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共資源的合理利用而建立的一套規則體系。每個組織都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適合自己的規章制度,并加以嚴格執行。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一
1、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和要求,本企業制訂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工作制度和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及落實。
2、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和要求,本企業安排專人負責消防安全檔案,做到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管理;消防安全檔案資料要設專柜存放,分類別、分年度及時整理、歸類、存檔和妥善保存;當年資料要用資料盒分類存放,且及時整理、歸類、存檔和妥善保管。
3、消防安全檔案保管范圍: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日常安全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應急管理、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管理、火源電源管理、安全管理考核與獎懲、社會承儲單位安全檢查與指導、工傷檔案等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所涉及的有關文件、記錄、電子文檔、視頻監控圖像等資料。
4、消防安全檔案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檔案保管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工傷檔案須長期保存,社會承儲單位安全檢查與指導記錄保存兩年,視頻監控圖像保存一個月,其他消防安全檔案保存一年。
5、建立消防安全檔案查閱和銷毀制度,并制定相應記錄和清單,經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查閱和銷毀。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管理條例》,制定本管理制度,規范消防檔案管理。
1.消防安全關鍵部位的基本概況和情況。
2、工種施工、使用前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消防安全檢查文件、資料(保留在被檢查單位)。
3、消防管理機構及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姓名等。
5.消防設施和滅火設備。
6.義務消防隊員及其消防設備。
7.與消防安全相關的重點工作人員。
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照片及相關文件附后)。
1、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2、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3、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4、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5、有關電器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7、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8、火災情況記錄。
9、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三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檔案工作,促進檔案工作為企業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下簡稱檔案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企業檔案,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構成的對國家、社會和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條企業應遵守檔案法,依法管理本企業檔案,明確管理檔案的部門或人員,提高職工檔案意識,確保檔案完整、準確和安全。
第四條企業檔案工作理解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中央管理的企業制定本企業檔案管理制度和辦法須報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五條企業負責檔案工作的部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二)統籌規劃并負責本企業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鑒定、統計和帶給利用工作;
(三)指導本企業各部門文件材料的構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
(四)監督、指導本企業所屬機構(含境外機構)的檔案工作。
第六條企業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紀守法,具有相應的檔案專業知識和業務潛力。
第七條企業各部門負責歸檔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業檔案部門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歸檔。
第八條歸檔的文件材料應完整、準確、系統。文件書寫和載體材料應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貼合規范。歸檔的電子文件,應有相應的紙質文件材料一并歸檔保存。
第九條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確定檔案保管期限,劃定檔案密級。
第十條企業采取有效措施對檔案進行安全保管,并切實加強對知識產權檔案和涉及商業秘密檔案的管理。
第十一條企業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進行鑒定。對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登記造冊,按有關規定經企業法定代表人批準后進行監銷。
第十二條企業做好檔案統計工作。國有大中型企業應按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填寫有關報表。企業認真做好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檔案的登記工作。
第十三條企業檔案現代化應與企業信息化建設同步發展,不斷提高檔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企業檔案部門應用心做好檔案的帶給利用工作,努力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為企業帶給及時、有效的服務。
第十五條企業務必為政府有關部門、司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帶給真實、準確的檔案。
第十六條企業帶給利用、公布檔案,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其他組織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國有企業資產與產權發生變動,應按國有企業資產與產權變動檔案處置辦法做好檔案的處置工作。
國有企業破產,破產清算組應妥善處置破產企業檔案;國有企業分立,檔案處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業協商辦理。
第十八條企業對在企業檔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建立檔案工作職責追究制度,對不按規定歸檔而造成文件材料損失的,或對檔案進行涂改、抽換、偽造、盜竊、隱匿和擅自銷毀而造成檔案丟失或損壞的直接職責者,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國營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其他有關企業檔案工作的規定凡與本規定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四
為了規范酒店消防管理工作,根據《中國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條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消防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二、消防檔案四級[員工—部門—監督部門(保安部)--總經辦]檔案,要有專人統一保管、備查。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工種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有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留存于被檢單位保留)。
3、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姓名等。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6、義務消防隊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7、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0、消防設施操作規程。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2、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3、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4、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5、有關電器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7、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8、火災情況記錄。
9、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五、單位工程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以及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六、消防檔案酒店內任何人員調閱,需要經過保安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在調閱后及時歸還,如有損壞,按照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五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避免火災對檔案的危害,確保檔案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檔案室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 檔案室消防安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條 做好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是部門領導、檔案人員及有關人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 檔案室協助保衛科對檔案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的重點是檔案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第四條 檔案室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由檔案室、公司保衛處確定,并掛牌明示。
第五條 檔案室庫房消防安全必須達到下列要求:
(一)檔案庫房嚴禁設置在存放易燃易爆品或帶有火災隱患的場所內。
(二)檔案庫房門、窗應采用防火門窗。
(三)嚴禁使用木制卷柜保存檔案。
(四)檔案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除照明用電外,嚴禁使用與檔案保護無關的用電設備。
(五)檔案庫房用電設備安裝或線路鋪設應當符合防火要求。
(六)檔案庫房應設置防火標志(牌)。
(七)檔案庫房應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有利于保護檔案的滅火器材。
(八)檔案庫房應配備火災應急照明器材。
第六條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定期開展檔案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整改火險隱患,檔案管理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應當掌握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和技能,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
檔案室下設消防安全小組
組長:宋險峰
組員:周萬麗 周銀春
1.禁止一切火源火種帶入檔案室,下班后切斷電源。
2.禁止在室內存放其它雜物,閑雜人員不得入內。
3.檔案室配齊消防器材,并經常維護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處于完好狀態。
4.經常檢查防火安全情況,發現火險隱患及時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5.工作人員積極參加消防培訓,學習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業務技能。
6. 一旦發現火警,奮力撲救,并及時報警。
2015.2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避免火災對檔案的危害,確保檔案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檔案室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檔案室消防安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條做好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是部門領導、檔案人員及有關人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檔案室協助保衛科對檔案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的重點是檔案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第四條檔案室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由檔案室、公司保衛處確定,并掛牌明示。
第五條檔案室庫房消防安全必須達到下列要求:
(一)檔案庫房嚴禁設置在存放易燃易爆品或帶有火災隱患的場所內。
(二)檔案庫房門、窗應采用防火門窗。
(三)嚴禁使用木制卷柜保存檔案。
(四)檔案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除照明用電外,嚴禁使用與檔案保護無關的用電設備。
(五)檔案庫房用電設備安裝或線路鋪設應當符合防火要求。
(六)檔案庫房應設置防火標志(牌)。
(七)檔案庫房應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有利于保護檔案的滅火器材。
(八)檔案庫房應配備火災應急照明器材。
第六條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定期開展檔案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整改火險隱患,檔案管理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應當掌握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和技能,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
燈3只,并安裝了遮光窗簾;防高溫:庫房內安裝了冷暖空調1臺,達到了檔案一級達標所規定的各項要求。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避免火災對檔案的危害,確保檔案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建平縣人民法院檔案室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 檔案室消防安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條 做好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是部門領導、檔案人員及有關人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 檔案室協助消防領導小組對檔案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的重點是檔案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第四條 檔案室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由檔案室、院消防領導組確定。
第五條 檔案室庫房消防安全必須達到下列要求:
(一)檔案庫房嚴禁設置在存放易燃易爆品或帶有火災隱患的場所內。
(二)檔案庫房門、窗應采用防火門窗。
(三)嚴禁使用木制卷柜保存檔案。
(四)檔案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除照明用電外,嚴禁使用與檔案保護無關的用電設備。
(五)檔案庫房用電設備安裝或線路鋪設應當符合防火要求。
(六)檔案庫房應設置防火標志(牌)。
(七)檔案庫房應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有利于保護檔案的滅火器材。
(八)檔案庫房應配備火災應急照明器材。
第六條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定期開展檔案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整改火險隱患,檔案管理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應當掌握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和技能,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
檔案室下設消防安全小組
組長:
組員:
人民法院檔案室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六
為了加強和規范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訂此制度。
一、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檔案內容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基本情況,附有圖表,并及時更新。
二、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消防檔案管理人為陳勇。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七
2、員工崗位自查的內容是: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
(4)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3、員工在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當立即消除,不能當場消除的,應當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上報處理。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每2小時不少于一次,其他單位每日進行不少于3次(其中夜間2次)。
1、防火巡查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單位相關人員每日開展。
2、每日防火巡查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況;
(6)重點部位員工在崗在位情況;
(8)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營業結束時應對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9)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每日防火巡查應當作出書面記錄并報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簽字確認,對防火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處理。
1、防火檢查由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組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檢查時由各部門負責人、相關人員參加。
2、防火檢查內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2)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3)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有無違章;
(6)是否違反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
(7)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的設置是否滿足ga703的規定;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與演練情況;
(10)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11)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使用是否符合有關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12)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1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應當作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簽字確認后歸入單位消防檔案;對防火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處理。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八
為了加強和規范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訂此制度。
一、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檔案內容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學校消防工作基本情況,附有圖表,并及時更新。
二、學校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消防檔案管理人為陳勇。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學校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九
公司對消防檔案的管理。
消防檔案的存放及整理由安保部資料員負責。
消防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包括以下內溶:
1、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險位情況。
2、工種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有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留存于被檢位保留)
3、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姓名等。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6、義務消防隊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7、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0、消防設施操作規程。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2、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郜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3、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4、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5、有關電器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7、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8、火炫災情況記錄。
9、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1、清防檔案文件制定及更新需合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2、任何人員調用,需要經過安保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在調間后及時歸還,如有損壞,按輕重給子處罰。
3、定期對所保存的檔案進行鑒定,對于保存期限已灌的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銷踐。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
為了加強和規范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訂此制度。
一、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檔案內容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基本情況,附有圖表,并及時更新。
二、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消防檔案管理人為陳勇。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一
一、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二、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并宜同時建立電子檔案;
3、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
4、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統一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6、志愿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安全例會紀要或決定;
2、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3、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記錄;
4、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5、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6、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資料;
7、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9、火災情況記錄;
10、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二
各校、園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組織、協調學校、園消防安全工作;
(五)在重要節日、重要活動、重要季節、專項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間,對學校消防工作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督查。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 2
(二)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細則,組織、實施和協調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七)與學校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八)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其他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各學校、園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學校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3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二)積極組織課外活動,每學年至少組織1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動。小學每學年布置至少1次由學生與家長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業。
(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2次應急疏散演練,使師生、員工掌握基本的火場逃生自救要領。
四、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各學校、園應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檢查時應填寫好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部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檢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4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設備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四)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能否使用;
(六)師生、員工用火及用電行為有無違章情況;
(七)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校醫務室、學生宿舍、食堂、圖書館、實驗室、電腦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當加強夜間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指出并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組織撲救。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設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專門管理人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應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定期查看運行記錄并進行測試,發現異常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各類消防設施及器材整潔、衛生、有效。
5
(五)應定期對各類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
(六)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安監部門、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及時予以核查、消除并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一)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實整改經費;
6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園要對電器、燃氣設備的使用及明火動用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五)禁止在校園內使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六)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學校、園可根據辦學規模和消防工作實際需要,在校內教職員工隊伍中組建義務消-防-隊,并定期開展培訓,予以考核。
(一)義務消防員應接受業務培訓和滅火技能訓練;
(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對考核優秀者給予相應獎勵。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8
學校應當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學校應組織全員學習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案:
(六)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七)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八)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火災撲救活動。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分。
萩蘆中心小學 2016.3
9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9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三條 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四條 防火安全檢查
1、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第五條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2、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3、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4、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六條 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七條 消防器材管理規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八條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九條 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第十條 本制度從二o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三
為加強檔案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避免火災對檔案的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規,特制定學校檔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檔案館負責人即為消防安全責任人,本館所有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均有做好檔案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和義務。做到層層落實,嚴格管理。
二、檔案消防安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日常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檔案館作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門,依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協助保衛處對檔案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做好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為確保檔案的安全,檔案館應安裝火災(防盜)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裝置。
五、檔案館庫內要做好消防安全標示,非本館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入檔案庫房。
六、嚴禁煙火,嚴禁易燃、易爆及腐蝕物品進館、進庫。
七、值班人員每天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關閉電閘。
八、檔案工作人員應掌握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和技能,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養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九、發生火警、火災要迅速報告,全力撲救,并啟動應急預案。
十、消防安全責任人及管理人每月底及節假日前要開展安全大檢查,及時整改火險隱患。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四
一、學院內二級消防責任部門都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檔案應全面、準確、詳實反映本部門、本部門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詳細內容參照公安部發61號令)。
二、消防檔案,應一式貳份,學院保衛處、各二級消防責任部門各執一份。專人負責保管,隨時備查。
三、消防檔案管理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情況收集、整理、歸類至消防檔案中。
四、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積極主動如實向學院保衛處提供本部門的消防工作基本情況及管理情況,以供存檔。
五、非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將本部門的基本概況、公安、保衛部門填發的各種文書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記錄等統一保管備查。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五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安全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及總務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后勤人員和教師為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
2、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要達到“兩知一會”,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報火警,會逃生自救,配合消防部門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3、保障校內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狀態,做到定期檢查、維護并做好檢查記錄,保證設施完好達到100%。
4、教學樓、辦公樓等樓道及出口保持暢通無阻,嚴禁堆放雜物。
5、教室、實驗室、辦公室、會議室等場所不得使用耐火極限低的材料裝修。
6、加強對實驗室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理。實驗用品要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負責保管和檢查,在實驗室內必須有水池、沙池、滅火器具等。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做實驗時,實驗教師必須事前向學生講解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7、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不得無故使用,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學校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協助電力部門管理好校內配電房。
9、教室、辦公室、保管室、實驗室、計算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下班、下課后要及時檢查,關好門窗、關閉電源。
10、化學實驗室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每年要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保持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六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條例和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防范工作,杜絕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2、建立健全消防領導組織,成立義務消防小組,按現場實際情況劃分區域,配備足夠消防器材,指定負責人,實行掛牌負責制。
3、加強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發動和依靠群眾自覺遵守防火制度,落實消防措施,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4、按照項目法施工規定,實行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要做好一個施工現場多家隊伍施工的協調工作。對土建、安裝、裝飾三方的交叉作業事先要對各方負責人進行防火交底堅決做到沒有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動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關器具。安裝和高級裝飾人員進行工作必須攜帶小型滅火器。
5、施工現場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做得好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質獎勵,不重視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并且與經濟利益、評職稱、升職掛鉤。
6、為實行規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確消防責任人,全面實行掛牌負責制,各防火區域要懸掛醒目的禁火標志,提示大家自覺防火。
7、義務消防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掌握消防技能,熟悉滅火器性能,經常對消防器材進行檢修,保證性能良好。
8、高層建筑必須有充足的消防水源,應有動火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措施。
9、對于違犯消防安全管理標準行為的,依據消防法規及有關處罰規定查處。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七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共財產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生產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構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全面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采取責任合同書的形式,明確責任義務。學校法人代表為第一防火安全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法人代表授權各單位、各部門主要領導為本單位、本部門防火安全責任人;各崗位負責人為管轄工作內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崗位工作人員為本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第四條 學院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教學、科研單位所需經費由學校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由本單位自行解決。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組織滅火工作的義務,都有宣傳、教育、普及消防法規和防火知識的義務。
第六條 對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或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學院給予表彰獎勵。
第七條 學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確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體布局,制定防火安全規劃和工作計劃,決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學院職能部門組織分工。學院保衛處為學院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建處為學院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單位,具體負責建筑設計消防安全的審核及管理工作;設備處為學院安全生產的管理單位,具體負責設備的安裝、使用中防火工作及制度建設工作;學院其它部門對自己管轄范圍實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條 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分工管理、督促檢查的工作方式,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條 各部門主要領導作為本單位防火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消防法規,執行安全規程、消防技術規范和標準;
(二)進行消防法規的宣傳、普及和防火滅火知識的教育、培訓;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組織和制度,落實有關經費和防火安全措施;
(四)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五)發生火災時,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組織撲救火災,保護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第十一條 學院保衛處作為防火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負責防火安全的綜合管理、檢查協調和督促整改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消防安全法規和“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負責建立群眾義務消防組織;
(四)經常進行督促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發出通知,并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整改;
(六)采用多種方式進行消防法規和防火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
(七)做好建筑設計消防安全的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
(八)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撲救,并協助調查火災原因,追查和處理火警事故;
(九)完成校領導交辦的防火安全任務,當好領導的防火安全參謀助手。
第十二條 各單位、各部門作為防火安全的直接管理和實施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本制度和有關消防法規;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保持常備有效;
(五)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六)組織火災初起撲救,負責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第十三條 在校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動,并負責住地和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
第十四條 新建、改建及裝修工程的消防設計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核和竣工驗收,未經審核驗收或經審核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保護消防設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動或破壞消防設施,確因學校總體規劃需要改造時,應先改造后建設,確保消防設施始終處于良好狀態,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條 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展覽、演出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主辦單位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申報有關部門審批,經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七條 各種電器設備、線路的安裝、維修和改造,必須由專業人員按照防火要求和操作規程進行,并正確使用電器,人走必須斷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改接用電線路和違規操作、使用電器設備。
第十八條 特種工種人員,如電工、電焊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 儲存易燃、易爆物資倉庫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并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條 嚴格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管理規定,液化石油氣用戶必須按規定使用氣罐,不得自行處理油氣殘渣;天然氣管道安全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爆危險物品,不得隨意開挖或擅自拆除、改動燃氣管道和有關設施。
第二十一條 招待所、大學生活動中心、學術報告廳、禮堂、室內體育場館要加強電源、火源的管理,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標志,配備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暢通。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火災都必須迅速報警,并及時組織撲救,鄰近單位及人員要積極支援,待消防監督部門趕赴現場時,方可移交統一組織指揮。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必須按照“生產服從安全”的原則落實防火措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規程,接受有關部門的消防監督。
第二十四條 實行防火安全持證上崗制度,重點工種人員和新職工須經教育培訓方可上崗;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職工應懂得本崗位工種的消防常識,會使用本崗位配置的滅火器材。
第二十五條 從事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 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單位或部位,應確定為防火安全重點單位或重點部門,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除應當遵守本制度第十二條規定外,還必須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堅持每日巡查記錄,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八條 重點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業,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并采取相應的消防監護措施。
第二十九條 禁止在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范圍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第三十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未釀成火災危害的,將給予批評教育、警告,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取消評比創安全先進資格的處罰。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造成一般火災時,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責任人,按學院責任事故追究制處理。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災的,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自xxxx年9月1日起執行,原有關規定即行廢止。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八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下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義務消防組織,對本部門義務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各部門領班的消防職責
1、負責本班組的防火工作,具體組織貫徹、執行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和防火措施。
2、負責向本班組員工介紹防火注意事項和有關規定,檢查酒店內特別是重點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3、結合本班組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定期檢查酒店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奸、清潔、完好。
5、每日領班要小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后及時處理,重大隱患要上報上級主管。
6、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組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7、火災撲滅后,在上級領導的授權下保護現場。
第七節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后能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八節消防巡視員的職責
l、認真貫徹執行酒店消防安傘管理規定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積極參加安全部的各項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業務知識的訓練和學習,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學習和訓練,使自己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本崗位內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初起火火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隱患。
3、認真檢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設備的完好情況。跟進施工隊伍,根據《施工管理規定》嚴格檢查施工情況,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
4、如發現有異味、異聲、異色要及時報告,井查明情況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5、當發生火災時,首先要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控中心或總機報告,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員工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就近取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6、電器著火要先斷開電源,再進行撲救。氣體火災要先關閉燃氣閥門,如果閥門關不緊,先不要滅火,設法將閥門關閉再進行滅火。
7、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第九節消防要求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牢記總機報警號碼"0"和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火懺山、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酒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時進行)。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九
1、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層面消防檔案的建立,以及消防檔案的管理。
2、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負責本部門消防檔案的建立以及備份存檔,消監控中心相關資料由該中心備份存檔。
3、消防檔案集中在綜合辦公室。相關資料由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消控中心備份。
4、消防檔案主要包括各級安全會議、消防設施、設施臺帳、運行記錄、調試記錄、巡查記錄、檢查記錄、整改記錄、值班記錄、消防審批記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安保花名冊等內容,要求全面、清楚,分類存檔。
5、消防檔案資料外借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各負責人負責催還。
6、設施、設備檔案、圖紙等重要臺帳,應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