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有助于提高組織的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規章制度范本,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一
目的:為加強車輛安全及管理,保障集團公司所有車輛運行暢通,做到合理使用,規范用車,特制定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規定。
1車輛管理
1.1公司車輛由專職司機負責駕駛,并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維護。如需交由他人駕駛時,須得到辦公室負責人和車隊隊長批準。駕駛員應盡職盡責,愛惜車輛、確保行車安全。
1.2公司每輛車均設置"行車記錄",由用車人依據行駛路線填寫;行車記錄定期交車輛管-理-員、車隊隊長審核,并核對實際行駛里程。
1.3辦公室設立(每輛車的)"車輛檔案",記錄車輛加油、維修保養、交接、事故檔案等情況。
1.4公務用車申請
集團一級部(門)以上領導因公務需要有權申請用車,其它員工原則上不給派車。
a.部門需要使用車輛時,應填寫"用車申請單",經本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后交由辦公室調派。原則上上午用車須在前一天下午5時前預約,當日下午用車須在上午10時前預約。
b."用車申請單"上要詳細填寫用途、乘坐人數及裝載物品名稱、數量、規格。
c.車輛使用完畢后,用車人須在司機行車記錄上填寫用車時間、用車人姓名、部門、出發地點、辦事地點、返回地點及出發時、返回時的里程數。用車人不按規定填寫,每次扣罰當月獎金20元。
1.5派車原則
a.按照工作緩急,急事優先安排;
b.按照職務高低,職務高的優先安排;
c.按照預約先后,先預約的優先安排;
d.重點部門、重點事情,重點保障用車;
e.辦事地點相同或相近,盡量合并派車。
2車輛檢車
檢車包括年審、尾字號檢、性能檢等。車輛正常檢車時,須提前一周調整好用車計劃,并通告有關部門。
3車輛維護、保養及修理
3.1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及車況檢查由車輛專職司機負責。
3.2車輛的維修保養須經車隊隊長、辦公室負責人進行技術鑒定,同時制定維修保養計劃和預算,報批后方可進行。
3.3一般性質的維護與保養,要到公司指定的維修廠進行。
3.4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需修復或換件時,應先與車隊隊長及辦公室負責人聯系。
4違規事故處理
4.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交通規則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發生車輛事故的,按交-警及執法部門的裁定結果,確定駕駛員應承擔責任,酌情予以處分。
4.2車輛如在公務中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與辦公室聯絡請求指示,駕駛員不準私自處理。
4.3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由車隊隊長)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出現場);待事故現場勘查結束后,根據交-警部門裁決、并與保險公司協商后,立即對車輛進行修復,并將事故處理過程形成報告后登記備案。
4.4發生重大交通責任事故者,按《福佳文化》甲類過失處理,解除駕駛員的勞動合同。
5車輛隨車證件的保管
5.1車輛隨車證件的種類:
1)行車執照? 2)養路費繳訖證? 3)機動車保險證
4)購置附加稅證? 5)車船使用稅證? 6)完稅標志?
7)車輛年檢合格標志? 8)公路運輸營運證(貨車)?
9)運輸管理費繳訖憑證(貨車)? 10)貨物運單(貨車)
5.2車輛隨車證件由駕駛員妥善保管,并隨車攜帶。無專任駕駛員車輛的隨車證件及車鑰匙放于辦公室負責人處,駕駛員出車時攜帶,車輛返回后立即上交。
5.3車輛隨車證件丟失、損壞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6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得到出車指令后方可出車。駕駛員完成出車任務返回后,須向車輛調度報告。
2每周召開一次駕駛員工作例會,傳達公司管理要求,并保證有半小時安全學習。
3駕駛員必須認真填寫出車記錄,每周由車輛調度和車隊隊長負責檢查記錄情況,防止弄虛作假。
4時刻保持車輛衛生清潔,文明行車、禮貌行車,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5每天下班時將車加滿油;嚴禁第二天上班后再去加油。
6做好行駛里程和耗油的統計管理工作,禁止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7愛護車輛,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和維護。嚴禁酒后駕車、開飛車、野蠻駕車。
8每月24日前向車隊隊長匯報車輛的維護保養、檢車等信息。
9駕駛員要認真及時填寫"車輛管理檔案",并負責提前半個月向車隊隊長提出檢車、繳費、維修保養、保險交費等申請。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人自負。
10駕駛員駕車時應做到:起步--慢速行駛--勻速行駛。
11駕駛員管理要用部隊管理模式進行。做到工作勤奮、反應迅速、雷厲風行,保持車內空氣清新、衛生整潔,堅決禁止行動遲緩、動作拖拉、工作散漫。
12駕駛員在對外接待客人工作中要文明待客;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做的事不做,并適時播放背景音樂。
附:《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志,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
5.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有外來客人要主動問候,重要客人乘車要主動為客人開、關車門。送領導回家時要加強安全警戒,注意領導門前有無異常現象,待領導安全進家后再開車離開。
搬運貨物須認真清點,途中勤檢查,并根據所運貨物的特點做好各方面的護理工作,確保途中安全。
7.出車一律憑派車單,并認真如實填寫。完成任務返回后派車單及時交回辦公室。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整理報賬單據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9.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與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10.嚴格執行集團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11.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打電話、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1.目的
確保駕乘人員人身安全、行車安全及車輛安全。
2.適用范圍
京石路產隊全體人員、車輛及行車安全管理。
3.管理與控制
3.1班長以上管理人員負責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定期召開隊級、班組級安全例會,每月2次,總結推廣安全行車先進經驗,學習交通法規、職業道德和業務技術,增強安全意識。
3.2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駕駛證及分公司內部準駕證,且與準駕車型相符。
3.3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分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服從調度,嚴禁私自用車。
3.4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定期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情況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出車前、后對車輛進行認真察看,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保持車況良好,確保安全行駛,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3.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禮貌行車,嚴禁無證駕車、酒后駕車、疲勞駕車,不開“英雄車”、“賭氣車”,確保行車安全。
3.6駕駛員要按規定停放車輛,防止車輛被損、被盜,保證車輛安全。
3.7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必須保護好現場,并在第一時間內報警,同時向單位報告,以便事故能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二
第一條為提高車隊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科學化的管理水平,為確保車輛統一管理和行車營運安全,樹立環衛工人的良好形象,增強凝聚力,不斷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第三條站車隊堅持高效、安全、整潔的工作理念。車隊具體負責全區垃圾轉運、全站果皮箱及垃圾庫等環衛設施機械部分維護、全站車輛安全、保養和管護,其他交辦工作。
第一章職業道德規范要求。
第四條愛崗敬業、遵紀守法、規范操作,文明駕駛、主動熱情、態度謙和,團結友愛,及時運送。
第二章勞動紀律標準。
第五條車輛一律按車隊的調度命令行車。
第七條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按操作規程的要求合法、文明駕駛車輛,并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駕駛人員駕車時必須精力集中,確保行車安全,在行車中嚴禁超速行駛和疲勞駕駛。
第九條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路卡,以上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
第十條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不得長期占用超車道,信守職業道德。
第十一條駕駛車輛時嚴禁穿拖鞋、閑談、吃東西、酒后駕車,嚴禁行車中接、撥打電話。
第十二條駕駛員嚴禁在車內、油庫吸煙及攜帶明火。
第十三條發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須立即停車,設置標志,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及時向車隊及交警部門報告,聽候處理,不得開車逃逸或偽造現場,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第十四條駕駛員必須積極參加車隊或者站組織的安全活動,服從站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五條駕駛員在行駛期間,應與其它車輛保持一定的距離。車輛必須在車隊指定地點停放。
第十六條隨車裝卸工必須隨車做好密閉轉運等工作。
第十七條車輛在路途中發生故障時,必須在車后安全距離的醒目地點放置隨車的紅色三角標牌,并打開應急燈,提示過往車輛和行人注意。
第十八條駕駛員在收車時必須做到“三勤三檢、日常巡檢”。
第三章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車隊要加強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增強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工作責任感。建立安全教育,安全培訓,事故處理,安全考核,臺帳及車輛和駕駛員分類管理檔案。切實做到“安全重于泰山”。
第二十條駕駛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職業紀律,和敬業精神,確保優質服務和行車安全。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必須努力學習政治、業務,安全知識,掌握垃圾裝卸操作規程,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和技術水平。掌握垃圾裝卸、運輸操作規程和消防滅火技能。必須參加站組織的消防演練,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
第二十三條車隊每月開一次例會,小結當月運行情況,并組織駕駛員學習遵章守紀安全知識。
第二十四條車隊要按照“一車一檔案”落實專人建立健全車輛檔案制度,對每臺車及設備交付使用的時間,運行公里,保養換件、維修檢查、投訴處理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記載并存檔。車隊根據檔案記載和實際運行情況,定時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
第二十五條每臺車必須明確專職駕駛員,駕駛員對車輛的各種手續及隨車工具備件、電瓶、備胎及車輛各個操作機構進行全面負責。車輛更換駕駛員時,對以上物品進行登記簽字,如有損壞丟失查不出責任人者,由駕駛員負責賠償。嚴格做好駕駛員的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車輛完成任務后必須開回車隊安全停放,不可將車輛放在車隊以外(特殊情況停放車隊外指定地點須經車隊報站領導同意)的任何地點過夜,否則造成的任何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第二十七條車輛如有故障駕駛員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及時排除和修理,小故障當天必須排除,否則造成不能出車的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第二十八條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準車輛帶故障上路行駛。
第二十九條車輛附件在車體上固定牢固,傾斜度不超過允許范圍。
第三十條車輛的油泵、呼吸閥、密封蓋、膠管等配套附件性能完好,使用安全有效;各部件螺栓、螺帽齊全堅固。
第三十一條汽車必須配備一個以上干粉滅火器設備,質量符合要求,安放位置適宜,使用方便。以上設備,要求駕駛員勤檢查、勤保養。
第三十二條按市局制定的標識要求,統一噴涂規定標識,車門噴涂自井及自編號。
第三十三條經常保持車容整潔,無明顯泥污,附件及工具放置有序。第三十四條駕駛員在裝卸、運輸各環節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第三十五條車輛進入作業現場,駕駛員應嚴格按照垃圾庫及垃圾廠的相關要求作業。
第三十六條裝卸工必須隨車并確保垃圾密閉轉運。
第三十七條每日收車垃圾轉運車必須如實填報當日垃圾轉運工作量。
第三十八條嚴格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環字〈20xx〉36號)執行。
第六章車輛維護維修保養的規定。
為了保證安全行車,加強車輛保養,增加車輛的使用壽命,降低備品、備件的消耗,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三十九條運輸車輛的維護。
1.日常維護: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必須對車輛外觀,發動機外表進行清潔,保持車容整潔。對車輛各部位潤滑(脂)、燃油、冷卻液、制動液等各種工作介質、輪胎氣壓進行檢測補給。確保行車安全。
2.一級維護:是由駕駛員負責對車輛做定期維護保養作業。其中心內容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系統的靈活、可靠性。
3.二級維護:是由保修組或者指定維修企業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必須按期執行。
4.車隊每半年對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查,并將車輛維護情況分車、分次計入車輛技術檔案。
5.駕駛員在維護過程中,要確實落實一保、三檢、四勤的優良傳統:一保:保持車輛各部衛生良好,車容整潔。
三檢:
1、檢查剎車、轉向、傳動是否靈敏有效。
2、檢查各部儀表是否工作正常,機油、水是否充足。
3、檢查各部件是否松動和有無滴漏現象。
四勤:
1、勤緊固。
2、勤保養。
3、勤潤滑。
4、勤擦洗。
第四十條車輛的維修:
1.車輛必須做到定期維修、保養,落實車輛維修、保養制度,堅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排除,嚴禁帶故障行車。
2.車輛維修本著保證質量、厲行節約、降低費用、滿足工作需要的原則,達到快修、細修、嚴修的目的。
3.車隊對車輛的輪胎編號進行登記,并注明備胎的號碼,凡行駛6萬公里以內的輪胎爆胎事故,要進行嚴格的技術鑒定,屬于輪胎質量的,投訴生產廠家處理,否則將按輪胎的磨損程度由責任者按比例賠償。
4.凡是修理的車輛,都需經過站和車隊領導進行鑒定(必要的時候聘請專業機構進行鑒定,費用按照責任分擔),對違犯操作規程,車輛使用不當,造成機械事故,駕駛員應承擔其修理及配件的全部損失。
5.對隨車配備的`工具、電瓶、備胎及罐車所用的專用附件,駕駛員應愛護使用,誰損壞、誰負責、誰賠償。
6.根據車輛的使用年限和車況,嚴格控制每臺車的維修保養費用。
第七章駕駛員考核與獎懲制度。
第四十一條對駕駛員待遇按照站的相關規定實行。
第四十二條單位對駕駛員和裝卸工實行節油獎勵,具體規定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環字〈20xx〉36號)執行。
第四十三條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駕駛員,全年無安全事故者,大車每年獎勵800元,小車獎勵400元,年終時一次性給予獎勵以作鼓勵。出現安全事故者取消當年先進評選資格。
第四十四條發生責任事故,經濟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責任由責任人承擔,具體標準為:
1、同責者承擔40%,次責者承擔20%;
3、自行承擔部分最高不超過15000元。
第四十五條酒后駕駛造成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四十六條對不遵守規定和故意損壞車輛者,個人承擔全部責任(包括損失評估費用),情節嚴重者交由司法部門處理,責任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由于個人違章駕駛所造成的扣證、罰款一律由責任者自負。
第四十八條垃圾轉運不密閉或者速度過快等原因造成沿途灑落所造成的罰款一律由責任人承擔,不能查明責任人者由裝卸工和駕駛員按照6:4分擔,同時站對駕駛員和裝卸工分別扣款50元。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三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車輛管理和保養,特制定本規定。
本公司用于送貨之貨車。
3.1司機負責車輛的定期檢查和保養,并憑《用車申請書》出車。
3.2用車部門負責填寫《用車申請書》并經部門部長簽名后交總經理或行政部部長審批。
4.1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司機應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4.2車輛出車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4.3用車部門在用車前須填寫《用車申請書》,經部門部長簽字后交行政部部長審批后交司機。
4.4用車應設《用車記錄薄》記錄出差地點、時間、用車人等,并應要求用車人在記錄薄上簽名,每月30日前上交財會統計結算。
4.5公司用車送貨物原則(以本公司鋁殼箱為標準)低于2件的不出車。
4.6如節假日或業余時間用車的應提前一天向總經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請并填寫《用車申請書》,經審批后方可使用。該用車時間內所有責任由用車人負責(包括事后得知該時段發生的電子違章記錄罰款。
4.7車輛出車任務結束后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專用車位內,不得擅自將公車私用,否則追究司機責任。
4.8車輛的各類證件要保管完好,行駛證、車匙不得放在車內,以防發生盜竊。
4.9營銷人員用車各項費用自理,包括油費、路費、違章罰款,司機出差補貼等。
5.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5.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有故障的應及時報告行政部,經批準后送汽修廠維修。
5.3司機應清楚了解車輛的保養時間和各季度的審核工作,如因證件不齊全或過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機負責。
5.4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酒后駕車。如因故意違章或以上原因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5.5上班時間未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在辦公室內應協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傳真文件、復印等)必要時協助其它部門工作。
5.6未經批準不得將車輛隨意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四
公務車僅限用于公司公務接待,各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費用納入用車人(部門)核定的'車輛費用,所有人員需嚴格遵守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派車單制。公務車輛派出執行派車單制,用車人用車前需嚴格填寫統一印制的《某某公司派車單》(見附表一,以下簡稱派車單),司機見派車單出車,若無派車單嚴禁出車,否則由司機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及后果;車輛返回后由用車人簽字并由司機在一個工作日內持派車單由車輛管理人簽字確認。
派車流程。用車人到辦公室填寫派車單完畢后交由本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批簽,后交由車輛管理人審核,由行政主管簽批,最后由董事長確認后方可派車。事情緊急時經董事長同意后,可由行政主管電話通知司機出車,回來后由用車人于半個工作日內補齊派車單及相關程序,否則由用車人個人負責本次出車的一切費用。
公司公務車必須配備專職司機,嚴禁非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公務車,否則由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共同承擔一切費用及后果,并對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各處以1萬元/次經濟處罰。
用車費用。公務車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費(見附表二),行車里程按實際發生數計算;司機報銷時需附派車單,一次一報,財務部門按派車單進行審核報支,并計入用車人部門車輛費用,沒有派車單或派車單沒有嚴格履行簽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審核報支,否則由財務部門負擔費用。
其他費用。公務車發生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憑票實銷。
差旅費。司機差旅費按普通員工出差標準憑票報銷,若一天多次往返濟南等就近地區且當天返回的,補助40元伙食補助,報支時必須由車輛管理人審核簽批,實際發生費用超出此標準者須由分管領導簽批、經車輛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財務部核查后報支。
車輛維護與維修。司機要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與維修,以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車輛付費維護、維修前由司機填寫《某某公司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簡稱:《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見附表三)經車輛管理人簽字同意并經行政主管審批,董事長審批后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并憑《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報銷維護、維修費用。
維修、維護費用低于1000元(包括1000元)時由行政主管簽批;超過1000元時由董事長簽批。無《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或未到指定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的不予報銷;如因司機未能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維修而致車輛不能正常運行者,對司機給予1000元/次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5萬元以下經濟處罰,并同時給予停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外租車輛。當公司公務車輛不在或不足時,須報經行政主管及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由用車部門自行向外租用車輛,返回后由用車人持單由行政主管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支;外租車輛按1.35元/公里報支費用,過路過橋費用實報實銷。租車所有費用全部在用車部門費用內列支。
嚴禁將公司公務車輛非派出時間開離單位,特殊情況時需經行政主管批準,否則一經發現給予司機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后果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二)車輛管理人須嚴格審批派車單,保證派車單所填項目真實。
(三)嚴格審查用車費用。
(四)定期檢查車況,監督司機對車輛的修護和保養。
(五)負責對司機的安排與管理。
用車人管理。
(一)用車人須公務需要才可申請派車,嚴禁公車私用。
(二)如實填寫派車單,寫明目的地等項目。
(三)外出途中,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司機繞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須電話向行政主管請示并獲得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一經發現給予用車人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后果由用車人承擔全部責任。
司機管理(對所有司機適用)。
(一)因工作需要時,司機必須無條件執行派出任務。
(二)司機務必保證全天手機暢通,否則依據公司手機管理制度執行。
(三)司機非出車時間必須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請假外出手續,否則按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四)司機出車返回后務必按第二條規定到辦公室報到,否則依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遲到、曠工執行。
(五)因工作原因占用司機休息時間可由司機向行政主管申請于非出車時間補足。
(六)司機必須熟練掌握公司企業簡介、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公共禮儀、青島市簡介,此項內容作為司機上崗資格的基本考核內容。
(七)司機須嚴格按照派車單所載目的地出車。出車后,及時返回,不得隨意繞行或無故拖延時間。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用車人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司機經核實后須無條件配合。
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五
為加強對車輛的管理,保證工作用車,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減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公司統一管理,辦公室具體安排分管人員負責。董事長、總經理及各位副總工作用車實行相對固定,特殊情況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二、車輛必須由專業駕駛員駕駛,原則上定人定車,嚴禁非專業駕駛員駕車。本單位和外單位駕駛員之間不得私自交換車輛駕駛。嚴禁私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三、干部職工工作用車按下列程序辦理:在市區內由辦公室安排;出市境的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安排;出州境的董事長批準。
四、用車(號),原則上由專人駕駛。主要用于通勤、調研、視察等重要公務活動,其它情況原則上不予動用。若因特殊情況需要用車的,市內或市外州境內必須經董事長批準。
五、除領導有明確要求外,下班后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指定位置。駕駛員自行停放的,務必確保車輛安全,如有損失責任自負。
責
六、駕駛員應切實履行以下職責:
(一)加強政治理論、交通法規及專業技術知識學習;。
(二)自覺遵守派車制度,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違反乘車范圍私自出車;。
(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
(四)駕駛員要經常對車況進行檢查,確保安全運行。
(五)辦公室必須加強對車隊的管理,堅持并督促執行派車制度,切實掌握好出車去向。辦公室會同財務部要每半年對各車里程及油料核實統計上報一次。要切實做好車輛維修費用結算工作,掌握車況,檢查車輛停放情況,切實履行車隊管理職責。
七、所有車輛必須保持整潔,洗車實行定點。
八、凡維修車輛和購置車內設施等必須先報告,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一)車輛修理在確定的幾家修理廠進行。修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將應修理的事項和所需經費分項載明,由辦公室簽署審核意見,最后按相關負責人簽署的審批意見到有關廠家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有需要超出報告及審批范圍的維修,必須再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并按程序得到審批后方可連續維修。
(二)修理過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參與,辦公室及分管負責人要加強對維修情況的檢查和督辦,最大限度縮短修理時間,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維修工作均應遵循采購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維修的各類事項,一律在本地進行。車輛出差前要搞好檢修工作,出差中途車輛必須修理的,應及時向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報告,按照審批權限經批準后可在特約維修站(廠)實行簡單維修,維修必須附有清單,換件的必須交舊件。報銷時隨車領導必須在票據上簽字。
(四)車輛維修原則上不得突破定額標準。
維修金額在500元以下的辦公室分管人員審批;金額在20xx元以下的由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審批;20xx元至5000元的由辦公室請示主管領導研究決定;金額在10000元以董事長審批。
(五)車輛不得超標準進行內部裝飾。車輛設施購置應填寫報告單,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九、車輛油耗按以下標準執行:
黑年平均l/100km。
十、辦公室統一給車輛充卡加油,發票由各駕駛員及辦公室分管人員共同簽字。車輛加油必須是油卡與車輛相對應,嚴禁給非本單位車輛加油,違者處以2倍經濟損失賠償。
十一、駕駛員必須保證里程表正常運行,出現異常必須及時報告。辦公室分管人員必須定時對里程表進行檢測,做到車、卡、油、里程對應。
十二、違反本管理制度或車輛管理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一)經交警部門仲裁認定:負全部責任的,按理賠責任比例賠償損失的5%;負主要責任的,賠償損失的3%;負次要責任的,賠償損失的1%。
(二)不經交警和有關部門裁決,但又有車輛或其他損失而私了的,費用自理并不得在單位報修。
(三)酒后出車造成的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四)駕駛員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造成車輛損失,由駕駛員本人賠償損失總額的50%,并作待崗處理。
(五)駕駛員擅自出車造成的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超出責任限額的部分,無論駕駛員有無過錯均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六)駕駛員本人非違規駕駛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違規駕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賠償后,余下部分由駕駛員負責。
(七)不經審批的維修、購置、整容裝飾和換胎、補胎以及超審批范圍的各類事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駕駛員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六
(一)所有車輛由綜合處統一調派管理,各用車部門需提出用車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用車。
(三)各兼職駕駛人員服從部門及綜合處的雙重管理,所有駕駛人員要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支隊制定的車輛管理制度,并作好行車記錄,于每月底報綜合處。
(四)駕駛人員對車輛的隨車物品、清潔衛生負責,加強定期維護保養和行車安全工作,防止人為機械故障及交通事故的發生。
(五)駕駛人員維修、保養車輛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綜合處審核同意后,方可進機關事務管理局定點修理廠修理,更換材料要把好質量關,大修車或單件材料500元以上要先造預算。如因長途在外,應電話報告,回來后要及時復查并補齊手續。
(六)未經綜合處批準,駕駛人員不得私自用車,更不得私自把車輛交與他人駕駛,凡上班時間能完成的出車任務,車輛須開回支隊指定地點停放。
(七)支隊工作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指無固定收入者)患病住院或因其他特殊困難可申請用車,酌情使用。
(八)駕駛人員在節假日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如遇緊急出車任務,在接到通知30分鐘之內趕到支隊立即出車,當班駕駛員不得擅離崗位。
(九)綜合處作為車輛管理職能部門,將依據交通管理有關法規及總隊制定的車輛管理制度對各部門用車進行抽查,如發現有飲酒、違規駕車等行為,將對當事人及用車部門按違反安全規定處理。
車輛費用包括車輛的購買、入籍、保險、路橋、養路費、月檢、年審、燃油、維修、行駛等。將本著降低費用,減少浪費為目的進行管理。
(一)支隊所有車輛的購買及保險、路橋、養路費、燃油等均由綜合處統一辦理。
(二)因工作需要到主城區外的長途用車,須經支隊領導同意后,費用按規定報銷。
(三)車輛費用按總隊核算標準執行。如因特殊情況超標,須單獨造預算,經綜合處同意后增加行車費用。對無故超支的費用,綜合處將按有關規定不予報銷。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七
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后緩,先重要后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并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責任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積極采取措施,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核準后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己處理的故障盡量自己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經領導審批后,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就地維修,但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呈報審批。
六、關于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保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車輛要保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并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責任,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況并統一公布,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況報單位領導。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八
1、公務用車由綜合辦公室統一調排,每臺車輛出車必須由司機負責駕駛,非公司司機人員不得駕駛,以確保車輛正常運行。
2、公司車輛不經領導批準,不得外借。
3、公司車輛下班及節假日時必須統一停放于公司指定車位,由司機仔細檢查手剎、車燈及各類開關處于關閉狀態。杜絕私自使用公車。如因公出差下班前無法趕回公司的,需報請主管領導批準后,可臨時將車輛停放公司外面安全處所,并確保車輛安全。
4、由辦公室主任協調安排用車,具體流程如下:各部門向綜合辦提出用車申請---綜合辦協調、合并用車需求----綜合辦出具派車單、向司機發車鑰匙--司機執行出車任務---交回鑰匙并填寫出車里程數據。
5、車輛用油,由公司指定專門加油站加油,車輛加油批準權限為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的領導。
6、車輛因損壞需要維修和換零配件的,必須經得主管車輛領導同意后才能維修(個別小修及公務途中需急修的除外)。
1、司機要積極參加各項政治和安全教育活動,認真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切實做到安全行車。在行車中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造成扣證,扣車或經濟損失的,將給予司機個人必要的處罰。
2、加強組織紀律性,嚴格管理,司機一定要按照出車要求出車。不遲到,不早退,堅守工作崗位,服從調配,不得擅自開車辦私事,不準將車輛交給無關的人員駕駛。出差回來后,均要向辦公室報到,以便做好實時考勤登記。
3、司機負責公司生產發貨、提貨事宜;發貨時負責審查收貨單位、貨物名稱、數量、地址、收貨人、電話號碼等是否填寫清楚,避免遺漏;提貨時負責查驗貨物數量、收貨人等是否與傳真提貨單相符。
4、負責公司車輛的保險、處罰通知的具體處理工作。
5、按時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臨時性作務(比如客戶的.接送)。
6、搞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勤清潔,勤檢查,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同時要搞好車內外衛生,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處理。熟悉車輛基本維修費用,對維修點的價格和維修質量進行監督,并向主管領導進行信息反饋。
7、樹立自身良好形象,講文明,樹新風。提高職業道德,團結同事,尊重領導。要做到禮貌待人,文明行車。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九
本公司從事的是食品銷售單位,對上下班時間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上班時間為早上七點半。下班時間根據送貨要求而定。早送完貨早下班。
一、司機行車前必須做好檢查,做到機油、剎車、汽油、水、輪胎氣壓、燈光等處于安全良好狀態,車內外每周打掃、清洗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二、司機停車下貨時,把車停放在安全地方,拉手剎防止車輛滑動。未經允許,司機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不得公車私用,發生后果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三、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如人為違章等引起的處罰由司機自行承擔;如造成交通事故,以責任認定為主,如司機責任,則保險公司承擔之外的費用由司機承擔。如因送貨造成的違章停車,應立即打電話通知負責人處理。
四、司機交接車輛前應自行檢查車輛有無擦掛,是誰的責任當既報由會計登記,誰的責任誰負責維修費用。若交接前不與檢查,發現問題,由司機們共同承擔維修費用。
五、每月31日前(或司機離職時),司機必須查清自己負責的車輛有無違章記錄并及時處理解決。如果車輛發生擦掛違章等任何交通事故,責任不分大小(完全無責除外,送貨停車違章除外),都會扣除當月安全獎勵。
六、司機必須提高服務意識,保障服務態度。市場上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每次罰款xx元;民院內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第一次罰款xx元。第二次直接開除并扣留每月的押金。如有漏單(客戶要發的貨,已經開好單配好貨,司機卻忘記帶車發走而引起的損失,如果是縣城送貨因漏單需要重送,由司機本人出油錢配送。如果是城里因漏單需要重送,罰款xx元。)司機負責烤腸機器維修,報修當天解決,按十元一臺修理費現修現付給司機。如因客觀原因未能解決,應及時通知公司,否則按漏單處理。
七、司機在工作時間范圍內必須保證電話能聯系上,如果特殊原因必須報給公司一個聯系方式,如果工作時間聯系不上,打不通電話或打通電話不接,十分鐘內無回復,一次罰款xx元。一個月超過兩次當月無電話費補助。
八、司機在店面出貨,應由庫管配好貨放門口,由會計開單,先由庫管點貨驗貨簽字,再由司機點貨驗貨后方簽字送貨。會計收到的票據上必須有庫管和司機兩人的簽字后才可放行,否則扣會計失察之錯十元一次。店面手續完成之后如發現供貨價格或數量有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出單處匯報,并修改,嚴禁擅自做主。
九、司機在倉庫出貨,有提貨單憑單由庫管按單配貨,配好的貨放在門口處,司機和庫管同時對單點貨驗貨后,再由庫管開出庫單方可出貨。出貨單上必須有司機和庫管兩個人的簽字放可放行。倉庫發貨手續完成后如果發現實際出貨與出貨單不符,應及時與庫管核對修改。如已裝車上貨后,司機再發現少貨差貨掉貨,由司機自己負責照進價賠償。若有多發貨或錯發貨時,把此貨放置車內帶回公司并追查責任人。如果將貨物帶回家或變賣,一經查實將對責任人按貨物總價值的十倍予以處罰并辭退。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司機上貨下貨,都要輕拿輕放,堆放整齊。如應亂砸亂扔造成的貨物破損或丟失,誰的責任誰承擔并照價賠償。
十一、司機如果帶樣品貨物推銷,需要在現場開具單據,必須按規定填寫,并把底單帶回店內核對。否則造成后果由司機承擔責任。司機送貨區域有折扣的客戶必須有客戶的簽字和電話。否者負責人不予簽收。司機發貨給外地客戶,必有把銷售單放箱內,聯系好物流并談好運費后發貨。收取發貨單據時,一要檢查代收款是否屬實,二要檢查電話號碼是否正確。若不檢查延誤客戶收貨造成的貨物損壞,或代收貨款不對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負責。
十二、司機送貨到客戶處,應由客戶把貨按單子點清簽字驗收后,再按客戶要求把貨放到指定位置。耐心回答客戶的疑問。熱心推薦客戶不曾進過的新品。盡量不與客戶發生爭執和沖突。
十三、對于有退貨要求的客戶,應打電話申請負責人。對所退貨物做好品名,規格,價格,數量(袋數還是斤數)的登記,及時用電腦退貨單調換當時的草單。所退貨物一定要有庫管簽字驗收方可入庫。
十四、司機享受銷售提成,所以司機對市場有維護的責任。及時與客戶交流,及時反饋客戶反映的問題,如價格,質量,品種等。并與公司領導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嚴防客戶流失。
十五、司機送貨所結貨款和票據必須當日交清,嚴禁私自帶回家,嚴禁公款私用。如實在有特殊情況不能當日上交,必須打電話說明情況。無情況說明又不上交者,xx元/次。
十六、司機用加油卡加油,打加油發票上必須注明車牌號和行程公里數。
十七、司機到縣城送貨,均補助xx元。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后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并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后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后車的間距應不小于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于5m,車身后欄板與建筑物的間距應不小于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志行駛,并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并定期進行審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閑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后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一
為規范校園車輛行駛秩序,強化治安管理,維護校區教學工作及生活等各項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所有車輛(包括校車、工作用車、施工用車及經批準進入校區的其他車輛),在校園內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學校工作人員指揮。
2、校外單位車輛進入校園,必須主動接受門衛查詢方可入校。
3、車輛進入校區后須注意行車安全,減速慢行,不得鳴號;禁止在校園內練習駕駛或試車、驗車。
4、校內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地點。
5、施工用車、垃圾清運車應注意清潔衛生,防止拋、灑、滴、漏。
6、禁止學生在校園內騎自行車,教職工和學生使用的自行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內。
7、家長會等大型活動車輛管理按學校制定的臨時方案實施。
8、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學校職能部門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并視情節處理。
9、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二
1、出租方為車輛的唯一所有權人,已使用年限不超過三年。在租賃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須自費用為車輛辦理行駛所需的各項證件,并將車輛的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保險及駕駛證復印一份至園內存檔。出租方需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2、駕駛員需持駕駛證c照,并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3、駕駛員要定期對車輛進行日清潔、日檢查、自費檢修,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和各項內置設施處于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干凈,無異味。夏季7、8月、冬季12月、元月接送幼兒時必須空調開放。以上違例一次扣10元。
4、若因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幼兒園使用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幼兒園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幼兒園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5、在租賃期內,非因幼兒園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6、駕駛員應當遵守交通規則,并確保幼兒上車后的安全。嚴禁帶病、酒后、疲勞駕駛,一經發現,立即辭退。
7、幼兒接送專車每周一至每周五早6:10——8:00接幼兒來園,晚4:40準時發車。遲到一次扣10元/次。
8、駕駛員出車時代表園所形象,應注對待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幼兒具愛心,遵守園內管理制度。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盡量克制自己,并做好相關的解釋,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主管。如對家長出言不遜,造成不良影響,發現一次扣10元。駕駛員還應熟悉每位接送幼兒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幼兒,要提高警覺,并向幼兒家長證實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幼兒。
9、每月10日(工資發放日)中午12:40召開駕駛員會議,駕駛員必須到會,不到會則扣除10元/次。
10、原則上車輛應購買全保,如果不購全保,在營運過程中出現的車輛損壞,交通事故,園所概不負責。
11、原則上駕駛員不能請假,如需請假,委派的駕駛員工資由原駕駛員自行負責。委派的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c照,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責任心強,并得到園長批準。對連續缺勤3天以上的駕駛員,可予以辭退。
12、幼兒園會每車委派一名跟車教師協助管理車上幼兒。車輛從入園起,駕駛員即在車上維護車內安全,不得離開車輛。駕駛員有義務對跟車教師及幼兒進行行車安全知識以及如何防止幼兒對車輛造成損壞的知識進行培訓。接送完畢,駕駛員必須對園車進行清理,避免幼兒躲在車上等意外情況發生。在行車過程中幼兒對車輛造成的損壞行為,駕駛員和跟車老師要及時制止。在行車過程中幼兒對車輛造成的`損壞,園所概不負責。
13、幼兒園每月10日(遇節假日順延)發放租金給出租方,租金由雙方談妥,其中包括汽油費、司機勞務費,此外,幼兒園不再承擔其它費用。如幼兒園不再承租車輛,則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付給出租方租金。
14、車輛如在接送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并及時向園領導報告。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由于駕駛員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15、每月設安全獎30元,如果做到出車不違反園內制度,無大小安全事故,則全額發放。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三
為了規范機關公務用車,確保安全、節約、遵章、守紀,根據《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作規則》、《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辦領導工作用車;
(二)會務保障和公務接待用車;
(三)各處室工作用車;
(四)老干部、機關工作人員及家屬危、重病人用車;
(五)因特殊情況需要用車。
(一)處室公務用車,經所在處室負責人同意后,由綜合處統一安排,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
(二)出市區范圍外的長途車輛,需經綜合處分管副處長或處長同意,并填寫《省政府法制辦公務車輛派遣單》。
(三)老干部用車,直接與綜合處聯系,統一安排車輛。
(四)特殊情況,可先出車后報告。
(一)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范圍,嚴禁公車私用和利用公車學車、練車,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二)嚴禁私自出車或者將車輛交他人駕駛,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三)嚴禁酒后和違章駕駛,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四)車輛因違章停放而造成損失的,維修費用由駕駛員全部承擔;因公出車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承擔10%。
(五)重要會議和辦領導出差期間,車輛由綜合處統一調配。
(六)夜間或節假日車輛必須統一停放在辦公樓下或車隊院內。
駕駛人員違反以上條款之一的,除承擔相應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行政責任,直至解除勞動關系。
(一)公務車輛在鄭州市區內實行定點加油;加油必須憑加油卡、《加油憑據》、對車號加油。嚴禁用單位加油卡給私車加油。
(二)外地出差加油,回程后過路費、行駛里程數、出差日期等有關憑證要一致。
(三)健全車輛耗油量統計,定期公布車輛耗油數量和行駛里程,以接受監督。
(四)綜合處車管人員應加強對油料的管理,厲行節約,不徇私情。發現給私車加油情節嚴重的,追究其行政責任。
(一)駕駛員要提高車輛維修技術和保養技能,提倡一般常見故障自己處理;車輛日常保養、維修時,駕駛員要提前申請,填寫《省政府法制辦公務車輛送修單》,經車管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方可到定點單位進行保養、維修;保養、維修過程中,擅自擴大維修范圍或未經批準私自購置車輛用品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二)車輛在日常保養或維修期間,駕駛員要現場跟蹤把關,出廠時,由駕駛員和車管人員共同驗收、簽字。
(三)車輛發生事故后,應按規定到指定維修中心或定點維修點維修以便索賠。
(四)車輛在外地出現故障時,駕駛員要妥善處置,同時向車管人員或者分管副處長說明情況。
(五)健全車輛維修檔案,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車輛管理人員與維修廠家核對單據、結算修車費用,再按程序審批報銷,并定期進行公布,接受監督。
(一)車輛在鄭州市區內維修經費的報銷由定點單位提供原始明細單,并開據正式發票,經核查無誤后,按照程序審簽報銷;車輛在外地出現故障維修時,維修廠家提供原始明細單,并開據正式發票,回程后經費按程序審批報銷。
(二)車輛在鄭州市區內不按規定在其他地方加油費用不予報銷。外地出差,回程后路橋費、加油費、行駛里程數、出差日期等有關憑證要一致,否則不予報銷。
(一)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服從車輛指揮、調配,自覺接受道路交通管理、檢查,確保行車安全。
(三)隨時做好車輛行駛準備工作,始終保持車輛狀況良好,車容車貌整潔衛生。
(四)尊重領導,保守秘密,熱情服務,不講粗話、臟話,不犯自由主義。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四
全區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半掛牽引車以及重型載貨汽車(總質量為12噸及以上的普通貨運車輛)。
(三)是否按規定配備專職監控人員。
(三)根據需要開展暗訪和第三方檢查;
(四)舉報投訴檢查:根據投訴舉報開展監督檢查。
(一)到經營者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二)查看有關道路運輸證件;
(三)查看相關管理制度及其落實情況;
(四)檢查相關動態監督管理臺賬;
(五)收存車載終端安裝證明。
(一)監督檢查的檢查記錄應當存入經營業戶檔案。
(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社會個人或者組織舉報的未接入符合標準的、通過省運管局備案的平臺,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三)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進行監督檢查必須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時不得少于兩人。
(四)運管工作人員檢查時必須出示有關證件,應當有被檢查人或者見證人在場(暗查時除外)。應注意儀容儀表,言行舉止得體、文明,使用執法規范用語,禮貌待人。
(五)運管工作人員對依法查閱、復制的材料或者被檢查人報送(提供)的材料中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等涉及商業秘密的,應當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運管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不得防礙被檢查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檢查人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七)檢查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檢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見證人簽名或蓋章。被查人或者見證人拒絕簽名、蓋章,應當在筆錄上注明。
(八)被查人有違法、違章行為或者未按承諾的條件從事被許可事項活動的,運管工作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并且應對執行(改正)情況進行跟蹤:
1.違法、違章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法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根據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罰決定。
2.未按要求配備安全監管人員、履行監管責任的,應當責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義務,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執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對駕駛員交通違法處理度低于90%的,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作出如下處理:
(一)通報并責令整改;
(二)不予發放《道路運輸證》;
(三)不予審驗《道路運輸證》;
(四)罰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五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務必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務必在當日記錄中做個性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務必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務必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務必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務必持續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務必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能夠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務必出示接送卡。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六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確保用車安全,節約油費及維修開支,保證工作用車,特規定如下:
1.按照分級管理、統一監管的原則,局人秘股負責對全局的車輛使用情況和駕駛員進行監管,局機關車輛由人秘股直接管理。
2.班子成員對應的車輛要盡量保證分管股室和項目部的工作用車。
3.因公急用,經請示局主要領導,人秘股長可調派局任何車輛。
4.領導外出不帶車時,車輛應入庫停放,其他人員和駕駛員不得擅自使用。
5.公車不準用于婚喪嫁娶,車子出市區司機一定要向人秘股長報告,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6.車輛保險由人秘股統一辦理,駕駛員應按交通部門規定做好年檢工作。
7.車輛加油實行加油卡制度,由人秘股統一辦理油卡,計財股按時向卡內充值。越野車每月充值1500元,其他車輛每月充值1200元,節余留下月使用,不足部分由車輛使用人向人秘股提出書面申請,經局長批準后,計財股根據批準的金額補充油費。
8.車輛維修本著“合理支出,節約費用”的原則,全局車輛統一在定點廠維修。維修前,駕駛員應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辦公室審批,300元以內由人秘股長批準,300元以上由局長決定。
9.車輛修理完畢,由駕駛員檢查、車輛管理人員審核后一并簽字,未經審定或不在定點修理廠進行維修的(經局長同意,市外、長途應急修理除外),一切費用概不報銷。
10.堅持車輛管理統計制度。人秘股對行駛里程、耗油數量、維修費用進行每月統計、半年小結、全年核算,并及時呈班子成員審閱。
1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嚴禁酒后駕車,人為造成違章罰款不予報銷;要經常檢查保養車輛,保證車容整潔,上班時間應在工作室等候,做到隨叫隨到。
12.駕駛人員在行車中發生事故,不論責任如何,必須立即向人秘股和局長報告,24小時內提交書面事故報告;隱瞞不報的,一切后果自負,并追究相關責任。
13.全年行車安全,沒出現事故、車輛保養好的,年底發放交通安全獎300元。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七
1、按時辦理各項行車手續:
(1)投保,(2)定期年檢、保養,(3)其他。
2、對車輛各項手續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或被盜,發生問題應立即向行政部報告,積極補辦,否則,因此出現罰款事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不可避免的處罰除外)。
3、建立車輛檔案,由行政部統一管理,檔案內容包括:。
(1)行車各項手續的復印件;。
(2)車輛使用說明書,購車發票復印件;。
(3)車輛的運行、維修、保養情況記載;。
(4)駕駛員工作情況記載;。
(5)駕駛員變更情況與交接手續記載。
4、公司副總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享有用車權,但必須口頭請示總經理。除聯系工作外,一般不安排用車,辦理私事自行解決交通工具。借用公車,承擔油費、過卡費用。
5、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在工作范圍內,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特殊情況分管領導批準,由行政部根據實際情況,按輕重緩急,合理安排。
6、看房車原則上用于銷售部,其他工作如需要用車一律填寫派車單,經分管領導批準,由行政部合理安排。
7、駕駛員變更,發生車輛交接時,接車員要認真檢查車的狀況、性能,詳細作好記錄,辦理車輛交接手續;車輛所配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損壞,當事人負賠償責任。
8、駕駛員應作好行車記錄,派車單上應填寫用車去向和時間,報銷油料時連同派車單一并交回,否則不予報銷油料。
9、違章行駛,依照交通安全管理法規,罰款由駕駛員承擔,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報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銷。
10、因駕駛員責任造成機械事故,發生經濟損失由駕駛員酌情賠償。由各種原因造成的交通部門裁決的罰款,發生經濟損失由責任人酌情賠償。
1、車輛按保修、養護規定,定期更換機油及濾清器芯,按期進行底盤保養和輪軸檢查。遵守養護規定,定期進行三保或大修。
2、行車發生事故應及時上報,寫出書面材料,對損壞部位、程度及修理費用要詳細記錄。
3、車上所需物品及各種易損機件的購買,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4、行車前應仔細檢查車輛運行狀況,發現故障及時修理,禁止病車上路。
5、需維修的車輛,駕駛員應提前申報維修計劃,經審批后,在指定地點修理。
6、油料和物料消耗,需憑正式發票,先登記后,報公司領導審批,據實報銷。
7、駕駛員人為的操作不當及例檢不及時,造成機器損壞,原則上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修理費用,金額較大酌情處理。
8、除特殊情況下,車輛必須在指定的地點檢修、保養。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八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了加強面包車的管理,節省運輸費用開支,特作如下規定:
一、面包車由廠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鑒于業務需要,原則上作接待客戶及協作單位之用,并作廠級領導公務用車。
三、各部室、車間如因生產經營需要使用面包車,應提前一天填寫“使用車輛登記表”,并經廠主管領導簽名后,交給辦公室安排使用。非廠級領導如無接待任務或帶貨,一般不安排使用面包車。
四、為了節約開支,要求各級領導配合,力求安排正常工作日用車,休息日、節假日使用面包車,使用部門須持“使用車輛登記表”經廠長簽名后交由辦公室安排。司機以“使用車輛登記表”為依據,填報加班表。
五、在上班時間員工因工傷或患急病,要送醫院緊急治療的,均可以先用車,事后補辦手續。
六、外單位如借用面包車,須經廠辦公室同意后才能辦手續借出。
七、廠領導用車由辦公室協調安排。
八、因公載貨用車(貨物40公斤以上)由廠主管領導簽批,辦公室安排。
九、所有面包車路橋費、保管費由廠主管領導審核,交廠長審批,由財務部報銷。
十、希各車間、部室切實配合執行以上規定。如違反規定派車的,其費用由派車人自付,如違反規定私自開車的,其費用由司機自付。
十一、面包車在晚上和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規定放置廠區。
十二、面包車出入廠均需進行登記,有關登記工作由保衛部門安排門衛配合做好。
十三、凡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面包車開出廠,司機必須交給門衛有廠長簽名的《使用車輛登記表》,門衛才能放行。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九
要實現安全行車,光有良好的愿望是遠遠不夠,將愿望化為現實是要通過正確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來實現。交通服務隊為加強對車輛的安全管理,采取了多項措施:
駕駛人員安全素質的提高絕不僅僅是駕駛技能的提高,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及安全意識的養成也是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因此,首先我們嚴把駕駛人的“進門關”,強化駕駛證考領工作,把好考試、發證關,以確保考試質量。根據交通安全形勢的要求,我們在全體駕駛員隊伍中施行“技能安全準駕證”制度。即:機動車輛駕駛員在獲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的前提下,再經過企業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實際操作考試和理論考試,經考試合格,頒發“準駕證”后,方準取得駕駛企業車輛的資格。這一制度的實施,不僅提高了企業機動車輛駕駛員的技術操作素質,而且也提高了他們的安全行車意識。
法規制度是安全生產的基礎、靈魂和根本。近些年,我們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使相關從業人員和他們的家屬,從安全行車的角度放大視野去觀察社會,深刻認識到哪些是法律法規提倡的,可以做,哪些是法律法規反對或禁止的,不能做。把法制教育與宣傳引導結合起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日常管理中,除了嚴格執行車輛派遣制度,車輛外出要作好登記等基礎工作之外,我們花大力氣,投入較大資本引入車輛狀態gps監控系統(具體見gps介紹)。該系統利用gps和電子地圖實時顯示出車輛的實際位置,行駛速度,并任意放大、縮小、還原、換圖;可以隨目標移動,使目標始終保持在屏幕上;還可實現多窗口、多車輛、多屏幕同時跟蹤。全天候掌握所有車輛的行駛狀態,同時,我們依照各地區、各條線路國家現行的限速要求,合理制定出了具有我們長慶車輛運行現狀的各條路段行駛速度控制要求,配合一整套的管理考核辦法,收到了很好的管理效果。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涵蓋管理對象的每個角落,有意識的檢查是查漏補缺的有效管理手段。我們堅持局級半年檢查、二級季檢查,三級月檢查,四級周檢查的安全檢查制度,是發現車輛單位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和隱患的重要措施,是提高車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徑。而堅持不懈地開展路檢路查活動,則是查處違章、提高駕駛員安全行車意識的重要手段。近幾年來,我們緊密結合單位實際,制定了統一的交通安全檢查標準,開展了定期檢查和“不通知、不定點、不定時”的“三不”抽查等一系列交通安全檢查活動: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實;二查日常管理是否到位;三查車輛是否帶病運行;四查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是否提高;五查車場及維修工房的管理是否達到安全標準。此外,我們還廣泛開展路檢路查活動,重點查處無證駕駛、酒后開車、無路單行車、跑私車、疲勞駕駛、超員、超載、車輛帶病運行、不按時歸場等嚴重違章行業現象。通過開展安全檢查活動,達到查處事故隱患、解決車隊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端正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的目的。
一是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國家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和企業安全管理規定,并結合季節、天氣、道路狀況的特點,提醒駕駛員掌握安全行車規律,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二是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制度,組織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觀看警示片、通報安全形勢、剖析典型事故,使駕駛人對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從靈魂深處得到高度認識,做到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堅持開展“周一”安全教育活動,用真實的案例教育駕駛員,提高全體駕駛員安全意識。
三是通過對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嚴管重罰,減少交通違法行為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人的生命權和生存權的同時,通過每月對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剖析、研究,分析事故原因,認清危害和后果,從而提高駕駛員遵章守法的自覺性和責任心,也大大提高了駕駛員的安全意識。
安全文化可以分為環境文化、物質文化、行為文化、意識文化幾個方面。文化是抽象的,必須與管理實際相結合方能發揮應有的效應;而管理的實施也應該充分考慮企業文化的定位和建設,二者的有機融合,才能真正達到企業文化的建立和管理水平提高雙贏的目的。
既然安全文化可以彌補安全管理的不足,就像安全管理可以彌補安全技術的不足一樣。因此,安全文化絕不是一種空中樓閣,而應該緊密結合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踐活動。建設單位的安全文化,我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5.1加強“以人為本”的車輛管理安全文化
車輛管理安全文化是全體參與車輛管理工作者,在長期工作實踐中積淀下來的文化氛圍、精神力量和廣大員工認同的規章制度和道德行為規范。“以人為本”就是要突出以人為中心的管理思想,在車輛管理系統努力營造有利于員工充分發揮聰明才智的文化環境。我們覺得:只有尊重人的價值,重視人的作用,使員工有充分的思考空間,才能最大限度地釋放潛在的能力,使其自愿貢獻出自己的知識與他人交流分享。車輛管理安全文化建設工作只有注重啟發人的能動性、自覺性和合作性,做到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才能真正貫徹和實現“以人為本”的思想。
5.2加強“學無止境”的車輛管理安全文化。
車輛運輸業是一個高投入、高風險、高要求的行業,不斷創新各種設備不斷更新,新知識不斷涌現,作為管理人員及駕駛員只有不斷學習,才能掌握更多新知識,才能夠應用自如。在日常工作之余,我們都會及時組織廣大員工,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能。有意識的培養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使員工的學習能力得到鞏固和強化,并最終能夠使學習的成果轉化為工作能力的提高。日積月累,在廣大員工中牢固形成車輛管理未來的發展就是要具備“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只有不斷學習和創新才能保持經久不衰的學習觀。
5.3加強“團結協作”的車輛管理安全文化
團隊精神是車輛管理安全文化的高度濃縮,是員工共同意愿的集中體現。因此,在建設車輛管理安全文化的過程中,我們注重強調平等原則、團隊精神、民主管理。在油田事業迅速發展的今天,我單位內部的分工也越來越精細。這就要求管理者和員工之間以及員工和員工之間必須具備較強的合作能力,而合作能力只有通過相應文化氛圍的培育和相應價值觀的陶冶才能養成。團隊精神養成是形成合作能力的基礎,駕駛員工只有相互協調,才能整合各類知識資源,形成合力。團隊型的車輛管理文化可以促成員工之間相互信賴,鼓勵員工摒棄利己主義,與他人分享自己擁有的知識,并促使員工將知識轉化成生產力。不斷強化合作意識,在不斷的溝通中,通過能力互補,互相激發各自的潛力,形成有利于員工進行團結協作的文化氛圍和學習型的團隊機制,使知識共享。團結協作是完成工作最有效的形式之一,團結協作的工作環境可以使人們的心情更加愉悅,可以促進個人的進步,加快個人的全面發展。
5.4加強開放型的車輛管理安全文化
現代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任何一個企業或事業單位都不可能“閉門造車”,必須加強與外界的聯系。交通服務隊與外界聯系的較少,管理人員意識到這一點的同時,及時加強與各個同行業單位的聯系,同時,我們有意識地西北一運、三運、特車大隊等單位定期交流,避免脫離社會而停滯不前。
5.5加強組織和個人和諧共進的車輛管理安全文化
積極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發展機遇和條件,使單位與個人保持良好的協調關系,促進員工的潛在積極性得以充分釋放,實現人力資源的自主開發,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長的政策,改進和完善人才考核體系,加大考核力度。選用干部時我們極力做到堅持正確的導向,在堅持德才兼備原則的前提下,注重能力和業績,做到上崗靠競爭、晉升靠能力、收入靠業績,著力營造有利于優秀人才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安全管理的方法必須適應社會的發展及科學技術的進步,也就是說符合生產力的發展與人性的需求。以往的管理,只是依靠相關的規章制度與領導的要求,簡單的.在行政管理上下功夫,依賴嚴格的考核和處罰來提高人的安全意識、安全技能。但是,目前的社會已經進入了高速發展的時期,高科技的引入是強化管理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另外,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許多員工的工作已經由體力勞動轉變成腦力勞動。腦力勞動的成果完全取決于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責任感、敬業精神與創造力。
近幾年,經過我們交通服務隊全體員工的上述努力,筆者認為:我們大大提高了全體成員的綜合素質,提升了全體成員的行為標準,也從很大程度上填充我單位車輛安全管理的內涵。為我們下一步“搞好生產安全、創出企業特色”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二十
第一條全局公用車輛按照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管理。全局公用車輛根據工作需要分別分配到局機關、稽查隊、檢驗檢測中心管理,并分別制定出具體管理制度,報局辦公室備案。
第二條按照每車一司機的要求,每一個用車單位都要確定一名司機或兼職司機,負責開車。班子成員工作用車原則上從分管科室人員選一名司機,負責車輛的駕駛和維護。
第三條租車。確因工作需要租車,須經局領導批準同意,并簽訂租車合同,租車手續完備合法。原則上租用新車(車輛價格不低于9萬),年租車費用不超過3.3萬元。車輛燃油、維修、保養費用從租車單位費用中支出。如發生交通事故,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車輛燃油。公用車輛燃油實行加油卡制度,一車一卡,專車專用,由局機關、稽查隊、檢驗檢測中心分別辦理,分別考核。考核制度:根據每輛車的型號和車況,考核其百公里耗油量,每月考核一次。稽查隊、檢驗檢測中心車輛耗油考核情況報局辦公室備案。
第五條車輛使用。局機關、稽查隊、檢驗檢測中心分別負責本單位車輛的統一調配使用,保證公務用車。機關科室用車提前半天填寫用車申請單,辦公室接到用車申請后,根據車輛實際情況填寫派車單,由辦公室主任或委托專人簽派,司機接到派車單后方可出車。
第六條車輛維修。由局機關、稽查隊、檢驗檢測中心分別負責維修。程序是:司機提出修車申請,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同意(局機關由局辦公室主任簽字,稽查隊由稽查隊長簽字,檢驗檢測中心由中心主任簽字),報分管領導同意,經局長簽字后到各自指定的地點維修。
第七條車輛的保養由各單位負責。司機必須認真負責,定期保養,及時辦理保險、年審等相關手續。因不負責造成損害和損失的,追究司機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八條車輛必須到指定位置或車庫存放(詳見車輛存放位置圖),局辦公室負責制定相關措施,對亂停亂放的給予批評、通報和必要的處罰。
第九條加強節假日車輛管理。放假前,局機關(辦公室負責)、稽查隊、檢驗檢測中心分別負責將車鑰匙集中送局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按規定存放,未經分管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公車;其他非工作日,車輛也必須到指定位置或車庫存放。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對車輛存放情況進行檢查,并及時通報。
第十條全局有重大活動或因工作需要,局辦公室對全局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第十一條建立車輛及司機檔案。局機關、稽查隊、檢驗檢測中心分別建立車輛及司機檔案。
第十二條不按規定停放車輛造成的車輛損壞、被盜,一切損失由責任單位和駕駛人員共同承擔,并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未經批準,擅自出車,費用自理,責任自負。酒后駕車,造成事故,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全年車輛無違章、無事故的單位,給予駕駛人員500元獎勵。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車輛司機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二十一
由于井下巷道的展開及井下機動車車輛的增加,為了加強井下車輛的安全管理,使井下車輛能夠更好的服務于生產,減少和消除因為行車帶來的安全隱患和違章行為,現根據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井下車輛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部井下機動車輛(包括裝載機、四不象、耙渣機、三輪車、排渣車、及其他在巷道內駕駛的機動車輛)駕駛安全的管理。
本制度的制定、修訂和解釋權均歸屬于大賈莊項目部。
1)對井下車輛駕駛員規定。
1、對于井下車輛駕駛員必須做到定點、定崗、定車,嚴禁交給他人駕駛。裝載機、耙渣機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特殊工種操作證。
2、井下駕駛員必須經過安全部組織的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下井。3、井下駕駛員必須遵守項目部各項井下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
4、嚴禁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車輛,嚴禁睡崗或做與工作崗位無關的事情。
5、愛護車輛,井下行車前認真檢查車輛,尤其剎車的檢查要作為重點檢查項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任何車輛帶病作業。
6、行車時靠右側通行,但嚴禁靠邊尤其拐角靠邊倒車,當心車輛碰、撞、拉、掛電纜、管路、設備和行人。
7、在車輛啟動、倒車以及卸放物料時必須觀測周圍環境,并鳴笛,以免造成電纜、管路、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
8、裝載機在進行井下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照指揮人員指揮進行操作,進行轉彎或者傾倒作業時必須觀察傾倒物料半徑內的人員動向。
9、駕駛員離開車輛必須做到熄火、拉手剎、做好擋車,嚴禁將車輛停放在坡路溜井邊緣、靠近井筒或光滑路面上。
10、駕駛員負責所駕駛車輛的排煙慮水箱加水問題,對于未及時加水的司機給以處罰和教育。
11、駕駛員必須隨身佩戴安全帽、自救器、礦燈等項目部規定必須正確佩戴的勞保用品,并按照規程操作。
12、必須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參數及完好標準,并會進行一般性的檢查、維修、保養及故障處理。
13、必須熟悉行駛路線范圍、巷道參數支護形式,掌握各種安全標志和信號的有關規定。
14、必須能正確使用通訊設施,正確使用一氧化碳自動報警儀與滅火器。
15、進入或離開駕駛室時,不得把方向盤當作扶手。嚴禁在手剎起作用時掛檔起步,不準越級換檔。
2)對井下車輛的規定。
1、井下車輛必須確保剎車系統、燈光系統、安全防護設施等安全可靠,駕駛員、維修人員必須定期對井下車輛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2、車輛上的剎車系統必須靈活可靠,手動、腳動都能用,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要求。
3、裝載貨物必須按照核定載重量裝車,不準超載。禁止拉運超長、超寬、超高的物料。特殊情況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
4、運送物料車輛駕駛室除駕駛員外只限乘坐一人,嚴禁人貨混裝。拉運物料尤其是零散物料和設備時,必須捆綁牢固。
5、嚴禁在巷道中交錯會車,會車時一車必須進入倒車硐內。
6、車輛下坡行駛時應提前換檔減速慢行,不得中途換檔,下坡嚴禁空檔滑行。
7、行車時前方有人必須鳴笛慢行,當在小巷內車遇人必須先停下,行人通過,在大巷內車遇人時,人員要注意躲避車輛,使車輛先通過。
8、車輛相遇時空車避讓重車,入巷車輛避讓出巷車輛,大巷避讓小巷,小巷會車,避讓車輛必須進入倒車硐內,待通行車輛完全通過后避讓車輛方可動車通過。
9、運料車運送物料時,物料高度不得超過車欄;四不象出渣時渣堆不得高過圍欄,不得裝渣過滿,行駛過程中不得有掉渣現象。
10、車輛停放嚴禁在爆破警戒區域內,防止爆破飛石砸壞車輛。
11、運送物料的車輛安全保護措施齊全,捆綁結實,準備完畢后方可鳴笛開車。
12、維修、檢查車輛時必須做好周圍的警戒工作。
13、井下車輛不得長時間在主要通行巷道內停留。
14、裝載機出渣期間周圍人員避讓,出渣機后頭不得站人拉拽扒渣機電纜人員必須戴合格絕緣手套。
15、井下裝載機及時加水,耙渣機定期檢查電路系統、液壓系統。
16、井下車輛不得帶病運行,不得先工作后維修,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17、排渣車行車遵循靠右通行原則,嚴禁超速行駛;在主要運輸巷道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0km/h,其它巷道車速不得超過15km/h,會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兩車同向行駛間距不得小于50米,行駛到巷道交叉點,轉彎及前方有車輛、人員或視線有障礙時,應提前20米減速鳴笛,速度不得超過10km/h,并變換燈光;經過巷道施工地段或遇有行人時,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在施工人員指揮下或靠巷道右側停車,確認安全后方可通行。18、機動車通過泥濘路面時,必須低速行駛,不得急剎車。車輛涉水時,應事先查明行車路線,并需有人引車;如水深超過排氣管時,不得強行通過。如防爆膠輪車陷入坑內,如用車牽引,應有專人指揮,互相配合。
19、卸料時,首先檢查車上方和周圍有無障礙物及行人。卸料后,車斗及時復位,不得邊走邊落。向坑洼地卸料時,必須和坑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防止坍塌。
20、工作結束后,清理車輛,做到整潔有序,將車開到指定地點,并做好記錄后方可離崗。
1、車輛維修必須在硐室內進行,嚴禁在主要運輸大巷內修理。
2、必須照明充足,車輛修理時不得單人操作。
3、修車時必須通風良好,需要動火時,必須配備有砂箱,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4、懸空車箱或機頭件下5m以內嚴禁站人,并且在車箱或機頭升起時用木料臨時支撐,確保牢固可靠,無關人員不得靠近。
4)車輛檢查規定:
啟動前的檢查:
1、外觀檢查,查看機殼、輪胎等有無損壞;
2、消焰器清潔檢查,清理現有的消焰器或者更換消焰器;
3、發動機油位檢查,用油尺查油位,如油位低,可補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標注的位置;
4、通過高、低位可視窗檢查液壓油位;
5、用油尺檢查傳動齒輪箱油位;
6、用油量表檢查油箱油位;
7、用高、低位可視窗檢查機器冷卻水位,如需要,則加入清潔水到高位可視窗的中間位;
8、清理空氣過濾器中積存的灰塵,必要時則更換;
9、檢查一氧化碳報警儀和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0、檢查輪胎和輪轂螺栓的緊固狀況;
11、檢查啟動氣壓表的讀數,應顯示為規定值。
啟動后的檢查:
1、用油尺檢查傳動油箱位,如偏低,則補加合格的油到油尺標注的位置;
3、觀察各油壓表顯示壓力是否符合規定及檢查各油溫表所示溫度否符合規定;
4、檢查喇叭;
5、檢查工作制動閘及停車閘的操作;
6、檢查機車轉向系統的操作;
7、通過目測、耳聽,檢查柴油機工作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情況,需及時處理;
8、檢查各系統有無滲漏、松動或異響;
9、確認機車無問題后方可準予進入運行狀態;
10、檢查前進/后退操縱桿是否靈活可靠。
5)操作程序。
經檢查車況良好后,進行以下啟動操作:
(1)、電啟動防爆膠輪車的起動步驟如下:
1、逆時針轉動電路總開關,打開總電源。
2、向右撥動駕駛室側儀表板上的起動開關到能夠聽到報警的聲音后約3秒,阻風門和柴油斷油缸已打開。再繼續向右撥打起動按鈕,此時應能聽到發動機“轟隆”的聲音,說明發動機已起動,松開起動按鈕,發動機起動完畢。
3、若此次起動不成功,待2min后可按上述步驟重新起動發動機。
(2)、氣啟動車輛的起動步驟如下。
1、逆時針轉動氣路總開關,打開總氣源。
2、撥動駕駛室側儀表板上的起動開關到“開”的位置,觀察駕駛室儀表板上起動氣壓表,顯示值應大于0.7mpa,若氣壓低于0.7mpa時,應進行補氣。補氣操作:起動前打開氣保壓開關后,氣壓低于0.7mpa時需進行補氣。把外界氣源接到補氣口,打開球閥充氣,當系統氣壓達到0.7mpa,關閉球閥。
3、撥動駕駛室側儀表板上的起動開關到“開”的位置。
4、按下升壓按鈕,此時應能聽到“嗤”的聲音,阻風門和柴油斷油缸打開。再按下起動按鈕,此時應能聽到發動機“轟隆”的聲音,說明發動機已起動,(持續時間大約3秒),松開起動按鈕,觀察駕駛室儀表板上的發動機機油壓力表,當壓力顯示超過0.25mpa時,發動機起動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