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充滿師生情誼和溫馨氛圍的地方,我們和老師、同學建立了深厚的關系。在這里,我們分享一些學校教育中的經驗和教訓,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一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二
為了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保障學生正常權益,更好為學生提供服務,切實做好節能減排工作,根據國家節能減排的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及違規使用電器,學生宿舍內實施智能控電管理,單個用電器功率不得超過800w,每個學生宿舍實際設計最大用電總功率1200w,若某宿舍總功率超過1200w,系統立即自動斷電,恢復正常功率后,系統將在兩分鐘內自動恢復該宿舍的供電。累計超功率15次后,系統不再自動恢復,需到用電管理員處說明情況,經調查沒有發現違規后手動恢復。
2、嚴禁私自更改供電線路,亂拉電線或網線、亂裝燈、亂裝插座和配電設施線路上亂掛物品等破壞公共設施行為,如有損壞照價賠償,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責任。
3、寢室內供電時間嚴格按照學校規定作息時間執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時供電。
4、學校將為每個學生每月無償提供5度電。每間寢室每年按10個月供電、供電度數按所住學生數×5度,提供正常生活學習用電保障。
5、學生應自覺養成節約的良好習慣,做到人走燈滅,合理用電,對超額使用部分按國家用電收費標準收取,學校會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額度數和超額費用。
6、超額度數和超額費用收取時間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繳納超額用電費用的,系統將作自動斷電處理。
7、20xx年4月7日起實行計量收費。
8、交費地點:后勤集團二樓,
交費時間: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制度由后勤處水電科、學生處宿管科負責解釋。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三
-b-20xx-0229為規范學生宿舍的管理,合理化使用電器,提倡學生節約用電,從而進一步節能降耗、消除安全隱患,公司特制訂本規定。
一、嚴格落實安全用電責任制度,高度重視安全用電管理,各宿舍住宿人員為安全用電責任人,不能留下安全隱患,凡造成安全問題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責任。
二、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三、各種用電設備、電器元件、照明線路的安裝、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規范和電業部門的管理規定執行。
四、設備部對宿舍供電線路,設備等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對線路老化,安裝不良,絕緣降低及漏電等問題及部件必須及時整改,更換。
五、宿舍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和危險性較大的電器,一經發現堅決沒收。第一次給予警告,并通告批評,第二次發現將處以200元的罰款并于當月工資中扣除。
六、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七、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應及時報告工區相關負責人,并安排電工進行更換或維修。
八、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完畢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九、所有宿舍成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安全,宿舍成員之間應相互監督和提醒。
十、公司設立用電標準:每間宿舍每月用電量為75度,超出部分財務部按每度一元的標準從學生當月工資中扣除,行政部將學生每月用電記錄張貼于公告欄。
十一、以上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請各位學生相互監督,共同遵守。若有違反,按以上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四
為預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體現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省教育廳、公安廳[2002]11號依法治校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公寓管理條例要求,特制定學生公寓用電管理制度。
一、學生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管理制度。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服從管理、做文明學生。
二、后勤服務中心有權對學生公寓用電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章用電的應以《國家電力管理法規》為依據進行糾正和處罰。
三、學生宿舍內的電燈、電棒、開頭、插座、電表及門窗、玻璃,每學年暑假入學前由后勤服務中心統一檢查維修合格后,交給各學院新生入住。學期中間如屬自然損壞,由后勤服務中心派人維修,如屬人為故意損壞,誰損壞誰賠償。
四、公寓用電,根據學院作息時間表,由后勤服務中心按時送電、停電。
五、學生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如發現私拉亂接者,第一次要給予批評教育,沒收亂接的電線和用電器;第二次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并報學生處給予紀律處分。
六、寢室內的用電器功率最大不能超過300w,如因私自用大功率的用電器燒水、做飯、取暖等,造成保險絲觸斷、線路短路、斷路,造成停電、空氣開關、電度表、線路燒毀的,除責令照價賠償外,并按照《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違紀處分暫行規定》相應條款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七、因違犯用電規定造成觸電、引發火災,發生人身、財產等不良后果的,除根據國家電力管理法規處罰外,當事人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八、公寓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學生應及時通知公寓管理人員,由公寓科管理人員報修電工及時維修,非電工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五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六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并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信息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并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七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用電管理工作,培養廣大學生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意識,杜絕違章用電、使用違禁電器的現象,同時加大學生宿舍的管理力度,更好地為同學服務,特制定以下辦法:
一、根據我院實際情況,學生宿舍每月免費供應正常生活學習用電:8人間為25度、6人間為20度、4人間為15度,一年按10個月供應。
二、學生用電不足部分,由學生自費購買,每次購買度數以滿足當月需求為準,一般一次加電不超過20度,不足部分經樓長審核,可再次購買。
三、學生宿舍加電工作由各樓樓長具體負責,每天下午4:00--5:00統一到物業中心加電,其它時間、其它人一律不予受理,如需加電,需提前到樓長處登記交費。
四、凡是當月衛生檢查平均成績達到95分以上的文明宿舍,每宿舍獎勵下月用電20度,電費由宿管中心從學生獎勵基金中支付。
五、宿舍衛生成績優秀,無補考、重修同學,平均成績70分以上的“優良學風宿舍”一次性獎勵用電60度,電費由宿管中心從學生獎勵基金中支付。
六、年終評選“十佳文明宿舍”一次性獎勵用電100度,電費由宿管中心從學生獎勵基金中支付。
七、凡是在當月各類檢查中出現下列情況,將取消該宿舍下月增加用電指標的資格:
1.在當月衛生檢查中平均成績低于85分的宿舍;。
5.在正常學習休息時間內打撲克、打麻將、下棋等行為者;。
以上望同學們嚴格遵守。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八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學校都會制定用電管理制度。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1.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規范用電行為,成立學校安全用電領導小組,完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責任落實到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崗位。
規章制度。
和用電設備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確使用電工用具。電工要隨時關注學校用電設備,周周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時維修開關、插座、電燈等,排除用電故障。維修用電器時程序要規范,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搬動用電設備。
3.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負責,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
4.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嚴禁在校園內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電器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嚴禁私拉亂接、自行改線或鋪線,以免發生短路及漏電現象。
5.嚴禁各辦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電器,增加用電設備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準,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寢室嚴禁使用電褥子、電暖器等取暖設備,以免電路短路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6.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若發現異常現象,如發現電器、電線冒煙起火或有刺鼻氣味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并上報部門領導或總務處,通知專人維修。
7.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教室內多媒體設備使用專人負責,不得將多媒體設備用于玩游戲或私自拆裝多媒體設備。
8.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學習安全用電常識。注意保持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觸電急救方法,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呼救,斷開電源,招呼周圍人員前來協助搶救,并拔打120急救電話。
10.值班領導、教師必須每天巡查一遍校園電路,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班主任是班級用電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天天檢查教室電路,保證教室用電安全;宿舍管理員要每天都檢查宿舍電路,保證學生宿舍用電安全。
11.校內的所有設備用電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學校統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線接電,禁止私拉電線,私自安裝用電設備設施。
12.在變壓器、配電房周圍設立防護欄,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學生危險,禁止靠近、攀爬。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后勤處專人管理,并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后勤處,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用戶,統一用電表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表和接線,并對自己電表,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竊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一、要加強和重視對用電設施的管理和維修。對配電柜、電閘要經常進行觀察、檢查、保證供電設備、儀器儀表的運轉轉正常。
二、配電柜嚴禁非電工操作人員操作,所有人員不得亂動配電設施、儀器儀表、隨意拉開電閘,以免損壞儀器,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三、用電管理人員要遵守用電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帶電操作、要保障用操作人員自身安全,避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四、用電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檢修電力線路。電線老化、要及時更換,防止發生漏電造成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
五、禁止非用電管理人員亂接電線,私用電爐,嚴格用電管理制度,發現有違犯用電制度的情況,要嚴肅處理,因私接電源等造成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要依法嚴懲。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九
學校規模大,學校用電范圍和用電量都在不斷擴展,用電安全已成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做好用電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電管理由總務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總務處統一辦理。
二、室外電源輸電線路,任何人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負責單位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在1kw以上的必須經總務處同意后,委托有執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
五、綜合樓、教學樓、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校長批準。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
八、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九、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每學期組織1~2次檢查,各處室、辦公室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任何處室、年級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處室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一、學校用電制度:
(一)、學校用電要本著節約的原則,節約用電,人人有責。
(二)、無論電燈、錄音機或電視機都要做到人走燈滅、關閉錄音機或關掉電視機。
(三)、教師辦公室或廚房,都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用電器。
(四)、不能隨意使用電飯鍋、電爐、電褥子等用電設施。
(五)、時刻注意電路設施的安全,嚴防漏電、接地,發生觸電事故或火災。
(六)、不能隨意亂拉電線,接過多的插座。
(七)、電路元件要合格。
(八)、學生教室及實驗室用電要合理,嚴防學生觸電,用電要合乎操作規程。
注意事項:
1.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不能接近、觸摸電源和電器。
2.不要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外殼,更不能在電線上晾衣服或懸掛物體,或將電線直接掛在鐵釘上。
3.發現絕層損壞的電線、燈頭、開頭、插座要及時報告,請電工檢修,切勿亂動。電工對消除以上安全隱患要及時不得推脫。
4.學生不得在配電房、變壓器周圍逗留,更不能攀爬變壓器,不得把其他物體拋向變壓器及配電房內,不得亂動電氣設備。
5.萬一遇有電氣設施引起的火災,要迅速切斷電源,然后再滅火。
6.發現有人觸電時,要先使觸電者盡快脫離電源,再采取其它搶救措施。
7.學校每學期要對所有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修。
二、學校用水制度:
1、以節約為原則,不得任意浪費。
2、各班用水除值日生外,其他學生一般不允許自行使用學校用水。
3、在學校用水要定時使用,平時不得隨意使用。
4、教室除掃地外,學生不準喝生水,洗衣服等。
5、要保護好用水設施,本著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十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二、辦公室安全用電由校辦公室和工會負責。教師平日注意節約用電,下班離開辦公室必須做到切斷燈、飲水機、電腦、空調等電器電源,責任到人。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簡易電爐等電器。
三、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學校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四、加強師生用電安全教育,嚴格按照安全用電要求,做好電器防火、防觸電等安全保障。
五、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嚴禁自行處置。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十一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并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7、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十二
正常用電是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正常進行的``關鍵條件,為減少學校多余開支,達到安全用電、節約用電之目的,現將用電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準私接電燈、插座、電扇及其它用電器具,違者罰款10元并沒收用電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內,白天(早自習下課至放晚學)不準亮燈(陰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違者每燈/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班級(或宿舍)同學共同支付。
三、辦公室的風扇必須合理使用,在室內無人時必須關閉。否則,每扇/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處室當天(或當天早、晚)所在人員共同支付。(節假日或放學后不關風扇或燈發現一次加倍處罰)。
四、學生禁止使用電褥子,違者罰款10元,并沒收。允許教職工晚上用電褥子,早晨起床后必須拔下電褥插頭,經查白天電褥通電者,每次罰款20元。插頭沒拔者,兩次警告后仍然不改的,第三次開始每次罰款10元。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取暖等,違者每次罰款20元。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
五、宿舍按裝60w電燈一只,擅自增接(或換超功率)燈具者,罰款5元,并沒收電器。故意破壞宿舍用電設施者,罰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做飯、取暖等,使用時被查到者,每次罰款30元。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家屬禁止到宿舍或辦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電器,違者按以上規定處理。
七、線路或保險絲出現故障后,非相關工作人員不準起門撬鎖進入配電室,或破壞其他用電設施,違者罰款10—20元。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十三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并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辦公室加強消-防-隊員的技術防范訓練,發揮其實擊作用。總務處要做好消防器材維修、交換等工作。
2、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4、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5、學生宿舍、電腦房、易燃易爆危險品庫、圖書室、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置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6、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7、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9、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10、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1、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校內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筑峻工后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校舍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盡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15、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16、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17、合理布局全校消防設施,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18、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常規工作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于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班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并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諸如校園建筑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應急
照明裝置,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在落實消防責任制的過程中,必須掌握以下工作情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安全教育大會,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內容納入教學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升旗儀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必須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銹、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善可用狀態。
4、實驗人員每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保持實驗室整潔衛生。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保持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必須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必須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天下班時要關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領導要定期檢查租房戶消防安全情況,并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強行收回出租房。
2、學校要對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5、嚴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結構安全的施工。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十四
為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在校師生的安全,合理用水、用電,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應配備兼職的水電工(朱秀瑜、王振波)并落實責任,對校園內出現的水電隱患要及時維修、處理。
二、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正確用水、用電,節約水電,及時開關教室內電燈、飲水機,放學后,及時切斷教室電源。
三、除電燈、飲水機開關外,教室、辦公室及其它校園內一切公共場所有電器設備的地方,絕對禁止學生開啟。
四、學校電器設備必須設有安全保護措施,萬一發生漏電事故時,必須確保師生生命的安全不受威脅。
五、學生飲用水應通過正規的廠家渠道供應,確保學生飲用水的安全,應與供水廠家簽訂責任書。
六、嚴禁住校學生在寢室使用“熱得快”、蠟燭,安裝床上燈,安裝使用交流電的錄音機等自備的電器。遇到電路故障,發生斷電情況,學生要報告老師請電工修理,不要自作主張進行線路維修。
七、打掃衛生要注意安全和保護電器,切忌用濕布去抹電線和日光燈管、電扇上的灰塵,如果有必要進行徹底清掃,也要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進行。
九、空中架有電纜、電線,不要在下面放風箏和進行球類活動,不要高拋物體。
1.安全用電、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2.水電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運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3.未經學校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4.各種水電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5.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6.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
7.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8.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
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的規范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水用電原則:合理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電。校內住戶用水用電,按量收費。禁止破壞水電設施,嚴禁偷電。
二、用水用電相關規定
1、全校師生都應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用水做到:沒有長流水現象,不隨意損壞水表、閥門、龍頭、水管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具體落實到各年級、教研組、功能室及具體個人。任何人不準向校外供水,若被發現,除沒收供水設施外,還要扣除當月工資5%。用電做到:無人熄燈,出門關燈。發現電器設備發生故障要及時報告。
2、注意安全用電。安全用電,人人有責。不準在電線上晾毛巾,曬衣服、被褥等。不準私自亂接電線,若因此發生事故,造成集體財產及他人財物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學校概不負責。
3、各班電器由本班學生使用并護理,維修費用由學生分擔。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的思想意識,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嚴格執行水電工操作規程,確保校內各處水、電的正常供應。
2、負責安裝和維修全校(包括教學區、生活區、宿舍)的水電設備,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經常巡視水電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水路暢通,用電安全。
3、注意做好發電機、抽水機、變壓器等重要設備的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節約用水規定,加強檢查督促,隨時糾正浪費現象。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十五
本著規范使用、嚴格管理、健康節能的原則,學校對用電管理作如下規定和要求:。
1、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樹立勤儉節約、用電安全意識。
2、各室要嚴格控制空調的開啟溫度:夏季室內溫度達29攝氏度方可開啟制冷系統;冬季室內溫度低于6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
3、為了節約能耗,延長空調使用壽命,各室開空調時應將門窗關上。空調開啟后設定溫度要適中,制熱溫度應設置在25攝氏度以下,制冷溫度應設置在25攝氏度以上,不得連續開關。
4、各室空調僅用于辦公期間使用,室內無人的情況下應關閉空調。
5、各室的照明燈要做到人走燈滅,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6、各室電腦、飲水機、打印機等,外出或下班后要關閉電源。
7、各辦公室負責人為責任人,各班教室班主任為責任人,實驗室實驗員為責任人,電腦教室電腦老師為責任人,會議室、空閑教室、體育館相關保潔管理人員為責任人,學生公寓管理員為責任人,路燈傳達室值班人員為責任人。
8、為了確保安全,未經許可各辦公室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用電器。
9、不得利用值班室、辦公室為私人燒開水。教師宿舍水電按實計收,在工資中扣除。
10、電工要加強巡查,及時提醒,做好節約用電、安全用電預防、排除和維修。
備注:各室包括各個教室、各類辦公室、各種會議室、各科實驗室,以及傳達室、圖書館、食堂、學生宿舍、體育館、健身房、舞蹈房、老干部活動室等。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十六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_度/月,冬季_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十七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十八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在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
4、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5、后勤人員要經常對學校電器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后,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安全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教育學生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十九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人員作業,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6、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使用、營業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3)禁止在上課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4)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5)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6)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7)廚房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通用20篇)篇二十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切實做到正常使用有保證、用電過程有監管、管理責任有落實、違規用電有處罰,切實做到節約用電、防范安全隱患,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我校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電視機、攝像頭、投影儀等電器上懸掛及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不得私自搬移所有電器的使用位置,不得私自改變室內電器用途及所有電器線路。
3.實驗場所內所有電源插座嚴禁為手機等電器的電池充電,教室內嚴禁使用除飲水機以外的電熱器具。
4. 按需開燈,人走關燈斷電,節約用電。多媒體設備、電扇、空調、飲水機、電視機等電器使用完畢后和下晚自習后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發火災。
5.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維修責任人,嚴禁自行處置。
6.注意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在用電設備周圍堆放易燃物品。
7.教室、實驗場所用電安全由各年級和教導處負責管理,并負責用電安全的宣傳、檢查和違規用電的處理等工作。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電腦、打印機等電器上懸掛及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燈具、電扇、空調、電腦、飲水機等電器使用完畢后和下班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發火災。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嚴禁在辦公室私拉亂接電線。
4.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熱杯、電爐、熱得快、電磁爐、電飯鍋等大功率用電器。
5.為了避免使用電器時的危險,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同時不要在電線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維修責任人,嚴禁自行處置。
8.分管圖書館及各辦公室的處室和年級領導是安全用電的`第一責任人,并負責用電安全的宣傳、檢查和違規用電的處理等工作。
1.在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一切大功率用電器具(包括宿舍管理人員值班室),如電吹風、電熱杯、電爐子、熱得快、電磁爐、微波爐、電飯鍋等(學校統一安裝配備的大功率照明燈具、用電設備除外)。
2.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嚴禁擅自安裝、修理照明燈具和用電設備,嚴禁在宿舍中擅自安裝插座、私拉亂接電線和接線板。
3.嚴禁在燈具、空調上懸掛任何裝飾物、易燃物及其他物品。
4.及時關燈,人走斷電,切實做到節約用電。
5.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嚴禁自行處置。
6. 政教處和安全處是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對宿舍管理人員和學生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安全用電的檢查、違規用電的教育和處罰。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電腦、電視機、攝像頭等電器上懸掛及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燈具、電扇、空調、電腦、電視機、飲水機等電器使用完畢后和下班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發火災。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嚴禁在室內私拉亂接電線。
4.室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熱杯、電爐子、熱得快、電磁爐、微波爐、電飯鍋、電熱取暖設備等大功率用電器。
5.為了避免使用電器時的危險,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同時不要在電線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維修責任人,嚴禁自行處置。
8.分管食堂和服務部的處室領導是安全用電的第一責任人,并負責用電安全的宣傳、檢查和違規用電的處理等工作。
1.在宿舍內嚴禁同時使用多個大功率用電器具(總功率不能超過3kw)。
2.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嚴禁在宿舍中私拉亂接電線,嚴禁擅自安裝照明燈具和用電設備,嚴禁損壞電表等設施設備。
3.嚴禁在燈具上懸掛任何裝飾物、易燃物及其他物品。
4.人走斷電關燈,切實做到節約用電。每間宿舍每月用電超過80度的部分將收取電費。
5.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維修責任人,嚴禁自行處置。
6. 分管臨時工的處室領導是安全用電的第一責任人,并負責用電安全的宣傳、檢查和違規用電的處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