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可以有效避免混亂和無序的局面,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規章制度范文,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一些思路和靈感。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一
每一個企業的加班費都是不一樣的,有的低,有的高,但高低之間不會相差太多,加班條例好不好,直接影響著薪酬的管理,只要有一個合理的加班管理制度才能讓員工滿意,下面企業管理網提供的某企業加班管理制度范本,請閱讀下文,僅供參考。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各部門主管、經理。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_____,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由財務一起發放。
制度指紋考勤管理辦法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二
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經理要加強本部門員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如遇截稿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時,由部門經理于當天下午5:30分前到前臺填寫《加班申請登記表》(如遇周五則還應同時登記周六、日加班情況),注明加班工作內容和加班員工的姓名并簽名。
當部門有員工需要加班時,其部門經理也要同時加班。以便指導工作和督促員工工作結束后盡快離開公司,回去休息。
由第一個申請加班部門經理領取加班鑰匙。加班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門經理之間傳遞;持鑰匙的部門如先于其他部門結束加班,可將鑰匙轉交給還在加班的其他部門的經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記錄。
持鑰匙經理負有值班經理對整體的監管責任;對未列入加班申請登記表的員工不按時離開公司或有員工隨意出入公司時,要及時予以勸說和清理;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值班經理有權對其處以20元-50元的處罰(將處罰決定報知運營和財務)。
最后結束加班的部門經理負責關好窗戶、電源和鎖好門,鑰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臺。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三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于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于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后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以一個約定月薪為1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資。5月2日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此外,對于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1、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項目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于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中規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范圍。
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進行折算。
4、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5、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于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
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由此可見,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加班費。休息日一般是指雙休日。
當企業能夠安排職工補休時,職工應當服從。這既保護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又利于職工的身體健康,也使職工及時恢復體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產。
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補休為由拒付加班工資,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抵觸的加班制度,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于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
可見,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勞動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不應包含加班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最低工資規定》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據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即加班費)不能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四
第一條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加班工資計算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
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
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五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六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加班是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公司指定事項,須繼續工作時稱為加班。
3.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
3.2嚴格控制加班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3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3.4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4.1.工作日安排加班)(周一至周五):
4. 2.休息日安排加班:
4. 3.法定假安排加班:若因生產需要,法定節假日需要安排加班,需經總經理、董事長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
4.4休息日周六(8小時)公司統一安排加班時,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部統一匯總。
4.5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1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5.4無加班單申請者,前來加班人員,經行政部查實其前來加班的。加班考勤一律不生效,行政部將取消本次加班考勤,且為其記小過一支(扣3分)。履教不改的,扣分至18分的可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及開除處理。
5.5經加班查實,未申請加班人員前來加班者,是由于本組長或直接管理遺漏原因造成的,則給予其直接管理行政扣1分記警告處理。經常遺漏的達3次及3次以上的,則直接扣3分處理。
6.2安排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計算為法定的3倍;安排休息日加班,加班費計算17元/時,安排平時加班,加班費計算為13元/時。
6.3周末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車間組長級及以上管理人員不計加班工資,只能安排調休。員工周日被安排加班的,則按17元/時的加班費計算。
6.4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以未調休完的加班時間為其計算為正常出勤天數作為補償(可在公司統一放年假的時候辦理)。
6.5公司未有加班工資的崗位,申請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最高主管簽核后,交由行政部做調休統計。
6.6若需調休的,需開具《調休申請單》給部門最高主管簽核,后交由行政部處理。
7.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不配合公司安排加班者,公司視情節情節輕重懲處。
3.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3倍處罰。
4.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5.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七
第一條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按提成制度結算的銷售部員工和廠部的計件員工不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加班系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售后、經營、投資部工程師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和周末繼續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繼續工作算加班。
第六條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經營部、投資部、國際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
第七條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第八條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行政部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16:00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行政部經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17:30前補交。
第九條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十條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條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數計算。
第十二條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周末、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定第十二條的限制:
(二)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十四條加班調休應在當年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條常駐公司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為準,外派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個人提交書面說明,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為準。
第十六條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年內累計加班15個工作日(含15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15個工作日,則根據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第十七條調休時間計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二)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十八條加班補貼計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
(三)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倍計算工資報酬。
第十九條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第二十條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2倍處罰。
第二十一條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第二十二條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于二零xx年四月一日發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布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本規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八
為規范各學校加班工作管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職工因工作需要,利用節假日或休息時間完成全校性、領導臨時交辦或重大突擊性且有較強時限性的工作及上級有關部門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須達到既定目標和領導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務不作為加班。
三、加班實行報告審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職工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在審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內容。科室負責人簽字后送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再由校長審批后歸入辦公室存檔登記。
四、因事件緊急未履行加班報告審批手續的,應經校長安排或同意,由辦公室作好加班記錄,事后由當事人按程序補辦書面審批手續。
五、實行加班(含節假日值班)補助制度。加班(含節假日值班)給予補助,結合我校經費緊張的實際,標準為20元/天(半天為10元)。辦公室要將加班情況定期進行公布,并作為核定加班費的依據,統一匯總,由校長審簽發放。
計。加班前應提前通知辦公室。
七、下列情況不能審批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極怠工,沒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日常本職工作任務的;
2、因工作質量低劣或失誤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應該能夠完成但超過加班審批時間的;
4、校領導臨時交辦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的;
5、因辦與工作無關占用正常工作時間的;
6、上級抽調且已經給予一定經濟補助的;
八、校領導加班由辦公室負責登記。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分別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且加班費用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1、分管領導把關不嚴,隨意出具加班審核意見的;
2、科室負責人提供虛假情況,謊報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確須加班,既不安排落實,也不按程序報告審批的。
十、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員節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九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現對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做如下補充說明:
上海xx有限公司管理技術人員。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健康第一原則。各部門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3、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生產、運輸或作業的。
2、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工程施工的。
3、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4、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1、技術管理人員崗位工資已經考慮了一般性加班因素,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事先申請,事后不補(特殊情況除外)。當月加班時間小于等于16小時的,由所屬科室經理審批;當月加班時間大于16小時的,須經所屬部門總監審批;原則上當月加班時間必須控制在36小時之內,如當月加班時間大于36小時的須經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工會審批同意后有效。
2、為有效控制加班和簡化操作,對于因工作需要經常早出晚歸的中高級管理人員,經人力資源部審批后可采用加班協議制。
3、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事先申請,事后不補(特殊情況除外),經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工會審批同意后有效。
4、技術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原則上應由各部門/職能科室根據工作情況及時換休,原則上必須在隨后2個月內換休完畢。換休需填寫請假單,并注明加班和換休原因,由所屬科室經理或總監審批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對于未設部門總監級別的子公司,由所屬職能科室經理審批。) 對于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換休的,按規定進行加班工資的結算。
5、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全部以加班工資結算。
2、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十
近期公司各部門對于部門員工的加班管理有點混亂,為保障員工的加班利益和規范公司加班制度,現將公司《考勤制度》中關于加班的規定重申如下:
1、員工加班需由部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由中心副總批準,于加班前的正常工作時段內5小時交人力資源部,加班次日12:00時前填寫經部門主管確認的《加班確認單》交人力資源部方可計算加班時間,否則不予計算加班時間。
2、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單》的,應于次日上午12:0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及《加班確認單》,按正常程序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核實,由人力資源部經理簽署方可生效,否則不予計算加班時間。
3、加班時數核定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未滿半小時不予計算,超過1小時,不到1.5小時以1小時計;超過1.5小時,不到2.0小時以1.5小時計,以此類推。
4、加班時數應據實申請,如虛報加班按《獎懲管理制度》相應規定執行。
5、加班后如需安排調休的,需提前填寫《調休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作缺勤處理。
6、調休時間一般安排在周六或周日,如不能安排在周六或周日的,調休申請必須經中心副總審批方可生效。
7、調休至少以4小時(半天)為單位。
請各部門從2011年7月27日起遵守以上加班規定,若有違反將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和獎懲制度》予以處理!
第一條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_____,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加班工資計算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由財務一起發放。
/td/tr/table/td/tr/table/p一、 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職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證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現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等相關文件,結合我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此制度適用于技術中心全體職工。
三、 加班認定原則及操作程序
3.1、加班認定
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能允許職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需要連續進行作業的;
(3)為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3.2、加班審批程序
(1)、要求職工加班前,首先須征得職工本人同意。如職工自愿提出加班,應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執行。
(2)、加班前必須填報《加班申請單》,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報行政人事經理備案,月底隨考勤表匯總至人事行政科。
3.3、不認定加班的情形
(1)、如已發生加班情況,但在當月考勤中未見《加班申請單》的;
(2)、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3.4、每位職工每月加班時長不得超過36小時
四、 加班調休原則及加班費支付
4.1、調休原則
加班發生當月,在確保完成當月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優先安排具有加班時間的職工調休;各部門負責人需在員工填報的《加班調休單》上簽批是否同意調休意見,調休員工需將《加班調休單》報送到人事行政科審查備案,作為考勤依據。時以指紋打卡為準。
4.3、加班費支付
如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在一個年度周期內安排調休完的,則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支付職工加班費。加班費支付標準如下:
4.2、加班時間計算方法
(1)、平時安排職工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
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五、 加班管理與統計
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受理職工提出的加班申請,判斷是否屬于加班范疇;符合加班范疇的,按照流程審批,事后還應對職工的實際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如發現弄虛作假者,應及時提報行政人事科,按照公司規定通報處理。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統計當月本部門員工的加班時間匯總表,月底和《加班申請表》一起提交至公司人事行政科作為考勤依據。
六、 其他規定
本制度即日起實施,解釋權在行政人事科。如本制度與上級相關文件的規定有抵觸部分,依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教職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教職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職工因工作需要,利用節假日或休息時間完成全校性、領導臨時交辦或重大突擊性且有較強時限性的工作及上級有關部門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須達到既定目標和領導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務不作為加班,屬于分內工作在正常工作日未能完成的不作為加班。
三、節假日中受理的且能延后到正常工作日內完成的事務,在工作日內完成,盡量尊重教職工的休息權,不安排加班。
四、學校群體性加班事務,優先安排一線教職人員參加,所有教職工在預先接到通知后,安排好私人事務,不得拒絕加班。(如節假日清理、維修教師課桌椅,節假日校園綠化整修、雙休日召開家長會、家長學校工作、留守兒童工作、迎接各種檢查等等。)
五、加班實行報告審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職工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在審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內容。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送辦公室簽署意見,再由校長審批后交總務部門存檔登記。(流程見附件一)
六、因事件緊急未履行加班報告審批手續的,應經校長安排或同意,由辦公室作好加班記錄,事后由當事人按程序補辦書面審批手續。
七、實行加班(含節假日值班)補助制度。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兼顧公平,保障員工正常作息時間,明確加班審批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中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我中心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盡可能不加班,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中心實行加班調休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我中心全體員工加班和調休。
第四條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中心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臨時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臨時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屬于任務內的、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在上班時間必須完成的工作而未完成的,自動延長上班時間的,本中心不作為加班考慮。
第六條員工加班原則上應提前2天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負責人簽字,中心領導批準后,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方可計算為有效加班。第七條嚴格執行加班需提前申請的做法,如果不能再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如遇領導出差在外嗎,無法簽批的,員工也應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單》,由人事部門電話確認后,方可實施加班。特使情況要臨時加班的,相關負責人要加以額外說明。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17:00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
第八條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九條加班時間以1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以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調休的依據。
第十條工作日加班時間一般1小時,經公司與該員工協商后,在保證員工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時/天,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十二
第一條 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
適用于 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 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 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 周末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 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 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 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 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_____, 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 加班工資計算
1. 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 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由財務一起發放。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十三
適用于公司非計件的全體員工。
各部門主管、部長。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1.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六)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4點半前,由部門主管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星期天加班者,員工需本周的星期六的下午4點半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單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班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公司支付對應加班費。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1.正常加班時,加班時數記入到實際出勤天數中,與平均工資一起計算;。
3.晚上加班到9點半以后,補助10元/次。加班到12點以后,補助20元/次;。
4.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行政,財務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十四
1、按國家法定工作時間規定,周內累計工作時間在48小時以內(包括48小時)者,視為正常工作,不以加班計。
2、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若上班時間未能按時完成,公司不確認為加班;只有員工在辦公時間之外協助其他部門工作,或進行特別專項業務的,方可批準加班。
3、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按計劃順利完成公司所分配的任務,不能以此作為加班處理。
4、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5、為了加強加班管理,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提前申請辦法。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申請加班的員工名冊、加班內容及工作時間,則實際加班時間視為無效。
6、加班審批
(1)確因工作需要或臨時額外性工作安排方可批準加班;
(3)各部門安排員工周六周日加班,必須在周五下班之前提交休息日值班表。經部門經理核準,報執行總經理批準,并報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7、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
(3)周末和節假日的加班依據休息日值班表確定,表上需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除非有特殊情況,實際加班時數計劃能相差太運,部門經理和主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1、凡需加班者,均須填寫'加班申請表'申請加班,經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方能加班。
2、員工加班開始及結束要在考勤機上打卡,加班時間的計算將按加班考勤卡和加班申請單日批準時間對照計算,無效加班時間將不享受加班費補貼,加班卡和考勤卡分開,由個人保存。
3、每月綜合管理部統計加班情況,在員工工資中支付加班費。
1、平日加班。平時加班公司按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加班補助。
2、雙休日加班。雙休日加班為當月日平均工資的2倍。
3、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加班為當月日平均工資的3倍。
4、綜合管理部司機在工作時間之外接送客人按加班計算,其享受如下補貼:送站一次補貼10元;接站一次補貼20元,具體接送時間及內容事前或事后要及時到綜合管理部填寫登記表,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1、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2、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經理和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審批,副經理及經理級以上人員加班須經執行總經理審批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3、調休時間以半年為最小單位。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十五
二、要加班的各部門員工,每日下午18前到前臺開具加班單,或電話通知前臺代為填寫,憑加班單加班。
五、加班人員應文明加班,保持辦公區域內的衛生,不得做與所報加班內容無關的事項。禁止在公司內大聲喧嘩嘻笑打鬧。
六、加班人員在未經臨時負責人同意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本公司;。
七、加班人員間應團結互助,互相尊重,愛護公物、杜絕浪費、保守機密、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盜。
八、加班完畢后,加班人員必須關閉所有電氣設備電源及門窗,臨時負責人鎖好大門并于次日將鑰匙交還行政主管。
九、違反本制度造成物品損壞、丟失的.,視情節給予一般或嚴重過失單并照原價賠償。
十、加班時間內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情況,將給予嚴重過失單或開除處罰。
十一、18:30未開具加班單的員工必須離開辦公區。
十二、無加班單加班的員工給予一般過失單一張。
加班管理制度教師加班制度(精選16篇)篇十六
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崗位工作需要或部門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由于工作需要,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周末的臨時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國家法定節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2、加班的申報程序
(1)臨時加班:員工發生臨時加班應于加班前填寫《加班申報表》(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綜合辦公室審核備案,如因發生急情或險情需要加班來不及辦理加班申報手續的,可在事后24小時內補辦加班申報手續。月底由綜合辦公室匯總呈公司領導審批。
(2)計劃加班:計劃加班原則上以各部門安排的值班表認定,但如發生臨時變更的,由部門負責人將變更情況書面報綜合辦公室。
3、加班管理規定
(1)發生臨時加班的工作人員必須按實際時段如實填寫加班申報表。
(2)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計算在加班內容中:
(一)參加會議;
(二)開發建設部工作人員非在施工現場發生的加班;
4、加班補償標準
(1)員工要盡量合理安排好本崗位的工作。加班補償方式主要是發放加班補貼,當月加班補償報公司領導審批,經財務部門計算后發放加班補貼。
(2)加班補貼計算,以財務部加班計算標準為準。
5、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并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工資處罰。
(2)計劃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考核。
(3)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6、附則
本制度自20xx年**月起開始執行。
附件:加班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