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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一
為持續推進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保護好長江母親河,扎實推動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決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方針,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突出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扎實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切實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整治原則:。
(一)科學分類,明晰責任。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負總責,對照生態環境部移交的入河排污口清單,對入河排污口逐一分類,明確責任主體,建立責任清單,確保每個入河排污口整治責有人負、事有人管。
(二)依法依規,分類處置。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的要求,針對入河排污口存在的問題,因地制宜,分類提出整治措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設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進行拆除;對整改類、保留類的入河排污口依法開展規范化整治。
(三)一口一策,專項整治。結合排污口類型、監測結果、主要污染源類型等現狀,逐個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方案,明確規范整治責任、路線圖和時間表。
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的要求,系統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20xx年年底前,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命名并編碼,基本樹立排污口標志牌。渝北區、兩江新區持續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分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務的100%、90%;其它區縣(自治縣)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實施方案編制。
20xx—20xx年,基本完成工業排污口、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港口碼頭排污口、規模化水產養殖排污口、畜禽養殖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長效機制。
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長江干流、嘉陵江和烏江沿線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具體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原則上以生態環境部交辦我市境內的4228個入河排污口(不含渝北區、兩江新區)為準,新發現的入河排污口一并納入整治。
(一)分類并建立入河排污口臺賬。20xx年10月底前,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應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標志牌設置規則(試行)〉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xx〕718號)(以下簡稱《通知》),結合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的單位性質、規模和隸屬關系等,對入河排污口進行命名和編碼,填報入河排污口信息表(附件1),建立臺賬,并報市生態環境局。
(二)編制入河排污口整治實施方案。除渝北區、兩江新區外的其余23個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在20xx年11月前,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報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應根據排口分類和“查、測、溯”排查情況,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的要求,逐一制定“一口一策”方案。
(三)設立入河排污口標志牌。20xx年12月底前,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對照《通知》中的《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標志牌設置規則(試行)》要求,借鑒渝北區、兩江新區試點經驗,完成入河排污口標志牌樹立。其中,工業排污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污口、規模化水產養殖排污口、港口碼頭生產廢水排污口、大型灌區退水口應設置標志牌;其余排污口,各地可根據其排水狀況及對環境的影響等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是否設置標志牌。標志牌標識內容按《通知》中的相關要求執行,標志牌形式根據入河排污口所處位置決定,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四)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的要求,對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技術指南開展整治工作。
1.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敏感區域內設置的排污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重慶市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拆除。
2.清理合并一批。按照國家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實施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和工業園區內企業現有排污口清理整合。要對城鎮生活污水排口進行截污納管,收集進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要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要求,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將集中居民點的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污納管;對集中分布、連片聚集的水產養殖散排口,推進統一收集處理養殖尾水,設置統一的排污口。
3.規范整治一批。按照有利于明晰責任、有利于維護管理、有利于環境監督的原則,根據《入河排污口管理技術導則》(sl532—20xx)相關要求,對入河排污口進行規范化整治。對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等問題的排污口,應針對性地采取調整排污口位置、更新維護設施等措施進行整治。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要高度重視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一步增強“上游意識”、擔起“上游責任”,扎實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切實保護好長江母親河。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是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責任主體,要扎實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嚴格按照要求制定整治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市生態環境局定期組織開展督促指導,對進展遲緩、推進不力等問題突出的區縣進行通報。
(三)穩妥有序推進。堅持源頭治理、系統治理,要把排污口整治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結合起來,與黑臭水體治理、生態修復工程等正在開展的行動結合起來,與拉動內需、改善民生等結合起來,與整治污水偷排偷放專項行動結合起來。能立行立改的,及時整改。對管網建設、河港治理、生態修復等整治時間較長的,要尊重客觀規律,明確階段性目標,由易入難,分步推進,力爭三年內基本完成。對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入河排污口的整治,應做好統籌,避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確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對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業單位,合理設置過渡期。
(四)建立銷號制度。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要結合排污口清單、存在問題、采取措施、整治期限等臺賬,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則,組織驗收銷號,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并定期向市生態環境局報送重慶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展情況調度表(見附件2)。市生態環境局加強督促與指導,組織現場核實整治實效,定期跟蹤通報“一口一策”整治推進情況,確保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和省委、省政府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總體部署要求,根據省、市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核查整改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我縣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積極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改和落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對縣境內河道、湖泊、水庫和渠道內的入河排污口進行摸底、排查,對手續齊全的且排放達標的排污口保留,違規設置或排放不達標的排污口進行整改、關閉。最終使縣境內水源的水質穩定達標,河道水質普遍改善,提升流域內生態環境質量,為建設經濟文化強縣提供足夠的環境容量。
(一)前期準備階段。
縣水務局牽頭,縣環保局、住建委、農委和各鄉鎮人民政府配合,8月25日前,按照《池州市入河排污口信息表》中提供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對全縣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基本情況及入河排污口監測情況的調查,完成轄區內入河排污口的摸排、復核、登記和補錄上報工作,同時對每個排污口設置單位填寫檢查記錄,存在的問題,應采取的整改措施。按照梳理出的入河排污口存在問題,制定東至縣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表,要求一個入河排污口一個整治對策,并明確存在問題、整改方式、整治內容、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
(二)集中整改階段。
縣水務局牽頭,環保局、住建委、經信委、農委和各鄉鎮人民政府,20xx年9月前完成立標牌和建檔,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調查、清理、登記等工作,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臺帳資料,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標準化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功能區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對于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規劃布局的入河排污口進行拆除、關閉工作;對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規劃布局的入河排污口,及時完成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和審批等相關工作。
(三)強制執行階段。
20xx年12月31日前,對于不符合有關法規規定及相關規劃布局的入河排污口,且在限期內未能有效拆除、關停的,由縣人民政府組織水務、環保、住建等部門,成立整治執法隊伍,調用專用設備,對排污口實施強制拆除工作,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相關條款追究法律責任。
(四)總結報送階段。
縣水務局按照該方案整改步驟和時間節點按時將各階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情況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池州市人民政府和池州市水務局,并提出下一階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重點和目標任務。
(一)縣水務局。
牽頭組織全縣入河排污口的核查、登記、建檔和整改工作,負責完善入河排污口審批手續;指導全縣鄉(鎮)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指導開展水質監測、立標立牌、執法監管等工作,組織水務、環保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匯總相關部門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的上報工作。
(二)縣環保局。
組織核查登記全縣入河排污企業名錄、污水處理廠名錄并對設置單位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方式、環評審批與監測等信息整理、核查、報送;配合水務部門完成入河排污口建檔工作;負責把好入河排污口環評審批關,務必將水務部門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手續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登記和核實工業排污口整改;負責落實建設單位按入河排污口設置要求辦理審批手續,對拒不配合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改工作的工業企業,縣環保局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予以嚴厲查處。
(三)縣建委。
負責提供全縣生活污水排污口和雨污合流排水口名錄及相關信息整理與核查,并負責填寫相關基本信息調查表、設置單位基本調查表,提供項目設計、審批等材料復印件,并完成入河排污口現場核查、登記建檔工作,提出需要整治的生活污水口和雨污合流排水口整治方案,負責落實建設單位按入河排污口設置要求辦理審批手續。
(四)縣經信委。
配合環保局及水務局核查全縣規模以上企業的入河排污口的設置單位基本資料,負責落實規模以上企業按入河排污口設置要求辦理審批手續。
(五)縣農委。
負責核查全縣向河湖排污的規模化養殖企業名錄及其設置單位、排放方式等信息整理和核查,提出需要整治的畜禽養殖入河排污口的整治方案,牽頭依法取締飲用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的養殖排污口,負責落實建設單位按入河排污口設置要求辦理審批手續。
(六)各鄉鎮。
落實轄區內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要按照整治的時間節點及任務要求進行專項整治,并對提供的數據負責。
通過本次的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活動,積累經驗,鞏固成果,完善入河排污口監管制度體系建設,落實監管主體、流程及責任,形成長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違法設置入河排污口的行為。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三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xx〕4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各地、各有關部門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配合和借助省級以上排查力量,用兩年左右時間,在全面摸清長江干流揚州段入河排污口底數的基礎上,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續推進整改,建立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為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奠定基礎。
(一)范圍。以我市行政區域內的長江干流為重點,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包括儀征市、江都區、邗江區、廣陵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園區。原則上,長江干流排查范圍以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線(城鎮岸線、漁業岸線、臨江工業岸線、江堤岸線、特殊用途岸線等),自然岸線(灘涂、濕地等)和江心島。具體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其中沿江工業園區、居民區、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區等要全覆蓋。
(二)對象。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長江排放廢水的排污口,還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一)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數。全面掌握長江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長江入河排污口名錄。
(二)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了解長江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狀況,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況。
(三)進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四)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在排查、監測和溯源的基礎上,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實施整治方案,有效規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過落實“查、測、溯、治”四項重點任務,全面掌握長江干流揚州段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現狀,有序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進一步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強化地方主體責任,確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狀況得到改善,努力提升長江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一)制定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
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組織分工、經費保障等,分解落實責任,全面推進排查整治工作。
分工要求:
5月25日前,各地將本行政區具體實施方案報送市政府,并抄送市生態環境局。
(二)梳理、核查、整合各類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
各地組織相關部門在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河岸帶、水系分布等相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對規定范圍內地形復雜地段、污染源集中地段和日常管理薄弱地段,有重點地組織人工現場核查,充實完善現有資料臺賬。同時,將分散在各部門的入河排污口設置、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監管、水系及排污管網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點,為全面排查奠定基礎。
分工要求:
1.各地統一部署并督促各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能,對口開展各類入河排污口資料的梳理、核查完善和匯總報送等工作,并依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資料整合技術要求”,指定牽頭部門完成屬地排污口資料整合。
2.各有關部門負責對口督促指導各地相應部門完成資料梳理、核查完善和匯總報送,于5月25日前將條線匯總資料報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提供全市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清單,包括位置信息、行業類別等;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全市排查范圍內自然保護區等相關資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提供全市排查范圍內市政雨、污水管網圖及溢流口,農村生活污水管網圖,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的位置,建筑工地(包括名稱、位置、沖洗廢水排放)等相關資料;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提供全市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企業、碼頭等污水排放信息;市水利局負責提供全市排查范圍內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稱、位置、設置單位、登記審批、監測),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的位置,水系矢量圖、岸線矢量圖和水功能區劃等相關資料;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提供全市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產、畜禽養殖等相關資料。
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依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資料整合技術要求”,于5月底前牽頭完成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資料整合并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三)全面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
綜合運用無人機航測和人員現場踏勘等手段,對排查范圍及對象進行全面調查,實現應查盡查。具體采用“三級排查”方式推進排查工作。第一級排查:市級統一組織無人機航測。按照“全覆蓋”的要求開展技術排查,分析辨別疑似入河排污口。第二級排查:配合生態環境部開展人工徒步現場排查。生態環境部將在下半年抽調部屬單位和沿江11省(市)生態環境部門業務骨干,對規定范圍內匯入河流、河涌、溪流、溝渠、灘涂、濕地、潮間帶、島嶼、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開展“全口徑”現場排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第三級排查:配合生態環境部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結合二級排查進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錄。
分工要求:
1.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無人機航測排查技術要求”,編制報送全市《無人機航測實施方案》,對接省生態環境廳申請臨時飛行空域,5月底前完成無人機航測(一級排查)任務,并將航測數據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2.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生態環境部第二、三級人工排查的總體對接,各地負責屬地排查的具體配合,各有關部門負責全市排查的對口配合。各地、各有關部門共同配合,協助生態環境部于9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
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接省生態環境廳,根據生態環境部的排查結果,明確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名錄,并通報給各地、各有關部門,為后期監測、溯源、整治奠定基礎。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
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根據實際條件,可采取自動在線監測、人工取樣監測相結合的方式實施,有污染源普查監測、監督性監測或者在線監測數據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
分工要求:
各地負責屬地長江入河排污口的全覆蓋、全要素監測,可安排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牽頭,依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監測技術要求”,利用現有監測力量或委托社會監測機構,確保20xx年底前完成監測,并將監測結果匯總后報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視情向省生態環境廳申請監測力量,支持重點區域的排污口監測,同時負責匯總報送全市排污口監測數據。
(五)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況的溯源分析
在排查和監測的基礎上,開展入河污染物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分工要求:
1.各地統一部署并督促各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能分工,依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溯源技術要求”,對口完成各類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指定牽頭部門匯總溯源結果并于20xx年3月25日前報市生態環境局。
2.各有關部門負責對口督促指導各地相應部門,按時完成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溯源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特別是沿江化工園區涉及入河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市政雨污管網及溢流口,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農村生活廢水、建筑工地沖洗廢水排放等相關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企業、碼頭等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和水產、畜禽養殖廢水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水利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與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等排污口的溯源工作。
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匯總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結果,于20xx年3月底前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
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按“一口一策”的工作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落實整治銷號制度,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
分工要求:
1.各地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政策措施”,全面梳理轄區內排污口問題清單,20xx年4月底前制定“一口一策”分類整治計劃并報送市生態環境局,20xx年6月底前完成排污口整治總體方案制定和部分整治工作,并將方案和整治進展報送市生態環境局。嚴格按照整治方案和“一口一策”整治計劃,持續推動問題“銷號”,確保排污口問題及時全面整治到位。
2.各有關部門負責對口督促指導各地相應部門,按時完成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整治工作,推動問題按時“銷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特別是沿江化工園區涉及的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市政雨污管網及溢流口,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農村生活廢水、建筑工地沖洗廢水排放等相關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企業、碼頭等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和水產、畜禽養殖廢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水利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與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等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3.20xx年6月底前,市生態環境局完成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總體方案制定和階段整治進展匯總,持續調度全市排污口整治后續進展,督促各地完成排污口整治“銷號”。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各地深入探索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地區和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總體牽頭負責專項行動的籌劃組織和協調調度工作;市發改委負責督促指導各地全面落實國家發改委(長江辦)的部署要求,協同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其他各有關部門牽頭負責各自職能范圍內排污口的資料提供,并督促指導溯源、整治工作。沿江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作為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專門領導機構,加強工作統籌,壓實工作責任,積極配合上級排查,規范開展監測、溯源,全面梳理問題清單,確保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加強溝通協調。各地要加強統籌協調,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在深入自查的基礎上,全面整合排污口相關信息,主動加強與部、省、市排查力量的配合協調。特別是問題整治環節,要著力加強屬地部門之間的橫向協作,主動加強與上級部門的上下協同,合力提升整治效果。市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在落實總體牽頭和條線牽頭任務過程中,要加強工作銜接,防止漏查漏治和進程斷檔。相關地區和部門要專門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專項行動的工作對接和資料信息的梳理報送,聯系人信息請于5月25日前報市生態環境局。
(三)嚴格落實責任。各地要積極落實工作布置,做到排查無條件、問題整治無死角、按期銷號無余地。市政府將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各地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的,將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實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將予以通報表揚。
(四)嚴格技術要求。此次專項行動,生態環境部對長江入河排污口資料整合、無人機航測、排污監測、污染物溯源和分類整治等關鍵環節,均將制定嚴格的技術要求和相應政策,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對照執行,必要時委托社會技術力量組織實施,確保排查整治各個環節扎實規范。特別是要嚴格對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政策措施”,準確區分問題類別,有力落實整治措施,嚴防隨意降低標準,杜絕“軟弱整治”“敷衍整治”。
(五)完善工作保障。各地要及時落實專項行動的人員、車輛、資金等方面的保障,確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市政府統一承擔全市排污口資料市級整合和無人機航測(一級排查)的技術經費,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申請,市財政局負責協調保障。各地承擔本行政區域排查范圍內的排污口資料整合、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經費。
(六)強化信息公開。各地要建立專門的信息公開制度,在門戶網站開設“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專欄,集中展示本區域各項工作情況,定期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治進展,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邀請媒體、公眾等參與排查整治,公開曝光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市生態環境局要通過報紙、電視、官方網站、“雙微”等平臺,適時公開專項行動進展。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四
根據江西省生態環境廳《20xx年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工作要點》(贛環辦[20xx]8號)文件精神及上饒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信江、饒河及鄱陽湖流域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饒環水字[20xx]2號)工作部署,經研究,制定《婺源縣開展饒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為保障此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利用4月1日至7月30日的120天時間,按照“有口必查、全面整治”的原則,對我縣饒河(樂安河)干流段及其主要支流各類入河排污口展開一次全面排查、溯源、整治,做到摸清底數、建立名錄、完善信息,對各類入河排污口排水情況進行監測,掌握污染物排放狀況,實行有效的溯源整改,不斷改善水環境質量。
1、排查整治時間:從20xx年4月1日到7月30日。
2、排查整治范圍:重點對我縣“十四五”地表水監測斷面(江灣鎮汪口、許村鎮大源、太白鎮玉坦、秋口鎮秋口、蚺城街道西門大橋、共產主義水庫)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匯水區上游所有的排污口和支流(或溪流),開展排查、監測、整治。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在20xx年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動和20xx年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總體按照“實地復核、查缺補漏、排污監測、溯源整治”的工作流程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邊排查邊整治”方式,由各鄉(鎮、街道、園區)結合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對原清單中38個排污口(含已納管)進行整改回頭看,實地復核有關整改情況;重點落實新發現入河排污口坐標、特征、照片等信息,及時納入清單進行管理。對未納管的入河排污口同步開展監測,實時掌握其污染狀況信息,為下步的整治工作提供數據支撐。
針對前期整改未到位和新發現的排污口,各鄉(鎮、街道、園區)要依實際情況采取納管、封堵或規范化整治等措施進行整治,對有明確排污主體的,督促其開展整治;不能明確或無排污主體的`,由各鄉(鎮、街道、園區)承擔整治責任,自行開展整治工作。通過監測結果顯示水質監測超標的排污口,在立行立改的基礎上,同步組織溯源分析和污染源排查(必要時可依托專家或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排查出的固定企業污染源及時報告縣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牽頭協調調度工作。要按照此次行動時間任務要求,根據“安全第一、全面排查、把握重點、積極整治”原則,統籌推進各項排查與整治各項工作任務。由縣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負責查處涉入河排污口的違法排污行為;縣環境監測站配合各鄉(鎮、街道、園區)開展入河排污口的監測工作。
各鄉(鎮、街道、園區)要準確把握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范圍和要求,指定專人負責,選派精干力量,扎實開展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要點請參照20xx年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動中《上饒市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動工作要點及注意事項》執行。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五
一、問題的提出。
現實社會中亂丟垃圾的人越來越多了,走在路上,到處都是垃圾,沒用過的紙巾、污染環境的'塑料袋、嚼過的口香糖等等。特別是我們家門前的那條大寨河,因為長期船只流動,造成了水面上總是漂浮著機油;運砂船上的沙石有時或多或少會落到水里;加上兩岸是一個接一個地造起塑料化工廠,污水緩緩不斷流入運河,使得河水總是暗黃色的,十分渾濁,水面還老是浮著死魚死蝦,簡直成了一個另類垃圾場。于是我們幾個同學決定展開一次調查。
二、調查方法。
1.實地考察、拍照,尋找大寨河被污染的具體情況和污染源。
2.查找現在有多少條河在遭受類似大寨河的苦難。
3.查閱書籍,了解地球污染現狀。
4.通過多種途徑,搜集保護地球的方法。
三、調查情況和資源整理。
1、實地考察、拍照身邊的污染因為工廠排放污水、人們亂丟垃圾、黃沙場的黃沙流入河中等原因,小河被污染了。
四、結論。
1、由于河岸邊的泥沙廠把大片的黃沙都放置在河邊,導致部分黃沙流入河中,造成河中盡是不干凈的沙土。而且,黃沙場里的工人把臟東西,以及臟水等部分排入水中,把沿岸邊的河水污染得厲害。由于岸邊的一些工廠將廢物、垃圾等雜物堆積在河岸上,造成沿河邊蚊蠅很多,也對河造成了污染。由于部分村民缺少環保意識,亂丟垃圾,造成沿河兩岸及河中出現生活垃圾,污染了河水。
2、對于這些情況,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1)在村子里宣傳保護環境,增強村民們的環保意識,讓他們不要隨地亂扔垃圾,組織大家一起來清理沿河兩岸的垃圾。
(2)我們志愿者也可以行動起來,利用業余時間來清理、守護這條河。
(3)對附近的工廠進行宣傳,勸阻他們直接或間接對河污染的行為。
(4)若勸阻不成功,就聯系政府,通過政府強制工廠停止對河排污的現象。并且對河床進行打撈,撈走那些垃圾。并把沿河那些無證廠商一一查處、封廠,還要讓那些廠商把兩岸的垃圾進行一次大清除。還村民們一條干干凈凈的大寨河!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六
全面貫徹決策部署,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堅持依法治污、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強化排污口設置管理,建立健全責任明晰、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的排污口長效監督管理機制,水陸統籌,以水定岸,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促進綠色發展,為建設美麗做出積極貢獻。
全面摸清我縣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現狀,形成入河排污口名錄及“一口一策”問題清單,到20xx年底,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進一步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建立健全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監管等工作規范體系,實現入河排污口看得見、可測量、有監控,確保我縣水環境質量持續向好。
根據排污口責任主體的單位性質、規模和隸屬關系等,將排污口分為五種類型:
1、企事業單位排污口。含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規模化水產養殖場、礦山及尾礦庫、港口碼頭等排污口。
2、城鎮及園區雨洪排口。包括城鎮、工業園區及其他各類園區雨洪排口。
3、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包括城鎮、工業園區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
4、農田排口。包括各類農田灌區退水口、規模化經營的農田退水口。
5、其他排口。包括規模以下畜禽、水產養殖場排口,尚未截污納管的城鎮生活污水排口,農村污水和雨洪排口,其他農田排口等。
(一)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個“清單”
1、排污口責任主體清單。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要逐一確定排污口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對于有明確的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的排污口,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相同的,由其作為責任主體;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不一致的,按“損害擔責”原則由使用權人作為第一責任主體,所有權人應配合第一責任主體進行整治。
對于尚無明確的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的排污口,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要組織開展溯源工作,查明排污口的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并確定其責任主體。經溯源后仍無法確定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或無法分清責任的排污口,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作為責任主體。責任主體負責排污口整治、規范化建設和維護管理等工作。(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前)。
2、入河排污口名錄清單。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是本轄區內實施排污口排查的責任主體,應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按照“有口皆查、有水皆查、應查盡查”要求,組織開展深入排查,全面摸清掌握本轄區內各類排污口的數量及分布、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等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清單。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盡快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前)。
3、污染源清單。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要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擬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同步開展水質水量監測,監測方式分為人工監測和自動監測,有開展監督性監測和安裝水質在線監測的,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監測指標在水量、水溫、ph值、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總磷、總氮的基礎上,還要針對入河排污口的污染源類型及下游斷面或水功能區的要求,適當增加相關監測指標。結合現場排查、日常巡查等方式,逐一查明入河排污口污水來源、主要污染原子、流量流速等信息,建立污染源清單。(完成時限:20xx年7月底前)。
(二)實施分類整治,完成三個“一批”
1、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區城內設置的排污口,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責令拆除、關閉或者恢復原狀。要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上述區域劃定前已經存在于區域內、暫時難以遷建的排污口,由縣級人民政府制定實施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完成時限:20xx年9月底前)。
2、規范整治一批。對保留的排污口要按照有利于明晰責任、有利于維護管理、有利于環境監督的要求開展規范化整治。原則上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存在私搭亂接、借道排污等情況的排污口,組織清理排污管線違規接入的.支管、支線;對確需多個排污單位共用一個排污口的,各排污單位應在排水匯入排污管線前安裝必要的監測計量設施,便于分清各自責任。
對存在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線,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調整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線走向、更新維護設施、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措施進行整治。排污口設置應當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并在明顯位置樹標立牌,便于采集水樣、計量監測和現場監督檢查。(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前)。
其中,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業廢水應分類收集,并按規定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處理達標后排入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暫不具備入園條件的工業企業,原則上只保留一個排污口。加快污水、雨水管網和必要的調蓄處理設施建設,盡早實現城市、園區污水和初期雨水全收集、全處理。(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底前)。
(三)規范設置審核,嚴格執法檢查和監督管理。
1、規范設置審核。企事業單位排污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實行設置審核制;城鎮及園區雨洪排口、農田排口實行備案制;其他排口不納入審批管理。各地要按照《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和《省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補辦手續類有關說明(暫行)》要求,完善入河排污口相關設置審核手續。生態環境局要將行政區內入河排口的審核備案信息向社會公開并適時更新。
2、嚴格環境執法。加大排污口環境執法力度。對未經同意設置或不按規定排污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私設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監管的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查處。對因他人借道排污導致排放異常,排污口責任主體履職盡責且能夠自證清白的,予以減輕或免除處罰。排污單位應當對所屬的排污管道負責,定期開展巡查維護,發現他人借道排污等情況,應立即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留存證據。
3、加強監督管理。生態環境局應會同相關部門,對照排污口名錄清單和責任主體清單,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等措施,逐一明確排污口責任主體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要求。定期對企事業單位、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開展監督性監測,水生態環境質量較差的地方應適當加大監測頻次。
對于僅接納一家排污單位排水的排污口,按現行規定在排污單位廠區邊界開展監督性監測,結果作為判斷排污單位是否達標的主要依據,對入河排污口開展不定期查抽測,結果用于校核排污單位達標放情況。城鎮及園區雨洪排口、農田排口及其他排口納入生態環境日常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有關單位。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職責。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是本轄區入河排污口排查與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應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開展轄區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本轄區入河排污口名錄,開展監測、溯源工作,推動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二)縣直有關部門職責。
1、生態環境局為入河排污口整治牽頭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各鄉(鎮)、園區落實“查、測、溯、治、管”各項重點任務,統籌全縣入河排污口監測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收集、整合入河排污口相關資料,建立縣級入河排污口名錄,加快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2、縣住建局負責提供排查范圍內市政污水管網相關資料,督促指導完成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3、縣河長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級河長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配合做好各行業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縣水利局負責提供排查范圍內閘壩、泄洪口、排洪箱涵、溢流口等相關資料,督促指導完成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5、縣城市管理局負責提供排查范圍內市政雨水管網相關資料,督促指導完成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縣財政局負責為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7、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提供農田入河退水口、水產、畜禽、灌溉等資料,督促指導完成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8、縣商務局、縣工信局分別負責指導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省級以下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內企業提供工業企業清單,包括位置信息、行業類別等,督促指導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內工業企業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園區管委會等屬地或主管部門(單位)對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要抓好落實。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對排污口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信、商務、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建、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應急管理等部門要認真落實“一崗2責”,履行行業治理主體職責,做好相關排污口的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對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的領導,明確目標任務,壓實各方責任,切實做好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管理工作;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二)加強公眾參與。
加強生態文明理念宣傳,引導公眾投身美麗河湖建設,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意識。排污口責任主體要通過標識牌、顯示屏、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生態環境局要通過政府官方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臺,公開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監督管理相關信息。建立完善公眾監督舉報機制,鼓勵公益組織、社會公眾舉報身邊的排污口違法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強化督導調度。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入河排污口問題“銷號”制度,核實、完善“已整治”排污口信息。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將納入20xx年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并實行“一月一調度”工作機制,并適時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進展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對整治不力、水質未達標的予以通報批評。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于每月5日前更新、上報《調度表》(見附件),并及時按照“現場排查情況、水質監測情況、溯源結果、整改措施”四個方面做好工作臺賬。相關“一口一策”檔案情況于20xx年12月底前報送生態環境局。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七
為加強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規范入河排污口管理,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堅決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根據《銅陵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改善長江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水陸統籌、以水定岸”為原則,以有效管控入河排污量為目標,按照“排查、監測、溯源、整治、規范”的工作步驟,利用兩年時間,全面排查長江干流岸線入河排污口現狀,掌握入河排污口數量、分布和性質,了解污染物排放源頭、種類、總量及規律,建立全口徑入河排污口名錄,分類開展清理整治行動,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化建設,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為長江水環境質量改善奠定基礎。
(一)排查范圍。此次排查區域以長江干流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順安河等長江一級支流、紅星河等長江二級支流,以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1公里;其他長江三級支流,以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500米。以上范圍內的.園區全域排查。
(二)排查對象。包括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長江干流排放廢水的排污口,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滲坑、裂縫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三)責任劃分。各鎮辦社區和高新區負責各自轄區范圍內長江岸線所有排口排查等相關工作。區住建局負責統籌長江岸線碼頭區域排口排查等工作。
(一)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應對照本方案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保障排查整治順利推進。
(二)加快推進已有問題整治。
收集農業農村水利、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涉水排放資料,整合入河排污口、河岸帶、水系分布、監管以及水系、排污管網等信息。對《銅陵市長江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調查表》(附件2)中已掌握的銅陵段長江入河排污口開展核查,對存在超標排放及雨污合流問題的入河排污口建立第一批問題清單,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三)全面排查長江入河排污口。
綜合運用無人機航測和人員現場踏勘等手段,對排查范圍及對象進行全面調查,做到“有口皆查、有水皆查、應查盡查”,具體分為二個階段:
1、長江干流及其一級支流、二級支流。省生態環境廳負責排查范圍內的無人機航測工作。在航測基礎上,各單位完成第一輪人工排查。進一步對排查范圍內匯入河流、河涌、溪流、溝渠、灘涂、濕地、潮間帶、島嶼、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進行“全口徑”排查,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
2、長江三級支流。不開展省級無人機航測,各單位組織完成人工排查工作。
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人工排查過程中,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工作。監測分為兩個步驟,一是對所有存在排放行為的入河排污口開展快速監測,主要監測指標有酸堿度(ph)、化學需氧量(cod)、氨氮、元素磷4類。二是對快速監測結果存在異常的排污口開展詳細監測,確認超標排放事實。建有自動在線監測的排口,在保證數據有效性的前提下,可直接采用自動在線監測數據。
根據排查和監測情況,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廢水來源。對涉及的工業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管理。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
按“一口一策”原則和“取締一批、清理一批、規范一批”思路,分類型、分步驟有重點地開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原則如下:
1、按類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法律法規明令禁止設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依規關閉取締,拆除相關設施;有審批許可,存在超標排放問題的入河排污口,開展規范化整治,實現達標排放,其中工業企業排口經整治仍不能穩定達標的,依法依規對相關企業實施關停搬遷;沒有審批許可,私搭亂接的入河排污口,一律依法關閉,確有必要保留的,依法辦理許可手續,整治規范后開放;市政管網范圍內小而散的入河排污口,原則上通過清理合并,實現截污納管,集中收集處理。
2、按步驟。長江干流(含沿岸2公里范圍)入河排污口20xx年8月前完成整治;長江支流入河排污口20xx年11月前完成整治。
各單位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做到立行立改、能快則快。自20xx年5月起,各責任單位應于每月19日前向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整治工作階段性報告,直至所有問題整治到位。
(七)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建立權責統一、職能清晰、權威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機制,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一)制定方案。
按照《安徽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銅陵市地方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階段目標,細化工作安排,強化責任落實。(20xx年5月中旬)。
(二)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領導小組組長由常務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有關副區長擔任,定期聽取匯報,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生態環境分局,具體推動排查整治工作。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為各區域(領域)排查整治工作責任單位,負責推進落實排查整治工作,并對排查及整治結果負責。(20xx年4月底前)。
(三)初步核查。
對《銅陵市長江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調查表》中已掌握的長江入河排污口信息進行核查并開展監測。根據核查、監測情況,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將核查結果和第一批問題清單(附件3)及其整治方案反饋至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排查辦,聯系人:許靈鵑,聯系電話:xxxx)。(20xx年5月25日前)。
(四)干流排查。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長江干流無人機航測結果,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按責任劃分范圍采用人工現場踏勘的方式,對轄區內河流、河涌、溪流、溝渠、灘涂、濕地、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開展“全口徑”排查。并就排查結果和發現的問題第二批問題清單及其整治方案反饋至區排查辦。(20xx年6月25日前)。
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按責任劃分完成長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問題立行立改工作,并就整改完成情況及下階段工作計劃反饋至區排查辦。(20xx年8月10日前)。
(六)一、二級支流排查。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長江一級支流、二級支流無人機航測結果,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按責任劃分范圍采用人工現場踏勘的方式,對轄區內河流、河涌、溪流、溝渠、灘涂、濕地、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開展“全口徑”排查,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將排查結果和第三批問題清單及其整治方案反饋至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就第一批、第二批問題清單中長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情況和未完成問題的下階段工作反饋至區排查辦。(20xx年10月25日前)。
(七)三級支流排查及深入排查。
各相關單位開展三級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將排查結果和第四批問題清單及其整治方案反饋至區排查辦。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按照生態環境部和省、市、區的部署安排,開展長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全口徑”排查,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20xx年12月25日前)。
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持續推進并全面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管控長江干流入河排污量,逐步改善入河排污口水質。同步建立權責統一、職能清晰、權威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編制工作總結并書面報送至區排查辦。(20xx全年)。
(一)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抓實抓好,突出長江保護修復總體要求,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各鎮辦社區、相關部門應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組織精干力量并明確1名專項聯絡人員,落實各項排查整治任務,確保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區排查辦將定期組織開展監督檢查,重點督導長江入河排污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二)加強協調聯動。排查工作按照“全覆蓋、重實效、能操作”的原則,全面排查向長江干流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做到應查盡查,確保無遺漏。及時召開聯席會議等,聽取工作進度匯報,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區財政局統籌做好排查整治經費的保障。各部門要強化輿論宣傳和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為排查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
(三)壓實工作責任。各鎮辦社區、相關單位要按照“誰排污、誰負責”的原則,將整治責任落實到位,堅持做到排查無盲區、整治無死角、問題全部按期清零。區排查辦對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實行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推動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不同情形實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八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河流水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為了保護河流水質,提升環境質量,各地紛紛開展了入河排污口的全面檢查。我有幸參與了一次入河排污口檢查工作,深受觸動和啟發。以下是我的心得體會。
首先,入河排污口的存在是環境保護的短板。在檢查過程中,我看到了許多入河排污口,有的甚至直接將污水排入河中。這種做法不僅對河流生態造成了嚴重破壞,還會加劇水環境污染問題。而且,一些入河排污口的位置隱蔽,不易被發現,使得違法排污行為難以被制止。因此,嚴厲打擊入河排污口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入河排污口的監管,成為當務之急。
其次,檢查入河排污口需要各方合力。入河排污口檢查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參與,包括環保、城管、人民法院等。每個部門都有自己的職責和優勢,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夠對違法排污行為進行有效打擊。此外,社會各界也應積極參與入河排污口的監督工作,加強溝通合作,形成強大的監督力量。
再次,入河排污口檢查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支持。當前,我國雖然有一些相關法律法規對入河排污口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規定,但還存在一定的缺陷。對于入河排污口的劃定、標準與監管機制等方面,仍然存在模糊之處。因此,我們亟需加強對入河排污口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與完善,使其更加科學、合理,能夠更有效地保護河流水質。
此外,也需要加強入河排污口檢查的技術手段。目前,入河排污口的檢查主要依靠人工巡查,效率低下且容易受到一些不可控因素的影響。因此,我們可以引進先進的技術手段,如遙感、無人機等,提升入河排污口的檢查效率和準確性,更好地發現和處理問題,加速整治入河排污口。
最后,入河排污口檢查應作為日常工作常態化。入河排污口的檢查不應該只是一次性的行動,而應該成為日常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任務。只有將檢查工作常態化,才能夠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防患于未然。同時,也要加大力度對入河排污口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環保意識,共同參與河流水質的保護工作。
總之,入河排污口的檢查工作是環境保護的重要一環。通過我參與的入河排污口檢查,我深刻認識到入河排污口給河流水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需要各方共同合作來加以治理。我相信,在各方努力下,我們一定能夠保護好河流水質,為我們美麗的家園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九
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中共龍巖市委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20xx年持續深化項目化推進工作落實機制的通知》(巖委〔20xx〕1號)及《武平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武平縣20xx年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環委辦〔20xx〕2號)要求,扎實推進我鎮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堅持依法治污、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強化排污口設置管理,建立健全責任明晰、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的排污口長效監督管理機制,水陸統籌,以水定岸,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促進綠色發展,為建設生態型文化古鎮做出積極貢獻。
全面摸清我鎮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現狀,形成入河排污口名錄、分布圖及“一口一策”問題清單,到20xx年底,完成我鎮境內全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進一步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建立健全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監管等工作規范體系,實現入河排污口看得見、可測量、有監控,確保我鎮水環境質量持續向好。
根據排污口責任主體的單位性質、規模和隸屬關系等,將排污口分為五種類型:。
1.企事業單位排污口。含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規模化水產養殖場、礦山及尾礦庫等排污口。
2.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包括城鎮、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
3.城鎮及園區雨洪排口。包括城鎮、工業園區及其他各類園區雨洪排口。
4.農田排口。包括各類農田灌區退水口、規模化經營的農田退水口(退水口為入河總排口)。
5.其他排口。包括規模以下畜禽、水產養殖場排口,尚未截污納管的城鎮生活污水排口,農村污水和雨洪排口,其他農田排口等。
(一)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個“清單”。
1.入河排污口名錄清單。各村按照屬地原則,是組織實施排污口排查的責任主體,按照“有口皆查、有水皆查、應查盡查”要求,組織開展深入排查(入河排口現場排查記錄表見附件1),全面摸清掌握本行政轄區內各類排污口的數量及分布、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等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清單。
有條件的村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盡快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前)。
2.排污口責任主體清單。各村、各有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好逐一確定排污口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對于有明確的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的排污口,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相同的,由其作為責任主體;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不一致的,按“損害擔責”原則由使用權人作為第一責任主體,所有權人應配合第一責任主體進行整治。對于尚無明確的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的排污口,環保辦牽頭有關部門和各村要組織開展溯源工作,查明排污口的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并確定其責任主體。經溯源后仍無法確定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或無法分清責任的排污口,由各村委會作為責任主體。責任主體負責排污口整治、規范化建設和維護管理等工作。(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前)。
3.污染源清單。環保辦等有關部門要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擬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同步開展水質水量監測,監測方式分為人工監測和自動監測,有開展監督性監測和安裝水質在線監測的,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監測指標在水量、水溫、ph值、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總磷、總氮的基礎上,還要針對入河排污口的污染源類型及下游斷面或水功能區的要求,適當增加相關監測指標。結合現場排查、日常巡查等方式,逐一查明入河排污口污水來源、主要污染因子、流量流速等信息,建立污染源清單。(完成時限:20xx年7月底前)。
(二)實施分類整治,完成三個“一批”。
各村各有關部門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的.要求,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及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要求、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分類開展整治。
1.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區城內設置的排污口,組織相關部門依法責令拆除、關閉或者恢復原狀。要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上述區域劃定前已經存在于區域內、暫時難以遷建的排污口,要出臺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完成時限:20xx年9月底前)。
2.清理合并一批。對于集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范圍內存在的各類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夠被集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有效處理的,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集中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工業企業應布局在工業園區,暫不具備入園條件的工業企業,原則上只保留一個排污口。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加快污水、雨水管網和必要的調蓄處理設施建設,盡早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底前)。
3.規范整治一批。對保留的排污口要按照有利于明晰責任、有利于維護管理、有利于環境監督的要求開展規范化整治。原則上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存在私搭亂接、借道排污等情況的排污口,要組織清理排污管線違規接入的支管、支線;對確需多個排污單位共用一個排污口的,各排污單位應在排水匯入排污管線前安裝必要的監測計量設施,便于分清各自責任。對存在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線,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調整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線走向、更新維護設施、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措施進行整治。排污口設置應當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并在明顯位置樹標立牌,便于采集水樣、計量監測和現場監督檢查。(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前)。
(三)規范設置審核,嚴格執法檢查和監督管理。
1.規范設置審核。企事業單位排污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實行設置審核制;雨洪排口、農田排口實行備案制;其他排口不納入審批管理。按照《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和《福建省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補辦手續類有關說明(暫行)》要求,環保辦配合武平生態環境局負責完善入河排污口相關設置審核手續,并將行政區內入河排口的審核備案信息向社會公開并適時更新。
2.加強監督管理。各村各有關部門對照排污口名錄清單和責任主體清單,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等措施,逐一明確排污口責任主體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要求。定期對企事業單位、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開展監督性監測,水生態環境質量較差的流域適當加大監測頻次。對于僅接納一家排污單位排水的排污口,按現行規定在排污單位廠區邊界開展監督性監測,結果作為判斷排污單位是否達標的主要依據,對入河排污口開展不定期檢查抽測,結果用于校核排污單位達標排放情況。農田排口每年、城鎮雨洪排口每半年、規模以下畜禽和水產養殖場排口每季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納入生態環境日常監督管理,發現問題應及時通報有關單位。
3.嚴格環境執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全力配合龍巖市武平生態環境局,采取“雙隨機”等方式,加大排污口環境執法力度。對未經同意設置或不按規定排污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私設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監管的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查處。對因他人借道排污導致排放異常,排污口責任主體履職盡責且能夠自證清白的,予以減輕或免除處罰。排污單位應當對所屬的排污管道負責,定期開展巡查維護,發現他人借道排污等情況,應立即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留存證據。
按照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有關要求,各村和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職責分工,共同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環保辦為入河排污口整治牽頭部門,負責督促指導“查、測、溯、治、管”各項重點任務,統籌全鎮入河排污口監測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收集、整合入河排污口相關資料,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加快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2.各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開展落實轄區內入河排污口全面摸排、溯源、規范化整治工作。
3.河長辦負責協調河道專管員,配合各村開展入河排污口全面摸排、溯源、規范化整治工作。
4.村建部門負責提供市政雨、污水管網、城鎮污水集鎮處理設施、尚未截污納管的城鎮生活污水排口、雨洪排口等相關資料,督促本行業相關排污口的責任主體配合完成全面摸排、溯源、規范化整治工作。
5.水利崗負責提供閘壩、泄洪口、排洪箱涵、溢流口等相關資料,督促本行業相關排污口的責任主體配合完成全面摸排、溯源、規范化整治工作。
6.農業農村崗負責提供各類農田灌區退水口、規模化經營的農田退水口、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規模化水產養殖場等資料,督促本行業相關排污口的責任主體配合完成全面摸排、溯源、規范化整治工作。
7.自然資源所、應急安全崗分別負責提供礦山、尾礦庫等資料,督促本行業相關排污口的責任主體配合完成全面摸排、溯源、規范化整治工作。
8.財政所負責統籌安排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及專項整治提升行動專項經費。
9.交通運輸崗負責提供渡口等相關資料,督促本行業相關排污口的責任主體配合完成全面摸排、溯源、規范化整治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政府負總責,建立起各村等屬地或主管部門抓落實的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機制。環保辦加強對排污口的統一監督管理。經濟發展辦、自然資源局、村鎮建設崗、水利崗、農業農村崗、交通運輸崗、應急安全崗等部門要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履行行業治理主體職責,做好相關排污口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強化督導調度。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入河排污口問題“銷號”制度,核實、完善“已整治”排污口信息。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將納入20xx年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并實行“一月一調度”工作機制,環保辦負責收集并將《調度表》(見附件2)上報至武平生態環境局,縣效能辦將適時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進展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對整治不力、水質未達標、推諉扯皮、落實不力的會予以通報批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于每月3日前更新、上報《調度表》,并及時按照“現場排查情況、水質監測情況、溯源結果、整改措施”四個方面做好工作臺賬。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檔案及“入河排污口分布圖”由環保辦負責收集匯總,并于20xx年12月底前報送武平生態環境局。
(三)加強公眾參與。加強生態文明理念宣傳,引導公眾投身美麗河湖建設,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意識。排污口責任主體要通過標識牌、顯示屏、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通過政務新媒體等平臺,公開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監督管理相關信息。建立完善公眾監督舉報機制,鼓勵公益組織、社會公眾舉報身邊的排污口違法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制。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入河排污口監管制度,建立動態管理臺帳。經濟發展辦、自然資源所、村鎮建設崗、水利崗、農業農村崗、交通運輸崗、應急安全崗、河長辦、環保辦等部門要加強聯動協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入河污染源監管合力,逐步推動入河污染源全過程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監管與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管理的聯動與信息共享機制。提升入河排污口監管能力,加強入河排污口的監督性監測和規范化設置。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十
全面貫徹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重大戰略部署,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突出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
為加強全鎮長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快提升水環境質量,堅決打好打贏水污染治理攻堅戰,根據《望江縣長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華陽鎮長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
要對全鎮57個長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完成全面整治工作,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和“一年打基礎、三年見成效、五年大變樣”的總體要求,追根溯源、精準施策、分類整治,建立健全排污口檔案,規范設立排污口標識牌,合理配置排污口自動監控設施,切實解決入河排污口突出問題,形成權責清晰、監管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排污口監管制度體系。
1.城鎮雨洪排口。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整改混接錯接管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網傾倒污染物的行為。雨污管網混接點已規范接駁并有相關單位蓋章確認的竣工驗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間無污水流出的,方可納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間存在雨水徑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應采取源頭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定期巡查雨水管網、清掏管道沉積物等維護措施,控制雨水徑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應編制消減城市雨水徑流污染整改方案,方案應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務目標、工作內容、職能部門分工、時限要求等。有條件的地區實施雨污分流改造;不具備此條件的應采取源頭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數、擴大污水處理廠規模、建設調蓄設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2.港口碼頭排口。
(1)封堵排污口,所有港口碼頭廢水由管道輸送至陸地進行處理后達標排放。
(2)配備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的接收和處理設施;生活、生產廢水收集后送至陸地進行處理后達標排放。
3.溝渠、河港(涌)、排干等。
(1)現有水質已經達到地表水v類,并有近期的水質監測報告可以不納入整治。
(2)納入日常管理,每季度不少于兩次現場檢查,每年不少于兩次采樣檢測(采樣檢測由鎮環保辦負責)。
(1)未經批準的.工業企業排污口,按規范化要求進行整改,經驗收合格后,納入日常管理。
(2).工業企業排污口存在超標排放的,應查找超標原因,立即整改,限期達標。
(3).工業企業未實現雨污分流的,按規范要求限期整改,驗收合格后,納入日常管理。
5.農業農村排污口。
1.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污口、水產養殖排污口存在超標排放的,應查找超標原因,立即整改,限期達標。
2.農業農村污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鄉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原則上就近納入相應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實現分類收集、集中分類處理,提高鄉村生活污水的收集處理率。
堅持源頭治理、系統治理,要把入河排污口整治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黑臭水體治理、生態修復工程等工作結合起來。整治過程中,堅持立行立改和長期整治相結合,對能夠立即解決的問題,迅速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對涉及管網建設等需要時間的,明確階段目標,由易入難,分步推進,持之以恒整治到位。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實行邊整治邊驗收,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整治完成后納入常態化監管。通過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活動,積累經驗,鞏固成果,完善入河排污監管制度體系建設,落實監管主體、流程和責任,形成長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違法入河排污行為。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十一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臨政辦字〔20xx〕158號)要求,加快推進全縣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切實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屬地負責、部門聯動、分類處置、綜合治理、強化監督”的原則,結合全面實行河長制,以嚴格執法、綜合整治、加強監管為手段,按照“一口一策、一口一檔、一口一標識”的要求,實施“三個一工程”(封堵一批、整治一批、規范一批),因地制宜分類處置,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建立入河排污總量長效監管機制,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持續水資源支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廳字〔2016〕42號)、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水資源〔20xx〕138號)、《水功能區監督管理辦法》(水資源〔20xx〕101號)、《入河排污口管理技術導則》和省水利廳《山東省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魯水規字〔20xx〕1號)、《山東省水功能區監督管理辦法》(魯水規字〔20xx〕2號)等規范性文件。
20xx年底前,全面封堵非法設置入河排污口;2018年底前,基本實現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監測的全覆蓋。通過實施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防治水污染,促進河流水質持續改善,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
(一)全面摸清任務底數。各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沂蒙風情旅游景區(以下簡稱“各鄉鎮”)要結合河長制工作要求,在前期排查梳理的`基礎上,深入開展橫到邊、縱到底、無盲區、無死角排查,確保全面摸清所有入河排污口底子。同時,要按照“一口一檔”的要求,建立起準確細致的工作臺帳,重點是查清入河排污口設置、排放單位和水利、環保等部門審批情況;查清排入河流位置、水功能區名稱、水質要求和達標情況;查清排放規模及主要入河污染物情況。
(二)分門別類處置到位。對因歷史原因存在的或不合理設置的入河排污口,縣水利、環保、住建等部門要積極論證會商,提出具體處置措施。對未經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以及未通過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的,一律封堵;對經水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或審批,但未通過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的,要依法查處排污行為;對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但已通過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的,要責令設置單位限期整改,根據論證會商提出限期恢復原狀、納污改排、同意設置并限期治理、同意設置等意見,完善入河排污口檔案資料,規范入河排污口管理。
(三)一口一策精準施治。對擬保留的入河排污口,要根據水功能區和水環境功能區水質目標和達標考核要求,采取有針對性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實施深度處理和綜合治理。工作開展中要分清輕重緩急,優先落實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和山東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特別是對于通過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的,要徹查源頭,制定整改方案,實施封堵、分流或采用分布式污水處理設備處理,確保達標后排放河體。同時,要從源頭上采取措施,加快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根據水質、水量情況,采取分布式污水處理設備、微型濕地和氧化塘等措施,有效處理農村生活污水,不斷消減入河排污量,逐步實現水功能區和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
(四)依法加強審批監管。要嚴格落實入河排污設置審批制度,在河流新建、改建、擴建入河排污口,建設單位在向環保部門報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之前,應當取得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機構出具的設置同意文件。在水功能區和水環境功能區水質不達標河段新增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水質要達到水功能區和水環境功能區水質要求。對偷設或私設暗管、口門等非法排污的,一經發現立即封堵,并依法立案查處。實行入河排污口立標管理,對已登記和同意設置的入河排污口樹立標志牌,標明入河排污口名稱、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明確責任主體和監督單位、監督電話等內容。加強入河排污口監測,實行信息共享,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施行(2002年10月1日)前已經設置入河排污口的單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登記;施行后建立的入河排污口按新建、改建、擴建入河排污口相關規定,依法開展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工作。
(五)建立工作長效機制。要通過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工作開展,不斷健全完善入河排污監管制度體系建設,形成長效監管機制。要明確入河排污口設置同意、監督管理、執法檢查等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規范入河排污監督管理。要進一步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明確日常巡視檢查等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不斷提高監管水平,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入河排污行為。
開展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工作是全面實行河長制的重要基礎,涉及面廣、時限緊張,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工作職責。縣水利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大對鄉鎮的督導檢查,積極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問題,并及時將工作開展情況報縣委縣政府;各鄉鎮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安排專人盯靠負責,針對排查存在問題,加大整改力度,確保按節點完成任務;縣環保、住建等部門要發揮行業監管職責,與水利部門密切協作,合力推進全縣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確保全縣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提升。縣里將把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工作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黑臭水體治理和河長制工作考核,縣水利局要牽頭制定考核方案,細化工作要求,加強督導檢查,特別是要會同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做好日常巡查和監督管理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依法處理,確保全縣各類河道水質達標。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十二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xx〕44號)《揚州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揚府辦發〔20xx〕46號,以下簡稱“市專項方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各有關部門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配合和借助上級排查力量,用兩年左右時間,全面摸清長江干流廣陵段入河排污口底數,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污水溯源,并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持續推進整改,從而建立起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為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奠定基礎。
以廣陵行政區域內的長江干流為重點,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長江干流排查范圍以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線、自然岸線,具體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長江排放廢水的排污口,還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1、制定專項行動。由區生態環境局牽頭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此次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重點任務、組織分工、經費保障等,全面推進長江入河排口排查工作。
2、開展區級資料整合。各有關部門在前期梳理、核查的基礎上,有重點組織人工現場核查,依據“資料整合技術要求”,進一步充實完善區級排污口資料整合。
3、摸清長江入河排污口底數。各有關部門配合部、省、市排查力量,摸清掌握區內長江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長江入河排污口名錄。6月底前配合完成一級排查,9月底前配合完成二、三級排查。
4、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年底前,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
5、進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明年3月底前,在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6、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明年4月底前,根據監測和溯源分析結果,制定排污口問題清單和“一口一策”整治計劃;明年6月底前完成排污口總體方案和部分整治工作;明年下半年,持續開展排污口整治,按序時推動清單問題銷號。
7、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通過落實“查、測、溯、治”四項重點任務,全面掌握長江干流廣陵段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現狀,形成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1、強化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全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廣陵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各鎮、園區和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廣陵生態環境局。
2、加強溝通協調。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在深入自查的基礎上,全面整合排污口相關信息,主動加強與上級排查力量的配合協調。特別是問題整治環節,要著力加強部門之間的橫向協作,主動加強與上級部門的上下協同,合力提升整治效果。各相關部門在落實總體牽頭和條線牽頭任務過程中,要加強銜接,防止漏查漏治和進程斷檔,并專門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信息報送和工作對接。
3、嚴格落實責任。要積極落實工作任務,做到排查無條件、問題整治無死角、按期銷號無余地。區政府將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各園區、鎮和相關部門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的,將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實行問責。
4、完善工作保障。要及時落實專項行動的人員、車輛、資金等方面的保障,確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
1、根據市專項行動方案精神,區各相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能分別向市級對口部門報送各類入河排污口資料的梳理、核查完善和匯總工作,同時報送區長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區級排污口整合資料。
2、區發改委負責督促指導全面落實省、市發改委(長江辦)的部署要求,協同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區工信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清單,包括位置信息、行業類別等并負責全區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入河排污口的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4、區住建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市政雨、污水管網圖及溢流口,農村生活污水管網圖,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的位置,建筑工地(包括名稱、位置、沖洗廢水排放)等相關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負責全區排查范圍內農村生活廢水、建筑工地沖洗廢水排放等相關排污口的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5、區交通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企業、碼頭等污水排放信息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6、區水利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稱、位置、設置單位、登記審批、監測),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的位置,水系矢量圖、岸線矢量圖和水功能區劃等相關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7、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產、畜禽養殖等相關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8、廣陵生態環境局依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監測技術要求”對各類排污口開展監測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9、各鎮、園區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政策措施”,全面梳理轄區內排污口問題清單,按照排污口的功能,制定“一口一策”分類整治計劃,按時完成整治任務。
11、區長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持續調度全區排污口整治后續進展,督促各地嚴格按照整治方案和“一口一策”整治計劃,持續推動問題“銷號”,確保排污口問題及時全面整治到位。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十三
為了整治河道、防洪排澇、美化環境,提高群眾生產生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序推進新農村建設,根據工作計劃的安排,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對全鎮主要河道進行專項整治,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群眾生活質量為根本出發點,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以河道生態整治為主要內容,提升防洪排澇能力,為全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水利保障和良好的水環境。
全鎮的水環境生態整治工程分為一般河道和重點河道兩類進行。工程分期實施,一期工程在拆違的基礎上,以10條重點河道的河坡生態整治工作為主,確保河道疏浚一段、整治一段、綠化一段、管護一段。以點帶線,以線帶面,直至覆蓋鎮所有河道,形成各具特點的綠化方案。二期工程主要完成一般性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
從十月中旬開始至十二月底,力爭用三個月時間完成大寨河、三村干河、唐林莊溝、西舍莊河、西大河、通南一支、界溝北莊河、后塘莊溝、張家河、東夏河10條重點河道的整坡綠化任務。明年下半年開始,結合各村實際,有序推進各村的河塘整治工作。計劃到20xx年全面完成我鎮的水環境生態整治工作。
水環境生態整治工程由鎮政府組織實施,水利站、各村及鎮其它相關部門配合,具體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鎮成立河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應的工作班子,明確專人負責,各村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
2、加大宣傳力度。各村要通過會議、張貼標語、入戶宣傳等多種形式,宣傳河道整治工作的意義和目的,及時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動員群眾積極支持、配合、參與整治工作,不給施工帶來不便。
3、認真組織實施。各村要結合拆違“百日行動”,徹底拆除河道兩側整治范圍內的違法建設,鎮分工干部協助村做好河道整治過程中的矛盾協調、工程服務等工作。鎮水利站負責做好河坡整治、疏浚和綠化的前期測量、圖紙設計、招投標、工程監理、組織驗收等工作。
4、確保工程質量。河坡整治工程全面實行招投標制度,合理最低價中標。整坡工作先機械施工,再人工精細平整,整治后的河坡達到河口線、水面線順直的要求。整坡工作完成后立即進行河坡綠化,主要河道重點綠化,確保綠化的數量、品種、品味,打造一河一景的九龍特色。
河道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范圍廣、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緊密配合,齊抓共管,鎮政府將在水環境生態整治工程階段性工作結束后,對各村的水環境生態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比,對因工作不負責、矛盾協調不及時造成的損失,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表現突出的村干部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十四
以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水陸統籌,以水定岸”,全面排查整治長江入河排污口,不斷規范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要求,在有關部門的工作基礎上,結合專項行動試點經驗,推進我市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長江干流太倉段的排污口底數,建立項目化整改清單,持續推進整改工作,建立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排污口監管體系,為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奠定基礎。
1、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3、《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
5、《關于印發蘇州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蘇府辦〔20xx〕89號)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太倉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環保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強溝通協調。加強統籌協調,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環保、水務、農業農村、住建、交通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整合各部門掌握的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加強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市有關部門和各區鎮明確1名聯絡員,負責工作對接、信息報送等。
(三)嚴格責任落實。堅持做到排查無盲區、整治無死角、問題全部按期清零。市環保局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規實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四)完善工作保障。各區鎮、相關部門在人員、資金、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大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投入,及時將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確保足額撥付到位和專款專用。
(一)制定細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相關區鎮結合本方案和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任務、組織分工、經費保障等,分解落實責任,統籌推進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統籌整合各類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由市環保局扎口,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河岸帶、水系分布等相關信息資料,將原來分散的水利部門入河排污口設置信息、生態環境部門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監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網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點,為全面排查奠定基礎。
(三)全面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采用“三級排查”方式推進排查工作。第一級排查由蘇州市統籌安排,采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通過技術排查,分析辨別疑似入河排污口。第二級排查由市環保局負責指導,沿江各區鎮組織人員現場排查,對排查范圍內匯入河流、河涌、溪流、溝渠、灘涂、濕地、潮間帶、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開展“全口徑”排查,人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第三級排查由市環保局聯合相關區鎮及太倉港口委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進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錄。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監測方式根據實際條件,可采取自動在線監測、人工取樣監測等方式。
(五)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況的溯源分析。在排查和監測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入河排污溯源分析,查清污水來源。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動入河排污口水質逐步改善。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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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縣(區)人民政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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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有關部門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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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十六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交辦長江入河排污口清單的函》(環辦執法函〔2020〕708號)、《孝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孝感市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孝感政辦函〔2021〕103號)和《孝感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孝感市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堅提升專項行動2022年重點工作清單的通知》精神,確保按期完成2022年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年度目標,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開展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在2021年已完成283個排污口整治基礎上,分年度完成剩余471個排污口的整治,即2022年底前完成180個,2023年底前完成166個,2024年底前完成125個排污口整治。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補漏,強化監管信息化建設,到2025年底前建立比較完善的入河排污口監管長效機制。
以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攻堅提升行動為平臺,堅持目標導向,強化統籌落實,狠抓立行立改,深入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漢川市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要求,加大工作推進力度,確保2022年內“扎實完成一批、優先啟動一批、提前謀劃一批”,將年度及以后要完成的排污口整治任務達到序時進度。
同時要以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動為牽引,充分發揮“查、測、溯、治”行動效能,促進成果轉化銜接,針對存在污水直排等環境違法問題的排污口,運用排污口溯源監測成果,嚴格依法查處,實現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有效監管。
(一)2022年3月底前。制定本轄區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堅提升專項行動2022年重點工作計劃,按季度明確工作任務及要求。
(二)2022年4-5月。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回頭看”,加強監測分析,查漏補缺,嚴防問題反彈,著力推動解決一批問題整改到位,嚴厲打擊一批環境違法行為。
(三)2022年6-8月。深入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8月底前完成應測盡測、標志牌樹立和一批示范整治工程,迎接省專項戰役指揮部交叉執法抽查。
(四)2022年9-12月。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方案要求,確保完成2022年計劃的180個排污口的整治任務,其它達到序時進度,并制定本單位2023年重點整治工作清單。
(五)加強信息報送,從3月起,在孝感市生態環境局、孝感環境保護等平臺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專欄,每月公布整治進展統計數據和典型案例(經驗做法)。各責任主體單位每月20日前向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戰役指揮部辦公室報送整治進展具體清單;各責任主體單位和各主管部門每年至少報送2篇典型案例或經驗做法。
(一)定期調度整治進展。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戰役指揮部辦公室每月定期調度整治進展具體清單,全面掌握溯源整治工作推進情況,同時針對推進工作的重難點問題加強現場幫扶,并視情況報請市領導領銜督辦。每個季度末對當季度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梳理分析,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建立工作提醒機制。對于工作進度緩慢、工作推進不到位的鄉鎮,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戰役指揮部辦公室將及時反饋,提醒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關注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針對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工作舉措,壓實工作責任,加快工作進度。
(三)加強現場組織推進。根據日常掌握工作情況,針對工作推進滯后的重點、難點問題,報請市領導開展現場調研,實地研究解決相關問題。各鄉鎮要以提升區域水環境質量和改善人居環境為核心,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力量配備,針對短板、弱項,開展現場攻堅,精準施策,分類整治,切實解決排污口突出問題。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十七
以市人大《關于實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區河道整治的決議》精神為指導,圍繞“構筑大都市、建設新天堂”的城市發展戰略,根據“15100”河道整治工程設想,按照“高起點規劃、高標準設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要求,將錢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納管工作相結合,更好地解決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及環境用水問題,為實現河道“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總體目標和xx的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根據城建系統體制改革和職能調整,確定錢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結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下屬的xx自來水總公司自籌資金組織實施。為確保工程按計劃順利實施,成立錢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設協調小組,由楊戌標副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王光榮擔任副組長。
河道綜合整治工程調整為由市建委為主組織實施。成立xx市河道整治工程領導小組,由楊戌標副市長擔任組長,市建委朱金坤主任擔任副組長,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建委)。截污納管工作由市城管辦組織實施。成立xx市生活污水截污納管工作協調小組,由市政府副秘書長何榮坤擔任組長,市城管辦主任陳紅英、市建委副主任丁狄剛、市環保局副局長徐文霞擔任副組長,下設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辦)。各城區成立以分管副區長為組長的區生活污水截污納管工作協調小組。城區河道配水和長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組織實施。成立xx市市區河道配水指揮部,由孫景淼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林水局局長許保水擔任副總指揮。
(一)引水入城工程。
工程設計規模為25方/秒,投資22億元,是我市改善水環境、優化水資源配置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是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重要保證。在《xx市錢塘江引水工程專項規劃》和《xx市錢塘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基礎上,加強科學調研,進一步論證xx市自來水抗咸二期工程和錢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在工程性質、線路走向、構筑物布置、運行管理等方面結合的可能性,抓緊編制《錢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并開展引水入城部分水土保持、地質災害評估、環境影響評價的會審工作。力爭20xx年6月底完成初步設計及相關前期報批手續,12月底前正式開工,確保錢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20xx年建成并投入運行。
(二)河道整治工程。
根據“15100”河道整治工程設想并借鑒前兩輪河道整治工作經驗,在《xx市主城區河道綜合整治中期目標和實施建議》的基礎上進行充分調研論證,密切結合實際,編制完成《xx市平原河道整治規劃》。
河道治理的總體思路是:以改善水生環境、凈化水質、實施河道綜合整治為基礎,根據河道的不同功能和所在區域的人文景觀需求,結合市區道路建設、截污納管、景觀要求、小區開發、城中村改造和舊城改造等,按照不同的標準、要求、風格實施河道整治,確保城市河道生態平衡、景觀宜人,滿足市民休閑游憩的需要。
在治理方法上實行綜合整治與保護性整治相結合。河道綜合整治(適用在城市建成區,投資較大)按照規劃的河道寬度、河底標高及綠化要求實施駁岸、疏浚、截污、綠化等整治措施;保護性整治(控制性、養護性,投資較小)要在盡可能避免拆遷的前提下,統一規劃、分步實施,以河道水生態保護為重點,對河道進行完善岸線維護、疏浚、重點截污、控制和補充綠化帶、生態修復等整治措施。
確保于20xx年12月前完成1至2條河道的綜合整治工作;
到20xx年總計完成53條河道的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見附表)。
(三)截污納管工作。
開展市區生活小區及公建單位截污納管工作是實施水環境標本兼治的一項重要舉措。在已完成243個生活小區、324家公建單位截污納管(已投入截污納管資金近16200萬元,共截污水量近24余萬噸/日)的基礎上,20xx年計劃完成40個生活小區、130家公建單位及100個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納管工作,計劃新增截污量4萬噸/日。20xx年計劃完成78個生活小區、300家公建單位及100個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納管工作,計劃新增截污量6萬噸/日。力爭至20xx年基本完成主城區范圍內2萬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區及用水量超過300噸/月的公建單位的截污納管工作,使主城區生活污水收集率達到75%。
(四)河道長效管理工作。
改善河道水質,美化河道環境,長效管理是關鍵。根據已制定實施的《xx市河道管理條例》和《xx市區河道長效管理以獎代撥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理順河道管理體制,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政策,改變現有河道的管、養體制,推動河道日常管理的市場化運作。至20xx年,主城建成區河道基本實現市場化管理,并逐步向城郊推廣。20xx年已完成河道配水26.47億立方米,市區配水河道占河道總量的50%。在此基礎上,20xx年將繼續加大河道配水和保潔力度,并根據錢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的實施情況,逐年提高河道配水量及河道配水率。到20xx年,市區配水河道計劃達到河道總量的75%。至引水入城工程建成并運行,市區配水河道將達到河道總量的100%。
實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區河道綜合整治,是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景觀環境和居住環境,造福于民的實事工程。為確保各項工程如期實施,并盡早建成運行,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應充分認識實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區河道綜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集中力量,投入到引水入城和城區河道綜合整治工作之中,為工程的順利實施作出貢獻。
(二)密切配合,加強協作。
引水入城和河道綜合整治涉及面廣,時間跨度大。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保障工程建設正常實施。
(三)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監督檢查。
各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強對實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區河道綜合整治的宣傳報道,以充分獲得全市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參與。市建委、林水局、城管辦等單位要加大對工程實施情況的督查力度,并定期向市政府報告。
(四)加強情況分析,建立溝通協調制度。
為進一步掌握了解各項工作的實施情況,市政府將定期召開工作例會,聽取工程進展情況的匯報,集中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難點、熱點問題,并確定相應的對策、措施。
入河排污口調查報告(優秀18篇)篇十八
作為一名環境監測員,我有幸參與了一次關于入河排污口的檢查工作。這次檢查讓我深刻認識到了入河排污口的重要性,以及我們應該如何保護和治理河流。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分享我在檢查工作中的心得體會。
入河排污口是工業、農業和城市生活中產生廢水最直接的出口,如果不加以有效監管和管理,將會對河流生態系統和周邊環境造成嚴重破壞。通過檢查入河排污口,我們可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排污行為,保護河流的健康。
第三段:檢查流程和方法。
在入河排污口檢查中,我們首先要確定檢查的范圍和目標。然后,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檢測設備和方法,并制定檢查計劃。在實際操作中,我們需要仔細觀察排污口的位置、管道排放情況、水質等指標,使用專業儀器對廢水進行取樣和測試。在整個過程中,我們需要與相關單位密切合作,確保檢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四段:檢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解決辦法。
在入河排污口檢查中,我們也遇到了一些問題。首先,有些排污口設置隱蔽,很難找到。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與相關單位進行了溝通,共同找出了隱蔽排污口的準確位置。其次,有些排污口使用偽裝措施,試圖逃避監管,但我們通過仔細觀察和專業分析,發現了這些偽裝措施,并堅決予以制止。最后,在檢查過程中,我們還遇到了部分排污口超標排放的情況。對于這種情況,我們立即向相關單位發出了警告,并要求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第五段:心得體會和建議。
通過這次入河排污口檢查,我深刻認識到了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作為每個人,我們都應該從自身做起,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減少對河流的污染。同時,政府和相關單位也應加大力度,加強監管力度,對違法排污行為進行嚴懲。對于排污口隱蔽的問題,我們應該加強排污口的設置監管,并加大力度加強巡查,確保排污口的實時監控和管理。對于超標排放問題,我們應該建立健全的排污許可制度,加強排放標準的執行,對違規行為進行懲處,激勵企業主動采取環保措施。
總結:
通過這次入河排污口檢查,我對保護河流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并意識到每個人都應該為環境保護貢獻自己的力量。希望我們的努力可以使河流更加清澈,讓生態環境變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