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一個思考自己成長的機會,我希望通過將自己的心得體會總結起來,來反思和改進。小編匯總了一些寫心得體會的經驗和技巧,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一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各行各業的危險因素也日益增多。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每個人都需要擁有危險防范和辨識的能力。為此,近日我參加了一場危險辨識培訓,深感受益匪淺。在本篇文章中,我將分享我的心得體會。
第一段:感受到了危險的普遍性。
在危險辨識培訓中,我了解到,危險無處不在,無時不刻。無論是工作場所還是生活中,都存在著各式各樣的危險因素。比如,我們在家中使用電器、開車出行時,都可能會發生危險情況。這使我感受到了危險防范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第二段:學習到了危險防范的方法。
在危險辨識培訓中,我學到了不少危險防范的方法。比如,在人行道上行走時,應該保持警覺,避免被車輛撞擊;在家中使用電器時,要校驗插頭是否接好,保證不會發生火災等事故。同時,我還學到了應對危險事件的應急方法,比如火災逃生等。
第三段:加深了對危險事件的認識。
在危險辨識培訓中,我加深了對危險事件的認識。我了解到,危險并不只是發生后帶來的傷害和損失,也包括對心理和精神的影響。因此,在辨識危險時,我們不僅要關注表面的情況,還要考慮情感和心理的變化。
第四段:認識到了個人責任的重要性。
在危險辨識培訓中,我認識到了個人責任的重要性。無論是在家庭中還是工作中,我們都應該意識到自己的責任,積極參與到危險防范工作中來。只有每個人自覺履行責任,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五段:培訓帶來的啟示和提高。
通過這次危險辨識培訓,我不僅獲得了知識,還提高了自己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能力。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會更加注重危險防范,積極參與到危險防范工作中來,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盡自己最大的努力。
通過這次危險辨識培訓,我深感自己在危險防范方面的不足,也深感到個人責任的重要性。我相信,只有不斷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能力,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二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危險隨時可能出現。因此,學會辨識和避免危險就顯得尤為重要。在這方面的認知和實踐中,我收獲了許多經驗和體會。從了解危險的本質,到培養預見能力,再到培訓應變能力和尋求幫助,這些都是我在危險辨識過程中所體會和領悟到的。
首先,我認識到了危險是不可忽視的。危險是指具有潛在或實際的傷害或損害性的事物或環境。不管是身處于哪個環境中,我們都有可能遇到各種各樣的危險因素。危險不分大小,不分年齡,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只有深入了解危險的本質,我們才能更好地防范和應對危險。
其次,我意識到要培養自己的預見能力。預見能力是避免危險的重要手段。當我們能夠在事情發生之前就預先察覺到潛在的危險時,我們就能夠及時采取措施來保護自己。例如,在行駛中,我們應該時刻關注道路狀況,并提前察覺交通事故的潛在風險;在外出旅游時,我們應該了解當地的安全情況,并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只有通過不斷培養預見能力,我們才能增加自己的安全感。
第三,我發現培養應變能力至關重要。不管我們的防范工作做得多么完善,面對危險時,要能夠迅速應對才是最關鍵的。當危險降臨時,我們不能驚慌失措,而應該保持冷靜,并迅速制定有效的對策。例如,在遇到火災時,我們應該知道如何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量躲避濃煙,按照消防通道撤離;在遭遇搶劫時,我們應該保持冷靜,不要與歹徒對抗,以免加重傷害。只有通過不斷地實踐和訓練,我們才能提高自己的應變能力。
最后,我認識到主動尋求幫助是必要的。有時候,我們自己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他人的援助。在面對危險時,我們應該勇敢地尋求幫助,不要等到事態惡化再后悔莫及。無論是身處災難中,還是遇到困境時,我們應該及時與身邊的人或相關部門尋求幫助。記住,尋求幫助并不是軟弱的表現,而是智慧和勇敢的體現。
總結起來,危險辨識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通過了解危險的本質,培養預見能力,提高應變能力和主動尋求幫助,我們能夠更好地防范和應對各種潛在的危險。最重要的是,我們應該將危險辨識作為一種習慣,時刻保持警覺和敏感,以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只有通過不斷的實踐和經驗積累,我們才能更好地做到危險辨識,使我們的生活更加安全和幸福。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三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生活方式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作為現代人,我們的生活常常充滿了各種危險,這些危險不僅包括自然環境帶來的自然災害,還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隱患。因此,了解并辨識危險成為了我們每個人必須掌握的一項技能。
第二段:具體分析危險的表現形式。
在日常生活中,危險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有些危險顯而易見,比如火災、地震等;有些危險則比較隱蔽,難以被察覺的,比如家里的漏電、車輛的故障等。在這些危險中,往往是細節中的小問題,被人們忽視而導致了不必要的財物損失甚至是人員傷亡。
危險辨識是指在危險出現的前一瞬間便能夠識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化解或消除危險,避免自身和他人受到威脅。因此,危險辨識的能力越強,我們在生活中就越能保證自己的安全,減少意外傷害的發生。
危險辨識要想真正做到有效,需要我們掌握一些方法。首先,我們要學會關注和分析身邊的環境和事物,包括家庭、工作場所、路面交通等。其次,我們要掌握一些常識,比如火災中使用滅火器的方法等。最后,要形成好習慣,比如勤檢查,走路小心等,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第五段:結論。
危險辨識是我們生活中必須掌握的一項技能,具有重要而又廣泛的適用性。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保持敏銳的觀察力,隨時注意身邊的安全,掌握正確的應急措施,積極預防危險的發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做到“安全出行、健康生活”。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四
在現代社會中,個人的安全意識和危險辨識能力越來越重要。為了增強自己的安全意識和危險辨識能力,我參加了一次危險辨識培訓。在這次培訓中,我深刻體會到了危險的嚴重性和危險辨識的重要性,對此感悟頗深。
第二段:危險才能確定安全。
在危險辨識培訓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安全的重要性。培訓中教練指出,只有當我們了解危險的本質,才能更好地確定安全。我們需要學會如何快速地判斷風險,以防止受到傷害。通過培訓,我漸漸地明白了危險是隨時隨地存在的,需要時刻保持警惕。
第三段:觀察與反應的重要性。
在培訓中,許多案例都是基于觀察和反應能力來展開的。我深知,觀察以及反應的速度和選擇都在保護自身安全中占有極大的重要性。只有通過觀察紀律,多加練習,才能在關鍵時刻選擇合適的方案。
第四段:危機公關意識。
通過培訓,我還深刻體驗到了危機公關意識的重要性。在現代社會中,任何一家公司的發展都需要面臨各種風險和挑戰,需要有危機公關意識的人來處理并恢復公司的信譽度。知道如何應對危機,引導輿論的表達方式和及時地處理問題,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第五段:結束語。
參加危險辨識培訓,讓我深刻認識到了危險辨識的必要性以及安全意識的重要性。我將會時刻警醒自己,保持警惕并培養自己的觀察與反應能力,以此來保護自身和身邊的人。同時,我也會時刻關注公共安全問題,力爭做到危機公關意識高度重視,更好地應對危機。這次危險辨識培訓讓我受益匪淺,相信也會對我以后的生活和工作產生重要的指導作用。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五
隨著社會發展,我們的生活環境變得越來越復雜,各種潛在危險也增加了許多。在面對這些危險時,我們必須具備正確的危險辨識能力。下面我將談談我在日常生活中對危險辨識的體會和心得。
首先,危險辨識需要我們保持警惕。生活中危險可能來自于各個方面,有時候我們可能并沒有意識到它們的存在。例如,有一次我乘坐公交車回家,突然發現一個拘謹而目光游離的男子正靠近我。我立刻感到一絲不妙,順勢推開他,退出了公交車?;丶液笪也怕犅動腥嗽诠卉嚿鲜Ц`的事情。這次經歷告訴我,我們應該時刻保持警惕,觀察周圍的環境,及時發現可能的危險。
其次,危險辨識需要我們學會分辨危險的信號。有時候,危險并不是明顯可見的,而是通過一些信號暗示給我們的。例如,當我們在某個人際關系中感到不安與壓力時,這可能是一個危險信號,表明這個關系可能存在某種潛在的危險。這就需要我們學會分辨和警惕這些信號,避免陷入不必要的麻煩和危險之中。
第三,危險辨識需要我們積極主動地尋找信息。在現代社會,信息是我們認識危險和應對危險的重要工具。我們應該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如媒體、互聯網等,獲取各種與危險相關的信息,了解它們的特征和危害,以便在面臨危險時能夠做出正確的決策。同時,我們還應該主動參與相關的培訓和學習,提高危險辨識的能力。
第四,危險辨識需要我們保持冷靜和理性。面對突發事件或危險情況,我們常常容易陷入恐慌和混亂中,失去理智。然而,這樣只會加大危險的風險。所以,我們需要學會保持冷靜和理性,不被情緒左右,能夠清醒地分析和判斷,找到最佳的解決辦法。只有保持冷靜和理性,我們才能更加準確地辨識并應對危險。
最后,危險辨識需要我們始終保持練達和靈敏。辨識危險是一個復雜而繁瑣的過程,需要我們不斷的實踐和積累經驗。通過持續學習和不斷鍛煉,我們可以提高自己的辨識能力,使它成為我們的第六感。只有保持練達和靈敏,我們才能更好地預測和應對潛在的危險,確保自己和身邊的人的安全。
總之,危險辨識是我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項能力,它需要我們時刻保持警惕、學會分辨危險信號、主動尋找信息、保持冷靜和理性以及保持練達和靈敏。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面對危險時做出正確的決策,保護自己和周圍的人的安全。讓我們一起努力提高危險辨識的能力,讓生活更加安全、美好。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六
近年來,危險和風險管理日益受到人們的關注。在生活中,我們面臨各種各樣的隱患和風險,如果我們不能正確辨識和應對這些危險,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后果。作為一個現代人,我們需要具備辨識危險的能力,并且學會保護自己和他人。以下是我對危險辨識的心得體會。
一、了解危險的種類和特點。
首先,要正確辨識危險,需要了解危險的種類和特點。危險可以分為自然危險和人為危險兩大類。自然危險包括地震、火災、洪水等自然災害,而人為危險則包括惡意襲擊、交通事故、食品安全等。了解不同種類的危險,可以幫助我們更準確地辨別危險的信號和預防措施。
其次,每種危險都有其特定的特點,比如火災具有瞬間爆發、迅速蔓延、煙霧濃厚等特點,而交通事故可能發生于任何時間和地點。通過了解危險的特點,我們能夠預判并提前做出正確的應對措施,避免危險的發生。
二、培養觀察和分析的能力。
危險往往并不是以隱形或令人遺憾的方式出現的,它會提前發出一些信號,只是我們沒有及時發現。因此,培養觀察和分析的能力非常重要。在面對陌生環境或不確定的情況時,我們要學會加強觀察,留心周圍的細節和異常之處,通過綜合分析判斷可能產生的危險。例如,在飯店用餐時,如果發現食品質量有問題或服務員態度惡劣,我們要根據這些細節來判斷是否存在食品安全危險,從而決定是否選擇就餐。
此外,學會觀察他人的行為和舉止也很重要。有時,我們可以通過他人的眼神、語言和動作來發現他們可能對我們構成威脅或潛在的危險。若我們發現他人的行為和舉止異常,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如避開危險區域或請相關人員提供幫助。
三、提高應對危險的能力。
當我們正確辨識危險后,需要有能力應對和處理這些危險。這就需要我們提高應對危險的能力。首先,要有冷靜的頭腦,避免因恐慌而做出錯誤的決策。例如,當遇到火災時,我們不能驚慌失措,而應按照逃生的步驟和原則,在保護自己的同時幫助他人。
其次,要有有效的行動能力。危險往往需要我們在極短的時間內做出反應,因此我們需要提前規劃應對措施,并進行相應的訓練和演練,以保證在危險來臨時能夠迅速行動。
最后,要學會求助他人。在面對某些特定的危險時,我們可能沒有足夠的能力來應對,這時就需要尋求他人的幫助。比如,在緊急情況下,及時撥打緊急救援電話或請教專業人士的意見會提供很大的幫助。
四、培養自我保護意識。
危險辨識不僅僅是為了能夠正確識別危險,更重要的是培養自我保護意識。我們要時刻意識到自身安全的重要性,并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比如,在上網時要注意個人隱私的保護和網絡安全的風險;在戶外活動中要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和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避免食品中毒等。
此外,我們也要學會保護身邊的人。做到“小事不出巷,大事不出州”,也就是在能力范圍內盡力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例如,當我們看到有人遇到危險時,可以及時提醒他們或報警尋求幫助。
五、持續學習和積累經驗。
危險辨識是一項不斷學習和積累經驗的過程。我們要持續關注各種危險和新型危險的出現,了解最新的防范和應對方法,并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實踐和總結經驗。通過不斷地學習和積累,我們能夠提高自己的危險辨識能力,更好地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總之,危險辨識是一項非常重要的能力,它關系到我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通過了解危險的種類和特點,培養觀察和分析能力,提高應對危險的能力,培養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持續學習和積累經驗,我們能夠更好地辨識和應對危險,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七
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社會發展的加速,我們已經越來越依賴各種設備、工具和機械來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質量。但是,這些設備的使用也會帶來各種潛在的危險,而我們往往沒有意識到這些危險的存在。因此,學會危險辨識就顯得尤為重要。
第二段:認識危險來源和形式。
危險辨識是指通過事先識別和評估潛在危險,采取必要的措施來預防和控制危險的發生。危險的來源和形式有很多,如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高處作業、化學危險品等,危險的性質也各不相同。我們要了解這些危險的來源和形式,并針對具體場景制定相應的應對策略。
第三段:加強對危險的觀察和判斷能力。
要做好危險辨識,我們首先要加強對危險的觀察和判斷能力。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要時刻保持警惕,留意周圍的環境和設施,關注周圍人員的行動和狀態,判斷是否存在潛在危險。同時,我們也要學會認識和分析安全標識和警告信號,準確理解其中的風險提示,避免遭遇危險。
第四段:提高危險應對能力和自救能力。
除了加強危險辨識外,我們還要提高危險應對能力和自救能力。具體來說,我們要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識和技能,了解公共安全應急預案和逃生路線。在危險情況下,能夠快速冷靜地做出正確反應,防止危險蔓延,保護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五段:落實“安全第一”的理念。
總之,危險辨識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它需要我們全面的思考和行動。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們要始終牢記“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實做好安全預防工作,不斷提高危險辨識的能力和水平,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守護一方平安之地。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城鎮燃氣、用于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及港區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下簡稱重大危險源),是指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標準辨識確定,生產、儲存、使用或者搬運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是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屬地監管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國家鼓勵危險化學品單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險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設備以及自動控制系統,推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的信息化建設。
第二章辨識與評估。
第七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并記錄辨識過程與結果。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組織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專家進行安全評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可以與本單位的安全評價一起進行,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也可以單獨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重大危險源分級方法由本規定附件1列示。
第九條重大危險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
(二)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氣體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條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應當客觀公正、數據準確、內容完整、結論明確、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的主要依據;。
(三)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僅適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周邊場所、人員情況;。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
(八)事故應急措施;。
(九)評估結論與建議。
危險化學品單位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的,其安全評價報告中有關重大危險源的內容應當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要求。
(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
(四)外界生產安全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和風險程度的;。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傷,或者影響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關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生變化的。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
第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根據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
(四)重大危險源中儲存劇毒物質的場所或者設施,設置視頻監控系統;。
(五)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第十四條通過定量風險評價確定的重大危險源的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不得超過本規定附件2列示的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
超過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
第十五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運行。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十六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明確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或者責任機構,并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難以立即排除的,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第十七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使其了解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第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在重大危險源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寫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辦法。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和應急措施等信息,以適當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
第二十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依法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對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配備便攜式濃度檢測設備、空氣呼吸器、化學防護服、堵漏器材等應急器材和設備;涉及劇毒氣體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兩套以上(含本數)氣密型化學防護服;涉及易燃易爆氣體或者易燃液體蒸氣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設備。
第二十一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一)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對重大危險源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并及時修訂完善。
重大危險源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資料:
(一)辨識、分級記錄;。
(三)涉及的所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四)區域位置圖、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和主要設備一覽表;。
(五)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六)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措施說明、檢測、檢驗結果;。
(七)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意見、演練計劃和評估報告;。
(八)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
(九)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責任機構名稱;。
(十一)其他文件、資料。
第二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在完成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后15日內,應當填寫重大危險源備案申請表,連同本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檔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項規定的文件資料只需提供清單),報送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季度將轄區內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備案材料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半年將轄區內的一級重大危險源備案材料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重大危險源出現本規定第十一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及時更新檔案,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備案。
第二十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新建、改建和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登記建檔工作,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員,加強資料歸檔。
第二十六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15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2月15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第二十七條重大危險源經過安全評價或者安全評估不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核銷。
申請核銷重大危險源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載明核銷理由的申請書;。
(二)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系人、聯系方式;。
(三)安全評價報告或者安全評估報告。
第二十八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核銷的文件、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核銷并出具證明文書;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必要時,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聘請有關專家進行現場核查。
第二十九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季度將轄區內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核銷材料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半年將轄區內一級重大危險源的核銷材料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危險化學品單位做好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登記建檔、備案、監測監控、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核銷和安全管理工作。
首次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重大危險源的運行情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和落實情況;。
(三)重大危險源的監測監控情況;。
(四)重大危險源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檢測、檢驗以及維護保養情況;。
(五)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修訂和演練情況;。
(六)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七)安全標志設置情況;。
(八)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配備情況;。
(九)預防和控制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工業(化工)園區等重大危險源集中區域的監督檢查,確保重大危險源與周邊單位、居民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要目標和敏感場所之間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或者安全評價的;。
(二)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的;。
(三)未按照本規定及相關標準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監測監控的;。
(四)未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的。
第三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在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二)未對重大危險源中的設備、設施等進行定期檢測、檢驗的。
第三十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未按照本規定明確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或者責任機構的;。
(四)未按照本規定進行重大危險源備案或者核銷的;。
(六)未按照本規定要求開展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的;。
(七)未按照本規定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
第三十五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工作的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單處或者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危險化學品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資格。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12月1日起施行。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九
危險是我們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在面對危險時,我們可以選擇逃避或者勇敢面對。危險意味著可能發生意外和傷害,但它也是我們成長和進步的機會。通過經歷種種危險并從中學習,我們能夠明白生活中的價值和真諦。下面,我將分享我在面對危險時的心得體會。
首先,面對危險我們要保持冷靜。當我們遇到危險時,自己的情緒很容易失控,這會影響我們的判斷力和處理問題的能力。我曾經有一次在登山時遇到了一個惡劣的天氣情況,暴雨和雷電讓整個團隊都感到害怕。但是,我們的領隊冷靜地處理了危險的情況,讓我們知道如何迅速撤離安全地帶。保持冷靜不僅能夠保護自己,還能夠帶領他人度過危險。
其次,面對危險我們要有勇氣。勇氣是戰勝困難和危險的關鍵。勇敢面對危險也是我們實現自身價值的體現。我曾經參加過一個動植物保護項目,其中涉及到了抓捕野生動物的任務。剛開始時,我感到非常害怕和不安,但是我決定要勇往直前。在處理這些野生動物時,我不僅獲得了寶貴的實踐經驗,而且逐漸戰勝了對危險的恐懼。
再次,面對危險我們要學會分析風險。無論是生活中的小事還是重大決定,都需要我們能夠預測可能的風險,并做出相應的應對計劃。我曾經在海上沖浪時遭遇到了巨浪。在沖浪之前,我觀察了一段時間海浪的情況,并且和更有經驗的沖浪者交流了一些技巧。通過這些準備,我能夠準確判斷何時放手沖浪并避開高危險區域。
最后,面對危險我們要從中汲取教訓。無論是成功還是失敗,每一次經歷危險都是一次寶貴的經驗,我們應該從中總結教訓,以免再次犯類似的錯誤。曾經有一次,在駕駛汽車時我發生了一次嚴重的交通事故。這次事故讓我明白了駕駛的責任和安全意識的重要性。從那以后,我更加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以減少危險和事故的發生。
總結起來,面對危險我們應該保持冷靜并有勇氣,學會分析風險并從中獲得教訓。危險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通過面對危險我們能夠學習到很多東西。正是通過這種面對危險的經歷,我們才能夠真正理解生活的價值和真諦。每一次危險都是一次成長和進步的機會。因此,勇敢面對危險,并從中學習,我們將能夠成為更加堅強和成熟的人。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十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城鎮燃氣、用于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及港區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下簡稱重大危險源),是指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標準辨識確定,生產、儲存、使用或者搬運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是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屬地監管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國家鼓勵危險化學品單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險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設備以及自動控制系統,推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的信息化建設。
第二章辨識與評估。
第七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并記錄辨識過程與結果。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組織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專家進行安全評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可以與本單位的安全評價一起進行,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也可以單獨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重大危險源分級方法由本規定附件1列示。
第九條重大危險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
(二)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氣體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條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應當客觀公正、數據準確、內容完整、結論明確、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的主要依據;。
(三)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僅適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周邊場所、人員情況;。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
(八)事故應急措施;。
(九)評估結論與建議。
危險化學品單位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的,其安全評價報告中有關重大危險源的內容應當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要求。
(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
(四)外界生產安全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和風險程度的;。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傷,或者影響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關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生變化的。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
第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根據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
(四)重大危險源中儲存劇毒物質的場所或者設施,設置視頻監控系統;。
(五)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第十四條通過定量風險評價確定的重大危險源的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不得超過本規定附件2列示的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
超過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
第十五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運行。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十六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明確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或者責任機構,并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難以立即排除的,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第十七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使其了解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第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在重大危險源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寫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辦法。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和應急措施等信息,以適當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
第二十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依法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對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配備便攜式濃度檢測設備、空氣呼吸器、化學防護服、堵漏器材等應急器材和設備;涉及劇毒氣體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兩套以上(含本數)氣密型化學防護服;涉及易燃易爆氣體或者易燃液體蒸氣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設備。
第二十一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一)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對重大危險源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并及時修訂完善。
重大危險源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資料:
(一)辨識、分級記錄;。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十一
9月1日—9月30日全段上下都在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預控管理,爭強活動認識,加強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知識技能水平。危險源辨識共分六大類:環境條件的危險源,設備類的危險源,工具類的'危險源,識別材料類危險源,識別人的危險,其他。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風險預控,持續改進。嚴明標準,落實責任。同建共享,安全暢通”是這次活動的主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在工作中,規范流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改進,做好記錄,及時通知工友共同學習,避免同樣事情的出現,按標準化作業,保證人生安全,設備安全暢通。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城鎮燃氣、用于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及港區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下簡稱重大危險源),是指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標準辨識確定,生產、儲存、使用或者搬運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是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屬地監管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國家鼓勵危險化學品單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險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設備以及自動控制系統,推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的信息化建設。
第二章辨識與評估。
第七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并記錄辨識過程與結果。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組織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專家進行安全評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可以與本單位的安全評價一起進行,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也可以單獨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重大危險源分級方法由本規定附件1列示。
第九條重大危險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
(二)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氣體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條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應當客觀公正、數據準確、內容完整、結論明確、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的主要依據;。
(三)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僅適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周邊場所、人員情況;。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
(八)事故應急措施;。
(九)評估結論與建議。
危險化學品單位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的,其安全評價報告中有關重大危險源的內容應當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要求。
(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
(四)外界生產安全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和風險程度的;。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傷,或者影響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關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生變化的。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
第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根據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
(四)重大危險源中儲存劇毒物質的場所或者設施,設置視頻監控系統;。
(五)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第十四條通過定量風險評價確定的重大危險源的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不得超過本規定附件2列示的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
超過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
第十五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運行。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十六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明確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或者責任機構,并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難以立即排除的,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第十七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使其了解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第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在重大危險源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寫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辦法。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和應急措施等信息,以適當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
第二十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依法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對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配備便攜式濃度檢測設備、空氣呼吸器、化學防護服、堵漏器材等應急器材和設備;涉及劇毒氣體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兩套以上(含本數)氣密型化學防護服;涉及易燃易爆氣體或者易燃液體蒸氣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設備。
第二十一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一)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對重大危險源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并及時修訂完善。
重大危險源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資料:
(一)辨識、分級記錄;。
(三)涉及的所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四)區域位置圖、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和主要設備一覽表;。
(五)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六)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措施說明、檢測、檢驗結果;。
(七)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意見、演練計劃和評估報告;。
(八)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
(九)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責任機構名稱;。
(十一)其他文件、資料。
第二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在完成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后15日內,應當填寫重大危險源備案申請表,連同本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檔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項規定的文件資料只需提供清單),報送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季度將轄區內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備案材料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半年將轄區內的一級重大危險源備案材料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重大危險源出現本規定第十一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及時更新檔案,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備案。
第二十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新建、改建和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登記建檔工作,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員,加強資料歸檔。
第二十六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15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2月15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第二十七條重大危險源經過安全評價或者安全評估不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核銷。
申請核銷重大危險源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載明核銷理由的申請書;。
(二)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系人、聯系方式;。
(三)安全評價報告或者安全評估報告。
第二十八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核銷的文件、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核銷并出具證明文書;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必要時,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聘請有關專家進行現場核查。
第二十九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季度將轄區內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核銷材料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半年將轄區內一級重大危險源的核銷材料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危險化學品單位做好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登記建檔、備案、監測監控、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核銷和安全管理工作。
首次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重大危險源的運行情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和落實情況;。
(三)重大危險源的監測監控情況;。
(四)重大危險源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檢測、檢驗以及維護保養情況;。
(五)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修訂和演練情況;。
(六)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七)安全標志設置情況;。
(八)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配備情況;。
(九)預防和控制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工業(化工)園區等重大危險源集中區域的監督檢查,確保重大危險源與周邊單位、居民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要目標和敏感場所之間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或者安全評價的;。
(二)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的;。
(三)未按照本規定及相關標準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監測監控的;。
(四)未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的。
第三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在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二)未對重大危險源中的設備、設施等進行定期檢測、檢驗的。
第三十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未按照本規定明確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或者責任機構的;。
(四)未按照本規定進行重大危險源備案或者核銷的;。
(六)未按照本規定要求開展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三十五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未按照本規定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危險化學品單位拒不執行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工作的機構,出具虛假證明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10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萬元的,單處或者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危險化學品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依法吊銷其相應資質。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自12月1日起施行。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十三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與標準規范,提高全體安全意識、安全素質,預防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強化企業風險管理,使企業健康有序的發展,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安排危險源及風險管理培訓。
此次培訓邀請進行授課,時間為x月xx日至xx日,共2個課時,地點在會議室,培訓內容是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方法、風險管理概述和風險管理基礎知識,這次培訓參加人數為xxx人,培訓后經過考試成績都達到了優秀或良好,不及格為0人,培訓率為100%。
通過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了解風險評價方法和危險辨識知識等,讓大家應用到實際工作中去,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此次培訓,進一步使職工明確風險源、控制風險源和隱患治理整改,把安全風險責任落實細化到班組和崗位上,逐步提高職工的安全風險意識,形成全員共保安全的良好圍。這次培訓得到了廣大職工的一致好評。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十四
gb/t28001-標準4.3.1各款提出了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策劃的要求,這是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基礎和出發點,正確理解和貫徹4.3.1條款對預防和降低風險、確保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筆者在現場審核時,經常發現認證組織在4.3.1條款要素的實施上存在著種種誤區,結果造成危險源辨識不充分、風險評價不準確、風險控制措施不明確等問題。
認證組織在危險源辨識方面存在的誤區,主要是危險源辨識靠少數人坐在辦公室里拍腦袋,或是找一份同類組織的危險源清單,將其進行修補后作為本組織的危險源清單。結果出現的問題是危險源辨識不充分,不能真實反映本組織的危險源特色。如有一家洗煤企業現場查看生產線上配置有放射源和警示標識,而在企業危險源清單上卻未列入;有一家建筑企業明明沒有鍋爐,可提供的危險源清單中卻將鍋爐爆炸列入清單等。
對此類問題,應采取以下相應對策:
一是危險源辨識要發動群眾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進行。通過生產一線廣大員工積極參與查隱患、找問題,不僅可使危險源辨識工作更加深入,同時還可使廣大員工通過辨識受到培訓和教育,為下一步運行奠定良好基礎。
備考資料。
三是危險源辨識要圍繞本組織的產品作業活動逐道工序進行辨識,以防遺漏。同時,不僅要識別正常情況,還要識別非正常情況下可能發生的潛在危險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不利的環境因素等。
四是危險源辨識要克服“重安全、輕健康”的傾向,注意識別噪聲、粉塵、煙氣、輻射等給員工健康造成危害的危險因素。
五是除辨識本組織的危險源外,還要辨識在本組織控制區域內勞務供方、相關方和訪問者可能發生的危險因素。
六是危險源辨識時應結合本組織實際采取詢問交談、現場觀察、安全檢查表、工作任務分析、事件樹分析、故障樹分析等多種方法進行辨識、驗證。避免單一方法所造成的偏差。
風險評價的誤區及對策。
認證組織在風險評價方面的誤區,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評價方法的掌握存在偏差,導致對辨識的危險源風險等級評價偏高或偏低;二是評價時沒有考慮本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現狀,導致評價出的危險源風險等級與組織實際相差甚遠。如某機械制造企業危險源清單中對辨識出的“上班不戴工作帽、不穿工作服”的風險等級評價為可忽略風險,而該廠安全操作規程上明文規定員工上班必須戴工作帽、穿工作服,尤其對女工還嚴格規定必須戴發罩。又如某電力企業連續保持千日安全無事故,多年被行業主管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但該企業提供的危險源清單中卻有近一半危險源風險等級被評價為重大風險,其中還有5項被評為不可容許風險。單從危險源清單來看幾乎到了停產整頓的地步了。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優質15篇)篇十五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害只要分類理化危險、健康危險、環境危害。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關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5.定期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6.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和產品流失;。
7.對危險化學品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并指導進入倉庫的職工正確佩帶勞保用品;。
9.定期對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進行清掃;。
10.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