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完善和更新是一個不斷推進的過程,以適應組織發展的需要。規章制度的參考范文可以為你的組織規章制度的制定提供更多的思路和借鑒。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一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消防法規。
2、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堅持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
3、經常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宣傳。
4、堅持經常性對電源、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5、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室內,嚴防事故的發生。
6、安全出口禁止堆放物品或堵塞,保證出力暢通無阻。
7、堅持夜間定人值班,嚴防盜竊和其他的事故發生。
8、下班時對場所內認真細致檢查,落實斷電制度。
9、加強消防器材管理,定期危險保養,保證性能良好,隨時使用。
10、自覺接受主管單位和公安機關消防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切實配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新員工上崗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脫崗轉崗員工上崗前進行專項安全教育;新員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4小時。
2、教育培訓要有記錄;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二
人是社會的財富,人身及財產安全對于每個公司、個人和家庭都舉足輕重,影響極其深遠,因此每個人都應關注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和態度。
本手冊通俗易懂,規定了基本的安全條例,提醒所有員工防范可能的風險,以免對自已或他人造成傷害。
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請認真閱讀本安全手冊,并在實際工作、生活中遵守安全規則。
如果您對本手冊有好的建議,請與公司人事行政部或安全主任聯系,我們將不定期對此手冊給予增補修訂。注意保存此手冊,離職時請交回人事行政部。
以下是有關的員工行為的注意事項,更多細節性的工作安全指引和管理規定將由您的主管與您共同學習掌握,這是您做好本職工作的內容之一。
·?避免將公司保密文件傳真至酒店等公共場所;
·?員工在使用完保密文件或離開辦公室時應將文件上鎖;
·?員工離開辦公室時應將存有保密文檔的電腦關閉或設置開啟密碼;
·最后離開辦公室者負責關閉所有燈具和電器,并確定辦公室門已上鎖;
·員工應將個人物品放置在安全的地方,并上鎖;
·嚴禁未經許可在辦公室內接拉電線、電源;
·使用辦公電器時,應嚴格遵照使用說明;
·電源插座不得超負荷使用,發現插座電線發熱,應及時通知電工處理;
·保證安全通道暢通,禁止吸煙;
·?如果有任何安全隱患,請立即通報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員;
·?如有任何個人物品遺失或公司財物被盜情況發生,請立即通報保安人員或行政管理人員。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外出辦公時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因公駕車的員工應遵守交通規則,小心駕駛;
·?嚴禁無證駕駛、醉酒駕駛;
·?如有意外發生,請立即報警(?110?)或撥打急救電話(?120?),并通知主管或行政管理人員,在偏僻地點發生意外時,更應注意個人安全。
·?在極其惡劣的天氣情況下,應聽從主管或緊急通知的指令;
·?雷暴、臺風時應停止室外機器(電器)操作,在有避雷設施的工作場所內避護;
·在室外工作時?遇雷暴天氣,不要將金屬工具扛得高高的。
·在?雷雨中一旦感到頭發豎起或皮膚有明顯顫動感時,應立即蹲下;
·?攜帶護照(身份證)、機票及所有旅行資料,應將其復印件與原件分開存放;
·?將貴重珠寶飾品存放家中;
·?注意行程安排,與同事保持聯系;
·?盡量不與陌生人搭訕,需幫助時盡量找巡警;
·?應酬中,嚴禁醉酒;
·?在酒店中,證實來訪者后才開房門;
·?入住酒店或進入其它公共場所,應首先了解安全出口和滅火救生器材的位置;
·?所有意外事故,應保全一切已掌握的證物。
業務人員日常外訪,當遇到競爭對手、客戶的無禮行為時應:
·?事后?24?小時內直接向主管匯報事情經過,重大事情,應當即通報公司。
·?應行走于人行道,并注意周邊閑雜人等,特別是尾隨身后和蹲守路邊的人;
·?上下班和外出應盡量避免走小巷或較偏僻的路徑;
·?攜帶背包外出時,應將背包反背于胸前;
·?在外應避免與人爭吵;
·?如遇陌生人搭訕攀談,應盡量回避;
·?如遇他人威脅、恐嚇,應立即通知工廠后勤主管;
·?如加班至零時以后,在無男同事護送回宿舍的情況下,可在工廠接待室或會議室休息,以免發生意外。
·?嚴禁在宿舍內從事賭博等違法活動;
·?嚴禁將公司宿舍大門鑰匙交給非本廠員工使用或將寢室鑰匙交給非同寢室人員使用;
·?如未攜帶鑰匙而不能開門時,應尋求同宿舍員工的幫助,嚴禁隨意破壞門鎖;
·?入睡前應將房門擰上保險,嚴防盜賊進入;
·?不得在宿舍使用不合格的電器(指地攤、小雜貨店購買的無任何質量保證的電器);
·不要將盛水的容器放在使用中的家用電器上方;
·?嚴禁在宿舍亂拉亂接電源;
·?外出時應切斷宿舍內各種電器電源(包括:電燈、電熱水器等)。
·不要躺臥在床上吸煙;
·石油液化氣罐著火時,應使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捂蓋滅火,并迅速關閉氣閥。
·?按生產區域要求穿著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
·?如有疑問,請向主管咨詢;
·嚴?禁攜帶手機、火種進入消防控制線以內生產區域;
·?了解將要進行的工作中所接觸的危險化學品的情況和設備狀況。
·?在進入特定操作崗位或進行特定操作前準備好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遵守有關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規程;
·?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裝備(如防毒口罩、防護眼罩、耐酸手套、風機等);
·?專心工作,嚴禁睡崗和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等;
·?嚴禁野蠻操作;
·?按工藝要求逐步操作;
·?檢查和確認曾經出現過錯誤操作步驟和發生過事故的同類設備;
·?向主管匯報不安全狀況和行為;
·?應注意生產區域中的各類警示標牌;
·?在使用設備前,最好對所使用的設備進行一次試運行,以確認其性能良好。
·?將使用過的工具放回指定的位置;
·?清潔工作區域,將生產中產生的各類廢棄物存放到指定位置;
·?封閉各類溶媒容器,關閉暫停使用的真空、物料管道;
·?將用剩的原料退回倉庫或存放在指定位置;
·?做好交接-班工作,使接-班人員明了生產進程和設備狀態等。
·?除非受過培訓并由主管授權進行操作,否則不得單獨操作任何設備,包括閥門在內;
·?未經主管許可,非維修人員不得進入設備內部;
·?所有設備(包括管道、容器等)不得超負荷運行;
·?如果沒有關閘和釋放殘余能量,決不能開啟各類觀察孔、物料孔、人孔;
·生產時,反應釜的物料孔螺栓應全部擰緊;
·嚴?禁在設備運行的情況下拆除或堵塞保護裝置;
·?嚴禁在帶有攪拌、旋轉、搖擺的設備未停穩的情況下進行理料或做清潔;
·開啟和?關閉任何總前,應確定是否對其他崗位或部門會產生影響;
·?操作設備時不得打鬧嬉戲或心不在焉;
·?不得敲擊壓力容器和亂動壓力容器上的安全保護裝置;
·?配戴勞動保護用品(如防毒口罩、防護眼罩、耐酸手套);
·?在旋轉的設備旁,應注意工衣的下擺要扎緊或扎入工褲內;
·?專用貨物提升機禁止載人;
·?危險化學品泄漏,應及時向主管報告情況,并采取正確的措施清理;
·?及時報告需要維修的項目;
·?所有事故必須向主管或經理報告;
·?遇見任何不安全或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如果無效,應立即向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除非受過培訓并獲得主管授權,否則不能進行機電設備維修;
·替換保護設施或安全裝置時,應注意型號須相同;
·維修操作須遵守有關的檢修管理規定;
·配戴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使用刀具時,注意刀鋒遠離自己的身體;
·禁止拋擲工具。
·?始終在工作地點旁放置一個完好有效的滅火器;
·?應及時清除和冷卻動火產生的高溫殘渣;
·?在封閉空間進行動火作業時,應注意通風;
·?當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出現在動火現場時,應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應采取措施以減輕動火作業對周邊的影響;
·?嚴禁無證動火。
·?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應采取較妥當的方法,防止裝卸過程中發生意外;
·?未經安全主任許可,不得使用機動叉車裝卸危險化學品;
·?進入甲類桶裝液體倉庫和化學原料倉庫的危險化學品包裝應完好;
·?搬運危險化學品應使用專用工具,禁止在地上滾動搬運;
·?在進行任何接觸危險化學品的操作時,應佩戴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在封閉或通風較差的地點開啟危險化學品包裝前,應開啟固定或移動通風設施;
·?危險化學品不慎濺到身上時,應立即到應急淋浴或其他水源處沖洗;
·?禁止長期將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敞開;
·?任何危險化學品必須有完整標識;
·?不得私自攜帶危險化學品出廠,不得隨意將危險化學品存放在指定區域以外;
·?所有具有易燃、毒害、腐蝕性的危險廢棄物必須送往環保站。
·?嚴禁亂動和破壞消防設施;
·?嚴禁在應急疏散通道中堆放物品;
·?嚴禁將安全出口鎖住;
·?嚴禁在吸煙室以外的廠區吸煙。
·?工作中發生的所有事故必須即時向直接主管報告;
·?有效控制危險化學品泄漏,并采取措施驅散可燃氣體;
·?就近使用身邊的滅火器撲滅初起火滅,及時啟動手動報警裝置和向上級報告;
·?采取各種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從最近的安全出口撤離危險區;
·?撤離時遇濃煙或異味氣體,應用濕布掩住口、鼻迅速離開現場;
·?發生工傷不能上班時,應立即向主管匯報。
·?嚴禁濕手接觸開關、電器設備;
·?嚴禁無證維修電氣;
·?嚴禁操作掛有警示牌的電氣開關;
·?發現電線電纜發熱,應及時通知工程部;
·?未經授權,不得操作配電開關;
·?工作場所內不得私自接拉電源;
·?在切斷電源進行維修時,應在開關處懸掛警示牌,必要時須掛保險鎖;
·?電氣維修完畢后,只能拆除自己設置的警示牌和保險鎖。
·?從地板或低處提取物件時,應彎屈膝關節,使用腿部力量而不是背部力量提取物體;
·?盡量使用專用搬運工具,搬運重物時,應尋求他人協助,并注意協調配合;
·?搬運時應注意包裝上的各種提示圖標,并嚴格遵照執行;
·?搬運過程中應注意包裝的完整性;
·在有積水的地面行走時,應特別小心滑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了施工現場、車輛及駕駛員管理、生產培訓、辦公管理等環節的員工安全管理。
第三條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四條 實行外出登記制度。
(一) 員工出省辦事、考查、學習等必須征得公司同意,并登記辦事地點、往返時間,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必須電話告知未返回的原因及返回時間。
(二) 員工在上班期間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需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并應按時返回。
(三) 員工若因私事外出,需辦理請假手續,嚴格執行請假制度。
(四) 員工去工地時,應向部門領導匯報,說明辦事地點、出發時間及返回時間。
第五條 員工日常安全管理
(一) 員工去工地(或電站)時,所派車輛應指定帶車人,帶車人應了解司機的狀況及情緒,督促司機出車前對車輛進行檢查。
(二) 帶車人在路途中,應監督司機行車是否按《車輛安全管理辦法》執行,若有違反,立即制止。在行車過程中,應提醒司機中間休息,不能疲勞駕駛。
(三) 員工去工程施工現場后,應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辦?法”,保證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 員工外出時,不要讓不認識的人照看行李;不要與生人接觸;不要湊熱鬧而發生不安全現象。
(五) 員工外出時不宜過多攜帶現金,做到重要證件及現金不離身,不與陌生人談經濟話題。
(六) 員工外出時,不要給陌生人帶行李,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七) 員工外出時,晚上不宜出門,不要給陌生人開門。嚴禁與陌生人賭博、酗酒及其它活動。
(八) 員工上、下班時,不要與機動車搶道,應嚴格執行交通規定,走人行道,不闖紅燈;上、下車應小心,防止被盜、被搶事件的發生。
(九) 員工下班后不準參與聚眾賭博、酗酒鬧-事,杜絕其它不正當行為的發生。
(十) 員工不能與不三不四的人員接觸。不能進行任何違法、違紀及不正當交易。
第三章 施工現場員工安全管理
第六條 施工現場夜間不允許職工外出,特殊情況需經值班領導批準,女工晚上外出時一定要有男員工陪同,不能在外時間太長,員工必須在22:00點之前返回到規定地點。
第七條 現場安全管理
(一) 公司各部門(含水電站,一下略)要經常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學習,要求員工熟練掌握相關安全知識。
(二) 員工在工地檢查工作,必須遵守工地各項安全規定。任何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三) 起重設備下面嚴禁站人,為防止起重設備吊裝時誤傷人員,起重設備工作時在其周圍裝設臨時遮欄或設立告警標示。
(四) 生活用電及現場施工用電電源必須有明確標示,應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不準使用明火爐具,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如有特殊需要,電源故障處理時應由兩人進行,嚴禁一人進行帶電作業。
(五) 在有危險的.區域設警示牌,防止人身墜落事故。
(六) 嚴禁在宿舍聚眾賭博、酗酒,不得帶周邊閑散人員在本單位逗留。
(七) 公司各部門定期開展安全防火大檢查、防火設施檢查,確保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在重大活動或節、假日期間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八) 定期對辦公、生活區進行滅蟲工作,定時檢查食堂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保障食品安全。
(九) 食堂液化氣罐在使用完后,須及時關閉閥門,要經常檢查通氣管的完好性,液化氣罐應存放于太陽不能直射到的陰涼通風處。
第四章 車輛及駕駛員安全管理
第八條 車輛的安全管理
(一) 車輛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才能投入使用。
(二) 公司車隊應建立健全機動車輛的技術檢驗和安全檢查制度,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 公司車隊應建立健全車輛的維護、保養、檢修制度。駕駛員每次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的狀況,做到無故障出車。
(四) 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及警示牌,消防器材必須隨車保存完好,并按規定進行周期檢驗,車上不準存放易爆物品。
(五) 高速公路應按車道標識的速度區間行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規定的車速。
第九條 駕駛員的安全管理
(一) 駕駛員必須有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方準駕駛機動車輛,駕駛員不準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的車輛。
(二)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種規章制度及交通法規,嚴禁違章駕駛。
(三) 新調入公司的駕駛員,須經全面考核合格,方能調入。
(四) 駕駛員在出車前必須系好安全帶,副駕駛座位也需要系好安全帶,做好一切安全防護措施。
(五) 駕駛員在出長途期間必須每日及時向辦公室匯報,辦公室應做到及時了解車輛動態,以保證各種突發事件的應變處理。
(六)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1、 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2、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3、 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4、 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5、 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6、 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2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
7、 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第五章 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
第十條 生產運行管理
(一) 生產運行單位員工必須熟練掌握《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的有關部分及發電廠有關規程規定。
(二) 作業現場的生產條件和安全設施等應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工作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應合格、齊備。
(三) 任何人發現有違反電業規程及規章制度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工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并立即報告。
(四) 運行人員必須熟悉電氣設備。單獨值班人員或運行值班負責人還應有實際工作經驗。
(五) 現場工作,運行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應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距離。
(六) 經本單位批準可以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進行其它工作,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
(七) 水電站運行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工作人員工作時應有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八) 雷雨天氣,需要巡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九) 廠內進行操作時應嚴格按工作票執行,若有疑問時停止操作,等疑問解決后才能繼續操作。
(十) 所有電氣設備標志清晰、明確,編號齊全。
(十一) 在電站工作,不論停電與否均需填寫工作票,不允許無票進行任何工作。
(十二) 防止人身高空墜落事故。檢查水電站所有井口封蓋,前池、尾水池等危險的地方應設警示牌。
(十三) 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以下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十四) 送出線路停、送電均應按照值班調度員或線路工作許可人的指令執行。嚴禁約時停、送電。
(十五) 工作場所的照明應該保證足夠的亮度。在操作盤、重要表計、主要樓梯、通道、調度室、機房、控制室等地點,還應設有事故照明。
(十六) 發電廠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救火,消防器材配備應齊全。
(十七) 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凡在離地面2m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視為高處作業。
(十八) 使用梯子應堅固完整,梯子不易綁接使用。
第十一條 培訓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培訓期間學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嚴禁吸毒、販毒等危害社會行為的發生,一經發生立即開除并移交司法機關。
(二)學員必須嚴格遵從培訓單位的工作安排和課程安排,遵守工作紀律,不能以任何理由與培訓單位領導、師傅吵架,更不能打擊報復。
(三)嚴禁從事或參與酗酒、聚眾賭博、打架鬧-事等違法犯罪活動。若發生上述行為,公司可依據本管理辦法,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辭退。
(四)學員進入水電站進行實際技能培訓時,必須遵守本電站各種規章制度及規定。聽從培訓負責人的統一指揮,不準隨意走動。
(五)學員在電站學習期間,只能參加指定的工作,不能獨立進行任何與運行設備有關的工作。
(六)學員外出必須請假,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七)學習期間,不準隨便亂動設備,不得擅自進行任何操作。
(八)若在現場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當值值班長,不得自行處理。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三
第一條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正確使用電器設備,防止發生種類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二條 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關閉燈具,禁止使用熱得快、電褥毯、電爐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違者將按酒店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第三條 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違者將給予50元致100元以上的罰款;請使用酒店配發的電源插座,不得使用偽劣電源產品。
第四條 嚴禁員工室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沒收并按酒店規章制度處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第六條 禁止在宿舍區城內燃放煙花爆竹, 嚴禁在宿舍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系。
第七條 宿舍屬公共場所,現金及證件要隨身攜帶,請鎖好酒店配臵的貯衣柜,如有物品丟失,酒店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會負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嚴禁損壞消防設施,禁止在樓道及其它公共區域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的物品。違者將按消防安全法規處理。
第九條 為延長電器設備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酒店所配備的空調、電暖氣及其他設備,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空調、電暖氣,并注意合理調節室內溫度。
第十條 室內所配臵的電器設備上方及表面,嚴禁放臵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設備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
第十一條 請在使用空調時,夏季室外溫度超過30度方可開啟空調制冷功能,空調溫度設臵不能低于25度,以26—27度為宜,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第十二條 宿室在無人的情況下,嚴禁電氣設備繼續,一經查出將給予直接責任人100元的處罰,對責任不清的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處罰。
第十三條 在使用空調電氣設備中,請您注意觀察設備運轉情況,如發現設備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臵的請及時報告宿管員或領班。
第十四條 設備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后,由責任人按設備折舊后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第十五條 員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與其它酒店員工宿舍管理規章制度及規定可合并執行。
第三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正確使用電器、灶具等,防止發生種類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一條 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入住前學習本管理制度及相關宿舍管理規章,做好防災、防盜工作。
第二條 入住員工即代表已明確此文規定,并自愿遵守規定。
第三條 人離開宿舍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燈具等;尤其是手機充電器不拔的情況(將沒收),易導致“電火災”。
第四條 禁止使用熱得快、電褥毯、電絲爐、自制電器(拖線板)等,違者規定將按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并沒收設備。
第五條 禁止購買使用劣質不合格的拖線板,更不允許私自將插座改造成拖線板(都將沒收),容易有觸電、短路、起火的危險。請選用“公牛”等知名品牌的合格拖線板插座,并正確使用。
第六條 禁止將電源插座(拖線板)放在床鋪及潮濕地面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短路起火,電擊事故,違者將給予50-100元的罰款。建議將拖線板架設上墻,高度在120cm以上,保持干燥、完好。
第七條 選用拖線插座應注意功率范圍,禁止將多個大功率電器插在同一線路上同時使用;避免超負荷使用時過熱起火。
第八條 嚴禁員工私拉亂接插座及線路,如必須增設線路請向管-理-員說明情況,聯系公司電工進行安裝;違反致事故者,追究其完全責任。
第九條 電瓶車充電需由公司統一安裝固定的充電插座,嚴禁私拉亂接插座。
第十條 人長時間外出,宿舍如發現電磁爐、電腦、空調、電扇、電視等設備依舊帶電工作;處以30元/次罰款。
第十一條 損壞的`電氣設備及發現電線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應及時停用并報管-理-員安排人員檢修,確認安全或更換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十二條 公司門、窗、墻體、設備設施請愛惜使用,損壞將造價賠償;嚴禁私鑿墻面,攀爬門窗,蠻撬門窗,致事故或失竊,追究其完全責任。
第十三條 國家、公司規定的違禁物品、危化品等嚴禁帶入公司宿舍;違反致事故者,交由公安追究其完全刑事責任(公司免責)。
第十四條 宿舍內老人、小孩應注意看管,尤其不在工廠工作的家眷、探視者發生任何危險公司不負經濟及管理責任。
第十五條 宿舍內有煤氣灶、瓶的員工,應確保氣瓶合格、氣管合格,在正規的氣站充裝。瓶體定期做檢測,氣管要定期檢查氧化、損壞情況(最好1-2年更換)。氣瓶閥門和煤氣灶開關要及時都關閉,違者處罰50元/次。
第十六條 正確使用蚊香,燃著的蚊香應盡量遠離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盡量熄滅蚊香等明火。抽煙者建議不在床上抽煙,使用煙灰缸存煙蒂。烹調食物期間人嚴禁離開自己宿舍,一切明火使用及火災隱患事項都必須受控。
第十七條 嚴禁破壞、挪用、堆堵、盜賣宿舍內安全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安全門、監控等;一經發現核實后嚴肅處理,甚至移交公安處理。因此導致的事故,追究其完全責任。
第十八條 宿舍人員嚴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雜物、垃圾、煙頭等,房內衛生、安全工作管-理-員將定期監察;責令整改拒不執行者,可處以20-100元處罰,甚至要求其退房。
第十九條 禁止在宿舍區城內燃放煙花爆竹,如燃放需根據當地居委會指定的合法燃放點燃放。如導致事故,公司免責。
第二十條 宿舍嚴禁黃、賭、毒、酗酒、賭博、盜竊、斗毆等惡性事件,違者視情節嚴重移交公安處理;必要時終止勞動關系。
第二十一條 宿舍屬公共場所,現金及證件最好隨身攜帶,宿舍丟失個人物品,公司可視情節協助調查,但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宿舍內用水龍頭、廁所池、閥門如有跑.冒.滴.漏.堵的情況,應及時告知宿舍管-理-員進行維修更換;避免事故及浪費。
第二十三條 空調使用建議,夏季室外溫度超過30度或冬天室外溫度低于10度方可開啟空調功能,并且不易過冷過熱使用空調。宿舍內禁止空調24h連續運轉,尤其室內無人時禁止啟用空調。
第二十四條 宿舍為公司福利項目之一,無論是否有償;員工因無條件配合公司進行宿舍管理。對不服從、不執行、不端正的員工無義務提供宿舍,故請住宿者注重自身安全、公共安全,注意宿舍文明。
第二十五條 員工宿舍鑰匙嚴禁私自復制、轉借等,更不允許社會人員未經公司批準入住宿舍,由此導致財務失竊,人員事故追究個人刑事責任。鑰匙遺失由公司統一復制,搬離宿舍需辦理手續并歸還鑰匙。
第二十六條 員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與公司其它宿舍管理規章制度及規定合并互補執行。其他未盡事宜,視情況公司商討處理。
第三章 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四
為增強入住員工的安全意識,保障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防止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希望入住員工自覺遵守、共同創造優美安全的住宿環境。
本制度適用于xxxxxx有限公司所屬各宿舍樓。
第一條、員工住宿規定:
1、公司各單位需要住宿的員工,辦理相關入住手續后方可住宿。
200私自入住者,一經發現處以元罰款,并強制遷出宿舍。
2、員工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調宿舍,如確有需要,應報綜合辦公200室,統一安排協調。違者罰款元。
3、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結構的安全完整,不得隨意改。
造或變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壞,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其情節輕重加倍罰款。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大聲吵擾同事,若被200同事投訴多次,罰款元,勸解無效后取消住宿資格。
5、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吸毒、賭博、或從事淫穢、散播謠言等非法集會活動,一經發現對觸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300同時公司將回收宿舍,不在為其提供住宿。對私自飲酒的處以元罰款并通報。
6、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得將宿舍內200公共物品帶出宿舍,違者將處以罰款元。
7、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
工離職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立即終止。住宿人員離職或被取消住宿資格時,應于一日內遷出宿舍。
1300、宿舍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違者罰款元。
2、宿舍內嚴禁長明燈現象,禁止私自亂接亂拉電線、插座。違者100罰款元。
3、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熱爐、電暖器、小太陽等大功率用電器,200一經發現予以沒收,并罰款元。
4、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磁爐、電飯鍋等燒菜做飯,一經發現予以300沒收,并罰款元。
5200、宿舍樓內的.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嚴禁隨意挪動。違者罰款元。
6、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或從席子底下穿過或與。
200易燃易爆物體連接。違者罰款元。
7、禁止在電線、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200違者罰款元。
8100、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違者罰款元。
9、住宿員工禁止動用或損壞配電箱,若宿舍內燈具、插座等有電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并報電工及時修理,其他人100員不得私自維修。違者罰款元。
10、宿舍人員離室鎖門時,必須檢查并關閉電燈、充電器、電扇。
200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做到“人離燈熄、斷電源違者罰款元。
1、宿舍衛生做到地面干凈、墻壁清潔,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100亂貼字畫、亂扯繩子等,違者罰款元。
2、嚴禁將雜物倒進洗刷間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扔雜100物。違者罰款元。
3200、宿舍內禁止大小便,違反此條規定者小便罰款元,大便500罰款元。
4、宿舍內不得累積堆放垃圾雜物,必須一天一倒,保持室內清。
潔。嚴禁將室內垃圾雜物隨便掃到走廊、公共區域等以確保環境清潔100衛生。違者罰款元。
第四條、管理、監督:
1、宿舍日常的安全、衛生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分廠、部門自行管理。
2、由安環部、綜合辦公室、保衛部、電儀車間組成聯合督。
導小組不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抽查,檢查中若發現以上各項問題考核分廠、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五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請外出:
1.本職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辦理事務的。
2.在工作上遇偶發事件需要馬上外出處理的。
3.公司領導交代的工作任務必須外出辦理的。
4.行政事務,必須馬上趕辦或計劃辦理。
二、外出時間規定:
1.根據工作內容,在臨時外出申請單上填寫預估時間,返回后考勤 人員按實際到公司時間記錄。
三、外出注意事項:
1.外出前,應事先填妥“臨時外出申請單”,報副總核準。離開公司時,憑此條到行政人事 部進行登記,門衛放行時查看是否有經副總、人事 簽字的臨時外出申請單,若無不予放行。
2.遇偶發事件需馬上外出辦理的,外出應到人事簡單記錄一下,返回應立即補上外出申請單。
3.私自外出,且外出申請單沒有交到人事備案的,考勤視為曠工。
4.中午休息外出至上班時間未能及時返回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處理,未回者有無請假單者按曠工處理。
四、臨時外出的核準權限如下:
1.普通員工 :由部門經理核準。
2.部門經理:由副總核準,副總不在暫由人事核準。
五、外出注意事項:
1. 往返請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預估時間內返回者,應先行與本部門經理聯系,返回公司后到考勤處更正。
六、本制度 由總經理批準后正式執行。
1.目的?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外出培訓人員和外派人員的安全管理。?
3.術語及定義?無?
4.職責?
4.1 ?領隊職責?
4.1.1 ?領隊負責外出培訓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活動的`組織者和培訓隊伍的安全責任人。
4.1.3 ?培訓期間,根據學習計劃,合理安排好培訓人員的食宿。?
4.1.6 ?領隊負責外出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學習結束后,對培訓人員進行安全考評鑒定,考評結果作為今后上崗憑據。
4.2 ?人員職責?
4.2.1 ?外出培訓人員必須服從領隊的統一指揮和管理,嚴禁無組織、無紀律行為的不安全行為發生。
4.2.2 ?認真學習并理解實習廠家的有關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安全規定。并嚴格遵守。
4.2.3 ?認真學習和掌握所在崗位的操作規程,并按安全操作規程規范操作。?
5.工作程序或要求?
5.1 ?外出培訓人員學習前必須進行一次 “安規”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學習。?
5.3 ?學習期間不得酗酒,不得獨自離開住宿地,禁止賭博或變相賭博等違法亂紀活動。
5.4 ?往返住宿地與工廠上,注意乘車交通安全和個人財物安全。?
5.7 ?如遇有事故發生和重大操作時,應嚴格遵守學習單位的有關規定,必要時應服從領隊指令及時撤離實習現場。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六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組長:總經理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四)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為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六條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條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并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槍、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予以配置、擺放。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范。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九條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以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第十一條申報責任。
部門負責人承擔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責任,因遲報、瞞報所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部門負責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第十二條申報范圍:
(一)在本部門所轄范圍內,本部門所管轄的員工發生的一切工傷、安全事故,不受時間限制。
(二)對公司已投保的員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療險”所涉及的范圍,包括員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傷害。
(三)申報內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齡;。
2、事故(疾病)人家屬聯系方式及電話、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崗工作時間;。
4、事故前的具體服務部門及工作性質;。
5、事故發生時的具體崗位或具體位置;。
6、上崗前是否受過該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培訓;。
7、是否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國家承認的操作證;。
8、工傷的傷勢程度的初步估計;。
9、是否已住院、醫院名稱及地址。
(四)受理部門及責任:
1、人力資源部是本辦法規定的受理部門,受理責任執行首問責任制,即人力資源部的任何一個人在首先接到工傷安全事故申報時,為第一責任受理人,必須立即進行登記、報告和施救組織;同時負責對保險公司報告并進行理賠。
3、因推諉受理或受理后瞞報、緩報而導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責任受理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七
1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到全面工作的起點,所發信號應事先統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2 80噸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3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環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嚴禁使用。
5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
6編結繩索扣(千斤)應使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三個。
7地錨(樁)應按施工方案確定的規格和位置設置,如發現有溝坑、地下管線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措施。
8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
9使用二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止滑鉤等措施。
10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其松緊度。
11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12起吊物體,應合理設置溜繩。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八
為加強公司宿舍區的文明建設,使職工有一個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特制訂職工宿舍文明守則如下:
熄燈時間:每天凌晨12:00之前。舍長:xxx
1、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煙頭等。
2、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養三鳥和其它寵物,不允許養狗。
3、講文明禮貌,不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和倒水,不準弄臟和劃花墻壁。
4、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垃圾、雜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內。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預防火災,嚴禁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7、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安靜,在中等、晚上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聲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8、美化環境,愛護花草樹木和一切公共設施。
9、各住戶生活區的衛生要經常打掃,保持整潔。
10、遵紀守法,嚴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秩序。
11、尊老愛幼,尊敬他人就息習慣,學會互相幫助、互相體諒,共創和諧就息空間。
12、遇到他人行為看不慣或他人影響自己休息的',聽從舍長安排,調配工作,不能發生過激行為,否則肇事方的,按開除出廠處理,造成他人傷害的,工廠追究肇事方的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
13、得不到被訪方、全休宿舍員工的同意,來訪方一律不允許進入被訪方宿舍區域,非本廠員工一律不能進入和留宿,否則視事態的性質對當事人按“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等廠規處理。
14、其它未述,請自覺執行,有需要幫助的,請與廠長或技術員、前臺聯系。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九
抓好新入工地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力度,堅持嚴格管理。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員工安全管理制度,一起來看一下吧。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組長:總經理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安全事故,及時組織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一)責任劃分: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
崗位職責。
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
應急預案。
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并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槍、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予以配置、擺放。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范。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以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部門負責人承擔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責任,因遲報、瞞報所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部門負責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一)在本部門所轄范圍內,本部門所管轄的員工發生的一切工傷、安全事故,不受時間限制。
(二)對公司已投保的員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療險”所涉及的范圍,包括員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傷害。
(三)申報內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齡;。
2、事故(疾病)人家屬聯系方式及電話、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崗工作時間;。
4、事故前的具體服務部門及工作性質;。
5、事故發生時的具體崗位或具體位置;。
6、上崗前是否受過該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培訓;。
7、是否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國家承認的操作證;。
8、工傷的傷勢程度的初步估計;。
9、是否已住院、醫院名稱及地址。
(四)受理部門及責任:
1、人力資源部是本辦法規定的受理部門,受理責任執行首問責任制,即人力資源部的任何一個人在首先接到工傷安全事故申報時,為第一責任受理人,必須立即進行登記、報告和施救組織;同時負責對保險公司報告并進行理賠。
3、因推諉受理或受理后瞞報、緩報而導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責任受理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投資發展部主任、辦公室主任、市場營銷部主任分別是文苑小區、會議中心、售房市場的安全保衛責任人。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會議中心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會議中心、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六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一
處機關食堂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各單位負責本單位食堂的管理。
1.1 食堂工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1.2 上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換衣,嚴禁佩帶手鏈、戒指等裝飾物品。
1.3 要注意安全操作,嚴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戲打鬧,不得在廚房吸煙。
1.4 在廚房和餐廳內嚴禁穿拖鞋、短褲和赤膊。
1.5 嚴禁在操作間內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1.6 生病時應及時就醫,不準帶病上崗。
2.1 應設置標志,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食品制作區。
2.2 應設置紗簾、紗門、紗窗、防鼠墻裙及門擋板,配置滅蠅燈。
2.3 飯、菜、湯等食物應加蓋或紗罩,以防蚊蠅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2.4 食堂內嚴禁存放化肥、農藥、強酸、強堿等有害物品。
2.5 食堂應配備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設備,垃圾箱和泔腳桶要加蓋,并當天清理。
2.6 操作臺、地面保持全天無積水、整潔;排油煙器要定期清潔,不得有明顯的積油流淌現象。
2.7 廚房間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和滅火毯。
2.8 堅持每餐餐后清掃,每周一次大掃,保證室內外清潔;
2.9 下班時,要關閉煤氣、水電,在確保無異常情況后鎖好門、關好窗。
3.1 餐具、杯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3.2 食堂盛器、容器、食品等不得著地存放。
3.3 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應在使用后應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4.1 定購熟食品應當確認生產經營者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把好食物采購關。嚴禁腐爛、變質和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入庫。
4.2 購買肉類及其制品時,必須購買衛生免疫部門檢驗合格的。
4.3 嚴禁購買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產制品。
4.4 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5.1 蔬菜清理后,應先洗后切,菜要洗凈,防止泥土或昆蟲夾雜在菜中。
5.2 對直接入口的食品,應使用專用餐具盛裝、發放。
5.3 在切制食品時,應生熟分開,菜板和刀具保持清潔。
5.4 食品必須燒熟煮透,隔餐隔夜須回燒。
5.5 使用明火時,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6.1 食物應在專門的庫房存放,實行“三隔離”,熟與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隔離。
6.2 食品入庫后應分類、分架、離墻離地存放,并定期對食品進行檢查,發現變質、過期食品應及時處理,出庫時要做到“先進先出”。
6.3 需冷藏的原料、食品應進行冷藏。
7.1 刀具操作時應注意力集中,防止切割手指;刀具應放置在刀架上并防止刀具掉落,不得放置在櫥柜或抽屜內,以免誤傷;不得以刀具代替開瓶器;破損的玻璃器皿及陶瓷器皿或遲鈍的刀具,不得勉強使用。
7.2 要熟悉機具的操作方法,熟悉安全裝置及知識,使用壓力鍋、蒸飯箱要正確開啟,防止蒸汽燙傷。
7.3 熟悉電氣用具用電常識,濕手不得操作帶電設備和接觸電源插座及開關,以免觸電。
7.4 嚴格遵守液化氣、煤氣安全使用規定,做到勤檢查、不泄露,使用后關閉氣閥,防止火災。
8.1 食堂管理人員對食品質量衛生、食堂衛生及工作人員衛生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8.2 辦公室及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餐飲衛生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對提出整改的問題應跟蹤解決。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二
(一)到外地出差,且無法于當日返回單位的。
(二)外出執行與工作有關的任務,且于當日能夠返回單位的,主要包括:
1、到所在單位以外的公司其他單位聯系和辦理業務。
2、到所在單位在異地的分支機構辦理業務。
3、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其他事項。
(一)安全出行、快速高效的原則;
(二)合理時間、合理路線的原則;
(三)事前審批、事后報告的原則。
(一)員工到外地出差必須嚴格按照《神東煤炭集團公司員工請銷假管理暫行規定》履行請銷假手續,按審批權限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履行請假審批手續私自外出人員,不按出差對待。同時在公司范圍內出差的',要填寫員工外出派遣審批單,派遣審批單中詳細填寫出差合理路線和時間,具體路線和時間根據乘坐交通工具確定,私自改變路線不按出差對待。
(二)員工外出聯系業務,辦理材料、配件等工作必須填寫員工外出派遣審批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單位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并簽字后方可外出。嚴格按照派遣審批單規定時間完成,嚴格執行既定線路,私自改變路線不按因公外出對待。
(一)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遲到早退,上下班不準偏離路線,要遵循合理的時間和合理的路線的原則,否則發生傷害的不按工傷對待。
(二)員工在單位上班期間,因工作需要,因公外出辦事、開會等,必須向單位領導說明事由,經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則不按因公外出對待,期間發生傷害的不按工傷對待。
(三)員工加班的,需由單位、部門專人做好加班記錄,記錄要寫明加班事由、加班起止時間等。加班前到單位和加班后回家要遵循合理時間和路線的原則。工作時間外單位組織開會的要有簽到表、會議開始及結束時間等記錄。
(一)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員工外出期間安全教育,做好外出期間安全危害因素提前辨識,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進一步增強員工安全防范意識和搞好自身安全的主動性。
(二)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員工外出審批程序,明確員工因公外出期間所經路線。
(三)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員工外出的管理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員工外出和加班臺帳,對員工外出及加班情況進行詳細登記記錄。
(四)員工外出時單位領導或分管領導一定要嚴格把關,對車技不熟練,有酗酒習慣、紀律性不強的人員嚴禁外出。
(五)員工要嚴格遵守外出期間有關規定,因公外出期間不準偏離路線,自覺做好安全工作,提高辦事質量和效率,按時返回單位。
(六)員工在外出期間從事與所派工作無關的事宜所產生的后果由員工個人承擔。
(七)員工外出期間要做到不酗酒、不違章,不違法亂紀,遠離不安全行為,確保安全外行。
(八)員工在上下班途中要加強安全自保意識,遵守交通規則,杜絕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發生。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三
為了加強外出培訓人員的管理,全面提高員工安全防范意識,體現以人為本,杜絕員工外出培訓期間人身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我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外出培訓人員和外派人員的安全管理。
3.術語及定義
無
4.職責
4.1 領隊職責
4.1.1 領隊負責外出培訓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活動的組織者和培訓隊伍的安全責任人。
4.1.2 培訓期間,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培訓人員學習情況和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情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證培訓質量。
4.1.3 培訓期間,根據學習計劃,合理安排好培訓人員的食宿。
4.1.4 培訓期間,進行人員崗位的查崗和宿舍的查崗,嚴格控制人員私自外出行為。
4.1.5 領隊負責外出培訓人員的技術學習、安全活動和文體活動的監督,并作好各項活動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要用專用記錄本。
4.1.6 領隊負責外出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學習結束后,對培訓人員進行安全考評鑒定,考評結果作為今后上崗憑據。
4.2 人員職責
4.2.1 外出培訓人員必須服從領隊的統一指揮和管理,嚴禁無組織、無紀律行為的不安全行為發生。
4.2.2 認真學習并理解實習廠家的有關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安全規定。并嚴格遵守。
4.2.3 認真學習和掌握所在崗位的操作規程,并按安全操作規程規范操作。
4.2.4 熟悉廠區、車間周邊環境,防止撞擊、物體打擊,高溫灼傷和低溫度凍傷等多發安全事故發生。
5.工作程序或要求
5.1 外出培訓人員學習前必須進行一次 “安規”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學習。
5.2 按學習規定的時間準時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不遲到、不早退。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外出過夜。
5.3 學習期間不得酗酒,不得獨自離開住宿地,禁止賭博或變相賭博等違法亂紀活動。
5.4 往返住宿地與工廠上,注意乘車交通安全和個人財物安全。
5.5 學習期間,原則上不得請假,因特殊情況確需離開時,必須向領隊履行請假手續,經同意后方可離開,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隊。
5.6 進入實習現場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任何設備,不得獨自進入廠家生產現場察看設備及系統。未經廠家人員許可,不準觸動或操作運行、備用的任何設備。
5.7 如遇有事故發生和重大操作時,應嚴格遵守學習單位的.有關規定,必要時應服從領隊指令及時撤離實習現場。
各部門、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強員工外出安全管理,明確員工外出審批程序,全面提高員工安全防范意識,體現以人為本,杜絕員工外出期間人身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就員工外出期間安全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出范圍
(一)到外地出差,且無法于當日返回單位的。
(二)外出執行與工作有關的任務,且于當日能夠返回單位的,主要包括:
1.到所在單位以外的公司其他單位聯系和辦理業務。
2.到所在單位在異地的分支機構辦理業務。
3.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其他事項。
二、外出遵循原則
(一)安全出行、快速高效的原則;
(二)合理時間、合理路線的原則;
(三)事前審批、事后報告的原則。
三、外出審批程序
(一)員工到外地出差必須嚴格按照《神東煤炭集團公司員工請銷假管理暫行規定》履行請銷假手續,按審批權限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履行請假審批手續私自外出人員,不按出差對待。同時在公司范圍內出差的,要填寫員工外出派遣審批單,派遣審批單中詳細填寫出差合理路線和時間,具體路線和時間根據乘坐交通工具確定,私自改變路線不按出差對待。
(二)員工外出聯系業務,辦理材料、配件等工作必須填寫員工外出派遣審批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單位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并簽字后方可外出。嚴格按照派遣審批單規定時間完成,嚴格執行既定線路,私自改變路線不按因公外出對待。
四、員工工作時間相關規定
(一)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遲到早退,上下班不準偏離路線,要遵循合理的時間和合理的路線的原則,否則發生傷害的不按工傷對待。
(二)員工在單位上班期間,因工作需要,因公外出辦事、開會等,必須向單位領導說明事由,經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則不按因公外出對待,期間發生傷害的不按工傷對待。
(三)員工加班的,需由單位、部門專人做好加班記錄,記錄要寫明加班事由、加班起止時間等。加班前到單位和加班后回家要遵循合理時間和路線的原則。工作時間外單位組織開會的要有簽到表、會議開始及結束時間等記錄。
五、要求
(一)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員工外出期間安全教育,做好外出期間安全危害因素提前辨識,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進一步增強員工安全防范意識和搞好自身安全的主動性。
(二)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員工外出審批程序,明確員工因公外出期間所經路線。
(三)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員工外出的管理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員工外出和加班臺帳,對員工外出及加班情況進行詳細登記記錄。
(四)員工外出時單位領導或分管領導一定要嚴格把關,對車技不熟練,有酗酒習慣、紀律性不強的人員嚴禁外出。
(五)員工要嚴格遵守外出期間有關規定,因公外出期間不準偏離路線,自覺做好安全工作,提高辦事質量和效率,按時返回單位。
(六)員工在外出期間從事與所派工作無關的事宜所產生的后果由員工個人承擔。
(七)員工外出期間要做到不酗酒、不違章,不違法亂紀,遠離不安全行為,確保安全外行。
(八)員工在上下班途中要加強安全自保意識,遵守交通規則,杜絕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發生。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四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二)安全管理小組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 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安全事故,及時組織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一)責任劃分: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并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槍、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予以配置、擺放。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范。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以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部門負責人承擔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責任,因遲報、瞞報所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部門負責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一)在本部門所轄范圍內,本部門所管轄的員工發生的一切工傷、安全事故,不受時間限制。
(二)對公司已投保的員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療險”所涉及的范圍,包括員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傷害。
(三)申報內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齡;
2、事故(疾病)人家屬聯系方式及電話、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崗工作時間;
4、事故前的具體服務部門及工作性質;
5、事故發生時的具體崗位或具體位置;
6、上崗前是否受過該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培訓;
7、是否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國家承認的操作證;
8、工傷的傷勢程度的初步估計;
9、是否已住院、醫院名稱及地址。
(四)受理部門及責任:
1、人力資源部是本辦法規定的受理部門,受理責任執行首問責任制,即人力資源部的任何一個人在首先接到工傷安全事故申報時,為第一責任受理人,必須立即進行登記、報告和施救組織;同時負責對保險公司報告并進行理賠。
2、報告對象是“安全管理小組”組長或副組長;
3、因推諉受理或受理后瞞報、緩報而導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責任受理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五
企業組織要使自己的員工不斷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要求,在競爭中保持人力資源的優勢,需要加強對員工的知識提升,通過培訓、學習,使員工的素質得到提高,確保其價值觀念正確、工作態度端正、工作行為適當,在自己現崗位或擬任崗位上創造出更大的價值。為此,企業必須重視對員工的培訓工作。為了系統地對該項工作規劃,加強領導力度,提高培訓質量,規范培訓行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管理職責
公司人力資源部培訓科為公司員工培訓歸口管理責任部門,據公司經營發展戰略、企業生產經營的要求和員工素質水平等因素,分析和預測員工職業培訓的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加強培訓實施的管理,做好每次培訓的效果評估,不斷總結經驗,使公司人力資源工作不斷優化,做出特色和成效。
3. 員工培訓工作的管理原則
3.1必須堅持專業技能培訓與思想教育培訓相結合的原則
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的培訓,技能提高了,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就能得到保障,這是非常必要的,但決不能忽略了思想教育這一方面。員工的價值觀、思想意識均會影響到工作的態度和行為,尤其是對新員工更加要灌輸公司的宗旨、理念、紀律、制度,使其能適應企業文化并在團隊中協調工作、盡快地融入到企業的團隊中來。
3.2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
訓對企業的經營活動產生實質性的效果。
3.3必須堅持目前需求與長遠需求相結合的原則
培訓組織者除了要注意企業目前經營工作中需要解決的問題,使培訓工作做到為經營服務之外,還應當有超前意識,考慮到企業的發展和未來的需求,變被動的培訓為主動的培訓,這對企業的發展將會產生積極作用。通過培訓使員工提高技術創新和革新的能力,隨時迎接未來的挑戰。
3.4必須堅持培訓與工作相兼顧的原則
公司在安排員工培訓時要注意安排好日常的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不得因培訓影響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轉。在時間上要避開生產經營的高峰期,在培訓項目的安排上,也要根據公司的能力作出妥善的安排。一個公司常常有多種培訓項目,但各個培訓項目不必要也不可能同時進行,要從公司整體出發,綜合考慮公司的培訓任務及相關因素,做到統籌兼顧,分清輕重緩急,使培訓工作與正常經營兩不誤。
3.5必須堅持勤儉辦培訓的原則
正常情況下員工培訓的經費投入與效果成正比,即投入越多成效也就越大。但企業一般不可能拿出很多的錢來辦培訓,這就需要培訓的組織者要根據不同的培訓項目對培訓資金作出合理的安排。一方面培訓費用支出要量力而行,另一方面應讓每項培訓都能有較好的收效,使所耗用的經費投入值得。
4. 員工培訓計劃
4.1每年年初各部門根據本部門年度工作目標的要求,結合本部門員工的能力水平及員工職業生涯設計的需要,由部門主管制定部門員工全年培訓計劃,于元月中旬集中上報到人力資源部。
4.2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公司全年工作目標和經營發展的方向,結合各部門的年度培訓計劃及各部門運行狀況的分析,制定公司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及分階段實施進度表,并于元月底上報總經理,經審批同意后執行。
4.3 公司年度員工培訓計劃的內容
4.3.1培訓的目標。指希望達到的結果,在制定出總體目標后,還應將該總目標分解成若干個分目標,并根據各個分目標的要求,制定若干個相應的培訓項目,使員工培訓的總目標分段化、具體化。
4.3.2培訓的形式。這要根據培訓的項目和對象來具體決定。例如哪些項目適宜全員培訓、哪些項目只需相關人員培訓;又如哪些人員進行在職培訓、哪些人員脫產培訓等。
4.3.3具體的方法。這要包括各培訓項目的時間、地點安排,以及培訓的教材和培訓的方法和方案。
4.3.4經費的預算。要根據培訓的種類、內容、形式、方法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慮,并按各不同的項目列出預算表。
4.4編制培訓計劃的調研工作內容:
4.4.1要做好企業員工素質方面的普查,切實掌握員工思想與行為表現情況,以及文化、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現有水平。
4.4.2應對公司短、中期內的生產和技術發展情況進行了解或進行預測。
4.4.3應對公司在短、中期計劃期內對各種人員的需要數量進行預測。
4.4.4要了解員工個人對培訓與發展的要求。
4.4.5要了解公司在培訓方面的條件和能力。包括師資、培訓資料和教材、培訓設備及經費等。
4.5計劃的綜合平衡
4.5.1 應當做好員工培訓事業的發展與師資來源的平衡。
4.5.2 應當做好員工培訓與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運轉的平衡。
4.5.3 應當做好組織的要求與受培訓人要求的協調平衡。
4.5.4 應當做好員工培訓事業的發展與培訓投資的平衡。
5. 培訓的類別和內容
5.1入司培訓
這是針對引進或新聘進入公司的新員工所組織的培訓,也叫適應性培訓,所進行的培訓時間應根據員工素質條件決定,一般2-5天。
5.1.1入司培訓內容
a.公司概況、發展歷史及公司發展愿景;
b.公司的管理模式、組織結構、高層領導人員及情況介紹;
c.企業文化、公司章程、團隊精神、理念、各種規章制度、工作程序、紀律要求;
d.公司的產品生產情況、市場情況、業務方面的相關知識等。
5.1.2培訓方式
a.舉辦專題報告會;
b.播放有關的`音像視聽資料;
c.提供有關制度文本、有關文件資料,由各人自行閱讀;
d.組織到公司辦公、生產、生活等區域參觀;
e.組織有關活動訓練,紀律、制度等方面的知識考試檢查。
5.1.3需注意的方法
應根據培訓的對象來決定培訓的內容、重點和方法。如應屆畢業生及沒有工作經歷的人員應重點放在基礎知識方面;對于有一定經歷和工作經驗者,則重點放在本公司的企業文化、工作程序等方面,消除其在以往工作經歷中消極的經驗影響;如果是進入公司將擔任重要崗位的人才,應重點放在工作方法上,而且培訓工作應盡量由公司高層管理者來進行。
5.2崗位技能培訓
這是對已經上崗工作的員工,根據其所從事的工作專業所進行的經常性培訓,也稱在職培訓,目的是不斷提高員工與具體工作的相融性,提高工作績效。
5.2.1崗位技能培訓內容要因人而異,首先可通過績效評價分析,找出員工個人工作績效不佳的技術性因素,包括知識、技能不足,對工作程序、方法、指令的誤解等,進而確定培訓的具體內容。
5.2.2崗位技能培訓的方式,可根據企業的條件采取多種方式,如專題講座、實例研討、學術交流、示范教學等。
5.2.3崗位技能培訓是經常性的工作,只要企業經營活動在運行,這種培訓
就不會完結,企業可根據一定的目標要求來劃分培訓階段,確定培訓層次。在培訓的時間安排方面可靈活些,不必規定固定集中的時間,只要發現不足,隨時可以組織培訓。
5.3專業知識提升培訓
這是公司為了使員工能夠提高各種專業領域里的新知識,以適應當前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而組織的對相關學科知識所進行的培訓。專業知識提升培訓的目的是使公司各方面的專業人才技術能力和知識水平,能夠跟上科學技術發展水平,以便迎接新的挑戰。
5.3.1專業知識提升培訓是一種具有宏觀戰略性的活動。當經濟領域出現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時,企業應當反應敏捷,要有超前意識,應高度重視情報和資料的收集與應用方面的研究,并有計劃地實施培訓工作。
5.3.2專業知識提升培訓的內容具有針對性、實用性,一方面教學內容應根據專業技術崗位的需要和專業技術人才的知識結構缺陷來確定,另一方面,教學內容應反映出有關學科、專業或技術領域的最新成果和發展趨勢,為專業人才提供必需的知識儲備。
5.3.3培訓的對象可分為初級專業人才、中級專業人才和高級專業人才三個層次,各層次的教學內容、范圍、深度、目標、方式等應有所不同。培訓的類型可分為知識補充型、知識擴展型、知識創新型等。
5.4職業轉換培訓
這是針對員工因工作的需要從原崗位轉換到新崗位去時所進行的培訓活動,也可稱作轉崗培訓。其目的是盡快地掌握新的工作技能,以適應新的工作環境。
5.4.1轉崗培訓有主動式轉崗培訓與被動式轉崗培訓。前者是公司根據對崗位設置變化的預測,提前對需要轉崗的人員進行轉崗培訓;后者是在人員已經從原崗位轉到了新崗位之后,被動地對一些人員進行轉崗培訓。
高培訓的效率。
5.4.3主動式轉崗培訓由于在時間上有提前期,可采取脫產、半脫產或不脫產用業余時間進行培訓;被動式轉崗培訓,由于時間有限,只能將培訓強度加大,最好采用全脫產方式進行。
6. 培訓的組織工作
6.1應加強培訓工作的領導力度
總經理應親自過問培訓情況并給予工作上的支持。培訓過程需要有組織的約束力,決不允許出現故意以現場工作太忙為理由而不參加培訓,尤其是中高層的管理者應帶頭做好。
6.2要選擇合格的培訓師資
要根據每個培訓項目的具體內容、目的、要求切實選擇好培訓師。既具有某方面對口的專業知識、又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培訓師,是搞好培訓的關鍵。培訓師可以從本公司內部選擇,也可以從公司外部去選聘,培訓師應對每個培訓項目制定出教學綱要,確保培訓質量。對“師帶徒”式的教學,師傅同樣要落實好“帶”的計劃。
6.3教材準備要充分、合理
教材一般由培訓師來確定,教材來源一般有四種:外面公開出售的教材、企業內部的教材、培訓公司開發的教材和培訓師自編的教材。不論何種材料,均要符合培訓的目標要求,同時還應考慮到受培訓人員的文化檔次與接受能力。
6.4要做好培訓前的宣傳引導工作
要使培訓活動取得好的成效,還必須對受訓者進行引導,使他們對培訓產生積極性,成為自發的要求和自覺的行動。在每次培訓活動之初,應使受訓人員了解和明確培訓的目的、要求、具體的內容和進行的程序,只有這樣,才能使培訓的目的和要求得以實現。
6.5 要選擇合適的培訓方法
公司可以采用的培訓方法很多,如案例分析法、講授法、讀書法、工作指導
法、游戲訓練法、模擬訓練法、示范教學法,等等。在實踐中具體選用何種方法,培訓組織者應科學、合理地把握。總之,培訓的方法一定要能調動培訓對象有學習積極性,要有助于公司目標、培訓目標的實現,要能使學員所獲得的知識、技能能迅速運用到實際中去。
6.6 要加強對培訓過程的監控管理
在教學過程中,培訓管理者還要行使好監控職能,要緊緊抓住培訓目標的大方向。要注意觀察、善于觀察,發現問題及時糾偏。要與培訓師進行溝通,包括了解實際教學內容、教學進度與培訓方案是否相符。同時,還應與受訓者及時交流,了解真實的反應,以確保教學的質量。
6.7 要加強對培訓過程的事務管理
要保證培訓活動順利而有效地進行,應抓好以下事務工作:
6.7.1培訓地點的選擇、布置方面的工作;
6.7.2每次培訓時間上的具體安排與通知聯絡事項;
6.7.3根據經費預算,對每次培訓過程實際花費的控制把握;
6.7.4做好完整的培訓工作記錄;
6.7.5提供臨時需要的教學手段和用具;
6.7.6處理培訓過程發生的各種矛盾,協調與有關方面的關系;
6.7.7管理好培訓的各種文件、教材、資料及各種工具、用具、設施等。
6.8要加強培訓過程中的人員管理
6.8.1應做好受訓人員的考勤管理(指脫產集中培訓人員);
6.8.2要盡力幫助受訓者克服培訓中遇到的困難,尤其是文化、能力相對低的人員;
6.8.3要了解培訓對象的思想狀態,樹立他們的自信心;
6.8.5培訓的內容應盡量與受訓者已有的知識、技能相聯系;
6.8.6盡量安排水平相近的員工一起參加培訓。
6.8.7員工在學習過程中有失誤,培訓人員要有耐心,不要過分斥責,注意工作方法;
6.8.8抓好培訓期間的勞動紀律管理;
7. 員工職業培訓的策劃員工培訓的策劃工作,除了公司有特殊培訓項目的安排,以及全員均需進行的內容,如公司精神、經營理念、制度文化等方面之外,在專業技術知識,專業工作技能方面要視不同的培訓對象進行不同的策劃。
7.1對新進員工的職業培訓對新進公司的員工,特別是從學校進入社會沒有工作閱歷的人員,職業培訓時間要長些,一般要一年左右,才能逐步使其進入角色,對他們的職業培訓一般要經過以下幾個階段:
7.1.1入司教育。2~5天,熟悉企業環境,了解公司規章制度及各方面基本情況。
7.1.2業務教育。一周左右,熟悉各生產要素知識、逐步融入組織之中,學會工作程序、安全技術知識,適應勞動條件與環境。
7.1.3專門訓練。1個月左右(視技術難度而定)對各個崗位工作的專業知識、生產技能、實際操作方面進行入門訓練與學習。
7.1.4現場實習。在師傅帶領或內行人員指導下,進入實際的生產經營活動時間直到能夠脫離師傅可以獨立操作為止。新員工的職業培訓除以上基本內容外,還應重視集體生活訓練、耐力、負重、團隊、協作、禮儀等方面的訓練。
7.2 對一般從業人員的職業培訓
一般從業人員的范圍大、人員層次多、專業門類復雜,要根據各崗位業務的技術難度、崗位作業人員的素質情況以及公司長期目標的需要來細心策劃培訓的內容與方式方法。決不可為了圖省事采用“一鍋煮”的做法,在時間安排上也可長可短,要靈活掌握。策劃時要注意以下方面:
7.2.1職業培訓內容為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所需強化的知識、技能及本崗位
的新知識、新技能等。
7.2.2培訓部門應建立各人的文化、技術、能力方面的檔案資料卡,培訓要從長計議,根據各人實際情況,設立培訓目標,要系統地、分階段地逐步實施培訓。
7.2.3可實行集中培訓與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集中培訓應分高級、中級、初級的不同層次教學培訓班。采用自學方式時,可由公司統一編制教材,發到員工手中。自學完成后由公司組織考核,檢查自學效果。
7.2.4盡量采用與工作業務相關聯的案例進行教學,以提高培訓的實用性。
7.2.5特殊要求的工種(一般指需執證上崗者)公司如果培訓條件不具備,可委托有專業培訓條件的單位代為培訓。
7.3 對技術人員的職業培訓
這主要是對從學校畢業不久,工作實踐經驗有待充實和豐富的技術人員所進行的培訓活動。培訓方法主要有:
7.3.1對新錄用的技術員職稱的人員,一般應先到生產第一線或產品銷售點去接受鍛煉以增加實際知識,并接受一系列指導和幫助,定期進行一些研討活動。
7.3.2對于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的技術人員,應分配具體的技術工作,在實踐中積累知識和經驗。以自學為主,可在公司高工的幫助下,安排一些技術開發項目,培養創新能力,并進行考核與評價。
7.3.3取得工程師以上資格的技術人員,是公司科學技術工作的骨干力量,他們將擔負公司技術攻關、開發、創新等項目的重任,應根據各人所承擔的任務難度,有針對性地進行一些深造學習,如出國考察、留學深造、國內進修等,使其精通專業技術,擴大知識,提高創新能力。
7.4對中層管理人員的職業培訓
公司各部門主管一級的中層負責人員,如科長、室主任、車間主任等,他們是連接公司高層與基層之間的紐帶,是公司經營思想、方針、政策和經營計劃的推行者。中層管理干部的素質高低,是企業計劃能否實現的重要條件。因此培訓重點放在素質提升和工作方法方面,具體如下:
7.4.1管理基本知識(主要是組織行為管理)。
7.4.2 管理指揮工作(計劃、指令、控制、協調、督察等)。
7.4.3 管理能力開發(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7.4.4 對下級的指導(目標分解、作業訓練、工作規范)。
7.4.5 人際關系處理(思想工作方法、激勵手段運用、情感調動等)。
7.4.6 工作方法改進(制度化、程序化、標準化及各項基礎工作的規范化)。
7.5 對高層領導人員的職業培訓
公司高層領導人員包括各部門的部長、分公司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及其助理人員。由于這部分人員的管理行為決定著企業的存亡,隨著人們對市場經濟理論認識理解不斷的深化,作為高層管理者,按照市場競爭對企業的要求來組織培訓已是刻不容緩的事情。除了通過一定的理論課培訓之外,主要是工作的經驗交流和總結,也不排除必要的出國學習與國內深造進修,但更多的是靠自我學習、自我完善。培訓的主要內容如下:
7.5.1市場經濟理論(市場經濟規律、運行規則、環境變化及趨勢等)。
7.5.2經營管理理論(組織原理、經營思想、決策方法、目標管理及經濟法律知識等)。
7.5.3經營過程控制(質量管理、資金管理、成本管理、時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協調、工作銜接等)。
7.5.4工作方法研究(激勵機制、授權方法、分配機制、控制程序等)。
7.5.5先進管理方法的應用(如:erp企業資源計劃、crm客戶關系管理、bsc企業綜合測評體系、aps高級計劃排產、lp精益生產方式、am敏捷制造、toc約束理論、ce并行工程等等)。
8. 培訓效果的評價、分析員工培訓工作必須講求收效,因此,要對每次的培訓活動進行效果評價,要及時發現問題,改進培訓的工作,提高培訓的效果。
8.1培訓效果的評價標準
8.1.1 受訓者對培訓過程的總體感受如何;
8.1.2 培訓的考核成績好、中、差的比例;
8.1.3 培訓所導致的工作行為是否發生變化;
8.1.4 培訓后所產生的與生產和工作等有關的行為后果,如效率、效益是否得到了提高等。
8.2影響培訓效果的因素分析
8.2.1 教材內容與受訓者接受能力之間的適合度;
8.2.2 培訓師的傳授能力與受訓者的領悟能力之間的差異;
8.2.3 組織者對培訓的方式、方法選擇是否正確;
8.2.4 教學的進度(速度)與受訓者需要消化的時間是否協調;
8.2.5 受訓者對培訓活動的參與態度、學習態度如何。
如果培訓的效果達不到培訓的目標,應從以上各因素中去找出問題的癥結,采取措施,盡可能讓員工培訓達到理想的效果。
(1) 為客戶服務是華為存在的惟一理由;客戶需求是華為發展的原動力。
(2) 質量好、服務好、運作成本低,優先滿足客戶需求,提升客戶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3) 持續管理變革,實現高效的流程化運作,確保端到端的優質交付。
(4) 與友商共同發展,既是競爭對手,也是合作伙伴,共同創造良好的生存空間,共享價值鏈的利益。
管理體系:在華為公司不斷成長的過程中,進行了一系列管理變革,逐步與國際接軌。華為同ibm、hay group、pwc和fhg等世界一流管理咨詢公司合作,在集成產品開發(ipd)、集成供應鏈(isc)、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和質量控制等方面進行深刻變革,引進業界最佳實踐,建立了基于it的管理體系。
經過多年的實踐,華為逐漸實現了全流程的一流運作和管理,保持了公司規模、經營效益及能力建設的均衡發展。
流程重整:華為以市場管理、集成產品開發(ipd)、集成供應鏈(isc)和客戶關系管理(crm)為主干流程,輔以財務、人力資源(hay)等變革項目,全面展開公司業務流程變革,引入業界實用的最佳實踐,并建設了支撐這種運作的完整it架構。
組織變革:從產品線變革開始,以公司經營管理團隊及
戰略與客戶常務委員會作為實現市場驅動的龍頭組織,強化marketing體系對客戶需求理解、戰略方向把握和業務規劃的決策支撐能力。同時,華為通過投資評審委員會(irb)、營銷管理團隊、產品體系管理團隊、運作與交付管理團隊及其支持性團隊的有效運作,確保以客戶需求驅動華為整體的戰略及其實施。
質量控制和生產工藝:華為聘請德國fhg幫助進行生產工藝體系的設計(包括立體倉庫、自動倉庫和整個生產線的布局),從而減少了物料移動,縮短了生產周期,提高了生產效率和生產質量。
財務管理:建立了與業務基本適應的財經服務與監控體系,實施統一了財務管理制度、流程、編碼,實施統一監控,開始實現公司全球化的財務監控和管理。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六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員工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一條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入住前學習本管理制度及相關宿舍管理規章,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第二條入住員工即代表已明確此文規定,并自愿遵守規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規定。
第一條人離開宿舍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燈具等;尤其是手機充電器、電腦電源不拔等情況,易導致“電火災”。
第二條禁止使用熱得快、電褥毯、電絲爐、自制電器(拖線板)等,違者規定將按酒店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并沒收設備。
第三條禁止購買使用劣質不合格的拖線板,更不允許私自將插座改造成拖線板,容易有觸電、短路、起火的危險。請選用合格的拖線板插座,并正確使用。
第四條禁止將電源插座(拖線板)放在床鋪及潮濕地面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短路起火,電擊事故,違者將給予處罰。
第五條選用拖線插座應注意功率范圍,禁止將多個大功率電器插在同一線路上同時使用;避免超負荷使用時過熱起火。
第六條嚴禁員工私拉亂接插座及線路,如必須增設線路請向管理員說明情況,聯系酒店電工進行安裝;違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七條電瓶車充電需由公司統一安裝固定的充電插座,嚴禁私拉亂接插座。
第八條損壞的電氣設備及發現電線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應及時停用并報管理員安排人員檢修,確認安全或更換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九條國家、公司規定的違禁物品、危化品等嚴禁帶入公司宿舍;違反致事故發生者,由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條正確使用蚊香,燃著的蚊香應盡量遠離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盡量熄滅蚊香等明火。不在床上抽煙,使用煙灰缸存煙蒂。禁止使用明火烹調食物。
第十一條嚴禁破壞、挪用、堆堵、盜賣宿舍內安全設施,如滅火器、監控等;一經發現核實后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宿舍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上報酒店保安部。如火情無法控制經酒店保安部經理上報總經理后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第一條同寢室內的員工應該團結互助,每次最后離開寢室的員工應隨手鎖門。
第二條非本寢室員工不得單獨進入室內,或在寢室內長時間逗留。
第三條員工洗滌的衣物應在本寢室內晾曬,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區,本人應該隨時查看,就寢前必須收入室內;如有遺忘,請互相關照、幫助收進室內保管。
第四條如發現物品被盜,應第一時間通知宿舍管理員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到員工宿舍進行處理。
第五條所有住宿員工應互相監督,如發現可疑人員或事件,以及盜竊線索,應向酒店保安部舉報。
第六條宿舍人員嚴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雜物、垃圾、煙頭等,宿舍內衛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員不定期監察;責令整改并依據有關酒店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七條宿舍嚴禁黃、賭、毒、酗酒、賭博、盜竊、斗毆等事件,違者視情節嚴重移交公安處理并終止勞動關系。
第八條員工宿舍鑰匙嚴禁私自復制、轉借等,更不允許社會人員未經酒店批準入住宿舍,由此導致財物失竊,人員安全事故等將追究其相關責任。鑰匙遺失上報宿舍管理員進行復制,搬離宿舍需辦理手續并歸還鑰匙。
第九條員工宿舍屬公共場所,現金等貴重物品最好隨身攜帶,宿舍丟失個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將協助調查,但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員工在宿舍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第十一條員工宿舍屬酒店直接管理,發生盜竊等安全事件應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聯系公安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員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與酒店其它管理規章制度及規定合并互補執行。其他未盡事宜,視情況由酒店行政管理層商討處理。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資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監督實施。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七
1?、?上班必須按規定著工作服,工作帽,統一發型。
3?、?男服務員:頭發不準染發,不留胡須,勤修面。
4?、?不準留長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
5?、?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鏈等飾物。
6?、?工作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7?、?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蔥,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的食物,飲料。
8?、?不能當著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發,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9?、?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衛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處。
10?、?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二?.?衛生工作制度
a?、?個人衛生
1?、?勤洗澡、勤換衣、勤洗頭發、不能有頭屑、身體不能有異味。
2?、?工作服要勤洗、勤換、不得有油漬、皺痕和異味。
3?、?大、小便后手要洗凈、擦干。
b?、?區域衛生
1?、?地面無雜物、桌椅按要求擺放整齊美觀。
2?、?桌面無油漬、無塵灰,餐盤無破損、無油漬、無灰塵、無水滴、無茶漬,餐具必須清潔。
3?、?工作臺要干凈、整齊、物品按要求擺放一致,托盤要干凈、無污漬。
4?、?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能隨地吐痰。要隨手撿拾地面雜物,講究公共衛生。
5?、?門窗、玻璃、墻壁要保持光亮,無灰塵、無油漬、無蜘蛛網。
6?、?衛生間要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衛生工具擺放整齊。
7?、?每天員工輪流值班,保持衛生清潔。每周一搞大掃除。
8?、?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5--20?元?\?次。
三?.?勞動紀律
1?、?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工作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2?、上班時間站立規范,不得倚墻、靠椅,不準聚一起閑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自己區域站立規范,面帶微笑迎接客人的到來。嚴禁以工作場地作為休息場所,違者一次罰款?10-20?元。
3?、?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4?、客人來了前臺員工要說歡迎光臨。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慢走,歡迎再次光臨,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5?、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遠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餐廳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7?、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私自離崗。離崗要上報領班(包括上洗手間),領班安排人員頂崗后,才能離開。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并罰款?20?元?/?每次。
8?、?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大吼大叫、大聲說話,違者視情節輕重罰?5-10?元。
9?、?不得罷工,或三五聚集鬧-事,嚴禁向外界人員透露餐廳的商業機密或抵毀餐廳形象,違者開除處理。
10?、?員工必須參加班前會及平常的業務培訓,違者一次罰款?5?元。
13?、熟悉業務知識,了解餐廳供應的食品及飲品、熟記餐單,如因業務不熟,造成客人不滿情緒的,視情節輕重,初次罰款?5-50?元。
四?.?物品管理制度
2?、?服務員不能隨意開放空調私自使用,客人走后應立即關閉空調、電燈、風扇,違者罰款?5-20元。
3?、每天必須檢查空調、、燈光、衛生間下水道、廚房設備、收銀機開關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領班或主管安排人來維修。
4?、?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5?、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是否關掉、門窗是否關好,領班檢查到某區域沒關電器設備開關,該區域服務員罰款?20?元?/?次,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6?、?餐廳配發給服務員的一切物品,服務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或使其恢復原樣。
7?、?若有發現故意損壞餐廳設備、設施者,作重罰開除處理。
8?、?若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也應要求賠償。但語氣要委婉,不得對客人無禮。
9?、?每月盤點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餐廳各種設備設施。損耗與賠償方案按具體情況實施。(另行通知)
五?.?員工的崗位職責與獎罰制度
1?、做好每日開餐前的準備工作,檢查好?餐廳?所需物品是否齊全。如不齊全,應馬上做好補充工作。
2?、?完成好上級安排的一切任務。
4?、?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5?、?按規定著裝,化淡妝。為客人服務時應彬彬有禮,熱情大方,態度程度和謁可親,面帶微笑,使用禮貌用語。
餐廳禮儀
服務是為了給顧客提供一種滿意的活動領域,良好的服務是自我形象的樹立,顧客不滿意等于我們的失敗,所以我們一定要盡心盡力。
一、?餐廳常用服務禮貌用語:
1?、接送語
“您好,歡迎光臨!”
2?、向客人提問時
您好!請問您一共幾位?
3?、點餐時
請問可以點餐了嗎?
4?、復單時
對不起,打擾一下,請問您點的是……,對嗎?
5?、詢問時
對不起,我沒聽清,請您再說一遍好嗎?
對不起,能否請你說慢一點兒?
6?、點單結束時
非常感謝,請稍等。
7?、當客人招呼時
打擾一下,請問有什么需要?
打擾一下,我能為您做點什么嗎?
8?、服務過程中,需打擾客人時(非常重要)
對不起,打擾一下。
9?、上餐時
打擾一下,這是您點的……
10?、當受到客人贊美時或受到客人致謝時
非常高興為您服務?.?別客氣!
11?、向客人致歉時
對不起,讓您久等了!請原諒!
12?、當客人的要求你無法滿足時
對不起,這個問題我去問一下再答復您,請稍等片刻!
請稍候,我跟?##?(廚房吧臺)商量一下,盡量滿足您的要求。
您提的這個問題我將馬上向我的領導匯報,請稍等。
13?、當客人想發問卻猶豫不決時,應主動上前:
您有什么需要?/?吩咐了嗎?
我能為您作點什么嗎?
我能為您幫上什么忙嗎?
14?、?買單
(?1?)當客人提出買單時,應先詢問有無優惠券?/?優惠卡(積分卡)。
(?2?)詢問“請問先生?/?小姐,哪位買單?”后報上金額,“先生?/?小姐,您共消費了?##?元。”
(?3?)應雙手接錢,確認(真?/?偽)無誤后,“先生?/?小姐,收您?##?元。”若需找零,“請稍候,為您找零。”
(?5?)送客?請慢走,歡迎再次光臨!
1、所有寢室的電源、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4、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9、使用電開水器時必須有人守候;
10、人員離室必須鎖門、抽取電牌,務必檢查并關閉窗戶及電燈、空調、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第1條 目的。
為了加強酒店員工的安全意識,深入落實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酒店安全管理工作。
第2章保安員守則
第3條 保安部值班實行輪班制,保安員的休息時間有保安主管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
第4條 各崗位保安員上崗前要整理好儀容儀表,提前10分鐘到值班室簽到、集合、接受當天的工作任務和領取警械器具、對講機等工作用具。
第5條 在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后,保安員應提前5分鐘從值班室列隊前往工作崗位進行交接。
第6條 交接-班時,交-班保安員和接-班保安員要認真檢查崗位范圍內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并由交接-班雙方簽字確認,及時向主管報告情況。
第7條 接-班20分鐘后發現的'問題,原則上由當班保安員負責。
第8條 對當班期間發生的問題應立即在當班值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以免遺漏或拖延交接-班時間。
第9條 當班期間不能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需離開,必須報告主管,在主管安排人員頂崗后方能離開工作崗位。再返回工作崗位后,需向主管報告。
第10條 部門經理主管等管理人員到崗巡查時,保安員要在當值登記本上做好記錄。
第11條 做好對老、弱、病、殘、幼和孕婦等客人的扶助工作。
1、主動詢問客人有什么困難需要幫助,如果客人需要用輪椅,可與前廳部聯系,盡量滿足客人要求。
2、對沒有提出特殊要求的客人,仍要做好跟查,并與其他崗位的保安員保持溝通,給予對方相應的協助。
3、主動幫助這類客人乘坐電梯和上、下樓梯,如需乘出租車離店,可安排其優先乘車,并向其他排隊候車客人做好解釋工作。
第12條 熟悉崗位范圍內各類設施、物品擺放的位置,發現移動設備、物品的可疑情況,要立即報告主管并迅速查明原因。
第13條 在崗位上要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的人和物品要選擇適當的位置進行監視,并報告監控中心協助監控和錄像,當可疑人員離開本崗位監控范圍時,要及時通知相關崗位的保安員繼續跟進。如果發現可疑人員實施犯罪活動時,應立即設法將其擒獲,如果發現可疑人員是精神病患者,應盡快將其勸離酒店。
第14條 對酗酒客人要做好跟控工作,及時通知監控中心進行監控,盡量依靠酗酒客人的親屬或朋友協助處理,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酗酒客人返回房間和離店后,要及時檢查客人行走過的路線有無嘔吐物,如有嘔吐物要及時進行清潔處理。
第15條 對在店內公共場所吵鬧、嬉戲和追逐的客人要及時予以制止,確保酒店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16條 當值期間如出現突發事件,酒店各部門的保安員必須堅守崗位,控制好各出入口,不能擅自離崗。其他各內圍崗的保安員要服從當班主管的臨時調動,及時趕往出事現場協助處理。
第17條 接到控中心發現異常情況的通知時,有關崗位的保安員必須盡快趕到現場處理,并對可疑人員進行跟控和截查。
第18條 在崗位上拾獲遺失物品時,保安員應即時報告主管到場處理,當面清點后將拾獲的物品交客戶中心處理,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前廳經理。
第19條 禮貌的規勸客人不要在公共場所吸煙,并做好解釋工作,
第20條 外單位人員來館進行拍攝或采訪活動,保安員必須事先與酒-店-公-關部聯系,獲得同意后方可允許其進行。
第21條 如所在崗位有施工項目,保安員要協助做好對施工現場的監護工作。
第22條 自覺遵守酒店的各項管理規定,協助做好對各部員工的紀律稽查工作。
第23條 當班期間要做好與各崗位保安人員的情況溝通,認真完成安保部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對崗位上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當班主管報告。
第3章 員工安全守則
第24條 注意防火、防盜,如發現事故苗頭或聞到異味,必須立即查找處理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切實消除隱患。
第25條 下班前要認真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酒店及客人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第26條 如發現有行跡可疑或有不法行為的人或事,應及時報告保安部或有關部門。
第27條 不與客人的小孩耍逗,發現客人的小孩玩水、玩火、玩電時,要立即加以制止,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28條 不得將親友或無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不準在值班室內或值班宿舍留宿客人。
第29條 拾獲客人遺留物品,一律上交本部門經理、保安部和總臺,遺留的書報一律上交,不得傳閱。
第30條 遇到意外,應視情況分別通知前廳經理或有關部門,酌情處理,通知電話總機轉告有關人員,同時加設標志,保護現場,警告其他人員勿靠近危險區。
第31條 在緊急情況下,全體員工必須服從總經理或經理的指揮,全力保護酒店財產及客人生命安全。保證酒店業務正常進行。
第4章 附則
第32條 本制度由保安部制定,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33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八
目的: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術,確保安全生產。
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責任人:生產副總經理、制造部經理、工程部經理、生產車間主任、機修車間主任、班組長。
內容:
1.安全教育設施:
1.1公司應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費用在安全技術措施費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應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設施,攝制、錄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教育題材及事故案例等內容。不斷積累、充實、完善教育史料。
2.三級教育:
2.1新工人(臨時工、合同工、實習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
2.2公司級教育由行政部組織,工程部、制造部負責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規定,公司生產特點、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則。
2.3車間級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由車間安全員進行教育,內容為本車間生產特點,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
2.4班組級教育由組長負責,內容為崗位技術安全操作法,崗位責任制,崗位事故案例預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裝置及個人保護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確使用方法。
2.5員工在公司內車間之間調動,干部參加勞動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要再行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車間內部各工段之間工作調動也要履行班組級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對批準來參觀、學習人員應講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項。
2.7經三級教育后,必須進行考核,考核成績歸檔保存。
3.特殊教育
3.1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地方政府機構(或受委托的公司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專業培訓考核、取得安全作業證方可操作。
3.2對特種作業人員,工程部每年要組織培訓考核。
3.3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產品投產前,按新的崗位安全操作法,對崗位操作者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3.4發生重大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時,所在部門主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避免發生類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工藝紀律、勞動紀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應經常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活動內容:
4.2.1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先進經驗;
4.2.2學習有關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知識,檢查規程制度貫徹執行情況;
4.2.3開展事故預想及事故緊急處理的訓練,分析、討論事故或事故苗頭的原
4.2.4參觀安全生產展覽會,觀看安全教育電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進行典型教育,表揚先進.
4.3大修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
4.4對員工違章以及重大事故責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據情節,進行離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責任者復工時需經制造部或有關單位進行復工安排教育,并將事故性質和責任記入安全檔案。
4.5有計劃地對女員工進行特殊勞動保護教育。
5.安全技術考核
5.1制造部對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考核成績予以公布并記入檔案。
5.2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安全技術考核由上級負責。
5.3中層干部和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由行政部負責。
5.4員工安全技術考核,由各車間主任主持,車間管理員具體執行。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九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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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二十
1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土質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設置固壁支撐。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溝邊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
3吊運土方,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應完好牢固,起吊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撐應自下而上進行,填好一層,再拆一層,不得一次拆到頂。
5使用蛙式打歷機,電源電纜必須完好無損。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夯打電源線。在坡地或松土處打夯,不得背著牽引打夯機。停止使用應拉閘斷電,始準搬運。
6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車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禁止一碼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磚和半磚應分開傳送。
8腳手架上放磚的高度不準超過三層側磚。
9車輛未停穩,禁止上下和裝卸物料,所裝物料要墊好綁牢。開車廂板應站在側面。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二十一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員工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入住前學習本管理制度及相關宿舍管理規章,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第二條入住員工即代表已明確此文規定,并自愿遵守規定。
第一條人離開宿舍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燈具等;尤其是手機充電器、電腦電源不拔等情況,易導致“電火災”。
第二條禁止使用熱得快、電褥毯、電絲爐、自制電器(拖線板)等,違者規定將按酒店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并沒收設備。
第三條禁止購買使用劣質不合格的拖線板,更不允許私自將插座改造成拖線板,容易有觸電、短路、起火的危險。請選用合格的拖線板插座,并正確使用。
第四條禁止將電源插座(拖線板)放在床鋪及潮濕地面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短路起火,電擊事故,違者將給予處罰。
第五條選用拖線插座應注意功率范圍,禁止將多個大功率電器插在同一線路上同時使用;避免超負荷使用時過熱起火。
第六條嚴禁員工私拉亂接插座及線路,如必須增設線路請向管理員說明情況,聯系酒店電工進行安裝;違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七條電瓶車充電需由公司統一安裝固定的充電插座,嚴禁私拉亂接插座。
第八條損壞的電氣設備及發現電線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應及時停用并報管理員安排人員檢修,確認安全或更換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九條國家、公司規定的違禁物品、危化品等嚴禁帶入公司宿舍;違反致事故發生者,由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條正確使用蚊香,燃著的蚊香應盡量遠離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盡量熄滅蚊香等明火。不在床上抽煙,使用煙灰缸存煙蒂。禁止使用明火烹調食物。
第十一條嚴禁破壞、挪用、堆堵、盜賣宿舍內安全設施,如滅火器、監控等;一經發現核實后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宿舍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上報酒店保安部。如火情無法控制經酒店保安部經理上報總經理后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第一條同寢室內的員工應該團結互助,每次最后離開寢室的員工應隨手鎖門。
第二條非本寢室員工不得單獨進入室內,或在寢室內長時間逗留。
第三條員工洗滌的衣物應在本寢室內晾曬,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區,本人應該隨時查看,就寢前必須收入室內;如有遺忘,請互相關照、幫助收進室內保管。
第四條如發現物品被盜,應第一時間通知宿舍管理員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到員工宿舍進行處理。
第五條所有住宿員工應互相監督,如發現可疑人員或事件,以及盜竊線索,應向酒店保安部舉報。
第六條宿舍人員嚴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雜物、垃圾、煙頭等,宿舍內衛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員不定期監察;責令整改并依據有關酒店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七條宿舍嚴禁黃、賭、毒、酗酒、賭博、盜竊、斗毆等事件,違者視情節嚴重移交公安處理并終止勞動關系。
第八條員工宿舍鑰匙嚴禁私自復制、轉借等,更不允許社會人員未經酒店批準入住宿舍,由此導致財物失竊,人員安全事故等將追究其相關責任。鑰匙遺失上報宿舍管理員進行復制,搬離宿舍需辦理手續并歸還鑰匙。
第九條員工宿舍屬公共場所,現金等貴重物品最好隨身攜帶,宿舍丟失個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將協助調查,但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員工在宿舍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第十一條員工宿舍屬酒店直接管理,發生盜竊等安全事件應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聯系公安機關處理。
員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與酒店其它管理規章制度及規定合并互補執行。其他未盡事宜,視情況由酒店行政管理層商討處理。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資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監督實施。
酒店保安部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二十二
3、員工安全意識識別、監測記錄表、員工安全意識提升教育培訓計劃等文件資料應歸檔保存。
員工安全意識提升計劃內容為:提升培訓人員、培訓課程、培訓課時、培訓地點、培訓教材、考核方式。
1、安全科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員工安全意識識別調查活動,特殊情況應增加識別調查次數。
2、辨識員工安全意識時應從以下方面的考察其掌握及熟練程度:。
(1)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個人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
(2)工作場所特定的安全要求、特定風險;。
(3)人身安全的有關知識、防止傷害的糾正行動;。
(4)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5)事故、事件報告程序、應急程序。
1、安全科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員工安全意識監測活動,特殊情況應增加監測次數。
(1)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個人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
(2)工作場所特定的安全要求、特定風險;。
(3)人身安全的有關知識、防止傷害的糾正行動;。
(4)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5)事故、事件報告程序、應急程序。
安委會根據員工安全意識識別、安全意識監測的結果確定安全意識提升教育培訓計劃,并按計劃落實培訓教育項目,以確保其掌握相關安全知識、規章制度、處理方法及應急措施等技能。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二十三
1車子向料斗倒料,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撒把。
2用井架運輸時,小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前后要擋牢,穩起穩落。
3澆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幫上操作。
4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管道接頭、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須牢固,輸送前必須試送,檢修必須卸壓。
5澆灌框架、梁、柱混凝土,應設操作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6澆搗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圈梁、雨篷、陽臺,應設防護措施;澆搗料倉,下口應先行封閉,并鋪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下墜。
7不得在混凝土養護窯(池)邊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窯蓋板和地溝孔洞,防止失足墜落。
8使用震動棒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
9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要嚴密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