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是一種約定,用于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和按時交付。承包合同的簽訂是工程項目成功執行的基礎,希望大家能夠具備一定的合同分析和評估能力。
農村集體山林承包的合同(優質12篇)篇一
甲乙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土地轉承包經營及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_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_________畝的,以______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________林證字(xxx)第________號《林權證》中____平面圖。
2、承包期間,__________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_________%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于合同到期后,雙方協商是否續包。如若續包,雙方再簽訂承包合同,并且在續包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提高承包價款。
三、土地承包金、廠房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為_____元。
2、廠房等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_____ 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土地承包金、資產轉讓費共計_________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__________的《林權證》變更________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_________萬元,余款___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________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元,乙方應于當年的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甲方承諾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3、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4、甲方承諾對上述第一條所涉土地及附屬品具有絕對的排除第三方的權利,如因第三方主張權利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一定期限內由甲方負責辦理好。
6、甲方有義務在交付之日前 日內結清甲方承包期限內所欠的債務,并繳納因上述土地及附屬品使用所欠的水、利、電等相關費用,乙方在承包期限內對于甲方所欠債務,不負有償還責任。在承包期限內,因廠房使用而產生的水、利、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責任。
7、在乙方承包期限內,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為乙方行使權利排除附近村民干擾、用工糾紛等障礙,為乙方行使權利提供便利的條件和環境。
9、甲方應在____年______月____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權利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對轉讓前屬于甲方的債務,乙方不承擔責任。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12、在合同存續期間,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3、在雙方約定期限內,如甲方尚未辦理好相關權證變更登記手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歸還第一筆款項 元,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4、甲方工作人員與甲方之間的糾紛,乙方不負有責任。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違約金_____元。
2、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天內將首付款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于首付款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于上承包金千分之 ____的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
八、擔保
為保證甲方認真履行合同,甲方提供作為擔保。愿意為甲方提供擔保,與甲方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九、爭議管轄
如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二、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3、資產清單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當地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集體山林承包的合同(優質12篇)篇二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山林資源,發展林業生產,振興經濟,現經甲方召開群眾會議,經討論決定將山林發包給乙方承包砍伐種植經營管理,為明確甲、乙雙方職責,使今后便于管理使用,有利于團結維護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權砍伐和種植、割油等投資經營項目,有權開發地面上下各種品質方面的資源,發展林業生產,乙方自主經營權,可自由轉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執行。
二、承包土地范圍:
承包期限為二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實際面積按林業部門勾圖為準。
三、付款方式:合同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待林業部門實地勾圖邊界、政府認可后,乙方一次性將承包款項付清給甲方。
四、乙方將承包費付清給甲方后,承包范圍內的所有林木歸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經營,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間雙方應遵守的事項:
1、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到乙方承包范圍內砍樹、開荒種地等有損承包者利益的活動,如有損害乙方利益行為的,甲方要協助乙方對損害者追查責任,如果由甲方造成的,限期按實際損失一至三倍賠償給乙方損失。
2、甲方不得以各種借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各種費用,有關承包地內的經營手續及費用開支,由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辦理,所有費用與甲方無關。
3、現有通往該承包地內的道路要保持暢通,今后乙方有權繼續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封閉。需增修改的新路,甲方要給予提供方便和支持,在加寬、改直原有道路時,如有損壞現耕田地及農作物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4、如果發生權屬糾紛,直接影響到乙方正常經營,給乙方造成不應有的經濟損失的,由甲方協助有關部門負責調處,如遇阻撓、調處不下,造成長期間不能經營的,甲方按不能經營期間順延受損面積承包期。
六、此合同一經簽訂成立,雙方不得違約或中途終止協議,甲方中途終止合同的,要雙倍退還給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有關費用,還要按承包地面上當年收益產值(以有資質的部門評估為準)的五倍賠償給乙方。如乙方中途終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還給已交的承包金,并無償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財產。
七、其它條款:
1、國家有關該承包地所能享受的'各種政策屬乙方所有。
2、甲方干部換屆、換人、基層組織名稱更改及戶主的變更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執行。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國家政策有變化,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由此產生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滿后,甲方繼續發包此地,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甲方不再發包,乙方無條件地將承包土地及管理權交還給甲方。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含家主)簽字按印公認后,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在場村民代表:
附:1、土地承包范圍地形確定面積圖。
2、同意發包土地山林戶主代表全家簽認統計名單表。
文檔為doc格式。
農村集體山林承包的合同(優質12篇)篇三
轉讓方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平、公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協商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稱、坐落、面積及界限范圍。
1、原林地名稱:
荒山名稱:
2、原林權證號:
3、坐落:
4、共計面積:
5、界限范圍: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流轉方式、期限
1、流轉方式:以轉讓方式流轉。
2、期限:轉讓期為: 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轉讓費額、付款方式及期限
1、轉讓費額: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3、付款期限: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并向乙方提供現有與林地及荒山有關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資料和證明。第三人對本轉讓地主張權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向乙方轉讓林地、荒山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以及嚴守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對轉讓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對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轉讓期內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收回轉讓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轉讓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地內:采石、取土、建窯等破壞行為,不給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2、及時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費。
3、采伐林木應有計劃依法進行,有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以及嚴守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后,應當善意履行轉讓合同,如有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轉讓合同義務,不符合法律、法規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按相關規定支付違約金,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有守約方決定。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2、發生不可抗拒力量的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原承包合同或喪失原承包合同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4、乙方不依照轉讓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的。
5、一方違約致使轉讓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的`。
6、原林地承包合同期滿,且乙方放棄續約的。
七、爭議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商議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訴。
八、其他手續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轉讓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原承包合同、轉讓合同同等有法律效力。
3、本轉讓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集體山林承包的合同(優質12篇)篇四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元,合計元,(大寫:),自年月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代表人(簽名):年月簽證單位(蓋章)。
受讓方(簽名):代表人(簽名):年月簽證人(簽名):
甲方:
乙方:
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發揮雙方的優勢,增加農民集體收入,經雙方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規定,甲方同意將其集體所有的土地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雙方議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積和范圍。
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土地位于地段,實用面積畝,以現狀四周范圍及雙方簽字蓋章的紅線圖確認為準,現狀不明確的以紅線圖為準。
二、承包期限。
雙方議定承包期限為。承包期屆滿,土地上附(定)著物所有權、產權按使用狀態無條件、無償歸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條件乙方有承包優先權。
三、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的標準為:乙方應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幣。
四、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本合同范圍內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種林木種植、農牧業種養以及政府職能部門依法審批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或其他經營項目,開發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2、乙方應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經營有嚴重污染的項目。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
1、甲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本合同山林土地發包程序合法,保證本合同所有條款已取得本集體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保證發包給乙方的山林土地為其集體所有,保證與其他方無任何爭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境。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進行的經議、糾紛或債務,未設置抵押擔保。
3、甲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時辦妥發包范圍內山地與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將山地移交給乙方使用。
4、協助處理山林土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
5、乙方在承包期間,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并協助做好相關的政策處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補償費按當地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
6、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各種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
1、乙方的權利義務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有權在承包土地范圍內依法自主開發經營。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費。逾期支付,按應付金額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違約金并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乙方在承包該土地時,可根據經營需要依法規劃建設道路網絡及搭建相關臨時建筑,但不得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否則甲方有權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終止合同,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錄用當地村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5、在承包期間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土地上附著物及乙方投資建造的經營設施擁有所有權。
6、在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在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圍內山地上的林木。
7、承包期間內如遇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時,甲方應負責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該土地各項補償手續,附(定)著物補償收益總收入歸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補償款歸甲方。同時,甲方按實際承包期間計收承包費,以每年人民幣計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應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內一次性全額不計息將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還給乙方。
8、承包期間內乙方若要通過政府合法程序征用開發承包范圍的土地,乙方無需支付任何征地補償款給甲方。
9、承包期間內,甲方同意乙方通過政府合法程序征用開發承包范圍的土地,乙方可對承包的土地采取改變土地性質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也包括經營其它項目,如農家樂、休閑旅游、養生會所、農牧種養等。
六、違約責任及不可抗力條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若由于設定有其他權利瑕疵、山林土地權屬不清或相鄰界限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應全額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30天不足額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時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甲方已經收取的款項不予退還。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4、如出現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則雙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責違約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給乙方辦理相關證件,辦理相關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取得項目落戶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標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可依法辦理項目征地手續。甲方應配合提交有關辦理土地使用證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簽名等。
八、糾紛處理。
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同處理,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補充議定內容作為合同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向國土資源部門辦理山林土地征用手續時,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范圍土地的水電等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甲方:
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農村集體山林承包的合同(優質12篇)篇五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了加快山地資源的綜合開發,發展生態農業、森林產業和生態旅游等綠色產業,解決農村勞動力就業和農民增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了平等協商。甲方并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一)。甲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與乙方簽訂本林業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雙方就承包___縣___鄉___村集體山地山林簽訂本合同,以茲遵守。承包標的:甲方所有權項下的本次紅線劃定集體山地山林。
1、轉讓林地應具備如下條件:
1)、林地權屬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附件二)。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租賃承包給他方或他方合作經營等。
3)、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區的林地。
2、具體地點、面積和面積測量:
1)、四至界限以雙方簽名確認的林業、土地部門測繪的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為準。見衛星測繪圖件(附件三)。
2)、以實際承包面積計算租金。
3)、面積測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進行求算,或用[ft=,+0,]gp測算。
3、以林業部門辦理的《林權證》記載的內容為準,該《山林所有權證》及附圖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為年,即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共計70年。本合同獲得村和縣鄉政府批準確認之日為起租日。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共計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簽訂之后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為8月30日前。每5年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為 %。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經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為起租日,自該日起甲方落實人員將承包范圍四至砍出標示,人工費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現場清界定界后,將標的物的林地經雙方簽字后,甲轉移由乙方經營和使用。
承包性質與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處置權,對山地享有經營自主權、分包開發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甲方及當地鄉政府應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
乙方按照當地各級政府和林業、農業、旅游等各部門法律政策,根據市場的需求,對山地使用進行系統規劃或項目開發,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開發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礎上,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租或與第三人聯營合作開發項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政府與有關部門批準,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管理用房、生產用房、經營設施等,以滿足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
六、管護責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對林木的管護責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蟲害的防治等工作,費用乙方負擔。
七、甲方的義務:
1、協助辦理必須以其名義申報、用印的項目或事項。
2、協助處理山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經營權流轉山林范圍之內的林權、土地、資產、墳墓、林木的政策處理,保障承包劃線范圍內的一切資產經營權、處置權為乙方所有,保障經營權流轉后山林范圍內山林和土地規劃開發的無障礙。
4、協助做好村民對乙方開發經營期間的干擾,做好周邊山林相鄰糾紛的處理。
5、協助申請辦理每年的森林采伐計劃,費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間,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并協助做好相關的政策處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補償費按當地鄉鎮修建康莊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各種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租期屆滿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權優先繼續承租該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繼續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繼續承包,應在租期屆滿前一年內通知對方,山林附屬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筑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由甲、乙雙方按當時評估價格的2:8折價進行分配,即80%的份額歸乙方所有,20%的份額歸甲方所有。
3、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經營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筑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補償款應在雙方合同屆滿時償付,如甲方未能按時償付該款,乙方有權繼續經營該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著物的處理
1、甲方將該承包山地現有地面附著物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1)林木;
(2)建筑物及設備(以資產清單記錄為準,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四)上述地面附著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時交付給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著物轉讓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甲方將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著物交付給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屆滿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據雙方對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過錯責任,甲方應將尚存的地面附著物按評估價80%返還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 %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在山地權屬上設定有其它權利暇疵造成糾紛,影響乙方承租經營權的行使,乙方有權要求減少或免除糾紛解決期間的租金,甲方并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按前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經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區的經營權,乙方已經交納的款項予以沒收。
十一、免責條款
1、在承包山地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遭受損失、合同無法繼續繼續履行,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獲得批準或經修改的合同條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應將定金返還給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設立相關經營開發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以將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轉租給他人開發經營。
3、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十三、糾紛的解決和處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雙方可以由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調解,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償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門批準確認后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集體山林承包的合同(優質12篇)篇六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xx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件》及《縣商品林林木、林地轉讓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鄉(鎮)村組,小地名: (東至 西至南至 北至),面積 畝的(林權證號: )進行轉讓。
二、轉讓期限
轉讓年限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
支付轉讓價格金額: 元,支付時間 年 月 日。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范圍內開荒、采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乙方轉讓期內守法經營,不得改變林地的性質,在不損害甲方的權益的前提下,可以將剩余的轉讓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但必須告知甲方、并辦理有關手續。
4、轉讓期內,林地資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供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說明事項: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合同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時間: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農村集體山林承包的合同(優質12篇)篇七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甲乙雙方依據《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山林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標的。
坐落。
塊數。
面積(畝)。
備注。
二、轉包期限。
轉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
年共計金額為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轉包金元。
六、在轉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轉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加強山林管理,盤活集體資產,美化、綠化家園,現將集體有所有權的山林租賃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王英垴。四至為:
面積:
二、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計年。
三、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時間:
租賃款人民幣萬元整,一次付清現金萬元,下欠兩萬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時間為每年5月1日。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經營管理權,山林改造種植需報公司同意見;。
2、2、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范圍土地被國家征用或農場規劃使用,乙方必須服從,征用后,乙方損失由乙方與開發方協商處理解決,甲方可進行協調。
3、乙方在合同租賃期內無權拒絕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墳,但葬墳對山林造成的損失因協調處理,適當補償。
4、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應由生產隊控制,確保承包期結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變。
5、乙方在以后續包中有優先承包權。
6、乙方獲得承包合同權后,如不按時上交年費、亂砍亂伐、任意改變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無需退還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經營權,其乙方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執1份,報果茶公司備案1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公章):乙方(蓋章):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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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山林承包的合同(優質12篇)篇八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村小組社員大會審議通過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愿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發包方提供的土地。為明確土地承包關系,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地類、面積和位置。
本合同協議承包的土地為__________地,共__________塊,面積__________畝。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為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擁有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國家征用土地時,青苗補償費歸土地耕種者享有,土地征用補償費的其余部分歸發包方所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使用。
2、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3、承包方流轉承包地和因分戶拆分承包地時,如果損害集體和其他社員的利益,發包方有權拒絕批準并制止實施。
4、用承包的土地抵押融資,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5、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1)承包方違約以致嚴重影響發包方和其他社員的經濟利益的;。
(2)承包人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經發包方勸阻無效的;。
五、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減少等理由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執行區、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4、國家征用承包地時,合理分配安置補償費,幫助承包方獲取青苗補償。
5、集體建設占用承包地時,發包方要按承包方實際青苗損失給予合理賠償。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有權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自行決定流轉方式,取得流轉收入。
3、承包方如果不愿意繼續耕種承包地,可以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但要提前半年書面申請。
4、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七、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1、保證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讓的形式將承包地流轉給本社農戶,必須經發包方批準。以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流轉合同必須報發包方備案。
八、如果出現下列情況,發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終止執行。
1、承包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2、承包方全部農業人口遷入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取得承包地;。
3、承包方所有的農業人口死亡;。
4、國家征用全部承包地;。
5、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占用全部承包地;。
九、國家建設和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征占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時,本承包合同以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變更,對變化的合同標的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十、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首先請村(居)委會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調解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須申請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鑒證,從鑒證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發包方、承包方和合同鑒證機構各執份。
(本頁無正文)。
發包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農戶代表):________。
發包方負責人(蓋章):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農村集體山林承包的合同(優質12篇)篇九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xx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和中辦發[ ]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將 畝的土地發包給乙方從事 。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指標:每年應上交的國家稅金、農產品定購任務及提留統籌費等,按照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發包的耕地和隨耕地一并法寶的其它集體資產擁有所有權,對乙方承包經營活動有監督權,對乙方違背有關政策規定,私自流轉土地或改變農地性質及用途、掠奪式經營、棄耕荒蕪等行為有處理權。
(二)有權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及其它公益事業,組織農田基本建設、灌溉、農機、農藝等活動。有權督促乙方按時完成農產品訂購任務,按期按規定收取國家稅金、提留統籌費等。
(三)維護乙方的經營自主權和合法收益權,幫助乙方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在承包期內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條件,提供有關方面的服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在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可依法對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包、轉讓、入股、出租、兌換等。
(三)按規定交納稅金,完成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依法按照《農民承擔費用與勞務合同》的要求,承擔提留統籌費等合理費用及勞務。有權拒絕一切非法集資、攤派、罰款、收費等項目。
(四)不得擅自改變承包耕地農業用地用途,不得買賣、荒蕪、取土建窯、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強地面附屬物的維護和管理,不得損壞。
(六)窯積極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護土地資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從于國家和集體用地規則。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當事人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繳納稅費、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和承擔規定勞務的;
2、認為造成耕地減少、荒蕪及擅自改變耕地用途的;
3、不服從國家、集體用地規劃及未經批準破壞水利設施和附著物的。
第七條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內,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變更使用權的,必須提前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并按規定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內甲方規定代表人變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內,發包方有權收回死亡絕戶、外遷戶的承包土地;有權按規定進行小調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補充規定,報鎮合同管理機構備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簽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集體山林承包的合同(優質12篇)篇十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集體所有耕地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包期自_ ___年_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_ _月____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總價款為人民幣_元整,付款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結清。甲方出具加蓋村委會公章的正規發票或收據。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和繼承權。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一次性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六、甲方保證該土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八、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年_月_日
農村集體山林承包的合同(優質12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年月日起至二o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00年月日
農村集體山林承包的合同(優質12篇)篇十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________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和中辦發[1997]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將 畝的土地發包給乙方從事 。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指標:每年應上交的國家稅金、農產品定購任務及提留統籌費等,按照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發包的耕地和隨耕地一并法寶的其它集體資產擁有所有權,對乙方承包經營活動有監督權,對乙方違背有關政策規定,私自流轉土地或改變農地性質及用途、掠奪式經營、棄耕荒蕪等行為有處理權。
(二)有權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及其它公益事業,組織農田基本建設、灌溉、農機、農藝等活動。有權督促乙方按時完成農產品訂購任務,按期按規定收取國家稅金、提留統籌費等。
(三)維護乙方的經營自主權和合法收益權,幫助乙方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在承包期內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條件,提供有關方面的服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在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可依法對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包、轉讓、入股、出租、兌換等。
(三)按規定交納稅金,完成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依法按照《農民承擔費用與勞務合同》的要求,承擔提留統籌費等合理費用及勞務。有權拒絕一切非法集資、攤派、罰款、收費等項目。
(四)不得擅自改變承包耕地農業用地用途,不得買賣、荒蕪、取土建窯、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強地面附屬物的維護和管理,不得損壞。
(六)窯積極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護土地資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從于國家和集體用地規則。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當事人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繳納稅費、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和承擔規定勞務的`;
2、認為造成耕地減少、荒蕪及擅自改變耕地用途的;
3、不服從國家、集體用地規劃及未經批準破壞水利設施和附著物的。
第七條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內,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變更使用權的,必須提前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并按規定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內甲方規定代表人變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內,發包方有權收回死亡絕戶、外遷戶的承包土地;有權按規定進行小調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補充規定,報鎮合同管理機構備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簽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