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我來說,能夠擔任今天的主持人,實在是一種難得的機會和挑戰。這是一份主持人培訓資料,希望對想要從事主持工作的人有所幫助。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一
興業銀行“安愉人生”存量客戶及潛在目標客群。
三、參與人員。
興業銀行主辦分(支)行領導、項目對接人、客戶經理百事通公司講師、律師。
四、講座活動流程。
五、講座活動策劃。
二、會前人保公司需準備的各項工作。
三、主辦方須注意事項。
1、準備客戶名單及客戶邀約,領導致辭的溝通確認;2、以老客戶帶動新客戶參加,但完全新客戶不宜超過30%3、最好能親自送到請柬及邀請函.4、提前一天確定客戶是否參加.
5、獎品的包裝,獎品要營造稀缺、價值高,現場不早拿,可能就沒了;。
6、設有專門的客戶經理幫助促成,要熟悉獎品、產品;。
7、要預先安排有20%-30%可以簽單的客戶到場,以營造氛圍帶動簽單;。
8、主講人要根據現場的客戶調整主講內容,新穎實際,理財要中性,以組合投資方式出現,時間控制在30分鐘以內。
附件:《邀約客戶表》。
《高產會系統操作流程》。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二
(一)。
星期五,漢豐二所的張叔叔來到我們學校,為我們上了一堂法律課。
這堂課主要講了我們小學生應該懂得保護自己,珍惜自己的安全,不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法律會時刻保護我們。我們應該從小養成好習慣。不要進網吧打游戲,遇到危險,應及時報案。在過馬路時,不要追逐打鬧,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看了法律講座,我突然間明白了許多,原來,危險就在我們身邊,只要稍不留神,就會釀成大錯。
我們忽視了自己寶貴的生命,只顧一時的輸贏,一時的得意,一時的占先,完全不考慮他人的感受。
是的,我們太自私自利了,正如張叔叔所講的那樣:我們少年兒童是國家的棟梁,是祖國的花朵,是祖國的未來。我曾經看過這樣一篇報道:有兩個小學生,不知因為什么事兒在公路上追逐打鬧,一個在前面跑,一個在后面追,在過馬路時,追的小孩看見了紅綠燈,不敢再往前跑,而跑的那個小孩,全然不知死活地往前奔,這時,一輛大卡車飛奔過來,盡管司機死死的踩住剎車,但那孩子卻永遠地失去了一條左腿。帶給了父母和自己無盡的悲痛。
這些悲劇本是可以避免的,但人們從未重視過,以致讓無數父母失去愛子。是的,只要我們每個人,牢牢記住這十六個字:提高警惕,遇事冷靜、珍惜生命、自我保護。我相信,二十一世紀的明天一定會更加燦爛、輝煌。
(二)。
星期一下午第三節,孫律師到我們學校開法律講座,他用自己多年的見聞,舉了許多有關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活生生的例子,使我們受到很大的教育。
第一,要依法自律,依法律己。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積極去做,法律不允許做的事情堅決不做。要自覺做到:不吸煙、洶酒、打架、聚賭、吸毒、不進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第二,要正確對待父母和學校的教育。未成年學生的獨立自主意識是很可貴的,但不應當同虛心接受成年人的正確教育對立起來。有些未成年中學生對家長和老師的教育缺乏正確的態度。如果連家長和老師的正確教育也不接受,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現偏差。
第三,要勇于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未成年人要學會自我保護,這不僅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還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
孫律師的講座使我受到了不少啟發。我們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觸犯了法律,我們不僅僅斷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傷害了疼愛自己的父母、親人和老師,對社會也會造成難以彌補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們應該努力學習法律知識,不僅保護自己,也為了保護他人。
另外,我還認識到,現實生活中,網絡無處不在,許多家長“談網色變”,其實網絡對中學生的幫助有很多:它可以開闊視野,給學習、生活帶來巨大的便利;加強對外交流,給我們一個新的交往空間和相對寬松、平等的環境;促進中學生個性化發展,為創造性思維不斷地輸送養料;拓展中學生受教育的空間,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發展。但是,上網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視的:網絡信息的豐富易對中學生造成“信息污染”,這些不良信息對于是非辨別能力、自我控制能力比較弱的中學生來說,難以抵擋不良信息的負面影響。
總之,網絡社會已經悄然而至,我們既不能因為其強大的生命力和對中學生發展的巨大正面作用,而忽視它所帶來的種種問題,也不能因為它的負面作用而敬而遠之。我們應該加強對中學生上互聯網的研究,探索新情況,創造新方法,解決新問題,增強中學生上網的成效。
(三)。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最寶貴的會是什么?是生命。血的悲劇告訴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則,真正做到“關愛生命”。
今天,老師帶我們看了學法律、知權利、會防范、懂禮儀的宣傳欄。其中,交通安全篇引人深思,發人深省。
人的生活中,離不開交通,同時也離不開安全,因此,我們就要處處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假如我們不遵守規則,交通事故就猶如一顆定時炸彈,躲不過,便會喪失寶貴生命。
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薄弱,是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率上升的主要原因。還有那些不守規則的司機,自由放縱的行人。輕視,疏忽,大意都會使一個生命轉瞬即逝。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三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
大家下午好!為了更好的促進濟南市擔保行業的持續穩定發展,進一步加強擔保行業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在今后的工作自覺依法經營,濟南市擔保行業協會和濟南市法學會公司法學研究會特別邀請了多位專家為大家授課。他們分別是:山東省政法學院法律專家李珂麗教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馬向偉審判長、濟南市工商局孫建忠副局長以及山東安紀太律師事務所陶濤主任律師。
今天參加會議的領導有:
濟南市政法委副書記、市法學會會長趙力軍同志濟南市國資委副主任齊春明同志。
濟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酈弘同志濟南市擔保行業協會會長狄保群同志。
濟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保險擔保處調研員王維同志。
山東安紀太律師事務所主任、濟南市法學會公司法學研究會劉芝明同志。
駐濟銀行、擔保機構的主要負責同志以及擔保行業的從業人員,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對各位領導、各位專家、各位來賓的參會表示衷心的感謝和熱烈的歡迎。
本次講座共有六項議程:
一、請濟南市擔保行業協會會長狄保群同志致辭。
二、請山東省政法學院法律專家李珂麗教授授課。
三、請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廳馬向偉審判長授課。
四、請濟南市工商局孫建忠副局長授課。
五、請山東安紀太律師事務所陶濤主任律師授課。
六、請濟南市政法委副書記、市法學會會長趙力軍同志講話。
下面進行第一項內容,請濟南市擔保行業協會會長狄保群致辭。
會議進行第二項內容,請山東省政法學院法律專家李珂麗教授上授課。李珂麗,山東政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主講民法學、擔保法等課程;山東省“國際結算擔保法律問題研究”、“他物權制度的現代化問題研究”課題項目負責人。她所講的內容是《物權法》、《擔保法》及司法解釋涉及擔保業務的相關條文的理解,以及實際應用注意問題。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歡迎李教授授課。
會議進行第三項內容,請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馬向偉審判長授課,馬向偉,北京大學法學碩士畢業;山東省高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長,長期從事金融、公司、合同等方面商事審判工作,資深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專家法官闡釋民商裁判疑難問題》叢書的編委。他所講的內容是最高額擔保、反擔保、擔保公司優先受償權、保證金和違約金適用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講解;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歡迎馬審判長授課。
會議進行第四項內容,請濟南市工商局孫建忠副局長授課。孫建中,濟南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長,負責企業登記、市場監管工作十余年。他所講的內容是近年來公司登記注冊中,發生在股東之間的糾紛等。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歡迎孫局長授課。
會議進行第五項內容,請山東安紀太律師事務所陶濤主任律師。陶濤,公司法學研究會秘書長、律協專業委員、山東安紀太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從事執業律師近二十年,擔任十余家公司企業法律顧問,承辦了近千起經濟糾紛案件,法律實務經驗豐富。他所講的內容是公司治理法律風險和防范措施。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歡迎陶主任授課。
會議進行第六項內容,請市政法委副書記、市法學會會長趙力軍講話。
結束語:
感謝各位專家、領導的精彩演講,剛才的授課從多方面、多角度、深層次的對我市擔保公司如何依法管理,守法經營,擔保公司經營中所面臨的風險,以及《物權法》、《擔保法》及司法解釋涉及擔保業務的相關條文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的剖析、解讀;整個授課高屋建瓴、領域寬廣、內容豐富、深入淺出。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對各位專家、領導的精彩演講表示衷心的感謝。希望大家回去后根據本企業的情況、結合專家的講解,把學到的知識落實到工作中去,把企業做實、做大、做強,為濟南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會議到此結束,謝謝大家的光臨。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四
星期一下午第二節課,同學們端著椅子來到操場上聽夏科長的法制講座。
在我們的一生中會面臨很多選擇,當你正在為他而不知道怎么辦時,你會怎么做?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因為不能判斷是非而選錯了路。
首先,夏科長給我們講了舉行“法制講座”的原因是最近幾年未成年兒童犯法的人數正在不斷增多,導致這些人犯法的原因是他們還不知道那些事是犯法的,其他人看見了也不制止他們。
接著,夏科長開始講述一些案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這樣的:有一個人因為摔了一跤,腦子出了點毛病,到了十六歲便不去上學,也不出門,整天呆在家里看電視。有一次,他從電視上看見了消防車滅火,他非常喜歡消防車,但是電視里又不經常放,他就想要親眼看見消防車。這個念頭越來越強烈。有一天,他終于忍不住了,就走出家門,那時候每戶人家門前都堆著很多干草,他就點燃了那些干草,但是村里的人自己把火撲滅了,他沒能看見消防車。第二次,他把火放的更大了,還燒爆炸了一臺洗衣機,他如愿以償地看見了消防車。警察來抓了他,其中的一位就問他:“你為什么不跟父母說你想看消防車呢?或許他們會帶你去消防大隊看的。”他說:“我平時從來不和父母溝通,所以不會跟他們說。”聽完了這個案例,我想:我們一定要多和父母交流、溝通,有什么事不能埋藏在心里,要跟父母說,或許父母能夠幫助你解決。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五
各位領導、姐妹們:
今年是我國全面推行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xx大、xx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提升我縣各級婦女干部群眾學法用法水平和依法維權的能力,縣婦聯決定組織舉辦這次全縣婦女干部法制講座。
這次講座的指導思想是:高舉*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的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四中全會精神,推動依法治國基本國策的貫徹落實,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努力建設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婦女干部隊伍,提高我縣廣大婦女學法、用法、護法的能力,維護和鞏固我縣城鄉政治安定、社會穩定的成果,為我縣經濟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今天,我們榮幸地邀請到了縣法院年輕的女法官姜瓊為我們授課。姜瓊同志雖然年紀不大,卻是我縣法院的優秀人才,她潛心研究法學理論,并有開庭審判的實際經驗,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讓我們對姜瓊同志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
下面就請姜瓊同志為我們授課。大家歡迎。
姐妹們,方才,我們聆聽了姜瓊同志上的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使我們受益匪淺。讓我們再一次向她表示由衷的感謝!
姜瓊同志的講座緊緊圍繞著中國傳統法律文化與社會主義法治現代化這個主題,深入淺出,旁征博引,使我們在深受教育和啟發的同時,更加懂得了黨的xx屆四中全會做出的關于深化社會全面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這一決定的英明正確。希望各位姐妹們回去以后,要把這次法制講座的知識傳達到自己周圍的同事和親朋好友中去,讓她們也接受法律的保護,使我們這次的法律講堂發揮的作用,為進一步推動我縣全民學法用法活動向縱深發展,為進一步推動我縣的政治安定、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以及各項事業的進步,做出我們婦女應有的貢獻。
今天的講座到此結束,散會。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六
l:講的非常好,下面我們有請另一位師兄###給我們介紹他發表論文的經驗和體會。
聽完了嘉賓們給同學們帶來的豐富經驗,可以看出他們不僅有“業精于勤荒于嬉”的信念,更有自己明確的奮斗目標,我想,或許正是這些成就了他們在學術上的優秀成果。
相信同學們在平時的學術寫作過程中一定會遇到很多問題,那么下面把時間留給大家,大家可以針對自己所學的專業或者感興趣的方面進行提問,也可以指定某位老師或博士生師兄給予回答。
由于時間關系,很遺憾不能讓每位同學的問題都得到解答。大家如果還有什么疑問的話可以在活動結束后與嘉賓們進行深入的交流,他們也會很樂意為大家解答的。
我們可以看到,本次交流會上兩位老師和各位優秀學長,對怎樣進行文科研究都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他們給我們提供了很多精囊妙計,此時此刻,相信大家都受益匪淺。最后呢,讓我們用熱烈的掌聲再次感謝嘉賓的蒞臨指導,感謝各位的光臨,本次經驗交流會到此結束。再見!請各位嘉賓留下來與工作人員合影留念。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七
會議。
主持詞。
是會議主持者主持會議時使用的帶有指揮性、引導性的講話。一般大型或正規的會議都要有會議主持詞,所以其使用頻率較高。主持詞和其他公文一樣,也有其特點,有其特有的寫作套路,不熟悉它,不掌握它的寫作規律,就難以得心應手,更難達極致。以下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幾篇法律知識講座主持詞,供大家參考借鑒。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為了進一步普及法律知識,樹立法制意識,增強同學們的自我保護意識,今天利用早讀課,政教處舉行法制教育講座。下面請我校法制輔導員、政教處沙永主任為我們做報告。
老師們、同學們,剛才沙永主任的報告結合咱們學校學生特點,用一個個生動具體的案例,以案釋法,以法論事,深入淺出的給我們做了生動的報告,告訴我們在日常的學習和生活中應自覺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使我們大家深受教育。
希望同學們在不斷加強守法的自覺性,在校做一名好學生,在家做一名好孩子,在社會上做一名好公民,努力增強素質和才干,成為國家有用之才。報告會到此結束。
各位領導、姐妹們:
今年是我國全面推行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xx大、xx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提升我縣各級婦女干部群眾學法用法水平和依法維權的能力,縣婦聯決定組織舉辦這次全縣婦女干部法制講座。
這次講座的指導思想是:高舉*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的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四中全會精神,推動依法治國基本國策的貫徹落實,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努力建設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婦女干部隊伍,提高我縣廣大婦女學法、用法、護法的能力,維護和鞏固我縣城鄉政治安定、社會穩定的成果,為我縣經濟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今天,我們榮幸地邀請到了縣法院年輕的女法官姜瓊為我們授課。姜瓊同志雖然年紀不大,卻是我縣法院的優秀人才,她潛心研究法學理論,并有開庭審判的實際經驗,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讓我們對姜瓊同志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
下面就請姜瓊同志為我們授課。大家歡迎。
姐妹們,方才,我們聆聽了姜瓊同志上的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使我們受益匪淺。讓我們再一次向她表示由衷的感謝!
姜瓊同志的講座緊緊圍繞著中國傳統法律文化與社會主義法治現代化這個主題,深入淺出,旁征博引,使我們在深受教育和啟發的同時,更加懂得了黨的xx屆四中全會做出的關于深化社會全面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這一決定的英明正確。希望各位姐妹們回去以后,要把這次法制講座的知識傳達到自己周圍的同事和親朋好友中去,讓她們也接受法律的保護,使我們這次的法律講堂發揮的作用,為進一步推動我縣全民學法用法活動向縱深發展,為進一步推動我縣的政治安定、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以及各項事業的進步,做出我們婦女應有的貢獻。
今天的講座到此結束,散會。
各位領導,老師們,同學們:
計,20xx年來,足跡遍及全縣各地,義務為中小學生講課300多場,聽眾達13萬多人次,勸返或挽救20多名青少年重回校園。他先后被評為全國青少年犯罪研究團體先進工作者,寧波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先進個人,20xx-20xx年寧波市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浙江省第一屆“十佳少先隊志愿輔導員”,獲公安部“怎樣當好法制副校長”征文一等獎。其先進事跡也多次在《中國火炬》、《青少年與法》、浙江法制報、寧波市人民廣播電臺、寧波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刊播。
現在,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對到來表示歡迎和衷心的感謝!
根據安排,大會有項議程,下面逐一進行。
大會進行先第一項,請做報告。
進行第二項。。。。
按照會議安排,各項議程已進行完畢。結合學校實際,事例典型,深入淺出的給我們做了生動的報告,告訴我們在日常的學習和生活中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怎樣才能使自己成為一名遵紀守法的合格學生。結合這次報告會,我再提幾點要求:一是同學們要加強學習,努力拼搏,不斷提高自己的知識文化層次,使自己成為優秀學生;二是全體師生要共同努力,為進一步建設平安校園,給自己創造美好的未來。
同學們:下午好!
為了讓法制和衛生健康走進校園,進一步增強同學們的法制意識和良好的衛生知識,接受法制教育,自覺遵紀守法,學會利用法律進行自我保護,健康伴我成長,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學生,今天,我們學校舉行法制教育和衛生健康活動。今天的講座教育意義特別深遠,希望同學們一定要自覺遵守紀律,認真聆聽。
我們學校聘請了扎巴派出所所長為我校法制副校長,首先,請馬校長為法制副校長程所長頒發證書。
讓我們用熱烈的掌聲歡迎程所長講話。掌聲有請。
今天,我們有幸請到了扎巴派出所所長為同學們作報告,這里,我先介紹一下曾所長:
下面讓我們用最熱烈的掌聲歡迎曾所長給我們做報告。
生的罪,就是親人的兩行淚。越是危險時刻,越能體現一個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大家要對照剛才馬所長講到的案例,認真反思自己過去的思想和行為,徹底革除以前那些不良的習氣,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時代小公民。學校還希望全體同學,通過這次法制教育,寫出自己的體會文章。
同學們,今天馬所長、馬院長在白忙之中抽出寶貴的時間,來到我們學校,關心我們,讓我們再次用熱烈的掌聲表示感謝。
同學們:
人生會面臨許多選擇:當你正處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你將做出如何決擇?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們少年兒童,如果不知法、懂法,往往會迷入歧途,走上犯罪的深淵。據有關資料調查顯示,當今青少年犯罪比率有逐漸上升趨勢。在受到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當中,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數逐漸增多,有的甚至十來歲就開始走上犯罪道路。鑒于這些原因,我們學校將舉行一次法制教育活動。這對于我們來說真可謂意義重大。今天,我們有幸還請到了。讓我們用掌聲歡迎他的到來。所以,同學們,陳警官的到來給我們學校的法制教育雪中送炭,今天的法制教育意義特別深遠,希望同學們一定要自覺遵守紀律,認真聆聽陳警官的講座。陳警官他將用身邊活生生的案例給我們上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下面讓我們再次用最熱烈的掌聲歡迎他給我們做報告。
在白忙之中抽出寶貴的時間,給我們上了生動的一課,讓我們再次用熱烈的掌聲感謝陳警官。
同學們,法律和紀律,都是一條軌道,一條能保證大家健康成長,能到達預定站點的軌道。如果沒有這條軌道的有效約束,我們可能都會“出軌”,后果自然不堪設想。所以,通過今天陳警官的講座,大家務必都要自覺、嚴格遵守法律和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在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極不平衡的時候,要及時調整心態,求助于學校、老師,三思而后行,不要因為一時沖動造成終生遺憾。大家不知有沒有記得春節晚會小品當中一句話:“沖動是魔鬼”。同學們,有時候,你的一拳頭,就是你一生的罪,就是親人的兩行淚。越是危險時刻,越能體現一個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同學們,希望大家結束后對照剛才陳警官講到的案例,認真反思自己過去的思想和行為,徹底革除以前那些不良的習氣,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時代小公民。好了,今天的法制教育活動到此結束。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八
本期培訓班雖然僅兩天,但機會難得,我衷心希望,在本期培訓班上,各位學員能夠做到三個注重:。
1、注重交流。
交流包括教學間的交流與學員間的交流.在本期培訓班上,xx公司綜合管理與法律事務處的王處長和公司的法律顧問將系統介紹有關銷售企業法律風險方面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知識,我希望全體學員抓住機會,多請教、多提問、多探討.本期培訓班的學員大都來自公司經營的第一線,都是業務骨干,都有豐富的實際經營經驗和處理糾紛事件的經驗,我也希望學員之間加深交流、相互學習、互相借鑒,共同提高.
2、注重創新。
創新是事業進步的永恒主題,也是本期培訓班所要實現的目標之一.希望學員們通過交流,相互啟發,認真研究解決實際工作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力求能形成一套較為系統的防范公司基層法律風險的新路子,推動公司法律管理水平更快、更深入地發展,從而為公司的經營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3、注重發揮輻射作用。
這次法律培訓的宗旨之一,就是通過培養在座的各位業務骨干,并通過你們指導更多的公司員工提高法律素質和防范法律風險意識,為公司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參加本次培訓的同志在參加完培訓以后,很重要的一項任務就是要發揮輻射作用.每位同志不僅自己要掌握本次培訓的內容,在工作中發揮法律知識的作用;而且還要做好“傳”、“幫”、“帶”的工作,帶動更多的員工,掌握法律知識,促進公司員工整體法律意識的提高,為防范和化解公司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而共同努力.
最后,預祝本期培訓班取得圓滿成功!謝謝各位!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九
在當代社會,法律業已成為調整人們行為的主要規則。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法律主題講座主持人。
串詞。
僅供參考。
各位領導、姐妹們:
今年是我國全面推行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xx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提升我縣各級婦女干部群眾學法用法水平和依法維權的能力,縣婦聯決定組織舉辦這次全縣婦女干部法制講座。
這次講座的指導思想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的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和xx屆四中全會精神,推動依法治國基本國策的貫徹落實,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努力建設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婦女干部隊伍,提高我縣廣大婦女學法、用法、護法的能力,維護和鞏固我縣城鄉政治安定、社會穩定的成果,為我縣經濟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今天,我們榮幸地邀請到了縣法院年輕的女法官姜瓊為我們授課。姜瓊同志雖然年紀不大,卻是我縣法院的優秀人才,她潛心研究法學理論,并有開庭審判的實際經驗,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讓我們對姜瓊同志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下面就請姜瓊同志為我們授課。大家歡迎。
姐妹們,方才,我們聆聽了姜瓊同志上的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使我們受益匪淺。讓我們再一次向她表示由衷的感謝!
姜瓊同志的講座緊緊圍繞著中國傳統法律文化與社會主義法治現代化這個主題,深入淺出,旁征博引,使我們在深受教育和啟發的同時,更加懂得了黨的xx屆四中全會做出的關于深化社會全面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這一決定的英明正確。希望各位姐妹們回去以后,要把這次法制講座的知識傳達到自己周圍的同事和親朋好友中去,讓她們也接受法律的保護,使我們這次的法律講堂發揮最大的作用,為進一步推動我縣全民學法用法活動向縱深發展,為進一步推動我縣的政治安定、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以及各項事業的進步,做出我們婦女應有的貢獻。
今天的講座到此結束,散會。
同志們:
領導干部學法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市依法行政工作布署,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客觀要求,對于增強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提高依法執政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今年1月份,我省出臺了《法治建設五年規劃》,提出20xx年要基本完成《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確立的配套制度建設任務,到20xx年,全省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為了更好的掌握理解當前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問題,今天我們有幸請來市法制辦副主任——,來給大家作講座。
主任,是**大學法學博士,曾任教于**大學和**大學法學院,擔任**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年至*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從事博士后研究。長期從事行政法學的教學和研究,曾經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等各級課題10余項;出版、等專著;在《中國法學》、《行政法論叢》等權威和核心期刊發表論文40余篇。*年開始擔任市法制辦副主任,還擔任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市人大會法律助理、**省行政法學研究會秘書長等社會職務。
主任長期從事法學的教學研究和法制實務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相信他今天的講課一定能讓我們受益匪淺。好,現在我提議大家以熱烈的掌聲歡迎主任給大家授課!
……。
同志們,剛才主任圍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問題,給我們作了一次精彩的講課。主任的講課理論聯系實際,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對于我們深化認識、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具有實際的指導意義。最后,我提議大家再次以熱烈的掌聲對主任的精彩講課表示感謝!
開場白。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以及重慶、成都、貴陽三地的律師們:
大家下午好!
為了提高我們儒泰律所三地團隊的凝聚力,以及加強三地律師的經驗交流與合作。今天由我們成都所市場部的部長卞長超律師、劉廷婷律師以及訴訟部部長郭超律師為大家做一個經驗以及法律的交流。
今天講座點評的領導有:我們鄭華友鄭董事長、辛志辛主任請大家熱烈歡迎。
今天講座的主要流程有:首先由我們主講律師演講,其次由我們點評領導點評,最后大家要踴躍的提問可以提法律相關業務相關以及你們感興趣的問題。
好現在我們的法律講座正式開始,請大家把你們的手機調成靜音。
有請我們的市場部部長卞長超律師為我們做一個經驗的交流今天我們卞律師講的主題是《律師贏得當事人信任的幾個要素》大家歡迎,好的我們的卞律師演講完有請我們的點評領導們點評,(鄭董您先來吧,)。
謝謝我們領導精彩的點評,下面請我們各位帥氣美麗的律師們踴躍的提問吧。
下面有請我們美麗的劉廷婷律師劉律師講的主題是《如何合理安排市場區域與維護》大家歡迎,好的我們的劉律師講完有請我們的點評領導們點評。下面請各位提問。
最后由我們訴訟部的郭超律師為我們做一個法律的演講我們郭律師主講《如何擺正調解工作中的心態》,大家歡迎。好的我們的郭律師講完有請我們的點評領導們點評。下面請各位踴躍的互動,提問開始。
結束語:
最后謝謝領導們精彩的點評,以及我們律師們內容豐富深入淺出的演講讓我們再次以熱烈的掌聲感謝他們,希望大家加強經驗與法律的交流與合作,在這個領域越做越好、越做越強。在我們英明領導的帶領下把我們儒泰整個團隊推向一個更高的平臺!
講座到此結束,謝謝大家的參加。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十
為提高我院師生的法律意識,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創建和諧校園, 12月4日下午,清遠職業技術學院方圓法制社在學術報告樓101舉行以“人人學法用法,共建法制社會”為主題的普法講座。
大會特別邀請了清遠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鄺慶剛律師做主講。
學院團委副書記何潔,學院團委辦公室主任何珊珊,以及學生會主要成員等也應邀出席了本次講座。
講座中,鄺慶剛律師通過簡單事例深入淺出地向大家闡述學法用法是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是依法治國,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國家的需要;是增強人民道德觀念,提升法治理念的重要途徑;是領導干部增強使命感,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必經階段;并強調只有真正實現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我們的中國夢才不會遙遠。
互動環節中,鄺慶剛律師多次引導同學們一起分析具體案例,引起同學們極大興趣,現場氣氛很是活躍。
這次的講座大家都獲益匪淺,同學們紛紛表示從中學到了許多實用性的知識。
通過這次普法講座,同學們不僅增長了法律知識,也深刻體會到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提高了同學們的法律意識,更好的為創建和諧校園服務。
讓我們一起來做法律的宣傳者,和諧校園的建設者,為和諧的校園的建設添磚加瓦。
范斯婷
二〇xx二月五日
為提高我院師生的法律意識,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創建;講座中,何東平教授通過簡單事例深入淺出地向大家闡;此次講座不僅讓同學學到了實用的法律知識與技巧,也;為提高我院師生的法律意識,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創建和諧校園,十二月七日晚七點在博西梯二舉行以“法律思維在生活中的`運用”為主題的普法講座。
大會特別邀請了法學院院長何東平教授作為主講人。
講座中,何東平教授通過簡單事例深入淺出地向大家闡述學法用法是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并和生活消費相聯系,解釋了法律思維如何運用在生活消費中。
何教授風趣幽默的談吐深受學生的喜愛。
依法治國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國家的需要;是增強人民道德觀念,提升法治理念的重要途徑,而依法治國需要公民培養起法律思維。
何院長多次引導同學們一起分析具體案例,引起同學們極大興趣,現場氣氛很是活躍,這次的講座大家都獲益匪淺,同學們紛紛表示從中學到了許多實用性的知識。
此次講座不僅讓同學學到了實用的法律知識與技巧,也提高了同學們的法制意識與觀念。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十一
同學們在學校的安排下,聆聽了法制的工作人員的法制宣傳講座。時間雖只有短短的一個小時,但我的感想卻頗多。 在我們身邊,一些同學老是犯錯誤,法律紀律觀念淡薄,屢教不改。
認為:只要自己不去殺人放火就行了,犯點小錯誤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一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罵人,甚至偷竊等壞事,不僅僅是給你個人的形象抹黑,而且會漸漸腐蝕你的心靈。漸漸地,就會使你經常情不自禁地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你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
雖然我們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趨勢,但也時常受到侵害。現在盡管有老師、家長的保護,但他們不可能時時刻刻都在我們身邊呵護著我們,況且總有一天我們會離開父母,離開學校,踏入社會,獨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護也就成了我們中學生防止自身受到傷害的必要措施了。中學生大多時間都在學校,所以往往我們受到傷害都是因為同學之間的沖突造成的。 這次法制講座給同學們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課,使同學們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規校紀的重要性。
同學們,為了我們能夠健康成長,為了我們美好的明天,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嚴于律己,改掉不良習慣,做一個合格的當代中學生吧!
為了使我們廣大學生樹立起更高的法律意識,學校特意安排了一場全校師生法律講座,以前,不明確“法”為何物的我聽了這次的講座,對“法”有了新的認識和體會。
青少年的犯罪率正在逐年攀升,誘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很多,但致命的是現在的青少年缺乏法律知識,法律意識淡薄甚至沒有法律意識,更有甚者,以了解法律皮毛加以炫耀以國家的保護措施予以應該的或必須的來理解,以身試法,最終走上不歸路。
人生的關鍵在于要走目標,有理想,有追求,但是這些都是建立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的,要樹立好正確的法制理念,不要抱著一絲絲僥幸的心理置法于不顧,違背道德和法律的準則,要懂得生活,有抱負,有追求,同時也要做到有法必依。
報告會開始后,一位勞教學員上臺做了演講。他講的是他走上歧路的過程,為的是讓我們不再走他們這樣的道路。他講的'很認真,態度也很誠懇,所以打動了我們,讓我們的內心感到起伏不定。第二個勞教學員又做了自我批評,他認為別人比他好是故意跟他過不去,造成了一種愛慕虛榮的心理,現在,他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過錯。
其中,最讓我觸動的就是第二個勞教學員所說的“虛榮心”。雖然說我平時不太愛慕虛榮,但我們班也有幾位“虛榮心”強的人,見到別人考得比他好就覺得那人跟他過不去,視別人為“下流”;可一但自己考了第一名,就得意得不得了,把自己捧上了天,自以為踩在別人肩膀上,還一再地嘲笑別人,你說這不正是“愛慕虛榮”的表現嗎?也許,就是這種強烈的“虛榮心”,會使一個原來活潑、開朗的人變得冷酷無情,也許會使他的前程由光明變為黑暗。
法律無所不在。就讓我們學會守法,共同創造美好的明天吧!
人生碰面臨很多選擇,當你正處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你將做出怎樣決擇?在實際生存中,有很多人不能明辨黑白而選錯了門路使本身悔恨一生,固然尤其是我們青少年。由于這方面的緣故起因,學校為我們構造了一節法制教育課。這對付我們來說真可畏意義龐大。我認真地聽完了這次陳訴會的內容,給我的感觸很深。
做這個陳訴會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職員,不但云云,他們都是擁有本身美好芳華的三位年輕青年。他們為我們報告了本身是怎樣走上這條不歸路的,又是怎樣的悔恨與失去自由的無奈和悲傷。
他們用本身犯的不對來警示我們--這些正處于美好芳華年華的少男少女們,這些正享受著生存的美好與自由的可貴的我們,報告我們要從小樹立省執法意識。遵紀遵法,要學法、懂法、遵法,做一個社會上的好百姓。同時還報告我們要慎重交友并無論處于何時何地都不忘父母對我們的膏澤。這是一個處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發自內心的悔恨和領悟。他想把這些原理轉達給擁有自由的我們。
這對付我們來說是有很大的啟發,乃至可以產生心靈的震撼。聽完這節課,
我想這對付我以后的人生門路起著巨大的作用。它給了我很多真理和啟發,報告我要想成才必先學會做人,我會不停受用!
聽了今天的陳訴,我感覺未成年人違法犯法為什么呈上升趨勢,重要是他們執法意識淡薄,有的不懂法,另有的不知怎樣做是對的,怎樣做是錯的;什么是本身應有的權利,什么是本身應盡的任務沒能真正理解遵紀遵法的緊張意義,不能在社會舉動中自發地運用執法知識來范例本身的言行要培養未成年人的自發執法意識,起首應構造未成年人體系學習執法,多情勢構造未成年人學習新憲法、刑法、刑訴法和社會治安處罰條例等執法條文,在社會舉動中自發地運用執法知識來范例本身的言行用執法武器與統統違法犯法的征象作斗爭學校、家庭和社會應注意引導未成年人了解本身的生理和生理特性,調解本身的感情,加強本身抗挫能力的培養,以順應社會上種種環境的考驗由于,未成年人正是長身材的時期,他們已開始產生強烈的獨立意識,不想事事依靠成人,想獨立行止理懲罰一些題目,但是,他們的認識和判斷能力又跟不上獨立意識的生長,每每分不清黑白,易偏激和堅強使本身的舉措帶有很大盲目性,這就必要我們成人對他們進行團體引導,漸漸進步他們能闡發和去解決題目的能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最寶貴的會是什么?是生命。血的悲劇告訴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則,真正做到“關愛生命”。
今天,老師帶我們看了學法律、知權利、會防范、懂禮儀的宣傳欄。其中,交通安全篇引人深思,發人深省。
人的生活中,離不開交通,同時也離不開安全,因此,我們就要處處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假如我們不遵守規則,交通事故就猶如一顆定時炸彈,躲不過,便會喪失寶貴生命。
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薄弱,是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率上升的主要原因。還有那些不守規則的司機,自由放縱的行人。輕視,疏忽,大意都會使一個生命轉瞬即逝。
曾經有這么一則報道,一個四年級學生在路邊拍球。不小心,球滾到馬路去了,她跑過去撿,一輛車迎面駛來,便毫不留情從她身上扎過去了,就在這短暫的一剎那,她喪失了寶貴的生命。十載歲月,父母嘔心嚦血撫養成人,而就在瞬間即逝,難道這是一個人的命運嗎?不,絕不是的。命遠給每個人的待遇都相同,就要視乎你怎樣去面對,怎樣去珍惜。
一些中學生,出現了因思想,心理,行為的偏激引發傷亡。直至今天,一些家底仍無法走出失去親人所帶來的痛和悲。同學們,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在安全問題上,我們必須防范在先,警惕在前。
同學們,我們要讓交通安全的警鐘長鳴,珍惜生命,珍惜明天!
今天下午,同學們在學校的安排下,聆聽了我校法制教導員的法制講座。時間雖只有短短的一個小時,但我的感想卻頗多。
在我們身邊,一些同學老是犯錯誤,法律紀律觀念淡薄,屢教不改。認為:只要自己不去殺人放火就行了,犯點小錯誤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一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罵人,甚至偷竊等壞事,不僅僅是給你個人的形象抹黑,而且會漸漸腐蝕你的心靈。漸漸地,就會使你經常情不自禁地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這并不是危言聳聽,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趨勢,便是證明。青少年正處在長身體、長才干的時期,可塑性很強。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強,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強,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響,一步步走上不軌之路。
雖然我們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趨勢,但也時常受到侵害。現在盡管有老師、家長的保護,但他們不可能時時刻刻都在我們身邊呵護著我們,況且總有一天我們會離開父母,離開學校,踏入社會,獨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護也就成了我們中學生防止自身受到傷害的必要措施了。為了避免同學之間產生矛盾,應該嚴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導致別人對你的不滿,輕則吵架,重則就會出現結伙斗毆,事故也會隨之而發生。到時,不僅會給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而且還會使你受到肉體上的痛苦和心靈的折磨,后悔也來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學們都尊重別人,互相謙讓,真誠待人,你也[]會因尊重別人而受到別人的尊[]重,這樣,同學之間不僅會建立起真摯的友誼,我們的校園也會呈現出一種欣欣向榮的文明景象。
這次法制講座給我們上了很好的一課,使同學們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規校紀的重要性。為了我們能夠健康成長,為了我們美好的明天,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嚴于律己,改掉不良習慣,做一個合格的當代中學生吧!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十二
一.活動主題。
開拓視界,引領設計潮流。
二.活動背景。
名師講座可以激勵一個人的求知欲,并且可以參考講師的獨特思維方式并據為己用。人們可以和授課的老師同步思考,構建體系,打通脈絡,這些效果是看書無法所達到的。要求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更新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牢固確立人才培養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著力培養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更新人才觀念,改革人才培養體制,提高人才培養水平;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探索多種培養模式講堂上智慧的閃光不應只局限于課堂,應該走出去,給所有愛智慧的人以聆聽大師教誨的機會,去親身體會細流是如何變成洶涌的波濤奔騰至海的.講座是由本校教師或校外學者通過報告會向學生講授與學科有關的知識或新的研究進展,以擴展他們知識的一種教學活動形式。講座特別是前沿講座最重要的作用是,促使學生了解所在學科或相關學科領域的前沿知識,掌握最新的研究動態。聘請知名講師進行近距離的學術交流和探討,是“讓學生盡可能多地接觸學科前沿,并在學術交流和學術碰撞中拓展視野,產生靈感,碰撞出智慧火花”的一種方式。
活動目的在西北這樣一個相對比較閉塞的環境中,為擴大學生們對藝術的更深一層次的認識,我們應通過各種方式、途徑來開拓我們的視野,培養我們對藝術的高度敏感性。
主講人:今明老師的背景今明老師(蒙古族):知名畫家,現代設計師,教授。
畢業于背景藝術學院美術系,從藝已有50年。在繪畫、雕塑、工業設計、視覺傳達、空間設計中作品涉獵較廣,多年從事藝術教育,已取得明顯的成效。
他的作品多次在全國、省、市獲獎。作品曾在英國、德國、新加坡、俄羅斯、捷克、印度等國展出或注冊。
撰著《藝術創造與創造性思維》(第二稿)、《藝術與人生》(第三稿)、《學習·知識·成才》(第二稿)、《兒童畫與兒童輔導》(第二稿)、《終身學習——文化之正道》、《淺談美學》、《從希臘神話談西方文脈》、《從傳統文化談中國之道》、《淺談現代設計》、《優化課堂教學》、《中學美術教師的知識結構》等等。
事跡先后被《世界人物辭海》、《世界華人文學藝術界名人錄》、《中國當代美學家名人錄》錄入。
今明老師現就職于蘭州商學院藝術學院。
三.活動時間:9月23日下午2點(星期五)。
四.活動地點:藝術學院音樂廳。
五.主講人:今明老師。
六.活動對象:藝術學院2009級至2011級藝術設計的學生以及在校對設計感興趣的學生。
3.通知各班班長進行宣傳。
4.學生會各個部門進行全方面的準備工作。
組織部和學習部負責拉贊助。
宣傳部負責海報以及橫幅。
體育部和生活部負責會場的布置。
文娛部負責會場的茶水。
新聞網絡中心負責會場的照相和新聞稿。
實踐部負責會場的秩序,活動的安排,確保活動的順利進行。
八.活動經費。
海報(1.5米*0.8米)2張,預計100元、橫幅(10米)2條,預計80元。
花籃1個,預計120元。
請今明老師吃飯,預計30元。
會場的水預計10元。
九.活動總結。
活動結束后,實踐部及時總結本次活動的經驗和教訓,并上交工作總結。
主辦方:蘭州大學藝術學院及學生會。
承辦方:蘭州大學美術協會。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十三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事們:
大家下午好。
激情歲月,豪情萬丈,知識就是力量;。
學法用法,與法同行,法律成就人生。
這是一個美麗的季節,這是依法治國的時代。今天,我們相聚在這里,隆重舉行2015年度“普法宣傳月”法律知識競賽,在此,我謹代表“普法宣傳工作小組”歡迎各位的到來。
讓我們用熱烈的掌聲歡迎各位評委的光臨,并預祝本次活動取得圓滿成功,謝謝大家。
下面我宣布“普法宣傳月”法律知識競賽正式開始。
首先,由我向大家介紹一下比賽環節并按照每個環節依次介紹參賽規則及評分標準,本次知識競賽分個人必答題、團體必答題、搶答題和風險題四個環節,基礎分為100分,需要注意的是,選手在任何環節答題完畢后,均應宣布“答題完畢”。本規則解釋權歸競賽活動組織者,選手應尊重主持人和評委的`裁判。如對宣判有異議,原則應由該小組領隊提出書面申訴遞交“普法宣傳工作小組”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擾亂競賽秩序。
1、個人必答題共18題,第一輪由各參賽組的第一號選手回答,第二輪由各參賽組第二號選手回答,第三輪由各參賽組第三號選手回答。每題10分,回答時間為10秒,答對加10分,答錯或超時不得分,同組其他成員不得代為作答或提示,否則扣5分。
2、參賽組員回答個人必答題、得分由5位評委舉牌決定分數,每位評委有1或2分決定權,不舉牌則表示不得分,根據舉牌分數總和計算分值。
3、參賽組員答題完畢后,在主持人要求系統管理員公布正確答案,評委亮分后,由主持人詢問測分記錄員測算結果后,方可進行加分。
4、選手答題結束后,應說“答題完畢”,否則繼續計時,在規定時間內未說“答題完畢”視為未答完,不得分。
下面開始個人必答題環節,請第一組1號選手選擇回答題號……。
請監督員確認記分牌與電腦系統計分是否一致……。
好,謝謝監督員及測分記錄員……。
接下來進入團體必答題環節,請參賽組認真聽取規則及計分標準。
1、團體必答題共18題,每個參賽組回答三道題,在主持人讀題完畢后,該組成員之間可以商量答案并決定由一人回答,回答期間其他組員不許干擾,否則扣5分,取消本次答題資格。每題40秒內答完,答對加10分,答錯或超時不得分。
2、參賽組員回答團體必答題、得分由5位評委舉牌決定分數,每位評委有1或2分決定權,不舉牌則表示不得分,根據舉牌分數總和計算分值。
3、參賽組員回答完題后,在主持人要求系統管理員公布正確答案,評委亮分后,由主持人詢問測分記錄員測算結果后,方可進行加分。
4、選手答題結束后,應說“答題完畢”,否則繼續計時,在規定時間內未說“答題完畢”視為未答完,不得分。
下面請第一組代表或領隊選擇回答題號……。
請監督員確認記分牌與電腦系統計分是否一致……。
好,謝謝監督員及測分記錄員……。
下面進入搶答題環節,請參賽組認真聽取規則及計分標準。
1.搶答題為判斷正誤題,共24題,答對加10分,答錯扣10分。
2.主持人讀題完畢、宣布“開始搶答”后,各參賽組方可按搶答器。在主持人宣布“開始搶答”前,搶答器響為犯規,扣5分。扣分后,該題繼續搶答,但主持人不再重新宣讀該題內容,只發出“開始搶答”口令后開始搶答,違反上述規則繼續扣分。
3.獲得答題權后,推選一名組員回答問題,所問題目一旦作答,不論正確錯誤,所答題目作廢。
4.該組須在10秒內完成推選組員與回答問題,否則視同答錯,扣10分。
5.選手答題結束后,應說“答題完畢”,否則繼續計時,在規定時間內未說“答題完畢”視為未答完,不得分。
6、答題結果和是否違例由主持人當場裁判。
下面開始搶答題第一題,請注意聽題并準確把握我發出的開始搶答口令搶答題第一題……。
請監督員確認記分牌與電腦系統計分是否一致……。
好,謝謝監督員及測分記錄員……。
下面進入風險題環節,請參賽組認真聽取規則及計分標準。
1.風險題共18題,搶答6次,根據題分數由10分-30分決定風險程度不同,答對加相應分數,答錯扣除相應分數。
2.參賽組按照搶答規則獲得答題權,組員之間商量決定回答的風險題類型及題號,然后推選一名組員回答問題。
3.獲得答題權后,答題時間40秒,超時如同答錯。
4.答題結果和是否違例由主持人當場裁判。
宣讀完畢,請各參賽小組注意聽我的口令,“開始搶答”……。
請第組代表或領隊選擇要回答的風險題類型及題號……。
請監督員確認記分牌與電腦系統計分是否一致……。
好,謝謝監督員及測分記錄員。
獲得三等獎的是第組,總分**分。
獲得二等獎的是第組,總分**分。
獲得本次活動一等獎的是第**組,總分**分。
感謝各位的參與,感謝選手們的精彩表現,感謝各位領導的光臨,祝大家生活愉快!
稍后我們在這里舉行總結及表彰大會,請大家稍候片刻,“普法宣傳月”法律知識競賽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十四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下午好!
近年來,我校高度重視孩子們的思想道德建設,扎實開展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了進一步增強同學們的法制意識,創建和美校園,今天,我們隆重集會于此,舉行一次法律專題講座。今天的專題講座,我們有幸請到了臨江市林區檢察院高英檢察官來到我校。讓我們用掌聲,對高英檢察官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
我宣布:臨江市光華中學“與法同行,健康成長”法律專題講座現在開始。
一、首先,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請政教處張海主任講話。
二、下面,讓我們用最熱烈的掌聲有請高英檢察官為我們作法制教育講座!
三、高英檢察官的講座結合中學生的特點,用一個個具體的事例,從多個方面給我們講了法律知識,以案釋法,以法論事,深入淺出的給我們做了生動的報告,告訴我們在日常的學習和生活中怎樣做一個守法合格的中學生,使我們大家深受教育,可謂是學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最后,讓我們再一次以熱烈的掌聲向高英檢察官為我們所做的精彩講座表示衷心的感謝!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十五
同學們:
為了讓法制走進校園,進一步增強同學們的法制意識,接受法制教育,自覺遵紀守法,學會利用法律進行自我保護,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學生,今天,我們學校舉行一次法制教育活動。今天的法制教育意義特別深遠,希望同學們一定要自覺遵守紀律,認真聆聽。
我們學校聘請了龍池橋派出所程所長為我校法制副校長,首先,請黃校長為法制副校長程所長頒發證書。
讓我們用熱烈的掌聲歡迎程所長講話。掌聲有請。
今天,我們有幸請到了龍池橋派出所曾所長為同學們作報告,這里,我先介紹一下曾所長:
下面讓我們用最熱烈的掌聲歡迎曾所長給我們做報告。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十六
人生會面臨許多選擇:當你正處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你將做出如何決擇?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們少年兒童,如果不知法、懂法,往往會迷入歧途,走上犯罪的深淵。據有關資料調查顯示,當今青少年犯罪比率有逐漸上升趨勢。
在受到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當中,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數逐漸增多,有的甚至十來歲就開始走上犯罪道路。鑒于這些原因,我們學校開展了一系列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法制教育活動。這對于我們來說真可謂意義重大。
我宣布今天的“知法守法建設安全校園”講座正式開始。
有請601班陳可同學帶領全體同學宣誓。
宣誓詞:
國旗在上。
我們的一言一行決不玷污民族的寄托。
憲法在上。
我們的一思一念決不觸犯法律的尊嚴法制。
祖國在上。
我們的一生一世決不辜負人民的期望。
老師、父母在上。
我們的一舉一動決不違犯法紀的規范。
為了中華民族的興旺發達。
我們以生命的名義莊嚴宣誓:
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十七
尊敬的在座的各位領導、各位同仁,大家下午好!
受咱們中醫院領導的邀請,今天借這個機會,我很樂意和大家一起學習、交流一下有關醫療糾紛及其相關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我從醫院出來做律師有六年多,此前我做了15年醫生,所以每一次來到醫院,這里的環境都使我感到非常親切,我知道,在座的各位大多是一線的大夫、護士,平時工作非常繁忙,今天能抽出這個時間來聽我講課非常不易,我很樂意和各位同仁分享一下我這幾年做律師工作中所學、所知、所悟,希望能幫助大家提高防范醫療風險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現在我們國家正在加快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步伐,我們衛生行業也強調依法治院、依法行醫。今天之所以有這個講座,也是咱們中醫院領導對依法治院、依法行醫理念的充分重視的體現。實際上,我想大家也應該認識到依法治院、依法行醫更是現實的需要。法治進步的一個突出表現,不但是法律的完善,更是公民法律意識的覺醒和提高,現在公民的依法維權的意識比以前有明顯的提高了(作為律師,我的手機信息在網上有公開,所以,每天咨詢的很多,很多都是醫療方面的問題,咨詢的大多數年輕人),作為醫務工作者,你如果不依法行醫,就可能出現醫療糾紛,甚至訴訟,使自己處于不利局面。而現實的社會,醫療糾紛的發生是呈現不斷增長的態勢的,法院受理的醫療糾紛案件也是不斷增加。所以,生活在法治社會里,你必須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了解什么叫依法行醫,才能提高防范法律風險的能力。下面我想就依法行醫和防范醫療風險這個話題和大家交流一下:
一、首先說說醫療糾紛的概念,還有個名詞叫醫患糾紛,顧名思義,就是醫院和患者及其家屬之間發生的糾紛。醫療糾紛是在醫療活動中發生的醫院和患者及其家屬之間發生的糾紛(不是醫生和患者或者家屬之間發生的糾紛,按照法律規定解釋,醫生的醫療行為是職務行為,由醫院承擔替代責任,當然,若醫生存在重大過失的,醫院是可以向相關責任人主張全部或部分追償的),醫患糾紛比醫療糾紛概念大。所謂醫療活動,是圍繞著患者就醫過程的就診、檢查、診斷、治療、護理、出院醫囑等環節的一系列過程。醫患糾紛中還包括了醫療糾紛以外與醫療活動無關的糾紛,如侵犯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糾紛,醫療器械產品質量糾紛,發生在醫院的安保糾紛等,后面的雖然也叫醫患糾紛,但屬于一般侵權糾紛范疇。當然,醫療糾紛是發生最多的,也是我們需要重點防范的糾紛。
二、醫患關系是什么性質的法律關系?
醫患關系到底是什么性質的法律關系,現在是說法不一,但通常說法是:是一種醫療服務合同關系、還存在行政法律關系、消費法律關系。三種法律關系各有其特有的內容。
首先,醫療合同是一種以提供醫療服務行為為內容的特殊的無名合同。醫患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合同的主要內容是:患者提供醫療費用,醫院為患者提供規范有效的診療服務。其特殊性體現在:第一、強制締約性。強制締約是指法律對于某些特殊的行業,強制性地賦予業者為相對方必須提供有關公共服務的方式。主要應用于公共服務行業。《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醫療機構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為公民的健康服務為宗旨。第三十一條規定,醫療機構對危重病人應當立即搶救。對限于設備或者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執業醫師法》第三條規定: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第24條規定:對危急患者,醫師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患者前往醫療機構掛號的意思表示,屬于合同法上的要約;醫療機構發給患者掛號單的意思表示,屬于合同法上的承諾。但是,醫療機構出于其公益性質,如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患者就診。醫療合同的強制締約性并不妨礙合同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如患者可以自由選擇醫療機構和大夫,醫院根據自身診療項目和技術水平是否能夠滿足患者的需求決定是否收治或者轉院。
二、不確定性。具體表現為:疾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和偶然性(健康體檢除外);患方何時何地就醫具有隨意性;由于患者本人疾病的差異和體質的差異,醫生的技術水平、學術流派、醫院的環境、設備等不同,導致了相同疾病的患者接受醫療服務的過程和結果不一致或完全相反。因此醫療合同的內容相對不確定。醫學的科學性和人類疾病譜的不斷發展和變化,決定了醫療行為的風險性和不可預見性。
隨著病情的不斷發展和變化,醫院(醫生)在對患者的診療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進行某些特殊檢查、操作、搶救乃至手術,而由于患者(家屬)對自己的病情、治療方案、愈后享有知情權,因此要求醫院(醫生)在對患者采取上述措施時,需要征得患者(家屬)充分了解后簽字同意,即得到患者(家屬)的承諾,此時,醫患雙方又形成了新一輪的合同關系,并受此制約。這里表現出來的就是知情同意書,它體現的法律關系是醫院的告知義務和患方的知情同意權。
這里要強調一點,就是在醫療過程中醫生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醫療規范、常規造成患者人身損害,構成的是侵權責任,也可能構成違約責任,就是所謂責任竟和的問題,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違約或者侵權,但患者基本上會選擇侵權責任,為什么?主要因為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侵權責任賠償損失不僅包括全部財產損失,而且包括精神損害賠償,賠償金額要比違約責任大的多;而且法律規定醫院要自己證明自己的醫療行為沒有過失,而違約仍采用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要首先證明醫院存在違約的事實;不過,法律規定違約責任訴訟時效為一般時效,即兩年,而侵犯人身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從知道或者應知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
其次,醫患關系在某些例外情形下屬于行政關系,例如《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了醫生對甲類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的患者必須實行強制治療和強制隔離;《執業醫師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都要求在發生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下,醫師應當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去執行政府的某些管理職能。這些規定都是公法賦予醫務人員的公共職責,在履行這些義務時,完全具備行政法的執法性、單方性等特點。所以,在傳染病防治和公共衛生這部分領域發生的醫患關系應該還是由行政法調整的法律關系。
三、關于醫療事故及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二)、在醫療活動中由于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發生醫療意外的:
(三)、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據《條例》不夠成醫療事故醫院不承擔賠償責任。根據當時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解釋,不構成醫療事故的只是不按照《條例》承擔醫療事故的責任,若有過失并造成損害后果,還是要按照《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
構成醫療事故醫院及醫務人員可能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2009年底公布,2010年7月1日實施的《侵權責任法》終結了《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作為人民法院處理醫療糾紛的依據的時代。當然,作為行政法規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目前并沒有被明確廢除,其作為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事故糾紛的依據還是起著相應的作用。實際上,由于醫療事故這個概念深入人心,老百姓在出現醫療糾紛的時候首先考慮的都是是否構成醫療事故,他們以為只有構成醫療事故才能說到民事賠償問題。他們還是大多會向衛生局提起申請醫療事故處理申請,衛生局還會以此委托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但人民法院已經不再以此作為處理醫療糾紛的依據。
四、重點講講《侵權責任法》關于醫療損害的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七章從第54條到64條,用了11條的條款專門規定了醫療損害責任。這是人大常委會出臺的專門法律,其法律層級高于《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這是目前審理醫療糾紛案件的基本法律,結束了法律適用的二元論。從法院審理角度,這個法律已經取代了《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從案由上,現在的醫療糾紛叫“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已經不再使用“醫療事故賠償糾紛”的案由。從醫療糾紛的鑒定方面,根據相關規定也由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機構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進行司法鑒定,取代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因為司法鑒定屬于社會中介機構,獨立對外鑒定并承擔責任,所以,這個鑒定應該說比較中允和公正,老百姓公認具有更大可信度。
第55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書面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56條規定: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準,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第55條、56條規定了醫務人員的告知義務和患方的知情同意權利的問題。下面我們重點講講這個問題。
醫療活動是醫生和患者之間的事情,是個互動的過程,絕非醫生單方面的事情,患者在醫療活動中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這是一種法定權利,醫生應尊重患者的這種權利,對醫生就是相對的告知義務。《執業醫師法》第26條規定,醫師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家屬介紹病情,但應注意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醫師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應當經醫院批準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屬同意。《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征得患者同意,并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系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準后實施。注意,這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法律規定的同意簽字權是有層次的,實際上分四個層次,有上一層次的人,不能讓下一層次的人簽字,而且法律在文字上用的是應當,所謂應當就是必須,設定為患方的權利,當然權利也意味著責任承擔。【發生在2007年11月21日北京某醫院的孕婦胎兒死亡案經媒體曝光后全國聞名,一名孕婦因難產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進醫院,面對身無分文的孕婦,醫院決定免費入院治療,而其同來的丈夫竟然卻拒絕在醫院的剖腹產手術上面簽字,焦急的醫院幾十名醫生、護士束手無策,在搶救了3個小時后,醫生宣布孕婦搶救無效死亡。
評價:尊重患方知情同意權與搶救患者生命的矛盾,但醫院在這個案例中沒有過失,不應當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62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尊重患者對自己病情、診斷、治療的知情權利。在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時,應當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釋。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時,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患者家屬。這里的“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是指有一定的危險性或會產生一定損傷的情況,以及將會有較大花費等情況。《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1條規定,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咨詢;但是應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那么,患者享有哪些知情權?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患者有權知道自己的病情、診斷、治療情況;有權知道醫師擬定給自己實施的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適應癥、禁忌癥、并發癥、療效、危險性、可能發生的其它情況;有權同意或者拒絕進行醫師擬定的檢查、治療方案;在有多種治療器械或多個治療方案時,有選擇權。同時有權知道醫院診療秩序和規章制度;知道看病時應尊重醫護人員診治權;知道自己進行特殊檢查和手術應該履行的簽字手續;知道發生醫療糾紛應當依法解決的相關程序。
患者對自己的病情和治療措施享有知情權。相應的醫師對患者就有告知的義務。即醫師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向患者進行告知的義務;有經患者同意后才可進行相關特殊檢查檢查、特殊治療的義務;有解答患者對告知相關問題的義務;有告知避免患者產生不利影響的義務;在不宜或者無法向患者告知的情況下,有向患者近親屬或其它法律規定的關系人進行告知的義務。特別要強調的是手術措施的告知及其手術風險的告知,是最易引起爭議的環節,因為手術有風險,有創傷,有較大花費,一旦手術效果不理想,患者往往會因為未達到預期不愿接受后果而遷怒于醫生,這時醫生事前的充分的告知、事中的告知及事后的告知就顯得十分重要,告知要體現在書面上,就是病歷中一定要有告知的表述和患者的簽字。當然,患者的知情權、醫生的告知義務的內容決不單單局限在上述幾個方面,應更廣泛地體現在醫療活動的各個環節。
由中華醫學會倫理學會聯合十幾家醫科大學自發制訂的《履行知情同意原則的指導意見》,雖并不具有強制性,但其行業自律的自覺意識卻讓患者欣慰。根據這一《意見》,一個病人的知情同意權,是指病人有權享有知曉本人病情和醫務人員要采取的診斷、治療措施以及預后和費用方面的情況,并自主選擇適合于自己需要和可能的治療決策的權利。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
一、醫生要向患者說明疾病的診斷結果。對患者的病情輕重、痊愈的可能性,醫生有告知患者或其家屬的義務。
二、醫師告知病情后,應將采取的診療措施的性質、理由、內容、預期的診療效果、醫療方法對患者的侵襲范圍及危險程度等告知患者。
三、對于醫療行為可能伴隨的風險、發生的幾率和危險結果預防的可能性,如藥物的毒副作用、手術的并發癥,特別是醫院的醫療設備,醫師防止危險發生的能力等,患者也有知道的權利。
四、除了醫生推薦檢查或治療的信息,患者還應知道可供選擇的治療方案的信息。診療某一特定的疾病的方法通常不止一種,且不同的方法其療效很不一致,對醫師的技術要求不同,醫療費用也不同,醫師應對可替代的醫療行為予以詳細說明。
五、醫生應當告知相關醫療行為的大致費用。
一提起醫患糾紛,很多醫療機構叫苦,并采取多種措施“防范”。其實,與其用專業語言讓患者和家屬聽得如墜霧里,簽訂越來越多的防護性協議,不如加強溝通,多站在患者的立場去考慮問題。提供多種治療方案,介紹不同方案應用器械的差異、具體的手術過程、預后效果及相應的治療費用。對治療方案做出知情選擇,這才是患者最需要的。
醫療行業應該加強自律。知情同意和知情選擇,既是患者的法定權力,也是醫務人員的法定義務。因此,醫務人員在醫療實踐中,不能有單純的技術觀點和家長作風,要不斷地培養人文精神,特別是增強倫理和法律意識,才能建立起和諧的醫患關系,減少和預防醫患糾紛的發生。
當然,僅靠行業自律是不夠的,要想更好的處理這一矛盾,更需要制度的保證。政府有關方面應該發揮重要的作用,完善監管措施,加大執法力度。通過加強監管平衡醫患權利,充分保障患者在醫療過程中的知情權。
在醫療活動中,過去一直強調醫師的執業自主權,強調應以醫生為中心,患者處于醫療活動中的從屬地位。隨著社會的發展、文明程度的提高以及醫學知識和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患者開始意識到自己作為醫療服務合同當事人一方所享有的權利,越來越多的希望就要求參與到診療過程中。醫生在知識、心理等方面處于相對強勢地位,患者處于弱勢地位,醫生往往容易忽略患者的權利,認為患者什么也不懂,說起來比較費事,自己也是為患者著想,沒必要把情況都說明白,患者會理解的。不少醫生會這樣想。但他恰恰忽略了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就是患者對自己身體健康比其他任何人更關注,我們作醫生的沒有理由不尊重患方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對患方知情權的不尊重就是對患者人格的不尊重,怎能得到患者的理解。可以說,對患者知情權的不尊重是引發醫患矛盾的首要原因。如過濫檢查、開大處方、搭車收費、過度治療等患者反映強烈的醫療過程中的問題都和醫生沒有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權有直接的關系。和諧醫患關系是建立在醫患雙方的信任和理解之上的,而雙方之間的信任和理解又賴于患者的知情,患者知情權的落實則有賴于醫生的告知。因此構建和諧醫患關系醫生處于主動地位,也有更大的作為空間,除了醫生應平等面對患者,充分理解患者的心情,誠懇、負責地履行告知義務外,醫院更應建立一整套相關制度措施來落實尊重患者的知情權,醫生應首先充分重視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學會如何同患者進行有效的溝通,要誠懇、耐心、細致地回答患者的咨詢,及時化解患者的疑慮。通過有效的溝通,建立醫患雙方的信任,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醫患矛盾的發生,它不僅不是給醫療活動制造難題,而且能夠塑造一個健康、和諧、誠信的醫患關系。
在此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醫院與患者或者簽署的某種協議,如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輸血協議等,在協議中寫明醫療行為中可能發生的風險和免除或限制醫方責任的條款,一旦出現問題,醫方則以此進行抗辯。對于這些協議的效力,應理解為醫方履行了風險告知義務,是對患者知情、選擇權的釋明,對于醫方是否承擔法律責任沒有實質的影響。醫方是否承擔責任以其醫療活動中是否有過失、是否造成患者實際損害以及二者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
【案例1】在我國最早報道的相關案件,是在1996年6月,陳某因左眼復發性結膜囊腫手術摘除,術后發現左眼睜不開。經醫療事故委員會鑒定為:提瞼上肌損傷所致,為手術并發癥,醫院并無過失,不構成醫療事故。陳某起訴到法院,法院以醫院沒有告知可能引起的并發癥,侵害了其知情權為由,起訴到法院,經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武警醫院雖在診療過程中沒有過錯,但其未向陳瑞雪告知手術后果,導致陳瑞雪無法行使選擇手術與否的權利,侵犯了陳瑞雪的知情權,武警醫院應當為此承擔法律責任。判決醫院承擔80%的賠償責任6萬元,并負擔繼續治療費用。該判決開創了我國以侵犯知情同意權作為判決依據的先河。
【案例2】2001年2月9日,一位姓盧的患者因“左頸部增生一腫物”到某市立醫院外科就診。同年2月10日某市立醫院為患者盧金進行超聲檢查,初診病癥為“左下頜角實質性占位(淋巴結腫大)”。2月10日晚,某市醫院在未讓患者或原告簽字的情況下,對盧金的左頸部腫物行門診手術切除,并將切除的腫物送被告的病理科檢驗。2001年2月15日被告作出病理診斷為:“(左頸部)淋巴結反應性增生”。術后不久,患者盧金的手術部位腫大。經外地幾家醫院診斷,盧金是患非何杰金氏淋巴瘤。2001年9月24日,盧金又回到某市醫院住院治療。后因盧金是患惡性淋巴瘤,經化療后效果不佳,病情加重,經搶救無效死亡。2002年初,盧某以盧金之死與某市立醫院的診斷失誤和手術不當有因果關系為由,申請該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對進行醫療事故鑒定。2002年2月6日,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作出結論:不屬于醫療事故。
盧某不服,遂提起訴訟,要求某市立醫院承擔賠償責任。
[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患者盧金主動到某市立醫院交清各種檢查治療費用后,自愿接受醫院的門診檢查治療,而醫院由于工作疏忽大意,在未讓患者或原告簽字前便對盧金左頸部的腫物進行手術切除、活檢,違反了國務院制定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應承擔的是行政管理責任。被告的違規行為與原告之子盧金患淋巴瘤致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無必然的因果關系;為此,法院判決駁回盧某的訴訟請求。
評價:構成侵權,應賠償。
【案例3】醫院未盡告知義務法院判決高價賠償。
13年前,南京一位少年被當地一家三級甲等醫院診斷為風濕性心臟病,但醫生未告知其注意事項。四年前,已成年的患者再次發病,該三級甲等醫院控制住病情后,仍未告知其相關注意事項。2年前,初為人夫的患者再次發病,雖經醫院全力搶救,仍未能留住生命。死者家屬以醫院未盡到告知義務為由狀告該三級甲等醫院。
該案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不構成醫療事故,但法院認為,醫務人員的職責不僅包括對患者的診斷治療正確、及時、謹慎,而且對手術的風險以及相關預防、注意事項也應盡到完善的告知義務。被告在患者1993年出院時未能告知疾病的預防措施及要求。根據患者復診記錄,被告也僅僅醫囑“隨訪”,并沒有明確告知應采取那些預防措施以及如何預防。被告的行為導致患者及其親屬對疾病沒有正確認識,在1993年到2002年8月間疏忽了對疾病的及時檢查和治療,延誤了病情,具有過錯。
在患者被確診為風濕性心臟病后,雖然被告醫囑未盡到具體詳細的告知義務,但是患者親屬對醫囑也存在疏忽,未針對病情進行任何檢查和治療,也應對病情惡化承擔一定責任。2002年8月,患者就診時病情已經嚴重,被告應當將患者及時收住入院,請外科會診或者建議轉診外科,這是醫生負有的高度注意義務,被告疏于履行上述義務,致使患者喪失了最佳的治療時機。對此,被告同樣存在過錯。
此外,患者的死亡給其家屬造成了精神傷害,被告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根據被告的過錯程度及損害后果等情節,酌定精神撫慰金為3萬元。
【案例4】一家衛生院為患者切脂肪瘤手術中,高血壓患者突發腦出血致殘。患者認為醫院診療行為有過錯,索賠20萬余元。法院就此案作出判決:醫院的醫療行為雖與患者突發腦血管意外無關,但院方沒讓患者在術前告知書上簽字,存在管理缺陷,院方需承擔患者部分損失。
【案件回放】。
2008年8月,樊城人張紅(化名)因肘部長了脂肪瘤,到牛首衛生院治療。衛生院按程序給張紅進行脂肪瘤切除手術。
手術中,張紅的左側上肢不能順利抬起。經診斷,張紅突發腦血管意外,衛生院遂將張紅送往市區醫院治療。張紅兩次入院治療,花費1.6萬多元。
2008年11月15日,司法鑒定機構對張紅的損害后果進行鑒定:張紅因腦出血,致左上肢癱瘓,構成五級傷殘。
張紅以牛首衛生院的診療行為存在過錯為由,將牛首衛生院告上法庭,要求院方賠償其因傷發生的醫療費、殘疾賠償金、后期治療費合計20.34萬余元。
【法官說法】。
牛首衛生院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市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認定:醫院的醫療行為與張紅突發腦血管意外無關。患者有高血壓家族史,術前緊張、注麻藥疼痛刺激可能是其突發腦血管意外的誘因。該爭議事件不屬于醫療事故,醫院存在的缺陷是術前告知書上無患者簽字。
樊城區法院認為,張紅作為一名成年人,其患有嚴重高血壓疾病多年,故對一般的緊張情況均能預料和控制。張紅患脂肪瘤多年,到牛首衛生院切除脂肪瘤突發腦血管意外,與其自身體質和情緒調整有直接關系。
張紅訴稱,牛首衛生院有過錯,認為院方行為與其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張紅不服市醫學會的鑒定,但又不向上一級醫學會申請重新鑒定。張紅多次申請法醫學鑒定,但最終放棄。張紅對其主張應承擔舉證不力的法律后果。
牛首衛生院在診療過程中,有術前告知書上沒有患者簽字這一缺陷,牛首衛生院應適當承擔一些損失。今年4月初,法院判決院方承擔張紅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費用共計6.38萬余元的10%。
【案例5:新鄉侯新紅案沒有給予出院醫囑構成侵權案】。
還有兩個問題需要說明,一、若沒有告知,會承擔什么責任呢?這主要看造成了什么損害后果。若沒有明確的損害后果,可能承擔的就是精神損害賠償。
二、是否所有的上述特殊情況都必須告知并征得患方同意才能實施下一步醫療行為呢?上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了有三個層次的告知同意規定,先是患者本人同意,其次得患者或者家屬同意簽字,在沒有家屬在場的情況下,在危急患者生命的情況下,醫院相關領導可以決定實施搶救行為。
三、醫生的告知義務不僅僅體現在手術前后方面,還包括其他環節,如出院后醫囑、檢查后告知等。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準,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和以前包括《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的規定有變化,這這個變化就改變了以前必須首先征得患者家屬同意才能實施緊急救助患者生命行為的規定,體現了人的醫療行為追求救死扶傷,生命價值最于一切的以人為本的理念。緊急情況下醫方有單方行醫權,有不得拒絕搶救的義務。
第五十七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該條規定了“當時醫療水平”這個概念來作為認定醫療過失的客觀標準,這在以前法律法規的規定中是第一次出現,我們必須重視這個規定,意味著,我們作為醫務人員必須注意提高我們的醫療技術。現代醫療技術發展日新月異,新的醫療理念、技術不斷在改進,若我們還抱著上學或者多少年以前的技術或觀念不放,不能及時學習新的技術,可能就會違反這一條而吃官司,承擔責任。這樣的案例是很多的。【案例:曲淑敏案:chiari畸形伴脊髓空洞癥。外院專家為原告“在全麻下行后顱窩減壓成型術”】當然,我們國家的醫院根據不同條件劃分為三級九等或六等,不用等級的醫療機構條件不同,能夠采取的醫療措施有差別,但不論級別多低的醫院的醫務人員,都必須知道當代最新的國家醫療規范,醫療常規,而這個醫療規范、常規是不但修正變化著的。(手足口病診療指南目前國家已經出臺了08年版、10年版、11年版)。
《侵權責任法》第58規定: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違法本來就是嚴重的過錯。在今后的醫療侵權訴訟中,只要能夠證明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可直接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能夠證明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行為違反了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就可直接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并承擔賠償責任。首先,作為醫務人員必須了解相關醫療法律、法規、規章和醫療規范,并嚴格執行這些規范,這些都是對醫務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否則,就是明顯的過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58條第(二)項、(三)項規定:“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第六十一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填寫并妥善保管住院志、醫囑單、檢驗報告、手術及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醫療費用等病歷資料。患者要求查閱、復制前款規定的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
我在這里特別強調一下病歷對于醫療糾紛解決的重要性。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司法鑒定—病歷資料。病歷資料是醫院的最重要檔案資料之一,是保證自己證明自己無過失的基本依據,在處理醫療糾紛方面如何強調病歷的重要性都不為過。出現病歷資料的丟失、偽造、篡改等,將導致醫院舉證不能,會承擔全部責任。而病歷書寫的規范、全面、客觀是醫院避免醫療糾紛鑒定被動的主要武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28條規定醫院必須提供病歷原件,衛生部有多個相關規定都表明,醫院不能提供真實、客觀、全面的病歷資料導致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無法完成的將承擔全部責任,甚至可以認定構成最高級別的責任程度。
2005年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不配合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應承擔的責任的批復》明確:醫療機構違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不如實提供相關材料或不配合相關調查,導致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不能進行的,應當承擔醫療事故責任。患者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判定醫療事故等級及責任程度請求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托醫學會按照《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對患者人身損害的后果進行等級判定,若二級、三級醫療事故無法判定等級的,按同級甲等定。責任程度按照完全責任判定。
上述規定在衛生部《病歷管理規定》、《病歷書寫規范》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規規定上都有具體規定。這些規定體現幾種法律關系:一是醫務人員有規范書寫病歷的法定義務,醫院妥善保存和管理病歷資料是法定義務。
二、醫務人員和醫院有保持病歷客觀真實性的法定義務,不得偽造、篡改、隱藏病歷資料。
三、患方有復印全部客觀性病歷的權利,這也是體現了患方知情權。
為了防范醫療糾紛我建議:
一、一定要規范書寫病歷資料,不但要內容完整、也要按時完成,這方面醫院應加強管理。比如修改病歷的規定,病歷書寫完成的時間是嚴格規定。
二、不要在復印病歷上給患方制造難題,否則會使患方增加對醫院的不信任,增加對立情緒,不利于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
三、特別要加強病歷資料的保管,病歷資料原件是不應該脫離醫院工作人員之手,讓患方拿到的,否則,出現對醫院不利的結果的風險就會陡增。
第五十九條規定:因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患者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醫療機構賠償后,有權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追償。
這是醫療糾紛中有關醫療器械或血液等醫療產品質量責任的相關規定,和《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是一致的。出現這方面的糾紛時,作為醫療機構要注意保留相關購入票據等證據,積極向生產單位主張權利。另一方面,必須嚴格進貨關,不能讓不合格產品進入醫療過程。
第六十條規定: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范的診療;
(二)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三)限于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這一條很容易理解,但我們必須注意第(一),這里強調醫務人員的義務,首先是告知義務,要把患者病情、診療措施、風險、可能的預后等告知患者,并且盡量讓患方簽字,其次,在特殊情況下要執行強制治療的責任。出于保護自己的初衷,也要保留患者及其家屬不配合診療活動的字據、錄音、錄像等證據。第六十二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保密。泄露患者隱私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案例1】2004年4月28日,吳某牙齦上火去何某所在診所就診,何某為吳某注射“胸腺肽”后病情未見好轉,被送往烏魯木齊市友誼醫院,經治療,病情好轉后出院。5月13日,吳某又住進袁某所在醫院中醫科治療,5月25日病情好轉出院。6月10日,吳某到袁某所在醫院病案室復印病歷,但打開病歷,發現首頁上印有何某的身份證復印件,吳某意識到病歷已被何某復印。6月11日,吳某向袁某所在醫院進行舉報,醫院調查得知,原來是何某到該院請同學袁某幫忙復印了吳某的病歷。事發后,醫院將復印病歷追回。同時,醫院對袁某做出處罰。但吳某認為,醫院只對袁某進行了處罰,但事件直接責任人是何某,他卻一直未受到任何處理,為保護自己的隱私權,2004年6月,吳某以隱私權被侵犯為由將何某、袁某起訴到法院。2004年8月4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經調查認為,病歷屬于病人所有。醫務人員私自復印患者病歷,侵犯了病人的隱私權。故判決何某與袁某賠償吳某2萬元人民幣,并當面道歉。
【案例2】事情的發生外地來青島打工的女青年秦安香(化名)自2003年8月6日起多次到青島市人民醫院作婦科檢查,最后被確診為早孕。2003年9月2日上午,秦安香在好友初某陪同下到該醫院作無痛人工流產手術。大約9時許,秦安香進入手術室,初某在手術室門外等候,另有八九位學生模樣的男女青年也聚集在手術室門外。過了一會兒,主治大夫孫某出來叫這幾位青年進入手術室,初某也隨后進入手術室。此時,初某看見秦安香躺在手術架上,下身赤裸,處于昏迷狀態。而孫大夫及另一位教師模樣的人則在秦安香旁邊向那八九位青年講解著什么。這時,初某對主治大夫說,你們怎么找了這么多人參觀?主治大夫說,病人已經同意了,并說這些青年都是醫學院的見習醫生。對好友同意別人觀看自己的流產手術一事,初某覺得有疑問,但因手術馬上就要開始不便再說什么,就離開了手術室到門外等候。大約過了半個小時后,那些見習醫生從手術室出來在門外議論,過了一會兒他們又被叫進手術室。直到他們從手術室出來離去后,初某再次進入手術室,見手術還在進行秦安香仍處于昏迷狀態,便自行離開。下午,初某來看望已經回到病房的秦安香,問起見習醫生觀看流產一事,梁說:這怎么可能?我怎么會同意見習醫生觀看呢?此時,初某方知主治醫生沒有跟她說實話,便與秦安香商量后,與已經來到病房的秦安香的男友一起找主治醫生對證,主治醫生孫某只是說患者同意了,卻不肯到病房與秦安香對質。
二、原告的訴訟請求和雙方的爭執。
事情發生后,雙方對手術效果沒有異議,但秦安香等人對醫院不經同意擅自召集見習醫生觀摩患者流產手術,侵犯患者隱私權的行為極為不滿,要求醫院作出解釋并給予賠償。醫院方面認為,作為教學醫院,組織見習醫生觀摩手術,是出于醫學發展和培養醫務人員的公益需要,且符合我國法律和國際慣例,同時,患者提前已經院方要求同意觀摩,因此拒絕賠償,雙方難以達成協議。為此,原告秦安香以自己的隱私權受到侵害為由,于2003年9月8日向青島市市南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青島市人民醫院給予精神賠償2萬元,并要求返還支出的醫療費。
關于原告是否同意手術觀摩一節,原告認為,自己從到被告處接受檢查開始直至手術完畢,從來沒有同意被告觀摩,被告也沒有向自己提出這一問題。為證明自己的主張,原告舉出自己的檢查病例和手術病例為證。據檢查病例記載,原告自2003年8月6日開始,數次在被告處檢查,但檢查病例中沒有關于手術觀摩的內容。而據手術病例記載,手術開始后,原告一直處于昏迷狀態,呼之姓名僅有眼瞼活動,不能言語,而手術前是否就觀摩一事進行過商談也沒有記載。原告的證人初某證明了其在手術室看到的情況及與主治大夫交涉的情況,表示患者在手術前已經昏迷,從進入手術室到藥物昏迷這段短暫的時間內,大夫與患者不可能談妥觀摩之事。初某與患者男友要求主治大夫與患者對質,以澄清事實,主治大夫當時不肯與原告對質。被告舉出主治大夫和帶隊指導老師的書面證言,內容為:在手術前,指導老師曾跟患者交談,問原告是否同意接受同學們的觀摩,原告表示同意。觀摩完畢后,指導老師對原告同意接受觀摩表示感謝,原告點頭示意。關于被告是否有權安排實習學生觀摩手術的問題,原告認為人工流產涉及自己的隱私,不經同意當然不能觀摩。被告認為,教學醫院的天職就是通過臨床病案給學生創造見習機會,同時教學醫院組織學生觀摩手術等診療過程符合國際慣例,如果教學醫院不允許組織學生進行臨床觀摩,醫學教學事業將不能得到健康發展。
【案例3】2008年3月21日原告在黔江區中心醫院治病,被該院診斷為風濕性心臟病、二尖瓣狹窄、心全衰三級、心功能三級、肺部感染。經該院介紹一種新型的手術方式后,原告接受并進行治療。術后,原告感覺自己病情并未治愈,且與醫院原先介紹的治療結果相差甚遠。2008年4月1被告武陵都市報社根據被告黔江中心醫院的介紹將原告的病況、治療情況及新型手術的療效等刊登在報社出版的報章上。原告認為報刊公布的信息使自己的隱私受到了侵犯,且被告黔江中心醫院的療效并未達到當初向自己介紹的效果。于是原告以二被告侵犯自己的隱私權為由,要求二被告連帶賠償5萬元精神撫慰金,并在武陵都市報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原告訴稱,2008年3月21日我在黔江區中心醫院治病,經醫生介紹,我同意使用新型手術方法,但做完后,我感覺自己病情并未治愈,與醫院原先介紹的治療結果相差甚遠。后被告黔江中心醫院在未經我的許可下,擅自將我的病情、手術過程等資料及真實姓名一并登載于被告武陵都市報社出版的報章上,且與客觀事實不相符合。在我家當地造成極壞的負面影響,并對我的精神造成極度打擊。現我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的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5萬元,并在武陵都市報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被告辯稱,未經過原告的同意刊登了原告的病情和治療情況屬實,但黔江中心醫院對原告的手術介紹并沒有擴大和虛假承諾,在報刊上刊登的也并非屬于商業廣告,而是醫療專刊的一則介紹內容,且報道內容并非虛構失實,也未侵犯原告的隱私。對原告認為自己因報道而受到精神打擊不能贊同。被告方沒有對原告造成侵權,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六十三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范實施不必要的檢查。
這是《侵權責任法》的首次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法定義務,這也是這些年醫患糾紛中一個原因。我們應該杜絕這種違法行為,防止不必要的風險。
第六十四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干擾醫療秩序,妨害醫務人員工作、生活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這是國家為了保護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合法權益做出的專門規定,結合這幾年衛生部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相關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對維持正常醫療秩序,保護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對于打擊醫鬧和惡意維權有明顯的抑制作用,也起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應該說,現在的醫療秩序比前幾年有明顯的改善。若遇到惡意維權的,我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進行依法維權。
【新鄉工商局職工家屬惡意維權敗訴案】。
五、關于尸檢和尸體處理問題。
患者尸體,從法律性質上屬于患者家屬所有的物,醫院沒有未經患者家屬同意擅自單獨處理權利。有關尸檢的法律規定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八條:患者死亡,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具備尸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尸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并簽字。尸檢應當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承擔尸檢任務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有進行尸檢的義務。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請法醫病理學人員參加尸檢,也可以委派代表觀察尸檢過程。拒絕或者拖延尸檢,超過規定時間,影響對死因判定的,由拒絕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擔責任。
關于患者尸體遺留醫療機構最終處理的規定在第十九條:患者在醫療機構內死亡的,尸體應當立即移放太平間。死者尸體存放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周。逾期不處理的尸體,經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報經同級公安部門備案后,由醫療機構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另外還有個1997年衛生部制定的《解剖尸體規則》,可以進行解剖的尸體有兩種:
1、死者生前有遺囑或家屬自愿供解剖者;2.無主認領的尸體。
以上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可以看出:。
一、尸檢的意義在于雙方都患者死亡原因有不同看法或者死因不明;
三、進行尸檢必須得經過家屬同意;
四、醫療機構要處理患者遺留在醫院內的尸體,必須履行相關手續,不能單獨做出決定。
【案例1】未做尸檢火化尸體醫院舉證不能敗訴被判賠償。
2004年6月6日,劉飛、王軍英之子劉宇欣不小心失足溺水,送到黎家坪鎮中心衛生院治療,醫院實施了搶救措施。當晚8時10分,劉宇欣因搶救無效死亡。次日,患者家屬應醫方要求將尸體火化。之后,劉飛、王軍英起訴,要求黎家坪鎮中心衛生院賠償醫療事故所造成的損失15萬余元。祁陽縣人民法院在一審過程中,依被告的申請委托永州市醫學會醫療事故鑒定工作委員會進行鑒定,該機構以未能按規定在48小時內對死者進行尸檢,且報送材料不足為由中止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一審法院認為,患者6時30分進院,醫方7時5分才作好準備實施搶救,屬搶救不及時,且將患者安排在普通病房救治,屬搶救措施不當,醫方存在嚴重的醫療過錯,對患者的死亡后果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據此,法院判決由被告祁陽縣黎家坪鎮中心衛生院賠償原告劉飛、王軍英精神撫慰金、其子死亡喪葬費38317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醫方的治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及治療行為與死亡后果是否具有因果關系,本案中無證據證實,故只能以醫療技術鑒定不能作出的原因來確定賠償責任。事故發生次日,患方應醫方的要求將死者火化,是尸檢不能作出結論的主要原因,醫方應負本案的主要責任。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原告劉飛、王軍英與被告祁陽縣黎家坪鎮中心衛生院醫療賠償糾紛一案作出終審判決,由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其子死亡喪葬費23134.2元。
【案例2】鞏義張某死因不明案。【案例3】中原區法院陳利娜案。
點評:
1、出現醫療糾紛,作為醫療機構要主動向死亡患者家屬征詢是否對患者死亡原因有異議,是否要求尸檢,若患者家屬不同意尸檢,要及時讓他們簽署書面意見。
2、出現家屬因為雙方存在醫療糾紛而將尸體留在醫院不予處理的情況,一定要嚴格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9條的規定依法處理。
六、“非法行醫”和“非法執業”及其法律責任。
什么是“非法行醫”?根據《執業醫師法》第39條對非法行醫作了這樣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并處以十萬元以上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上有個非法行醫罪。即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醫師執業資格,擅自開展診療活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根據國家衛生行政部門的解釋,非法行醫是指以下非法現象:未取得或使用偽造、變造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開展診療活動的,就是人們通常所指的黑診所行醫問題;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承包、承租醫療機構科室或房屋并以該醫療機構名義開展診療活動的;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的行為。現實生活中以上各種現象又可能是同時交叉存在的。通俗地講,非法行醫問題主要就是黑診所和正規醫院承包科室問題,而在這兩處行醫的人員絕大多數又是無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員。
任用執業醫師從事超范圍的執業活動或者違反《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所謂非法“走穴”屬于醫療機構違法執業活動,不能算“非法行醫”,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14條規定,醫師經注冊后,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2001年6月20日衛生部、中醫藥局《關于下發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規定了包括臨床類、口腔類、公共衛生類、中醫類等四大類別28小類的注冊醫師類別,并且規定:醫師進行執業注冊的類別必須以取得醫師資格的類別為依據。醫師依法取得兩個或兩個類別以上醫師資格的,除以下兩款情況之外,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及其中一個相應的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從事執業活動。醫師不得從事執業注冊范圍以外其他專業的執業活動。
在縣及縣級以下醫療機構(主要是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執業的臨床醫師,從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確因工作需要,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考核批準,報市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可申請同一類別至多三個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
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執業的臨床醫師因工作需要,經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公共衛生類醫師資格,可申請增加公共衛生類別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執業的公共衛生醫師因工作需要,經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臨床類醫師資格,可申請增加臨床類別相關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
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執業的臨床醫師,其執業范圍為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業。在醫療機構中執業的臨床醫師以婦產科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的,其范圍含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業。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科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方可申請注冊全科醫學專業作為執業范圍。
醫師注冊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于超范圍執業:
(一)對病人實施緊急醫療救護的;
(四)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跨類別變更專業,必須取得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80條規定,除急診、急救外,醫療機構診療活動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
(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3000元以下;
(二)給患者造成傷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3000元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3000元以上;
(二)給患者造成傷害。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超范圍行醫問題,醫生的非法執業主要是醫療機構管理問題,醫院要承擔行政責任,處罰的幅度也比非法行醫輕的多。根據《醫師會診管理暫行規定》,第2條規定,醫師未經醫療機構批準,不得擅自外出會診。醫師外出會診需要履行相應的手續,并由派出的醫院出具收費票據,三種情況下醫院不能邀請或者派出醫師會診:
(一)邀請方超出本單位診療科目或者本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的;
(二)本單位的技術力量、設備、設施不能為會診提供必要的醫療安全保障的;會診邀請超出被邀請醫師執業范圍的。違反規定相應承擔行政紀律處分和處罰。
【案例1】聶莊非法行醫案。
【案例2】馬建會兒子殘疾生產河南中醫學院第一附院超范圍執業案【案例3】商丘市梁園區八八社區醫院超范圍執業和梁園區婦幼保健院醫生非法會診(超執業地點)案。
【案例4】西峽縣人民醫院肛腸科大夫診治腦梗塞導致腦出血造成患者死亡案。(超類別執業)。
提示:醫院一定要加強管理,對于超執業范圍、超過執業地點的執業行為要予以杜絕,堅決杜絕無證行醫,會診要依法進行,并履行會診的手續。
七、目前醫療糾紛訴訟的基本狀況和特點。
1、醫療糾紛自2002年《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出臺及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出臺后呈明顯逐年上升趨勢,而且這幾年醫患矛盾成為社會最為突出的矛盾之一,醫患雙方缺乏基本的信任,糾紛很容易發生,并且雙方心理抵觸情緒突出,出現了不少強烈對抗的案例。而且許多案例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醫院處于輿論的不利地位。
2、許多大的醫院為了擺脫訴訟之累聘請了法律顧問,患方也較多地聘請律師參與訴訟,其專業性更強,訴訟的對抗性比較明顯。
3、一些患方動用了包括上訪、進京告狀、醫鬧等手段,政府及執法部門追求穩定大局,醫院在處理訴訟中處于弱者地位。有些案件的審理是千折百回,使訴訟拖而不結。
4、醫療事故糾紛案情復雜,程序繁瑣,訴訟周期長。
5、醫療事故糾紛專業性強,涉及的醫學規范、法律、法規和規定極其繁多、復雜,有些案例相關的醫學、法醫學、法律問題尚無定論,需要醫學和法律專業結合才能勝任這項工作,尤其是患方,沒有既懂醫學又懂法律的專業律師的幫助是很被動的,但總的處理起來結果還是相對難以把握,處理難度較大。
八、解決醫療糾紛的法律途徑。
根據《條例》第46條的規定。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十八
所有在座的同志們:
大家好!我很高興參加今天五星村組織的慶“3.8”婦女節活動,根據安排,由我給大家做一次村民權益保護法律講座,希望大家相互交流學習。為了增強廣大婦女的法律維權意識,進一步發揮廣大婦女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生力軍作用,充分展示婦女與時俱進的時代風貌。關注婦女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鞏固我們五星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在重慶市范圍內的先進和模范帶頭作用。我今天將通過相關法律法規的講座,專題就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做些法律宣傳,旨在增強婦女兒童法律意識,創建平安社區。我主要講二點,大約30分鐘。一是婦女兒童究竟有哪些權益,二是當權益受到侵犯時如何維權。
一、婦女、兒童以及老年人法律規定有哪些權益。
我們天天都在講要保護好婦女、兒童、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可是大家知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權益呢,我簡明扼要講一下。
1、【婦女法律權益】我國非常重視運用法律手段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首先,在我國根本大法《憲法》作出了原則性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撥婦女干部。《婦女權益保障法》又進一步對婦女的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利權益、勞動權益、財產權益、人身權利和婚姻家庭即六大基本權益方面作出詳細而明確的規定,并對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和情況,造成損失的大小、危害的輕重,規定了依法承擔的法律責任。同時在《婚姻法》、《母嬰保健法》、《民法通則》、《工會法》、《勞動法》、《刑法》等法律也多方面相應地作出規定。在國際上,我國參加了《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約》等國際公約,為保護婦女合法權益展示了大國風范。下面我就與我們最息息相關的三點展開來講:
(一)婚姻自主權(結婚離婚自由,不允許包辦婚姻,這個比較好理解)。
(二)婦女在孕期和分娩后或妊娠后受保護的權利,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這一規定說明三個問題:一是講,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請求。也就是說,在上述時間內,男方沒有提出離婚請求的權利;二是講,女方在上述時間內,提出離婚的請求,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的,可以受理。三是,這里大家注意有一個特殊情況,就是如果法院認為有應當離婚情形的可以判決離婚,比如說女方有過錯的,女方有外遇給別人生了孩子,再不讓男方提出離婚就又不公平了是吧?所以,法律的一般原理就是公平,很好理解。
(三)我們說說家庭暴力的事.什么是家庭暴力?目前在國際上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概念。我們認為家庭暴力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公婆媳、岳父母婿、兄弟姐妹、祖孫間及其他家庭成員間的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冷暴力)男方對家庭態度冷漠,對女方態度冷淡,不理不睬及性暴力行為。按家庭成員的關系劃分,家庭暴力可以分為夫妻暴力、父母與子女間的暴力、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夫妻暴力在所有家庭暴力中是最常見的一種,《婚姻法》主要針對的也是這種暴力類型。它是指夫妻之間一切形式的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行為。我國婚姻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四十三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1、重視婚后第一次暴力事件,絕不示弱,讓對方知道你不會忍受暴力,縱容暴力。
2、說出自己的經歷。訴說和心理支持很重要,如果你周圍有許多人與你有相同的遭遇,你們要互相支持,討論對付暴力的好辦法。
3、如果你的配偶施暴是由于心理方面的問題,應尋找心理醫生和親友幫助,設法強迫他接受治療。
4、在遇到緊急情況時,要及時撥打“110”報警,向公安部門求救。
5、向婦女維權機構求助。各村委、村民小組將通過法律援助站或法律援助點,幫助婦女提高預防能力,避免遭遇侵權。
7、受到嚴重傷害和虐待時,要注意收集證據,如:醫院的診斷證明;向熟人展示傷處,請他們作證;收集物證,如傷害工具等;以傷害或虐待提起訴訟。
8、如果經過努力,對方仍不改暴力惡習,離婚不失為一種理智的選擇。這也是目前擺脫家庭暴力的一種方法。
(四)選擇生育子女和不生育子女的權利。有位女士懷上了小孩,考慮到事業剛剛起步就和她丈夫商量不要這個孩子,她丈夫不答應,她就讓自己的哥哥陪自己去醫院做了引產手術。他的丈夫知道后非常生氣,就把這位女士和她哥哥告了,要求二人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大家說他的請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嗎?最后,法院駁回了他的起訴,因為這位女士有不生育的自由。
現在還有一個現象就是“丁克家庭”,大家都感覺陌生吧,其實就是夫妻雙方收入穩定卻主動不要孩子。有的老人就不樂意了,我這兒還等著抱孫子呢,你們怎么就不生呢?雖然這樣做有悖常理,但是您老人家還不能橫加干涉,法律賦予了他們不生育的自由。如果您要管,最好從家庭和諧和晚年幸福的角度對其夫婦進行引導。
2、【未成人法律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條第一款規定:“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第5條第四款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總的來說包括:
1、生命健康權。
2、人身自由權。
3、姓名權。
4、肖像權。
5、名譽權。
6、榮譽權。
7、財產所有權。
8、財產繼承權。
9、著作權。
10、專利權。
11、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
12、取得國家賠償權。
13、宗教信仰自由權。
14、民族風俗習慣自由權。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權。
16、受教育權。
3、【老年人法律權益】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是指老年人依據憲法和法律應當享有的各種權益。老年人作為特殊群體,根據其自身特點和需要,還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權益。依據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老年人可享有下列10項權益:
二、婦女、兒童以及老年人如何維權。
目前我們拔山鎮特殊群體維權社會網絡已初步形成,各部門和單位都有工作的專職機構,比如團委、婦聯、工會、敬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因此婦女、兒童、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請求調解、仲裁、訴訟。當然也可以:
1、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解決。如未成年人無故被校方開除學籍,可向有關教育管理部門申請解決;被有關單位雇用為童工,可向有關勞動部門申請解決等等。婦女可向婦聯組織投訴,在村社可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到拔山司法所進行法律咨詢,申請法律援助等。
2、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未成年人的身體遭受侵害,應立即向拔山派出所或忠縣公安局報案,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遇有緊急情況,應撥打“110”報警電話。婦女遭遇家庭暴力時,撥打“110”拔山派出所的同志也會出警。當然也包括老年人。
3、向人民檢察院進行控告。如未成年人、婦女或老年人遭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害后,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檢察院進行控告。
4、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如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未成年人、婦女或老年人遭受家庭成員虐待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刑事審判庭按照刑事自訴案件的審判程序進行審理和判決。
5、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未成年人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與他人發生糾紛后,如繼承權被剝奪、被人打傷后花費的醫療費需由他人賠償、父母離婚后自己無人撫養等等,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起訴,請求法院追究侵權者的民事責任。
6、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未成年人、婦女或老年人對有關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產生行政爭議時,可向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起訴,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比如,某兒童被拐賣,該兒童或其家長請求公安機關予以解救和保護,公安機關置之不理或拒絕保護,就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控告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
同志們,如成龍一首歌唱到“一玉口中國,一瓦頂成家,都說國很大,其實一個家,一心裝滿國,一手撐起家,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應證了“家和萬事興,國泰民安寧”。村民就應當大力弘揚孝道文化,爭做一個樸實、吃苦、感恩的忠縣人,創建平安村社、平安家園。我也要告訴大家,依法維權的道路是艱辛而漫長的,法律雖然對婦女、兒童、老年人的基本權益進行了明確規定,但法律設置的權利不等于現實,權利只是提供機會和條件,它的實現要靠自己來爭取和努力。所以我們每個村社居民,只有認真學習法律規定,明確權利義務、理解法律精神,才能不斷提高法律素質,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當然今后需要我所進行法律服務的,我們定當盡職盡責,依法維權。
最后,祝愿廣大婦女同胞、老年同志、社區居民和在座的同志們身體健康,家庭和諧!天天快樂!謝謝!
法律講座主持詞(精選19篇)篇十九
講座地點: 山東島城律師事務所多媒體室(青島市延安三路111號匯利大廈1206室)
繼“社區法律服務站”正式啟動,島城律師“民生法律大講堂”開講啦!!
山東島城律師事務所自2015年承接青島市老年維權崗以來,一直致力于老年人的普法宣傳工作,并且聯合青島新聞廣播電臺《牽掛》欄目,自2015年5月起,成功舉辦了多期“牽掛律師面對面—暨山東島城律師事務所開放日”的普法宣傳活動,并且深入社區,將法律知識送進社區居民中。今年4月,山東島城律師事務所與青島四方區興隆路街道共同建立了“社區法律服務站”,同時拉開了“法進社區、律助民生”律師普法進社區活動的大幕,進一步用實際行動兌現在老年維權崗設立之時的承諾:“關愛老人,服務社會”。經過近半年的資源整合,山東島城律師事務所在原有的“牽掛律師面對面”活動基礎上,進行全面升級,并正式向市民推出“民生法律大講堂”,并且將于本月正是開課。
參加人員:老年維權會員、《牽掛》欄目聽眾、廣大社區群眾等。
參加人員請于2015年8月20日前通過電話直接報名。
一、講座介紹
本次講座以“外貿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為主題,通過對外貿企業2015年以來所涉及的近6000個訴訟案件進行逐一采樣,對其涉訴原因、爭議數額、法律適用、爭議焦點等問題進行定量分析,通過量化指標直觀反映外貿企業在合同簽訂及履行、經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風險,試圖將風險點納入外部控制和內部控制兩大指標體系,從而構建起完整的外貿企業法律風險評價體系。利用該評價體系,幫助企業增強風險防控意識、完善風險防控制度、規范業務合規操作、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強化外部監督等工作。
二、活動議程
時間:3月20日(周三)下午14:00至16:30
地點:開發區金融服務中心多功能廳(三大街金融街西區 6號樓b座3層)
三、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開發區金融服務中心、天津股權投資基金服務中心
指導單位:開發區貿易促進中心
合作單位:金臺(天津)律師事務所
四、活動規模
開發區外貿企業(每單位最多2人參加),100人左右
五、合作媒體
天津電視臺、濱海時報、渤海早報、北方網、新浪財經、和訊、金融時報等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麻維娜 李昕
電話:66211567? 25201984
郵箱:#url#
附件一:參會回執
天津開發區貿促中心
2015年3月12日
活動名稱:“企業經營法律風險防范”法律知識講座及現場法律咨詢解答。
邀請對象: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其他主要核心管理人
活動費用:免費
活動時間:2012年7月5日 下午一點半
活動地點:郵件通知
該活動首先由上海領秀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公司法以及合同法等方面的專業律師圍繞中小企業在設立、運營及整合階段面臨的常見法律問題(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用工糾紛、合同糾紛、知識產權糾紛等)進行1-2小時的法律知識講座;而后由領秀律師對與會企業就經營過程中的法律問題進行現場解答。
主講律師:上海領秀律師事務所??梁學軍律師
主進律師簡介:上海領秀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高級合伙人,1998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后,執業至今。曾分別在多家知名律師事務所執業,具有由中國司-法-部、中國人事部、中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聯合頒發的企業法律顧問注冊資格證書。擅長領域:合同糾紛、企業法律顧問、債權債務、家族企業財產糾紛、高端離婚及遺產方案設計。現任上海、北京、浙江、江蘇等地二十多家知名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以及專項事務顧問;作為主辦律師成功代理了上千起重大民商事訴訟及非訴訟案件。曾為諸多國有、民營企業和律師事務所提供中國法律服務。
遇到的法律困惑??
上海領秀律師事務所??2012-6-22
尊敬的嘉賓:
律師無論在哪個時代、哪個國度都是社會中的精英群體,每一位優秀律師都是在不斷地學習和實踐中歷練成長。在你的執業生涯中是否也遇到過瓶頸,是否也期待著有一群“同路人”可以和你推心置腹的交流專業、學術、事業、人生?“盈科法律講堂”系列活動就是這樣一個平臺!
我們致力于打造遼沈地區律界精英交流的平臺,這里有全國各領域的法律專家與您切磋技藝;這里有同業之間的對話、合作與融合;這里是遼沈律師交流實務、共謀發展的舞臺;這里是“法律人”的夢想家園!
后附:
一、盈科法律講堂(第一期)活動安排;
二、主講律師介紹;
三、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簡介。
主???題:《房地產建筑工程法律實務及青年律師專業化道路》
主講嘉賓: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宋安成律師
活動時間: 2015年11月7日?9:00——11:30
舉辦地點:沈陽市和平區中山路111號亞貿大廈二層??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咖啡廳
主辦單位: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
邀請嘉賓:預計邀請遼沈律師同仁?四十名
報名方式:從即日起接受電話及郵件預約報名(報名以回電確認為準)
聯 系人:馬俊龍 律師
電子郵箱:#url#
宋安成律師,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高級合伙人,法律碩士,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客座教授,國家二級建造師,房地產與建筑工程領域法律專家。
著???作:著有《業主權利疑難解析》(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宋安成律師文集》。主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物業管理法律業務操作指引》,參與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商品房交易法律業務操作指引》、《律師辦理建設工程法律業主操作指引》、《律師辦理動拆遷法律業務操作指引》的'討論與制定,參與上海市地方法規的討論與制定。先后在《城市開發》、《施工企業管理》、《住宅與房地產》、《中國物業管理》、《現代物業》、《上海房產》、《上海律師》、《房地產時報》上發表論文及案例80余篇。
業務領域:市政工程、房地產開發、建筑工程、物業服務等。
擔任萬科物業、保利地產、金地房產、長業建設等知名房地產公司、物業公司、施工單位的法律顧問或提供專項服務。為房地產開發提供全程法律服務、項目施工法律跟蹤服務。為房地產企業在項目融資、規劃、招標、施工、銷(預)售、物業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務。為施工單位提供工程造價、工程質量、工程結算、分包等方面法律服務。
北京盈科(沈陽)律師事物所位于沈陽市和平區中山路111號,亞貿大廈二層(中山廣場盛京銀行后身),有2000余平方米的辦公面積,辦公場所簡約大方、典雅商務,在所內中廳設有近四百平米的高檔咖啡廳,視野開闊、環境優雅。作為“盈科律師”在東北地區設立的第一家分所,沈陽盈科將秉承北京總部規模化、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的發展理念,盈科而后進,致力于打造國內一流法律服務機構。沈陽盈科現已加盟精英律師近三十名,已成立私募股權與投融資部、韓國法律事務部、金融投資部、勞動法律事務部、婚姻家庭法律事務部等部門,必將成為遼沈律師同仁創業熱土。
歡迎各位律師同仁在本場精彩的專題講座之后到沈陽盈科參觀、交流。
北京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
2015年10月28日
本期講座現場特設立免費咨詢處,專業律師會為您解答您所關心的法律問題,如需在婚姻家庭,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房產買賣,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勞動爭議等法律方面得到咨詢、幫助,歡迎您來到現場!
主??????題:??《青少年法律知識專題講座 》
主 講嘉?賓:???徐雙泉 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 主任
活 動 時 間:???2012年8月19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免費咨詢時間:??上午11:00—12:00
講 座?地?點:??沈陽市和平區中山路111號亞貿大廈二層
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 咖啡廳
報 名?方?式:???為保證講座秩序,參加人員需提前報名
聯?系 方式:???62660688轉8008????周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