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明確的目標和規范,確保其能夠切實解決問題并滿足各方的需求。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規章制度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制定規章制度。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一
為了加強經濟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協會組織的建設,使青年志愿者協會各項工作能夠順利進展,也為了規范志愿者活動,增強青年志愿者協會內部干事的紀律,提高各部門的工作質量與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制定《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經濟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規章制度》,望大家務必遵守。
一、基本條件和要求。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為規范,無不良嗜好;
5、要有團結、互助、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二、常規紀律和工作要求。
2、每學年新生報到后,進行納新工作,將新成名單上報備案;
4、遲到或請假應及時向會長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內容;
5、如開展活動,應提前將活動計劃上交;
6、組織活動,應提前集合,由負責人簽到,維持好秩序和組織好各項工作;
7、值班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認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無故缺席、離崗;
9、認真作好值班記錄,格式規范,保持整潔;
10、及時將一些重要的急需解決的事告訴負責人;
12、值班人員應保管好辦公室物品,謹防丟失,若有丟失損害則追究相關責任;
13、無故不參加例會或活動者,三次以上缺席桉自動離職處理;
16、紀律渙散、組織無力的,在校內外造成不良影響的,免去該職務;
17、本制度未盡事宜,將在工作中不斷總結,不斷健全。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二
第一條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志愿服務活動,為推動街道精神文明和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街道保障體系,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志愿服務是在街道黨工委、團支部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居民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
社區志愿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愿者組織。
第三條志愿者是在街道志愿者組織登記并獲得其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第四條志愿服務組織機構由社區志愿者服務領導小組和社區志愿者服務隊組成。
第五條志愿者組織機構的職責:在上級黨組織和共青團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愿者,確立服務項目,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工作和社會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務。
第七條志愿者的管理推行志愿者注冊登記制度。志愿者組織長期接納志愿者的報名申請。
第八條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凡18周歲以上的。個人,志愿從事志愿服務工作并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承認志愿者協會章程,履行入會登記手續,接受入會輔導,均可到社區志愿者組織申請。
第九條注冊志愿者的申請程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社區志愿者組織填寫注冊登記表,社區志愿者組織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檔案。
第十條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享有以下權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組織的培訓。培訓分為:志愿者基本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培訓;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求志愿者組織的幫助解決;
(四)志愿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第十一條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
(二)遵守志愿者組織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四)維護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第十二條服務范圍包括社區服務、法律援助、環境保護、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區幫困、社區治安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的服務工作等公益事業。這些服務以志愿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為限。
第十三條服務的重點對象是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優撫對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愿者組織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志愿者、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愿、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十四條社區要確保有專門的志愿服務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
第十五條志愿服務活動的經費可接受社會捐贈和資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經費的籌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街道紀檢部門的監督。
第十六條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分管志愿者服務工作。
第十七條各級黨、團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參與社區志愿服務工作,在社區志愿服務中發揮主體作用。
第十八條社區黨員志愿者組織、婦女志愿者組織、社區老年人協會、關心下一代協會、老年科協等統一納入社區志愿者服務管理體系,接受社區志愿者組織的協調管理。
第十九條建立志愿服務時間累計和績效評價制度。志愿服務的時間累計數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據。注冊志愿者每年至少要參加5小時的志愿服務。
志愿者考核評估推行星級制,共分五級。服務時數累計達100小時者為一星級志愿者,累計達200小時者為二星級志愿者,以此類推,累計達500小時者為五星級志愿者。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三
為倡導“奉獻、關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切實加強對社區弱勢群體(孤、老、殘、弱)的幫扶救助,建立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推動社區志愿服務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志愿者活動應遵循自愿、平等的服務原則,互相尊重,友好相待。
二、志愿者應遵守志愿者協會的章程,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
三、了解社區孤、老、殘、弱的困難情況,針對其自身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
四、積極開展“一助一”志愿服務活動,努力形成長效幫扶機制。
五、社區志愿者服務站每年年初應制定對社區孤、老、殘、弱的居民志愿服務工作計劃,年底應相應寫好工作總結。
六、社區對孤、老、殘、弱的志愿活動每月應不少于1次。
七、志愿者每次活動前都應告知社區志愿者服務站,開展志愿服務時,應佩戴統一的標志。
八、每次活動結束,志愿者服務人員都應及時填寫相關的記錄,并將服務情況詳細反饋給社區志愿者服務站,以規范管理。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四
為了加強青年志愿協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協會組織的建設,使青年志愿者協會各項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也為了規范志愿者活動,增強青年志愿者協會內部成員的紀律,提高各成員的工作質量與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特擬定如下制度: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滄州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隸屬于院團委社會實踐部,接受院團委老師的領導。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熱衷于社會公益事業,不為物質報酬,自愿為社會公益事業和弱勢群體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學生組成的自發性學校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致力于為社會弱勢群體服務,倡導“自愿、奉獻、友愛、互助、進步、平等、負責、關懷、理解”的志愿者精神,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展工作,接受上級領導的指導。
第五條 關心社會弱勢群體,使更多的弱勢群體樹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條 規劃、組織義工參加志愿者活動,推動校園義工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條 開展與各學院志愿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組織會員間的有關活動。
第八條 本協會實行注冊會員制,會員資料檔案實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會員需具備下列條件:
1.為滄州職業技術學院在校生。
2.具備“自愿、奉獻、友愛、互助 、進步、平等、負責、關懷、理解”的精神
3.承認本協會章程。
4.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序:
1.提交入會登記表。
2.經本協會管理團隊審查通過。
3.管理團隊發給統一制作的工作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根據本協會的決議精神,依法開展活動的權利;
3.有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4.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5.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參加本協會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3.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任何一名協會成員必須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義務感。自覺維護本協會的名譽和利益。認真學習相關知識,努力工作,不求回報,服務同學。
5.參加協會固定衛生打掃,維護衛生區衛生。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并交回工作證,如三次無故不參加任何一次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會員利用本協會名義組織活動,須上報經管理團隊批準,方可進行。未經管理團隊批準,會員不得擅自組織活動或對外宣傳及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違反校紀校規和本協會章程或有損本協會聲譽的行為,由本協會管理團隊決定撤銷其會員資格。
第十六條 管理團隊成員由全體會員推舉產生。
第十七條 本協會管理部門,分為志愿隊、財務部。
第十八條 志愿隊負責進行公益活動的策劃和運轉,并進行搜集弱勢群體信息,進行考察與扶助。
第十九條 財務部:對志愿資金進行管理,并對每次花銷事項進行開票統計。
第二十條本協會經費全部收入將用于開展公益活動,協會經費由財務部專人專職管理,財務公開,定期向會員及捐助者公布賬目。志愿經費必須持收據、發票交財務部負責人報銷;報銷流程由財務部制度為準。財務部必須做好每一筆財務收支帳目的記載、保存和整理相關的發票和收據,并且每月進行一次財務審核,結帳當日收支余額交相關負責人過目。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解散時,必須經協會管理團隊討論決定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協會管理團隊。
青年志愿者協會管理細則
一、 會議制度
1. 為了協調各部門的關系,提高開會效率,促進青年志愿者協會工作的展開,特制訂本會議制度。
2.協會例會定期進行(時間由管理團隊根據各成員課程時間擬定,開會場所及時間由相關人員通知),會員必須準時報到,否則即為遲到或曠會。
3.會議由協會部長主持,各個部門及成員參加,會議內容包括分管部門部長簡單總結上周工作,并上報下周工作計劃。
二、 會議紀律
1.協會成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請應在開會前以電話或當面告知協會負責人,不允許以短信的方式。
2.協會人員如確實有事須向管理人員請假,不可無故缺席,如故意缺席或遲到將按照協會請假制度進行相應處置。
3.協會各部門成員,無故不參加青協例會三次以上者,將取消協會成員資格。
4.各種會議嚴格實行考核制度,與會員應提前進入會場,并在例會前簽到,不可替簽,如有替簽者歸為缺席者。
5.會議開始前,參與例會者自覺將隨身攜帶手機通訊設備調成靜音狀態,以保證會議正常進行;會議進行過程中,參與會議人員應嚴格遵守會議制度,不準交頭接耳,不準來回走動,共同維護公場秩序。
6.會議鼓勵會員積極發言,但要嚴肅認真、切實有效、言簡意賅、保持應有的尊敬。
7.協會例會要求每位成員帶上筆記本和筆,開會期間做好筆記,要求詳細,以便工作的安排。
三、出外志愿者服務活動
1.凡是志愿者活動,由部長或指定負責人確定統一負責人,由負責人確定并通知集合及出發時間,必須嚴格遵守時間。
2.確定活動,由負責人統一借還物品,通知參與人員及結對人員。
3.活動時,應隨時觀察人數,確保成員的安全。同時,做好拍照等工作。
4.活動后,歸還外借物品,做好總結工作,將照片與總結一起傳于辦公室負責人,底稿自留。
5.志愿者活動時,協會的每位成員的一舉一動都代表著滄州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所以請用我們最好的一面展現在他們的眼前。
四、扣分范圍與事項
1.例會以及開展活動時遲到。
2.缺席例會以及協會各項活動。
3.工作不積極者。
4.所分配到的任務不能及時完成。
5.例會等會議從不發言或躲避發言,故意擾亂秩序者。
6.不服從上級的領導,在協會中制造矛盾,在協會中搞特殊,忽視團體意識 。
7.如有任何人做出影響協會形象的事情予以一定處理,嚴重者開除檔案處理。
五、獎勵制度 獎勵:
1.協會每學期按協會成員的綜合考評成績評選出“優秀青年志愿者”;
2.協會成績突出者,給予相應管理職務。
六、處罰細則 處罰:分為口頭警告、警告、勸退、除名
1.口頭警告:參與各種工作、會議、活動一次缺席;工作、活動時擅離崗位、怠工;不服從統一安排,私自行動。
3.勸退:假借協會名義謀取私利、私自向服務對象索取酬金,各類工作會議、活動五次無故遲到、三次無故缺席、受到(院)系通報以上處分。
4.除名:嚴重違反學校及協會規定,屢教不改,影響嚴重,予以除名。
七、后續值班制度
1.所有值班人員按時到達值班地點,如有事提前請假,請假應找好接替值班人員。
2.值班之后打掃衛生,整理協會物品,保持協會的干凈,和諧。
3.值班人員要在值班本上簽到,組長負責監督,嚴禁代簽、替簽,情節嚴重者直接令其退回。若值班組長因事未到,各值班人員必須本著誠實、自覺的原則簽到。
4.值班結束檢查值班室窗戶是否關好,衛生狀況是否良好,將物品擺放原位后方可離開。
5.值班人員對于當晚的工作事物做好交接,凡是經手的事物務必落實好。如因個人問題造成的工作失誤由本人負責并要接受處罰。
6.值班時間內,協會人員嚴禁帶非協會成員或非工作原因的人員入內。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五
的知名度。
5,在文體活動方面,我們也可以舉辦類似于院普通話大賽,文明禮貌用語比賽等活動,既能提高同學們的綜合素質,又能豐富同學們的業余生活。
6,根據大一一年的了解,我院的早操和衛生情況并不是很好,對此我覺得青協可一每周派兩名志愿者協助基建部和體育部做好早操和衛生方面的課件下載[*]管理,這樣一方面可以更好的督促同學們的早操質量,另一方面可以很好的幫助其他部門,替他們分擔一定的工作,這樣各部門之間就可以相互幫助,共同促進我院的發展。
8,開展這些活動的前提條件必須要繼承和發揚我院的'特色活動,如“天倫樂,朝夕情”,珠寶文化節,珠寶首飾義賣,珠寶義務鑒定等活動。
最后在每次活動前提前寫好策劃,活動結束后及時總結經驗和不足。活動開展一段時間后要整理,調查大家意見解決問題。了解我們的不足,本站[*]及時的改正,使青協辦得更好。完善我院志愿者的注冊模式和服務時間的登記和存檔。依托學院創辦志愿者基金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以上是珠寶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的工作計劃。除配合學校青協的工作外,本學期青協的工作將基本上圍繞計劃開展,并在實施過程中不課件下載[*]斷改進,不斷創新,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力求在新的一年里,在學院團學聯的領導下,志愿者工作取得更輝煌的成績。
中國大學網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六
第一條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xx村志愿服務活動,推動農村社區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農村建設,健全和完善農村保障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xx村志愿者服務隊是指在xx村民委員會的倡導和扶持下,從本農村社區村民多元化需求出發,組建以本農村社區村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農村問題,倡導村民互助,共同推動農村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
第三條xx村志愿者是指在志愿者服務隊登記并獲得本人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第四條xx村志愿者服務隊的總體目標是: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第五條xx村志愿者服務隊的服務口號是:愛心奉獻新農村、志愿服務在行動。
第六條xx村志愿者服務隊的服務原則是:以人為本、自我服務、因地制宜、自愿參加。
第七條志愿者服務隊下設幫貧扶困志愿者、環境整治志愿者、安全保衛志愿者、文體活動志愿者以及矛盾調處與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五個志愿者服務小分隊。
第八條志愿者服務隊的職責:在村委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愿者,確立服務項目,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和社會保障等工作提供服務。
第九條志愿者服務隊的管理推行注冊志愿者制度,并長期接納志愿者的報名申請。
第十條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凡18-60周歲的健康村民,志愿從事志愿服務工作,并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承認志愿者服務章程,履行入隊登記手續,接受入隊輔導,均可到志愿者服務隊申請。
第十一條注冊志愿者的申請程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志愿者服務隊填寫注冊登記表,志愿者服務隊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檔案。
第十二條志愿者和志愿者服務隊享有以下權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服務隊的培訓。培訓分為:志愿者基本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培訓;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志愿者服務隊幫助解決;
(三)志愿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第十三條志愿者和志愿者服務隊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
(三)完成志愿者服務隊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四)維護志愿者和志愿者服務隊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五)開展志愿服務時應當佩戴統一的標志。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七
一、紅十字志愿者登記注冊采取屬地、工作和業務領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方法。申請參加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的各界人士,可以通過所在地紅十字會、紅十字會基層組織及紅十字會網站申請登記。
二、凡參與由團體單位組織或參加的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的個人,即成為紅十字志愿者。團體單位應填寫《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統計表》對相關情況進行統計登記,并在所在地紅十字會備案,為志愿者配發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卡和服飾。 未經團體單位同意,各級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不得公開團體單位的信息。
三、個人申請加入紅十字志愿者,應填寫《中國紅十字志愿者登記表》,對相關情況進行登記,并在所在地紅十字會備案,經報縣及縣以上紅十字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批準后,配發紅十字志愿者證、中國紅十字志愿服務卡和服飾,即成為紅十字志愿者。
未經志愿者本人同意,各級紅十字志愿服務組織不得公開志愿者個人信息。 志愿服務時間每年累計達到20小時的志愿者,應主動到所在地紅十字會進行申請成為注冊紅十字志愿者。
志愿者的`統計工作,由各級紅十字會組織負責。
四、中國紅十字志愿者證用于記錄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的時間、內容和所獲志愿服務榮譽。中國紅十字志愿者證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統一制作,由縣級以上紅十字會頒發,全國通用。紅十字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后,紅十字會相關部門應在其證書上簽名登記,作為志愿者考核、獎勵的依據。
五、為便于全國紅十字志愿者的統一管理,志愿者登記后即獲得全國統一使用的登記號。登記號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統一制定編制規則,并由相關工作和業務領域部門進行管理,每名志愿者的登記號永久使用。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違法等情況而取消登記志愿者資格的,應注銷其登記號,被注銷號碼原則上不得重新使用。
六、各級紅十字會應逐步實現志愿者網上登記,減少管理程序,使志愿服務工作更加信息化和科學化。
七、志愿者可根據自身的專長、愛好選擇服務項目,并編入相關業務領域部門進行管理。各級紅十字會對新加入的志愿者進行專業技能培訓時,對于專業技能要求高的服務項目經培訓后達不到要求,應允許志愿者重新選擇其它服務項目。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八
第一條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社區志愿服務活動,為推動社區精神文明和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社區志愿服務是指在昌平區城北街道辦事處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
社區志愿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愿者組織。
第三條社區志愿者是在本社區志愿者組織登記并獲得其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第四條志愿服務組織機構由社區志愿者服務領導小組和社區志愿者服務隊組成。
第五條志愿者組織機構的職責:在上級黨組織和共青團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愿者,確立服務項目,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工作和社會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務。
第六條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冊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組織長期接納志愿者的報名申請。
第七條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凡18周歲以上的個人,志愿從事志愿服務工作并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履行入會登記手續,均可到本社區申請。
第八條注冊志愿者的申請程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本社區填寫注冊登記表,社區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檔案。
第九條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享有以下權利: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求社區給予幫助、解決;
(三)志愿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第十條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
(二)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三)維護志愿者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第十一條社區志愿服務范圍包括社區服務、環境保護、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區幫困、社區治安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的服務工作等公益事業。這些服務以志愿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為限。
第十二條社區志愿服務的重點對象是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愿者組織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志愿者、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愿、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十三條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團支部書記分管志愿者服務工作。
第十四條各級黨、團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參與社區志愿服務工作,在社區志愿服務中發揮主體作用。
第十五條社區黨員志愿者組織、婦女志愿者組織、社區老年人協會、關心下一代協會、老年科協等統一納入社區志愿者服務管理體系,接受社區統一的協調管理。
第十六條建立志愿服務時間累計和績效評價制度。志愿服務的時間累計數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據。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九
尊敬的領導:
你好,我是文學院漢語言文學一班的黃婷,在青協這個大家庭的一年中,擔任會長助理,在各項活動的開展中,學習了寶貴的經驗和教訓,對協會產生了巨大的歸屬感,對這種有意義的志愿服務活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所以,在協會換屆之際,我申請擔任協會副會長一職,更好的參加社團活動,也是對自己的鍛煉與提高。希望可以給我這個機會。
大學生青年志愿協會,是一個純公益性的學生社團。本著“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理念,已走過十五個歲月,這十五年來,不斷尋找著志愿服務的新方法,新方式,以愛心為基礎,以實際作為表現,在安師院內外取得很大的影響力。十五年已展開多項志愿服務活動,實現校內校外兩個渠道,不斷擴大服務人群,至今服務人群有在校學生,部分留守兒童小學,孤獨癥兒童,大龍山社區人民,并與大龍山鎮政府,xx區林業局,馬喬小學,永林小學,xx市九中,大龍山敬老院等取得合作關系,開展大學生服務活動,并培養大學生志愿者的愛心,耐心,責任心。這樣的一個協會,是我想要為之努力的。
在協會的一年里,我參加了各種活動,從協會的陽光捐衣到十五周年晚會一路走來,一直在學習和提高中,在統籌策劃,與人交際上有了一定的成長。申請副會長一職,我會更加的努力,做好協會工作。我認為做好這個工作需要的不只是工作熱情,還需要有責任心,而我正想擔當這樣一份責任。而且我對協會的接下來的系列工作有了初步的想法與規劃。
具體如下:
1、開展精品活動,形成協會自己的特色活動,為這個活動,協會應該加大人員和經費投入。做好前期的籌劃工作,預見活動執行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積極調動各部門的積極性。各部門要協調合作,要把目標放在整個協會的發展,而不是自己一個部門的提高。活動要做好宣傳工作,擴大影響。在活動的執行過程中,一定要認真仔細。活動講究的是質量,而不是數量,可以適當減少活動的數量,把重點放在特色活動上。這樣,既可以節約活動經費,協會的影響也會更好。
2、協會在來年招新時,應該適量向會員收取一些會費,便于活動的開展。當然,只是開源還不行,還得節流。外聯部拉的贊助,每一筆錢都不容易。所以在活動中每一筆錢都要花在刀刃上,不可以浪費,盡量可以物盡其用。而且在活動的選擇上,首先要考慮到經費問題,如果經費超過了承受范圍,要重新策劃活動,或者選擇放棄,重新選擇可行的活動方案。適當減少活動的數量也是減少經費支出的重要手段。過多的活動不僅浪費經費,還會導致理事、會員產生倦怠的心理。
3、會長、副會長、部長等主要協會負責人,不僅要負責協會的統籌規劃,還要想辦法調動理事會員的積極性。雖然協會完全憑著自愿的原則,但是也要有一定的體制和紀律。比如可以有定期工作報告會,理事,會員交流會,促進部長、理事和會員之間的聯系。如果整個協會都很有積極性,那么憑借協會的人氣和影響力。一定可以促進協會的長足發展。
4、協會可以考慮部門的整合規劃,過多的部門會導致各種協調合作問題。需要精簡部門,比如,外聯和實踐就沒必要分開。秘書處,網編部,宣傳部都可以負責宣傳,資料的收集和切,有利于協會的凝聚力,團結合作,便于活動的開展。
對于這些預想與計劃,我希望可以在接下來在協會的時間里慢慢實現。青協的發展需要我們每個人的努力。我希望青協會有美好的明天。
希望可以得到這個機會。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十
第一條社區志愿者積分獎勵是志愿者激勵制度的內容之一,是志愿者最直接的獎勵內容,凡在xx市志愿服務指導中心備案并在xx志愿服務平臺發布的志愿服務活動都能獲得相應的積分。
第二條xx志愿服務平臺是儲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務備案記錄和積分查詢的平臺。
第三條志愿者積分等同于時間符號(小時等于積分),通過數據的方式儲存在xx志愿服務平臺。
第四條志愿者需登錄xx志愿服務平臺,注冊個人志愿服務賬號,加入某個志愿服務團隊。賬號可儲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務備案記錄和積分查詢等。
第五條志愿者積分可用于兌換相應獎勵,每次須按照積分兌換規則進行兌換。
第六條志愿者積分來源主要有兩種途徑,志愿服務時長和推薦志愿者注冊的積分。
第七條志愿服務時長以小時為單位計,每次志愿活動最長為小時,活動時長可累加。
第八條每次志愿服務活動都要由活動發布者進行評價,如某志愿者在當次志愿服務過程當中未按要求行動或導致投訴,此次活動時長為零。
第九條推薦他人注冊志愿者也可獲得積分,每成功推薦一位志愿者注冊積分為分。
第十條積分每季度兌換一次,兌換后積分相應扣減,服務時長保留。同一志愿者,每季度只能兌換一次。
第十一條志愿服務禮遇與積分兌換任選其一,不能同時享受。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十一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第一條為了加強志愿者服務隊的管理、規范和促進志愿者服務活動,增強志愿者服務隊的紀律,實現志愿者服務工作的經常化,推動志愿服務工作的有效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志愿者應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及支隊各種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志愿者服務隊的形象。
第三條組織制度
(一)志愿者服務隊實行隊長負責制,各隊員密切配合、分工協作。每個小分隊各設宣傳報道員1名,服務隊設組織員1名。
志愿服務隊隊長職責:對全隊的日常事務做決定,對全隊負責。
具體工作:全面統籌安排好各項活動,帶領小分隊組織開展每次活動;做好聯系單位的交流;定期召開例會;做好隊里成員的思想工作,調動大家的工作積極性;做好工作報告總結,定期向領導小組報告;做好隊員獎懲的建議工作。
志愿服務隊副隊長職責:全面協助隊長開展工作,負責全隊日常事務。
具體工作:協助隊長做好日常事務工作;積極與隊員溝通交流,并及時反映信息;負責并開展好各項活動,確保活動的意義性;按活動方案、計劃,按時開展好活動,活動結束后做好工作總結。
志愿服務隊宣傳報道員職責:負責每次活動的宣傳工作。
具體工作: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及時向辦公室提供活動信息;參加每次活動,組織素材,隨時做好宣傳;做好活動的攝像、拍照、錄音;每次活動后及時整理形成工作總結。
志愿服務隊組織員職責:負責服務隊內部協調,服務隊活動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具體工作:做好每次會議的簽到,協助做好考勤工作;做好會議記錄;提早通知隊員開會的時間、地點,確保通知到位;做好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志愿服務隊隊員職責:積極配合隊內活動,及時、主動地向隊長、副隊長反映對服務隊的建議、想法和打算,進一步完善服務隊建設。
(二)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時,隊員必須統一著制服。具體著裝要求執行《著裝管理規定》,特殊情況下,按照活動帶隊隊長要求著裝。
(三)每次志愿服務活動結束后,宣傳報道員在3日內形成活動工作總結,并報隊長,由隊長呈報志愿服務領導小組。
第四條例會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全體志愿者會議,必要時可臨時召開。
(二)會議由隊長或副隊長主持,傳達支隊指示、決議,討論決定志愿者服務隊的重大問題;總結、布置、安排志愿者服務隊的工作。
(三)嚴格遵守會議紀律,維持會場秩序,積極發言,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四)服務隊全體會議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表決時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
第五條學習制度
(一)全體志愿者原則上每月集中組織學習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二)學習由志愿者服務隊隊長組織,傳達上級部門的指示、學習志愿者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的相關知識、其他單位或者部門的志愿者活動開展經驗,以及提高志愿者綜合素質的相關知識。
(三)每名服務隊隊員配發專門學習記錄本,用于志愿服務學習記錄和撰寫心得體會。
(四)志愿者之間要加強工作、生活、活動中的學習交流,從而達到共同進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六條考勤制度
(一)在參加服務隊組織的志愿活動以及志愿者服務隊統一組織的例會、學習、活動中,志愿者原則上不允許請假。如果必須請假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則必須告知隊長并請示組長,事后補寫請假條,并及時了解學習內容、會議要求或活動情況。
(二)有事請假者,必須持有假條,由組長或副組長簽字認可。
(三)全體志愿者參加的活動考勤由志愿者服務隊隊長記錄存檔,并做為獎懲先進的考核項目。
第七條活動制度
(一)服務隊全體志愿者,應有組織、有紀律的開展活動,發揚“關愛他人、關愛社會、關愛自然”的活動宗旨。
(二)服務隊全體志愿者應服從活動領導小組的統一調遣,自覺服從志愿者隊伍的指示,確保志愿者隊伍活動準時、高效、有序的完成。
(三)各位志愿者也可結合自身條件,發揮個人專長,積極主動地走向社會聯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義的活動。
第八條獎懲制度
(一)志愿者必須按時參加志愿者服務隊組織、提供的培訓及各項服務工作,無故2次遲到或1次不到者,批評警告1次,取消年度評優資格;無故3次遲到或2次不到者,按自動退出志愿者服務隊處理。
(二)獎勵:每次活動沒有缺勤現象的,工作認真積極表現者,優先考慮評優資格;對在服務隊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隊員,報志愿者服務活動領導小組,授予相應的榮譽稱號或通報表揚;取得評優資格者,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和通報表揚。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青年志愿者協會(以下簡稱青協)辦公室的日常管理,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樹立志愿者的良好形象,現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青協辦公室由秘書部負責管理,監督執行辦公室的值班制度。
第三條:每天值班人員負責辦公室衛生,保持辦公室的清潔。各部門或個人使用物品后必須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
第四條:請保持辦公室安靜,不要大聲喧嘩,不干擾他人辦公。不在辦公室內吸煙、喝酒,不在辦公室表現不文明舉止。
第五條:請節約用電,注意安全,最后離開者請負責關掉電燈,鎖好門窗。
第六條:辦公室鑰匙由主要負責人保管。鑰匙原則上不允許外借。
第七條:節約辦公室資源,包括(水杯、文具、宣傳紙張,顏料等),不得損壞辦公室所設置物品,若損壞按原價賠償。
第八條:除副部以上干部及主要負責人外,其他外來人員不得隨意翻看各部室檔案,資料等。(經所屬部室負責人批準除外,但必須有負責人簽字證明)。
第九條:值班人員應嚴格按值班表值班,值班人員值班應簽到。及時清點查看辦公室物品。并配合當天辦公室工作。如有事不能暗示參加值班應及時向當天負責人請假。
第十條: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應當認真仔細做好本部和其它各部室通知、傳達、協調等各項工作。
第十二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校青協總會所有。
???????xx年10月。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十三
一、為促進和規范服務中心志愿者(義工)(以下簡稱志愿者)的各項工作,全面推進社區義工事業的健康發展,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促進社會和諧,參照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務的'宗旨是通過志愿者服務的形式,發揮志愿者的愛心、才能與社會責任感,為中心轄區乃至整個社會創造一種“守望相助”的氛圍。
三、國際社會關于志愿者的定義:“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種道義、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責任感而從事公益事業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強制外力驅使,在職業之外自愿為社會、社區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同時獲得自我提升、自我實現的人。
四、中心為志愿者活動的組織和管理機構,對志愿者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加強志愿者工作的機制建設,不斷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務體系。
五、招募志愿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年齡在10周歲以上;
2、自愿從事志愿者服務,遵紀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動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5、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六、招募工作應堅持公開招募、志愿報名、實名注冊的基本原則。
七、招募方式: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十四
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加快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社區志愿服務是指在社區黨委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社區志愿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愿者各社區志愿者組織。
二、社區志愿者經過社區志愿者服務中心登記并獲得其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三、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熱心于公益事業,不怕困難,具有奉獻精神;具備與所參加的志愿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根據自身愿望和條件選擇一個志愿服務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愿服務工作;思想品質優良,無不良嗜好,無違法亂紀行為,遵紀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務條例》的相關規定,服從各級志愿者組織地管理;年齡16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的可以跟隨監護人或在有組織情況下參加志愿服務)均可到社區志愿者組織申請。
四、社區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維護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開展志愿服務時應當統一著裝或佩戴統一的標志。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十五
為了加強經濟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協會組織的建設,使青年志愿者協會各項工作能夠順利進展,也為了規范志愿者活動,增強青年志愿者協會內部干事的紀律,提高各部門的工作質量與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制定《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經濟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規章制度》,望大家務必遵守。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為規范,無不良嗜好;
4、要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和一定書面表達能力,要有良好的個人道德修養和人文修養;
5、要有團結、互助、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2、每學年新生報到后,進行納新工作,將新成名單上報備案;
4、遲到或請假應及時向會長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內容;
5、如開展活動,應提前將活動計劃上交;
6、組織活動,應提前集合,由負責人簽到,維持好秩序和組織好各項工作;
7、值班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認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無故缺席、離崗;
9、認真作好值班記錄,格式規范,保持整潔;
10、及時將一些重要的急需解決的事告訴負責人;
12、值班人員應保管好辦公室物品,謹防丟失,若有丟失損害則追究相關責任;
13、無故不參加例會或活動者,三次以上缺席桉自動離職處理;
16、紀律渙散、組織無力的,在校內外造成不良影響的,免去該職務;
17、本制度未盡事宜,將在工作中不斷總結,不斷健全。
2、活動方案要及時整理出來,經會長及各部長審核通過,落實相關具體事項;
3、主題活動的策劃要富有創意,符合實際;
4、活動前,相關活動部門協調安排人員,調配好活動用品,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6、必須保證每一次活動都有活動照;
7、活動中嚴格簽到,做好參與會員的服務數量和服務質量記錄,積累完整原始資料;
8、活動后,活動負責人及時組織進行調整反饋,整理材料和有關材料及時記檔。
1、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團支書一名,會長助理一名,各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
2、協會下設:主席團,辦公室,基拓部,新聞中心,宣傳部,組織部,策劃部。各部門配合的同時實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一)主席團:
1、負責青協日常管理和團委溝通;
2、在活動中,主席團負責與共同主辦活動的社團、學校聯系和溝通;
3、安排活動方案,對于活動的舉行,提出自己的看法;
4、總體協調社團的運行,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
5、制定青協內部章程,及獎懲制度。
(二)辦公室
1、負責起草文件及工作計劃的安排;
2、負責各類檔案、文件、資料的歸類保存和管理;
3、管理會費;
4、活動人員安排及通知;
5、志愿者時間登記和保存;
6、活動對外的短信及電話通知。
(三)基拓部
1、負責志愿服務基地的拓展及管理;
2、活動前后與活動基地的聯系;
3、協調各院青協及與校青協之間志愿者活動的組織安排;
4、鞏固和協調各部門的關系。
(四)新聞中心
1、管理協會的網絡平臺;
2、負責協會活動的照片拍攝與影音記錄;
3、對協會活動進行網絡宣傳;
4、總結協會活動并發表到協會的人人主頁及博客上
(五)宣傳部
1、活動海報設計;
2、負責活動的宣傳工作;
3、收集各種有關協會的信息和材料。
(六)組織部
1、組織和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活動的進行;
3、負責協會各項活動的場地與物品的安排;
4、活動結束后的善后工作;
5、活動物品的管理。
(七)策劃部
1、協會活動的策劃;
2、擬定活動策劃書;
3、監督活動的順利進行。
1、會長
召開理事會,全面負責并監督協會各項工作,負責行動計劃的制訂、實施。
2、副會長
協助會長安排協會具體工作,并監督工作的完成。
3、團支書
討論通過協會的重大決定,監督成員工作,在特殊情況下推選出代理理事長,臨時負責工作。
4、會長助理
傳達會長的各項通知及會議工作等的安排。
5、部長
具體安排本部各項工作,協調部門合作,確保協會工作的正常進行。
6、副部長
協助部長具體安排本部工作,并監督工作的完成。
1、交個人申請、個人簡歷,經協會考查,理事會批準后確定其會員資格。
2、換屆前退會需交個人申請,經協會批準后,方可退會。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十六
第一條 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社區志愿服務活動,為推動社區精神文明和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社區志愿服務是指在昌平區城北街道辦事處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
社區志愿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愿者組織。
第三條 社區志愿者是在本社區志愿者組織登記并獲得其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第四條 志愿服務組織機構由社區志愿者服務領導小組和社區志愿者服務隊組成。
第五條 志愿者組織機構的職責:在上級黨組織和共青團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愿者,確立服務項目,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工作和社會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務。
第六條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冊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組織長期接納志愿者的報名申請。
第七條 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凡18周歲以上的個人,志愿從事志愿服務工作并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履行入會登記手續,均可到本社區申請。
第八條 注冊志愿者的申請程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本社區填寫注冊登記表,社區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檔案。
第九條 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享有以下權利: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求社區給予幫助、解決;
(三)志愿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第十條 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
(二)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三)維護志愿者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第十一條 社區志愿服務范圍包括社區服務、環境保護、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區幫困、社區治安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的服務工作等公益事業。這些服務以志愿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為限。
第十二條 社區志愿服務的重點對象是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愿者組織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志愿者、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愿、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十三條 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團支部書記分管志愿者服務工作。
第十四條 各級黨、團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參與社區志愿服務工作,在社區志愿服務中發揮主體作用。
第十五條 社區黨員志愿者組織、婦女志愿者組織、社區老年人協會、關心下一代協會、老年科協等統一納入社區志愿者服務管理體系,接受社區統一的協調管理。
第十六條 建立志愿服務時間累計和績效評價制度。志愿服務的時間累計數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據。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促進我們?“力行團隊志愿者”活動更加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加強對活動的指導和管理,依據《力行團隊志愿者相關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力行團隊志愿者行動宗旨?“關注鄉村教育,關注鄉村孩子的成長,自愿參與、量力而行、講求實效、持之以恒”。
第三條、行動理念“尊重,學習,分享”。
第四條、我們信奉“知識就是力量”,我們將盡自己的能力幫助資源貧乏地區的鄉村建立圖書室,并讓圖書室資源通過志愿者的活動為鄉村孩子和教師創造開闊視野、增長知識的機會和交流平臺,推動知識社會和-諧發展與進步。與我們身邊有志投入鄉村教育事業的企業和個人共同推進人文素質的提升,實現回饋社會的愿望。
第二章?任務
第五條、為鄉村教育事業建設,社會進步,鄉村孩子健康成長成才服務。
第六條、與校外志愿者進行交流活動。
第七條、對鄉村及其學校進行考察符合要求的設立圖書室,并定期對圖書進行更新。
第八條、定期開展讀書活動以及相關工作,與村委會,學校和同學保持聯系。
第三章?申請加入與退出
第九條、加入程序:招募?——?考察期——填寫表格、注冊成為力行團隊志愿者。
(第一步)閱讀力行團隊簡介、志愿者管理條例,了解相關條例。
(第二步)通過參加志愿活動對申請人的志愿服務理念、服務技巧,團隊精神等進行考察,一旦符合志愿者要求則可以申請加入。
第十條、退出
(一)?由于個人或者客觀原因無法再進行志愿者活動的可以申請退出力行團隊志愿者,但必須要附上退出申請說明,經過組織開會討論決定申請。
(二)?有三次以上無故不參加活動的,可視為自動退出。
第十條、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學生,經申請、面試、考核后可以在力行團隊志愿者組織注冊,成為注冊志愿者:
(一)在校大學生;
(三)擁護《力行團隊志愿者章程》;
(四)具備相應的志愿服務能力;
(五)有奉獻精神,有志于參與志愿服務活動;
第四章?權力和義務
第十一條、權利
(一)參加志愿服務活動。
(二)接受相關的志愿服務培訓。
(三)要求獲得從事志愿服務的必需條件和必要保障。
(四)優先獲得志愿者組織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務。
(五)對志愿服務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所賦予的權利。
(七)可申請取消注冊志愿者身份。
第十二條、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團組織、志愿者組織的相關規定。
(二)自覺維護領慧志愿者形象。
(三)履行志愿服務承諾,傳播志愿服務理念。
(四)履行志愿服務承諾,服從管理,按照“力行團隊”計劃的安排積極參加服務活動。
(五)自覺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六)自覺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從事的贏利活動或其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七)履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團組織、志愿者組織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十三條、對志愿者的要求
著裝規范,儀表整潔,精神飽滿,在志愿服務時佩戴志愿者標志。
不隨便接受吃飯邀請和饋贈。
做事善始善終,許諾學生,校方及團隊的事一定要認真及時完成。
應準時出席所召開的會議,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事先向負責人請假,事后主動了解會議內容。
積極主動,富有創造力地開展志愿服務工作,但遇到超出個人能力范圍的情況,應及時、主動聯系相關老師或負責同學,求得妥善處理。
第五章?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志愿者團隊的構成
力行志愿者團隊,內設隊長一名,主要負責與志愿者總負責人的溝通聯系,同時,負責力行志愿者團隊的日常工作的統籌。隊長實行定期改選制。
第十五條、網絡組的管理
(一)負責網站、博客的維護以及活動資料的審閱和上傳。
(二)定期更新志愿者日志,報道最新活動成果。
(三)維護好對外宣傳的準確性、新穎性。
(四)負責查閱郵箱和博客、網站的留言,及時反饋信息。
(五)負責每期講壇的海報設計。
(六)收集志愿者開展活動的相片、錄像。
(七)開展下鄉活動的橫幅、海報設計等必要的宣傳工作。
(八)志愿者活動報道更新為四個工作日。
(九)每期的網絡的成員招收2至3名,網絡成員要求熟練電腦的基本操作和基本的網頁管理,對文字的排版、海報設計有一定的了解,最好能有相關的工作經驗。
第十六條、秘書組的管理
(一)秘書組的工作任務主要有負責開會會議記錄、資料的收集、整理。
(二)根據工作任務的不同,秘書組內部分為隊內和對外兩部分。
(三)隊內工作主要有會議記錄、志愿者內部資料(志愿者聯系方式)
(四)對外工作包括學校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志愿者日志的收集和審閱以及審閱后上交給網絡組。(審閱工作日為一天)
(五)秘書組成員由2名組成,成員間協調好工作任務。秘書組成員要求工作細致、認真,文字功底好。
第十七條、志愿者的管理
(一)征集各小學,各村的情況,征集內容包括各小學的校史、師資情況、獲獎情況、學生人數以及學校面臨的問題。
(二)跟進力行團隊鄉村圖書館的使用情況,志愿者下到各村,各小學了解圖書室的管理現狀、圖書的利用率及損壞率、了解圖書的構成是否合理以及對圖書室的管理提出適當意見和建議。
(三)各項活動的開展情況,活動內容包括志愿者交流活動、讀書活動等,志愿者有權利和義務參與,并有權利對各項活動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保證各項活動的順利進行。同時,參與者要求對參與的各項活動進行總結。
(四)志愿者日志的上交,要求每位參加活動的志愿者,在活動結束后的五個工作日上交活動總結,統一先上交到秘書組。
(五)和各小學各村的溝通聯系,各負責志愿者通過與村民、校長、老師的聯系,及時掌握各圖書館的動態,通過書信方式保持與學生的聯系,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把信息反饋給學校。在溝通過程中,應遵守志愿者的相關原則。
(六)學生情況的反饋,主要通過與學生書信聯系,善于發現問題,在志愿者總結會上討論分析,并反饋給校方。在與學生溝通過程中,應以積極向上的態度引導學生,與學生溝通的書信整理好后統一上交給秘書組。
(八)負責對新志愿者相關培訓,做好志愿者工作任務的銜接準備。
第十八條、物資管理組
(一)統計各圖書館捐贈物資。
(二)統計各圖書室圖書數量,并建立檔案。
(三)收集各圖書館圖書更新意見和建議,并進行整理。
(四)管理團隊物資,并做好登記。
(五)保障活動開展所需的物資準備。
(六)整理、分發捐贈物資。
第十九條、人事組
(一)為了更好履行志愿者的承諾,傳播志愿者服務理念,樹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同時凝聚志愿者團隊的向心力,共同完成好力行團隊的使命,制訂此考核細則,使志愿者工作能更高效地開展。
(二)本細則適用于志愿者全體成員的考核和對招收新志愿者的要求。
(三)考核人員和審核人主要由隊長和人事組具體負責,考核方案采用百分制,合格為60分。
(四)志愿者考核方法內容如下:
1、工作時數?志愿者全體成員每次開展活動和參加會議,人事組對成員出勤率統計,參加一次會議可獲得2分,參加讀書會可獲得5分,無故缺席者扣3分,有特殊情況和事假者不扣分。參加活動和會議少于總次數80%者,視為不合格。請假須提早一天。
2、工作成績?志愿者在達到工作時數時須保證工作效率,工作成績包括開展活動的總結、解決問題的創新性、工作過程實效性。參與一次小學活動可獲得10分,工作成績評價最高可獲得6分,工作成績評價先自評,再交由人事組審核;對活動總結超過工作日數(4日),扣相應2分,對活動中有損志愿者形象的扣10分,有必要給予通報批評?。
3、人事安排?為了確保考核的有效性和真實性,特設立人事組進行考核和招新。人事組建立人事管理檔案和考核檔案存檔,志愿者可以在考核成績公布的三天工作日進行核對,提出異議。人事組由組長和組員構成,組長任期半學期,組員實行定期改選制,組員任期為一個月。
4、獎懲方法?評優工作主要根據學期考核分數排出團隊成員的前30%者,考核分數在60分以上的志愿者。根據公平、公開、公平原則評出力行團隊“優秀志愿者”,力行團隊所有志愿者可以在評選結果公布的三個工作日之內進行評估,提出異議。評優工作主要由人事組成員及隊長負責完成。考核不及格者,應予勸退。
(五)新志愿者要求
1、新志愿者加入前須認真閱讀《力行團隊章程》。
2、加入的新志愿者必須有充裕的課外時間、良好的表達能力、學習組織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
3、力行團隊新志愿者通過自愿報名和引薦的方式成為考核期志愿者。
4、新志愿者加入須認真填寫申請表格,引薦者須在申請表格上認真填寫新志愿者的鑒定。
5、新志愿者考核期為三個月,在考核期內,須按照志愿者的要求完成一次對小學活動的開展,人事組進行評估。
第二十條、力行“成長”讀書會
(一)讀書會成員的必備條件是:熱愛讀書,熱愛思考,積極實踐,樂意交流,愿意以自己的執著、熱情與實際的努力獲得志愿者與山村孩子們的`共同成長,促進志愿者工作的發展,為力行團隊的發展提供扎實的基礎。
(二)首批志愿者申請并參加活動即可成為會員。以后入會者需首先成為正式志愿者,提交入會的書面申請并承諾遵守讀書會章程,方可加入讀書會。
(三)會員有參加讀書會會議的權利和義務。
(四)讀書會會員有優先參加讀書會各項活動及閱讀讀書會相關報刊資料的權利。
(五)所有會員都有義務參加讀書會的每月定期會議,不能參與者,須提前向負責人說明情況。連續2月不參加活動者,視為自動退出本會。
(六)以會員個人研讀、自由分組交流為主,以群體性的交流為輔。讀書會原則上每月末舉行一次讀書交流會(寒暑假可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調整),各小組組長對本月各小組讀書情況進行匯報總結,可呈交電子資料;會員針對本月所定下的主題進行討論,發表自己近期的課外閱讀情況。對活動及閱讀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讀書會全體成員共同商討,予以解決,如有無法解決問題,可自行向老師和學者請教。
(七)力行團隊網站將專門開辟“成長讀書會”專欄,定期推介讀書成果,讀書會會員有義務每月定期上網查看本月讀書成果,進行思考。同時建議在每月的空余時間向本讀書會上交各類與讀書會、志愿者活動相關的教學教案,總結,心得體會等文章。秘書組在進行仔細的審核修改后,會選擇性地在網站專欄進行發表。會員有對每月讀書成果提出建議的權利。
(八)讀書會每月會定下相關的主題,會員需針對此主題自行尋找相關書籍進行閱讀,請盡量在當地書店購買相關圖書,也可在網上閱讀。
(九)讀書會旨在活躍志愿者團隊讀書氛圍,提高志愿者服務技能,促進志愿者團隊的交流,為完成好力行團隊使命盡一份責。
(十)讀書會每學期評選一次讀書明星,并給予適當獎勵。
(十一)讀書會會員自愿參與為原則,會員有退會自由。
(十二)會員退會即視為自動退出力行團隊志愿者組織。
第二十一條、附則
(一)若本章程與上級志愿者組織條例相沖突,則以上級志愿者組織條例為準。
(一)本章程自頒發日起開始實施,山東理工大學力行志愿者團隊保留其修改權。
(二)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山東理工大學力行志愿者團隊。
第一條【原則】為規范“拍賣陽光”計劃公益活動的管理工作,加強志愿者管理,根據志愿者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核準登記】志愿證用于證明已經注冊了的志愿者的身份,用以記錄注冊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的時間、內容及服務后,由服務對象或單位提供志愿者的服務時間、服務內容的證明。
第三條【宣傳動員】在接到活動任務后,將任務的宗旨、活動時間、地點及內容提前通知需參加的活動小組組長后,由活動組長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自己的行動計劃,上報審核同意后,再由各小組實施。
第五條【管理培訓】對志愿者進行志愿服務基本理念培訓,定期向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務相關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向志愿者骨干提供專門的培訓,提高志愿者的服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第六條【考核評價】以參加活動的積極程度和每次活動中被服務對象的評價為標準。
第七條【獎勵與懲罰】能夠準時參與活動并且積極服從組織分配者計分;參與活動能力突出者給與獎金獎勵。造成一定影響著取消會員資格;造成一定損失者取消會員資格并追究責任;連續不參與活動5次者取消志愿者身份。
第八條【保障與權益】志愿者在需要幫助時,應優先得到志愿者組織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務。
第九條【附則】本制度的修改、變更、解釋權屬于“拍賣陽光”計劃團隊負責人;在特殊情況下由隊員投票決定部分內容的修改、變更、解釋。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十八
第一條:協會成員應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第二條:協會成員應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大學生守則及校內各種規章制度。承認青年志愿者章程,自覺維護志愿者形象。
第三條:例會制度
1.每月召開一次志愿者全體成員會議,必要時可臨時召開。
2.大會由會長或副會長主持,傳達學院指示、決議,討論決定協會工作的重大問題,研究總結布署安排協會的工作。
3.開會時,成員應提前5分鐘到場,實行簽到制度,沒有特殊原因不得請假。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者,應提前請假,并在開會后及時了解會議內容,學習會議精神。
4.嚴格遵守會議紀律,維持會場秩序,積極發言,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5.協會全體會議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表決時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
6.加強組織紀律觀念,對有關會議內容必須保密。
7.協會會議由組織部做好記錄,做好存檔材料,以便總結經驗,指導工作。
8.各小隊負責人做好所在小隊相應的記錄,以備小隊指導開展內部工作。
9.志愿者協會的主要干部負責人每月定期召開內部會議,總結開展活動的經驗成績及不足,討論研究下一步工作計劃,任務合理分工,責任到人,形成共同決議后,在協會全體會議上宣布。
10.各個小隊由負責人負責召開內部成員的交流會,回顧前段工作中的得失,并討論決定下一階段的工作計劃,形成一定的書面記錄,并做好隊員心理思想方面的工作。
11.發現問題后,能解決的應予以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上報協會主要領導或團委老師。
12.協會全體成員會議定為每月月初第一個星期,時間自定;協會主要干部會議定為每月二次,時間為每月上半旬和下半旬,具體時間自定。小隊內部會議由小隊長視小隊情況自定,但必須要有會議記錄,小隊單獨會議要保證一月一次。
第四條:學習制度
1.協會全體成員每月學習一次,必要時可臨時舉行。
2.學習由協會主要負責人主持,傳達國家、學院的指示會議精神,學習志愿者的相關知識,了解我國青年志愿者的活動情況,學習其他院校的青年志愿者活動開展經驗學習活動,以及提高協會成員綜合素質的相關知識。
3.嚴格遵守學習紀律,維持會場學習秩序,積極發言,認真做好記錄,會后及時傳達學習內容及有關精神。
4.學習內容由組織部負責整理,各小隊由小隊長負責根據大隊安排收集相關材料,必須與會前兩天內交到組織部相關負責人,并與會后兩天內寫好工作總結交于組織部。
5.在學習中,協會成員之間要加強工作中,生活中,學習上的交流以達到共同進步,共同提高。
6.學習內容由組織部門做好記錄,作為存檔資料以便總結經驗,指導今后工作的開展。
第五條:考勤制度
1.協會成員,在參加內部組織的活動以及協會統一組織的例會、學習、活動中,原則上不允許請假。如果必須請假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則必須告知小隊長并請示會長,并及時補寫請假條。
2.有事請假者,必須持有假條經會長或副會長簽名方可生效,并交組織部備案。
3.如沒有請假條,而會長及小隊長不知其詳細去向者,按曠會處理。
4.協會活動期間不得無故離開,如有需要須向小隊長或主要負責人,請示獲得允許后方可離開,歸隊后應及時消假。
5.在會議活動正式開始后,不再簽到,后到者視為遲到,活動會議開始二十分鐘后再到者視為曠會。
6.凡在活動中私自離隊者,給予大會警告處分。
7.全體成員參加的活動考勤由組織部人員負責記錄存檔。做為今后獎懲先進的考核項目。各隊自行開展的活動。小隊負責做好本隊考勤記錄,并交組織部存檔。
8.協會成員必須按時參加團組織;志愿者組織提供的培訓及各項服務工作,無故二次遲到或一次不到者,應寫出書面檢查,大會批評警告一次,取消年度評優資格;無故四次遲到或二次不到者,按自動退出青年志愿者協會處理。
第六條:活動制度
1.協會全體成員,應有組織有紀律的開展活動。發揚“立足校園,服務師生,走向社會,鍛煉自我“的活動宗旨。
2.協會全體成員應服從大隊的統一調遣,自覺服從協會的指示,確保協會活動準時高效、有序的完成。
3.協會全體成員應遵照學院的領導、團委的安排,協調好學院其他組織、社團之間的關系,為學院的建設積極努力工作。
4.各隊小隊長可攜帶本隊成員自行參加一些有益于社會人民和組織的活動,活動前寫出詳細的計劃、人員安排、交由團委或會長處審批。
5.各位成員也可利用自身的條件,發揮個人特長,積極主動的走向社會聯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義的活動。
6.活動的準備工作:
(1)對于每一件具有可實施性的工作,須由協會的干部集體商議。討論通過后,方可上報團委批準,然后制定詳細的計劃。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向隊員公布實施。
(2)對于協會全體成員參與的活動,由組織部擬定出詳細的計劃方案,全體干部經研究劃分好各自的職責和主要承擔的工作進行合理的分派,責任分明。
(3)申請準備好活動所需的場地、器材、經費進行合理的利用。所有物品由組織部和小隊長負責。
(4)協會宣傳部應充分做好活動前后宣傳工作,宣傳資料由協會宣傳部負責自行收集整理,交于組織部審核修正后,方可見報,必須每次活動一宣傳,保證以板報形式出現,也可以網站、報紙等多種形式處理。
(5)對于各小隊所單獨組織開展的活動需要報協會討論上報團委批準,并擬定出一系列詳細的計劃措施。
7.活動的實施階段:
(1)在活動實施過程中主要負責人應盡心盡力,各司其職,帶動全體隊員,認真、高效的開展工作。
(2)參加活動的協會成員應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協會的紀律,不得私自離隊,如有特殊情況者,須向協會負責人申請后方可離開。
(3)在活動中,如果發現有異常情況,須及時向協會負責人報告,以求妥善處理,不允許私自行動。
(4)在活動中嚴禁攜帶親朋好友,私自頂替協會人員名額,參加協會所組織的各種活動,違反者將嚴肅處理,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通報批評。
(5)在活動中,在工作思路已明確的前提下,不得頂撞負責人,須按照要求完成所分配的任務,并幫助其他隊員共同協作完成任務。
8.活動完工階段:
(1)按照要求,根據分配完成自己的任務后,不得自行走動。
(2)協會成員集合后,各小隊長負責清點人數,組織部做最終的情況統計。
(3)各小隊隊長負責收齊本小隊活動中所領取的帽子、隊旗、臂章等物品,點清件數以交回組織部保管。
(4)各小隊按照原來路線,整齊列隊,直到順利返回學校。
(5)活動結束后,組織外聯部負責書寫工作總結及工作簡訊,各小隊單獨書寫本隊的工作總結。如單獨開展的工作,所負責小隊負責人要寫一份全面的工作總結上交組織部存檔。并及時將材料送《大學生園地》、《團訊》、因特網上發表,所有報送材料需經組織部嚴格把關審核。
(6)活動結束后召開主要負責人會議總結本次工作中的得失。
9.活動中的應急措施:
(1)協會成員之間應相互團結,相互友愛,相互理解,虛心接受別人的批評建議,避免內部成員之間發生矛盾和摩擦。
(2)嚴禁在值勤或活動中與其他組織社團或外界發生沖突,如遇特殊情況,及時與小隊長或協會負責人聯系,以免沖突擴大。
(3)在特殊情況下,應以協會的利益為重,并以注意維護全體隊員的安全為首要條件。
第七條:協會物品的借用與保管
1.協會的所有公共物品隸屬于院團委,由協會組織部負責保管,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
2.如果開展工作需要借用物品,需寫出書面申請交會長或副會長批準,方可從組織部領取。
3.協會的所有物品,借用后須及時歸還,如果不及時歸還,將在全體大會上給予批評。
4.使用協會的物品,應當愛護珍惜,不得隨意亂放丟棄。若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丟棄者,照價賠償。
5.若多次使用物品不歸還或弄丟失者,除照價賠償外,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八條:獎懲制度
1.協會成員必須按時參加團組織、志愿者組織提供的培訓及各項服務工作,無故二次遲到或一次不到者,應寫出書面檢查,大會批評警告一次,取消年度評優資格;無故四次遲到或二次不到者,按自動退出青年志愿者協會處理。
2.有事請假者,必須持有假條經協會負責人批準簽名方能生效。
3.青年志愿者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青年志愿者協會章程行為,團委、青年志愿者協會可取消其志愿者資格。
4.各小隊負責人必須認真負責各小隊用具收發工作,如因工作疏忽,丟失用具的,各小隊負責人負主要責任并照價賠償,所在小隊大會警告批評一次。
5.各小隊負責人必須對自己所管轄小隊進行活動總結。每次活動一總結,每月一總結。及時向大隊組織部匯報小隊工作思想和狀況。無故有二次活動總結不交者,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大會批評警告一次,超過三次者,視為自動退隊處理。
6.每次協會活動結束后,各小隊負責人應在二天內將活動總結交組織部。
7.協會宣傳部應充分做好活動前后宣傳工作,宣傳資料由協會宣傳部負責自行收集整理并交于組織部審核修改后方可見報。必須每次活動一宣傳,保證以板報形式出現,也可以網站、報紙等多種形式宣傳。
8.獎勵:
(1)每次活動沒有缺勤現象的,工作認真積極表現者,優先考慮評優資格。
(2)協助協會額外完成除本職工作以外的工作者,優先考慮評優資格。
(3)對在協會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隊員,根據活動評選要求,與活動結束后評選,組織部報團委批準后授予相應的榮譽稱號或通報表揚。
(4)取得評優資格者,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和通報表揚。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團委、青年志愿者協會,修改權歸鄭大體院青年志愿者協會所有。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十九
第一條為加強首都志愿者隊伍建設,促進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進一步推動首都志愿服務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國注冊志愿者管理辦法》、《北京市志愿服務促進條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志愿者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京發[20xx]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服務精神和社會責任感,不以物質報酬為目的,以自己的時間、技能等資源,自愿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注冊志愿者是指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在全市各級各類志愿者組織注冊登記、參加服務活動的志愿者。
志愿者組織是指市和區、縣志愿者聯合會(協會)及各類專業性志愿者協會等依法成立、專門從事志愿服務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鼓勵、引導志愿者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注冊,成為注冊志愿者,以便參與志愿服務,享受專業培訓、服務認證、權益保護、表彰激勵等服務。
第四條志愿者組織可采取公開招募與定向招募相結合、經常性招募與階段性招募相結合、面向個人招募與面向集體招募相結合等方式開展招募工作,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志愿者招募機制、穩定通暢的招募渠道。
(一)志愿者組織可根據志愿服務項目和崗位需求情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廣播、信息欄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發布有關志愿者需求數量、崗位要求和報名方式等招募信息,為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創造便利條件。
(二)志愿者組織可深入社區、農村和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有針對性地開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和動員熱心公益的廣大市民特別是有一技之長的專業人士就近、就便加入志愿者隊伍,參加志愿服務活動。
第五條建立全市志愿者注冊制度。申請成為注冊志愿者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熱心社會公益事業,具有“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服務精神。
(二)年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須經其法定監護人同意)。
(三)具備參加志愿服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身體素質。
(四)品行端正,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志愿者組織的相關規定。
第六條“志愿北京”為全市統一的志愿者注冊網絡平臺。各注冊機構應建立健全注冊志愿者檔案管理系統,實現網上注冊和管理,促進注冊和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
充分發揮各系統、各部門和各級各類志愿者組織現有的注冊管理系統的作用,建立對接機制,與全市統一的志愿者注冊管理系統實現有效對接。
第七條市志愿者聯合會及其委托的志愿者組織為志愿者注冊機構(以下簡稱“注冊機構”)。
(一)各級各類志愿者組織可依托“志愿北京”網站或通過電話等方式,向市志愿者聯合會提出開展注冊工作的申請,接受市志愿者聯合會的注冊委托。
(二)市志愿者聯合會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委托開展注冊工作的各級各類志愿者組織名單。
(一)凡符合志愿者注冊條件并志愿從事志愿服務的個人,可通過網絡、電話或直接到各級各類志愿者組織等方式向注冊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市志愿者注冊登記表》,提供個人的基本信息及可參加的志愿服務的類別、方式、時間等必要信息。申請人身份證號是注冊的必要認證信息。
(二)注冊機構對申請人進行審核。
(三)審核合格后,注冊機構為申請人統一編號,發放北京市志愿者卡,并將申請人的有關信息錄入志愿者數據庫。
第九條志愿者卡由北京市志愿者聯合會統一制作,委托注冊機構負責向注冊志愿者發放。
第十條北京市志愿者聯合會統一確定志愿者卡號編制規則,志愿者卡號與志愿者身份證號相匹配,在注冊系統中將志愿者身份證號作為后臺信息予以管理和保密,志愿者卡上不出現個人身份證號。志愿者卡號一人一號,終生使用。在志愿者死亡、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不履行志愿者義務等情況下,應由原注冊機構注銷其志愿者卡號,被注銷的志愿者卡號不再重新使用。
第十一條志愿者卡集身份標識、注冊登錄、激勵表彰等功能于一體,是志愿者的身份卡、信息卡、計時卡、榮譽卡。
(一)身份憑證。志愿者卡是志愿者身份的標識,志愿者可憑志愿者卡參加志愿服務、培訓、公益實踐等活動。
(二)信息管理。志愿者憑志愿者卡號及密碼可登錄“志愿北京”網站,進入個人管理模塊,查詢、修改個人信息。
(三)服務計時。重大活動志愿服務和應急志愿服務,由志愿服務的組織者對志愿者服務時間進行計時,經相關志愿者組織認定后記錄進志愿者卡;社區志愿服務等經常性志愿服務,由社區居委會或服務對象及志愿服務組織者對服務時間提供證明,經相關志愿者組織認定后記錄進志愿者卡。服務時間為實際服務時間(不含往返時間),以小時為單位計量。
(四)榮譽激勵。志愿者卡號具有唯一性,可由志愿者永久保留,具有特殊的紀念意義,也是對持卡志愿者的一種激勵。
第十二條志愿者享有以下權利:
(一)以志愿者的身份參與志愿服務活動。
(二)獲得志愿服務的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
(三)獲得志愿服務所需的條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獲得志愿服務活動所需的教育和培訓。
(五)請求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組織幫助解決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的問題。
(六)有困難時優先獲得志愿者組織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務。
(七)對志愿者組織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八)要求志愿者組織出具參加志愿服務的證明。
(九)申請注銷注冊志愿者身份。
(十)其他依法享有的權利。
第十三條志愿者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志愿者組織的相關規定。
(二)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注冊相關信息,如有信息變更及時聯系修改。
(三)履行志愿服務承諾或者協議約定的義務,完成志愿服務。
(四)自覺維護志愿者組織和志愿者的形象和聲譽。
(五)自覺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六)退出志愿服務活動時,履行合理告知的義務。
(七)保守在參與志愿服務活動過程中獲悉的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護的信息。
(八)不得向接受志愿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索取、變相索取報酬。
(九)不得以志愿者身份從事任何以營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十)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第十四條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市、區縣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志愿者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市、區縣志愿者聯合會(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志愿者工作的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給予積極配合并進行業務指導;依托市、區縣志愿者聯合會(協會),各級各類志愿者組織對志愿者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十五條加強日常管理,為志愿者開展志愿服務提供必要的保障與支持。
(一)鼓勵志愿者使用全市統一的標識,提倡各類志愿者在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時佩戴以全市統一標識為主體圖案的標志。
(二)注冊機構可定期或在重大活動時組織新注冊志愿者進行宣誓。志愿者誓詞:“我是北京志愿者,為使我們的國家和城市更美好、人民更幸福、環境更安全,我要團結身邊的人,投身其間。面對需求,我要行動。我承諾,我將竭盡所能,參加公益活動,幫助困難人群,真誠關懷有需要的人士,為他們帶來溫暖。”
(三)志愿者的培訓工作主要由注冊機構或授權的有關單位、機構、組織負責,對于普通志愿者,可通過初次培訓、階段性培訓和臨時性培訓等方式,進行權利義務、服務理念、服務態度、服務技能等方面的基礎性培訓;對于骨干志愿者可通過集中輪訓、參觀學習、經驗交流、考察觀摩等方式進行專業服務技能、項目管理方法等方面的提高性重點培訓,不斷加強和改進服務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四)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應堅持自愿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通過與志愿者組織或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協議書等形式,明確服務內容、時間和有關權利、義務、責任。
(五)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后,由服務對象或組織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等證明,志愿者組織予以認定并記錄,作為對志愿者評價認證和激勵表彰的主要依據。
(六)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務時間儲蓄、互助服務、返還服務等制度,把提供志愿服務與優先享受志愿服務結合起來,在志愿者本人需要幫助時,可優先得到志愿者組織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務。
(七)對拒不履行義務或在志愿服務過程中由于未遵照相關規定而對服務對象、志愿者組織或其他志愿者造成損害的,視情節輕重,可對其進行警告、取消注冊志愿者身份。
(八)志愿者組織應落實和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權益。如服務對象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對志愿者造成損害,志愿者組織應當支持受損害的志愿者要求有關服務對象賠償損失,并提供必要的幫助。
(九)志愿者組織在招募志愿者時,應當公布與志愿服務項目有關的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并明確告知志愿服務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重大活動志愿服務和應急志愿服務中,由志愿者組織或接受服務的組織為志愿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經常性志愿服務中,有條件的志愿者組織可根據需要,為志愿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十)志愿者可在志愿者組織的指導下參加管理工作。志愿者組織應當發揮志愿者的能動性,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徑。
第十六條建立健全志愿服務的需求對接機制和項目管理機制,實現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和群眾接受志愿服務的便利化。
(一)政府或政府授權的志愿者組織對本地區、本系統、本行業志愿服務需求進行調查和評估。在調查評估過程中,要突出重點,關注民生領域的日常需求,關注弱勢群體。按照“服務對象所需、志愿者所能”的原則,提出志愿服務需求計劃,開發志愿服務項目,及時向全社會公開發布,吸引志愿者廣泛參與。
依托“志愿北京”網站,建立全市統一的志愿服務需求信息發布和服務對接平臺。
(二)鼓勵志愿者根據自己的特長和意愿,組成項目小組,根據需求計劃自主認領服務項目,在各類志愿者組織的統籌安排和合理調配下,為服務對象提供志愿服務,實現志愿服務供給與需求的有效對接。
(三)認領項目確定后,各項目小組要在志愿者組織的指導下,設計制定項目實施方案,明確服務項目的總體目標、職責分工、實施步驟和評估監督等要求,并按照項目方案分步組織具體實施,保證志愿服務活動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四)志愿者組織要加強志愿服務項目品牌化建設,鞏固傳統項目,拓展創新項目,做好項目的方案策劃、服務承接、資金籌集、公關宣傳、督導評估、總結完善等各個環節的工作,打造優質服務品牌,逐步開發一批符合實際、社會所需、效果明顯、影響廣泛的志愿服務項目,建立多層次、多元化、開放式的志愿服務項目庫。
(五)志愿者組織可依托服務需求相對集中的社會公益機構,通過簽訂協議、命名掛牌等形式創建志愿服務基地,探索建立志愿者經常性、就近就便開展志愿服務的有效機制。
第十七條建立全市志愿者星級認證制度。注冊機構根據志愿者服務的時間累計及服務評價情況,認定其為北京市一至五星志愿者。星級志愿者佩戴相應標志,同時在“志愿北京”網站進行標注和宣傳。
(一)志愿者注冊后,參加志愿服務時間累計達到100小時、200小時、500小時的,可分別認定為“北京市一星志愿者”、“北京市二星志愿者”、“北京市三星志愿者”。由負責安排志愿者參加活動的志愿者組織或志愿者個人提出申請,由對其進行注冊的志愿者組織進行認定,認定結果定期報區縣志愿者聯合會(協會)備案。
(二)志愿者注冊后,參加志愿服務時間累計達到800小時的,可認定為“北京市四星志愿者”。由負責安排志愿者參加活動的志愿者組織或志愿者個人提出申請,由具有北京市志愿者聯合會團體會員資格的注冊機構認定,認定結果定期報北京市志愿者聯合會備案。
(三)志愿者注冊后,參加志愿服務時間累計達到1000小時的,可認定為“北京市五星志愿者”。由負責安排志愿者參加活動的志愿者組織或志愿者個人提出申請,由北京市志愿者聯合會認定。
第十八條建立全市志愿者獎章授予制度。根據志愿者注冊以后從事志愿服務的時間與績效,授予不同級別的志愿服務獎章。獎章獲得者佩戴相應標志,同時在“志愿北京”網站進行標注和宣傳。
(一)志愿者自獲得“北京市五星志愿者”后,參加志愿服務時間累計達到20xx小時,在大型志愿服務活動、應急志愿服務中作出一定貢獻的,或在經常性志愿服務中取得一定成績的,可參加志愿服務銅質獎章評選。志愿服務銅質獎章評選工作由區縣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區縣志愿者聯合會(協會)等有關部門組織,評選結果報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北京市志愿者聯合會備案。
(二)志愿者自獲得銅質獎章后,參加志愿服務時間累計達到3000小時,在大型志愿服務活動、應急志愿服務中作出較大貢獻的,或在經常性志愿服務中取得較大成績的,可參加志愿服務銀質獎章評選。志愿服務銀質獎章評選工作由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北京市志愿者聯合會等有關部門組織。
(三)志愿者自獲得銀質獎章后,參加志愿服務時間累計達到5000小時,在大型志愿服務活動、應急志愿服務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或在經常性志愿服務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可參加志愿服務金質獎章評選。志愿服務金質獎章評選工作由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織。
(四)連續專門從事志愿服務超過1年的,可視情況直接授予上述級別獎章。
(五)獎章授予可視實際情況定期舉行。
第十九條逐步完善以精神激勵為主的志愿者表彰激勵機制。
(一)市、區縣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會同市、區縣志愿者聯合會(協會)等有關部門,將定期具體組織開展優秀志愿者、優秀志愿服務項目、志愿者工作突出貢獻集體與個人等評選表彰。
(二)引導和鼓勵各級各類志愿者組織開展相關評選表彰活動,評選表彰的項目及結果應按相關程序報北京市志愿者聯合會備案。
第二十條在重大活動志愿服務和應急志愿服務中,志愿者組織或接受服務的組織應當對志愿者在從事志愿服務活動中由本人所支出的交通、誤餐等費用給予適當的補貼;經常性志愿服務,根據具體情況,可適當給予上述補貼。
鼓勵有條件的志愿者組織通過組織療養休養、免費體檢等方式對優秀志愿者進行慰問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充分利用大眾傳媒和文化宣傳設施,廣泛宣傳實踐中涌現出的優秀志愿者、志愿者組織及其典型事跡,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營造有利于志愿者隊伍發展的良好氛圍。
第二十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工作、學習、生活的港澳臺同胞和海外華人華僑及外國人申請注冊的,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委社會工委、市社會辦負責具體解釋。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二十
1、巾幗志愿者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和社區婦聯的指導下開展以婦女群眾為對象的各項服務活動。
2、社區婦聯根據巾幗志愿者的特長,將其分為若干服務隊,如巾幗維權服務隊、巾幗科技培訓服務隊、巾幗扶貧服務伍、巾幗文體宣傳服務隊等各類志愿者隊伍。
3、巾幗志愿者服務活動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動方式。服務活動采取“小、散、多”的活動形式,由社區婦聯根據志愿者的特長與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志愿者開展服務活動。
4、巾幗志愿者在開展服務活動時,要佩戴巾幗志愿者微章,樹立和展示巾幗志愿者的良好服務形象。
5、巾幗志愿者要維護集體榮譽,顧全大局,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紀律和村規民約。
6、社區婦聯要重視巾幗志愿者服務活動,做好活動記錄,形成詳實的工作臺帳。
7、巾幗志愿者隊伍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總結上一季度服務活動情況,討論安排下一季度服務活動內容。
志愿者管理制度(專業21篇)篇二十一
為樹立“學習雷鋒、奉獻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務理念,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圍繞“關愛他人、關愛社會、關愛自然”(簡稱“三關愛”)為主要內容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加快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社區志愿服務是指在社區黨委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社區志愿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愿者各社區志愿者組織。
二、社區志愿者經過社區志愿服務站登記并獲得其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三、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熱心公益事業,有奉獻精神,愿意為社會提供義務服務;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無違法亂紀行為,遵紀守法,自愿選擇至少一個志愿服務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愿服務工作;能遵守《西安市志愿服務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并履行志愿服務承諾;年齡14周歲以上(如果未滿14周歲,須由父母或監護人協助注冊并陪同參加志愿服務活動)。
四、社區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維護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開展志愿服務時應當統一著裝或佩戴統一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