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是通過書面表達自己對某本書籍的思考和評價,有助于加深對書中內容的理解。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經典的讀后感,希望能為大家寫讀后感提供一些靈感和參考。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一
小說的梗概就是某恐怖組織利用一些邪術,將亡者怨念通過通訊塔基站擴散,感染者逐步肌肉萎縮。故事通過死人發短信引出,主人公誤打誤撞進入了這個局,最后吉人天相抱得美人歸。
小說的驚險刺激程度有待提高,語言流暢性尚可,故事雜糅了鬼怪蠱術,多而不精。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二
第一次接觸魯迅是在小學。我仍然清晰地記得,我們捧著課本,在老師的帶領下,一遍遍地讀著踢鬼。文中生動的描述,起伏的情節,令我不禁多讀了幾遍。對文中描述的勇敢的魯迅也增添了幾分敬意。用老師的話說就是,魯迅是一個不迷信,崇尚科學的人。雖然這個概念也只是在我腦海中停留了幾天。
再次就是拜讀他的作品了,藥是我讀的他的第一部作品。這個發生在華夏的故事,發生在華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讀來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饅頭”這個當時封閉社會的產物,那么不可思議地出現。然而在這個陰冷恐怖的氣氛下的故事中我讀到了當時中國社會的病態,中國公民的愚昧和無知。無知得可笑,無知得可怕。就是在這樣一個眾人皆醉的環境中,魯迅不僅保持著清醒,還棄醫從文,用筆拯救著國人。
他的愛國讓他的小說閃耀著不同的光彩,吸引著人們。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時,魯迅對看到自己的國家被侮辱還拍手稱好的國民的無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涼。
于是,犀利的`筆觸,銳利的語言,魯迅揭示著種種社會現象。中國的高爾基,托爾斯泰就此誕生。
如果說愛國是魯迅文章的一大亮點,那么塑造的鮮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體都被抹滅的覺悟者夏瑜,永遠樂觀的阿q,那個高大的車夫……這些魯迅塑造的耳熟能詳的形象,一部分是當時國民的縮影,一部分則代表了他,他對喚醒國人的執著,對迷信的蔑視都在先覺者的身上體現出來,如狂人。
我想有這樣的一份執著,有這樣的一份無私,沒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個廢寢忘食的夜晚,魯迅伏案寫作,和衣而睡。筆尖流淌的便是這些充滿智慧的文字。
魯迅不為名利而奮斗,卻留在了我們的心里。無論是作品還是行為,這位文學大師啟示了我們太多。
那么執著地追逐自己的夢想吧,不言放棄。永遠不為名利左右。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三
在書的封面上我看到了這樣一段話:給不了你天堂,但能給你夢想。給不了你太陽,但能給你希望。給不了你整個海洋,但能給你一滴水的清澈純凈。給不了你轉瞬即逝的美麗,但能給你一顆永遠善良、快樂、向上的心!從這一段話里,我知道了這一本書所存的知識是那么的大。(.)。
在這一本書中讓我印向最深刻的是《有個蘋果是爛的》這篇故事,是講一個人無意中收到一張百元假幣,令他心里很不平靜,想方法要花掉它,然后決定在買蘋果的時候花掉它,賣蘋果的是一位大嫂,旁邊還站著一位小女孩,那個人向賣蘋果的大嫂說:“要10斤。”大嫂馬上裝好10斤蘋果,然后過了秤,那個人剛想把那張假幣給大嫂,突然聽到旁邊的小女孩大聲喊:“媽媽,媽媽!”那人嚇了一跳,連忙把錢塞回口袋,只聽那小女孩說:“你給叔叔的蘋果里有一個是爛。”大嫂馬上倒出來,重新一個一個地檢查,將好的蘋果裝進袋子里而且向那個人道歉,那人將假幣捏爛,拿出一張真幣給大嫂。
做得不對也改過了。這個故事讓我知道人一定誠實,不能為了自己的好處而去騙人,你要是誠實地對待別人,別人也一定會誠實地對待你。
我相信你讀了這個故事后一定有所感想的,當然這本書還有許多讓人不能忘記的故事,教會我們做人,教會我們應該怎樣學習,讓我們知道人生的真諦。我會好好珍惜這本書,記住里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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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四
(一)。
《吶喊》小說集是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魯迅先生的作品。讀過那么多的文學作品,《吶喊》文集卻讓人讀過后蕩氣回腸,久久不能忘懷。
《狂人日記》,"瘋言瘋語"可所說的卻未必不是真話。那本寫滿"吃人"的日記,是社會的真實寫照。恐怖的封建壓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條條靈魂;在仁義道德的面具下掩蓋的是吃人的本質。狂人說:"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救救孩子!"在那樣的吃人社會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當一個吃人者,在哪里還有純白的靈魂?那是發自內心的狂呼。任一個被壓迫,被禮教呀得喘不過氣的人都會自然而然的發出這樣的吶喊。可是,最為可悲的是,在封建禮教的壓迫與束縛下,人們卻沒有勇氣發出這樣的吶喊!狂人是幸福的,因為他的瘋,使他擺脫了封建禮教的對心靈的摧殘和壓迫,也只有瘋子才有權利擁有純凈的靈魂,希望這社會都是瘋子!
科舉制度,八股取士,幾千年來抹殺了多少有識之士,磨去多少個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無數條沒有思想的,滿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為了那四書五經竭盡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為了功名盡折腰。《孔乙己》是繼《狂入日記》后第二篇評擊封建禮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靈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窮因潦倒,被人們作為笑料;滿口仁義道德,卻為生活所迫也當起"梁上君子",最終,死是對他最好的解脫,在封建壓迫無處不在,無孔不入的社會,只有死人和瘋子幸免于難,這是多么諷刺!
《阿q正傳》是《吶減》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戶曉,因為它"寫出一個現代的我們國人的魂靈來"(魯迅先生《俄文譯本序》),即表現國民性的弱點。阿q性格極其復雜,充滿矛盾。他質樸而又愚蠢,受盡剝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視現實,妄自尊大;對權勢者有著本能的不滿,表現出某種自發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傳統觀念和正統思想的嚴重影響。但作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勝利法"(通稱"阿q精神"),即在接連不斷的失效中隨時幻想自己是勝利者,用以自寬自解,自欺欺人。這種精神勝利法使阿q不能正視自己的悲慘地位并沉溺到更為屈辱的奴隸生活中去。
沒有華麗的語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勝,在魯迅先生的作品里,表現的是他那憂國憂民的民族責任感,是他對中華民族的深深熱愛。他的作品尖銳有力評擊地評擊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譽為徹底反對封建制度的第一聲春雷。他的言語犀利,像尖刀一樣直刺敵人的心臟。同時,魯迅先生也對生活在這樣社會的人們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希望通過《吶喊》小說集的吶喊,喚醒麻木的靈魂,被壓迫的人們,都來吶喊吧!都來反抗吧!
(二)。
魯迅先生文章被挪出課本這個話題,套用時下的話說已經"out"了。風風火火的討論,也就死撐了幾天,然后,就被互聯網上數以億計的信息淹沒了,連頭都沒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為了這條不知道誰發出的新聞,從柜子里重新翻出《吶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變暗,雷聲與大雨一起潑下來。
去年看到《摩托車日記》,看到切格瓦拉迎著太陽與灰塵,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馳,我想起了一個臺灣作家的話,年輕的時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輕過。我好后悔,在我還充滿棱角的時候,錯過了切格瓦拉,也就錯過了那個可以變得更好的機會。
重讀魯迅先生的時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車日記》,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為懷揣著理想與世界,閃閃發光。魯迅先生不是切格瓦拉,魯迅先生從來沒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話說,他是"韌性"地在斗爭。好多人拿"韌性"做文章,認為機緣巧合之下,甚至是別有用心之下,魯迅先生才成為今天的魯迅先生。那是不公平的,因為說出這些話的人,沒有讀過魯迅先生,或者說,沒有在年輕時讀過魯迅先生。他們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長,最終破土而出,擊碎巨石的那粒種子的力量。
在那個時代,魯迅先生沒有走在時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個時代,甚至超出了我們這個時代。他站在時代往前走的瞭望臺上,看到前面的驚濤駭浪,也看到后面的風起云涌,可是他沒有看到,海的另一邊,那個彼岸,到底是什么樣子的。切格瓦拉也說不出來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樣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鮮花盛開、陽光溫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規劃開始雕琢這個世界,一點也不肯妥協,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拋棄自己的作品,只為了那個模糊卻有著致命誘惑的彼岸。魯迅先生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沒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氣花在了當下,時代是什么樣子的,國民是什么狀態,為什么會造成這個時代,是什么禁錮了國民,他用手術刀割開那個時代,將所有的臟器血淋淋地拿給大家看。
將魯迅先生的文章放到課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魯迅先生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們這個時代,回過頭去看魯迅先生,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點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時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滿著人性深處最低層的東西。那個時代已經過去了,盡管那個時代急于剔除的東西還遺留在每一個國人的血脈里,恐怕再經過百年仍舊無法擺脫。可是,時代確實過去了,無論怎樣糾纏不清,還是過去了。剩下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讓人膽戰心驚。
也許,把魯迅先生挪出課本是好事,至少傳遞出了一個信號,那個齜牙咧嘴、讓人握緊拳頭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可是,少了課本的強制性閱讀,現在的孩子們又有幾個會去讀魯迅先生呢?在這個以高考作為學習最大動力的時代,太少人會去細想,從課本中剔除,其實意味著絕大多數孩子將失去好好認識魯迅先生的機會。
年輕的時候,如果能讀一讀魯迅先生,嘗一嘗人性的酸澀與辛辣,摸一摸屬于人性深處的沸騰與冰涼,長大了,面對自己與人生,就會少一點茫然,多一些執著與操守。
年輕的時候,如果能讀一讀魯迅先生,看一看那個社會的浮光掠影,聞一聞那個社會的味道,長大后,面對其實沒有太多變化的社會,就會少一點憤怒,多一些從容與冷靜。
年輕的時候,如果能讀一讀魯迅先生,分享一點亙古不變的真理與錯誤,跳脫一些時代固有的偏執與激進,長大了,面對這個仍舊喧囂的時代,就會少一點失望,多一些堅持與力量。
如果能借助魯迅先生看到一點那些終極問題的輪廓,或多或少,哪怕僅僅是驚鴻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三)。
吶喊!吶喊!中國人民站起來啦!一本《吶喊》,曾經激勵了多少舊社會的年輕人。
出自魯迅先生之手的《吶喊》,是中國新文學的奠基作,是五四運動時期社會人民的真實寫照。“描寫病態社會的不幸人們,解除病苦,引起療救的注意,并為新文化運動吶喊。”魯迅先生是這樣介紹這本書的。它揭示了種種深層次的社會矛盾。盡管,那個時代離我們很遙遠很遙遠,但看完這本書,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書中第一篇小說《狂人日記》,描寫了一個迫害狂癥患者的心理活動。這個可憐的人兒啊,深受封建禮教和制度的迫害,對社會甚至是自己身邊的人都有一種恐懼感。它總認為現實是個吃人的世界,認為封建社會是個吃人的社會。盡管,那個社會是不會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里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這篇文章是作者對吃人社會發出的勇敢挑戰,是反對封建制度的第一槍。
而《孔乙己》則又是一篇抨擊封建禮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會中的一個落魄的讀書人。在封建統治的毒害下,他只會滿口“之乎者也”,一無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憐的他,因窮困成了人們的笑料,因偷竊被打斷了腿,盡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誰會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這么走下去。“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是啊,他的債誰幫他來還呢?封建社會欠下的債,又有誰幫它去還呢?辛酸的故事,鞭撻了封建教育對知識分子心靈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說說《阿q正傳》,大家再熟悉不過了。它是魯迅先生的代表作。它塑造了一個以“精神勝利法”自我安慰的貧苦農民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樣可憐,一無所有,受欺凌與剝削,只能用所謂的“精神勝利法”自我安慰。曾經的他,渾渾噩噩,茍且偷生,在聽到辛亥革命的消息后,他卻向往革命。可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槍斃時結束,他的死,又是一場悲劇。阿q,這個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卻正是那個年代廣大農民的縮影。阿q的命運揭示了農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性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憤慨。
《吶喊》所包含的,還有很多很多諸如此類的小說,他們都引人深思。魯迅先生就是懷著“哀其不幸,怒氣不爭”的心情寫下了這些文章,描寫出一段段社會風貌,塑造出一個個人物,展現出一種性格。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五
《再被狐貍騙一次》,多有意思的題目!沈石溪老師真不愧是“動物小說大王”,連給小說起名兒都這么善于抓住讀者心理。于是在這份極大的興趣中,我開始了閱讀。
故事講了“我”在云南邊境插隊時,有一次帶著一只雞,遇見了一只公狐貍。那只公狐貍躺在鵝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樣。“我”走過去正想抓公狐貍時,他卻逃走了;而另一邊,母狐貍已經偷走了“我”的雞。好一出夫妻雙簧調虎離山計!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個樹洞前,又遇見了那只公狐貍。他先是假裝被藤蔓絆倒,又想讓“我”去抓他,見“我”看穿他的伎倆不再上當,便轉身往樹干上撞去,右臉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覺到樹洞里的動靜,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塊,血淋淋地還沒斷,像紅旗一樣飄動在胸前。這時的“我”已明白樹洞里藏著小狐貍了,他更瘋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蓋的骨頭咬去!齒間發出可怕的嚙咬骨頭的聲音,膝蓋骨竟活生生被咬斷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貍,任由母狐貍把她的孩子們帶走了。
讀了這個故事我深受感動,這是多么偉大、多么可敬的父愛啊!原來動物也和我們人類一樣,有聰明的才智,有豐富的感情,有那份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氣!狐貍為了保護家人,竟然不惜自殘甚至自殺,這種連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壯舉,可能連我們人類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許我們和狐貍沒有共同的語言,也許我們讀不懂狐貍那復雜的眼神,可狐貍卻能猜出我們的心思,原來狐貍比我們人類更高一籌!以后我會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動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貍是偉大的!父愛更是偉大的!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六
暑假的一天,我讀了一篇《安徒生童話》里的故事,名叫《賣火柴的小女孩》。讀后我的心情非常激動,故事述說了一位小女孩在一個大雪紛飛的平安夜被凍死在墻角邊。
“賣火柴,賣火柴,誰買火柴啊…”小女孩可憐的叫賣聲傳遍了大街小巷,盡管她怎樣的喊也沒有人來買她的火柴。“小女孩”為什么在平安夜出來賣火柴呢?是因為她的媽媽去世了家里也很窮。看看“小女孩”,再想想我自己,簡直就是一個生活在地獄里,一個生活在天堂里。
“小女孩”在寒冷的夜晚里出來賣火柴,而我呢,卻在家里享受著媽媽為我做的豐富而溫暖的晚餐。小女孩和我的年齡差不多,為什么生活的差距會那么大!那是因為“小女孩”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生活,那里有冷酷、無情!沒有人愿意買她的火柴,結果“小女孩”在平安夜被凍死在墻角邊,死前只能幻想著暖和的火爐,噴香的烤鵝,美麗的圣誕樹和奶奶溫暖的'懷抱。而我們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生活,我們這里有疼愛我們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叔叔、阿姨和許許多多的好心人;我們這里有寬敞明亮的教室讓我們讀書寫字;我們這里有像園丁一樣的老師教育我們豐富的知識,良好的習慣和做人的道理。雖然我們身邊也有一些象“小女孩”一樣困難家庭里的孩子,另外還有一些因為受到大自然災害不能正常的生活和學習的小朋友,比如說受到旱災的云南的人們,受到地震災難的汶川和青海玉樹的人們。但是我們有很多的好心人和志愿者去捐錢,捐生活和學習物品,并且親自到災區去幫助他們,所以他們大多數人都很快的被救了出來,回到了幸福的生活中去。
我們應該好好的珍惜這美好的一切,好好學習,長大以后報答祖國,獻出自己的愛心去幫助那些遇到困難的人們!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七
再次就是拜讀他的作品了,藥是我讀的他的第一部作品。這個發生在華夏的故事,發生在華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讀來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饅頭”這個當時封閉社會的產物,那么不可思議地出現。然而在這個陰冷恐怖的氣氛下的故事中我讀到了當時中國社會的病態,中國公民的愚昧和無知。無知得可笑,無知得可怕。就是在這樣一個眾人皆醉的環境中,魯迅不僅保持著清醒,還棄醫從文,用筆拯救著國人。
他的愛國讓他的小說閃耀著不同的光彩,吸引著人們。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時,魯迅對看到自己的國家被侮辱還拍手稱好的`國民的無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涼。
于是,犀利的筆觸,銳利的語言,魯迅揭示著種種社會現象。中國的高爾基,托爾斯泰就此誕生。
如果說愛國是魯迅文章的一大亮點,那么塑造的鮮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體都被抹滅的覺悟者夏瑜,永遠樂觀的阿q,那個高大的車夫……這些魯迅塑造的耳熟能詳的形象,一部分是當時國民的縮影,一部分則代表了他,他對喚醒國人的執著,對迷信的蔑視都在先覺者的身上體現出來,如狂人。
我想有這樣的一份執著,有這樣的一份無私,沒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個廢寢忘食的夜晚,魯迅伏案寫作,和衣而睡。筆尖流淌的便是這些充滿智慧的文字。
魯迅不為名利而奮斗,卻留在了我們的心里。無論是作品還是行為,這位文學大師啟示了我們太多。
那么執著地追逐自己的夢想吧,不言放棄。永遠不為名利左右。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八
假期里,我有幸讀到了一本好書名為《簡愛》。
讀了之后,我深有感觸。書中反映著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社會的黑暗和寄托作者愿與此作斗爭的勇敢志愿。我覺得書中主人公的勇敢、堅強會一直影響著我們。當我們遇到了挫折的時,也要像主人公學習,不應該只會埋怨自己的命運,不應該相信命中注定。我們要勇于反抗,用自己的力量改變命運。要時時刻刻相信自己就是自己命運的創始者。
就這本書而言,故事情節并不煩瑣,但它的措辭和所創造出的意境,給了我深深的感觸和震撼,主人公的那一份理智,以及其內心的感情波動,欲進又退,欲退又進,尤其有一段把主人公概括的最完整,就是羅切斯特裝成一個巫婆,對家簡愛說:“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為你孤孤單單一個人,你不舒服是因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東西都與你無緣,你蠢是因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著你你卻不愿向他靠近一步”是呀,自從簡進了桑菲爾德府這樣的景況就一直持續著,直到羅切斯特經過災難后與她相間,才打破了這似乎貫竄她整個感情生活的信條。她最終勝利了,是用她的理智,可對這理智最后的結果卻是一份“心酸的浪漫”簡很能干,也很有主見,有頭腦,似乎從一開始就有一種東西烘托著她,使她總比常人理智,比常人更有洞擦力和感受力,這也許就是作者要創造的簡的形象吧。
那前半部分呢,在她姑媽家和洛伍德學校呢,我想這是后半部分的基石吧,涂色,添充,素描,把簡刻出并賦給她那樣的性格,簡從一開始,就注定在現實的孤獨之中,使她懂得擁有和珍惜,使她知道親情友情和愛情的重要性,他對這些的渴望是她在孤獨生活中表現出的最強烈的愿望,為了這些她甚至壓制住了自己的主見和理智。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九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名叫《狼王夢》。
《狼王夢》里的主角是一匹名叫紫嵐的母狼。如果你看了這本書,也一定會為它的命運嘆息。為什么呢?因為它的一生總是在絕望中度過。在它即將分娩時,它的伴侶卻意外身亡。它沒有力氣捕獵,只好去人類那兒偷鹿,遭到大白狗追擊時卻又分娩……這一系列的苦難使它的狼崽在剛出生時就不幸夭折。看到這里,你可能會認為它會向命運低頭,然而它雖然命運多舛但它未曾放棄過,也沒有屈服。我想也許就是命運的坎坷鑄就了它堅韌不拔的奮斗精神。
在紫嵐心中,有一顆種子,那是強烈的。那就是讓它的后代能夠成為頂天立地新一代狼王的強烈愿望。與其說是它的愿望,不如說是它的伴侶黑桑的遺愿。黑桑在死前明白無誤地告訴過它想當狼王。它為了這份心愿,傾注了無數心血。一開始,它注重培養狼崽黑仔,但因為太過疏忽使黑仔被可惡的老雕抓走了。它傷心至極,卻并沒有放棄。我看到這里,不禁暗暗佩服它的毅力。黑仔死后,它不曾放棄,又孤心造詣地培養狼崽藍魂兒。但命運不濟,藍魂兒因為魯莽而被獵人設的捕獸夾夾死了。在連續失去兩個孩子后,它卻依舊懷抱希望追尋夢想。它這種不向困難低頭的精神令我敬佩。最后,它唯一寄望的狼崽雙毛也被殺死。但它并沒有絕望。它將希望寄托在狼女媚媚的下一代身上。為了下一代的安全,它甚至用裝死引誘老雕,血灑碧空,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了狼崽的安全。
其實,紫嵐身上最值得我們學習的就是它堅韌不拔的精神及面對生活中的各種苦難與挫折從不輕言放棄的堅定信念!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十
都說《城南舊事》是一部好書,我認認真真地閱讀了這篇小說。小說的作者是著名的女作家林海音,小說主要記載了英子七歲到十三歲的生活經歷,它講述了舊北京的老故事,體現了那么一個小巷子的溫馨:一座座可愛的小平房,和藹可親的左鄰右舍,院子里奔跑嬉鬧的小朋友,還有到處聳立著的老樹,我陶醉于書中,簡直像是身臨其境。
小說透過英子童稚的雙眼,向人們展現了大人世界的悲歡離合,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天真,卻又道盡了人世間復雜的情感。會館前的瘋女子,遍體鞭痕的小伙伴妞兒,出沒在荒草叢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媽,重病染身而長眠于地下的慈父&&他們都曾經和英子玩過、談笑過、一起生活過,他們的音容笑貌猶在,卻又都一個個悄然離去,英子苦苦思索,但是始終不得其解。那一縷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濃濃的相思,深深地印在了她童稚的記憶里,永不消退。那一幕幕也深深地打動著我,感染著我,令我久久不能自已。
看完《城南舊事》,我感慨萬千。回想我的童年,應該說無憂無慮、幸福快樂的,如果要讓我像作者一樣去采擷童年的花束,還真有些困難呢!因為我的童年和大家一樣,也是在玩耍、游戲、上幼兒園中快樂的度過,生活給我的童年帶來了無限歡樂,然而我卻缺少了作者那份細心,今后我一定要善于觀察生活,感悟人生。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十一
看完了《吶喊》這本書,我深刻的體會到在三年自然災害和十年**的背景下,他們的無知和愚昧。
《吶喊》這本書,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無法想象那時他們的生活。
其中讓我感觸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記》。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災害下發生的。明顯的反應了社會的黑暗與丑陋,人性的可怕,他們往往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樣的年代,沒有糧食,他們饑餓到了恐懼。開始人吃人這一可怕的行為。在面對饑餓,面對自然災害時,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籌劃著,吃自己的弟弟,就在這危險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親情全拋至腦后,蕩然無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為填飽自己的肚子,只要達到這目的,哪怕不擇手段也則所不惜!
可是社會又何嘗不是這樣,你吃了別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別人會吃你。而在當今社會,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關系,金錢關系。社會的黑暗,為了自己,為了讓自己得到好處,可謂能“大義滅親”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為個人己私而貪圖一點點小小的利益。就因為這利益,你還必須是不是提防別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結束,魯迅寫道:“沒有吃人的孩子,或者還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他們是孩子們的榜樣,大他們的舉手投足,在潛移默化的影響著孩子,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為了下一代能有一顆感恩的心,請放棄你們那一點點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國的希望與未來!
“救救孩子……”
“救救這個社會……”
這句驚天動地的吶喊,怎能不值得大家好好思索呢?
這整本書,讓我有了對社會的另外一個認識讓我對魯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十二
這個順口溜是“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其中飛:《飛狐外傳》;雪:《雪山飛狐》;連:《連城訣》;天:《天龍八部》;射:《射雕英雄傳》;白:《白馬嘯西風》;鹿:《鹿鼎記》;笑:《笑傲江湖》;書:《書劍恩仇錄》。
這個順口溜并非是按照14部小說的創作順序來排序猜得到的,可是能組合成這樣一個工整對稱的對聯,也是十分神奇,也使得它在熱愛金庸先生的武俠小說迷們中流傳甚廣。
如果是第一次讀的話,最好還是按金庸小說創作時間順序讀。像《書劍恩仇錄》是剛起手,有青澀處;如果先看了《鹿鼎記》,那肯定其他的武俠小說就很難入眼了。或者只挑名著讀:射雕三部曲、天龍八部、笑傲江湖、鹿鼎記。捎帶上連城訣,也就差不多了。
1、射雕-神雕-倚天,搭配天龍(因江湖幫派和武功體系都很接近,年代在射雕之前)。
2、書劍-飛狐-雪山(線索型的人物承接一脈相承)。
讀完《飛狐外傳》后再讀《雪山飛狐》,老子和兒子的故事不能顛倒了,你懂的;
3、兩部較為獨立的大長篇笑傲江湖、鹿鼎記。
4、明顯不如大長篇可是仍舊好于那幾部中短篇的碧血劍、連城訣、俠客行。
5、實在是看不看都能夠僅僅因為是金庸作品的鴛鴦刀、白馬、越女劍。
初讀:《笑傲江湖》。
再讀:《連城訣》。
三讀:《倚天屠龍記》《天龍八部》。
四讀:《書劍恩仇錄》《飛狐外傳》(這兩部意外地時間相連)《白馬嘯西風》。
五讀:《射雕英雄傳》《神雕俠侶》。
六讀:《雪山飛狐》《碧血劍》。
七讀:《鹿鼎記》。
八讀:《越女劍》《俠客行》《鴛鴦刀》零碎的后記和其他文體的作品。
金庸本名查良鏞,生于浙江省海寧市,1948年移居香港。當代武俠小說作家、新聞學家、企業家、政治評論家、社會活動家,被譽為“香港四大才子”之一,與古龍、梁羽生、溫瑞安并稱為中國武俠小說四大宗師。
《越女劍》整體字數比較少,翻牌成電視劇的話集數很少,并且基本上沒有翻拍版,所以相對其他作品來說,知名度也更小一些。“越女劍”并沒有其他的作品長,它的資料僅有一萬多字而已,制作一部電視劇有必須的高度的。異常是在內陸,電視劇最少有20集,電視劇多的都有七八十集左右。就如今的導演拍攝水平來說,肯定會在“越女劍”原先的基礎上增加很多破壞原著情節的“狗血”鏡頭片段。
《越女劍》是作家金庸創作的短篇武俠小說,發表于1970年1月《明報晚報》上。至今為止,“越女劍”有且僅有一個版本,一次都沒有看到其他的導演去翻拍這一部電視劇。小說寫越女阿青劍術精妙,被范蠡引薦到宮中教授士兵,最終幫忙了越王勾踐雪恥復仇。阿青暗暗愛上了范蠡,而范蠡早與西施有白頭之約。阿青見到西施的美貌后,不忍傷害,飄然離去。小說借助歷史上的傳說和事實,不但抒發了歷史情懷,還表現出人性的悲歌,把家國之仇與個人的愛結合在一齊,使小說增加了厚重感和無限的余味。
1986年,香港亞洲電視拍攝了該公司唯一一部金庸電視劇《越女劍》,由李賽鳳、岳華主演。“越女劍”有一些鏡頭真的是很不好拍的,甚至拍不出來。在“越女劍”中,阿青的武藝造詣是當時領頭人,異常是她精湛的劍術。異常是當阿青孤身一人去營救范蠡時,隨后受到兩千名裝甲兵前來圍攻,但女主阿青不費吹灰之力使兩千名裝甲兵全軍覆沒,然后飛落在范蠡前面的這一情節。這還能夠用文字來描述,文字能夠無拘無束地根據作者的想法去寫。但如果它用電影電視劇的形式拍出來了呢?阿青那不一般的速度怎樣搞定?那么兩千名士兵的攻擊性和戰斗性的聲音和陣型呢有些人會說能夠的,先減慢兩千名士兵的速度,再適當地增加一些特效就行了。但話又回來,這樣拍攝出來的不是武俠劇,而是奇幻劇。能夠說,這劇能拍出來,實屬不易。
對70、80年代出生的人來說,金庸寫下的15部作品陪伴了他們整個青春,更代表了他們的青春,如今,大俠走了,但他的精神長存,離開了大俠的我們,還能夠從他的作品和影視劇體味到真正的俠客情懷。
先生筆下的那一個個名字:郭靖、黃蓉、楊過、小龍女、張無忌、令狐沖、蕭峰、段譽、虛竹、王語嫣,仿佛一向存在于世界的某個角落,與一代又一代人的青春同在,那是一個雖然并不完美,可是人人都向往的夢。
金庸、古龍、梁羽生,如今都不在了,能夠說他們締造了一個武俠時代,而先生的離去,仿佛將我們從夢中驚醒,讓我們意識到夢想與現實的分野,意識到白駒過隙、韶華已逝,意識到人生的艱辛與短暫,意識到前方還會有越來越多離別。
金先生的作品風靡于世,與武俠劇的熱播不無關系,更是大家孩提時代追逐的夢想。《射雕英雄傳》的幾個版本,大家總會拿來做一番探討和比較。人氣如此火爆,娛樂圈中大家敬仰與他,也在于命脈在其手中,金老先生的作品,只要拍攝出來必火,這是娛樂圈的共識。
普遍認為的閱讀順序是從《射雕英雄傳》開始,然后是《神雕俠侶》等等,先對武俠世界的設定有一個成熟的了解,再在這個基礎上發散思維,這樣會更容易和書中的世界引起共鳴,不至于懵懂到世界有隔閡,相互關聯的故事發展的前后脈絡,更容易讓讀者投入感情,尋覓其中難得的家國情懷。金庸小說順序順口溜讓大家更快的了解金先生的小說,在瑯瑯上口的同時,我們對他的敬佩也會更添一層。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十三
前幾日,我再一次閱讀《擺渡人》這套書,其實在很早之前我就讀過它,如今再拿起它來,內心依舊感慨萬分。
這套書一共有三冊,它教會了我如何去愛,如何去珍惜。在讀這本書之前,我對“死亡”與“活著”這兩個詞并沒有什么概念,“當我們直面生存、死亡與愛,哪一個會是你最終的選擇?”“如果生命再一次進去輪回,你又愿意為此付出怎樣的代價?”故事中,當神秘男孩—崔斯坦告訴迪倫她已經死了時,迪倫愣住了。沒錯,崔斯坦就是迪倫的靈魂擺渡人,“我引導靈魂穿過荒原,保護他們免遭惡魔毒手。我告訴他們真相,然后把他們送到他們要去的地方。”這是崔斯坦的職責。起初的迪倫不能接受自己已經死了這個現實,她想起了她的朋友,她還沒有見到的父親,不能享受本該有的天倫之樂,不能再進入職場,結婚生子了,她感到悲從中來,心情沉重。
崔斯坦曾說:“我是一個沒有明天的人,但我希望每一個人都會有明天,只要這個手表繼續亮,我就會繼續做擺渡人,這不是宿命,只是我的選擇。”后來,迪倫他們歷經了千辛萬苦,最終她在崔斯坦的保護下成功到達了“那個地方”。在度過荒原的過程中,迪倫與擺渡人崔斯坦相愛,可是這份愛注定不被允許,迪倫有自己的歸宿,崔斯坦有自己的使命。當迪倫終于鼓起勇氣跨越擺渡的終點邊界線時,回過頭卻沒有看到答應與她同一起的崔斯坦。她悲痛欲絕,甚至以為一切都是自己的一廂情愿,一直都是崔斯坦為了完成任務在欺騙她。
她發瘋,她哭泣,她拼命地想要回去。在“那個地方”迪倫遇見了老婦人伊萊扎,聽說了她的故事,她告訴了迪倫真正回去可以的方法,“你寧愿讓自己魂飛魄散都要回去?”這是老婦人的疑問,是那些想回去卻沒有回去的人的疑問,亦是眾多讀者心中的疑問。因為古往今來,想要回去的人太多太多了,卻從未有一人能夠成功回去,打開“那扇門”,或許是因為內心信念不夠堅定,無法戰勝恐懼,亦或許是因為自己回去后想見到的那個人沒有那么重要吧!所謂回去,是重返人類世界還是去尋找自己的靈魂擺渡人?“他已經是別人的擺渡人了,你們并不一定能相遇。”若是他們不能相遇,那么迪倫面臨的將是最可怕的——魂飛魄散。“帶著崔斯坦回到人類世界”——這便是迪倫的答案;“哪怕再花上七十年,七百年,我想我肯定會找到他!”——這便是迪倫的決心。
迪倫沒有像其他人一樣選擇在歷盡千辛萬苦后里過著平淡的生活,也許是她堅定的愛感動了上蒼,她創造了不可能,她一個“沒有真實肉體的靈魂”獨自回到了荒原,并在那里找到了崔斯坦。這深深的感動了我,迪倫能夠成功,絕不僅僅在于愛,更是對生命的的真實渴望與未知生活的挑戰。他們打破了生死界線又經歷了千辛萬苦回到了人類世界,卻受到了審判官的懲罰。他們與惡靈斗爭,與蘇珊娜攜手。最終,他們戰勝了惡魔,戰勝了命運。他們成功了!
讀完后,這本書讓我感覺到“意難平”。作者文筆很好,寫出的文很精彩,把他們每一個人的心理活動都描繪的栩栩如生,把他們所經受的苦難記敘的生動形象,一切仿佛都發生在眼前。人性的回歸,能夠讓人找到真實的自我;感情的力量,能夠讓人戰勝恐懼。以前自卑,軟弱的小女孩開始變得勇敢而堅韌,如破繭而出的蝴蝶一般呈現出一個完全不同的自己,為了自己內心真實的愿望,迸發出了巨大的能量。以前閱遍人間生離死別幾近麻木的擺渡人,開始重新審視自己心靈深處對生命的認知,對完美的向往,對生活的熱情。最終人性的偉大改變了命運,應對未知的恐懼,迪倫和崔斯坦勇敢的選取了即使灰飛煙滅也要在一起的決定。他們一齊回到肉體死亡現場,然后奇跡發生了,他們都成了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類,能夠如愿以償的生活在一起。
與迪倫他們相比,故事中的蘇珊娜和杰克的結局并不完美。雖然蘇珊娜仿照崔斯坦用同樣的方法來到了人類世界,卻沒有他們一樣的幸運。他們沒有跨越那條界限卻也依舊受到了懲罰:杰克變成了惡靈中的一員,蘇珊娜被迫重返荒原成為擺渡人。而造成這樣的原因有很多。我想了很久,在我看來最為準確的答案應該就是杰克對人類的世界不夠憧憬,蘇珊娜他們之間也遠不如迪倫他們般相愛。當然無論如何,也許這樣的結局并不是眾多讀者希望看到的,但我認為這也代表了另一層含義,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幸運的,也并不是所有人如愿。迪倫所遇到的困難遠超過了杰克,可到了最后,迪倫生存了下來而杰克卻受到懲罰變成了惡魔。這說明,若是真心便不會有過不去的坎。真正能夠讓我們克服困難的,是內心的信念和那股“勁”。這也確確實實是真實的生命——并不是所有的都是一帆風順。
愛的力量是不可限量的,愛讓膽小懦弱的迪倫變得堅強勇敢,讓沒有血肉的崔斯坦有了血肉之軀,正如書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為你需要我!
迪倫說“我們要讓他們知道,沒有人真正消失,他們只是在等待有人去拯救他們。”
崔斯坦說“你不用害怕,我會保護你的。我保證。”
——彼岸煙波流轉,可有人尋我。對岸繁華三千,可有人渡我。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十四
不知為何,這一部小說在金庸的作品里算是相當低的了,我覺得挺好的。這一步小說線索非常清晰,如果說有敗筆的話,我覺得最大的敗筆是溫青青這個人的塑造,比較擰,我覺得不太討好讀者。
小說的開頭從浡泥國的兩位來中土趕考的書生寫起,這一側面反映了外面國家對大明王朝的向往,然而很遺憾,他們沒趕上好時候,險些賠上命;小說的最后,這兩個人和上次跟著一同回去的鏢師再次來到中土,因為他們聽到中土太平了,他們想親睹一下太平盛世,很遺憾,李自成的盛世名不符其實,自始至終中土反而不如他們的小國家的人民生活幸福,在最后,袁承志偕同眾友離開了中土,說是去南亞的那個小海島上落腳生活去了,他們開辟了一個新天地,頗有世外桃源的味道,這是一種逃避,不過也是無可奈何的逃避,清兵入關,他們不愿降服,只得離開。樹欲靜而風不止。
我們可以把這部小說理解為是對袁崇煥將軍的致敬,大家都知道,金庸先生非常崇敬袁崇煥,一個愛國將領,最后被皇帝錯殺,更重要的是受到了百姓的錯怪,何其委屈。袁崇煥死后,其子袁承志發揮余熱,繼續驅除韃虜,以一代大俠的身份,這就注定了他的反抗很有局限性,因為這是打江山,不是稱霸武林,一人之勇用處甚小,除非建立一支強大的軍隊才有資格跟清兵對抗,袁承志沒有軍隊卻不能歸咎到他的眼界低上,因為他們所有人,都以為闖王李自成就是那個為天下蒼生奮力拼搏的將領,袁承志以為自己的使命只是以一代俠士的身份協助李自成打天下,但是他們所有人都沒有意識到,李自成的境界,原來是這樣低,所以失敗,所以我們看到,故事的結局是國家哀鴻遍野,黃鐘毀棄,最多,只是袁承志一行人,去了南亞小島,維持他們的烏托邦去了。
看這部小說的過程中我不自覺的聯想到《書劍恩仇錄》,其實挺像的,都是反清,然后都有一幫為此奮斗的俠士,但是我更喜歡書劍,因為那里面的所有人最后是生活在一起的,互相扶持,以圖下一次對抗,他們也是一種桃花源,境界卻比《碧血劍》的高,因為前者始終是與現實接壤的桃花源,是不會放棄信念的桃花源,后者呢,不是所有人都在一起了,很多俠士沒有同去,比如,華山派眾多門人,還有,阿九,所以我覺得,看似結局是個桃花源勝地,但是是有局限性的,是一種離別。
金庸的很多作品都有一種桃花源意識,到底,人是為了美好生活而存在的。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十五
深秋的最后一場雨,在夜幕中把冬天拉進了村莊的睡夢里,車聲喧嘩的歸學途中。明天立冬,漂亮的裙子都要徹底收起來了,準備好凍手凍腳!
忽而憶起昨夜的夢,因為一些話,傷心地遠離了小城,去往一個大城市重新開始生活,寬闊陡然的.階梯,左邊是廚房餐廳,右邊是書房臥室,為了電梯的事情,跟新鄰居交涉良久。醒來悵悵。
今夜無事,將莫泊桑的小說略略翻遍,十九世紀的法國,與清王朝的中國相比,人們的生活狀態可謂截然不同,絢麗平和的鄉村,混亂動蕩的城鎮,肆意放蕩的軍人,下作猥瑣的男人。莫泊桑筆下的女人大多可憐又可愛,哪怕是那些出賣身體的女人,卑微卻也真實。《小樹林》那篇里,五十五歲的女人在生活安定下來之后,把他的丈夫拉到第一次約會的小樹林,在鮮花和鳥鳴聲中重溫舊夢,我欣賞她不老的詩意;《一個女長工的故事》里被拋棄的羅莎生下了一個私生子,她長久的心里隱痛,大段的心里描寫,我仿佛跟她一起深陷里泥潭里面,她還算好運,嫁給了農場主,幾年后,沒有孩子的農場主非常高興地接納了她的私生子;《真實的故事》里,女仆愛上了富家子,懷孕后被騙嫁給一個混蛋,受盡了心里和身體上的折磨,富家子卻絲毫沒有愧疚感,以看客的心態說起女人每周都要到他的舊房子里去打聽他的消息,說起她一年后就凄然死去,孩子也跟著死了,這男人著實叫人生氣,實在是太無情無義了。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十六
去讀這本書源于偶然之間看到了這樣的一段引文,很有感觸,同時也很好奇怎樣的一生會讓作者有如此結論。莫泊桑1850年8月5日生于法國西北部諾曼底省的一個沒落貴族家庭。莫泊桑出生不久,父母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父親侵吞了母親的財產,最后兩人婚姻關系徹底決裂,這或許是莫泊桑日后寫了大量以父母離異而造成家庭悲劇的短篇小說的原因。
《一生》是莫泊桑知名的長篇小說,風格是法國批判現實主義。小說了描寫一位出身同樣是破落貴族的純潔天真、對生活充滿美好憧憬的少女雅娜嫁為人婦后,歷盡滄桑,在對生活的失望中逐漸老去的過程。這一生被總結為前面那段引文。
主人公雅娜,她家世不差,遇到了自己喜歡的人,也許覺得那就是她的真愛,便迫不及待地結婚。婚后,丈夫與自己的使女偷情,和伯爵夫人偷情。純真的主人公萬般沒有想到,也只能接受這樣的現實。雅娜逐漸變得消極,喪失了對生活的熱愛、對明天的希望。丈夫無法依靠,所幸還剩下兒子。于是兒子成了她唯一的希望,她把自己的深愛都給了兒子。如文中,“我的保爾,你就是我的希望,你能不能回來看看我。”而最后,她的老年生活卻是孤獨悲慘的。
小說中有這樣一個小情節讓我印象很深刻,老年的女主只能和使女一起依偎著生活,有一次她偶然翻出過往的日歷,一個人對著日歷想著以前發生了什么,可除了她最初幾年的幸福時光,后面的日子卻都已經記不起來了,毫無痕跡的生活只留空白。
生活是什么呢?在老人家眼里是記憶的拼湊和對繼續生活下去的滿懷熱情吧。生活沒有你想的那么好,也沒有那么糟,希望失望都是并存著的吧。像女主人公就是不斷地在希望與失望之間反復徘徊。對婚姻和愛情充滿希望,卻慘遭背叛,陰郁度日,喪失希望。又重新在兒子即代表生機與活力的青年人身上尋找希望,又只得失望,孤苦度日。其實人也是,沒有你想的那么好,也沒有你想的那么壞,尊重與被尊重都是平等著的。
縱觀雅娜這一生,也許女權主義者會說她不夠自立自強,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可只要還有希望就不是消極吧,或者其實是虛假積極也說不定,無從定義。我只覺得作者想寫出一個悲劇,卻又毫無保留地加了一點甜。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十七
十五歲的迪倫,家中父母離異,與母親交流甚少,關系緊張,學校里同學嘲笑她,老師對此也不管不顧,學校里唯一的好朋友也轉學走了,迪倫沒有可以傾訴的。人,于是她決定去許久未謀面的父親那里。
她逃了學回家換衣服,準備坐火車去父親那,但是命運總喜歡捉弄這個年僅15歲的女孩,火車行駛在隧道的過程伴隨著燈光熄滅發生了事故,她成了唯一個沒有躲過這場災難的人,讓人心生憐憫。幸運的是,她的肉體留在火車上,靈魂走出隧道后,碰到了在那里等待她的擺渡人,崔斯坦。他要引導她穿過自己的荒原,護送她到那個叫家也叫天堂的地方,以免遭到惡魔毒手。
迪倫決定回去找崔斯坦,盡管路途艱險,惡魔無數,也阻礙不了她已經決定的心。這次迪倫是崔斯坦的擺渡人,她鼓勵崔斯坦和自己一起穿過荒原,走到荒原的另一頭,回到當初事故發生的隧道。迪倫成功了,她和崔斯坦回到了人間。
如果命運是一條孤獨的河流,誰是你靈魂的擺渡人?也許我真的存在,也是因為你需要我。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十八
《吶喊》是魯迅先生寫的一本小說集。他為了喚醒愚昧無知的中國人,便棄醫從文,寫了許多著名小說,并收集在《吶喊》里。
《狂人日記》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小說,它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白話小說。所謂日記,就是一個人,得了“迫害狂”之類的狂病,在得病期間寫的日記。自然,日記中語無倫次,狂人的所見所聞都被他認為是吃人。魯迅先生想借狂人的口吻,來反映封建社會這所謂“吃人”的本質。
魯迅先生文筆精妙,因而文中有許多地方值得回味。
“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里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這反映了中國封建社會名義上是提倡孔子的“仁義道德”一大套真理,可實際呢,自然是封建社會殘暴統治、壓迫、剝削老百姓,使百姓的思想深受其毒害。封建社會,無論是誰,都被這無形的思想所禁錮,以至于改朝換代,仍然逃不出封建這圈子,而始終改不了多年這“吃人”的本性。
在第十篇中,“他們豈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預備下一個瘋子的名目罩上我。將來吃了,不但會太平無事,怕還會有人見情。佃戶說大家吃了一個惡人,正是這方法。這是他們的老譜!”這幾句我認為是妙到極點了。按這狂人的話說,就相當于找個合理的借口吃了他。而2000多年的封建歷史上,又無償不是這樣。一些人為了推翻殘暴的統治,而發動正義的戰爭,但統治者不會這么束手就擒,統治者稱之為“造反”。一旦起義失敗,往往這些英雄會留下千古罵名,英雄就便為狗熊了。一個好人的頭上被頂了個惡人的罪名,那些真正的惡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殺了這好人。
狂人其實是一個也覺醒的反封建分子的形象。所謂的瘋言瘋語恰恰是最清醒、最真實的。而持續2000多年的封建傳統也使許多人的思想受到侵害和禁錮,能真正醒悟的人,反而被視為瘋子。作者寫這篇時,當時正是封建統治剛剛被推倒的沒幾年,仍然有人想“光宗耀祖”,復立封建社會。他們也沒有逃脫思想的牢籠,許多知識分子投入到救國救民,開啟民智的行列中。從最后那聲“救救孩子”那悲切的呼喚,表示了狂人對此的無奈,也用來啟發他們的最后一聲呼喚。
吶喊中其他文章,比如《孔乙己》、《藥》、《阿q正傳》都是值得人去品味的,魯迅先生借筆來喚醒當時的他們,同時也為后世留下一筆精神財富,為中國文學打下了基礎。
現代社會,早已不是那殘酷、專制的封建社會了,但仍存在一些類似于“吃人”的不平事。比如一些非法犯罪分子在網上發布的一些針對某人的人身攻擊;官場上暗地里的爭斗;一些殺人、賄賂事件等等。在身邊的情況下,我聽說一些工廠單位不給剛來的職工發工資或少發工資,這其實也是一種吃人現象吧。不過有些已經被法律解決了。
也許,大家也許也要向魯迅先生那樣吶喊,大家現代社會也仍然存在許多愚昧無知的人,仍然會有一些不平事。吶喊吧,為了祖國,為人民,為更美好的未來而努力!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十九
“我愛你”“我也愛你”;“我不愛你”“我還是愛你”。愛情,就是這樣吧。總有一個人在堅持著,可是會不會有一天,那個人也會累呢?戀愛的時候,你的腳步是我永遠跟不上的距離,可是我不想停下不想放棄,這時你能不能回頭看看我,然后牽起我的手,帶著我繼續走下去呢?所以愛情呢,需要兩個人配合。以下的十個小故事,每個,我都好喜歡。感人微小說,十個超感人微小說十個超感人微小說,看完會淚奔一、你的腳步,是我永遠跟不上的距離。相戀兩年,不管是上學放學,還是一起逛街。他總是風似得在前面走。而她,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終于的終于,她累了。“我們,還是適合朋友呢。”她說道。“為什么?你不愛了嗎?”他使勁抓著她的肩膀問道。她笑了笑,“愛,很深。但,你的腳步,是我永遠跟不上的距離。”二、親愛的,我們一起輸吧。每天最喜歡做的事,就是被他抱著,溫暖的懷抱,使我感到好安全。有天,他突然問我:“你說,如果愛情是一場戰爭,那輸的人,會是誰啊?”我想了想,堅定的說:“我。”他回過頭,疑惑的問:“為什么阿?”我正視著他,說:“因為在你面前,我會變的好安靜,只想聽你一個人說話。因為你笑的時候,我會忘記呼吸。因為你跟其他女生說話時,我會不開心。因為當你不開心的時候,我也會高興不起來……”他抱的我更緊了:“親愛的,我們一起輸吧。”三、隱藏好的悲傷,不想讓你發覺。記得他第一次送我的花是彼岸花。我笑著問他為什么要送這種花。他說:“因為這花的花語是純潔優美啊。”兩年后,我們分手了。同第一次送我花一樣,他送了一束彼岸花給我。說:“你知道么,彼岸花其實還有一種花語。”我淡淡的問道:“還有什么啊。”他笑了笑,一如兩年前:“隱藏好的悲傷,不想讓你發覺。”四、其實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別。他在公司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因為她左手拇指上涂成紅色的指甲他腦海中天馬行空的想象又開始不停的琢磨她為什么涂紅色?為什么單單一個手指?慢慢的,他開始對她感興趣,一點一點接觸著她她的特別充斥著自己滿滿的好奇心,一來一往他們在一起了。結婚那天,她問他為什么會愛上自己。他很誠實,告訴了她那個紅色指甲的事情她突然大笑起來說:“傻瓜,那是朋友買指甲油我幫忙試用而已。”笑著笑著她又哭了,她說,“其實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別。”五、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體溫。他們是抗戰時期的一對夫妻,渴望過著平凡的生活。這天鬼子到了他們的村子,他和別的男人一樣為了保護自己心愛的人。死在了村口,聽外面的人捎來的話她躲在地窖里哭了很久很久。鬼子走了之后她在一堆被踐踏的血肉模糊的尸體中,找到了他。他們問她為什么能分辨的這樣準確.她搖了搖頭沒有說話。如果你深愛一個人,在萬千人之中,他的背影,他的呼息,他的心跳,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體溫,你都會分辨的一清二楚。六、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們永遠不會讓你同甘。“我們分手吧。”她完全不在乎這個一曾陪她吃苦的男人。“為什么,不是很幸福么?”他只想留住她,一分希望都好。“你不明白么,咱倆不合適,你沒錢。你給不了我想要的幸福。咱倆的紅線斷了。”她本不屑他的表情,不遠處的寶馬里還有人在等著她。他恨恨的轉身,攥了攥手中中獎五百萬的彩票。過了幾天,人們發現了她。干涸的血液在地上凝結成殷紅,讓人作嘔。裸露的身軀上,纏滿了紅線。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們永遠不會讓你同甘。七、愛我就帶我去哈根達斯。他愛她,但一直羞于說出口。有一天,他請她幫講道題,成績優異的她輕松解答。他要回座位時,她拉住他的衣角說:我給你講題沒啥好處昂?他問:什么好處?她說;請我吃飯吧。他問去哪吃。她輕聲說:哈根達斯。八、相守到老不離不棄的不一定是愛情。她年輕的時候很愛高跟鞋鞋柜里擺滿了各式各樣七八厘米的高跟鞋,襯的她的身材更加高挑舞者,天生高貴的氣質。后來,她嫁了他,漸漸地離開了高跟鞋,漸漸地成了平常的主婦。過年他們一同上街,她在一雙高跟鞋旁邊猶豫了好久。他開了口:買下吧,走路累的時候我可以背著你。相守到老不離不棄的不一定是愛情,但愛情一定是相守到老不離不棄。九、躲到你看不到的地方。他在母親的葬禮上認識了她。兩個人在一起半年后他對她說分手原因是每次他應酬喝多時她都沒有盡到女朋友的職責,沒有陪伴著他。她安靜的同意,默默的收拾東西走了。日子一天天的過去,有一天他出去應酬,喝多了獨自坐在酒吧的沙發上。拿起手機下意識的長長的按了2號鍵,電話接通了。他喊媽,嘟嘟囔囔的說了很多。電話那頭的她默默的聽著什么都沒說。以后,接電話時再也不用躲到他看不到的地方了。十、只要你一句話,我,就留下。明天他就要去日本了,臨行前,她和他在網上聊天。她對他說:“明天就要去日本了,什么時候教我幾句日語吧。”“好啊,你想要學什么?”屏幕上他發來一個可愛的表情。“日文的我愛你怎么說?”“私はあなたが好きです”看完這句,她匆匆的下了線,不敢再多看屏幕一句。愛了他這么久,聽到這一句我愛你也好,哪怕不是說給自己聽。第二天,她沒有去機場送他,在家里,登陸了qq。這時,彈出了一個對話框,是他的留言。整整一篇的我愛你,她一個一個的看完。最后的最后:只要你一句話,我,就留下。看完后心里不怎么好過。有惋惜,有感動,有生氣。愛一個人,哪有那么難呢?多包容一點,就不會分開了啊;再坦白一點,就可以在一起了啊。愛情不能有太多與金錢有關的想法,那樣是走不了多久的,純良一點,溫暖地相守到老,又有什么問題呢?愛一個人,并沒有那么難,你再好好地想一下。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二十
《一生》描寫了心地善良的貴族少女霞娜坎坷不幸的生活.她向往純真的愛情和幸福的夫妻生活.婚后發現丈夫是個卑鄙無恥之徒,先與女仆私通,繼而又去勾搭鄰居的妻子,終于不得善終.
失望和痛苦之余,霞娜把希望寄托在兒子身上,但兒子步步墮落,使她心灰意冷.最后在女仆的救助下,她才得以茍延生命.小說反映了資本主義的經濟關系和生活風尚,歌頌勞動人民善良的品質.
《俊友》是莫泊桑長篇小說創作的最高成就.故事發生在巴黎.主人公杜洛阿從軍隊退職后,來到巴黎.他野心勃勃,一心要出人頭地.
先就業于報館,后靠勾引上流社會的女人來獲得金錢與地位,為了飛黃騰達又向老板夫人獻殷勤.最后竟拐帶老板女兒,迫使老板把女兒嫁給他,并使他獲得報刊總編輯的高位.
小說直接觸及資產階級上層社會,無情揭露了顯赫的政治人物的丑惡嘴臉,是莫泊桑最富于社會諷刺才情的作品,具有深刻的社會內容與鮮明的批判精神.
讀英語小說的讀后感(實用21篇)篇二十一
生活不會像你想象得那么好,但也不會像你想象得那么糟。——莫泊桑。
兩間茅屋并排坐落在小山腳下,離一個有海濱浴場的小城市不很遠。兩個莊稼漢為了養活他們的孩子,終年辛辛苦苦地在肥沃的土地上勞動。他們每家都有四個孩子。從早到晚這一幫孩子聚在貼近的兩家門口玩耍。兩個最大的六歲,兩個最小的十五個月左右。這兩家人結婚以及后來養孩子時間差不多都相同。兩個母親在這堆孩子里勉勉強強可以認出哪些是自己的。兩個父親則完全分不出來。八個名字在他們的腦袋里跳動,不停地混雜在一起。他們需要叫某一個孩子的時候,常常要叫錯三個名字以后才叫對。
從羅爾波爾的海濱浴場過來,兩所房子中頭一所住的是蒂瓦什夫婦,他們有三個女孩和一個男孩。另外一所住的是瓦蘭夫婦,他們有一個女孩和三個男孩。
兩家人全都勉強靠著湯、土豆和新鮮空氣活下去。早上七點、中午十二點和晚上六點,兩家的主婦像養鵝的人趕鵝那樣,把孩子們吆喝到一塊,喂他們吃的。他們按年齡大小坐在那張用了五十年,磨得發亮的木頭桌子前面。最小的一個嘴剛夠得到桌面。在他們每人面前放一個盆子,盆里盛滿用湯泡著的面包,湯是用土豆加上半棵白菜、三個洋蔥煮的。所有的孩子都吃得飽飽的,最小的一個由媽媽親自喂。星期日,湯里熬上塊牛肉,對大家來說就跟吃酒席一樣豐盛;這一天父親會留在飯桌上,遲遲不肯離開,一遍遍地說:“我不反對每天都這么吃。”
八月里一天下午,有一輛輕便馬車突然停在兩間茅屋前面,一個親自趕車的年輕女人對坐在她身邊的那位先生說:“啊!亨利,你看這堆孩子!他們像這樣在塵土里打滾,有多么可愛!”那男的什么也沒有回答,他已經聽慣了這種贊賞。對他來說這種贊賞是痛苦,甚至可以說是責備。年輕女人又說:“我要去吻吻他們!啊!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夠有一個,有那一個,頂小的那個。”
她說著從車上跳下來,向孩子們跑過去,抓住兩個最小的孩子中間的一個——蒂瓦什家的那一個,把他抱起來,親熱地吻他骯臟的臉蛋兒、沾滿泥土的黃金色鬈發和為了躲開她討厭的愛撫而不停揮動的小手。后來她登上馬車,嗒嗒嗒趕著馬兒走了。但是下個星期她又來了。她也坐在地上,把那個娃娃抱在懷里,拼命塞他吃蛋糕,把糖果分給其余的孩子。她自己也像個孩子似的跟他們一起玩耍,她的丈夫耐心地坐在輕便馬車里等候。她又來了一次,和那個孩子的父母認識了。以后每天都來,口袋里總是裝滿糖果和零錢。
她叫亨利·德·于比埃爾太太。
一天早上,來了以后,她的丈夫跟她一起下車。那些孩子現在已經跟她很熟,可是她卻沒有在孩子跟前停下,徑直走進了鄉下人的茅屋。他們在家,正忙著劈柴燒飯。他們大吃一驚,立起來,搬椅子讓坐,然后等著。于是那個年輕女人用發抖的、斷斷續續的聲音開始說:“我的好心的人們,我來找你們,是因為我想……我想把你們的……你們的頂小的男孩……帶走。”
那兩個鄉下人一驚之下,聽不懂是怎么回事,沒有回答。她喘過氣來,繼續說下去:“我們沒有孩子,我丈夫和我很孤獨……我們想把他留在身邊……你們答應嗎?”那個鄉下女人開始明白了。她問:“您想帶走我們的夏洛?不行,絕對不行!”
于是德·于比埃爾先生出來調停:“我的妻子沒有說清楚。我們想收養他,不過他以后會來看你們的。從各方面看來他以后會有出息,如果真有出息,那他將來就是我們的繼承人。如果我們萬一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也一樣跟他們平分。
不過,如果他辜負我們的一片心意,我們到了他成年以后會給他兩萬法郎,這筆錢可以立即用他的名義存在公證人那里。我們也考慮到你們,我們要送給你們一筆終身年金,每月一百法郎。你們聽明白了嗎?”
那個農婦勃然大怒,站了起來。“你們是要我把夏洛賣給你們嗎?啊!不行。這種要求根本就不應該對做母親的提出來!啊!不行!那簡直是太卑鄙了!”那個男的表情嚴肅,沉思著,什么也沒有說。但是他不斷點頭,表示贊成他妻子的話。
德·于比埃爾太太驚慌失措,哭了起來。她朝她丈夫轉過身來,用抽抽噎噎的嗓音,百依百順慣了的孩子的嗓音,結結巴巴地說:“他們不愿意,亨利,他們不愿意!”于是他們作最后一次努力。“但是,朋友們,請考慮考慮你們孩子的前途,他的幸福,他的……”那個鄉下女人怒不可遏,打斷了他的話:“都看見了,都聽見了,都考慮過了……給我出去,以后別讓我再在這兒看見你們。怎么可以這樣奪走人家的孩子!”
德·于比埃爾太太朝外走著,忽然想起頂小的男孩一共有兩個,于是她這個寵壞了的、想要什么就要立刻到手的任性女人噙著眼淚,固執地問:“那另外一個小的不是你們的吧?”蒂瓦什大伯回答:“不是,是鄰居的;你們愿意的話,可以到他們家去。”說完他就回到自己的屋里,從屋里傳來了他的妻子氣憤不平的聲音。
瓦蘭夫婦正在吃飯;飯桌上在他們兩人中間放著一碟黃油,他們用刀子挑一點,十分節省地抹在面包片上,慢慢吃著。德·于比埃爾先生又一次提出他的建議,不過這一次提得比較婉轉,比較謹慎,比較巧妙。
兩個鄉下人搖頭拒絕,但是知道每個月可以得到一百法郎以后,你看著我,我看著你,使著眼色互相詢問,決心已經有七八分動搖了。他們在苦惱中長時間地保持沉默,心里猶豫不決。那女的最后問道:“孩子他爹,你看怎么樣?”他一本正經地說:“我看這并不丟臉。”
德·于比埃爾太太急得渾身哆嗦,她跟他們談起了孩子的未來,他的幸福,以及他以后可能給他們的錢。
那莊稼漢問:“這一千二百法郎的年金在公證人面前立字據嗎?”德·于比埃爾先生回答:“當然,從明天就開始。”那鄉下女人想了想,說:“每月一百法郎換咱們一個孩子太少了一點。
再過幾年這個孩子就可以干活兒了;我們要一百二十法郎。”
德·于比埃爾太太已經急得直跺腳,她聽了以后立刻就表示同意。
她想把孩子帶走,因此在她丈夫立字據的時候,又額外送了一百法郎。
立即請來了村長和一位鄰居,他們也很樂意當證人。
年輕女人歡天喜地,像從鋪子里買到一樣喜愛的小玩意兒似的,抱著啼哭的小娃娃走了。
蒂瓦什夫婦立在門口,望著那孩子給抱走,他們一聲不響,也許心里有點懊悔不該拒絕吧。
從此以后就再也聽不到小讓·瓦蘭的消息了。
他的父母每個月到公證人那里去領一百二十法郎。
他們和鄰居鬧翻了,因為蒂瓦什大嬸罵他們無恥,挨家挨戶對人說,除非是喪失人性才會出賣自己的親生兒子,這簡直是一件駭人聽聞的事,一件卑鄙齬齪的事,一件傷風敗俗的事。
有時候她故意炫耀自己,抱著她的夏洛,好像他聽得懂似的,大聲對他說:“我沒有賣掉你,我沒有賣掉你,我的孩子。我不賣我的孩子。我沒有錢,但是我不賣我的孩子。”
一連多少年天天都是如此。
她天天都要到門外含沙射影地罵幾句,讓隔壁這一家人在屋里也好聽見。
蒂瓦什大嬸到最后竟然相信自己比當地任何人都高出一等,因為她沒有賣掉夏洛。
人們談起她,都說:“我知道那條件可是非常吸引人的。盡管如此,她當時的表現真像個好母親。”大家都引用她做榜樣。
夏洛已經十八歲了,他從小就聽慣了這種別人不斷重復對他說的意見,他也認為自己比他的那些同學都高一等,因為他沒有給賣掉。
瓦蘭夫婦靠了贍養費生活得很舒適。蒂瓦什夫婦無法平息下去的怒火就是從這一點來的,他們一直很貧困。他們的長子服兵役去了,第二個兒子死了,剩下夏洛一個人和上了年紀的父親辛勤勞動,養活她的母親和兩個妹妹。
夏洛二十一歲的那年,有一天早上來了一輛華麗的馬車停在兩間茅屋門口,一位掛著金表鏈的年輕先生從車上下來,攙扶著一位白發蒼蒼的老太太。老太太對他說:“那邊,我的孩子,第二所房子。”他走進瓦蘭家的茅屋,就像是他自己家一樣。老媽媽正在洗圍裙,身體衰弱的老大爺在壁爐旁邊打盹,兩個人都抬起了頭。
年輕人說:“你好,爸爸。你好,媽媽。”他們不勝驚訝地立起來。那鄉下女人激動得連肥皂都掉在水里,她結結巴巴地說:“是你嗎,我的孩子?是你嗎?我的孩子?”他摟住她,一邊吻她,一邊又說了一遍:“你好,媽媽。”這當兒,老頭兒全身哆嗦著,用他那從來沒有失去過的平靜聲調說:“你回來啦?”好像一個月以前還見過他似的。他們相認以后,做父母的一定要立刻領兒子出去見見當地的人。他們領他去見村長,見村長助理,見教堂神父,見小學教員。
夏洛站在自己的茅屋門口,望著他走過去。晚上吃飯的時候,他對兩個老人說:“你們一定是傻瓜,才會讓人家把瓦蘭家的孩子帶走。”母親固執地回答:“我們不愿意出賣我們的孩子。”父親什么也沒有說。兒子又說:“做這樣的犧牲真是太可惜。”蒂瓦什老大爺于是生氣地說:“你要責備我們把你留下嗎?”年輕人粗暴地回答:“對,我要責備你們,你們簡直是糊涂蟲。像你們這樣的父母,只會給孩子帶來不幸。我要是離開你們,這也是你們自作自受。”
老婦人眼淚嘩嘩流到湯盆里,她用勺子舀起的湯到嘴邊有一半已經灑掉。她低聲哭著說:“累死累活把孩子們養大了,落這么個下場!”那小伙子冷酷地說:“與其像現在這樣,還不如不生下來。我剛才看見那一個,肺都要氣炸了。我對自己說:瞧,我本來應該是這個樣子。”
他站起來。“噢,我最好還是別再留在這兒了,因為我會從早到晚責怪你們,我會使得你們的日子不好過。你們看,這件事我永遠不會饒恕你們!”兩個老人垂頭喪氣,流著眼淚卻一聲不響。他接著又說:“不行,想到這件事太痛苦了。我寧可到別的地方去謀生。”他打開門,一片說話聲傳進來。瓦蘭一家正在慶祝孩子的歸來。于是夏洛跺了一下腳,朝他的父母轉過身來,嚷道:
“土包子!”
他消失在黑夜里。
小酒桶【2】。
埃佩維爾鎮上開客店的希科老板在瑪格盧瓦爾老婆婆的農莊門前停下了他的兩輪輕便馬車,他是一個高大的漢子,40歲、滿面紅光,腆著個大肚子,本地人都知道他陰險狡猾。
他把馬拴在柵欄門的木樁上,進了院子。他有一塊地緊挨著這位老婆婆的地,好久以來他就看中了她這份產業。他曾經不下數十次地試圖把它買下來,可是老婆婆總是固執地拒絕了。
“我生在這塊地上,我也要死在這塊地上,”她說。
他進去的時候,她正在屋門前削土豆。她72歲了,滿臉皺紋,全身干癟,傴僂著腰,可是像個年輕姑娘一樣,永遠不懂什么叫累。希科像好朋友似地拍了拍她的背,然后坐在她旁邊的'一張小矮凳上。
‘“喂!老婆婆,身子骨兒老是這么硬朗?”
“還算不錯,您怎么樣,普羅斯佩老板?”
“唉,唉!就是有點兒風濕病,要不然可就稱心如意了。”
“那太好了,太好了。”
她再也不說什么。希科看著她干活。她那像鉤子似的、滿是筋疙瘩的、和螃蟹爪子—樣堅硬的指頭,跟鉗子一樣從筐子里鉗起了一塊灰色的土豆,飛快地轉動,另一只手拿著一把舊刀子削著,長條的皮就挨著刀刃削下來了。等土豆整個都變成黃色時。她就把它扔在一個水桶里。三只膽大的老母雞一個跟著一個走過來,一直走到她的裙子底下拾土豆皮,然后叼著食急急逃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