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違反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和制裁,以維護權益和公共利益。規章制度范文中的內容涵蓋了組織的各個方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和修改。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一
為切實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各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為安全生產、安全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特制定隱患排查、整改、登記消除。
報告。
1、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實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環節、逐部位排查,掌握隱患的存在,分布情況,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人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安全生產狀況;從業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培訓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從業人員是否正確佩帶;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行為;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對從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是否及時發現和制止;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
4、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
報告。
制度》執行。
5、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暢通隱患舉報渠道,鼓勵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和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對及時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舉報,按照《事故隱患獎懲制度》標準兌現獎勵。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事故隱患是指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才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于未然。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本制度:
1、隱患整改的基本原則是:“六定、五不準”。六定:定安全隱患項目、定隱患整改措施、定隱患整改責任人、定隱患整改時間、定隱患整改質量要求、定整改驗收部門。五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準推到班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準推到下班;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推到車間(或分廠);凡車間(分廠)能整改的不準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準延遲時間。
2、各級各部門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公司主要領導,以保證盡快解決。
3、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4、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基層有條件整改的項目,要立即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5、建立隱患整改督辦驗收制度。安全員要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并督促責任單位按時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員負責組織驗收,并簽署驗收意見。
6、對車間能整改的安全隱患,車間應立即制定整改。
方案。
報安全員審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門無力制定整改措施計劃的,應報安全科,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9、各專業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驗收人對安全隱患的整除結果承擔驗收責任。
10、由于資金或技術問題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報告,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計劃。
11、物資供應部門應對安全隱患整改所需的物資、器材的及時供應和產品質量負責,嚴禁購進假冒偽劣產品或“三無產品”。
12、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并經有關人員簽字后存檔。
13、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于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時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協調整改到位后,書面申請下達整改指令的部門組織驗收。
1、設立“兩本臺帳”即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明確專人負責填寫、上報和存檔備案工作。
2、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人員,制定措施,落實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3、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主管負責人接報告后應根據隱患等級作出立即整改決定或報告請示主要負責人。
4、一般隱患整改完畢并驗收合格后,在隱患治理臺帳上記錄并銷號,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后,申請主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驗收銷號。
5、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復查申請,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銷號。
6、局面復查申請的主要內容包括,隱患類別,隱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資金,整改到位情況以及整改責任人。
7、對排查出的隱患以及隱患整改消除情況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匯總報告,接受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督。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
1、非煤礦山企業必須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和落實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
2、企業各班(組)長每班要組織召開班前會,簡單講解本班、各崗位的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當班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措施及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3、企業各生產區(隊)車間負責人每周一定要組織本轄區內全體職工學習“三大規程”和企業內部“三項制度”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技術標準及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文件,總結前段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反“三違”情況等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4、每周一作為企業“安全生產活動日”,必須要長期堅持,雷打不動,安全生產活動日要有文字記錄,長期保存。
1、安全辦公會是全礦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2、安全辦公會必須由礦長主持,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安委會成員、各科室負責人、班(組)長、及有關人員參加。
3、安全辦公會必須要有專用記錄本,并要專人做好記錄。
4、安全辦公會所決定的問題,必須設專人負責定期解決和處理。
5、安全辦公會的內容: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和指示。
(2)聽取有關部門關于執行三大規程,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匯報,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并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頭。
(3)對本單位發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處理事故責任者和嚴重違章人員。
(4)檢查辦公會原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
1、礦一切工作崗位,必須嚴格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寫好交接班記錄,雙方在記錄本上簽字。
2、班(組)長要提前二十分鐘到崗接班,各工種崗位提前十五分鐘到崗接班。
3、任何班(組)長和各工種崗位,嚴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
4、交接班內容:包括各種機電設備運行狀況、工作區域內安全狀態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種崗位的特殊交接班要求:選廠設備運轉狀況、選礦主要技術指標等。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三
1、企業總經理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3、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親自帶頭自覺執行,并經常或定期檢查安全責任制的執行情況,獎優罰劣。
4、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6、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7、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重大事故要親自指揮、調度。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整改工作。
9、親自主持并批準全廠安全生產規劃、計劃,確定全廠的安全生產目標。
10、親自主持并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治理計劃,確保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1、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布置、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并組織實施有關安全方面的重大決議。
12、關心職工,愛護職工,積極治理粉塵和有毒有害物質,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環境。
13、企業內實行各類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技術指標、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職責等條款,并認真審核。
14 、總經理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在各自管轄的工作范圍內協助總經理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2、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的具體管理工作。
3、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廠性的安全大檢查,并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解決,對重大安全問題提請廠務會解決。
4、組織制定、修改全廠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項安全責任制度,勞保標準及安技措施、計劃、規劃,并提請廠務會審批后,組織實施。
5、抓好安全教育和安技考核工作,協助總經理組織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6、對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要將塵毒治理和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
7、負責對特殊動火和特殊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的審批。
1、工會組織應依法對企業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2、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情況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3、工會有權依法參加安全檢查,事故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4、工會應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工作議題,積極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
5、工會應協助安全管理部門搞好安全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活動和安全教育培訓,支持總經理關于安全生產的獎懲,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工作。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及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負責制定、修改、補充全廠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項安全責任制度、勞保標準及安技措施、計劃、規劃,并提請副總經理審查總經理審批。
3、負責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負責組織車間進行年度職工安全教育與考核。
4、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發現車間、部門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當場制止并按有關規定考核,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有權提出并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并依據隱患危害程度和責任大小進行考核。
5、負責及時傳達、學習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新法規,并依據有關新法規制定新的安全規章制度,組織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教育和宣傳。
6、負責調查、處理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依據事故性質及危害及時向經理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并制定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
7、負責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據本廠安全規章制度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考核,并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涉及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8、負責勞保標準的制定,勞保的發放、檢查,并對購買不合格的勞保用品,有權要求重新購買,并按有關規定考核。
9、負責一類動火的安全檢測、登高作業、下罐等危險作業和安全措施審批工作。
10、負責對進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講解本廠的特點及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事項按合同要求進行考核。
11、負責制定本廠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并按計劃要求認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培訓。
12、負責全廠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和設施的統一管理。
13、負責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定、審查、培訓;協助領導組織演練。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貫徹執行本廠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業務管理范圍,搞好所管轄部門及具體業務中的安全工作。
3、結合本部門的職能特點,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則及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每月至少定期召開一次本部門的安全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
1、在總經理領導下,工段長對本工段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保證國家和企業有關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工段的貫徹執行。
2、定期召開本工段的安全會議(每月最少一次),要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會議要有記錄。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工段的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認真貫徹執行。
4、認真組織好本工段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抓好對新入廠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工換崗、復工教育工作。
5、組織好工段班組安全活動,組織好本工段的安全知識競賽活動,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6、堅持安全檢查,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負責對本工段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管理。
7、負責審批動火安全措施,對危險較大的作業,必須親臨現場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動火安全。
8、對本單位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及時上報,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發生,同時組織事故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9、不違章指揮,制止他人違章指揮和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對其進行處罰。
10、在進行新產品設計、技術改造或提出技術措施的同時,提出安全技術措施。
1、在工段長的領導下負責工段的安全技術工作,在業務上接受廠安全管理部門的指導,有權向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工作。
2、負責或參與制定,修改本工段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檢查在工段執行情況。
3、深入現場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發現違章作業要及時糾正或制止,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4、制定本工段動火項目安全措施,并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保動火安全。
5、參加工段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及時上報。
6、負責對新入工段工人的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組抓好新來人員的班組教育。
7、協助工段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
8、抓好本工段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管理,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9、參加工段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審查竣工試車中的安全措施的制訂,使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0、認真檢查勞保穿戴或使用情況,檢查安全作業證持證情況。
1、組織本班人員學習、貫徹、落實上級及廠、車間的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決議。
2、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組織好本班“安全日”活動。
4、組織本崗位職工進行崗前學習,使每個職工對本崗位存在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達到熟知。
5、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活動,建立本班安全臺帳,記錄班組所有安全工作情況和安全活動情況。
6、要認真做好班前、班中檢查,檢查影響安全的各種因素,并對查出的問題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上報。
7、班組內的設備、工具、車輛及工作現場都必須做到無隱患,安全防護設備、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可靠。嚴禁本崗位職工帶病作業。
8、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交接班制度,發現違反安全規定現象,要嚴加制止。
9、發生事故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搶救,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車間領導匯報,參加事故調查分析。
10、督促、檢查本班人員勞保穿戴和使用情況,檢查持證上崗情況。
11、對在本崗位進行的動火作業,應積極配合動火人員做好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監火時應認真負責,不得在動火期間離開動火現場。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2、操作人員應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和操作規程,做好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并為接班者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
3、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正確判斷,及時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時要妥善處理、及時上報,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
4、正確使用廠所發勞動保護用品,上崗前必須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防護用具及滅火器材。
5、愛護本崗位的生產設備,安全設施,不準使用或啟動不熟悉的設備、工具等。
6、不是特種作業人員,不得進行特種作業。
7、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8、積極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四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派查治理長效機制,推進公司安全隱患派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對于一般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應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公司將聯系相關部門技術人員做出暫時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并督促有關部門進行限期徹底整改。
第二條、任何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公司舉報。公司接到事故隱患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所舉報事故隱患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三條、事故隱患的范圍:
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2、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
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傷害。
4、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
6、在敏感地區進行作業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等)。
8、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9、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第四條、結合安全生產會議制度每周應會同各相關部門,對廠區進行隱患排查一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所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公司同相關部門編制整改措施,并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整改。
第五條、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負責整改的部門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或者停止作業,對難以暫停或停產停業的相關生產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以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
方案。
第六條、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車間、部門組織整改,整改責任人為各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七條、整改工作結束后,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公司領導組織檢查驗收。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
第八條、公司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部門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五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整改閉環管理機制,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規范隱患的排查、登記、整治、監督、銷號全過程管理,不留空檔,確保隱患整治落實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發生。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秉著簡單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安全隱患),是指各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制度的規定,或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事故隱患按危害程度分為二級: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事故隱患按專業管理分為六類: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安全管理等七類。
第五條:隱患排查整改閉環管理包含以下十個環節:
1、隱患排查環節:各類安全檢查、安監人員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員下井及帶班督查、其他從業人員發現或提供的信息。
2、填單反饋環節:作業現場隱患排查、隱患整改通知匯總。
3、簽字確認環節:檢查部門、個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對存在的隱患及整改措施簽字、確認。本環節包含作出處罰決定。
4、收集整理環節:將隱患信息收集后,進行篩選、分類、建檔。
5、下達通知環節:按整改責任區劃、責任范圍向責任人送達整改通知單。
6、整改實施環節:按整改要求,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隱患。
7、監控督查環節:在整改限期時間內,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復查驗收環節:接到整改完成信息后,進行整改情況檢查、驗收。
9、信息反饋環節:收集整改信息,對完成情況進行登記、報告。
10、銷號登錄環節:完成整改項目,銷號登記;未完成項目,處罰責任部門、責任人,再下達整改通知,落實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銷號。
第六條:各類安全檢查或督查發現、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在現場向施工單位通報存在的隱患、注意事項及處置措施,并填寫隱患整改通知單、簽字,對“三違”行為要當即指出且予以糾正。
第七條:發現可能隨時會釀成事故隱患,要立即責令停止作業或停止使用。緊急情況下,必須采取撤人、避災的'措施。
第八條:檢查人員檢查結束后,必須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簽字;對“三違”行為的個人和隱患單位視情況作出處罰決定。
第九條:其他人員發現或提供的信息,由安監部填寫《安全隱患信息臺帳》并落實整改措施整改。
第十條:被檢查單位責任人(礦井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副職)必須在檢查文書上簽字接受,對存在的隱患及整改措施簽字、確認。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六
安全文化是指導和約束企業整體行為以及員工行為的價值理念,同時也指導著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制度雖然形式上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都是為了激發員工安全生產、人人參與的積極性,從而推動安全管理向深層發展。在過去的安全管理實踐中,人們往往注重制度的建立,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法規以及細則紛紛出臺,員工受到制度的嚴格約束,整個安全管理缺乏創新,直接影響到其穩定健康的發展。于是企業倡導走“安全管理,以人為本”的道路,即堅持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文化相結合。近年來,人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制度和文化是緊密融合的,從而產生了“制度文化”。企業的發展不僅需要有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約束員工的行為,而且還要有安全文化在潛移默化中影響員工的行為。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制度是激勵員工的兩種有力工具,是緊密融合的,缺一不可。
安全管理制度促進安全文化的不斷強化。如何讓員工認同企業安全文化,并轉化為自己的工作行為,是安全文化建設中的關鍵。體現企業安全核心理念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強化安全文化,經過長期反復的實踐與完善,最終使安全文化扎根于企業,扎根于班組,成為員工共同認可的思想。相反,不適宜的安全管理制度則會使安全管理偏離其核心,與安全文化建設方向背道而馳。安全文化促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和不斷創新。安全文化形成之前,制度的執行只能靠外在的監督進行約束,一旦監督不力員工就極有可能不按要求執行;安全文化一旦形成,員工的行動就會變成一種自愿的行為。可見,安全文化可以激發員工的“自律意識”,從而提高安全工作執行率和制度有效率。
隨著企業的重組轉型以及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設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在企業控制體系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份額比重越來越大。同時,符合安全文化內涵的安全管理制度也在不斷促進安全文化的創建和創新。隨著企業的競爭追求和對管理的優化,對企業綜合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安全文化理應發揮其重要作用,成為主導力量。當然,這并不意味著安全管理制度的作用比以前弱了,而是說雖然安全管理制度的力量在不斷上升,但相對于安全文化作用的提高,而處于并駕齊驅地位。在今后企業管理的進程中,安全文化的作用和功效將領先于安全管理制度,最終實現安全文化與安全管理制度的協同發展,推動企業整體實力的不斷提高。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七
為了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供應處嚴格按公司隱患治理相關規定要求認真開展隱患排查,將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防患未然。確保20隱患排查治理到位。
一是周密部署,廣泛發動。供應處精心安排部署,嚴格落實領導責任,明確時間步驟,細化內容要求,嚴格治理標準,確保職責明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到位,供應處依據專項排查方案內容制定對照檢查表,督促各科室、車間認真按表檢查,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通過及時部署、全面動員、廣泛宣傳,將全處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了每一名員工身上,提高各車間科室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形成安全生產人人負責的良好氛圍。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點。在隱患排查工作中,緊緊抓住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從“人、物資、環境、管理”四個方面全方位系統性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同時有針對性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突出加強了危險化學品庫的安全管理,嚴格其儲存和發放;強化老山洞庫區的防火管理,供應處物配中心個基層班組運用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查找身邊隱患。全處員工認真學習hse管理制度,對轉崗和調入的員工進行hse體系、風險識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等知識培訓,加強了門禁管理,做到監管到位,除對入庫車輛、人員檢查、登記外,還要進行hse提示。庫區24小時值班,不定時巡邏,對重點部位實施24小時視頻監控。開展隱患排查和“三違”查處先后查出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17項,最大限度消除了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實行有落實有整改有回聲的閉鎖式管理。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突出重點,落實重點人員安全隱患排查責任制,有效保障了安全不放心人的排查,同時將危險化學品庫區安全管理、車輛裝卸、消防設施、庫內物資擺放安全作為隱患排查的重點。提高安全監督排查的針對性、動態性和時效性。一月下旬,供應處組織了對庫區32個庫房及四個料場逐個進行了拉網式“全方位解剖”檢查,查出各類隱患17個,全部落實了整改措施。
(三)登記建檔,有序推進。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要進行登記歸類建檔,建立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的分級監管網絡,通過建立隱患排查制度、隱患治理制度、治理驗收制度,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臺帳、日常檢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整改治理臺帳。
(四)強化監管,跟蹤督促,及時總結。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送制度,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認真進行梳理分析,隨時跟蹤檢查,能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必須擬定整改計劃,保證人、財、物的投入。同時,對存在的問題,全面認真總結,客觀分析,并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專項行動總結一是要檢查化工原輔材料的儲存情況,二是要檢查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消防裝備的完好情況,重點檢查人身防護設施,如防護欄、行車、平臺格子板、地溝蓋板是否完好,同時根據季節檢查巡檢通道是否防滑。三是檢查裝置現場檢維修作業情況,逐一排查施工作業現場存在的隱患。四是查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行為,檢查現場是否有違章操作行為。
四、建立制度,建立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供應處通過今年以來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努力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重大危險源監控科學化,逐步形成長效機制。對于現場查處的安全薄弱環節和隱患,立即通知相關單位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治理;對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認真分析各種不良因素產生和存在的原因,做到從源頭上杜絕隱患,并責令限期整改。
三是進一步創新完善安全保衛、消防演練、環境保護、緊急發料等應急預案,做到人人熟練掌握。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八
各縣市區住建局、高新區建管辦、葛洲壩基地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安全生產勢態平穩,根據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強化主體責任追究的通知》(鄂建[]7號)、《關于認真開展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的通知》(鄂建辦[2015]70號)、《關于提高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文明施工標準加強工地揚塵防治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2015]84)號)等文件要求,市住建委于下半年組織開展了全市建設工程安全大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采用“四不兩直”的檢查方式,共檢查項目153個,總建筑面積787萬平方米,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143份,安全隱患停工整改通知書10份。并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項目進行了復查,確保工程施工安全。
二、安全工作取得的進展。
(一)各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工作到位。各縣市區住建部門能夠認真落實各級政府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強化建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做到了安全監管工作全覆蓋,轄區建設工程安全總體平穩,文明施工特別是揚塵防治措施到位。
(二)工程參建各方健全安全保障體系,落實主體責任。大部分建設、施工、監理企業能夠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要求,落實主體責任,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穩步提升。如宜昌市坤發建筑有限責任公司施工、重慶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監理的東辰心語b區3#樓、c1-c5#樓及地下室工程,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施工、宜昌市虹源公路工程咨詢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監理的宜昌市西陵二路快速路市政工程,工程參建各方建立健全完善安全保證體系,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現場的很多做法可以復制、借鑒和推廣。
(三)工程參建各方提高文明施工標準,推進綠色施工。以施工揚塵防治為重點的綠色文明施工卓有成效,施工現場嚴格落實“圍擋高標準、出口不帶泥、工地無揚塵、裸土全覆蓋、降塵設施全”的總體要求,為推動城市綠色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如宜昌市坤發建筑有限責任公司施工的東辰心語b區3#樓、c1-5#樓及地下室工程的揚塵防治創新點較多,如在塔吊大臂上設置噴淋系統,對施工現場采取全范圍的噴霧降塵,砌體切割采用安裝有除塵裝置的專用切割設備等;湖北廣盛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施工,武漢威仕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監理的宜昌市委黨校(宜昌市行政學院)遷建工程在文明施工、綠色施工方面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行業監管尚有漏洞。個別縣市區對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工程項目,未采取切實有效的管控措施。如猇亭轄區內的宜昌市第五醫院門診大樓項目。
(二)部分施工企業的項目安全管理工作脫節。部分施工單位對工程項目以包代管,未認真組織安全檢查,安全管理資料不能反映現場情況,現場情況不能反映企業的實際管理水平,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如武漢市第八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華祥現代商貿物流中心三(1)期26#、27#工程、湖北廣建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當陽市中央街區a區8#樓工程。
(三)對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一是部分企業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不夠重視。未認真執行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辦〔〕43號)的要求,未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隱患檢查整改措施,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如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宜昌平湖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監理的宜昌華祥現代商貿物流中心二期9號樓深基坑、高邊坡工程,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責令停工整改。二是部分企業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管理不嚴。部分項目參建單位對高大腳手架、模板支撐、施工用電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不夠重視,專項方案編制不全或未嚴格執行專項方案,驗收資料不真實,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如湖北省遠安海龍建設有限公司承建、湖北大靖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理的宜都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新建項目的專項方案不全。
(四)部分企業對文明施工工作不夠重視,揚塵防控措施達不到宜市住建委相關規定。部分項目圍擋變形、破損,施工現場未落實揚塵防控責任制,未采取有效的整體降塵措施,或設備未按規定使用達不到防塵效果。調度中心及停保場一期工程項目、華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江山多嬌五期一標段1#、3#樓及地下室工程的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
(五)部分監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未充分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建市[]248號)所規定的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監理單位履責不到位,未督促施工單位排查隱患并落實整改。如湖北大靖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理的宜都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新建項目,監理履責不到位。
(六)部分項目安全人員不能到崗履責。如中建四局三公司施工華祥現代商貿中心二期1-5#項目安全員劉昊、武漢第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弘洋.拉菲小鎮商品房項目安全員李濤、華太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中興廣場項目安全員許杰、華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江山多嬌五期項目安全員顏劍斌、宜昌華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伍家崗區分局業務技術用房及站前派出所項目安全員李華均未到崗履職。
四、處理意見。
(一)通報表揚。
1、對安全管理、揚塵防治工作卓有成效的宜昌市坤發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及其項目負責人王公學、湖北廣盛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其項目負責人涂傳鋒、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項目負責人馮浩予以通報表揚。
2、對于落實安全監理責任到位的武漢威仕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總監羅時標、重慶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總監梁慶東予以通報表揚。
(二)通報批評。
1、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善,施工現場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項目施工單位華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項目責任人朱文波、湖北廣建建筑有限公司及項目負責人王滿、宜都興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項目負責人王芳、武漢市第八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項目責任人杜淑華、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項目責任人劉昊、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項目責任人楊國、湖北省遠安海龍建設有限公司及其項目責任人陳靜福、湖北宏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項目負責人謝進洪等予以通報批評,并記入誠信檔案。
2、對宜昌平湖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及其總監程曉黎和陳俊平、宜昌三大工程建設監理公司及其總監王昌權、湖北華雷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及其總監謝瑞剛、湖北大靖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總監朱緒春予以通報批評,并記入誠信檔案。
3、對未按相關要求到崗履責的安全管理人員劉昊、李濤、許杰、顏劍斌、李華給予通報批評,并計入誠信檔案。
五、下一步工作計劃。
市住建委將結合住建部《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的相關要求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落實責任,強化監管。落實參建單位主體責任,強化企業對項目的監管,強化總承包單位施工安全總負責的理念,落實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管理責任。
2、全面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面推行新修編的《宜昌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實施手冊》,按照省住建廳《關于深入開展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開展我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強化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
3、強化危大工程監管。嚴格加強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深刻汲取“深圳12.20滑坡事故”教訓,加強春節前后安全檢查,加大對危大工程的監管力度,有效遏制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抓不懈,促進我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步向好。
4、強化揚塵防治工作,推進城市綠色發展。今年,住建委在明確責任的前提下,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將揚塵整治工作納入目標考核任務,推進我市綠色施工,城市綠色發展工作。
附件:20下半年安全檢查項目評分匯總表。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九
為了做好20xx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供應處嚴格按公司隱患治理相關規定要求認真開展隱患排查,將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防患未然。確保20xx年隱患排查治理到位。
強化老山洞庫區的防火管理,供應處物配中心個基層班組運用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查找身邊隱患。全處員工認真學習hse管理制度,對轉崗和調入的員工進行hse體系、風險識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等知識培訓,加強了門禁管理,做到監管到位,除對入庫車輛、人員檢查、登記外,還要進行hse提示。庫區24小時值班,不定時巡邏,對重點部位實施24小時視頻監控。
開展隱患排查和“三違”查處先后查出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17項,最大限度消除了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實行有落實有整改有回聲的閉鎖式管理。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突出重點,落實重點人員安全隱患排查責任制,有效保障了安全不放心人的排查,同時將危險化學品庫區安全管理、車輛裝卸、消防設施、庫內物資擺放安全作為隱患排查的重點。提高安全監督排查的針對性、動態性和時效性。一月下旬,供應處組織了對庫區32個庫房及四個料場逐個進行了拉網式“全方位解剖”檢查,查出各類隱患17個,全部落實了整改措施。
(三)登記建檔,有序推進。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要進行登記歸類建檔,建立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的分級監管網絡,通過建立隱患排查制度、隱患治理制度、治理驗收制度,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臺帳、日常檢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整改治理臺帳。
(四)強化監管,跟蹤督促,及時總結。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送制度,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認真進行梳理分析,隨時跟蹤檢查,能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必須擬定整改計劃,保證人、財、物的投入。同時,對存在的問題,全面認真總結,客觀分析,并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專項行動總結一是要檢查化工原輔材料的儲存情況,二是要檢查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消防裝備的完好情況,重點檢查人身防護設施,如防護欄、行車、平臺格子板、地溝蓋板是否完好,同時根據季節檢查巡檢通道是否防滑。
三是檢查裝置現場檢維修作業情況,逐一排查施工作業現場存在的隱患。四是查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行為,檢查現場是否有違章操作行為。
供應處通過今年以來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努力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重大危險源監控科學化,逐步形成長效機制。對于現場查處的安全薄弱環節和隱患,立即通知相關單位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治理;對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認真分析各種不良因素產生和存在的原因,做到從源頭上杜絕隱患,并責令限期整改。
四是進一步創新完善安全保衛、消防演練、環境保護、緊急發料等應急預案,做到人人熟練掌握。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車間主管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
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安監處(站)協助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山東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
一、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意義不少企業設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放在資料柜的角落,在需要時拿出來讀一下,而很多員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這種情況使......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一
為了對公司使用的各種化學品進行有效的管理,防止在運輸、儲存、使用、廢棄等過程中對環境、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圍
使用于公司化學品從購買到廢棄的全過程的管理
3)定義
3.1化學危險品
化學危險品(以下簡稱化學品)系指中華人命共和國標準《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規定的分類標準中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或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七大類。
化學品范圍請參照《波力公司化學品清單》附件1
4)職責
4.1采購課、管理部負責化學品的采購和運輸中的管理;
4.2倉庫課分別負責危險化學品貯存中的管理;
4.3各部門負責化學品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5)工作程序
5.1化學品的購買和運輸
5.1.1請購單位根據實際生產的需要,確定請購量,有計劃地進行請購。
5.1.2采購部門在選購化學品時,應根據使用生產工藝要求,在滿足相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盡可能選擇毒害性,危險性較小的環保產品。
5.1.3對于新購買的`化學品應要求供應商提供化學品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或從有關資料獲取(msds)。
5.1.4購買化學品時應對供應商的環境行為、運輸能力進行調查,選擇有運輸資格的單位;運輸及裝卸過程中要防止泄漏、碰撞、傾倒等潛在事故的發生。
5.2化學品的標示
5.2.1根據化學品的物質安全資料表或危險特性,生產單位制作化學危險品標示牌,其內容包括材料識別信息、危害警告和特定的個人防護用品。
5.2.2所有化學品的存貯處都必須設置有效的化學危險品表示牌。
5.3化學品的儲存
5.3.1新購化學品入庫時,應由倉庫管理責任者按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入庫日期進行登記,并檢查其是否包裝完好,標示清楚。
5.3.2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化學品倉庫指定位置,倉庫內應有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等措施,并配備通訊、報警等裝置。
5.3.3根據化學品的性質分類、分項存放,并貼上msds予以標識,化學品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存放高度,倉庫內做好防滲、防漏的管理。
5.3.4危險品倉庫應由專人管理,要采取防止無關人員隨意入內的措施,禁止將火種、熱源帶入化學品貯藏場所。
5.4化學品的臨時儲存、分別保管
5.4.1各部門、生產車間必須選定遠離火源,熱源的合適場所作為使用中化學品暫存處,并作適當標示管理。
5.4.2對于生產車間保管的化學品的在庫量,原則上以一天的使用量為限。
5.4.3暫時保管場所由專人管理,管理責任人負責其管理狀況的檢查和維持。
5.5化學品的使用
5.5.1化學品領用時,要做好出庫記錄,出庫搬運過程中應避免散落、滲漏。
5.5.2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使用化學危險品的管理,對于生產車間,以車間為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化學危險品的領用、發放并作用量、去向記錄管理。
5.5.3對于現場臨時存放的化學品,要標示明確,分類存放,防止揮發和泄漏。
5.5.4各部門在使用化學品時,應根據其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盡量做到不散落,不滴漏、不揮發、不浪費。
5.5.5生產車間除工作指定使用的相應化學品外,不得使用其它化學品。
5.5.6使用對于人體有害的化學品時必須根據msds或其它要求做好必要的防護工作,如戴手套、口罩、通風等。
5.5.7禁止將酒精等易燃品做打掃衛生、擦拭贓物等清潔用途(產品清潔除外),以避免接觸火源引發火災事故。
5.6化學品的廢棄
各單位生產的廢化學液應收集到容器內,防止暴曬、雨淋和廢液的流出,并按
《廢棄物管理程序》放到指定的場所,廢液的處理見《廢棄物管理程序》。
5.7緊急情況處理
5.7.1發生火災、泄漏、爆炸等緊急情況時,按《應急準備和響應管理程序》進行處理。
5.7.2發生人員傷害或環境污染時,應按照相應的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7.3對危險化學品的異常、緊急事件處理后必須按照《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做出糾正,進行改善措施。
5.8人員培訓
對使用、管理化學品崗位的人員進行培訓,使其能夠擔任該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培訓方法詳見《培訓、意識和能力管理程序》。
6)相關文件
略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二
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整改,明確職責,有效保證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2、事故隱患是指在某個處所,基本設備、設施,甚至在某作業中存在著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決或消除,就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
二、隱患的檢查、登記與確認。
(1)公司每月、樓層每周、柜組每日至少對本單位各種設備、設施、危險源及其作業環境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2)公司要定期組織專業性隱患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隱患的登記。
(1)公司建立隱患檢查登記臺賬,對檢查出的以及上報隱患及時登記。登記內容為:檢查人員、時間、隱患部位及危險狀態,責成的整改責任人、整改標準和完成期限等。
(2)凡檢查出的隱患經確認為無力整改的,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并在登記臺賬上注明上報時間、樓層及接收人等。
3、隱患的確認與反饋。
公司在收到樓層隱患報告后,要及時進行確認,柜組級隱患由樓層領導通知柜組長,進行確認反饋;樓層級隱患由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反饋。
三、隱患的分級、分類與歸口管理。
1、隱患的分級:。
柜組級隱患由柜組管理,柜組長是隱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在自己管理為主的基礎上,樓層對柜組隱患負有管理義務,同時具有監管責任(下同);樓層級隱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領導管理。
2、隱患實行分類。
柜組、樓層在上報隱患時,按照生產設備、電器特種設備、技改工藝質量、火災、交通盜竊等五類,以便歸口上報。
(1)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歸口管理。凡屬生產樓層存在的隱患由公司管理;凡屬設備電器、特種設備等存在的隱患,由維修電工管理。
四、隱患的整改。
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堅持“三明確、三不交”原則。三不交即:柜組能整改的不交樓層,樓層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三明確即:明確隱患整改的責任人、明確整改標準、明確完成時間。
2、公司在收到下一級隱患報告后,要及時進行確及時安排整改計劃,均不得借故推諉和拖延。凡屬公司級整改的隱患項目,在未整改前由公司及隱患所在柜組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3、公司定期組織安全綜合大檢查,凡公司檢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科下達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書,令責令限期整改。
4、隱患整改具體要求。
生產過程中隱患的整改:各單位發現隱患后,應根據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及時確定整改級別和整改部門。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單位,并制定出整改前切實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
5、公司財務必須優先安排隱患整改的有關費用,并監督其正確作用。
五、考核。
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在年終納入考核,并作為考核人員效績的考核內容。
2、對下列隱患檢查和整改情況進行獎懲。
(1)未按規定進行隱患檢查工作;對已立項整改的隱患項目未按“三明確”要求按期整改;對已整改的隱患、產權單位及使用單位應加強管理,因維護和使用不當又重新造成不安全狀態;扣責任單位100-150元,扣安全第一責任20-50元。
3、因隱患整改不及時或失控,或因人為原因造成隱患而導致事故的,嚴格按公司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處理。情節十分嚴重,性質十分惡劣的,構成違法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安保科對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整改要及時督辦,對造成事故的要及時組織調查,對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5、對及時發現隱患和隱患整改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對及時消除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公司將予以表彰獎勵。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第三條:各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及職能部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積極配合,加強重大事故隱患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重大事故隱患實行責任主體管理與分級分類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和協調各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監督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各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作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對本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評估、報告、監控和整治全面負責。
第六條: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其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分為三級: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o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i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第七條:公司安全管理部排查或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后,應及時組織專業人員進行評估,編制《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并在自排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之日起20日內,將《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上級有關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三)影響范圍;
(四)影響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隱患管理小組,小組由主管安全副經理負責,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應采取防范、監控措施。隱患管理小組應履行以下職責:
(二)制定應急計劃,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第九條:公司必須每年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一次風險分析評估,根據其危險特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性與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評價,并將評價報告按管理權限上報有關部門。
第十條: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辨識和評估后,公司根據安全評估結果和國家有關標準對重大事故隱患劃分等級,確定不同的管理權限和責任,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與控制措施。
第十一條:重大事故隱患實行分級監控。按照“集團公司-銅城建設公司-分公司”三級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監控管理。
第十二條:建立重大事故隱患登記臺帳制度,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數量與等級變化以及運行控制、安全管理與維護、人員培訓、安全責任落實等情況,有效控制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消除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現象。
第十三條:重大事故隱患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與工具,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響應的有效性和時效性,并根據演練效果及時修改補充。
第十四條:公司實行重大事故隱患動態管理,對生產工藝條件、設備、材料、生產過程等因素發生變化后必須重新進行風險分析與安全評估,重新進行分級登記,修訂相關技術資料、文件與控制措施。
第十六條:公司及所屬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有關部門領導對所轄區域內的重大事故隱患負安全管理責任。要重視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監控和隱患治理工作,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分布及其動態變化情況,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和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相應的治理計劃和長遠規劃。
第十七條:重大事故隱患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安全管理符合國家法律和標準,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安全負責。在安排與之有關的工作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嚴禁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隱患負有實施監督管理的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標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分管工作。
(四)保衛部門負責重大事故隱患部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參與安全評價工作;
第十九條:有重大事故隱患的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要加強監督檢查,制定切實可行的重大事故隱患控制措施,指派專人落實,及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發現新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解決的要及時上報,確保安全運行。
第二十條:重大事故隱患崗位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熟練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控制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十一條:由于崗位人員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忽視安全、違反本辦法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由于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玩忽職守或者瀆職,造成管理混亂,發生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組織和社會公共場所(以下統稱單位)。
第二章:評估和報告。
第四條:重大事故隱患根據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事故損失的程度分為兩級:
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的具體分級標準和評估方法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五條:特別重大事故隱患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評估。
重大事故隱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評估。
第六條:重大事故隱患評估費用由被評估單位支付。
第七條: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申請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第八條: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對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初步評估結果報送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并申請對重大事故隱患組織評估。
第九條:經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評估,并確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編寫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
特別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應報送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并應同時報送當地人民政府和勞動行政部門。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應報送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并應同時報送當地人民政府和勞動行政部門。
(三)影響范圍;
(四)影響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標。
第三章:組織管理。
第十一條: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成立隱患管理小組。小組由法定代表負責。
(二)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勞動部門備案;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負責督促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和組織整改。
第十四條: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評估,監督和檢查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
第十五條:各級工會組織督促并協助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和整改。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應負責處理、協調重大事故隱患管理和整改中的重大問題,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簽發《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整改通知書》。
第四章:整改。
第十七條: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單位應采取防范、監控措施。
第十八條:對在短時間內即可能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可按有關法律規定查處;也可以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批準,指令單位停產、停業進行整改。
第十九條:按到《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通知書》的單位,應立即停產、停業進行整改。
第二十條:完成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單位,應及時報告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申請審查驗收。
第二十一條: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資金由單位籌集,必要時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給予支持。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二條:對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三條: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的單位,應給予批評教育,并責令上報。
第二十四條:對重大事故隱患未進行整改或未來采取防范、監控措施的單位,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給予經濟處罰或提請主管部門給予單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對接到《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整改通知書》而未立即停產、停業進行整改的單位,勞動行政部門可給予經濟處罰或提請主管部門給予單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對重大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對礦山事故隱患的查處按《礦山安全法》第七章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消除、減輕職業危害,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首鋼總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檢查(以下簡稱安全檢查)是指為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消除、減輕職業危害而進行的各種檢查活動。特種設備的檢測是一種特殊的安全檢查,其檢測要求按國家有關要求辦理,但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的日常檢查應按本制度進行。
第三條?安全檢查的范圍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從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管理上的漏洞、相關人員的執業資格、生產經營單位的執業資質等。
第四條?安全檢查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企業的規章制度和有關規程、危險源(點)及事故隱患的監控措施、崗位特點以及生產要求進行。
第二章?安全檢查的組織、監督檢查。
第五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從事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時,要組織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定期安全檢查。
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檢查工作的績效負責,部門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檢查工作績效負責,從業人員對所從事的安全檢查負責。
第六條?在日常工作中,各級安全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安全環保處作為公司安全監督檢查職能管理機構,對全公司所有單位和個人的安全檢查開展情況進行抽查。
第七條?公司各單位、部門、人員要按照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及時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檢查與隱患處理。
第一節?各級從業人員日常安全檢查。
第八條?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隨時對自己所處的環境進行檢查確認,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第九條?崗位操作人員應對所管區域、所管設備按班進行安全檢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對易發生事故或留下隱患的部位要隨時檢查,對重控設備要隨時監機監盤,重點進行檢查,確保安全運行。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向相關人員溝通處理并向班組長或安全員匯報,有關情況要記入班組安全日志。
第十條?班組長要組織班組人員進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每班對本班組人員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執行規程情況、生產現場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記錄在班組安全日志中。要保證每周對本單位區域做到普檢,不留死角。
非車間級的工段長、大班長、工長參照班長檢查要求執行,對抽考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做好記錄,并對相應問題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作業區(車間級)安全員(含兼職)應對所管區域進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檢,每周至少對一個班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簽認,每周至少抽考兩名崗位操作人員安全規程或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檢查結果填入安全檢查記錄。安全員因故不能參加檢查時,由作業區領導(車間主任級)安排他人代行職責。作業區(車間級)其它專業人員在檢查本專業工作時應同時檢查本專業所負責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
第十二條?作業區(車間級)單位正副職在檢查生產(施工等)工作的同時應檢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組織一次安全專題檢查并記錄,每月要組織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情況記錄在車間安全檢查記錄中或自備的安全專題記錄本,每月至少對一個班組(工段)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簽認。
第十三條?廠礦級領導(含廠級助理)每月要組織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每季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應分別建立以車間級單位為基礎的聯系單位,每月至少檢查兩次聯系單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專業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公司級領導應分別建立以廠級單位為基礎的聯系單位,每月至少檢查一次聯系單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專業的安全工作。
第十五條?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及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有在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第二節?專業(職能部門)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生產管理部門要定期組織文明生產檢查,確保生產現場安全有序,各類物品按定置要求碼放,保持現場安全通道和人員巡檢路線的暢通,發生各類意外事故導致停產時,必須組織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恢復生產,每年汛期來臨前,要組織一次防汛大檢查,在檢查交接班制度時,認真檢查安全工作交接情況。能源管理部門要對安全用電、燃氣平衡進行經常檢查,確保不發生事故。
第十七條?設備管理部門在對設備進行檢查時,應同時檢查設備的安全裝置;在對設備使用與維護規程進行檢查時,要同時檢查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況、崗位人員熟知情況以及落實情況。每年五月前后應組織工業建筑物安全大檢查工作,檢查必須有記錄。日常工作中要加強對電氣設備、線路、煤氣設施、特種設備的狀況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人力資源部門要加強勞動紀律檢查,杜絕離崗、睡崗、酒后上崗現象發生;對安全專業提出的考核、獎懲落實情況要進行抽查;對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復審及配置情況要及時進行檢查,不能出現特種作業人員短缺的情況;在進行勞動組織檢查時,要檢查人員配備情況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
第十九條?衛生部門應經常組織對職業危害情況的檢查,并加強對飲食安全管理的檢查。
第二十條?保衛部門要定期對要害部位進行檢查,確保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日常工作中要對防火情況進行檢查,對易燃易爆場所進行檢修動火的,要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第二十一條?技術質量部門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時,要組織對其安全性進行確認,在進行新產品合同評審時,要對工藝進行安全性確認;在對產品質量進行檢查時,要確保產品不影響后續工序的安全生產。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部門要定期組織對所屬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其中公司級、廠級按月、車間級按周、班組級按日進行檢查。重點工程項目要按工程進度情況組織動態安全檢查,確保整個工程安全順行,重點工程結束后投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驗收。
第二十三條?其它專業系統要按本專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工作。
第三節?專項安全檢查。
第二十四條?在高溫雨季來臨之前及期間,各主管專業系統要按職責分工分別組織對廠房建筑、防觸電、防雨、防汛、防雷電、防塌方、防暑等專業工作的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防風、防雨、防汛、防雷、防塌方、防觸電各項措施的完善與貫徹落實和執行情況;。
(二)高處懸浮物清理情況,風載荷大而不牢固的設施加固情況;。
(四)高壓變配電站、變配電所等重點部位的避雷裝置完好情況;。
(六)高壓操作配備的絕緣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七)移動式電氣設備安裝使用的漏電保護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進行了定期檢查;。
(八)檢查相關人員觸電搶救知識的掌握情況;。
(九)壓力容器在露天使用時是否有防暴曬措施;。
(十)患有高溫禁忌癥者調離高溫崗位情況;。
(十一)防暑飲料、藥品落實到位情況,防暑措施落實情況;。
(十二)高壓絕緣用具的檢測及高壓用電設備的預防性試驗以及防雷設施的'安全檢測應由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使用單位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第二十五條?在冬季來臨之前及期間,各主管專業系統要按職責分工分別組織防凍、防風、防滑、防火、防煤氣中毒等專業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二)室外在用壓力容器避免凍結措施落實情況;。
(六)瓦棱鐵和其它輕質板頂、板墻及高層建筑頂部牢固可靠情況,是否存在懸浮物;。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六
為規范安全檢查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搞好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及時發現并消除企業內存在的安全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3號)。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安全生產檢查:是指上級機關或者生產單位對安全狀況進行實地查看、檢測、分析、評估等活動。其目的是為了督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揭露和排除事故隱患,防止從業人員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避免公司生產設施、設備的損失和財產損失,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安全員(兼職):負責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對企業存在的隱患進行登記,發現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負責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維修組:負責對設備維護保養、檢修過程中的安全檢查。
生產部:負責對作業過程的人員的作業行為的安全檢查。
財務部:負責隱患整改資金的保障。
總經理:負責組織領導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整改,審批隱患整改報告,保證資金的投入。
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職業病預防的標準、規程、規范和規定;有關事故案例;企業的制度、規范、規定等相關文件;通過系統評價分析確定的危險部位及防范措施。
根據本企業的規模和實際情況,將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巡查檢查、月度定期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迎接安監局、公安消防支隊、質監局等上級部門的安全大檢查等五類。
安全檢查表一般包括檢查內容、檢查標準、檢查結果及整改期限等內容。
5.1.1日常安全生產巡查檢查每天一次,主要包括:班組長及工作崗位員工每日負責班前、班中檢查、完工檢查,對消防設施的每日巡查等內容。
安全員(兼職)對公司的作業現場、重點部位進行每日安全巡查,采用檢查表的形式,主要對重點設施、部門進行巡查,使用公司日常安全巡查表。
班組長及工作崗位采用常規檢查的方法對當班操作人員對崗位作業環境、工作環境狀況、設備設施狀況(設備是否帶病運轉、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是否齊全有效、電氣線路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從業人員個體防護用品的使用和配戴情況(安全帽、防塵口罩和面罩、防噪聲耳塞和耳罩等)進行檢查,以上情況可以在設備點檢表、交接班記錄上予以體現。
日常檢查將檢查結果應及時記錄在安全檢查記錄上,如發現問題當場及時處理,如暫時不能處理應采用適當的監護、防護和應對措施后,方可確認當班當日安全狀況,并把該情況及時上報分管安全經理直至總經理,由安全員(兼職)組織責任部門進行安全隱患的整改。
5.1.2月度定期綜合檢查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負責組織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參加檢查人員包括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安全員(兼職)和各部門負責人等,采用安全檢查表法檢查。
企業組織的月度安全綜合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落實與更新,檢查設備設施、安全警示標志、電氣安全、作業環境、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等方面。
安全檢查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二)設備、設施安全運行狀態,危險源控制狀態,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三)作業場所達到職業病防治要求情況;
(五)發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情況,從業人員佩帶和使用情況;
(八)其他應當檢查的安全生產事項。
5.1.3專項安全生產檢查。
專項安全生產檢查采用安全檢查表法對電氣、專用設備設施、特種設備、消防等的安全檢查,每半年檢查一次,參加的人員包括安全員(兼職)、設備管理、職能部門安全員(兼職)等。采用安全檢查表形式。
5.1.4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
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負責組織進行季節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可能給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
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火和防解凍跑漏為重點;
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降溫、防食物中毒、防臺風、防汛、防火為重點;
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風和防凍保溫為重點;
冬季安全檢查:以防凍防凝、防滑、防火為重點。
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是針對節假日前存在常加班加點突擊生產、趕進度,忽視安全生產的現象。節假日前后出現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情況,容易發生事故,因而進行針對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主要是對節假日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物資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方面進行的檢查和節假日后復工的相關生產系統安全檢查。參加的人員有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安全員(兼職)和各部門負責人等。
5.1.4迎接安監局、公安消防支隊等上級機關的安全大檢查。
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記錄,留存檢查記錄信息以便落實整改。
5.2.1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一般安全隱患能夠現場糾正或整改的現場整改完畢記錄在案即可,不能現場整改的一般隱患,檢查人員填寫一般隱患整改通知單,交至部門安全員(兼職)處,由部門安全員(兼職)負責制定隱患整改方法及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組織有關責任人實施,每月上報給安全員(兼職)匯總。
5.2.2部門安全員(兼職)應對一般隱患的整改措施實施效果進行跟蹤驗證和評價,直至安全隱患確定消除。
5.2.3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按照安全隱患的治理要求進行管理。
5.2.4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隱患的治理方案。
5.3.1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問題,按規定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5.3.2針對重大隱患成立由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負責的隱患管理小組,對隱患管理小組應履行以下職責:
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安監局備案;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置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5.3.3重大隱患的整改。
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單位,應采取防范、監控措施。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對檢查出的問題應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監控措施,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并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結束后,應當將治理效果評估報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安全員(兼職)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采用技術手段、儀器儀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預警指數系統,安全員(兼職)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預警指數可以是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火災隱患、員工違章次數等,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納入安全預警系統,發現預警指數出現異常時認真分析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
6.10安全預警指數系統統計表無編號。
無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七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2)篩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4)使用貨物周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桿。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2)上、下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4.1.5廠區治安安全。
2)嚴禁生產場所道路內私車行駛、停放;
3)進入公司內的所有電動、機動車輛限速,不得超過5km/h;。
4)嚴禁員工動用消防設備及辦公設施;
4.1.6食品安全。
1)購食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2)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嚴禁使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腐爛變質食品。
4.2安全培訓。
員工必須先進行崗前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需簽訂安全責任書。
4.2.1培訓內容。
4.2.2公司級培訓。
1)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
2)、守則;
3)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知識;
4.2.3部門級培訓。
1)崗位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定;
3)安全生產紀律、轉崗培訓和文明生產要求;
4)生產現場環境、工作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4.2.4班組培訓。
1)員工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器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班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
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4.2.5培訓方式。
1)崗位培訓、會議、報欄、員工手冊;
2)班前、班后會,例會、管理會議。
4.2.6建立培訓檔案1)對培訓員工進行安全知識考評;
2)建立員工安全考評檔案,作為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的依據。
4.3.1各崗位員工必須熟知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范常識方可上崗;
4.3.2員工堅守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
4.3.3嚴禁工作場所打鬧、睡崗、脫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3.4嚴禁酗酒員工進入工作崗位;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斗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后,不在24小時之內匯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鑒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并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4.5.5因打架斗毆、喝酒,違反社會治安而造成的傷害,不發工資,醫藥費不予報銷;
4.5.6治療工傷期間,治療工傷以外的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4.5.7工傷員工到崗后,可根據本人身體狀況申請或公司安排調整工作崗位。
4.5.8因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醫療費用在:
500元以下的罰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罰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罰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罰款800——1000元;
4.5.9因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造價賠償。
4.6安全領導工作小組:
4.6.1安全領導工作小組職責。
1)擬定修改、審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總結、評比,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4)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組織搶救、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質;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所采取措施建議;
6)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實施獎勵,對各類違紀現象實施處理或處罰。
4.7安全監督檢查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1安全監督檢查員職責。
1)負責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新進員工進行崗前安全培訓;
2)指導和督促本公司員工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檢查和維護本公司的安全設施,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4)負責建立健全安全臺帳,并負責登記工作。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遇有特別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消除安全隱患,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6)參加發生事故分析和處理的工作,協助領導落實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
4.8處罰措施。
4.8.1違反以上規定的,處以50—3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4.8.2對涂改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交接班記錄、醫療診斷憑證和隱瞞事故真實情況的,給予警告、行政記過、罰款及辭退處理。
5.0附則。
5.1本制度由公司綜合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5.2本制度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執行。
核準人: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八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
2、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學校安全管理臺賬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有人員機構、檢查資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會議紀要、整治報告單和整改通知書等構成。
4、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一般應安排排查以下部位: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3)體育場館及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4)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5)其他安全隱患排查(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重點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據各崗位的特點,想法保證學校設施設備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輪流密集排查方式進行,排查人員根據排查對象的特征確定排查時間。
7、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8、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交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9、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安全專職必須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關資料;各班班主任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10、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11、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一、扎實抓好制度的落實,重點是督查安全工作制度和責任是否落實,措施是否得力,安全隱患是否及時整改到位等。
二、對排查出來的重大緊急安全隱患,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三、要建立臺賬管理制度,具體記錄隱患項目名稱、地點、具體內容、限期整改時間、整改責任單位、整改責任人等情況,定期檢查督促。
四、對未徹底改正的.,不得銷案,并上報校務會,由學校給出處理意見。
五、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學校將對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
六、對已經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九
本工程施工期間將嚴格按照以下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1、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健全,分工明確;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權責明晰;
4、貫徹班前檢查制及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
6、按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各項規章制度;
2、開工前組織安全工作大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工;
4、開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意識和能力;
6、對機械設備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保證正常施工的需要;
7、施工現場的材料、用具進場時要逐漸驗收,對發現的不合格品及時按要求辦理退場手續。工人在使用材料用具時,亦要進行嚴格檢查,發現不合格或損壞產品嚴禁使用。
1、崗位分工明確,施工機械必須由專人操作,必須持上崗證書;
2、施工現場臨時配電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和管理,要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加漏電保護器,貫徹“三相五線制”,并搭設防雨棚,做好電器設備的防御工作。
企業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十
1、為營造安全施工氛圍、各部門應在辦公、施工、工作及生活區域明顯處懸掛安全標語或彩旗,懸掛提示、禁止、警告等指令的安全標識。
2、各施工單位和生產場所必須嚴格實行責任區劃分。
3、工作場所、施工現場及其周圍的懸崖、陡坎、深坑、高壓帶電區及危險場所等均應設防護設施及安全標識;并有明顯的安全通道,坑、溝、孔、洞等均應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或設可靠的圍欄、擋板及安全標志。危險處、所、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4、各種安全設施未經許可嚴禁拆、挪或移作它用。
5、安全設施實施標準化。
6、安全設施由安全管理部統一購置、制作,項目部領用,部分設施可由項目部自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