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規章制度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不斷完善和調整,以適應時代的發展和變化。規章制度不僅僅是一紙文件,更是組織發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動力。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一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
2、實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處處有人管。
3、有公職或兼職防火干部,做好經常性消防安全工作。
4、不要亂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能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
6、消防器材定期的年檢、維護、保養。
7、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8、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
9、對新員工和老員工普及消防知識,對重點部位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10、對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分明。
1、各部門消防安全區域、責任人明確。
3、定期做好防火檢查及召開例會。
4、定期召開消防會,要確實組織好防火檢查,制訂計劃,重視防火檢查的重要性。
5、確實組織好義務消防員的學習、訓練及滅火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
6、各安全區域負責人及領導小組名單上交行政部備案,如有調整隨時上報。
7、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1、設置明顯禁止煙火的標志。
2、消防器材、消火栓必須放置在明顯位置。
3、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
4、工作人員下班前要有專人對所屬部門進行全面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保證各區域無明火及火災隱患。
5、安全通道通暢無任何雜物。
6、消防設施設備必須齊全。
1、各部門全面負責轄區內所屬的消防報警設施、滅火器材的管理,負責定期檢查、試驗和維護修理,以確保完備,并建立檔案登記。
2、管理轄區內的消火栓。在重大節日前對器材、裝備進行檢查,春秋季進行試噴抽查。
3、各部門、班組對本崗位的.消防器材由專門人員進行監管,定期進行維護,禁止無關人員挪動、損壞消防設施。防止消防器材丟失,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4、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發生丟失、損壞,該部門應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禁止無關人員動用消火栓內的設備,禁止將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動用消火栓必須上報。
6、嚴禁以任何理由阻擋、遮攔、裝飾、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設施及消防標志。
7、本規定未盡條款,均執行消防法規所規定的有關條款。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二
一、店上應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有關部門并存檔。
三、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本店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后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門店在營業時間應至少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后應檢查并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立即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消除解決。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9、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樓板、防火墻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1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一、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使員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門店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應對新上崗員工或重點崗位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門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4、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6、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電防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四、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七、門店營業結束時,應切斷場所內所有非必要電源。
消防常識
一、報警常識
1、向119報火警必須講明
(1) 單位名稱、詳細地址
(2) 著火部位、起火物
(3) 火勢情況、有無人員圍困
(4) 報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號碼
二、員工“四懂四會六知”
1、四懂:懂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
懂預防火災的措施
懂初期火災的補救辦法
懂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及措施
2、四會: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補救初期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3、六知:一知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
二知生產和實驗、生活用火的分布
三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儲存、使用
四知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
五知建筑結構和消防水源、器材、設施
六知防火重點部位和安全措施
三、滅火救援
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拔、二壓、三噴
2、滅火器的使用要點:(1)占領上(側上)風方向
(2)離著火點保持2-3米距離
(3)拔掉保險銷,向下壓
(4)對準火焰根部,由近及遠,水平掃射
3、滅火器檢查:紅區失效,綠區正常,黃區壓力偏高
4、滅火毯使用方法
(1)、將滅火毯固定或放置于比較顯眼且能快速拿取的墻壁上或抽屜內;
(2)、當發生火災時,快速取出滅火毯,雙手握住兩根黑色拉帶;
(3)、將滅火毯輕輕抖開,作為盾牌狀拿在手中;
(4)、將滅火毯輕輕的覆蓋在火焰上,同時切斷電源或氣源;
(5)、滅火毯持續覆蓋在著火物體上,并采取積極滅火措施直至著火物體完全熄滅;
(6)、待著火物體熄滅,并于滅火毯冷卻后,將毯子裹成一團,作為不可燃垃圾處理;
(7)、如果人身上著火,將毯子抖開,完全包裹于著火人身上撲滅火源,并迅速撥打急救 120。
5、滅火毯適用場所:由于滅火毯的優良特性,所以滅火毯適于配備在家庭廚房、老人房間、學校宿舍、醫院病房、娛樂場所、賓館、高層商住樓、頤養院、兒童福利院、部隊營房、居民社區、工廠宿舍、商場攤位、網吧、汽車、加油站、寺廟、監獄集宿及人口密集場所等。6、注意事項:
(1)、請將本產品牢固置于方便易取之處(例如室內門背后、床頭柜內、廚房墻壁、汽車后備箱等),并熟悉使用方法。
(2)、每十二個月檢查一次滅火毯。
(3)、如發現滅火毯有損壞或污染請立即更換。
四、火災處置程序:立即報警,迅速滅火,盡快疏散,自我保護
2、迅速滅火:
使用滅火器、消火栓滅火,控制出入口,維護現場秩序
3、自我保護
五、逃生常識
(1) 保持冷靜,克服驚慌、恐怖心理
(2) 注意熟悉環境(通道)
(3) 設法減少煙霧危害(低姿/匍匐/毛巾)
(4) 逃生途徑選擇
(5) 身上著火迅速脫掉或就地打滾
(6) 正確處理滅火與逃生的關系
(7) 快速逃離危險區域
六、逃生途徑
(1) 不要乘坐電梯
(2) 從室內外疏散樓梯往下跑
(3) 朝疏散指示標志所示方向
(4) 室外水落管、電線桿等
(5) 屋頂天窗
(6) 陽臺
(7) 安全繩/自制簡易繩索
(8) 避難層(間)
(9) 跳-樓(3樓以下迫不得已)
逃生途徑中注意:第一絕不能跳-樓(高于三層),第二絕不能坐電梯,只能跑樓梯。
一、店上應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有關部門并存檔。
三、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本店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后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門店在營業時間應至少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后應檢查并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立即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消除解決。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9、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樓板、防火墻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1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一、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 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使員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門店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應對新上崗員工或重點崗位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四、門店營業結束時,應切斷場所內所有非必要電源。
消防常識
一、報警常識
1、向119報火警必須講明;
(1) 單位名稱、詳細地址;
(2) 著火部位、起火物;
(3) 火勢情況、有無人員圍困;
(4) 報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號碼;
二、員工“四懂四會六知”
1、四懂
(1)懂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
(2)懂預防火災的措施;
(3)懂初期火災的補救辦法;
(4)懂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及措施;
2、四會
(1)會報火警;
(2)會使用消防器材;
(3)會補救初期火災;
(4)會組織疏散逃生;
3、六知
(1)一知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
(2)二知生產和實驗、生活用火的分布;
(3)三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儲存、使用;
(4)四知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
(5)五知建筑結構和消防水源、器材、設施;
(6)六知防火重點部位和安全措施。
三、滅火救援
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拔、二壓、三噴 ;
2、滅火器的使用要點:
(1)占領上(側上)風方向;
(2)離著火點保持2-3米距離;
(3)拔掉保險銷,向下壓;
(4)對準火焰根部,由近及遠,水平掃射。
3、滅火器檢查:紅區失效,綠區正常,黃區壓力偏高。
4、滅火毯使用方法
(1)將滅火毯固定或放置于比較顯眼且能快速拿取的墻壁上或抽屜內;
(2)當發生火災時,快速取出滅火毯,雙手握住兩根黑色拉帶;
(3)將滅火毯輕輕抖開,作為盾牌狀拿在手中;
(4)將滅火毯輕輕的覆蓋在火焰上,同時切斷電源或氣源;
(5)滅火毯持續覆蓋在著火物體上,并采取積極滅火措施直至著火物體完全熄滅;
(6)待著火物體熄滅,并于滅火毯冷卻后,將毯子裹成一團,作為不可燃垃圾處理;
(7)如果人身上著火,將毯子抖開,完全包裹于著火人身上撲滅火源,并迅速撥打急救 120。
5、滅火毯適用場所:由于滅火毯的優良特性,所以滅火毯適于配備在家庭廚房、老人房間、學校宿舍、醫院病房、娛樂場所、賓館、高層商住樓、頤養院、兒童福利院、部隊營房、居民社區、工廠宿舍、商場攤位、網吧、汽車、加油站、寺廟、監獄集宿及人口密集場所等。
6、注意事項:
(2)每十二個月檢查一次滅火毯;
(3)如發現滅火毯有損壞或污染請立即更換。
四、火災處置程序:立即報警,迅速滅火,盡快疏散,自我保護
2、迅速滅火:使用滅火器、消火栓滅火,控制出入口,維護現場秩序;
3、自我保護常識:
(1)及早熟悉疏散通道:了解掌握緊急出口的位置;
(2)避煙,煙最易導致死亡,低姿盡量身體接近地面;
(3)如被困在室內,管好門窗,盡量讓自己站在窗口被人看到;
(5)身上著火時不要奔跑,,應設法脫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滅火苗,強制自己保持冷靜頭腦,設法延緩時間,保護自己等待營救。
五、逃生常識
(1) 保持冷靜,克服驚慌、恐怖心理;
(2) 注意熟悉環境(通道);
(3) 設法減少煙霧危害(低姿/匍匐/毛巾);
(4) 逃生途徑選擇;
(5) 身上著火迅速脫掉或就地打滾;
(6) 正確處理滅火與逃生的關系;
(7) 快速逃離危險區域。
六、逃生途徑
(1) 不要乘坐電梯;
(2) 從室內外疏散樓梯往下跑;
(3) 朝疏散指示標志所示方向;
(4) 室外水落管、電線桿等;
(5) 屋頂天窗;
(6) 陽臺;
(7) 安全繩/自制簡易繩索;
(8) 避難層(間);
(9) 跳-樓(3樓以下迫不得已);
(10) 逃生途徑中注意:第一絕不能跳-樓(高于三層),第二絕不能坐電梯,只能跑樓梯。
1.為加強商店消防安全工作,明確消防安全職責,規范消防安全工作行為,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商店正常營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2.商店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責任人為商店工商注冊經營者。
3.商店營業人員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學習,目的是要加強有關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充分認識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掌握相關消防知識,做到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學習內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等。商店負責人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商店內張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安全出口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商店內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6.商店內所有開關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等,統一由專人負責,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7.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發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8.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等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9.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尤其是柜臺、陳列柜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商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范生活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生產、辦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工作全體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商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商店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1. 商店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2. 商店承包人為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承包人應嚴格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3. 商店職員要進行過消防安全培訓,嚴禁培訓不合格的員工上崗,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4. 商店承包人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不能消除的,應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對隱瞞不報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承包人負責。
5.商店承包人實施對責任區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商店職員積極參加消防滅火演練活動,接受消防訓練,熟悉責任區內消防設施、設備的功能、位置,熟悉滅火器具的擺放點,掌握滅火器、消防栓、 “119”報警的方法和程序。
7. 發現火災,及時上報,并組織人員疏散和初期火災撲救。
8.商店使用電器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
準的要求;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9.商店內外易燃物要及時清點,禁止易燃物堆放在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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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三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四
1.商店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2.商店承包人為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承包人應嚴格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3.商店職員要進行過消防安全培訓,嚴禁培訓不合格的員工上崗,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4.商店承包人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不能消除的,應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對隱瞞不報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承包人負責。
5.商店承包人實施對責任區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商店職員積極參加消防滅火演練活動,接受消防訓練,熟悉責任區內消防設施、設備的功能、位置,熟悉滅火器具的擺放點,掌握滅火器、消防栓、“119”報警的方法和程序。
7.發現火災,及時上報,并組織人員疏散和初期火災撲救。
8.商店使用電器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9.商店內外易燃物要及時清點,禁止易燃物堆放在店外。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五
1.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并服從辦公室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2.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3.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設備和設施。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4.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5.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6.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7.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8.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
9.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10.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11.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里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12.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13.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14.禁止在宿舍內聚眾賭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毆、吸毒、色情等一切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當行為。
15.禁止攀爬及破壞門窗、陽臺、防護網。禁止站在窗臺或活動物體上收曬衣服,以免造成危險。
16.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進入宿舍,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請主動上交辦公室,若查到將至少給予警告處分。
17.員工宿舍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收、賭資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六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在本村中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開展兩次以上較大模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活動,提高全體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法制觀念。指導企業和村民做好對外來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開展村(社)消防安全檢查,對轄區內的消防重點單位,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一般單位,檢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對村民住宅,檢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并嚴格落實防范措施。
四、督促村(社)轄區內的工業、企業(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轄區內企業(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導、督促村民落實防火安全措施,開展爭創年度村消防安全先進單位。
六、做好村(社)內消防管理資料積累和帳冊登記、建檔工作。
七、保管好各類滅火器材裝備及村(社)區內的公共消防設施等。
八、根據本地實際,做好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七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學校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八
1.3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
公司倉儲、儲罐區及其它儲存物品的部門。
3.1庫房、儲罐區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3.2庫房、儲罐區均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有關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規定、條例和標準,公司《防火與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3.3物資儲存場所應根據儲存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和檢測報警設備。
3.4庫房、儲罐區、泵房管理責任部門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崗位安全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門衛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項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工作。
3.5在倉庫、儲罐區等區域,應設置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3.6保管人員應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3.7倉儲管理人員每日工作結束,應進行安全檢查,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3.8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3.9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部門,應當在儲存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適用狀態。
4.1倉庫應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煙火和火爐取暖,庫房動用明火作業必須按公司的《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ah02/01)。
4.2機動車輛不準進入危險品倉庫,鏟車、電瓶車必須采取防爆措施,才能進入危險品庫房。
4.3電氣裝置必須根據物質性質要求安裝,并執行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ah01/10)。
4.4庫房內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及高溫照明燈具。
4.5電器開關箱單獨設在庫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管理人員離庫必須拉閘斷電。
4.6倉庫責任部門應制訂物品入庫存驗收制度,核對、檢驗進庫存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4.7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應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4.8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發放手續,認真核實。應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的發放,主管部門應經常檢查。
4.9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呂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嚴格職責離,具體要求為:。
4.9.1劇毒物品不能與其它危險物品同存一庫。
4.9.2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酸類不能與易燃物品同存一庫。
4.9.3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可同存一庫。
4.9.4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同存一庫時應保持一定距離。
4.9.5遇水燃燒、易燃、自燃及液化氣體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場地堆放。
4.10劇毒藥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兩人、兩把鎖、兩本帳的管理辦法。使用單位必須憑保衛部門批準的“危險物品領(退)單”并由兩個領取。
4.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火等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按《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ah02/01)進行,由倉庫(堆垛場)負責人上報,公司有關領導和安全部門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進行。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4.12危險品應當分類分項分垛存放,不得超量貯存,其安全距離要求如下: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4.13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4.14危險物品露天堆放要與建筑物這間的防火距離符合防火規范要求;應當分類、分垛、分組堆放,并留有安全間距;應有防曬防雨設施,桶裝可燃液體在夏季要采取降溫措施。
5.1嚴格執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5.2各種承壓儲罐區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其液位計、壓力計、溫度計、呼吸閥、阻火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好用。
5.3易燃、可燃液體的儲罐、設備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5.4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令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火(護)堤處,嚴禁將電器開關設在防火(護)堤內。
5.5易燃、可燃液體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5.6罐區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堵死出口。
5.8危險品罐區是公司消防重點部位,倉儲責任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和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并詳細記錄。
5.9倉儲管理責任部門應有一名負責人分工具體抓罐區防火安全工作,罐區班組長抓好班組防火安全工作。義務消防隊員和崗位人員要做好本崗位防火安全工作。
5.10罐區人員要加強防火安全知識的學習,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積極參加公司各項安全活動。
5.11罐區人員定期開展罐區安全檢查,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和報告,不準拖延。
5.12嚴禁非本公司使用的河燃液體或其它物質存入罐區,進廠的桶裝液體應分類堆放,堆與堆之間要留有通道,罐區內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暢通。
5.13儲罐的計量要正確,儲罐不準超過規定的儲量。定期對儲罐進行清理、維修保養。
5.14操作人員掌握各類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正確使用,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完好。發現異常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予以及時處理解決。
5.15責任管理部門必須安排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防護堤下水道閥門,根據季節特點做好保溫、降溫工作。防雷與防靜電的接地電阻要定期監測。
5.16罐區人員嚴守崗位,正確穿戴防護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畢清理場地,關閉閥門與切斷電源。
5.17嚴禁非罐區人員進入罐區,外來人員進入罐區必須有安全部門或保衛部門人員陪同,辦理登記手續,并講明有關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6.1原料碼頭泵房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與防爆管理制度》(ah01/07)的有關規定。
6.3碼頭的儲存設施按“5.”的有關規定執行。
6.4碼頭泵房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及高溫照明燈具。
6.5崗位人員要加強防火安全知識的學習,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積極參加公司各項安全活動。
6.6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和報告,不準拖延。
6.7掌握各類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正確使用,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完好。發現異常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予以及時處理解決。
6.8嚴禁非有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必須有安全部門或保衛部門人員陪同,辦理登記手續,并講明有關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九
1、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
2、實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處處有人管。
3、有公職或兼職防火干部,做好經常性消防安全工作。
4、不要亂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能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
6、消防器材定期的年檢、維護、保養。
7、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8、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
9、對新員工和老員工普及消防知識,對重點部位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10、對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分明。
1、各部門消防安全區域、責任人明確。
3、定期做好防火檢查及召開例會。
4、定期召開消防會,要確實組織好防火檢查,制訂計劃,重視防火檢查的重要性。
5、確實組織好義務消防員的學習、訓練及滅火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
6、各安全區域負責人及領導小組名單上交行政部備案,如有調整隨時上報。
7、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匯總并及時整改,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并定期檢測。
(2)相關消防設備定期對其進行測試。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1)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2)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如需拉線必須由值班電工負責。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有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嚴禁在商場內使用明火,一旦發現將給予責任人嚴厲考核。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
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一
一、上班必須按規定著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號牌,統一發型,只準穿肉色。(黑色襪男員工)。
儀容儀表要求制度。
一、上班必須按規定著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號牌,統一發型,只準穿肉色。(黑色襪男員工)。
二、女服務員:上班要化淡妝,不準濃妝艷抹,長發要盤起,短發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頭發不準染色,不準梳過于夸張的發型。
三、男服務員:頭發不準染發,不留胡須,勤修面。
四、不準留長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
五、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鏈等飾物。
六、工作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七、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蔥,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的事物,飲料。
八、不能當著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發,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九、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衛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處。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a、個人衛生。
一、勤洗澡、勤換衣、勤洗頭發、不能有頭屑、身體不能有異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換、不得有油漬、皺痕和異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凈、擦干。
b、區域衛生。
一、地面無雜物、桌椅按要求擺放整齊美觀。
二、桌面無油漬、無塵灰,餐具無破損、無油漬、無灰塵、無水滴、無茶漬,餐具必須消毒。
三、工作臺要干凈、整齊、物品按要求擺放一致,托盤、水壺要干凈、無污漬。
四、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能隨地吐痰。要隨手撿拾地面雜物,講究公共衛生。
五、門窗、墻壁要保持光亮,無灰塵、無油漬、無蜘蛛網。
六、衛生間要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衛生工具擺放整齊。
七、各班組衛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輪流值班,保持衛生清潔。每周六搞大掃除。
八、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5——20元。
勞動紀律。
一、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工作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二、上班時間站立規范,不得倚墻、靠椅,不準聚一起閑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自己區域站立規范,面帶微笑迎接客人的到來。嚴禁以工作場地作為休息場所,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四、客人來了要說歡迎光臨,拉椅讓座。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客人慢走,并誠心歡迎客人下次光臨,使用禮貌用語(送客至門口),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五、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遠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酒店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須上交吧臺或上一級領導保管,并盡快與客人取得聯系,不準私自留藏,占為已有。一經發現,罰款20—200元并后果自負。
七、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私自離崗。離崗要上報領班(包括上洗手間),領班安排人員頂崗后,才能離開。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并罰款20元/每次。
八、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餐廳、包廂、公共場所大吼大叫、大聲說話,違者視情節輕重罰1—5元。
九、不得罷工,或三五聚集鬧事,嚴禁向外界人員透露酒店的商業機密或抵毀酒店形象,違者開除處理。
十、員工必須參加班前會及平常的業務培訓,違者一次罰款5元。
十一、在工作中隨時服從,工作完后再提出見解,不得當眾與領導爭辯,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并在班會上作書面檢討。
十二、上班時間不準吃東西,更不準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違者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十三、不準帶包進入工作場所,違者罰款5—20元。
十四、下班后不準在酒店逗留,違者罰款5元。
十五、熟悉業務知識,了解每天供應的菜式及酒水、熟記菜單酒水單,如因業務不熟,造成客人不滿情緒的,視情節輕重,初次罰款5—50元,下崗培訓三天(不計工資),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十六、上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違者一次罰款1—5元。
十七、不許利用職務之便少記客人所用食品,一經發現罰款50—100元。
十八、不許向客人只推薦有開瓶費的酒以此誤導客人,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一、酒店所有設備設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罰款50—100元/次。
二、不準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飯,發現一次罰款5元。
三、服務員不能隨意開放空調私自使用,客人走后應立即關閉空調、電燈、電視,違者罰款5—20元。
四、每天必須檢查空調、消毒柜、燈光、衛生間下水道、電視機、煤氣灶具開關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領班或主管安排人來維修。
五、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六、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是否關掉、門窗是否關好,領班檢查到某區域沒關電器設備開關,該區域服務員罰款20元/次,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七、酒店配發給服務員的一切物品,服務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或使其恢復原樣。
八、若有發現故意損壞酒店設備、設施者,作重罰開除處理。
九、若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也應要求賠償。但語氣要委婉,不得對客人無禮。
十、每月盤點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種設備設施。損耗與賠償方案按具體情況實施。(另行通知)。
傳菜員的崗位職責與獎罰制度。
一、按規定著裝,做好每日開餐前的準備工作,檢查好開餐所需物品是否齊全。如不齊全,應馬上做好補充工作,如因此對在開餐過程中所造成的后果及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二、熟記各類菜的佐料單;熟記單號、包廂位置;熟記下單、上菜時間、上菜順序。如有跟錯菜料、記錯餐桌位置、上錯菜、延誤下單、上菜時間,顛倒上菜順序,所造成的損失及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并罰款5—20元。
三、及時參加班前會,熟記班會內容,積極主動配合好服務員的工作。
四、完成好上級領導安排的一切任務。
五、堅決把好食品衛生關,做到變味、變質食品不上餐桌,違者罰款50—100元。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二
為激勵消防管理人員積極做好本職工作,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各職位考核內容詳見本職位考核表。
(2)消防主任的考核內容由保安部經理制訂。
根據考核得分評定為優、良、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
(1)各職位由專人負責本職位的員工考核工作,并將考核情況報部門主任備案。
(2)考核工作須定期、按時進行,原則上每月考核1次。
(3)每年12月由部門主任對本部門全體在職員工進行年終考核,考核標準同各職位的日常考核標準。
(4)對于部門主任的考核由保安部經理負責。
消防主任考核內容。
根據物業安全服務管理人員考核制度和消防管理人員考核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消防主任考核內容如下:。
1.在上級的領導下,認真監督消防工作,具體落實物業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2.在本月末、下月工作前,按規定完成下月工作計劃初稿。
3.每月月底前完成當月部門消防工作總結初稿,并交上級。
4.每日檢查1次消防聯動報警情況和消防主機運行情況,一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及時處理消防報警、火災及一般性消防事故。
6.對發生在物業管轄區域內的重大消防問題時,果斷采取措施控制事態,并及時上報,協助上級處理問題。
根據物業安全服務管理人員考核制度和消防管理人員考核制度的有關容內核考班領防消規定,特制定消防領班考核內容如下:。
1.在消防主任的領導下,具體布置、落實物業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2.提前l天安排崗位當值人員,不影響工作的開展。
3.按照規定每月召開4次班組例會,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4.每日上班前10分鐘列隊,認真強調當班紀律及注意事項,在下班后10分鐘總結當日情況。
5.在交接班后,認真檢查消防中心各種設備是否運行正常,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向上級匯報。
6.每班組例行檢查樓層消防設備設施運作及消防器材設備狀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
7.監督、檢查指導本班組消防工作,及時糾正工作質量偏差,每日對各崗的巡查不少于4次。
8.詳細記錄本班組當日工作情況,消防員工作表現以及記錄執行情況。
根據物業安全服務管理人員考核制度和消防管理人員考核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消防員考核內容如下:。
1.嚴格按照消防管理條例行事,遵守作業規程操作。
2.按照“消防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參加消防培訓,并達到消防培訓要求。
3.檢查物業安全服務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問題,并向消防領班報告。
4.不違反“保安員、消防員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達到內務要求標準。
5.不得在消防通道出入口處停放車輛,不得在消防通道口周圍擺攤。
6.按照上級規定的路線巡查物業安全服務區域,及時發現并處理火災隱患。
7.熟悉住宅區樓宇的排列、棟號、單元數;住戶家庭基本情況,不向無關的人員談論,嚴查“三元”和閑雜人員。
8.嚴格執行交接班手續,做好詳細的值班記錄、巡邏記錄。
9.堅持每日早晨參加常規訓練,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并按要求達標。
10.掌握火警、匪警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及救生知識,遇事故發生,挺身而出,依法維護住戶的合法權益,及時采取搶救、補救措施。
11.檢查物業安全服務區域內的消防設備、器材是否齊全正常。
12.經常檢查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消防門是否按照規定關閉,閉門器是否為完好狀態。
13.當值時的儀容儀表、言行舉止符合“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三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四
1.2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區。
1.4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1.5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也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備足消防栓、砂、鐵鍬等。
1.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進行焊割作業;。
(2)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工作業;。
(3)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時,不得進行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前,不準焊割;。
(9)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得焊割;。
(1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電爐。
2.1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業主應共同作好現場保護,并會同消防單位進行現場勘察工作。
2.2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提出和落實防范的措施。
3.1易燃倉庫的設置。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到的地方,并應設在下風方向。
(2)易燃露天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
(3)儲量大的易燃倉庫,應設兩個以上的大門,應將生活區、生活輔助區和堆場分開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輔助區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間,至少應保持30m的防火距離。有飛火的煙囪布置在倉庫的下風地帶。
(5)易燃倉庫堆料場與其他建筑物、架高電線的間距,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6)易燃倉庫堆料場應分堆垛和分組設置,每個堆垛面積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鋸末不得大于200m2。堆剁與堆剁之間應留3m寬的消防通道。
(7)對易引起火災的倉庫,應將庫房內、外按每500m2的區域分段設立防火墻,把建筑平面劃分為若干個防火單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勢的擴散。
3.2貯存。
(1)對貯存的易燃貨物經常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鋸末、煤等燃料堆放垛,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并應經常注意堆垛內的濕溫度變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準生火燒飯,不準吸煙。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五
1、建立完整、準確的設備技術檔案,加強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
2、設備、設施由專業維修人員負責維保。管理實行“四定三包一掛”。加氣站負責管理,不準擅自拆卸。
4、加氣機要經常檢查、維護、杜絕瀉漏,保持清潔,防止銹蝕。
5、要經常對儲氣罐及附件、卸氣管線、排氣閥等部位進行檢查,防止瀉漏,保持完好。
6、定期檢測,檢查靜電接地裝置,確保連接可靠,導通完好,并做好記錄。
7、加氣站要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建立臺帳并作好記錄。
8、消防器材要按時檢查、保養、更新,確保消防器材有效性,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門店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六
2、員工崗位自查的內容是:
(5)賓館飯店的服務員在清掃衛生、開夜床、查房和清臺時應檢查是否切斷電源及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廚房工作人員在班前、班后應檢查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班后燃油、燃氣閥門是否關閉,灶臺、油煙罩和煙道清理是否及時,火源是否妥善處理等情況;營業結束后是否切斷場所內非必要的用電設備、器具電源、可燃包裝等可燃物是否及時清理;(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3、員工在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當立即消除,不能當場消除的,應當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上報處理。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每2小時不少于一次,出租門店每日進行不少于3次(其中夜間2次)。
1、防火巡查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單位相關人員每日開展。
2、每日防火巡查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況;
(9)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每日防火巡查應當作出書面記錄并報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簽字確認,對防火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處理。
1、防火檢查由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組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檢查時由各部門負責人、相關人員參加。
2、防火檢查內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2)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3)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有無違章;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與演練情況;(9)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10)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使用是否符合有關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11)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13)賓館對廚房、灶間煙道每季度清洗情況進行檢查;室外應檢查是否違章在高壓線下兩側5m以內設點,有無違反操作規程情況;(1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應當作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簽字確認后歸入單位消防檔案;對防火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處理。
一、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天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氣使用場所的所有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熟悉了解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須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并經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使用天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后開氣。燃氣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發現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及時采取通風措施,并向工程部報告。下班前關閉總閥門,鎖好門后方可離去。
四、對天燃氣的設施管理,部門需安排專人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并做好記錄,每月報工程部備檔。
五、在天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雜物等;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嚴禁吸煙和其他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六、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
七、違反本制度按酒店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對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將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1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3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4.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5.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6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7.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8.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三條賓館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四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五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六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七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客人情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并年看護安慰好客人。
5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6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八條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范疇并進行嚴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