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的目標是最大限度地發揮員工的潛力和能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人力資源管理案例分析,希望能夠為大家提供一些實踐指導。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一
3.接到信息系統輸入任務后,及時的與同事其他協作著取得聯系,協商一致,使工作順利進行。
4.迅速、恰當的處理工作中的失敗與失誤,防止信息錯誤丟失。
5.當接到人力資源信息管理工作任務后,能很快的分析其整體情況與結構,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
2.組織公司人員招聘活動。
3.辦理公司員工人事變動事宜。
5.負責勞動合同的簽訂和管理工作,代表公司解決勞動爭議、糾紛或進行勞動訴訟。
6.制定員工培訓計劃,組織技能考核鑒定和培訓實施。
7.組織制定公司考核制度,定期進行員工考核。
8.負責公司員工考勤的匯總及整理工作。
9.建立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為公司重大人力資源管理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1.正確確認工作目標,并踏實的執行完成。
2.仔細檢查工作中的細節,并在工作中著重注意。
3.預測可能發生的過失,并努力防范。
4.注重每天的工作改進,使工作效率不斷提高。
5.做好工作的準備,并有效地進行工作。
6.在工作中能隨機應變,達到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的目的。
1.工作成果、成效達到人力資源信息系統預期的目的或計劃的要求。
2.及時整理工作中的心得體會,為以后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3.工作總結報告及時、準確、真實。
4.通過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熟練度和技能。
5.能夠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人事管理實際問題。
6.營造較強的公司凝聚力。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工作更加科學化,建設一支高素質、高追求、重實千的人才隊伍,更好地推動公司實現戰略目標,根據國家相美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制度本。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薪酬、福利、任免、調崗、離職、休假、出差、培訓、考核、退休等事項。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除總經理外)。
第四條本制度堅持效益優先、兼顧公平、促進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原則,正確處理公司與員工的利益關系。
第五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門制訂,經總經理審批,各部門監督并執行。
第二章員工編制、招聘與錄用制度。
第一條公司員工編制基于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提出人力資源劃計劃書,包括短期人力資源規劃、中期人力資源規劃、長期人力資源規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第三條員工招聘堅持公開招聘、公平爭、擇化錄取、人崗西配的原則進行。編制內員工招聘可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超出編制的人員招聘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四條條招聘程序。
(一)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制訂年度招聘計劃,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二)臨時招聘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填寫招聘申請表,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后,交由分管部門副總經理審批后進行招聘。
(三)招聘甄選工作須嚴格按照初試、筆試、面試、心理測驗、體檢流程進行,禁止任何人徇私舞弊。
第五條錄用程序。
(一)甄選合格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送錄用通知,擬錄用員工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若無法按時報到,須提前向公司說明情況,未按時報到者一律視為放棄此次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報到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1.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與原單位的離職證明;。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6.個人近期(3個月內)體檢報告;。
7.其他獲獎證書原件。
(二)人力資源部門審核新員工入職材料,并引導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熟悉公司業務、公司環境與公司文化。
第六條試用期管理。
(一)試用期期限。
新員工該用期視勞動合同期限長短而定,具體如下所示:
1.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
(二)試用期考核。
新員工試用期內須接受考核,考核內容與考核方式視用人部門和崗位要求而定,由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實施。試用期考核結果與新員工轉正掛約,考核通過者才能正式成為公司員工。
(三)試用期轉正。
試用期轉正主要有以下3種情況:
2、試用期滿并通過試用期考核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辦理轉正手續。
3、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人力資源部門可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員工,辦理辭退手續。另外,針對試用期期間有重大違紀行為的新員工,公司可無條件辭退。
第三章員工薪酬及福利制度。
第一條員工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組成,具體內容如下:
(一)基本工資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公司效益情況而定,為員工每月固定收入。不同崗位的基本工資不同,我公司最低基本工資為1500元/月。
(二)崗位津貼。
崗位津貼是為了補償公司職工在特殊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下的額外勞動消耗和生活費額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種輔助工資形式,接月發放。崗位津貼只有公司在崗工作者可享有,且崗位津點按照崗位責任輕重與工作環境的好壞而定,不同崗位的崗位津貼不同,員工的崗位津貼隨員工崗位變化調整。每年年底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調整崗位津貼,其他時間原則上不予調整。
(三)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給子的獎勵,按月發放。
(四)員工調薪程序。
2、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與崗位市場聾酬水平對調薪方案進行審核,并給出合理的調薪范國,交由總經理進行審核。
3、總經理參考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的調薪意見給出最終的調薪意見。
4、人力資源部門與調臍員工進行面談,告知其調薪結果。
第二條員工福利構成。
(一)社會保險。
公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公司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二)休假福利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公體假日,另外,公司員工還可以接公司政策事受其他體假,包括產假、婚似、探親假、喪假、工傷似等。
(三)培訓福利。
為了促進員工的個人度晨,公司為每一位員工都提供專業的崗位培訓,包括入職訓、崗位技能培訓、期產站訓、公費進修等。培訓項目的費用均由公司承擔。
(四)補貼福利。
為了保證公司員工的基本生活,響應國家相關政策的號召,公司根據經營情況與員工個人情況定期發放各種科貼,包括交通補通訊樸腦住房補貼和餐飲補貼。
(五)其他福利。
為了豐富公司員工的業余生活,公司提供一年一度的公費旅游利凡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
第四章員工調動制度。
為了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促進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勞動合同期限內各崗位員工可以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崗位調動,包括晉升、調崗與辭退。公司關鍵崗位人員,如財務人員、核心研發人員、部門經理以上人貰的調整,須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實施。
(一)崗位晉升。
崗位晉升是指員工由原崗位上升到較高的崗位的過程,崗位晉升以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績為依據,具體流程如下所示。
1.由員工填寫崗位晉升中請表,由部門經理審核,并結合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績給出客觀意見,交由人力資源部門進一步審核。
4.總經理審批通過后,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與員工進行晉開面談,告知員工相關事項。
5.人力部門在公司內部發布合升公告。
(二)調崗。
調崗是指員工由原崗位調動至其他崗位的過程,包括平級調動與負向調動兩種。員工調崗是以公司內部崗位空缺情況與員工工作能力為依據的,具體流程如下所示。
1、公司出現崗位空缺后,由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用人中請,人力資源部門根據現有公司人員進行調崗考慮,制訂調崗方案。
2、人力資源部門與用人部門經理、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部門經理就調崗方案進行溝通,三方達成一致意見,交由總經理審批。
3、總經理根據人力資源部門、用人部門、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調崗意見,給出最終的調崗決定。
4、總經理審批通過后,人力資源部門、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部門經理與調崗員工進行調崗而談。
(三)員工辭退。
員工辭退是指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續與不合格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過程。員工辭退包括正常辭退與違紀辭退兩種情況。
1、正常辭。正常辭退是指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政策合法安置富余人員,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措施。對正常辭退的員工,公司應提前30日告知被辭退員工,并根據被辭退員工的入司年限及工作業績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2、違紀辭退。當員工有以下行為時,公司可以依法解階勞動關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秋序的。
(2)違反作規程,損壞沒備、工具,浪貨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重大違紀行為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6)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四)員工離職管理。
1、員工離職類型員工離職包括以下3種類型。
(1)合同期滿離職。即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關系終止,員工自然離職。
如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愿再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填寫“勞動合同期滿離職意向表”,向所在部門負責人表明不再續簽合同的意向;部門負責人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并填寫“離職面談記錄表”,交由人力資源部門處理。
如公司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愿再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告知員工,并由部門負責人進行面談,填寫“高職面談記錄表”,由面談雙方簽字確認后,交由人力資源部門處理。
(2)員工辭職。即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由于自身原因向公司提出提前終止勞動關系的情況。
員工辭職需要提前30日告知部門負責人,提交辭職報告,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部門負責人與辭職員工及時進行面談,了解離職原因,確實不能挽留的,由部門負責人將“員工離職申請表”交給人力資源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3)員工擅自離職。即員工未按照規定向公司申請離職,或者離職中請未獲批準,擅自高職的情況。
第五章員工培訓制度。
(一)培訓原則。
1、戰略導向原則。
培訓要服從或服務于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培訓的最終目的是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因此,企業必須樹立戰略觀念,并根據企業發展目標及戰略制訂培訓計劃,將培訓與開發同企業的長遠發展緊密結合起來。
2、全面參與原則。
公司開展員工培訓工作是為了改善公司全員的績效能力,進一步提高公司人力資源的綜合素質。因此,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積極參與,主動參加培訓,提高自身能力,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價值。
3、具體性原則。
員工培訓要做到有的放矢,針對員工的培訓需求提供具體的培訓課程。
4、系統性原則。
員工培訓工作要系統化、規范化,形成完善的培訓體系,方便公司進行直接管理。
5、全面性原則培訓內容的設置要兼顧不同崗位、不同層次員工的不同特點,將理論知識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素質拓展培訓等內容結合起來,形成內容全面、層次分明的培訓課程結構。
6、及時評估原則培訓工作結束后要及時評估培訓效果,總結經驗與不足,為以后的培訓工作提供參考。
(二)培訓方法。
培訓方法包括集中授課法、實際操作法、觀摩法、多媒體教學法、案例分析法、研討法、參觀教學法、技能大賽等。
(三)培訓類型。
培訓類型包括入職地訓、在肉培訓、轉肉培訓升培訓與輔導培訓。1、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即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上崗前統一安排的培訓課程,培訓目的在于使新員工了解公司的經營業務、組織結構、發展歷史等基本情況,使新員工盡快融入公司文化,適應新的工作環境。
2、在崗培訓。
在崗培訓是公司為在崗員工提供的專業技能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能力素質培訓等。
3、轉崗培訓。
轉崗培訓是公司為調崗員工提供的培訓,目的在于使調崗員工能夠盡快地適應新崗位,了解新崗位的工作內容及操作標準。
4、晉升培訓。
5、輔導培訓。
培訓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門需要對培訓工作進行評估,通過跟蹤觀察受訓對象的工作行為與工作效果評估培訓工作的有效性;通過詞查培訓對象、培訓部門培訓滿意度對培訓效果進行即時評估,并形威書面評估報告,為以后的培訓工作提供參考依據。
第六章員工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則。
1、正向原則。
考核工作以提高員工績效為目的,應堅持重獎輕罰的正向原則。
2、公平公正原則。
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客觀衡量員工的工作表現為依據。
3、嚴格性原則。
考核不嚴格,就會流于形式,形同虛設。所以考核要有明確的考核標準,要有嚴肅認真的考核態度,要有嚴格的考核制度、程序與方法。
4、及時反饋原則。
考核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門須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員工,并提出相關改進建議,改善員工的工作績效。
(二)考核范圍。
公司所有在崗員工均需要參加考核,包括總經理、試用期員工在內。
(三)考核方式與時間。
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均采取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法,各崗位績效考核指標及考核表參看《××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公司績效考核分為月度考被、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不參加月度考核與季度考核,每年年終進行一次年度考核。其他崗位人員則須參加月度考核、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
(四)考核內容。
1、工作業績考核。
工作業績考核是對員工的實際工作效果進行的考核,業續突出者公司將子以獎勵;業績一般或較差者,公司應予以規勸,督促員工改善工作績效。
2、工作能力考核工作能力考核是對員工的業務能力。基本素質進行的考核,能力突出者,公司將予以合理的晉升;能力一般或校差者,公司將有針對性地安排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
3、工作態度考核工作態度考核是對員工對待工作的主觀態度進行的考核,包括對待工作的認真程度、負責程度、努力程度。工作態度積極者,公司將給予造當的獎勵;工作態度消極者,公司將給予及時規勸,屢次規勸仍無改善者公司有權辭退。
(五)考核評估。
考核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召開考核總結會議,總結經驗,不斷提高績效考核的效果,持續改進公司員工的工作績效。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三
為加強工作人員的組織性、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務態度,增強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制定違犯勞動紀律的處理規定。
1.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串崗、不脫崗、不擅離職守和曠工,確有急事需要臨時去處理的,必須向科主任或護士長請假,否則按照擅離職守的規定處理。違犯本條規定的,遲到或早退1分鐘,扣發績效工資10元,扣科室績效工資30元,扣科室考評分2分,每超過1分鐘按相同標準累加,科室考評分扣完為止。超過30分鐘以上(含30分鐘)按曠工1天處理。科內有1人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3次以上(含3次)則扣本人當月績效工資,扣科室當月一半績效工資,扣科室考評分10分;串崗、脫崗者按照遲到或早退規定執行;當月曠工或擅離職守1天者,扣本人當月績效工資,扣科室當月一半績效工資,扣科室考評分10分;兩天者再扣本人下月績效工資,扣科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扣科室考評分20分。累計滿3天者再扣本人當月工資,扣科室考評分30分;超過10天者按國家規定予以辭退。
2.工作時間應衣帽整齊,掛牌服務,態度和藹,禮貌待人。不準酒后上崗、嬉笑打鬧、喧嘩、干私活、吃零食、打牌、下棋、玩游戲、看非業務書籍、帶孩子等。違犯本條規定的,發現一次,扣發本人績效工資50元,扣科室績效工資300元,扣科室考評分5分。吵架、打架人員視情節輕重另行處理。
3.各科室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管財、物、藥品等重點科室,除工作原因外,嚴禁非本科室人員進入工作崗位。違犯本條規定的,發現一次,扣本人績效工資100元,扣科室主要負責人50元,扣科室績效工資300元,扣科室考評分2分。
4.嚴格執行排班和交接班制度,不準擅自替班和更改值班時間。發現一次,扣本人績效工資100元,扣科室績效工資300元,扣科室考評分5分。
5.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各科室指派專人負責考勤登記,逐日記錄考勤情況,以備對照檢查、核實。每月的考勤情況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于下月5日前報送人事科。(請假由科主任或護士長辦理手續,銷假由本人辦理手續。)凡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銷假手續或每月五日前未將考勤情況報送人事科的,發現一次,扣本人當月績效工資,扣科主任或護士長當月績效工資100元,扣科室考評分10分。
6.臨床醫生門診值班情況按照院政辦字[20xx]1號《臨床醫生門診值班制度》文件規定執行。
7.勞動紀律檢查小組和各行政查房小組每月對全院考勤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兩次以上,并認真核實、統計,將檢查結果通知財務科和核算辦,作為工資及績效工資的兌現依據。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四
1.1為確保公司人力資源工作順利開展,為公司業務的發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2.1.招聘目的與范圍。
2.1.1為完善規范員工招聘錄用程序,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崗位。
2.1.2人事部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并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1.3人事部負責制定并發布對內和對外招聘信息。
2.1.4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規定程序應征,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2.1.5招聘范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經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2.1.6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面會、網絡廣告和媒體廣告等。
2.2.招聘原則和標準。
2.2.1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樣的應征機會,具體程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雙重考查原則:所有招聘都需經過業務部門和人事部的雙重考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發錄用通知。
2.2.2所有成功的應征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征者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2.3.招聘申請程序。
2.3.1公司各部門經理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事部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留在人事部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
2.3.2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經理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交人事部。
2.4.招聘組織程序。
2.4.1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人事部根據人員需求計劃或《人員需求申請表》,發布內部招聘信息。
2)應征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經理做正式的溝通,并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簽批后交人事部。
3)人事部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并在《內部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人事部安排應征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經理或分管副總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人事部和招聘部門溝通應征員工的情況,達成一致意見。
6)人事部開具《人員調動通知單》發放員工本人、調入、調出的部門經理。
7)人事部在調動通知發出后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并給予必要的支持。
8)人事部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如應征未成功,由人事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征員工。
2.4.2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行。
2.4.3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公司各部門經理根據工作需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增人要求、理由及任職資格條件,上報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人事部根據批準后的申請表制定人員招聘計劃,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人事部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應聘登記表》)收到應聘資料后,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后交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根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事部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人事部與用人部門協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事部、用人部門經理或相關副總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面試/測試后人事部和用人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總經理面試應聘者。
5)人事部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簽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事部按名單向應聘者發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體檢事宜,同時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核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人事部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后,發出正式的錄用通知,并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道時間通知用人部門經理。
2.5.招聘費用管理。
2.5.1人事部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6.招聘文件或表格。
3.1目的與適用范圍。
3.1.1為使新員工盡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屬團隊和公司文化,加強試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3.1.2所有通過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過內部招聘到達新崗位的員工都要進行新崗位試用期考察。外聘員工的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內聘員工的試用期為3~6個月,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可以根據試用員工的具體表現共同決定試用期,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最短不少于1個月。(要根據最新勞動合同法予以調整)。
3.2.1員工的試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驟進行:
1)人事部在外聘新員工入職一周內安排入職培訓。
用人部門經理為新入職員工確定試用期培訓計劃和目標;
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后,由人事部和部門經理分別與之談話,評價新員工的。
工作表現,并給予指導。
4)新員工轉正日的前一周,應完成述職報告,部門經理和新員工做轉正面談,
向公司人事部提交應聘人員的述職報告、《員工轉正申請表》,并簽署意見。
5)人事部將應聘人員的述職報告、《員工轉正申請表》、轉報公司總經理審。
批。
6)總經理批準轉正的由人事部向該員工發轉正通知,并抄送員工部門經理,
同時和轉正員工進行轉正面談,簽訂勞動合同。
7)總經理沒有批準轉正的,由人事部安排延長試用期、調職或辦理辭退手續。
3.2.2試用期的員工由人事部及用人部門共同負責培訓、考查。
3.3試用期薪酬福利。
3.3.1試用期工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試用期期間不發放各種補貼和獎金,不享受公司福利;進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者,不發放當年度年終獎金,滿6個月以上者按實際工作月數計發。
4.1本制度所指臨時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試用編制內的由公司支付勞動報酬的短期雇傭人員。
4.2部門因業務需要增加臨時用工的,由部門經理提出書面申請計劃,交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4.3臨時用工申請計劃應寫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數、用工來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議工資水平。
4.4總經理批準部門用工計劃后由人事部會同用工部門核定臨時用工量、用工時間和用工工資預算,報總經理審批。
4.5總經理批準用工工資預算后由人事部按計劃組織招募臨時用工人員,用工部門負責組織安排臨時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5.1.目的與原則。
5.1.1崗位任職資格評定的目的在于評定任職人員與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崗位員工的任職能力,保證公司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
5.1.2公司對員工的任職資格評定遵循以下原則:
2)公開性原則:任職資格評定在被評定人知曉并參與的前提下進行;
3)公平性原則:任職資格評定是對被評定人針對評定崗位所需能力進行,而非與其他被評定人對比進行。
4)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武斷,缺乏事實依據。
5.2.評定者與組織者。
5.2.1任職資格評定者。
1)新應聘者、轉正員工任職資格由人事部協同用人部門經理共同完成;
2)基層員工由其部門經理會同分管副總進行資格評定;
3)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的任職資格由總經理進行評定;
4)總經理任職資格由董事會進行評定。2)。
3)。
5.2.2任職資格評定的組織者為公司人事部。
5.3.崗位任職資格評審標準。
5.3.1新聘員工任職資格標準由用人部門和人事部門根據具體崗位需求而定。
5.3.2正式員工任職資格標準依照公司規定的工作業績指標和態度考評指標、能力考評指標標準。
5.4.任職資格定期評定程序。
5.4.1人事部將組織各部門對各崗位的任職資格進行年度評定。
5.4.2人事部在每年12月30號匯總各崗位月度考核結果和年終360度考核結果;
5.4.3對于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的人員與其上級主管進行溝通,根據需要進行調崗或降級處理。
6.1.目的與范圍。
6.1.1為鼓勵先進,保證人盡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6.2.崗位調動程序。
6.2.1崗位調動分為臨時借調和長期調動。臨時借調是指部門因為臨時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門借用人員,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員需要返回原部門工作;長期調動是指部門因工作需要從其他部門調入人員長期工作。
6.2.2公司崗位調動程序如下:
1)調入部門經理書面提出調用或借調申請,總經理和人事部批準;
2)總經理或人事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調用或借調建議;
3)人事部通知調動員工所在的部門經理,征求意見;
4)部門經理書面同意后,將意見反饋給人事部;
5)部門經理和人事部與調動員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見;
6)員工本人同意后,相關部門和人事部為其辦理相應離職和新入職手續;
7)人事部核定員工在新崗位上的工資和福利。
6.2.4臨時借調期滿后,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回到原崗位工作,特殊情況需要繼續借調或轉為長期調動的,由人事部、調入部門經理和原部門經理一起協商,并報總經理批準。
6.3.行政級別調整程序。
6.3.1行政級別調整包括行政職務晉升和降級,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分為不定期調整和年度定期調整。
6.3.2公司行政級別定期調整程序如下:
1)人事部匯總年度考評成績;
4)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別通知被調整個人;
6)人事部根據調整方案核定被調整人的新的崗位工資級別。
7)被調整員工在原部門內辦理交接手續,然后到新部門辦理入職手續。
8)人事部更新員工檔案。
6.3.3行政級別不定期調整程序如下:
3)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別通知被調整個人;
5)人事部根據調整方案核定被調整人的新的崗位工資級別。
6)被調整員工在原部門內辦理交接手續,然后到新部門辦理入職手續。
7)人事部更新員工檔案。
6.3.4行政級別調整后,工資及福利依照新的崗位標準確定,被調整對象從調整實施后當月享受調整后的行政級別工資和福利,具體標準見《薪酬管理制度》。
7.1有關績效考核的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8.1有關薪酬管理的規定參見《薪酬管理制度》。
9.1.辭職。
9.1.1辭職。員工主動要求脫離現任崗位,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退出公司的人事調整活動。
9.1.2審批。員工辭職的,須提前三十天向其直接上級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經其直接上級簽字同意后,報人事部審核,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9.1.3交接。員工辭職后,經與其直接上級協商,確定離職期限,并在離職前,到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做好工作交接。
9.1.4違規。員工不按以上程序辦理辭職手續,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9.2.辭退。
9.2.1辭退是公司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員工有“行政管理制度中”行政處分描述中除名行為的,應接受辭退處理:。
9.2.2被辭退員工按辭退表辦理會簽手續,情節特別嚴重造成重大損失者,要賠償經濟損失,直至法律制裁。
9.2.3交接。被辭退員工應以工作為重,及時做好工作交接,并在指定日期內到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辦理交接者,公司有權采取處罰措施。
9.3.離職程序。
9.3.1員工離職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中的變更、解除、終止等有關條款;
9.3.3勞動合同沒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沒有繼續聘任的,公司人事部應提前三十天通知當事人,并說明解聘或不續約理由,并按勞動合同和公司相關規定辦理有關事宜。
9.3.5離職人員必須按《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交接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9.3.6審計。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上人員及銷售人員異動時,公司安排相關人員進行離職審計,審計結果將作為辦理手續的依據。
9.4.有關文件和表格。
9.4.1有關離職的表格如下:
1)《員工離職申請表》。
2)《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
10.1公司員工因對公司對自己或他人的獎懲、晉升、降級、調動等處理過程和結果有以下異議的可以進行人事申述:
1)對有知情權的事情原因經過詢問仍不清楚的;
2)發現獎懲、職務變動標準沒有被嚴格執行的;
3)發現結果存在嚴重不公的;
4)其他違反法律或公司原則和制度的。
10.2人事申述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3)總經理根據調查材料和申述書與當事人、人事部核實,必要時另外組織調查;
4)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總經理根據公司制度作出裁決。最終結果以總經理的裁決為準。
5)對人事部的申述可以直接上交給總經理,但必須附有詳細符合事實的證明材料。
10.3對申述不屬實的,人事部給予申述人必要解釋,以消除誤會澄清事實。
10.4對假借申述蓄意制造事端,無事生非、挑撥離間、陷害他人的,其行為將不被認定為申述,同時公司將給予當事人嚴厲處分。
10.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申述人進行打擊報復。若發現對申述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公司將嚴厲懲罰相關人員。
10.6有關因考核和薪酬產生的申訴,見《薪酬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11、附則。
11.1本制度由人事部制定。人事部每年年底組織修訂本制度,并提請總經理辦公室審議。年中如因公司政策和工作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有重大變更時,人事部根據具體要求臨時提請總經理辦公室討論修訂本制度。
11.2本制度執行之日起,公司原有制度中有關人事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條款作廢。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五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于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匯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準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后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準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準并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布招聘信息。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布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采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志;委托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3)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后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了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系現狀等;并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復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并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于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復試并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征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并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后,填寫《員工登記表》,并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復印本,核查無誤后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戶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周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通過不多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后,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后需通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于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并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并報總經理并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后《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并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后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后,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系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并附加《提前轉正事跡》。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后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審批流程。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并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簽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1、員工應在轉正后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并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并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托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并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系、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后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戶,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六
為規范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流程,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修訂,全體員工需遵照執行。
本制度規范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基本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人員定編、招聘、錄用、試用與轉正、內部異動、離職管理。
(一)人員定編。
1、每年年末由人力資源部在充分了解公司次年年度經營目標的基礎上,與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及各分管副總共同溝通修訂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
2、人力資源部根據溝通后的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編制《人員編制表》(附件1),經各分公司總經理、分管副總審核后,報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二)招聘。
1、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人員編制情況及實際工作需要編制《年度招聘計劃表》《附件2》,報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人力資源部依據《年度招聘計劃表》開展工作,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微調。
2、每月月底前,負責招聘人員根據《年度招聘計劃表》并結合各部門實際人員需求制定次月《月度招聘計劃表》《附件3》,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審批后執行。
第1頁共5頁。
3、當各部門的人員需求超出編制時,需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提交《人員擴編申請表》(附件。
4),依次報分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行政副總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后轉人力資源部實施招聘。
4、人力資源部根據對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相應的招聘渠道,收集應聘人員資料,經初步篩選后,向用人部門推薦。
5、用人部門對人力資源部推薦的候選人進行刷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然后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
6、面試人員來司后先填寫一份《應聘登記表》(附件5),填寫完畢后由招聘人員安排相關領導進行面試。面試結束后,由面試官根據具體面試情況填寫《面試評價表》(附件6)。
7、候選人面試通過,確定錄用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人員具體入職時間、入職時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料及其他相關信息,并將人員入職信息告知行政部、用人部門及相關部門,提醒相關部門做好新員工入職準備工作。
(三)錄用。
1、新員工入職時應向公司提交以下資料:
1.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1.2學歷證、學位證復印件各一份。
1.3原公司離職證明。
1.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
1.5體檢證明(生產管理人員、車間工人、品控人員提供)。
1.6其他相關證書或資料復印件一份。
勞動關系。
3、新員工入職當天還需要填寫或簽署以下文件:
3.1填寫《員工檔案表》(附件7);
3.2簽訂勞動合同;
3.3簽署員工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書(根據需要)。
4、以上手續辦理完畢后,由人力資源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表》(附件8),并依據入職表中所列事項帶領新員工辦理其他入職事宜。
5、人力資源部在引導員工入職后,建立員工在公司的人事檔案,更新公司員工花名冊。
6、人力資源部將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介紹、規章制度、產品知識以及消防安全知識等。
(四)試用與轉正。
1、新員工加入公司之后,將經過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起始時間自員工入職之日起計算。試用期原則上為3個月,有特殊約定的依據特殊約定。
2、在試用期內,如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有權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勞動者如認為不能適應崗位工作,亦可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公司,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系。
3、新員工于試用期結束前七個工作日內,填寫《新員工轉正申請表》(附件9)提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對于審批未通過的,由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領導溝通最終處理意見(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最終意見反饋給轉正申請人。
(五)內部異動。
通知被調動人員進行工作交接,被調動人員根據《工作移交清單》(附件11)進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后至新部門報到。
2、員工如因個人原因申請工作調動的,應由員工本人提交書面《工作調動申請表》(附件。
12),被批準調動的員工,根據《工作移交清單》辦理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后至新部門報到。
3、公司內部異動人員,以每月15日為限,凡15日前(含)調動的,其考勤及工資歸入新部門,15日后調動的,其考勤和工資仍歸在原部門。
(六)離職管理。
1、員工因個人原因主動要求辭職的,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附件13);試用期結束后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
2、《離職申請表》審批后,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工作交接單》(附件14),并按交接要求至各部門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負責交接的工作人員需認真核對接收材料,接收清楚后方可在《離職工作交接單》上簽字確認,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交接手續負最終責任。
3、對于部分崗位,如財務人員、采購人員、倉庫管理員等與公司財、物直接接觸的崗位人員離職時需進行離職審計,具體審計工作由財務部負責,審計無問題的正常離職,審計出現問題的,離職員工需將問題處理完畢后方可離職。
4、員工離職未結算的工資及相關費用在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時予以確認,并于正常工資或費用發放日發放。
5、員工因各種原因被動離職的,離職程序依據主動離職程序辦理。
五、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最終解釋權歸京味福江蘇有限公司。
(二)本制度自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附件1:《人員編制表》。
附件2:《年度招聘計劃》。
附件3:《月度招聘計劃》。
附件4:《人員擴編申請表》。
附件5:《應聘登記表》。
附件6:《面試評價表》。
附件7:《員工檔案表》。
附件8:《新員工入職表》。
附件9:《新員工轉正申請表》。
附件10:《工作調動審批表》。
附件11:《工作移交清單》。
附件12:《工作調動申請表》。
附件13:《離職申請表》。
附件14:《離職工作交接單》。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七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范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xx集團下屬xx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 工作時間
2. 市場類、招商類、高級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 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 考勤規則
1. 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 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于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 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 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 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1天工資;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2天工資;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4天工資;
1.4.4 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雇處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1. 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 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準者;
4. 因故請假,經領導核準者;
5.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理由,經領導核準者。
3. 異常及處理
3.1. 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于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說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說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
第四節 假期管理
1. 假期類別
1.1 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 、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1.4 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后一周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
1.5 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院證明或病歷后,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可休病假。
1.7 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 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準可以調休。
1.9 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區級以上指定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權限人員批準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審批程序:
2.1 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準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 公司總監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批準,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 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 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 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序獲得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 公司不允許事后請假或先假后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執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 加 班
1. 加班原則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審核,主管總監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范圍
2.1. 公休、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負責人復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批準。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調休
3.1. 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準后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 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 考勤核算與復核
1. 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一整理、匯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后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 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并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復,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 附 則
1.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簽、各總監審核、副總裁批準后實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八
一、聘用原則:
1.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于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匯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準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后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準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準并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布招聘信息。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布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采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志;委托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
3)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后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了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系現狀等;并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復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并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于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復試并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征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并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后,填寫《員工登記表》,并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復印本,核查無誤后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戶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周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應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征者的要求。
6)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同等條件下,應盡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戶口者。
以上準則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著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雇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說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準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并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后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并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通過不多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后,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后需通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于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并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并報總經理并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后《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并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后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后,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系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并附加《提前轉正事跡》。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后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并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簽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1.員工應在轉正后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并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并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托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并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系、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后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戶,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l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l嚴重違反公司的雇用紀律或規章。
l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l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l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l對工作不勝任。
l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員工辭職(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l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后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并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l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辭退。
l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后,交予管理部。
l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l審批后,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并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l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l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員工辭職。
l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并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了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后,交予管理部。
l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了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并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l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公司內部轉移。
l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簽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后職位,升降職后匯報關系,升降后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后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說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并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離職交接手續適用于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并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l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說明》。
l向行政部歸還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l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系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離職流程。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九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進行市場競爭,雖然表面上是產品、服務和技術的競爭,但最為核心的`應當是人才的競爭,加強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研究,也是有效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本文將闡述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結合知識經濟時代人力資源管理的發展趨勢,探究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研究。
隨著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也讓各個企業明白了知識作為企業戰略資產額重要性,而知識經濟的核心就是人力資源,因此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也代表了企業擁有專門知識、能力和技能的總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大都已經明確認識到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獲得唯一持久競爭優勢的來源,而加強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也就是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保障。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企業應當更為重視人力資源的開發與管理,通過具體細致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發揮人力資源的潛能,并合理配置企業人力資源,及時應對外部環境的變化。而加強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研究,首先應當明確認識到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并且探究知識經濟時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發展趨勢,才能分析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創新途徑。
我國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正處在希望嘗試卻不知該如何入手的尷尬情況,與正常的規范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要求相比,在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方面、人力資源管理人員配備、人力資源存量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方面都存在一定問題。
1.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也不斷進行發展,但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仍影響著大部分企業的傳統人事管理模式,我國企業雖然先后推行了三項制度改革、獎勤罰懶、社會保障體制、全員勞動合同制、下崗分流再就業的勞動人事制度改革,但由于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不同性質的企業在管理理念和制度方面都存在著較大差異。部分企業能夠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結合國外企業的先進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技術,并在企業發展實踐過程中不斷創新,從而取得了較好效果。但大多數企業還沒有設置專門的人力資源管理機構,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也大多由行政部或總經理辦公室兼任,傳統管理模式的僵化,也使得人力資源機構在設置方面,無法充分發揮自身職能。而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配備也仍以傳統人事管理模式進行操作,并且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也具有較大差異。我國企業大多為勞動密集型產業,但勞動力資源數量雖然較多,但在勞動素質方面卻普遍較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機制缺乏有效的獎懲制度,導致人力資源流動現象普遍,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也不應只局限在制定環節,更應當加強人力資源管理規定的貫徹執行,以調動員工的創造性和積極性為主,并對企業員工的行為進行規范,從而取得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
2.存在問題。
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根源是在傳統的人事管理階段,雖然現今人力資源管理逐漸受到企業領導層的重視,但仍有大部分企業運用著傳統勞動人事管理,管理思想并不符合知識經濟時代的發展。在管理方式上,也并沒有認識到人力資源的重要性,忽視了對員工創造性和積極性的引導。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正處于傳統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的過渡階段,但受到以往長時間的計劃經濟影響,人力資源管理環節基礎工作過于薄弱,并沒有建立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而人員績效考核也沒有成為企業所重視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在獎懲制度方面也并不符合激勵管理理論的要求,特別是在人力資源規劃和制度建設方面,大多數企業只將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指定為簡單的人力資源規劃體系,并沒有發揮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應有的效用。并且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之所以不能統籌管理全公司的人力資源,也是由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定位過低,在我國的大多數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大多數時間和經歷都用來處理各種行政事務,大量的基本管理工作不僅帶來了巨大的工作量,還得不到其他同事的認可,這種情況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并不能很好執行企業經營戰略,也無法參與進企業戰略的決策過程,這也導致企業無法充分發揮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帶來的競爭優勢。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整,應當首先轉變企業傳統的人事管理觀念,并不能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簡單地理解為設計績效體系或長期激勵制度,應當在建立一系列體系時,營造出有效的配套支持系統,保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能夠充分的貫徹落實。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問題的原因在于人力資源體制改革制度滯后,導致人力資源發揮的空間受到擠壓,并不能得到均衡發展,而不健全的市場調節機制,也造成企業人力資源使用機制的彈性共振失衡,無法構建有效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機制。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途徑主要從三個角度進行探究,即制度方面、人才方面、企業方面。
1.制度方面。
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是否具備一套完善的企業制度、企業管理體系,是決定一個企業是否能夠長足發展成功的關鍵。因此,要想實現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首先應當制定一套科學合理的企業人力資源規劃制度。企業人力資源規劃關系著一個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因此,在人力資源規劃中,應當注意與實際情況相結合,在規劃過程中應當注意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的靈活性以及穩定性的統一,運用相對科學的方式,以及根據符合企業發展策略制定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相匹配。
2.人才方面。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途徑在人才方面要秉持以人為本的管理觀念。以人為本即將人作為企業發展的核心力量,尊重人才,注重培養人才,進而幫助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人作為企業生產要素中最重要的環節,重視人才的培養是一個實現資源共享的過程。將人才的培養放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途徑的首要位置,將有助于企業的經營和長足發展。在知識經濟時代,注重人才培養,秉持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才是企業長足發展的關鍵,才能真正實現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企業只有把以人為本的管理放在第一位,充分尊重員工的感受,才能夠贏得員工的信任,才能拿出更加端正的工作態度和工作熱情。因此,企業應當重視人才的發展,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才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創新的重要途徑。
3.企業方面。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途徑從企業方面來看,企業需要通過加強企業文化建設,進而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從宏觀角度來看,多數成功的企業都擁有屬于自己的特色企業文化,優秀的企業文化是幫助企業立于不敗之地的重要保障。通過對企業文化進行建設,可以有效調整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進而實現有效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企業文化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占據了很重要的地位,一個具有特色的企業文化有助于實現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當前我國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仍未得到恰當的解決,對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也仍處于初期實踐階段,因此,企業需要充分樹立好正確的企業文化價值觀,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以及員工的自身實際情況,采取適合企業發展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途徑。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
為提高員工綜合素質規范企業運作模式,使企業健康發展,現制定員工考核管理辦法。通過考核檢查員工學習和掌握各自崗位知識情況,增強員工自覺履行崗位職責意識以達到企業用人的標準要求,從而提高企業整體管理水平,以最終達到提高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為目的。
新入職員工考核、員工工作績效考核、提職提薪考核、續約考核。
(一)定期考核及定期考核時間、考核對象。
1、定期考核分為半年、年度考核。
2、考核時間約為6月底、年末。
3、考核對象:操作層員工、助理員、助理經理、副經理、經理。
(二)不定期考核,主要通過員工日常工作能力、貢獻展示,為企業與員工續約、優秀員工的提職、提薪進行的考核。
考核內容主要分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1、德:指員工的思想品質、職業道德、團隊精神、維護公司利益、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等方面。
2、能:指員工駕驅工作的能力、專項與綜合業務知識水平、所在崗位的勝任程度及對員工發展潛質的綜合估價。
3、勤:指員工在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愛崗敬業精神、工作出勤率等方面。
4、績:指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貢獻、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工作中有無突出成績。
依員工崗位職責要求為考核依據。
對各崗位員工的考核,要以客觀事實和考核標準為依據,實事求是、力爭公平公證,為公司的用人需求,提供可信的資料依據。
1、新入職員工考核:
試用期滿申請轉正的員工須對入職以來的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員工所在部門(分公司、專業分公司)經理或執總按《新員工轉正考核審批表》內容逐項評定并綜合鑒定,并將考核結果于3個工作日內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試用期滿考核時間為:試用期滿前一周進行。
經審批后,人力資源部于3個工作日內填發《轉正通知單》通知員工所在部門。合格轉正員工將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者將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最多不超過一個月,不合格者予以辭退處理。
助理員及以下員工的轉正審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助理經理及以上員工轉正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領導審批。
2、員工工作績效考核。
員工工作績效考核主要通過半年、年度的`定期考核和以日常的不定期考核為參考依據,對員工的工作、貢獻做出綜合評價,年度考核的內容是以工作績效考核為主,輔以員工年度個人總結、述職自我評估、人力資源部與被考核人談話及與其他員工談話了解情況的形式進行。工作績效主要為:經營管理指標完成情況、樓檢平分情況、崗位全員工作完成情況、業戶滿意率調查指標完成情況等。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全體員工的考核工作。
經理、副經理的考核分為定期和不定期考核。
(一)不定期考核主要形式為:公司領導、人力資源部人員對被考核者日常工作狀態、工作能力的調查了解,并隨時將考核了解情況匯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指導具體工作。
(二)定期考核形式為:半年和年度考核。
半年考核:
1、被考核者對半年的工作進行總結。
2、人力資源部人員對其進行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內容的民主評議(中層管理人員民主評議表),其中:忠實于中海企業、中海利益、廉潔自律、工作作風為重點檢討方面。
3、匯總被考核人綜合考核情況,為公司決策人員任免、提薪提職、續約、解聘等提供可靠資料。
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為公司對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績效的綜合考評,決定公司用人制度的檢討。為此,被考核人必須對本人的一年工作進行全面的述職(北京中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中層管理人員述職報告),報告主要分:德、勤、能、效四個方面,從中真實的反映出本人工作狀況。其中:工作績效、經營管理目標完成情況、忠實于中海企業、中海利益、廉潔自律、工作作風為重點檢討方面。
2、人力資源部人員對其進行德、勤、能、績等多方面的綜合民主評議和情況了解。
3、綜合日常考核、業務知識考試、項目經營管理情況、半年考核情況,對考核做出較全面的綜合評估并報公司總經理予以決定被考核者任免、提職提薪、獎金發放、續約、解聘等。
4、人力資源部出具年度全員考核綜合報告匯報公司領導。
由被考核人對半年、年度的工作進行總結,由經理進行分別談話并根據考核內容進行綜合評估,考核結束將員工考核結果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助理員及以下員工的考核實施由各部門經理負責,經理將考核結果評估報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用已對人員的提職提薪、任免、嘉獎、解聘作參考材料。
季度考核形式為:各部門經理負責進行員工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
員工通過各自崗位的工作能力展示和積極的進取精神必將得到公司的認可并給予員工提職、提薪、嘉獎的機會。
員工的提職、提薪由公司領導、部門經理提議申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考核并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1、被考核者半年工作總結、年度工作述職報告。
2、考核人與被考核者的直接談話。
3、與考核者以外的員工談話了解考核者工作業績、工作能力等情況,以對考核者進行綜合評價。
4、日常理論考試、考核表中內容評定。
5、樓檢情況考核。
1、半年與年度的員工績效考核,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匯總綜合評估,為公司領導出具綜合評估報告。
2、考核結束,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指標的分數權重計算每位員工的考核成績。
3、綜合考核優秀的員工作為年度評選先進員工的后選人、提職、提薪、年終獎勵的必備條件之一。
4、考核結果不合格者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其本人問題改進通知書,限期改進并視情況予以降職、降薪、辭退等形式處理。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一
為進一步規范我院年度考核工作,提高考核質量,根據省、市組織、人事部門關于年度考核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現制定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制度。
1.醫院成立考核委員會,負責醫院的考核工作;
2.制定年度考核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3.制定考核人員范圍及注意事項;
4.制定考核等次、內容及標準,考核等次分優秀、合格、不合格;
5.考核方法:各科室人員進行個人總結述職,經科室全體人員評議,確定考核等次,并將年度考核結果在科里公布。科室負責人填寫評鑒意見和考核等次,并將優秀等次人員名單交人事科上報備案。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二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于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匯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準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后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準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準并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布招聘信息。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布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采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志;委托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3)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后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三
二、日常相關制度1、上班時間:
門店員工在該時間段內進行倒班,每人每天上班時間不超過8小時,店長,區域經理實行長白班制。
2、公司員工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權利,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法定節假日:公司在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員工休假;所有員工都享有以下法定節假日:
元旦(公歷一月一日)1天;
春節(臘月三十、正月初一、初二)3天清明節(清明當日)1天。
勞動節(五月一日、二日、三日)3天端午節(當日)1天中秋節(中秋節當日)1天。
國慶節(公歷十一月一日、二日、三日)3天節假日時間安排:
(1)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繳納五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在本公司實習結束,領到畢業證后,公司及時繳納五險。
(2)中秋節、春節等重大節日,在實習期間同普通員工一樣享有節日福利。
(3)對員工職業生涯的完善免費進行各個階段的培訓。
公司為員工每月提供3-5次專業知識、銷售技巧等全方位培訓學習的機會;
優秀員工每年至少有一次外出參加培訓的機會。(4)公司為員工免費提供宿舍。5、發展空間:
(1)人才理念。
我們堅持德為先的用人理念,每一位立健人都要懂得并遵守基本的`職業準則。
我們堅持公開公平,擇優錄用與良性競爭的原則,為每一位人才提供優秀的職位發展平臺。
店長片區經理儲備店長。
后勤各崗位。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綜合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負責實施。第三條適用范圍。
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2、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3、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四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六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七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二甲(包括二甲)以上醫院體檢報告。
6、其它必要的證件。第八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傳染病者或者乙肝患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九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第十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十二條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具“辭職申請”經主管報公司批準后,辦理手續。并視需要,開給《離職證明》。
第十三條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責任人員辭職,根據職級的不同,需提前2—3個月提出辭職申請。第十四條辭職的手續和費用結算,按公司文件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第十六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3、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4、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5、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6、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7、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8、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9、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10、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11、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第十七條各個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下同)及其管理人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十八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制度,員工應本人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九條考勤記錄作為個人工作表現考評的參考依據,與綜合績效考核、崗位晉升、評優掛鉤。
工作時間:
1、公司本部(綜合辦公室、財務管理部、營運部、項目部)座班制工作人員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班時間為9:00-17:00。
2、按照公司申報的綜合計時工作制作息。工作人員常駐現場,視工作情況自行安排作息時間。月底,公司應向人力資源部報送經合作方簽字確認的《考勤表》(附件5),作為月度績效考核表中工作紀律考核項的計分依據。無合作方或分管領導簽字視為無效。
第二十條座班制工作人員每天實行上午9:00和下午17:00打卡制度。
第二十一條上班時間后10分鐘內未到達公司打卡視為遲到,下班時間以前離開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時間在10分鐘-2小時以內(含)的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時間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1天處理。
第二十二條以月為計算單位,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員工本人月度績效考核工作紀律分1分。
第二十三條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不能返回公司打卡的,不屬于請假范圍,外出公干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報《外出工作登記備案表》(附件1),提前向人力資源部報備。
第二十四條為鼓勵員工進行良好的時間管理,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盡量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份內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因任務緊急或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由加班部門填報《加班申請表》(附件3),并經公司或分管領導認定為準。
一、端午、中秋、國慶)加班費應當以不低于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日工資=月崗位工資/天)。
第二十七條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員工需外出辦公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到人力資源部填表。
第二十八條員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務出差的,應填寫《出差申請表》(附件4),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臨時外出公務或公務出差未能事先填寫申請表的.,返回公司后應補填《出差申請表》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審批單》(附件2)送公司相關負責人審批,經審批的《請假審批單》,送辦公室備案。
第三十條事假。
1、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且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假;
5、假期結束后返回公司應立即往人力資源部銷假,未及時銷假的以考勤記錄為準;
6、請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7、請事假扣除事假期間的工資,扣除工資標準=月崗位工資/天;
8、年休假可沖抵事假。第三十一條病假。
1、員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請病假;
2、病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超過1天的還應報分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審批;
4、急診者事后應提交有關醫院簽發的病假單,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作病假處理;
5、員工請病假后未能提供醫院病假證明單的以事假處理,補假、年休假可沖抵病假;
6、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請病假應扣除病假期間的崗位工資,1個月以內的病假,應扣除日工資標準=月崗位工資/天。1個月以上的病假,按照渝府發【20xx】47號文的相關條款執行。病假在一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7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80%發給;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90%發給;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崗位工資95%發給。病假在6個月以上,連續工齡不滿10年,按本人崗位工資6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65%發給;連續工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崗位工資70%發給。1個月以上的病假不享受績效獎金(詳見附件6)。
7、員工因公(工)負傷而不上班,其治療期內的崗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但不享受績效獎金。
8、原系全國勞動模范、省(部)級勞動模范以及部隊軍以上單位曾授予戰斗英雄或曾榮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榮譽的職工,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十二條年休假。
1、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可享受年休假;
3、休假的具體辦法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20xx】第514號)的相關條款執行。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的年休假:(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員工年休假期間工資、績效獎金及福利待遇不變。第三十三條婚假。
3、按照《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企業職工請婚喪假的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xx〕24號)和《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10個工作日”。這里的“工作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第三十四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女員工應在預產期的六個月前向部門負責人報告,以便做好工作安排;。
3、產假為有薪假期,具體休假辦法按照《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xx〕第2號)、《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及重慶市生育保險相關條款執行。
4、假期: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正常生育一孩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又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上述產假產前可以休假15天。對晚育的女職工(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婦女),按照《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還應增加產假20個工作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男員工按政策享有護理假。正常護理假為5個工作日,晚育護理假為7個工作日。
5、女員工生育第二胎符合《重慶市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方案》(渝府辦【20xx】34號)政策,可以享受產假及生育保險待遇。
第三十五條喪假。
2、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去世,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經領導批準,另給路程假。
3、員工喪假期間工資、績效獎金及福利待遇不變。第三十六條探親假。
1、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與配偶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母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稱為探親假。
2、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10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
3、探親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包含路程假。路程假根據對方所在地路程遠近確定。
4、員工探親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但不享受績效獎金。
第三十七條曠工。
一、有以下行為之一視為曠工:
1、未按規定上下班打卡的;
2、未經請假不上班的;
3、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4、離職申請未獲得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5、違反公司制度被視為曠工的其他行為的;
第三十八條處罰辦法。
1、曠工一天以上的,扣罰曠工當天2倍日工資,同時給予警告一次,連續曠工超過15天視為自動離職。日工資=月崗位工資/天。
2、處罰標準:
(1)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0次或曠工1-2次,予以警告處罰;并取消個人評優、崗位晉級資格。
(2)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5次或曠工3-4次,予以記過處罰;除取消個人評優、崗位晉級資格外,扣除20%年終績效獎金。
(3)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20次或曠工5次及以上,崗位職級可降級使用,并扣除50%年終績效獎金。
第三十九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四十條員工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表。
第四十一條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第四十二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四十三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第四十四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四十五條本細則與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四十六條本細則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四十七條本細則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五
保持公用物品合理使用,降低消耗節約能源,培養班員良好的生活習慣。
3、1人人都有愛護物品,維護物品,保護物品的義務和監督合理使用權利;。
3、2養成良好的節約習慣,杜絕浪費,樹立勤儉節約的思想;。
3、3提倡節約用水,嚴禁長流水,合理安排個人洗漱,衣服洗滌;。
3、4提倡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做到人走燈滅,按時作息關燈;。
3、8雷雨天時主動關閉門窗,防止雨侵,主動收取陽臺易掉物品,防止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