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經濟活動中,經營被視為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核心和基礎。以下是一些經營者在企業轉型升級中所取得的成就和經驗總結,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啟發。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一
管理單位:江山農貿城(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江山農貿城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的經營和管理,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甲方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三
業主方:(以下簡稱甲方)
管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____大市場”(以下簡稱:市場)的統一管理,促進市場的長期發展與繁榮之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甲方將市場內的自有產權商鋪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即由乙方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規劃、招商、租賃、推廣和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承諾擁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訂立本合同即構成對甲乙雙方合法有效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標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標的物為甲方所購買的位于____大市場區號樓號的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2、該標的物用途為甲方委托租賃經營的商業用房,經營業態以乙方為促進市場繁榮、提升物業價值為目的所統一設定的業態為準。
第二條委托方式
1、乙方全權負責該商鋪所在市場的整體運營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統一規劃、統一招商和統一物業管理等,從而提升被委托的商業項目的整體品牌形象、行業地位和物業價值,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甲方授權乙方代表甲方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并代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關于委托標的物的統一經營與管理。
第三條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委托期限自該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年內,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該項目開發商實際將房屋交付甲方之日,為促進市場的培育、發展和滿足承租人的經營需要,經該項目開發商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該商鋪。提前交付該商鋪的,不影響上述委托期限的有關約定。
3、甲乙雙方應在交接當日簽署交接文件,確認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時應移交委托經營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資料。
第四條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場長期穩定繁榮發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兩項基本原則,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鋪的經營與管理。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三年內,甲方商鋪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為其總房款的%,該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簽定《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從該商鋪的總房款中一次性沖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年內,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為乙方實際出租期間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給甲方:
(1)現金。
(2)銀行轉賬。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其他方式:。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結算期為每個季度末的個工作日內,屆時乙方將承租人實際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及時、足額支付給甲方。
4、對于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發生變更,應提前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對于以現金方式支付的,甲方應按時在約定的租金結算期內前來領取。未按上述約定履行租金結算手續并導致不可預測性后果的,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自有產權商鋪的租金收益的權利和依法納稅的義務。
2、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狀態。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鋪委托管理或租賃經營過程中確需乙方協助配合的,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3、除非因為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將協調開發單位負責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修繕。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通知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在甲方對租賃房屋進行維修的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調承租人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4、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乙方的書面許可,甲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著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設備性能,新增建筑,對房屋建筑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5、甲方因商鋪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書面許可后,可以對該商鋪的配套設施、設備進行必要的調整,也可以對上述設施和設備進行增量和擴容,所需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其調整方案必須符合政府的有關規定,有關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自行辦理,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6、因歸咎于甲方其他與甲方有關人員的責任,造成該商鋪或市場內其它公共設備、設施損壞,或造成市場內的工作人員、顧客等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甲方應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后果。
7、甲方應對該商鋪及附屬設備設施、甲方新增設備設施進行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并將上述保險單及付費憑證的復印件提交乙方備案。保險事故發生后,由甲方自行處理保險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積極、必要的協助。如未投保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8、甲方可就該商鋪向第三方出賣,或提供信用擔保、抵押擔保、對外投資,但應提前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正常經營管理權益。對于甲方出賣該商鋪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預測因素導致該商鋪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甲方承諾確保變更后的所有權人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或由乙方按同等條件與變更后的所有權人重新訂立有關合同。
9、甲方保證該商鋪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且不因該商鋪的產權共有、設置抵押和擔保等而影響乙方關于市場的整體經營與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無權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出權利主張。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已出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分攤公用設施水電費及其它市場經營管理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如甲方委托的商鋪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鋪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中,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依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對于甲方延期繳納相關費用的,甲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繳納費用百分之核計的滯納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關于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預、妨礙乙方關于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經營行為,不得實施其它乙方認為有損市場經營安全和運營秩序的行為。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市場整體的運營管理,制定科學的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運用合法的整合運營手段,塑造市場形象和提升市場知名度,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擁有該商鋪的完全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益,并對承租人依法按章進行管理和督導。
3、享有對該商鋪租賃價格標準的完全自主定價權,并有權根據市場行情與實際需求,對商鋪的租賃價格進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調整。乙方認為必要時,可根據市場變化,對市場的經營方案和業態規劃進行調整。
4、乙方有義務為市場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和經營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場服務和公共宣傳推廣。
5、乙方有義務協調市場整體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地方性事務,以及當地交通、環保、治安、城管、衛生、消防、稅務、工商等其它事務。
6、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著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設備性能,新增建筑,對房屋建筑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7、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或承租人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不影響該商鋪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對該商鋪進行裝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滿時,乙方按屆時的現狀裝修狀態將商鋪及附屬設施返還甲方,并保證其處于正常使用后的狀態。
8、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其正常使用過程中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其使用不當而導致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修復。
9、乙方負責市場公共設備設施的正常損耗、故障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場內的公共設備設施時,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與配合。
10、乙方有義務代為收取租金,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內已出租商鋪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時應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關市場管理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保障甲方的合法權益。對于乙方延期支付相關租金的,乙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百分之核計的滯納金。
11、甲、乙雙方均負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內容及對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七條合同期滿
1、合同期屆滿后,甲、乙雙方應履行完畢相關結算、交接手續。在符合
乙方關于市場整體業態規劃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擁有自主經營的權利,也可以選擇將該商鋪進行自主租賃或繼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
2、合同期屆滿后,對于甲方自主經營的,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訂立市場經營管理合同。
3、合同期屆滿后,對于甲方自主對外租賃的,甲方不得以轉讓費及其它類似名義收取相關費用,且在合同期屆滿時租金價格的基礎上環比增長不超過百分之的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甲方依照相關規定獨立與第三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書面許可并在乙方市場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甲方同時應履行告知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市場經營管理合同的義務。
4、合同期屆滿后,對于甲方繼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相關權利義務以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的合同為準。
5、合同期屆滿時,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同時到期,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后個工作日內將商鋪返還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尚未到期,乙方應確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權益和正常經營,屆時乙方可自由選擇按以下方式之一辦理:
(1)甲方向乙方書面申請續簽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重新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按同等條件就合同未屆滿部分的承租期,直接與原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經甲方和原承租人協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條款限制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礙本合同繼續履行行為的,均視為違約。
2、對于甲方違約的,甲方除應全額返還乙方該商鋪總房款%的租金沖抵收益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并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3、對于乙方違約的,乙方除不再擁有向甲方索還該商鋪總房款%的租金沖抵收益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并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間,對于甲方延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交付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不足壹個月的按壹個月計算;對于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擅自將該商鋪對外租賃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租賃合同期內的每套商鋪每月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九條送達約定
1、本合同約定的送達方式為郵寄送達或當面送達,甲、乙雙方可根據屆時的實際情形選擇其中任意一種。
2、采取郵寄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并用掛號信寄給相對一方。郵寄送達應附送達回證,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達回證沒有寄回的,以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3、采取當面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直接交由相對一方,由相對一方或由經相對一方授權許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員等當面簽收。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內,有關該商鋪日常經營的稅、費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有關該商鋪房產租賃的稅、費由甲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調一致后訂立書面協議。
3、雙方提供給對方的法律事務文書,應符合真實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規定的情形,若過錯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其它: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簽訂地點為,簽訂日期為年月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份,備案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單位蓋章之日起成立。
合同簽署: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記賬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記賬號:簽訂日期:年月日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四
管理單位:江山農貿城(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江山農貿城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五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電 話: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電 話:
甲、 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商鋪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委托經營管理標的
甲方自愿將其出資購買的位于浙江商貿城 區 (撞)層 號商鋪的房產(以下簡稱“托管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總價及面積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二、甲方自愿將該商鋪在一定的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擁有該商鋪的經營權限為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定價、以乙方名義統一出租、統一管理,形成交易市。
三、委托期限:市場正式開業之日起計叁周年。乙方承諾于 年 月 日前正式開業,屆時若未能正式開業,則委托期從該日起計。
五、委托期內,物業管理費和廣告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直接向實際使用方收取。
六、委托期限過后商鋪使用權為甲方所有,甲方承諾在不破壞業態規劃的情況下自己經營或交由他人使用。
七、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對托管商鋪擁有同等條件下接受托管經營管理的優先權,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的,重新簽訂委托合同。
八、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合同獲得收益的權利;
2、取得合法所有的權利;
3、對所獲取收益依法納稅的義務;
4、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的義務;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經營,配合乙方對托管商鋪的管理經營事宜;
6、甲乙雙方同意該房產的交付按如下方式進行:甲方委托乙方與該托管商鋪的房產開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無需再與開發公司直接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期內對托管商鋪擁有完整的使用權和自主經營權等經營管理權。
2、對形成的市場獨立進行管理的權利。
3、根據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商鋪出租價格的權利;
4、根基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區域布局產品調成的權利;
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義務;
6、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義務;
7、保證合同期滿時,托管商鋪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的義務。
九、合同期內,如甲方將托管商鋪轉讓、抵押,應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交書面通知,同等條件下乙方應有優先受讓權。甲方在委托內將商鋪轉讓、抵押或其他原因產生商鋪所有權變更給其他方的,必須保證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協議,如果由于托管商鋪的所有權變更影響乙方的權利,視為甲方違約,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停止、解除條件: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強制性法律文書或政府規劃改變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經營的。
(二)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與托管商鋪開發商之間最終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終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實上沒有或無法取得本合同約定的托管商鋪所有權的。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為不可撤銷的委托合同。甲乙雙方均無權中途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違約方需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違約金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據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約定未履行期限,未滿一年的按比例計算。
十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合同生效:甲方與徐州金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就委托房屋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生效后,《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簽訂地址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xxx國際商務中心(暫定名)商務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xxx國際商務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五樓以下(含五樓)全部建筑,共 間客房,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xxx國際商務中心開業后 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 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西湖國際商務中心二樓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三樓全部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 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 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xxx國際商務中心地下一、二層約 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xx%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xx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七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 元;
(2)若月營業額達 元(包括 元),按月營業額 %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 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以上,則超元部分按 %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 個月的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鐘堅明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9.經營期滿后,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 %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
乙: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八
管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_______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九
為了進一步強化乙方對市場的有效拓展,實現“經營抱怨、創造感動”的質量方針,_______________年度甲方擬建立起以“利潤”為中心的運作機制和激勵機制,最大限度地調動和激勵乙方經營班子的工作積極性、能動性,全面落實公司_______________年度實現銷售_______________億元,出口創匯_______________萬美元,確保利潤_______________萬元的經營目標。在公司章程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年度的經營管理責任書。
1、甲方以“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形式委托乙方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并以完成“利潤”作為主要考核指標,“銷售收入、產品交付準期率、成品一次交檢合格率、”等為輔助考核指標。
2、經營責任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完成利潤:_______________萬元;
2、銷售收入:_______________臺;
3、產品交付準期率:_______________%;
4、成品一次交驗合格率: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
1、經營者薪酬______________
2、經營者績效指標與考核方法______________
3、經營者的收益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
1、遇到特殊情況確需變更責任書時,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責任書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解除本責任書。
3、本責任書期滿后自行終止。
4、在責任書期間因經營者管理不善導致連續(二年)虧損時可隨時終止責任書。
5、經營者在任期內出現嚴重違紀違法事件,或出現瀆職、賄賂行為時立即終止責任書,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解除或終止責任書時須經過審計。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本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本責任書的解釋權歸實業公司管理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十
甲方:
乙方:
為了搞好甲方經營管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具體如下:
一、經甲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全權負責酒吧的策劃經營管理。乙方的管理團隊最少由三位以上專業人士組成。團隊人員條件:原則有十年以上娛樂行業工作經驗和高層管理經驗,熟悉ktv和酒吧的管理和營銷策劃工作。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壹)年,從年月日年月日。合同期滿雙方有續約之意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知會對方商定,在同樣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雙方責任、權限、
(一)甲方:
1、有權監督乙方的一切經營活動;。
2、負責對外的一切公共關系;。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乙方人員首外地過來的硬臥車票,憑票報銷。
(二)乙方:
1、遵紀守法。依法經營,切實注意安全防患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3、全權負責公司的人事管理,如員工招聘、調任、辭退(甲方指定的財務人員:會計、出納、收銀、倉管、采購人員除外)。
4、擬定酒吧員工的工資、福利、獎懲制度;。
5、對酒吧財務收支有審核權;。
6、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獲取經營管理報酬;。
7、乙方個人債權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報酬、
1、酒吧經營獨立核算,當月經營利潤應扣除當月的一切經營成本費用。經營成本費用不含固定資產折舊及裝修投資費用。
2、每月營收包括酒商贊助等營業外收入。
(二)乙方報酬計算。
乙方管理團(三人)每月的額定工資總共為:(33000元)。
職位與工資分別為:執行總經理1名、月薪15000元。
副總經理1名、月薪10000元。
營業副總1名、月薪8000元。
酒吧每月經營利潤目標任務是定為15萬元.
乙方的績效管理工資計算如下:
1、如當月酒吧經營沒有利潤時,乙方的保底工資總額為:26400元(即是:80%的保底工資)。
2、如當月酒吧經營有利潤時(不虧損的情況下)乙方可領取33000元的額定工資。
3、如當月酒吧經營完成任務并超額完成利潤目標任務時,乙方每月可拿全額工資33000元外,并可收取以下經營利潤提成:
a、如當月酒吧經營利潤超10萬以上(含10萬元),乙方可收取10%經營利潤;。
b、如當月酒吧經營利潤超15萬以上(含15萬元),乙方可收取15%經營利潤;。
以此類推………。
如連續六個月(入場頭兩個月不算)都沒有完成公司利潤目標15萬元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每月15日前結算支付乙方所應得報酬,否則逾期視作違約。乙方有權每天按應付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甲方的違約金。
2、甲方不能直接干預乙方正常的經營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如有不同的意見可由執行董事與乙方負責人商議解決,否則視作違約。
3、任何一方違反協議造成對方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擔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否則,守約方有權提出終止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合同期內,雙方未經協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否則,必須賠償因此造成對方在合同期的全部經濟損失。
5、如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可互不負責任。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具法律效力。在履行協議中發生不可互相調解的狀況,可通過當地勞動部門裁決。
七、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一至六層范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全體業主的委托對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第三條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商場經營。
第四條乙方購得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托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系,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年月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年月日開始在每月的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帳號:)。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商場管理。
第九條委托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托期限結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委托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于為有利于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布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并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通知。
第二十條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注冊地址送達后,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十二
接受委托方(甲方):合同編號:
委托方(乙方):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以及交交通運輸部水發[20xx]360號文件精神,為保障運輸安全,促進水運業發展,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船名為號總噸載重噸千瓦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和安全管理,委托期間,乙方資產所有權不變,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營運,并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按章納稅,自負盈虧。
二、乙方應按營運船舶的載重噸每年向甲方繳納委托經營管理服務費(人民幣)元,一年一次交清不得拖欠。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乙方船舶從業人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抓好落實。
2、負責對乙方船舶的安全宣傳、監督管理,定期檢查船舶維修保養和安全落實情況。
3、代辦船舶入戶年檢、船舶交易;代辦船員證件、船舶、船員保險等業務,
4、幫助提供貨源信息,開通24小時應急處理電話: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船舶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壞和干涉甲方的名譽和正當權益。
2、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按章繳納國家的各項稅費,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3、委托管理期間,船舶發生重大海損事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及時向上級海事機關報告。
4、乙方有保證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義務。
五、委托經營共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需延續的,另行簽訂。
六、本合同生效及終止時一個月內,雙方交清標的物,并至審批機關辦理有關證書和相關手續。
七、委托管理期間,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約,則賠償支付另一方違約金壹萬元人民幣。
八、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糾紛或意外情況,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到當地海事機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委托期間,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如有新的規定,從其規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同等有效,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存入海事檔案,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為了搞好甲方經營管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具體如下:
一、經甲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全權負責酒吧的策劃經營管理。乙方的管理團隊最少由三位以上專業人士組成。團隊人員條件:原則有十年以上娛樂行業工作經驗和高層管理經驗,熟悉ktv和酒吧的管理和營銷策劃工作。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壹)年,從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合同期滿雙方有續約之意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知會對方商定,在同樣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雙方責任、權限、
(一)甲方:
1、有權監督乙方的一切經營活動;。
2、負責對外的一切公共關系;。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乙方人員首外地過來的硬臥車票,憑票報銷。
(二)乙方:
1、遵紀守法。依法經營,切實注意安全防患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3、全權負責公司的人事管理,如員工招聘、調任、辭退(甲方指定的財務人員:會計、出納、收銀、倉管、采購人員除外)。
4、擬定酒吧員工的工資、福利、獎懲制度;。
5、對酒吧財務收支有審核權;。
6、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獲取經營管理報酬;。
7、乙方個人債權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報酬、
1、酒吧經營獨立核算,當月經營利潤應扣除當月的一切經營成本費用。經營成本費用不含固定資產折舊及裝修投資費用。
2、每月營收包括酒商贊助等營業外收入。
(二)乙方報酬計算。
乙方管理團(三人)每月的額定工資總共為:(33000元)。
職位與工資分別為:執行總經理1名、月薪15000元。
副總經理1名、月薪10000元。
營業副總1名、月薪8000元。
酒吧每月經營利潤目標任務是定為15萬元.
乙方的績效管理工資計算如下:
1、如當月酒吧經營沒有利潤時,乙方的保底工資總額為:26400元(即是:80%的保底工資)。
2、如當月酒吧經營有利潤時(不虧損的情況下)乙方可領取33000元的額定工資。
3、如當月酒吧經營完成任務并超額完成利潤目標任務時,乙方每月可拿全額工資33000元外,并可收取以下經營利潤提成:
a、如當月酒吧經營利潤超10萬以上(含10萬元),乙方可收取10%經營利潤;。
b、如當月酒吧經營利潤超15萬以上(含15萬元),乙方可收取15%經營利潤;。
以此類推………。
如連續六個月(入場頭兩個月不算)都沒有完成公司利潤目標15萬元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每月15日前結算支付乙方所應得報酬,否則逾期視作違約。乙方有權每天按應付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甲方的違約金。
2、甲方不能直接干預乙方正常的經營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如有不同的意見可由執行董事與乙方負責人商議解決,否則視作違約。
3、任何一方違反協議造成對方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擔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否則,守約方有權提出終止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合同期內,雙方未經協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否則,必須賠償因此造成對方在合同期的全部經濟損失。
5、如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可互不負責任。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具法律效力。在履行協議中發生不可互相調解的狀況,可通過當地勞動部門裁決。
七、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___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為___年,自公歷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為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元。
2、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后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并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范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為經營___使用,其經營業種(經營范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種規劃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種規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定。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劃,并書面承諾承續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為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域環境美化、商業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街區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經營需要,對經營業種進行規劃調整。
9、有權了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愛護街區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后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為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后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或經營業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為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的規劃布局及經營業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戶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眾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3.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送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聯系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聯系地址為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為準)起第三天,視為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述部分按《租賃合同》及《物業管理合同》執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xx年xx月xx日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十五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的經營和管理,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甲方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經營管理合同簡單(通用16篇)篇十六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市……路……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