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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自駕游協議書(案例13篇)篇一
為了維護此次自駕游活動共同參加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本次自駕游全體參加人員就本次結伴出行有關事項,簽訂如下聲明及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風險的承擔。
聲明人自愿參加此次自駕游活動。聲明人知道并認可本次自駕游活動為非商業性出行活動,全體成員共同遵循“志愿、自助、互助、aa制”的活動原則。聲明人必須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方可參加此次活動。聲明人知道此次活動或自駕游沒有組織人、發起人和聯系人。所有提出建議或意見者也不被視作為組織人、發起人和聯系人。聲明人知道同行的成員可能并沒有參加過戶外活動或急救(或野外)的經驗。聲明人知道他們并不對聲明人安全負責。
第二條關于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聲明。
(一)聲明人已了解參加此次自駕游活動所經過地方的地理氣候及路況,此次自駕游活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途中隨時會遭遇車禍或其他事故。在此聲明人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此活動過程中(包括在途階段)因使用裝備及車輛受到傷害,以及其他不可預測因素而造成聲明人傷亡或不可逆轉的永久損傷時,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聲明人自愿放棄向本人乘坐車輛所有權人、駕駛員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免除同隊其他成員的一切法律責任。
(二)駕駛員免責聲明由于駕駛員竭盡安全駕駛之原則,亦不能保證不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搭車人傷亡的,聲明人自愿放棄向駕駛員索取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聲明人清楚自駕游有一定的危險性,并清楚應該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活動開始后,本聲明將自動生效并表明聲明人接受本條款,否則,聲明人應該在車隊出行開始前退出本次活動。
(三)聲明人清楚獲知自身具有自由選擇往返活動集合地點的交通方式的權利。聲明人同意承擔由于自身選擇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動集合地點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四)聲明人了解此次自駕游活動存在不可預見的危險(如道路行駛、旅游過程、食宿、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均有可能造成對自身生命財產的傷害和損失。聲明人知道本人應當積極主動的購買保險,降低損失,一旦發生意外事故和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和個人自行承擔民事責任。參與此次自駕游活動的其他成員無需向受到傷害或損失的人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五)聲明人理解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自身的風險:更加注意環境,注意自身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自行配備及適用狀況,并自行決定參加哪些與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相適應及承受能力范圍之內的活動。聲明人清楚獲知,維護自身的安全是個人的責任并取決于自身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聲明人同意和保證,如果活動中聲明人確信所面臨或存在的條件及情況是不安全的,那么聲明人會立刻中斷進一步參加活動。
(六)在此,聲明人宣布自己的身體狀況,不存在影響聲明人參加此次自駕游或使用裝備和車輛的不適、損傷、病痛或其它疾病。鑒于此次自駕游的風險性,聲明人清楚獲知:聲明人應進行身體檢查并獲得醫生的確認,能夠參加此次自駕游;如果在沒有獲得醫生批準的情況下參加此次自駕游,由聲明人本人承擔所有的由參加此次自駕游引起的風險及責任。
(七)聲明人完全理解,在其他成員需要協助的時候,聲明人可能會盡力協助,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聲明人判斷,施救活動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并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聲明人進一步理解,聲明人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同時,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義務來協助聲明人進行救援。
(八)在此次活動中,如果由于聲明人的行為和聲明人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聲明人同意免除所有其他參加者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
本次自駕游活動大致路線為:時間為年月日至月日期間。
第四條。
本次自駕游活動所產生爭議,相關成員應本著平等協商原則協議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本協議簽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五條。
聲明人同意,此協議及聲明自本人簽署時生效。此協議對聲明人的繼承人、近親屬、相關被授權人及承繼人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協議書及免責聲明一式有同等法律效力。由聲明人在此簽署并保證:
1、聲明人已經閱讀和理解以上協議及聲明和其條文(全部協議書及免責聲明共4頁);
2、聲明人理解參加此次自駕游活動相關的風險;
4、聲明人知道此次自駕游活動本人在協議書簽署人一欄簽名后,從始發地出發時起該協議及免責聲明自動生效。
本次活動所有聲明人簽字:
簽署地點:
簽署時間:
20xx年x月x日。
實用自駕游協議書(案例13篇)篇二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在由(xxx)受托主辦自駕之旅系列活動中。為使活動組織方及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自愿選擇是否參加,凡參與者組織方均視為認同并自愿遵守本協議內容。
(一)本次自駕出行完全是自愿性的活動,參與者所交納的報名費為平攤活動成本所用,組織方的目的是為了讓參與者度過愉快假期,如出現事故組織方應積極主動的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法律責任。
(二)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三)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車隊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參與者活動前已充分考慮到自身身體狀況、車輛狀況對活動的影響(包括人身和財產安全),承諾因自身身體狀況,或因車輛及其他個人所有的裝備而產生的風險與責任,需參與者自行獨立承擔。
(五)為使活動安全有序進行,組織方委派一名活動領隊負責日常事務的處理工作,領隊有權視具體情況改變活動行程計劃,也有義務協助為參與者解決活動中的問題,但并不承擔參與者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
(六)活動期間,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脫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并簽署書面離隊協議,離隊后其行為后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七)為節約出游成本,車主可自愿選擇是否搭乘。車主與搭乘者雙方同意按車上乘坐人員平攤本次出游的油費路費、停車費。由于拼車的隨機性,如活動過程中發生任何因車主或搭乘人員個人原因導致的意外事故,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本車其他乘坐人員有互相援助的義務,但不承擔事故責任。
(八)活動期間,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并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也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參與者應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若發生人身傷害事故,除主觀故意過失外,組織方及同行者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九)自駕活動會有潛在的危險性,組織方為在活動前兩個工作日提供真實、有效身份證號碼者購買旅游保險,未能提供者需自行購買保險。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后果,組織方有義務協助其處理保險公司賠付事宜,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周歲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議。本活動禁止2歲以下兒童參與,如一定需要參與,監護人需自行為其購買保險,并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
(十一)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十二)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處理):
1、所有參與者都應自覺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風險與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2、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領航車(頭車)及其他同行車輛。
3、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領航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4、活動出發前車輛應加滿油,活動過程中油量消耗過半時,應向領航車作加油意思表示,得到許可后車隊統一加油。
5、車輛需暫時性停車,應提前通知領航車并得到其許可。路邊臨時停車,各車必須開啟雙燈示警。
6、如有車掉隊,車隊應原地停車,由尾車負責找回掉隊車,若時間較長,車隊可繼續前進;如有車拋錨,視情況就近維修,如耽擱時間較長,車隊提供必要幫助后可繼續前進。
7、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領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十三)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
1、本次活動對講機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通話語言應精煉簡潔,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語。不得過多談論與活動無關的話題,尤其不得談論政治、色情等話題。
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行車過程中試用車充,節約用電確保暢通;列隊行車時隨行車的對講機以聽為主,盡量避免打斷導航車的通訊。
(十四)參與者毆斗、酒后駕駛、無有效駕駛證照駕駛、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車輛,或在活動期間非法搭乘其他交通工具,或故意將自己置于危險境地,或自傷自殘、自殺、自殺未遂、自損等,因本人實施故意行為而產生的風險與責任,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十五)參與者因活動前存在個人健康問題(如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疾病、傳播疾病),而產生的風險與責任,參與者自行獨立承擔。
(十六)組織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不能履行報名時約定的路線行程,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及時通知參與者,并提供詳情解答。
(十七)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到組織方集中回收對講機時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議自動失效。
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閱讀以上協議內容!
組織方:參與方:
為了豐富廣大車友假期娛樂生活,**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于**年**月**日至**日主辦“連南連州”自駕游活動。為使活動組織方及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凡參加者均視為認同并自愿遵守本協議內容。
(一)此次自駕游屬于自發性非贏利制游覽活動,,活動的發起、聯系、組織都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義務工作,是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本活動參與者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由于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一但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活動的組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三)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車隊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參與者活動前已充分考慮到自身身體狀況、車輛狀況對活動的影響(包括人身和財產安全),承諾因自身身體狀況,或因車輛及其他個人所有的裝備而產生的風險與責任,需參與者自行獨立承擔。
(五)為使活動安全有序進行,組織方委派工作人員負責日常事務的處理工作,領隊有權視具體情況改變活動行程計劃,也有義務協助為參與者解決活動中的問題,但并不承擔參與者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
(六)活動期間,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脫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方可離隊,離隊后其行為后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七)活動期間,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并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也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參與者應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若發生人身傷害事故,除主觀故意過失外,組織方及同行者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八)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周歲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議。本活動禁止2歲以下兒童參與,如一定需要參與,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
(九)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十)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者都應自覺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風險與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2、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領航車(頭車)及落后于技術保障車(尾車)。
3、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領隊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4、車輛需暫時性停車,應提前通知領隊車并得到其許可。路邊臨時停車,各車必須開啟危險燈示警。
5、油箱過半,應向領路頭車發出加油需求。要求統一加油,減少加油次數。
6、如有車掉隊,車隊應原地停車,由尾車負責找回掉隊車,若時間較長,車隊可繼續前進;如有車拋錨,視情況就近維修,如耽擱時間較長,車隊提供必要幫助后可繼續前進。
7、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領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十一)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
1、本次活動對講機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通話語言應精煉簡潔,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語。不得過多談論與活動無關的話題,尤其不得談論政治、色情等話題。
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行車過程中試用車充,節約用電確保暢通;列隊行車時隨行車的對講機以聽為主,盡量避免打斷導航車和尾車的通訊。
(十二)活動期間履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
(十三)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議自動失效。
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閱讀并詳細了解以上協議內容!本次活動者需簽署后才能參與,未簽署的一律不得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敬請謹慎選擇參加本次活動。
參加活動者簽名:
實用自駕游協議書(案例13篇)篇三
請您在報名參加本次自駕游活動之前,仔細閱讀本規則,希望大家能遵循“平等互助、分享”的宗旨,自覺遵守本規則,并確保您已完全理解了本規則的各項內容。本活動為自助aa游活動。遵循“自助、互助、環保”的原則,參加者必須對自己的安全負責,活動中發生意外,發起者和同行者有義務組織救援或改變行程,但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特此聲明!本次活動領隊、副領隊、收隊及財務總管和隊員均有免除賠償責任之約定效力。活動開始后本聲明自動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聲明,否則,請在活動開始前退出!
第一條本次自駕游活動的性質是由完全行為能力人自由結合、自愿參加、風險自擔、責任自負,發起人僅起到倡議作用。這里不是商業旅行社、也不是專業的汽車俱樂部,本次自駕游活動費用一律實行aa制,沒有任何人是專職的工作人員,所以您必須慎重考慮,自愿報名,這樣是為了提醒您親自參與的重要性及自愿性。由于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當由于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一旦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防止活動的組織者及參加人員在事故發生后承擔不必要責任。
第二條本次自駕游一切活動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符合積極向上的社會道德風尚。一切因參加活動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自承擔,發起人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本次自駕游一切活動的個人設備以及有關裝備屬于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責任也由參與人自己承擔。
第四條因為車輛駕駛和戶外活動具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性,在參加時請注意安全,并對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和義務充分考慮。由于活動的性質屬于參加者自愿自發結隊出游,參與者的安全責任由參與者個人自負,本次自駕游活動發起人強烈建議您購買相關保險。活動發起人發布的活動計劃和由其發起的戶外活動都屬個人倡議行為,活動的發起人、其他參與人不承擔參與人個人安全問題的連帶責任。
第五條發生意外事故時,同行的車友除保險公司的補償外不得向車主和組織者索賠,車主和組織者不承擔因事故造成搭車人人身財產損失的賠償連帶責任。
第六條所有本次自駕游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盡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并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的損失或責任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第七條在參加涉水的活動時,參加者必須事先明確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讓組織者和同行人知道;不會游泳者必須自行攜帶救生工具并不得單獨在水邊游玩,如無申明者視作能游泳責任自負。
第八條車主免責聲明:由于駕駛員竭盡安全駕駛之原則,亦不能保證不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搭車人傷亡的,搭車人自愿放棄向本車輛所有權人或者駕駛員索取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考慮到本次自駕游有一定的危險性,強烈建議參加者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九條參加活動者免責聲明:本次自駕游活動屬于自助的出行活動,當由于意外事故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傷時,團隊的其他成員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永久損傷,團隊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團隊中的任何一個隊員應該本著“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活動。
第十條凡報名參加本次自駕游活動視為完全了解本聲明的含義,并接受本聲明。
第十一條所有參與者對本次自駕游活動的參與都是完全自愿的,參與者事先對本公約條款的含義及相關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第十二條本次自駕游活動報名者自報名之日起即被認為無條件履行本公約,并在活動開始之日執行本次相關的自駕游責任和義務。
活動時間計劃:x年08月26日-28日。
我了解本次活動是一次自助結伴戶外活動。
我了解本次活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在整個活動期間,我將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我保證在本次活動中遵守團隊紀律,服從領隊,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約定,不做破壞生態環境的事。
整個活動期間,我保證攜帶合適的裝備、足夠的食品、飲水,并對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我自愿參加本次活動并同意以上聲明!
我已認真看了上述內容,我同意以上內容并簽字。
簽字。
x年xx月xx日。
實用自駕游協議書(案例13篇)篇四
為了維護此次自駕游活動共同參加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本次自駕游全體參加人員就本次結伴出行有關事項,簽訂如下聲明及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風險的承擔。
聲明人自愿參加此次自駕游活動。聲明人知道并認可本次自駕游活動為非商業性出行活動,全體成員共同遵循“志愿、自助、互助、aa制”的活動原則。聲明人必須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方可參加此次活動。聲明人知道此次活動或自駕游沒有組織人、發起人和聯系人。所有提出建議或意見者也不被視作為組織人、發起人和聯系人。聲明人知道同行的成員可能并沒有參加過戶外活動或急救(或野外)的經驗。聲明人知道他們并不對聲明人安全負責。
第二條、關于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聲明。
(一)聲明人已了解參加此次自駕游活動所經過地方的地理氣候及路況,此次自駕游活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途中隨時會遭遇車禍或其他事故。在此聲明人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此活動過程中(包括在途階段)因使用裝備及車輛受到傷害,以及其他不可預測因素而造成聲明人傷亡或不可逆轉的永久損傷時,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聲明人自愿放棄向本人乘坐車輛所有權人、駕駛員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免除同隊其他成員的一切法律責任。
(二)駕駛員免責聲明由于駕駛員竭盡安全駕駛之原則,亦不能保證不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搭車人傷亡的,聲明人自愿放棄向駕駛員索取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聲明人清楚自駕游有一定的危險性,并清楚應該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活動開始后,本聲明將自動生效并表明聲明人接受本條款,否則,聲明人應該在車隊出行開始前退出本次活動。
(三)聲明人清楚獲知自身具有自由選擇往返活動集合地點的交通方式的權利。聲明人同意承擔由于自身選擇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動集合地點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四)聲明人了解此次自駕游活動存在不可預見的危險(如道路行駛、旅游過程、食宿、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均有可能造成對自身生命財產的傷害和損失。聲明人知道本人應當積極主動的購買保險,降低損失,一旦發生意外事故和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和個人自行承擔民事責任。參與此次自駕游活動的其他成員無需向受到傷害或損失的人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五)聲明人理解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自身的風險:更加注意環境,注意自身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自行配備及適用狀況,并自行決定參加哪些與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相適應及承受能力范圍之內的活動。聲明人清楚獲知,維護自身的安全是個人的責任并取決于自身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聲明人同意和保證,如果活動中聲明人確信所面臨或存在的條件及情況是不安全的,那么聲明人會立刻中斷進一步參加活動。
(六)在此,聲明人宣布自己的身體狀況,不存在影響聲明人參加此次自駕游或使用裝備和車輛的不適、損傷、病痛或其它疾病。鑒于此次自駕游的風險性,聲明人清楚獲知:聲明人應進行身體檢查并獲得醫生的確認,能夠參加此次自駕游;如果在沒有獲得醫生批準的情況下參加此次自駕游,由聲明人本人承擔所有的由參加此次自駕游引起的風險及責任。
(七)聲明人完全理解,在其他成員需要協助的時候,聲明人可能會盡力協助,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聲明人判斷,施救活動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并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聲明人進一步理解,聲明人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同時,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義務來協助聲明人進行救援。
(八)在此次活動中,如果由于聲明人的行為和聲明人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聲明人同意免除所有其他參加者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
本次自駕游活動大致路線為:時間為年月日至月日期間。
第四條。
本次自駕游活動所產生爭議,相關成員應本著平等協商原則協議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本協議簽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五條。
聲明人同意,此協議及聲明自本人簽署時生效。此協議對聲明人的繼承人、近親屬、相關被授權人及承繼人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協議書及免責聲明一式有同等法律效力。由聲明人在此簽署并保證:
1、聲明人已經閱讀和理解以上協議及聲明和其條文(全部協議書及免責聲明共4頁);
2、聲明人理解參加此次自駕游活動相關的風險;
4、聲明人知道此次自駕游活動本人在協議書簽署人一欄簽名后,從始發地出發時起該協議及免責聲明自動生效。
本次活動所有聲明人簽字:
簽署地點:
簽署時間:
實用自駕游協議書(案例13篇)篇五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內及從事垃圾清運過程中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免責協議:
一、乙方使用駕駛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輛,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開出與工作范圍以外的場地,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乙方負責保養維護和清洗,如出現人為損壞,修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確使用車輛的權利。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在使用車輛期間的違規行為,做出具體處理措施。乙方應無條件執行。
四、乙方因自身原因常年患病,且血壓較高和心臟疾病。如突發疾病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做法律之依據。
甲方:x乙方: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實用自駕游協議書(案例13篇)篇六
舉行自駕游活動的時候需要簽訂安全。
協議書。
下面小編跟大家分享幾篇安全協議書以供參考!
為使活動組織方及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凡參加者均視為認同并自愿遵守本協議內容。
(一)此次自駕游活動的發起、聯系、組織都是鄭州日產汽車有限公司甘肅車主俱樂部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本活動參與者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一但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活動的組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三)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車隊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為使活動安全有序進行,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脫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方可離隊,離隊后其行為后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五)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周歲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議。本活動禁止2歲以下兒童參與,如一定需要參與,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
(六)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七)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者都應自覺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風險與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2.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領航車(頭車)及落后于技術保障車(尾車)。
3.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領隊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4.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領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八)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
1.本次活動對講機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九)活動期間履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
(十)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議自動失效。
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閱讀并詳細了解以上協議內容!本次活動者需簽署后才能參與,未簽署的一律不得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
參加活動者簽名:
主辦、組織方:
領隊:
活動時間:20xx年*月*日。
本次出行完全是自愿性參加活動,如出現事故組織方應積極主動的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法律責任。
(一)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二)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周歲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議。
(三)參與者因活動前存在個人健康問題(如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疾病),而產生的風險與責任,參與者自行獨立承擔。組織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戰爭、騷等)不能履行報名時約定的路線行程,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及時通知參與者,并提供詳情解答。
(四)活動期間,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脫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并簽署書面離隊協議,離隊后其行為后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五)自駕活動會有潛在的危險性,組織方為在活動前兩個工作日提供真實、有效身份證號碼者購買旅游保險,未能提供者需自行購買保險。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后果,組織方有義務協助其處理保險公司賠付事宜,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七)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導航車(頭車)及落后于(尾車)。
2、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導航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3、活動出發前車輛應加滿油,活動過程中油量消耗過半時,應向導航車作加油意思表示,得到許可后車隊統一加油。
4、車輛需暫時性停車,應提前通知導航車并得到其許可。路邊臨時停車,各車必須開啟雙燈示警。
5、如有車掉隊,車隊應原地停車,由尾車負責找回掉隊車,若時間較長,車隊可繼續前進;如有車拋錨,視情況就近維修,如耽擱時間較長,車隊提供必要幫助后可繼續前進。
6、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導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九)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作相應處罰):
1、本次活動對講機頻率為002,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通話語言應精煉簡潔,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語。不得過多談論與活動無關的話題,尤其不得談論政治、色情等話題。
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行車過程中試用車充,節約用電確保暢通;列隊行車時隨行車的對講機以聽為主,盡量避免打斷導航車和尾車的通訊。
(十)參與者毆斗、酒后駕駛、無有效駕駛證照駕駛、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車輛,或在活動期間非法搭乘其他交通工具,或故意將自己置于危險境地,或自傷自殘、自殺、自殺未遂、自損等,因本人實施故意行為而產生的風險與責任,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十一)組織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戰爭、騷等)不能履行報名時約定的路線行程,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及時通知參與者,并提供詳情解答。
(十二)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到組織方集中回收對講機時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議自動失效。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閱讀以上協議內容!
參與者簽名:xxx。
日期:20xx年*月*日
實用自駕游協議書(案例13篇)篇七
為了維護此次自駕游活動共同參加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本次自駕游全體參加人員就本次結伴出行有關事項,簽訂如下聲明及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聲明人自愿參加此次自駕游活動。聲明人知道并認可本次自駕游活動為非商業性出行活動,全體成員共同遵循“志愿、自助、互助、aa制”的活動原則。聲明人必須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方可參加此次活動。聲明人知道此次活動或自駕游沒有組織人、發起人和聯系人。所有提出建議或意見者也不被視作為組織人、發起人和聯系人。聲明人知道同行的成員可能并沒有參加過戶外活動或急救(或野外)的經驗。聲明人知道他們并不對聲明人安全負責。
(一)聲明人已了解參加此次自駕游活動所經過地方的地理氣候及路況,此次自駕游活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途中隨時會遭遇車禍或其他事故。在此聲明人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此活動過程中(包括在途階段)因使用裝備及車輛受到傷害,以及其他不可預測因素而造成聲明人傷亡或不可逆轉的永久損傷時,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聲明人自愿放棄向本人乘坐車輛所有權人、駕駛員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免除同隊其他成員的一切法律責任。
(二)駕駛員免責聲明由于駕駛員竭盡安全駕駛之原則,亦不能保證不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搭車人傷亡的,聲明人自愿放棄向駕駛員索取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聲明人清楚自駕游有一定的危險性,并清楚應該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活動開始后,本聲明將自動生效并表明聲明人接受本條款,否則,聲明人應該在車隊出行開始前退出本次活動。
(三)聲明人清楚獲知自身具有自由選擇往返活動集合地點的交通方式的權利。聲明人同意承擔由于自身選擇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動集合地點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四)聲明人了解此次自駕游活動存在不可預見的危險(如道路行駛、旅游過程、食宿、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均有可能造成對自身生命財產的傷害和損失。聲明人知道本人應當積極主動的購買保險,降低損失,一旦發生意外事故和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和個人自行承擔民事責任。參與此次自駕游活動的其他成員無需向受到傷害或損失的人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五)聲明人理解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自身的風險:更加注意環境,注意自身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自行配備及適用狀況,并自行決定參加哪些與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相適應及承受能力范圍之內的活動。聲明人清楚獲知,維護自身的安全是個人的責任并取決于自身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聲明人同意和保證,如果活動中聲明人確信所面臨或存在的條件及情況是不安全的,那么聲明人會立刻中斷進一步參加活動。
(六)在此,聲明人宣布自己的身體狀況,不存在影響聲明人參加此次自駕游或使用裝備和車輛的不適、損傷、病痛或其它疾病。鑒于此次自駕游的風險性,聲明人清楚獲知:聲明人應進行身體檢查并獲得醫生的確認,能夠參加此次自駕游;如果在沒有獲得醫生批準的情況下參加此次自駕游,由聲明人本人承擔所有的由參加此次自駕游引起的風險及責任。
(七)聲明人完全理解,在其他成員需要協助的時候,聲明人可能會盡力協助,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聲明人判斷,施救活動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并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聲明人進一步理解,聲明人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同時,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義務來協助聲明人進行救援。
(八)在此次活動中,如果由于聲明人的行為和聲明人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聲明人同意免除所有其他參加者的賠償責任。
本次自駕游活動大致路線為:時間為年月日至月日期間。
本次自駕游活動所產生爭議,相關成員應本著平等協商原則協議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本協議簽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聲明人同意,此協議及聲明自本人簽署時生效。此協議對聲明人的繼承人、近親屬、相關被授權人及承繼人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書及免責聲明一式有同等法律效力。由聲明人在此簽署并保證:
1、聲明人已經閱讀和理解以上協議及聲明和其條文(全部協議書及免責聲明共4頁);
2、聲明人理解參加此次自駕游活動相關的風險;
4、聲明人知道此次自駕游活動本人在協議書簽署人一欄簽名后,從始發地出發時起該協議及免責聲明自動生效。
本次活動所有聲明人簽字:
簽署地點:
簽署時間:年日。
實用自駕游協議書(案例13篇)篇八
為使活動組織方及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凡參加者均視為認同并自愿遵守本協議內容。
(一)此次自駕游活動的發起、聯系、組織都是鄭州日產汽車有限公司甘肅車主俱樂部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本活動參與者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一但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活動的組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三)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車隊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為使活動安全有序進行,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脫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方可離隊,離隊后其行為后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五)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周歲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議。本活動禁止2歲以下兒童參與,如一定需要參與,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
(六)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七)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者都應自覺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風險與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2.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領航車(頭車)及落后于技術保障車(尾車)。
3.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領隊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4.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領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八)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
1.本次活動對講機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九)活動期間履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
(十)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議自動失效。
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閱讀并詳細了解以上協議內容!本次活動者需簽署后才能參與,未簽署的一律不得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
參加活動者簽名:
范本二。
主辦、組織方:
領隊:
活動時間:20xx年*月*日。
本次出行完全是自愿性參加活動,如出現事故組織方應積極主動的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法律責任。
(一)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二)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周歲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議。
(三)參與者因活動前存在個人健康問題(如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疾病),而產生的風險與責任,參與者自行獨立承擔。組織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戰爭、暴亂等)不能履行報名時約定的路線行程,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及時通知參與者,并提供詳情解答。
(四)活動期間,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脫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并簽署書面離隊協議,離隊后其行為后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五)自駕活動會有潛在的危險性,組織方為在活動前兩個工作日提供真實、有效身份證號碼者購買旅游保險,未能提供者需自行購買保險。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后果,組織方有義務協助其處理保險公司賠付事宜,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七)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導航車(頭車)及落后于(尾車)。
2、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導航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3、活動出發前車輛應加滿油,活動過程中油量消耗過半時,應向導航車作加油意思表示,得到許可后車隊統一加油。
4、車輛需暫時性停車,應提前通知導航車并得到其許可。路邊臨時停車,各車必須開啟雙燈示警。
5、如有車掉隊,車隊應原地停車,由尾車負責找回掉隊車,若時間較長,車隊可繼續前進;如有車拋錨,視情況就近維修,如耽擱時間較長,車隊提供必要幫助后可繼續前進。
6、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導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九)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作相應處罰):
1、本次活動對講機頻率為002,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通話語言應精煉簡潔,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語。不得過多談論與活動無關的話題,尤其不得談論政治、色情等話題。
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行車過程中試用車充,節約用電確保暢通;列隊行車時隨行車的對講機以聽為主,盡量避免打斷導航車和尾車的通訊。
(十)參與者毆斗、酒后駕駛、無有效駕駛證照駕駛、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車輛,或在活動期間非法搭乘其他交通工具,或故意將自己置于危險境地,或自傷自殘、自殺、自殺未遂、自損等,因本人實施故意行為而產生的風險與責任,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十一)組織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戰爭、暴亂等)不能履行報名時約定的路線行程,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及時通知參與者,并提供詳情解答。
(十二)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到組織方集中回收對講機時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議自動失效。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閱讀以上協議內容!
參與者簽名:。
日期:20xx年*月*日
實用自駕游協議書(案例13篇)篇九
為了提高員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識,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員工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公司與員工雙方的責任,保護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員工和公司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第一條: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愿參加乙方組織集體旅游,并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甲方愿獨立承擔旅游期間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疾病等不可預測的一切損害,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三條:甲方旅游期間因自身原因給集體帶來損失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旅游期間甲方如有造成他人身體傷害及財產損失的,全部由甲方自負,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甲方應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安全,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切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本協議生效時間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至本次活動結束。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實用自駕游協議書(案例13篇)篇十
為使活動組織方及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凡參加者均視為認同并自愿遵守本協議內容。
(一)此次自駕游活動的發起、聯系、組織都是鄭州日產汽車有限公司甘肅車主俱樂部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本活動參與者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一但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活動的組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三)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車隊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為使活動安全有序進行,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脫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方可離隊,離隊后其行為后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五)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周歲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議。本活動禁止2歲以下兒童參與,如一定需要參與,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
(六)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七)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者都應自覺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風險與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2.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領航車(頭車)及落后于技術保障車(尾車)。
3.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領隊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4.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領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八)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
1.本次活動對講機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九)活動期間履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
(十)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議自動失效。
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閱讀并詳細了解以上協議內容!本次活動者需簽署后才能參與,未簽署的一律不得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
參加活動者簽名:
實用自駕游協議書(案例13篇)篇十一
為了使乙方學生得到切實有效的課外輔導,提高學習成績,保證孩子的安全、確保輔導教學的正常開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本著公平誠信的原則,就乙方委托甲方對其子女進行課外輔導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服務內容及權利、義務。
甲方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安排其對學生進行以面授形式為主的全程教學輔導。并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對課程進行針對性選擇。
1.學生必須完成暑期作業在進行其他課外輔導,指定學習內容,由學生自主學習。包括課前的預習、測試、以及課后復習。老師將給出預習和復習的思路和目標,并給以測試時間,在對測試進行評定后予以講解。
2.面授:老師將根據學生預習的內容以及授課計劃,確定本次授課內容。
3、甲方根據學生學習情況和考試重點為學生提供配套試題,定期對學生進行適量的強化訓練和測驗.
6.學生不經同意擅自做主,遇到問題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每期開課一次后,如不滿意,可全額退學費;開課兩次后,由于個人原因導致課程無法繼續的而需退學的,乙方違約論。不再辦理退學手續!請乙方確認并諒解!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學生真實有效的詳細資料,為甲方的后續服務提供依據。
2、授課前,乙方學生應按授課老師的要求,認真預習和復習,并將輔導作業交給老師檢查。因學生原因未完成預習、復習或作業,老師在面授時間安排學生完成,由此而導致教學計劃無法正常完成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如乙方認為額外需要增加課時的,可向甲方提出申請,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監督學生配合甲方的教學,按照甲方老師的安排認真完成測試和訓練的題目,執行甲方制定的學習計劃,乙方有權對學習計劃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議。
5.乙方應安頓孩子買正規食品;如小零食中毒,由乙方自行承擔醫藥費。
6.星期日屬個人休息時間,此間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7.為了保證孩子上學及放學路上的安全,請您按輔導班規定的時間來接送孩子,不要讓孩子自己來。如果堅持讓孩子自己來上課,路上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8如遇特殊情況,孩子無法來上課,請您及時給學生請假,無論是親自請假還是打電話請假,請勿必告知老師,以免出現孩子無故曠課,由無故曠課而產生的安全等其它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自行解決。
三、協議期限:開課之日起至20xx年月日暑期結束。
四、協議簽訂后,在協議有效期內,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問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協議。如甲方不能繼續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規定的服務內容,需支付10%的違約金,并按服務時間比例將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協議,甲方不予退還任何費用。
五、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輔導費用元人民幣(大寫)在雙方簽訂本協議當日由乙方一次付清。
六、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協議簽訂后,雙方須共同遵守。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均可修改、變更;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乙方已通讀上述條款,甲方向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親愛的家長,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家長與老師要建立平等的關系,互相合作,互相信任,共同完成教育職責,共同擔負起孩子的安全責任。因此,請您務必竭力配合我們的工作,謝謝。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實用自駕游協議書(案例13篇)篇十二
為了進一步規范自駕游活動(費用aa),豐富車友們的業余生活,使每一個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參與者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自愿選擇是否參加。凡參加者均示為認同并自愿遵守本協議內容。
六、自駕游活動會有潛在的危險性,參加者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凡報名參加者年滿18歲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18周歲的,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后果,組織和參與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參加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代他(她)人報名或簽協議者,被代報名或被代簽字者參加活動如遭受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組織者和參與者同樣不承擔;代簽字人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義務。
七、所有參與者對此次自駕游活動的參與都是完全自愿的,參與者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自簽名之時表示該約定生效到活動結束自動失效。
八、所有參加活動者在出發前簽定本協議確認,從雙鴨山出發時2014年6月31日早上9:00生效至活動結束時(車隊到達雙鴨山)本協議終止。
九、拼(搭)車人陳述與保證。
3、自愿分攤活動中產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等因車輛產生的費用;
4、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應積極配合駕車人解除故障;
5、發生交通事故后,協助駕車人報警、維護現場,配合解決與第三方糾紛;
7、在該協議上簽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實姓名。
十、糾紛解決。
駕車人與拼(搭)車人發生爭議應及時告知自發邀約活動的邀約者,由邀約者進行協調。
本次活動的時間為2014年6月1日至本次活動截止(車隊到達雙鴨山)。
同意以上全部內容才能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敬請謹慎選擇本次活動。
實用自駕游協議書(案例13篇)篇十三
為了進一步規范自駕游活動(費用aa),豐富車友們的業余生活,使每一個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參與者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自愿選擇是否參加。凡參加者均示為認同并自愿遵守本協議內容。
六、自駕游活動會有潛在的危險性,參加者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凡報名參加者年滿18歲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18周歲的,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后果,組織和參與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參加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代他(她)人報名或簽協議者,被代報名或被代簽字者參加活動如遭受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組織者和參與者同樣不承擔;代簽字人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義務。
七、所有參與者對此次自駕游活動的參與都是完全自愿的,參與者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自簽名之時表示該約定生效到活動結束自動失效。
八、所有參加活動者在出發前簽定本協議確認,從雙鴨山出發時20__年6月31日早上9:00生效至活動結束時(車隊到達雙鴨山)本協議終止。
九、拼(搭)車人陳述與保證。
3、自愿分攤活動中產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等因車輛產生的費用;
4、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應積極配合駕車人解除故障;
5、發生交通事故后,協助駕車人報警、維護現場,配合解決與第三方糾紛;
7、在該協議上簽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實姓名。
十、糾紛解決。
駕車人與拼(搭)車人發生爭議應及時告知自發邀約活動的邀約者,由邀約者進行協調。
本次活動的時間為20__年6月1日至本次活動截止(車隊到達雙鴨山)。
同意以上全部內容才能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敬請謹慎選擇本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