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糾紛篇一
1、現乙方承包甲方租金,乙方付甲方押金貳萬元,承包款三個月陸萬元,一次付清。三月以后必須按時付給租金。
2、甲方負責把船送到指定地點,燃油費由乙方負擔,甲方安排一人負責船舶的設備維護(費用由甲方負責)和炊事工作,工資由甲方負責。
3、如遇自然災害和年
節假日,船舶不能生產,甲方應減除租金,甲方必須保證船舶設備正常生產,每月28天以上,如維修超過兩天應減除租金。
4、乙方不負責甲方船舶在船籍港的任何費用。
5、本次承包有效期一年,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如任意一方終止合同,造成的后果由終止合同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和費用。
6、如到期解除合同,甲方必須退還乙方押金貳萬元,乙方必須平安的送甲方船舶離開衡東水域。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望雙方真誠合作,同等互利。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糾紛篇二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糾紛篇三
河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后,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并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糾紛篇四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見后)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糾紛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村民委員會
負責人 ,主任。
為支持乙方經濟發展,甲方先后向乙方發放貸款 筆,借款本金 元,截至協議簽訂日,拖欠利息 元,借款本息合計 元(借款見本協議書附件一)。借款到期后,乙方無力償還,甲乙雙方就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對借款事實及本金、利息金額和該借款全部用于村集體經濟發展的事實無異議。
二、乙方同意以該村的機動地平方 米(折合 畝)的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所欠甲方全部借款本息。
三、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負責配合甲方對抵債土地進行丈量并繪制抵債土地示意圖,抵債土地面積以雙方丈量面積為準。抵債土地示意圖作為本協議書附件二。
四、宗地位于該村 方向,東西長 米,南北長 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見本協議書附件二)。
五、對甲乙雙方達成的以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借款本息的方案,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協議書附件三)。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書。
六、乙方保證對抵償債務的土地擁有權并且享有以之抵償債務的合法權利。
七、抵償債務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內容。
九、本協議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而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協議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甲方與其他信用(聯)社合并,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年度絕收或者減產50%以上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一年;減產50%以下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半年。
十一、延長抵債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生效。甲方通過郵寄方式送達書面通知的,該通知交郵之日起即視為送達。
十二、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十三、自本協議抵債期限開始之日起,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對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十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五、甲方采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乙方村民有優先承包、受讓、承租等權利。
十六、在乙方村民無人承包、受讓、承租的情況下,甲方可以與乙方之外的其他村民委員會成員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十七、在乙方村民承包、受讓、承租抵債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情況下,乙方應負責做好配合工作,做好乙方村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的簽訂、流轉款項的收繳等工作。
十八、在本協議履行間,因抵債土地所發生的農業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相關農業稅費。
十九、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造成土地毀損、滅失而無法從事農業生產的,乙方應在甲方已收益的范圍以外重新提供其他土地或者財產抵償債務。
二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國家因需要征用抵債土地的,征地的各項補償費用,應優先償還甲方未受償部分的款項。甲方受償后剩余部分,歸還乙方;甲方受償后不足部分,乙方仍然負責償還。
二十一、本協議書履行期間,乙方應負責協調好村民的相關工作,保證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十二、對甲方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乙方無權對協議內容進行干預。
二十三、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負責逐戶通知抵債土地的現承包人,向現土地承包人說明抵債事宜,做好現承包人今后年度繼續承包、受讓、承租土地的宣傳工作,停止收取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費。
二十四、抵償債務期限屆滿,在土地未毀損、滅失和被征用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將土地交還乙方。
二十五、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十六、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七、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乙方主管部門xx縣農村信用聯社備案一份。
特別說明:本協議文本為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后共同擬定。甲方已提醒乙方對協議全部條款進行仔細閱讀,并對乙方對協議條款及措詞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答,乙方已經認可甲方的解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條款及措詞理解一致。
附件:
1、借款說明
2、抵債土地示意圖
3、乙方村民代表會議決議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 村民委員會(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糾紛篇六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林地名稱(小地名) ,座落 鄉(鎮) 村 組,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 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流轉林地使用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其它建設。
(一)流轉后,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承包后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發包方、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四)如乙方對現有林木進行低產林改造,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滿后,林地、林木歸還給甲方。
(五)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六)乙方不得改變承包地的林地用途,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等破壞森林行為,不得在野外違章用火。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事件,乙方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七)在承包期內,在承包范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水、電設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設施,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如原有設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轄區內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承包林地范圍內開通道路,修筑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辦公用房和其他養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將承包林地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出租、抵押融資等經營活動,但必須告知甲方。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九)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采伐申請手續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本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為 元,流轉林地上原有的林木出售給乙方的,價格 元。合計 元。(一)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支付時間為 .詳見收條(附件4)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100000.
(二)如違約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為損失額的100%.
(一)本合同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生效。
1、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簽字并經林地承包管理機構鑒證之日起生效。
(二)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林地流轉合同管理部門(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承包方)(受讓方)
地址:地址: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糾紛篇七
甲方:清水磚廠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為提高磚廠生產質量,以達到雙方共贏的目的,在雙方完全自愿的情況下,本著公平、公正、自愿的前提下特訂立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將能正常運轉的磚廠(清水磚廠)成套設備及場地設施承包給乙方,經乙方驗收合格后交予乙方。
2、生產線管理,甲方有權監督,但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及管理工作。
3、甲方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即每月15日至20日足額發放上月工資。儒在規定時間內甲方未能按時發放工資,乙方有權停工,期間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在此停工期間工人的基本生活費、誤工費均由甲方承擔,誤工費以每天工資的平均基數為準。
4、廠外一切事務均由甲方負責處理承擔。
5、甲方保證及時供應制磚土且提供碼放成品磚的場地,不得耽誤乙方生產,否則損失由甲方承擔。在正常天氣狀況
下,因為制磚土供應不及時所引起的停工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因天氣原因、設備故障等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甲方每月收清乙方所生產的合格成品磚,并算清付給乙方磚款,不得拖欠。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生產線管理,保質保量生產,所生產磚必須達到國家標準,如出現質量缺陷不能出售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損失。
2、乙方負責招收生產線所需技術工和普通職工,并確保正常生產。
3、在正常天氣情況下,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生產進度。如出現蹬火,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以窯內磚坯數量為準計算,蹬火一天乙方賠償甲方1000元。
4、乙方必須保證合格產品進窯。
5、定期檢查生產設備,如電瓶車,如若損壞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6、護架人員必須做到雨后草簾的晾曬,如發現草簾損壞、腐爛、發霉等由乙方照價賠償。
7、拉坯人員必須做到掉落磚坯及時拾回,如有遺漏,每塊磚坯扣除1元。
8、在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
9、在磚廠承包期間,乙方交給甲方成品磚費用為: 元/萬,九零磚 元/萬;如遇惡劣天氣或者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承擔,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
10、生產過程中出現焦磚情況下,超出10‰由甲方按照成品磚計算。
11、在甲方正常提供場地及原材料所需款項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停產,如果擅自停工、停產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承包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磚廠所有的生產設備、設施交于乙方生產使用、管理。
2、甲方在承包期滿前以成品磚結算,并現金付給乙方有,不得拖欠。
3、甲乙雙方協商訂此勞務合同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4、乙方必須愛護設備,在合同期滿交還給甲方的設備必須能正常運轉,損壞的設備必須維修好交予甲方。
四、安全生產責任
1、乙方確保安全用電、依法用電,安全生產。
2、乙方應積極實施本磚廠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3、在正常生產過程中,如出現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20xx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解決,超過20xx元的多處部分由甲方承擔(家屬除外),不得互相推托,否則造成不良后果,由推托方承擔(工人廠外發生事故,由工人自己承擔)。
五、法定保障
1、本磚廠勞務承包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六、如果乙方紅磚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日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糾紛篇八
發包方(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吳建平
承包方(乙方):婁底市聯城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謨連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游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經營范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即從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20xx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20xx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新化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臺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于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臺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新化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備注:旅游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新化支行
帳 號:1913010429024918051
開戶地址:湖南省新化縣城
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乙方:婁底市聯城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二00六年二月十六日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糾紛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貨物運輸承包經營合同書。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甲方將己方工廠的物件及銷售的產品全權委托乙方承運,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運費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按以車裝實際拉運噸位, 元/噸結算貨物承運費,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2、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單按 一結算,結清運費。
3、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后,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數量不缺失,外觀完好無損壞,并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4、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按5000元/月向乙方收取保證金,順延年累計滿一年止。合同期滿雙方續簽合同,上一年的保證金則作為簽合同當年的保證金。如雙方不續簽合同或合同解除后,保證金全額一次性退還乙方。
三、安全責任方
1、至簽訂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將自行承擔。
2、乙方承包期間對所有承運貨物,車載人員負全部安全責任。若造成人員傷亡或承運貨物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
3、車輛保險、維修檢測、年檢保養、燃油材料、違章罰款、用費稅額、交通事故理賠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需要要求乙方貨物運輸到指定服務區;如甲方停工,停產等因素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甲方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對發現的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問題、服務質量問題,以及車輛技術性能存在嚴重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車整改或終止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應明確承運貨物品名 、裝貨地點 ,聯系人 ,聯系方式 ,貨物到達地
4、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托乙方托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6、若乙方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為甲方辦理甲方貨運事宜,乙方應指派業務人員為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7、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 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二)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不能以市場運輸價格調整等任何因數,借故拖延,暫緩或是停止對甲方的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不能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的經營權限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車輛保險(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乘坐險等附加險種)、維修檢測、過路停車、燃料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協助甲方做好托運零單貨物、散件貨物等輔助材料的免費運輸。
5、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單〉交付貨物。
6、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由乙方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第三方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第三方承運。
五、其他約定:
1、因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貨物損失的,乙方應先賠償甲方損失后再向第三方追償事故的處理與賠償,由乙方與責任方按相關程序解決。
2、乙方出現駕駛員酒后駕車,由此影響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若要長時間的維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務,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雙方可協商解決,若沒有事先通知甲方影響運輸服務的,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甲、乙雙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約定并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賠償對方應結算當天運費的10%違約金。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雙方同意交當地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必須執行法院判決。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執行代表: 執行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