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是我對一本書或一篇文章閱讀后內心的真實感受和思考。接下來,小編為大家分享幾篇優秀的讀后感,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作品內涵和寫作技巧。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一
《西窗法雨》,單從名字看來,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無趣,仿佛有一種獨特的魅力,自有一股無形的美感。上網打上《西窗法雨》,從回饋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學界乃至文學界都頗受贊賞,甚至有人說:誰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書賣給他,可見《西窗法雨》的可讀性。
對于《西窗法雨》,黃樹森先生評價道:我愿將全書歸納為:一襲縱橫捭闔下的法趣談,一闔學養駁雜下的法議論,一掬情感積淀下的法情結。靈動,縝密,成熟,讀之,感到一種法理精神的歡愉洗禮,一種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這則評價是我在讀過《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覺得實在是貼切。我相信讀過《西窗法雨》的人都不會否認,讀《西窗法雨》讓人有一種如沐春風,很舒適的感覺。
不得不佩服,劉星老師的確是個不可多得的寫手,他巧妙地將枯燥的法律與文學融為一體,以活潑細膩的筆觸將一份可口的法學大餐呈現在人們面前。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長度,深入淺出,讓人不會有飽脹感而又意猶未盡;他的文章內容豐富充實,正是驗證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這一句話,實在是言簡意賅;他的寫作手法極為巧妙,往往從趣事趣案下手,如藥引般引導讀者進入他要論述的主題,繼而敘述法學原理,領你進入法學世界。
網上贊賞《西窗法雨》為能提高思想深度的佳作,我個人十分贊同,其經典的案例,精到的剖析,最能引起讀者對法律的深層思考,極具啟發性。
前段時間剛討論完的《安提戈涅》,《西窗法雨》中亦有提及,題目為法上“法”。第一個法指的是世俗法律,第二個“法”在《安提格涅》中指的是宗教法律。當世俗法律和宗教法律發生沖突時,安提戈涅說更應該服從高于國家法律的宗教法律。回到《西窗法雨》,在法上“法”的后一篇,便是法律的缺陷與人的智慧,這樣的安排,在情理中,也符合人們思考問題的邏輯。之所以選擇服從后一個“法”,是因為世俗的法律有缺陷,這是不可否認亦是無法避免的,畢竟法律是人制定的,難免有考慮不周的地方。法律的缺陷還在于,遇到特殊情況時無法隨機調整,靈活處置。而作為法上“法”的更高法則,指得就是宗教法律嗎?我看不然。事實上,它和世俗法律一樣有著不可避免的缺陷。那法上法會是人的智慧嗎?某種程度上可以這樣說,我覺得高于國家法律的更高的原則,指的是存在于人們心中的正義基礎上的判斷,不是常說“公道自在人心”嗎?就像安提戈涅一樣,選擇自己的行為從而選擇自認為更好的法律秩序。
《西窗法雨》中有一篇隨筆題為《死刑的存廢》,說的正是社會上激烈討論的問題。對于死刑的存廢問題,我以前一直是墻頭草,覺得兩方都有道理,但看了《西窗法雨》及潘軍的《死刑報告》后,我堅定地站到了廢除死刑這一立場上。
在中國人的觀念里,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他們認為這是惡有惡報,認為這很公平。說到底,這只是以血還血的等害報復觀念。換種說法,既然他們認為殺人者是可惡的,那么殺死殺人者的人又將如何定位?嚴格意義來講,他們也是殺人犯,那么他們是否也要被殺掉呢?如此說來,何時才是結束的時候?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不應該被剝奪,無論是以怎樣的名義。
如果說傷害別人的生命是非法的,那么代表國家代表法律的剝奪人命便是合法的嗎?也許有人要說,每一個死刑的判定都是嚴格按照程序辦理的,是正義的。難道程序正義便代表著結果正義嗎?看看自兩千多年前的漢代就有的死刑錯案吧,面對那么多無辜在死刑中喪命的亡魂,你還能說出正義二字嗎。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二
《西窗法雨》,單從名字看來,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無趣,仿佛有一種獨特的魅力,自有一股無形的美感。上網打上《西窗法雨》,從回饋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學界乃至文學界都頗受贊賞,甚至有人說:誰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書賣給他,可見《西窗法雨》的可讀性。
對于《西窗法雨》,黃樹森先生評價道:我愿將全書歸納為:一襲縱橫捭闔下的法趣談,一闔學養駁雜下的法議論,一掬情感積淀下的法情結。靈動,縝密,成熟,讀之,感到一種法理精神的歡愉洗禮,一種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這則評價是我在讀過《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覺得實在是貼切。我相信讀過《西窗法雨》的人都不會否認,讀《西窗法雨》讓人有一種如沐春風,很舒適的感覺。
不得不佩服,劉星老師的確是個不可多得的寫手,他巧妙地將枯燥的法律與文學融為一體,以活潑細膩的筆觸將一份可口的法學大餐呈現在人們面前。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長度,深入淺出,讓人不會有飽脹感而又意猶未盡;他的文章內容豐富充實,正是驗證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這一句話,實在是言簡意賅;他的寫作手法極為巧妙,往往從趣事趣案下手,如藥引般引導讀者進入他要論述的主題,繼而敘述法學原理,領你進入法學世界。
網上贊賞《西窗法雨》為能提高思想深度的佳作,我個人十分贊同,其經典的案例,精到的剖析,最能引起讀者對法律的深層思考,極具啟發性。
前段時間剛討論完的《安提戈涅》,《西窗法雨》中亦有提及,題目為法上“法”。第一個法指的是世俗法律,第二個“法”在《安提格涅》中指的是宗教法律。當世俗法律和宗教法律發生沖突時,安提戈涅說更應該服從高于國家法律的宗教法律。回到《西窗法雨》,在法上“法”的后一篇,便是法律的缺陷與人的智慧,這樣的安排,在情理中,也符合人們思考問題的邏輯。之所以選擇服從后一個“法”,是因為世俗的法律有缺陷,這是不可否認亦是無法避免的,畢竟法律是人制定的,難免有考慮不周的地方。法律的缺陷還在于,遇到特殊情況時無法隨機調整,靈活處置。而作為法上“法”的更高法則,指得就是宗教法律嗎?我看不然。事實上,它和世俗法律一樣有著不可避免的缺陷。那法上法會是人的智慧嗎?某種程度上可以這樣說,我覺得高于國家法律的更高的原則,指的是存在于人們心中的正義基礎上的判斷,不是常說“公道自在人心”嗎?就像安提戈涅一樣,選擇自己的行為從而選擇自認為更好的法律秩序。
《西窗法雨》中有一篇隨筆題為《死刑的存廢》,說的正是社會上激烈討論的問題。對于死刑的存廢問題,我以前一直是墻頭草,覺得兩方都有道理,但看了《西窗法雨》及潘軍的《死刑報告》后,我堅定地站到了廢除死刑這一立場上。
在中國人的觀念里,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他們認為這是惡有惡報,認為這很公平。說到底,這只是以血還血的等害報復觀念。換種說法,既然他們認為殺人者是可惡的,那么殺死殺人者的人又將如何定位?嚴格意義來講,他們也是殺人犯,那么他們是否也要被殺掉呢?如此說來,何時才是結束的時候?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不應該被剝奪,無論是以怎樣的名義。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三
對于學法的人來說,最大的無奈莫過于做一道法律與道德的單項選擇題,無論選擇了哪個,都是對心靈的背叛,要么背叛良知,要么背叛正義。這是對于那些過于感性的人來說的,在道德與法律的夾縫中生存,卻不能游刃有余。然而,對大多數理性的人而言,學法的價值便在于尋求法律與道德的衡平!
我很坦誠地說自己便是一個過于感性的人,就仿佛我明知櫻花很美,卻仍然會對它不屑一顧甚至是討厭。當我恨一樣東西的時候便會失去理智地恨有關這樣東西的一切,就仿佛櫻花之于日本。恨一個民族,也連累了一種花,這是否是一場花的劫難?其實,歷史的銘記并不是為了仇恨的延續,寬容也并不等于背叛,不去承認也無法抹殺櫻花之美。
《西窗法雨》講述了很多法治于人治所體現的優越性,而且從西方法律制度的建立與實施同中國法律做了比較,甚至是提出一種前瞻性建議。任何事物的發展都需要一個過程,而且中國的法律正在從人治中逐漸走出,作為法律人,我們不僅是要看前方的風景,更應該修繕甚至規劃前方的風景,因為這樣的時代賦予我們這樣的使命!
作為一個文科生,曾經的我們是感性的,在太浪漫主義的驅使下無法回歸現實而在成長的道路上彷徨過。然而,理智要求我們看到的不再是個體主義,而是衡平,當他們之間存在矛盾時我們要隨時調整道德和法律的砝碼,將損害減小到最低程度,甚至為此而犧牲一些東西。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四
西窗法雨這本書對于我這種從小到大一直學理科的人來說還是有不錯的掃盲作用的。這本書普及了一些法律常識,內容比較散,歸納一下大致可以分為這三點:
作者正本清源,談了西方法治的假設前提(原罪、性本惡),法律進步的源泉(法上法),全法治與半法治的主要區別(法律是否內外平等、國王是否也在法律的管制之內)。從人與人之間的契約關系而非上下關系出發,談到了權力制約(司法行政獨立,陪審團制度),官員的權力與義務,政府權力與個人權利發生沖突時的選擇,法律的最終效力(試圖將效力歸結于社會認可而非國家機關)。
作者花了相當篇幅談論法律對于個人權利的維護,這些條例使得渺小的個人在面對強大的法律機關面前有了保護自己不受濫用權力者迫害的權利。其中包括:法無明文不處罰、無罪推定、沉默權、自然權利、正當程序、無效誘供。
書的另外一大主題是關于法律之上的正義,不要在嚴格執行法律之時遺忘了法律的目的還是要維護公平與正義。對于納粹的反思,產生了惡法非法的理論。自由心證、隱含法律規則、自然正義則試圖調劑法律過于刻板的問題,給法律以變通。形式正義,給了人們在內容正義之外一種思考模式。
總之,我覺得這本書還是值得一讀的,它能夠促進我們對于基本法律問題的思考,增強公民的基本法律意識。不會有盡善盡美的法律,只有在反省之中不斷前進。同樣,人無完人,唯有在不斷讀書中反省之中努力成長。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五
當我第一次讀到這本書的時候,我首先了解了程文超先生對于這本書的評價,從而讓我對這本書產生了興趣。程文超先生是這樣說的:“一正的西窗法雨開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窗”小,“雨”也不大。開辦者大約有使它“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的意思。可那“雨”不僅“潛入”了“夜”也潛入了“心”。讀者心里就掀起了波瀾。結果,雨仍然是“細”的,雨聲卻大了起來,頗有些轟動效應。這些話讓我對劉星老師有了一個新的認識。作為一個法學入門者,我讀了這本書之后讓我有一種如沐春風的感覺,感覺到非常的舒適。
在我們的傳統印象來看,法學總是枯燥乏味的,給我們的印象停留在一條又一條枯燥的法律條文。但是劉星老師將我們印象中枯燥的法律條文轉化成了一個又一個生動有趣的小故事。讓曾經苦口的良藥變成了可口的大餐,我在不知不覺被他這種寫法所吸引。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長度,深入淺出,讓人不會有飽脹感而又意猶未盡;他的文章內容豐富充實,正是驗證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這一句話,實在是言簡意賅;他的寫作手法極為巧妙,往往從趣事趣案下手,如藥引般引導我進入他要論述的主題,繼而敘述法學原理,帶領我走進法學世界。開啟我的法學大門。
(一)故事中的法律。
劉星老師并不是單純的講述中國或者外國的故事。當他講述西方的法律故事時總是潤物細無聲的給我帶來有關法的知識。當蘇格拉底的誓死不越獄選擇為捍衛雅典法律的尊嚴時,選擇飲毒自盡。蘇格拉底的決定給后人帶來無盡的討論,這位偉大哲人的做法是否過于迂腐。當安提戈涅按照宗教的習慣埋葬了她的兄弟。當國王把她逮捕起來,問她為什么要違反法律時,安提戈涅說:“我應該服從國家的法律,但是,更應該服從高于國家法律的宗教法律。”在西方人看來,人無法擺脫世界命運的安排,但可以選擇自己的行為,從而選擇自認為更好的法律秩序。當美國市長宣布政府將對男女同性戀者之間的長期承諾和愛護關系予以承認,同性戀者歡呼雀躍時,讓少數的權利得到實現時,這說明了大多數人的喜惡不能作為個人權利的唯一的立法依據,我們也要對少數人予以尊重。
這些故事逐漸增加了我對法的興趣,也讓我對法的理解上了一個新高度。
例如此類的故事還有很多,就是這樣一個又一個的小故事,沒有用任何晦澀的語言表達深刻的意蘊的方式,卻帶給了我無盡的思考。它的雨不是傾盆大雨將所有的法學知識砸向你,而恰恰是這幾點及時雨,有點啟蒙的思想,帶給我更深層次的思考,思索著我國的法治制度的問題。我們常常會把中外法律體系進行對比。而這本書說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現象,卻時時啟蒙著中國人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不著痕跡的調動著讀者的思維,去思考中國的問題。
(二)東西方的差異。
東西方的差異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從古至今的許多因素影響著它。首先,英國的《權利法案》,美國的《1787憲法》等憲法條文,都是西方國家運用成熟的法律手段治理國家,約束民眾的違法行為。而中國歷史上雖然都有法律,統治者都用過法律來約束被統治者,但是統治者自己卻不在法律體系的約束之中,這是中國古代“法家”所說的法治,與西方的全法治相比歷史上的中國是個“半法治”。這樣“半法治”產生于中國特殊的國情,歷史唯物主義告訴我們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我們總是習慣了這一套理論。但是當我讀到“地理環境中的法律”時,仿佛為我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孟德斯鳩的“地理因素說”講了法律不僅事實上而且應該和地理環境諸因素相適應。想來也對,中國的小農經濟的基礎在于中國獨有的地理環境,優越的氣候條件肥沃的土壤,無一不是中國產生小農經濟的重要地理因素,正是在這樣的地理條件影響下,中國沒有像古雅典一樣建立小國寡民的.直接民主制度,也沒有像古羅馬一樣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而是建立了符合中國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這也就造成了古代中國出現半法治的局面。我國的幅員遼闊使得各地都有不同的地理環境,地理環境會對人們的行為造成不同的影響,因此,在我們這樣一個包含不同地理環境的大國,我們的法律在講究國家統一性的同時也應該講究地方區域的不同性,當有些地理環境因素和民俗及習慣聯系在一起的時候,更應該如此。也許這就是從某一方面來看的法律的原則性與靈活性辯證統一的要求。
除了地理環境的影響因素外,社會心理的影響也是不容小覷的。亞當與夏娃的故事想必我們都很熟悉,亞當與夏娃偷食禁果使得性覺醒,人類就像開了閘的洪水一般不斷繁衍,一代傳一代,上帝知道后將夏娃逐出伊甸園。上帝還告訴后來的人類,第一父親和第一母親的行為是一種罪惡,人類是由于這種罪惡出現的,所以人類的每個人生下來都是有罪的。所以,西方人相信人性是惡的,很大程度是因為這個故事。西方人以為人性惡,所以覺得教育的力量是軟弱的,教育無法抑制人的犯罪傾向,因此特別喜歡用法律。中國人大多都讀過《三字經》,那里面的頭一句話說:人之初,性本善。盡管歷史上出現了幾個“法家”分子竭力“詆毀”人性,但是,大多數中國人都追隨孔孟之道,喜歡把人性講的善一點。于是孩子的啟蒙讀物《三字經》便有了性本善的字眼。歷代的統治者皆以法律作為統治工具,他們大多認為只有做一位仁君才能名垂青史,所以大多數都是德法兼修,以德為主。所以確信教化的無邊的效力,教化肯定可以使人改邪歸正,于是以為法律實在是對付低下動物的低下手段。法律是一種低要求,道德是一種高要求。所以,具有強制性質的“法治”在西方日益發達,而在中國則到晚近期才慢慢有了起步。
(三)“雄辯的魅力”
在我們的印象中,律師大多能言善辯。研習法律的人,從來都是關心辯論的,仿佛辯論乃至訓練得雄辯自如是法律行內的本分。從本書中我們可以細細品味尼克松“水門事件”法律辯論的戲劇性變化,慢慢咀嚼辛普森刑事案件開庭訴訟的峰回路轉,仔細感受包細亞的智慧。更為重要的是,我們可以了解律師這樣一個屢被文學作品痛快的社會精英符號的實際底蘊,以及其根深之所以葉茂。
辯論以至雄辯,是自古以來人類理性的一種“現場發揮”的極致。它能夠調動我們的情緒、激發我們的想象,雄辯作為一種技藝,而法律中的雄辯,需要專門的術語、特殊的論證思路和具體的法律知識。但凡了解現代中國法制化進程的都知道。從前咱們的法官在法庭上,不僅要聲色俱厲地向被告問這問那,而且還會以同樣的方式“折騰”一番原告,就連律師都會因此冒虛汗,法官是主角幾乎所有的問題由他提問由他查明。專家稱其為“糾問式庭審”。這表明法官是“法庭之王”,他有著裁判的權力,更有從頭到尾追問以及使案件水落石出的權力。后來中國的法學家和法律家發現“對抗制庭審”才是最吸引人的。這就意味著庭審參與者積極地挑戰對方,使出渾身解數。在法庭中衣冠楚楚的律師個個“神氣活現”他們頗為機智地向當事人或證人提出問題,在當事人以及證人的回答中揭示“自相矛盾”;有時旁征博引,告訴法官或旁邊的陪審團“法律究竟是什么”。他們運用自己的法學知識,引用法律條文,說這條法律在這里或那里。“真理是越辯越明的”。當訴訟兩方竭盡全力為己方的利益而攻擊對方時,法官卻是不露聲色,他在考慮誰的證據充分,誰說的有道理,這樣法官才能更為清楚糾紛的關節要害。“法庭之王”的位置從法官移向了律師,法庭的這場靜悄悄的革命,實際上是一場更具有文化意義的觀念革命。
除了故事法律化,中西法治不同的原因何在以及“雄辯的魅力”之外,書中還講述了有關權力的來源,判例法,法院的審查權力,政府與人民的關系,法律的最終效力來源等一系列發人深省的問題。對于法學初學者的我們而言,法律這棟直通云霄的摩天大樓需要我們走的路還有很長,我們閱讀這本書就像是在這座摩天大樓里彷徨的游走。彷徨來自于我們漸漸產生的新思想,游走來自我們對法律的好奇。我們要走出這座摩天大樓還需要我們大量閱讀法律案例和典籍,我們就是這樣彷徨的游走,我們在彷徨中思索,在游走中逐漸向這座摩天大樓的頂部前進。當我們到達頂部時我們將不再彷徨,我們就可以運用在這座摩天大樓里探索到的知識為中國法治化進程做出自己的貢獻,讓《西窗法雨》的“雨”下到每一個人的心里,下到中國的每一寸土地上。讓每一個人感受到這“雨”,讓每一個人都能在這“雨”中感到如沐春風,讓中國的法治化建設在這場“雨”的滋潤下茁壯的成長,成長為可以為社會長治久安提供堅實根基的參天大樹。讓我們每個人在這顆大樹下感受《西窗法雨》的大智慧。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六
在我們心中,法學從來就是厚重的,法學著作似乎也常以一貫的嚴謹示人,以至于我們不得不正襟危坐地捧讀,所以,在一次很偶然的機會讀到這本《西窗法雨》時,才會讓人心里一動:原來,我們的法律也可以如此生動。
作者用一種親切家常的語氣,以平和幽默的手法將西方的法律文化娓娓道來,似乎不沾半點煙塵,平淡的就像是在向我們講述鄰家趣事。在小幽默之中溶進了大智慧,在小事情之中融入了大法理。當我們的眼睛掃過那薄薄的書冊,思緒也隨著作者的指引飄忽起來,似羚羊掛角,了無痕跡,但是,合上書本,卻有一種淡淡的感悟在心頭,雖然只是蜻蜓點水的一點,卻讓我們在不知不覺中領略到了作者頗為尖端、頗為前沿的研究心得。
第一次,我們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不僅僅是一種冰冷的規范,不僅僅是一條條死板的條文,法律是我們身邊一個個鮮活的面孔,是這些鮮活的面孔構成的社會生活,是這些社會生活中體現出來的人類的高超智慧。作者給我們講“政府旁邊的法院”、講“政府的承諾”、講“道德的法律強制”、講“隱含的法律規則”、講“正義的自然性質”等這一切,只是為了和讀者一起培養“反省的能力”,引導我們形成對法律與道德的最深層次思考,“既然我們喜歡上了法治,假設一下人性的不完善或許就是必要的”,讓我們能對法律的作用有一個起碼的認識,“人們要法律,就是想要社會有個方圓,有個秩序”。
以史為鑒,可知興亡。旁征博引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嬉笑怒罵,而是為了古為今用;妙筆生花的初衷也不是為了賣弄文采,而是為了西為中用。雖然作者說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現象,卻時時啟蒙著中國人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不著痕跡地調動著讀者的思維,去思考中國的問題。在作者刻意為我們營造的輕松氛圍里,我們隨著他的筆尖的指引在法律的智慧天地里暢游了一圈,享受了智慧的樂趣,感受了法律的魅力,最終,卻依然是要回到我們的現實。那輕松瀟灑的字里行間,喚醒了我們強烈的責任感。我們應當做的,就是從這輕松的隨筆中讀出厚重的法律,讀出共和國當代法官的使命!
曾經,先賢們把一條條枯燥的法律條文書寫成一個個鮮活的案例,用以給我們解釋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義、什么是公正、什么是權利。今天,我們依然在重復著他們曾經的努力,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播撒在古老的神州大地上,在田間地頭的奔走中、在鄉村社區的普法里,展示共和國法官對人民司法的虔誠、對“三個至上”的堅守,把一次次微弱的努力化成法律的春雨,“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捍衛一個法律人必須捍衛的普世價值!的確,時代在變化,法律在發展,但是,那些永恒的價值追求卻依然是法官心中最柔軟的存在,就像高高矗立的燈塔一樣,指引著一代代人民法官前行的方向。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當古老的中國突然迸發出前所未有的激情,以日新月異的速度展示中華民族的潛力的時候,當我們的民眾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毫不掩飾地展現自己對法律的渴望、對公正的渴求的時候,作為法官,我們不僅要能反觀中國法治的過去、審視中國法治的今天,更應該去思考中國社會的規矩與方圓;我們不僅是要看前方的風景,更應該修繕甚至規劃前方的風景,讓它更加符合中國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在《西窗法雨》的瀟瀟聲中獲得一份靈感,在鄉土中國的大畫卷上描繪出法治中國的水墨畫,這是時代賦予人民法官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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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七
相信每個法學院學生在剛剛踏入這座大門、對“法律”這個字眼如饑似渴的時候,你的書單上都會出現“《西窗法雨》(劉星)”的身影。就算你當初在浩如拾貝的書籍沙灘上,遺漏了這顆珍珠——像我一樣——也不怕,它隨時準備好,潤物細無聲。
不要小看這短小精湛的十六開本,當真濃縮的都是精華。里面正文部分收錄了73篇連載于《南方周末》專欄的短文,短文把每個英美法判例作為一個小故事娓娓道來,結合中國的世情民風,引出人們對法理的思考,將西方的法律文化灑進每個中國讀者的心中。這本書最早出版于1998年,在當年國民的法律意識尚且朦朧的時代,當真是一場甘霖。
篇篇講法,卻遠勝那些厚重的只能放在圖書館架子上的法學典籍。像一位師長,更像一位游歷歸來的老友,拉著你的手,在三杯兩盞淡酒間,講述一個個取意盎然的故事,正是“開軒面場圃,把酒話桑麻”。
開題第一篇從蘇格拉底之死講起,我想,這也是作者從西方法律文明的開端時期講起的一種隱喻,也是作者在敬告讀者,想要了解法律了,首先,你要敬畏法律。漫談開來,從戲劇《安提戈涅》中法律與宗教的關系到1801年馬伯里訴麥迪遜案中違憲審查權的確立,從對法官的作用的思考到辛普森案中刑事審判與民事審判的結果迥異的考量,每一個小故事都像星星點點的火種,點燃人們對法理、對中國社會的法律現狀的無盡思考。
比如,我在《官司的成本計算》這篇,獲得的啟發很大。“法治”的精義到底是什么?這在當前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更值得我們好好思考一下。我們過去提倡法治,要依法治國,增強公民的法治理念,最好事事都翻開法條,找一找“該怎么辦”?怎么維護我們那點權利。我想,這種提倡是在過去改革開放不久人們法治意識尚很淡薄的時期談的,經歷了十余載的發展,在法治初有成效的今天,我們應該反思,“凡是必訟”真的是好事嗎?“法治”是社會治理的一種手段,并且在各種治理手段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權威。因此,法律的使用必須追究社會治理的效益,而非本末倒置,為了“法治”而“法治”,最后導致刻板地追求“事事必訟”。相反,我們應當強調的是,在承認法律在各種社會治理手段中的最高地位的同時,不可否認甚至應大力提倡多管齊下,積極運用其他社會成本較小的手段。這讓我們想到中國傳統的“和為貴”思想,簡直是一種零成本的“低碳、環保”的社會治理方式。在社會效益這一目標的指引下,為了使社會收入大于等于社會支出,我們就會自然而然地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如果一個人為了一根頭發起訴,那么這場官司的時間、人力、財力、物力成本綜合起來的消耗、付出,將遠遠大于一根頭發的價值,那么這場官司的價值是零,甚至負。結論就是完全不應啟動這場官司。因此,書中告訴我們,有許多西方人認為,“法律解決糾紛的功能最好不要無限膨脹,否則官司越多,不僅個人的收入少于支出,而且社會的收入也會少于支出”,越來越窮,顯然違背了“法治”的初衷。這時,就該及時運用到道德、習慣等調節杠桿,“凡事必訟”既傷和氣又浪費資源。
《西窗法雨》就是這樣帶給我們更廣闊的視野,引領我們進行更深度的思考,把高高在上的法律揉進家長里短,將僵硬的法律技術打碎,交由我們細細品味,化百煉鋼為繞指柔。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八
劉星的《西窗法雨》一書,由一篇篇簡短的小文章構成,多數以一個事例講述一個個與法律有關的觀點。全書都在表達著西方人眼中的與法律這一主題有關的不同的觀點,這不難從書名開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中看出。
書中觀點很多,其中的“‘上下關系’還是‘契約關系’”一節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這一節開篇即“顛覆”了我對契約的認知。最初接觸契約一詞,是在高中歷史書上中盧梭的一個觀點中,那時老師為了方便我們理解,簡單的告訴我可以認為就是簽訂了合同。而在我看來合同就只是兩家公司為達成合作而簽訂的文件,并無它意。事實卻不然,在西方人的觀點中,契約不僅存在于私領域,也存在于公領域。因此,在他們看來政府在管理國家的時候,是與民眾有一個“社會契約”的關系的。為了證實這一點,他們甚至編織了一個古代故事:認為遠古時期人們處在自然狀態中,后來大家為了共同生存便簽訂契約組成社會,再后來又與政府簽訂契約授予政府權力。也正因為這一層原因,政府在行事時必須按照與民眾訂立的契約行事,維護民眾利益。而一旦政府所做之事違背契約時,民眾也有權推翻這一政府,與新的能夠維護其自身利益的組織重新訂立契約。從這一點出發,西方政府與民眾之間的關系,更多體現的是契約關系。
但在我國,政府與民眾的關系更多給人的感覺是一種不平等的上下級之間的關系。這不難從最近的熱點事件中一探究竟。還記得上個月的一篇“小伙為辦護照返鄉六次多跑3000公里”的報導。相信這也是很多民眾經歷過的,排了長長的一條辦證隊伍,到自己辦證時工作人員一句材料不齊,然后讓你備齊材料再來,一番折騰后你又得排長長的隊伍去辦證。這不免讓人覺得辦證的政府工作人員沒有維護我們的利益,浪費了我們的時間精力,更有甚者會認為其有憑一己權力玩弄民眾之嫌。
我們不可否認,西方的法治發展起步比我們早,發展水平比我們高,許多制度比我們完善,許多研究比我們透徹。我們需要學習的不僅僅是前文中的這一觀念,為了更好地推進我國法治發展進程,深化依法治國,在立足本國國情的前提下,我們需要向西方學習的還有很多。相信這也是作者劉星寫作此書的一個原因。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九
在法理學的課堂上,這是老師推薦的一本必讀書,當時的我以為這本書會跟《社會契約論》、《論法的精神》等眾多法律書籍一樣無趣、晦澀難懂,所以也就一直沒有放在心上,細細地去品讀。然而就在幾天前,有人再次跟我談起此書,說這本書不像是一本法律書,讀起來輕松有趣。聽了之后我心想這本書得翻出來讀讀了。
這本書是劉星教授的法學隨筆文集,共有七十多個經典的法律故事,雖然看似講的是法律故事,但卻是透過每一個淺顯易懂、甚至是大家所熟知的小故事傳播背后的法理,引人思考。
每一個小故事,作者都能結合當下中國實際談談自己的感悟與思考,同時也能讓讀者思考其對當下中國的現實意義。法律是人所制定的,其穩定性與確定性難免會給其帶來滯后性等缺陷,而當這種缺陷運用到個案中時,難免會有不公正的時候。在當下,我們有時也會討論評價在法律運用到個案中時是否公正,而在面對這種不公正時,我們又該如何選擇的問題。在本書的開篇《蘇格拉底的慎重》中為我們展現了這位哲人在面對不公正的法律時的選擇與思考,蘇格拉底即使在知道對其審判的法律不公正的情況下仍然選擇了服從法律,接受法律對其的處罰。這位哲人對法律的慎重維護了法律的尊嚴與權威。我想這就是西方人對法律的神圣性、至上性、權威性的認可,將法律當作心中的信仰,并通過自己的言行所表現出來予以維護尊重的典型吧。
程文超教授評價此書:開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窗小,雨也不大,雨不僅潛入了夜,也潛入了心。它不僅豐富了讀者的法律知識,更是啟迪了讀者的法治思維,帶給讀者的不僅有橫向的廣闊視野,更有縱向的深度思考。這些都隨著書中的那一個個小故事扎進了我們的心底,讓我們再看待每一個實踐案例與每一個法學話題時,有了更深層次的思考。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十
相信每個法學院學生在剛剛踏入這座大門、對“法律”這個字眼如饑似渴的時候,你的書單上都會出現“《西窗法雨》(劉星)”的身影。就算你當初在浩如拾貝的書籍沙灘上,遺漏了這顆珍珠——像我一樣——也不怕,它隨時準備好,潤物細無聲。
不要小看這短小精湛的十六開本,當真濃縮的都是精華。里面正文部分收錄了73篇連載于《南方周末》專欄的短文,短文把每個英美法判例作為一個小故事娓娓道來,結合中國的世情民風,引出人們對法理的思考,將西方的法律文化灑進每個中國讀者的心中。這本書最早出版于,在當年國民的法律意識尚且朦朧的時代,當真是一場甘霖。
篇篇講法,卻遠勝那些厚重的只能放在圖書館架子上的法學典籍。像一位師長,更像一位游歷歸來的老友,拉著你的手,在三杯兩盞淡酒間,講述一個個取意盎然的故事,正是“開軒面場圃,把酒話桑麻”。
開題第一篇從蘇格拉底之死講起,我想,這也是作者從西方法律文明的開端時期講起的一種隱喻,也是作者在敬告讀者,想要了解法律了,首先,你要敬畏法律。漫談開來,從戲劇《安提戈涅》中法律與宗教的關系到18馬伯里訴麥迪遜案中違憲審查權的確立,從對法官的作用的思考到辛普森案中刑事審判與民事審判的結果迥異的考量,每一個小故事都像星星點點的火種,點燃人們對法理、對中國社會的法律現狀的無盡思考。
比如,我在《官司的成本計算》這篇,獲得的啟發很大。“法治”的精義到底是什么?這在當前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更值得我們好好思考一下。我們過去提倡法治,要依法治國,增強公民的法治理念,最好事事都翻開法條,找一找“該怎么辦”?怎么維護我們那點權利。我想,這種提倡是在過去改革開放不久人們法治意識尚很淡薄的時期談的,經歷了十余載的發展,在法治初有成效的今天,我們應該反思,“凡是必訟”真的是好事嗎?“法治”是社會治理的一種手段,并且在各種治理手段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權威。因此,法律的使用必須追究社會治理的效益,而非本末倒置,為了“法治”而“法治”,最后導致刻板地追求“事事必訟”。相反,我們應當強調的是,在承認法律在各種社會治理手段中的最高地位的同時,不可否認甚至應大力提倡多管齊下,積極運用其他社會成本較小的手段。這讓我們想到中國傳統的“和為貴”思想,簡直是一種零成本的“低碳、環保”的社會治理方式。在社會效益這一目標的指引下,為了使社會收入大于等于社會支出,我們就會自然而然地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如果一個人為了一根頭發起訴,那么這場官司的時間、人力、財力、物力成本綜合起來的消耗、付出,將遠遠大于一根頭發的價值,那么這場官司的價值是零,甚至負。結論就是完全不應啟動這場官司。因此,書中告訴我們,有許多西方人認為,“法律解決糾紛的功能最好不要無限膨脹,否則官司越多,不僅個人的收入少于支出,而且社會的收入也會少于支出”,越來越窮,顯然違背了“法治”的初衷。這時,就該及時運用到道德、習慣等調節杠桿,“凡事必訟”既傷和氣又浪費資源。
《西窗法雨》就是這樣帶給我們更廣闊的視野,引領我們進行更深度的思考,把高高在上的法律揉進家長里短,將僵硬的法律技術打碎,交由我們細細品味,化百煉鋼為繞指柔。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十一
周國平在《思想的星空》里說過——“真正的閱讀必須有靈魂的參與,它是一個人的靈魂在文字的精神世界里漫游,是在這漫游途中的自我發現和自我成長。”劉星的《西窗法雨》就是一本讀起來既可以消遣時光,又可以獲得精神上的啟迪和享受的書籍。本書由一篇篇精悍短小的小文集結而成,一文千余字,文字簡短而有力,文章結構簡單而不失完整,故事簡略卻不失韻味。看似在說西方的法律故事,講的卻是中國的問題,不著痕跡的牽引著讀者去感受與思考。
一、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西。
自清末沈家本修律以來,百年間中國在建設法治的道路上不斷前行。當下我國的各項法律制度已經逐步建立并完善,但是國人的法治思維建設仍然是任重而道遠。
在《政府旁邊的法院》一文中,作者談到了中西方對待政府的不同態度。國人對待政府往往比較寬容,比較有信心,對待犯錯的政府也往往選擇讓政府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糾正自己。而西方人則相反,他們對待政府往往比較苛刻,缺乏信心,對待犯錯的政府往往選擇讓旁人教育,讓法院糾正的辦法。為什么會有這樣的不同呢?這是基于中西方之間對于人性善惡的認識不同。
西方人相信人性惡,認為道德教化的理論是軟弱的,無法抑制人的犯罪傾向,因此要用法律這個外力去懲治犯罪。他們認為對待犯錯的政府也需要通過法院以政府外的權力制約政府,幫助政府改正錯誤。而國人相信人性善,強調教育的作用,主張以德服人,認為道德教化可以讓人“改邪歸正”,認為法律是對付低下動物的低下手段。國人對待政府態度往往比較寬容,更多時候是讓政府自己意識到錯誤,進而去改正錯誤。
歷史表明,西方人相信人性惡,嚴格對待政府的這條法治之路比國人相信人性善,寬容對待政府的德治之路要更合理一些。既然我們選擇了西方人的法治道路,就應該接受西方人法治背后的法律文化理念。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我們學習西方的法律制度,更要學習法律制度背后的西方法律文化的精神。以中國式的思維理解來自西方的法律制度,很可能會陷入像我們對待政府的態度那樣的錯誤,更甚者會犯下像洋務運動中“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錯誤。任何法治建設一定是“制度推進”和“思想推進”兩個層面的事業。法治建設不僅是建立各項法律制度,更需要提升民眾的法治思維。我們不能僅僅學習西方的法律制度,而不去了解制度背后的法律文化土壤,不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二、窺一斑而知全豹——窗。
作者為國人開了一扇觀西方法律文化的窗。這是一扇連接中西的窗,西方的法律文化穿過這扇窗,來到了國人的眼前。這扇窗雖小,卻給國人帶來了不一樣的風景。窺一斑而知全豹,通過這扇窗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個個蘊含西方法律文化的故事,更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內在精神。
透過這扇窗,我們看到了蘇格拉底的慎重。既然人們選擇要法律,就是想要社會有個方圓,有個秩序,雖然有些法律可能是不公正的,但是如果這成了人們不守法的借口,那么會進一步導致社會的混亂無序;透過這扇窗,我們看到了馬歇爾毫不客氣的宣布了國會制定的司法條例第十三條無效,開啟了美國違憲審查的先河;透過這扇窗,我們看到了辛普森案背后美國刑事司法與民事司法的不同。由于刑事案件是國家運用權力對付個人,為了防止國家濫用權力損害個人利益,必須對他嚴格要求。而民事官司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個人運用權利對抗另一個人,所以大可不必那么苛刻。
透過這扇窗我們還看到了在西方人的文學作品中也處處滲透著他們對法律的理解。在古希臘戲劇家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這部作品中,我們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中,由于兩種法律秩序(宗教教義與國王的法律)之間的沖突而產生的思考。西方人認為,世俗的法律之上還存在著更高的法則,當兩者發生沖突時,前者有義務去服從后者。在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這部作品中,我們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中對于“目的”理性與“工具”理性的認識。西方人認為,沒有“工具”理性(或智慧),法律便有可能成為“邪惡”的手段,從而使“目的”理性(或公平)無法實現。
這僅是我們透過窗看到的幾處風景,還有許許多多的風景故事等待我們去發掘。透過這扇窗,我們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與中國傳統法律思維的不同,也讓國人看到了來自西方的法律制度是在什么樣的法律文化土壤中發展起來的。這扇窗是眾多傳播西方法律文化之窗中的一扇,也是作者為中國法治建設中“思想推進”所做的一點貢獻。
三、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法。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西方人選擇了法治道路,以法律為規矩,規范人們的社會生活,這在很大程度是在追求法律的秩序價值。
在《最大多數人的最大需要》一文中,作者講到了西方人對秩序的追求。在眾多法的價值中,有些西方人認為,首先應該注意的是“秩序”。作者以歌星來到小鎮演出的例子來說明法律的秩序價值,對于保障人們在享有權利的過程中避免混亂狀態的重要作用。在西方人看來,我們生活的家園只有一個,資源是有限的,人們的諸多需求在很多情況中是先難以滿足所有人的需要的。因此,我們只好盡可能的照顧大多數人的最大需要。換一個角度看,在人們的共同需求中,人與人的利益總會發生沖突,所以要照顧最大多數人的最大需要。
追求法律在穩定社會秩序的作用這一點上,中西方的認識是相同的。但是,對待法律的慎重態度卻是中西方所不同的,這也是中國法治建設道路上存在的一個問題。
既然選擇了以法律為社會生活的規矩,就需要去慎重的對待法律,信仰法律,而不能隨意踐踏法律的尊嚴。早在千年前,蘇格拉底就以生命捍衛了法律的方圓。蘇格拉底為什么明知雅典的法律是不公正的仍然不越獄,還要依照不公正法律的判決飲毒自盡?這是因西方人慎重對待法律的態度決定的。
蘇格拉底的行為在國人看來簡直是不可理喻的,既然明知法律是不公正的,還要去服從法律的審判,這簡直就是迂腐不堪。在中國人看來,法律本身不公正就不必去服從。但是西方人卻不這么看。他們認為對待不公正的法律,態度要慎重。我們選擇法律規范我們的社會生活,就是想要給社會一個方圓,一個秩序。法律沒有絕對的公正,法律有的只是相對公正。任何一部法律,對一部分人來說是公正的,但對另一部分人來說是不公正的,我們不能以自己的公正標準去評判法律,而應以大多數人的公正標準評判法律。當有一部分人認為法律不公正,而不遵守法律的時候,那么人人都會找借口逃避法律的約束,從而導致社會的混亂無序。
既然我們選擇了法治的道路,選擇了以法律為規矩,就應該慎重的對待法律,對法律保持一顆敬畏之心,而不是以各種借口隨意踐踏法律的尊嚴。敬畏法律,培養公民的法律信仰,這是我們法治建設道路上的一個必修課。
四、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雨。
在法治成為全社會共識的今天,在法治建設取得巨大進步的今天,法治建設中“思想推進”的工作顯得愈發重要。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西窗法雨》正是作者為國人帶來的一場及時雨。
本書沒有長篇大論,更沒有法學書籍的枯燥乏味。作者以深厚的法學功底與幽默平和的文字,將法律與文學巧妙結合在一起,通過簡潔的語言和獨到的見解使西窗外的雨景更加引人入勝,為國人帶來了一場沁人心脾的甘霖。透過這扇觀西方法雨之窗,法律的精神不知不覺中隨風潛入,無聲無息的浸潤著每一個國人的心田。正如程文超說,開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頗有“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之意。可這“雨”不僅潛入了“夜”,也潛入了“心”。
《蘇格拉底的慎重》是潛入讀者心中的第一場法雨。作者通過蘇格拉底的故事告訴我們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本書以此宗旨為脈絡展開,從對人性善惡的認識到對待政府的態度,再到對兩種權利關系的探討,以及對法律公正背后問題的思考,都是在強調信仰法律是法治的基本前提。西方的法治道路,源于對人性惡的認識,而自古希臘伊始一直延續到現代,并傳播到全世界,則是基于人們對法治的信仰。
這場“法雨”來的及時,下的痛快。法治社會建設,不僅需要法制的不斷健全,更需要公民本身法治思維的提升。透過西窗吹入的法雨,正是中國法治道路建設上的及時雨。作者告訴我們,有了法律還不夠,還要有對法律的認識與信仰。對法律認識與信仰不光是在我們的腦海中,更重要的是在生活中予以踐行。法就在我們的身邊,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就隱藏著法律的潛流。在作者看來,法律理論最終可能正是人們對實踐的姿態表達。法來自現實又回歸現實,在生活中踐行法律的信仰,把握生活的每一天,把握法治腳步的每一個足跡。
愿今后有更多的“西窗”常開,為我們帶來不一樣的風景;愿今后有更多的“法雨”知時節而發生,為我們帶來沁人心脾的甘霖;愿今后的“思想推進”工作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公眾號:新語莘苑。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十二
早就有聽說《西窗法雨》這本書,無論是老師的推薦還是同學的如潮好評,都讓我感覺他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法學好書。直到前些時日,我才真正的開始接觸他、了解他,體會到她無與倫比的美。
這是一本通俗易懂的法學讀物,通俗而又不失其內涵,易懂而又文筆優美。下面,簡要談談我對《西窗法雨》中的一篇《自掃門前雪》的文章的理解與看法吧。
《自掃門前雪》是從“個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這句話開始說起的。
本文講述了這樣一個案例。相傳很多年前,一位美國男青年在他人家門口不幸摔倒,這一摔摔出了一張萬元美金的醫療罰單,那個小伙子坐骨粉碎性骨折,沒幾日,小伙子就狀告法院,稱戶主沒有掃雪,使公共道路隱藏“機關”。
最后法院的判決結果是戶主賠償一切損失,小伙子再傻也不會想讓自己摔成粉碎性骨折,而戶主沒有掃雪,地是滑的,存在潛在危險,作為戶主的房主自然有義務消除地上的潛在危險。
這個故事一直流傳至今,所以美國人一直自掃門前雪,不但是為了給自己提供方便,更是為了防止他人摔倒,自己要承擔法律責任。
雖然,在我們看來,自掃門前學是一種極度自私的做法,通常是被認為是道德缺失,自私自利的做法,所以,我們要通過提高國人的素質來改善這樣的狀況。但是美國人卻不是這樣認為。
首先,美國人認為,運用道德的`手段來呼吁奉獻精神,只會導致這種不會管他人瓦上霜的行為愈演愈烈,而且自掃門前雪的行為也會越來越少。在法律思想嚴密的美國人看來,這種運用道德手段來調整是虛幻縹緲的,無法具體落實到行動。
而運用法律的手段來調整,則有法可依,有路徑可以遵守,所以,這樣的話,不僅“莫管他人瓦上霜”會俯拾皆是,而且“自掃門前雪”也會漸出萌芽。
在我看來,“自掃門前雪”是要法律和道德來進行共同的約束的。它不能單方面的只依靠一方的力量。
一方面,“自掃門前雪”如果僅僅依靠道德的力量來實現,真的是不太現實,尤其是在當今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里,一切以自己的利息為先。僅僅道德的力量,是一種虛無縹緲的設施罷了。就像我們再怎么厭惡自私自利的行為,再怎么呼吁要重建道德體系,還是會發生小悅悅,還是會有老人摔倒了沒人去扶,可見道德一方的力量的遠遠不足的。而法律則可以起到震懾和防范于未然的作用,這正是道德所調整不到的。
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光靠法律的力量來約束。越是有小悅悅事件,越是有老人沒人扶,我們就越要重視道德的作用,他是一種深入人心的力量,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我們的一言一行。關心他人,互幫互助,這是我們民族歷來的良好品德,所以更不能丟失。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掛起的只是自己對社會的責任。
個人自掃門前雪不是僅靠法律,不是光靠道德,靠的法律和道德的共同規范。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十三
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錯的書,難得的一本讓人不會覺得枯燥,有興趣讀下去的法律書籍。它以精彩的案例為載體,巧妙地將枯燥的法律與文學融為一體。劉星老師更是以親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談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變得更加通俗易懂。雖然說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現象,但是它啟蒙著中國人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不著痕跡地調動著讀者的思維,引領讀者一步一步地走進法律世界,領略“法”的奧秘。
對于《西窗法雨》,黃樹森先生評價道:“我愿將全書歸納為:一襲縱橫捭闔下的法趣談,一闔學養駁雜下的法議論,一掬情感積淀下的法情結。靈動,縝密,成熟,讀之,感到一種法理精神的歡愉洗禮,一種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不得不說這實在是貼切,我相信讀過《西窗法雨》的人都不會否認,讀《西窗法雨》讓人有一種如沐春風,很舒適的感覺。
書中引用了許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其中有幾則讓我影響深刻。蘇格拉底誓死不越獄就是其中的一個。蘇格拉底是個著名的哲學家。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強,尤其喜好運用“辯證法”將那些自以為學富五車的人駁得啞口無言,(最終)得罪了一些自以為是的“智者”。于是,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誕不經的法律,控告蘇格拉底傳授對諸神不敬的學問(言論?),腐化及誤導青年,并且還真的把他送進了監獄。在獄中,他被判飲毒而死。臨行前,蘇格拉底的學生克力同來看他,告訴他朋友們決定幫助他越獄,而且一切已安排妥當。可是蘇格拉底卻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獄。克力同提出各種理由來說服他,告訴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這樣的法律簡直是迂腐,但仍然無效。蘇格拉底還反問:越獄就正當嗎?對一個被判有罪的人來說,即使他確信對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的制裁難道就正當嗎?有沒有一種服從任何法律的義務?經過與克力同的一番“探討”,蘇格拉底最后選擇了飲毒。
它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對待自己認為不公平的法律,態度要慎重,理由是,人們要法律,就是想要社會有個方圓,有個秩序。因此,即使是惡法,蘇格拉底依然選擇了遵守。
賴特的英國前特工的故事講的是一種“全法治”的精神,在法院眼中,法律在政府之上,而且政府和其他人一樣并不與法律有親近的關系。法律至上就是全法治,而王權或者政府凌駕在法律之上就是半法治,在中國,政府遠比人民和法律更親密。人們常說,在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法治從來沒有出現過。這種說法一半對,一半不對。中國歷史上都有法律,統治者都用過法律來約束被統治者,但統治者自己卻不在法律的約束之中,這是中國古代“法家”所說的那一類法治。在西方,從古至今也有法律,在近代之前,法律與統治者的關系也和中國差不多,可到了近代以后,統治者也得接受法律的約束,這便是現代意義上的西方法治。所以應該說歷史上的中國是個半法治。我們不必因為中國歷史上沒有一種“全法治”而感到自卑,更不必因為有一種“半法治”而感到自豪,但是真要好好想一想哪種更好。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還有很多鞭辟入里的見解,很容易就能引起我們法律初學者對法律的深層思考,也極具啟發性。很適合我們閱讀學習。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十四
踏入心儀的法律系,恩師為我推薦的第一本法律課外書,就是《西窗法雨》。他說,“此乃探究法律精神的經典入門之作”.初讀的時候,心情雖然恭敬,但是還未完全領略其味,誤以為就是介紹西方有關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識的教科書,只不過語言幽默些罷了。今日重讀,則閱讀越通透。作者深厚的文學造詣、幽默風趣的語言,凝結成一篇篇短小精悍的故事,其背后的法律韻味,透過一層層書頁,不著痕跡地調動著法律人的思維,來思考中國的問題。靜坐西窗沐法雨,我百讀不厭、受益匪淺。
身沐法雨,我的信仰更加堅定,任何人都有遵守法律的義務,不能以任何借口予以逃避。律法和理論,都來自于社會實踐,有時也難免存在一定的滯后性。作為社會個體,不同的人對同一法律也可能有不同的定位。有些法律個別人也許認為不是正確的、公平的。那么,這種情況下,是否也要去遵守法律呢?《蘇格拉底的慎重》一章中給出了答案。蘇哥拉底是一個喜好“辯證法”的著名哲學家,從而得罪了一些“詭辯學者”,被他們利用雅典荒誕不經的法律控告入獄,并被判死刑。臨刑前,他的學生稱那部法律本身就不公正,遵守這樣的法律很迂腐,要助他越獄。蘇格拉底則說公民有服從任何法律的義務,逃避法律的制裁更不正當,從容赴死。“蘇格拉低之死”告訴我們,法律的制定是為了規范社會秩序,有些法律固然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如果以其不完善而作為逃避法律的借口,就會導致社會混亂無序,損害的將是大多數人的利益。因此,法律一旦經過法定程序制定出來,任何人都有遵守法律的義務,不能以任何借口予以逃避。
身沐法雨,我的頭腦更加清明,程序不僅僅是手段的問題,它還決定著實體的公正,程序與實體應該并重。解決任何問題都要有一個方法或者形式,這就是程序。有些人認為,程序只是一個手段問題,與實體問題相比微不足道。但是,《西窗法雨》給我們講了這么一個故事。在古老的荷蘭有甲、乙兩位農民,兩人有著共同的曾祖父,因為一片果林發生糾紛,在一審中因為乙拿出了其曾祖父要把果林給其爺爺的書信,法官便不再讓甲進行答辯,將果林判給了乙。在上訴審理中,法官給予兩人平等的辯論機會,讓他們把證據都拿出來,把所有的話都講出來,結果甲也拿出來類似的書信,于是法官判甲、乙二人將果林平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同的審判程序可能會有不同的判決結果,履行法定程序,才能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身沐法雨,我的激情更加澎湃,法律人要做一滴懷揣法治夢想的水珠,匯入我們國家全面依法治國的事業長河中去。當前,我們國家處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時期。在這樣的背景下再讀《西窗法雨》,“法律的權威”、“政府與司法的'關系”、“法治與人治”與“契約關系”,一篇篇幽默卻透著法治精神的文字,使我在思考我國的法治問題時,更加理性,更加辯證。當前正在進行的司法體制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已進入全面推進和重點突破的關鍵階段,是我國邁向法治國家的重要一步。處于改革大潮中的我們,正如歷史長河的中的一粒粒水珠,一滴水珠微不足道,但千萬個懷揣著法治夢想的水珠,向著法治的方向努力前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很快就會實現。(吳玉青)。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十五
篇一:西窗法雨讀后感。
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錯的書,難得的一本讓人不會覺得枯燥,有興趣讀下去的法律書籍。它以精彩的案例為載體,巧妙地將枯燥的法律與文學融為一體。劉星老師更是以親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談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變得更加通俗易懂。雖然說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現象,但是它啟蒙著中國人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不著痕跡地調動著讀者的思維,引領讀者一步一步地走進法律世界,領略“法”的奧秘。
對于《西窗法雨》,黃樹森先生評價道:“我愿將全書歸納為:一襲縱橫捭闔下的法趣談,一闔學養駁雜下的法議論,一掬情感積淀下的法情結。靈動,縝密,成熟,讀之,感到一種法理精神的歡愉洗禮,一種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不得不說這實在是貼切,我相信讀過《西窗法雨》的人都不會否認,讀《西窗法雨》讓人有一種如沐春風,很舒適的感覺。
書中引用了許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其中有幾則讓我影響深刻。蘇格拉底誓死不越獄就是其中的一個。蘇格拉底是個著名的哲學家。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強,尤其喜好運用“辯證法”將那些自以為學富五車的人駁得啞口無言,(最終)得罪了一些自以為是的“智者”。于是,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誕不經的法律,控告蘇格拉底傳授對諸神不敬的學問(言論?),腐化及誤導青年,并且還真的把他送進了監獄。在獄中,他被判飲毒而死。臨行前,蘇格拉底的學生克力同來看他,告訴他朋友們決定幫助他越獄,而且一切已安排妥當。可是蘇格拉底卻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獄。克力同提出各種理由來說服他,告訴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這樣的法律簡直是迂腐,但仍然無效。蘇格拉底還反問:越獄就正當嗎?對一個被判有罪的人來說,即使他確信對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的制裁難道就正當嗎?有沒有一種服從任何法律的義務?經過與克力同的一番“探討”,蘇格拉底最后選擇了飲毒。
它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對待自己認為不公平的法律,態度要慎重,理由是,人們要法律,就是想要社會有個方圓,有個秩序。因此,即使是惡法,蘇格拉底依然選擇了遵守。
賴特的英國前特工的故事講的是一種“全法治”的精神,在法院眼中,法律在政府之上,而且政府和其他人一樣并不與法律有親近的關系。法律至上就是全法治,而王權或者政府凌駕在法律之上就是半法治,在中國,政府遠比人民和法律更親密。人們常說,在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法治從來沒有出現過。這種說法一半對,一半不對。中國歷史上都有法律,統治者都用過法律來約束被統治者,但統治者自己卻不在法律的約束之中,這是中國古代“法家”所說的那一類法治。在西方,從古至今也有法律,在近代之前,法律與統治者的關系也和中國差不多,可到了近代以后,統治者也得接受法律的約束,這便是現代意義上的西方法治。所以應該說歷史上的中國是個半法治。我們不必因為中國歷史上沒有一種“全法治”而感到自卑,更不必因為有一種“半法治”而感到自豪,但是真要好好想一想哪種更好。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還有很多鞭辟入里的.見解,很容易就能引起我們法律初學者對法律的深層思考,也極具啟發性。很適合我們閱讀學習。
篇二:西窗法雨讀后感。
對于學法的人來說,最大的無奈莫過于做一道法律與道德的單項選擇題,無論選擇了哪個,都是對心靈的背叛,要么背叛良知,要么背叛正義。這是對于那些過于感性的人來說的,在道德與法律的夾縫中生存,卻不能游刃有余。然而,對大多數理性的人而言,學法的價值便在于尋求法律與道德的衡平!
我很坦誠地說自己便是一個過于感性的人,就仿佛我明知櫻花很美,卻仍然會對它不屑一顧甚至是討厭。當我恨一樣東西的時候便會失去理智地恨有關這樣東西的一切,就仿佛櫻花之于日本。恨一個民族,也連累了一種花,這是否是一場花的劫難?其實,歷史的銘記并不是為了仇恨的延續,寬容也并不等于背叛,不去承認也無法抹殺櫻花之美。
《西窗法雨》講述了很多法治于人治所體現的優越性,而且從西方法律制度的建立與實施同中國法律做了比較,甚至是提出一種前瞻性建議。任何事物的發展都需要一個過程,而且中國的法律正在從人治中逐漸走出,作為法律人,我們不僅是要看前方的風景,更應該修繕甚至規劃前方的風景,因為這樣的時代賦予我們這樣的使命!
作為一個文科生,曾經的我們是感性的,在太浪漫主義的驅使下無法回歸現實而在成長的道路上彷徨過。然而,理智要求我們看到的不再是個體主義,而是衡平,當他們之間存在矛盾時我們要隨時調整道德和法律的砝碼,將損害減小到最低程度,甚至為此而犧牲一些東西。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十六
《西窗法雨》,單從名字看來,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無趣,仿佛有一種獨特的魅力,自有一股無形的美感。上網打上《西窗法雨》,從回饋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學界乃至文學界都頗受贊賞,甚至有人說:誰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書賣給他,可見《西窗法雨》的可讀性。
對于《西窗法雨》,黃樹森先生評價道:我愿將全書歸納為:一襲縱橫捭闔下的法趣談,一闔學養駁雜下的法議論,一掬情感積淀下的法情結。靈動,縝密,成熟,讀之,感到一種法理精神的歡愉洗禮,一種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這則評價是我在讀過《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覺得實在是貼切。我相信讀過《西窗法雨》的人都不會否認,讀《西窗法雨》讓人有一種如沐春風,很舒適的感覺。
不得不佩服,劉星老師的確是個不可多得的寫手,他巧妙地將枯燥的法律與文學融為一體,以活潑細膩的筆觸將一份可口的法學大餐呈現在人們面前。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長度,深入淺出,讓人不會有飽脹感而又意猶未盡;他的文章內容豐富充實,正是驗證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這一句話,實在是言簡意賅;他的寫作手法極為巧妙,往往從趣事趣案下手,如藥引般引導讀者進入他要論述的主題,繼而敘述法學原理,領你進入法學世界。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匯總17篇)篇十七
可以說,候人兮猗出現在長篇小說《西窗》里,不是偶然,而是必然。而這必然的出現,也必須是出現在虛擬生活中的女主人翁伊一的墓碑上,否則,就是對現實生活中,一心一意愛著她的李木,是一種感情上的褻瀆。
俗話說,理想很豐滿,現實很殘酷。
讀長篇小說《西窗》,是利用工作之余的所有時間,這所有的時間里,我被現實生活中的江山嬌和虛擬世界里的伊一所吸引,所折磨。我想,也許正是現實生活中的殘酷,才會讓江山嬌對虛擬世界里的伊一是那么留戀,那么欲罷不能,甚至可以說,虛擬世界里的伊一就是現實生活中江山嬌的理想。
長篇小說《西窗》以虛擬和現實兩條線索交互進行,虛擬世界里以伊一、竹林聽雨(子墨)和伊一一直隱藏很深的”金岳霖“為主,現實生活中以江山嬌、劍、江大橋、和李木為主。雖說子墨和竹林聽雨是一個人,但子墨卻是在現實生活和虛擬世界里交互出現的人物。現實生活中,幼時的子墨孤苦伶仃,長大后,經過自己的努力,考上大學,分配工作,為了事業和前程,他所憧憬的愛情,不得不屈服于滿嘴都是”三代培養不出一個貴族“的官小姐的冷淡和蔑視中,被現實生活中諸多不如意和無奈淹沒了才華的子墨,只有在虛擬世界里把才華恣意揮灑,把感情寄托于深愛著的伊一身上,他”一直很理智,一直想做金岳霖似的男人,只是遠遠地愛著,并不攪擾伊一平靜的生活“,可即便如此,生活還是給他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他深愛的伊一卻身患絕癥,需要換腎,為了找到腎源,讓伊一有一絲生的希望,在商場上一敗涂地的他別無選擇,走上人體器官販賣這條犯罪的道路。
也許這與他知道伊一,即現實生活中江山嬌成長的道路有關。江山嬌是一個土生土長的農村女孩,她的童年和少年,是在艱難困苦的生活中度過的,她的父親江大橋風流卻頗有頭腦,在為了江山嬌的出生而被迫失去工作后,為了生計和溫飽,江大橋天南海北地做些小生意,是村里公認的能人,當然,這些也成了江大橋在村里風流的資本。作為一個女人,江山嬌的母親由原來結婚時的希望到后來的吵鬧和隱忍,直到后來江大橋從外面領來一個抱著孩子的女人,江山嬌的母親終于死了心,但她還是把那個女人抱來的有些智障的男孩養大成人,還是為她的女兒操碎了心。如此的生存環境,讓江山嬌看在眼里,記在心里,使她的心智過早地有異與同齡的孩子。
”山嬌,你別再看《十六歲的花季》了,我們已經不是十六歲的年紀,沒有那么多時間玩浪漫了……不過我告訴你,我喜歡你,是真心真意的。“當這個叫李木的實誠甚至有些木訥的男人說出這些話時,江山嬌心中是有掙扎的,但她腦海中一定會想起她母親說過的話,”女人啊,嫁錯了男人,這一輩子就算完了。等你們長大了找婆家,千萬記住娘的話,主要看人實不實誠,是不是能踏踏實實地圍著老婆孩子過日子……“這可以說是一個母親為孩子殫精竭慮的心,也可以說是一個女人對不幸婚姻的血淚控訴。
拋棄了理想,放棄了浪漫,把對美好愛情的憧憬壓在心底,江山嬌嫁給了李木,然而,本應安安穩穩、相夫教子的幸福生活,卻被網絡時代的來臨打破了平靜,江山嬌原本趨于平淡的心,因子墨的出現,不由得再起波瀾。在這個物欲的社會,出軌一詞幾乎泛濫成災,所幸的是,現實生活中,江山嬌并沒有身體上的出軌。這不僅僅體現在子墨身上,還包括劍,包括江山嬌一直隱藏很深的那個”金岳霖“。也許,作家李舍潛意識里在告訴讀者,無論愛得多深,婚內出軌,都是對婚姻的不忠,會對婚姻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
江山嬌清楚地知道,在她老家,所謂新農村建設,事實上是每家每戶只有預交七萬元錢才有資格搬進新樓房,否則,”誰家要不起樓房,就還在原來的家住,只是把水和電都給停了“,是”搬進爛尾樓的全是老實巴交的村民,村干部甚至小組長住的都是成品樓,且位置都是最好的,村支書開的車也由原來的qq換成了奧迪“。而江山嬌卻要面對”一次是兩萬,一次是為了延續香火,非要給弟弟娶個同樣毛病的媳婦,出資五萬,這次又是七萬啊!“江山嬌是家中老大,父母已年邁,弟弟又不能頂門立戶,盡管江山嬌為了多掙錢去了外資企業,但一次次拿出錢來支援娘家,這一次,是再也愛莫能助了。誰知屋漏偏逢連陰雨,外資企業為了省錢,進行劣質裝修,使甲醛濃度嚴重超標,江山嬌因長期處于這樣的污染環境,患上了尿毒癥且已晚期,而她的父親卻又在此時查出了血癌,為了給父親看病,她不得不拿出自己的救命錢,去給父親治療疾病。然而,她一生要強的父親為了不給兒女們再增加負擔,選擇了自殺而亡。
一樁樁,一件件,一次一次的打擊,讓現實生活中的江山嬌心力交瘁,她想給自己套上一層厚厚的逃離的殼,只有變身于虛擬世界里的伊一,以尋求子墨的安慰,以獲得她一直隱藏很深的”金岳霖“的精神支持。
江山嬌不是林徽因,伊一也不是,但不論男人和女人,能為愛堅守一生,需要包含太多的隱忍和心痛,才能修成只求深愛而不求得到的理性。也許,江山嬌或伊一所期待的”金岳霖“,在現實生活中根本就不存在,這只是一個普通女子所虛幻的人,或向往的愛情的模樣。
很早就讀過作家李舍的散文集《舍檐低語》和小說集《舍園夜斟》,以及后來的中篇小說《水清無魚》、《道遠何時通達》和短篇小說《夜千重》,長篇小說《西窗》與這些文本比較起來,語言優美有余,甚至散文化的語言俯拾即是,而如流水般的語言節奏和以情節推動的文本結構,總讓我想起網絡小說。這樣說,我絲毫沒有貶低網絡小說的意思,只是覺得這樣的鴻篇巨制,應該如《道遠何時通達》那樣,給人以沉穩和震撼的感覺。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若說”候人兮猗“是古代最早歌頌愛情的詩歌,那么,長篇小說《西窗》中,除了新農村建設中帶給老百姓的酸甜苦辣外,就是一曲現代的愛情悲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