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是一種對過去經驗的思考,對未來發展的規劃和指導。1.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心得體會范文,供大家參考。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一
《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條例》(簡稱《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對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進行了全面系統的制度安排,體現了新形勢新任務對統一戰線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了統戰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是做好新時代統戰工作、發展新時代統戰事業的基本遵循。自己通過認真學習《條例》,結合個人理解,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深入學習《條例》,領會新思想。《條例》明確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寫進統一戰線工作的指導思想,體現了黨的理論創新最新成果,為新時代統戰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這次《條例》修訂,最突出的特點就是通篇貫穿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是統一戰線最鮮明的特征,堅持黨的領導是統一戰線最根本、最核心的問題。在新時代,必須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保證統一戰線始終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
二、科學把握《條例》,感受新變化。一是多黨合作制度有了新定位,《條例》指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型政黨制度。二是民主黨派有了新定義,新修訂的條例對民主黨派的定位明確為“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中國共產黨的好參謀、好幫手、好同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三是首次將民主黨派加強履職能力建設、作風建設寫進條例,市級民主黨派組織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多黨合作要有新氣象,思想共識要有新提高,履職盡責要有新作為,參政黨要有新面貌”要求,不斷提高自身建設的科學化水平,自覺承擔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歷史使命。
三、切實運用《條例》,展現新作為。積極引導全市各級盟組織負責人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時刻心懷“國之大者”,把貫徹運用《條例》作為今年一項重要工作任務,與宣傳盟史結合起來,在學深悟透的基礎上抓落實,從盟務工作實際出發抓落實,突出問題導向抓落實。
1、著力建設科學有效的參政議政機制。黨派成員雖然人才較多,但仍存在單兵作戰、缺乏調研、與政府部門溝通不足、掌握信息不對稱、建議缺乏實際操作性的現象,新時期,應進一步健全民主黨派與政府有效聯系機制,豐富和拓寬與政府交流的渠道,最大程度地調動成員參政議政的積極性,使其在參政議政中能夠聚焦市政府中心工作,精準選題、選好隊伍、深入調研,并組織有專業背景、有實際經驗、又熟悉政策的人才完成調研報告,確保提出的建議高質量、能落地。
2、做好干部隊伍的發現儲備、培養鍛煉、推薦使用工作。干部隊伍建設事關民盟事業的興衰成敗,事關政治交接的后繼有人,事關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鞏固和發展,因此加強民盟后備隊伍人才籌備刻不容緩,需常抓不懈。一要把好入盟關,應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發展和培養一些有較強代表性的黨外專業人才、管理人才、領導人才,使民主黨派內部人員結構更加科學、合理,以利于黨派在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中突出特色、發揮更重要的作用,真正選拔出一批政治素質過硬、業務能力強,知盟、愛盟、為盟的高素質干部;二要以提高素質、發揮作用為目標,進一步加強黨外代表人士隊伍的理論培訓和實踐鍛煉。一方面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班加強社會主義理論、統戰理論、專業知識的學習,以迅速提高黨外代表人士的理論及專業素質,另一方面,有針對性地選擇具有典型代表性的黨外人士進行掛職、交流或參與政府重大項目或課題研究,為他們的成長和發展提供平臺,使黨外代表人士在充分發揮自身專業優勢的基礎上,通過實踐鍛煉進一步增強組織領導能力,成為綜合性人才,為進一步選拔使用奠定基礎。三要加大與當地黨委統戰部、單位黨委的聯系溝通,積極推薦優秀人才,為盟員政治發展創造更多機會。
3、大力宣傳黨盟合作史。以慶祝建黨100周年和建盟80周年為契機,向廣大盟員大力宣傳中國共產黨為國家為人民為民族建立的豐功偉績,要突出宣傳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發生的歷史性變革,增進廣大盟員的政治共識,引導廣大盟員堅定跟跟黨走的信心和決心。要講好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故事,特別是民盟與中國共產黨共克時艱、共擔風雨、共襄偉業的風雨歷程。進一步增強以黨為師、與黨同心的政治自覺。
這次修訂《條例》,讓我們信心更強,干勁更足,跟黨走的信念更加堅定。錨定新使命新任務,深入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聚焦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凝心聚力,圍繞渭南“十四五”規劃實施開展深入調研,圍繞市政府十項重點工作開展民主監督,提出更多有顏值,更有言值的建議。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二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指出干部人事檔案是教育培養、選拔任用、管理監督干部和評鑒人才的重要基礎,對于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具有重要作用。《條例》堅決貫徹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有關要求,扎緊規矩制度“籠子”,將干部人事檔案真抓真管、嚴抓嚴管、常抓常管、全程監督落到實處。
職責明確,確保歸檔材料精準。《條例》提出了5項工作原則,其中一項分級負責、集中管理劃定了檔案管理的職責,也是首次明確提出。根據《條例》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人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干部人事檔案內容建設,嚴肅填寫,嚴格審核,確保歸檔材料的真實準確。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也要結合實際,依照《條例》精神制定完善配套制度、細化有關措施,將《條例》各項要求落細落實、落地見效。
紀律嚴明,確保管理環節規范。干部人事檔案包含了建立、接收、保管、轉遞、信息化等管理環節,每一個環節都作了明確規定,確保環環相扣、相互印證。《條例》還主動適應新時代順應新要求,運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建立健全安全、便捷、共享、高效的干部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體系,讓干部人事檔案管理融入信息時代特征。同時《條例》針對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提出“十一嚴禁”的紀律要求,劃出工作底線,標明工作禁區,豎起警戒欄桿,杜絕了干部人事檔案出現“年齡越填越小、工齡越填越早、學歷越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的種種怪相。
使用嚴格,確保選人用人準確。干部人事檔案是教育培養、選拔任用、管理監督干部的基礎數據源,真實反映了干部在政治品質、道德品行、思想認識、學習工作經歷、專業素養等全方位情況,有效確保黨在正確選人用人上更加精準,防止干部“帶病提拔”。《條例》還專門明確了干部人事檔案的利用范圍,工作要求和程序,利用方式主要包括查(借)閱、復制和摘錄等。對干部人事檔案審核范圍、內容和問題處理等進行了規范,全面落實干部人事檔案“凡提必審”“凡進必審”“凡轉必審”要求,進一步營造了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監督到位,確保人事檔案權威。《條例》明確規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巡視巡察機構,下級機關(單位)和黨員、干部、群眾的監督職責,構建上級監督、自我監督、內部監督、其他部門監督、社會監督等全方位多維度立體化監督體系。《條例》建立了責任追究制度,并對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中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處理等作出規定。所謂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只有讓人事檔案成為選人用人的“帶電高壓線”,才能從根本上鏟除干部人事檔案造假等問題存在的土壤和條件,樹立干部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和權威性。
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是組織人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基礎。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好《條例》,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嚴謹細致的作風、嚴格規范的操作,切實發揮干部人事檔案的服務功能,為從嚴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干部提供基礎保障,為新時代干部人事檔案工作“護航”。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三
2023年7月1日,《浙江省平安建設條例》正式施行,作為鄉鎮基層政法委員,我將嚴格對照《條例》要求,扎實推進張村鄉平安建設各項工作,全力維護轄區平安穩定,確保《條例》精神落深、落細、落實。
一是強化學習,錘煉過硬本領。我將努力學習《條例》內容,從而充分領悟《條例》的豐富內涵和核心要義,不斷提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條例》的各項工作要求上來,提升政治站位,強化政治責任,抓實、抓細、抓好平安建設工作。
二是深入宣傳,營造濃厚氛圍。我將堅持帶頭領學,以深入學習宣傳《條例》作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具體行動,及時在周一夜學和月度網格會議上組織學習,學深悟透。積極發動村民參與學習,通過多種形式,濃厚宣傳氛圍,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對平安建設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和滿意度。
三是履職盡責,狠抓基層治理。我將以實際行動踐行“楓橋經驗”。充分利用網格力量處置各類事件,源頭化解風險隱患;通過“老柴調解室”等多種調解方式,化解疑難矛盾糾紛;強化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工作;堅持開展反詐宣傳工作,守牢群眾錢袋子;常態化推進掃黑除惡,積極摸排并報送線索等。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四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是中國共產黨的黨內基本法規,是黨長期以來領導政法工作的成功經驗。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我深刻認識到做好新時代政法工作,需要我們堅持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建設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新時代政法隊伍。作為基層干部如何踐行《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開創政法工作新局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落實:
堅持黨的絕對領導,貫徹落實條例精神。黨的領導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則、最大優勢,黨中央對政法工作實施絕對領導,決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針,決策部署事關政法工作全局和長遠發展,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權和由中央負責的重大事項,為政法工作堅持正確方向提供根本遵循,為政法工作科學發展提供政治保證。進入新時代以來,政法工作面臨著新考驗、新挑戰、新任務,我們需要積極學習條例精神,結合基層工作實際踐行條例精神,構建新時代下的政法工作開展良好局面。
落實責任擔當,爭當人民好公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一宗旨貫穿于黨的一切工作中,政法工作的開展推進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原則。做為新時代干部的我們需要明確我們的目標、使命與責任是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確保社會大局穩定、維護國家政治安全而奮斗努力,壓實責任擔當,堅定不渝的做人民的好公仆。
加強思想建設,提升綜合實力。“打鐵還需自身硬”這句話深刻的告訴我們無論做任何事,只有自己變強了,擁有過硬的實力才能應對一切困難和挑戰。這就要求新時代的干部不斷加強學習,以理論知識武裝自己的頭腦,提升自己的綜合實力,以此來應對開展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讓政法工作更好的落到實處、落到基層。
新形勢下,政法工作也將遇到新的任務、挑戰,此時我黨頒布《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非常有必要,予以政法工作的開展強有力的指導。只有堅決貫徹落實條例精神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全黨上下團結一致,消除黨內憂患與困難,共同推進國家的發展。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五
二、《條例》貫穿了強烈的宗旨意識與問題導向。此次,新修訂的《條例》提出了“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不力,對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失察失責,造成較大損失或者重大損失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等一系列新規,充分彰顯了紀律建設的時代性特征和鮮明的問題導向。學習貫徹《條例》,必須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紀律利劍揮向基層“微腐敗”,重拳整治對民生資金“下黑手”、落實惠民政策“走后門”、把公共資金資源“私利化”、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服務群眾“生冷硬”等突出問題,真正讓廣大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加強紀律建設的實際成效。
三、《條例》推動了執紀和執法的有效貫通銜接。新修訂的《條例》關于“用嚴的紀律衡量和約束黨員干部的行為”“黨員有違反法律涉嫌犯罪行為的,應當先給予黨內紀律處分,再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等規定,很好地適應了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形勢任務,使全面從嚴治黨的思路舉措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通過學習《條例》,我們感到在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大背景下,推動并實現紀法貫通,必須始終堅持紀嚴于法,切實將黨章要求具體化,突出黨紀特色,筑牢不可觸碰的紀律底線;必須堅持紀法協同,分清紀法界限,真正建立起統一決策、一體運行的執紀執法權力運行機制,真正匯聚起正風反腐的強大合力,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新的更大成果。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六
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條例》共九章、三十九條,以黨內基本法規的形式,對黨領導新時代政法工作進行全面制度謀劃,明確了制定《條例》目的是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明確了政法工作的領導主體及職責、以及黨領導政法工作的運行機制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早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習近平總書記就曾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隊伍至關重要。”《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把黨長期以來領導的成功經驗轉化為制度成果,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使我更加清楚的認識到,政法事業要堅定政法工作“大方向”,圍繞自身工作實際,在如何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并指導各項工作、助推黨委政府等重大決策部署落地生根。下面,談一下自己的學習體會和收獲。
一、講政治,始終堅定理想信念不動搖。牢牢把握政法機關的政治屬性,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一定要進一步突出政治建設,旗幟鮮明講政治,毫不動搖地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毫不動搖地貫徹執行軍委主席負責制,毫不動搖地堅持政治建檢方針,始終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決鑄牢對黨忠誠的政治靈魂,確保政法隊伍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一方面,對黨忠誠,是檢察隊伍政治靈魂和價值底色,是對檢察機關和廣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檢察機關要始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動搖,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堅持不懈地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凝聚檢心,用核心價值觀激勵斗志。堅持“干警戰斗力到哪里,思想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凝聚攻堅克難的強大力量,加大“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著力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時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檢察機關肩負著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使命,只有進一步突出政治建設,永葆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的政治本色,檢察隊伍才會倍增強大內生動力,新時代政法工作才能不斷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要強化“四個意識”,始終把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最緊要的政治、最根本的要求來抓,不斷強化忠誠核心、擁戴核心、維護核心、捍衛核心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切實打牢高舉旗幟、聽黨指揮、忠誠使命的思想根基。
二、必須堅決執行黨的決策部署。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更是在各種風險挑戰中破浪前行,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也是民族復興偉業的領航者。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必須在深入學習、準確把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的基礎上,增強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中提出的“黨中央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的自覺性堅定性,自覺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做講政治的知行合一者。要將提升政治能力貫穿于黨性錘煉、強檢實踐的全過程,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斷提高鑒別力和敏銳性,在學習狀態下思考、在研究狀態下工作,著重學習、深刻理解黨對中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的科學判斷,真正認識、準確把握社會主要矛盾的歷史性新變化對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真正成為黨的事業的踐行者、平安中國的捍衛者、深化改革的親歷者、群眾幸福的維護者,為實現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在當前,就是要圍繞《條例》提出的“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專門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始終保持主動進攻的嚴打高壓態勢,不斷適應動態化、信息化的新時期社會特點,切實做到聽民聲、知民意、護民安。
三、必須打造過硬的檢察隊伍。《條例》的頒布實施,為政法工作的開展指明了道路,定下了制度框架。《條例》第八章直接規定了監督和責任,明確了“各級黨委應當將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情況納入黨內監督體系,實行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增強監督合力”。我們要持續不斷地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人為鏡、以案為鑒,自覺抵御各種政治灰塵和腐朽思想侵蝕、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真正做到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廉潔從檢。同時,在全面貫徹從嚴治黨新要求,不斷強化思想政治、業務能力、紀律作風和領導班子建設,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檢察隊伍。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兩個責任”,固化完善常態監督機制,有效防范廉政風險,做到言行一致,忠實地面對黨、面對組織、面對人民、面對同志。要做到品行端正,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要做到秉公辦事,以黨和人民群眾的利益為最高利益,切實處理好公和私、權與法的關系。
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我認為做好新時代政法工作,關鍵在于要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努力鍛造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政法鐵軍。
政治過硬立旗幟。政法隊伍是捍衛黨的領導、捍衛社會主義政權、捍衛國家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肩負著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神圣使命。政法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這一性質決定了政法隊伍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不斷增強政治定力,確保政治上絕對忠誠可靠。政治上的堅定源于理論上的清醒,要抓好科學理論武裝,認真學習黨史國史,學習革命先輩和先進典型,多吸“理念之氧”,常補“精神之鈣”,教育引導廣大政法干警學思踐悟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矢志不渝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衛者。
業務過硬樹標桿。業務過硬是政法隊伍的安身立命之本,政法干警應帶頭樹立業務標桿。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政法系統要把專業化建設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突出實戰、實用、實效導向,全面提升政法干警業務水平。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能力,政法干警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護法,養成依法履職、依規辦事的習慣。善于做群眾工作,注重發揮調解作用,將群眾訴求和各類矛盾糾紛的解決引導到法治軌道上來,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和矛盾糾紛調處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要加強互聯網、金融、知識產權等新領域新知識的學習,強化對大數據等現代科技手段應用的意識和能力的培訓,推動科技興警、科技強警,提高防控風險能力和輿論引導能力。
責任過硬保民生。政法機關承擔著大量公共服務職能,政法機關工作到不到位,直接反映在每名政法干警的身上。要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培養“越是艱險越向前”的英雄氣概和“狹路相逢勇者勝”的斗爭精神,忠誠履職、不辱使命,把群眾事當自己事,多動嘴、勤跑腿,讓群眾開心至、滿意歸。要強化使命擔當,扛起責任大旗,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面對重大政治考驗,必須挺身而出,絕不袖手旁觀;面對不良社會風氣,必須堅決斗爭,絕不聽之任之;面對急難險重任務,必須豁出來、頂上去,絕不畏縮不前。要敢于到斗爭沖突最前沿、維護穩定第一線去迎接挑戰,到條件最艱苦、情況最復雜、矛盾最集中的地方去破解難題,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支持。
紀律過硬鑄底線。要堅持從嚴治警不動搖,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以強大的紀律約束力保證政法隊伍的純潔性和戰斗力。按照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堅持“嚴”字把關,嚴格落實“兩個責任”,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真正把規矩挺在前面,讓“六大紀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嚴厲打擊司法腐敗,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警務公開、檢務公開、審判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讓政法工作在陽光下運行,讓“人情案、金錢案、關系案”無處遁形,讓司法腐敗無處藏身。
作風過硬暖民心。作風建設直接關乎黨的生死存亡和人民事業的興旺發達,少數政法干警的一些不正之風和“微腐敗”,看似“小毛病”,實則“大危害”,影響的是社會整體對政法隊伍甚至黨和政府的評價。一次不文明的執法,一場不公正的審判甚至一件不規范的著裝,都有可能傷害民心,導致巨大損失,因此作風建設必須常抓不懈。要持之以恒與“四風”作斗爭,求真務實反對形式主義,心系群眾反對官僚主義,艱苦奮斗反對享樂主義,勤儉節約反對奢靡之風。廣大政法干警要堅持走群眾路線,善于傾聽群眾心聲,打好作風建設仗,練好為民服務功,雷厲風行、真抓實干,以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為切入點,做群眾的貼心人和勤務員。
一是集中學習。我參加了云南省政法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等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了研討班的全部課程。2019年5月17日,中共五華區委政法委召開2019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會上昆明市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楊曉紅全文領學了《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五華區委常委、區政法委書記霍延同志對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作了講話。二是個人自學,認真學習并逐條逐句通讀《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全面理解黨的方針政策,并把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與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結合起來,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融會貫通。
(一)必須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明確了黨領導政法工作系列重大問題,主要包括:明確了制定《條例》目的是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做好新時代黨的政法工作,依據是黨章、憲法和有關法律,闡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質、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原則等重大問題;明確了政法工作的領導主體及職責,規定了黨中央對政法工作實施絕對領導等重大職權,以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的主體責任等;明確了黨領導政法工作的運行機制,規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決策和執行、監督和責任等制度。在政法工作中堅持黨的領導,最根本的是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最關鍵的是要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聽從黨中央指揮,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同時,必須主動接受各級黨委及其政法委員會的領導、指導和協調。“在堅持黨的領導這個重大政治原則問題上,要旗幟鮮明,理直氣壯,頭腦清醒,立場堅定,絕不能有絲毫含糊和動搖”。
(二)必須學深學透,真正把《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落實好,學深、悟透、踐行。作為一名紀檢干部應該模范遵守紀律、嚴格執行紀律。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實的措施,帶頭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把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同學習貫徹黨章結合起來,同學習貫徹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精神結合起來,聯系具體的工作實際,真正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終做到忠誠、干凈、擔當。熟讀深研法規釋義,牢記各項廉潔自律要求和黨的紀律底線,做到學深悟透、學以致用,同時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紀在法前、紀法分開,嚴格執紀、一寸不讓,堅決做到捍衛黨規黨紀的嚴肅性,為法院系統的黨員干部樹立遵紀律、守規矩的標桿。
(三)準確站位認真履職。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是紀檢監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法院的整體工作上說,審判業務部門是“主角”,紀檢部門是“配角”。紀檢組在正確運用“四種形態”、履行監督責任的前提下,更要把“配角”演好,到位不越位,幫忙不添亂,做到相得益彰。把運用好“四種形態”作為檢驗工作的標準,實現懲處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面,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讓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只能是極少數,堅決把增量遏制住。把審務督察、審計、信訪發現的問題線索作為執紀審查的重要源頭,以紀律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質量。
(四)從嚴律己,努力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紀檢監察干部要嚴格遵守各項辦案紀律,堅決防止不守規矩、擅做取舍、選擇性辦案,甚至違反審查紀律,跑風漏氣等行為。要切實履責擔當,強化監督責任意識、提高履職能力、落實監督履職行為,避免不敢抓、不想管、監督缺位。紀檢監察領導干部既要自身正、過得硬,又要抓班子、帶隊伍,養成極端負責、敢于擔當的作風。紀檢組要強化對法院班子領導干部的監督,健全與領導班子廉政談話、約談、問責制度,積極發現黨風廉政建設問題,嚴格避免發現問題匿情不報、不處理等瀆職行為。
(五)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立足本位,克盡職守。“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學習正是保證工作圓滿成功的一股靈動的“活水”,只有善于學習,勤于思考的人才是真正會工作、能工作的人。作為一名領導,乃至普通一員,也要勤奮學習,刻苦努力:一要懂得學習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道理,樹立終身學習思想。二要有持之以恒、鍥而不舍的毅力。堅持學習,重視平時積累,擴充知識儲備。三要學有所成、學以致用。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努力把學習的體會和成果轉化為謀劃工作的思路、促進工作的措施、干事創業的本領。
紅色引領,黨旗飄揚。作為共產黨員的法院紀檢人,我們認真學習、準確把握、貫徹落實好《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知行合一,抓細抓實,真正把自己的思想政治建設抓在平常、嚴在日常、做在經常,始終保持對黨和人民的絕對忠誠,養成紀律自覺和做人有底的良好的習慣,不斷向著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而前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全力做好當前各項工作。
開展“四學三宣講”
提升公安工作能力建設。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條例》與省委《實施細則》的學習和貫徹落實工作,精心組織謀劃、積極創新方法、強化學習宣講、落實學用結合,在全警推行“四學三宣講”,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全面提升新時代公安工作能力建設,踐行對黨的忠誠。
學習引領。
提升學習宣傳覆蓋面和知曉率。
市公安局采用多種學習方式相結合,提升學習宣傳覆蓋面和知曉率。首先,通過“黨委統領學”,多次組織召開黨委會和黨委擴大會議,專題傳達學習《條例》和省委《實施細則》。市公安局黨委及全市公安機關各級黨委(總支)通過多場次組織中心組學習會和黨委擴大會,以專題學習、交流研討、撰寫體會等方式,列出專題、反復學習研討。其次,采用“全警覆蓋學”,通過“西安公安大講堂”,邀請專家教授通過視頻會議形式,進行專題授課解讀,通過“主題黨日”“政治練兵主題日”“三會一課”等形式,組織黨員民警進一步深入學習,利用晉銜晉升、業務培訓等各類培訓,開設專題輔導課程。同時,以“宣傳促進學”,利用公安內網登載學習解讀文件、交流學習經驗等方式,搭建學習平臺,引導民警充分利用“學習強國”“中央政法委長安劍”微信公眾號等平臺,拓展學習內容,不斷在學懂弄通上下功夫,并通過在各單位顯著位置懸掛學習宣傳標語,在宣傳欄、led滾動屏、信息播報系統等載體設置圖文解讀、學習體會等內容,達到營造濃厚學習宣傳氛圍,切實提高全警學習宣傳貫徹自覺性和積極性的目的。最后,通過“測試深化學”,向全局各單位下發了《學習宣傳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省委實施細則(試行)暨政治練兵測試題》,要求各級公安機關按照“全警學習、全員參考”的要求進行專題考試。通過答題達到促進學習、深化效果的目的,切實把學習宣傳貫徹工作抓細抓實抓出成效。
強化宣講。
大力推進《條例》入腦入耳入心。
為使學習《條例》取得實效,市公安局突出“書記宣講”,全市公安機關各級黨組織書記堅持突出公安機關特點,撰寫《宣講提綱》,認真開展“書記講《條例》”活動,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肖西亮帶頭宣講,市公安局黨委成員也紛紛深入基層指導分管聯系單位開展學習活動;各級黨組織書記主動帶頭學習、帶頭宣講,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同時,市公安局采用“上門宣講”的方式,專門組建了兩個宣講調研組,深入全局基層單位開展巡回宣講、一線宣講、上門授課;并組建了文藝宣講小分隊,通過“文藝宣講”深入基層開展宣傳活動,圍繞學習貫徹《條例》、省委《實施細則》要求,警官藝術團精心編排了形式多樣的文藝作品,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生動的宣講工作。
完善制度。
強化機制建設注重制度執行實效。
在健全執法辦案中發揮黨委領導作用和執法司法保障工作方面,市公安局及時修訂了《執法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則》,為落實“三項規定”,確保執法辦案獨立公正,專門出臺了《貫徹落實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和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的實施細則》。同時,為改善執法條件,大力推進執法辦案中心建設,逐批改造基層派出所基礎設施,完成一線民警休息用房建設。為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市公安局專門成立了維權委員會,并與相關律師事務所簽訂服務協議,成立維護公安民警執法權益法律服務中心,為民警、輔警在執法中受到不法侵害及時維權提供法律服務。在健全黨委成員參與重要決策及重要業務制度方面,制訂了《中共西安市公安局委員會“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監督辦法》。在健全黨委議事規則方面,擬定了《中共西安市公安局委員會議事規則》,從八個方面明確了市公安局黨委議事工作的具體要求。在健全落實平安建設工作機制方面,不斷完善考核機制,強化領導機制,健全協作機制,切實形成上下一股繩,全警一盤棋的工作氛圍。
提升能力。
聚焦三大職能踐行對黨的忠誠。
市公安局黨委始終將《條例》精神的學習貫徹,作為推動公安工作提質增效的重要抓手,立足服務和保障大局的根本職責,緊盯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任務,牢記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的根本使命,聚焦專政職能、管理職能和服務職能,緊扣主責主業,全力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通過科技強警、精準防控,著力打造更高水準的平安城市;通過聚焦難點、整治亂點,創建文明交通;以“放管服”改革為動力,不斷提升公安為民服務水平,努力打造“民生警務”、優化營商環境。
西安市公安局黨委將繼續抓好《條例》宣教工作與制度執行的常態化、長效化建設,以《條例》的學習貫徹實際成效,強化公安黨建工作、推動公安業務發展、提升公安隊伍素養、夯實公安忠誠之基,始終確保黨對公安工作的絕對領導不動搖,助力新時代古城公安事業邁上新臺階。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共九章、三十九條,明確了黨領導政法工作系列重大問題,是黨的一項基本法規,通過近一段時間集中學習,對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層的理解和認識,主要有以下體會:
一、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政法戰線旗幟鮮明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是政法之魂,也是政法工作最本質的特征、最大的優勢和最根本的保證。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抓好學習教育成果轉化,自覺在上堅決維護核心、看其追隨,在思想上強化認識、堅定理想信念,在行動上狠抓落實、推動政法工作發展,確保政法工作始終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一唯一正確的政治方向。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做好新時代政法工作,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政法工作和群眾路線結合起來,自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中國共產黨自建黨以來,始終堅定不移地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工作路線。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根本領導作風和工作方法,是黨群眾觀點的具體化。
三、堅定不移全面從嚴管黨治警。要準確把握從嚴管黨治警新要求,努力樹立公安隊伍新氣象。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旗幟鮮明講政治,堅定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嚴格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積極推進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公安隊伍,永葆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機場分局于2019年7月6日掛牌成立,改革后機場分局得到了市公安局黨委的厚愛和各警種的關心愛護,2020年機場分局將繼續學習貫徹和落實《條例》,切實履行《條例》規定的職責任務,強化黨的政治建設、打好打贏疫情防控狙擊戰、筑牢平安機場基石等,努力推動新時代機場分局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條例》共九章、三十九條,以黨內基本法規的形式,對黨領導新時代政法工作進行全面制度擘畫,明確了制定《條例》目的是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明確了政法工作的領導主體及職責、以及黨領導政法工作的運行機制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早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習近平總書記就曾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隊伍至關重要。”《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把黨長期以來領導的成功經驗轉化為制度成果,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使我更加清楚的認識到,政法事業要堅定政法工作“大方向”,圍繞自身工作實際,在如何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并指導各項工作、助推黨委政府等重大決策部署落地生根。下面,談一下自己的學習體會和收獲。
牢牢把握政法機關的政治屬性,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一定要進一步突出政治建設,旗幟鮮明講政治,毫不動搖地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毫不動搖地貫徹執行軍委主席負責制,毫不動搖地堅持政治建警方針,始終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決鑄牢對黨忠誠的政治靈魂,確保政法隊伍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一方面,對黨忠誠,是政法隊伍政治靈魂和價值底色,是對政法機關和廣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政法機關要始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動搖,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堅持不懈地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凝聚警心,用核心價值觀激勵斗志。堅持“干警戰斗力到哪里,思想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凝聚攻堅克難的強大力量。積極推進“互聯網+政治工作”、加大“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著力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時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政法機關肩負著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使命,只有進一步突出政治建設,永葆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的政治本色,政法隊伍才會倍增強大內生動力,新時代政法工作才能不斷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要強化“四個意識”,始終把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最緊要的政治、最根本的要求來抓,不斷強化忠誠核心、擁戴核心、維護核心、捍衛核心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切實打牢高舉旗幟、聽黨指揮、忠誠使命的思想根基。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更是在各種風險挑戰中破浪前行,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也是民族復興偉業的領航者。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必須在深入學習、準確把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的基礎上,增強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中提出的“黨中央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的自覺性堅定性,自覺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做講政治的知行合一者。要將提升政治能力貫穿于黨性錘煉、強警實踐的全過程,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斷提高鑒別力和敏銳性,在學習狀態下思考、在研究狀態下工作,著重學習、深刻理解黨對中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的科學判斷,真正認識、準確把握社會主要矛盾的歷史性新變化對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真正成為黨的事業的踐行者、平安中國的捍衛者、深化改革的親歷者、群眾幸福的維護者,為實現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在當前,就是要圍繞《條例》提出的“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專門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始終保持主動進攻的嚴打高壓態勢,不斷適應動態化、信息化的新時期社會特點,切實做到聽民聲、知民意、護民安。堅持“經濟發展到哪里,政法機關就服務保障到哪里”“保安全就是最好的服務民生”“化解矛盾、減少阻力就是服務發展”三大理念,以打擊護航發展,以服務助推發展,以除患保障發展,擔當保障服務經濟發展的生力軍、先鋒隊、排頭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實現新時代黨的歷史使命,真心誠意地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條例》的頒布實施,為政法工作的開展指明了道路,定下了規規框框。政法隊伍作為紀律部隊,能否做到紀律嚴明,事關政法機關戰斗力,事關黨和政府形象。政法工作性質就決定了政法干警會面對違法違紀和歪風邪氣的直接侵擾,所以《條例》第八章直接規定了監督和責任,明確了“各級黨委應當將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情況納入黨內監督體系,實行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增強監督合力”。
古語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作為一名領導干部,更應以身作則,以上帶下,發揚求真務實、團結奮進的作風;心系全局、關心群眾,發揚勵精圖治、開拓進取的作風;廉潔自律,淡泊名利,發揚艱苦奮斗、無私奉獻的作風。在今后的工作中,政法機關領導干部要持續不斷地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人為鏡、以《例》為鑒,自覺抵御各種政治灰塵和腐朽思想侵蝕、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真正做到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廉潔從警。同時,在全警全面貫徹從嚴治黨新要求,不斷強化思想政治、業務能力、紀律作風和領導班子建設,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政法隊伍。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兩個責任”,固化完善常態監督機制,有效防范廉政風險;落實從優待警各項措施,不斷提高政法隊伍凝聚力、戰斗力、創造力。
凝神聚力,勇毅篤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關鍵時期,在黨堅強領導下的政法隊伍不斷淬煉忠誠警魂、澆鑄堅定信仰,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統領,恪守《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全力做好當前各項工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創造更加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是中國共產黨的黨內基本法規,是黨長期以來領導政法工作的成功經驗。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我深刻認識到做好新時代政法工作,需要我們堅持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建設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新時代政法隊伍。作為基層干部如何踐行《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開創政法工作新局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落實:
堅持黨的絕對領導,貫徹落實條例精神。黨的領導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則、最大優勢,黨中央對政法工作實施絕對領導,決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針,決策部署事關政法工作全局和長遠發展,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權和由中央負責的重大事項,為政法工作堅持正確方向提供根本遵循,為政法工作科學發展提供政治保證。進入新時代以來,政法工作面臨著新考驗、新挑戰、新任務,我們需要積極學習條例精神,結合基層工作實際踐行條例精神,構建新時代下的政法工作開展良好局面。
落實責任擔當,爭當人民好公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一宗旨貫穿于黨的一切工作中,政法工作的開展推進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原則。做為新時代干部的我們需要明確我們的目標、使命與責任是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確保社會大局穩定、維護國家政治安全而奮斗努力,壓實責任擔當,堅定不渝的做人民的好公仆。
加強思想建設,提升綜合實力。“打鐵還需自身硬”這句話深刻的告訴我們無論做任何事,只有自己變強了,擁有過硬的實力才能應對一切困難和挑戰。這就要求新時代的干部不斷加強學習,以理論知識武裝自己的頭腦,提升自己的綜合實力,以此來應對開展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讓政法工作更好的落到實處、落到基層。
新形勢下,政法工作也將遇到新的任務、挑戰,此時我黨頒布《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非常有必要,予以政法工作的開展強有力的指導。只有堅決貫徹落實條例精神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全黨上下團結一致,消除黨內憂患與困難,共同推進國家的發展。
人民公安開展執法辦案的過程,既可以說是政治性要求很高的業務工作,也可以說是業務性要求很精的政治工作。在貫徹落實《政法工作條例》中,我們要始終堅持黨對審判工作的絕對領導,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讓辦理的每個案件都達到法律效果、社會效果與政治效果的統一,絕對服從和服務于全區中心工作大局。幾點學習體會如下:
一是要始終堅持黨的絕對領導。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深刻領會貫徹落實《政法工作條例》精神。不斷加大學習力度,自覺把學習貫徹《政法工作條例》精神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黨的十九大精神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時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結合起來,主動通過支部集中學、個人自學等方式,反復錘煉自身的黨性和政治思想,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確保自身在開展法院各項工作中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
二是要堅定執行黨的政治路線。要嚴格對照《政法工作條例》具體工作要求,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堅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政治任務落實到位,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等各項黨的制度規定,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在單位內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要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深入查擺自身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同時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深入開展糾正“四風”和作風紀律專項整治,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持之以恒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確保干警隊伍公正高效廉潔。
三要充分發揮公安職能作用。要以有力的舉措貫徹落實好《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真正吃透摸準、學懂弄通條例精神,確保條例的各項規定在單位落地生根,指導全局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切實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依法嚴懲刑事犯罪,嚴格落實黨委及上級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具體要求,維護基層穩定,保障群眾安全。
黨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已正式頒布實施。《條例》以黨內基本法規的形式,對黨領導政法工作作出了詳細規定,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政法工作的一次全面謀劃,為我們做好新時代政法工作指明了準確的前進方向,具有非常重大的政治意義和深遠的歷史影響。檢察院開展執法辦案的過程,既可以說是政治性要求很高的業務工作,也可以說是業務性要求很精的政治工作。在貫徹落實《條例》中,我們要始終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讓辦理的每個案件都達到法律效果、社會效果與政治效果的統一,絕對服從和服務于全區中心工作大局。我的幾點學習體會如下:
一、必須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牢牢把握檢察機關的政治屬性,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要進一步突出政治建設,旗幟鮮明講政治,毫不動搖地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毫不動搖地堅持政治建檢方針,始終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決鑄牢對黨忠誠的政治靈魂,確保檢察隊伍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一方面,對黨忠誠,是檢察隊伍的政治靈魂和價值底色,是對檢察機關和廣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檢察機關要始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動搖,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堅持不懈地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凝聚檢心,用核心價值觀激勵斗志,凝聚攻堅克難的強大力量。加大“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著力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時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只有進一步突出政治建設,永葆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的政治本色,檢察隊伍才會倍增強大內生動力,新時代檢察工作才能不斷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要強化“四個意識”,始終把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最緊要的政治、最根本的要求來抓,不斷強化忠誠核心、擁戴核心、維護核心、捍衛核心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切實打牢高舉旗幟、聽黨指揮、忠誠使命的思想根基。
二、要旗幟鮮明講政治。正如張軍檢察長在多次講話中強調的,檢察機關是政治性極強的業務機關,是業務極強的政治機關。檢察機關旗幟鮮明的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是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政權機關第一位的要求,也是檢察工作最本質的特征、最大的優勢和最根本的保證。在新時期開展檢察工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必須將“講政治”這一硬性要求切實落實到具體檢察工作中,落實到日常辦案工作中,落實到接待群眾來訪中。只有注重持續的學習,才能“補足精神之鈣,強壯力量之肌”,才能保證檢察隊伍不斷提升政治站位,增強政治定力,保持忠實可靠,確保檢察工作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一正確的方向前進。在當前,就是要圍繞《條例》提出的“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專門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真心誠意地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實現新時代黨的歷史使命。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適應動態化、信息化的新時期社會特點,切實做到聽民聲、知民意、護民安。以辦案護航發展,以服務助推發展,擔當保障服務經濟發展的生力軍、先鋒隊、排頭兵,通過辦理好每一起案件,不斷增強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感與滿意度。
三、須堅決執行黨的決策部署。要嚴格對照《條例》具體工作要求,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全面貫徹黨中央及省、市、區委對政法工作的大政方針和工作要求,絕對遵守黨領導政法工作的運行機制,嚴格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確保上級黨委的各項決策部署在單位內得到精準地貫徹執行。要堅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政治任務落實到位,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等各項黨的制度規定,同時抓好個人所分管的院黨總支及各支部的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的貫徹落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在單位內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要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深入查擺自身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同時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深入開展糾正“四風”和作風紀律專項整治,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持之以恒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確保檢察干警隊伍公正高效廉潔。
四、充分發揮檢察院職能作用。《條例》的頒布實施,為政法工作的開展指明了道路,檢察隊伍能否做到紀律嚴明,事關檢察機關戰斗力,事關黨和檢察機關形象。政法工作性質就決定了政法干警會面對違法違紀和歪風邪氣的直接侵擾,《條例》第八章直接規定了監督和責任,明確了“各級黨委應當將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情況納入黨內監督體系,實行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增強監督合力”。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工作關乎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的實現,責任十分重大;檢察干警的能力水平體現著國家法治水平的高低,不能放松要求。一是要以有力的舉措貫徹落實好《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真正吃透摸準、學懂弄通條例精神,研究制定出符合本院工作實際的有效措施,確保條例的各項規定在單位落地生根,指導全院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二是切實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依法嚴懲刑事犯罪,嚴格落實關于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具體要求,維護基層穩定,保障群眾安全。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依法審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案件,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誠信的法治環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三是要以更加有力舉措提升公益訴訟檢察水平,加強與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溝通協作,完善公益訴訟與生態損害賠償制度銜接。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辦案領域,在紅色資源和文化遺存保護等方面深度挖掘。四是要以更加有力舉措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深化落實檢察機關聯系企業制度,堅決依法從嚴從快打擊侵害民營經濟的各類違法犯罪,維護良好市場經濟秩序,為深化改革創新、推進經濟轉型發展、優化企業營商環境等提供更多更優檢察產品,為護航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五是要積極參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扎實開展清理化解信訪積案專項攻堅活動,著力做好檢察環節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工作,全面落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制度,進一步發揮檢察建議在社會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以高質量的法律監督工作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助推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持續不斷地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條例》為鑒,自覺抵御各種政治灰塵和腐朽思想侵蝕,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真正做到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廉潔從檢,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不忘從檢初心。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中央對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是對黨領導政法工作成功經驗的系統總結,是對新時代黨領導政法工作全面系統的制度安排,是新時代黨領導政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總規范,具有鮮明而強烈的時代感,影響深遠、意義重大。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實踐表明,黨的領導是事業成就的根本保障,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是政法工作不斷取得新成就、贏得新發展的首要條件。《條例》的頒布實施,進一步為政法工作的開展指明了道路。公安機關在政法工作中肩負著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歷史使命,只有把堅持黨對公安工作的絕對領導貫徹落實到我們各項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新時代公安工作才能不斷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
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深刻變化,全球新冠疫情引發了更加嚴峻的國內外形勢,這些都對政法工作、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為政工部門就是要以學習貫徹《條例》為契機,重點在政治建設、學習教育等方面多謀劃、下功夫。
一是堅持政治建警,把理想信念教育作為育警鑄魂、固本培元的重要工程常抓不懈,堅持不懈的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不斷突出政治建設,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是抓好學習教育,通過政治輪訓、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等形式,組織全體民警學習、重溫《條例》原文,廣泛開展交流討論,實現全覆蓋,迅速把全警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準確把握精神實質,不斷堅定理想信念,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切實增強貫徹落實黨對政法工作、對公安工作絕對領導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自覺抵御各種政治灰塵和腐朽思想侵蝕,著力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決確保公安隊伍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充分認識從制度層面就加強黨的政治建設、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和政法工作的重要意義,牽頭完善局黨委工作規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述職報告等工作制度、機制,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局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好全市公安機關黨的建設、政治輪訓、公安改革、干部任用等工作,不斷整體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四是狠抓貫徹落實,圍繞中心工作,自覺主動對標對表,推動《條例》落實,切實把上級黨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貫徹到工作中、體現到行動上。注重在落實工作中,不斷增強政治歷練、積累政治經驗、增進政治智慧,提升工作預見性、主動性,進一步結合政工工作實際,富有創造性的開展工作,在政治建警、改革強警、科技興警、從嚴治警、從優待警等各方面,攻堅克難、破解難題、補齊短板,加強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鍛造“四個鐵一般”的過硬隊伍,忠實履行好黨和人民賦予的神圣職責使命。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是中國共產黨的黨內基本法規,是黨長期以來領導政法工作的成功經驗。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我深刻認識到做好新時代政法工作,需要我們堅持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建設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新時代政法隊伍。作為基層干部如何踐行《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開創政法工作新局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落實:
堅持黨的絕對領導,貫徹落實條例精神。黨的領導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則、最大優勢,黨中央對政法工作實施絕對領導,決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針,決策部署事關政法工作全局和長遠發展,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權和由中央負責的重大事項,為政法工作堅持正確方向提供根本遵循,為政法工作科學發展提供政治保證。進入新時代以來,政法工作面臨著新考驗、新挑戰、新任務,我們需要積極學習條例精神,結合基層工作實際踐行條例精神,構建新時代下的政法工作開展良好局面。
落實責任擔當,爭當人民好公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一宗旨貫穿于黨的一切工作中,政法工作的開展推進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原則。做為新時代干部的我們需要明確我們的目標、使命與責任是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確保社會大局穩定、維護國家政治安全而奮斗努力,壓實責任擔當,堅定不渝的做人民的好公仆。
加強思想建設,提升綜合實力。“打鐵還需自身硬”這句話深刻的告訴我們無論做任何事,只有自己變強了,擁有過硬的實力才能應對一切困難和挑戰。這就要求新時代的干部不斷加強學習,以理論知識武裝自己的頭腦,提升自己的綜合實力,以此來應對開展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讓政法工作更好的落到實處、落到基層。
新形勢下,政法工作也將遇到新的任務、挑戰,此時我黨頒布《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非常有必要,予以政法工作的開展強有力的指導。只有堅決貫徹落實條例精神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全黨上下團結一致,消除黨內憂患與困難,共同推進國家的發展。
黨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已正式頒布實施。《條例》以黨內基本法規的形式,對黨領導政法工作作出了詳細規定,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政法工作的一次全面謀劃,為我們做好新時代政法工作指明了準確的前進方向,具有非常重大的政治意義和深遠的歷史影響。檢察院開展執法辦案的過程,既可以說是政治性要求很高的業務工作,也可以說是業務性要求很精的政治工作。在貫徹落實《條例》中,我們要始終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讓辦理的每個案件都達到法律效果、社會效果與政治效果的統一,絕對服從和服務于全區中心工作大局。我的幾點學習體會如下:
一、必須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牢牢把握檢察機關的政治屬性,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要進一步突出政治建設,旗幟鮮明講政治,毫不動搖地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毫不動搖地堅持政治建檢方針,始終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決鑄牢對黨忠誠的政治靈魂,確保檢察隊伍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一方面,對黨忠誠,是檢察隊伍的政治靈魂和價值底色,是對檢察機關和廣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檢察機關要始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動搖,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堅持不懈地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凝聚檢心,用核心價值觀激勵斗志,凝聚攻堅克難的強大力量。加大“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著力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時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只有進一步突出政治建設,永葆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的政治本色,檢察隊伍才會倍增強大內生動力,新時代檢察工作才能不斷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要強化“四個意識”,始終把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最緊要的政治、最根本的要求來抓,不斷強化忠誠核心、擁戴核心、維護核心、捍衛核心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切實打牢高舉旗幟、聽黨指揮、忠誠使命的思想根基。
二、要旗幟鮮明講政治。正如張軍檢察長在多次講話中強調的,檢察機關是政治性極強的業務機關,是業務極強的政治機關。檢察機關旗幟鮮明的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是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政權機關第一位的要求,也是檢察工作最本質的特征、最大的優勢和最根本的保證。在新時期開展檢察工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必須將“講政治”這一硬性要求切實落實到具體檢察工作中,落實到日常辦案工作中,落實到接待群眾來訪中。只有注重持續的學習,才能“補足精神之鈣,強壯力量之肌”,才能保證檢察隊伍不斷提升政治站位,增強政治定力,保持忠實可靠,確保檢察工作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一正確的方向前進。在當前,就是要圍繞《條例》提出的“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專門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真心誠意地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實現新時代黨的歷史使命。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適應動態化、信息化的新時期社會特點,切實做到聽民聲、知民意、護民安。以辦案護航發展,以服務助推發展,擔當保障服務經濟發展的生力軍、先鋒隊、排頭兵,通過辦理好每一起案件,不斷增強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感與滿意度。
三、須堅決執行黨的決策部署。要嚴格對照《條例》具體工作要求,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全面貫徹黨中央及省、市、區委對政法工作的大政方針和工作要求,絕對遵守黨領導政法工作的運行機制,嚴格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確保上級黨委的各項決策部署在單位內得到精準地貫徹執行。要堅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政治任務落實到位,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等各項黨的制度規定,同時抓好個人所分管的院黨總支及各支部的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的貫徹落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在單位內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要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深入查擺自身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同時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深入開展糾正“四風”和作風紀律專項整治,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持之以恒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確保檢察干警隊伍公正高效廉潔。
四、充分發揮檢察院職能作用。《條例》的頒布實施,為政法工作的開展指明了道路,檢察隊伍能否做到紀律嚴明,事關檢察機關戰斗力,事關黨和檢察機關形象。政法工作性質就決定了政法干警會面對違法違紀和歪風邪氣的直接侵擾,《條例》第八章直接規定了監督和責任,明確了“各級黨委應當將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情況納入黨內監督體系,實行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增強監督合力”。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工作關乎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的實現,責任十分重大;檢察干警的能力水平體現著國家法治水平的高低,不能放松要求。一是要以有力的舉措貫徹落實好《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真正吃透摸準、學懂弄通條例精神,研究制定出符合本院工作實際的有效措施,確保條例的各項規定在單位落地生根,指導全院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二是切實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依法嚴懲刑事犯罪,嚴格落實關于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具體要求,維護基層穩定,保障群眾安全。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依法審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案件,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誠信的法治環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三是要以更加有力舉措提升公益訴訟檢察水平,加強與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溝通協作,完善公益訴訟與生態損害賠償制度銜接。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辦案領域,在紅色資源和文化遺存保護等方面深度挖掘。四是要以更加有力舉措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深化落實檢察機關聯系企業制度,堅決依法從嚴從快打擊侵害民營經濟的各類違法犯罪,維護良好市場經濟秩序,為深化改革創新、推進經濟轉型發展、優化企業營商環境等提供更多更優檢察產品,為護航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五是要積極參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扎實開展清理化解信訪積案專項攻堅活動,著力做好檢察環節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工作,全面落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制度,進一步發揮檢察建議在社會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以高質量的法律監督工作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助推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持續不斷地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條例》為鑒,自覺抵御各種政治灰塵和腐朽思想侵蝕,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真正做到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廉潔從檢,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不忘從檢初心。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條例》共九章、三十九條,以黨內基本法規的形式,對黨領導新時代政法工作進行全面制度擘畫,明確了制定《條例》目的是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明確了政法工作的領導主體及職責、以及黨領導政法工作的運行機制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早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習近平總書記就曾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隊伍至關重要。”《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把黨長期以來領導的成功經驗轉化為制度成果,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使我更加清楚的認識到,政法事業要堅定政法工作“大方向”,圍繞自身工作實際,在如何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并指導各項工作、助推黨委政府等重大決策部署落地生根。下面,談一下自己的學習體會和收獲。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七
落實之要,貴在執行。下一步,我們將把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條例》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并以此為契機,切實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好紀律建設標本兼治的利器作用,確保將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努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
一是強化政治建設。堅持把“兩個堅決維護”作為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切實把“四個意識”轉化為聽黨指揮、為黨盡責的實際行動。堅持把學習貫徹黨章作為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使黨章始終成為廣大黨員的“心中明燈”和行動指南。堅持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從嚴管黨治黨的重要抓手和有利契機,引導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努力爭當學規明紀的表率、遵規守紀的表率。
二是修復政治生態。聚焦中央巡視和省委考核反饋問題,不斷加快整改落實進度,并深入查找教育預防、制度機制、管理監督等方面的漏洞和不足,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努力營造黨內監督的良好氛圍和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聚焦我市政治生態建設中的薄弱環節和盲區盲點,全面開展紀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三是從嚴正風肅紀。堅決捍衛黨紀黨規權威,密切關注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新動向和新表現,對各種歪風邪氣露頭就打,對頂風違紀的公開曝光、嚴肅問責。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從嚴查處項目審批、工程建設、土地出讓、國有資產處置等方面的腐敗問題,鏟除政治生態“污染源”。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解決,讓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八
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修定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按照縣委、縣政府黨廉辦通知精神,9月8日,水務局黨組成員、班子成員、全體黨員,認真貫徹學習《條例》領會條例精神實質。通過學習,我認為《條例》是黨的以來修定的第一部關于黨內監督的重要法規,緊扣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和生活“六大紀律”,對“四個著力”監督內容作出新的概括,對巡視內容作出較大調整。是黨章規定的具體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具體體現,是黨內監督的利器,對于新形式下嚴肅黨內紀律,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黨的以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明確提出了我們黨在新形勢下的巡視工作方針,推動巡視工作的力度、強度、效果實現全面提升。《條例》是規范巡視工作、強化黨內監督的重要基礎性法規,對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要求,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加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推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們要從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條例》修訂頒布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貫徹落實《條例》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第二,準確把握精神實質。《條例》貫徹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王岐山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充分吸收巡視工作實踐創新成果,注重解決巡視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緊緊圍繞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進一步明確巡視工作定位,深化巡視監督內容,對巡視機構設置、工作職責、方式權限、紀律要求等作出了明確規范。我們要深刻理解、準確把握《條例》精神實質,切實把《條例》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
第三,深入開展學習培訓。要把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水利部門各級黨組織的重要政治任務,納入黨組中心組學習和干部培訓的重點內容,扎實開展教育培訓和研討交流,教育引導水務局黨員領導干部切實提高黨章意識,增強監督和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嚴格遵守黨規黨紀,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第四,著力抓好貫徹落實。我們既要自覺接受上級黨組織的巡視監督,又要主動組織開展好宣傳引導,在全社會營造關心重視、支持配合、積極營造黨風政建設和巡視工作的良好氛圍,要將貫徹學習《條例》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深化改革、依法治縣、災后重建和扶貧攻堅、水利“十三五”發展規劃工作結合起來,抓好整改落實,建章產制,并切實指導下級貫徹學習《條例》工作。既要按《條例》的要求和規定的程序有條不紊推進水利各項工作,又要堅持問題導向,敢于負責、敢于碰硬。既要抓好當前水利災后重建和常規項目建設工作,又要堅持統籌兼顧,既要以身作則落實主體責任,又要身體力行支持落實監督責任。
中秋、國慶即將來臨,我將頭緊抓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貫徹執行不放松,切實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關鍵節點和重要節假日執紀監督,堅持不懈反對“四風”、正風肅紀,堅決守住底線、不逾紅線,持之以恒抓好水務局黨風廉政和作風建設。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九
學習貫徹準則是每一個中國共產黨員應盡的職責和使命。準則是共產黨員的行為規范,也是黨員素質的體現。作為一名黨員,我深感學習貫徹準則的重要性。在學習貫徹準則的過程中,我有了一些心得體會,下文將從三個方面進行論述。
第二段:準則的價值與意義。
準則是黨員行為的準繩,是黨員思想的指南針,對于每一個共產黨員來說都有著重要的價值與意義。準則明確了黨員在各個方面的要求,使我們在為人處事、工作學習中有了明確的方向和目標。學習貫徹準則,能夠更好地增強黨員的“為民、務實、清廉、擔當”的精神,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學習貫徹準則的過程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我們做到不斷學習、交流和反思。首先,我們可以通過學習和領會黨章、黨紀等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經驗,提高我們對準則的理解。其次,與同志們進行交流討論,分享學習心得和體會。再次,要逐漸形成自己的學習、思考和行動習慣,將準則中的要求貫徹到日常工作學習中。最后,反思自己的不足之處,及時調整自己的思想和行為,提高自身的黨性修養和工作能力。
學習貫徹準則的過程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挑戰。首先,要克服知行不合一的問題,即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差距。我們不能只停留在理論的認識上,還要付諸實踐。其次,要克服利益與原則之間的矛盾。在工作中,我們可能會遇到一些違背準則的誘惑,我們要始終堅守自己的原則和底線,不為個人利益所動搖。最后,要克服時間和精力的限制。學習貫徹準則需要時間和精力的投入,我們要合理安排自己的學習和工作,不斷提高自己的學習效率。
學習貫徹準則是每一個黨員的責任和義務,更是每一個黨員應該追求的目標和追求。學習貫徹準則不僅是個人黨性修養的需要,也是黨組織建設和黨的事業發展的需要。每一個黨員需要不斷地學習、領會和踐行準則,以實際行動展現黨員的表率作用。我相信,在每一個共產黨員的共同努力下,我們一定能夠更好地學習貫徹準則,更好地履行黨員的使命和責任。
總結:全文分五段,第一段導入引出主題,第二段闡述準則的價值與意義,第三段論述學習貫徹準則的途徑與方法,第四段探討學習貫徹準則的挑戰與應對,第五段展望學習貫徹準則的期望與展望。通過這篇文章的寫作,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學習貫徹準則的重要性,也對如何學習貫徹準則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希望通過我自己的實踐與努力,能夠更好地履行黨員的職責和使命。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十
根據揭市信發[]5號文精神,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根據調研內容,并結合本局工作實際,積極開展《信訪條例》學習貫徹情況自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組織學習,充分認識《信訪條例》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政信訪工作的重要意義。
隨著新修訂的《信訪條例》的頒布實施,我局把學習貫徹好《信訪條例》作為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加強宣傳,集中學習,著力提高各級民政機關依法行政、依法處理信訪問題的工作水平。一是認真做好準備工作。今年4月底,召開專門會議組織局機關工作人員集中學習新《信訪條例》,并開展專題討論,共有50人次參加學習、討論。使廣大民政干部提高了對做好新形勢下民政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明確了工作目標和方法、程序,增強了依法處理信訪問題的工作意識:
一是信訪工作對構建和諧社會和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具有積極的意義。民政信訪工作作為針對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的一種有效反饋機制,開展及時就可以把矛盾解決在基層、把問題消除在萌芽,從而維護社會穩定。怎樣對待人民群眾,這是衡量黨員先進性的一塊試金石。民政作為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緊密聯系的重要渠道,信訪工作搞得好壞與否,直接牽涉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做好信訪工作是黨員先進性的一個具體體現,這就要求在信訪實際工作中,立足本職崗位,牢固樹立群眾意識,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人民群眾解難,努力踐行“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牢固樹立執政為民的理念,用實際行動去體現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二是信訪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和制度化,體現了黨和政府努力建立信訪新秩序的決心,顯示了黨和政府不斷加強執政能力建設、依法治國的信心,表明了新一屆政府建設法治、責任、透明的行政體系的目標。廣大干部深切感受到民政工作者的責任之重大,為此務必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使民政信訪工作在法制化的軌道上不斷取得新的進展。
三是新《信訪條例》對民政工作者提出更高的要求。新《信訪條例》增加了暢通信訪渠道、創新信訪工作機制、強化信訪工作責任等方面的內容,完善了維護信訪秩序的規定,突出了信訪問責制度、疑難信訪事項可舉行聽證、信訪便民原則的細化、依法保護信訪人、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這有助于完善公務員隊伍的考核機制,避免行政機關因越權或濫用職權而侵害信訪人合法權益,有助于提升信訪的時效性,確保信訪工作責任制落到實處。
(二)全面把握《信訪條例》的精神內涵,進一步推進新形勢下民政信訪工作。
新《信訪條例》實施后,各級民政部門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和落實“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采取積極措施認真貫徹落實,確保抓出成效。一方面是落實工作責任制。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負責做好分管范圍內信訪工作的機制。另一方面是突出“五個重點”,注重實效。我局把信訪工作當作促進民政事業發展、維護大局穩定的大事來抓,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抓好重復上訪、集中上訪、越級上訪問題。嚴格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由局辦公室分別按來訪性質、目的交有關單位(科室)辦理,明確辦理時間、任務,層層落實,把問題解決在本單位。二是抓好群眾初訪問題的解決。把來信來訪群眾反映的問題全部在電腦上逐一登記造冊,做到內容詳實、責任明確、件件有回音。三是抓好重點科室的信訪工作。把群眾上訪量較大和反映強烈的人和事,如村(居)委會換屆選舉期間村民上訪等,納入重點監控范圍,扎扎實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四是解決民政對象的.“熱點”問題,如困難群眾救助等,在政策范圍內限期解決,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五是抓好群眾集體和群眾性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如復退軍人上訪問題,我們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研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化解矛盾糾紛做到“早、廣、準、細、實、深”確保社會穩定。努力實現了“四無”即:民政對象無越級上訪、無上訪老戶、無久拖積壓案、無違反政策原則的事件發生。
二、主要成效。
(一)宗旨意識得到強化。隨著《信訪條例》的頒布實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職工“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理念得到進一步強化。熱情接訪、幫助基層和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已成為我局廣大干部職工的自覺行動。
(二)信訪工作進一步規范。通過學習貫徹《信訪條例》,廣大干部職工依法行政的意識明顯增強,普遍做到“三看”:即一看符不符合《信訪條例》規定,二看符不符合操作程序規定,三看符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辦事程序和操作規程得到進一步規范。
(三)群體性上訪事件減少。如村(居)委會換屆選舉期間,未出現大兵團、群體性到省、市上訪的現象,上訪者都由3―5人為代表上訪,不會在社會上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
(四)到省、市上訪的宗數減少。根據接訪記錄,今年到省、市上訪的次數比以往都明顯減少,這說明各級總體工作是好的,能及時、妥善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五)帶偏激情緒的現象少。從我局接訪的情況看,上訪者大多是法律觀念比較強,上訪反映問題時雖然有個別存在不滿情緒,但通過講明法律法規、解釋有關問題后,都能接受,及時返回。
三、存在問題。
上訪人員不按《信訪條例》要求上訪,表現在:越級上訪、在規定時間內重復上訪、同一問題多部門同時信訪等情況還不同程度存在。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十一
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不斷出臺各類文件,為推動經濟發展,改善人民生活,促進各行各業的繁榮做出了積極努力。作為一名具備理論學習和工作實踐經驗的干部,我們需要積極學習貫徹這些文件的精神。通過學習貫徹文件,我深深感受到了這些文件的重要性和實用性,也對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文件中所蘊含的理念和思想是指導我們工作的綱領。學習了一份文件,無疑讓我對這個問題有了更清晰的認識和理解。例如,最近一份關于減稅降費的文件,明確了減少企業負擔,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同時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和政策。通過深入學習這份文件,我對于當前的稅收制度問題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并明確了我的工作目標和方向。我明白了提高稅收征收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重要性,也清楚了如何幫助企業減輕負擔,推動經濟發展。這些理念和思想對于我日常的工作與生活都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貫徹文件需要我們充分發揚主動性和創造性。貫徹文件并不是簡單的背誦和機械的執行,而是要根據實際情況,運用靈活的思維和方法,積極主動地去處理具體問題。例如,在貫徹落實一份關于環保的文件時,我發現實際工作中存在一些困難和挑戰,比如資源有限,人員不足等。而這份文件明確了環保工作的總體目標和具體要求。面對困難和挑戰,我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尋找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法。通過與團隊成員和其他相關部門的密切溝通和合作,我們成功地制定了一系列可行的環保措施,有效地推動了環保工作的進展。
學習貫徹文件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文件的貫徹執行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困難和問題,這需要我們及時總結,查找問題的原因,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例如,我們某一項工作在執行過程中,碰到了一些阻力和困難,于是我們召開了專題會議,與相關人員深入討論,找出了問題的原因,并及時調整了工作方案。通過總結經驗教訓,我們在工作中更加得心應手,也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通過學習貫徹文件,我深切感受到了文件的重要性和實用性。在文件的指導下,我在工作中能夠把握大局,明確目標,將工作落到實處。例如,學習一份關于扶貧工作的文件,我了解到貧困人口是社會發展的重點與難點,而精準扶貧是解決貧困問題的根本。通過研讀文件,我深入了解了扶貧工作的重要性和意義,并切實將其貫徹到工作實踐中。我主動與村里的貧困戶進行交流與了解,分析他們的實際困難和問題,通過制定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政策和項目,為他們提供幫助和支持。這些舉措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扶貧工作也得到了更加全面和有力的推進。
總而言之,學習貫徹文件對于我們的工作和生活都有著重要的意義。通過學習貫徹文件,我們能夠明確工作的目標和方向,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同時,我們還需要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靈活運用文件中的理念和思想,解決實際問題。通過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我們能夠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因此,我們需要不斷學習和貫徹文件,以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工作能力,為建設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做出更大的貢獻。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信訪人)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國家機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國家機關處理的活動。
前款所稱國家機關,是指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級國家權力機關以及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
第三條信訪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省、設區的市、縣(市、區)應當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應當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通報本地區信訪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信訪工作的重大問題。
設區的市、縣(市、區)應當根據信訪工作需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為信訪事項的提出、辦理提供便利條件。
第五條國家機關實行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接受社會監督。
國家機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主管信訪工作的領導負直接責任,其他領導成員按照分工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國家機關應當加強信訪工作,暢通信訪渠道,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保障信訪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第七條國家機關信訪工作辦公經費和處理信訪事項的業務經費,列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并予以保障。
第八條信訪人依法提出信訪事項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
第九條國家機關應當建立和完善人民建議征集制度。信訪人提出的建議、意見,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改進國家機關工作或者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有貢獻的,有關國家機關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在信訪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或者個人,有關國家機關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在信訪活動中,信訪人享有以下權利:
(一)了解信訪工作制度和信訪事項的處理程序;。
(二)要求信訪工作人員提供與信訪請求有關的咨詢服務;。
(三)對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信訪工作人員提出回避申請;。
(四)查詢其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及結果;。
(五)要求對姓名或者涉及個人隱私的事項予以保密;。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在信訪活動中,信訪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二)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歪曲、捏造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三)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進行信訪活動;。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國家機關信訪工作責任。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應當設立信訪工作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需要設立或者確定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配備相應的專、兼職工作人員。
縣級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設立或者確定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
第十三條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受理、轉交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
(二)承辦有關信訪事項;。
(三)為信訪人提供法律、法規和政策咨詢;。
(四)分析、研究信訪情況,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縣級以上國家機關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除履行前款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等職責。
第十四條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應當向社會公布下列事項:
(一)本機構的通信地址、電子信箱、受理電話、接待場所、來訪接待時間;。
(二)信訪事項的受理范圍;。
(三)與信訪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工作制度和信訪事項的處理程序;。
(四)查詢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的方式;。
(五)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省、設區的市、縣(市、區)國家機關應當設立負責人信訪接待日,由負責人協調處理信訪事項。信訪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時間和接待地點向有關國家機關負責人當面反映信訪事項。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人應當隨時接待來訪。
第十六條國家機關應當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采取措施,及時排查、化解可能引發信訪事項或者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和突出問題。
第十七條國家機關應當加強信訪工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信訪工作人員的素質和工作水平,為信訪工作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八條信訪工作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文明接待,對依法不予受理的信訪請求,應當告知信訪人并做好解釋、疏導工作;。
(二)依法、及時處理信訪事項,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三)嚴格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控告人、檢舉人的姓名和控告、檢舉的內容;。
(五)妥善保管信訪材料,不得丟棄、隱匿、毀損或者篡改;。
(六)與信訪人或者信訪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七)公正廉潔,不得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
第四章信訪事項的提出和受理。
第十九條信訪人通過書信、電子郵件、傳真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如實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聯系方式,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
第二十條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材料到有關國家機關反映,受理機關應當做好記錄。多人提出同一信訪事項,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
第二十一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由其監護人代其提出信訪事項。
第二十二條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受理屬于本國家機關職責范圍內的信訪事項。
對不屬于本國家機關職責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負責受理的國家機關提出;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依法向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者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第二十三條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一級國家機關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受理下列信訪事項:
(二)對本級人民政府的決定、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的意見和建議;。
(三)對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對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議、決定的意見和建議;。
(八)依法應當受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工作部門受理下列信訪事項:
(一)對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工作部門的工作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二)對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規章、決定、命令等規范性文件的建議和意見;。
(三)對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工作部門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
(五)對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
(七)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違法失職行為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
(八)依法應當受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各級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信訪事項:
(一)對人民法院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二)對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
(三)依法應當受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各級人民檢察院受理下列信訪事項:
(一)對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二)對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
(三)依法應當受理的其他事項。
第五章信訪事項的辦理和督辦。
第二十八條國家機關對受理的信訪事項,應當按照下列方式辦理:
(一)屬于本機關職責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直接辦理;。
(三)收到轉交信訪事項的國家機關,應當在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5日內附書面意見,退回轉交機關。
第二十九條國家機關辦理信訪事項,應當聽取信訪人陳述事實和理由,并要求有關組織和人員說明情況;需要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的,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
第三十條國家機關辦理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辦理期限不得超過30日,并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經調查核實,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別作出處理:
(一)請求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有關政策的,予以解決;。
(二)請求事由合理,但因客觀條件不具備難以解決的,做好解釋工作;。
(三)請求缺乏事實根據,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有關政策的,做好說服教育工作。
信訪人對國家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申請復查、復核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承辦信訪事項的國家機關對交辦的信訪事項應當在辦結之日起5日內向交辦信訪事項的國家機關書面報告辦理結果。
交辦信訪事項的國家機關對承辦信訪事項的國家機關辦理信訪事項的報告,認為事實不清或者處理不當的,應當退回承辦機關重新辦理,重新辦理期限不得超過30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國家機關可以就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舉行聽證。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國家機關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發現承辦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時督查并提出督辦建議:
(一)未按規定期限辦結信訪事項的;。
(二)未按規定程序辦理信訪事項的;。
(三)未按規定報告交辦信訪事項辦理結果的;。
(四)辦理信訪事項推諉、敷衍、拖延的;。
(五)不執行信訪處理意見的;。
(六)其他需要督辦的情形。
收到督辦建議的國家機關應當在30日內書面反饋情況;未采納督辦建議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國家機關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對在信訪工作中推諉、敷衍、拖延、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后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
第六章信訪秩序。
第三十六條在信訪活動中,信訪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非法聚集,影響國家機關、公共場所正常秩序的;。
(三)攔截車輛或者妨礙公共交通的;。
(四)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的;。
(五)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侮辱、毆打、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六)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的;。
(七)煽動、串聯、脅迫、利誘、幕后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的;。
(八)其他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以及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第三十七條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對生活不能自理的信訪人,應當通知其所在單位、監護人或者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將其接回;對不能控制自己行為、妨礙信訪秩序的信訪人,應當通知所在地公安機關將其帶離信訪接待場所,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八條多人走訪的,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應當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共同做好疏導、說服和處置工作;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由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所在地公安機關協助維持現場秩序。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對應當受理、轉交的信訪事項不受理、不轉交的;。
(二)丟棄、隱匿、毀損、篡改信訪材料的;。
(三)泄露信訪秘密或者將控告、檢舉材料擅自轉交給被控告、檢舉的單位和人員的;。
(四)推諉、敷衍、拖延辦理信訪事項或者未按規定期限辦結信訪事項的;。
(五)處理決定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者政策的;。
(六)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序的;。
(七)拒不執行有關國家機關作出的支持信訪請求意見的;。
(八)打擊報復信訪人的;。
(九)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
前款所列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信訪人歪曲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信訪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經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勸阻、批評和教育,仍不停止其行為的,由當地公安機關予以警告或者制止,并將其帶離現場;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人民團體、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信訪工作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三條對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組織信訪事項的處理,參照本條例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自7月1日起施行。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十三
第一段:引言及背景介紹(200字)。
學習貫徹是指通過理解和吸收所學知識,并將其轉化為行動和實踐。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學習貫徹都是人們成長和發展的重要途徑。本文將通過闡述個人的心得體會,來探討學習貫徹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對其進行有效的實踐。在現代社會中,知識的更新速度極快,僅僅掌握知識不足以適應快速變化的環境。學習貫徹的過程可以幫助人們將所學知識應用于實際生活中,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自信心,推動個人和社會的進步。
第二段:學習貫徹的重要性(200字)。
學習貫徹的重要性體現在多個方面。首先,學習貫徹可以將理論知識轉化為實際操作能力。無論是在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中,理論知識只有通過實踐才能真正發揮價值。其次,學習貫徹可以培養學習的能力和興趣。通過學習貫徹,我們可以不斷積累新知識,增加自己的見識,在不斷學習的過程中保持學習的激情。最后,學習貫徹可以促進個人的成長和發展。通過將理論知識應用于實踐中,我們能夠不斷總結經驗教訓,增強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自己的實踐能力。
第三段:學習貫徹的方法和技巧(300字)。
學習貫徹是一種實踐性的活動,需要掌握相應的方法和技巧。首先,我們應該遵循系統性原則,即將學習的內容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學習和掌握。其次,我們應該注重實踐和鍛煉,在學習的過程中提供更多的機會來應用所學知識。例如,在學習外語時,我們可以通過與母語為外語的人進行交流來提高語言表達能力。同時,我們應該嘗試將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際問題中,通過解決問題來鞏固學習成果。最后,我們應該注重反思和總結,在實踐的過程中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和提高。
第四段:學習貫徹的案例分析(300字)。
學習貫徹的案例分析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其重要性和方法。以學習外語為例,一個人只是學習了大量的詞匯和語法知識,但從未實踐過,那么這個人在實際使用時可能會感到困惑和無所適從。相反,如果一個人在學習的同時積極參與口語交流和寫作練習,那么他的語言能力將會得到很大的提高。類似的案例還可以在各行各業中找到,學習貫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五段:結論和建議(200字)。
學習貫徹不僅是一種學習方法,更是一種生活態度。通過學習貫徹,我們可以將知識轉化為實際能力,促進個人和社會的進步。因此,我們應該意識到學習貫徹的重要性,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學習貫徹方法和技巧,不斷反思和總結經驗教訓,提高自己的實踐能力。通過學習貫徹,我們才能真正將所學知識轉化為實際生活中的能力和智慧,為自己的成長和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了密切各級人民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暢通信訪渠道,維護信訪秩序,根據國務院《信訪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各級行政機關(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部門)處理信訪人(進行信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來信來訪,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信訪工作是政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認真研究和處理人民來信來訪,使信訪活動依法有序地進行。
第四條信訪人依法進行信訪活動受法律保護。信訪人進行信訪活動,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處理信訪事項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
(二)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思想疏導教育相結合;。
(三)實事求是,依法處理。
第二章信訪人。
第六條信訪人享有下列權力:
(一)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二)檢舉、揭發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依照本規定的程序向受理機關要求處理、答復和復查信訪事項;。
(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信訪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三)遵守信訪秩序,服從行政機關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處理。
第八條信訪人的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作出處理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一級機關提出。
第九條信訪人對各級人民代表大以及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查院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分別向有關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會、人民法院、人民檢查院提出。對具體行政行為引起的信訪事項,接訪人員應當告知信訪人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直接轉送政府法制工作機構。
第十條信訪人采取書信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提倡簽署真實姓名,寫明通信地址。檢舉、申訴、控告信應寫清被反映者的姓名、單位、基本事實和投訴要求。
第十一條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到有關行政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表達群體意愿的走訪,可以推選2、3名代表反映,最多不得超過5人。
第十二條信訪人在信訪活動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聚集鬧事、沖擊機關、攔截車輛、堵塞交通;。
(二)不得在機關門前靜坐、示牌、打橫幅、散發傳單、張貼或鋪設大小字報等;。
(三)不得阻礙接待人員執行公務,不得糾纏、侮辱、威脅、毆打接待人員;。
(四)嚴禁攜帶危險品、爆炸口品以及管制器械進入接待場所;。
(五)不得將老人、病人、殘疾人和嬰幼兒舍棄在接待單位;。
(六)反映意見完畢,不得滯留,不得占據辦公場所,不得損壞接待場所的公私財務。
第三章行政機關信訪工作責任。
第十三條各級行政機關應實行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主要負責人對本級信訪工作負總責。并確定1名負責人主管。其他負責人應當按照分工,處理分管工作范圍內的信訪事項。
第十四條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建立負責人閱信、接訪、包案等制度。市、縣(市、區)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處理1件重要信訪事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行負責人公開集中接訪制度,并督促處理意見的落實。
第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應當盡職盡責,做好本部門、本系統的信訪工作。必要時,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之間可建立聯合接訪制度,協調處理信訪事項。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設立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信訪工作機構。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應當確定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信訪工作人員。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確定有關人員負責信訪工作。各級行政機關應當為信訪工作機構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信訪工作機構的經費應給予保障。
第十八條信訪工作機構是本級行政機關處理信訪事務的專門機構,其職責是:
(一)受理來信,接待來訪;。
(二)承辦上級行政機關和本級行政機關負責人以及有關部門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
(三)向下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責任單位轉辦、交辦、督辦信訪事項;。
(四)參與調查、協調處理有關重要信訪事項;。
(六)調查研究,向領導提供住處信息;。
(七)為信訪人提供有關法律、政策咨詢;。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九條信訪工作人員在信訪活動中應當遵守下列工作紀律:
(一)秉公辦事,文明接訪,不得以權謀私;。
(二)對信訪事項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三)不得將檢舉、揭發、控告材料轉送給被檢舉、揭發、控告的人員和單位;。
(四)不得丟失、隱匿和擅自銷毀信訪材料;。
(五)辦理信訪事項實行回避制度。
第五章辦理規則。
第二十條各級行政機關對屬于本機關職責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不屬于本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轉交或者告知信訪人到有關機關請求處理。
第二十一條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機關的信訪事項,由所涉及的行政機關協商受理;受理有爭議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級行政機關協調決定受理機關。
第二十二條應當對信訪事項作出處理的行政機關合并、撤銷的,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負責處理。
第二十三條辦理機關處理信訪事項,一般應當向信訪人答復。信訪人對處理意見不服或者要求書面答復的,辦理機關應當出具書面答復意見。
第二十四條各級行政機關直接辦理的信訪事項,應當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辦理完畢;情況復雜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但一般不超過60日。
第二十五條各級行政機關對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事項,除有特殊要求的以外,應當自收到之日起90日內辦結,并將辦理結果報告交辦機關;不能按期辦結的,應當在限期內向交辦機關寫出書面報告,說明情況。
第二十六條交辦機關收到辦理機關的處理結果報告后,應當在30日內作出批復。對處理正確的,應當予以結案;對事實不清或者處理不當的,可退回辦理機關重新處理。必要時,交辦機關可調卷審查或者直接聽取辦理機關的匯報。
第二十七條對于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有關行政機關應當在職權范圍內依法采取措施,果斷處理,防止不良影響的發生、擴大。
第六章信訪秩序。
第二十八條受理信訪事項的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共同維持信訪秩序。
第二十九條任何人不得煽動、脅迫他人參加集體走訪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集體走訪。國家公務員不得策劃、參與走訪。
第三十條對不服基層處理的規模較大的集體走訪,接訪部門應當告知信訪人推選代表反映問題,其余人員返回;滯留不走的,接訪部門和信訪人所在地公安機關應當協助處理。
第三十一條對到行政機關門前及大型會場走訪的,由公安機關和機關保衛部門負責維持秩序。
第三十二條接訪部門發現走訪人員中有精神病人的,應當通知其所在地區、單位或者監護人將其接回。對不能控制自己行為、妨礙信訪秩序的精神病人,接訪部門所在地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對其采取保護性約束措施。需要送指定的單位、場所加以監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接訪部門發現走訪人員中有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的,應當通知所在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對在信訪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單位或者個人,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三十五條信訪人提出的建議、意見或者對違法行為的檢舉、揭發,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或者對改進國家機關工作以及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有突出貢獻的,由有關行政機關和單位給予獎勵。
第三十六條對經常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信訪事項的機關和單位,上級行政機關可給予通報批評、警告或者實行重點管理,并責令其限期改正。對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責任人員,有關行政機關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信訪人不遵守第十二條之規定,影響接待工作的,接訪部門可給予批評;經批評無效的,由公安機關強行帶離,并按照《信訪條例》等有關規定收容、遣送、教育。其中,違反第(二)、(四)項規定的,公安機關還可對有關物品予以收繳。
第三十八條信訪人妨礙信訪秩序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批評教育或者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信訪工作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3月1日起施行。1992年11月16日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山東省信訪處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十五
第一段:引言(150字)。
準則是人們言行的準繩,是一個民族、一個黨、一個人的靈魂。在現代社會中,正確的準則意識尤為重要。學習貫徹準則對于每個人來說都是一項重要任務。我曾深入學習貫徹黨的準則的經驗,收獲頗多。下面我將結合自身經歷,從理解準則的重要性、落實準則的實踐行動、遵守準則的內外修身、踐行準則的價值以及堅守準則的持久性五個方面,談一談我對學習貫徹準則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理解準則的重要性(250字)。
了解準則的重要性是開始學習貫徹準則的基礎。準則是社會行為的規范,是人們共同遵循的道德底線。通過學習準則,我深刻體會到,準則不僅是一種行為規范,更是一種價值選擇和追求。正如《中國共產黨章程》所言,“黨的總綱、總路線、總任務、總體策略是全黨必須遵循的行動準則。”只有深入理解準則的意義以及準則背后的價值,我們才能真正把準則化為行動和決策的指南。
第三段:落實準則的實踐行動(300字)。
學習準則的目的不僅是理解,更重要的是將準則付諸實踐行動之中。面對現實生活中的誘惑和壓力,貫徹準則需要我們有勇氣和決心去行動起來。在校期間,當我面臨強大的學習壓力和同學之間的競爭時,我始終堅守“敬業、專業、負責任”的準則,努力完成每一項學術任務。在社會工作中,我秉承“端正、規范、誠信”的準則態度,積極履行職責,服務大眾。這些實踐行動使我意識到,只有將準則內化于心,付諸于行動,才能真正踐行準則。
第四段:遵守準則的內外修身(300字)。
學習貫徹準則不僅要求我們在外部行為上符合規范,還需要我們在內心通過修身養性,真正做到思想上符合準則。內外修身的目的是為了保持思想、言行的一致性。在我看來,遵守準則的內部修身主要通過自我反思和自我批評來實現,通過深入思考和與他人交流討論,逐漸形成對準則的正確理解和實踐動力。只有在內部模范自己,才能真正做到言行一致,不將準則僅僅當作一種形式。
第五段:踐行準則的價值及堅守準則的持久性(300字)。
學習貫徹準則的過程很艱辛,但只有通過持之以恒的努力才能真正踐行準則。每個人都會面臨諸多困境和挑戰,然而只有在困難面前堅守準則,才能展現準則的價值。貫徹準則需要踐行,在踐行的過程中,我們會發現準則價值的具體體現。最后,我發現,只有在持續的努力和堅守中,才能形成一個長久穩定的準則,才能真正做到改變自己、影響他人。
總結(100字)。
通過學習和實踐,我認識到學習貫徹準則的重要性,在實踐行動中感受到準則對個人和集體的價值與意義。同時,內外修身和持久努力都是貫徹準則的關鍵要素。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中,我將繼續努力,不斷學習貫徹準則,將其內化于心,踐行于行,為實現個人價值和社會進步貢獻力量。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十六
學習貫徹準則是每個共產黨員的基本任務,也是我們黨的根本要求。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我始終堅守著學習貫徹準則的莊嚴承諾,不斷深化對準則的理解和把握,以此為指導,推動個人的成長和進步。在這個過程中,我深深體會到了準則的巨大力量,也積累了一些心得體會,下面我將就此展開闡述。
第二段:認識準則的重要性。
準則是共產黨員理論和實踐的基本指導,是我們走向勝利的“燈塔”。學習和貫徹準則,不僅僅是一種形式,而是我們黨員需要始終堅持的一種思想和行動方式。學習準則可以提高我們的政治覺悟和思想境界,加強我們的組織紀律性,使我們能夠更好地起到先鋒模范作用,為人民利益而奮斗。
第三段:深入理解準則的途徑。
學習貫徹準則,需要我們通過不斷深化對準則的理解和把握,使其真正成為我們思想和行為的準則。首先,要學習黨的基本理論,了解黨的歷史和黨的思想體系,從而站在更高的視野來認識準則的重要性。其次,要通過學習相關的政策法規和黨內文件,了解黨的工作要求和推動社會進步的具體措施。最后,要參與黨內組織生活,與黨員同志交流思想、共同進步,形成集體學習、共同研討的氛圍,使準則的學習真正成為一種精神上的追求。
貫徹準則不僅僅是學習,更需要我們將學到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通過自己的實際行動來踐行準則。在我個人的實踐中,我始終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幫助有困難的人群解決實際問題。同時,我也注重自身的學習和提高,不斷加強自己的思想修養和業務能力,努力做到在工作中經得起實踐的檢驗,為黨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貢獻。
第五段:深感準則的力量。
通過學習貫徹準則,我深刻感受到了準則的力量。準則是我們的精神支柱,可以引導我們正確的方向,讓我們在困難面前保持堅定的信念和勇氣。同時,準則也是我們的行動準則,可以激勵我們勇往直前,努力實現共產主義的偉大理想。準則是我們永遠的執著,我們的血液里永遠流淌著準則的力量,使我們在任何時候都能堅定不移地跟黨走。
總結:
學習貫徹準則是共產黨員的基本任務,更是我們每個黨員應盡的責任。通過學習和實踐,我們深刻感受到準則的重要性和力量,通過踐行準則,我們將個人的追求融入到黨的偉大事業中,實現自身價值的最大化。我們要堅定不移地學習準則,將其轉化為自己的行動準則,時刻牢記初心使命,永遠跟黨走。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成為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優秀共產黨員。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十七
近年來,隨著我國各項工作的不斷發展,文件的貫徹執行成為了各級政府和機關的重要任務之一。文件貫徹執行的好壞,直接關系著政府能否順利實施各項工作,進一步推動我國的發展。近期,我所在單位召開了一次學習貫徹文件的會議,我在會后深感學習貫徹文件的重要性,并從中體會到了幾個方面的體會。
首先,學習貫徹文件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關鍵。文件作為對工作的指導,往往包含著領導層頒布的重要決策和戰略部署。及時理解和貫徹文件,能夠更好地組織和展開工作,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時間和資源浪費。我在學習貫徹文件的過程中,結合實際工作,認真研讀文件內容,并集中精力掌握文件的核心要點和工作重點,進而將其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從而有效地提高了我單位的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了各項任務。
其次,學習貫徹文件是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途徑。通過學習貫徹文件,可以理清工作思路,明確目標任務,提高團隊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感。在學習貫徹文件的過程中,我深感到了同事們的工作凝聚力得到了增強。大家以文件為依據,在工作中積極配合、通力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圍。每個人都認真學習文件內容,并在工作中共同努力,克服了各種困難和挑戰,使我們單位工作向著預期目標穩步推進。
第三,學習貫徹文件是提高專業素質的重要途徑。在學習貫徹文件的過程中,我深感到了自身專業素質的提高。文件往往包含著各個領域的最新理論與實踐,通過認真學習,我了解到了一些前沿的經驗和教訓,對我個人的職業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在工作中,我能更好地運用所學的知識和經驗,提高了工作質量和水平。同時,通過學習貫徹文件,我也能不斷學習和了解新的政策和法規,保持自身的專業素質與時俱進。
第四,學習貫徹文件是拓寬工作視野的重要途徑。在研讀文件的過程中,我深感到了工作視野的拓寬。文件往往涉及到各個領域的發展,包含著豐富的信息和知識。通過學習貫徹文件,我能夠了解到我單位所在領域的整體發展趨勢和政策取向,從而更好地規劃和安排工作。同時,學習貫徹文件也讓我了解到了其他領域的相關政策和發展動態,為我日后在工作中的決策提供了更多的參考依據。
最后,學習貫徹文件是提高工作質量的重要途徑。文件往往是對于工作進行指導和要求的重要載體。通過學習貫徹文件,我能夠更好地了解工作要求和標準,從而提高工作質量和滿意度。在實際工作中,我根據文件要求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和思考,合理地制定了工作計劃和方案,并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時刻關注文件的要求,遵循工作規范,確保了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總之,學習貫徹文件是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對提高工作效率、團隊凝聚力、專業素質、工作視野和工作質量都有著重要的作用。作為從業者,我們應該時刻重視學習貫徹文件的工作,并將其落實到具體的工作實踐中,使其發揮最大的作用,不斷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質,為推動我國各項事業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十八
近年來,我國政府頒布了一系列的重要文件,其中包括《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紀要》、《關于推進綠色發展建立健全市場機制的指導意見》等。這些文件有力推動了我國的各項事業的發展。作為一名普通公民,我們不能僅僅停留在知曉這些文件的層面,更應當深入學習和貫徹落實這些文件的精神。通過學習貫徹文件,我深感其中的重要性和引領作用。下面是我對這些文件的心得體會。
第一段:了解背景,提升自身認識。
學習貫徹文件首先要了解文件的背景和宏觀大勢。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是我國在當前背景下,解決農村問題、實現農村發展的重要一步。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紀要,則是我國城市化進程中進行思考和總結的結果。通過認真研讀和理解這些文件,我對我國的農村問題、城市建設以及綠色發展有了更深入的認識,也了解到了我國在這些方面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第二段:增強使命感,投身實踐行動。
學習貫徹文件不能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面,更應該將學習轉化為實踐行動。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提出了一系列的目標和任務,我們作為普通公民,可以從自身做起,通過關注和參與農村發展,為鄉村振興貢獻力量。而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則呼吁我們要積極參與到環保工作中,促進綠色發展,共建美麗家園。通過將學習轉化為實踐行動,我們能夠不斷增強自己的使命感和責任感,為實現國家的宏偉目標貢獻自己的力量。
第三段:加強思想引領,提升自身素質。
學習貫徹文件能夠給我們提供新的思想引領和提升自身素質的機會。通過學習,我深刻感受到文件中所倡導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及堅持人民立場、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這些思想與理念不僅在文件中有所體現,更需要在日常生活中貫徹執行。學習貫徹這些文件,可以推動我們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人文素質,使自己成為一個有擔當、有追求、有情懷的人。
第四段:拓展視野,積累知識。
學習貫徹文件也能夠拓展自己的視野,積累知識。通過深入學習了解文件背后的思想和政策,我不僅了解到我國面臨的問題和挑戰,也了解到了各行各業需求的變化和發展趨勢。這為我個人的職業規劃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參考。同時,通過學習貫徹文件,我還了解到了許多新的理論和新的做法,這些知識的積累為我未來的學習和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第五段:堅定信心,共筑中國夢。
學習貫徹文件使我深切感受到我國正處于一個重要的歷史發展階段,也讓我真切體會到每一個公民都有責任和義務為實現中國夢貢獻力量。在學習和貫徹這些文件的過程中,我看到了我國在各個領域取得的巨大成就,也看到了我們當前面臨的一些挑戰。然而,正是這些挑戰使我們更加需要團結奮斗,堅定信心,努力實現中國夢的偉大目標。
總之,學習貫徹文件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通過學習這些文件,我們可以增強自身的認識和使命感,提升自己的素質和知識儲備,為實現中國夢共同努力。作為一名普通公民,我將積極學習,認真貫徹落實,為實現鄉村振興、城市發展以及綠色發展貢獻力量,共筑中國夢。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十九
第一條為了保障信訪人的合法權益,規范信訪行為和信訪工作,保持國家機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維護信訪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務院《信訪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采用書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走訪等形式,向各級國家機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應當由有關國家機關處理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信訪人,是指采用前款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條例所稱國家機關,是指本省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
第三條信訪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信訪活動以及本省各級國家機關處理信訪事項,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四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加強信訪工作,暢通信訪渠道,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聽取人民群眾的建議、意見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解決人民群眾的實際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信訪權利,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
信訪人依法進行信訪活動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壓制、打擊報復、迫害。
第五條信訪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公正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對不屬于信訪人戶籍所在地管轄的信訪事項,由信訪事項發生地負責處理,信訪人戶籍所在地應當配合做好信訪人的教育、引導以及與信訪事項發生地的聯系、溝通等工作。
第六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將通過信訪渠道和其他途徑收集的信息納入決策評估體系,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從源頭上減少和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對排查出的可能引發信訪事項或者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問題,應當依法及時采取措施化解。
各級國家機關負責人應當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聽取信訪工作匯報,研究解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第七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建立信訪工作人員培訓、交流機制,提高信訪工作人員的素質和工作水平,并為信訪工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提供工作場所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
國家機關負責人履行信訪工作職責的情況,應當列為其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對在信訪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單位或者個人,由有關國家機關給予表彰、獎勵。
第九條信訪人提出的建議、意見,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或者對改進國家機關工作以及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有貢獻的,由有關國家機關或者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信訪人在信訪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信訪工作制度及信訪事項的處理程序;。
(二)要求信訪工作人員提供與其提出的信訪事項有關的咨詢服務;。
(三)對與信訪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信訪工作人員提出回避申請;。
(四)向辦理機關查詢其信訪事項的辦理進展情況、辦理結果并要求答復;。
(五)依法申請復查、復核;。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信訪人在信訪活動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三)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進行信訪活動,遵守信訪秩序;。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國家機關信訪工作責任。
第十二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訪人的原則,確定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信訪工作人員。
信訪工作機構代表本機關履行下列職責:。
(二)承辦上級機關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
(三)向下級機關交辦或者其他機關轉送信訪事項;。
(四)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五)檢查、指導下級機關的信訪工作;。
(六)向信訪人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提供信訪咨詢服務;。
(七)分析、研究信訪情況,及時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八)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信訪工作機構除履行前款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考核等職責。
第十三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選派堅持原則、公正廉潔、責任心強,具有相應的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群眾工作經驗的人員從事信訪工作。
第十四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布其信訪工作機構的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子信箱、投訴電話、信訪接待的時間和地點、查詢信訪事項處理進展及結果的方式等相關事項。
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在信訪接待場所或者網站公布與信訪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工作規范和信訪事項的處理程序,以及其他為信訪人提供便利的相關事項。
第十五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充分利用現有政務信息網絡資源,建立或者確定本行政區域、本系統的信訪信息系統,并與上、下級國家機關的信訪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為信訪人在當地提出信訪事項和查詢信訪事項辦理情況提供便利。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信訪工作的實際需要設立人民來訪接待中心,方便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可以組織有關部門在人民來訪接待中心開展聯合接訪。
第十七條設區的市、縣(市、區)國家機關應當建立負責人信訪接待日制度,由負責人協調處理信訪事項。信訪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點向有關國家機關負責人當面反映信訪事項。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負責人應當隨時接待來訪。
設區的市、縣(市、區)國家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負責人,可以采取重點約訪的方式,在接待地點約請信訪人并協調解決相關信訪問題。
第十八條各級國家機關負責人或者其指定的工作人員,應當經常到基層了解民情,傾聽民聲,幫助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問題,并就信訪工作中反映突出的問題,到信訪人居住地直接聽取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省、設區的市、縣(市、區)應當建立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應當定期召開,通報和了解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研究處理意見,監督檢查處理情況。對于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可以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辦理。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國家機關可以根據信訪工作的實際需要,建立國家機關主導、社會參與、有利于迅速解決糾紛的工作機制。信訪工作機構應當組織相關社會團體、法律援助機構、相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等共同參與,運用咨詢、教育、協商、調解、聽證等方法,依法、及時、合理處理信訪人的投訴請求。
第二十一條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處理信訪事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文明接待,尊重信訪人的人格,不得刁難、歧視信訪人;。
(三)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
(五)建立健全信訪檔案,妥善保管信訪材料,不得丟失、隱匿或者擅自銷毀信訪材料;。
(六)其他依法應當遵守的規定。
第四章信訪事項的提出和受理。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受理下列信訪事項:。
(二)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對本級人民政府的決定、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的意見和建議;。
(六)對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七)對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的意見和建議;。
(八)依法應當由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受理的其他信訪請求。
第二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受理下列信訪事項:。
(一)對本轄區內的經濟、文化和社會事業的意見和建議;。
(二)對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下級人民政府規章、命令、決定等的意見和建議;。
(八)依法應當由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受理的其他信訪請求。
第二十四條各級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信訪事項:。
(一)對人民法院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二)對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
(三)依法應當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信訪請求。
第二十五條各級人民檢察院受理下列信訪事項:。
(一)對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二)對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
(三)依法應當由人民檢察院受理的其他信訪請求。
第二十六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聯系方式和請求、事實、理由。
第二十七條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國家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
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到有關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多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五名。代表應當如實向其他信訪人轉達信訪事項處理或者答復意見。
第二十八條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司法機關、仲裁機構、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第二十九條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國家機關的信訪事項,信訪人向其中一個機關提出的,該機關應當依法受理;信訪人向涉及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國家機關提出的,由最先收到來信、來電或者接待來訪的機關受理。
第三十條信訪事項涉及的原國家機關合并、分立或者撤銷的,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國家機關受理;無繼續行使其職權的國家機關的,由作出撤銷決定的機關受理。
第三十一條信訪人采用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信訪工作人員應當分類登記;對重大、緊急的信訪事項,應當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信訪人采用電話、走訪等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信訪工作人員應當當場記錄信訪人的基本情況和信訪事項的主要內容。
第三十二條各級國家機關對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應當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一)對本機關依法應當或者有權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直接受理;。
(四)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解決的信訪事項,有關國家機關應當告知信訪人向司法機關、仲裁機構、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已經進入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程序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或者途徑解決。
第三十三條有權直接處理的國家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是否受理,不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重復信訪、信訪人姓名(名稱)或者聯系方式不清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四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時,可以就近向有關國家機關報告。有關國家機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或者通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主管部門。
國家機關對于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應當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響的產生、擴大。
國家機關對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不得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
第五章信訪事項的辦理和督辦。
第三十五條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辦理信訪事項,應當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宣傳法制、教育疏導,及時妥善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信訪人反映的情況,提出的建議、意見,有利于國家機關改進工作、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有關機關應當認真研究論證并積極采納。
第三十六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信訪事項或者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信訪工作人員的回避,由信訪工作機構負責人決定;信訪工作機構負責人的回避,由所在國家機關負責人決定。
第三十七條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辦理信訪事項,應當聽取信訪人陳述事實和理由,了解信訪事項的基本事實;必要時可以要求信訪人、有關組織和人員說明情況,或者向其他組織和人員調查、核實有關情況,有關組織和人員應當配合。
各級國家機關對于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
第三十八條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經調查核實,應當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分別作出下列處理,并書面答復信訪人:。
(三)請求缺乏事實根據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政策規定的,不予支持。
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作出支持或者部分支持信訪請求意見的,有關機關或者單位應當予以執行。
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政策的規定處理信訪事項,不得超越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政策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行政機關處理信訪事項,依照國務院《信訪條例》實行辦理、復查、復核三級審查終結制度。
信訪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依照國務院《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申請復查、復核。
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行政機關不再受理。信訪人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機關應當依法進行疏導、教育,做好穩定工作。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國家機關的信訪工作機構應當加強信訪事項的督辦工作,確定負責督辦的人員,對轉送、交辦信訪事項的處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檢查可以采取閱卷審查、聽取匯報、回訪信訪人等方法。
縣級以上國家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組織下訪督導或者指派信訪督查專員了解信訪法規、信訪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聽取信訪人的建議、意見和要求,檢查、指導信訪工作,協調和督辦重點、疑難信訪案件。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國家機關的信訪工作機構發現有關國家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督辦,并提出改進建議:。
(一)信訪事項的處理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政策規定的;。
(三)辦理信訪事項推諉、敷衍、拖延或者弄虛作假的;。
(四)不執行信訪處理意見的;。
(五)其他需要督辦的情形。
收到改進建議的國家機關應當在三十日內書面反饋情況;未采納改進建議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國家機關的信訪工作機構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
(一)辦理信訪事項推諉、敷衍、拖延、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在處理信訪工作過程中瀆職、失職,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其他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情形。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國家機關的信訪工作機構應當就下列事項向本級國家機關定期提交信訪情況分析報告:。
(一)受理信訪事項的數據統計、信訪事項涉及領域以及被投訴較多的機關;。
(二)轉送、督辦情況以及各部門采納改進建議的情況;。
(三)提出的政策性建議及其被采納的情況;。
(四)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國家機關的信訪工作機構之間應當相互通報信訪情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門應當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的信訪工作機構報送信訪情況分析報告。
第六章信訪秩序。
第四十四條信訪活動應當依法、有序進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信訪人應當共同維護信訪秩序。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協助國家機關維護信訪秩序。
第四十五條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三)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四)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
(五)煽動、串聯、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后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
(六)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六條被來訪人員棄留在接待場所的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信訪工作機構應當通知其近親屬、監護人、所在單位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將其帶回。
第四十七條對未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推選代表反映共同意見、建議和要求的多人走訪,信訪工作機構應當勸告來訪人員推選代表反映信訪事項,其余人員返回;勸告無效的,信訪工作機構應當立即報告本機關負責人。有關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到現場做說服教育工作。屬于越級多人走訪的,信訪工作機構可以通知來訪人員所在地或者單位的負責人到現場共同做好勸返工作;必要時,公安機關應當協助維持現場秩序。
第四十八條信訪工作人員接待來訪時,發現來訪人員采取或者可能采取自殺、自殘、自焚等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告知公安機關和衛生部門、醫療機構采取緊急措施。
第四十九條對信訪中正在發生的嚴重危害社會穩定、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經疏導說服無效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圍觀人員離開現場;。
(二)責令和疏散信訪聚集人員離開現場;。
(三)收繳信訪人攜帶的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以及標語、橫幅、傳單等物品;。
(四)對妨礙執行公務的人員進行調查取證,并依法處置。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侵害信訪人合法權益或者拒不執行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作出的支持信訪請求意見,導致信訪事項發生,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信訪工作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收到的信訪事項應當履行登記、轉送、交辦、復查、復核、督辦職責而未履行的;。
(二)對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政策規定的投訴請求未予支持的。
第五十二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對信訪人進行壓制、打擊報復、迫害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信訪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和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對其進行勸阻、批評或者教育。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訓誡或者制止;違反集會游行示威的法律、法規,或者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五條信訪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屬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信訪工作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五十七條對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組織信訪事項的處理,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條例自1月1日起施行。3月31日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江西省信訪條例》同時廢止。
學習貫徹條例心得體會范文(20篇)篇二十
公安學習貫徹是指公安機關通過學習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公安工作的要求,提高公安隊伍素質,增強履職能力。在此次學習貫徹活動中,我深感學習貫徹的重要性和意義,并汲取了許多寶貴的心得體會。
首先,深刻認識到學習貫徹的重要性。公安學習貫徹不僅僅是為了學好理論知識和技能,更重要的是提高全體公安隊伍的思想認識和精神境界。通過學習貫徹,我深入了解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明確了公安隊伍的責任和使命。我了解到,只有通過學習貫徹,才能真正把黨的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要求轉化為實際行動,為人民群眾的安全穩定作出積極貢獻。
其次,學習貫徹對于提高公安隊伍素質有著重要作用。公安工作要求公安干警具備過硬的業務能力和豐富的工作經驗。在學習貫徹過程中,我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增強了自己的履職能力。通過學習貫徹,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安工作的實踐經驗和應對復雜形勢的策略方法,提高了自己的問題解決能力和應變能力。同時,學習貫徹還通過梳理思路、拓展視野、開拓思維等方面的培訓,使我在工作中更加快速、高效地完成任務。
第三,學習貫徹對于培養公安隊伍的團隊精神和協作意識有著重要作用。公安工作是一個團隊合作的工作,只有形成團結協作、高效運轉的工作模式,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項任務。在學習貫徹中,我充分體驗到了團隊合作的力量。通過與同事們的交流和合作,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每個人的特長和優勢,也更加明確了工作分工和磨合流程。在學習貫徹中,我不僅收獲了知識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培養了與同事們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團隊精神,為公安工作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第四,學習貫徹對于增強公安隊伍的政治意識和紀律意識有著重要作用。作為公安干警,必須時刻繃緊政治紀律這根弦,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和干擾,始終保持自己的紀律意識。在學習貫徹中,我不僅學習到了各種工作方法和手段,更加深入地了解了牢記初心使命,提高政治站位的重要性。學習貫徹過程中,我嚴格按照組織要求,落實學習計劃和工作任務,加強學習記錄和匯報,保持了自身的紀律性和執行力。
最后,學習貫徹還對個人成長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公安工作是一項光榮而偉大的事業,也是一項鍛煉和挑戰個人能力的事業。通過學習貫徹,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了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了自身的發展方向和目標。學習貫徹還推動了我對公安工作的熱愛和探索,增強了對公安事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不斷學習、不斷進步,為公安工作貢獻更多的力量。
總之,公安學習貫徹是公安干警提高素質、增強能力的一項重要工作。在學習貫徹過程中,我們深刻認識到了學習貫徹的重要性,提高了自身的素質和能力,增強了團隊精神和紀律意識,并推動了個人成長和發展。我相信,通過不斷學習貫徹和實踐運用,我們一定能夠更好地履行職責、保衛人民群眾的安全穩定,為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