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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村民入黨申請書范文通用一
第一條?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三條?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眾自治,有利于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的原則設立。
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范圍調整,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村民委員會可以根據村民居住狀況、集體土地所有權關系等分設若干村民小組。
第四條?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進行工作,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領導和支持村民委員會行使職權;依照憲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開展自治活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
第五條?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
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開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員會的組成和職責
第六條?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
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
對村民委員會成員,根據工作情況,給予適當補貼。
第七條?村民委員會根據需要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與計劃生育等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兼任下屬委員會的成員。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員會可以不設下屬委員會,由村民委員會成員分工負責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與計劃生育等工作。
第八條?村民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農村生產建設和經濟發展。
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引導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村民委員會應當尊重并支持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承包經營戶、聯戶或者合伙的合法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九條?村民委員會應當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發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識,促進男女平等,做好計劃生育工作,促進村與村之間的團結、互助,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村民委員會應當支持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推動農村社區建設。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員會應當教育和引導各民族村民增進團結、互相尊重、互相幫助。
第十條?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遵守并組織實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執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決議,辦事公道,廉潔奉公,熱心為村民服務,接受村民監督。
第三章?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第十一條?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
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
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
第十三條?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一)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第十四條?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布。
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自名單公布之日起五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公布處理結果。
第十五條?選舉村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選人。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候選人的名額應當多于應選名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不得少于已投選票總數的三分之一。
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公開計票的方法,選舉結果應當當場公布。選舉時,應當設立秘密寫票處。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托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單。
具體選舉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
第十六條?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并說明要求罷免的理由。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提出申辯意見。
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并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
第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當選無效。
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行為,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舉報,由鄉級或者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并依法處理。
第十八條?村民委員會成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其職務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村民委員會成員出缺,可以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補選。補選程序參照本法第十五條的規定辦理。補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的任期到本屆村民委員會任期屆滿時止。
第二十條?村民委員會應當自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產生之日起十日內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監督。
第四章?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
第二十一條?村民會議由本村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
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召集村民會議,應當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條?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村民會議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法律對召開村民會議及作出決定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召開村民會議,根據需要可以邀請駐本村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群眾組織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條?村民會議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年度工作報告,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有權撤銷或者變更村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有權撤銷或者變更村民代表會議不適當的決定。
村民會議可以授權村民代表會議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年度工作報告,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撤銷或者變更村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第二十四條?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一)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員及補貼標準;
(二)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業的興辦和籌資籌勞方案及建設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經營方案;
(五)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貸、租賃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村集體財產;
(九)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村民會議可以授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前款規定的事項。
法律對討論決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產和成員權益的事項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五條?人數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設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村民會議授權的事項。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成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民代表應當占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五分之四以上,婦女村民代表應當占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戶至十五戶推選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與村民委員會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連選連任。
村民代表應當向其推選戶或者村民小組負責,接受村民監督。
第二十六條?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代表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集村民代表會議。
村民代表會議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組成人員參加方可召開,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同意。
第二十七條?村民會議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并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備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以及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相抵觸,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的內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以及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違反前款規定的,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第二十八條?召開村民小組會議,應當有本村民小組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組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同意。
村民小組組長由村民小組會議推選。村民小組組長任期與村民委員會的任期相同,可以連選連任。
屬于村民小組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企業和其他財產的經營管理以及公益事項的辦理,由村民小組會議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討論決定,所作決定及實施情況應當及時向本村民小組的村民公布。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第二十九條?村民委員會應當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決策機制和公開透明的工作原則,建立健全各種工作制度。
第三十條?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
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布下列事項,接受村民的監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
(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
(三)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
(四)村民委員會協助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的情況;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前款規定事項中,一般事項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財務收支情況應當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應當隨時公布。
村民委員會應當保證所公布事項的真實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詢。
第三十一條?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布應當公布的事項或者公布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依法公布;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第三十二條?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務監督機構,負責村民民主理財,監督村務公開等制度的落實,其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中推選產生,其中應有具備財會、管理知識的人員。村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機構成員。村務監督機構成員向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可以列席村民委員會會議。
第三十三條?村民委員會成員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體承擔誤工補貼的聘用人員,應當接受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對其履行職責情況的民主評議。民主評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村務監督機構主持。
村民委員會成員連續兩次被評議不稱職的,其職務終止。
第三十四條?村民委員會和村務監督機構應當建立村務檔案。村務檔案包括:選舉文件和選票,會議記錄,土地發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經濟合同,集體財務賬目,集體資產登記文件,公益設施基本資料,基本建設資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補償費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務檔案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
第三十五條?村民委員會成員實行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村財務收支情況;
(二)本村債權債務情況;
(三)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
(四)本村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以及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
(五)本村資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擔保、出讓情況,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情況;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
村民委員會成員的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由縣級人民政府農業部門、財政部門或者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審計結果應當公布,其中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當在下一屆村民委員會選舉之前公布。
第三十六條?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成員作出的決定侵害村民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責任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村民委員會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法定義務的,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事項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開展工作應當提供必要的條件;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委托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需要經費的,由委托部門承擔。
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公益事業所需的經費,由村民會議通過籌資籌勞解決;經費確有困難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給予適當支持。
第三十八條?駐在農村的機關、團體、部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人員不參加村民委員會組織,但應當通過多種形式參與農村社區建設,并遵守有關村規民約。
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與前款規定的單位有關的事項,應當與其協商。
第三十九條?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本法的實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權利。
第四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本法,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
第四十一條?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農村村民入黨申請書范文通用二
隨著農村父母離鄉進城打工、經商人數的增多,農村兒童留守農村而無人照管的人數也在不斷增多,調查顯示:我國有1.2億農民常年在城市務工經商,產生了近20xx萬留守兒童,其中14歲以下占86.5%.他們失去父母庇護,身心、學習、成長都面臨著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發了諸多社會問題,同時,也引起了社會各界對這個群體的關注。20xx年8月底到20xx年6月底,我們到了鎮雄縣場壩鎮摩多小學進行為期接近一年的頂崗實習支教生活。在這段時間中,我們在平時休息的過程中走訪了一些家庭,對農村留守兒童也有了一頂的了解!結合此次調查,現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現狀、成因及對策,提出如下調查意見。
一、基本概況
我們實習的地方是相對較貧困的農村地區。這個地方生活條比較艱苦,自然環境也較為惡劣,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很多人為了改變這中現象,在社會經濟日益發展的今天,年輕人紛紛外出到沿海發達地方打工。在這些外出打工的年輕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上有老,下有小”的這一類型!年輕人外出大工就把家里的孩子留給父母和親戚來照顧!這就是大部分“留守兒童”的來源!
我所教的班有96個學生,其中就有30多個孩子是“留守兒童”。這些孩子差不多都是班里的問題學生!學習成績普遍偏差、作業常常不按時完成、有孤獨感和失落感的傾向,不愿與其他同學和小朋友交流、有嬌縱、任性等壞脾氣。
二、農村留守兒童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我們在調查中發現這些孩子由于父母長年在外務工,留守在家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親戚朋友作為臨時監護人,由他們照管孩子的一切,當然其中還存在家中無人看管的現象。根據留守兒童家庭狀況,家庭環境及臨時監護人的文化素質,年齡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留守兒童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無能為力,只管“吃”的放縱型。
這部分兒童主要是在那些生活條件差、監護人監護能力低的家庭。這些人群年老、體弱、文化低、見識少、負擔重。他們由于家境不富有,在家得種一大家人的田地、喂養豬牛等,他們天天忙于農活,根本就無暇顧及孩子了。他們僅僅對孩子煮煮飯、洗洗衣而已,特別到了農忙季節,連吃飯都顧不上,很多孩子就得自己煮飯或挨餓。許多孩子還承擔起家里全部家務事,有時,連幾歲地孩子也得下地干活兒。至于如何教育孩子,對于“聽話”的孩子很滿意,不聽話的孩子只是說說而已。關心學習更無從談起。對于孩子心里想的什么?需要什么?有什么感受?都一概不知或是根本沒想到要關心。其實,這一現象在留守兒童家庭里普遍存在。他們的父母忙于掙錢,自己和祖父母忙于農活、家務,對自己的教育、成長都無人關心,使自己本應得到溫暖、關愛的童年變為“早熟的大人”。
(2)隔代教育,只顧“給”的溺愛型。
很多留守兒童都是獨生子女,父母不在家,由公公婆婆看著。由于代溝所致,爺爺奶奶更心痛孩子,在家里各方面都給予“關愛”,常常是孩子要什么就給什么,寧愿自己吃苦受累,不吃不喝,也要讓孩子玩好、吃好,對于生活細節不予指導或誤導。出現了問題往往是包庇、慫恿,嚴重的說說而已。這樣,孩子養成了嬌氣、任性,習慣以自我為中心,缺乏互助互愛體驗,怕困難、怕挫折。于是孩子受家里人的寵愛,家庭教育的艱巨性由此加大。寵壞的孩子越來越不“聽話”,經常對人無禮貌,喜歡惹是生非,學習懶散。
(3)寄居他家,無法管的放縱型。
農村留守兒童中,有一部分孩子是被父母寄養在親戚家或朋友中的。被寄居的孩子總有一種寄人籬下的感覺,因為他們畢竟不是和自己的親人一起生活起居。他們中有一些人總感覺在親戚家里畢竟沒有在自己家里那樣自由,束手束腳的,看起來膽小怕事,很本份,但一旦離開了親戚,就像老鼠離開了貓,他們就無法無天了。也有一些孩子膽子很大,親戚根本管不住,有的可以跟親戚頂撞,親戚稍微說重了,就懷恨在心或是逃離出走,使得親戚無可奈何而不敢管教,就只能放任自流了。
因此,這個群體的孩子通常出現以下幾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1、學生成績不佳,在校表現不優。進入學齡階段的兒童一天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學校度過,其主要任務是學習:學會求知,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創造。但據調查,農村留守兒童群體中,小學階段的學習興趣還比較濃,學習成績和在校表現都還較好,優秀的也不少。但到了初中階段,情況就發生了變化,極少的留守兒童能表現為優秀,我們調查中發現,初中留守兒童中學習成績和在校表現都優秀的不到10%,良好的不到30%,學習和生活習慣都很差且行為出現問題的兒童卻占了近30%,而且在所有“問題兒童”中,留守兒童占80%。
2、親情缺失嚴重,心理發展異常,。青少年期是個性發展和形成的關鍵時期,父母的關愛、良好的家庭環境和教育對青少年個性的健康發展起著無法替代的作用。但是,農村留守兒童們由于其父母長時間不在身邊,家庭的“缺陷”使留守子女無法享受到正常的親情關愛,生活中的煩惱無法向親人傾訴,成長中的困惑無法得到父母的正確引導和鼓勵……久而久之,無助感,失落感和被遺棄感逐漸形成,嚴重影響著留守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長。調查中,我們發現絕大多數留守兒童與父母很少見面,缺少溝通。其中,與父母見面半年一次的為53%,一年一次的為44%,兩年一次的有3%,還有一個孩子的父母雙雙外出六年未曾回過一次家。農村留守兒童在個性心理上表現極為異常,有這樣兩種典型“癥狀”:一是性格內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于與人交流;二是脆弱、脾氣暴躁、沖動易怒。
3、父愛母愛失常,孩子志向模糊。外出務工的父母由于長期不在孩子身邊,內心往往會出現一種愧疚感,加上在外打工,經濟較為寬裕,對這些孩子生活的經濟支付能力較強。因此,他們往往對孩子采取物質補償的方式來表現自己對孩子的全部的愛,孩子要什么就可以非常輕易的得到什么,從不遲疑也從不打半點折扣。這種愛的方式,在兒童的心理邊逐漸形成了兒童的“金錢萬能”的價值觀和“逍遙享樂”的人生觀。他們沒有任何勤儉節約與艱苦奮斗的概念,沒有人情味,沒有正確的取向與人生取向。
4、家庭教育缺失,越軌現象嚴重。家庭教育是人生所需全部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方面,家庭教育最早最直接地影響著青少年的成長健康與否。我們調查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監管,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都不好。在家里,他們不講求個人衛生,早上不洗臉漱口就吃飯,晚上不洗腳洗澡就往被子里鉆;在學校,他們的學習沒有計劃,沒有興趣,拖欠或不交家庭作業現象嚴重,不遵守校紀校規,自由散漫,遲到、早退、曠課現象經常發生。在社會上,他們缺乏禮貌待人的常識,他們中抽煙的有,賭博的有,打架的有,酗酒的也有,沉迷于網吧的更是不乏其人,還有談情說愛的,有些甚至還發生了性行為。在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沒有發育完全之前,對社會上的各種復雜、不良現象缺乏足夠的判斷力和抵抗力,需要正確的引導和教育,而留守家庭一般都卻無法給予,從而導致留守子女極易產生犯罪和越軌行為。
留守兒童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有:
1.監護人自身因素有欠缺。一是責任意識不強。在除父母外的監護人眼里,認為孩子的父母不在身邊,不能對他們要求太嚴格,應對孩子更多的愛,否則會使孩子產生扭曲心理,覺得不是自己親生的父母到底不知道疼愛自己。二是監護責任不明確。監護人往往從身體健康方面考慮問題,重吃飯穿衣輕學習教養;重身體健康而忽視心理健康和全面發展;關心兒童在學校和家里的表現;忽視兒童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三是監護精力跟不上。由于監護人大多數是老年人,年紀較大,有的甚至同時要監護幾個留守兒童,放在每個留守兒童身的精力就不夠。再加上自己身體狀況差,本身需要人照顧,因此對留守兒童的教育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監護人自身素質較低。他們不知道從心理上來照顧兒童,不知道從法律、安全、衛生知識等方面教育他們,也不能在學習上給予幫助和指導,從而使留守兒童的教育從根本上就失去了重心。
2、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后。當今,一方面全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另一方面農村的經濟社會發展卻相對滯后,尤其是邊遠山村。因此,農民不得不想辦法改善家庭經濟生活條件,讓自己孩子擺脫這種祖祖輩輩都無法擺脫的困境。當最基本的生活問題都無法解決時,他們只能選擇進城務工賺錢來養家糊口,從而使兒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長,在流動--留守--流動的變動中長大。因此,我們認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后是造成那些留守兒童問題的最根本的原因。
3、家長缺乏家庭可持續發展觀念。我們通過調查發現,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雖然經濟不富裕,但也不至于窮困潦倒、無處安身,他們大多是可以在家鄉通過辛勤勞動來維持家庭正常生活的,而他們卻追求快速改善家庭生活,追求給孩子成長提供充實的經濟支持,不惜拋家棄子,離鄉背井而進城打工。他們唯一的收獲就是讓他們感到滿足的紙幣,而他們失去的是家庭的親情,犧牲的是子女的前途,造成的是越來越多的、越來越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這些都是他們用金錢無法買到的,更為可怕的是使得自己的家庭得不到正常的發展。
4、復雜的社會因素難辭其咎。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兒童過早過多涉足社會的各個方面,但由于其天真幼小,無法正確處理來自社會各方面的紛繁復雜的社會信息與狀況,分不清是非曲折。因此,網絡游戲、色情影像、黑社會勢力等等,在他們幼小的心靈上形成了深刻的印象,他們把一些與社會和道德格格不入的東西當作時髦去追求,當作偶像去崇拜去效仿,把黑的當成白的,把對的當成錯的,進而使他們在自己心理發展上存在大量的不健康的甚至是錯誤的東西,存在許多的困惑與問題。比如,抽煙酗酒好爽,奇裝異服好酷,哥們義氣拔刀相助是英雄,談情說愛老婆老公成必須品,等等一切,是大多數留守兒童的身上都存在的問題。這樣的社會環境也給社會自身留下了大量的不安全隱患。
社會因素中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就是:歧視農民工子弟。由于存在部門利益至上的緣故,各級政府已經制定的有關進城農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接受同等教育的政策不能落實,進城農民工子弟無法享受與當地兒童同等接受教育的權益。
三、思考與建議
當前,農村留守兒童的問題不單是外出務工人員的家庭問題或者是留守兒童自身的問題,更是一個全社會都不容忽視的綜合性問題;不單是一個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更是一個其自身全面發展與健康成長的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關注和解決,家庭與社會都將會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因此,各個家庭、整個社會乃至各級政府都應該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識這一問題,以人的生存與發展為本,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穩妥地加以解決。我們調查組從近期和長遠兩個方面提出我們的建議。
鑒于目前留守兒童群體客觀存在的現實,我們建議近期解決留守兒童問題應該從下面幾個方面采取措施:
1、建立健全留守兒童工作機制。關愛留守兒童工作是全社會的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和努力。建立以市、縣(市、區)、鄉(鎮)政府為主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責任制,縣(市)、鄉(鎮)政府成立“關愛留守兒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關愛留守兒童工作”行動計劃和具體措施,實行屬地管理為住的原則,將留守兒童工作納入對縣(市、區)、鄉(鎮)政府全年工作考核目標,形成政府、學校、社區、家庭、鄰里多方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2、完善和落實相關法律政策,保證農民工子弟在工作地享有同等受教育權益。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弟在工作地接受教育的制度和機制,使農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真正享有同當地兒童同等的受教育權益。對已有的政策在實施過程中要加強監督和落實,不要紙上寫的“同等”,實際操作中人為地制造各種障礙。享受均衡的現代教育,是每一個孩子包括農村孩子應有的權力,也是我國政府的總體教育目標。同時,要改革學籍管理方式,為異地農民工子弟建立流動學籍,要取消異地學生必須回原籍地參加中考、高考等制度,要取消各種名目的借讀費、建校費、捐資助學費,最大限度地降低進城農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入學的門檻,保障其享有與當地兒童相同的接受同等教育的權益,使長期在外務工的父母能把孩子帶在身邊上學,從源頭上減少或消除留守兒童群體。
3、培養和扶持以民間組織為依托的農村留守兒童服務機構。在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無法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之前,各級政府應該通過政策引導,鼓勵民間資金和社會力量興辦留守兒童服務站等多種形式的托管服務機構,利用社會優質資源(如優秀退休教師等),切實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高質量的健康成長服務。
4、下大力氣優化兒童成長的社會環境。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的社會經濟取得了飛速發展。但與此同時,大量的社會矛盾也日益加劇,使得年輕一代成長的社會大環境在不斷惡化。因此,各級各部門必須下大力氣從小事抓起,嚴肅治理在不斷惡化的社會環境,嚴厲打擊破壞兒童成長環境的人和事;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大眾媒體要圍繞關愛兒童尤其是留守兒童成長的主題,一方面宣傳“以人為本”“兒童優先”“為國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觀念新風尚,另一方面用積極的健康的題材武裝青少年一代的頭腦,引導他們正確辨別是非,引導他們積極向上生活、學習和做人。
然而,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需要全社會,尤其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干部,堅持以人為本,樹立科學的可持續的發展觀和政績觀,努力構建真正意義上的和諧社會。
我們必須全面加快新農村建設進程。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村人口素質是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根本途徑。目前,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新農村建設可以說是熱火朝天,農村正在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是,很多新農村建設的示范村、示范片都是在基礎較好的地方錦上添花更上一層樓的新型政績工程,真正基礎差經濟落后的地方卻無人問津,可以說是從未盼到過高級領導的“現場辦公”,致使新型落后地區在產生,新的不和諧在形成,致使種地方的農民不得不繼續通過進城打工的途徑來維系家庭的生存,從而導致留守兒童群體和留守兒童問題有增無減。因此,落實黨中央的加快新農村建設任務,我們應該堅持全面發展觀,不僅“錦上添花”,而且“雪中送炭”;不僅注重修道路建樓房,而且重視辦好教育提高人口素質;不僅發展經濟提高收入,而且關注民本民生優化社會環境。總之,就是要建設全面和諧的新農村,最終實現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兒童這一重大社會問題的目的。
農村村民入黨申請書范文通用三
第一條、為保障農村依法實行村民自治,保證各項村務工作正常運轉、促進農村三大文明建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村委會是負責對本村的村務依法進行管理、組織和實施的機構,包括政治、經濟、科教、文化、衛生、計劃生育、社會治安和其它社會事務;
第三條、本村委會實施管理村務和活動必須在上級黨委、村黨總支部的領導下開工作,并接受鎮人民政府的指導,堅持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第四條、本村委會現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員1名;下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計劃生育、社會事務、經濟管理、規劃建設和農業生產七個工作委員會,11個村民小組,依法選舉組成村民代表會議機構;
第五條、本章程是村委會組織實施村務管理的工作規程,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本村干部,村民都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章程由村民代表會議監督實施;
第六條、村最高決策權力機構是村民會議。村民會議由本村18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村民會議開會時可以由18周歲以上村民參加,也可以由每戶派一名代表參加;
第七條、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的原則下,村民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決定本村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規劃
二、聽取并審議村委會工作報告和財務收支報告
三、撤換和補選村委會成員
四、審議決定涉及全體村民利益和重大事項
第八條、為方便召集村民開會討論決定村中事務,設立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本村的各級人大代表、村委會成員和黨支委組成;
第九條、村民代表會議向村民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修改通過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委會各項管理制度
二、聽取、審議村委會工作報告,財務收支、收益分配報告,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實行情況報告
三、討論決定村集體重大生產性投資項目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
四、推選產生村務公開監督小組
五、討論決定有關人事安排
六、評議村委會工作
七、審議決定其它需要由代表討論的事項
八、反映、提出村民的建議,議案和意見
第十條、村民代表會議每年召開不少于2次,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的主席團負責召集主持。主席團或“兩委會”認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會議成員提議,可以隨時召集村民代表會議。會議閉幕期間,一般日常事務由主席團研究決定處理;
第十一條、村民代表提出的建議以村民小組為單位提出,村委會負責答復意見;
第十二條、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應設會議專用記錄本,參加會議代表簽名,并由村委會指定專人負責會議記錄;
第十三條、村民代表會議決定事項,必須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參加,應當經到會代表的過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四條、建立村民代表聯系村民制度,各村民小組長負責本村小組代表會議精神;實事求是聽取村民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向村委會反映村民解釋;代表村民意愿,決定村中事務;
第十五條、本村干部管理的對象為“兩委會”成員、經聯社干部、村工作人員;
第十六條、村干部要堅持學習培訓,不斷提高理論、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實行勤政、廉政作風,做村民公仆。建立村干部會議制度,開展學習、交流活動和工作匯報,研究決定村務工作;
第十七條、村干部實行正常的上班工作制度,工資報酬按區委、區政府和鎮委、鎮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在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第十條、村民代表每年應結合年終工作總結,對干部進行民主評議活動,作出優秀、稱職、不稱職的評定結論;
第十九條、以便于管理為原則,本村設11個村民小組,設小組長11名,由村民推選產生,村民小組是村委會下屬基層管理組織,接受村委會的領導;
第二十條、村民小組長負責對涉及村民村務各項工作的管理、組織和教育,完成好村委會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十一條、村民小組長(不脫產)報酬實行固定補貼和誤工補助辦法,經費在村經聯社財務開支,補貼數額由村“兩委會”審定;
第二十二條、本村設立經濟聯合社,集體經濟包括集體企業,漁池以及第三產業等經濟實體收入和集體資金,屬全村村民所有,由村委會管理,村經濟聯合社為村委會經濟實體法人單位,經聯社應依法加強村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本村實行財務管理核算單位,實行集體資產積累,村民收益分配制度,財務應如實、準確、及時反映村經濟活動情況;
第二十四條、村財務工作應接受區、鎮農經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建立村財務年度審計制度。村委會換屆和村主任離任前,應對村財務進行一次審計,并向村民代表會報告;
第二十五條、村財會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要敢于堅持原則,有一定的業務能力,會計人員要持證上崗;
第二十六條、實行民主理財制度,由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對村財務實行監督、檢查,每有3日定期檢查,對違反財務規定的開支,有權要求村委會糾正和處理;
第二十七條、大力發展教育事業,每年撥出專款用于小學、幼兒園的教育投入,實行獎教獎學金制度,對教學成績突出的教師和考取大、中專院校,重點中學的學生給予獎勵;
第二十八條、發展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其所需費用,經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可在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中籌集,具體辦法由村“兩委會”提出,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第二十九條、加強村容村貌的管理,切實做好村環境衛生工作和村民衛生保健工作,發展農村衛生事業;
第三十條、本村村民成立社團,必須向村委會申請,說明宗旨、人員、機構,按社團管理規定辦理登記,堅決取締各種非法社團和進行封建迷信活動的組織。外地社團到村進行活動必須向村委會報告,否則予以處理;
第三十一條、村依法成立的老年人協會必須服從黨支部的領導和村委會的管理,協助村委會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第三十二條、搞好村“五保戶”的統籌供養,開展扶貧濟困活動。做好優撫對象的工作,積極完成征兵任務;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抵觸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村委會根據本章程規定制訂各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實施,如有修改,需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農村村民入黨申請書范文通用四
同步小康駐來路村干部年度工作計劃為扎實推進來路村同步小康建設工作,促進全村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增強工作的計劃性和針對性,根據《關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xx大精神組建同步小康駐村工作組到村開展幫促工作的通知》目標要求和工作職責,結合來路村情和駐村工作的實際,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我駐村工作組將認真填寫民情日記、做好工作記錄、扎實做好“一線接訪”、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幫助推動經濟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努力做好各階段的目標和工作任務。現將20xx年駐來路村同步小康駐村工作計劃分三個階段來完成,各階段的時間、工作重點計劃如下:
第一階段:20xx年2月中旬至5月底。
工作重點:
1、首先,及時了解村情民情,進村入戶,搞好摸底調查。對來路村的基本情況、自然條件、村民生活環境、農村政策落實情況、計劃生育狀況、主要農產品生產情況、林業生產情況、畜牧業生產情況、蔬菜及特種作物生產情況、農村經濟收入消費情況、糧食分配情況、基礎設施建設情況、文化教育衛生情況、基層組織建設情況、人文地理概況、宗教信仰情況、發展重點等作一個全面的了解。
2、進村入戶開展調查研究,特別是要詳細了解困難群眾的基本情況,與村民同吃、同住、同勞動,密切同村、組干部和村民的聯系,發放便民聯系卡。
摸清村情,掌握社情民意,弄清來路村目前急需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第一時間幫助解決,不能解決的說明原因并向領導匯報解決。
3、在通過大量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本村的實際,與村黨支部、村委及群眾一起制定出符合本村發展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
4、認真學習黨的xx大精神、黨在農村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各級黨委、政府對新農村建設的有關部署和要求,認真開展科學發展觀學習活動,不斷提高駐村干部和村干部政策水平和綜合素質,為能指導好新農村建設打下良好的基礎。
5、認真組織群眾學習上級的重要會議和有關文件精神,廣泛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督促各項涉農法律法規、支農惠農政策的落實,讓廣大人民群眾全面了解到黨和國家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6、協助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利用走村入戶調查的時機,向群眾宣傳護林防火知識。
7、認真做好“一線接訪”工作,做好矛盾隱患排查工作,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及時登記,認真處理和解決,把矛盾化解在源頭,做到小事不出村,努力實現零上訪。這項工作貫穿整個工作的始終。
8、組織村民開展整臟治亂工作,保持村容整潔。
9、協助村、組干部,積極向上級爭取修復災毀溝渠所需的水泥等物資,組織發動群眾結合春耕備耕做好搶修災毀溝渠、農用物資到位、農業科技培訓等工作,按要求完成好縣、鎮下達的各項大春作物種植示范樣板任務。
10、根據來路村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情況和所盼所需,積極向派出單位和各級相關部門反映,爭取項目、資金和物資,努力為群眾辦實事。
第二階段:20xx年6月初至8月底工作重點:
1、引導群眾加強對大春作物的中期管理,合理施肥,適時薅鋤,積極預防各種自然災害,確保大春糧食增產增收。
2、抓好國家和省強農惠農政策和措施和落實,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
3、積極協助農技等部門開展好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帶領村民參觀學習先進,轉變村民思想觀念,積極探索適合村發展的新路子。
4、指導村“兩委”班子認真執行各項工作制度,落實各項民主決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監督制度,增強村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識,提高村民自治水平,規范黨務、村務、財務公開,調動廣大農民群眾參與村級事物管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5、深入開展普法教育,教育和引導農民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強法制觀念,依法表達訴求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教育農民遵守《村規民約》。
配合村干部認真協調妥善解決各種矛盾糾紛,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構建農村治安防控體系,開展創建“平安村”、“和諧村”、活動,掃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反對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動,創造農村安全祥和、農民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
6、指導幫助抓好以黨組織為核心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開展好黨課和時事政治的教育,做好發展新黨員的工作,幫助廣大黨員更新觀念、提高素質,不斷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7、根據群眾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具體問題,配合村干部多反映,積極爭取項目、資金和物資,真正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切實讓人民群眾得到實惠。
8、認真總結半年來的幫扶指導工作經驗和不足,為做好第三、第四階段的工作提供借鑒。接受上級的考核。
第三階段:20xx年9月初至11月底。
工作重點:1、開展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活動。積極支持、協助、配合鎮政府、駐村學習實踐活動的開展,通過開展學習實踐活動,達到以科學發展觀引領新農村建設的各項工作。
2、幫助建立健全各項制度,規范村務運作程序。
3、協助村干部抓好秋收秋種工作。組織發動群眾搞好小春生產。完成縣、鎮下達的各項小春種植任務。
4、協助村干部實施好各級各部門在來路村啟動的基礎設施建設、社會公益事業建設、農村實用科技培訓等項目,為農民提供各種致富信息,做好勞務輸出工作,幫助群眾增產增收,加強對農產品宣傳,如(生姜、玉米、小麥等)積極幫助尋找銷路或招商引資,鼓勵深加工。組長:謝念成員:陳澤松徐雁王昌
在過去的一年,我收獲了很多,但是我工作中有許多的不足。在新的一年中,我會更加的努力工作,收獲更多,我也希望每個人都在工作中更上一層樓。
農村村民入黨申請書范文通用五
20xx年村主任助理工作計劃年已經過去一半,在這半年里,我作為大汲店村的大學生村官,深入農村基層,協助村委開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學習了不少農村基礎知識和基層工作經驗。在下半年里,我將在以往的工作基礎上,總結經驗,尋找方法,再接再厲,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投身到工作中去,以科學發展為統領,以新農村建設為目標,以為民謀利益為根本,擬好下半年的工作計劃。
首先,要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業務水平,更好的為村民服務。
1、加強各種知識的學習,注重理論結合實際,向鄉、村干部學習農村工作方法,向書本學習農村理論知識,從各方面提升自己。特別是加強農村基礎知識和關于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的學習,不斷充實和完善自我,拓寬自身知識層面,以更好地為新農村建設服務。繼續開展農村調研,深入考察,研究符合村民意愿和適合本村發展的路子。同時帶頭學習,大膽探索帶動村里現有的干群不斷轉變觀念,加強學習,盡自己的努力為本村村民服務。
2、參加各種實踐,增強基層工作業務水平。多角度、多渠道與外界接觸,積累基層工作經驗,增強解決糾紛技巧。同時,更充分利用網絡平臺,及時、經常為群眾提供各類信息。要不斷的學習,切實做到“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
3、堅持記錄好個人工作日志,詳細記錄每天工作的內容、進度、成效、收獲、不足等,形成完整的到村任職工作日志。
其次,要做好村里的各項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1、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做好村中的各項日常工作,及時做好各類會議、活動記錄,資料(material)的整理、歸檔等日常管理工作,發揮專長做好網絡宣傳、計算機維護等工作。做好村務電子化工作,協助村兩委繼續做好村務公開工作、退伍軍人檔案以及各種資料(material)、文件錄入電腦存檔工作,促使村務工作上一個新臺階。
2、加大對大汲店旅游業的宣傳力度。關于村莊的故事、傳說,要盡努力去和村里的老人探討,認真記錄并錄入電腦,為大汲店的旅游業提供文字性材料。
3、為國慶獻禮工程大水系十月份的通水工作做好準備,包括河道清淤以及沿河農民生活用水排污口的治理等工作。
4、主動關心弱勢群體,繼續完善我村困難群眾檔案,通過個人努力給予他們幫助,并積極聯系外部力量對困難群眾予以幫助。另外,選定一戶困難戶作為重點幫扶對象。
5、加強與相關高校的聯系,邀請河北農業大學的大學生來村進行社會實踐與調研,加大宣傳規模,提高層次,加強與高校、企業等的聯系和合作。
6、繼續走訪村民,進一步做到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有時間即去各小組走訪,了解新情況,收集新信息,積極主動與村民交流、溝通。
總之,在這半年里,要進一步加強學習,嚴格要求自己,提高農村工作本領,努力為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為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不辜負上級領導對我的期望和支持。
農村村民入黨申請書范文通用六
為加強我村的消防管理,確保群眾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消防安全法》的規定,結合本村實際情況,特與各組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各組的組長是本組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針對農村的特性和實際情況,組建本組的義務消防隊并認真發履行職責。
三、組長有責任和義務對群眾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增強群眾的安全防火意識和正確處理消防突發事故的能力,并積極主動的參加消防演練及培訓。
四、群眾有責任和義務保護轄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無火災情況下,任何群眾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動用。
五、必須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及鄉村兩級的消防安全檢查。對在消防安全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規范要求整改完畢,并報告村委會復查。對確實一時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應列出整改計劃,報鄉安委會審批,共同制定應急措施,積極開展本組的安全防火自檢自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并報村委會。
六、對上級領導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應的通知,必須嚴格執行,貫徹落實。
七、安裝電器設備或架設線路,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嚴格執行有關的技術規范,臨時安裝電器設備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村委會同意后,由專業人員安裝,并應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電線、電插座和擅自使用電熱棒、電爐等。
八、重點部位應定期進行檢查,出現問題及時報告。
九、村委會對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組和個人將適時給予通報表彰獎勵,對消防安全制度落實不夠、執行不嚴、管理差的組和組,將視情節進行處罰。
十、如組長年度內外出、離職時,接任的組長到崗后,應重新簽訂消防責任書,并負同樣的消防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一年簽訂一次,由村委會負責落實跟進執行情況。
一是村民應自覺遵守各項消防法規,時刻注意家庭防火;
二是積極參加村屯組織的各項防火安全活動,自覺履行防滅火義務;
三是對本宅院的防火安全負責,協助左鄰又舍共同做好安全防火,及時糾正和制止危害防火安全行為;
四是遇有六級以上風天主動按規定停止用火;
五是不在場院、柴草垛附近吸煙、動或或燃放煙花爆竹;不亂扔煙頭和火種;
六是養成人走火滅、斷電的良好習慣,對火爐、火坑、煙道要定期檢修,教育小孩不玩火;
七是不亂接裝電線和電器設備,電器線路老化要及時修理和更換;不倒帶火的爐灰;
八是不在宅院、柴草棚內放汽油、柴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九是按指定地點堆放柴草垛,加強糧食儲存管理;
十是發現火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