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方案是指在解決問題或實現目標過程中,采取的一系列具體步驟和措施的規劃和安排。通過制定科學合理的實施方案,我們能夠更好地推動工作的進展和任務的完成。實施方案的成功案例給我們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啟示,讓我們可以更好地制定自己的方案。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一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根據《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福建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廈門市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扎實推進全區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深刻汲取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房屋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害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實施分類整治,消化存量,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一)排(復)查范圍。
對全區域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全覆蓋排(復)查摸底,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堅持全面摸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重點排(復)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景區和非景區景點、集鎮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違規改建擴建加層、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繼續推進房屋結構安全專項治理三年行動和7大類房屋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對新增房屋、歷年已整治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未整治房屋等進行全面排(復)查。
(二)排(復)查內容。
要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三)排(復)查方式。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部門鎮街排查、區級指導復核”的方式,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拉網式排(復)查工作,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按照“一棟一表”記錄排查信息,逐一歸集市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和相關信息系統,匯總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三類隱患清單。其中,業主自查由村(居)負責組織,嚴格落實業主確認、技術人員簽字、村(居)蓋章等程序。對排(復)查過程中發現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及時督促業主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四)排(復)查時限。
20xx年8月底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排(復)查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排(復)查工作。
(一)行動目標。
按照國家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8月底,對全區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開展分類整治,確保管控到位。
(二)行動任務。
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三方面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要加強部門聯動,發現房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違法建設行為、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迅速采取清人封房、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依法依規推進“兩違”處置和經營安全復核,在隱患徹底消除、違法建設處置完成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督導評估。
20xx年8月下旬,逐鎮(街)、逐村(居)開展“百日行動”督導評估,確保行動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一)建立整治臺賬。
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從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三方面梳理建立隱患清單,組織相關部門依職責推進分類整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建立整治臺賬,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措施,整治情況錄入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實行銷號閉環管理,力爭2024年底前完成全區自建房整治任務。
(二)實施分類整治。
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部門協同,形成合力,有序推進分類整治。
1.對排查發現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的,由區建設與交通局牽頭各鎮(街)推進專項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安全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治責任和措施。嚴厲查處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手續危害房屋安全行為。
2.對排查發現的經營性自建房,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經營行業主管部門(包含公安、教育、工信、民族宗教、民政、資源規劃、商務、文旅、衛健、應急等部門),開展經營證照復查,實地核查經營場所安全,尤其是對違規加層至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食宿、培訓、教育、娛樂、醫療、宗教活動場所等房屋,依法推進整治。對無法提供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或鑒定為c、d級的房屋,應當在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使用。
3.對排查發現存在“兩違”的自建房,由區城市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或鎮(街),加大對“兩違”行為的整治力度,依法嚴肅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等手續,以及違規改建加層、擅自改變功能結構布局危害房屋安全、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特別是對多次違建、擅自加層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建立重大隱患清單,依法推進處置,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對排查發現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自建房,由資源規劃分局牽頭各鎮(街),組織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一)嚴控增量風險。
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必須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并依法依規辦理施工許可等手續,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申請加層(總層數不超過3層)、裝修改造(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用作經營的自建房,應委托有資質的鑒定單位進行安全鑒定后,嚴格履行上述基本建設程序,房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經營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準有關經營許可等手續。資源規劃部門要完善自建房改擴建加層和改變用途等規劃許可制度。經營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未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的不予審批。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
(二)健全網格化管理體系。
各鎮(街)按照我區網格化管理各項制度要求,落實鎮(街)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服務企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經營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經營安全的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除險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三)完善信息化管理平臺。
各鎮(街)要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上的公安系統“一標三實”標準地址庫和資源規劃部門“天地圖·廈門”底圖,做好數據采集更新,完善房屋現狀信息、排查表、治理信息等“一樓一檔”數據庫,形成閉環管理,保證房屋安全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現勢性,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綠碼”,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推進數據共享共用。
(四)建立長效機制。
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鎮(街)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探索推進房屋安全保險監測社會化治理機制。推行房屋強制鑒定制度,實施房屋安全定期體檢,實現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房屋使用安全治理體系、治理能力。
(一)加強組織領導。
依托翔安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區建設與交通局,以下簡稱“區房屋整治辦”。原領導小組及各工作組成員職務如有變動,由繼任者自然接任。),區房屋整治辦統籌領導本次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各鎮(街)要加快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
各部門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房屋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區建設與交通局負責牽頭制定方案、研究政策,協調排(復)查、房屋安全鑒定等有關工作,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推進信息共享,根據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危房住戶協調安排解危住房,提供房屋安全排(復)查的技術指導,組織各鎮(街)開展農村建筑工匠培訓,指導港口、碼頭的房屋安全管理。區應急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房屋安全管理。資源規劃分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牽頭完善自建房改擴建和改變用途等規劃許可、規劃條件核實和確權登記管理制度,配合區農業農村局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配合執法部門開展自建房“兩違”整治工作。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配合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綠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經營性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按照國家、省市部署,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區工信局負責配合指導工業廠房安全管理。區商務局負責配合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自建房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協調,指導推動用作人員密集場所自建房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區城市管理局負責職責范圍內牽頭推進自建房“兩違”整治工作,處置存量,遏制增量。統戰部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房屋安全管理。區教育局負責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和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等房屋安全管理和相關審批復查處理工作。區民政局負責指導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國資辦負責督促指導區屬國有企業按要求做好房屋安全管理。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安全管理。區文旅局負責指導文化和旅游場所房屋安全管理和相關審批復查處理工作,并做好文物類建筑保護和管理。區衛健局負責指導職責范圍內衛生健康機構、醫療場所房屋安全管理。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對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宣傳、網信部門負責宣傳和輿論引導,及時處置相關輿情。區信訪局負責排查整治信訪事項受理及協調。
(三)加強綜合保障。
區建設與交通局組織動員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鼓勵各鎮(街)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復)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嚴厲打擊虛假鑒定行為。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導檢查。
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實行包片督導制。區公安分局負責大嶝街道,資源與規劃分局負責鳳翔街道,區應急局負責新店街道、香山街道,區建設與交通局負責金海街道、民安街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馬巷街道,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內厝鎮,區農業農林局負責新圩鎮。包片督導單位聯系各鎮(街),組織專業人員,加大專項督導檢查力度,每季度開展不少于10天的指導檢查,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度緩慢的鎮(街)要重點督查。
對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走過場、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五)做好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房屋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提供線索,發現潛在的安全風險隱患,早發現早處置,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各鎮(街)要相應制定實施方案和“百日行動”計劃。“百日行動”期間,各鎮(街)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每周二上午向區房屋整治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8月25日前,報送“百日行動”評估報告。20xx年9月起,各鎮(街)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每月24日前向區房屋整治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8月29日省市縣鄉飯店坍塌,造成29人遇難、7人重傷、21人輕傷的重大房屋坍塌事故教訓,根據《市區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按照全面排查、徹底整治原則,扎實開展全鎮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列出隱患清單,并制定具體處理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本次重點排查全鎮醫院、學校、幼兒園、圖書館、宗教場所、養老機構、福利院、車站、景區、商場、賓館、超市、飯店、農家樂、茶樓茶館、網吧、歌舞廳和勞動人員密集的車間、廠房、宿舍、臨時辦公樓等場所的房屋建筑。
房屋建設標準低,超過使用年限繼續使用情況;房屋是否存在年久失修失養的情況;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情況;違規裝飾裝修改變主體結構的情況;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情況;明顯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的情況;違章搭建、加層的情況;未經審批私自修建的情況等。
(一)全面摸排。
各村、社區對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房屋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單,20xx年9月8日前報區應急局。
(二)集中整治。
配合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對摸排出的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組織專業人員全面進行排查,對有明顯隱患、潛在隱患以及情況不明的房屋建筑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需要進行鑒定的,聘請第三方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提出明確的整改意見和建議;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直至安全隱患得到徹底整改消除,將整治情況報區應急局。
(三)整改驗收。
配合區應急局、區住建局組織相關單位、聘請專業人員組成聯合驗收組,對房屋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逐一驗收。驗收合格后,由鎮政府將相關資料匯總建檔后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驗收不合格的,移交區綜合執法局依法處置。
(四)行政執法。
配合區綜合執法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整改驗收不合格的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依法予以處置。
(五)長效監管。
各村、社區要建立健全本轄區、本單位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筑定期檢查、維護制度,并認真執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一)鎮政府: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牽頭,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其他安全隱患進行協調。負責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匯總、上報區政府。
(二)包村干部:負責指導督促聯系村開展排查工作,并積極參與實地排查,審核上報數據。
(三)各村、社區:負責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筑全面摸排工作,建立清單;負責做好本轄區內房屋建筑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專項整治宣傳、協調等工作。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村、社區要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形勢的嚴峻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大檢查的政治自覺和責任自覺。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查取得實效細化措施,狠抓落實,全力推進大檢查扎實深入開展。
(二)壓實責任,強化體系建設。各村、社區對于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看,堅決杜絕僥幸心理、畏難情緒,一旦發現險情要及時處理。
(三)提高認識,強化宣傳引導。進一步強化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對房屋維護管理權利和義務的認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增強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引導廣大群眾減少野蠻裝修、私搭亂建對房屋安全造成的不利影響。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三
按照《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x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發電〔20xx〕64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忻政辦發電〔20xx〕265號)、《xx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的緊急通知》(x房排查整治辦〔20xx〕2號)要求,深刻汲取xx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加強全縣自建房安全管理,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開展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用3個月的時間,排查自建房安全隱患,同時開展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完善城鄉房屋建設常態化管理制度,實現城鄉房屋數據化管理,堅決守住房屋安全底線紅線,為全縣轉型跨越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對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縣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數據庫;建立健全和完善相關配套性規章制度。
到20xx年5月底,在全縣完成對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和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性自建房、擅自改擴建的經營性自建房、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自建房、危舊直管公等重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臺賬,確保不留死角。
到20xx年7月底,完成重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完成對重點房屋之外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縣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完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
為進一步加快工作進度,經研究決定成立xx縣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綜合辦公室和督查督辦組,職責如下:
(一)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負責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匯總、總結上報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盧帽擔任。
(二)督查督辦組督查督辦組設在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辦。組長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徐樹人擔任。
為保障專項整治行動的扎實開展,持續推進,取得實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都要組建工作專班,全面實行領辦、督辦、認辦責任制。
(一)各鄉鎮履行主體責任和實施責任,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進度安排、技術服務、督促指導、工作保障、制度建設負總責。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成立政府、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的領導組,實行領導包片負責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建立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工作臺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做出報告。
(二)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應急局、財政局、司法局、工信局等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指導責任,對主管領域范圍內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一)全面開展排查。各部門要統籌各方力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聘用、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各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按照網格化排查、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自建房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擅自加層、改擴建、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筑情況。以擅自加層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的房屋為重點,全面排查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保溫層、裝飾線條、廣告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于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完善系統數據。
排查人員逐戶對照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系統,如有漏報漏項,及時進行補錄并完善系統數據。
(二)實施精準整治。加強對房屋安全隱患研判、鑒定、整治、驗收工作的組織領導;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
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自建房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應及時進行安全鑒定。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鑒定。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自建房,加建、改建、擴建的自建房,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3.分類整治。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鑒定報告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無法加固修繕的采取停用停業、拆除等方式進行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并報市場管理局停止其經營資格。
4.整治驗收。
要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一)重點排查(20xx年5月)。對重點房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健全排查臺賬,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相關規定、制度。
(二)重點整治(20xx年6月)。對重點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邊排查邊整治(20xx年7月)。全面排查重點房屋之外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完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
(一)明確部門職責縣級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國家方案要求,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將自建房安全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疇,強化監管和指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匯總、總結上報工作;縣教育科技局負責全縣學校及附屬房屋;縣工信局(商務局)負責建成區所屬企業的房屋及附屬用房;負責建成區商貿領域商貿企業、住餐業(含賓館、飯店、旅館、招待所、客棧、會所、度假村、休閑園、農家樂、洗浴場所等)的房屋;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縣衛健體局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及附屬房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建成區辦理營業許可證的房屋;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對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辦;縣文旅局負責全縣文化旅游用房及附屬房屋;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建城區全縣機關單位用房;縣黨群服務中心負責建成區六個社區的房屋;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對各部門和各鄉鎮排查自建房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技術指導;其他職能部門按照20xx年12月制定印發《xx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定政辦發〔20xx〕81號)文件相關要求,對所屬領域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進行后頭看,查漏補缺,完善信息。
(二)強化督查指導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縣應急管理局要把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納入縣政府安全生產督查組督查內容,同步進行督查督辦。建立信息報送制度,要于5月20日前,將本地工作方案、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自20xx年5月起,于每周星期三上午12:00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郵箱:xxxx。(聯系人:xxxx)。
(三)落實人員和資金保障縣領導小組抽調專人,成立工作專班,負責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確定專人對接住建局。縣級財政將城鄉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保障排查人員培訓、必要的房屋鑒定、技術服務、日常辦公等工作。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安全意識,針對性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四
通過全面認真徹底排查本鎮范圍26個村(社區)目前農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實行清單式推進,銷號式管理,確保該項整治工作每個環節底數清、數據準、情況明、措施實、成效快。
對各村(社區)轄區內墻體倒塌的房屋、屋頂破損的房屋和殘垣斷壁進行專項整治。
堅持以修繕為主,按照“體現鄉村風貌、保持鄉土味道、留住鄉愁記憶”傳統村落保護要求,最大限度對破落房屋進行修繕出新,盡量保留各個時代的農村房屋特色。
1、修繕。各村(社區)要動員組織相關人員對農戶破損量較小的房屋進行認定,由農戶向所在村(社區)提出修繕報告,經村(社區)審核上報鎮政府審批后,由村集體派人現場指導,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由農戶自己修繕。修繕中要盡量保持房屋原貌,體現白蒲鄉土特色,修舊如舊、風格統一協調,要留住鄉愁。
對房主長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后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社區)要充分與房主進行溝通,對委托親戚或村集體進行修繕的,要做好電話記錄,溝通人和見證人要現場進行簽字,對記錄、音像等資料要收集整理歸檔。
2、拆除。各村(社區)要對交通不便和不適合用于公益事業的破落房屋,動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估,對確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與房主的溝通協調工作,并與農戶簽訂拆除協議,結合“雙整治”由農戶自行拆除,并指導農戶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對拆除的建筑垃圾要及時清運;將宅基地復墾為耕地的,要確保土地再利用。“一戶兩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須拆除。
3、利用。對“無主戶”、“空關房”等符合修繕條件的房屋,由村集體制定修繕方案,在上報鎮政府審批后,由鎮村給予一定的補助進行修繕,修繕后的房屋可作為村(社區)農家書屋、村史館,可用作志愿服務站、易俗堂、“港港經”百姓茶館、文體活動點、婦女議事角或用于其他公益事業,確保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美觀、實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等,組織志愿者加強日常管護,避免長時間無人居住和維護導致房屋破損。
1、調查摸排階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社區)組織專人對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組、逐戶進門登記調查,對破損房屋的性質進行界定,尤其是災后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宣傳發動階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區在調查摸排的基礎上以村(社區)為單位組織對破損房屋戶進行修繕、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認識和宣傳教育認知;采取不同形式的宣傳,讓破損房屋戶積極投入到修繕、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進階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區要明確此項工作,對照目標任務,細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時點,抓好組織推進。政府公職人員、農村黨員干部必須在5月31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鎮村集中組織力量整治,視態度和情節由紀委按照有關規定立案處理。普通村民群眾的破落房屋,必須在6月5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內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鎮村組織力量強制整治。對符合拆舊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須在完善審批手續的基礎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過期沒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強制拆除整治的范圍,全面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整治任務。
4、驗收完善階段:(6月6日—6月15日),鎮黨委、鎮效能辦、國土、建管、執法局、農業農村工作局、人居環境辦公室組成破舊房屋整治工作聯合驗收組,逐村(社區)、逐地塊對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一戶一檔的臺賬資料和清理整治工作進行嚴格的督查驗收,確保全鎮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實效。
5、總結評比階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項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務,也是硬性考核指標。在整治過程中,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是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鎮黨委、鎮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計劃作為重點、難點工作階段性考核,設立10分專項考核分,實現銷號制考核,重點整治工作期間,未銷號的每間扣0。5分,隱瞞未報的巡查發現扣1分,扣完為止。對此項工作整治推進落實較快、任務完成較好的村(社區),無論是修繕還是拆除,給予有功人員每間最高300元獎勵,按破落房屋整治情況按比例補助。對工作推進不力的村(社區),將由紀委啟動問責程序。
1、密實組織結構。為確保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的有序推進,確立以鎮黨委書記張成掛帥,鎮長陳慧華任組長的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大主席王亞明、黨委副書記朱志聰、紀檢書記石春暉任副組長,成員由各大辦公室負責人和各片片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人居辦分管領導陸銳擔任辦公室主任,人居辦劉耀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劉潔、繆晶、周鵬程、張金新組成。
2、強化過程控制。此項工作是當前農業農村工作的重點工作,但也是難點工作,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切實當擔起做好此項工作的重任,做好宣傳引導,大力宣傳農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環境,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影響村容村貌的發展趨勢,讓全體村民提高對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權、人民群眾的參與權,要召開好相關會議,兩委會全體人員會議、全體黨員會議、全體村民代表會議、被納入整治范圍的工作對象會議,將涉及本村(社區)納入整治的范圍、具體對象進行公示,提高做好這項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過程中,按照整治標準倒扣工作時點,強化對破落建筑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鎮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整治進度,鎮效能辦視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開展全程督查,絕不允許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不良瀆職行為的出現,一經出現,由鎮紀委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嚴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過程中,鎮級層面將派專人組織督查組,督查到每個村(社區)。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全體公職人員、全體黨員、干部,在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須做出表率,主動帶頭在第一時間清理整治。具體要求:已經推進落實的要查結果和成效;正在推進落實的要查時點和進度;沒有推進落實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響推進落實的要查因素和責任。任何單位、各個部門、每個村(社區)對確定為整治類型的對象,不論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門,下到基層,動真碰硬,一視同仁,切實加以清理整治,確保做到整治工作推進有部署,工作過程有督查,高效推進有結果。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五
為深刻汲取湖南長沙等地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從根本上消除我鎮轄區自建房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青島市、平度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聚力抓好徹底整改,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逐項清零、閉環管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建筑采取果斷措施整治,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聚力抓好標本兼治,完善監管制度機制,強化鎮村房屋用地、規劃、建設、使用、經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
明村鎮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分鎮建成區和農村自建房兩部分同步進行。百日行動要做到對全鎮經營性自建房全覆蓋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點:
(一)重點場所:用于賓館飯店、農家樂、教育培訓、學校、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文旅、醫療衛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
(二)重點房屋:三層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于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含內部破壞承重墻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自建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判定為危險房屋:。
1、擅自加層、加高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
2、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含因裝飾裝修而變動、損壞或拆除承重結構、加裝電梯等)的;。
3、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于經營、樓屋面增加荷載等)的;。
4、三層及以上且無正式審批、無專業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的;。
5、超過設計年限或使用年限超過三十年的;。
6、結構形式明顯混亂、傳力體系不明確的。
各管區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既有房屋建筑以及在建房屋工程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對清查中發現的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建立整治問題臺賬,明確整改時限、措施和責任人,并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完成。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實施隱患整改;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特別是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立即采取清人、停用、封房等安全防范措施。
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自然資源局所、經濟發展中心、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中隊、應急辦、中、小學、幼兒園、衛生院、公安派出所、社會事務辦、宣傳辦、財政所等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職能,做好本行業領域內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對存在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且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制定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實施整改。
經濟發展中心:負責做好工業廠房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商貿服務業場所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
自然資源局所:負責房屋建筑違法占地,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負責違反規劃許可(含未按規劃許可建設)、是否改建擴建、擅自變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清查;做好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鎮房屋建筑未取得施工許可、無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無竣工驗收投入使用、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布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市場監管所:負責存在違法建設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筑物違規取得商事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未依法取得商事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但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方面(特別是用作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
綜合執法中隊:負責房屋建筑違法占地、違反規劃許可(含未按規劃許可建設)、是否改建擴建、擅自變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整治查處;負責房屋建筑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協助提供有關審批材料。
公安派出所:負責對九小場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施消防監督檢查、處罰;依據職責負責未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續但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方面(特別是用作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
社會事務辦:負責做好養老和兒童福利機構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
特色小鎮辦公室:負責做好文旅場所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
衛生院:負責做好醫療衛生機構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財政所:負責做好直管公房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統籌保障清查工作經費,負責將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中學、小學、幼兒園:負責做好學習教育機構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做好房屋安全管理。
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的原則,自20xx年5月2日起至20xx年8月,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分步分類壓茬推進。
(一)經營性自建房排查(20xx年5月底前)。各管區指導督促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對基本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形成排查臺賬。
各管區及相關責任部門對照整治重點,逐街逐棟逐戶梳理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各類隱患問題,建立問題隱患整治臺賬,明確整改時限、措施和責任人。各管區于5月底前完成轄區內所有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初判工作。
(二)依法整治(20xx年8月底前)。各管區、村莊及相關部門落實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問題整改主體責任。根據問題隱患整治臺賬,督促責任主體落實整改措施,跟蹤落實整改,形成整治問題完成臺賬,建立健全長效管理的體制機制,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全面推進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違工作,成立由鎮長付強任組長、副鎮長代升濤為副組長,各管區主任、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財政所、經濟發展中心、社會事務辦、特色小鎮辦公室、衛計辦、綜合執法中隊、市場監管所、應急管理辦公室、派出所自然資源局所、中學、小學、幼兒園等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明村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由副鎮長代升濤同志任指揮長,張增輝為副指揮,各責任單位安排一名專班人員為成員,辦公室在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各責任單位專班人員,負責工作信息收集、日常溝通協調工作。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站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重點工作來抓。全鎮各行業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協調機制,逐級壓實責任,管區充分調動行政村、經濟合作社迅速動員部署和組織推進。
(二)全面落實責任。各管區是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全面動員部署,落實資金保障,配齊配強人員,明確責任,確保全面排查到位,問題隱患整治到位。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擔負起行業監管責任,積極配合、分頭推進,組織落實好本行業領域的安全整治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壓實房屋產權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提高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嚴禁擅自改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有效履行房屋維修保養義務。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底數臺賬,經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簽字核實,做到“一樓一冊、一戶一檔”。同時,鎮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全方位排查,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初判,對初判存在隱患的,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復核評估,建立隱患房屋臺賬。
對于隱患房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初判和復核評估中發現存在擅自加層、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經營性自建房,列為急需重點整治對象,立即采取停止營業、撤離人員、封閉處置等管控措施,責令限期鑒定并盡快整治。對復核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鑒定,對拒不委托或15日內仍未委托鑒定的,責成停業;對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繼續經營的,依法處置。
(三)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規問責。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相關單位適時對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地督導。
(四)統籌推進實施。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與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全省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有效銜接,確保實現全覆蓋。積極發揮城建檔案、不動產登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臺數據信息作用,鼓勵借助百度、高德地圖等地理信息服務平臺,提高清查工作效率。廣泛動員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物業服務等專業力量參與,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
(五)嚴格信息報送。加強信息溝通,建立實施上報信息通報制度。各管區及各相關責任部門要在按時間節點完成排查臺賬和整治問題臺賬。所有報送的材料,需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鎮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研判情勢,適時開展督導,對工作推進落后懈怠消極的,及時進行通報、約談,并抄報鎮委、鎮政府。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六
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在全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方主體落實責任,規范房屋改建改裝,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安全管理體系。
對全轄區自建房安全進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設合法性、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開展全面整治。
(一)排查整治的重點區域。有關單位、安置區、集貿市場周邊、學校周邊、醫院周邊、開發區、景區范圍內等周邊場所和鄉鎮自建房。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房屋。建設年限較長、兩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經營性的自建房(含生產性自建房,下同),磚混結構、使用預制板、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超負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變功能布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消防安全隱患和屋頂違規鋼結構建設等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的業態重點。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如用于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以及用于生產、經營、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隱患等經營性自建房。
全鎮范圍內農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
堅持“突出重點、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步分類”和“邊查邊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的原則,有序推動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堅決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底線。本次專項整治分為“全面普查、集中篩查、分類整治、建立機制”四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普查階段(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通過發動基層力量、組織技術力量、聘請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結合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筑調查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對城鄉自建房進行全數摸底排查,建立“排查臺賬”。
(二)集中篩查階段(2022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對排查出的用于經營性的、兩層以上的、超大面積的、居住10人以上等重點自建房,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對風險隱患開展集中篩查和核查,建立“問題臺賬”、明確具體整改措施,并督促進行整改。
(三)分類整治階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則,一棟一策,分步分類處置,并建立“整改臺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實行閉環管理。
(四)建立機制階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根據排查出的自建房分布特點、問題類型,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制定分區域監管、分行業治理的長效機制,消除隱患存量、嚴控問題增量。
(一)持續開展“百日攻堅”。按照《龍里縣自建房安全隱患百日攻堅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試行)》時間節點要求,以涉及公共安全、三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經營的自建房為重點,持續開展重大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動員發揮基層干部、行業監管部門的力量,采取“掃街”的方式,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地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要立即撤離、疏散人員、設立警戒,并開展整治,確保在8月底前全面消除本轄區重大安全隱患。
(二)開展自查、普查、核查、抽查、督查“五查”聯動。對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內容和標準,結合信息化手段,社區(居委會)逐棟逐戶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區)組織人員逐棟逐戶普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經營性自建房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逐棟逐戶核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機構對風險隱患進行抽查;同時做好迎檢省、州、縣級督查。通過“五查”,以村為單位逐棟逐戶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建立臺賬、穩控安全、跟蹤整治、整改銷號、閉環管理。
(三)加強行業督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市場監管分局、教育辦公室、衛生院、民政辦、文旅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民族宗教辦、派出所、煙草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同步開展行業核查,重點對摸排出的利用自建房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民辦學校、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等經營性場所,按照行業歸口,各自進行自建房安全性核查,對發現安全隱患的,督促房屋責任人整治消除,把好經營許可關。
(四)開展集中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進行集中整治,特別是重大隱患問題,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房屋設置警戒隔離措施,并按照《貴州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掛牌警示,發布危險告知書等,防止人員回住。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集中整治方案,明確集中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督促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整治,確保排查出的問題整治完成。
(五)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鎮級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村(社區)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綜合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黨政同責、分級負責、行業專責的工作機制。鎮級成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領導干部為副組長,城建辦工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城建辦,統籌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落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推動,分管負責同志要統籌協調推進。縣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歸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建立經營許可準入機制。
(二)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要充分組織動員基層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與排查,適當配備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加大基層排查人員培訓,強化技術支持保障。發動廣大群眾廣泛參與,鼓勵群眾舉報、投訴等發現問題隱患。同時,可采取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鑒定等工作。鎮財政要安排排查工作經費,滿足必要的工作經費支出。
(三)強化執法打擊。嚴厲查處自建房違法違規行為,發改、自然資源、城建、市場監督、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嚴查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及經營的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對違反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改建、擴建、加層,改變結構布局和用途,影響房屋安全性等行為,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嚴厲處理。認真貫徹執行《貴州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嚴格農村宅基地報批,落實一戶一宅的農村住房建設要求。嚴格管控城市規劃區自建房建設,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巡檢力度,注重發揮村(社區)作用,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增量。
(四)強化督查調度。成立鎮聯合督導組,定期對排查整治情況開展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將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納入各有關部門高質量考核范圍和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建立周調度機制,各有關部門每周一前要將工作推進情況報告、報表(附件2、附件3)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聯系人:楊秀磊;聯系電話:18308650230)。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調度、通報、約談及問責制度,對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提請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依據有關規定按程序報請嚴肅追責問責。
(五)強化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通過媒體、廣播、宣講等多種形式,讓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參與和支持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七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20xx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xx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八
為扎實做好農村住房安全排查工作,按照省、市《關于印發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辦密電〔20xx〕17號、宣政辦密電〔20xx〕2號)及《涇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文件要求工作部署要求,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有序推進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對全縣所有農戶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開展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村(含鄉鎮政府駐地行政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不同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各地要科學組織排查,力爭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重點排查任務,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排查任務。
1、突出排查重點。對利用農村自建房開設的餐飲飯店、民宿賓館、超市、農資店、棋牌室、浴室、民辦幼兒園、私人診所、手工作坊、生產加工場所、倉儲物流等經營性房屋進行摸底排查,重點排查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組織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鄉鎮要根據地方實際,結合農村危房改造、汛情災情農房排查等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結構安全排查,重點排查墻體、梁柱、地基、屋面、樓板等。加強對建檔立卡貧困戶、農村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農村困難家庭房屋排查,保障困難群眾住房安全。
(二)安全評估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縣住建局負責指導房屋結構安全評估或鑒定。各鄉鎮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及時開展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在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基礎上,對房屋整體危險程序進行鑒定,按下列等級劃分:
1、a級:結構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構件未發現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2、b級:結構基本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個別承重構件處于危險狀態,但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安全。
3、c級:部分承重構件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
4、d級: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三)分類集中整治。各鄉鎮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
1、分類制定處置措施。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鑒定為c級、d級的,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未經許可改擴建、經評估或鑒定不能繼續使用等,要及時責成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但長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防范措施。同時,隱患整治要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相結合,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條件的,納入危房改造計劃實施隱患整治。
2、抓好重點整治。各鄉鎮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要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縣、鄉、村三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力爭20xx年6月第前基本完成重點整治任務。
(四)推動全面整治。各鄉鎮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平臺,逐步實現農房建設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范,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一)落實部門責任。各鄉鎮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明確任務分工,狠抓落實。縣住建局成立農房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胡晨,副組長:陳川,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村鎮股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組織召開聯席會議,研究推進排查整治工作。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鄉鎮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組織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強技術指導。住建局組織安排技術人員(名單見附件)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加強農房建設技術指導,編制農房設計圖集供農民選用。加強農村房屋設計、建筑工匠培訓、施工隊伍管理,提升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推進信息共享。各鄉鎮要充分運用好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開發的農村房屋綜合信息平臺和排查整治手機app,組織信息系統錄入培訓,將排查情況錄入信息系統,確保排查過程真實,排查結果準確,填報信息完整。縣住建局要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對排查整治過程中發現的不屬于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職責范圍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要及時反饋相關職能部門。
(五)加大宣傳引導。各鄉鎮要廣泛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引導農民群眾開展安全隱患自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向村委會報告,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九
認真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安全穩定形勢持續向好,根據關于在全市開展房屋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鎮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查邊改、疏堵結合、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一)屬地負責,部門指導。各村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鎮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導、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點,先查先治。區分輕重緩急,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確房屋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實現閉環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房的要求,對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區、死角,建立“一房一檔”,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凈徹底地消除隱患。
(四)完善機制,長效管理。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暴露的短板,有針對性地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補齊工作短板,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從根本、長遠上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實現標本兼治。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全面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對本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區分居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有關信息錄入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對用作餐飲飯店、民宿、批發零售、休閑娛樂、學校、養老、醫療、倉儲等經營性(含生產性、公益性)的居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整治。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根據重點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內容、工作措施、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房屋安全性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由村兩委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治工作。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對經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居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經營的,由產權人(使用人)自主聘請專業人員或機構在限期內進行整治方案設計并整治。
4.實行銷號管理。鎮、村二級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一戶、驗收一戶、銷戶一戶。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居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全面整治要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村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是第一責任人,要狠抓落實,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村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并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上報排查整治結果,報告需由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簽字,落實“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要求。重點整治臺賬于20xx年6月底前報送鎮規劃辦。鎮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管指導、協調配合,特別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規劃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填報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三)強化應急保障。制定鎮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村要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第一時間有效處置各類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對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實、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導致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各村的督促指導,強化工作調度和現場督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村干部嚴肅問責。從20xx年3月起,堅持每月調度各村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組織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實地督導。
(五)強化宣傳發動。要利用多種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識,提高支持參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強化標本兼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對排查整治中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監控預警機制。加強農村房屋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十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點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實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轄區內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調查登記檔案并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
1、重點排查。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人員聚集使用的農村公共房屋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鄉鎮通過實地調查取證,按照要求,利用原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完成復核、補充、上傳。非自建房的農村公共建筑,由有關部門組織排查鑒定并指導鄉鎮工作人員按照要求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有關部門再按照實施方案排查職責分工對本行業、領域的農村公共建筑進行核實后上傳,力爭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開展安全鑒定。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于重點排查的用作生產經營農村自建房和農村公共房屋,需經房屋安全鑒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從事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或者出租。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或者登記、備案手續。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根據《條例》規定和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應當督促農房產權人(使用人)在一個月內委托具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房屋鑒定機構開展房屋安全鑒定,危房鑒定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建村函〔20xx〕200號)執行,鑒定結果為c、d級的房屋,確認為農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階段,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浙江省現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農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礎上,依托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逐戶對原有農村自建房檔案進行復核,并需重新拍攝房屋正面照片上傳。對于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筑,由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實地采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按照排查職責分工核實后上傳。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確保人員安全。
(二)整治改造。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新建、改建、擴建行為,非法宗教集聚點和未經批準的幼托、培訓教育、養老機構等非法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常態化治理改造”模塊,實行信息化監管,要在7日內制定“一戶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該拆除的及時拆除,該維修加固及時啟動維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點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時有序推進全面整治工作,確保農村危房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實行“銷號”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農房安全隱患全面整治。
(三)長效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常態化發現機制、改造機制,做到發現一戶、及時鑒定和治理改造一戶;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鄉鎮農房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提高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四)進度跟蹤。自20xx年12月起,農村房屋排查整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每周報送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強綜合保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管、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鑒于工作時間緊迫,技術性強,各鄉鎮可以村(社區)為單位直接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深入排查,排查錄入經費標準不超過30元/戶,最終數量以農房信息系統為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十一
通過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全鎮范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
(一)摸底排查。
1、分類登記統計。由鎮黨委政府統一動員部署,以村為單位,
各村結合實際,全面動員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干部,結合相關部門已有數據,對本村轄區內所有房屋進行分類登記統計,摸清區域內房屋底數及房屋責任主體、類別(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經營等),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20xx年11月28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基本信息摸底工作;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系統錄入工作。
2、重點排查。調配力量參與排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進行安全性評估,形成最終排查結果。
3、全面排查。在開展重點排查的同時,各村根據初步登記統計情況,結合實際,對區域內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及周邊環境安全等。全面排查預計20xx年5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二)整治提升。
1、重點整治。各村(居)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制定方案:各村(居)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以及各地簡易鑒定規則進行房屋安全性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落實產權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
建立臺賬:鎮、村記錄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將經營場所安全性作為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重要內容。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充實技術力量;培育和規范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健全農村房屋建設規范標準,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鎮直相關部門、村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排查整治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成立機制,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2、強化紀律保障。各村、鎮直相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奮勇擔當,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3、強化技術保障。各村排查要按照統一排查標準進行,縣住建局負責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各村、鎮直有關部門在此次整治排查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4、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進,也要合法合規保障群眾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等制度,加強源頭防范。
5、強化宣傳引導。各村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深入宣傳,廣泛發動,正確引導輿論。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引導群眾特別是房屋業主提高房屋建設和使用的質量安全意識,強調房屋業主承擔經濟、法律、治安等各項主體責任。做深做細群眾工作,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參與,共同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圍。要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況,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十二
20xx年4月29日,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李克強總理作出批示,國務院安委會召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進行具體安排。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為扎實推進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20xx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xx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十三
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防范重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依據《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時間把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完善相關制度,堅決嚴控增量,逐步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20xx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范圍。本次專項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未進行專業設計、專業施工的房屋建筑。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要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核心區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市場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和消防設施合規性。
3.排查方式。通過產權人自查、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確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產權人自查。明確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街道(鄉鎮)指導社區(村)組織產權人自查,如實填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
二是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街道(鄉鎮)在產權人自查的基礎上,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進行全覆蓋核查,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進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顯著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并督促產權人立即進行鑒定、整治;發現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鑒定、整治。依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逐一歸集核查信息,核查結果須由參與核查的專業技術人員確認。街道(鄉鎮)應根據自建房用途,統籌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核查。
三是區級檢查。各區將街道(鄉鎮)核查信息匯總形成臺賬,結合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全市違法建設圖斑,制定檢查計劃,組織專業機構參與區級檢查。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要督促街道(鄉鎮)盡快組織開展整治。
四是市級抽查。市相關部門對各區自建房安全排查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并組織專業機構參與,隨時糾正發現的問題;組織專家團隊對各區反映的難點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二)開展“百日行動”(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以區為單位,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在20xx年9月底前,確保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排查(核查)、檢查、抽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部門“百日行動”臺賬,實行銷賬管理。
(三)徹底整治隱患(20xx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違。各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明確對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對不予保留的自建房開展聯合執法,按違法建設管控要求及時依法拆除。
2.依規鑒定。對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安全鑒定。產權人不按期鑒定的,區政府可依法依規指定有關單位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產權人承擔。
3.加強整治。產權人應根據自建房安全鑒定結論,采取修繕、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險的措施進行整治,并承擔相關費用。各區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加快進行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一時難以拆除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管控措施。
4.強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經濟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
1.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2.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研究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市電影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3.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結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在開展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的基礎上,依法查處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研究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落實街道(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社區(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5.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
6.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推進北京市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7.加強房屋安全鑒定管理。既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管理,又加強鑒定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市負總責、區抓落實的原則,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及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各成員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市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區要成立本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本區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支撐保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各區要落實街道(鄉鎮)核查、區級檢查及相關工作保障經費,并建立專項整治應急資金,做好應急情況下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對市級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二是強化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調解矛盾糾紛,依托12348平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三是強化信息化支撐。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基礎上,根據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統用戶數和數據量做好硬件設施的動態增擴準備,做好數據備份和系統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房屋使用安全意識,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十四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工作要求,結合昆明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統籌抓好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生產。把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最迅速的行動,壓緊壓實責任,全力開展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及時徹查消除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基本原則。
1.明確主體,壓實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規定,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按照“三個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產權人、使用人嚴格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
2.全面動員,群防群治。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縱向要全面動員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橫向要全面宣傳動員到位。廣泛發動專業技術人員、居民群眾等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排查整治。
3.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過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部門街道鄉鎮核查和第三方機構專業評估鑒定相結合的方式,逐一入戶,全面摸清自建房情況,從快從嚴處置隱患,加強監管,督導檢查,立查立改,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4.分類處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進行分類處置,依法依規開展整改。對存在結構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業停用,并疏散建筑內和周邊的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一)目標任務。針對昆明市自建房粗放發展,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隱患較多、存在系統性安全風險的實際,全市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排查整治范圍。基于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關信息平臺和數據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為重點對象,對農村自建房、城鎮自建房開展排查整治。
1.突出重點區域,聚焦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綜合交通樞紐周邊、旅游景區、工業園區、集貿市場、鐵路國省道兩側、勞動密集型企業、在建大項目周邊、地勢低洼、靠山臨河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點場所,聚焦農家樂、賓館、飯店、民宿、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電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醫療衛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疫病集中隔離、社區辦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多種混合設置等人員聚集、多種風險交織疊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點房屋,聚焦昆明主城區城中村90年代前后建成的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于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違法違規改擴建和存在突出火災風險的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內容。重點圍繞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3個方面,全面摸清全市現有自建房基本情況。
1.審批程序方面。房屋建設無正式審批手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建筑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擅自改動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變后,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類經營性自建房未經安全性審查、未經經營許可、證照不全,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虛假等情況。
2.實體安全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建筑面積,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受損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構件(設施)有傾斜,承重墻體、梁柱等部位存在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明顯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建在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區域等情況。
3.消防安全方面。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搭建、裝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規范要求;餐飲企業等未安裝燃氣泄漏截斷報警裝置;燃氣管網老化、建(構)筑物占壓燃氣管道;存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在室內(樓道、門廳)停放充電;液氨制冷劑的冷庫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合用;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實行防火分隔;未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實等情況。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依據專業評估鑒定結論,按照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進行分級分類、劃定安全區域、設立警示標識。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及時采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隱患。
昆明主城區不得再新建自建房,農村自建房建設納入規范管理,加大對違法建設、違規經營及監管缺位、執法失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行為;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遏制自建房安全隱患增量。
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分為百日攻堅和鞏固提升兩個階段:20xx年5月4日—8月15日為百日攻堅階段,8月16日—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
(一)全面動員(20xx年5月4日—10日)。各級黨委政府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慘痛教訓,以及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動員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成立專業技術專家組,細化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工作要求,開展業務培訓,全面啟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二)全面排查(20xx年5月4日—6月20日)。按照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鎮排查—縣級復核的流程,街道(鄉鎮)倒排自建房排查計劃,動員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同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及志愿者依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逐一入戶調查,逐戶逐棟建檔造冊,建立自建房排查數據庫,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隱患清單。市、縣(市)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聯動,充分利用網格化管理等機制手段,同步加大對自建房安全隱患線索的收集,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正在實施改擴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設,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違規行為。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對自建房排查數據和安全隱患清單進行復核;對基層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家同步進行現場評估分類,掛牌標識警示,提出處理措施建議,明確整治內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報縣(市)區領導小組研判。
所有經營性自建房和經專家組現場評估認定為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依據鑒定結論和處置意見進一步完善檔案信息,并按鑒定機構處理建議立即進行分類處置,確保危房不住人、不營業。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6月20日前全覆蓋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應查盡查、應評估全評估、應鑒定全鑒定;依據排查評估鑒定結論,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分類處置,做到隱患實時監控,確保重點房屋安全風險處于重點監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xx年6月20日—8月15日)。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通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綜合施策,做好群眾工作,動員引導產權人、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限時主動進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時,立即停業停用并開展整治,如產權人、使用人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進行強制整治。對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拆除危房;對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采取加固等措施;對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自建房,采取修繕等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并鑒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整治工作要落實責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治全覆蓋,形成閉環管理。
針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周轉住房。針對屬于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后續安置補償工作。
(四)鞏固提升(20xx年8月16日—12月31日)。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范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鑒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機制,發揮街道、城鎮、村、社區、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施工隊伍監管,依法打擊無資質或借用資質違法違規承攬工程的行為。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員、鄉村建設工匠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農村住宅宅基地的相關管理辦法,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規劃建設審批管理相關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于20xx年10月1日前出臺有關政策。
(一)強化組織領導。將自建房安全列入各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內容。按照“市級統籌推動、縣級組織實施、鎮街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市、縣(市)區、街道(鄉鎮)三級建立專項整治領導機制,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市級成立市長任組長的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需要組建工作專班和聯合督導組。
(二)強化部門聯動。銜接國家、省級工作機制,市、縣兩級由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三個部門牽頭,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教育體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自然資源規劃、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網格化管理、消防等相關部門,建立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會商會辦機制,每周開展工作調度,指導下級部門開展工作,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責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責任。
(三)強化技術保障。根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等技術標準,市級層面統一全市技術標準,成立市級技術指導專家組,統籌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服務。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動員組織相關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全過程參與排查工作,組織有資質的機構參與安全鑒定。
(四)強化要素保障。各級黨委政府統籌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項要素保障。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有效化解自建房安全整治中涉法涉訴問題。市、縣兩級財政部門對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經營許可等方面,建立完善自建房全鏈條監管體系,研究出臺支持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和規范自建房建設管理有關政策措施,主動服務、優化審批、疏堵結合,提升行業管理水平。
(五)強化宣傳引導。新聞宣傳部門牽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重要性,普及自建房規劃、建設、安全、法律等方面有關常識,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縣(市)區、開發(度假)區組織志愿者進社區(村組),向廣大居民群眾宣傳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和有關要求,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發動群眾開展房屋安全自查,積極舉報違規裝修改造、違法搭建等影響房屋安全使用的行為線索。
(六)強化跟蹤問效。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四級實行“掛圖”作戰,確定數據統計專員,每日匯總自建房排查整治統計數據,逐級上報至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數據庫,按照安全隱患等級實行“色卡”管理和“銷號”管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通報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排查整治工作進度及排名情況,由市級聯合督導組及時提醒調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并根據需要深入一線督導檢查。針對工作推進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隱患消除不及時的情況,視問題嚴重程度,按規定及時約談提醒有關責任人。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十五
1、召開會議,立即部署。4月30日上午,全省深化建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緊急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后,市委副書記、市長xx立即召開緊急會議,決定開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攻堅戰。5月1日,在中央黨校學習的市委書記xx,要求全市立即開展重大風險隱患全面排查。5月1日上午8點半,市人民政府副市長xx組織召開全市自建房建筑安全使用情況普查視頻會議,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進行具體安排部署。
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工作。各縣市區及時貫徹落實省、市會議精神,召開會議、部署落實、迅速推動排查整治工作。
2、成立專班,迅速行動。市里由市長親自掛帥,市住建、自然資源、城管、農業農村、應急管理、商務、交通、教育、文旅廣體、市場監管、公安、工信、消防等職能部門參與,加強聯動,強力推進有關工作。同時,市里成立x個工作組,由一名市直單位一把手擔任組長,每個工作組安排x名人員于5月2日全部進駐到x個縣市區推進排查整治工作。各縣市區對標對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分組下沉到鄉鎮(街道)督查工作。
3、制定方案,明確要求。市住建局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開展全市城鎮和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并確定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標準“三看四查五不準”,三看:一看房屋墻體是否有較大裂縫,二看房屋主體是否有明顯傾斜,三看房屋基礎是否有明顯下沉;四查:查手續有沒有,查面積超沒超,查規劃變沒變,查性質改沒改;五不準:不準危房住人經營,不準擅自加層擴建,不準破壞承重結構,不準樓面堆載超重,不準隨意拆除加固。
4、全面摸排,立即整治。對前階段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中初判存在風險的x戶,重新進行了摸排,其中鑒定為c、d級的x戶,已全部完成整治。本次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中,共排查x人,排查x棟。其中,存在安全隱患的x棟、已消除安全隱患的x棟。
1、層層壓實,落實工作。xx區、xx縣等縣市區第一時間抓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分組下沉到各鄉鎮(街道)開展排查工作,確保工作做實、做細、做好。xx等縣區還抽調技術人員加入工作小組,負責從專業技術層面指導對各鄉鎮(街道)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xx縣對于經鑒定為較大安全隱患的6棟房屋,堅決拆除,并設置圍擋及明顯警示標示等管理措施,切實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2、暢通渠道,有獎舉報。市住建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分別在市局和各縣市區住建局開通專線固定電話,用于專項整治工作投訴舉報,并明確專人負責和如實舉報獎勵制度。
3、創新舉措,有效推進。xx區規范建房標準,將農村自建房納入統一監管,要求居民自建房建設必須遵守“五個必須”“五個不準”“十個嚴禁”規定。xx鎮,一方面鎮村干部通過微信、抖音等媒體轉發“4.29”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案例和建房安全知識,提高群眾安全意識;另一方面發放建房設計圖冊,以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描述和生動豐富的示例圖片,從農房建設選址、布局、建造、使用和維護等方面作出安全提示。
一是督導組工作不夠仔細,流于形式,報送的工作情況與所督查縣市區工作情況混淆,未能體現督查組實際工作內容。二是部分縣市區摸排中采集的數據與現狀不符。三是缺乏專業技術人員,村(社區)干部未接受過房屋危險性鑒定系統培訓,對房屋危險性鑒定的標準不了解、不熟悉。四是督導工作組及縣市區的數據情況報送不夠全面、及時、精確。如xx、xx等,未明確專人及時上報工作開展情況。五是大部分縣市區缺乏有效的典型經驗做法,對空心危房拆除等問題缺乏有力舉措,對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不夠。
一是要進一步提高站位。x個市級工作組及各縣市區要根據本次會議精神,壓實責任,克服畏難情緒,從嚴從速落實開展查整治工作,重點聚焦城郊結合部、城中村、學校周邊、醫院周邊、大型商場周邊、農貿市場周邊、園區周邊、安置小區周邊以及景區周邊等人員密集場所用作經營的自建房排查,做到確保不漏一村一組、不漏一棟一戶,確保對安全隱患徹底排查整改到位。
二是進一步強化保障。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協調調度,充分調動各級各部門力量,投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同時,加強技術支持,抽調安全鑒定專業技術人員協助排查整治工作。
三是進一步強化聯動。各縣市區要與x個市級工作組加強聯動,在人員協調、車輛安排、數據上報等方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是進一步強化宣傳。加大居民自建房安全知識及典型工作亮點宣傳力度,切實提升群眾安全意識,營造工作氛圍。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全省城鄉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啟動以來,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堅持全覆蓋、零遺留、動真格、重實效,通過加強統籌領導、健全運行機制、大數據運用、突出分級處置等舉措,推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十六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重點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鎮結合實際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定鎮敬老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敬老院。按照“一崗雙責”,由組長方芳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袁萬才負責敬老院消防安全具體業務工作,明確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措施,確保消防安全各點位工作有人抓,落到實處。其他副組長負責督促、檢查、指導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
(一)開展敬老院消防安全隱患大檢查。充分認識做好敬老院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對敬老院開展排查、檢查,通過檢查,徹底摸清底數、消防安全狀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責任清單。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整改,從嚴查處,限時整改。
(二)嚴格落實敬老院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配備配齊消防設施器材,落實日常防火巡查、檢查措施,提高火災防控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查改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日常值班管理,特別是臥室用火用電、吸煙取暖、私拉亂接,廚房用氣用油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嚴格落實防火措施。
(三)加快敬老院行業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以《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貫徹實施。明確安全“紅線”,推進服務高質量發展。
(四)全面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將敬老院的消防宣傳、培訓作為重要內容,要有針對性的安排培訓。一是三年行動期間每半年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提高管理人員和入住人員消防安全素質。二是利用宣傳手冊、宣傳單、電視視頻等播放火災隱患來引起警示。三是在通過消防安全培訓,現場演練,指導疏散逃生技能。
從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5月至6月)。按照《市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確定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舉措,明確責任分工,全面部署,宣傳發動。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至12月)。全面深入、細致徹底的自查自改,排查出來的問題建立臺賬,及時整改。明確整改時間和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
(三)集中攻堅(20xx年)。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大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組織開展排查整治督導檢查,整改落實情況“回頭看”,確保專項整治到位。
(四)鞏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敬老院安全方面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原因和矛盾,梳理完善制度,加快形成消防安全常態化長效機制。
(一)提高認識,組織有力。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切實加強敬老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專項活動扎實推進,取得成效。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對“三年行動”進行全面宣傳發動,營造氛圍,取得支持。
(三)仔細排查,認真整改。按照“不放過任何一個漏洞,不丟掉任何一個盲點,不留下任何一個隱患”的要求,對敬老院開展地毯式排查,排查出來的隱患,建立臺賬和責任清單,落實到人、落實到事、落實到崗位,確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十七
為進一步廣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的部署要求,決定在公司在建項目開展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大檢查,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上級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切實落實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要求,嚴厲打擊建筑工程消防違法行為,堅決防止各類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和維護安全生產法制秩序,進一步遏制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工作方針,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確保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取得實效,成立安徽東皖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檢查領導。
組長:周先斌。
副組長:林曉平。
組員:季汝昆、廖勝前、夏秀云、蔣海濤、沈良科。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動消防設施、室內裝修、外墻節能施工、電氣線路設備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具體內容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情況;
2、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3、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及落實情況;
5、工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6、建筑物之間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情況;
7、消防器材狀況、滅火器配置情況;
8、電氣線路敷設及電氣設備運轉情況;
9、外墻保溫材料防火性能情況;
10、室內裝修材料防火行能情況;
11、建筑材料堆放場地、易燃物品堆放場地情況;
12、焊接等施工現場有無易燃物品的情況;
13、施工人員生活區的防火隔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置、消防設備正常使用、電器線路敷設及電器設備運轉等情況。
1、自檢階段:要求公司各下屬項目部根據以上要求立即對在建工程進行消防安全自檢活動,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檢工作,并形成自檢情況書面報告,提交公司安全生產部匯總。
2、督查階段:公司安全生產部將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據各項目部自檢情況組織專項督查。
(一)各項目部要提高認識,增強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舉辦培訓班等多種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識,使廣大民工工提高預防火災、逃生自救能力。
(二)進一步督促施工單位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把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和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十八
農村危房改造項目是為了解決農村貧困群體現住危險房屋的民心工程,也是我市重點建設的項目之一。我市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為xx戶,項目計劃總投資xx萬元,其中中央及各級政府補助xx萬元。目前中央、自治區、梧州市各級政府補助資金還沒有到位,本市已到位配套資金xx萬元。都全部到位,并且都全部撥付完成。
成立了我市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了辦公室,落實了工作人員并制定了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計劃。
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是全市農村危房改造的領導者,市危改辦是農村危房改造的協調和監督者,各鎮人民政府是本鎮農村危房改造直接組織者;鎮長是本鎮農村危房改造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結合我市今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市政府領導與鎮領導簽訂《xx市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責任狀》。
各級補助資金實行封閉運行、統一撥付、專戶管理。資金撥付通過各鎮政府向市危改辦申請,危改辦匯總后向市財政局申請,經財政局審批后將補助資金按進度分期撥付到建設局危改資金代發帳戶,市危改辦通過農村信用合作銀行將危改補助資金直接撥付到危改對象戶帳戶。補助資金分三批撥付到危改戶帳戶:第一期在項目動工后申請撥付;第二期在一樓樓面裝模板后申請撥付;第三期在竣工驗收合格后申請撥付;項目竣工驗收后全部撥付到危改戶的農村信用合作銀行帳戶中。
(一)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充分利用電視、簡報等媒體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宣傳,廣泛宣傳農村危房改造的意義以及有關優惠政策等,讓農村危房改造所需要的資料、改造對象以及申請程序等做到婦孺皆知,積極為危房改造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做好危改戶的調查摸底及危房評定工作,我市危改辦人員深入村組,對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殘疾戶和其他特困戶的住房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拍攝改造前照片,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并進行危房評定工作,為有效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我市危改辦于6月份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鎮上報的危改對象資格、條件及把關情況進行了抽查。
1、農村危改補助資金申請。
我市農村危改補助資金的申請是按照工程進度分三批進行,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符合申請撥付的,即為其申請政府補助資金。其申請程序是鎮危改辦把符合申請條件的危改戶向市危改辦提出申請,由市危改辦審批。
2、農村危改補助資金分配。
我市農村危改補助資金分配不分檔次,20xx年每戶補助15000元,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每戶多補3000元;20xx年每戶補助16000元。
3、農村危改補助資金撥付。
農村危改補助資金的撥付是在資金申請通過后進行,危改辦向建設局、財政局書面提出補助資金申請,市建設局、財政局同審批后,由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負責辦理資金的撥付和有關的賬務核算處理,將財政局“農村危房改造財政補助資金”專戶的資金撥付到市信用合作社的“農村危房改造財政補助資金代發賬戶”上,然后由市信用合作社將代發戶賬上的補助資金分別撥付到各危改戶在信用的存折上。整個撥付過程實行專戶專賬管理,封閉運行。
4、農村危改補助資金管理使用。
我市對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非常嚴格,實行專款專用。在20xx年7月8日便下達了《關于印發xx市農村危房改造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岑政辦發20xx117號文件,對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做出嚴格規定。農村危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市財政局設立“農村危房改造財政補助資金”專戶,由國庫股(國庫支付中心)負責辦理資金的撥付和關的賬務核算處理,將中央、自治區、梧州市以及本市級財政配套資金一并轉入“農村危房改造財政補助資金”專戶,對農村危改補助資金實行專戶專賬管理,封閉運行。對補助資金的使用由危改辦、建設局根據審批通過的危改戶名單向財政局提出申請撥付使用。
我市農村危改項目管理,由市政府成立的xx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管理,其管理的辦法是依據我市各年下達的農村危改實施方案來進行。市危改辦制定了相應的工作管理制度、危改對象申請程序、危改對象戶檔案整理、網上錄入系統管理等管理辦法。由于方案可行、措施得力、管理到位,我市農村危改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每年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我市的危改任務。
農村危房改造項目是三級績效考評項目,每年我市的農村危改項目都通過了自治區、梧州市及本市的三級績效考評,績效考評的分數都達到優秀檔次。每年的危改任務都按時、按質、按量圓滿完成,達到了國家擴大投資及惠民政策預期目標的實現。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十九
為進一步加強自建房安全管理,防范化解安全事故風險隱患,xx街道強化責任意識,堅決杜絕“被事故推著走”的`情況發生,早一分、快一步、嚴一度開展“安全體檢”,扎實推進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做到有問題及早發現、及早處置,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xx伊始,xx街道黨工委召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部署會議,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黨工委書記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衛生辦指導、協調相關工作,各社區在厘清責任、區分歸屬的基礎之上,對轄區內所有房屋尤其是自建房進行全面排查,主動而為摸清“存量”,做到分門別類、突出要點,形成工作合力。
針對xx街道管轄范圍廣,老舊房屋較為密集,及城鄉結合部的特點,街道按照上級要求,開展集中培訓3次,重點排查轄區自建房、國有宿舍、商鋪、商品房等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不漏一區一街、一房一戶,推進排查整治工作落細落實。
街道依托全域“網格化”管理體制機制,快速展開“地毯式”“拉網式”隱患排查,網格員按照包靠網格逐家逐戶進行排查,詳細掌握自建房主體結構質量、用水用電、消防、臨邊防護等基礎信息,仔細記錄房屋問題,建立排查臺賬。目前總共排查了593戶,其中自建房41戶,非自建房552戶,其中,初判自建房存有隱患房28戶。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二十
為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根據《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金華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現就開展全鄉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以自建房為重點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發現和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常態化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以三層及以上、用作生產經營(含出租,下同)、人員集聚、改擴建(含裝飾裝修,下同)等“四類房屋”為重點,對全鄉所有城鄉自建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面排查和整治,不論土地性質、不漏一樓一戶,不留死角盲區。對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采取堅決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
第一階段。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以“四類房屋”為重點對象,6月20日前全面完成上述自建房的排查,7月底前完成所有疑似危房的安全鑒定工作。9月底前,全面完成“四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確保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風險。
第二階段。自建房在7月20日前完成安全隱患排查,8月底前完成所有疑似危房的安全鑒定工作。12月底前,所有危房要整治到位、全部銷號。
按照“業主自查、鄉村排查、市級復核”的排查要求,壓實房屋所有權人主體責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
(一)業主自查。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各村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排)查記錄表》(附件2),并將自查表由行政村報送鄉政府。
(二)鄉村排查。鄉村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以村為單位逐棟對自建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地毯式推進。按照輕重緩急,百分百全覆蓋,無盲區,不漏一棟。對初判安全風險自建房,要立即委托第三方安全鑒定。并按房屋所屬土地性質匯總形成《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排)查匯總表》。同時要在建設部門提供的第一次自然災害普查成果的地形圖上編號標記,以備比對核查。排查中要逐棟摸清房屋情況和安全現狀,做到“排查一棟建檔一棟”,并按照土地性質分別錄入相應省級信息系統。在排查過程中,要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整治,嚴防發生安全事故發生。
(三)市級抽查。接受市專班開展的抽查復核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對照問題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按市專班的再次復核要求,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一)把握標準,分類鑒定。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城鎮既有住宅房屋結構安全技術導則》、《浙江省農村房屋結構安全排查技術導則》、《浙江省城鎮既有住宅房屋排查技術導則(試行)》等要求,認真開展專項排查治理,對疑似危房和所有生產經營性自建房屋要同步組織相關主體開展房屋安全分類鑒定。
(1)存在安全隱患的疑似危房,要立即委托鑒定,8月底前完成鑒定。
(3)其他經營性自建房且屬《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對象,應在12月底前完成鑒定。其中,已鑒定屬于a、b級且鑒定后無改擴建行為的經營性自建房可無需再鑒定。
(二)分類整治,清單銷號。對經鑒定確認的c、d級危房,要實行清單化管理,制定“一房一策”,解危一個、銷號一個。要迅速推進危房整治工作,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經營、出租。d級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級危房一經鑒定確認,必須立即騰空,確保不住人,原則上要做拆除處理,拆除之前要落實防控措施,設置硬隔離(砌磚封堵門窗)、警戒線、警示標志;對維修加固的c級危房,要盡快制定維修方案并限期落實到位;對涉及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的危房,要抓緊騰空并組織開展搶修加固,防范倒塌等事故發生。
(三)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強自建房建設行為監管,嚴厲打擊未經規劃批準的改擴建、搭建等違法行為;加強裝飾裝修行為,嚴禁擅自拆除、變動房屋基礎、梁、柱、樓板、承重墻、外墻等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加強鑒定機構的監管,嚴禁資質條件不合規、鑒定程序不合法、鑒定結果弄虛作假等行為,確保鑒定工作依法依規,鑒定結果科學可靠、真實準確。對涉及用地、立項、規劃、消防、經營等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四)加快信息化系統應用。集體土地房屋要充分應用農房“浙建事”全生命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在排查整治中及時準確錄入和更新相關房屋的摸底信息、安全鑒定及解危治理情況,及時掌握自建房底數分布、土地轉性、用途變更以及改擴建等關鍵信息,鞏固和提升本次專項整治工作成果,5月底前,農房“浙建事”系統建房審批和危房管理應用實現鄉鎮(街道)全覆蓋。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要充分應用浙江省城鎮房屋安全信息系統,健全完善城鎮房屋基礎信息庫,統籌抓好隱患排查和問題整改,形成城鎮房屋安全隱患從發現到銷號的工作閉環,并做好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和解危檔案的歸集和管理。
(五)完善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全面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和網格化管理制度,加強房屋日常監測、房屋安全預警等風險管理工作。通過對房屋常態化、網格化、全覆蓋巡查以及部門間數據共享,多渠道獲取危房信息,強化落實行業監管責任、鄉村屬地責任、農戶及業主主體責任,做到“發現一棟(戶)、改造一棟(戶),實現動態清零”。
(六)強化結果信息報送。要及時統計匯總排查整治結果和工作信息,及時向市專班反饋排查整治中發現的重要情況。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逐級報送。排查整治匯總表(附表3)以村為單位,經村書記、聯村(社)干部簽字后報送鄉政府;鄉政府形成排查報告和匯總表(附表4),經鄉政府黨政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后,每周五17:00前上報市專班辦。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鄉建站、資規所、農辦、派出所、應急管理站、市場監管所、行政執法中隊、聯村干部等部門及人員組成的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簡稱“鄉專班”),負責統籌協調查危排危除危各項工作。各行政村要立即行動起來,建立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工作專班,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全力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強化技術支持。鄉政府邀請建設部門專業人員開展培訓和指導服務。各村建立由聯村干部+村書記+其他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排查整治。
(三)強化要素保障。進一步優化村莊用地空間布局,合理保障農民建房規劃空間,統籌利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結余指標,優先為危房改造提供土地要素保障。結合市域村莊布局規劃、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一戶多宅”整治等,積極推進村莊、特別是無歷史文化和傳統村落保護價值的老舊房屋連片改造,徹底消除農房安全隱患。排查專業技術人員及房屋鑒定經費由鄉政府籌集,房屋修繕經費家戶自籌,危房拆除經費村集體統籌。
(四)加強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深入宣傳、廣泛發動,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做細做實群眾工作,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外公布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要堅持典型示范,組織對隱患特別集中的片區、特別典型的案例進行集中整治,打好百日攻堅戰役,做好宣傳報道,形成強大聲勢,營造全社會支持參與攻堅整治的良好氛圍。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21篇)篇二十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x府廳密(202x]32號)文件要求,我縣制定了《xx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實施方案》。
如下:
一、工作進度。
我縣已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共53556戶(經營性自建房2022戶、非經營自建房51061戶,非自建房473戶)。
在排查中初步判定有334戶農村房屋存在安全隱患(經營性自建房6戶、非經營自建房322戶、非自建房6戶),其中已鑒定51戶(c級21戶、d級13戶)。
二、整治情況。
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我縣存安全隱患經營性自建房4戶(c級3戶、d級1戶)全部進行了整治。
對房屋安全等級為c、d級的經營戶,首先進行關停經營處理,設置了警示標識,并積極做好d級危房經營戶主的思想工作,下一步對危房進行拆除。
對存在風險非經營性自建房及非自建房、根據《xx縣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實施方案》正在逐步進行整治。
三、主要做法。
為做好我縣農村房屋安全排查、錄入、整治工作,一是下發了《關于加快我縣農村房屋安全排查、錄入工作的通知》;二是組相關人員參加全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視頻會;三是每星期一對各鄉鎮農村房屋安全排查、錄入、整治工作進度進行排名、通報。
四是對整治工作不力的鄉鎮下發了工作提醒函。
四、存在的問題。
1、由于農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以村干部為主,村干部為非專業人員且水平不一,對房屋安全的判定把握不準。
2、存在風險的房屋且鑒定為c、d級房屋大部分為空心房,農戶不愿意整治,因此整治工作進行比較困難。
五、下步打算。
1、加快對存在安全隱患房屋的鑒定工作。
計劃先組織我局現有技術人員在7月10日前完成鑒定,對鑒定級別把握不準的,再聘請第三方有資質的專業鑒定機構進一步鑒定。
2、進一步督促各鄉鎮抓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的整治工作,發現一戶整治一戶,確保農戶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