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履行崗位職責可以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和工作態度。以下是一些范文范本的選段,希望能夠給大家提供一些寫作思路和技巧。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書篇一
茲證明_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________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F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茲有____同志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在我單位擔任________一職,因個人原因提出離職,現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本人簽名: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本人離職的理由:希望在貿易方面,能獲得更廣泛的經驗。
2、本人去職原因,是希望在廣告業方面發展。
3、我為照顧住在遠地的年老母親,而申請辭職。
4、本人離職的理由是這樣:本人深知無升遷的機會。
5、由于希望獲得更高的職位負更多的責任,而離開現職。
1、開離職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2、開離職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離職證明 復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書篇二
員工離職證明書范文一: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范文二:
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自20**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范文三: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范文四:
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職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x年x月x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范文五: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人事專員職務,至20xx年06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書篇三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__)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書篇四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書篇五
,身份證號碼為:;與我公司于x年x月x日簽訂了勞動合同,崗位為駕駛員,期限為x年。經過協商,解除該勞動合同,解除日期為x年x月x日。在我單位工作期限為x年x月。
現與我丹東結清所有工資、獎金、社保、加班費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書篇六
茲證明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書篇七
____自__年12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部門____崗位,至2-__年12月12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2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期間曾被授予“____”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__年__月__日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書篇八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p>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p>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年月日
到退
姓名出生年月日
年月日
籍貫
工作單位
職稱
離職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