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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一
一、法律法規宣傳的力度進一步加大。
1、深入廣泛宣傳土地、礦產、測繪法律法規。為使土地、礦產、測繪法律法規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我們利用一切宣傳媒體和宣傳機會,深入開展土地、礦產、測繪法律法規宣傳。今年共出動宣傳車136車次,懸掛過街橫幅63幅,張貼宣傳標語1400張。
2、認真學習宣傳貫徹^v^在全國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和^v^28號文件。自^v^28號文件下發后,我們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v^的講話和^v^28號文件以及國土部出臺的有關配套文件,將學習和宣傳與當前的工作相結合,不斷增強管理土地、保護耕地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3、開展第14個全國“土地日”和第35個世界“地球日”系列宣傳活動。今年全國“土地日”和世界“地球日”的宣傳主題分別是“堅持科學發展觀、珍惜每一寸土地”和“善待地球,科學發展”,為突出今年的宣傳主題,一是我們在局辦公樓前設立宣傳咨詢臺。全國“土地日”和世界“地球日”當天散發宣傳材料1500多份,接受群眾咨詢113人次。二是通過電視臺播放分管副縣長就土地有關問題答記者問。三是在桃溪路、梅河路等繁華地段懸掛過街橫幅13幅,時間達1個星期。
4、積極發布國土資源信息。今年,我們共舉辦簡報22期,上報被市局采用信息22篇,省廳6篇,向有關報社提供信息46篇,向《政務信息》、《舒城宣傳》、《舒城聲屏》、《皖西日報》投稿,被啟用刊登稿件11篇。
二、耕地保護工作得到了進一步加強。
1、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龍頭作用。建立健全并完善了規劃公告、規劃實施及動態監測制度。認真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調整工作,統籌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今年,我們上報審批調整了湯池鎮的土地利用規劃,調整面積約畝,為萬佛湖旅游用地項目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進一步加強基本農田保護。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今年,我們組織人員對全縣的基本農田保護區進行大檢查。查找問題,分析原因,積極整改。通過這次檢查整改,我們共補充保護標牌250塊,補充保護區界樁1300個,簽定責任書萬份,保護面積達萬公頃,保護率達到85%。
3、大力開展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我們將通過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增加耕地面積作為實現我縣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一條重要途徑。今年,我們共完成土地開發復墾項目28個,總面積公頃,已經省國土廳驗收確認的項目13個,面積公頃,上報待確認的項目15個,面積公頃。柏林鄉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經專家評審,已被^v^正式列為國家投資的土地開發整理重點項目,該規劃整理的總面積達公頃,通過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達公頃,凈增耕地比率達。
4、加強和完善建設用地管理。努力提高用地報批質量和工作效率,為用地單位和個人提供優質服務,對報來的用地材料嚴格把關,認真審查,依法報批,對上級批準的建設用地依法及時供地。今年以來,我們上報批準建設用地12個批次,面積公頃。
三、國有土地資本運營進一步規范。
1、堅持經營性土地出讓招拍掛。我們把落實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作為盤活城鎮土地的主要手段,對經營性用地出讓嚴格按照國土部11號令的要求,一律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今年,我們總計出讓國有存量土地130宗,面積畝,收取土地出讓金1754萬元,其中,掛牌出讓12宗,面積畝,出讓金總成交額達萬元。
2、建立土地有形市場。今年,我們又增設了“國土資源交易大廳”,購置了必要的辦公設備,將土地交易信息、出讓地塊的起始價、面積、位置以及競價期限等交易內容通過報紙、交易廳宣傳欄公布于眾。土地有形市場的建立,使土地交易行為逐步規范,減少了人為因素對土地配置的干擾。
3、充分發揮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和征地拆遷事務所的應有作用。為盤活城鎮存量土地,加快城鎮建設步伐,今年,我們充實了儲備中心和拆遷事務所的隊伍,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嚴格按照舒政[200x]51號和舒政發[200x]34號進行操作。今年在相關單位的配合下,初步完成了錦繡銀城的房屋拆遷、安徽三緯食品有限公司破產清算、土地收回、人員安置、資產處置等工作。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二
第八條本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發布內容主要包括:計劃期內各類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規模、供應結構、供應布局、供應時序以及供應方式等。
第九條土地供應前發布的信息主要包括:有關土地政策、法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擬劃撥、出讓土地信息;地塊的規劃設計條件、區位、周邊環境、片區功能配套及近期建設規劃、土地開發時限、投資價值、市場前景等。
招商引資項目地塊在市政府組織實施項目推介前,應當取得具體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
第十條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土地供應信息發布的內容為土地供應計劃確定的供應總量和供應結構。
第十一條以協議出讓方式供地的土地供應信息發布的內容包括:土地使用權人、供地面積、容積率、位置、用途、價格等。
第十二條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出讓公告內容包括:供應面積、位置、規劃設計條件、時序、供應方式。
第十三條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工業用地,出讓公告的土地供應信息內容包括:具體供應地塊的建設項目要求、投資強度指標、面積、位置、開發整理情況、規劃條件、時序、供應方式。
第十四條土地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結束后,應當對出讓結果進行公示。
第十五條協議轉讓的地塊在成交前公示的內容包括:原土地使用權人、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面積、位置、用途、擬轉讓價格。成交后應當對轉讓結果進行公示。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三
**縣國土資源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如何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加強土地管理和調控的各項政策措施,創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亮點,在嚴格保護資源與全力保障社會經濟發展之間實現尋出一條“雙保雙贏”的路子,為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這是本次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本人重點調研的一項課題。
一、基本情況。
我縣境內耕地資源嚴重不足,人均耕地少、質量差,依據全縣土地更新調查數據顯示,我縣末耕地總面積為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55萬畝,保護率達到84%,在城鎮化、工業化加快發展的今天,既要堅守住基本農田耕地紅線,又要兼顧好“吃飯”與“建設”的雙重問題,已成為我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亟待破解的一道難題。自國家實施宏觀調控以來,土地新政不斷出臺,用地“閘門”不斷收緊。面對這種形勢,如何加強管理,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國土資源保障,便是擺在我們^v^門面前的一個重大而迫切的課題。**縣國土資源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確處理好保護資源與保障發展的關系,努力探索,大膽創新,“把好閘門、嚴格執法、堅守紅線、開源節流、保障發展、維護穩定”,積極探索化解資源瓶頸約束和供需矛盾的新途徑、新方法,全力保障了**縣各項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實現。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不斷改進工作方法,積極服務縣域經濟社會發展。
一是創新思路,破解用地難題。為積極保障縣域經濟發展用地需求,按照“有保有壓”的原則,在嚴格執行建設用地定額指標和土地投資強度指標的基礎上,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切實加強用地管理。做到主動創新堅決保障工業項目、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和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招商引資項目用地需求,不斷挖潛存量、拓寬渠道積極保障其他項目用地。在保障用地工作中,實行分期、分批供地制度。對批準立項的企業用地,根據企業發展規劃,采取分期分批供地的辦法,化解用地難問題。同時,全面清理盤活城郊和集鎮未利用地、廢棄地、荒山等作為發展用地,引導企業集中在工業集聚區使用土地,鼓勵工業企業建標準廠房和多層廠房,提高項目容積率。
二是提升技巧,增加土地收益。近幾年來,通過不斷提升土地經營技巧,實行經營性用地全面進入有形市場進行交易,所有經營性用地全部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進行公開出讓,并主動邀請紀檢^v^門現場監督出讓過程,保證公開、公正、公平。目前,全縣土地市場建設已經成熟,土地出讓已覆蓋全縣各鄉(鎮),政府從土地上獲取的收益從過去的幾百萬元迅速增加到上億元,土地收益逐年增加。僅實現土地收入億元,不僅為全縣各項社會事業建設提供了重要資金支持,同時,也極大的促進了全縣土地市場的建設和完善。
三是優質服務,及時辦理用地手續。在具體業務工作中著力從提高服務水平入手,一切工作程序都以方便服務對象為目的`,以提高辦事效率為原則,做到一站式服務,一次上會會審,減少工作的重復性。并制定了一次性告知、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過錯責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確保優質高效辦理各類用地手續。與此同時,在提供用地保障和服務中,把服務關口前移,實行現場辦公,按照“特事特辦,急事快辦”的工作要求,優質高效辦理建設用地手續,進一步簡化了報批程序,縮短了審批時間,提高了服務效率。
(二)圍繞縣委政府工作目標,著力抓好各項任務的落實。
**縣國土資源局緊緊圍繞縣委、縣人民政確定的重點工作任務做好各類建設項目用地服務工作,確保了國家和省、州、縣各類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用地,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圍繞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能源、交通、水利、城市化、工業化發展做好供地服務,全力支持和服務于德鋼公司奕標公司擴產技改搬遷,云冶集鈦項目建設,積極推進省級**工業園區和我縣確定的工業小區、物流園區、祿色食品加工園區和現代旅游文化產業項目建設。以來,共完成上報土地征用報件29批(次),報批土地6504畝。有效保障了800kv、500kv變電站、云南金豐礦冶有限公司新建粗銅冶煉廠、羅茨綠色食品加工交易市場、云南新立公司新建氯化法鈦粉等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在今年初,我局圍繞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八項重點工作及早著手抓好建設用地報批和土地儲備工作。今年1~3月份,我局積極組織20城市建設用地報件2批,面積578畝(其中:占用耕地406畝),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12件,面積畝。完成了對楚雄—廣通、武定—**高速公路的土地規劃修改并上報省國土廳,積極實施土官云南現代旅游文化產業度假休閑區項目30平方公里的土地規劃修改工作。對中央投資拉動內需重點項目用地,我局做到“四個優先”。一是優先計劃。在編制土地供應計劃時,優先安排重點項目的項目用地。二是優先報批。落實專人負責用地報批材料,并進行跟蹤問效,提高報批效率。三是優先征地。對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重點項目用地,迅速組織力量,實行“倒計時”工作督辦,優先推進重點項目的土地征收工作,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和安置,確保土地及時報批。四是優先供應土地,對重點項目工業項目依法靈活采取“招拍掛”方式,及時明確業主,做到優先供應。
(三)開源節流,確保全縣耕地總量平衡。
隨著縣域經濟的發展和城鎮化、工業化的步伐加快,面對土地供需矛盾,為了做到保護資源和保障發展兩不誤,在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方面,堅持“有限指標保重點、一般項目靠挖潛”的原則,一方面積極開展土地整理增加耕地指標,另一方面積極開展“三項整治”盤活存量用地,把城市建設用地增加和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做到有機結合,充分發揮效益。
一是認真落實耕地“占一補一”的政策。即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必須開墾補充新的耕地,以確保本區域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至今,我縣共爭取國家和省、州投入資金4681萬元,實施了土地整理項目6個,其中:國家級項目2個、省級項目2個、州級項目2個,共計整理面積畝,實現新增耕地9166畝。目前,正在實施的土地整理項目1個,即:“國家西部生態治理重點工程——**縣羅川土地整理項目”,總投資3766萬元,總規模畝,整理后可實現新增耕地面積畝。
二是大力開展“三項整治”工作。把廢棄工礦用地、磚瓦窯場、空心村整治工作作為強化耕地保護、保障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大力開展“三項整治”拓展建設用地空間,破解土地制約“瓶頸”,實現保護資源與保障發展“共贏”。通過調查摸底,全縣列入計劃整治的存量土地3000畝,通過研究制定《**縣開展磚瓦窯、空心村、工礦廢棄地“三項整治”實施方案》,將“三項整治”列入年度經濟建設重點工作,做為拓寬城鎮建設用地的主要來源。年,計劃首先實施畝(其中:勤豐鎮片區原8772部隊用地353畝、勤豐鎮羅次鐵路支線556.4畝),現已完成“三項整治”土地復墾的實施方案并已通過上級評審,2009年6月底前實施完畢提交驗收,下半年組織實施1500畝。計劃實施591畝,205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提交驗收。
(四)不斷優化工作環境,提高服務質量。
我局加大隊伍建設,加快機關效能建設,優化服務,落實責任,嚴格執法,為項目用地提供優良的國土資源環境。
一是落實項目審批聯系會議制度,加強與發改委、經委等涉及項目管理部門的協作,啟動聯合審批程序,現場研究解決審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件齊全并符合規定要求的,當場辦結審批;對要件不全的,協調各相關部門盡快辦結。
二是全面落實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和績效考核制度,加強對項目的跟蹤服務工作,實行專人緊盯、專人服務、專人落實項目的責任制。
三是加強項目監督,實行問責制。加強項目監督,建立項目情況報告制度,確定專人負責項目跟進,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報告,對阻礙項目建設延誤項目推進的個人和股室實行問責。同時,對重點項目開通“項目綠色通道”,即項目單位與國土資源局可隨時溝通,在不違背政策法規的情況下,盡量簡化辦事程序,能一次辦成的決不兩次,實行全程跟蹤服務,迅速落實項目供地。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四
各鄉(鎮)國土資源所、機關各股室:
201*年6月25日是我國第24個“土地日”。開展全國“土地日”宣傳活動,是宣傳我國土地資源國情國策,堅持和貫徹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提高全社會自覺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意識的有效手段。為貫徹落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動員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土地日”宣傳活動,樹立人們的土地資源憂患意識,增強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緊迫感和責任感,按照國土部、省廳、市局統一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宣傳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v^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珍惜土地資源節約集約用地”的主題,按照“貼近群眾,貼近實際,貼近生活”的原則,大力宣傳國土資源國情國策國法、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制度、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章,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及發展方式轉變、基本農田保護,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
二、宣傳主題。
201*年“”全國“土地日”的宣傳主題為“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轉變土地利用方式”。
三、宣傳內容。
(一)緊緊圍繞“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轉變土地利用方式”這個主題,大力宣傳相關國土資源法律法規。
(二)突出宣傳“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不動搖”、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必須擁有充足的耕地資源,而高標準農田是耕地的精華部分,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關鍵。
(三)深入宣傳普及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廣泛宣傳宣講國土資源國策國情;
(四)落實嚴格的耕地保護責任制、實施耕地占補平衡、開展基本農田永久保護、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和城市土地二次開發等,積極宣傳國土資源管理重大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經驗。
四、宣傳形式。
1、手機短信宣傳。向系統職工發短信宣傳今年的主題。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五
各位領導、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
首先,對大家遠道而來參加會議表示熱烈歡迎。
利用司和法律中心組織召開的這次會議,既是年上半年全國土地供應形勢分析會,又是全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工作的座談會。這次會議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加快推進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的建設,從而為及時、準確地獲取土地市場信息,方便、快捷地開展土地市場的形勢分析,適時、準確地提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政策建議提供重要支撐。
加快推進全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建設,是當前土地市場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們法律中心的一項重要任務。該系統的運行,對于監管和服務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時也是一項技術性、協調性、關聯性和現實性很強的工作。徐紹史部長在多次談話中,反復強調要在監管與決策服務上多下功夫;在今年一季度國土資源形勢分析會上,進一步明確提出:加快推進系統運行,爭取上半年實現監測監管系統提取數據與紙質數據的統一,最遲在三季度實現通過系統提取全國建設用地供應情況數據直接用于國土資源形勢分析。
為了落實部領導指示精神,加快推進系統建設,進一步做好運行和服務工作,我簡要介紹一下當前工作的基本情況和下一步擬開展的工作,供大家參考。
一、當前工作的基本情況。
去年以來,按照部“約束要硬,激勵要實,責任要明,監管要嚴”的工作要求,法律中心以建立健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為主線,以推進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建設為重點,深入開展土地市場監測分析與供后監管,不斷提高服務監管與決策的能力。
(一)加快推進整合,建立統一暢通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為適應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需要,按照部領導“健全體系、完善手段、加強監管”,“建立通用、綜合的國土資源信息監管平臺”的工作要求,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充分整合現有資源,提高運行效率,將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系統與建設用地備案系統合二為一,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的網上填報為基本抓手,建立了融供應分析和供后監管為一體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實現對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的執行實施全程監管,及時向社會公開供地計劃、結果及實際開發利用情況等動態信息,開展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情況的定期評價分析,為節約集約用地和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提供科學的依據和手段。
(二)加大系統運行的培訓與推廣,不斷擴大系統的覆蓋范圍。一是突出應用,系統培訓。去年年底舉辦了全國系統應用培訓班,對32個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相關人員進行培訓。二是加強指導,分類推進。今年初研究制訂年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運行方案,明確每月對各省系統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形成通報材料報部;配合山東、遼寧、福建、內蒙、北京、河北等有關省市完成系統應用技術培訓;就地方系統與監測監管系統的銜接問題,協調江蘇、浙江、上海等省市與技術開發單位,實現信息的互聯互通;協調解決了中國土地市場網和監測監管系統銜接的有關問題。三是摸清情況,夯實基礎。在一季度土地供應形勢分析會上,大家對各省進展情況進行了交流,對系統運行存在問題和解決辦法就行了研討。會上還下發了系統應運行單位的問卷調查,摸清了全國應運行系統的市、縣(區),據統計應運行的市縣(區)個數為2608個,截止到年6月日,系統已運行單位為2210個,占應運行單位的85%,比一季度提高了53個百分點。四是加強督察,確保落實。在保增長、保紅線行動中,將監測監管的全面運行作為重要的支撐工作,加強了對系統運行的督察;下發了《關于開展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運行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各地開展自查的同時,部署開展實地調研。
總體來看,系統運行呈現覆蓋面不斷擴大,服務領域不斷拓展的良好局面。我們下發了《開展運行情況檢查的通知》和系統應運行單位的問卷,各地及時上報了土地市場監測與監管系統自查報告和應運行單位清單,基本確定了應運行系統的市縣個數,初步理清了系統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步有針對性開展工作奠定了基礎。
(三)進一步完善了分析體系,不斷提高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分析的廣度與深度。初步構建了“全國-重點區域-重點城市”的監測分析體系。總結年以來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分析的經驗,建立宏觀、中觀和微觀相結合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分析體系:一是在宏觀層次上,密切關注宏觀經濟形勢和土地市場變化,分季度開展全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分析,為國土資源形勢分析提供支撐;二是在中觀層次上,根據不同區域資源稟賦狀況和社會經濟發展條件,加強對重點地區土地市場的監測和監管,及時跟蹤改革熱點區域土地市場發展,為主動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創造條件;三是在微觀層次上,以重點城市為重點,通過實施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實現對城市土地市場的動態掌握,提高應對土地市場變化快速反應的能力。
(四)加強調查研究,不斷強化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的成果應用。一是以參與國土資源形勢分析為切入點,提升動態監測分析水平。重點通過月報、季報工作,匯總分析全國土地市場的運行情況,特別是對土地供應數量、結構、布局、節奏、價格開展分析,為國土資源形勢分析提供持續支撐;二是通過監測系統發現土地市場變化較大的`地區,適時開展實地調研,去年以來先后對廣東、江蘇等地進行實地調研,初步摸清金融危機下工業用地和房地產用地的供應形勢和開發利用狀況;三是根據部對年城市建設用地的審批要求,充分利用監測監管系統,收集整理年國務院批準城市建設用地批而未供情況,分析了供地率較低的原因,并有針對性提出了有關意見和建議。該成果受到部高度重視,將監測成果直接用于年城市建設用地審批之中。下一步部將就這一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并作為“雙保行動”后一階段的重要任務。
二、下一步工作的基本考慮。
法律中心作為該系統運行的承擔單位,既面臨著難得的發展機遇,又經受著艱巨的多種挑戰,因此既需要我們主動作為,大膽開拓,又需要在座各位同志一如既往的鼎力支持。下一步,我們將從以下方面著手:
(一)加大工作力度,推進系統的全面運行。按照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我們將和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一起,及時加強溝通和協調,及時解決系統運行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力爭實現三季度系統運行的全覆蓋。同時,為了便于準確了解各地情況,我們將配合利用司開展監測監管系統運行情況的實地調研,督促系統全面運行。
(二)完善工作機制,適時開展監測監管。圍繞當前部面臨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開展土地市場的動態監測與監管。一是要關注中央4萬億投資落地的情況,分析這類用地供應的總量、結構和開發利用情況;二是要關注重點區域土地市場的發展,準確把握經濟社會發展熱點區域改革和發展的情況;三是把握重點行業土地市場的發展,特別是房地產用地和工業用地市場的發展變化情況,關注土地市場回暖帶來正面效果和潛在風險。
(三)突出成果應用,著力于系統數據的深度開發。按照徐紹史部長關于“建立土地宏觀調控政策框架”和適時“發布權威的數據”的要求,以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數據庫為基礎,輔助于宏觀經濟運行的有關指標數據,通過對土地供應的規模、價格、結構、集約、景氣等因素進行分析,構建土地市場指數,并通過對宏觀經濟運行上下游的影響分析,形成判斷宏觀經濟運行態勢的土地市場指數,搭建政策框架,提出加強和改進土地調控的政策建議。
總而言之,加快推進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建設,是我們共同的任務,希望通過上下共同努力,在接下來的時間里,把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工作做深做實,使其在推進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進程中,在參與宏觀調控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我也希望在座各位在這次座談會上,深入研討,出謀劃策,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議。
最后,祝愿本次會議圓滿成功!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六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管理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有關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v^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xx〕xx號),切實加強開發區用地管理、促進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并為開發區擴區升級提供科學依據,部決定開展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評價對象為全國各級各類開發區(包括國家級和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旅游度假區除外)。評價范圍為經開發區審核公告的開發區四至范圍內的全部土地。
二、組織實施。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各級各類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檢查指導和審核驗收。開發區所在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的資料收集、審核、測算和分析,并可根據需要委托有條件的技術單位承擔具體工作。省(區、市)及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開發區集約利用評價工作經費。
三、技術要求。
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要嚴格按《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規程》(試行)(詳見附件)的要求執行。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為技術指導單位,各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也要確定相應的`技術指導單位承擔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技術指導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省(區、市)要抓緊組織開展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國家級開發區評價結果經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于200xx年底報部。省級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應于xxxx年xx月底前完成。
五、評價成果應用與更新。
各級各類開發區擴區、升級的用地審核必須以土地集約利用評價結果為依據。國家級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結果經部審核后,統一向社會公示,并作為國家級開發區擴區審核依據。省級開發區評價結果,由各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和公示,并作為省級開發區擴區和升級審核的依據。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評價結果研究確定推進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的方向和政策措施。經評價符合“布局集中、產業集聚、用地集約”要求的國家級開發區,由相關省(區、市)優先安排年度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七
同志們:
今天,縣委召開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分析會的主要任務是,總結分析我縣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今天會議有兩個議程:一是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同志代表縣委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總結分析我縣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安排部署20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二是縣委書記×××同志作重要講話。
下面,進行第一個議程:請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同志總結分析我縣今年反腐倡廉工作形勢,并安排部署明年工作。
…….
下面,進行第二個議程:請縣委×書記做重要講話。
…….
剛才,×××同志代表縣委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總結分析了我縣今年以來的反腐倡廉工作,并對年的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做了具體的.安排部署,縣委×書記做了重要講話,對做好2007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書記在講話中強調指出,要認清形勢,統一思想,進一步增強反腐倡廉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堅持教育、監督、規章制度“三位一體”,切實加強拒腐防變防變能力建設;要把握“五個環節”,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要強化監督檢查,加強“兩節”期間廉政建設。通過今天這個會議,對我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形勢有了新的更清楚的認識,反腐倡廉各項工作任務和目標要求更加明確,希望各鄉(鎮)、各部門認真抓好這次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一是要及時傳達貫徹。要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深刻領會這次會議精神,各鄉(鎮)、各部門黨委在本月底前要將傳達貫徹情況報縣紀委黨風室。二是要切實加強領導,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對反腐倡廉工作的組織領導,黨政“一把手”要切實負起反腐倡廉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特別是“兩節”臨近,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按照×書記講話的要求,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認真抓好“兩節”期間廉潔自律、反對奢侈浪費等工作的落實。三要采取措施,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各鄉(鎮)、各部門一定要按照這次會議的安排部署,結合各單位各部門實際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改進工作作風,加大工作力度,強化監督檢查,保證今天會議安排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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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八
為加強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管理,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科學合理安排國有建設用地供應,高效配置土地資源,保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用地需求,依據《_土地管理法》、《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市城市總體規劃》,結合我市經社會發展形勢,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落實中央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嚴格落實節約優先戰略,切實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嚴格執行國家土地供應和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規定,堅持總量適中、結構合理、統籌兼顧、重點保障的原則,進一步優化土地供應、提升保護資源水平,強化保障發展能力,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推進城鎮化、工業化發展。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全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總量為**公頃,其中市本級500公頃。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全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00公頃,其中商服用地公頃,工礦倉儲用地公頃,住宅用地540公頃(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公頃、保障性住房用地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公頃,交通用地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公頃,特殊用地公頃。
度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500公頃,其中商服用地100公頃,工礦倉儲用地100公頃,住宅用地200公頃(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公頃、保障性住房用地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67公頃,交通用地33公頃。
根據《**市城市總體規劃》、《**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城市空間布局功能定位的要求,20土地利用供應計劃指標中,新增建設用地主要用于各地中心城區和國家級、省級工業園區建設,其中市本級新增建設用地主要用于濟寧高新區、濟寧北湖度假區、某新區和運河生態經濟區建設。城市其他項目所需新增建設用地主要使用農村綜合整理指標和工礦廢棄地調整利用指標。商品住房及商業服務業等經營性用地主要使用存量建設用地。
三、土地供應政策導向。
(一)嚴格落實中央各項調控措施,高度關注房地產用地供應。繼續加大監管和調控力度,鞏固既有調控成果,進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時序,著力改善民生和穩定房地產市場。保持土地儲備開發投資合理規模,增強政府調控土地市場和住房保障能力,從嚴控制商品住房項目單宗土地出讓規模,支持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發展,支持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努力保持土地市場平穩運行,避免土地供應總量、結構和價格的大幅波動,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二)引導支持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合理配置土地供應結構。優先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和閑置低效土地,鼓勵利用采煤塌陷地和未利用地,鼓勵加大土地利用強度,適當提高容積率,鼓勵深度開發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優先保證具有高效節能、高附加值、高輻射力的優勢產業的`用地供應,支持產業集聚區和功能區的發展,重點支持現代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文化旅游產業的用地供應,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
(三)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保障公共設施土地供應。繼續保障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的土地供應,提升城市承載能力和服務能力。()保障能源和資源設施、市政公用環衛設施、環境建設等項目用地供應,提高城市發展的保障能力,完善城市綜合功能,改善城市環境和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不斷提高農村居民生活質量和環境水平。重點支持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應急管理等公共服務和公共安全設施土地供應,提升城市綜合服務水平。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九
各位領導、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
首先,對大家遠道而來參加會議表示熱烈歡迎。
利用司和法律中心組織召開的這次會議,既是年上半年全國土地供應形勢分析會,又是全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工作的座談會。這次會議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加快推進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的建設,從而為及時、準確地獲取土地市場信息,方便、快捷地開展土地市場的形勢分析,適時、準確地提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政策建議提供重要支撐。
加快推進全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建設,是當前土地市場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們法律中心的一項重要任務。該系統的運行,對于監管和服務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時也是一項技術性、協調性、關聯性和現實性很強的工作。徐紹史部長在多次談話中,反復強調要在監管與決策服務上多下功夫;在今年一季度國土資源形勢分析會上,進一步明確提出:加快推進系統運行,爭取上半年實現監測監管系統提取數據與紙質數據的統一,最遲在三季度實現通過系統提取全國建設用地供應情況數據直接用于國土資源形勢分析。
為了落實部領導指示精神,加快推進系統建設,進一步做好運行和服務工作,我簡要介紹一下當前工作的基本情況和下一步擬開展的工作,供大家參考。
一、當前工作的基本情況。
去年以來,按照部“約束要硬,激勵要實,責任要明,監管要嚴”的工作要求,法律中心以建立健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為主線,以推進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建設為重點,深入開展土地市場監測分析與供后監管,不斷提高服務監管與決策的能力。
總體來看,系統運行呈現覆蓋面不斷擴大,服務領域不斷拓展的良好局面。我們下發了《開展運行情況檢查的通知》和系統應運行單位的問卷,各地及時上報了土地市場監測與監管系統自查報告和應運行單位清單,基本確定了應運行系統的市縣個數,初步理清了系統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步有針對性開展工作奠定了基礎。
(三)進一步完善了分析體系,不斷提高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分析的廣度與深度。初步構建了“全國-重點區域-重點城市”的監測分析體系。總結年以來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分析的經驗,建立宏觀、中觀和微觀相結合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分析體系:一是在宏觀層次上,密切關注宏觀經濟形勢和土地市場變化,分季度開展全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分析,為國土資源形勢分析提供支撐;二是在中觀層次上,根據不同區域資源稟賦狀況和社會經濟發展條件,加強對重點地區土地市場的監測和監管,及時跟蹤改革熱點區域土地市場發展,為主動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創造條件;三是在微觀層次上,以重點城市為重點,通過實施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實現對城市土地市場的動態掌握,提高應對土地市場變化快速反應的能力。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十
第一條為提高本市土地供應信息工作透明度,正確引導市場投資與需求,提高土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程度,推進土地交易市場建設,根據《^v^土地管理法》、《^v^城市房地產管理法》、《^v^政府信息公開條例》、《^v^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信息的發布,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國有建設用地供應信息包括:昆明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土地供應前的信息、土地出讓公示和招標拍賣掛牌公告,以及土地供應后的公示信息。
第四條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規范、公開透明、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按照健全制度、規范內容、明晰流程、提高效率的要求,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統籌管理。
第五條土地政策、法規,全市土地供應計劃,市級的土地供應信息、劃撥、出讓、轉讓公告以及供后信息,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和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發布。
各縣(市)區、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和土地儲備機構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渠道發布其他土地供應有關信息。
與土地相關的城市規劃信息由市規劃局負責發布。
第二章土地供應信息的收集、審批和發布。
第六條土地供應計劃經市土地儲備委員會批準,市級單宗土地供應方案報經市政府審核同意后,由市土地儲備中心或市國土資源局發布。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十一
(一)全面做好土地征收和供地工作,為我區經濟建設提供地源。
上半年,我局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終堅持把發展和服務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正確處理資源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既服從大局,又依法管理,做到保護資源與保障發展并舉。對區重點項目,我局堅持不遺余力,不講條件,提前謀劃,提前介入,謀求最快捷、最省錢的途徑,主動協調各方面關系,積極爭取上級^v^門在用地計劃、指標安排、組卷報批等方面對我區給予大力支持,全力保障項目用地。為保證用地從速從快批回,我局不等不靠,化解多種矛盾,克服重重困難,打破xx小時,取消雙休日,多次有主要領導帶隊去省廳和市局,上半年共批回兩批次建設用地,總面積xx畝。供地方面:共組供地卷xx宗,其中掛牌卷xx宗,已批xx宗,總面積xx畝;協議出讓xx宗,已批xx宗,總面積xx畝,出讓金額合計xx萬元,完成政府土地純收益xx萬元,保障了我區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有力地支持了區域經濟發展。
此外,我局上半年共審批臨時占地xx宗,用地面積xx畝,審批農民宅基地xx戶,用地面積xx畝。
(二)切實加強礦產資源管理,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力度。
在礦產資源管理方面,利用一個月的時間進行我區礦山企業年檢工作,堅持年檢與“三率”指標制定、礦業秩序治理整頓、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相結合的方法,加大力度,依法監督,嚴格檢查。期間,共向礦山企業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3份,消除不安全隱患兩處,征收礦產資源費13萬余元,年檢率達100%。對全區礦山企業進行治理、整合,現整合放方案已保送省國土資源廳。建立健全了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制定了《雙灤區20xx年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雙灤區20xx年汛期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方案》并對四處重要的地質災害點確定了區、鎮、村三級群測群防系統。
(三)不斷加大執法監察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執法監察水平。
上半年,我局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對轄區實行嚴格的動態監測,對違法占地、非法轉讓、非法出租等各類違法用地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切實加強國土資源監管。半年以來,我局通過巡查和群眾舉報共受理違法案件15宗,全部進行了立案,其中,移交法院3宗,移交公安1宗,查封1宗,結案6宗,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2宗,補辦手續的2宗,正在調查處理的1宗,有效制止違法占地苗頭17宗。在信訪工作上,我局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努力維護社會穩定。1—6月份,共接待群眾來訪30余人次,收到市局和省廳的交辦、轉辦函4件,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上級交辦的事項,全部進行了調查,并給予了書面答復,辦結率達100%。信訪當事人申請復查的,全部得到了市局的維持。
(四)進一步規范土地登記。
上半年,我局共審核發放國有土地使用權證49本,發證率95%。集體土地使用權發證66本,發證率80%,他項權利發證15本,發證率100%。城鎮個人住房登記發證,今年主要完成了三岔口糧庫家屬院平房、糧食家屬院平房、部分原絲綢廠家屬院平房及御祥園、山水文苑、灤河部分住宅小區的登記發證。截止到6月30日,共發放城鎮個人住房國有土地使用證340本,完成全區應發證數的95%。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十二
這次集中整治行動,主要任務是徹底解決消化土地利用管理長期以來積累的遺留問題,打一場土地管理的“翻身仗”。從目前情況看,我市土地利用管理存在的問題還相當嚴峻,突出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問題面廣量大。從省里印發的《土地利用管理突出問題集中整治行動問題清單》看,全省一共列出了9個方面的問題,我市有8類問題單上有名,分別是不實耕地、空閑土地、閑置土地、違法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未歸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未拆舊復墾、征地補償安置費未足額撥付到位、土地出讓金未足額收繳到位等,問題類型幾乎全覆蓋。從各類問題的數量上看,我市也有不少問題在全省“名列前茅”,比如不實耕地7668畝,全省排名第4;空閑土地萬畝,全省排名第2;違法用地萬畝,全省排名第2。數據面前,我們不能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務必樹立憂患意識、責任意識,保持清醒的頭腦。
二是整治推進不力。在5月16日的全省集中整治行動推進會上,省政對這次集中整治行動中任務量大、目前進展緩慢的市(縣、區)進行了約談,我市是3個被約談的省轄市之一。這次集中整治行動,年初省里進行了部署,我局也作了安排,但少數(市、區)還沒有從根本上認識到土地利用存在問題的嚴重性,沒有深刻領會這次全省集中整治行動的重要性,沒有把集中整治行動作為“祛病強身”的重大機遇,左顧右盼、等待觀望、動作遲緩,致使今年時間已過去一半,但該項工作還沒有真正推開,沒有形成集中整治的強大合力、沒有形成濃厚的整治氛圍,整治成效當然也就不明顯。
三是問題整治難度較大。這次集中整治的土地利用管理突出問題都是長期積累、多次整改、反復出現的問題,是土地利用管理中難啃的硬骨頭,不下真功夫,不會取得真實效。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問題整改的艱巨性,主要領導必須親自掛帥、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確保集中整治行動順利推進,整治工作取得預期成效。
二、要切實認識這次集中整治行動的緊迫性。
這次集中整治的土地利用管理突出問題,多數都是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登記在冊、實行問題清單管理、要求限時整改銷號的突出問題。我們只有徹底解決好這些歷史遺留問題,土地管理工作才能甩掉包袱、輕裝上陣,為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因此,我們一定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集中整治工作的緊迫性,抓住機遇,堅定信心,切實開展好這次集中整治行動。
一是機遇難得,我們不能錯失良機。多年來,為避免被約談問責,該報不報、遮遮掩掩,導致問題積壓,這種做法已不能再持續、到了不改不行的程度。如果任由這些問題進一步積累,勢必帶來難以彌補的后果,影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這次集中整治行動,是省委、省政兩位主要領導主動找到^v^姜大明部長反映情況、省政其他領導和國土資源廳朱廳長多次到^v^、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匯報溝通后爭取到的,我們一定要珍惜和抓住這次難得的重大機遇,切實把集中整治行動落實好。
二是時間緊迫,我們不能消極怠慢。這次集中整治的問題,濟南督察局對我省各省轄市統一下發整改問題清單,針對每類問題統一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標準、明確整改時限,問題整改一個、審核一個、銷號一個,濟南督察局和省政對工作進展遲緩、整治效果不明顯或到期完不成整改任務的將進行問責。因此,我們必須增強緊迫感,倒排工期、積極主動、分秒必爭,切實抓好整治工作的推進落實、按期完成各項整治任務。
三是任務明確,我們必須堅決完成。我們必須講政治顧大局,講責任勇擔當,得令即行、立行立改,全力以赴推進集中整治行動。特別是對列入整治清單的突出問題,要做到逐宗逐件掛賬整改、銷號管理,按照“程序合法、定性準確、糾正徹底、處理到位”的要求,做到件件有整改,案案有交待,確保整改結果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三、要切實增強集中整治行動的自覺性。
今年以來,我市已經先期開展了集中治理,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是,由于查處違法用地、消化城鎮空閑土地任務重,這次依然受到省政約談,形勢非常嚴峻。為確保按照規定時限完成各項問題整改任務,我們^v^門要強化責任擔當,真正把這項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確保取得實效。
一是變要我整改為我要整改。要從“甩掉包袱、輕裝前進”的角度來看待這次集中整治行動,從思想上變要我整改為我要整改,正視問題,主動暴露問題,積極主動解決問題。以對全市發展負責的態度,挺起腰板監管,把集中整治工作一抓到底、落到實處。
二是變拖延觀望為迅速整治。按照省工作方案明確的整治任務、整治標準和整治時限,建立臺賬,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抓好落實。對馬上能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責任到人,拿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對列入整改清單的突出問題,要做到逐宗逐件掛賬整改,銷號管理。
三是變一般整治為高標準整治。堅持整治的高標準,要對照問題清單逐宗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標準、完成時限和責任人,按時完成省下達的整改任務。同時,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建章立制,逐步建立完善耕地保護、土地利用、執法檢查、維護權益長效機制,構建精細化、規范化、科學化的土地利用管理新格局。
總之,全面清理和解決土地利用管理突出問題,既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又機遇難得、不容錯過。在省廳和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們將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攻堅克難的精神和從嚴從實的作風,扎扎實實地開展好這次集中整治行動,徹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打贏土地利用管理“翻身仗”。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十三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及依據]為規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保護出借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網絡借貸行業健康發展,更好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根據《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的總體要求和監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和釋義]在中國境內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辦法所稱網絡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個體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專門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信息中介企業。該類機構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為借款人與出借人(即貸款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等服務。
本辦法所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是指各省(區、市)政府承擔地方金融監管職責的部門。
第三條[基本原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按照依法、誠信、自愿、公平的原則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務,維護出借人與借款人合法權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非法集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借款人與出借人遵循“借貸自愿、誠實守信、責任自負、風險自擔”的原則承擔借貸風險。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承擔客觀、真實、全面、及時進行信息披露的責任,不承擔借貸違約風險。
第四條[管理機制]按照“鼓勵創新、防范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和“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監管原則,落實各方管理責任。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制定統一的規范發展政策措施和監督管理制度,指導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做好網絡借貸規范引導和風險處置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公安部牽頭負責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進行互聯網安全監管,打擊網絡借貸涉及的金融犯罪工作。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公室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規范引導、備案管理和風險防范、處置工作,指導本轄區網絡借貸行業自律組織。
第二章備案管理。
第五條[備案登記]擬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包含其分支機構,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后,攜帶有關材料向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辦理備案登記。備案登記不構成對機構經營能力、合規程度、資信狀況的認可和評價。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有權根據本辦法和相關監管規則對備案后的機構進行評估分類,并及時將備案信息及分類結果在主頁上公示。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還應當依法向通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備案手續,涉及經營性電信業務的,應當按照通信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申請相應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未按規定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不得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評估分類等具體細則另行制定。
第六條[機構名稱]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的機構,其機構名稱中應當包含“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字樣,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備案變更]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告并進行備案信息變更。
第八條[備案注銷]經備案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擬終止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應當在終止業務前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并辦理備案注銷。
經備案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宣告破產的,除依法進行清算外,由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注銷其備案。
第三章業務規則與風險管理。
第九條[機構義務]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七)依法采取預防、監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可疑交易報告制度。
(八)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防范查處金融違法犯罪相關工作;。
(九)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網絡與信息安全相關工作;。
(十)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工商登記注冊地省級政府規定的其他義務。
網絡借貸行業中央數據庫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條[禁止行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或者接受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一)利用本機構互聯網平臺為自身或具有關聯關系的`借款人融資;。
(二)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四)向非實名制注冊用戶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五)發放貸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七)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
(十)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市場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十一)從事股權眾籌、實物眾籌等業務;。
(十二)法律法規、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第十一條[實名注冊]參與網絡借貸的出借人與借款人應當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核實的實名注冊用戶。
第十二條[借款人義務]借款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用戶信息及融資信息;。
(三)按約定向出借人如實報告影響或可能影響出借人權益的重大信息;。
(四)借貸合同及有關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借款人禁止行為]借款人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欺詐借款;。
(三)在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以外的公開場所發布同一融資項目的信息;。
(五)法律法規和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活動。
第十四條[出借人條件]參與網絡借貸的出借人,應當擁有非保本類金融產品投資的經歷并熟悉互聯網。
第十五條[出借人義務]參與網絡借貸的出借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向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身份等信息;。
(二)出借資金為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
(三)了解融資項目信貸風險,確認具有相應的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
(四)自行承擔借貸產生的本息損失;。
(五)借貸合同及有關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線下業務]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實、貸后跟蹤、抵質押管理等風險管理及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明確的部分必要經營環節外,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及其他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開展業務。
第十七條[風險控制]網絡借貸金額應當以小額為主。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風險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本機構的單筆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額上限,防范信貸集中風險。
第十八條[網絡與信息安全]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按照國家網絡安全相關規定和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開展信息系統定級備案和等級測試,具有完善的防火墻、入侵檢測、數據加密以及災難恢復等網絡安全設施和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科技風險管理和科技審計有關制度,配置充足的資源,采取完善的管理控制措施和技術手段保障信息系統安全穩健運行,保護出借人與借款人的信息安全。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記錄并留存借貸雙方上網日志信息,信息交互內容等數據,留存期限為5年;每兩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評估,接受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的信息安全檢查和審計。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成立兩年內,應當建立或使用與其業務規模相匹配的應用級災備系統設施。
第十九條[募集期管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為單一融資項目設置募集期,最長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第二十條[費用分配]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應當歸出借人所有。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與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約定費用標準和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征信管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加強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征信機構等的業務合作,依法報送、查詢和使用有關金融信用信息。
第二十二條[電子簽名]各方參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需要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電子簽名、電子認證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及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的法律效力。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使用第三方數字認證系統,應當對第三方數字認證機構進行定期評估,保證有關認證安全可靠并具有獨立性。
第二十三條[檔案管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采取適當的方法和技術,記錄并妥善保存網絡借貸業務活動數據和資料,做好數據備份。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及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的要求。借貸合同到期后應當至少保存5年。
第二十四條[業務暫停與終止]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暫停、終止業務時應當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通過主頁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與借款人公告。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暫停或者終止,不影響已經簽訂的借貸合同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因解散、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而終止的,應當在解散、被撤銷或破產前,妥善處理已撮合存續的借貸業務,清算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破產隔離]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清算時,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分別屬于出借人與借款人,不列入清算財產。
第四章出借人與借款人保護。
第二十五條[借貸決策]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決策。每一融資項目的出借決策均應當由出借人作出并確認。
第二十六條[風險揭示及評估]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網絡借貸風險和禁止性行為,并經出借人確認。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對出借人的年齡、健康狀況、財務狀況、投資經驗、風險偏好、風險承受能力等進行盡職評估,不得向未進行風險評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務。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對出借人實行分級管理,設置可動態調整的出借限額和出借標的限制。
第二十七條[客戶信息保護]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加強出借人與借款人信息管理,確保出借人與借款人信息采集、處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及其資金存管機構、其他各類外包服務機構等應當為業務開展過程中收集的出借人與借款人信息保密,未經出借人與借款人同意,不得將出借人與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務之外的目的。
在中國境內收集的出借人與借款人信息的儲存、處理和分析應在當中國境內進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內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
第二十八條[客戶資金保護]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
第二十九條[糾紛解決]出借人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之間、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借款人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之間等糾紛,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自行和解;。
(二)請求行業自律組織調解;。
(三)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十四
第三十條[融資信息披露及風險揭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在其主頁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以下信息:
(一)借款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收入、主要財產、主要債務、信用報告;。
(三)風險評估及可能產生的風險結果;。
(四)已撮合未到期融資項目有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融資資金運用情況、借款人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借款人還款能力變化情況等。
第三十一條[機構經營管理信息披露]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實時在其主頁顯著位置披露本機構所撮合借貸項目交易金額、交易筆數、借貸余額、最大單戶借款余額占比、最大10戶借款余額占比、借款逾期金額、代償金額、借貸逾期率、借貸壞賬率、出借人數量、借款人數量、客戶投訴情況等經營管理信息。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在其主頁上建立業務活動經營管理信息披露專欄,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眾披露年度報告、法律法規、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及工商登記注冊地省級網絡借貸行業自律組織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機構治理結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管理團隊情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風險管理狀況、實收資本及運用情況、業務經營情況、與資金存管機構及增信機構合作情況等。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定期對本機構出借人與借款人資金存管、信息披露情況、信息科技基礎設施安全、經營合規性等重點環節實施審計,并且應當聘請有資質的信息安全測評認證機構定期對信息安全實施測評認證,向出借人與借款人、工商登記注冊地省級網絡借貸行業自律組織等披露審計和測評認證結果。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將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報送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并置備于機構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
第三十二條[披露義務的責任主體]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保證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借款人應當配合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及出借人對融資項目有關信息的調查核實,保證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中央金融監管部門職責]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應當履行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有關職責外,還應當承擔下列職責:
(一)對地方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法規、開展監管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三)推進行業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網絡借貸行業中央數據庫;。
(四)指導網絡借貸行業自律組織;。
(五)對本辦法及相關實施細則進行解釋。
第三十四條[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職責]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加強溝通、協作,并履行下列監管職責:
(六)定期向省級政府、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本轄區備案和網絡借貸行業年度監管與發展情況報告。
第三十五條[自律組織職責]省級網絡借貸行業自律組織應當將組織章程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并履行下列職責:
(三)受理有關投訴和舉報,開展自律檢查;。
(四)法律法規和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六條[客戶資金存管]借款人、出借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資金存管機構、擔保人等應當簽訂資金存管協議,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資金存管機構對出借人與借款人開立和使用資金賬戶進行管理和監督,并根據合同約定,依照出借人與借款人向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發出的指令,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進行存管、劃付、核算和監督。
資金存管機構承擔實名開戶和履行合同約定及借貸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審核責任,但不承擔融資項目及借貸交易信息真實性的實質審核責任。
資金存管方應當按照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報送數據信息并依法接受相關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重大風險信息報送]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在下列重大事件發生后,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告:
(一)因經營不善等原因出現重大經營風險;。
(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三)因商業欺詐行為被起訴,包括違規擔保、夸大宣傳、虛構隱瞞事實、發布虛假信息、簽訂虛假合同、錯誤處置資金等行為。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建立網絡借貸行業重大事件的發現、報告和處置制度,制定處置預案,及時、有效地協調處置有關重大事件。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本轄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重大風險及處置情況信息報送省級政府、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
第三十八條[一般信息報送]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發生下列情形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告:
(一)備案事項發生變更;。
(二)不再提供網絡借貸信息服務;。
(三)因違規經營行為被查處或被起訴;。
(四)內部人員違反境內外相關法律法規行為;。
(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年度審計]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聘請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年度審計,并在上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送年度審計報告。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監管部門責任]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報告重大風險和處置情況的;。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提高本市土地供應信息工作透明度,正確引導市場投資與需求,提高土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程度,推進土地交易市場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國有建設用地供應信息包括:昆明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土地供應前的信息、土地出讓公示和招標拍賣掛牌公告,以及土地供應后的公示信息。
第四條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規范、公開透明、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按照健全制度、規范內容、明晰流程、提高效率的要求,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統籌管理。
第五條土地政策、法規,全市土地供應計劃,市級的土地供應信息、劃撥、出讓、轉讓公告以及供后信息,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和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發布。
各縣(市)區、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和土地儲備機構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渠道發布其他土地供應有關信息。
與土地相關的城市規劃信息由市規劃局負責發布。
第六條土地供應計劃經市土地儲備委員會批準,市級單宗土地供應方案報經市政府審核同意后,由市土地儲備中心或市國土資源局發布。
第七條昆明市行政轄區范圍內各縣(市)區以及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收集整理土地供應信息,分別報縣(市)區政府或管委會批準后,于每月30日前發布,并報市國土資源局備案。
市土地儲備中心負責收集整理儲備地塊的土地供應信息,進行必要策劃,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市國土資源局自行或委托土地交易機構發布。
第八條本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發布內容主要包括:計劃期內各類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規模、供應結構、供應布局、供應時序以及供應方式等。
第九條土地供應前發布的信息主要包括:有關土地政策、法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擬劃撥、出讓土地信息;地塊的規劃設計條件、區位、周邊環境、片區功能配套及近期建設規劃、土地開發時限、投資價值、市場前景等。
招商引資項目地塊在市政府組織實施項目推介前,應當取得具體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
第十條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土地供應信息發布的內容為土地供應計劃確定的供應總量和供應結構。
第十一條以協議出讓方式供地的土地供應信息發布的內容包括:土地使用權人、供地面積、容積率、位置、用途、價格等。
第十二條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出讓公告內容包括:供應面積、位置、規劃設計條件、時序、供應方式。
第十三條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工業用地,出讓公告的土地供應信息內容包括:具體供應地塊的建設項目要求、投資強度指標、面積、位置、開發整理情況、規劃條件、時序、供應方式。
第十四條土地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結束后,應當對出讓結果進行公示。
第十五條協議轉讓的地塊在成交前公示的內容包括:原土地使用權人、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面積、位置、用途、擬轉讓價格。成交后應當對轉讓結果進行公示。
第十六條本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在本市主要地方性報刊媒體和政府網站上發布。
第十七條以劃撥和協議出讓方式供地的土地供應、供后信息,在本市主要地方性報刊媒體和政府網站上發布。
第十八條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土地供應前信息,在本市主要地方性報刊媒體、政府網站和國內知名網站上發布,影響較大的地塊應當在相關交易會和展覽會、園區項目推介活動以及電視、廣播等傳媒上發布,并應通過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向國內外知名企業推介。
第十九條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土地出讓公告,在本市主要地方性報刊媒體、市國土資源局網站、省國土資源廳網站和中國土地市場網站上發布;影響較大的地塊,還應當在全國發行的報刊媒體和政府批準的新聞通報會上發布,并應通過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向國內外知名企業推介。
第二十一條協議轉讓地塊的公示信息,在本市地方性報刊媒體和市國土資源局網站上發布。
第二十二條對于招商項目地塊,采用參加土地交易會、組織專題推介會等方式重點推介,形成與開發商充分溝通、有效互動的局面,真正實現土地市場的公開化,確保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條為提高招標拍賣掛牌的效率,充分顯現土地資源價值,應當根據地塊資源特征、區位優勢、城市總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趨勢等綜合要素,對項目進行概念性規劃設計,形成系列的圖片、文本及多媒體宣傳資料,把擬出讓土地信息轉變為項目招商引資資源。
第二十四條本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發布時間為供應計劃批準之后30個工作日內。
第二十五條以劃撥和協議出讓方式供地的供地計劃發布時間為供地計劃確定之后30個工作日內。供后信息按季度和年度發布。
第二十六條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土地供應前的信息,按季度或者土地供應計劃發布,并按照市政府安排在相關展覽會和推介會上發布。
第二十七條公開交易公告時間,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出讓前20日執行。
第二十八條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結束后,出讓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將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在土地有形市場或者指定的場所、媒體公布。
第二十九條協議轉讓地塊交易公示的時間為7天,交易結果公示時間為土地成交之后10個工作日內。
第三十條土地項目招商推介活動,原則上在項目公告前3至6個月組織實施。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涉及市國土資源局的信息發布費用,由市國土資源局列入年度部門預算,按法定程序批準后執行,由市財政局按年度預先撥付,年終統一結算。
第三十二條市土地儲備中心,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以及國家級開發(度假)區國土資源分局對上報備案的土地供應信息負責。信息失實的,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各國土資源(分)局主要領導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三條市土地儲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管委會應當按時上報土地供應信息,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的,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四條市土地儲備中心、市國土資源局或者其授權發布土地供應信息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內容、規定方式、規定時間發布土地供應相關信息。未按規定發布土地供應信息的,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市國土資源局主要領導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五條根據土地市場情況,市政府或市土地儲備中心可以組織市國土、規劃、住建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以及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組成土地項目招商團隊,負責項目推介活動。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4月2日起施行。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十六
1、有序推進xx主成片區、xx主城片區中部、南部單元規劃編制報批。
主城片區三個單元規劃的編制工作是我區今年的重點工作,我局在x月底之前完成了xx主城片區南部單元和中部單元所有涉及街鎮的專題對接工作、委辦局專題對接會,區分管領導組織召開了xx主城片區中部、南部單元規劃初步方案專題溝通會,目前正在結合各部門、街鎮反饋意見,完善初步方案。xx主城片區單元規劃由市規劃資源局牽頭,結合我區實際,我局積極對接市局及中規院,進一步優化方案。
2、保持違法用地綜合整治高壓態勢。
我區實際納入xxxx年違法用地綜合整治考核的目標任務共計xxx宗(畝)。其中,公益性違法項目xx宗(畝);非公益性違法項目xx宗(畝),包括經營性違法項目xx宗(畝)和設施農業違法項目xx宗(畝)。
根據今年市局的考核標準,考慮到我區公益性違法項目較多,涉及到基層農民的切身利益,整治難度較大,要達到xx%的整改要求較為困難。因此重點整治目標放在經營性違法項目和設施農業違法項目上。
我局今年加大了違法違規用地整治力度,目前xx、xx、xx、xx剛基地等“老、大、難”項目正在拆除覆土中。截止x月x日,已整治完成xx宗、畝違法用地。隨著大批違法項目整治的持續推進,預計x月的整治成果會有明顯的提升。
3、集建區外建設用地減量化工作。
根據前期下發《關于分解下達xxxx年度xx區低效建設用地減量化任務的通知》,結合重點工作考核,需完成全年xxx公頃立項及xxx公頃驗收任務。
截至x月底,我區已完成減量化立項xx公頃;完成驗收xx公頃,驗收工作超額完成過半任務。根據目前與各街鎮前期工作對接情況,近期完成立項xx公頃,按照“時間過半、任務過半”要求,預計上半年度累計完成減量化立項xx公頃;完成驗收xx公頃,后續將繼續督促和指導街鎮加快立項進度,完成預期目標。
由于減量化工作難度加大,同時隨著“五違四必”工作的結束,后續減量化工作的重點將逐漸轉移到合法有證企業,雖然減量化政策已正式下發,但有證合法土地的減量化工作無法通過強制性征收手段實施,需參照協議動遷標準,推進仍然存在談判價值量化等諸多困難,造成進度比往年較慢的.情況。
1、有序推進xx主成片區、xx主城片區中部、南部單元規劃編制報批。
xx主城片區單元規劃(xx部分)在市規劃資源局的統一部署下,有序開展方案公示及上報工作;xx主城片區中部、南部單元規劃擬于下半年開展市級部門、專家意見征詢和方案公示,爭取xxxx年xx月形成最終方案,上報市規劃資源局審批。
2、保持違法用地綜合整治高壓態勢。
下半年,我局要繼續借好“大棚房”專項清理整治和“掃黑除惡”的東風,趁勝追擊,堅決打擊和拆除經營性違法用地和設施農用地“非農化”違法項目,嚴格“四條控制線”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對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措施。堅決要求該拆除的要依法拆除到位,該補辦的要限期完善用地手續,該備案的設施農用地要限期落實備案手續,確保土地執法履職和監管責任落到實處,力爭xx月底前完成整治目標。
3、集建區外建設用地減量化工作。
為了完成xxxx年xxx公頃立項及xxx公頃驗收任務以及后續減量化工作開展需要,針對目前減量化立項推進的問題,委托城市測量師行開展全區集建區外減量化潛力分析研究,現已形成全區減量化潛力圖表,為全區十三五期間的減量化工作摸清家底,以利于xxxx年下半年以及后續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減量化工作,確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務,為全區騰挪建設用地空間,實現布局優化,功能提升,土地集約、經濟持續增長的目的。
土地供應專題報告(實用17篇)篇十七
第二十六條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土地供應前的信息,按季度或者土地供應計劃發布,并按照市政府安排在相關展覽會和推介會上發布。
第二十七條公開交易公告時間,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出讓前20日執行。
第二十八條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結束后,出讓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將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在土地有形市場或者指定的場所、媒體公布。
第二十九條協議轉讓地塊交易公示的時間為7天,交易結果公示時間為土地成交之后10個工作日內。
第三十條土地項目招商推介活動,原則上在項目公告前3至6個月組織實施。
第六章其他管理。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涉及市國土資源局的信息發布費用,由市國土資源局列入年度部門預算,按法定程序批準后執行,由市財政局按年度預先撥付,年終統一結算。
第三十二條市土地儲備中心,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以及國家級開發(度假)區國土資源分局對上報備案的土地供應信息負責。信息失實的,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各國土資源(分)局主要領導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三條市土地儲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管委會應當按時上報土地供應信息,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的,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四條市土地儲備中心、市國土資源局或者其授權發布土地供應信息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內容、規定方式、規定時間發布土地供應相關信息。未按規定發布土地供應信息的,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市國土資源局主要領導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五條根據土地市場情況,市政府或市土地儲備中心可以組織市國土、規劃、住建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以及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組成土地項目招商團隊,負責項目推介活動。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4月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