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合同的簽訂涉及到裝修費用、工期、材料品牌、裝修標準等多個重要方面。對于即將簽訂裝修合同的業主來說,以下是一些裝修合同的樣本,供您參考。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一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以下簡稱《_____》)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浙江省。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_______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周不超過_______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4、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四、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_______,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工資形式為______________。
五、社會_____。
1、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_____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_____費用。社會_____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_____、女職工_____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_____、醫療_____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_____、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_____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_____條件。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4、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5、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2、符合《_____》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3、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_____的規定執行。
4、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_____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至少一式_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_______年備查。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的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的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__。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___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_______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或根據甲方的薪酬制度確定為_______。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一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加法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
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_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傳遞文件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郵編:_______
乙方:_______郵編:_______
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應在變更后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如在投遞過程中出現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地址不正確、無人接收或簽收、收件人拒絕接收或簽收等,均視為已送達。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三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的條件:甲方裝飾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核準登記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2、裝飾施工地點:_______縣(市、區)______路(小區)____幢____號(單元)_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室______廳______結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工程施工報價單》和圖紙。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設計。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總價款:(大寫)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元,材料費______元,設計費______元,管理費_____%,計_____元,稅金_____%,計______元)。如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_____天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計_____元;。
(2)木工進場當天,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_%計_____元;。
(3)油漆進場當天,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_%計______元;。
(4)尾款甲方應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___日內一次付清。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開工前,應向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或物業管理單位登記;確需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的,應當請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鑒定和加固方案,經房產管理部門核準后,領取《住宅裝修許可單》。
2、甲方應在開工前,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電等必備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行為的協調工作。
4、指派_______為甲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項。
(二)乙方工作。
1、對甲方進行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______為乙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或物業管理單位批準,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
4、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賠償責任。
5、與所在地物業管理單位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經書面認可,可繼續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乙方提供的材料報價單》。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應得到甲方認可,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的,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偽劣商品的,應按提供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現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項的發生。如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賠償;屬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凡發生工傷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后(詳見附件四),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費用增減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家庭裝飾工程質量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見《工程質量驗收單》),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5、工期竣工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五日內進行驗收。
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的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2、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工程保修期貳年,其中水、電工程保修期為伍年。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才能簽訂《工程保修單》。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費者協會或房產管理部門投訴。當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四
買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賣方:
地址:
電話:
稅號:
開戶行及賬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買方購賣方生產的“冠通”牌電線、電纜產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買方購買:電纜正差1米,按實際米數結算。
第二條產品的交貨時間、地點:
1、產品的交貨時間為:
2、產品的交貨地點為:
第三條產品的交接方式:
1、產品的運輸方式為賣方送貨,運費由賣方承擔。
2、產品的收貨人為該收貨人在賣方送貨單上蓋章或簽字,視為買方收貨。
3、合同訂立后,買方如果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或收貨人時,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二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第四條提前或逾期交貨的處理。
1、實際交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不超過二日的,視為雙方守約,合同繼續履行,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2、雙方逾期交貨時間超過二天時,視為賣方逾期交貨,賣方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執行。
3、買方逾期收貨時間超過二天時,視為買方逾期收貨,買方逾期收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4、買方逾期收貨時間超過三個月時,視為買方拒絕收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行處理貨物,所收貨款不予退還。
第五條產品貨款的結算方式:
1、本合同訂立三日內,買方向賣方預付30%作為定金賣方組織生產,貨到現場付清全款。
2、收貨時,買方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賣方組織卸貨。
3、預付款在最后一批交貨的貨款中沖抵貨款。
4、貨款支付方式為,買方使用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支票、銀行卡等支付方式代為支付貨款的,應提供該單位或個人的書面授權,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6、預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內產品價格為固定價,合同簽訂后不隨市場變動,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逾期付款的處理。
1、買方收到產品時而尚未付款的,視為買方逾期付款。
2、逾期付款違約金應于最后一次交貨前,與貨款一并付清。
3、在買方付清產品貨款前,產品的所有權歸賣方所有,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搶、扣押、留滯、折抵或損害賣方產品、運輸車輛;否則,賣方除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拒絕收貨情形處理外,并追究買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產品的質量標準及質量異議的提出。
1、產品的質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執行國家相關標準。
2、買方對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不和規定,應妥善保管,并在7日內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賣方所交產品的質量符合合同的規定。
3、買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不符合規定的合同號、型號、規格、收貨日期、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保留相關證據,并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處理意見。
4、賣方在接到買方有效書面異議后,應在收到書面異議的當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對買方提出的質量異議,經賣方確認確屬賣方質量責任時,雙方同意采用無償退貨、修理或更換方法處理;應買方儲存、保管、使用、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責任,由買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產品的包裝及回收。
1、電纜輪具,歸賣方所有,如有丟失,按廠價賠償。
第九條凡因本合同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審理。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賣方依本合同收到預付款后生效。
賣方:買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賬號:賬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五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1。1。
1。2。
1。3。
1。4。
1。5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瀏陽市北正北路承包范圍:承包方式: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于年月日竣工。
1。6。
1。7。
工程質量:優良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叁拾柒萬伍仟零貳拾伍元陸角柒分第二條。
2。1甲方工作開工前天,甲方確認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簽證、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托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3。1乙方工作乙方應按甲方有關指示及修改變更進行裝飾施工。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紀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4。1關于工期的約定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交付乙方因趕工采取得措施費用。
4。2。
4。3。
4。4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5。1關于工程質量和驗收的約定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520300-20xx)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5。3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優良標準。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和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6。1關于工程價款和結算的約定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
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結清。
6。3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7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3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7。1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本工程乙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7。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8。1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第十條其他約定。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第九條爭議或糾紛處理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協議范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1。4附件。
(1)。
(2)。
(3)。
(4)。
(5)。
(6)。
乙方(蓋章):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預算書會議紀要設計變更其他。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六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協議。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的勞動法律關系即行終止。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續訂合同,延長期限。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閱的,沒有期限規定的勞動協議。勞動者在參加工作后,長期在一個企業等用人單位內從事生產或工作,不得無故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得無故辭退。這種合同一般適用于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的工作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以勞動者所擔負的工作任務來確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存續期間建立的是勞動法律關系,勞動者要加入勞動單位集體,遵守勞動單位內部規則,享受某種勞動保險待遇。
我國勞動法就是按照勞動合同的這一分類標準,將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為了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特別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避免用人單位只使用勞動者的“黃金年齡”。
1、錄用合同,它是指用人單位在國家勞動部門下達的勞動指標內,通過公開招收、擇優錄用的方式訂立的勞動合同。錄用合同一般適用于招收普通勞動者。目前,全民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勞動合同的特點是:用人單位按照預先規定的條件,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勞動者;應招者根據用人單位公布的條件,自愿報名;用人單位全面考核、擇優錄用勞動者;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2、聘用合同,也叫聘任合同,它是指用人單位通過向特定的勞動者發。
聘書。
的方式,直接建立勞動關系的合同。這種合同一般適用于招聘有技術業務專長的特定勞動者。如企業聘請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
3、借調合同,也叫借用合同,它是借調單位、被借調單位與借調職工個人之間,為借調職工從事某種工作,明確相互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借調合同一般適用于借調單位急需作用的工人或職工。當借調合同終止時,借調職工仍然回原單位工作。
(3)按照勞動者一方人數的不同來劃分,勞動合同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個人勞動合同,一般是由勞動者個人同用人單位簽訂;另一種是集體合同,一般是指在中外合資企業中,由工會代表勞動者集體同企業簽訂的合同。
(4)按照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的不同,勞動合同可劃分為:全民所有制單位勞動合同、集體所有制單位勞動合同、個體單位勞動合同、私營企業勞動合同和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合同等。
(5)按照用工制度種類的不同,勞動合同可分為:固定工勞動合同、合同工人勞動合同、農民工勞動合同、臨時工(季節工)勞動合同等。
勞動合同的形式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方式。勞動合同的形式一般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兩種。書面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后,將協議的內容用文字形式固定下來,并經雙方簽字,作為憑證的合同。口頭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口頭承諾即告成立,不必用文字寫成書面形式的合同。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其目的在于用書面形式明確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議務,以及有關勞動條件;工資福利待遇等事項,便于履行和監督檢查,在發生勞動爭議時,便于當事人舉證,也便于有關部門處理。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試用期從。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年月日止;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試用期從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元。
乙方月工資為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
規章制度。
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
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鑒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據甲方生產需要招用季節性臨時工,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另文)者自愿報名,經考核合格者予以錄用(試用期為____天)。
二、錄用后,生產期間,按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費用。
三、生產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當年用工結束時統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產以外勞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須遵守以下的廠紀廠規。
1、按照規定上下班,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況不能上班者,必須事先請假)。
3、愛護公司財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
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注意環境衛生,進餐統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許在車間內進食。
5、未經甲方準許,不得攜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
6、嚴格按甲方各管理規定(另文)做好本職工作,保證產品質量。
7、滿25天以上才能計發工資,在公司規定日發放工資,其它時間不予發放。
五、如違反上述廠規廠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乙方對工廠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離廠。
六、本合同于每年用工時開始簽訂,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當年用工結束時即終止。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乙方應負責主要責任;乙方確因無法避免的工傷事故,甲方承擔醫療期間醫療費用及工資。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八
第二十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證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進行前期管理。
提倡建設單位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的原則,通過招標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標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但是,投標人少于三個或者物業管理區域的建筑面積較小的,經所在地縣級物業主管部門同意,建設單位可以采取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前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區域的建筑面積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具體規定。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前應當制定臨時管理規約,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臨時管理規約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物業管理區域環境衛生和秩序的管理,房屋外觀的維護,業主的其他義務以及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但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時應當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予以明示,并有義務作出說明。
物業買受人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對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第二十二條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
第二十三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期限尚未屆滿,但業主大會已按規定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自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該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物業未經竣工驗收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管物業時,應當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進行查驗,作相應記錄,發現與竣工驗收資料不相符合或者有質量問題的,應當向物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在辦理物業交接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二)共用設施設備清單;。
(三)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四)物業質量保修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五)業主名冊;。
(六)物業管理需要的其他資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上述接收的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物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載明的地上總建筑面積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業管理用房;但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均為非住宅的,物業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為物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載明的地上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三。
物業管理用房應當與新建物業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其面積、位置應當在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中載明。
因依法調整規劃,物業竣工驗收后的實測地上建筑面積超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載明的地上建筑面積的,建設單位應當對超過部分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比例補充配置物業管理用房;確實無法補充配置的,應當按照該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平均銷售價格支付不足部分的相應價款,列入專項維修資金或者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物業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二十七條物業管理用房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
第二十八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
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
第二十九條物業服務合同由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其內容由雙方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物業的基本情況;。
(三)物業服務事項和服務質量要求;。
(四)物業服務費的標準和收取辦法;。
(五)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六)物業管理用房的管理和使用;。
(七)合同期限;。
(八)違約責任;。
(九)解決爭議的辦法。
物業服務合同的條款應當事先經業主大會審查同意,但業主大會已授權業主委員會決定的除外。
當事人對本條第一款第(三)項內容進行約定時,一般應當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有關業主人身、財產安全防范方面的義務和責任。
當事人對本條第一款第(四)項內容的約定,應當符合國家和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規定。
當事人可以參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示范文本簽訂合同。
第三十條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
第三十一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定期聽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配合居民委員會做好社區管理相關工作。
第三十二條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專業公司實施,但不得將該物業的整體服務事項委托他人。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十三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非業主使用人約定由非業主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物業產權交易時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對物業服務費結算有明確的約定。
第三十四條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
住宅物業的最終用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專有部分以單個業主作為最終用戶;。
(二)部分業主共有部分以該共有部分的全體業主作為最終用戶;。
(三)全體業主共有部分以全體業主作為最終用戶。
第三十五條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不得強制要求物業服務企業代收有關費用。確需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收有關費用的,應當簽訂委托代收協議,并支付相應的代收手續費。
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物業管理的各項資金應當按規定建賬立制,其收支情況應當定期公布,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實行包干制收費方式的,應當定期公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相關場地經營所得的.收支情況。
第三十七條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和物業管理用房等交還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八條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員會應當配合物業主管部門或者受其委托調解業主或者非業主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發生的矛盾和爭議。
第五章物業使用與維護。
第三十九條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綠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害業主共同利益。
因物業維修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綠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和直接利害關系人的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綠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當征求直接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征得業主委員會同意,事先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綠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應當采取措施保障通行安全,并及時恢復原狀。
物業管理條例。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九
甲方:住所:聯系電話:乙方:住所:聯系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x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x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種形式: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x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x年以上不滿x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x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其中,試用期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x年x月x日起。其中,試用期自x年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x年x月x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x省。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每周不超過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4、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小時,每月不得超過小時。
四、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x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x元,工資形式為。
五、社會保險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1、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4、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5、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2、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3、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4、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x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不可復制,請直接。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十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按下列第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_____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_____、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_____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_____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_______元。
乙方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十一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三十日前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勞動者。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與勞動者辦理續訂手續。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因用人單位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原勞動合同自動續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勞動者辦理續訂勞動合同的手續。
勞動合同期滿時,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續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
第十七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書面要求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八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前款第(三)項所指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因用人單位分立、合資、合并、兼并、轉(改)制、跨地區搬遷、企業轉產或者進行重大技術改造,致使勞動合同所確定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
勞動者未離開分立、合資、合并、兼并、轉(改)制后的用人單位的,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應當連續計算。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勞動者說明情況并聽取意見,經書面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并聽取意見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裁減人員應當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并按規定向被裁減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從裁減人員之日起六個月內需要新招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本單位的被裁減人員。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解散、關閉、被撤銷、拍賣時,其全部或部分勞動者被其他用人單位接收,勞動者愿意與接收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接收單位可以依據接收協議與勞動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原用人單位、接收單位、勞動者三方必須簽訂接受協議,對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齡作出處理。協議約定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齡不計算為接收單位連續工齡的,原用人單位應當發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未被其他單位接受或者勞動者不愿與接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原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發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破產時,對勞動者勞動合同關系的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其應得的報酬,并繳納相應的法定社會保險費: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繳納法定社會保險費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除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六條勞動者應征入伍的,勞動合同中止履行,待勞動者服役期滿回原用人單位后,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原崗位不存在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新的工作崗位,原用人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安置。
第二十七條勞動者因涉嫌違法犯罪,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中止勞動合同的履行,待有關機關對其審查終結后,再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了規范勞動合同制度,依法保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或者形成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當事人必須履行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的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其中中央和省屬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由省勞動保障部門或者由其委托的勞動保障部門負責。
工商、稅務、經貿、衛生、民政、公安、建設等部門以及婦聯、殘聯等團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工作。
第五條工會組織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執行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內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和其他規章制度,并接受勞動保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十三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浙江省。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_______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周不超過_______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4、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四、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_______,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工資形式為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4、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5、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2、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3、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4、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至少一式_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_______年備查。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十四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元。乙方月工資為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鑒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鑒證日期:年月日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十五
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勞動者提出的,可以不發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按照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三)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一、二款和第二十四條第(二)、(三)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按照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應當發給勞動者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及患絕癥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補助。
第二十九條規定計發經濟補償金時,勞動者實得月平均工資低于用人單位月平均工資的,按用人單位月平均工資計發。勞動者工作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工資計發基數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和外商(含港、澳、臺)投資企業的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生活補助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十六
第七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在了解勞動者的有關情況、查驗有關有效證件后,即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從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相應的招用備案登記手續。
訂立勞動合同前,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向勞動者說明單位及工作崗位等與訂立勞動合同有關的情況。
第八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下列條款: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的方式與時間;。
(五)法定社會保險;。
(六)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七)勞動紀律;。
(八)教育與培訓;。
(九)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九條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就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約定保密的要求、期限和相應的責任。
對承擔縣級以上(含縣級)的重點工程、技術改造項目、科技攻關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或者補充訂立有關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的協議。
第十條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
原固定職工距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第一次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復員、轉業軍人初次就業,如果本人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
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可以約定超過三個月的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已在本單位工作六個月以上的勞動者,不再實行試用期。
國家和省對勞動者的試用期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物),也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證件。
第十三條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勞動合同。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時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經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者一方按無效的勞動合同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及其他相應待遇。
浙江省裝修合同(實用17篇)篇十七
(5月24日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自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使用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物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之間的關系,協助物業主管部門對物業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業主、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第五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權利,并應當履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義務。
第六條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有關物業管理的合法權益,履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職責。
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可以不成立業主大會,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七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由物業所在地縣級物業主管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配置、建筑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劃分。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征求居民委員會的意見。
新建住宅區,包括分期建設或者兩個以上單位開發建設的住宅區,擁有共同的配套設施設備的,應當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舊城區規劃范圍內新開發建設的住宅,與周邊原有住宅區房屋相毗連的,經相關業主同意,可以歸并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第八條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物業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導業主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籌備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居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協助:
(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物業總建筑面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二)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滿兩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物業總建筑面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業主大會籌備組由業主推舉的代表和建設單位、居民委員會的代表組成。籌備組成員名單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日內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書面公告。
業主大會籌備組應當于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時間、地點、議題和議程通知全體業主,并告知所在地物業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接受告知的單位應當派代表參加會議,并給予必要的指導。
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籌備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九條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
業主可以以幢、單元或者樓層等為單位推選業主代表。業主因故不能參加業主大會會議需要由業主代表代為表達意愿的,應當于業主大會會議召開前,將其書面意見提交業主代表,由業主代表代為轉交。凡需投票表決的,業主的贊同、反對、棄權意見須由業主本人簽字。
業主或者業主代表因故不能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時間、地點、議題和議程書面通知業主本人。
第十條業主大會作出決定,必須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業主大會對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作出決定,必須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逾期不參加投票業主的專有部分建筑面積和人數是否計入已表決的多數專有部分建筑面積和人數,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但該已表決的多數專有部分建筑面積和人數應當達到物業管理區域內建筑物總面積的過半數和業主總人數的過半數。
業主大會在其職責范圍內作出的決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業主大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召開。
物業管理區域內有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提議或者符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條件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依法履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職責。
第十三條業主委員會自選舉產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縣級物業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一)業主大會會議記錄和會議決定;。
(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三)管理規約;。
(四)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名單。
所在地縣級物業主管部門應當對依法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出具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備案證明和印章刻制證明。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
業主委員會備案的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備案。
第十四條業主委員會會議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業主委員會召開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所作決定須經業主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同意。
業主委員會需要討論、決定的事項應當于會議召開三日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聽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的建議和意見。
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每屆任期為三年至五年。
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二個月前,應當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對業主委員會進行換屆改選。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仍未換屆改選的,物業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應當指導業主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進行換屆改選。
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的,原業主委員會應當自任期屆滿之日起十日內將其保管的有關財務憑證、檔案等文件資料、印章及其他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移交新一屆業主委員會。
第十六條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同權益的需要,經業主大會決定,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依法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業主委員會及其委員未能依法履行職責或者其行為損害全體業主共同利益的,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可以根據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提議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業主委員會不按規定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的,物業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應當指導業主召開。
業主大會臨時會議有權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提出質詢、依法撤銷業主委員會所作的決定或者改選業主委員會。
第十八條管理規約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物業管理區域環境衛生和秩序的管理,房屋外觀的維護,業主的其他義務以及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管理規約自業主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對全體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九條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應當就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和人數以及任期等事項作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