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簽訂可以明確借款人的還款義務,降低借貸風險。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借款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一
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系。
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系。
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
1、欠條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占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物品被占有人占有、使用,這種狀態在寫欠條時早已存在,寫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2、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后的某一個時間點。
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形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系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延伸閱讀。
但《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a兩年后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才開始起算,此時a起訴b,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結果截然相反。
也就是說,借條的訴訟有效期是從你向對方主張權利開始的,而欠條,則是在寫欠條的那一刻開始的,從法律上來講,我們的訴訟有效期為兩年,同樣是一條借條和一張欠條,如果你在兩年之后才向對方主張權利的話,借條依然可以成為有效證據,而欠條則已過了訴訟有效期。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二
1、含義及其相應法律關系不同:
借條一般反映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系,借條則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是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比較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
2、產生的原因不同:
借條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實而產生;但是欠條則可能是多種法律關系產生的后果:譬如買賣、服務等。
3、區別的法律后果:
(1)未規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2)舉證責任不同: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三
1、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3、人民法院進行合法性審查時適用的法律不同。
基于借條或者欠條引起的糾紛,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據不同的法律對借條或者欠條載明的權利義務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借條主要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進行審查,欠條主要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進行審查。
4、在未注明償還日期的情況下,二者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始時間是不同的。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四
第一、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
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人民法院進行合法性審查時適用的法律不同。
基于借條或者欠條引起的糾紛,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據不同的法律對借條或者欠條載明的權利義務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由于借條是基于借貸關系而形成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關于:“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的規定,在錢款借貸中,諸如“驢打滾”、“利滾利”等高利貸行為違反了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條產生無效民事行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為權利主體主張權利的憑證。
欠條主要發生在買賣、賒銷等交易活動過程中,欠條載明的權利能否受法律保護,關鍵是看交易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違背國家禁止性規定從事的交易行為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如賭博負債形成的欠條依法也不能成為權利主體主張權利的憑證。
第四、在未注明償還日期的情況下,二者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始時間是不同的。
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
“借條”,債務人未在借條中寫明具體償還日期的,只是屬于雙方對此債務的履行約定不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
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钡谝话偎氖畻l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庇纱丝梢姡瑐鶛嗳藢⒆约旱腻X款借給債務人時,其權利不可能受到債務人的侵害,債權人的權利只有在其要求債務人償還而被債務人拒絕時才被侵害,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債務人拒絕償還之次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兩年。
“欠條”,依據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26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4]3號)中指出:“需方收貨后因無款可付,經雙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由此可見,債務人在向債權人出具欠條時,就已構成了對債權人權利的侵害,訴訟時效期間從出具欠條之次日開始計算。
生活中,很多人對借條與欠條的法律含義缺乏應有的認識,致使在出具條據時,誤將借條寫成欠條,或者誤將欠條寫成借條的情況時有發生。因此,在要求借款人或欠款人打條時一定要寫明是欠條還是借條,在條上還要注明借款人、欠款人、借款時間、借款金額、金額大寫、還款時間、簽字、捺指紋、蓋章等基本項目。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五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民間資金流動日漸頻繁,私人借貸成為一種現象。民間借貸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漸變大。當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條和借條這兩種重要的民事證據弄混淆,因此很有必要對二者進行區別了厘清。
一、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生的;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
二、性質不同。借條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借款合同關系,借條本身是借款合同的憑證,每一個借條背后都是一個借款合同;而欠條則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結果,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單純的債權債務關系。
三、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注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訴訟時效均從其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沒有注明還款期限時,兩者的訴訟時效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時間為兩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中斷。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內不主張權利,則喪失勝訴權;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出借人也可以隨時要求返還,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2年,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是從出具欠條之日起,兩年內不主張權利的,喪失勝訴權。
四、證明力不同。舉證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訴求。鏈接:完整的借條或欠條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4、違約責任要寫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1、字里行間應當緊湊,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間。
2、最好附帶在借條和欠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3、簽名應當真實,應當當面書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條書立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
5、還款時間直接關系到訴訟時效的問題需要注意寫法。
案例。
借款沒有爭議,但對于30萬元的借款爭議較大。李某否認30萬元是借款,而王某除提交欠條以外,也未向法庭提交其他證據以佐證30萬元借款事實。
[審判]。
建湖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主張的10萬元借款,因向法院提交了借條原件,并且被告對借款事實予以認可,10萬元借款事實可以認定,其10萬元的訴訟請求應當予以支持??紤]到李某已經歸還了7萬元,應當由李某再向王某償還3萬元借款。而原告主張的30萬元借款,雖然其向法院提交了欠條,但被告否認借款事實存在,王某應當繼續舉出其他證據印證“欠條”即為“借條”,但原告在庭審中未提供證據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及資金來源,即原告在本案中并未完成他對自己訴訟請求應承擔的全部舉證義務。且從欠條形成的時間來看,此時被告尚未還清10萬元借款,原告在這種情況再次向被告借出30萬元巨款不合情理,難以形成證據鎖鏈,故該欠條不能直接證明借款30萬元的事實,達不到證明王某主張的借款關系成立的目的。另外,即使認為借款關系成立,但欠條中加注“此條執行按附頁執行”,也應當認定該借款關系系一種附條件的法律行為,而原告在規定的舉證期限內并未向法庭提交附頁原件(因附頁和欠條為一體,并且由原告持有,故應由原告向法庭出示附頁原件),應當視為所附條件未成就。最終,建湖縣人民法院判決李某于判決生效五日內向王某償還借款3萬元,并駁回了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評析]。
在日常經濟生活中,經常發生借貸關系。這種時候,當事人要么打欠條,要么選擇出具借條。但很少有人知道,欠條和借條在法律上的區別。事實上,應當注意區分欠條與借條。雖然兩者都是債權憑證,但在法律上存在顯著差異,不能混用。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為:首先,借條一般反映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系,借條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比較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其次,欠條屬于債權憑證,要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如果沒有約定具體還款日期,要在欠條開具日起兩年內主張權利,否則就喪失了勝訴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中指出:“需方收貨后因無錢可付,經雙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期間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而借條則屬于合同的范疇,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訴訟時效為20年。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六
我們常常分不清欠條和。
借條。
20xx年12月,經原告陸某委托,被告羅某多次代為收取水泥款共計人民幣12萬余元。因被告收取貨款后未將款項給付原告,后經雙方結算,被告于20xx年7月向原告出具《欠條》,雙方約定“今經與陸某結清數后欠陸某水泥款共計壹拾貳萬伍仟元整。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玖月底付陸某拾萬元整,如我方如期不付拾萬元整則按肆分利息結算,其余貳萬伍仟元則于明年4月份付清,如我如期不付則也按肆分利息結算”。因被告未依約定給付款項及利息,原告訴至法院。
【那么問題來了】。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有以下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被告經原告同意后代其收取貨款,雙方形成了委托合同關系,被告應履行將代收貨款交付原告的合同義務,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條的規定,被告應當將代收的貨款125000元轉交原告,并依法賠償原告的損失。
第二種意見認為,被告占用原告的貨款后,經原告催討,被告出具了《欠條》,對下欠款項的還款期限、逾期利率進行了約定,視為雙方確認為借貸關系,雙方成立民間借貸關系,被告依法應當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
【元芳你怎么看?】。
筆者同意第一種意見。
委托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諾處理事務的合同。委托他方處理事務的,為委托人。允諾為他方處理事務的,為受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至第四百零八條的規定,受托人的義務為:1、依委托人的指示委托事務;2、親自處理委托事務;3、隨時或定期報告受托事務的處理情況;4、因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委托人的義務為:1、支付費用;2、支付報酬;3、賠償受托人損失。本案中,經雙方協商,原告委托被告收取水泥款,被告亦提供了相應的勞務,雙方形成委托合同關系,因雙方未約定支付報酬,該委托合同應為無償合同?!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條規定“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被告因處理委托事務取得了相應的貨款,根據法律規定,被告應將其交給原告。雖經原告催討,被告出具了《欠條》,但該《欠條》僅是對被告未履行財產轉交義務的事實予以確認,其載明的逾期利率實際亦屬雙方約定的違約金,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四條、第四百零四條之規定,被告應當將所收取的貨款人民幣125000元轉交給原告,并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一、定義的區別。
1、借條系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給付借款時,借款人向貸款人出具的證明存在借貸事實的書面憑證。借條在法律上是一種經過簡化但具有必備條款的。
借款合同。
2、欠條系指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償還而對債權予以確認的書面憑證。欠條反映了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狀態的確認,但無法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產生的原因。
二、證據效力的區別。
1、因借條是一種簡化的借款合同,能夠直接證明雙方存在借貸合意和借貸關系的實際發生,具有較強的證明力,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陳述借款的事實,無需對借條的形成原因進行舉證,除非有確鑿的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借據所記載的內容,一般不能輕易否定借據的證明力。
2、欠條則因其形成原因的多樣性,其本身無法表明債權債務形成的真實原因。欠條持有人不僅需要向法院陳述欠款形成的有關事實,還需要就欠款事實形成的原因向法庭進行舉證。
三、訴訟時效的區別。
2、沒有約定給付期限的欠條。因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債權人應當在欠條出具的次日起兩年內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綜上所述,借條與欠條作為債權憑證,都能證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系,但兩者在法律上的區別也是顯而易見的,即借條能夠證明欠款事實的存在,欠條卻不一定因借款而形成。本案中,被告雖向原告出具了《欠條》,并約定了還款期限及利率,但雙方之間并不當然形成民間借貸關系,法院應當慎重查明《欠條》形成的原因,原則上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即委托合同進行審理。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七
很多稍懂一點法律知識的人都知道,別人跟我們借了錢,我們一定要讓對方寫一張。
借條。
并且要避免把借條寫成欠條那么是不是說欠條就不受法律保護了呢?兩者之間到底有什么樣的區別呢?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借條與欠條區別供你參考。
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系。
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系。
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
1、欠條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占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物品被占有人占有、使用,這種狀態在寫欠條時早已存在,寫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2、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后的某一個時間點。
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形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系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延伸閱讀。
但《。
合同。
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a兩年后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才開始起算,此時a起訴b,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結果截然相反。
也就是說,借條的訴訟有效期是從你向對方主張權利開始的,而欠條,則是在寫欠條的那一刻開始的,從法律上來講,我們的訴訟有效期為兩年,同樣是一條借條和一張欠條,如果你在兩年之后才向對方主張權利的話,借條依然可以成為有效證據,而欠條則已過了訴訟有效期。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八
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還款時間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現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最常見的表述為“一定時間后”還款,如“一年后”還款?!耙荒旰蟆睆淖置嫔蟻碇v是一個時間段,而非時間點。借款后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還款都能夠被理解為“一年后”還款。盡管法律上對此有著一定的解釋規則,但這種書寫方式畢竟增大了實現債權的不確定性。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關于訴訟時效的爭議。因此,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
6、催款問題。
要及時催款。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7、借貸保證要準備。
8、公證。
9.見證人。
10、還錢時索回借條。
還錢時要當場索回借條。若對方將借條遺失或一時找不到,則應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
一打欠條時要注意:
2欠款準確數額,金額應用大寫表示;
3明確欠款的償還期限;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九
今__________拖欠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元文具貨款,甲某保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___償還欠款。自本欠條簽字之日起由__________按照月息1.25%的標準向__________支付利息。因__________逾期還款付息的,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產生的律師費、保全費、訴訟費等全部由__________承擔。因本欠條起訴的,由__________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特立此據。
欠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__________身份證復印件。
__________的訴訟送達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
甲某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今__________為購買房屋向__________借到人民幣__________元(銀行轉賬/微信/支付寶轉賬的方式),甲某保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___償還借款。自本借條簽字之日起由__________按照月息1.25%的標準向__________支付利息。因__________逾期還本付息的,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產生的律師費、保全費、訴訟費等全部由__________承擔。因本借條起訴的,由__________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特立此據。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甲某身份證復印件。
甲某的訴訟送達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
甲某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某的微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某收款銀行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十
一、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
等等。
三、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
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
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
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十一
借條。
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后,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借條和欠條的區別及案例,供你參考。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民間資金流動日漸頻繁,私人借貸成為一種現象。民間借貸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漸變大。當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條和借條這兩種重要的民事證據弄混淆,因此很有必要對二者進行區別了厘清。
一、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生的;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
二、性質不同。借條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
借款合同。
關系,借條本身是借款合同的憑證,每一個借條背后都是一個借款合同;而欠條則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結果,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單純的債權債務關系。
三、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注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訴訟時效均從其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沒有注明還款期限時,兩者的訴訟時效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時間為兩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中斷。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xx年內不主張權利,則喪失勝訴權;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出借人也可以隨時要求返還,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2年,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是從出具欠條之日起,兩年內不主張權利的,喪失勝訴權。
四、證明力不同。舉證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訴求。鏈接:完整的借條或欠條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4、違約責任要寫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1、字里行間應當緊湊,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間。
2、最好附帶在借條和欠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3、簽名應當真實,應當當面書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條書立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
5、還款時間直接關系到訴訟時效的問題需要注意寫法。
借款沒有爭議,但對于30萬元的借款爭議較大。李某否認30萬元是借款,而王某除提交欠條以外,也未向法庭提交其他證據以佐證30萬元借款事實。
[審判]。
建湖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主張的10萬元借款,因向法院提交了借條原件,并且被告對借款事實予以認可,10萬元借款事實可以認定,其10萬元的訴訟請求應當予以支持。考慮到李某已經歸還了7萬元,應當由李某再向王某償還3萬元借款。而原告主張的30萬元借款,雖然其向法院提交了欠條,但被告否認借款事實存在,王某應當繼續舉出其他證據印證“欠條”即為“借條”,但原告在庭審中未提供證據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及資金來源,即原告在本案中并未完成他對自己訴訟請求應承擔的全部舉證義務。且從欠條形成的時間來看,此時被告尚未還清10萬元借款,原告在這種情況再次向被告借出30萬元巨款不合情理,難以形成證據鎖鏈,故該欠條不能直接證明借款30萬元的事實,達不到證明王某主張的借款關系成立的目的。另外,即使認為借款關系成立,但欠條中加注“此條執行按附頁執行”,也應當認定該借款關系系一種附條件的法律行為,而原告在規定的舉證期限內并未向法庭提交附頁原件(因附頁和欠條為一體,并且由原告持有,故應由原告向法庭出示附頁原件),應當視為所附條件未成就。最終,建湖縣人民法院判決李某于判決生效五日內向王某償還借款3萬元,并駁回了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評析]。
在日常經濟生活中,經常發生借貸關系。這種時候,當事人要么打欠條,要么選擇出具借條。但很少有人知道,欠條和借條在法律上的區別。事實上,應當注意區分欠條與借條。雖然兩者都是債權憑證,但在法律上存在顯著差異,不能混用。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為:首先,借條一般反映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系,借條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比較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其次,欠條屬于債權憑證,要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如果沒有約定具體還款日期,要在欠條開具日起兩年內主張權利,否則就喪失了勝訴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中指出:“需方收貨后因無錢可付,經雙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期間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而借條則屬于合同的范疇,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訴訟時效為20xx年。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十二
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么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總結而言:
一、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三、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十三
三附欠條格式:
欠條。
欠款人:
xxxx年x月x日。
此協議一式兩份分別由雙方各持一份。
債務人:xxx債權人:xxx擔保人:xxx。
200x年x月x日。
五、要及時催款借貸期滿后,債權人應及時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如債務人一時無法歸還,則要求債務人簽訂一份還款協議。如債務人仍不按期履約或外逃,債權人應在借款期滿后的兩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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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十四
因買到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產品,總價款________元整,已付________元,尚欠_______元于今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每拖延一天,愿意按照每日萬分之二支付利息。
欠款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借?條。
今借到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還清。
借款人(簽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十五
借條。
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下面小編整理了借條和欠條的區別與訴訟時效,希望大家喜歡!
借條是借、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系時,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借條因借貸而產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實,是由債權人將自己的錢借給債務人而引起的。
欠條是對債權債務主體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因買賣、承攬等關系的清算,而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和債務關系。可以說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
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等等。
未規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屬于雙方對債務的履行約定不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八第二款第二條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钡谝话偃邨l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由此可見,債權人將自己的錢借給債務人時,債權人的權利只有在其要求債務人償還而被債務人拒絕時才被侵害,所以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債務人拒絕償還之次日起開始計算。
對于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已經受到了侵害,因此,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對方如要抗辯很困難,并且要提出相應的抗辯證據。
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如違背國家禁止性規定從事的交易行為無效,象賭博負債形成的欠條依法不能成為權利主體主張權利的憑證。
因此,手持欠條、借條的債權人面臨的訴訟風險也表現出較大的差異性。這就要求我們注意,在他人出具條據時要寫明是欠款還是借款,要注明出借人、借款人、欠款人、借(欠)款時間、借(欠)款金額、金額大寫、還款時間、簽字、捺印等要素,這樣在出現糾紛時,法院可以結合具體案情,作出正確的處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借條與欠條均是用來作為某種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或憑證,借條代表的是一種。
借款合同。
關系,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給付借款的書面憑證。而欠條是對債權債務主體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和債務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绷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時起算。如果在借條和欠條中規定了具體的還款期限,那么適用一般的訴訟時效即兩年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其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兩年。
199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4)35號〕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
對于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如果權利人在兩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曾主張過債權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例如,張三本應立即付款給李四,但由于獎金問題而無法付款,經李四同意,張三于20xx年8月8日寫了一張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給李四,之后李四礙于情面,一直未向張三主張還款,到20xx年9月9日李四方拿出欠條要求張三還款,那么,李四的主張將因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因為,其訴訟時效從20xx年8月8日之日起兩年,即20xx年8月7日。如果期間李四有證據證明一直向張三主張還款,那么適用時效中斷的規定,比如,李四20xx年8月曾向張三主張還款,那么時效中斷,從李四主張的日期開始計算兩年,即時效到20xx年8月止。
但沒有注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兩者在訴訟時效的適用上則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債權之時開始計算為2年。出借人再次主張債權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應注意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xx年內一直不主張權利,則訴訟時效不再起算,出借人的債權喪失了法律的保護。也就是說,借條的最長時效為20xx年(不是說不管你主張不主張都有20xx年訴訟時效,而是一直未主張的,超過20xx年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只要出借人提出還款主張,從主張的日期開始計算時效2年)。
2023年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模板16篇)篇十六
一張完整的欠條或借條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準確數額,借物的名稱、數量,金額應用大寫表示;。
3、借款(物)的歸還時間、欠款的付清期限應明確;。
4、違約責任要寫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此外,要注意的是:
1、字里行間應當緊湊,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間。
2、最好附帶在借條和欠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3、簽名應當真實,應當當面書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條書立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
5、還款時間直接關系到訴訟時效的問題需要注意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