保險公司門口交通堵塞”的情況。
經查:該路段因近期東側商住樓施工,人行道暫時封閉,同時經現場查看該路段確有亂停亂放現象。
為此,渦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將在此路口設置禁停標志,并加大執法力度,杜絕亂停亂放現象。
相關情況,請與渦陽縣公安局(聯系人:張勇,電話:13956822333)或城管執法局聯系(聯系人:宋效輝,電話:13856743772)。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支持!
【網民留言】。
刷墻搞得地上都是白灰走路腳上都是白灰小便依舊噪音污染依舊就想問問可以讓夜市休息日停工嗎?好讓我們安靜干凈點全是白色油煙一直沒改善。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8月25日,您給省委書記留言,反映金寨縣梅山紅棚夜市整改問題,我們要求金寨縣調查了解,現回復如下:就您反映的問題,金寨縣高度重視,已經著手開展相關整治工作。
1.已組織召開了梅山紅棚經營戶會議。
針對消費者夜市吵鬧、隨地小便等不文明行為,積極探討解決辦法,要求業主在經營盈利同時,增強社會責任感,自覺維護好周邊環境,并把文明理念向消費者傳遞,共同維護好周邊環境。
2.迅速組織清理紅棚周邊環境衛生。
粉刷巷道墻面,清除雜物;8月28日組織人員清洗紅棚地面油污,并擬定每半個月組織經營戶清理一次,以此促進經營戶、消費者文明意識提升。
3.已在巷道邊安裝夜光燈、攝像頭,對夜市進行日常監管,同時加強晚間值班值守工作。
4.按照“只減不增,逐步取締”的管理原則,鼓勵和動員紅棚業主進入固定門店經營。
5.關于紅棚夜市搬遷問題,金寨縣表示將提請縣規劃部門結合老城區改造,合理設置紅棚經營場地。
金寨縣感謝您對城市文明創建等工作的關注!
【網民留言】。
李省長:你好。
馬鞍山市雨山區社區服務中心院內從早6點15分起廣場舞的高音喇叭開始播放(就算是今年高考中考期間也不停),高分貝噪音嚴重影響了周邊居民的生活,每天都在快節奏的音樂中被吵醒。
曾經給本市市長在人民網上給您寫過信(先前已經向雨山公安分局反映多次),并與區政府負責這件事的通過電話,也有過一星期時間的清凈,但后來特別是9月初學生開學以來,高分貝廣場舞已如既往了,特別是6點15分到6點45分這期間最吵。
請解決,謝謝。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上給省長留言,反映廣場舞擾民的問題,馬鞍山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雨山區人民政府認真調查,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經調查,雨山區社區服務中心是區全民健身活動中心,為豐富群眾文體生活,無償提供給居民使用。
針對您反映的問題,區政府相關部門已約談廣場舞組織者,要求其降低音量,不得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同時,區政府相關部門已在中心設立監督員,進一步強化日常巡查,對擾民行為及時制止。
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與雨山區人民政府聯系。
【網民留言】。
尊敬的省長:我是年底買的當涂縣恒生陽光城6號樓108室(總18層我買的一層)期房,當時售樓部工作人員說一樓還有個院子從家里還可以打個樓梯下去。
2016年3月通知我驗房拿房,跑去一看明明跟地下室差不多確當一樓買,家里地平比外面的的停車位和小區道路低,就是我們農村蓋房子都知道家里地平要比外面高,這種設計肯定有問題,多次找開發商和相關部門一直沒有給我解決,我們掙錢也不容易貸款花40多萬,總不能買個車庫吧。
我要求換房或以車庫價格算。
半年多了一直沒有解決,找相關部門多次反映也沒有得到解決。
這種房子設計有問題為什么相關部門不要求他整改,開發商隨便蓋就沒有管他的部門嗎?老百姓的利益受到了傷害,真的不知道找到那里才能得到解決,麻煩領導關心。
謝謝。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上給省長留言,反映商品房買賣糾紛的問題,馬鞍山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當涂縣人民政府認真調查,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經調查,縣政府相關部門已經協調督促恒生陽光城開發商積極妥善處理此事,保障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同時,您反映的問題屬于平等主體之間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如果雙方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建議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與當涂縣人民政府聯系。
【網民留言】。
一中還有好幾路經過!本來高中早上上學就早,還要在市區換乘爭乘僅有8路車經過二中!如果家長都在接送,1增加了家長的工作負擔2增加道路的擁堵!其實一個城市公交健康發展,離不開領導們的努力和權衡利弊!應多為需要的人考慮!感謝領導多為在二中的孩子讀書的提供便利!感恩感謝領導在百忙之中關注一下!
答復意見:
【網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長您好!公車改革廣大公務人員每月領取車補,可是我看我們樅陽縣的干部下鄉還是有車,并不是自己乘車!為什么我們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沒有車補?希望上級領導出臺政策要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給省長留言,反映樅陽公務用車改革有關問題,銅陵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樅陽縣政府認真調查。
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根據《安徽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銅陵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樅陽縣制定了《樅陽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確了本次參改對象是在編在崗的副廳級及以下公務員、參公單位管理人員和機關行政編制工勤人員。
本次樅陽縣機關單位參改的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縣直機關是樅陽鎮、經開區;鄉鎮是本鄉鎮行政區域內。
并規定在保障范圍內,公務出行自行處理,嚴禁使用公車和報銷車費;保障范圍外的公務出行,參改人員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平臺用車、公共交通、出租車等。
為加強對用車的規范管理,要求各參改單位嚴格執行保障范圍外用車審核程序,未經批準的用車一律不準報銷。
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今年2月17日發布了中央事業單位和中央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明確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機關本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
目前,省、市、縣有關事業單位車改方案正在組織制定。
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與樅陽縣政府聯系。
聯系人:吳敏耀聯系電話:5733010。
【網民留言】。
李省長你好:我在安徽淮北濉溪淮北世紀華庭買了一套房子,至今水電氣未通電梯也壞掉,叫我們老百姓咋辦,縣政府開發商至今未給我們答復,到現在無法入住,首付14萬銀行貸款24萬買了一套房子,每月還要還貸款辛苦一輩子買了一套房子。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上給省長留言,反映“爛尾樓世紀華庭”問題,淮北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濉溪縣認真調查,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經查,世紀華庭項目已交付入住,目前仍存在水、電、燃氣不通的情況。
網友反映情況屬實,已督促開發商整改。
同時,建議業主依法維權。
承辦單位:淮北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23日。
【網民留言】。
懷遠這次上報多少代課教師;解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何時出臺;請省長關注。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上給安徽省代省長李國英留言,反映懷遠縣代課教師相關問題。
蚌埠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要求懷遠縣政府調查核實。
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經調查核實,截至2016年8月,懷遠縣鄉鎮聘用合同教師共757名。
針對該群體教師的訴求,相關部門將加強鄉鎮聘用合同教師隊伍管理,積極穩妥解決相關問題。
待省、市有關部門出臺解決鄉鎮聘用合同教師相關政策后,懷遠縣將及時執行,以維護鄉鎮聘用合同教師隊伍的穩定。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與懷遠縣教體局聯系。
【網民留言】。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上給安徽省代省長李國英留言,反映固鎮縣仲興鄉衛生院相關問題。
蚌埠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固鎮縣政府調查核實。
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經調查核實,固鎮縣仲興鄉衛生院屬整體遷址項目,工程于203月份開工建設,原計劃于2016年3月18日搬遷至新院區,因新院裝修尚未完工,不能正常投入使用,為解決群眾就醫問題,仲興鄉衛生院于4月份臨時搭建10間板房過渡,開展一般診療活動。
待新院投入使用后,活動板房將即時拆除,不再使用。
目前,固鎮縣仲興鄉新衛生院裝修工程計劃于2016年9月23日正式動工,爭取兩個月后投入使用。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與固鎮縣衛計委聯系。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六
第一條購房補貼范圍是指個人購買的市城區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及商業用房。
第二條購房時間認定是指從1月1日至月31日,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辦結時間為準。契稅繳納時間認定是指從年1月1日至2月28日。
第三條購房的補貼比例是指:
(1)農民在市城區購買商品住房,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后,給予15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農民在市城區購買商業用房的,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后,可享受契稅總額50%的補貼。
(2)除農民外的其他人員,購買(拆遷安置)商品住房或商業用房,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后,可享受契稅總額50%的補貼。
(3)對在賣舊房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后,可享受契稅總額100%的補貼。
(4)同一家庭(夫妻雙方及未滿18周歲的子女)重復購買有退房歷史的同一套商品房,不享受購房補貼;20的網簽合同去除或增加共有人以及網簽合同條款內容變更的可按照相應政策享受補貼。
(5)在焦作市城區購買、租賃或利用庫存商品房開展經營的房屋租賃公司,3年內可享受租賃經營環節產生的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和房產稅總額50%等額資金的補貼。
第二章補貼審核發放。
第四條申請購房補貼需提交的材料。
(1)購房人已網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人繳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3)契稅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購房人或網簽合同中共有人的有效的銀行卡號或存折復印件;。
(6)《2016年度購房財政補貼申請審核表》;。
(8)申領賣舊房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需提供房產檔案部門出具的2016年度房屋交易登記簿記錄查詢證明。購房人可為同一家庭成員(夫妻雙方及未滿18周歲的子女)。
(一)受理。申請人與開發企業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填寫《2016年度購房財政補貼申請審核表》。
(二)審核。地稅部門負責對完稅情況審核確認;房管部門負責對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間網簽辦結和真偽等情況審核確認;財政部門負責復查,核算補貼金額。
對符合條件的,三部門在《2016年度購房財政補貼申請審核表》中予以確認蓋章。對不符合條件的,應做好解釋工作并將相關材料退還申請人。對符合補貼條件但材料不全的,應一次性告知應補材料。
(三)發放。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市財政部門將按照申請人提供的開戶銀行和賬號,或者以即時開戶、現金支付等方式將補貼資金發放給購房人。
第六條在焦作市城區購買、租賃或利用庫存商品房開展經營的房屋租賃公司享受補貼,由房屋租賃公司到所在城區財政部門辦理補貼申領手續。
第七條購房人必須于203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相關申報材料領取補貼,逾期不再受理。
第三章資金管理與監督。
第八條購房補貼資金分別由受益的市級和示范區財政負擔,購買、租賃或利用庫存商品房開展經營的政策補貼由所在城區財政負擔。購房補貼專項資金須專款專用、專賬核算,以確保補貼資金安全及時發放。
第九條對不如實申報、擅自更改有效證件或出具虛假證明,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或個人,由相關部門或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依法處理,追繳已領取的購房補貼。
第十條已領取購房補貼的商品房,因特殊原因注銷購房合同的,購房人必須首先退還全部購房補貼,否則房管部門一律不得注銷。
第四章適用范圍。
第十一條本細則適用于解放區、山陽區、馬村區、中站區和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
第十二條其他縣市可參照本細則,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本細則實施期間,如國家和省有相關政策出臺,按國家和省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焦作市城區個人購房政府補貼實施細則》(焦財辦〔〕21號)同時廢止。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七
54號文件省財政廳關于《對全省落實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直補政策進行檢查》的通知,沙市區領導高度重視,迅速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自查自糾,并按照“問題不解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通過”的要求,切實抓好整改為了確保糧食直補工作和綜合直補政策在我區不折不扣地兌現落實到每一戶,不留死角,確保糧食直補和綜合直補工作經得起時間檢驗,按照省、市財政部門開展對糧食直補和綜合直補政策進行檢查的通知,使我們充分認識直補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抱著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以求真務實的精神和作風,我們利用三天時間,對全區范圍內糧食直補和綜合直補工作進行了抽查。現將我區的自查自糾工作。
總結。
匯報如下:
一、我們自查基本情況。
我們共抽查四個鎮一個鄉二個場,18個行政村,走訪農戶54戶,抽查情況表明,我區落實糧食直補和綜合直補工作行動迅速,措施得力、成效顯著。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領導重視、措施得力。
在省財政廳布置對“糧食補貼工作進行檢查”工作以后,我們積極的向單位領導匯報,得到領導的重視,及時召開專題會議,成立檢查組,安排布置直補檢查工作。我們科室共3個工作人員,冒著酷暑,走村入戶檢查糧食直補工作。而且我們科室3名同志里就有2名是女同志,她們是踏著泥濘,頂著烈日在鄉鎮走村訪戶。
2、直補資金存款折全部發放到戶,直補政策得到廣大農戶的熱烈擁護。
于2011年3月31日前足額兌付到農戶“一折通”,全區兌付直補資金1209萬多元;全鄉24270戶農戶已全部享受到糧食補貼和綜合補貼,農民切實得到了實惠。經過自查,無存在村組干部代領代發,也未發現收取各種費用、抵扣債務的行為。從這次自查結果來看,使廣大農民對直補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對直補政策熱烈擁護,對直補工作滿意,直補政策深入人心。
3、操作規范,手續完善,檔案管理制度健全。
根據省糧食補貼精神,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了整改,全鄉區做到了《糧食直補存款折》發放到戶,直補資金兌現到戶;《補貼資金兌現底冊》上簽字齊全,手續完善,操作規范,并裝訂成冊,妥善存檔,專人管理,專柜存放。
二、自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糧食實際種植面積核實上報過程中還存在一定問題,存在面積不實的現象。
2、宣傳不夠。在政策宣傳方面還存在死角,還有農民對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況存在。
針對這次專項檢查工作,我們認真對照檢查內容,逐項檢查落實情況,沒擠占、挪用現象,以后我們也會對這項工作常抓不懈,不斷提高惠農資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切實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鄉鎮補貼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八
根據人社部7號文件精神,省人社廳、省財政廳下發文件決定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
補貼對象為: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上級政府長期派駐鄉鎮(6個月以上)工作人員。
補貼標準為:5年以下200元,6~220元,11~240元,16~260元,21~25年280元,26年以上300元。
對條件艱苦鄉鎮可適當提高補貼,原則不超過100元,由各縣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補貼時間:1月1日開始。
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出鄉鎮,補貼取消!(補貼具體事宜以各縣市人民政府文件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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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陽市“三大舉措”確保鄉鎮補貼實施工作率先完成。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豫人社〔2015〕31號)精神,濮陽市積極采取三大舉措,在全省率先開展鄉鎮補貼實施工作。
此次工作涉及全市五縣二區75個鄉鎮、28834人,截至2015年12月底,濮陽市鄉鎮工作補貼政策全部落到實處,該項工作率先圓滿完成。
一是查“家底”,迅速摸清底數。
按照省廳要求,濮陽市人社部門派出業務骨干分赴五縣二區,加班加點統計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數,分門別類核實工作人員津補貼發放情況,僅用15天就完成了全市調查摸底工作,為落實鄉鎮補貼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將數據上報省廳的同時,進一步梳理了全省鄉鎮工作補貼實施辦法和相關政策依據,對如何開展全省及我市工作提出了意見建議。
二是接地氣,積極制定政策。
市人社局接到省廳開展工作的通知后,召開專題座談會進行學習討論,提出了鄉鎮補貼實施工作的主要任務、遵循原則和具體要求。
各縣(區)創新工作思路,廣泛聽取群眾意見,著重考慮本地工作實際、基層干部艱苦條件程度等因素,科學制定本地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實施意見(具體辦法),經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審核批復后,已全部行文實施,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三是嚴標準,強化督導問責。
市領導高度重視鄉鎮補貼落實工作,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確定了“堅持原則、嚴把標準、及時請示、立即解決”的工作原則。
人社、財政等有關部門不超標準、不擴大范圍,嚴格按照實施范圍、發放標準、發放辦法、執行時間等規定公開透明開展審核審批工作。
對不按時間節點完成工作、延誤政策落實、損害鄉鎮工作人員利益的行為一律嚴查嚴處。
各縣(區)業務負責部門妥善處理實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切實將鄉鎮補貼工作政策宣傳到位、意見落實到位、補貼發放到位,保證了基層鄉鎮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工資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