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作涉及到具體的實施和執行,需要高效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行政管理的優化和提升,對于組織的發展和競爭力提升具有重要意義。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一
申請人李xx,男,漢族,1979年12月21日出生,戶籍安徽省黟縣漁亭鎮汪村行政村李村組,系中山市橫欄鎮尚萊特燈飾電器廠業主。
被申請人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
法定代表人李妙娟,職務:主任。
復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2011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于xx年9月29日作出了《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準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因該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
《國務院關于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后,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準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并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準立項的法定要件。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四)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并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于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申請人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_縣___鎮___村。
被申請人_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_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_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_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_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_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_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快速充值
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____年第____期和____年第____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 __日
申請人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_縣___鎮___村。 被申請人_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_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快速充值
如果_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_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_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_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_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_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_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_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____年第____期和____年第____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請人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_縣___鎮___村。
被申請人_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_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_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_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_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_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_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_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_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____年第____期和____年第____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請人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_縣___鎮___村。
被申請人_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_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_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_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_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_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_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_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_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____年第____期和____年第____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二
申請人:安________,女,1967年出生,漢族,個體工商戶,住_______省_______縣_____鎮_____號。
申請人因不服______省_______縣工商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決定一案,于2019年3月23日向_______市工商局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復議申請。
2019年1月3日,______縣工商局以銷售假電表為理由,以____工字第____號決定書對申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申請人不服,向______市工商局申請行政復議。在申請人提出復議申請后,_______縣工商局委托____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批電表作了抽樣鑒定,鑒定結果證明該批電表為質量合格的真表。______縣工商局認識到自己的行政處罰決定是錯誤的,遂于2019年3月25日向申請人作出道歉說明,并于當天將營業執照返還該申請人。鑒于被申請人已正式撤銷了原處罰決定,并已將營業執照返還給申請人,因此特申請撤回復議申請。以上請求,請予以審查決定。
此致
________省______市工商局。
申請人:安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電話。)。
委托代理人:……(律師只寫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
申請人因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向你機關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原提起行政復議申請時所附送的證據材料:……(寫明證據名稱)共______件,請予發還。
此致
__________(復議機關)。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三
住址:成都市xx街x廣場x1樓。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董事長。
被申請人:xxx縣房產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x縣x街。
法定代表人:王xx、局長。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拒不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現提起行政復議。
責令xx縣房產管局限期內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仍以同樣的理由拒絕。
由于“xx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的行為已經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有權對該部分業主房屋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同時,建設部《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也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信息,單位和個人可以公開查詢,單位和個人可以自己查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詢。因此,申請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律師對部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被申請人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查詢服務,拒不履行其法定職責,其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提起其行政復議,請求責令被申請人限期提供查詢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服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此致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四川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二〇x年三月十五日。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四
申請人:白__,男,__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縣__鎮__村。
被申請人: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趙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__年第5期和20__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__年__月__日。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五
申請人:支__,男,56歲.,漢族,__省__縣__鄉農民,住x縣__鄉__村。
被申請人:__省__縣稅務所。
地址:__省__縣__鄉__街x號。
法定代表人:孫__職務:所長。
申請人因不服__省__縣__鄉稅務所x字(__)第x號杭稅處決定,特向__縣稅務局申請復議。請求撤銷x字(__)第x號抗稅處決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系__-k__鄉農民。__鄉有一座16門磚瓦窯場,為鄉辦集體所有制企業。19xx年,鄉人民政府與該鄉農民付__簽訂了承包經營合同,合同規定:鄉政府為甲方,付__為乙方。甲方將磚瓦窯場發包給乙方,并提供場房、場地、制磚機械;乙方負責經營管理,承擔企業應繳納的稅金,向甲方上繳承包金額1萬元;承包期1年,自19xx年1月起至當年12月底止。付__承包后,又以發包方身份,與申請人簽訂了制磚承包合同。合同規定:付__為甲方,申請人為乙方,承包期限1年;甲方提供場房、機械等設備和投資并承擔應繳納的稅金,乙方為甲方生產磚成品209萬塊,并負責支付購置柴油、煤等燃料和工具修理的費用以及工人工資;甲方分取30%的售磚款,乙方分取70%的售磚款。合同生效后,申請人即進行生產,合同履行了8個月,申請人生產成品磚68萬塊。19xx年x月__鄉稅務所通知申請人繳納企業所得稅。申請人申明按合同規定應由甲方付__繳納稅金,但是稅務所認為稅金應由申請人繳納,堅持向其征收,為此雙方發生爭議。因申請人堅持稅金應由付__繳納,稅務所便于19xx年11月x日派人到磚瓦窯場,要拉走6萬塊磚以物折抵稅款。由于申請人和工人阻攔,磚未被拉走。19xx年12月x日,__鄉稅務所作出x字(__)第x號抗稅處罰決定,以抗稅為由對申請人處以3000元罰款。申請人不服上述處罰決定,理由如下:
__鄉磚瓦窯場本屬集體所有制性質的鄉鎮企業,該企業19xx年實行承包后,承包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人付__負擔稅金。付__后來雖將制磚生產指標又轉包給申請人,但合同中已明確約定由磚窯場的原承包人付__負擔稅金。并且在申請人制磚期間,窯場的產品銷售、財務收支等生產經營管理權仍由付__行使。因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及承包合同的約定,申請人并非納稅義務人,不應承擔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義務,不繳納稅款并不屬于杭稅行為。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的處罰決定是錯誤的,極大地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申請復議,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的x字(x)第x號抗稅處罰決定,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縣稅務局。
申請人_____支__。
20__年x月x日。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六
(原告名稱或者單位名稱)訴______(被告名稱或者單位名稱)______一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訴到你院(或向你院提出上訴),現請求撤回起訴(或上訴),其理由如下:______。請予批準。
原在起訴時所附送的證據材料______共____件,請予發還。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七
請求撤銷編號no.:*****的《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本人將車牌為魯xxxx車停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字路口東面十余米處,臨時接人上車,在即將驅車離開的時候被交警警車攔下。當時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說:“駕駛證,行車證,有保險嗎?”本人將證件交出,出面的兩位警察二話不說拿了證件,轉頭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詢問理由和表示需要開車回鄉下老家吃午飯,希望取回證件。民警這才表示本人違章停車需要交罰款,本人在爭論時強烈表示立即駛離的意愿并提出這種情況下應該先警告,民警卻說:警告不過來。而當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輛違章停車在十字路口拐角處為何無警察管理時,該民警這樣回答:忒忙,管不過來。本人在辯解被無視后只能交付罰款才拿回證件。該民警在沒有對本人所指的違章車提出異議的同時,除了以太忙為由推脫并沒有管理本人所指違章車,隨即開車往東面谷山路方向離去。
(另,該民警自始自終都沒有提出讓本人駕車離開讓道路暢通,而且拿走本人相關證件的行為只能逼迫本人把車依然停在原位。該民警警車就在本人面包車前幾米處停駛,在繳納罰款時,該民警稱所在副駕駛位置不能繳納,讓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駕駛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車民警繳納(該民警原話:南邊交不了,向北邊交去)。該民警不考慮本人和其他車輛道路安全和道路暢通問題,這種行為嚴重違背了他作為一個交警應盡的職責。)。
申請人認為:
一、該民警的執法程序違反了20xx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長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以下簡稱為《規定》)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第十條規定、第四十二條(一)(二)款規定。
二、該民警所開具的《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中所填違法行為代碼為10390,處罰依據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為《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且不論民警同志所開處罰決定書所填處罰依據為《道法》第九十條,民警同志并沒有警告本人駛離,還以本人相關證件要挾本人繳納罰款。
三、具體對照而言:
1、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三條第三款: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2、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七條第一款:交通警察調查違法行為時,應當表明執法身份。
兩名警察不但沒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證件時態度極其傲慢;
3、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十條:交通警察查驗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詢問駕駛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與駕駛證上記錄的內容進行核對;對持證人的相貌與駕駛證上的照片進行核對。必要時,可以要求駕駛人出示居民身份證進行核對。
該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證件后轉頭就走,并沒有核對;
4、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四十二條(一)(二):(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極其依法享有的權利;(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訴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5、再次強調,該民警在本人在場并主動表示愿意立即離開的情況下,依舊堅持開具《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與《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不符,違背立法本意。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警號為086632、姓名為張**的民警于20xx年0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對申請人車牌為魯xxxx車停放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字路口東面的違章停車一事的處理程序違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七條第一款、第十條、第四十二條(一)(二)款之規定;執法依據不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應認定為執法程序有嚴重瑕疵,執法依據適用不當。
據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望復議機關能查明事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支持本申請人的申請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督促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日期:20xx年x月xx日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八
xx年1月3日,______縣工商局以銷售假電表為理由,以____工字第____號決定書對申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申請人不服,向______市工商局申請行政復議。在申請人提出復議申請后,_______縣工商局委托____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批電表作了抽樣鑒定,鑒定結果證明該批電表為質量合格的真表。______縣工商局認識到自己的行政處罰決定是錯誤的,遂于xx年3月25日向申請人作出道歉說明,并于當天將營業執照返還該申請人。鑒于被申請人已正式撤銷了原處罰決定,并已將營業執照返還給申請人,因此特申請撤回復議申請。以上請求,請予以審查決定。
此致
________省______市工商局。
申請人:安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九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職務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電話_____。
被申請人:(作為行政行業的機關名稱)_____。
行政復議請求:1、撤銷某某單位作出的行政行為。2、確認某某單位的行政行為違法。3、責令履行某某法定職責。等等。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市人民政府。
附件:1、申請書副本_____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復議件。
3、其他有關材料_____份。
4、授權委托書(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請人: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此致
(說明:本文書供當事人向作出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提出復議申請時使用)。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十一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于20xx年8月17日收到x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我司下達的安工商處字(20xx)31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稱:我公司從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5月11日,以328元的價格購進五糧液公司生產的“圣牌”白酒30瓶,以388元的價格購進水晶包裝的“圣酒”42瓶,至20xx年6月8日止,以418元的價格銷售22瓶,計銷售收入9196元,以488元的價格銷售水晶包裝的圣酒33瓶,計銷售收入16104元。因在包裝上粘貼了“五糧液”三個字涉及商標侵權,而作出沒收全部貨物,處以49500元罰款的處罰決定,由于處罰明顯太重,我公司無法接受,特向貴局提出復議申請,其事實理由如下:
一、我們公司并無有意侵權行為: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系列白酒單品有數百個,五糧液“圣牌”白酒和粘貼了五糧液字樣的“圣牌”白酒系同一個生產單位,粘貼標鑒并未隱藏原圣牌標識,僅僅在外包裝上加貼了五糧液三個字,并且由于該標鑒不是我公司粘貼,所以我們難以甄別,還有一個客觀的查對困難是,圣牌白酒外包裝注明有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出品,包裝上是否單獨有五糧液三個字,我們無法查驗,如果說侵權那也是廠方自己的產品侵了自己產品的權。當然是由于我們工作的失誤,未對該酒的資料進行細致的查對,才導致了這一問題的發生。
二、粘貼了五糧液三個字的圣牌白酒,給廠方商標帶來了影響,所幸的是受益方和受損方屬于同一個商標權所有者,其受益和損害程度難以裁量,我們公司自成立以來,堅持守法經營,積極配合工商部門的工作,特別是從宣傳食品安全法到各種培訓,快速檢測儀器的配臵等,我們都作了積極的努力和忠誠的配合,此次因工商部門查出五糧液有限公司生產的“圣牌”白酒粘貼有五糧液標示問題,我們才知道有貼五糧液三個字的情況,存在商標侵權的事實。
三、我們公司并未因為經營粘貼了“五糧液”標識的圣酒而額外獲取了高額利潤,消費者也并沒有因為購買粘貼有五糧液字樣的圣酒而增加了支出,一瓶五糧液售價600多元,而我們出售的貼有“五糧液”標識的'水晶包裝圣酒進價388元,售價只有488元,貼有五糧液字樣的紙包裝圣酒進價328元,售價418元,明顯低于五糧液的價格,我們經營五糧液的經營差價與經營粘貼有五糧液標識的圣酒差價率基本相等,并無欺蒙顧客的主觀意識,也沒有給消費者帶來損害。
四、處罰決定書認定我們所銷售的圣酒全部侵權與事實有出入,圣酒在湖南上市時間并不長,最初并無“五糧液”標識,后來在包裝上增加了“五糧液”三個字,我們只是認為廠方改變了包裝好像變漂亮了,并不知道貼標及存在侵權行為,因此,首先幾次進的酒并沒有粘貼“五糧液”三個字,全部銷售量認定侵權存在事實上的出入。
五、我們法人代表劉燕系市人大代表,給企業提出的經營宗旨是守法經營,顧客至上,所以自公司成立以來,公司始終堅持守法經營,為安化縣的經濟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也獲得了安化縣當地民眾的普遍好評,成為了安化縣掛牌重點保護企業之一,此次經營粘貼了“五糧液”字樣的圣酒,純屬工作人員業務不精,工作失誤,未詳細查驗供貨方的有關資料,又未與廠家核對,才導致這一問題的發生,所幸在社會上未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當然,不管導致這一問題發生的原因有多么客觀,但畢竟在我公司存在,我們誠懇接受工商部門的批評教育,保證將被查扣的圣酒粘貼了五糧液標識的全部撕掉,恢復圣酒包裝的本來面目,吸取教訓,在今后的經營業務中做好細致的工作,加強對業務人員政策和業務技能培訓,把今后的工作做好做細。
鑒于我公司始終堅持顧客至上、守法經營,積極配合和支持工商部門的工作,又是無意識的過失經營行為,且無前科,此次侵權行為在社會上造成的影響極小,請求根據湖南省行政處罰裁量的有關規定,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退還被扣貨物,免于行政處罰,特此報告,當否,請審核。
此致
敬禮!
xxx市xxx商業貿易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3日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十二
案由:因對_______(單位)____年__月__日__號處理決定不服,申請復議。
申請復議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申請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請書副本___份。
原處理決定書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_件。
注:申請復議的理由主要陳述原處理決定中事實不符,適用法律、法規不正確,處罰處理不當,程序違法等問題。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十三
申請人:
性別:女。
年齡:歲。
單位:
職業:
住址:x市x區x小區120幢35號。
被申請人: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
x市路x號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x年x月xx日作出的《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x勞工傷認326號)具體行政行為,向x市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要求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事實及理由:我丈夫王系x市xx公司職工,x年x月被借調至x市x區x單位,從事崗位工作。年3月13日上午10時30分許,在x單位辦公室突發病,同事當即撥打120急求電話,x市人民醫院現場搶救,并以“呼吸心跳驟停”收住院,住院后診斷為:多發腦干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腦死亡。在搶救治療過程中,x單位、xx公司領導十分關心,聘請專家,醫院也是本著人道主義精神積極采取措施救,最終王于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醫院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死亡原因系:多發腦干大量出血。xx公司于年3月30日向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申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核實,認為王在工作中突發疾病,經搶救155小時后死亡的情形,不屬于視同認定工傷范圍。我認為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結論不正確。理由:
二、王突發疾病沒有當場死亡,但病情嚴重,呼吸心跳驟停,送往醫院后,經醫院評定,達深度昏迷7分,診斷為腦死亡。后經醫院的積極救治,延遲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時間,有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及搶救經過為證。
因此我認為:王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情形,應該認定因工死亡。王死亡給家庭造成了極大的損失,使本來生活拮據的家更加貧困,70多歲的母親年邁體弱無收入;做為妻子的我無正式工作,收入極低,孩子年幼僅5歲。如果王在48小時內不經積極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們的待遇就可以得到補償。但是王沒有在48小時搶救之內死亡的原因是醫療機構的救死扶傷的積極救治、是家人不放棄不拋棄的努力、是單位領導的全力關心才延緩了生命、延遲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時間,勞動保障局認為的王發病155小時之后死亡,不屬于因為死亡的情形,我們就得不到應有的待遇,對此我們不能理解。
勞動法律規范所體現的是傾斜立法、保護弱者的原則。提請復議。
xxx。
日期:xx年年xx月xx日
行政復議撤訴申請書(匯總14篇)篇十四
申請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
被申請人:xx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xx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xx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xx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xx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xx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xx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xx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xx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xx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xx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xx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趙xx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xx年第5期和20xx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