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的基本管理工具,能夠有效地約束和規范成員的行為。規章制度是社會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制定一套完善的規章制度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以下是小編為您準備的關于規章制度的樣例,希望對您有幫助。
醫院藥物管理制度(優秀12篇)篇一
第一條臨時采購的抗菌藥物是指臨床抗感染治療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標采購目錄中標,但是尚未列入《新沂市人民醫院抗菌藥物目錄》的抗菌藥物,或雖未中標但無替代品種而臨床確需使用的抗菌藥物。由于按新藥引進規定不能滿足臨床急需,可提出單次臨時購藥申請,用藥量只限一份量采購。
第二條抗菌藥物臨時采購由臨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請報告,說明申請購入藥品名稱、規格、劑型、數量和使用理由。報醫務科、藥劑科審查,確認情況屬實后,報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后由藥學部門一次性購入使用。屬于特殊情況緊急性用藥的,報醫務科、藥劑科審查,確認情況屬實后,報主管領導審批后購買,事后到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備案。
第三條藥品購進后第一時間通知臨床申請科室,處方一次性開走,用不完不準退藥。
第四條醫務科、藥劑科和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應當嚴格控制申請臨時采購抗菌藥物的品種和數量,對同一臨床科室在1個月內連續2次以上或全院臨床科室在1個月內連續5次以上申請臨時采購同一通用名抗菌藥物時,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應當進行調查,決定是否同意繼續臨時采購或者列入常規藥品采購程序。
醫院藥物管理制度(優秀12篇)篇二
按照“浙江省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指導方案(試行)”,進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水平,結合本院實際,特作以下規定:
1、抗菌藥物是指具有殺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應用(個別也可局部應用)的各種抗生素以及喹諾酮類、磺胺類、硝基咪唑類、硝基呋喃類等化學合成藥。抗菌藥物用于細菌、衣原體、支原體、立克次體、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則上不用抗菌藥物。
2、力爭在使用抗菌藥物治療前,正確采集標本,及時送病原學檢查及藥敏試驗,以期獲得用藥的科學依據。未獲結果前或病情不允許耽擱的情況下,可根據臨床診斷針對最可能的病原菌,進行經驗治療。一旦獲得感染病原培養結果,則應根據該病原菌的固有耐藥性與獲得性耐藥特點以及藥敏試驗結果、臨床用藥效果等調整用藥方案,進行目標治療。
3、感染性疾病的經驗治療直接關系到患者的治療效果與預后,因此十分重要,須認真對待。在經驗治療前應盡快判斷感染性質,對輕型的社區獲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選用一般抗菌藥物。對醫院感染或嚴重感染、難治性感染應根據臨床表現及感染部位,推測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藥狀況,選用覆蓋面廣、抗菌活性強及安全性好的殺菌劑,可以聯合用藥。對導致臟器功能不全、危及生命的感染所應用的抗菌藥物應覆蓋可能的致病菌。
4、培養與藥敏試驗結果必須結合臨床表現評價其意義。根據臨床用藥效果,盡快確定致病菌及其耐藥狀況,以便有針對性地選用作用強的敏感抗菌藥。無感染表現的陽性培養結果一般無臨床意義,應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寄殖菌的可能。
5、臨床醫生在使用抗菌藥物時,應嚴格掌握抗菌藥物的適應性、毒負反應和給藥劑量、用法,制訂個體化的方案。限制無指征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選用藥物應以同療效藥物中的窄譜、價廉的藥物為先。力求選用對病原菌作用強,在感染部位濃度高的品種,此外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1)患者的疾病狀況:疾病、病情嚴重程度、機體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狀態等。
(2)藥物的有效性:包括抗菌藥物的抗菌譜,抗菌活性、藥代動力學特點(吸收、分布、代謝與排泄,如半衰期、血藥濃度、組織濃度、細胞內濃度等),藥效學特點及不良反應等。
(3)本地區、醫療機構、病區細菌耐藥狀況:選用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藥物。
(4)給藥途徑:應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及藥代動力學特點決定給藥途徑,輕癥感染盡量選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劑。
(5)有多種藥物可供選用時,應以窄譜、不良反應少、價廉者優先。
(6)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供應等。
6、抗菌藥物的更換:一般感染患者用藥72小時(重癥感染48小時)后,可根據臨床反應或臨床微生物檢查結果,決定是否需要更換所用抗菌藥物。
7、療程:一般感染待癥狀、體征及實驗室檢查明顯好轉或恢復正常后再繼續用藥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療程執行。
8、抗菌藥物治療的同時不可忽視必要的綜合治療,不過分依賴抗菌藥物。
9、盡量避免皮膚粘膜局部用藥,以防對臨床常用藥物耐藥的菌株產生。若局部感染較輕,或感染較重但全身用藥在局部感染灶難以達到有效濃度時,可考慮局部選用如下外用制劑:呋喃西林、新霉素、桿菌肽、磺胺嘧啶銀、莫匹羅星、磺胺醋酰鈉等。不允許擅自將全身用制劑在局部使用,包括抗菌藥物的呼吸道吸入給藥。
10、加強對抗菌藥物使用中的不良反應監測,及時發現不良反應并妥善處置,認真執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療程中對已知或發生率高的不良反應進行臨床監測,并采取必要的防止措施。必須使用某些不良反應明顯的抗菌藥物時,尤其是老年、嬰幼兒及腎功能減退等患者應進行治療藥物濃度監測,提高用藥的安全性和療效。對較長時間使用抗菌藥物的患者,要嚴密監測菌群失調、二重感染,特別是深部真菌感染。
11、對病情復雜的難治性感染病例,應組織科內或院內專業人員進行會診,制定給藥方案,提高治療效果。指定抗菌藥物治療方案時應注意藥物的成本—效果比。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咨詢小組”,由主管院長、醫務部、院感科、臨床抗感染專家、藥劑科、細菌室等組成。
2、制訂和實行抗菌藥物分線管理和審批制度,執行情況必須在病程記錄上體現。
3、門診處方抗菌藥以單用為主,原則上不超過三天量,最多不超過7天,嚴格控制聯用,三聯用藥原則上禁用(抗結核藥物除外)。
4、醫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統計和分析全院抗菌藥物使用率等,以便隨時掌握異常現象;并會同檢驗科每季定期公布全院常見病原菌分布及耐藥情況。
5、按衛生部臨檢要求做微生物的培養、分離、鑒定及藥敏工作,并開展耐藥菌監測。
6、提倡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采集標本作病原學檢查,做到有樣必采,住院病人有樣可采送檢率必須達到60%以上。
7、藥房建立各種抗菌藥物的出入及消耗登記制度。
1、抗菌藥物分三線管理,第一線藥物抗菌譜相對較窄、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小,價格低廉;第二線藥物抗菌譜較廣、療效好,但不良反應較明顯或價格較貴;第三線藥物療效獨特但毒性較大、價格昂貴、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藥物以及發生耐藥后果嚴重的品種。
2、限制無指征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手術患者須遵循圍手術期用藥原則。
3、根據本院情況,建立抗生素分級管理制度,根據病情應用抗生素時,提倡應用第一線藥物,控制第二線藥物,嚴格控制第三線藥物的使用。二線藥物的使用需主治醫師或醫療組長同意,三線藥物的使用需科主任或醫務管理處批準同意。
醫院藥物管理制度(優秀12篇)篇三
1、建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小組,由主管院長負責,包括醫務科、藥劑科、護理部、保衛科相關人員。各病區及手術室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管理實行護士長負責制。藥劑科負責全院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日常管理工作。
2、將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列入目標責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專項檢查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3、建立并嚴格執行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采購、運輸、驗收、儲存、保管、發放、調配、使用、報殘損、銷毀、丟失及被盜案件報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訂各崗位人員職責。日常工作由藥劑科承擔。
4、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人員必須掌握與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熟悉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5、配備工作責任心強、業務熟悉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負責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采購、儲存保管、調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且人員保持相對穩定。
6、定期對涉及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管理、藥學、醫護人員進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專業知識、職業道德的教育和培訓。
二、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采購、儲存。
1、根據本院醫療需要,按照有關規定購進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保持合理庫存。購買藥品付款應當采取銀行轉賬方式。
2、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入庫驗收必須貨到即驗,至少雙人開箱驗收,清點驗收到最小包裝,驗收記錄雙人簽字。入庫驗收應當采用專簿記錄,內容包括:日期、憑證號、品名、劑型、規格、單位、數量、批號、有效期、生產單位、供貨單位、質量情況、驗收結論、驗收和保管人員簽字。
3、在驗收中發現缺少、缺損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應當雙人清點登記,報分管院長批準并加蓋公章后向供貨單位查詢、處理。
4、儲存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實行專人負責、專庫(柜)加鎖。對進出專庫(柜)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建立專用賬冊,進出逐筆記錄,內容包括:日期、憑證號、領用部門、品名、劑型、規格、單位、數量、批號、有效期、生產單位、發藥人、復核人和領用簽字,做到帳、物、批號相符。
5、對過期、損壞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進行銷毀時,應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在衛生行政部門監督下進行銷毀,并對銷毀情況進行登記。
三、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調配和使用。
1、根據管理需要在門診、急診、住院等藥房設置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周轉柜,庫存數量由藥學部門根據日常消耗確定,不超過兩周用量。周轉柜必須每天結算。
2、門診、急診、住院等藥房發藥窗口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調配基數由各藥房根據本藥房日常消耗確定,不超過兩天用量。
3、門診藥房固定發藥窗口,有明顯標識,并由專人負責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調配。
4、執業醫師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資格。
5、開具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必須使用專用處方。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的印刷用紙為淡紅色,處方右上角分別標注“麻”、“精一”。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格式由三部分組成:
(1)前記:醫療機構名稱、處方編號、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明編號、門診病歷號、代辦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名編號、科別、開具日期等,并可添列專科要求的項目。
(2)正文:病情及診斷;以rp或者r標示,分列藥品名稱、規格、數量、用法用量。
(3)后記:醫師簽章、藥品金額以及審核、調配、核對、發藥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簽名。
醫師開具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時,應當在病歷中記錄。醫師不得為他人開具不符合規定的處方或者為自己開具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
6、門(急)診患者開具的麻醉藥品注射劑,每張處方為一次常用量;控緩釋制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為門(急)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開具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控緩釋制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5日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
住院患者開具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藥品處方應當逐日開具,每張處方為1日常用量。
對于需要特別加強管制的麻醉藥品,鹽酸二氫埃托啡處方為一次常用量,僅限于二級以上醫院內使用;鹽酸哌替啶處方為一次常用量,僅限于醫院內使用。
7、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簽名并進行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拒絕發藥。
8、必須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進行專冊登記,內容包括:患者(代辦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明編號、病歷號、疾病名稱、藥品名稱、規格、數量、處方醫師、處方編號、處方日期、發藥人、復核人。
專用賬冊的保存在藥品有效期滿后不少于2年。
9、必須為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患者建立相應的病歷。麻醉藥品注射劑型僅限于院內使用或者由醫務人員出診至患者家中使用;為使用麻醉藥品非注射劑型和精神藥品的患者建立隨診或者復診制度,并將隨診或者復診情況記入病歷。為院外使用麻醉藥品非注射劑型、精神藥品患者開具的處方不得在急診藥房配藥。
10、各藥房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按日做消耗統計,處方單獨存放,按月匯總。麻醉藥品處方至少保存3年,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至少保存2年。
11、各病區、手術室根據需要可以配備少量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但必須在藥學部門備案,且每個品種不超過5支,手術室根據需要可以與藥學部門協商備用數量。
四、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
1、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庫必須配備保險柜,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具有相應的防火設施。門、窗裝有防盜設施及報警裝置。
門診、急診、住院等藥房設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周轉柜的,均配備保險柜。藥房調配窗口、各病區、手術室存放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均配備必要的防盜設施。
2、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儲存各環節(包括藥庫、藥房、病區及手術室等)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交接班應當有記錄。
3、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購入、儲存、發放、調配、使用實行批號管理和追蹤,必要時可以及時查找或者追回。
4、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統一編號,計數管理,建立處方保管、領取、使用、退回、銷毀管理制度。
5、患者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或者貼劑的,再次調配時,應當要求患者將原批號的空安瓿或者用過的貼劑交回,并記錄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廢貼數量。
6、各病區、手術室等調配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時必須收回空安瓿,核對批號和數量,并作記錄。剩余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必須辦理退庫手續。
7、收回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空安瓿、廢貼由專人負責計數、監督銷毀,并作記錄。
五、門診藥房不得為患者辦理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退藥。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時,應將剩余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無償交回醫療機構,由醫療機構按規定銷毀。
六、發現下列情況,應當立即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在儲存、保管過程中發生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丟失或者被盜、被搶的;
2、發現騙取或者冒領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
七、醫院存有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部門或病區必須根據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制訂各自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制度或規定,明確責任人,建立專冊登記表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病歷號、疾病名稱、藥品名稱、規格、數量、處方醫師、處方編號、處方日期,完善日消耗記錄、交接班記錄、處方醫師記錄、破損記錄、空安瓿或用過貼劑退回藥房記錄及檢查記錄等,完善防盜措施。各病區過期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不得自行銷毀,必須退還藥械科,藥械科根據有關規定集中銷毀。交接雙方應建立詳細的交接記錄,包括:品名、規格、數量、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效期、交接日期及科主任、交接人簽字等,退還記錄一式三份,交接雙方、藥械科主任各一份。
麻醉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制度。
一、設立專柜儲存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門窗有防盜設施,專柜使用保險柜,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二、藥房和備藥科室值班人員應巡查毒麻藥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三、保衛人員值班期間要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進行巡查,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和處理,確保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安全。
四、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儲存各環節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交接班有記錄。
五、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購入、儲存、發放、調配、使用實行批號管理和追蹤,必要時可以及時查找或追回。
六、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統一編號、計數管理,處方保管、發放、回收、銷毀由專人負責。
1、獲得麻、精藥品處方資格的執業醫師在親自診察患者后,視患者病情需要,可以為患者開具一次性或臨時用麻、精藥品。簽署《知情同意書》并書寫病歷。
2、對于一次性使用或臨時使用的麻、精藥品注射劑只能在院內使用,且處方為一次用量,其他劑型也控制在院內使用。
3、對于急診一次性或臨時性院內用藥,而患者未帶身份證明時,由接診醫生在處方上注明并加簽名,給藥急診護士簽名,病人不得接觸藥品。夜間就診如無法復印身份證或帶藥院外使用的,接診醫師要留存患者的身份證明信息,并由院內行政值班簽字同意。具體操作由醫生控制,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長期使用麻、精藥品的使用管理。
(一)門診癌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因疾病需要長期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啟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專用病歷”。
(二)辦理專用病歷的患者須提供下列材料:
1、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
2、患者戶籍簿、身份證或者其他相關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3、為患者代辦人員身份證明文件;
4、知情同意書。
在專用病歷中留存上述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三)專用病歷的首頁必須由具有麻醉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權的首診醫師親自檢查患者后填寫,要求其簽署《知情同意書》,首頁及知情同意書填寫完整后,加蓋“麻、精藥專用病歷”字樣后即可啟用。
(四)為方便病人,專用病歷原則由具有麻醉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權的首診醫師保存。
(五)患者持專用病歷,到相關科室由具備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權的醫師開具處方。
(六)復診時患者憑身份證到病歷保管處領取專用病歷。
(七)患者(或代辦人)需憑麻醉藥品專用病歷、身份證及麻醉處方到藥房取藥。取藥后由藥房收回,藥房在24小時內將專用病歷交回具有麻醉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權的首診醫師,方便病人下次開藥使用,最終病歷由藥房保管,年終歸檔病案室。
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采購制度。
一、藥庫保管人員根據本單位醫療需要制定申購單(一式兩份),并由采購人員、藥械科負責人和醫療機構負責人審核簽字并蓋章,同時加蓋醫療機構公章,各項簽字和印章應與印鑒卡印鑒一致。
二、藥品采購人員經過批準,憑印鑒卡向定點批發企業購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向定點批發企業購買第二類精神藥品,不得隨意購買。
三、采購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應由藥品經營企業送到藥庫,采購、保管人員不得自行提貨。購買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付款應當采取銀行轉帳方式,嚴禁用現金采購。醫院購買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只限于本機構內臨床使用。
四、醫院搶救病人急需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而藥械科無法提供時,可以從其他醫療機構或者定點批發企業緊急借用。搶救工作結束后,應當及時將借用情況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驗收制度。
一、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入庫實行雙人驗收。
二、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入庫驗收,必須貨到即驗,雙人開箱驗收,清點驗收到最小包裝,驗收記錄雙人簽字。
三、入庫驗收應當采用專簿記錄,包括:日期、憑證號、品名、劑型、規格、單位、數量、批號、有效期、生產單位、供貨單位、質量情況、驗收結論、驗收和保管人員簽字等內容。
四、在驗收中發現缺少、缺損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應當雙人清點登記,上報藥械科主任和分管院長批準,并加蓋公章后再由藥品采購向供貨單位查詢、處理。
五、入庫驗收專用賬冊的保存期限應當自藥品有效期期滿之日起不少于5年。
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儲存制度。
一、儲存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必須配備保險柜。藥庫門、窗有防盜設施,還應當安裝報警裝置。藥房調配窗口、各病區存放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應當配備必要的防盜設施。
二、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儲存各環節都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
三、藥房儲存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應保持合理庫存,實行雙人、雙鎖保管;病區儲存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應根據用量規定固定基數,建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記錄。
四、藥房應建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進出的逐筆專用帳冊,做到帳、物相符。專用帳冊的保存應當在藥品有效期滿后不少于2年。
一、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專用處方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實行統一格式、統一印制、統一編號、統一計數管理。
二、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由醫院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機構指定醫務科管理,實行專人、專柜、專管。對進出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專用處方箋建立賬冊,對處方箋發出進行逐筆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日期、處方編號、領用部門、數量、保管人及領用人簽字,做到賬物相符。
三、專用處方箋使用科室實行專人領取、專人保管。有處方權的醫師領用時,應做好記錄,包括領用時間、處方類別、數量、處方編號、領用人及保管人簽字。
四、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專用處方發生失竊時,應迅速向院部報告,并向藥械科報告失竊處方的起止號碼,由藥械科監控處方的流向。失竊處方自失竊之時起作廢,在院內通告。
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各崗位職責。
一、為加強和規范醫院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采購、使用和安全管理,設立由分管院長負責,醫務處、藥劑科、護理部、保衛處負責人組成的醫院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機構。
二、根據《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醫療機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處方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院實際,制定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的各項制度。
三、不定期組織對有關人員進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使用的相關法規和知識培訓,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
四、定期組織開展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使用及管理情況的專項檢查,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五、根據國家的相關要求,制定和印制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專用處方格式。
六、組織對執業醫師和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簡稱藥師)進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使用知識和規范化管理的培訓,經考核合格者分別授予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權和調劑資格,并將簽名留樣備案。
臨床科室(護理部門)責任人職責。
一、臨床各科室應指定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責任人。
二、臨床各科室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實行基數管理,固定基數應經過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機構審批。
三、臨床各科室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實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須交接清點,交接班應有記錄,并由交接人簽名。
四、使用后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的空安瓿應妥善保存,退交藥房。
五、臨床科室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時,應對未用完的最小包裝剩余藥液進行銷毀,銷毀應有兩人在場,并做好銷毀記錄。
六、臨床各科室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醫囑使用,嚴禁外借,私自使用。
七、臨床各科室在儲存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過程中發生丟失、被盜、被搶、被騙或被冒領時,應立即向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機構報告,并按規定報告衛生行政管理部門。
藥劑科主任職責。
一、在院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小組的領導下,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負責定期檢查、監督本院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采購、入庫驗收、儲存、安全保管、使用、報損、銷毀等管理工作,并將檢查情況向主管院長匯報。
三、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采購的審核、入庫驗收的審核及空安瓿銷毀的申請、銷毀過期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申請。
四、負責合理、安全、有效應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宣傳工作。
六、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中出現的問題,負責向主管院長或藥品監督部門匯報。
七、負責辦理: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印鑒卡》、期滿重新提出申請、變更等手續。
藥庫保管人員職責。
一、負責購回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入庫驗收,認真做好入庫驗收記錄。
二、負責出庫發放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并逐筆記錄;對進出專庫的麻醉、第一類精神藥品建立專用帳冊,進出逐筆記錄。
三、負責藥庫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
調劑部門責任人員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基數管理,當固定基數需改變時應經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主管部門批準。
二、負責對進、出藥房的麻醉、第一類精神藥品建立專用帳冊,逐筆記錄,做到賬物相符。
三、檢查麻醉藥品處方是否符合規定,檢查本部門藥劑人員填寫的各項記錄是否正確,內容是否完整。
四、負責編制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按年月日逐日編制順序號。
五、負責回收藥品及空安瓿的保管、匯總并及時統一銷毀。
六、負責本部門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
七、對本部門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科主任報告。
調劑人員職責。
一、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仔細核對麻醉藥品處方、簽署姓名;仔細審查處方是否符合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的處方,調配人、核對人應當拒絕發藥。
二、負責填寫《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登記》。
三、發放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時,應收回與處方數量相等的空安瓿并填寫《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空安瓿回收記錄》。
四、回收患者剩余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時應詳細填寫《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回收記錄》并雙人簽字,同時負責將回收藥品交部門負責人。
五、凡有交接班的調劑部門,值班人員負責清點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數量,并填寫《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交接班記錄》。
六、對發放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或藥械科主任反映。
處方醫師職責。
一、執業醫師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資格。開具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專用處方。
二、醫師應當根據醫療需要,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及藥品說明書中的藥品適應證、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開具處方。處方書寫及用量應當符合《處方管理辦法》的規定。
三、醫師開具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時,應當在病歷中記錄。醫師不得為他人開具不符合規定的處方或者為自己開具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
四、門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長期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首診醫師應當親自診查患者,建立相應的病歷,要求其簽署《知情同意書》。病歷中應當留存下列材料復印件:
1、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
2、患者戶籍簿、身份證或者其他相關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3、為患者代辦人員身份證明文件。
五、除需長期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門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藥品注射劑僅限于醫療機構內使用。
六、為住院患者開具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應當逐日開具。
七、鹽酸哌替啶處方為一次常用量,僅限于醫療機構內使用。
八、應當要求長期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門診癌癥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個月復診或者隨診一次。
九、除治療需要外,醫師不得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
十、未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資格的醫師擅自開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的及具有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醫師未按照規定開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或者未按照衛生部制定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十一、妥善保存領取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專用處方,對領取編號范圍內的處方丟失負責。
一、麻醉、精神藥品管理部門應對各藥房、各病區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固定基數做出規定,在藥械科備案。當固定基數需改變時應經主管部門批準。
二、藥房應當固定發藥窗口,有明顯標識,并由專人負責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調配。
三、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使用專用處方。處方格式及處方用量按照《處方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四、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對不符合規定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拒絕發藥。調配人、核對人在雙人完成處方調劑后,應當分別在處方上簽名或者加蓋專用簽章。
五、應當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進行專冊登記,登記內容包括:患者(代辦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明編號、病歷號、疾病名稱、藥品名稱、規格、數量、處方醫師、處方編號、處方日期、發藥人、復核人。專冊登記保存應當在藥品有效期滿后不少于5年。
六、門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長期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首診醫師應當親自診查患者,建立相應的病歷,要求其簽署《知情同意書》。
病歷中應當留存下列材料復印件:
1、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
2、患者戶籍簿、身份證或者其他相關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3、為患者代辦人員身份證明文件。
4、《知情同意書》(原件)。
用量按照《處方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門(急)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長期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可以帶出醫療機構使用(哌替啶除外)。
七、非長期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門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麻醉藥品注射劑僅限于醫療機構內使用。
八、對于需要特別加強管制的麻醉藥品,鹽酸哌替啶處方為一次常用量,僅限于醫療機構內使用。
九、患者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的,再次調配時,應當要求患者將原批號的空安瓿交回,并記錄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廢貼數量、批號。
十、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時,應當要求患者將剩余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無償交回醫院,由醫院按照規定銷毀處理;各病區剩余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應辦理退庫手續。
十一、藥房應當對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按年月日逐日編制順序號。
十二、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期限為3年,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期限為2年。
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專項檢查制度。
一、院醫務科、藥械科負責組織醫學、藥學、護理、保衛等部門定期(每月一次)參加專項檢查工作,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檢查內容包括:
2、藥庫、藥房、病區及手術室儲存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是否規范;
3、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賬物相符;
4、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各種記錄規范;
5、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
三、藥庫、藥房、病區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定期自查結果。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向麻醉、精神藥品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并要求限期整改。對因特殊藥品監管責任不落實,管理出現疏漏而導致特殊藥品重大流失案件的,依法追究責任。
為加強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藥安全,保證開具的藥品可溯源到患者,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實行批號管理。
為落實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批號管理的相關要求,制定如下相關程序。
一、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在購入驗收時必須認真仔細逐一查驗核對至最小包裝。
二、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入庫時必須嚴格按照批號入庫,并有專人復核,并記錄。
三、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出庫時必須嚴格按照批號出庫,并有專人復核,并記錄。
四、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領用時,應仔細核對藥品名稱、劑型、規格、數量、批號、效期、生產廠家等。
五、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領用后時,要及時、如實填寫入庫登記本。
六、發出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須詳細如實填寫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每日發放及空安瓿、貼劑登記冊登記本(包括藥品名稱、發放日期、科室、數量、批號、發放人簽名、回收的空安瓿及貼劑數量、批號、回收人簽名等),并將收回的安瓿或廢貼妥善保管。
七、藥品發出后藥房負責人應當及時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進行專冊登記,內容包括:患者(代辦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明編號、病歷號、疾病名稱、藥品名稱、規格、數量、處方醫師、處方編號、處方日期、發藥人、復核人。專用帳冊的保存應當在藥品有效期滿后不少于2年。
八、病區建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登記表,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詳細登記,包括患者姓名、住院號、診斷、醫囑者、用藥劑量、取藥批號、用藥批號等。
一、精神藥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使之興奮或抑制,具有依賴性潛力,濫用或不合理使用能產生藥物依賴性的藥品。連續使用能產生依賴性的藥品。精神藥品適用于治療或改善異常精神活動,使紊亂的思維、情緒和行為轉歸常態。
二、除特殊需要外,第一類精神藥品的處方,每次不得超過三日常用量;第二類精神藥品的處方,每次不得超過七日常用量。精神藥品處方留存2年備查。
三、精神藥品處方原則。
1、嚴格掌握藥物的適應證。
2、注意使用時限,避免長期反復使用。
3、醫師開寫的處方對于患者姓名、年齡、性別、藥品名稱、劑量、用法等都書寫清楚。對于處方模糊不清或有疑問的,藥學部門拒絕調配。
4、精神藥品的購買證明、處方不得涂改。
四、第一類精神藥品按麻醉藥品管理辦法管理;第二類精神藥品應嚴加管理,單獨保管,專柜存放。
五、建立精神藥品收支賬,做到定期盤點、賬物相符,發現問題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便及時查處。
六、本院購入的精神藥品,只限本院使用,不得轉售。
七、醫師應合理使用精神藥品,滿足患者醫療需求,作為其業務考核的重要內容。
八、醫務人員利用職權之便,違反《精神藥品管理辦法》規定,為自己或他人開具處方,濫用精神藥品者,對其直接責任人員,由醫院給予行政處分。
九、非法購買精神藥品,為成癮者提供精神藥品,從中牟取暴利,構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作。
二、各部門應當配備工作責任心強、業務熟悉的專業技術人員負責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領用、儲存保管及管理工作,人員應當保持相對穩定。
三、各部門存放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應當配備保險柜。
四、各部門憑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及空安瓿到藥房領取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領取后數量不得超過本各部門固定基數。
五、各部門應建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交接班制度,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實行班班交接,并填寫交接班登記表。
六、各部門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時應有使用登記。
七、各部門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時,應對未用完的最小包裝剩余藥液進行銷毀,銷毀應有兩人在場,并做好銷毀記錄。
八、各部門發現下列情況,應當立即向麻醉、精神藥品管理部門報告:
1、在儲存、保管過程中發生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丟失或者被盜、被搶的;
2、發現騙取或者冒領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
九、各部門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責任人:科室負責人和專職管理人員。
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空安瓿(廢貼)管理制度。
一、門診病人或病區護士向藥房領取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時,必須持麻醉藥品處方和上次用藥后的空安瓿(廢貼)。處方與空安瓿(廢貼)的數量應相符,藥房調劑人員必須仔細查對安瓿的品名、規格、批號、數量,復核無誤后方能發藥。
二、藥房向藥庫領取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時,需同時提交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處方、空安瓿。藥庫人員仔細查對空安瓿品名、規格、批號、數量,復核無誤并在空安瓿退庫憑單上簽名后方可發藥。
三、患者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或貼劑的,再次調配時,要求患者將原批號的空安瓿或者使用過的貼劑交回,并記錄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廢貼數量。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時,醫院應當要求患者將剩余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無償交回醫療機構,由醫療機構按照規定銷毀處理。
四、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空安瓿、廢貼由藥庫人員統一收存并按品名、規格、批號、數量、回收時間建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空安瓿、廢貼回收登記簿》。按季度對收回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空安瓿、廢貼由專人負責計數,由藥劑科主任、藥庫人員等三人在場共同監督銷毀,將銷毀情況登記于《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空安瓿、廢貼銷毀記錄》。
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報損與銷毀制度。
一、醫療機構對存放在本單位的過期、損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應當登記造冊,并向上級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上級衛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銷毀。
二、收回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空安瓿、廢貼由專人負責計數、監督銷毀,并作記錄。
三、患者無償交回的不再使用的剩余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由醫療機構按照上述規定銷毀處理。
一、放射性藥品系指用于臨床診斷或者治療的放射性元素制劑或其標記藥物。
二、使用放射性藥品必須配備與其醫療任務相適應的并經核醫學技術培訓的技術人員。非專業技術人員或未經培訓、批準,不得從事放射性藥品使用工作。
三、使用放射性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衛生防護管理的有關規定。
四、醫院必須獲得《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并按期申請審核換證。
五、使用單位必須對使用的放射性藥品進行臨床質量檢驗,收集不良反應等,并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六、放射性藥品使用后的廢物(包括病人排泄物),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置。
七、放射性藥品存放地點必須根據其放射性劑量,置于相適應的防護裝置內,以確保對人和環境無影響。
八、放射性藥品的銷毀,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使其放射性比度達到國家允許標準。
九、對違反《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的單位和個人,由上級主管部門按照《藥品管理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處罰。
一、毒性藥品系指毒性劇烈、治療劑量與中毒劑量相近,使用不當會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藥品。
二、毒性藥品分為西藥、中藥兩大類。西藥品種系指原料藥,中藥品種系指原藥材和飲片,不含制劑。
三、藥學部門供應和調配毒性藥品,必須憑醫生簽名的正式處方,醫生使用毒性藥品的處方,應準確清楚地寫明處方全部內容。每次處方劑量不得超過2日極量。
四、藥劑人員對使用毒性藥品的處方要加強核對,審查劑量,對不清楚的處方拒絕調配,嚴禁估計發藥。
五、調配處方時,必須認真負責,計量準確,按醫囑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員及藥師以上技術職稱的復核人員簽名蓋章后才可發出。處方一次有效,取藥后處方保存2年備查。
六、毒性藥品必須專柜加鎖,并由專人保管,嚴防混藥。
七、建立專門的收支賬目,定期盤點,做到賬物相符。出現問題時,必須迅速追查,并報主管部門。
八、相關部門必須建立健全保管、驗收、領發、核對等制度,毒性藥品的包裝容器上必須印有規定的毒藥標志。
九、需報損的毒性藥品須經科主任、主管院長批準交上級主管部門集中銷毀,銷毀前要有記錄,包括銷毀日期、時間、地點、品名、數量、方法等,必要時拍照。
十、因配方錯誤造成損失或不良后果者,應迅速追查原因,及時上報主管部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刑事責任。
一、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是指《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所確定的麥角酸、麻黃素等物質。
二、醫院使用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藥品,應當設置專庫或者在藥品倉庫中設立獨立的專庫(柜)儲存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專庫應當設有防盜設施,專柜應當使用保險柜;專庫和專柜應當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儲存場所應當設置電視監控設施,安裝報警裝置并與公安機關聯網。
三、應當建立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專用賬冊。專用賬冊保存期限應當自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有效期期滿之日起不少于2年。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入庫應當雙人驗收,出庫應當雙人復核,做到賬物相符。
四、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有關知識。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領用量應不超過每周使用量,不應大批量領取積壓。領用人應按照保管人員的要求在相關的領用憑證上簽字。
五、藥品易制毒化學品原則上不允許在門診使用,因治療疾病需要,必須在門診使用的患者,由患者、患者近親屬或者患者的委托人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書和本人的身份證明,可以購買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但是不得超過醫用單張處方的最大劑量。
六、用易制毒化學品的科室,應有專人保管,建立使用臺賬,如實記錄品種、數量、日期、使用人、使用原因、保管人等情況。
七、過期、損壞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應當登記造冊,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銷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到現場監督銷毀。
八、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退回原供貨單位的,應當分別報其所在地和原供貨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原供貨單位收到退貨后,應當分別向其所在地和原購用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九、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被盜、被搶、丟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情形的,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和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逐級上報,并配合公安機關查處。
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本預案所稱特殊管理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
二、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反應及時、依法處置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醫院成立由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醫院應急領導小組),由分管院長任組長,醫務科、藥械科主任任副組長,成員包括醫療管理、藥學、護理及保衛等人員,其職責如下:
2、研究制定醫院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3、負責醫院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4、對醫院依法處理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實施統一指揮、監督和管理,并及時向省、市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報告。
(二)醫院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藥械科主任負責,其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醫院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的預警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2、綜合協調醫院特殊藥品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工作。
3、負責對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的調查,必要時協助有關部門實施控制。
4、組織實施應急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協助解決應急處理中的具體問題。
5、負責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情況的總結報告。
四、預防與控制。
(一)加強對特殊管理藥品法律法規和特殊藥品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提高防范意識。
(二)加強特殊管理藥品日常監管,制定和落實預防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責任制,一旦發現隱患和突發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三)加強特殊管理藥品使用環節的監管,定期檢查特殊管理藥品使用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使用環節的購進、運輸、儲存、保管、調配、使用情況,及其問題整改落實的情況;依法對使用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組織調查、確認和處理,并負責有關資料的整理和情況的綜合匯報。
五、報告與處理。
(一)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啟動應急程序:
1、特殊管理藥品濫用,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嚴重中毒。
2、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流失、被盜。
3、醫療用毒性藥品中屬劇毒物品流失、被盜。
4、發現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濫用成癮人群。
(二)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按以下程序進行:
1、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定采取控制危害擴大的措施或者對現場進行控制。
2、立即向省、市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涉及范圍、死亡人數、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臨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和報告時間等。
3、采取必要的藥品救治供應措施。
4、事故的分析、評估、研究應對措施。
(三)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特殊管理突發事件。
六、本預案適用于特殊管理藥品在銷售、運輸、儲存、保管和使用等環節中,突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傷害和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社會問題的應急處理。
醫院藥物管理制度(優秀12篇)篇四
醫院應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院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置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后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愿消防隊
醫院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并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并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為: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室內吸煙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醫院藥物管理制度(優秀12篇)篇五
1、從事內鏡診療和內鏡清洗消毒工作的`醫務人員,應接受相關醫院感染管理知識培訓。
2、設診療區和清潔消毒區,保持室內清潔。
3、不同部位內鏡的診療應當分室進行。
4、工作人員清洗消毒內鏡時,應當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
5、內鏡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滅菌程序必須遵照國家2004版《內鏡清洗消毒技術規范》進行操作。
6、進行內窺鏡診療前需對病人做乙肝表面抗原(hbsag)過篩檢查,必要時進行抗-hbv、hcv、hiv過篩檢查。對hbsag陽性者或特殊感染和非特異結腸炎患者等應使用專用內鏡或安排在每日診療工作的最后。
7、每日診療工作結束,用75%乙醇對消毒后的內鏡各管道進行沖洗、干燥,儲存于專用潔凈柜內。對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沖洗槽進行清潔消毒。
8、每日診療工作前,必須對當日擬使用的消毒類內鏡進行再次消毒。采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時間不少于20分鐘。
9、做好內鏡診療、清洗、消毒登記工作。
10、儲存柜每周清潔消毒一次。
11、每日監測使用消毒液的有效濃度并記錄,低于有效濃度立即更換。每日室內紫外線消毒。
12、每月一次對空氣、物表、工作人員手、戊二醛培養。
醫院藥物管理制度(優秀12篇)篇六
為響應國家節能減排要求,根據醫院的部署,特制定以下措施,請班組成員認真執行:
五、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有水龍頭滴漏,必須立即進行維修或更換;
六、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洗手間馬桶有滴漏的,須立即進行更換水箱配件;
十、協助友班對中央空調冷卻塔補水閥進行巡檢;
十一、班組成員提交節能、節水方案并能付諸實施的,給與相應的表揚與獎勵;
十二、違反上述規定一經查實,即給與警告并視嚴重程度給與經濟處罰。
醫院藥物管理制度(優秀12篇)篇七
為了保證購入的儀器設備質量可靠、性能優良,較好地滿足臨床需要,在購機前需要進行方案論證、質量調研。然后根據儀器設備的性能價格比、可靠性、售后服務、消耗品供應等情況確定優先考慮的儀器供貨廠家、規格型號。
(二)入庫前的驗收
入庫前的驗收是確保購入儀器質量的關鍵,一定要做到按驗收制度和驗收程序驗收,待驗收合格后入庫。在驗收過程中若發現質量問題,應利用合同中的質量保證條款及時交涉處理。
(三)使用階段的質量跟蹤
對新購入并投入使用的儀器設備要作質量跟蹤,對故障發生的時間、現象、原因、檢修要作詳細的記錄。對儀器設備的性能作及時調查,從長時間使用中和從大量的故障中分析得出儀器的故障規律,為今后購買新機和訂立儀器的保修合同等提供決策依據。
(四)做好預防性維護:醫院儀器設備管理部門要有預防性維護的計劃包括儀器設備的`目錄、計劃的內容、實施的周期以及報告等。
(五)逐步開展對有關儀器的應用質量檢測:有計劃、有儀器設備目錄、有實施措施和檢測報告。
(六)對醫用計量器具,按計量管理制度執行,保證使用的醫用計量器具準確有效。
醫院藥物管理制度(優秀12篇)篇八
大家知道嗎?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醫院管理制度模板,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一、醫院工作人員應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實行社會主義、人道主義、全心全意為人民身心健康服務為己任,熱愛本業,忠于職守,嚴格遵守《醫德規范》。
二、準時到崗,不擅自離崗。不在上班時問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三、著裝規范、整潔,儀表端莊,佩戴胸卡。
四、接待患者熱情,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態度誠懇,一視同仁。對患者有問必答,有呼必到,幫助患者排憂解難,急患者所急。
五、刻苦鉆研,虛心好學,努力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六、同事之間團結協作,互相尊重,互相支持,自覺維護集體榮譽。對待兄弟科室、兄弟醫院要謙虛謹慎,互幫互學。
七、嚴格執行醫院規章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對工作精益求精,對患者高度負責。愛護儀器設備及一切公共財物。
八、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加強修養,自尊自重。不以工作之便謀私,不勒索患者錢財。謝絕患者宴請、饋贈,拒收“回扣”和“紅包”。
九、文明用語:同志、您好,請進,請坐,請安靜,請拿好,請放心,請稍等,請先回,您慢走,對不起,需要我幫您嗎?不客氣,謝謝,再見。
十、服務忌語:不知道!辦不了!著什么急!沒準兒!等著吧!麻煩!別嚷了!找領導去!出去!你管不著!
一、為了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和會計工作秩序,發揮財務在醫院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促進醫院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醫療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財務管理任務: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正確安排和合理使用資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確保國有資產安全。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積極推進績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標管理,做好財務監督、檢查和經濟活動分析。進行經濟預測,參與經濟決策,做好醫療收費的管理工作。
三、醫院財務管理范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對外投資、貨幣資金等,以及財務分析和監督檢查。
四、醫院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模式,醫院一切財務活動在總院長的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統一負責管理。醫院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院長負責制。各醫療分支機構預算內的支付,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復核,執行院長審批,即可辦理。屬預算外的,由醫院財務負責人復核,經醫院總院長審批或由總院長書面授權的執行院長審批。
五、院長為醫院財務總負責人,對醫院財務負總責。執行院長為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總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負總責。醫療分支機構的財務主管人員由醫院任命,接受醫院財務部門的管理。
六、各醫療分支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定期上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分析,服從醫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七、醫院的財務管理接受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1、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時穿隔離衣,膠鞋,帶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檢驗用品,用后進行無害化處理。
3、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靜脈采血必須一人一針一管一巾一帶;微量采血應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片;對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無菌物品如棉簽、棉球、紗布等及其容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開啟后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使用后的廢棄物品應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5、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各種廢棄標本應分類處理。
6、報告單應消毒后發放。
7、檢驗人員結束操作后應及時洗手,毛巾專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每天對空氣,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污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后,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污染時,應立即處理,防止擴散,并視污染情況向上級報告。
1、醫務人員上班時間要衣帽整齊,下班就餐,開會時應脫去工作服,進行前戴口罩。工作服及口罩要定期清洗、更換,保持清潔。
2、診療,護理操作診療、換藥、處置工作前后均應洗手,必要時手消毒,無菌操作時,嚴格遵守無菌操作規程。
3、進入人體組織或無菌器官的醫療用品必須滅菌;接觸皮膚,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須消毒。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物品,應先去污染,徹底清洗干凈,再消毒或滅菌;其中,感染癥病人用過的醫療器械和物品,應先消毒,徹底清洗干凈,再消毒或滅菌。
4、各種醫療用具,使用后均須消毒后備用。連續使用的氧氣濕化瓶、霧化器、呼吸機的管道、早產兒暖箱的濕化器等器材,必須每日消毒,用畢終末消毒,干燥保存。濕化液應用滅菌水,藥杯、餐具必須消毒后再用。
5、患者的安置原則為:感染病人與非感染病人分開,同類感染病人相對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單獨安置。
6、病室內應定時通風換氣,必要時進行空氣消毒,地面應濕式清掃,遇污染時即可消毒。
7、病人衣服、床單、被套、枕套每周更換1—2次,枕芯、棉褥、床墊定期消毒,被血液、體液污染時及時更換;禁止在病房、走廊清點更換下來的衣物。
8、病床應濕式清掃,一床一套,床頭柜應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轉科或死亡后,床單位必須進行終末消毒處理。
9、治療室、換藥室、配餐室、病室、廁所等應分別設置專用拖布,標記明確,分開涼干,定期消毒。
10、對感染性疾病患者及其用物按感染性疾病管理的有關規定采取相應的消毒隔離和處理措施。
11、傳染病人應在指定的范圍內活動,不準互串病房和隨意外出,到他科診療時,應做好消毒隔離工作。門診病人應在指定地點就診。
12、護理部、院感科、各科院感控制小組成員,定期或不定期對消毒隔離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重大問題提交院感委員會研究解決。
1、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在院長或業務院長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全院醫院感染控制規劃,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認真履行職責,建立建全醫院感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醫院感染監測制度,消毒隔離制度,消毒藥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管理制度等。
4、對醫院感染管理科擬定的全院醫院感染工作計劃進行審定,對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進行評價考核。
5、定期召開醫院感染管理工作會議,研究、協調和解決有關醫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項,遇有緊急問題及時召開。
醫院藥物管理制度(優秀12篇)篇九
4.感控風險評估制度。
5.多重耐藥菌感染預防與控制制度。
6.侵入性器械/操作相關感染防控制度。
7.感控培訓教育制度。
9.醫務人員感染性病原體職業暴露預防、處置及上報制度。
10.傳染病相關感染預防與控制制度。
1.醫院感染暴發應急處理預案。
2.醫院感染暴發應急處理流程。
1.醫務人員職業暴露應急處理預案。
2.乙肝職業暴露處理方法與報告流程。
3.丙肝職業暴露處理方法與報告流程。
4.梅毒職業暴露處理方法與報告流程。
暴露處理方法與報告流程。
3.傳染病報告登記制度。
4.傳染病報告自檢自查制度。
6.結核病報告、轉診制度。
醫院藥物管理制度(優秀12篇)篇十
2、藥庫必須建立藥品驗收登記制度,按照難收工程逐一驗收,并按照要求認真填寫記錄。驗收登記本要妥善保管,不得喪失,以防范查。
3、藥庫應按照藥品劑型、分類和性質,分別保管儲存。在倉庫和冷藏柜內分別放置干濕溫度計,并觀察記錄每天的.溫度、溫度,以保證藥品良好的儲存條件。
4、特殊藥品的管理應專人、專帳、專柜管理。
5、藥品出入庫時要先辦理出入庫手續和微機出入帳,先后放、驗收藥品,做到發近存遠,不合格藥品不得入庫。
6、藥庫每月要清點盤存,做到帳物相符。各種單據要書寫清晰,妥善保管,不得喪失。
7、藥庫不得私自外借藥品,臨床科室如急需使用,必須履行借用手續。
8、藥庫人員工作調動,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9、下班前要關好水電門窗,嚴禁煙火和無關人員入內,及時消除不平安因素。
醫院藥物管理制度(優秀12篇)篇十一
1.醫院要設立醒目、明晰的診療區域指示標識和路標,并責成專人負責管理。
2.所用標識,要規范統一,美觀大方。通用標示應按國家慣例進行繪制,衛生系統通用標示按衛生部統一規定制作。
3.醫院內部標示設立部位,要根據醫院環境,統一規劃,不準隨意亂設。
4.所有標示的色彩、圖形、比例、字體均應嚴格按醫院提供版圖制作,以示嚴肅;字體應統一規范,不用繁體字。
5.院內已經陳舊的標識,應及時修整更換,已經過時的標示應及時清除。
6.所有標示的語言文字應符合國家語言文字規范的規定要求。
7.工作人員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職稱、所在科室,進修、實習人員與本院工作人員應有區別。
8.要關注與安全有關的防跌倒、防燙傷、消防通道等標示。
醫院藥物管理制度(優秀12篇)篇十二
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要求在現代醫院的管理中要不斷實現權責清晰、管理科學、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督有力的體制。因此,圍繞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發展目標,本文主要從加快政府衛生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依法行政、改革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建設以及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為現代醫院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等三方面,對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提出有關思考,促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實現。
20xx年7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xx]67號),指出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是我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堅持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堅持分類指導、鼓勵探索創新的基本原則,到20xx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管理科學、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督有力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這指明了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具體方向。
一是要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相適應,通過發揮政府宏觀調控“有形的手”的作用,解決現代醫院管理中的“缺位”和“越位”現象,不斷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合理調整資源配置結構,實現基本醫療服務的公平、可持續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醫療服務需求[1]。二是制定合理的衛生規劃,優化和調整公立醫療機構的布局,不斷促進衛生資源共享,從而促進資源使用率和服務質量的提高。政府在衛生管理體制改革中,要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和醫療服務特點,加強對各類醫療機構經營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不斷規范各級醫療機構的經營活動[2-5]。三是進一步明確政府衛生管理責任,構建政府、市場、醫療機構等各利益主體的關系。政府在衛生管理工作中,不僅要充分發揮行政手段作用,通過綜合使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管理醫院。通過制定行業準入標準,對醫療機構、從業人員以及衛生技術應用等方面加強監督管理,不斷對衛生服務行為進行規范。積極探索現代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實行自主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模式[6]。在現代醫院管理中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不斷激發醫療機構運行機制的活力。
目前,我國醫院還沒有真正實現自主管理、自主發展和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在經營管理上普遍存在著負盈不負虧現象。公立醫院的運行機制上,由于實行傳統的人事制度和分配模式,導致公立醫院運行機制不靈活、資源利用效率不高等問題突出[7-8]。一是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和基礎是產權制度改革。目前,公立醫院在發展中遇到的主要瓶頸是在產權管理上界定不明晰。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就是要進一步規范產權制度,制定出臺相應的管理規范,通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內部職工持股、組建醫院集團等形式,明晰所有權和財產權等,逐漸實現醫院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公立醫院的獨立運行經營[9]。二是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實現企業自主管理、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競爭主體,需要不斷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現代醫院經營模式的發展方向是進行自主化的醫院管理模式,在醫院管理中堅持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在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建設中,通過建立管理委員會、理事會或董事會等,在其領導下實行院長負責制,其中管理委員會、理事會或董事會在成員選擇上既要吸收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同時,也要按照一定的條件,公開選聘一定的居民代表、醫務專家代表以及醫學專家等,通過賦予院長充分的自主權,院長直接對管理委員會等負責,從而將醫院的所有權與經營權進行分離[10-12],以制度化的規范,約束醫院的經營行為,有利于提高醫院的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有利于增強現代醫院的市場競爭力。
一是鼓勵和支持民辦醫院的發展,通過建立醫療衛生服務業所有制形式多元化競爭格局,有利于提供完善基礎醫療服務水平。我國傳統的醫療衛生系統主要是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醫院的創立、運行主要是政府進行管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對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的要求不斷提高,公立醫院已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這時候,鼓勵、支持和引導民辦醫院發展,形成民辦醫院與公辦醫院共同發展的現狀,以此建立醫療衛生服務業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化競爭格局,通過對醫院的藥品價格、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規范公立醫院和民辦醫院的發展,從而營造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共同為人民身體健康保駕護航。二是通過完善醫院發展的各項法律法規、投資融資政策等,并在稅收和價格政策上進行引導,一方面,在公立醫院的改造上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另一方面,在民辦非營利性醫院建設和發展中,通過吸收銀行、企業或個人資金以長期借貸的形式投入到口腔、慢性病、嬰幼兒保健等服務能力較弱的公立醫院中,建立和發展非營利性的專科醫療機構[13]。通過雙管齊下,促進公立醫院的產權制度改革和非營利性民辦醫院的發展,使投入集中到更需要的環節,如醫療保健、貧困地區的醫療服務以及醫療救助等方面,促進基本醫療服務的高效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基本醫療服務的多樣化需求[14]。隨著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進行深水區和攻堅期,迫切需要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通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在現代醫院管理中依法行政,改變傳統醫院管理中的“缺位”、“越位”現象,同時,建立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進一步促進產權分離,明確權責關系。此外,加強政府的監督管理作用,在現代醫院管理中引入競爭機制,形成多元化的競爭格局,實現現代醫院的可持續發展。
[1]方鵬騫,閔銳,張鳳帆,等.對建設中國特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思考[j].中國醫院管理,20xx,(1):1-4.
[3]方鵬騫,王一琳,張鳳帆,等.關于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中醫院章程的思考與建議[j].中國醫院管理,20xx,(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