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在工作中需要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下面是一些職工總結的實例,希望對大家的寫作有所幫助。
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一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內部管理,根據各級文件精神,同進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此規定。
1、教職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
2、教職員工必須準時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教研組會議。
3、教職員工必須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學校或部門安排的工作。
4、教職員工必須嚴格按照請假制度進行請假。
1、部門主任直接管理并檢查本部門教職員工的勞動紀律,每周上報一次綜合考勤情況到校長辦公室。
2、校長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進行不定期的勞動紀律檢查或抽查,原則上每月不少于四次。
遲到、早退,指不按時上班、上課、晚修、早讀、不按時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級組、科組會議。
1、部門主任、年級組長勞動紀律檢查中發現教職員工無故遲到、早退達四次及以上的,當月的全勤獎不發放,同進,按無故曠工處理,并扣除相應工資。一個學期內遲到、早退超過十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評先評優,并扣除相應工資、崗位津貼及年度考核獎金的50%。
2、校長辦公室在勞動紀律檢查中發現教職員工無故遲到、早退達三次及以上的,當月全勤獎不發放,同時,按無故曠工處理,并扣除相應工資。一個學期內遲到、早退超過六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評先評優,并扣除相應工資、崗位津貼及年度考核獎金的50%。
1、教師因病假誤課,當周的全勤獎不發;因事假,除當周的全勤獎不發放外,無故曠課一節取消當月所有津貼,曠課兩節的扣除當年年度考核獎金,曠課三節及以上的,級給予行政處分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2、教職員工因病假、事假未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給級組、科組會議的,當月病假累計超過十天、事假累計超過五天、曠工一天者不發當月全勤獎。
3、教職工無故不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級組、科組會議的,凡超過五次的,按無故曠工處理,并扣除相應工資及當年年度考核獎金,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先評優。
4、教職員工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請假制度規范請假,校長辦公室在勞動紀律檢查過程中,如果發現有部門違規批假的,除按規定處理當事人之外,部門負責人做違紀處理。發現教職員工不按請假制度規范請假的,如通過部門請假后,請假條不交校長辦公室存檔的,按曠工處理。
1、請假時間、審批程序及權限。
請假時間
審批程序及權限
半天
主管主任
半天以上、三天以內
主管主任——主管校長
三天以上,一個月之內
主管主任——主管校長——校長
一個月以上
主管主任——主管校長——校長——隸屬教育局領導
2、請假程序。
1、非教學人員請假審批程序為主管主任至校長。
2、請假人到辦公室領取統一的校制的教職工請假申請表。
3、逐級審批后,請假人須向審批人銷假。
4、假期期滿后,請假人須向審批人銷假(請開門見山假的須持有醫院證明)。不經銷假而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等,由請假人自行負責。
請假人假期間的相關待遇按請假制度執行。
凡參加各級各類教研、學術活動的教師,應首先按上列第一條提出申請,逐級審批后方可參加,否則,一律按曠課處理。
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二
為強化職業意識,嚴肅工作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學校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據工作分工和崗位要求,對各崗位人員必在崗時間做如下規定:
1、任課教師嚴格按照作息時間表的要求到崗,其中上、下午第四節課有課上課,沒課的按照學校的要求可在規定時間離校。
2、職員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班,上午1-4節、下午1—4節必須到崗。
3、節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師和領導必須嚴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要按程序事前請假,事后銷假。
1、教師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屬級部主任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級部要負責安排好課。
2、職員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處室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職員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處室要負責安排好工作。
3、處室兼職干事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和級部主任一同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處室或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同時級部和處室要負責安排好相關工作。
4、領導干部請假: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批準,并將假條主動送辦公室記錄。離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關工作,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
5、處室主任為處室職員考勤人員,級部主任為該級部考勤人員,各處室、級部每周五將本周考勤記錄交辦公室統計,其中辦公室對考勤實行不定時抽查。
1、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為曠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節請假的,每8節課折算為一天)。
3、病假(以醫院假條為憑)每天扣1分。確因大病住院治療的不扣分。
4、曠工每節扣5分;曠課每節扣10分;曠會每次扣2分。
5、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考核不扣分。
6、出現曠工或曠課三次以上或事假超過15天者,不能參加本年度評先選優。
7、對于每月出滿勤的教職工,每月考勤獎2分,一學期全部滿勤者,期末總獎勵5分。
8、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10%。
(1)學期內無故曠工1天的;
(2)月內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累計病假達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時間打撲克或從事網上聊天、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9、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2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1天的,月內無故遲到、早退超過3次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足1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5天;
(4)無故不參加家長會、其他集會和理論學習等集體活動超過2次的;
10、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3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2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足1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6天不超過30天的。
11、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5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3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5天不足2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31天不超過60天的;
(4)因個人原因導致單位年終考核扣分的。
12、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8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4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0天不足2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61天不超過90天的;
(4)經查實,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社會產生惡劣影響的。
13、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學期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或超過5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5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處罰的。
將考勤結果累計后,按實際分值計入教職工學年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對教職工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的依據。
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三
為了加強校園環境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促進校園環境建設與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定時清掃,定時保潔。
2、廢物箱美觀、適用,完好。無拋散、存留垃圾。
3、路旁綠地、綠化帶無積存垃圾。
1、公共場所清掃和保潔應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場所環境應整潔,無亂堆雜物、存留垃圾和污水;綠地、噴泉、水池,應保持整潔、美觀,無垃圾、雜物。
2、室內地面應清潔;室內門窗、墻壁無積灰和蛛網;玻璃應光潔明亮;室內燈具、板凳等設備干凈衛生,無積灰、污物。
3、公廁通風應良好,無明顯臭味;門窗墻面無污跡、無亂涂亂畫;地面光潔,無積水。大小便槽無污物、垃圾、管道保持暢通;蚊蠅繁生季節,應定時噴灑藥物。
垃圾收集容器應定位設置,擺放整齊,周圍應整潔,無散落、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應無破損,外體干凈,定時對收集點、收集容器噴灑消毒、滅蚊蠅藥物;生活垃圾應每日清除,無堆積,無積壓,不腐爛發臭;垃圾收集容器應定時清洗。
1、物管公司每天一早對學院的道路及環境作一次全面清掃,保證校園的環境清潔衛生。
2、主要公共區域定人、定崗認真清掃和保潔。
3、對噴水池及魚池的管理做到每半年清洗一次,每日對池內的雜物進行打撈,保證池水水質干凈清澤,每日對池中的魚做投食畏養,保證水池的干凈、美觀。
4、校園環境衛生工作由后勤處負責檢查監督和落實。
5、后勤處定期對校園環境清潔進行巡查并評估。
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四
為了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中央關于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建立健全保持共產黨先進性長效機制的要求,進一步規范我學院教職工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現根據校黨委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教職工黨員管理辦法:
1、凡應聘在學院從事專職工作半年以上的教職工黨員,應按照規定將黨組織關系轉入學院黨組織,接受學院黨組織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因特殊情況不能將正式關系轉入學院黨組織的教職工黨員可持原單位黨組織開出的臨時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到校黨委組織部進行登記。
2、不按規定轉來正式組織關系或不開據臨時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在學院不能享有黨員權利,不能參加黨組織的活動。
3、教職工黨員在聘任期滿后不再續聘的或提出辭職的,在辦理離校手續期間一并將黨組織關系轉出(最遲不超過一個月)。
1、總的要求:應按照黨章的規定,自覺履行黨員義務,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規定繳納黨費,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積極做好黨組織分配的工作,(本站)保持黨員的先進性,發揮黨員的模范先鋒作用。
2、具體要求:教職工黨員在學部要按照“一個黨員一面旗幟”的要求,成為五個方面的模范:
(1)、堅持認真學習,做自覺學習的模范;。
(2)、牢記黨的宗旨,做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模范;。
(3)、創一流的業績,做“三育人”的模范;。
(4)、密切聯系群眾,做服務群眾、搞好團結的模范;。
(5)、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做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的模范。
1、入校。
(3)、黨員參加教工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按規定繳納黨費。
2、外出。
(2)、黨支部進行“行前教育”提出要求,按規定進行登記并發給《流動黨員活動證》;。
(3)、黨員在流入新單位后,應主動與流入黨組織聯系;。
(4)、黨員在流入的新單位后,應參加組織生活,按規定繳納黨費;。
(5)、黨員返回學部后,要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給黨支部查驗,向黨支部匯報外出期間的情況。
3、實行獎罰制度。每學年在黨員。
自我總結。
黨支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評出優秀黨員進行表彰對表現較差的黨員給予批評教育違紀的要按黨紀給予處分。獎罰材料歸入黨員的檔案黨員離開學校時與其組織關系一起轉到其所在的黨組織。
4、實行責任分工到人的管理,即實行以黨支部為基礎,黨總支、黨支部齊抓共管,兩級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黨總支根據本總支教職工的實際情況,提出每學期教職工黨員教育的要點及相關活動的計劃;了解黨支部對教職工黨員教育、管理的情況,并組織交流經驗。黨支部具體落實對教職工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在新教職工進學部時,要及時了解其中的黨員,督促其及時接轉組織關系,并填寫黨員登記表,引導督促黨員在工作、學習等方面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組織黨員過好組織生活,按規定、按時間繳納黨費,定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搞好對預備黨員的轉正的教育與考察。
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五
為了貫徹落實神木縣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嚴格管理、嚴明勞動紀律,根據《神木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學校工作特點,制定本制度。
每位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神木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違者按《神木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相應條款對應處理。
教職工上下班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若有事不能按時上班,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1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準,2天教務主任同意報分管副校長批準,1個月以內病事假由校長批準,請假都要提前辦理審批手續。一個月以上的報請教育局審批、備案;“三查”女工須同時提供計生干職辦審批手續。會假(例會、教研活動等)由主持人或負責人批準,升旗請假(與會假每次均扣30元)由校長批準。
1、教職工本人結婚可享受3天婚假。要求婚禮在假期舉行。
2、育齡女教職工生育第一子女的可享受法定產假90天,24周歲以上女職工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增加產假15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另增產假20天。
3、教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料理后事期間,可享受3天假期。(另加往返路程時間)。
1、事假:開學時、放假前、3次(不含3次)以上或7天以上事假(而這誰先到按誰執行)、工作緊張時等加倍扣。
2、病假:因病住院治療的教職工,出院后持住院手續,病歷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公療手續等證明材料到單位和教育局銷假。請病假后未住院治療或雖住院治療但不能提供以上手續或手續不全的按事假對待,門診病假按事假對待。
3、教職工婚假、產假、喪假等期間的工資照發,但不計工作量,不發獎金,績效考核中不計出勤。超假部分按事假對待。
4、教職工請假期間,績效工資,工作量獎勵、獎金、福利不予發放。
1、學校實行出勤獎金,每學期每人500元,請假(包括婚嫁、產假、計生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不予發放。
2、遲到、早退、脫崗。
從打預備鈴后10分鐘之內進入校園為遲到。
從打上下午最后一次鈴前10分鐘之內離開校園為早退。
進入、離開工作場所(課堂、會場等)遲到、早退的時限為2分鐘。
脫崗為中途離開工作場所或無課出校外辦事。
遲到、早退、脫崗一次扣50元,查崗一次不在崗扣100元,因特殊情況提前向校長請假者一次扣20元,遲到、早退、脫崗每學期累計15次以上者不予發放出勤獎。
3、曠工:距上班(課)超過10分鐘,進入校園(課堂)視為曠工(課),職工曠課1節(含升旗、各種會議)扣款50元,曠工半天扣款200元,1天及以上按事假的2.5倍扣款,3天及以上取消績效獎,實行待崗。
五、本制度從xx年2月開始執行。
六、本制度由消委會負責解釋。
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六
為了落實樂教發【20xx】1號文件精神,嚴肅師德師風規范教師行為,強化教師上課時段的工作紀律。嚴格實行績效工資的管理,使績效工資起到應有的作用。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的質量,辦好上級和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樂教發【20xx】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強化我鎮小學教職工上課時段工作紀律和績效工資的管理發放做出以下規定:
一、上課時段是指除節假日以外的上班工作時間,即上午7:30—10:30,下午2:40—5:00。在上課時段內要按照樂教發【20xx】1號文件的規定執行。如果違反教職工上課時段工作紀律管理制度的,除了按樂教發【20xx】1號文件規定操作外,還要根據教職工的曠課天數從績效工資中扣除,獎勵給滿勤或代上課人員。
二、嚴肅監管紀律,中心學校成立教職工上課時段紀律督察組,組長李朝錦,副組長韋智堅、周運剛,組員由中心學校中層領導組成。
三、中心學校督察組每天由一名校長或中層領導督查,星期一,韋智堅,陳弟;星期二,周運剛,張振山;星期三,李朝錦,方澤批;星期四,陳太山,石英涯;星期五,依次從韋智堅組,周運剛組到李朝錦組輪流當值。
四、當值領導嚴格執行局的文件要求,除在校當值外,要在街上,茶店和娛樂場所等巡查,發現教師在上課時段在校外的,要和教師了解其原因。并和所在校校長聯系了解,填好在校外登記表。
五、各完小校長外出要和中心學校匯報。如果離開學校的要和中心學校請假,中心學校不定時地到各學校巡查,如果發現哪個校長離開學校不匯報的視為無故曠課,并按無故曠課扣績效工資。
六、各校要加強對本校教職工的管理,嚴格執行教育局和中心學校的制度管理,不瞞報違紀的教職工,如果有哪所學校領導瞞報的,哪所學校領導也視為曠課行為。
七、為了體現績效工資的有效作用,凡無故曠課一天者扣績效工資20元,因病因事請假者扣15元,所扣的款發給代上課的教師,發績效工資時除了按等級發放外,還要按考勤情況發放。各校要登記好考勤,和常規教學檢查評分表統計后,每月上報給中心學校一次。
八、各科任教師和班主任要完成除常規教學以外的各項工作,按時交給學校檢查或入檔案。否則視為不按時完成任務。(如學籍管理,試卷分析,學生在校花名冊和成績登記等,每項扣10元)。
九、教職工因病因事請假一個學期超過10天者(含20次)不得評為優秀,還要按第七條的規定扣款。
十、教職工請假要到辦公室和當值領導填好教職工考勤表,辦好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學校,否則視為無故曠課。
十一、教職工在上課時段內,如果6次不在學校坐班者,算為曠課一節(特殊情況除外)。
十二、扣款的具體方法是:無故曠課一天20元,事病假一天15元,代課或管班老師每節補助10元(凡代課或管班者需在學校統一安排下,在上課前應和當值領導登記備忘,方能生效;一經安排替課或管班者,無特殊情況應服從安排)。
十三、各班語文、數學考試成績對比提高或降低的獎勵辦法,中心學校以各班2014—2014年度第一學期期考考試成績平均成績為一次基礎分。本學期各班的中考的平均分數將和2014—2014年度期考的平均分進行對比,每提高1分者加3分。反之,減1分;如教雙科者,將取其兩班的.平均分進行對比,加分和減分同任教單科者一樣。各班考試的平均分按應考學生算。下一次考試將和前一次的考試進行對比。
十四、獲各級各類獎勵的加分辦法,國家和省級一、二、三等獎勵按10分、6分、3分辦法進行套分;縣級一、二、三等將按6分、3分、2分的辦法進行加套分,校級一、二、三等獎按3分、2分、1分的辦法套分。同一項獲得國家、省和縣級的按最高一次套分。
十五、期中和期末的試卷要做好保密工作。試卷運到學校后教研員要把試卷按班級數分好,并密封蓋上學校公章。如果哪位領導(含下面學校領導)故意泄密造成不良影響的,經查屬實者扣一個月的績效工資,情節嚴重的報給教育局,請求處理意見。教師不準采取各種手段獲取試卷信息,經查屬實者,按泄密者論處(除扣一個月的績效工資外,再由中心學校領導討論處理,并報教育局)。
十六、學生鞏固率的加分辦法,每次中考,期考各班要嚴抓學生鞏固工作,滿勤者給班主任加3分,缺考1人扣1分。如此類推扣完3分為止。
十七、學生出勤率的加分辦法,學校每天登記學生出勤情況,學期結束時,匯總全學期的出勤情況。中心學校12個班級分為3個等級加分,一等級3名,二等級6名,三等級的3名。一等級的班主任加8分,二等級加6分,三等級加4分。科任老師(數學老師)按所教班級中最高等級的班主任分數的一半加分,如此類推。
十八、中心學校三名校長和教研員,沒有課和不當值時要到下面學校檢查各學校教師坐班情況和聽課,下去時要和當值日的人員說明,并填好在上課時段在校外登記表后方能離開學校。
十九、本制度可供我鎮各小學參考實施。如果在學生成績、學生出勤率等的加分上和各完小有沖突的,可根據本校實際情況按該制度參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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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七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職工福利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院工會教職工生活福利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教職工的生活福利工作,為了管好、用好教職工福利費,特制訂如下管理辦法:
根據有關規定,學校行政按全年全體教職工工資總額基數的2.5%撥給教師。
福利費主要用于全校教職工的集體性福利活動。
1、教職工重大疾病或因病去世、特困職工、教職工直系親屬病逝的慰問。
2、全體教職工春節、教師節、中秋節等重大節日和教職工生日的慰問。
3、全體教職工每年一次的.身體健康檢查。
4、教職工子女升學獎勵。
5、校外居住教職工的網絡交通補貼。
6、其它用于教職工的福利支出。
1、教職工因病住院(每年一次),標準為200元。
2、教職工個人因病去世或直系親屬、配偶、子女及父母、岳父母)病逝,慰問費標準為300元。
3、重大疾病教職工慰問費(每年一次)標準為800元。
4、特困教職工的慰問費(每年一次)標準為500元。
5、教職工子女升學獎勵:考取省級重點高中每生獎1000元,考取一本院校(含港澳院校):每生獎xx元,考取出國留學:按國內一本院校標準獎勵。
6、校外居住教職工網絡、交通補貼:網絡25元/月,交通25元/月。
7、重大節日慰問費和教職工身體健康檢查費用標準,視具體情況由工會委員會全會討論確定。
1、學校行政每年按季度足額將教職工福利費撥給工會帳戶,由校工會統一管理,教職工生活福利工作委員會負責實施。
2、福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
3、必須建立和健全工會教職工福利費的'管理制度,做到專人負責,帳冊齊全。每筆福利費的支出必須記帳登記,票據和審批手續齊全。
4、工會福利工作委員會每年12月20日之前要完成本年度職工福利費的決算工作,同時編制次年福利費支出預算計劃,做好次年福利費的核撥工作。
5、學校工會原則上負責城區內正高以上職稱、市級以上先進模范人物、處級以上干部的因病住院、病逝的慰問。基層分會負責本單位教職工因病住院、病逝的慰問。
6、重大疾病和特困補助由學校工會負責。凡申請重大疾病和特困補助的教職工,必須由個人申請(重大疾病要有醫院診斷證明),所在基層分會審核,報學校工會委員會審批。
7、教職工子女升學獎勵,按鄂職院字﹝xx﹞25號文件執行。
8、校外居住教職工網絡、交通補貼,按鄂職院字﹝xx﹞26號文件執行。
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八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建立規范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據上級部門教職工管理辦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15天。
2.產假:女教師產后給一個學期產假。或者憑孩子出生證明,從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連續放假168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5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其他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于手術治療的,報銷后自費在一萬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培訓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
6.小產假: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的產假;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30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具體細則補充如下:
(1)小產假期間,含雙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產時間認定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為準。
7.關于公假的補充說明:
(1)以上六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于公假,超出時間的按病事假對待。
(2)進修、培訓超過20個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過10個工作日,不享受學期滿勤獎。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縣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參加高考的教師,在高考學期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課堂、會議、公開課聽課。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工作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3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超過5次的,停發半年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連續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學期的績效工資,并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達到3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3次以上停發一個學期的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2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1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請假不到者,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10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獎勵。
2.校聘教師滿勤獎勵與在編教師相同,請假在六個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計扣,請假超過一個月按天工資平均數計扣,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評優晉級資格。
4.班主任請假在10個工作日以內,班主任津貼正常發放,超過10個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貼2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自然取消。
5.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體工作日每天補助2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以上,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6.教師臨時頂課標準為:有作業科目(語數英科)每節課為20元;無作業科目及數輔、晨讀每節課為15元;一般性照課每節為10元。
7.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8.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9.教師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導處請假,在崗位檢查過程或簽到期間打招呼者,請假無效。
10.實行四簽到計扣辦法:學校實行四簽到后,教師未簽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過20次后,每次扣除20元。
11.日常考勤由值月領導或其他領導負責;集體會議由教導主任負責;教研會、公開課由教研組長負責。
12.教職工請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選擇臨時代課教師,學校支付代課補助;如本人拒絕安排,由學校安排代課教師,代課補助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除。
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九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7天。
2、產假:女教師產前產后給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0天,如系難產或多產者,產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0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主要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于手術治療的,花費在一萬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提供相關證明)。
說明:(1)以上五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于公假,超出標準的按病事假對待,記扣標準按固定標準執行。(2)住院超過10個工作日,進修、培訓超過30個工作日的,不享受學期考勤獎。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休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哺乳假:教師產假滿后,由于身體原因可給一學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不享受30%的校管績效工資。
3、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高考,教師每天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晨讀或數輔時間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一分;其他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綜合評價分5分。
(2)凡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四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校管績效工資;超過10次的,停發半年校管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并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超過三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4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如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3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為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1)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因請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長按每學期聽課40節標準考核,少一節課扣除20元;專職總務人員不考核聽課情況。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登記,并負責安排教學任務;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校委會成員請假在一個月內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校長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2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津貼。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辦法在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
2、臨時代課教師請假的記扣標準為其他教師的一半,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年度考核及職稱評優資格。
4、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教師,如因病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通過縣級四部門審批,方可請假或提前離崗,財政工資全發,學校待遇不給。
5、班主任請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貼1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全部取消。
6、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補助1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7、由學校安排教師臨時接替他人上課者,每節課補助20元(含作業批改;輔導課不另外計課時),如通過多人相互調課的,按照課時差距給予補貼。如不進行新課教學,照班者每節課補助5元。
8、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9、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
1.每月以15節為標準,初中、小學每節按18元計算,高中按20元計算。
2.按月發工資,滿一月推后10日發工資,并扣除初中、小學老師30元,高中老師50元作為保證金。
1重擔獎:每月以15節為標準,15—20節,多一節加10元;21節以上,多一節加8元。
3.進步獎:班級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者,每門獎勵20元。
1.遲到早退5分鐘者,不簽到者,給予口頭批評,月內累計出現2次者,罰8元,連續出現3次者,按曠課一節課算。
2.遲到早退20分鐘者,給予嚴重警告,發現一次扣10元,月內累計出現2次者,罰18元,連續出現2次者,按曠課2節計算,屬于嚴重教學事故。
3.曠課一節,工資加薪扣除,扣完為止。曠課連續2天者,工資扣除50%,造成重大教學事故的,辭退,工資扣50%。
4.每位老師須有自己的教案,給學生安排作業和課堂筆記,隨時抽查,發現一次不合格者,扣除工資的20%。
5.例會無故缺勤者,一次扣除8元,兩次扣15元,予以嚴重警告處分,遲到者一次扣5元,兩次扣12元。
6.發現一次,扣除工資5元。
7.輔導課按節計算,給予補貼,每節10元。
8.拒補服從調派者,根據情節,給予相應處理。
9.無故補參加培訓者,沒有工作總結者,按曠課算。
10.一學期未滿者,按零工資算。
11.辭職須在2周前打報告,私自離職按零工資算。
12.原則上鼓勵學生上輔導班,嚴禁老師在外單獨輔導,若有例外由學校派遣專門老師進行輔導。
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一
第一部分考核幼兒園工作考核分為:
班級工作考核:
1、班級日常工作考核;。
2、班級教育教學工作考核;。
3、班級保健保育工作考核;。
4、安全及財產管理工作考核;。
5、幼兒發展評價;。
6、家長反饋;。
7、專項工作考核;。
教研組(年級組)工作考核:
1、班級工作考核成績;。
2、教研組工作考核成績;。
個人工作考核:
1、個人出勤考核;。
2、班級(部門)工作考核成績;。
4、學習培訓考核成績;。
5、個人日常工作考核成績;。
6、個人職業道德考核成績;。
7、其它獎懲成績;部門工作考核。
(目前行政后勤部門基本上為一人管理一個部門,因此行政后勤分管人員的個人工作考核作為部門管理工作考核。)或(部門所有人員考核分總和的平均值作為部門工作考核成績。)。
以上考核均作為月、期、學年、任職期滿、聘任聘用等考核依據。
建議:增大月獎金,減少期末獎每月以100元為基數,每分價值5元。
班組長、行政人員崗位津貼以所管理人員獎金的平均值的20%、30%、40%、50%遞增。
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二
為了貫徹落實教育局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確保教育教學正常秩序和校園安全,強化勞動紀律,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學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和學校實際情況,經學校行政會研究,特對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做如下規定。
1、實行坐班制。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上下班,積極主動地做好本職工作,不得遲到、早退、脫崗。坐班時間為:上午8:00_11:30,下午2:30_5:00。
2、有事必須請假,半天以內的小時假,在各組組長處請假,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半天以上(含半天)三天以內在教務處主任處辦理請假手續。三天以上請假由校長審批。
3、上班期間學校嚴格執行門衛制度,上午8:00,下午2:30大門落鎖。教職工請假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實行出入校門登記與組長處登記雙軌制。未登記(以文字記錄為準)視為脫崗。
4、學校將采取定時或不定時簽到、簽走和隨機組織檢查等形式,加強勞動勞動紀律檢查(以文字記錄為準)。
5、因病或急事等特殊情況來不及履行請假手續的,請務必向教務處電話請假,說明并且和事由,且事后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6、違紀、遲到、早退、脫崗、空課等按原規定執行。
7、小時假,根據我校中學部教學實際,小時假按課時節數計算,每月請課時假少于4節者不扣錢,超出4節者,每節扣1元;超出7節者每節扣3元;半天假每次5元;一天以上者按原規定執行。關于婚假、產假、喪假、送子女上學家、陪護假等按原請假制度執行。
本規定自2015年3月1日執行。
新鄉市第四十二中學
2015年2月27日
為了進一步促進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遵循一切為教學服務的原則,真正為廣大教職工創設一個寬松、舒適、情感交融的工作環境和團結互助的工作氛圍,現制定我校請假制度如下:
一、 假期
1、 享有假期
享有假期一般是指節假、公休日和國家規定的寒暑假,根據我校特點,參加兄弟校的辦法,我校實行周六工作制度。對于婚、喪、產假的享有依然按照本人、直系、獨生子女、晚婚晚育等相關規定給予國家相應規定期限的假期。
2、 事假
事假是指除享有假期之外的請假,均視為事假,病假也屬事假之列。一月之內為短假,一月以上為長假。短假按調出課時數(以教導處的記錄為準)扣款,每節10元,自行調課不扣錢。長假以年齡段進行一定的扣繳,50歲以上(含50歲)教職工有事需請假者不扣款,40歲以上(含40歲)每月扣除500元,40歲以下的每月扣除800元。
二、 請假
1、 請假手續
請假人必須持有本人親筆簽字的請假條(請假條要注明請假的起始和終止時間),審批人批準,教導處備案,方為完整的請假手續。
2、 請假程序
請假人有事請假需寫出具體事因的請假條,到指定領導處簽準后,交教導處登記備案方為請假,如自行調課,需向教導處說明。
3、 公差假
可由校長批準后,教導處登記備案。
4、 限請假
學校工作中的開學、放假、考試等一律不準請假,星期六上午和星期日晚上請假教導處不予調課,自行調課。
三、 審批權限
1、 所有擔任教學任務的人員必須經教導處主任簽準;
2、 教輔、工勤人員、公差派出須經校長簽準;
3、 一次請假七天以上者經校長批準;
四、 考核規定
1、 教師自行調課不享受調課補助,教導處調出的'課每節補助10元。
2、 凡查課(含自習)無故曠課每人每次扣30元,并在年終考核結果中扣5分。遲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0元。
3、 年度考核累計曠課次數達10次以上者(含10次)年度考核直接定為尾數交流,次數達15次以上者(含15次)依照縣科教局考核規定執行。
五、 其它說明
本制度從2015年2月10日起執行。
教職工因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自行調整好課務和管理工作,在教務處備案后,學校可以給予一定的假期。
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者,憑就診醫院的病假證明及相關手續到教務處請假并履行好手續。
教職工本人結婚,一般給三天婚假。
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1-3天喪假。
。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產前假15天,產后假75天;產前假不足15天的,與產后假合并使用;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15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30天。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教工,在工作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教工工作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工作時間。享受哺乳假的女教工需向年級請假,年級備案后方可起假。
參加會議、培訓和學校指派出差的人員,應按時出差按時返校,不得超時,違者作曠工論處。
請假教師需在請假后上報年級,由年級協調安排代課教師,報教務處登記,發放代課通知單。
婚、喪、產假在法定時間以內的假期,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照發。教育、教學、管理等工作按實際發生量結合績效工資進行核算。超過法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工作日以內請事假或病假,按實際發生量結合績效工資核算;教師采取騙假的手段或頻繁請事假,群眾反映強烈,視為教學事故,除了按制度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外,還將根據情節的輕重,給予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評價。
公假期間,國家規定的工資獎金照發。學校相應教育、教學、管理等工作自行調整,凡上交到學校進行調整的,按實際發生量結合績效工資核算。
1、教職工凡要請假都必須先辦理請假手續,三天內所有類型的假都應上報年級調整好課務,填寫好調課表,經學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崗。如因急事或急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先聯系好帶職人員再電話請假,事后補辦手續。
2、請假一天以內,教師直接向年級、教務處請假;請假一天至三天的,由處室批假并報校長;三天以上的必須向校長請假,校長批條后方可離崗。凡不履行請假、銷假手續,隨意離崗或既無正當理由,又不辦理請假銷假手續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病假和產假必須憑醫院證明請假,請假時明確返崗上班時間。
4、假期滿后,確需繼續請假的,則要持相關證明或有充足的理由辦理續假手續。
5、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均以曠工記處。
6、在學期中間因特殊原因需請長假(一個月以上),需要提前一周上報學校主管校長;請假時間為一學期的,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學校。
對各類假期,上級有關規定有調整,則學校以上級規定為準,及時作調整。教務處或年級安排教師代課,教師要積極承擔,沒有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拒絕代課。
1、教師應準時到校、離校否則視為曠工。
2、教師會議須按時參加,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3、周一升旗必須著正裝準時參加,遲到、不到者按學校考勤制度處理。
考勤結果與教師各種考核、評先評優、獎勵性工資發放等工作掛鉤。望各教師嚴格遵照執行。
西安市慶安中學
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教職工因公出差行為,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修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全體教職工(含聘用人員)。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出差是指教職工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從事公務活動的行為。
第四條:出差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因事原則。因工作需要,必須外出完成工作任務的,才能提出出差申請。
(二)精簡原則。盡量減少出差人員和出差次數。若無特殊情況,上報、領取材料等事務性的工作,一般采取信函、傳真、代送等方式辦理。
(三)時限原則。出差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出行和返回,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出行或推遲返回。
(四)審批原則。擬出差人員應按本辦法規定逐級向上提交出差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第五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出差行為:
(一)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的各類會議、學習、培訓等;
(二)參加由學校安排的各類外出學習、培訓等;
(三)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審批各類相關材料等;
(五)經學校主要領導批準同意的其他出差活動。
第六條:社會團體、協會、學會等組織的學習、培訓和會議,原則上不安排參加;如確有必要的,應事先報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后,再按本辦法辦理。屬進修行為的,按學校教職工進修管理規定執行。
第七條:擬出差人員出差前應填寫《教職工公務出差審批單》,經相關領導審核批準同意后方可出差。《教職工公務出差審批單》用于財務處報銷差旅費時用。
第八條:出差申請流程如下:
(一)學校主要領導(黨委書記、校長)出差,應于事前相互溝通情況,并由黨政辦按上級規定向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辦理請假手續。
(二)其他校領導出差應事前報請學校主要領導批準,并將行程通知黨政辦。
(三)部門主要負責人出差,應報請學校主要領導批準。
(四)部門副職出差經本部門正職同意后,應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
(五)部門其他人員出差,由部門負責人批準,情況特殊,應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
第九條:《教職工公務出差審批單》需要校領導審批的,應至少在出差前1天報請學校領導審批,并在出差前辦理請假手續。
第十條:出差人員的出差時限由審批領導予以核定。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應向批準此次出差的領導報告,返校后補辦審批手續。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應事先向審批領導請示批準,返校后補辦手續。
第十一條:出差人員應在出差前做好相應的工作安排,保障工作正常開展。如需要處室、系部協調的,應提前提請處室、系部做好協調,相關系部、處室應按規定做好統籌安排,不得因教職工出差而延誤正常工作的開展。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出差期間代表學校形象,應注意個人言行舉止,不得做有損學校聲譽和利益的事。
第十三條:《教職工公務出差審批單》被批準后,出差人員應嚴格按照該審批單所明確的事項執行,不得更改出差人、隨行人員、出差日期、出差事由、出差路線及里程和交通工具等事項。因特殊情況確需更改的,應報請批準此次出差的學校領導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不得參加旅游觀光活動。
第十五條: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嚴格執行上級下達的計劃和有關規定,杜絕無實質性任務的照顧性出訪,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繞道、順訪其他地方。
第十六條: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業務部門組織的會議、學習、培訓人員,原則上應在返校一周內將學習培訓心得體會或會議精神向批準此次出差的領導匯報。有時間要求的,應按要求及時匯報。多人同時參加的,可推薦一人負責匯報。
批準此次出差的領導根據匯報內容和要求,酌情組織參加會議、學習和培訓的人員作專題宣講或專題報告(多人參加的,可推薦一人主講),分享學習培訓成果或傳達會議精神。
第十七條:出差費用按學校《差旅費管理辦法》、《公務卡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報銷。出差人員憑《教職工公務出差審批單》及相關審簽后的票據到財務處報賬。
第十八條:下列費用不予報銷:
(一)未經有關領導批準,擅自出差產生的所有費用;
(二)未經有關領導批準,擅自更改出差路線及里程、交通工具等產生的所有費用;
(三)出差期間擅自參加旅游觀光活動產生的所有費用;
(四)出差結束后未經批準不按時返校產生的所有費用;
(五)其他不符合上級和學校財務有關規定的費用。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學校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有的出差管理規定同時作廢。
教職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四
在雜志上發表文章后,幼兒園再付同額稿費一份。
四、考績獎。
根據考核項目,每月進行一次過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據所得的分數給予等額獎勵,因體罰造成不良影響或發生重大事故扣除責任人當月考績獎。
五、安全獎。
對全年安全無責任事故的工作人員,獎勵100元,班組長獎勵200元,部門負責人獎勵300元,園長拿部門負責人的平均獎。
六、衛生獎。
每周對各班進行衛生檢查,每月累計公布。每學期對各班組衛生工作進行一次綜合評比,根據評比結果評出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90元、60元、30元。
1.加強自身修養,講究儀表禮節,處處為人師表,時時樹立良好形象。
2.上班時,穿戴整潔、大方,儀態端莊,舉止得體。男教職工不留長發不蓄胡須;女教職工不可袒胸露背、修飾過度。
3.使用禮貌用語,不講教育忌語,說話注意身份,注意場合,嚴禁粗言惡語傷害他人,傷害學生。堅持使用普通話進行教學、發言。
4.校園內正面遇到本校教職工,應微笑點頭示意或互致問候;遇到學生行禮問好時,要熱情答禮;遇到參觀、視察來訪等外來人員時,要以禮相待,正面相見時要微笑點頭示意,坐姿遇到領導、客人詢問時要起立招呼,形成一種彬彬有禮、溫馨和諧的氛圍。接待家長和公事客人,要熱情有禮,起立迎送,體現本校教職工應有的儀態。
5.保持校園和辦公室寧靜,說話聲音輕,走路腳步輕,做事動作輕,不隨意干擾他人工作、學習和休息。隨時保持辦公室的整潔。
6.參加會議、學習、講座、活動時,不遲到早退,不無故缺席,不隨便進出。開會、聽講座時,必須隨帶筆記本進行摘記。報告、講座、發言或演出結束后,要熱情鼓掌。參加學校任何禮儀活動,應從各方面表現出自己的修養,不粗俗失禮。
7.接聽電話,要注意使用規范化的禮貌用語。“您好,南沙幼兒園”、“請稍等”、“需要我轉告嗎”、“對不起”、“再見”等語言應自然流利。語氣要親切溫和,切忌生硬、粗俗或不耐煩。
8.尊重他人、尊重學生,誠懇待人,禮貌待人。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或諷刺謾罵挖苦學生;不議論,不傳播流言蜚語,說話要對人對己負責。
9.與人發生爭執時,要冷靜,有耐心,堅持以理服人,即使對言語粗暴的人,也應冷靜處理,有禮貌地對待。
10.不準私自挪用公用物品和他人物品,嚴禁故意破壞或不負責任損壞公用物品和設備。借領財物要嚴格辦理手續。
11.不得以散漫的儀容參加各種會議活動和接待來校客人。對衣冠不整、不講禮儀風度者,有義務相互提出,自覺維護學校公眾形象。
為加強校園監控中心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安全、規范、高效運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校園監控中心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發現事故、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
二、愛護和管理好各項設備,早班接班后半小時內負責對設備進行清潔擦拭,監控中心內的所有設備設施非專業人員嚴禁動用。
三、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詳細登記。
五、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脫崗,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需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向接崗同志交代清楚。
六、嚴禁在監控中心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七、非監控中心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監控中心;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中心查詢情況必須經保衛處同意方可進入監控中心查看。
八、保持監控中心干凈、整潔、安靜。
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中心;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
十、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不得用值班電話接、打私人電話。
十一、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二、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校園監控的范圍、監控設備的布防嚴禁外傳,不得在監控中心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1、職工上、下班不得大聲喧嘩,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宿舍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宿舍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設備需向主管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宿舍大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宿舍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反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反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一、為加強學校疫情報告管理工作,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學校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組織,建立傳染病疫情絡,固定專(兼)職疫情管理人員、消毒人員,積極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學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疫情管理人員為責任疫情報告人,學校領導、老師、學生等為義務報告人,責任疫情報告人和義務報告人發現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應在規定時限內,向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三、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農村于1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四、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疫情。
五、學校要進一步落實“晨檢、午檢”制度,對請假、缺課的學生要詢問原因,注意追蹤,確保對傳染病疫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六、學校要進一步加強衛生防病知識宣傳教育工作,采取開設健康教育課、設立宣傳欄、舉辦黑板報等多種形式進行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衛生部門要經常深入學校進行防病知識宣傳,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學校要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教室、宿舍要經常通風,設置防蚊滅蠅設施。食堂要講究衛生,預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學生要合理營養、平衡膳食,加強鍛煉,提高身體素質。
八、學校堅持晨檢制度,每天早7:40上早自習時前10分鐘由班主任負責檢查班內學生身體狀況及教室環境衛生、學生個人衛生。校醫負責全校的異常情況的排查。
1、班主任發現各類傳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讓其與其他人接觸。
2、向衛生室老師匯報,衛生室老師診斷為疑似病人后及時向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3、立即送至應急隔離室。
4、通知學生家長,送疑似病人到指定醫院就診。同時電話追蹤醫院診斷結果。
5、校醫主管領導,超過3人要上報區衛生防疫站、教委。
6、對疑似癥狀者去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7、加強宣傳教育,安定人心,穩定學校秩序。
8、如發生傳染病除隔離病人外,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病人到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9、堅持開窗通風制度,每天派專人負責教室的開窗。
10、堅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負責對各教室、專用教室的消毒。
11、是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著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學生因傳染病休學者痊愈后要出示醫院證明并經學校同意方可回校學習。
為了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切實做好我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生管理工作,保障學校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打贏疫情防控戰,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間學生管理方案,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組長:薛__。
副組長:張__。
組員:陳__薛__。
一、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工作,創新活動形式,傳播正能量。
1、加強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學院官網,宣傳普及疫情防控知識和防控要求;利用“學習強國”app等軟件,使學生及時了解疫情防控動態。
2、加強誠信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學校官網或各班開展線上班會,向學生宣傳有關因瞞報產生嚴重后果的案例,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
3、加強愛國主義教育。開展“【抗擊疫情眾志成城】活動;開展“我與父母共看紅色電影”溫情活動,傳遞正能量。
4、加強珍愛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規則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及管網,定期推送相關內容;開展珍愛生命、感恩等系列線上活動,培養學生的感恩心、責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動態排查和信息統計上報。
1、實行疫情“打卡”簽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過班級群要求學生認真如實報告個人身體健康情況,再由班主任匯總,做好學生的健康監測。
2、建立健康臺賬。學生每日的健康情況需登記備案,如發現發熱、咳嗽等癥狀,要第一時間上報。
三、強化學生心理疏導,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
1、發布心理健康服務熱線。在疫情期間,若學生出現難以排解的負面情緒,可及時尋求學校心理健康服務。
2、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