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和管理工作的基礎,對于保障正常秩序和協作順利至關重要。規章制度的范文中包含了一些常見的規定和流程,值得借鑒和學習。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一
二、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必須填制“商品、物料進倉驗收單”,倉庫據以記帳,并送采購部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物料經驗收合格,辦理進倉手續后,所發生的一切物料短缺、變質、變型、霉爛等問題,均由倉庫負責處理。
三、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或“內部調撥憑單”,經使用部門經理簽名,再交倉庫主管批準,方能領料。
四、為提高各部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于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辦理領料事宜。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的下月補給計劃,應在月終前報送倉管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天報送倉管部。
六、物料出倉,必須辦理出倉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或“內部調撥單”,并驗明物料的規格、數量,經倉庫主管簽署、審批發貨。倉庫應及時記帳及送財務部一份。
七、倉管人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八、倉庫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作相應的記載,以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帳、物、卡三相符。
九、倉庫人員應定期盤點庫存物資,發現升溢或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領導批準,據以列帳,并報財務部一份。
十、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供應部門編好采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人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財務部、采購部各一份。
十一、各項物資、材料均應制訂最高儲備量和最低儲備量的定額,由倉管部根據庫存情況及時向采購部提出請購計劃,供應部根據請購數量進行訂貨,借以控制庫存數量,以避免物資積壓或供應短缺,而影響經營管理的正常進行。
十二、倉管部未能及時提出請購而造成供應短缺,責任由倉管部負責。如倉庫按最低存量提出請購,而采購部不能按時到貨,責任則由采購部負責。
十三、公司物資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公司各部門均應遵照執行。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二
第一條、防汛物資應由專人管理,設立專用倉庫。
第二條、倉庫管理人員應做好入庫登記及驗收工作。防汛物資由于使用及自然損耗而導致數量減少,應及時采購補充。
第三條、防汛物資應按類別整齊分列,并貼上標簽,注明名稱、數量等,確保緊急時能快速取用;物資的保管、保養應保持倉庫整潔,通風透氣,采光好,做到三不(不銹、不霉、不變);四防(防火、防盜、防爆、防霉)。
第四條、防汛物資要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清查,倉庫管理人員應根據物資管理要求和操作說明,每月進行一次大清查,并將清查情況記錄在案。在清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解決,需要由管理所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匯報,根據所領導指示做出妥善處理。
第五條、防汛物資的領用須經分管領導審批并登記,使用后應及時歸還。
第六條、防汛物資建立保管責任制,倉庫管理人員應切實加強工作責任性。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三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安裝電源刀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筏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汽、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四
為了加強對采購物資、庫存物資的有效管理。
4.1物資入庫時倉管員認真按物資采購清單會同使用部門進行數量和質量檢驗,對不符合要求的物資拒絕入庫,以確保入庫物資的質量。
4.2物資入庫時及時辦理入庫手續,登記入帳入卡,分類擺放整齊,嚴禁易燃、易爆和有害物資混裝混放,選擇好保管場所,同時采取相應的`堆碼苫墊措施。
4.3物資發放時要采用先進先出法,確保庫存物資正常流轉。
4.4各使用部門來倉庫領用物資,必須事先填好由主管以上人員簽批的領料單,倉庫保管員憑領料單按實發放。
4.5倉庫管理人員要對庫存物資定期進行保養維護,做好防盜、防毒、防火、防鼠、防潮、防霉變等,并配足消防器材,確保倉庫的安全。
4.6庫存物資定期盤點,按時上報盤點表,發生盤盈或盤虧要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程序報批處理,確保帳、卡、物三相符。
4.7搞好物資衛生和環境衛生,使庫容、庫貌保持整潔。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五
根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對倉庫物資的進、出庫管理,降低物資消耗,正確核實生產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一.庫物資是由倉庫保管的各類物資。包括產成品、原料、輔助材料、備件機物料、電器電料、油料、包裝箱、包裝袋、包裝帶、各種工具器具、辦公用品等。
二.凡經采購入庫的上述物資,由倉庫保管員根據發票載明的數量及金額,進行驗收,驗收相符后,開具:《實物入庫單》,并將《實物入庫單》的第二聯和第三聯交給經辦人員,第一聯留在倉庫作記帳用。經辦人員將購貨發票連同《實物入庫單》第二、三聯統一交公司財務部門做帳。
三.倉庫收到發票未到的'物資入庫,應另列備查簿登記,等發票到后,再開具:《實物入庫單》,并應在《實物入庫單》上寫明該批物資“已于x年x月x日驗收入庫”。每月末,倉庫保管員應編制《貨物已到發票未到物資明細表》報財務部門作帳。
四.公司各部門需要領用倉庫物資,都必須先填寫《領料單》,并經負責人簽字,才能向倉庫領用。否則,倉庫保管員應拒絕發料。如擅自發料的,將追究倉庫保管員的責任。
五.倉庫保管員應根據《實物入庫單》《領料單》《出庫單》記好存貨收、付明細、、帳,月末應編制商品(物資)收、付月報。并將《實物入庫單》《領料單》《出、、庫單》記帳聯全部送交財務部門做帳,其中領用原、輔材料的應寫明用于何種款號,做到材料耗用一一對應。并應做到倉庫帳、單、表相符一致。
六.產成品完工入庫,經倉庫保管員驗收后,填寫《產品入庫單》《產品入庫單》,上應寫明交貨單位(屬于本公司的寫明xx部門xx小組,系外單位加工的應寫明外單位名稱。;產品銷售出庫應填寫《產品出庫單》《產品出庫單》上應),寫明受貨單位名稱,并請經手人在單子上簽字。月末,應將《產品入庫單》《產、品出庫單》的記帳聯交財務部門做帳。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六
一、加強倉庫管理,做好物資的收發和保管工作。如實登記倉庫實物賬,做到賬、物相符。
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根據儲存物資的特點,做好“五無”—無霉爛變質、無損壞和丟失、無隱患、無雜物積塵、無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壓、防腐、防火、防盜。
三、保證物資管理的安全,嚴防貪污,嚴防壞人破壞,嚴防一切事故發生,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不準在倉庫內吸煙、用電等。切實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定期檢查消防等器材和設備,保障倉庫和物資財產的安全。
四、物資進倉須有嚴格驗收手續,對物資的數量、規格、質量、名稱等做到準確無誤,同時做好進倉的登記手續。 五、倉庫的保管員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經常盤點倉儲情況做好統計工作,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確保汛期突發事件發生時能保障現場供給。
1.倉庫管-理-員應經過專門消防培訓,熟悉所管物資的物理和化學性質,熟悉物質的安全防火知識及滅火方法等。
2.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設有明顯的禁牌,庫房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3.庫房內不準使用 碘鎢燈.日光燈.高壓水銀燈照明;嚴禁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4.要根據不同貨物分類.分庫存放,不準將性能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同庫混存。
5.庫內貨物堆放應做到"五距",即燈距.墻距.堆距.柱距.頂距。
6.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庫房內不允許住人和設辦公室。
7.倉庫管-理-員要經常檢查照明燈具.電線.開關等電器,發現電線老化,破損或絕緣不良等要及時維修處理。庫內不得隨意拉設臨時電線。
8.倉庫管-理-員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庫房,確認無問題后,切斷電源方可鎖門離開。
為加強公司物資倉庫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據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劃》制定本管理制度:
1、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物資倉庫的防火安全由本單位物資部門負責人負責。
2、物資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防火工作。
3、對倉庫保管員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新職工須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物資倉庫應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物資倉庫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規定,應采取相應的隔熱、散熱措施。
6、倉庫內不準放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與儲存物品水平距離不小于50厘米。
7、庫房內禁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分區存放,嚴格執行其特殊管理規定。
9、物資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對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經常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9 ?材料倉庫要有兼職消防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10 ?各種物料、材料應分類庫存、嚴禁混存混放。危險物品應單獨立庫存放,并設置警示牌。
應急物資管理制度,倉庫消防應急物資保管與發放管理辦法#e#1、物資的管理要依據物資的類別、性質和要求安排適應的存放倉庫、場地,做到分類存放,定點堆碼,合理布局,方便收發作業,安全整潔。
2、物資分區、分類堆碼,按機型和規格型號擺放,貨架上的物資要上擺輕下擺重,頂上擺放的不常用,庫內副貨位和棚內存放的物資要下墊,露天存放的物資要上蓋下墊,并持牌標明品名、規格、數量。
3、易燃、易爆、劇毒物資和化學試劑要專庫存放,專人保管,劇毒和鷺物資要裝箱,加鎖保管。
4、性質相抵觸的物資和腐蝕性的物資應分開存放,不準混存。加強物資保管和保養工作,做到“六無”保存,即無損壞、無丟失、無銹蝕、無腐爛、無霉爛變質、無變形。
5、紙制油氈要豎放,直徑1.5cm以上運輸帶不準疊放,1.8m長的油軸要懸掛存放。
6、精密儀器、儀表、量具恒溫保管,定期校驗精度。
7、有精度要求的零部件要涂油,軸承用不吸油或塑料薄膜紙包裝存放,電氣物資庫要有除蟲滅鼠措施。
8、庫存物資要堅持永續盤點和定期盤點,做到帳、卡、物、資金四對口,盤盈和盤虧,損壞物資要如實上報,并查明原因,報領導審批,保管員不得以盈補虧來將盤盈和損壞物資自行處理。
9、庫內、廠院衛生整潔,做到貨架無灰塵、地面無垃圾、料場無雜草、無積水。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七
一、加強倉庫管理,做好物資的收發和保管工作。做到保質、保量、及時、成套地完成物資的收發任務。保質就是要把質量好的物資收進來并發給用戶;保量就是按合同規定的數量,及時縮短驗收和配發時間,做到快收快發,按照物資的供應計劃,及時地把物資發放到需求單位。
二、做好倉庫管理是加強物資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為此每位倉庫管理人員必須根據儲存物資的特點,做好“五無”--無霉爛變質、無損壞和丟失、無隱患、無雜物積塵、無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凍、防壓、防腐、防火、防盜。
三、保證物資管理的安全,嚴防貪污盜竊,嚴防壞人破壞,嚴防一切事故發生,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不準在倉庫內吸煙、燒電。
四、物資進倉須有嚴格驗收手續,對物資的數量、規格、質量、名稱等做到準確無誤,同時做好進倉的登記手續。
五、物資出庫發放必須嚴格執行發料,須有領料憑證,并且手續完備、齊全,否則倉庫管理人員有權拒發材料。
六、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改善倉庫的物資管理工作,減輕笨重體力勞動,做到科學管理倉庫,提高工作效率,使物資盡快地投入生產,充分發揮物資的作用。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八
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倉庫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加速資金周轉。它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主要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為規范本公司的倉庫管理,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防止物資的浪費,特制定本制度。
(1)物資入庫時,保管員必須認真驗收,嚴把質量關、價格關、數量關,經檢驗質量合格、數量無誤后,方能辦理入庫手續。
(2)物資入庫,應先進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放入倉庫的存貨區,更不準投入使用。
(3)材料驗收合格后,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
(4)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使用。如保管員工作不認真,導致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投入使用,造成的影響應由保管員全權負責。
(5)托收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6)各部門的余料入庫,倉庫保管員根據余料的名稱、數量開具入庫單,注明某部門的退料。
(1)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使用量大且頻繁的貨物應就近擺放,使用量小的物資可以選擇較遠的貨架進行存放。
(2)物資堆放一般是需要在堆垛安全、合理、可靠的前提下,根據貨物特點,推行五五堆放,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擺放整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必須要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4)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使公司財產不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資,未經部門領導的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
(6)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存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衛科批準。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1)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2)物資出庫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出庫,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出庫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霉變、大料小用、優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3)物資出庫按月平均單價計量出庫。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或材料用途,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符合限額供料制度,屬規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費用領料人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4)發料必須與領料人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5)對于部門領料,屬部門定員領料,必須是固定崗位人員領取。其他部門領料,必須由部門的領導簽字才可發料,否則,造成物料損失,由管理員承擔經濟責任。
(6)對于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采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折另的,本著節約的原則,都應折另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1)創造五好倉庫(安全、優質、方便、多儲、低耗)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以促進創五好倉庫的開展。
(2)允許范圍內的差錯、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可以上報,以便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3)記賬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托收、月報及時。
(4)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注明情況,雙方簽字,需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人事部存檔一份,事后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賠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予紀律處分。
(5)庫存盈虧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九
十四、倉庫應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維護;。
(1)物資入庫時,保管員必須認真驗收,嚴把質量關、價格關、數量關,經檢驗質量合格、數量無誤后,方能辦理入庫手續。
(2)物資入庫,應先進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放入倉庫的存貨區,更不準投入使用。
(3)材料驗收合格后,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
(4)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使用。如保管員工作不認真,導致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投入使用,造成的影響應由保管員全權負責。
(5)托收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6)各部門的余料入庫,倉庫保管員根據余料的名稱、數量開具入庫單,注明某部門的退料。
(1)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使用量大且頻繁的貨物應就近擺放,使用量小的物資可以選擇較遠的貨架進行存放。
(2)物資堆放一般是需要在堆垛安全、合理、可靠的前提下,根據貨物特點,推行五五堆放,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擺放整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必須要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
2.要根據企業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條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3.物資入庫存,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資交接手續的要求簽字驗收,應當認識到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4.物資入庫存,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5.材料驗收合格,保管員憑發票、送貨清單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鋼材應涂色標志,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并隨同托收單交財務部門記賬。
6.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的責任。
7.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部門領導和經辦人處理。托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8.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四號定位編號。
9.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10.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11.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勿使公司財產物資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資,未經部門領導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折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部門領導批準。13.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工作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衛部門批準。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14.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放材料。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霉變、大料小用、優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15.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圖號、零件名稱和材料用途,核算員和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符合限額供料制度;屬規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費用領料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16.調撥材料,保管員要審查單價、貨款總金額并蓋有財務部門收款印章時方可發料。發現價格不符或貨款少收等,應立即通知開票人更正后發貨。
17.對于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采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拆零的,本著節約的原則,都應拆零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18.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接料部門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19.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20.記賬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托收、月報及時。
21.允許范圍內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可以上報,以便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22.創造五好倉庫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以促進創五好倉庫的開展。
23.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簽字,部門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事后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賠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紀律處分。
24.庫存盈虧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一
1.為加強商店消防安全工作,明確消防安全職責,規范消防安全工作行為,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商店正常營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2.商店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責任人為商店工商注冊經營者。
3.商店營業人員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學習,目的是要加強有關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充分認識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掌握相關消防知識,做到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學習內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等。商店負責人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商店內張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安全出口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商店內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6.商店內所有開關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等,統一由專人負責,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7.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發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8.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等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9.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尤其是柜臺、陳列柜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一、建立分類的明細賬目,認真做好各類消防物資的出入登記,對丟失、外借、損壞的.設備要記錄清楚,殘件收留,及時補充。
二、加強安全防范,嚴格防火、防水、防盜、防霉變措施,確保庫房物資安全。
三、因客觀因素、變質報廢的物資、器具,要報請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后,進行報廢處理,管理人員不得擅自處理。
四、每年防火期結束后,庫內的物資要全面清查登記,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庫房進行檢查、驗收、核實。
五、對思想麻痹、工作不負責任、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產品、設備免受火災危害,保衛公司財產安全及公司員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有關消防安全規定,結合公司倉庫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倉庫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接受公司安全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
公司倉庫貯存著大量產品,是防火重點區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擺到首位,與各項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第四條
倉庫部門領導對所屬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倉庫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及時反映到公司,切實加以整改如對已經發現的火險隱患熟視無睹,對防火工作指揮不當,造成火災事故,應當追究主管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五條
倉庫部門領導為倉庫防火負責人,建立安全小組,倉庫負責人為安全小組責人,并確定一名保管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
一、倉庫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防火安全的規定和文件,組織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組織定期檢查防火安全實施執行情況。
3、劃分防火責任區,指定區域防火負責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實防范措施。
4、有義務有責任對工員進行宣傳防火知識、滅火知識、火場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識,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火險隱患;對新職工要做好上崗前的防火安全培訓。
二、保管員職責:
1、負責倉庫防火安全工作,認真執行有關防火安全制度、規定。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除,解決有困難的,應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2、學習防火知識、文件,檢查崗位防火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3、發現違章行為應及時制止;發現火災隱患,應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領導匯報。
4、每日檢查庫房安全措施,下班時做到關閉門窗,做好火、電源管理,清除廢品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發現火警時,要及時撲救,并立即報警。
第六條 倉庫對火源要嚴加管理。倉庫區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職工、外來人員和車輛入庫,必須收留火種,禁止帶入庫區。
第七條 庫區若確需動用明火,必須經防火負責人或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落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要認真檢查,不得留有火種。大風天不準明火作業。
第八條 產品入庫應認真檢查是否留有火種,特別對外來物品,更要嚴格檢查,如有可疑應另外存放,進行觀察。
第九條 倉庫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按照設計規范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第十條 庫房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堆碼產品必須與燈頭保持50公分以上距離。工作完畢,切斷電源。
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米,垛與墻之間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5米,儲存物品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距離不小于0.3米,庫房內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2米。
第十四條 氧氣、液化氣、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準露天存放,應存放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庫房,不準將性質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設施、生產設備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九條 倉庫檢查出來的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登記,建立檔案,逐條研究,限期整改。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安全措施,保證安全。
第二十條 倉庫一旦發生火災,應立即組織人員奮力搶救,同時迅速報警,指定專人保護現場。
第二十一條 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用電話報告上級部門,同時主動配合公安部門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責任人,寫出書面報告。對有意隱瞞火災事故不報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二十二條 發生火災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事故教訓不吸取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對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發生,以及在撲救火災中奮勇保護公司財產的有功人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有關倉庫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經濟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儲存管理
1、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墻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2、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5、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8、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準入庫或歸垛。
10、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庫房、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11、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2、在庫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3、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二、裝運管理
1、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2、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并不準進入庫房。
3、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4、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干凈。
5、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庫房內停放和修理。
6、庫房、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三、電源管理
1、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和本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2、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3、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電線。
4、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5、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6、每個庫房單獨安裝開關箱,并設在庫房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在庫區及庫房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8、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庫房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四、火源管理
1、庫區內嚴禁吸煙、用火。 2、公司電暖氣的使用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3、公司電暖氣的維護、維修由電工部門負責。
4、為保證安全,電暖氣不得隨意挪動。
5、電暖氣上不得覆蓋、晾曬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災。
6、電暖氣上不得噴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電暖氣的使用時間由管理部門統一規定,為避免超負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隨意調試、更改使用時間。
五、消防設施
1、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2、庫房、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4、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內部倉庫管理,有效控制庫存物資進出,保障公司財產安全,提高生產管理效率,增加公司經濟效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除下文特別說明外,本辦法只適用于公司市政事業部倉庫,瀝青事業部配件倉庫和道路中心倉庫的日常管理。倉儲管理必須堅持全過程控制的原則,倉庫應配備負責人和倉庫管-理-員,倉庫負責人和倉庫管-理-員是倉儲管理的直接責任人,事業部經理是事業部倉儲管理的主要責任人。
第二節? 原材料、配件、耗材入庫
第三條原材料、配件、耗材經采購運抵倉庫后,采購部門應同時將采購清單交至倉庫管-理-員,作為入庫通知。
第四條倉庫管-理-員依據入庫通知清點入庫原材料,配件和耗材,檢查實際入到庫物資的型號、數量、供貨商等信息是否與入庫通知一致。
第五條如果倉庫管-理-員清點時發現差異,倉庫管-理-員應填寫《收料異常通知單》(見附表4-1),然后連同采購清單一起在當日內交至采購部門,由采購部門聯系供應商處理。同時,倉庫管-理-員將有差異物資放入倉庫暫存架,避免同其他物資混淆,并記錄臨時賬。待采購部門處理完畢后,倉庫管-理-員重新開始入庫程序。《收料異常通知單》共兩聯,一聯交采購部門,一聯由倉庫管-理-員留存備查。
第六條如果倉庫管-理-員清點時未發現差異,則填寫《入庫單》(見附表4-2)、登記臺賬、同時將原材料,配件和耗材分門別類整齊上架或堆垛。《入庫單》共三聯,經相關人員簽字后,一聯交采購部門,一聯交財務部作付款入賬依據,一聯由倉庫部門留存備查。
第七條倉庫負責人對以上物資入庫程序進行復核或抽核。發現問題則要求倉庫管-理-員在一個工作日內查明解決。
第八條每月月末倉庫管-理-員根據須當月原材料、配件、耗材的入庫情況編制《原材料、配件、耗材、產成品入庫匯總表》(見附表4-3),經倉庫負責人復核無誤并簽字確認后,交金融財務部作對賬和備查使用。
第九條每月月末,財務部根據倉庫送交的《原材料、配件、耗材、產成品入庫匯總表》和《入庫單》以及采購部門送交的采購清單同供應商財務部進行對賬,貨已到發票未到的物資,作暫估入賬處理。
(原材料、配件、耗材入庫流程圖參見附圖4-1)
第三節? 產成品入庫
第十條產成品入庫制度專指道路中心研發生產的相關產成品的入庫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道路中心生產部門應在生產完工后一個工作日內將產成品送交倉庫,并且隨帶生產記錄以供倉庫管-理-員清點核對所用。
第十二條? 倉庫管-理-員負責清點送抵倉庫的產成品,并依據生產記錄,與實際清點結果作比較,檢查實際到庫的產成品的型號、數量等信息是否正確一致。
第十三條? 如果倉庫管-理-員清點時發現差異,倉庫管-理-員通知生產部門處理差異,并暫時堆放產成品于倉庫,避免同其他正常入庫的'產成品混淆,同時記錄臨時賬。待生產部門處理完畢后,倉庫管-理-員重新開始入庫程序。
第十四條? 如果倉庫管-理-員清點無差異,則填寫《入庫單》(見附表4-2)、登記臺賬、同時將產成品分門別類整齊上架或堆垛。《入庫單》共三聯,經相關人員簽字后一聯交生產部門,一聯交金融財務部作入賬依據,一聯由倉庫部門留檔備查。
第十五條? 倉庫負責人對以上產成品入庫程序進行復核或抽核。發現問題則要求倉庫管-理-員在一個工作日內查明解決。
第十六條? 每月月末倉庫管-理-員根據當月產成品的入庫情況編制《原材料、配件、耗材、產成品入庫匯總表》(見附表4-3),倉庫負責人復核無誤后,交金融財務部作入賬使用。
第四節? 配件、耗材領用出庫
第十七條? 生產部門或設備管理部門相關人員因工作需要提出配件或耗材的使用需求,必須認真填寫《配件、耗材領用申請單》(見附表4-4)。除上述兩部門外,其他部門人員不得領用倉儲的配件和耗材。
第十八條? 生產部門或設備管理部門領導跟據配件或耗材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數量進行審批,同意后在《配件、耗材領用申請單》上簽字。其中,生產部門領導指指各機施站、拌站站長及其部門內上級領導。設備管理部門領導指機修站站長及其部門內上級領導。
第十九條? 倉庫管-理-員收到《配件、耗材領用申請單》,檢查申請和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如果不齊全,退回申請單不予發貨。如果申請審批程序齊全,準備出庫配件,填寫《出庫單》(見附表4-5),并由倉庫管-理-員和領用人簽字,登記倉庫臺帳。《出庫單》要連號記錄,不得跳號。一共三聯,一聯至領用部門,一聯至金融財務部,還有一聯倉庫留底備查。領料程序結束后,倉庫管-理-員須在相應《配件、耗材領用申請單》上加蓋"物資發出"字樣的印章,并嚴格保管。
第二十條? 倉庫負責人對上訴領料程序進行復核或抽核,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三
一、認真執行計劃采購、驗收、領發規定和報損、報廢財產轉移制度。
二、庫房做好按計劃采購,確保業務需要,一般物資庫存量2-3個月(緊俏商品例外)。
三、經常關心庫房內物品數量,熟悉進貨渠道,確保供應。庫房物資堆放整齊、妥善保管,做到先進先出,防止積壓,浪費,嚴禁呆滯物資。
四、庫存每半年盤點一次,年終總結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單據齊全、手續完備。
五、庫房物品不經科長批準,不準私自發放。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四
第一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倉庫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和驗收。
第二條倉庫、貨場、生活區、維修工房必須分開布置。
第三條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與煙囪、明火作業場所、架空電力線等的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四條儲存易燃物品倉庫地面,應當采用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的材料。
第五條庫區的加工間和倉庫管理員辦公室應當單獨修建或用防火墻與倉庫隔開。
第六條倉庫區域內應當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車通道。
第七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貨場應當根據防雷的需要,裝置避雷設備,并請有資質的管理部門監測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一條倉庫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墻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第二條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建筑設計和消防防火規范》有關規定。
第三條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四條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第五條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第六條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條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八條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第九條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準入庫或歸垛。
第十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倉庫、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安環部和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環部派信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管理員,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應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員,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進入工作現場。
第十二條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第十三條在倉庫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雜物。
第十四條庫區和倉庫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倉庫院內,倉庫,嚴禁吸煙。油庫、炸藥庫院內,嚴禁開手機和帶靜電物品進入庫區。
第十六條認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發揮技防監視器的作用。并認真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第一條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第二條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并不準進入倉庫。
第三條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第四條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干凈。
第五條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倉庫內停放和修理。
第六條倉庫、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第一條倉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和消防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條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第三條各類倉庫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倉庫外,引進倉庫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倉庫通道的上方,與物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倉庫房頂架電線。
第四條倉庫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第五條倉庫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安環科和公司領導批準,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第六條每個倉庫單獨安裝開關箱,并設在倉庫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第七條在庫區及倉庫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第八條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第九條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倉庫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一條庫區內嚴禁吸煙、用火。
第二條門衛金屬火爐距可燃物不應當小于一點五米。金屬煙囪距可燃墻壁、屋頂不應當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應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應小于三十厘米。煙囪穿過可燃墻壁、窗戶時,必須在其周圍用不可燃材料隔開。(公司應沒有火爐)。
第三條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火爐附近不準堆放木片、刨花、廢紙等可燃物。
第四條不準靠近火爐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著的火爐應有人負責管理。
第五條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第一條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第二條倉庫、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條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第四條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五
1、經濟原則:是指儲備的倉庫物資應經濟合理,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逐步減少庫存物資儲備和資金占用。
2、服務原則:是指倉庫管理要簡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為生產服務。
3、管理原則:是指倉庫管理員要做到管物資、管節約,避免物資沉淀、遺失和損失浪費,切實降低生產成本。
1、根據生產需要適當補充物資儲存數量,及時調整庫存物資結構,保持經濟合理水平。
2、負責材料保管、發放和回收工作,并監督材料節約使用。
3、按公司的規定和要求,及時編制有關材料收、發、存統計報表和情況反映。
4、負責在用工具的保管、借用和管理工作。
1、財務部負責建立《倉庫物資管理臺賬》,憑入庫單、出庫單詳細記錄物資收、發、存動態和使用方向,為加強物資管理提供信息和基礎資料。
2、倉庫管理員每天早上應將上一個工作日的領料單匯總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應及時按照領料單做好《倉庫物資管理臺賬》的登記工作。
3、勞保護品和工具的發放明細,要落實到人;除正常記錄的《倉庫物資管理臺賬》外,還應詳細在《勞保護品登記簿》和《個人工具臺帳》上進行登記;《勞保護品登記簿》由財務部負責,《個人工具臺帳》由生產部負責。
(一)計劃、采購、入庫、報銷程序
1、每月25日前,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下月重點工作或檢修計劃,擬定備品備件、消耗材料的采購計劃;擬定計劃前要會同倉庫管理員對庫存情況進行核實,當計劃數超出庫存量時,差額的部分做為計劃數保留,其余的應減去,當計劃數小于庫存量時,應全部減去,做到既要保證正常生產,又不能造成積壓;然后填寫《物資采購計劃表》,一式四份,采購物資的名稱、型號、數量、使用時間及具體要求要詳細填寫清楚,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2、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的材料計劃交供應部三份,其中一份由倉庫管理員留存,作為采購物品入庫的依據,一份由財務部留存,作為辦理入庫手續和報銷的依據。
3、供應部應嚴格按照《物資采購計劃表》中的物資名稱、型號、數量、使用時間和具體要求,遵循“貨比三家”和“相同的價格比質量,相同的質量比價格”的原則,集中進行采購;無《物資采購計劃表》的,一律不得采購、辦理入庫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
4、采購的物資入庫前,倉庫管理員應按照《物資采購計劃表》所列內容與實物進行核對,物資名稱、型號、數量與《物資采購計劃表》所列內容相符(因技術原因不能確認的,可通知使用部門驗收)后,方可入庫,并在采購清單(或收據)上簽字確認。
5、財務部憑倉庫管理員簽字認可的采購清單(或收據)和公司領導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表》,為供應部出具入庫單;無倉庫管理員簽字認可的采購清單(或收據),財務部不得為其出具入庫單。
6、供應部憑財務部簽字的入庫單和公司領導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表》,辦理報銷或沖賬手續;無入庫單和公司領導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表》,財務部不得辦理報銷或沖賬手續。
(二)物資管理
1、倉庫管理員具體負責倉庫的全面工作,包括物資管理、發料、保養、盤點等工作,倉庫內物資擺放要整齊,庫容要清潔。
2、倉庫管理員憑領料人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的領料單發貨;領料單填寫的名稱、型號必須與《倉庫物資管理臺賬》相符,否則,應要求領料人予以改正;領取勞保護品和工具時,還應在領料單“備注欄”內注明使用人的姓名。
3、對于臨時性搶修或急需、包括夜間消缺所需要的材料,如部門負責人不在,可由領料人先辦理借用手續,但事后必須補辦領料單。
4、倉庫管理員應掌握保管期,對有保管期限的物資,應將出廠日期、入庫時間和儲存期限做好記錄,做到先進先發,輪換更新。
5、每月的25日,財務部負責做出“盤點表”并會同供應部倉庫管理員對倉庫物資進行盤點,帳、卡、物要相符;每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前,財務部負責做出《倉庫物資長短報告書》,報公司分管領導。
6、倉庫的物資和工具不能隨便出錯,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三)廢舊、剩余物資的管理
1、廢舊或檢修替換下來的物資要及時進行回收,分門別類的統一保管;通過檢修、拼配后,能繼續使用的要繼續使用,失去使用價值或無法修復的物資,要集中存放或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供應部集中處理,不允許私自亂扔亂放。
2、項目安裝完畢或檢修后的剩余材料要及時退庫,倉庫管理員要按照出、入庫程序重新辦理入庫手續。
(四)工具管理
1、已配備到個人和班組的工具,由個人和班組自行管理;正常損壞或使用年限較長的,可以舊換新;丟失或非正常使用損壞的,自行解決,因此影響工作的,按有關規定考核。
2、工作時不得從倉庫借用已配備到個人和班組的工具。
3、離開崗位時,配備的工具應收回。
五、本制度所界定的物資,除另有所指外,主要是指為滿足正常生產所必需的備品備件、消耗材料、辦公用品、勞動護品等,石灰石和煤炭除外。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六
1、酒樓倉庫的倉管人員應嚴格檢查進倉物料的規格、質量和數量,發現與發票數量不符,以及質量、規格不符合使用部門的'要求,應拒絕進倉,并立即向采購人員遞交物品驗收質量報告。
2、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必須填制'商品、物料進倉驗收單',倉庫據以記賬。物料經驗收合格、辦理進倉手續后,所發生的一切短缺、變質、霉爛、變形等問題,均由倉庫負責處理。
3、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領料單'或'內部調撥憑單',經使用部門經理簽名,再交倉庫簽字方可領料。
4、倉管人員必須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白條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
5、倉庫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作相應的記載,以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6、倉庫人員應定期盤點庫存物資,發現升溢或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財務部會計和總經理批準,據以列帳,并報財務部會計和總經理各一份。
7、為配合采購人員編好采購計劃,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人員應每月終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于次月3日前送交總經理、財務部一份。
8、各項材料、物資均應制訂最低儲備量和最高儲備量的定額,由倉管根據庫存情況及時向采購人員提出請購計劃,采購人員根據請購數量進行訂貨,以控制庫存數量。
9、倉管因未能及時提出請購而造成供應短缺,責任由倉管部承擔。如倉庫按最低存量提出請購,而采購人員不能按時到貨,責任則由采購人員承擔。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七
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倉庫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加速資金周轉。它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主要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為規范本公司的倉庫管理,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防止物資的浪費,特制定本制度。
(1)物資入庫時,保管員必須認真驗收,嚴把質量關、價格關、數量關,經檢驗質量合格、數量無誤后,方能辦理入庫手續。
(2)物資入庫,應先進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放入倉庫的存貨區,更不準投入使用。
(3)材料驗收合格后,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
(4)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使用。如保管員工作不認真,導致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投入使用,造成的影響應由保管員全權負責。
(5)托收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6)各部門的余料入庫,倉庫保管員根據余料的名稱、數量開具入庫單,注明某部門的退料。
(1)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使用量大且頻繁的貨物應就近擺放,使用量小的物資可以選擇較遠的貨架進行存放。
(2)物資堆放一般是需要在堆垛安全、合理、可靠的前提下,根據貨物特點,推行五五堆放,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擺放整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必須要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4)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使公司財產不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資,未經部門領導的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
(6)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存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衛科批準。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1)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2)物資出庫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出庫,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出庫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霉變、大料小用、優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3)物資出庫按月平均單價計量出庫。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或材料用途,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符合限額供料制度,屬規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費用領料人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4)發料必須與領料人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5)對于部門領料,屬部門定員領料,必須是固定崗位人員領取。其他部門領料,必須由部門的領導簽字才可發料,否則,造成物料損失,由管理員承擔經濟責任。
(6)對于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采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折另的,本著節約的原則,都應折另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1)創造五好倉庫(安全、優質、方便、多儲、低耗)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以促進創五好倉庫的開展。
(2)允許范圍內的差錯、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可以上報,以便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3)記賬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托收、月報及時。
(4)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注明情況,雙方簽字,需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人事部存檔一份,事后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賠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予紀律處分。
(5)庫存盈虧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八
1、酒店倉庫的倉管人員應嚴格檢查進倉物料的規格、質量和數量,發現與發票數量不符,以及質量、規格不符合使用部門的要求,應拒絕進倉,并立即向采購部遞交物品驗收質量報告。
2、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必須填制“商品、物料進倉驗收單”,倉庫據以記賬,并送采購部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物料經驗收合格、辦理進倉手續后,所發生的一切短缺、變質、霉爛、變形等問題,均由倉庫負責處理。
3、為提高各部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辦理領料的有關手續。
4、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或“內部調撥憑單”,經使用部門經理簽名,再交倉庫主管批準方可領料。
5、各部門領用物料的下月補給計劃應在月底報送倉管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送倉管部。
6、物料出倉必須嚴格辦理出倉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或“內部調撥單”,并驗明物料的規格、數量,經倉庫主管簽署,審批發貨。倉庫應及時記賬及送財務部一份。
7、倉管人員必須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白條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
8、倉庫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作相應的記載,以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9、倉庫人員應定期盤點庫存物資,發現升溢或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領導批準,據以列賬,并報財務部一份。
10、為配合供應部門編好采購計劃,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人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采購部、財務部各一份。
11、各項材料、物資均應制訂最低儲備量和最高儲備量的定額,由倉管部根據庫存情況及時向采購部提出請購計劃,供應部根據請購數量進行訂貨,以控制庫存數量。
12、倉管部因未能及時提出請購而造成供應短缺,責任由倉管部承擔。如倉庫按最低存量提出請購,而采購部不能按時到貨,責任則由采購部承擔。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十九
第一條倉庫管理是物資供應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倉庫業務工作必須按物資入庫、保管、出庫、退庫和盤點等流程作業。倉庫建設和布局必須適用、合理、方便裝卸、運輸。倉庫管理按中國石化頒布的“一類庫”標準執行。
第二條要嚴格執行物資驗收入庫手續。對所有入庫物資嚴把數量、質量關,對質差、量缺或庫存已超儲的物資嚴禁入庫。
第三條倉庫物資必須進行“三定”(定品種、定數量、定金額),要按物資的類別做到定庫、定架、定點、定人負責保管和發放。
第四條在庫物資必須做到賬、卡、物、資金四對口,技術說明書、材質證明書、產品合格證等技術資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第五條物資堆放要實行四號定位(庫號、架號、層號、位號),五五擺放(五五成方、五五成堆、五五成行、五五成箱、五五成包、五五成串),露天倉庫堆放的物資也可按場號、區號、排號、位號、實行四號定位。
第六條各種設備、材料的防護層或包裝物不得損失丟失,并按要求進行日常定期的或季節性的以及臨時不定期的檢查、維護,發現有銹蝕、剝落、破損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第七條為了確保倉庫的物資安全不變質,要求切實做好:防汛、防潮、防霉、防蛀、防鼠、防盜竊、防毒“十防”工作。
第八條對防潮、防霧、防銹的物資提貨到庫后存放在適宜地方,保管員要根據產品保管要求經常檢驗掌握物資狀況,發現情況及時采取措施(上油、墊高、通風)防止變質,如果發現變質,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第九條設備、備件等閥門、管材的堵頭、管帽及墊裝物不得拆卸或丟失,已丟失的應想辦法補上。
第十條成套設備實行配套保管,按套入賬,主機、附機配件、工具都要成龍配套,不得分散存放,嚴禁挪用。
第十一條倉庫、料場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做到貨架無灰塵、無雜物、場內無垃圾、料場無雜草。管理要達到“四化”(存放合理化、庫容整潔化、資料檔案化、“四防”經常化)。
第十二條倉庫的消防要加強管理,在消防設施的規定范圍內不準放任何物資,要保證倉庫的主要通道暢通。
第十三條倉庫(料場)必須實行規格化。根據物資庫存量和收發量,以及實行科學管理的要求,制定周密、合理的平面圖。并留有驗收、保養作業區和機動貨位,充分利用倉庫空間和面積,倉庫(物料)要分區、分類。“專庫專儲”,布局合理,橫看成線,豎看成行,標志明顯,過目成數,保持整齊。
第十四條倉庫的電梯、電動吊要有專人操作(有操作證)不得超載。
第十五條倉庫內嚴禁吸煙、明火。倉庫人員要熟悉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使用、保管、保養和報警方法。
第十六條倉庫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堅持值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服務。如因。
公離開崗位,須留言,寫明事由去向。
第十七條嚴禁讓與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實行出入庫人員登記和車輛檢查制度。認真執行班前查門窗、設施、物資動態,班后查滅火工具、斷電、關氣、關水、關窗、鎖門。制定風前查遮蓋、雨前查排水、高溫查通風、低溫查防凍等巡回檢查制度。按季節對不同災害,采取不同措施。
第十八條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公休、假日值班人員在次日上班時將收發動態交崗位人員。工作調動時,物資按明細賬移交,工具、設施、賬冊、憑證資料和待辦事項列清單移交,經雙方簽認,領導批準方可離職。
第十九條倉庫憑領料單,加工付料單,經過審批手續的借調撥單等有關憑證發料,并在發料憑證上注明余數,對非正式憑證(白條等)一律嚴禁發料,非本單位職工不能代領。
第二十條所有物資一律要憑專職材料員或指定專職人員開具蓋章的領料單,在確認型號、規格及數量正確清楚、印章齊全后,方可發料。
第二十一條倉庫發料時要執行以下幾點:
(一)根據“出陳儲新”的原則,各種物資按入庫先后安排好出庫順序,要堅持“先進先發,限期先發,易損先發”,使物資合理儲存。
(二)實行小額供應,按實際需要發料,可以分斤破零,避免浪費。
(三)做到“五不出庫”:即質量不符不出庫,數量不清不出庫,驗收中發現問題不出庫,無計劃員簽章不出庫,白條子不出庫。
(四)出庫物資除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合格外,還應該做到技術資料完整,交接清楚。如整進零發,可將技術資料復印件隨發,留存原件。
(五)保管員除事故緊急用料可根據調度命令或領導批示先發料后補單外,一般情況下必須憑單發料,庫存物資一律不予借用或挪用。
第二十二條物資出庫后,當天做賬,做到日清月結,永續盤存。
第二十三條發料完畢,保管員要在出門證上填寫領料單位、車號及所領物資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凡可以計數的必須注明件數,不能只寫重量或體積),并由保管員、領料人簽字,不得漏項,出門證一式兩份,一份保管員留存,一份交領料人作為出門憑證。
第二十四條物資出庫,門衛要認真核對料單、出門證、實物和車號,如發現出門證項目填寫不全或物資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料單實物不一致時,應禁止出庫,并與保管員核對和向領導匯報。
第二十五條退庫范圍:
(一)名稱、規格、型號不符(錯發)。
(二)質量不合格或材質不清。
(三)數量不準(復發)。
(四)因設計變更不需要的器材。
(五)生產、維修剩余物資。
上訴各項可及時辦理退庫手續。
第二十六條退庫要求:
(一)由主管計劃員開列退庫單,并由當事人(特殊情況除外)按原物退原庫辦。
退庫手續。
(二)凡需退庫的物資必須符合入庫要求,原發料時的各種資料應齊全,要嚴格交接,認真驗收。
(三)大批退料,由領料單位先按類別填報清冊,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辦理退庫。
(四)設計變更退庫憑設計部門變更通知。凡已經缺損、損壞、銹蝕等一律不準退庫。
第二十七條所有退庫物資,由保管員按規定登記入賬。
第二十八條對庫存動態物資要做到月度抽查、季度清點、年中盤點、年末大盤點,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賬、卡、物、資金一致。
第二十九條除核對數量外,還要檢查質量是否合格(與入庫時一致),有無損壞變質,保管條件是否合乎要求。
第三十條因變質、腐蝕、霉爛或超期失效及非責任事故的損壞,經有關人員進行技術鑒定屬實,但不能修復改制的,可向有關部門申請報廢。
第三十一條在盤點中,如發現庫存短少、盈余、損壞、變質、規格串換等情況,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處理。確定數量盈虧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凡是以個數(件、臺等)計量的物資,在保管過程中不得短少。
(二)以重量計算的物資,如總的件數以及每根、每張、每塊的長、寬、厚和直徑都相符,而重量短少和盈余的應按合理誤差處理。
(三)物資在保管中產生的自然損耗,每季上報處理一次,由保管員填寫清單一式3份,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核銷。
(四)名稱相同,但型號、規格混串,應查明原因,由保管員填寫規格串換調整表一式3份,報有關部門批準調整轉賬。
第三十二條庫存物資原則上不得發生盈虧,如已發生盈虧,必須查明原因,進行核實,半年申報一次,由保管員填寫盤盈盤虧報表一式3份,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公司市場經營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二十
為加強公司物資倉庫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據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劃》制定本管理制度:
1、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物資倉庫的防火安全由本單位物資部門負責人負責。
2、物資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防火工作。
3、對倉庫保管員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新職工須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物資倉庫應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物資倉庫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規定,應采取相應的隔熱、散熱措施。
6、倉庫內不準放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與儲存物品水平距離不小于50厘米。
7、庫房內禁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分區存放,嚴格執行其特殊管理規定。
9、物資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對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經常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執行將嚴格按照企業內部管理規定實行獎懲,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二十一
1、經濟原則:是指儲備的倉庫物資應經濟合理,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逐步減少庫存物資儲備和資金占用。
2、服務原則:是指倉庫管理要簡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為生產服務。
3、管理原則:是指倉庫管理員要做到管物資、管節約,避免物資沉淀、遺失和損失浪費,切實降低生產成本。
1、根據生產需要適當補充物資儲存數量,及時調整庫存物資結構,保持經濟合理水平。
2、負責材料保管、發放和回收工作,并監督材料節約使用。
3、按公司的規定和要求,及時編制有關材料收、發、存統計報表和情況反映。
4、負責在用工具的保管、借用和管理工作。
1、財務部負責建立《倉庫物資管理臺賬》,憑入庫單、出庫單詳細記錄物資收、發、存動態和使用方向,為加強物資管理提供信息和基礎資料。
2、倉庫管理員每天早上應將上一個工作日的領料單匯總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應及時按照領料單做好《倉庫物資管理臺賬》的登記工作。
3、勞保護品和工具的發放明細,要落實到人;除正常記錄的《倉庫物資管理臺賬》外,還應詳細在《勞保護品登記簿》和《個人工具臺帳》上進行登記;《勞保護品登記簿》由財務部負責,《個人工具臺帳》由生產部負責。
(一)計劃、采購、入庫、報銷程序。
1、每月25日前,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下月重點工作或檢修計劃,擬定備品備件、消耗材料的采購計劃;擬定計劃前要會同倉庫管理員對庫存情況進行核實,當計劃數超出庫存量時,差額的部分做為計劃數保留,其余的應減去,當計劃數小于庫存量時,應全部減去,做到既要保證正常生產,又不能造成積壓;然后填寫《物資采購計劃表》,一式四份,采購物資的名稱、型號、數量、使用時間及具體要求要詳細填寫清楚,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2、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的材料計劃交供應部三份,其中一份由倉庫管理員留存,作為采購物品入庫的依據,一份由財務部留存,作為辦理入庫手續和報銷的依據。
3、供應部應嚴格按照《物資采購計劃表》中的物資名稱、型號、數量、使用時間和具體要求,遵循“貨比三家”和“相同的價格比質量,相同的質量比價格”的原則,集中進行采購;無《物資采購計劃表》的,一律不得采購、辦理入庫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
4、采購的物資入庫前,倉庫管理員應按照《物資采購計劃表》所列內容與實物進行核對,物資名稱、型號、數量與《物資采購計劃表》所列內容相符(因技術原因不能確認的,可通知使用部門驗收)后,方可入庫,并在采購清單(或收據)上簽字確認。
5、財務部憑倉庫管理員簽字認可的采購清單(或收據)和公司領導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表》,為供應部出具入庫單;無倉庫管理員簽字認可的采購清單(或收據),財務部不得為其出具入庫單。
6、供應部憑財務部簽字的入庫單和公司領導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表》,辦理報銷或沖賬手續;無入庫單和公司領導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表》,財務部不得辦理報銷或沖賬手續。
1、倉庫管理員具體負責倉庫的全面工作,包括物資管理、發料、保養、盤點等工作,倉庫內物資擺放要整齊,庫容要清潔。
2、倉庫管理員憑領料人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的領料單發貨;領料單填寫的名稱、型號必須與《倉庫物資管理臺賬》相符,否則,應要求領料人予以改正;領取勞保護品和工具時,還應在領料單“備注欄”內注明使用人的姓名。
3、對于臨時性搶修或急需、包括夜間消缺所需要的材料,如部門負責人不在,可由領料人先辦理借用手續,但事后必須補辦領料單。
4、倉庫管理員應掌握保管期,對有保管期限的物資,應將出廠日期、入庫時間和儲存期限做好記錄,做到先進先發,輪換更新。
5、每月的25日,財務部負責做出“盤點表”并會同供應部倉庫管理員對倉庫物資進行盤點,帳、卡、物要相符;每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前,財務部負責做出《倉庫物資長短報告書》,報公司分管領導。
6、倉庫的物資和工具不能隨便出錯,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三)廢舊、剩余物資的管理。
1、廢舊或檢修替換下來的物資要及時進行回收,分門別類的統一保管;通過檢修、拼配后,能繼續使用的要繼續使用,失去使用價值或無法修復的物資,要集中存放或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供應部集中處理,不允許私自亂扔亂放。
2、項目安裝完畢或檢修后的剩余材料要及時退庫,倉庫管理員要按照出、入庫程序重新辦理入庫手續。
(四)工具管理。
1、已配備到個人和班組的工具,由個人和班組自行管理;正常損壞或使用年限較長的,可以舊換新;丟失或非正常使用損壞的,自行解決,因此影響工作的,按有關規定考核。
2、工作時不得從倉庫借用已配備到個人和班組的工具。
3、離開崗位時,配備的工具應收回。
五、本制度所界定的物資,除另有所指外,主要是指為滿足正常生產所必需的備品備件、消耗材料、辦公用品、勞動護品等,石灰石和煤炭除外。
六、辦公用品的計劃、賬務、發放工作暫由財務部負責。
七、本制度自二0x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開始執行,原《倉庫物資管理制度》同時作廢。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二十二
一、加強倉庫管理,做好物資的收發和保管工作。如實登記倉庫實物賬,經常清查、盤點庫存物資,做到賬、物相符。
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根據儲存物資的特點,做好“五無”—無霉爛變質、無損壞和丟失、無隱患、無雜物積塵、無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壓、防腐、防火、防盜。
三、保證物資管理的安全,嚴防貪污,嚴防壞人破壞,嚴防一切事故發生,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不準在倉庫內吸煙、用電等。切實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定期檢查消防等器材和設備,保障倉庫和物資財產的安全。
四、物資進倉須有嚴格驗收手續,對物資的數量、規格、質量、名稱等做到準確無誤,同時做好進倉的登記手續。
五、物資出庫發放必須嚴格執行防汛物資調撥令,并且手續完備、齊全,否則倉庫管理人員有權拒絕撥付。
六、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改善倉庫的物資管理工作,做到科學管理倉庫,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防汛抗洪搶險之需。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后使用倉庫管理制度。
(二)購置部門采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系,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并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以記賬并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準,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于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并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后,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準,據以列賬,并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匯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閱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采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1.在礦調度室的領導下、在計劃、供應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管理工作。
2.以高度的責任心,及時準確的完成收發保管任務。對入庫的物資要嚴格驗收,防止不合格產品入庫。
3.對入庫物資要準確及時發放,保證不發生差錯,堅持執行先進先出、易損先發的原則,對常用物資要周轉使用,及時補充。
4.對在庫物資加強維護保養,保持物資的完好狀態。
5.熟練掌握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材料,按時制定各種材料的維護與使用計劃。
6.掌握和了解各種材料的性能、規格和用途,合理使用各種原物資,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正常供應。
7.及時掌握各種物資在使用中的情況,大力開展修舊利廢、回收復用廢舊材料,嚴禁浪費、堵塞漏洞。
8.庫房材料、備件要堆放整齊,帳目準確,并有進出庫存帳。
9.月末要清點庫房、檢查材料的使用情況,做到材料領取、使用、管理科學化。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通用23篇)篇二十三
1、嚴格執行物資管理制度,倉庫保管員應認真做好物資的收、管、發、退工作,做到帳、物、卡相符,品種、規格、數量清楚。
2、倉庫物資收、發票及時,手續要完備,物資進庫,當日計量檢驗,填寫收料單入庫,發現差錯,即時與采購員聯系。
3、倉庫一律憑庫領導審批過的領料單,凡屬配件、工具、有色金屬一律交舊換新,保管員不得自行外借任何物品。
4、生產班組用剩的物資材料及時到倉庫退料,倉庫填寫退料單,并負責檢查退料質量,發現問題報告生產辦處理.
5、掌握庫存定額,每月底將物資庫存報表、材料消耗報表及按庫存定額編制的采購計劃,報生產辦。
6、精心管理倉庫的物資,做到每日檢查、每月盤點、每季翻倉,使物資不銹蝕、不霉爛、不變質,努力減少儲備損耗。
7、做好倉庫的安全保衛工作,嚴防泄漏、火災、盜竊等事故發生。
8、搞好庫容庫貌建設,倉庫要勤打掃、勤整理、物資堆放整齊、品種規格不混雜,努力做到物資堆放定點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