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里,我們有老師的指導,有同學的陪伴,有各種豐富多彩的活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生活中的一些經典案例,希望能夠給大家一些啟示。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一
為了加強學校治安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 堅持“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敵人,保障安全”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學校相關制度,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工作范圍與職權實行分級管理,做到職責明確,獎罰分明,依靠群眾,群防群治。
三、建立在校長領導下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小組,設組長(主管校長兼)、副組長和組員若干名。負責全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工作。
四、嚴格實行分級管理。校長室、科室逐級應有一名行政領導負責本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并設立一名治安員協助行政領導負責日常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校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1.校長是法人代表,是學校的第一綜治責任人,對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實、防范措施落實。
3.組織實施逐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4.組織建立健全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授權一名中層領導協助做好日常綜治工作。
6.對發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要親自過問,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處理。
六、主管校領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四川省的各項安全管理法規和有關指示。
2.將安全保衛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做到有研究計劃、 有布置檢查、有總結評比。
3.組織實施逐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組織建立健全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組織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消除各種隱患,完善治安防范設施。
5.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6.對發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指揮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七、保衛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保衛工作計劃,并負責督促檢查學校各部門落實治安管理規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3.定期對全校進行安全大檢查,節、假日前重點檢查,對查出的治安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校領導匯報,認真建議,督促解決。
4.定期檢查安全防范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建議,督促解決,并向主管校領導匯報
5.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法律法規及安全教育。
6.對發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協助校領導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八、各部門主管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
1.接受校領導和保衛部門布置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結合本部門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2.組織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細則,并經常進行監督檢查。
3.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做到有記錄,發現隱患,協同保衛部門及時解決。
4.負責對本部門的'教職工進行法律法規及安全教育,并保管好本部門的安全防范設施。
5.對發生的案件和事故,及時報告學校保衛部門,協助處理。
九、對在執行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認真負
責、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表彰和獎勵。
十、對不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違反治安防范管理制度、發生案件和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一、本制度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小組負責解釋。
喀拉蘇鄉阿克齊學校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治安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 堅持“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敵人,保障安全”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學校相關制度,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工作范圍與職權實行分級管理,做到職責明確,獎罰分明,依靠群眾,群防群治。
三、建立在校長領導下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小組,設組長、副組長和組員若干名。負責全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工作。
四、嚴格實行分級管理。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并設立一名安全員協助行政領導負責日常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校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1.校長是法人代表,是學校的第一綜治責任人,對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2.傳達貫徹執行上級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法規和有關指示,落實安全責任制。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教學、生產、行政管理的計劃,做到目標落實、責任落實、制度落實、防范措施落實。
3.組織實施逐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4.組織建立健全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授權一名中層領導協助做好日常綜治工作。
6.對發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要親自過問,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處理。
六、主管校領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1.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管理法規和有關指示。
2.將安全保衛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做到有研究計劃、有布置檢查、有總結評比。
3.組織實施逐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組織建立健全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組織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消除各種隱患,完善治安防范設施。
5.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6.對發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指揮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七、保衛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保衛工作計劃,并負責督促檢查學校各部門落實治安管理規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3.定期對全校進行安全大檢查,節、假日前重點檢查,對查出的治安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校領導匯報,認真建議,督促解決。
4.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法律法規及安全教育。
5.對發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協助校領
導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八、各部門主管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
1.接受校領導和保衛部門布置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結合本部門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2.組織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細則,并經常進行監督檢查。
3.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做到有記錄,發現隱患,協同保衛部門及時解決。
4.負責對本部門的教職工進行法律法規及安全教育,并保管好本部門的安全防范設施。
5.對發生的案件和事故,及時報告學校保衛部門,協助處理。
九、對在執行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表彰和獎勵。
十、對不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違反治安防范管理制度、發生案件和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一、本制度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小組負責解釋。
喀拉蘇鄉阿克齊學校
2015年9月
喀拉蘇鄉阿克齊學校
治
安
防
范
管
理
制
度
喀拉蘇鄉阿克齊學校
小學校園治安管理制度
為規范和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發展環境,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行政、安全等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運轉,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學校校園治安管理制度。
一.學校按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分管校長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學校治安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并設置安全保衛工作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衛干部、人員和校園保安。
二.學校建立健全校園治安管理責任制度職責,建立完善各類突發事件安全應急處置預案,堅持“一崗雙責”原則,分解、落實和明確部門、人員崗位職責,實行分級管理、條塊結合。
三.學校與公安部門合作配合,建立健全“五位一體”(民-警、保衛干部、專職保安、護校隊、班級安全委員)校園治安警勤務管理機制。
四.學校治安管理堅持人防、技防、物防“三防”結合,加強學校重點部位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設施建設。購置、安裝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技防設施,建立技防設施使用、維護和更新機制。
五.學校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門衛管理登記、校園安全巡邏制度、校外人員入校登記驗證、領導值班值守等制度,加強師生員工、聘用人員和臨時工等各類校內人員準入資質審查和管理,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六.學校值班領導、保衛干部、保安等安全保衛人員應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巡邏,防控和禁止校外人員、學校師生員工在校園及周邊打架斗毆、尋釁滋事。
七.學校建立完善法制安全教育制度,與公安、司-法-部門合作配合,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加強校園治安法制安全教育。通過廣播、專欄、集會講座、班(隊)課和基地教育,適時定期加強師生員工交通、消防、食品安全與防綁架、搶劫、拐騙、傷害專題安全教育和《社會治安管理條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制安全警示教育,開展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演練活動。
八.學校適時定期開展校園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清理、收繳等安全穩定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及時調處化解矛盾糾紛,排除校園安全穩定隱患,嚴格按照《中小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妥善有效處置校園突發偶發各類治安安全事件和學生意外傷亡事故。
九.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整治。積極協助、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門,加強對學校內部及周邊環境的整治,及時妥善有效處置校園治安案件,嚴厲打擊校內外各類暴-力侵害師生的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十.學校實行校園治安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學校建立完善并嚴格實行校園治安管理責任獎懲處罰制度,對在學校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等行為,導致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發生的人員,在期末年終績效考核、年度考核、評優選先、職務評聘中實行“一票否決制”,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1、為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切實做好學校治安、防火,防盜工作特制定本條例。
2、建立健全值班保衛制度、門衛工作制度,夜間巡護制度,節假日教師值班制度。
3、成立學校治安小組,校長任組長,組員由炊事員,值周人員。在校長領導下開展防火、防盜、治安工作。具體工作由校長負責抓。
4、學校財務室、檔案室存放室要重點防范。財務現金要遵守存放規定。
5、學校電教室電器設備集中的地方要嚴加門鎖,下班時檢查門窗、切斷電源。
6、食堂要加強管理,遵守食品衛生法,搞好食堂人員個人衛生和食堂內外環境衛生,嚴防食品中毒、有嚴格防火、防盜措施。
7、對學生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交通法規的教育,不要違反交通規則。
8、嚴禁校內打架斗毆、外出鬧-事、聚眾賭博、吸毒販毒、傳播淫穢錄象、傳抄黃色刊物等行為,嚴禁在校園內和校園外擺攤設點,禁止小販人員進校叫賣。
9、嚴禁在校內任何場所大聲喧嘩打鬧、玩彈弓、玩火、玩刀、放炮仗,不準擾亂教學秩序。
10、愛護公物設施,不準攀折花木、賤踏草地,違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罰。
11、開展體育活動要注意安全,設施器材要有安全保證。學生自覺遵守活動規則,量力而行。
12、加強公共集會活動的組織與管理。集會場所要有安全通道,有安全防火措施。教育學生遵守集會紀律,維護集會秩序,聽從集會負責人的統一調度指揮,不準在公共場合喧嘩起哄,尋鮮鬧-事。
13、加強門衛工作。外來人員來訪要填會客單放行,家長和社會有關人員聯系工作找學校有關人員和班主任聯絡放行。
14、治安管理工作列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會議議題,并定期檢查總結。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二
為了打造一個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確保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的防治常見疾病,經校務會研究,教代會討論,全體教職工會議通過,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教處、總務處及全體教職工要樹立常見疾病關鍵在重視,著力在預防的意識,切實做好各種常見疾病的預防工作,最限度的保證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受影響。
二、政教處要堅持每學期進行一次全校性的常見疾病預防和防治的專題知識講座,教給學生防治的常識、方法、措施,教育和引導學生自覺防治各種疾病,維護自身健康,以便使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不受各種常見疾病的影響。
三、學校堅持每學年要進行一次師生體檢,對有傳染性疾病的師生還要進行二次復查,已經確診的`患者,是學生的要及時通知家長,出具有關證明,辦理休學手續,避免其他學生受到傳染;是教師的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學校簽字,縣局審批,辦理病假手續,采取隔離治療。
四、在每年常見疾病多發季節,學校、班級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防治的措施和方法,并在適當時間聘請有關專業人員來校進行指導疾病防治工作。同時學校總務處要在校園噴灑防治藥劑。
五、總務處要經常檢查學校食堂衛生,堅決杜絕剩飯、剩菜和爛變質的實物出售;督促食堂從業人員堅持每學期至少體檢一次。加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堂工作人員的病情傳染給師生的力度。
六、諸如非典、禽流感等危害的疑難傳染病,在其病發時期,學校進行封閉式管理,杜絕學生與外來務工人員的接觸。同時,要對有外出務工人員歸來家庭的學生,進行隔離,并要求該生及時到縣以上醫院檢查,出具健康證明后,才能返校學習。學校也要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制定預防措施。
七、學校要堅持開展校園衛生和學生個人衛生檢查,教育和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預防常見疾病工作經常化、群眾化。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三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維護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應當突出保護單位內部人員的人身安全,單位不得以經濟效益、財產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視人身安全。
第三條:國務院公安部門指導、監督全國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導、檢查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指導、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及時解決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領導,督促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并及時協調解決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負責。
第六條:單位應當根據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需要,設置治安保衛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治安保衛人員。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設置與治安保衛任務相適應的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并將治安保衛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的配備情況報主管公安機關備案。
第七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要求是:
(一)有適應單位具體情況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設施;
(三)單位范圍內的治安隱患和問題及時得到處理,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時得到處置。
第八條:單位制定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二)工作、生產、經營、教學、科研場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儲存、運輸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訓制度;
(六)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告制度;
(七)治安保衛工作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單位制定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不得與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相抵觸。
第九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應當接受有關法律知識和治安保衛業務、技能以及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考核。
第十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應當依法、文明履行職責,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治安保衛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第十一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機構、治安保衛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開展治安防范宣傳教育,并落實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據需要,檢查進入本單位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物品和車輛;
(三)在單位范圍內進行治安防范巡邏和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隱患整改記錄;
(五)督促落實單位內部治安防范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第十二條:在單位管理范圍內的人員,應當遵守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
第十三條:關系全國或者所在地區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單位是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按照下列范圍提出,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
(一)廣播電臺、電視臺、通訊社等重要新聞單位;
(二)機場、港口、大型車站等重要交通樞紐;
(三)國防科技工業重要產品的研制、生產單位;
(四)電信、郵政、金融單位;
(五)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水、電、燃氣、熱力供應設施;
(六)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和大型商貿中心;
(七)教育、科研、醫療單位和大型文化、體育場所;
(八)博物館、檔案館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九)研制、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或者實驗、保藏傳染性菌種、毒種的單位;
(十)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單位;
(十一)其他需要列為治安保衛重點的單位。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遵守本條例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一般規定和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特別規定。
第十四條: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確定本單位的治安保衛重要部位,按照有關國家標準對重要部位設置必要的技術防范設施,并實施重點保護。
第十五條: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制定單位內部治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并定期演練。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三)接到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警,及時出警,依法處置。
第十七條:對認真落實治安防范措施,嚴格執行治安保衛工作制度,在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有關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八條:單位治安保衛人員因履行治安保衛職責傷殘或者死亡的,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評定傷殘、批準烈士的規定給予相應的待遇。
第十九條: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存在治安隱患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并處警告;單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公私財產損失,或者嚴重威脅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建議有關組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單位治安保衛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賠禮道歉,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單位賠償后,有權責令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侵權的治安保衛人員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的費用;對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侵權的治安保衛人員,單位應當依法給予處分。治安保衛人員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屬于受單位負責人指使、脅迫的,對單位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并由其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公安機關接到單位報警后不依法履行職責,致使公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遭受損失,或者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指導、檢查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過程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行為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二十二條:機關、團體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高等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的具體規定由國務院另行制定。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四
為了加強學校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學校治安管理以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各科室和全校師生員工自覺遵守本制度。
1、學校保衛科是學校治安管理的責任部門,有權處理學校內部發生的一般治安事件和協助公安部門處理學校發生的一切重大事件。
2、協助和配合公安部門對全校師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保密和以防盜,防爆,防毒為中心的安全知識教育。
3、負責對全校保衛人員各崗位值班人員進行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教育和業務的領導,組織、安排并經常性的檢查治安,消防,值班等各項有關制度的落實和實施情況。
4、每個學期對全校治安工作情況進行總結,每個學年進行全面治安工作總結和評價,并向學校領導匯報,并提出有關建議和存在問題的整改措施。
1、保衛科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全校治安,執行治安管理職責(另見治安管理崗位職責),對保衛科科長負責。
2、治安管理人員有權對全校一般治安問題進行處理和向有關科室提出處理意見,整改建議,有權對有關人員進行查問,并做出查問筆錄。
3、全校師生員工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積極維護學校安全,愛護公共財物和公共設施,不得損毀和破壞,不得盜竊公私財物。
4、校內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賭博,打架,斗毆,辱罵,誹謗他人等擾亂公共秩序,不得組織或參加任何非法組織,非法活動,取消學生自發組織的一切所謂哥們組織,不準參與反動活動。
5、維護校內教學,工作,生活秩序,不得無理取鬧,起哄,妨礙公務,侵犯人權和支持,包庇任何危害學校內部治安秩序的行為。
6、末經允許,不得占有或挪用公共財物,不得損毀,跨越學校圍墻,不得在圍墻下堆放雜物,不是擅自槌學校的門窗。
7、自覺檢舉揭發壞人壞事,同違法紀罪分子作斗爭,發現案件災害事故要保護現場,及時報告,不得報假案,不得偽造現場。
1、保衛科每一年與全校各個科室簽訂治安責任書,加強學校內部治安管理層層負責。
2、治安責任書完成情況,作為年終評比先進科室和主管科室,年終評比先進的'必備條件之一,全年本科室管理無案件,無違法犯罪,無事故,成績顯著,可評為安全先進科室,由學校發給科室安全先進獎勵。
3、科室因管理不善造成本科室所管范圍發生重大治安案件,本科室主管科長,當年不得評為任何先進,性質嚴重的按有關法規執行。
1、學校財務室。
2、語音室微機室。
3、實驗室。
1、門衛人員必須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履行職責,堅守崗位,禮貌待人,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做到門崗時刻不離人,來人來車驗證登記。來客登記,離校銷號。
2、學生一律佩戴學生證,平時出入校門憑學生證出入校門。
3、門衛人員有權就進出學校大門的物資,物件或其它財物進行合法檢查,有關人員應自覺接受檢查。
4、外來攤販,外來人員一律禁止進入校內擺攤或推銷物品,禁止外校人員在校內嘻鬧,打架等,集體到學校搞任何活動必須經校領導同意,并持有關證件。
5、上課和自習時間不準探訪學生,探訪學生一般在值班室進行,無特殊情況,探望完畢即離開學校。
6、外出人員應在規定的鎖門時間前回校,超時返校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開門,采取不正當手段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后果自負。
1、學校會議室是學生活動的大型場所,若搞大型活動,除舉辦科室應加強管理外,學校保衛科應派1至2名保衛人員在場,負責場內治安和突發事件。
2、活動場所保衛人員應時時提高警惕,如發現事故,應即時通知舉辦負責人,應即時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進行疏散。
3、保衛人員應配合舉辦科室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會議制度進行檢查,嚴禁在場內吸煙,打鬧,外校人員末經邀請不得進入場內。
4、在活動前和活動結束后,保衛人員應對場內及時疏散通道進行檢查,以避免各類事故安全隱患。
1、由學校保衛科承擔全校節假日及正常時間的值班任務,每學期開學后,保衛科應安排值班名單并上報,值班執行輪流值班查巡任務,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2、總值班實行“值班日責任制”制度,值班人員要對當日學校的安全負責,并有權處理學校發生的各種糾紛和突發事件。
3、學校保衛科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和健全各種值班保衛制度,學校領導和各科室應大力支持配合保衛值班人員的工作。
1、凡執行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于表彰和獎勵:
(1)及時發現并排除,制止破壞事故者。
(2)配合保衛科及公安部門查破案件有功者。
(3)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為查破案件提供線索者。
(4)敢于與壞人壞事作斗爭,維護內部治安秩序有功者。
(5)模范遵守本制度的規定,對學校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提出重要合理化建議者。
2、違反本制度,尚未觸犯刑法,不構成犯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行政處分或交由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法律責任。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五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校長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責任制。
2、要極積開展健康教育,普及疾病尤其是傳染病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3、對學生宿舍、食堂、教室、圖書室、廁所等人群聚集場所按相關要求進行定期消毒,并保持空氣流通。
4、對缺勤的'師生員工進行登記,查明缺勤原因,特別是對教職工及學生發生熱情況進行登記、檢測與排查,堅持學生因病缺課登記制度。
5、嚴格學校門衛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掌握校內各類人員流動情況。
6、學校要配備體溫計、消毒液、防護用品等傳染病防治物資,同時提供師生足夠用的洗手設施。
7、做好應急準備,完善傳染病疫情報告網絡,保證24小時信息暢通,做到病人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六
第一條為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教學、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團結的局面,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類人員、車輛、物資進出校園應主動出示相應證件、證明,經門衛審驗、辦理手續后方可通行;嚴禁任何人員爬越圍墻(欄)、翻越校門,或將物資擲出校園。
第三條在校園內,師生員工或校園保安都有權對可疑人員進行問詢;被查人員須接受問詢,如實講明情況。
第四條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動。任何人員不得在校園內從事破壞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活動。
第五條在校園內,嚴禁尋釁滋事、打架斗毆、酗酒、賭博、流氓、偷竊、起哄鬧事、摔砸物品、損壞公物及封建迷信等違紀違法行為;嚴禁在校園內豢養貓、狗等寵物;校園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六條未經主管部門批準或同意,任何人員不得在校園內擺攤設點經商、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準擅自主辦接洽校外人員來校演講、文娛、體育、競賽等活動。
第七條凡經主管部門批準的大型文娛、體育、集會或對外開放性活動,主辦單位須事先到保衛處備案,按照“誰主管(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安全工作,維護好現場秩序。
第八條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或懸掛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禁止隨意張貼或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未經保衛處同意,將予以沒收。
第九條禁止任何人員在教學區、辦公區以及學生組團內擺攤設點、流動叫賣。未經保衛處同意,任何人員和商家不得在校園內設立臨時攤點和推銷商品。長期駐校商業網點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規范經營。
第十條對違反校園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等處理,觸犯法律的交公安機關處理;對維護學校治安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或獎勵。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七
本標準規定了粟裕中學的綜治安全管理組織、綜治安全管理內容、綜治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要求、應急預案與突發事件的處理、考核與獎懲。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2015年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3號)
3? 學校綜治安全定義
學校綜治安全是指學校及周邊環境以及學校組織的校內外活動的安全,包括校園內的教學、教育設施、道路交通、食品衛生、危險品、消防、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疾病預防、避災避險等方面的安全。
4 ?安全管理組織
4.1??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具體負責。
4.2?學校的中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和職工等,根據其分工和服務對象,分別制訂其安全管理職責,承擔學校安全管理的相應責任。
4.3?學校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4.4?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安監、司法、建設、交通、消防、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對學校安全管理的職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3號《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的規定執行。
5 ?安全管理內容
5.1 ?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進行。
5.2 ?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5.3 ?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5.4 ?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5.5 ?建立和實施校園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職責,安全工作納入評估與考核的范圍,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建立安全目標獎懲機制和責任追究制。
6? 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要求
6.1?安全教育與培訓
6.1.1?校長、分管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培訓內容為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政策、學校安全管理、常見事故的預防及突發事件的處置。培訓形式為自學、遠程教育和集中培訓。
6.1.2?定期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安全知識,熟知各種法律法規和要求,掌握安全救護知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6.1.3?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開展學生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6.1.3.1?在開學初、節假日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組織安全管理制度和相關規定的集中教育。
6.1.3.2?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安全防護教育,對學生進行防盜、防高處墜落、乘電梯、防暴-力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6.1.3.3?對學生開展防災、自護、救護、逃生等方面的安全主題教育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緊急疏散演練。
6.1.3.4?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并聘請交-警部門的專業人員擔任輔導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法規和行為規范。
6.1.3.5?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機構參觀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6.1.3.6?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嬉水、游泳等的安全衛生教育。
6.1.3.7?對學生開展食品安全、飲食衛生、疾病預防等教育,增強學生對食物中毒、疾病的預防意識。
6.1.3.8?聘請公安、司法等部門的專業人員擔任法制副校長,對青少年學生開展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網絡犯罪的預防教育等。
6.1.3.9 ?及時向學生家長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家長切實履行對學生的安全監管責任。
6.2?學校安全管理措施
6.2.1?建立門衛制度,有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和驗證措施,禁止無關人員和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的保安人員擔任。
6.2.2?在校內高地、建筑施工場地、水池、樓梯、通道、拐彎處等易發生安全隱患的地方設置符合gb2894規定的警示標志或者采取相應防護設施,校園內要有安全提示語和安全宣傳警示牌。
6.2.3?建立值日、值周制度、節假日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制度。
6.2.4?加強活動課、體育課等課前安全教育要求,并加強對過程的安全監管。要設置課間活動安全管理崗,加強課間活動的安全管理。
6.2.5?要建立教室(包括圖書室、實驗室、美術室、體育器材室、電腦室、演播室、配電房等)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并由專人負責。
6.2.6?學校組織的師生外出活動應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申報,經批準后才能外出。校園集體活動有安全措施,有安全教育的內容與記錄。
6.2.7?建立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制度,嚴格遵守衛生操作標準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飲用水的衛生監管制度,切實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6.2.8?建立校內衛生保健管理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師生常見病、多發病的初步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
學校新生入學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還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組織學生體檢。
6.2.9 ?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6.2.10?建立對學校校舍、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自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6.2.11?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時,應當建立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6.2.12?寄宿制學校應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
6.2.13?有特種設備的學校,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并由專業人員按要求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性能,及時進行設備的維修與更新。
6.2.14?建立安全工作會議制度,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管理的有關事宜。
6.2.15?學校應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在校期間的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報告給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并告知其監護人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心理、身體的干預與治療。
6.2.16?建立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記錄校園及周邊環境日常的安全工作、安全教育、安全隱患排查、安全信息報送、突發事件、安全事故的處理等情況。
6.2.17?學校每月安全工作及學校日常安全工作常規檢查應按安全工作行事歷執行。
7 ?應急預案和突發事件的`處理
7.1?制定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開展逃生自救、緊急疏散、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7.2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按以下規定進行:
a) 迅速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了解和掌握學生突發事件的情況,控制局面,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阻止事態發展,并研究突發事件處理的具體策略;b)?組織和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突發事件,并在2小時內及時將重大惡性突發事件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匯報;c)?密切配合醫療、防疫、公安、保險等部門對事件的處理;d)?負責事件的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e)?總結事件教訓,提出整改措施。
8 ?考核與獎懲
8.1 ?學校應建立和實施安全工作的目標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8.2 ?教育行政部門應對學校安全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議。考評工作以總結、自評和檢查三種方式進行。
8.3?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顯著的學校和部門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履行職責不力、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關系到學校教育秩序的正常進行,關系到社會的穩定與發展。生命至高無上,安全責任為天。沿渡河鎮中心學校在縣教育局的領導下,一貫重視校園綜治安全工作,始終把其放在首位,從不馬虎,維護了學校的穩定,切實保障了師生的一切安全,做了大量實實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有了明顯增強,學生自我防范能力有了較大的提高,到目前為止沒有發生學生意外事故。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確責任
中小學校長是全鎮中小學(園)和民辦學校綜治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和決策者。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我鎮成立了以中心學校校長為組長、中心學校安監員為副組長、各中小學校長為成員的校園綜治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中小學校長為具體責任人的校園安全領導機構。制訂出了明確的安全責任目標和措施,做到了目標明確,措施得當,制度可行,責任到人,一抓到底,常抓不懈。通過中心學校校長領頭抓,各中小學校長重點抓,主管綜治安全的副校長及安監員專職抓,政教主任協助抓,班主任具體抓。科任教師配合抓的工作專班。并層層簽定責任狀。每學年都與相關責任人簽定《學校綜治安全管理的工作責任狀》《學校公共衛生、食品安全責任書》,真正做到職責分明,獎罰有據。并定期對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了檢查和考核獎懲。努力構建了學校一把手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具體負責,全體師生廣泛參與和支持的綜治安全工作格局,確保了學校的一切工作正常開展。
二、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分口把關
各中小學根據自己的工作實際,采取了得力措施,加強了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制訂了安全隱患排查臺賬、責任追究、門衛、消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飲食安全等二十多個安全制度。制定了“沿渡河鎮中心學校2015—2011學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沿渡河鎮中心學校校園綜治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沿渡河鎮中心學校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沿渡河鎮中小學(園)、民辦學校《安全管理二十條規定》“、“沿渡河鎮中心學校校園綜治安全管理制度”、“沿渡河鎮中心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各種應急預案、計劃、總結,各種安全工作記載表和各類安全工作檔案材料一一俱全。沿渡河中學安裝了視頻監控,各校分別設立了專職或兼職門衛。加強了學校食堂衛生監督管理,搞好了公共場所的消毒工作。各校分別建立了學校安全意外事故處置預案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逐步進行完善。這些制度方案既切合學校實際,又充分體現了科學性、合理性、具體性、時效性、可行性。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起到了一定的指導作用和規范作用。
三、安全教育到位,成效顯著
安全管理,預防為主,教育為先。為了進一步提升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在教育教學中的地位,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把學校安全工作做實做細,落實到每一個時刻和環節中,首先中心學校每學期初均分別對專職副校長,中層領導及班主任進行專門培訓,三期共培訓120人次。同時,每學期我們都聘請法制副校長到學校作專題講座,極大增加了師生安全法紀知識,提高了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使全鎮每個教職工都感受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我們要求各中小學“四個固定”。即有固定的安全宣傳標語和橫幅;有固定的安全宣傳專刊;有固定的安全疏散標識;有固定的安全演練示范圖片。全鎮各中小學醒目處共有固定標語20幅,出專刊19期,設安全標識56處,展安全常識圖片210幀。營造了濃厚的安全防范氛圍。對安全的避險、逃生、自救著力于理論聯系實際,我們把安全自救演練作為提高師生自我防護技能的重要課題。每學期均舉行一次專項訓練,師生由起初逃離到安全地帶需8—10分鐘,到現在2分鐘內全部逃離現場,基本上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標準。
四、常規管理,常抓不懈
1、構建縝密的綜治安全監督網絡,是搞好學校綜治安全工作的基本保障。各校將日常安全監管工作分片切塊,責任到人,并予以公示。每塊每時段再進一步細化落實,時時刻刻有人關注。特別是沿渡河中學、羅溪壩中學、沿渡河民族小學學生宿舍值班安全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詳細具體。
2、各中小學加強了對傳染病的早預防、早宣傳工作。特別是對防治甲型h1n1流感工作更為重要。各校都制訂了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中心學校召開大小會議十余次,督導檢查8次,各校多次發放致學生家長一封信,做到了每班一支體溫表,全鎮統一規范了表冊,建立了六類預防工作檔案,落實了晨、午檢、消毒和疫情零報告制度。真正做到了“六早”、“六落實”、“四規范”、“五到位”。即“六早”就是早宣傳、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六落實”即組織機構落實、工作預案落實、職責分工落實、防控措施落實、督導檢查落實、宣傳教育落實。“四規范”即規范表冊、規范晨午檢、規范消毒、規范建檔。“五到位”即甲型流感防控工作預案到位、藥品器材到位、晨午檢到位、缺課學生跟蹤到位、消毒記載到位。確保了我鎮各校甲流感防控和流行病傳染病防控工作萬無一失。
3、安全工作普查認真細致,每所學校每星期都進行了安全隱患自查,并將每次隱患自查情況進行了及時整改到位,消除了安全隱患。
4、加強了校舍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鎮中小學都建立了校舍安全檢查臺帳,實施了對校舍重點監控,堅決杜絕了使用帶病校舍的現象。
5、重點整治了“三無”車輛,確保了學生乘放心車。
6、加強了食堂的安全衛生工作。全鎮凡有食堂的中小學都能嚴把采購關,食堂采購物資索有三證,嚴禁“三無”食品進入校園。從業人員工作時間一律穿工作服,佩證上崗。食堂衛生始終保持了干凈、整潔。炊具消毒依程序規范操作。還認真落實了食品留樣制度,每所學校都能按上級要求,葷素搭配,質量高、味道好、價格適宜。
7、扎實認真地開展了冬季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入冬以來,由于氣候反常,提前降溫下雪,中心學校下發了冬季學校安全緊急通知,制訂了冬季學校安全應急預案。中心學校人員分赴各包點學校督導落實情況,通過看、查、訪、翻閱資料,全鎮各校都在真抓實干,有效地預防了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了學生的安全。
9、在安全檔案工作上,統一按縣教育局的要求規范了檔案類別,檔案質量、數量和形式。中心學校在此基礎上擬定了“校園安全管理檔案裝訂序目”,各種安全工作檔案內容詳實、具體、整齊,逐步走向了規范化。
五、檢查督辦,消除隱患,確保師生安全
安全工作既要靠宣傳,又要強化檢查督辦。每次中心學校下校督辦工作都通過查環境、聽匯報、訪教師、問學生、看檔案,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到位。特別是加大隨機抽查力度,認真落實“每次檢查必查安全”的工作原則,中心學校工作人員無論到學校檢查任何一項工作,首先要看的就是學校安全狀況。巡查學校各種設施,做到處處落實,每一片土地都走到,每一項設施都看到;調查學生了解安全教育開展情況;抽查學校安全工作一個時間段的各項工作開展情況記載。對檢查出的設施隱患和管理隱患實行全程跟蹤整改,直到隱患消除為止,將各校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了師生的一切安全。
六、存在的問題
1、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安全演練,有的學校做的不夠,活動資料欠缺。
2、學校專項整治工作有待加強,學校周邊安全狀況存在一定問題,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綜合治理,確保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良好。
?????? 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也是社會關注的熱點、重點,我們一定要繃緊這根弦,把學校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狠抓落實,常抓不懈,想方設法,堅持在源頭治理上下功夫,不做樣子,不走形式,不搞一陣風,實實在在地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努力創建一個良好的、和-諧的平安校園。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八
一、外來人員一律憑身份證等證明身份的證件,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后由門衛負責聯系安排,謝絕私自進入公司。
二、公物出門,必須有單位有效證明,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三、各種機動車輛進出,應自覺接受檢查。
四、門衛人員24小時值班,不得擅自離崗。
五、門衛人員應在規定區域內加強巡邏,做到勤聽、勤看、勤問、勤查、勤記,嚴防各種事故的發生。
六、門衛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堅守崗位,照章辦事,主動查詢可疑的人和事,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治保委員會辦公室(安全科辦公室)報告。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九
(一)住宿登記制度。旅客住宿必須登記。旅館應當注定專人負責登記工作。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有旅客按規定項目填寫《住宿登記表》。
對外國人和華僑、港澳臺同胞,應當查驗護照或有關證件,填寫《境外人員力士住宿登記表》。沒有有效證件或簽證的,必須及時報告公安部門或有關部門。旅客住宿登記表應按日按月裝訂成冊備查。旅館應當實時將住宿旅客的登記信息資料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1、登記憑證。國內旅客住宿,應憑《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及《軍官證》、《警官證》、《軍官離、退休證》、《士兵證》等軍人證件進行登記住宿。確無以上證件的,可以憑有照片的《戶籍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等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登記。外國人、華僑及港澳臺同胞可憑《護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等有效證件進行登記。
3、會議及團隊住宿登記。舉辦會議的,旅館可以憑會議舉辦單位統一提供的參會人員名單安排住宿,參會人員的身份信息可以不錄入旅館業安全管理信息系統,但應當將相關單位提供的參會人員名單、會議用房數量、時間等內容統一留存備查。旅游團隊的住宿登記,旅館可以憑旅行社統一提供的人員名單、身份證號碼進行登記和錄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輸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無證人員住宿。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館應通知其道旅館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身份證明后,方可登記安排住宿。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隨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進行登記,并立即報告當地派出所進行身份核對。旅館接待未攜帶有效深翻證件的人員住宿,未按以上規定操作的,均屬于未按規定登記,公安機關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住宿。旅館門衛值班人員應當掌握進出人員情況,必要時可以要求來訪者廚師身份證件或詢問其被訪者的姓名、住宿房間號碼,旅館其他值班人員應當按照值班制度的規定履行巡查職責,維護住宿人員的合法權益和旅館的正常秩序。客房鑰匙由值班人員負責管理的,應當憑住宿證對號開啟房門。
(三)財務保管制度。旅館應該設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實行財務保管的登記、交接和領取制度,注意查詢、發現可疑及危險物品。現金應當單獨存放入保險柜(箱)。
酒店治安保衛組織和人員職責。
旅館應當建立治安保衛組織或配備專職或兼職治安保衛人員。治安保衛組織和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旅客須知》。
根據《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的有關內容,住宿旅客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旅館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旅館工作人員管理,愛護旅館財務。
二、軍人、人民警察、專職守護押運人員等攜帶的槍支彈藥,必須按規定交旅館所在的軍事部門或公安部門寄存保管。
三、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匕首、三棱刮刀、彈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帶入旅館。
四、嚴禁在旅館內進行賣淫、嫖娼、吸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及打架斗毆等違法。
五、自覺協助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并如實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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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
對入住旅客,要嚴格檢驗其有效證件真偽,憑證登記,做到人證相符。證件查驗核對無誤后,應將旅客姓名、證件號碼、戶籍住址、入住時間以及房間號碼等信息錄入酒店客房管理系統,同時將旅客信息錄入蘇州市公安局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登記內容應齊全、準確,不漏登、錯登,確保旅客入住、退宿登記率達到100%。
對前來訪客的非住宿人員,前臺服務人員應審查登記其身份證項目、記錄會客來去時間。
1、酒店應設立專兼職安保人員,負責門衛、內部安全保衛和停車場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2、酒店安保人員要加強對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檢查,建立安全檢查登記簿。
3、酒店監控室,要明確專人值班,并建立監控室值班記錄簿。工作中不擅離職守,巡邏檢查時應精神飽滿,攜帶對講機,保持信息暢通,按規定路線和間隔時間執行巡邏任務。嚴格執行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處置并及時報告。巡邏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應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不得無故拖延時間,處理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4、保安人員必須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內各類應急預案,熟悉案情疏散通道,消防設備和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巡查中應及時關閉應該關閉的門窗。日常巡檢中注意觀察安全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記錄。
酒店應專門設置免費的旅客財物保管室,并專人負責對寄存物品檢查、登記,領取登記物品時要簽字確認,寄存物品管理人員要做好交接班登記。旅客領取被保管物品時必須驗證,親自領取。
1、對可疑物品、危險物品和其他違禁物品,應及時送交公安機關或報請公安人員處理。
2、旅客遺留的其他物品,應詳細登記后,想辦法歸還旅客,較長時間無法歸還的,應按撿拾物品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3、嚴禁侵占挪用旅客遺留物品,嚴禁擅自處理違禁品。
酒店從業人員應當及時報告本酒店的可疑人員、可疑情況和違法犯罪情況,并注意公安機關的通緝、通報,及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協查工作。前臺服務員在實施住宿登記時,應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切實做好有關通緝、協查核對工作,發現可疑人員采取內緊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設法報警,避免打草驚蛇。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一
園區的安全管理工作是物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司將通過配置的智能化系統和成熟的安保措施,采取'人防'與'技防'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實施全天候安保管理,維護園區及工作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常規防范。
采取24小時門崗執勤與巡邏執勤相結合的方式,并設置專職車管員進行車輛停放管理,以協助公安機關維護園區內公共秩序,防止和制止任何危及或影響園區安全的行為。
技術防范。
運用園區報警監控系統,對園區內的安全情況實施全天候監控。
管理措施。
(一)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制定各項安保管理制度和獎懲措施。
(二)做好培訓工作,開展系統化軍事素質培訓。
(三)加強對安保人員法制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要求服裝統一,佩證上崗,言語文明,舉止得當。
(四)嚴格執行安保巡邏制度,確保安全防范質量。
(一)引導車輛安全行駛和停放,確保地面、停車庫和消防通道暢通,制止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或隨意鳴喇叭。
(二)巡視車輛停放情況,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及時通知車主,以防車內物品失竊。
(三)車輛管理員對園區內部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詳細的車輛管理檔案。對臨時在地面泊位停放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和登記工作,并發放臨時出入證。
管理措施。
(一)建立人、車、物分流方案。
(二)制訂車輛交通管理辦法。
(三)設置專職車輛管理員。
(四)做好園區交通管理宣傳工作。
(五)建立完善的車輛管理檔案。
(一)保持良好的秩序,明確車輛停放區域;。
(三)對地下停車庫中業主專用的車位,車輛管理員應做好相關標識,阻止和勸誡其它車輛不得占用此車位。
管理措施。
(一)建立地面、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
(二)設置專職車輛管理員。
(三)做好園區車輛停放管理宣傳工作。
根據園區設計的交通組織和流向,在入口及主要道路、地下停車場地制定和完善各種交通標識、提示及指示標識,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及更新。
管理措施。
(一)完善園區各類警示、提示、指示標識系統。
(二)根據園區實際情況,配置各類標志及標牌。
(三)物業管理人員和安保員在每日巡查工作中,若發現警示標識等有破損、丟失等,應立即上報并及時維修或更換。
(四)工程部人員做好園區標識維護保養工作,及時進行油漆粉刷及更新。
根據以往的物業管理經驗,結合物業的實際情況,遇到突發事件保持鎮定,并處理好各類突發事件:如打架斗毆、盜竊、火災、臺風、停電、電梯困人、水浸等。
管理措施。
(一)詳細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預案;。
(三)定期對預防措施進行演練,如消防演習等。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二
旅客住宿必須登記。旅館應當注定專人負責登記工作。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有旅客按規定項目填寫《住宿登記表》。
對外國人和華僑、港澳臺同胞,應當查驗護照或有關證件,填寫《境外人員力士住宿登記表》。沒有有效證件或簽證的,必須及時報告公安部門或有關部門。
旅客住宿登記表應按日按月裝訂成冊備查。旅館應當實時將住宿旅客的登記信息資料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1、登記憑證。國內旅客住宿,應憑《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及《軍官證》、《武警警官證》、《軍官離、退休證》、《士兵證》等軍人證件進行登記住宿。確無以上證件的,可以憑有照片的《戶籍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等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登記。外國人、華僑及港澳臺同胞可憑《護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等有效證件進行登記。
3、會議及團隊住宿登記。舉辦會議的,旅館可以憑會議舉辦單位統一提供的參會人員名單安排住宿,參會人員的身份信息可以不錄入旅館業安全管理信息系統,但應當將相關單位提供的參會人員名單、會議用房數量、時間等內容統一留存備查。旅游團隊的住宿登記,旅館可以憑旅行社統一提供的人員名單、身份證號碼進行登記和錄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輸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無證人員住宿。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館應通知其道旅館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身份證明后,方可登記安排住宿。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隨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進行登記,并立即報告當地派出所進行身份核對。旅館接待未攜帶有效深翻證件的人員住宿,未按以上規定操作的,均屬于未按規定登記,公安機關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住宿。
旅館門衛值班人員應當掌握進出人員情況,必要時可以要求來訪者廚師身份證件或詢問其被訪者的姓名、住宿房間號碼,旅館其他值班人員應當按照值班制度的規定履行巡查職責,維護住宿人員的合法權益和旅館的正常秩序。客房鑰匙由值班人員負責管理的,應當憑住宿證對號開啟房門。
旅館應該設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實行財務保管的登記、交接和領取制度,注意查詢、發現可疑及危險物品。現金應當單獨存放入保險柜(箱)。
(四)報告制度。
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形跡可疑人員、違禁物品以及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并采取曹氏保護現場。不得知情不報或縱容、隱瞞、包庇。
旅館治安保衛組織和人員職責。
旅館應當建立治安保衛組織或配備專職或兼職治安保衛人員。治安保衛組織和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1、應當經常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3、協助公安部門調查處理治安、刑事案件。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三
一、加強要害部門、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備防盜、防火設備。
二、單位的財務室、檔案室、倉庫等,實行專人負責,責任到人。
三、重點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崗位紀律,自覺按照本部門規定的操作規程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關門、關窗。
四、加強設備的日常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況和財物按規定存放的數量。
五、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重點部門和部位。
六、單位治保會人員要對重點部門、部位常巡查、勤查看、細防范,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七、定期對重點部門和部位進行全面檢查,遇節假日增加檢查次數,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八、重點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有關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本部門、本部位的情況。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四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五
為加強醫院內部治安管理工作、維護醫療工作的正常秩序,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障醫院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本條例適用于醫院各科室及各崗位的治安保衛工作。
第二條醫院治安管理工作,必須遵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貫徹依靠群眾,預防為主,確保重點,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治安保衛責任制。
第三條醫院的治安保衛工作,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主義法制建沒的重要內容,是醫院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由醫院領導負責,納入醫院管理范圍。
醫院的法定代表人是醫院的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對醫院的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醫院實行分級管理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科室負責人是同級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
第五條醫院應根據實際需要,設立保衛機構,組織護院力量,同時建立健全治安保衛組織。
第六條醫院、各科室應做好以下工作:第七條。
1、對職工進行社會主義法制教育,增強法制觀念,做到遵紀守法。
2、對職工開展、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四防”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防范意識,增強防范觀念,做好防范工作。
醫院、各科室應做好以下工作:第七條3、鼓勵職工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4、做好各類糾紛的調解和轉化工作,防止因此引起的案件發生。
5、向病人、陪護人員進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宣傳,提高其防范意識,嚴禁在病房吸煙和大功率電器、酒精爐的使用,不要將大量現金,有價征券,和貴重物品帶到病房,以免發生火災事故,和丟失被盜。
第七條。
6、組織文體活動,要符合安全規定和要求,要有相應的安全措施,原則是“誰主管、誰負責”。
7、定期不定期地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必須及時整改,一時無條件整改的,應將情況報告給醫院治安負責人,并采取措施,保障安全。
8、對醫院內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應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及時報醫院保衛科。
第八條。
1、門衛、巡邏、值班制度。
車輛管理組負責指揮安排好醫院出入車輛,維持車輛停放秩序。
巡防警員巡邏負責維護醫院內的治安和正常工作秩序。
第八條2、防火制度要堅持開展防火教育,消防設備、設施、器材要定期檢查維護、更換,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火源、電源要經常檢查,一經查出隱患,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防止發生火災,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第八條3、保密制度要經常開展保密教育和保密工作檢查,加強對機密文件、資料和重大科研成果的保管、保密工作。
對外科技交流涉及的內容,參觀范圍等,應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嚴防失密和竊密事件的發生。
第八條。
4、易燃、易爆、腐蝕性、劇毒、麻醉、放射性等物品要嚴格購銷、運輸、儲存和安全使用,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并且安全,有明顯的標志和防范措施,專人保管,制度上墻。
16第九條醫院保衛科是在醫院黨政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下的保衛基層組織。
醫院治安保衛工作負責人,授權對醫院各部門的治安保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和規定或存在的不安全隱患,保衛科有權提出批評或責成限期整改,并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
17第十條醫院保衛科應在醫院黨政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下,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本職工作,維護秩序,保障安全。
18第十一條違反責任管理細則的科室和崗位人員,治安保衛工作不落實,存在重大治安隱患,經指出仍不整改,導致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給醫院、職工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取消當年評選精神文明和先進集體和個人資格并給以適當的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9第十二條本責任制由醫院保衛科解釋。
安全生產責任書注塑機操作規程液壓機操作規程。
電焊工操作規程攪拌機操作規程除四害工作制度。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六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工作的方針和原則,防止火災發生,保障我項目管理的順利進行、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做好施工場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我項目部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及上級防火部門頒布和制定的消防工作方針、政策、規章、法令等指示精神。把消防工作納入領導工作的議事日程。
2、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督促、檢查消防工作。督促檢查本部門的防火工作,每月組織一次本項目的防火安全自檢。
3、經常向本項目職工及暫住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
4、積極組織和參加本項目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
5、負責向上級報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情況。
6、負責召集本項目部有關人員研究解決隱患漏洞。
7、制止一切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
8、提出對獎懲人員的處理意見。
(一)、全體職工人員防火守則。
1、提高防火認識,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
2、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匯報,并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為。
3、要教育全體職工,作好安全防火工作。
4、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5、在施工區動用明火一律要經項目部審批。
6、維護和管理好本單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損壞。
7、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區域內吸煙。
8、不準亂扔煙頭。
9、全體職工人員都應達到三懂三會。(一懂得本崗位生產的火災危險性;二懂得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三懂得本崗位撲救火災的辦法。一會報火警;二會使用滅火器材;三會撲救初期火災)。
(二)、宿舍防火制度:
1、本項目部全體職工必須遵守宿舍的住宿規定。
2、宿舍內任何人不準用電爐、煤氣爐等爐具,不準亂拉亂扯電線。
3、保持電門開關、照明設備附近的清潔,及時清除廢紙、雜物等易燃物品。
4、禁止任何人將易燃品及雷管、炸藥帶進教室、宿舍。
5、嚴禁在寢室、走廊、廁所內焚燒廢紙等雜物。
6、禁止在宿舍內鳴放鞭炮。
7、不準隨意關拉電源總閘和分閘。
(三)、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來職工要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2、發生火災后要開現場會,使領導和群眾受到教育。
3、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春防、夏防、冬防全面教育。
4、每半年普及一次消防常識。
5、以板報或其它形式大力宣傳防火工作的先進單位。
(四)、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堅持三級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安全檢查一次,安保部每周安全檢查一次,班組堅持每日安全檢查。
2、四大節日必須進行全系防火安全大檢查。
3、發生火災后要進行安全大檢查。
4、春防、夏防、冬防要開展重點部位大檢查。
(五)、防火安全獎懲制度:
對在消防工作中有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項目部給予表彰、獎勵。受獎勵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單位和人員條件:
1、及時發現火險火情、報警、避免火災發生者。
2、勇敢頑強、積極撲救火災者。
3、發現重大火險隱患并積極建議整改取得效果者。
4、重視防火工作,積極宣傳教育群眾,熟練掌握防、滅火知識,消防工作成績顯著者。
5、敢于檢舉破壞消防設施的人和事者。
6、在消防工作上做出優異成績的單位。
1、故意損壞消防器材和破壞設備者要按價賠償,并視其情節和態度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或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刑法》條款的規定處理。
2、不準隨便使用電熱器。
3、違犯規定造成火災事故者,視其情節,按國家頒布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刑法》條款的規定處理。
4、隨便在禁止煙火的區域里吸煙、動火者,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罰款和通報批評,態度不好者給予紀律處分。
5、私自亂拉亂扯電線、破壞或私自增加電器設備者,按有關規定予以罰款。
6、較嚴重地違反消防規定,在有關部門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執行者,除按章罰款外,還要通報批評,寫出書面檢查。
7、對于違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處理。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七
1、認真學習并堅決貫徹執行《消防法》,對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防微杜漸。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2、財務室、檔案室、民用爆炸物品倉庫等重要場所,一律嚴禁煙火。
3、不得私自接用電源線路,如確有需要,經請示單位領導批準后,請專業人員規劃、實施。
4、安全科、選廠辦公室組織開展公司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
5、保衛人員定期開展消防檢查、巡查工作,消除火險隱患。
6、定期對技防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
7、一旦發生火災,公司治保委員會組織力量撲救火災,保護職工,保護現場,配合消防部門查處火災事故。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八
一、根據《宗教事務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寺住持(方丈)為治安第一責任人,監院為治安直接責任人,對本寺院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
三、在寺院內建立治安隊伍,制訂治安工作方案,落實治安任務,配置安全防范設施。
四、本寺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措施,在重點部位安裝攝像頭,值班人員做好寺院治安監控,確保參加宗教活動信眾安全,防止破壞和被盜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
五、非本寺人員留宿,必須經寺院領導同意并進行登記。
六、本寺舉行大型宗教活動,必須制定安全保衛工作方案,經主管宗教事務部門和公安部門批準后實施。
七、本寺如有被盜及重大治安事故發生,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偵破案件。事后應認真檢查原因,總結教訓,及時整改。
八、嚴禁任何人在寺院內進行不屬佛教范圍的迷信活動,更不得制造謠言,蠱惑人心,擾亂社會治安,情節嚴重者,送公安部門查處。
九、本寺的治安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宗教事務部門和公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為確保本寺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然,現制訂有關制度如下:
一、本寺消防工作以“民族宗教無小事”和“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工作方針,以“水主管,水負責”為工作原則。
二、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經常進行消防安全的自查和協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防止和消除火險隱患。對暫難以消除的火險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三、建立防火組織,建立并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伍的整體素質。檢查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制定滅火方案和應急疏散防范措施,定期組織滅火演習,發生火災應立即報警,組織撲救,搶救人員、物資并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做好事故查處工作。
四、建立防火治安值班、巡邏制度。值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年齡較輕,責任心強,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及時發現、處理不安因素。
五、完善消防設施,配備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必須有專人負責維護管理,保證完善其應有的使用效果。
六、建立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做好臺帳工作。
七、組織僧眾、職工、臨時工學習,討論有關消防安全條例規定、文件及消防安全知識。
八、為了安全起見,寺內禁止使用微波爐和電爐,嚴禁亂接亂拉電線。電工對老化電線應及時整改,以防發生火患。
一、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二、巡查、檢查中發現可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立即當場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責任人采取措施整改,并做好臺帳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負責人及整改的期限。
四、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對火災隱患整改完畢的進行復查確認,并做好臺帳記錄。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七、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立即將危險部位停止開放整改,嚴禁其它人員接近。
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時應填寫巡查記錄表,巡查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巡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應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責任人,并在記錄表上記錄存檔。
三、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對外開放結束后應檢查并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萬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并做好臺帳工作。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應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負責人,并記錄存檔。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7、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8、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9、廚房所放置的煤氣瓶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職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一、燃燈、點燭、燒香、焚紙。應規定地點和位置,并制定專人負責看管,宜以殿堂為單位,采用“眾佛一爐香”的辦法,集中一處,便于處理。
二、佛像前的蠟燭、琉璃燈等火源,應固定設置,以防傾倒,發生意外。
三、放置香、燭、燈的木制供桌上,應鋪蓋金屬薄板或玻璃板,以防止香、燭、燈火跌落在上面時,引燃可燃物。
四、所有的香、燭、燈火,嚴禁靠近賬幔、幡帳、傘蓋等可燃物。
五、佛前所供的香、燭必須在人員離開前熄滅。
六、焚燒紙錢、錫箔爐須設在殿堂外,選擇靠墻角避風處,用非燃料制作。
一、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應明確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5、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一、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利用張貼圖畫、板報等各種形式,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使教職人員及義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己能力。
二、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三、消防宣傳填寫《消防宣傳記錄》;消防培訓應填寫《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并存檔。
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于每月第一周召開。會議主要的內容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
二、消防安全例會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會議記錄歸檔。
三、會議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場所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主管部門,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本場所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后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