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是一個社會組織,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單位總結的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一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是規定事業單位財政管理原則和財政運行機制,明確事業單位收支范圍及權限的一系列制度。
(一)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特點
1.資金來源的多樣性。這是指其資金來源具有多樣性。事業單位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這種資金來源的多樣性使得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變得比較復雜。不同性質的資金來源,需要有不同的財務制度加以管理。
2.管理目的的服務性。這是指財務管理要從財力上支持符合規章制度的管理活動開支,這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責無旁貸的義務。
3.管理程序的嚴密性。嚴密性指的是財務管理必須堅決維護有關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必須遵循法定的程序,使用合法的手段和工具。
4.資金使用的節約性。在財務管理活動中應該節約使用每一筆資金,反對鋪張浪費。
(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1.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2.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
3.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三)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
1.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
2.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
3.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5.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一)預算管理的含義
事業單位預算是指事業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事業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國家對事業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二)預算的編制
事業單位參考前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收入預算;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事業單位預算應當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事業單位根據年度事業計劃,提出預算建議數,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事業單位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主管部門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行。
事業單位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國家對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但是,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者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事業單位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非財政補助收入部分需要調增或者調減的,由單位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二
教職工結婚,經本單位領導批準,給予5個工作日的婚假(不含規定應享受的晚婚假和國家法定節假日),晚婚可給予10個工作日的婚假。
(二)婚假期間的工資計發。
教職工結婚一般應安排在寒暑假。婚假期間的本人的基本工資全額發給,發生的車船費自理。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三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事業單位車輛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堅持公車公用原則,首先保障局領導的工作用車。
(二)機關人員在城區內辦事,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派車。
(三)股室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由辦公室派車。
(四)特殊情況下外單位調用本局小車,由辦公室請示局領導同意后方可派車。
嚴格派車制度。所有用車人均先告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請示局領導審核同意后,填寫派車單,再通知駕駛員出車。用車人要事先告知用車事由、行車路線、往返時間、運行里程,便于統一協調安排。嚴禁股室和個人私自直接向駕駛員要車。節假日期間,局機關小車一律歸庫,特殊情況下用車,可由局領導暫行安排后再由辦公室補填派車單。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增強責任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駕駛人員要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自覺遵守交通秩序,嚴禁在上班、行車時間飲酒。
(三)局機關小車無任務時一律停放在車庫,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將小車交他人駕駛,不得私自將車輛借與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駕駛員本人負責。未經分管領導同意不得私自調用學校車輛。
(四)駕駛人員應按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隨時保持車況良好和車容整潔。
(五)汽車受損或出現駕駛員不能排除的故障時,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經查驗后送維修費用低和服務信譽好的定點修理廠。修理金額在100元以內的由駕駛員自定,500元以內的由辦公室主任決定,500元以上的報局領導審批。出車途中臨時需要維修的,憑單據交局長審核報銷。
(六)局機關小車一律實行定點加油。駕駛員憑供油本加油。每月底,由辦公室根據派車單和小車行駛里程核算用油量。到區外出車需臨時加油的,憑單據交局長審核報銷。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四
是指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事業單位健康發展等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則。
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的對策編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已經是當前我國一項非常迫切的重要任務,必須從多方面入手,認真加以切實解決。
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現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現金收款登記簿,用于記錄創收活動中收到的現金。現金收款登記簿應記載收款日期、金額、合同號、收款人、交款人等詳細事項;開據的現金收款單還應有收款人和交款人簽字。設置支票使用登記簿,記載使用(或作廢)支票的日期、號碼、金額、使用人等詳細信息。上述兩類登記簿應做為會計檔案保管。
定期對事業單位往來款項進行全面清理,并將清理情況(清理前賬面明細和掛賬時間、已清理數額、清理后賬面明細)報到財務計劃部門。事業單位往來款項原則上不應跨年度,嚴禁單位將公款借給個人私用,個人借款辦公事原則上不應跨月份,嚴禁個人借沒有支出的大額現金(借多少還多少,或只使用一小部分),借款單應注明具體用途,實際使用用途與借款單列示的用途應相符。
事業單位要加強創收收入(包括科技服務收入、資產出租收入等)合同管理,設置專人負責合同管理工作。從事創收活動時,必須簽訂合同,合同應當連續編號。在取得收入時,合同金額、發票金額與收到款項必須一致方可入賬,若shi三者不一致,必須由有關人員書面寫出原因,按規定權限報批后入賬。對已簽定了合同或協議,并且服務對象將服務款一次性付清后,在執行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服務項目終止,需要給服務對象退款的,要寫書面說明,并及時修訂合同,由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辦理退款。合同要按編號整理、存檔,不得隨意處置、銷毀。
事業單位及所屬企業應加強材料采購、驗收、存儲、發貨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并建立健全相應內部控制制度。
(1)采購環節。材料的采購程序參照政府采購有關程序執行,并與供貨方簽訂采購合同,有關材料采購合同應報送財務部門備案。
(2)驗收環節。由獨立于采購人員、材料保管人員的驗收人員對采購的材料進行驗收入庫,并簽發材料入庫單。采購人員憑審批手續齊全的發票和經單位負責人簽批的材料入庫單并到財務部門核銷相關支出,財務部門對有關原始憑證與采購合同核對一致后予以核銷,并按規格、型號等登記材料明細賬。
(3)存儲環節。材料保管人員應每月一次對庫存材料進行盤點,并將庫存材料盤點表與財務部門材料明細賬核對。核對不一致的應當及時查明原因。
(4)發貨環節。根據與服務對象簽訂的科技服務合同及施工圖紙等資料,應編制材料出庫單送財務部門審核,經單位負責人簽批后,財務部門核銷相應材料明細賬;材料保管人員根據審核和簽批后的出庫單發貨。未經財務部門審核和單位負責人簽批,材料保管人員不得發貨。
對庫存材料至少應在編制年度決算前進行全面清查,并據以編制“庫存材料盤點報告表”,要詳細列材料、物品的賬面數、實存數、盤虧盤盈的數量和金額以及盤虧盤盈的原因,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后交財務部門進行賬務處理。
在報銷固定資產采購費用時,必須提供審批手續齊全的發票、按審批權限簽訂的采購合同、單位資產管理部門的驗收單,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其中,屬于政府采購制度規定范圍內的固定資產要按要求參加政府采購,屬于變更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需提供采購方式變更的批件。對于已購入的固定資產,財務部門要在列支采購費用的同時,記入固定資產賬,絕不能等到年底入賬。事業單位要嚴格執行資產清查制度,在年底前組成由財務人員和資產管理人員參加的資產清查小組,著重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徹底清查,發現賬實不符的情況要及時查明原因,屬于漏記的固定資產要立刻補記,確保單位全部固定資產均已入賬。
總之,事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在此基礎上,實現事業單位的可持續發展。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五
為了規范單位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各項財審法律、法規、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負責單位財務監督和管理。
3、編制財務預算,加強核算管理,準確反映、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4、做好資金的管理工作,做好會計核算、財務報表編制和分析工作,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加強監督管理,做好單位資產的核查工作。
1、采取借貸記賬法,以收付實現制為記賬基礎。
2、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4、財務人員應按月及時根據賬簿記錄、編制財務報表,上報單位主要負責人,并報送相關部門。
5、財務人員應逐月復核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賬款、賬證、賬表相互符合,并且字跡清楚、賬面整潔、日清月結。
6、財務工作建立內部牽制制度,帳錢分離,出納會計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7、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科負責人監交。
1、嚴格按現金支出范圍使用現金。本單位采用定額備用金制度,用于日常零星開支。出納人員及業務部門指定專人可領用5000至10000元的備用金。
2、單位職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款的,應填寫《現金借款單》,經科室負責人證明、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到財務科辦理借款。
1、辦公經費的'支出,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注明使用用途,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報主要負責人審批后,財務科方可辦理付款。
2、財務科對發票、憑證、票據手續不完備、有涂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填寫、粘貼的報銷單據有權拒絕受理。發票開具日期至報銷日期超過兩個月的,會計人員應要求更換,否則不予報銷。
1、工程支出需結合工程實際進度,按工程合同資金支付條款中規定的付款比列支付工程進度款。
2、首次支付工程進度款的工程需向財務科提供工程合同原件,竣工結算的工程最后一次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需向財務科提供工程審計報告原件。
1、單價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納入公司固定資產核算。
2、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入賬,不提折舊。
3、固定資產要做到有賬、有卡,賬實相符。財務科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4、固定資產采購完畢后,采買人需將完整發票連同采購單交財務科入賬。
5、財務科應定期會同辦公室進行資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全面清點實物,核對賬卡,標簽是否相符,并對盤點情況做書面記錄,簽字確認存檔。
1、凡是本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本、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2、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并由裝訂人員在封底、封面粘貼處加蓋騎縫名章。整理裝訂后的會計檔案必須建立登記薄,指定專人保管。
3、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履行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經主管財務領導批準;外單位人員調閱時,要持有正式介紹信,并注明調閱的內容,經主管財務領導批準,填寫《會計檔案調閱登記表》后才能調閱;調閱時由本單位會計人員陪同,只能調閱內容有關的資料,不能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拆卷,需要抄錄和復制的要由主管財務領導批準。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的保管期為15年,會計決算報表和重要會計資料應永久保管。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xx。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六
我國事業單位的工資管理體制是伴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在其形成和發展的每個時期和階段,都發揮過積極的作用,都具有相對的合理性。隨著改革的深入,尤其是黨的“十五大”提出確定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原則,我國收入的分配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傳統的薪酬分配制度受到沖擊,收入分配的市場化,分配權利自主化,分配形式多樣化,已經成為現實的客觀要求,現行的薪酬制度與經濟結構和經濟運行不相適應的狀況便凸顯出來。
一、事業單位薪酬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員工薪酬與市場價格不符。
與企業相比,事業單位薪酬的市場決定機制還未形成,市場化程度低。在薪酬政策上不太重視“對外具有競爭性”。長期以來沿用事業內部分配標準,導致了員工薪酬和市場價格脫軌。有些簡單勞動崗位的薪酬高于市場平均價格,有些復雜勞動崗位低于市場價格,造成單位想淘汰的人淘汰不出去,想留的人才卻又留不住。單位和員工隊伍優勝劣汰機制及市場選聘機制很難建立起來。
2.薪酬平臺過大,按勞分配逐漸淡化,平均主義傾向嚴重,不能體現員工在本單位內部相對價值的大小。
在傳統觀念的影響下,目前我們使用的簡單方法如學歷、行政職務、技術職稱等來確定薪酬。薪酬標準上各職務序列起點工資和等級跨度大同小異,不能反映各類人員的勞動特點,加之多標準、小級差、長交叉,導致工資的大平臺。這種分配方式使按勞分配成為表面形式。以資歷論薪酬,無法體現員工在本單位的實際價值,更無法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薪酬的激勵機制幾乎失去作用。
3.薪酬與考核聯系不緊密,活的部分活而不動。
事業單位在薪酬結構設計上分為職務工資、活的部分、結余津補貼等。職務工資和結余津補貼是薪酬中相對穩定的部分,活的部分與員工的績效掛鉤,按績效考核結果來計發。但在實際操作中,大多數單位都沒有完整的考核制度,或考核工作流于形式,將活的部分工資當成每月必發的獎金,隨工資發放,使活的部分活而不動,形成了新一輪的平均主義。
4.分配方式比較單一,長期激勵不足。
如果對員工的長期激勵不足,沒有建立利益共享機制,很難使員工為事業單位的長期發展和長遠利益著想。從目前狀況看,薪酬激勵方式主要是工資和效益工資,對資本要素、勞動要素、管理要素、技術要素參與分配的方式使用較少,重視程度不夠,人力資本的價值還未得到體現。
5.現行工資管理體制調節工資關系的功能不強,事業單位工資關系不順。
對工資總量缺乏科學有效的跟蹤控制,現行工資管理體制調節工資關系的功能較低,兩年一次的正常晉檔和調整工資標準與國民收入、勞動生產率等變量因素缺乏合理的比例關系,工資增長缺乏均衡性。
二、改革的思路和對策
1.理順薪酬體系,建立適應不同群體的多元化分配機制。
事業單位涉及的崗位繁多,單一的工資制度不能符合所有崗位特點和要求,不能合理拉開收入差距。因此,在實行崗位工資制的基礎上,應根據崗位特殊性,建立不同群體的多元化分配機制,實行分類管理,采用相應的工資結構和工資形式并運用不同的手段進行調控,以有效激勵各類崗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1)崗位績效工資制,是適合專業技術人員的薪酬制度。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和效益工資兩部分組成。崗位工資是在進行崗位評價的基礎上,合理量定崗位的相對價值后確定的。它解決薪酬的對內公平性。效益工資是體現收入高低與員工績效掛鉤的部分,能升能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要遵循以下原則:一、崗位要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和技能要求。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2)實行協議工資。對重點崗位的特殊人才、技術管理人才和短缺人員,通過適當提高待遇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發揮他們的作用。單位可以與本人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下,明確崗位職責、目標要求和薪酬待遇等內容。
(3)對各管理人員,年薪制是首選的薪酬制度。年薪制的核心內容是將單位的'收益與個人收益捆在一起,使其享有剩余索取權,讓其一攬子年薪取決于整個單位的經濟效益。同時,按不同等級的管理層次,形成相應的年薪類型和結構,從而通過年薪的激勵和約束功能,充分發揮管理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年薪工資可以包括基本工資、職務津貼和福利、一般激勵性報酬、長期激勵性報酬和其他各項獎金等。
(4)對專業技術人員可兼職兼薪。在保證完成本職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水平、不損害本單位經濟技術利益和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經本單位批準并簽定協議后可兼職兼薪。
2.建立技術與管理并重多種發展通道的薪酬體系。
只要員工的技術、能力提高,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報酬。在薪酬設計中,按照員工實際能力建立合理專業技術職務晉升通道。向員工傳遞以績效和能力為導向的事業文化,鼓勵員工學習,鉆研業務,不斷提高。
3.建立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的薪酬體系。
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中,外部市場已成為薪酬管理體系設計的一個重要因素。事業
單位要想加強薪酬管理的合理性和外部競爭力,必須通過市場調查獲得全面而準確的薪酬信息。單位可委托專業的咨詢公司做調查,選擇的參考對象應是自己的競爭對手或同行業的類似行業,通過薪酬調查分析薪酬趨勢、職位薪酬水平、福利狀況、長期激勵等信息。單位可以根據市場薪酬數據確定薪酬的競爭策略或跟隨策略。
4.建立規范化、定量化的績效考核體系。
通過目標管理、核定崗位職責、量化工作任務等方式,合理確定考核指標,以年為周期進行考核,保證工作的連貫性,使員工的收入與貢獻大小掛鉤,使薪酬中活的部分動起來,發揮激勵作用、導向作用。對單位的特殊人群,應實行針對性的考核,強化激勵的約束機制。考核中要注重過程監控和及時反饋,保證考核的有效性。
5.利用改革、改制契機,深化事業單位的用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在改革、改制中,要利用人力資源管理理念進行薪酬管理。薪酬管理作為事業單位激勵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戰略發展的基礎上,體現對人才的價值取向。從分配的形式上進一步創新,由剛性薪酬體系向彈性薪酬體系轉變,以優化薪酬結構,理順薪酬關系,強化薪酬激勵。積極推進事業單位薪酬分配的立法進程,逐步實現由政策化管理為主向法制化管理為主轉變。
為逐步建立事業單位崗位責任與績效掛鉤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陜政辦發[2015]24號)、陜西省人事廳財政廳關于印發《陜西省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暫行意見》的通知(陜人發[2015]25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試行)。
一、指導思想
實施績效工資與規范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相結合,清理和規范縣鄉兩級各事業單位現有的津貼補貼,規范津貼補貼項目和績效工資標準,擴大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逐步建立注重實績、突出貢獻、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二、實施范圍
績效工資的實施范圍: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了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績效工資水平
1、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水平,按白人勞發[2015]171號文件執行。
2、非義務教育學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義務教育學校的方法確定績效工資水平。
3、財政定額補貼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年人均績效工資水平,由單位根據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有條件的參照上述辦法執行。
4、實施績效工資后,取消事業單位現行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和執行的津補貼項目。
四、實施辦法
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在規范津補貼工作的基礎上進行,按照“分類、放權、搞活、考績”總體原則,科學運用調控措施,合理核定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全面搞活內部分配。
(一)總量管理
1、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縣人勞局、財政局根據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總數和年人均績效工資水平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并將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總量按經費供給渠道及方式核撥到各單位。各單位在考核分配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人勞、財政部門核定的總量標準,不得突破上限控制。
2、各鄉鎮、各主管部門要加強所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的管理指導、綜合平衡、監督檢查,要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本系統、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各鄉鎮、各主管部門在審批所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方案時要綜合考慮單位類型、人員結構、崗位設置、事業發展、經費來源等因素,既要適當拉開差距,避免平均主義,又要加強調控,防止收入差距過大。
3、績效工資總量隨同級公務員規范后津補貼標準的調整而調整。涉及人員及崗位變動,由主管部門報縣人勞局審批,并經財政局核準后予以調整,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基數。
4、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分兩步進行,其基礎補貼仍按原辦法隨月發放,獎勵津貼按月核定基數,由財政局撥付到單位,再由單位考核發放到個人。
(二)內部分配辦法
事業單位在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決定本單位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績效工資可分為基礎補貼和獎勵津貼兩部分,義務教育學校基礎補貼和獎勵津貼比例為7:3,其它事業單位基礎補貼和獎勵津貼比例為6:4。基礎補貼由單位按照崗位層次確定標準,最高崗位等級與最低崗位等級標準之比原則上不超過2:1;獎勵津貼由單位根據個人實績貢獻情況確定。
事業單位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或廣泛征求職工意見,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實施。
事業單位在其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出臺前,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的可按參照同級機關公務員規范后的津貼補貼標準發放;其他事業單位有條件的,也可參照執行。
(三)實行工資專戶管理
績效工資納入工資專戶管理,工資專戶建立按照財政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五、政策規定
(一)原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的部分,在核定績效工資時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績效工資實施后按單位內部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執行。
(二)在國家統一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前,在實施績效工資時,對離退休人員發放一定的補貼。離休人員補貼發放辦法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或部分由財政支持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補貼標準,由單位參照同級機關退休人員補貼水平執行。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由單位根據自身情況自行確定。
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了退職手續的人員,其補貼標準按本單位同職務退休人員補貼標準的80%確定。
(三)實施績效工資后,除國務院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及原人事部批準設立的津貼補貼項目繼續執行外,我省市制定的非改革性津貼補貼項目不再執行。
六、經費來源
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所需經費,按單位類型不同,分別由財政和事業單位負擔。由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現行財政體制和單位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負擔。
七、組織實施
(一)加強事業單位推行績效工資工作領導。實施績效工資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直接關系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各鄉鎮、各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績效工資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和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以實行績效工資工作為契機,健全崗位目標責任制,加強考核工作,完善競爭激勵和約束機制;要及時研究解決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處理實施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二)加強監督檢查。縣人勞局、財政局會同紀檢監察、組織、編制、審計等部門,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范程序和要求進行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資金來源不規范、突破績效工資總量的單位,堅決予以糾正,并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維護收入分配政策的嚴肅性。
八、執行時間
我縣事業單位從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實施后,原比照公務員執行津補貼的相關規定停止執行。
本辦法由縣人勞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七
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的對策編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已經是當前我國一項非常迫切的重要任務,必須從多方面入手,認真加以切實解決。
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現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現金收款登記簿,用于記錄創收活動中收到的現金。現金收款登記簿應記載收款日期、金額、合同號、收款人、交款人等詳細事項;開據的現金收款單還應有收款人和交款人簽字。設置支票使用登記簿,記載使用(或作廢)支票的日期、號碼、金額、使用人等詳細信息。上述兩類登記簿應做為會計檔案保管。
定期對事業單位往來款項進行全面清理,并將清理情況(清理前賬面明細和掛賬時間、已清理數額、清理后賬面明細)報到財務計劃部門。事業單位往來款項原則上不應跨年度,嚴禁單位將公款借給個人私用,個人借款辦公事原則上不應跨月份,嚴禁個人借沒有支出的大額現金(借多少還多少,或只使用一小部分),借款單應注明具體用途,實際使用用途與借款單列示的用途應相符。
事業單位要加強創收收入(包括科技服務收入、資產出租收入等)合同管理,設置專人負責合同管理工作。從事創收活動時,必須簽訂合同,合同應當連續編號。在取得收入時,合同金額、發票金額與收到款項必須一致方可入賬,若shi三者不一致,必須由有關人員書面寫出原因,按規定權限報批后入賬。對已簽定了合同或協議,并且服務對象將服務款一次性付清后,在執行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服務項目終止,需要給服務對象退款的,要寫書面說明,并及時修訂合同,由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辦理退款。合同要按編號整理、存檔,不得隨意處置、銷毀。
事業單位及所屬企業應加強材料采購、驗收、存儲、發貨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并建立健全相應內部控制制度。
(1)采購環節。材料的采購程序參照政府采購有關程序執行,并與供貨方簽訂采購合同,有關材料采購合同應報送財務部門備案。
(2)驗收環節。由獨立于采購人員、材料保管人員的驗收人員對采購的材料進行驗收入庫,并簽發材料入庫單。采購人員憑審批手續齊全的發票和經單位負責人簽批的材料入庫單并到財務部門核銷相關支出,財務部門對有關原始憑證與采購合同核對一致后予以核銷,并按規格、型號等登記材料明細賬。
(3)存儲環節。材料保管人員應每月一次對庫存材料進行盤點,并將庫存材料盤點表與財務部門材料明細賬核對。核對不一致的應當及時查明原因。
(4)發貨環節。根據與服務對象簽訂的科技服務合同及施工圖紙等資料,應編制材料出庫單送財務部門審核,經單位負責人簽批后,財務部門核銷相應材料明細賬;材料保管人員根據審核和簽批后的出庫單發貨。未經財務部門審核和單位負責人簽批,材料保管人員不得發貨。
對庫存材料至少應在編制年度決算前進行全面清查,并據以編制“庫存材料盤點報告表”,要詳細列材料、物品的賬面數、實存數、盤虧盤盈的數量和金額以及盤虧盤盈的原因,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后交財務部門進行賬務處理。
在報銷固定資產采購費用時,必須提供審批手續齊全的發票、按審批權限簽訂的采購合同、單位資產管理部門的驗收單,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其中,屬于政府采購制度規定范圍內的固定資產要按要求參加政府采購,屬于變更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需提供采購方式變更的批件。對于已購入的固定資產,財務部門要在列支采購費用的同時,記入固定資產賬,絕不能等到年底入賬。事業單位要嚴格執行資產清查制度,在年底前組成由財務人員和資產管理人員參加的資產清查小組,著重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徹底清查,發現賬實不符的情況要及時查明原因,屬于漏記的固定資產要立刻補記,確保單位全部固定資產均已入賬。
總之,事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在此基礎上,實現事業單位的可持續發展。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八
第一條為規范縣政府及其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簽訂行為,減少因合同簽訂、履行不當造成的損失,有效維護政府及部門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縣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公共服務或從事民事法律行為時,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協議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書(以下統稱合同),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行政事業單位,是指縣政府及其所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派出機構、直屬機構、開發區管委會和各鄉鎮人民政府。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類型:。
(二)國有資產的建設、養護、出租、承包、買賣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購合同;。
(五)政府特許經營合同;。
(六)政策信貸合同;。
(七)行政事業單位委托的科研、咨詢合同;。
第四條政府及政府部門的法制機構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門應協助政府法制機構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簽訂合同的,應當明確承辦部門和承辦人具體負責合同的談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縣政府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具體負責合同前期工作的有關部門;在以縣政府部門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縣政府部門的辦事機構。
第六條合同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合同項目的調研、評估、提供初步意見;。
(二)審查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履約能力;。
(三)負責訂立合同的協商與談判,合同文本的擬定與修改;。
(四)將合同文本等資料報本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五)縣政府或縣政府授權或委托簽訂的合同應當及時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審查;。
(六)根據法制機構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配合法制機構對合同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合同履行,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和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八)負責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與履行、變更、解除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并負責按規定整理、移交。
第七條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第八條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市場調查。凡需要訂立合同的項目,應當進行市場調查,形成書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根據合同標的物的市場狀況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提出要約邀請或要約事項,報送單位負責人審定并簽署意見。
(二)資信調查。對潛在的簽約對象,應當對其注冊登記情況、股權結構、經營業績、管理水平、財務狀況、行業聲譽、以往信用情況等進行調查研究,形成書面資信調查報告報送單位負責人審查。
(三)談判。合同標的額巨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由單位負責人和具有相應技術、經濟和法律知識的人員組成談判小組或招標小組。
(四)擬定合同文本。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做到標的明確、內容齊全、條款完備、責任明確、用語規范嚴密。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部門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確定合同內容。
(五)合法性審查。合同在正式簽約前,應當交由單位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不得簽訂合同。
第九條縣政府重點工程項目或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在合同簽訂前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以縣政府或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簽訂合同,由縣政府法制機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十條合法性審查采用書面審查方式,送審單位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送審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合同當事人身份證明;合同當事人資信證明;合同文本以及相關法律文書。
第十一條需要辦理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審批、合同登記、備案或者需要辦理合同公證等法律事務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約定辦理。第十二條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合同主體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標的或者項目的詳細內容;。
(三)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六)合同變更、解除及終止的條件;。
(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八)生效條件、訂立日期。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在訂立合同時,禁止有下列行為:
(一)以欺詐、脅迫、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訂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業單位職權范圍作出承諾或義務性規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價折股或者無償、低價轉讓國有資產的;。
(四)利用合同違法發包、分包、轉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壟斷經營、限制競爭,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
(七)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條行政機關訂立合同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一)對合同當事人的資產、資質、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四)涉及國有資產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應當做好保密工作。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九
第一條本章程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省政府有關政策制定。
第二條單位名稱:山東省文化廳機關服務中心。
第三條單位住所: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112號。
第四條山東省文化廳機關服務中心是經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魯政辦發【】125號)批準設立的事業單位,隸屬山東省文化廳管理。
第五條單位設立、變更、注銷,應當依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向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申請登記或者備案。
第六條單位的宗旨:為進一步提高省文化廳機關行政效率,保證政令暢通提供有效的服務。
第七條單位的業務范圍:從事機關后勤工作,為機關辦公和職工生活提供服務。
第八條山東省文化廳機關服務中心設置行政科、財務科、車管科三個科室,各科室的主要職責是:行政科負責廳機關行政后勤等管理服務工作;財務科負責廳機關、服務中心財務及資產等管理服務工作;車管科負責廳機關車輛調度、維修及保險等管理工作。
第九條單位的擬任法定代表人,經山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核準登記,方取得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資格。
第十條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業單位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責任人。
第十一條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及時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認真做好本單位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將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有關科室和個人。
第十三條單位對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第十四條優化資產配置,做到物盡其用,發揮資產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條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用于本單位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盈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本單位因宗旨業務已經消失、事業性質改變等原因,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分立、合并、撤銷的,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在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在舉辦單位和其他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間,事業單位不得開展有關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十八條單位終止后的資產收歸國家所有,并按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事業單位章程由本單位修改,經舉辦單位同意,報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審核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章程由本單位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事業單位章程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部門簽字蓋章生效。
負責人簽字:主管部門(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以上是公文站小編給大家分享的事業單位章程參考樣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
第一條xx有限公司是縣政府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企業。
第二條為規范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合法、科學、有序的財務核算體系,明確財務管理工作職責和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董事長組織擬定財務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審批財務事項。
第四條公司設置財資部。財資部是負責公司資金籌措及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職能機構,對公司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第六條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堅持營運機構財務與主管部門財務分離、營運機構財務與下屬公司財務分離、營運機構投資財務與運行費用財務分離的“三分離”原則,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分別核算與管理。
第七條公司對外投資、貸款擔保和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按規定上報公司董事會審核,xx縣獼猴桃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八條服從政府委派本公司監事會成員的監督和指導,積極配合監事會成員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
第九條嚴格執行《支付結算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十條堅持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工作,財務印簽應實行分開保管。會計與出納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第十一條本公司不辦理現金業務。
第十二條公司在銀行開立的賬戶應該設置相應的銀行存款日記帳,出納員應該按照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結算,隨時掌握存款余額。公司應指定專人簽發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嚴格按票據順序號簽發,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第十三條建立銀行對帳制度。每月末,出納人員應將銀行日記帳發生額與銀行提供的對帳單進行逐筆核對,提交會計人員復核。
第十四條嚴格執行《貴州省統一發票管理實施辦法》。發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室負責列冊登記,順號發放使用,保證完整無缺。發票中的各聯單據是公司財務收支活動中據以進行核算的原始憑證,必須按規定程序傳遞,不得散失,因故作廢的應該整份按照原聯數粘貼,加蓋作廢印章后隨存根保留備查。
第十五條加強應收及預付款項的管理:
(一)應收及預付款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各類應收款及預付款應分單位及時登記,準確反映其形成、收回情況,月底應列出各項應收及預付款的余額分戶清單。
(二)因公出差借款,須經過董事長審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應在返回后十日內,及時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結算借款金額。對無故延期不報者,財務部門在催促無效的情況下,可制定扣款計劃,報經董事長同意后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
(三)各類應收及預付款應建立定期核對和清理制度。相關業務部門對六個月以上的.款項與財資部進行核對后進行催收。對掛帳一年以上帳齡的款項應明確辦理人員的責任,落實催收措施;對將近兩年的應收款項應重新辦理債權落實手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資金損失。
第十六條公司的資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除業務結算、職工出差和業務需要可預支一定數額的資金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資金,預支資金必須經董事長批準。
第十七條公司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審批權限為:公司的日常經費支出由董事長審批。
第十八條審批程序實行“審查、審核、審批”三級審核制。各項支出由經辦人提出申請,職能部門負責人對該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財務負責人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對已審查的支付款的真實性及合法性進行“審核”,最后由董事長簽審后支付。
第十九條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后再給予辦理。
第二十條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均應及時、全額登記入帳,統一核算。不準設“帳外帳”,嚴禁設立“小金庫”。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生產用的機器設備、工具儀器、運輸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產用設備、工具、用具,均列為公司固定資產范圍。
第二十二條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由管委會統一管理(賬實分開管理)。
第二十三條凡涉及資金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的經濟事項,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出納人員的職責:
(一)對有關公司銀行存款收付的事項,應經有關人員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未經審核或手續不完備的收付事項,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二)出納人員不能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三)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章,應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
第二十五條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文件,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會計報表附注組成。
第二十六條會計報表編制要求: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七條根據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編制各種內部會計報表,由公司自行設計,如“預算執行情況表”等。
第二十八條財務會計報表必須由董事長、財務負責人、主辦會計簽字并蓋章,以明確責任。年度會計報表須聘請注冊會計事務所審計后,才能對外報送。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黨政辦和財政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一
1、為了加強和規范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推動節能減排,節約開支,降低行政成本,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自治區有關法規,結合本鄉實際,制訂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全鄉黨政、人大、工青婦團體和事業單位(包括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的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是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分為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
3、加強公務用車集中管理。
統一調度,嚴禁分散管理使用,減少空駛,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費。
4、嚴格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和公示制度,嚴格登記和公示用車時間、事由、地點、里程、治耗、費用等信息。
公務用車嚴格執行回單位停放制度,節假日期間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應當封存停駛。
5、實行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購準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制度,健全公務用車油耗、運行費用單車核算和節獎超罰制度,降低運行成本。
6、各單位各部門工作人員到外地辦理公務,除特殊情況外,應盡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減少公務用車長途行駛。
7、嚴禁公車私用,不準將公務用車對外出租出借。
凡違規公車私用者,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
8、嚴禁公務人員擅自駕駛使用公車。
凡違反規定駕駛使用公車造成肇事、損壞、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由該駕駛使用人承擔,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9、公務人員駕駛使用公車發生交通事故,所在單位要及時向鄉黨委、縣紀委和縣公安交警報告。
10、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各項規定,把公務用車的配備使用管理工作納入各單位各部門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節能減排和績效檢查考核內容。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二
(一)堅持公車公用原則,首先保障局領導的工作用車。
(二)機關人員在城區內辦事,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派車。
(三)股室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由辦公室派車。
(四)特殊情況下外單位調用本局小車,由辦公室請示局領導同意后方可派車。
嚴格派車制度。
所有用車人均先告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請示局領導審核同意后,填寫派車單,再通知駕駛員出車。
用車人要事先告知用車事由、行車路線、往返時間、運行里程,便于統一協調安排。
嚴禁股室和個人私自直接向駕駛員要車。
節假日期間,局機關小車一律歸庫,特殊情況下用車,可由局領導暫行安排后再由辦公室補填派車單。
三、安全管理、車輛維修和保養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增強責任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駕駛人員要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自覺遵守交通秩序,嚴禁在上班、行車時間飲酒。
(三)局機關小車無任務時一律停放在車庫,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將小車交他人駕駛,不得私自將車輛借與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未經分管領導同意不得私自調用學校車輛。
(四)駕駛人員應按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隨時保持車況良好和車容整潔。
(五)汽車受損或出現駕駛員不能排除的故障時,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經查驗后送維修費用低和服務信譽好的定點修理廠。
修理金額在100元以內的由駕駛員自定,500元以內的由辦公室主任決定,500元以上的報局領導審批。
出車途中臨時需要維修的,憑單據交局長審核報銷。
(六)局機關小車一律實行定點加油。
駕駛員憑供油本加油。
每月底,由辦公室根據派車單和小車行駛里程核算用油量。
到區外出車需臨時加油的,憑單據交局長審核報銷。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三
引導語:單位預算是指列入部門預算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其它單位的收支預算。單位預算是國家預算的基本組成部分。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制度,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指各級政府的直屬機關就其本身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年度經費收支所匯編的預算。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腐bai,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我市經濟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控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貪wu、挪用。
第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項管理。
第四條 財政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稅務、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工作。
第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
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或財政預算內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 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預算一經確立和批復,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辜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置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規范縣政府及其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簽訂行為,減少因合同簽訂、履行不當造成的損失,有效維護政府及部門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縣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公共服務或從事民事法律行為時,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協議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書(以下統稱合同),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行政事業單位,是指縣政府及其所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派出機構、直屬機構、開發區管委會和各鄉鎮人民政府。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類型:
(二)國有資產的建設、養護、出租、承包、買賣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購合同;
(五)政府特許經營合同;
(六)政策信貸合同;
(七)行政事業單位委托的科研、咨詢合同;
第四條政府及政府部門的法制機構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門應協助政府法制機構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簽訂合同的,應當明確承辦部門和承辦人具體負責合同的談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縣政府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具體負責合同前期工作的有關部門;在以縣政府部門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縣政府部門的辦事機構。
第六條合同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合同項目的調研、評估、提供初步意見;
(二)審查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履約能力;
(三)負責訂立合同的協商與談判,合同文本的擬定與修改;
(四)將合同文本等資料報本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五)縣政府或縣政府授權或委托簽訂的合同應當及時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審查;
(六)根據法制機構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配合法制機構對合同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合同履行,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和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八)負責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與履行、變更、解除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并負責按規定整理、移交。
第七條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第八條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市場調查。凡需要訂立合同的項目,應當進行市場調查,形成書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根據合同標的物的市場狀況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提出要約邀請或要約事項,報送單位負責人審定并簽署意見。
(二)資信調查。對潛在的簽約對象,應當對其注冊登記情況、股權結構、經營業績、管理水平、財務狀況、行業聲譽、以往信用情況等進行調查研究,形成書面資信調查報告報送單位負責人審查。
(三)談判。合同標的額巨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由單位負責人和具有相應技術、經濟和法律知識的人員組成談判小組或招標小組。
(四)擬定合同文本。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做到標的明確、內容齊全、條款完備、責任明確、用語規范嚴密。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部門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確定合同內容。
(五)合法性審查。合同在正式簽約前,應當交由單位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不得簽訂合同。
第九條縣政府重點工程項目或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在合同簽訂前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以縣政府或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簽訂合同,由縣政府法制機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十條合法性審查采用書面審查方式,送審單位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送審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合同當事人身份證明;合同當事人資信證明;合同文本以及相關法律文書。
第十一條需要辦理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審批、合同登記、備案或者需要辦理合同公證等法律事務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約定辦理。
第十二條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合同主體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標的或者項目的詳細內容;
(三)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六)合同變更、解除及終止的條件;
(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八)生效條件、訂立日期。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在訂立合同時,禁止有下列行為:
(一)以欺詐、脅迫、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訂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業單位職權范圍作出承諾或義務性規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價折股或者無償、低價轉讓國有資產的;
(四)利用合同違法發包、分包、轉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壟斷經營、限制競爭,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
(七)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條行政機關訂立合同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一)對合同當事人的資產、資質、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四)涉及國有資產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應當做好保密工作。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五
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第二章崗位設置。
第六條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第三章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
第八條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條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條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系終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訓。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第二十一條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聘期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
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四條培訓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
第六章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第二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紀律的。
第二十九條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
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24個月。
第三十條給予工作人員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三十一條工作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由處分決定單位解除處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三十二條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第三十五條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第八章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提出申訴。
第三十九條負有事業單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一)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
(二)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第四十條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和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事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者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二條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處理違反本條例規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四十三條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自7月1日起施行。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規范本單位行為,確保實現公益目標,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單位名稱是xx縣第二實驗幼兒園。
第三條本單位類型是未分類。
第四條本單位住所是xx縣西路15號。
第五條本單位經費來源是財政撥款。
第六條本單位開辦資金為人民幣93.2萬元。
第七條本單位的舉辦單位是xx縣教育局。
第八條本單位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是:xx縣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局。
第九條本單位的宗旨是:
為學齡前兒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務。
第十條本單位的業務范圍包括:
為3周歲以上未滿6周歲學齡前兒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務。
第十一條本單位決策機構是:
園長辦公會。
決策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制定修改章程;制度的制定;決定重大業務計劃。
第十二條本單位主要行政負責人的產生方式為。
上級主管單位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員的產生方式為單位聘用。主要行政負責人經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登記后,取得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資格。
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單位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第一責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職權:主持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學校決策機構的決議;擬定內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單位年度業務活動計劃。
第十三條根據《》文件規定,本單位設置、、等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
第十四條本單位的合法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條本單位的經費使用應符合本單位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第十六條本單位執行國家統一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依法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的監督。
第十七條本單位財務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的規定配備、管理。
第十八條本單位的人員工資、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單位接受捐贈、資助,應當符合事業單位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必須根據與捐贈人、資助人約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條本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后,變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應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第二十一條本單位按照《xx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公開辦法》(魯政辦發[20xx]73號)的規定,真實、完整、及時地公開以下信息:
依法設立登記的信息;。
依法變更登記的信息;。
依法年度報告公開的信息。
第二十二條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規定的事項與修改后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的;。
(二)章程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三)單位主要職責經機構編制部門調整的;。
(四)決策機構認為應當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本單位章程的修訂,由決策機構提出意見,經舉辦單位審查后,報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核準。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的,須向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第二十四條本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經審批機關決定撤銷;。
(二)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應當終止的。
第二十五條本單位在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在舉辦單位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開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六條清算工作結束,形成清算報告,報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向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申請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本單位終止后的剩余資產,在舉辦單位和有關部門的監督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處置。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經年2月20日園長辦公會(決策機構)表決通過。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國家政策相抵觸時,應以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國家政策的規定為準。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的,以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核準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刊載內容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園長辦公會(決策機構)。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核準之日起生效。
擬任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2月21日。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加強中心站檔案的科學管理,保護和利用檔案信息資源,為中心站各項事業發展服務,根據《檔案法》以及國家檔案管理部門有關規定,結合中心站檔案工作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檔案,是指中心站在各項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書、基建、資料、業務等不同載體和內容的文件材料,它是中心站在各項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歷史記錄,反映中心站不同時期的歷史面貌,是中心站工作查考、制定決策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中心站檔案工作是中心站相關工作的組成部分,是提高中心站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的必要條件,是維護中心站歷史面貌的一項重要工作,必須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將其列入中心站的工作計劃,統籌安排,保障檔案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條中心站檔案工作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六條中心站在各項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檔案,包括文書、基建、資料、業務等檔案,均由中心站綜合檔案室統一保管,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留存,以確保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七條中心站在各項工作中形成的各種門類、載體的檔案材料,由各部門初步整理后,及時向綜合檔案室移交;業務檔案則由業務部門整理完畢之后,再向綜合檔案室移交。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齊全、完整、準確。
第八條綜合檔案室負責檔案材料接收后的歸檔、管理工作,對各門類、載體的檔案,都要進行系統化整理,保持歸檔材料之間的歷史聯系,區分保存價值,便于利用管理,并編制各類檔案的檢索工具,積極主動提供檔案利用,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為本單位各項工作服務。
第九條綜合檔案室要建立檔案的統計制度,對檔案的收進、移出、保管、利用等情況進行統計,并按規定準確編制檔案工作統計報表,及時上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
第十條綜合檔案室要定期對已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鑒定,對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進行登記造冊,經檔案鑒定領導小組審核、分管檔案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任何人不得擅自銷毀檔案。
第十一條中心站的檔案庫房應做到有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塵、防光、防高溫高濕等設施。要定期檢查檔案保管狀況、對破損的檔案應及時修補、復制或作其他技術處理。
第十二條綜合檔案室要建立健全檔案的借閱制度,根據檔案的機密程度,確定不同的利用范圍,規定不同的審批權限。
第十三條檔案人員要忠于職守,遵紀守法,具備檔案管理的有關專業知識,熟悉業務技能,能勝任本職工作。檔案工作崗位人員要相對穩定,確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在離職前辦好交接手續。
第十四條綜合檔案室應按時向上級機關移交由本單位制發的、或由本單位收到的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及政府部門頒發的正在執行的非秘密現行文件;在本單位保管已超過20xx年的永久、長期文書檔案,連同檔案目錄和有關的檢索工具一并向上級機關移交。
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八
四、周二學習實行點名制。依照單位點名冊為準,學習缺勤一次處罰10元。依次每月底匯總公布一次。
一、認真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礦工;。
二、值班人員每天上班之前做好一切室內、環境衛生,保持清潔;。
三、上班期間,不準在辦公室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保留獎金;。
五、在上下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一、檢疫監督人員要嚴格執法,對工作認真負責;。
二、對能完成工作任務,有突出貢獻的予以獎勵;。
三、工作不負責任,給單位造成較壞影響和嚴重損失的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四、對玩忽職守,不及時上報疫情,造成疫病流行的監督檢疫人員依照《動物防疫法》或有關法律進行嚴肅處理。
一、建立健全證章標志監督管理、訂購、發放、使用、回收、銷毀等記錄;。
二、嚴格按檢疫程序檢疫,未經檢疫,不得開具檢疫證明;。
三、檢疫證、章實行專人保管;。
四、妥善保存檢疫證存根,以便查對;。
五、嚴格按有關規定收取檢疫費;。
六、必須使用統一的檢疫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