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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區外匯管理新規篇一
為建立健全部門目標管理體系,分解中心的各項戰略規劃和工作目標,以確保中心年度目標的貫徹落實,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精裝修中心項目及工作計劃管理。
3 職責
3.1 中心負責人負責審批部門各項目推進計劃及個人月度、周工作計劃,組織工作績效考核工作,推動績效管理的貫徹及落實。
3.2 計劃管理專員負責匯總各項計劃,確保各項目推進計劃符合公司計劃管理要求,負責檢查、督導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并整理上報。
3.3 中心成員負責編制所負責項目的推進計劃,按照審批的工作計劃執行,將計劃節點完成情況及時反饋至計劃管理專員。
4 計劃分類及要求
4.1 項目推進計劃
4.1.1 項目推進計劃指以一個項目為單位,根據項目推進情況制定的工作計劃。
4.1.2 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參與部門/人員編制。
4.1.3 計劃編制應符合公司節點要求,節點分級清晰、完整,符合模板要求。
4.1.4 表格模板見附件1。
4.2 項目專項計劃
4.2.1 項目專項計劃指以一個項目為單位,根據項目推進情況需要單獨制定的專項工作計劃,如x項目整改工作計劃。
4.2.2 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參與部門/人員編制。
4.2.3 計劃編制應符合項目推進計劃節點計劃。
4.2.4 按公司審批權限進行報批。
4.3 月度資金計劃
4.3.1 月度資金計劃指以一個月度為計劃周期,按照合約支付合作單位費用的資金計劃。
4.3.2 由部門各經辦人提交本人所負責項目對應的資金計劃,由計劃管理專員負責匯總。
4.3.3 部門各經辦人提報資金計劃需求時,支付節點和金額應符合合約規定。
4.3.4 月度資金計劃需要中心負責人審批。
4.4 周工作計劃
4.4.1 周工作計劃指以一周為計劃周期,對項目推進計劃、專項計劃和月底資金計劃進行分解,根據部門例會決議結合實際工作制定的工作計劃。
4.4.2 由部門各項目經理提交本人所負責項目對應的工作計劃,應包括施工、設計、軟裝以及商務方面的內容。
4.4.3 表格模板參見附件2。
4.5 月度工作計劃
4.5.1 月度工作計劃主要按照公司要求進行提交,如工程月報、集團信息月報等。
4.6 其他計劃
4.6.1 指根據實際工作或公司要求,針對某個單項工作所制定的工作計劃。
4.6.2 由經辦人負責根據專項計劃的特殊性進行編制。
5 計劃執行、延期
5.1 計劃編制完成后,各經辦人需嚴格按照審批通過后的計劃執行,計劃管理專員對計劃完成情況進行檢查。
5.2 節點完成時,節點責任人需要填寫《節點驗收單》,于節點完成兩個工作日內提交計劃管理專員存檔,提交時應提交相應附件。
5.3 如節點計劃需要延期,涉及公司級節點計劃,按照戰標辦計劃管理要求辦理延期申請。(使用戰標辦統一表格sczx-zbb-002《計劃變更申請表》)
5.4 部門級節點延期由中心負責人審批,異地項目可以通過短信或郵件等形式進行報批,確認延期后通知到計劃管理專員,由計劃管理專員協助填寫紙質版本交中心負責人補簽,以便備查。(使用戰標辦統一表格sczx-zbb-002《計劃變更申請表》)
5.5 經辦人需將修改后的計劃及時報備計劃管理專員,以便按照最新計劃進行檢查。
6 考核及處罰標準
6.1 項目推進計劃考核及處罰標準。
6.3 月度資金計劃考核及處罰標準。
6.4 周工作計劃考核及處罰標準。
6.5 其他計劃考核及處罰標準。
7 考核補充說明
7.3 個人積分將同時作為個人項目基本提成與獎勵提成的考核依據;
7.4 個人積分將作為部門年度優秀員工參選條件之一,以及將作為個人職位提升的重要參考依據。
7.5 關于個人積分詳見《精裝修中心員工積分管理制度》
保稅區外匯管理新規篇二
第十一章 外匯管理法律制度
一、單項選擇題
1.企業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業務的基本要求中,對于預計收匯日期超過出口報關()天的,企業應到外匯局辦理遠期收匯備案手續。
a.30
b.90
c.120
d.180
2.根據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的規定,外匯包括外幣現鈔、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外幣有價證券、特別提款權及其他外匯資產。其中,不屬于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的是()。
a.票據
b.銀行存款憑證
c.銀行卡
d.債券
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立的用于進行國際支付的特殊手段,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這種權利稱為()。
a.自由兌換貨幣
b.特別提款權
c.國際記賬單位
d.紙黃金
4.境外機構、境外個人在境內直接投資,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應當到()辦理登記。
a.工商部門
b.稅務部門
c.外匯管理機關
d.商務部
5.下列關于境內個人外匯管理的說法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個人外匯收入應當向銀行結匯
b.個人結匯、購匯的總額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
c.個人所購外匯可以匯出境外
d.個人總額內購匯可以委托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
二、多項選擇題
1.下列關于我國現在外匯管理法的基本原則說法正確的有()。
a.經常項目與資本項目區別管理
b.對外匯資金流出、流進實施均衡監管
c.加強國際收支統計監測,建立國際收支應急保障制度
d.維護人民幣主權貨幣地位
2.下列關于我國現在外匯管理的原則說法正確的是()。
a.實行國際收支統計監測與應急保障制度
b.禁止外幣在境內流通
c.維護人民幣主權貨幣地位
d.通過外匯賬戶辦理外匯業務
3.下列有關我國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外國政府、公司發行的債券和股票也屬于我國外匯的范疇
b.我國《外匯管理條例》中所稱的境內機構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
c.對于有零星外匯收支的客戶,銀行也必須為其開立外匯賬戶
d.我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并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4.下列關于資本項目外匯管理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b.外匯管理機關有權對其資本項目外匯及結匯資金使用和賬戶變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制度中,下列由中國證監會負責監管的是()。
a.投資額度的審定
資格的審定
c.投資工具的確定
d.匯兌管理
答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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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
1.【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出口收匯核銷制度的基本要求。根據規定,對于預計收匯日期超過出口報關180天的,企業應到外匯局辦理遠期收匯備案手續。
2.【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外匯的概念。債券屬于外幣有價證券,不屬于外幣支付憑證。
3.【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外匯的概念。本題的表述是正確的。特別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立的用于進行國際支付的特殊手段,它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直接投資項下的外匯管理。境外機構、境外個人在境內直接投資,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應當到外匯管理機關辦理登記。
5.【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個人外匯管理。對于境內個人及國外個人均實行總額管理,不一定必須結匯。
二、多項選擇題
1.【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外匯管理法的基本原則。題目中四個選項均正確。
2.【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外匯的范圍。本題四個選項均正確。
3.【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外匯管理的相關規定。境內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等,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因此選項b的說法是錯誤的;對于有零星外匯收支的客戶,銀行可以不為其開立外匯賬戶,但應通過銀行自身名義開立的“銀行零星代客結售匯”賬戶為其辦理外匯收支業務,因此選項c的說法是錯誤的。
4.【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資本項目外匯管理。題目中四個選項均正確。
5.【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qfii制度的審批。根據規定,中國證監會負責qfii資格的審定、投資工具的確定、持股比例的限制等。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投資額度的審定、資金匯出入和匯兌管理等。
保稅區外匯管理新規篇三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制度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特點,制定本辦法。
一、我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我公司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二、我公司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
合理編制我公司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我公司決算,真實反映我公司財務狀況;依法籌集教育經費,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我公司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
三、我公司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我公司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我公司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四、預算
我公司要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算。預算編制應當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略有節余(10%)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收入預算應當考慮我公司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的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積極穩妥地逐項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應當根據我公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分輕重緩急,按照支出分類科目分項測算編制。
五、收入
當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六、支出
1、量入為出,嚴禁超支和舉債發展等現象。
2、我公司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我公司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職工福利等人員支出。各項支出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3、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原則上不允許發生接待費用。
4、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有關規定。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支出,要按照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5、嚴格執行新財【20xx】23號文件規定的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對于原使用轉賬方式結算的,可以繼續使用轉賬方式,原使用現金結算且目錄規定的公務支出項目,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
下列情況可以仍使用現金結算,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支付給單位臨時聘用人員(不含長期聘用人員)的費用;按規定支付給個人的慰問金、撫恤救濟金、培訓費等支出;簽證費、快遞費、過橋過路費、火車費、汽車費、出租車費、異地出差燃油費等目前只能使用現金結算的支出;在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零星支出;其他特殊情況確需使用現金結算的。除以上情況外,因特殊情形確實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報經上級單位領導批準。
各單位應從嚴控制不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支出事項,必要時報銷申請人應當提供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證明材料。
會審議通過簽字后,報中心我公司領導審批備案后方可實施,報銷時必須持備案手續方可入賬。我公司要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杜絕不合規票據,嚴禁白條入賬。未按照規定辦理手續的支出,財務人員有權拒付。
報賬員和我公司理財小組要明確各自的職責權限,各司其職,不得越權代辦。否則財務人員不予辦理。 我公司要定期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公布,群眾的監督。“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每季度公示一次,我公司公用經費支出情況每學期公示一次。其他與財務有關的重大亊項與重大活動的公開時間,應根據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時公開。
七、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我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維護資產安全完整,保障事業健康發展。
我公司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編碼、名稱、類別、規格、型號、原值、購置日期、使用部門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資產情況。
中小我公司購入資產應當及時入賬,要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年終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出現盤盈、盤虧要及時按照規定處理。
我公司出租、出借資產,應當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上級財政部門審批。資產處置應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先審批,后處置。資產處置收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八、我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機制,嚴格實行我公司公章使用登記制度。我公司嚴禁舉借債務,不得提供擔保,不得對外投資,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對于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債務我公司要有計劃地進行化解。
九、會計檔案
我公司應妥善保管本單位的財務報表、賬簿、單據和其他檔案資料。校長要對我公司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20xx年以前的會計檔案,我公司必須要有專柜存放,加蓋公章粘貼封條,安排專人保管。20xx年以后(含20xx年)的會計資料要統一存放在中心我公司檔案柜中,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核算站會計負責將我公司的會計檔案移交給我公司,由我公司負責存放到柜。檔案室鑰匙由核算站會計負責保管,檔案柜鑰匙由我公司校長負責保管,如需查看,需由中心我公司會計、核算站會計和我公司校長三人同時到場。
十、我公司要依據本辦法制定出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并報中心我公司備案。
保稅區外匯管理新規篇四
外匯局決定于2012年8月起,在全國推廣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實現貿易外匯管理由逐筆核銷向總量核查,由行為審核向主體分類監管轉變,構建企業進出口綜合檢測,主體分類監管、部門信息共享的新型外匯管理模式。基本做法,全面采集企業進出口收付匯及貨物流的完整信息,以貿易主體為中心,依托貨物貿易外匯檢測系統進行總量核查,篩選異常主體;在此基礎上通過非現場檢測識別異常行為,鎖定排查范圍;開展現場核查,核實可疑情況;根據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核查等情況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
進口企業分類
進出口企業分為3類:a類;b類;c類。
a類,除退匯應按規定辦理外,金融機構可直接為其辦理待核查賬戶資金結匯或劃出手續。
b類,金融機構應實施電子數據核查,通過檢測系統扣減企業對應的出口收匯額度后,方可為其辦理結匯和劃出手續,超過可收匯額度的,應憑外匯局出具的《貨物貿易外匯業務登記表》辦理。
c類,金融機構應憑外匯局出具的《貨物貿易外匯業務登記表》及相應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辦理結匯和劃出手續。
企業報告
義務性報告是指企業必須按法規規定對貿易外匯收支及進出口情況進行的報告。貿易信貸業務報告:
a類企業30天(不含)以上的預收或預付款;b、c類企業監管期內的預收預付款,應在收付款之日起30天內,通過監測系統報告相應的預計出口或進口日期,金額、關聯關系類型等信息。
a類企業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b、c類企業在監管期內30天以上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應在進出口之日起30天內,通過監測系統報告相應的預計首付款日期、延收延付對應的報關單金額、關聯關系類型等信息。
如未在30天內通過監測系統報告,應提交情況說明和外匯局要求的相關證明資料到外匯局現場報告。注意: 1.b類企業不得辦理90天以上的延收延付(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指標情況好轉且沒有發生違規的b類企業,經登記可辦理該業務),c類企業不得辦理90天以上的延收延付和托收業務。2.對已報告的信息,在進出口或收付款業務實際發生日起30天內,企業可通過監測系統進行數據修改或刪除;在進出口或收付款業務實際發生日起30天后,企業可通過監測系統對截至上月末貿易信貸未到期部分進行數據調整,或攜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資料到外匯局現場進行數據的修改或刪除。
3.對于企業頻繁到外匯局現場進行已報告數據修改或刪除且涉及金額較大的,外匯局要加大對其數據修改或刪除操作的審核力度,并可根據數據變動對總量核查結果的影響程度,將存在異常的列為重點監測企業。
主動性報告
外匯局依托監測系統按月對企業的貿易外匯收支進行現場核查。非現場核查的數據包括企業最近12個月的相關貿易外匯收支、貨物進出口和企業報告數據。
對核查期內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外匯局可實施現場核查: 1.任一總量核查指標與本地區指標閾值偏離程度50%以上。2.任一總量核查指標連續4個核查期超過本地區指標閾值。3.預收、預付、延收、延付各項貿易信貸余額比率大于25%。4.1年期以上預收、預付、延收、延付各項貿易信貸發生額比率大于10%。
5.來料加工工繳費率大于30%。
6.轉口貿易收支差額占支出比率大于20%。
7.單筆退匯金額超過等值50萬美元且退匯筆數大于12次。8.外匯局認定的其他情況。
企業分類標準
a類企業標準:核查期內遵守外匯管理相關規定,且非現場或現場核查正常的。
b類企業標準: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企業,可列為b類企業 1.任一總量核查指標與本地區指標閾值偏離程度50%以上,經現場核查無合理解釋。
2.任一總量核查指標連續4個核查期超過本地區指標閾值,經現場核查無合理解釋。
3.預收、預付、延收、延付各項貿易信貸余額比率大于25%,經現場核查無合理解釋。4.年期以上預收、預付、延收、延付各項貿易信貸發生額比率大于10%,經現場核查無合理解釋。
5.來料加工工繳費率大于30%,經現場核查無合理解釋。6.轉口貿易收支差額占支出比率大于20%,經現場核查無合理解釋。
7.單筆退匯金額超過等值50萬美元且退匯筆數大于12次,經現場核查無合理解釋。
8.未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
9.未按規定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業務登記。
10.現場核查時,未按規定時間和方式向外匯局報告或提供資料。
11.應國家相關主管部門要求實施聯合監管的。12.外匯局認定的其他情況。
c類企業標準: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企業,可列為c類企業 1.最近12個月內嚴重違規受到外匯局處罰或司法機關立案調查。2.阻撓或拒不接受現場核查,提供虛假材料。
3.b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屆滿經外匯局綜合評估,相關情況仍符合列入b類企業標準。
4.因存在嚴重違規被海關、稅務等處罰。5.外匯局認定的其他情況。分類管理措施
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a類企業貿易外匯收支適用便利化的管理措施。對b、c類在單證審核、業務類型及辦理程序、結算方式等方面實施審慎監管。
1.b類企業管理措施
(4)不得辦理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收、付款業務。2.c類企業管理措施
(2)對于預收、預付及30天以上的延收、延付款,企業須按照規定向外匯局報送信息;
(3)不得辦理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收、付款業務。分類監管的有效期為1年。
保稅區外匯管理新規篇五
第一條 為便利個人外匯收支,簡化業務手續,規范外匯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主體區分境內與境外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性質區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個人外匯業務。按上述分類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管理。
第三條 經常項目項下的個人外匯業務按照可兌換原則管理,資本項目項下的個人外匯業務按照可兌換進程管理。
第四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按照本辦法規定,對個人在境內及跨境外匯業務進行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 個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有關外匯業務。銀行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為個人辦理外匯收付、結售匯及開立外匯賬戶等業務,對個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匯款機構及外幣兌換機構(含代兌點)按照本辦法規定為個人辦理個人外匯業務。
第六條 銀行應通過外匯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統辦理個人購匯和結匯業務,真實、準確錄入相關信息,并將辦理個人業務的相關材料至少保存5年備查。
第七條 銀行和個人在辦理個人外匯業務時,應當遵守本辦法的相關規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額監管,也不得使用虛假商業單據或者憑證逃避真實性管理。
第八條 個人跨境收支,應當按照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有關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手續。
第九條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內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照第三章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章 經常項目個人外匯管理
第十條 從事貨物進出口的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在商務部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權登記備案后,其貿易外匯資金的收支按照機構的外匯收支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 個人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后,可以憑有關單證辦理委托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項下及旅游購物、邊境小額貿易等項下外匯資金收付、劃轉及結匯。
第十二條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于經常項目支出,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在規定金額以下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在規定金額以上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
第十三條 境外個人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項下合法人民幣收入,可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購匯及匯出。
第十四條 境外個人未使用的境外匯入外匯,可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原路匯回。
第十五條 境外個人將原兌換未使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幣現鈔時,小額兌換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或外幣兌換機構辦理;超過規定金額的,可以憑原兌換水單在銀行辦理。
第三章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
第十六條 境內個人對外直接投資符合有關規定的,經外匯局核準可以購匯或以自有外匯匯出,并應當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
第十七條 境內個人購買b股,進行境外權益類、固定收益類以及國家批準的其他金融投資,應當按相關規定通過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
第十八條 境內個人向境內保險經營機構支付外匯人壽保險項下保險費,可以購匯或以自有外匯支付。
第十九條 境內個人在境外獲得的合法資本項目收入經外匯局核準后可以結匯。
第二十條 境內個人對外捐贈和財產轉移需購付匯的,應當符合有關規定并經外匯局核準。
第二十一條 境內個人向境外提供貸款、借用外債、提供對外擔保和直接參與境外商品期貨和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應當符合有關規定并到外匯局辦理相應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境外個人購買境內商品房,應當符合自用原則,其外匯資金的收支和匯兌應當符合相關外匯管理規定。境外個人出售境內商品房所得人民幣,經外匯局核準可以購匯匯出。
第二十三條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境外個人不得購買境內權益類和固定收益類等金融產品。境外個人購買b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外匯存款應納入存款金融機構短期外債余額管理。
第二十五條 境外個人對境內機構提供貸款或擔保,應當符合外債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合法財產對外轉移,應當按照個人財產對外轉移的有關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第四章 個人外匯賬戶及外幣現鈔管理
第二十七條 個人外匯賬戶按主體類別區分為境內個人外匯賬戶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按賬戶性質區分為外匯結算賬戶、資本項目賬戶及外匯儲蓄賬戶。
第二十八條 銀行按照個人開戶時提供的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確定賬戶主體類別,所開立的外匯賬戶應使用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記載一致的姓名。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境內劃轉按跨境交易進行管理。
第二十九條 個人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后可以開立外匯結算賬戶。
第三十條 境內個人從事外匯買賣等交易,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
第三十一條 境外個人在境內直接投資,經外匯局核準,可以開立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賬戶內資金經外匯局核準可以結匯。直接投資項目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境外個人可以將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內的外匯資金劃入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
第三十二條 個人可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開立外匯儲蓄賬戶。外匯儲蓄賬戶的收支范圍為非經營性外匯收付、本人或與其直系親屬之間同一主體類別的外匯儲蓄賬戶間的'資金劃轉。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開立的外匯儲蓄聯名賬戶按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進行管理。
第三十三條 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 個人購匯提鈔或從外匯儲蓄賬戶中提鈔,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出境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提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當地外匯局事前報備。
第三十五條 個人外幣現鈔存入外匯儲蓄賬戶,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入境免申報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存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機構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
第三十六條 銀行應根據有關反洗錢規定對大額、可疑外匯交易進行記錄、分析和報告。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境內個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武裝警察身份證件的中國公民。
(二)境外個人是指持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外國公民(包括無國籍人)以及港澳臺同胞。
(三)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外匯是指除貿易外匯之外的其他經常項目外匯。
第三十八條 個人旅行支票按照外幣現鈔有關規定辦理;個人外幣卡業務,按照外幣卡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九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外匯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制定本辦法相應的實施細則,確定年度總額、規定金額等。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解釋。
保稅區外匯管理新規篇六
基層外匯管理業務水平直接影響縣域外向型經濟的協調發展及經濟總量的`增長.目前,基層外匯管理工作因受機制、人員及其素質等因素影響,制約了外匯管理工作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作者:王金生作者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泗水縣支行刊名:濟南金融英文刊名:jinanfinance年,卷(期):“”(10)分類號:f8關鍵詞:保稅區外匯管理新規篇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于2008年8月1日修訂通過,那么對于股權投資有何變化呢?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于股權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外匯管理,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統稱外匯管理機關)依法履行外匯管理職責,負責本條例的實施。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
(一)外幣現鈔,包括紙幣、鑄幣;
(二)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
(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
(四)特別提款權;
(五)其他外匯資產。
第四條境內機構、境內個人的外匯收支或者外匯經營活動,以及境外機構、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外匯收支或者外匯經營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五條國家對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不予限制。
第六條國家實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
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應當對國際收支進行統計、監測,定期公布國際收支狀況。
第七條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為客戶開立外匯賬戶,并通過外匯賬戶辦理外匯業務。
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向外匯管理機關報送客戶的外匯收支及賬戶變動情況。
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并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九條境內機構、境內個人的外匯收入可以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的條件、期限等,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和外匯管理的需要作出規定。
第十條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依法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遵循安全、流動、增值的原則。
第十一條國際收支出現或者可能出現嚴重失衡,以及國民經濟出現或者可能出現嚴重危機時,國家可以對國際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第二章經常項目外匯管理
第十二條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應當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外匯管理機關有權對前款規定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留或者賣給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
第十四條經常項目外匯支出,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關于付匯與購匯的管理規定,憑有效單證以自有外匯支付或者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購匯支付。
第十五條攜帶、申報外幣現鈔出入境的限額,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規定。
第三章資本項目外匯管理
第十六條境外機構、境外個人在境內直接投資,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應當到外匯管理機關辦理登記。
境外機構、境外個人在境內從事有價證券或者衍生產品發行、交易,應當遵守國家關于市場準入的規定,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
第十七條境內機構、境內個人向境外直接投資或者從事境外有價證券、衍生產品發行、交易,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國家規定需要事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備案的,應當在外匯登記前辦理批準或者備案手續。
第十八條國家對外債實行規模管理。借用外債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并到外匯管理機關辦理外債登記。
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的外債統計與監測,并定期公布外債情況。
第十九條提供對外擔保,應當向外匯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由外匯管理機關根據申請人的資產負債等情況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國家規定其經營范圍需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應當在向外匯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前辦理批準手續。申請人簽訂對外擔保合同后,應當到外匯管理機關辦理對外擔保登記。
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進行轉貸提供對外擔保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經批準的經營范圍內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業貸款。其他境內機構向境外提供商業貸款,應當向外匯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外匯管理機關根據申請人的資產負債等情況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國家規定其經營范圍需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應當在向外匯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前辦理批準手續。
向境外提供商業貸款,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
第二十一條資本項目外匯收入保留或者賣給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但國家規定無需批準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資本項目外匯支出,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關于付匯與購匯的管理規定,憑有效單證以自有外匯支付或者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購匯支付。國家規定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的,應當在外匯支付前辦理批準手續。
依法終止的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清算、納稅后,屬于外方投資者所有的人民幣,可以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購匯匯出。
第二十三條資本項目外匯及結匯資金,應當按照有關主管部門及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的用途使用。外匯管理機關有權對資本項目外匯及結匯資金使用和賬戶變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章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管理
第二十四條金融機構經營或者終止經營結匯、售匯業務,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經營或者終止經營其他外匯業務,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經外匯管理機關或者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第二十五條外匯管理機關對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實行綜合頭寸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制定。
第二十六條金融機構的資本金、利潤以及因本外幣資產不匹配需要進行人民幣與外幣間轉換的,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
第五章人民幣匯率和外匯市場管理
第二十七條人民幣匯率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第二十八條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和符合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規定條件的其他機構,可以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外匯交易。
第二十九條外匯市場交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十條外匯市場交易的幣種和形式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規定。
第三十一條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依法監督管理全國的外匯市場。
第三十二條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外匯市場的變化和貨幣政策的要求,依法對外匯市場進行調節。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外匯管理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對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二)進入涉嫌外匯違法行為發生場所調查取證;
(四)查閱、復制與被調查外匯違法事件直接有關的交易單證等資料;
(七)對有證據證明已經或者可能轉移、隱匿違法資金等涉案財產或者隱匿、偽造、毀損重要證據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凍結或者查封。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外匯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如實說明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拒絕、阻礙和隱瞞。
第三十四條外匯管理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的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證件。監督檢查、調查的人員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證件的,被監督檢查、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
第三十五條有外匯經營活動的境內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
第三十六條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發現客戶有外匯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外匯管理機關報告。
第三十七條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為履行外匯管理職責,可以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獲取所必需的信息,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應當提供。
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應當向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通報外匯管理工作情況。
第三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外匯違法行為。
外匯管理機關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并按照規定對舉報人或者協助查處外匯違法行為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有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或者以欺騙手段將境內資本轉移境外等逃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調回外匯,處逃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有違反規定以外匯收付應當以人民幣收付的款項,或者以虛假、無效的交易單證等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騙購外匯等非法套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對非法套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違反規定將外匯匯入境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非法結匯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對非法結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規定攜帶外匯出入境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金額20%以下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海關予以處罰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三條有擅自對外借款、在境外發行債券或者提供對外擔保等違反外債管理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規定,擅自改變外匯或者結匯資金用途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有違反規定以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或者劃轉外匯等非法使用外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未經批準擅自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經批準經營結匯、售匯業務以外的其他外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或者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七條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停止經營相關業務:
(二)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的;
(三)違反規定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的;
(四)違反外匯業務綜合頭寸管理的;
(五)違反外匯市場交易管理的。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機構可以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
(二)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提交有效單證或者提交的單證不真實的;
(四)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
(五)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的;
(六)拒絕、阻礙外匯管理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的。
第四十九條境內機構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的,除依照本條例給予處罰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給予處分;對金融機構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外匯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外匯管理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境內機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部隊等,外國駐華外交領事機構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除外。
(二)境內個人,是指中國公民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滿1年的外國人,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除外。
(三)經常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涉及貨物、服務、收益及經常轉移的交易項目等。
(四)資本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引起對外資產和負債水平發生變化的交易項目,包括資本轉移、直接投資、證券投資、衍生產品及貸款等。
第五十三條非金融機構經營結匯、售匯業務,應當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批準,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外幣股權投資基金通常采用“兩頭在外”的方式。
第二,外幣股權投資基金無法再國內以基金名義注冊法人實體,其經營實體注冊在境外
第三,外幣股權投資基金在投資過程中,通常在境外設立特殊目的的公司作為受資對象,并在境外完成項目的投資退出。
保稅區外匯管理新規篇八
昨天周三,xx工會的陳部長來我們科藝公司做培訓,課題是《提升基層管理技巧》,整個培訓分為上午和下午兩批進行,共有110人參加了這個講座。陳老師已從事基層管理和培訓工作很多年,今天他非常認真地從多方面給我們講解了基層管理人員的管理技巧和,包括一些企業管理、基層管理者和一些基本責任與應具備的能力要求,作為員工的我們也認真做好了記錄,現在我來總結一下我參加培訓的心得體會和學到的基層管理技巧。
企業管理就是為實現企業目標而對企業生產、技術、經濟活動所進行的計劃、組織、協調、激勵和控制等行為。基層管理人員更是要成為連接上層領導和員工的紐帶,鼓舞員工士氣,設計并維持一種良好環境,才能讓人在群體中高效率地完成既定目標,提高產量,保證產量降低消耗降低成本,使公司領導的意圖和公司利益得以實現和保障。在這個活動過程中,基層管理人員既是導演也是演員,必須具備理解上級指令、分解工作任務、指導他人活動、解決問題、專業技術、良好的溝通協調、激勵下屬的能力,其行為規范和道德修養要求格外高。而陳老師講的雙因素理論和馬斯諾需求也合理的闡述了這些問題。
有些剛被提升的基層管理者可能會迷茫,“不知如何開展工作,交代的事情總不能完成;整天疲于奔命,而到頭來下屬不認可,上級也開始懷疑”,“失去了一個優秀的骨干,得到了一個平庸的基層管理人員”說的就是這些人。管理是一件非常復雜的事情,首先要學的是一些基本的管理技能,快速實現角色轉變、順利開展工作技能,多做做“一分鐘管理”。而學習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只有不斷的學習、交流總結改進,才能持續的成長與進步。
班組長乃企業的兵頭將尾,往往是從基層優秀的員工中提升上來的。既然做了管理,就應該轉變自己的思想角色,班組管理的本質在于讓班組成員去正確的、高效的完成上級安排的工作任務,而不是班組長本人去做班組成員應該做的事情。另外,班組長要在日常生活中為員工充當三個角色:一是人際關系角色。在車間內,班組長就是整個隊伍的聯絡人、形象人和領導者,所以說搞好人際關系和加強溝通交流是非常重要的;二是信息交流角色。為部門員工充當發言人、傳播者和監聽者,不僅僅要多聽取周邊人的意見,也要準確傳達好上級的指示和任務安排,多為員工發言;三是決策角色。作為基層管理者,基本的管理決策一定要認真體會,對問題的處理和資源的分配更是要公平公正,果斷機智。
愛學習的企業才能成長,愛學習的企業才能卓越
基層管理要提高效益,增強企業競爭力,是永恒的主題。管理人員,要把所學到的新知識新觀念,在生產管理過程中去應用去實踐,全力以赴履行崗位職責,努力營造一支無往而不勝的團隊,以優質高產低消耗,為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做出自己的貢獻。只有班組充滿勃勃生機,企業才會有旺盛的活力,班組長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成本、生產安全和員工士氣,激發和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當然,對企業的信譽直接間接的影響。
班組是企業的基層組織,它是企業各項管理工作的落腳點,建立和完善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各項管理制度,才能順利制止“三違”現象發生,也是搞好班組建設的重要保證。我們韶關科藝員工比較多,而且是印刷行業,所以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態度和責任都要嚴加重視。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斷學習、積累和實踐,才能改造提升自己,形成個人影響力。對于基層管理,要具備以下幾個基本能力:
1.理解上級安排;
2.執行工作能力;
3.指導他人活動能力;
4.解決問題能力;
5.良好溝通交流協調能力;
6.專業技術能力;
7.激勵下屬能力。
我們只有學習這些能力和素養,才能用人格的力量產生號召力、凝聚力,讓員工發揮最大潛力,各使己長群策群力以競事功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計劃經濟下的公有制思維定勢下的勞動方式,崗位定員方式,正在不斷的變革,員工的接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以及所帶來的思想波動造成的生產作業隱患,無時不在考驗著我們基層管理人員的溝通協調能力和采取怎樣的激勵應對措施的能力。
基層培訓是一項持續性的改善工作,需要各部門及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經增強培訓的有效性和針對性,達到提高基層管理者的綜合素質和工作效率,最終從而達到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業績的目的。
這次學習我學到了對工作中人際關系的處理,以及如何建立良好的團隊精神,積極與他人營造理想的溝通環境等等,通過學習并結合實際,懂的了只有創造了良好的人際關系,才能在工作中共同解決許多個人難以解決的問題,相互學習創造出更好的工作方法,進一步增強廣大員工對企業的歸屬感、對社會的責任感。這次參加培訓的人員基本都是班組長等基層管理者,所以這個培訓對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也有突出的貢獻。
管理工作基層管理工作心得體會范文3:
時光荏苒,光陰似箭,自從事收銀臺工作以來,已有近一個年頭之久,從中經歷了很多坎坷,也學到了很多東西,收銀臺也一直在一個比較好的狀態下運轉。本以為自己對基層管理已略知一二,自黃總經理要求我上臺與在座各位分享后,我仔細回想良久,方知自己作為最基層的企業管理者,諸多方面還深有不足。
首先是自身管理方面:想要作為一個優秀的組長,本身自己必須以身作則,公司要求的規章制度自己必須帶頭做好。而自己卻一直在個人形象與情緒控制方面呈現較大問題,譬如上班期間,穿著隨意,經常涼鞋了事;又因情緒控制不當,以至于經常被同事笑話“豬肉臉”。雖整日泡在現場,對員工都是耳提面命,可效果依舊收之甚微。對此,以后自己會在這方面嚴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切實做好員工的培訓工作。
其次是員工管理方面:想要作為一個優秀的管理者,自己必須要深入了解自己的下屬,包括她的人品、性格、愛好、處事作風、工作能力等諸多方面,針對不同性格、不同年齡段、不同能力的人應該分別予以不同的管理方式、說話語氣和工作任務,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同時要懂得關心自己的員工,真誠的關心。當他們犯錯的'時候,除了批評外還要多加鼓勵,以及對其的信任,讓她體會到公司的關心與器重,讓他知道我們不但是上下級關系、同事關系,我們還是互相支持、關心的朋友關系。當然,作為管理者,同樣要在員工面前樹立自己的威信。這種威信不是靠語言過激的批評,也不是靠一味的做老好人樹立起來的。一個真正優秀的管理者,是要讓自己的員工中的一大部分人說你好,一小部分說你壞,才能稱之為優秀的管理者。
因為管理者不是員工,只要做好自己的分內事就行了,你需要的是明確自己的一個定位,需要的是一個團隊的力量,你需要說你好的人的支持,你同樣需要說你壞的人的執行。因為朋友和同事概念上的執行力度的效果迥然不同,好壞恰恰能做到互補。管理是一門很深的學問,是一種藝術。想要把你所在的小團體玩轉起來,不光需要埋頭苦干的精神,還需要膽識和魄力。對于無理取鬧的員工要予以顏色,讓其深知自己不是誰都可以隨便捏的柿子;對于不屑你的員工要讓他認識到你的能力,無論是理論、實踐、還是為人處事方面,你都要做到讓他知道你比他強;對于年輕員工,要嚴格要求執行公司規章制度,事不過三,再犯同樣錯誤,絕不姑息;同樣還要讓大家了解到你一直在努力地想把這個崗位帶好,想讓每個人都得到領導的肯定與認可,這樣慢慢的他們就會從心里折服與你,慢慢的這個團隊就成型了。
最后,作為一個優秀的班組長,在下級面前要代表公司的立場說話,在上級面前要做好下級的工作,全力輔助領導的工作,從而讓整個生產工序在一個順暢的環境下進行。
總之,經過上次的考核,感觸頗多,深知自己在現場管理,人員管理,生產管理,甚至包括自身管理方面還有很大的不足,以后自己將不遺余力的做好自己應該做的工作,爭取成為一個優秀的基層管理者,不辜負領導的期望和栽培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