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報告是一種詳細記錄和整理某一情況下各個方面信息的書面材料,它可以幫助我們全面把握和分析當前的狀況。請大家仔細閱讀以下情況報告樣本,從中挖掘有用的信息和寫作技巧。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一
本制度待批準設立后,在公安部門指導下按規定和要求予以修訂完善。
一、對前來辦理典當業務的人員,如行跡可疑、慌慌張張、語無論次、前后矛盾,有作案或。
負案在逃嫌疑,應提高警惕,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協助公安機關查清事實真相。
二、對車輛質押典當,如發現車輛與行駛證資料不符,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車體顏色、車輛廠牌、型號不符,以及車主不符者,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三、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如發現財產權利與當事人不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證(照)。
件不符,有犯罪嫌疑者,應向公安機關報告。
四、對來源不明的物品或懷疑是贓物的物品,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五、對國家重點保護的重要文物,如發現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
六、對管制刀具、槍支、彈藥,軍、警標志、制式服裝和器械、國家機關公文、印章及其管。
理的財物,法律及國家有關規定禁止流通的物品等作為當物典當,均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
七、必須提高緊急情情況下的處置能力。對于遇到的各種緊急情況,如涉及急救,搶險以及。
對某些重要痕跡的保護,均應沉著、機警、迅速果斷采取措施。既要達到挽救之目的,又要起到保護現場的作用,還要不放過追捕嫌疑人的機會。
****典當有限責任公司。
****年*月*日。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二
為加強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客人、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準備應對各種突發事件,減少火災損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酒店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酒店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會員如下:
組長:酒店經理。
副組長:酒店副總裁。
會員:安全主管等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的主要責任:。
1.貫徹落實《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防控為主,消防結合》方針和上級相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伍,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測,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完善。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酒店建立義務消防隊伍,副總擔任隊長,球員從崗位員工中選擇。
第五條。
義務消防隊的主要責任:
1.貫徹落實酒店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推進消防知識。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測,消除火災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置分布情況。
4.火災開始時,應積極組織人員疏散滅火,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5.熟悉火災應急處理方案,火災嚴重時立即打電話報警119.
6.實現三知、三會和四能(三知是了解職場火災的危險性,了解火災的預防措施,了解火災的救治方法;三會報警火災,使用滅火器材,救治火災;四能是宣傳能是宣傳,檢發現隱患)。
第三章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六條。
酒店消防安全落實分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總部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有關防火工作的規定和要求。
2.將防火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的議事日程安排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頓隱患。
3.執行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責任。
4.發生火災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將客人帶到指定位置,做好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責任人主要責任: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遞、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酒店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培訓,配備和管理消防設施和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運用明火請示審批程序,針對酒店消防違規重大問題,當場停工,認真追究責任人。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落實防火安全措施,消除火災隱患,監督隱患整治。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護,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常對職工開展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職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查驗職工是不是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培訓,組織救援起火,引導客人和員工投靠,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并向直接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龍頭主要責任:
1.根據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學。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區內防火重點和消防警報系統、設備、器材配置情況,達到三知、三會、四能。
3.每天定期進行防火檢測、巡視,如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無法處理應及時向上級主管匯報。
4.定期檢查巡視轄區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功能正常。
5.發現火災必須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滅火。
第十條。
總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責任: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可查看火位,手動復位,查看打印信息。
2.能夠迅速判斷機器設備的各種各樣顯示。
3.每天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時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做好交接記錄。
5.發現火警應立即報警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責任:
1.酒店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培訓、火災應急培訓。
2.熟悉自己單位的工作環境、操作設備和物品的情況,了解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設備的配置位置,了解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記住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火災時應無條件服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官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發現異色、異音、異味時,應及時向老板匯報,并采取相應措施處理。
6.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要保持冷靜,不要驚慌,及時查明情況后報告。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三
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
本制度是本酒店對客房、前廳、餐廳與會議場所、娛樂場所等對客經營活動的總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門。
2管理職責。
保衛部負責飯店的治安秩序、日常安全保衛、消防安全及貴賓接待的保衛工作。
前廳部負責賓客登記、寄存物品、大廳接待的管理。
工程部門負責飯店用電安全、公共區域設備的維護,負責消防報警設施維護保養。
各部門按照安全管理規定負責對本部門范圍內安全工作。
各級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整改,保存檢查、整改記錄。
3要求。
賓客登記安全管理。
入住驗證:凡是入住本酒店必須持有有效證件登記入住,入住驗證由前臺負責。樓層服務員只負責查驗客人住宿單,核對無誤后方可引領客人進房。
來訪登記:凡進入酒店房間訪問入住本酒店的客人時須出示訪客有效證件,并由前臺負責登記。
出入登記應符合下列要求:
四、住宿登記必須做到“四即”:即來即驗證、驗即登記、登即上傳、走即核銷。
前廳部安全管理。
加強車輛管理,部署警衛對停車場和大堂進行巡視,維護正常秩序。
嚴格賓客住宿登記手續,核對有效證件并復印備查;發放房間鑰匙時,應保證其住房卡或鑰匙憑證準確無誤。
嚴禁非法將物品帶進酒店,未經批準酒店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前臺服務應符合下列要求:
二、應有管理及安保人員24小時在崗值班;。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四
從建立此制度起,凡在崗員工、工作人員發現或遇到下列可疑情況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反映,并向當地人民政府轄區公安機關報告:
1、客戶用于典當的物品明顯與其擁有的身份不符,而又無法提供來源證明的;
2、客戶用于典當的物品與公安機關通報協查的贓物相似或本身就有贓物嫌疑的;
3、客戶用于典當的物品數量特多,價值特大,且來源不明的;
5、發現下列典當物品應立即按程序報告報警報案:
(1)法律、法規禁止買賣的自然資源或物品;
(2)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財產;
(3)管制刀具、槍支、彈藥、軍、警標志,制式服裝和軍警器械。
6、業務人員發現可疑情況后,首先應認真審查其證件,并復印留底,同時穩住來人;
9、其他未盡事項皆應按照公司的《處置突發事件方案》程序,根據實際情況和現場情形臨機果斷處置。堅決維護公司的利益并保護好員工的安全,確保公司的運營及公司的人員財產不受任何侵害與損失。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五
為了加強管理,提高防范意識,切實保障當物的安全,維護客戶的利益,依據《典當管理辦法》,結合典當行實際,制定本制度。
典當行每天組織專人對當天典當物品進行檢驗、匯總登記。在驗收和查驗過程中,驗收或查驗人員如發現當物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及時上報典當行領導和保衛部門處理:
1、存有質量、數量問題;
2、為假冒偽劣物品;
3、為違法、犯罪分子的贓物;
4、變質脫節的;
5、其他異常情況的。
工作人員在辦理業務過程中,如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并協助公安機關予以抓捕,不得知情不報,更不得縱容、隱瞞:
1、正在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
2、使用偽造、變造或涂改的假證件辦理典當業務的;
3、攜帶多種證件、印章和空白介紹信,且情節可疑的;
5、其他重大異常情況。
嘉峪關市泰瑞典當行。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六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負責人或單位領導報告。
可疑郵包是指:郵戳異常(寄包人地址與郵戳地址不符)、字體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狀、重量、氣味、包裝包扎、郵包內的聲音都異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單位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吸煙或使用手機、對講機或發動機動車。
3.學校應當指定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鑒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同時應當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單位應當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當立即撤離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5.學校應當配合警方組織應急人員在單位內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單位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6.學校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并及時向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等相關部門報告。
2017年9月1日。
酒后一中。
2015年9月。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七
為加強酒店網絡管理,維護網絡秩序,配合國家有關網上信息安全管理和網絡安全監察部門、查處網絡違法案件,保障酒店網絡建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落實網絡安全崗位責任制,實行領導責任制和網絡管理員負責制,網絡安全事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
二、加強值班和值班日志的管理,完善工作管理系統,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日志分析制度,及時發現網絡安全事件和隱患。
三、一旦發現網絡違法案件發生,應該及時、詳細、如實紀錄事件經過、安全保存相關日志,要及時通知有關責任人,并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協助查處。
四、接到有關網絡違法案件舉報,要進行詳細的紀錄,對舉報人的身份等信息要嚴格保密,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必要時及時和公安部門取得聯系。
五、當有關網絡安全監察部門進行網絡違法案件及其他網絡安全檢查時,網絡管理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必須積極配合。
六、以下行為都屬于違法使用網絡:
1、破壞網絡通訊設施,包括電纜、室內網絡布線、室內信息插座、配線間網絡設備;
2、隨意改變網絡接入位置;
3、盜用別人的ip地址、人為更該網卡地址、盜用別人的賬號;
4、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包括通過電子郵件、網絡、存儲介質等途徑;
5、對網絡的惡意偵聽和信息截獲,向網絡上發送干擾正常通信的數據;
7、對不良信息的訪問和傳播,包括色情、反動、邪教、謠言等信息。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八
目的
為明確酒店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職責和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酒店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非傷亡事故。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門。
事故報告時限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發生一般(iii級)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時內報告所在區縣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
發生較大(i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2小時后再次報告。
發生重大(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視事故處理情況隨時再報。
事故報告內容
報告事故應當說明下列內容:
旅游安全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規定》第八條的規定。
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發生后,各部門應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國家法規和北京市規定的重傷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門派出調查組或委托本酒店調查。調查前需保護好現場。
本酒店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應由保衛部、人力資源部等人員參加;政府組成調查組的,本酒店主要負責人組織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配合調查,并確定配合協助調查的人員。
事故發生部門和班組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事故調查應確定事故性質和分類,事故調查取證包括:有關物證收集;事故事實材料收集;人證材料收集;事故現場攝影、拍照和事故現場圖繪制等。
事故調查形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中包括事故發生過程及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責任分析,并針對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其中事故原因應包括直接、間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等,間接原因包括技術原因、教育原因、身體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本酒店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應由調查組負責人編制,報酒店主要負責人批準;政府主管部門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酒店負責接收并根據報告要求進行內部分析處理。
事故管理
各部門對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未遂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分析其發生的原因,并針對原因采取預防措施。
事故處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檔案,并長期保存;事故檔案登記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造成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調查的資料和事故處理決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實情況等。
保衛部建立事故登記臺賬,對本單位歷年的事故情況進行收集、整理與統計分析,探尋事故發生的規律,為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
災害賠償與救治
為每一位員工(包括事實用工關系的人員,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并保存有效期內的工傷保險繳費證明材料。
員工發生工傷事故,酒店及時辦理工傷申報手續,并保存申報資料和記錄。
按國家和北京市規定,及時對工傷人員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通知個人或其家屬。
按國家和北京市賠付標準對受傷員工進行賠償,并保留賠付證明材料。
根據本酒店風險情況,依據國家法規和北京市相關規定,投保以本單位依法應該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責任保險,以確保本酒店及人員、賓客在遇到財產損失、傷亡時根據北京市賠付標準得到及時賠付。
為旅游團隊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時,依據《旅游法》及相關實施規定,建立責任保險制度,為旅游者投保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責任險。
本制度由保衛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印發施行之日起執行。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九
1、在信息發布過程中,發現有以下行為的,將一律不予發布,并保留相關原始記錄,在1小時內向公安機關報告(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6)宣言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2、接受并配合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行為。
3、學校成立網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上報有關部。
門,保證24小時聯系暢通。
城陽職專2014年2月。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十
一、藥品不良反應與藥品損害事件組織構成及職責。
(一)藥品不良反應與藥品損害事件監測管理小組組長為科主任,聯絡員科室副主任及醫療小組組長,組員為科室的其他醫療人員,負責全科藥品不良反應與藥品損害事件工作的有關事宜。
(二)主要職責:
1、認真學習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衛生部相關法規及管理辦法,貫徹實施《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
2、組織落實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任務。
3、組織藥品不良反應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督促我科臨床醫師、護師填寫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指導合理用藥。
4、確保藥品不良反應、藥害事故報告。
5、協調全院其他科室同種藥品不良反應與藥害事故工作的其他重要事宜。
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
(一)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是指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現、報告、評價和控制的過程。
(二)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范圍:藥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應。
(三)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程序。
1、醫師、護士一旦發現可疑的藥品不良反應,應當立即報告患者的主管醫師、并向藥劑科匯報。
2、科室聯絡員負責本科室的藥品不良反應的搜集、匯總、上報,監督協調醫護人員不良反應的報告。
3、科室醫生、護士應重視藥品不良反應與藥品損害事件報告和監測工作,應密切關注和發生隨時收集本科室的可疑藥品不良反應,一經發現可疑藥品不良反應須及時進行詳細記錄、調查,真實、完整、準確、及時填寫《醫院可疑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并按規定將填好表格上交科室聯絡員。
4、發現可疑嚴重的不良反應病例和在外單位使用的可疑藥品發生不良反應后來我科就診的病例,應在上級醫師指導下診治和處理,并做好藥品的留樣、保存和記錄工作。
5、藥品不良反應實行逐級、按規定報告。發現或者獲知新的、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應當在24小時報告給本科不良反應聯絡員,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立即報告藥劑科、醫務科。
7、科室聯絡員每月底將一般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匯總報告給藥劑科。
8、科室醫療人員從事醫療活動時應嚴格參照藥劑科提供的藥品不良反應的調查、分析、評價、處理等情況。以免產生不良醫療事件。
三、藥品群體不良事件報告和監測。
(一)藥品群體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藥品在使用過程中,在相對集中的時間、區域內,對一定數量人群的身體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損害或者威脅,需要予以緊急處置的事件。
(二)同一藥品:指同一生產企業生產的同一藥品名稱、同一劑型、同一規格的藥品。
(三)發現藥品群體不良事件后應當積極救治患者,必要時上報給醫務科,積極配合醫務科、藥劑科開展的臨床調查,分析事件發生的原因,必要時暫停藥品的使用等緊急措施。
四、藥品損害事件的報告和監測。
(一)藥品損害,是指由于藥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造成的對患者的損害。
(二)科室發現藥品藥品損害事件后,應當積極救治患者,立即向本科聯絡員藥劑科、醫務科報告,并做好觀察與記錄。
(三)藥品損害事件的報告和監測按照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的處理,醫院聯絡員應當立即藥劑科、醫務科報告。
五、藥品不良反應與藥品損害事件預防再發生信息反饋的途徑與時間。
(一)一般的藥品不良反應科室聯絡員每月一次以不同的形式反饋給科室醫務人員,藥品損害事件、嚴重的不良反應、死亡病例及時(24h-48h)反饋。科室聯絡員、主管醫師應向科主任匯報。
2、我科室收到反饋信息后,應制定整改措施,預防藥品不良反應與藥品損害事事件再次發生。
六、持續改進。
(一)藥學部每季度將各科室的藥品不良反應和藥害事件報告、考核情況及不良反應的因果分析在《藥訊》上公布。對不良反應報告多或引起嚴重不良反應的藥品,上報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
(二)科室應對醫院發布的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資料進行分析,并根據具體情況針對性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和防止藥品不良反應的重復發生。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十一
一、目的:為確保人民群眾用藥的安全、有效,特制訂本制度。
二、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
2、《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其實施細則。
三、職責:
2、藥房各員工負責收集和科內匯報藥品不良反應的情況。
四、主要內容:
1、藥房配合醫院成立不良反應監測小組,由藥房主任兼職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和報告工作。
2、藥房各員工負責收集和科內匯報。發現用藥過程中出現的不良反應,即時向藥房主任匯報,同時做好記錄,并逐級上報。
4、積極配合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人員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的調查、核實、處理。
5、對于典型、嚴重、特別是死亡的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組織醫院包括醫護有關人員在內,進行討論,制定措施防止不良反應再次發生。
6、對于使用醫療器械造成的不良反應/事件,也應遵守以上措施,及時上報,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反應再次發生。
7、逐步開展電子報表,對于用藥和醫療器械的不良反應信息及時向醫師藥師轉達,以提高安全用藥。
8、對于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隱情不報者,根據情節輕重和事件后果給予一定處罰。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十二
為了加強車輛維修管理,提高車輛技術性能,落實責任,使車輛維修工作有計劃的進行并逐步納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各分公司、車隊的車輛維修業務由安全技術部統一管理。
2、各分公司車輛的強保業務,由企業指定的修理廠統一安排強保,并經修理廠檢查人員檢驗合格后簽章。
3、承包車輛的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要保持車容整潔,及時發現和清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磨損。車輛的維護分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和季節性維護。
4、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視。具體應做到: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檢視車輛安全機構及各部機件連接的緊固情況;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保持車容整潔。
5、一級維護,由本車駕駛員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轉向、傳動等安全系統。
6、二級維護,由修理廠執行。實行按季度強制保養,其作業內容嚴格遵照西安市維修行業管理處規定的二級維護內容。另外,在強保中發現的故障隱患,必須強制修理。
7、季節性維護,由駕駛員負責執行。根據西安地區天氣溫度變化情況,春季維護定為4月份執行,冬季維護定為11月份執行。大修車輛或發動機總成大修的車輛的走合期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十三
1、小學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后,小學除及時啟動預案組織施救外,必須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屬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小學應當在2小時內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
2、小學發生涉及學生傷害的違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災、食物中毒、急性傳染病癥狀等情況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外,還必須立即報告當地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
3、小學安全事故報告范圍,除包括校內校外各種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對校園秩序和師生人身安全造成較大影響的xx、搶劫、縱火、爆炸、盜竊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園火災、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4、在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評中,對校園內或由小學組織的活動發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瞞報現象的,將實施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對發生遲報現象的.,小學必須向教委作出書面解釋,理由不充分的,將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直接予以通報批評。對由于瞞報、遲報導致安全事故擴大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主要領導者的責任。
5、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6、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小學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安全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及有關規定,以及上級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校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要求,在緊急情況下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學校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開事故搶救、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學校師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一、學校建立健全各類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和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理,學校負責人不得在事故處理期間擅離職守。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學校相關處室和相關責任人應積極調查和妥善處理。
三、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第一時間通知120?,校領導協助)外,按規定程序上報縣教育局和相關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同時現場有關人員和學校負責人要組織力量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固定證據。
四、學校發生一般、較重安全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的一日(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處理情況報縣教育局。
學校發生師生傷亡、學校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體性傷害事故以及危害社會安定、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應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告縣教育局和相關職能部門;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8?小時內向縣教育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縣教育局寫出書面報告。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十四
一、?旅館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負責客房、樓面、重要部分的安全巡查工作、值班人員要做好各項交接工作。
二、?值班巡查人員要做到“三勤”、“四看”。三勤:勤巡邏、勤觀察、勤分析。四看:一看旅客是否按登記的房、床號住宿或冒名住宿、會客留宿;二看旅客是否亂竄客房或男女非法混居一室;三看有無危險物品或應寄存而未寄存的行李及貴重物品;四看各部分有無其它不安全因素。
三、?旅館指定專人負責通緝、通報查對工作,協助公安機關查控違法犯罪人員,建立《通緝通報登記薄》,詳細記載通緝、通報的查控情況。
四、?接到公安機關發出的通緝、通報和協查單時,旅館工作人員要熟記協查對象和攜帶物品的.特征,發現可疑人員。遇有相貌特征相識者、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五、?通緝、通報、協查單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或讓無關人員翻閱,其內容也不許向外傳播。
六、?旅館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下列情形者,應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
1、?攜帶槍-支-彈-藥或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違禁物品;
2、?旅客身份與證件不符、或者偽造、變造、涂改證件,來路不明,形跡可疑者;
3、?旅客酗酒鬧-事,或有行兇跡象者;
4、?旅客晝夜無故不歸,或任意留宿他人者;
5、?旅客離店后,叫別人領取物品難以證明,或寄存物品長期不取者。
七、如發現旅客中有企圖自殺跡象,或患精神病和有病危死亡可能者、亦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
一、按照值班安排表,值班人員必須按作息時間準時到崗,因故不能到崗由所在科室安排人員代班,遲到或早退經查實后按考勤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二、值班人員進入崗位后,與上一班人員共同檢查疫情電話是否暢通,并在記錄簿上記錄暢通情況。
三、疫情電話上班時間由傳染病防治管理科接聽,工余時間由值班人員接聽,任何值班人員不得移動值班電話的連線。
四、遇咨詢電話,解答完畢在咨詢登記簿上做好登記。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要詳細記錄情況,并向帶班領導匯報。按照帶班領導的指示通知相應科室和人員。如為一般性事件無須去現場的并且可以在第二天工作時間解決的問題,接聽結束后在登記簿上記錄相關內容,第二天上班時間通知相應科室。
五、凡接到市衛生局、市疾控中心、區委、區政府和區衛生局電話,立即作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
六、凡通知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相關事宜,一律要求其盡快給予電話反饋,在突發事件登記本上記錄處理情況,內容包括通知時間、接聽人員姓名和反饋情況。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十五
1、目的:為加強藥品的安全管理,規范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及時有效控制藥品風險,保障公眾用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指導原則》及附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5、內容:5.1定義:
5.1.3嚴重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因使用藥品引起以下損害情形之一的反應:
導致死亡;危及生命;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導致顯著的或者永久的人體傷殘或者器官功能的損傷;導致住院或者住院時間延長;導致其他重要醫學事件,如不進行治療可能出現上訴所列情況的。5.2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范圍:
5.2.1上市五年以內的藥品和列為國家重點監測的藥品,報告該藥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應。
5.2.2上市五年以上的藥品,主要報告該藥品引起的嚴重、罕見或新的不良的反應。
5.3質量技術部負責收集、分析、整理、上報企業藥品的不良反應信息,及時填報《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
5.4各部門應注意收集所經營的藥品不良反應的信息,由質量技術部收集、匯總、分析各部門填報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按規定上報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
5.5配合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對藥品不良反應或群體不良事件的調查,并提供調查所需要的資料。
5.6發現或獲知新的、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報告,死亡病例須立即報告;其他藥品不良反應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報告。有隨訪信息的,應當及時報告。
5.7如發生藥品群體不良事件,應當立即通過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報所在地縣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
5.8發現藥品群體事件應當立即告知生產企業,同時迅速開展自查,必要時應當暫停藥品的銷售,并協助藥品生產企業采取相關控制措施。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十六
一、藥品不良反應(adr),主要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況下出現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為促進合理用藥,提高藥品質量和藥物治療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與監測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1.上市5年以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列入國家重點監測的藥品、醫療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應(事件)。
2.上市5年以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引起的嚴重、罕見的或新的不良反應。
三、藥品不良反應主要包括藥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應及過敏反應等。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對生命有危險并能夠導致人體永久的或顯著的傷殘;對器官功能產生永久損傷;導致住院或住院時間延長。
四、一經發現可疑藥品不良反應需詳細記錄、調查,按規定要求對典型病例詳細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并按規定報告,嚴重、罕見的或新的藥品、醫療器械(事件)不良反應病例,最遲不超過15個工作日,其他的不良反應于30天內上報。
五、各科室、藥房工作人員應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報本科室臨床用藥過程中出現的不良反應情況。藥房工作人員發藥時,應注意詢問患者有無藥品不良反應史,講清必須嚴格按藥品說明書服用,如用藥后有異常反應,要及時停止用藥并向醫生咨詢。
六、防疫藥品、普查普治用藥、預防用生物制品出現的不良反應群體和個體病例,須隨時向所在地衛生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了保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護用戶合法權益,根據《_郵》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郵政企業寄遞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信件和其他郵件的保管、處理及銷毀等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郵政企業對無法投遞的郵件,應當退回寄件人。
郵件無法投遞的情形包括:
(一)收件人地址書寫不詳或者錯誤;
(二)原書地址無該收件人;
(三)收件人遷移新址不明;
(四)收件人是已經撤銷的單位,且無代收單位或個人;
(五)收件人死亡,且無承繼人或代收人;
(六)收件人拒收郵件或者拒付應付的費用;
(七)郵件保管期滿收件人仍未領取;
(八)其他原因導致郵件無法投遞。
第四條郵件無法投遞,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為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處理:
(一)寄件人地址不詳;
(二)寄件人聲明拋棄;
(三)郵件退回后寄件人拒收或者拒絕支付有關費用;
(四)郵件保管期滿寄件人仍未領取。
第五條國家郵政局負責監督本辦法在全國范圍內的施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以下簡稱省級郵政管理機構)在國家郵政局的領導下,負責監督本辦法在本地區的施行。
第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公司(以下簡稱省級郵政企業)應當設立或指定具體處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工作的內部機構,執行本地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保管、核實和處理工作。
省級郵政企業應當將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處理的內部機構報省級郵政管理機構備案。
第七條省級郵政企業應當對經過確認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按照時間順序予以分類登記保管。
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保管期限分別為:
(一)平常信件和給據國際信件自登記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六個月;
(二)平常印刷品自登記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十日;
(三)給據國內信件自登記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六個月且自用戶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四)其他給據國內郵件自用戶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五)其他給據國際郵件自用戶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百八十日。
對于不宜長期保存或發生泄漏造成污染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省級郵政企業在登記注明后可視實際情況處理。
第八條省級郵政企業應當安排專門的場地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進行保管,并應將場地地點、面積等信息報省級郵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九條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在保管期限內,且在法定郵件查詢期限內的,遇用戶出具相關交寄郵件證明查詢給據郵件,郵政企業應當予以投交或退回,相關資費按物價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已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提前處理的除外,但應向用戶提供書面說明。
法定郵件查詢期限屆滿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可不再接受用戶查詢。
第十條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郵件在保管期限內,郵政企業應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用戶的通信秘密;不得抽拿、隱匿;不得私自開拆處理和銷毀。
第十一條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信件,自省級郵政企業確認超過保管期限又無人認領的,由省級郵政企業在省級郵政管理機構的監督下銷毀。
省級郵政企業擬銷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應當提前十個工作日向省級郵政管理機構報送關于銷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申請書,申請書應當注明擬銷毀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數量、保管時間,以及預定的銷毀時間、銷毀地點、銷毀費用等內容,并附擬銷毀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登記保管時間的證明資料。
第十二條省級郵政管理機構收到省級郵政企業關于銷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申請書后,應當審查申請書內容及其所附擬銷毀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登記保管時間的證明資料是否完備。
申請書內容及其所附擬銷毀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登記保管時間的證明資料完備的,省級郵政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審定的銷毀時間,派員到場監督銷毀。監督銷毀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省級郵政企業不得在沒有省級郵政管理機構監督的情況下銷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
申請書內容及其所附擬銷毀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的登記保管時間的`證明資料不完備的`,省級郵政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省級郵政企業補報相關資料。
省級郵政管理機構及其受理、審查、監督銷毀人員,不得泄露用戶的通信秘密。
第十三條省級郵政企業應當托具有保密資質的單位銷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信件。
接受托的單位,應書面承諾保守因銷毀工作而接觸到的有關商業秘密和用戶的通信秘密。
第十四條省級郵政企業對確認超過保管期限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其他郵件,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開拆處理,逐項登記處理情況。
省級郵政企業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其他郵件的處理情況,應當按季度報省級郵政管理機構備案。備案信息應當包括本季度處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其他郵件的詳細清單、各件郵件的處理情況、處理結果、處理費用和處理人員等內容。
第十五條省級郵政企業對從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其他郵件中開拆出的貨幣和物品,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人民幣現金,金銀飾品和外幣兌換的人民幣現金,國內現行有效郵票銷售所得價款,以及其他各類可變賣物品交當地相關部門收購(變賣)所得價款,扣除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處理費用和應付郵資后,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和國庫集中收繳管理有關規定,上繳國庫。
(二)存款單、存折、銀行票據憑證應以給據郵件形式寄往簽發該單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法人機構或外資銀行的境內主報告行處理。
(三)戶口遷移證、護照、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書、證件應以給據郵件形式寄往證件制作機構或證件簽發機構處理。
(四)其他不能變賣的物品,以及第(二)、第(三)項中因簽發該單證或證書的機構撤銷、調整而無法寄達的單證或者證書,根據具體情況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處理費用包括保管費用、銷毀費用、變賣交易費用等。
第十七條省級郵政企業開拆處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其他郵件的內件以及轉送相關機構處理時,應做好記錄和交接工作。
第十八條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進境國際郵遞物品交海關依照《_海關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省級郵政企業集中處理本地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工作確有困難的,經省級郵政管理機構書面同意,市(地)級郵政企業可以在市(地)級郵政管理機構的監督下,參照本辦法開展本市(地)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保管、處理及銷毀工作。
第二十條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和省級郵政企業應加強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內部管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處理情況,應當納入向郵政管理機構提交的年度自查結果。
第二十一條國家郵政局和省級郵政管理機構應當對郵政企業保管、核實和處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的情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檢查結果納入郵政普遍服務年度監管報告。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十八
工作目標,黨政領導干部在履行崗位業務工作職責的同時,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各位領導干部既要履行好自己本崗位業務工作職責,又要履行好安全生產工作職責。黨政主要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副職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全體黨政領導干部對安全生產工作要分工負責、齊抓共管。
每年不少于四次。
要堅持四不兩直,深入調查了解各相關單位和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嚴格檢查程序。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對重大隱患要督促責任單位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整改,并指定專人跟蹤督促。
檢查過程中走形式、走過場。
定期通報制度執行情況,并納入安全生產考核。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十九
按照“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的要求,根據本企業的特點制定安全生產檢查內容,每次檢查要有記錄。礦領導對礦山的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不少于3次,即每月的上、中、下旬分別對全礦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檢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制定處理意見和整改辦法,并落實防范措施。
3、
安全員每天對全礦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必須向礦領導匯報,并落實處理意見,對于影響較大隱患應向礦領導請示。
4、
班組長(兼職安全員)每班必須對本班工作面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對于重大問題必須立即向領導反映,并停止作業。
5、其它外來檢查安全工作,礦山管理人員應作好各項檢查記錄。要求現場整改的應立即改正。
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制度賓館可疑情況報告大全(20篇)篇二十
被審計單位收到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后,會按照審計機關要求,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審計機關報送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報送審計整改情況報告是審計整改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審計機關審計整改檢查的一個重要依據。為把好審計整改情況報告質量關,避免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圖形式、走過場。筆者認為,對被審計單位審計整改情況報告要注重“三個查看”。
一、查看文書的格式是否規范。筆者認為,審計整改情況報告格式的規范化,是審計整改工作嚴肅性的重要體現。在收到被審計單位報送的審計整改情況報告時,首先要查看其格式是否規范,報告中的落款、印章等相關要素是否具備、真實,原則上應符合正式公文格式相關要求。對格式嚴重不符合要求,要素不全的“白紙黑字”類報告,要堅決退回。只有這樣才能維護嚴肅性,杜絕隨意性。
二、查看反映的內容是否齊全。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內容主要是針審計機關在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所以,在收到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后,要查看審計整改情況報告中整改的內容是否與審計報告中揭示的問題相對應;要認真核對審計報告揭示的相關問題在審計整改情況報告中是否全部有所反映,有無反映不全、遺漏等現象。有的被審計單位可能因主觀或客觀原因,對審計報告反映要求整改的部分問題,在審計整改情況報告中會有所規避。如果不去核對,一些審計報告要求整改的問題可能也就“蒙混過關”、“逍遙在外”。整改內容不全,直接會導致制定措施的缺失,問題自然也就不可能得到解決。
三、查看制定的措施是否到位。審計整改情況報告質量的高低,關鍵還決取于制定的措施是否到位。而措施的到位與否,直接會影響到審計整改工作成效的高低。所以在收到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后,要重點關注被審計單位制定的相應的措施。要查看被審計單位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制定了什么解決措施,做了哪些具體的工作;要查看相關措施是否與問題的解決相匹配,針對性是否強,是否切實有效、到位。實際工作中,可能會存在有的單位為了應付、“交差”,制定的措施操作性差,具體表現為泛泛而談和過于理論化的空談;有的措施與問題的解決兩者之間更是“牛頭不對馬嘴”。為避免此類現象的發生,為后續的整改檢查打好基礎,提供依據,應該將措施的是否到位,作為查看的重點。對措施不到位等類似問題要及時進行糾正,審計整改情況報告該退就退,決不手軟。
審計整改工作是一個包括諸多環節的、系統性的工程,而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工作也是審計整改這項工程的一個重要環節。筆者認為,注重 “三個查看”,應該會對審計整改這項工程的順利實施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xx-x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區審計局對我鎮**任**鎮黨委書記期間經濟責任審計的報告后,主要領導和財務人員認真檢討了我鎮在日常財務管理上存在的的問題。雖然我鎮在執行財經法規方面是嚴格的,但在"預(決)算執行、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部門收費"方面還存在未按財經法規去做的現象。鎮主要領導和財政所對這次經濟責任審計非常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針對存在的問題再次進行自審并以積極的態度加以整改,將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一、對于在預(決)算執行存在的問題,我們做了認真細致的分析,存在的問題堅決予以糾正。虛列的財政收支、空轉稅收已經調整了有關預算科目;擠占截留的村級轉移支付已列明計劃,并逐步按計劃撥付到位;通過鎮經委向納稅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對專項資金已單獨核算,今后不在擠占挪用或直接彌補經費的不足;對農業稅收的征繳,今后按稅法規定的科目,按時足額上繳。
二、對于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強了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義的存款已轉入單位的銀行存款帳戶;對庫存白條進行了清理清查,公務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帳務處理,個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書,限期收回;對業務費已建立了開支制度,今后業務費嚴格執行開支制度,特別是從嚴掌握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固定資產已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健全了固定資產帳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資產登記入帳;加強完善了內部控制制度,杜絕不合理開支;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足額補繳入庫。
三、對部門收費存在的問題,鎮民政辦已把違規收費所得全部上繳鎮財政,并加強了對部門收費的管理,堅決杜絕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
四、對停收租金的水泥廠,我鎮經過調查核實,經黨委會研究決定,制定了租金征收辦法,保證了集體資產的增殖和收益,不斷增加鎮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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