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訓心得是對自己在軍訓中與戰友的友誼、默契和團隊協作能力進行總結和回顧的重要內容。自我成長的樂趣——學習心得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一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勞動者的行列中來。保障勞動者的權益成為了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作為一名大學生,我曾在暑期工中親身感受到了一些問題,同時也從中汲取了許多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心得體會。
首先,社會應加強對勞動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法律法規作為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基礎,定期的宣傳和培訓能夠幫助勞動者了解自己的權益和義務,從而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在我所參與的企業,每個員工進入公司之前都需要參加一次勞動法律法規的培訓,使大家對自己的權益有了更為明確的認識,并且在工作過程中也能夠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其次,加強勞動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十分重要。對于需要重視的問題,必須依法控制權利的行使方式,不能以權力主導工作人員的利益。在我的工作經歷中,我曾遇到過無合同工作、超時工作未支付加班費等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企業未能有效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導致的。因此,加強執行的力度,提高勞動法律法規的約束力,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的關鍵。
此外,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也是非常重要的。監督機制的建立可以幫助監督部門更好地發現和解決違法勞動行為,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例如,加強對用人單位違法用工行為的舉報和曝光力度,對嚴重違法的企業進行處罰和公示,這不僅可以給勞動者以警示,也可以起到對其他企業的警示作用,進一步促使用人單位依法用工的意識。
同時,還需要加強對勞動爭議的解決機制的建設。勞動爭議是很常見的問題,應建立多種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如調解、仲裁和訴訟等。這不僅可以幫助勞動者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可以保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爭議對社會的不良影響。
最后,提高勞動者的綜合素質也是解決保障勞動者權益的一種途徑。勞動者本身應提高自身的技能和素質,努力提高適應社會發展的能力,從而更好地融入勞動市場,獲取更好的工作機會和待遇。在我的暑期工作中,我發現那些有一定技能和知識儲備的員工,在拿到工作的同時,也能夠更好地與單位協商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加了維權的成功率。
綜上所述,保障勞動者權益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界通力合作。加強對勞動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增強執行力度、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完善勞動爭議解決機制和提高勞動者的綜合素質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措施。只有通過各種措施的綜合應用,我們才能更好地保障勞動者的權益,為建設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二
婦女保障一直是一個重要的話題,這涉及到婦女的安全、健康、平等和權利。在現代社會里,婦女雖然已經獲得了很多進步,但是她們仍然面臨很多挑戰,尤其是對于那些在經濟、文化和社會方面缺乏資源的婦女。作為一個女性,我也曾經感受到過這些挑戰,但是通過多年的學習和實踐,我深刻領悟到促進婦女保障的重要性,并且在此分享一些心得與體會。
第二段:關于教育和職業。
教育和職業是提高婦女保障的關鍵要素之一。在現代社會里,婦女應該有機會接受高質量的教育,發展自己的技能和智力,以便實現平等就業,并且獲得公平的報酬。對于婦女來說,職業和經濟獨立是實現自我價值和自我實現的一個重要的途徑。這不僅有助于減少婦女的貧困率,同時也有助于促進家庭和社會的發展。
第三段:關于健康與權利。
保障婦女的健康和權利也是非常重要的。每個婦女應該擁有保障她們生殖健康的權利,例如計劃生育和避孕措施等。同時,她們也應該被允許選擇她們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受任何形式的壓迫或暴力。此外,婦女應該得到公平受教育的機會,以容易自我定義從而更好地實現自我實現和發展。
第四段:關于婦女的社會參與。
婦女的社會參與對于促進婦女保障至關重要。婦女應該被允許參與政策制定過程,以便有更多關于性別問題和婦女問題的對話和解決方案。此外,婦女組織、志愿者團體及其它非政府組織應該支持和信任婦女,并且提供他們參與社會發展和久居參與的機會。
第五段:結語。
總之,保障婦女的權利、安全和健康需要加強國際和國內社會對女性及其問題的意識。我們需要切實地行動起來,促進性別平等,打破婦女在諸多領域的貧窮和受辱行為。雖然僅僅一個人或組織的努力有限,但是這是一個從環境、文化和歷史的三個方面體現的遠超個體或組織力量的問題。因此,我們需要共同努力,不斷實現婦女的保障,在實現平等和可持續性發展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三
隨著社會的發展,保障權益成為人們生活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作為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權益不僅與我們個人的利益直接相關,也關乎整個社會的穩定和進步。在實踐中,我深深感受到了保障權益的重要性,并從中汲取了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保障權益需要加強司法保障。法律是保障權益的基石,唯有建立健全的法律體系,才能夠保證權益不被侵犯。作為公民,我們應當積極參與到法律的學習和宣傳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同時,也要加強對法律的監督,確保法律的公正執行。通過司法保障,我們才能夠建立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保障每個人的合法權益。
其次,保障權益需要注重教育引導。教育是培養公民意識和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只有通過教育,我們才能夠使人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道德觀念,懂得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并且尊重他人的權益。同時,教育也能夠提高人們的認知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讓他們更能夠主動維護自己的權益。因此,我們應當加強對教育的重視,注重培養公民的法律素養和道德觀念。
第三,保障權益需要強化組織保障。在現代社會,組織是公民維權的重要力量。無論是在企業中還是在社會組織中,都有著相應的維權機構和機制。我們應當積極參與到這些組織中,通過集體的力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要注重組織的規范和壯大,提高組織的維權能力,確保每個公民都能夠得到保障。
第四,保障權益需要加強國際合作。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各國之間的經濟、政治、文化聯系日益緊密。權益的保障也需要跨越國界進行。我們應當加強與其他國家的合作交流,共同制定和執行各種保障機制。同時,也要加強對國際法律的學習和應用,提高對外交往的能力。通過國際合作,我們才能夠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并推動國際社會的共同發展。
最后,保障權益需要注重個人自我保障。作為個人,我們應當主動參與到維權行動中去,不僅依靠外部力量,更要依靠自己的努力。我們應當學會提高自己的認知能力和應對能力,在面對侵權行為時,主動采取行動,并且堅持到底。同時,也要注重個人形象和聲譽的維護,避免陷入各種糾紛和爭端。只有通過個人的自我保障,我們才能夠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
總而言之,保障權益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無論是從法律層面還是社會層面,保障權益都需要我們共同努力。通過加強司法保障、教育引導、組織保障、國際合作和個人自我保障,我們才能夠建立一個公正、平等和和諧的社會環境,保障每個人的合法權益。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實現真正的社會進步和全面發展。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四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進步和人們思想的覺醒,婦女權益保障問題逐漸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為了全面推進婦女權益保障工作,我國政府制定了《婦女權益保障草案》。通過學習和了解這個草案,我深感其意義重大并帶來了一些心得體會。在本文中,我將從草案的制定背景、內容的重點、執行的難點、規劃的前景以及我的個人態度等方面進行論述。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草案的制定背景。草案的制定,是國家為了回應公眾對婦女權益保障問題的關切,加強對婦女權益的保護,推進社會主義婦女運動而采取的一項重大舉措。隨著人們觀念的改變和婦女權益保障理念的逐漸深入人心,草案的發布無疑標志著我國婦女權益保障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草案的內容包括了許多方面,如婚姻家庭權益保障、勞動就業權益保障、教育權益保障等。然而,在我看來,其中婦女健康權益保障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重點。在過去的傳統觀念下,婦女的健康問題往往被忽視,導致婦女在妊娠、分娩、哺乳等方面遭遇到許多困難和不公平待遇。草案的發布,為保障婦女的健康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這對于提高我國婦女的整體健康水平和推進婦女權益保障工作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
然而,即使有了婦女權益保障草案,要落實和執行仍然面臨著不少難點。其中一個難點就是如何提高婦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雖然草案明確規定了婦女的權益,但如果婦女自身沒有足夠的意識和能力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那么這些保障措施將無法落地生根。因此,政府需要加強對婦女權益保護意識的普及教育,提高婦女的自我保護能力。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保障婦女的權益。
展望未來,我相信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將會取得更大的進展。在草案的指導下,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將得到更加系統和全面的推進。政府將進一步加強對法律政策的宣傳和培訓,提高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能力和意識。同時,社會各界也將積極參與到婦女權益保障工作中來,捍衛婦女的合法權益。我相信,在共同的努力下,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將取得更加顯著的成績。
最后,我想說一下我個人的態度。作為一名年輕女性,我對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充滿了熱情和期待。我認為,婦女的權益與整個社會的進步息息相關。只有當婦女的權益真正得到保障,婦女才能更好地發揮自己的作用,為社會的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因此,我會積極參與到婦女權益保障工作中來,努力為推動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做出自己的貢獻。
總而言之,婦女權益保障草案是我國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重要里程碑。通過對這一草案的學習和了解,我深感其意義重大。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們需要解決執行的難點,積極展望規劃的前景,以及發揚個人的態度,共同推動婦女權益保障工作邁上新臺階。相信只要我們共同努力,婦女的權益保障工作一定會取得更加顯著的進步。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五
保障權益是現代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對個人和組織來說都具有重要意義。在這個信息高度發達的時代,我們越來越意識到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性。在爭取自身權益的過程中,我積累了一些經驗和體會,我想分享給大家。
第二段:了解自身權益。
首先,了解自身權益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當我們清楚自己的權益是什么,我們才能更好地保護它們。比如,作為消費者,我們有權享受合理價格和優質產品;作為員工,我們有權享受公正的勞動條件和薪酬;作為公民,我們有權平等地接受教育和醫療。了解自身權益不僅是權利意識的覺醒,也是自我保護的基礎。
第三段:合法維權的重要性。
其次,合法維權是保障權益的重要手段。在與他人或組織產生糾紛時,不能盲目采取激進或不合法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只會加劇矛盾,并可能招致法律責任。相反,我們應該秉持法律秩序的原則,通過合法途徑維權。比如,我們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機構的支持,向法院提起訴訟,或通過其他合法的渠道來解決問題。
第四段:團結與合作。
此外,團結與合作也是保障權益的重要策略。在爭取權益的過程中,單打獨斗很難取得理想的效果。相反,當我們能夠與其他人共同合作,形成利益共同體時,我們的力量就會大大增強。組織成立協會或社團,加入相應的行業組織或工會,與其他有相似利益的群體聯合行動,都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保障自身權益。團結與合作是實現權益保護的關鍵。
第五段:持之以恒。
最后,持之以恒地保障權益是非常重要的。保障權益不是一時的行動,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我們需要時刻保持警惕,并積極參與到保障權益的行動中。權益保障需要付出時間和努力,可能會遇到挫折和阻力,但只要我們堅持下去,不屈不撓地追求,最終一定會取得成功。因此,我們不能半途而廢,要堅持不懈地為保障自身權益而努力。
總結:在這個不斷發展的社會中,保障自身權益是我們每個人的必然選擇。通過了解自身權益、合法維權、團結合作和持之以恒,我們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我也希望能夠借此機會呼吁更多的人關注權益保護問題,共同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社會。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六
近年來,女性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和角色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和認可。然而,仍然存在著一些涉及婦女權益保障的問題。為了彌補這些不足,我國政府最近出臺了一項婦女權益保障草案。通過深入研究和審議這一草案,使我深刻理解到了保障婦女權益的重要性,并對該草案提出幾點建議,以便更好地保護婦女的權益。
首先,婦女權益保障草案給予了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機會。草案規定,婦女在就業、教育和職業發展等方面應享有平等的權利。這方面的規定對婦女來說無疑是一項重大利好。在過去,婦女在職場上往往面臨著性別歧視和職業發展上的瓶頸。而草案的出臺,將促使社會各界更加重視婦女的職業發展,為她們提供更多平等而公正的機會。只有當婦女的勞動價值和貢獻得到公平對待時,整個社會才能實現更高的經濟發展。
其次,婦女權益保障草案強調了婦女在家庭和婚姻關系中的權益保護。婚姻家庭是每個婦女都要面對的一項重大責任和挑戰。然而,不少婦女在婚姻中面臨著家暴、離婚等問題,并且在處理這些問題時常常面臨著弱勢地位。草案規定,拒絕暴力和性別歧視是每個婚姻關系的基本原則,對于發生家庭暴力的情況,要及時提供幫助和保護措施。這一條款將有效地保護婦女在家庭中的權益,減少婦女面臨的風險和傷害。同時,草案還規定,婚姻關系雙方應平等分擔家庭責任和義務。這一條款的出臺有助于促進婚姻關系的健康和諧,為夫妻雙方都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
第三,婦女權益保障草案呼吁社會各界關注婦女的健康權益。草案規定,婦女在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方面應得到重視和關注。這一條款的出臺非常重要,因為婦女的健康問題與整個家庭和社會的健康息息相關。目前,我們社會中對婦女健康問題的關注程度還遠遠不夠,尤其是一些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的婦女,她們在這方面的醫療資源和保障遠遠不及城市女性。草案的出臺將引導社會各界更加關注婦女的健康問題,提供更好的醫療資源和服務,保障每個婦女享有平等的健康權益。
第四,婦女權益保障草案進一步完善了婦女的權益訴訟機制。草案明確規定,對于婦女權益的侵害和違法行為,婦女有權申請法律援助和尋求司法救濟。這項規定對于保障婦女權益來說無疑是一項重大突破。過去,由于資源和信息不對稱,婦女在維權過程中常常面臨著困難。而草案的出臺將打破這種不對稱,讓更多的婦女得到法律保護和支持。這對于提高婦女的維權意識和能力非常重要,并有助于促進社會公正和法制建設的進步。
總結起來,婦女權益保障草案的出臺是我國對婦女權益保護的重大舉措。該草案明確規定了婦女在經濟、社會、家庭和法律方面的權益,對于解決當前婦女面臨的問題和保障她們的權益具有重要意義。然而,我們也應意識到,草案的出臺只是一個開始,真正保障婦女權益的關鍵在于執行。因此,我們要鼓勵更多的人關注和參與到婦女權益保障工作中來,為婦女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和條件,真正落實婦女的平等權益。這樣,我們的社會才能實現更加公正、平等和繁榮的未來。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七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婦女的地位和權益得到了顯著提高。近年來,中國政府堅持把婦女問題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加快推進婦女地位和權益保障的立法和政策文件的制定和實施,通過各種形式的培訓、普及、宣傳和服務,進一步增強婦女的意識和能力,不斷提高婦女的地位和權益保障水平。在這過程中,我有一些體會和感悟。
第二段:重視婦女地位和權益保障的重要性。
婦女是半邊天,是家庭和社會的基石。保障婦女的權益和地位對于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推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構建全面建設性發展新格局,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政府應當積極推進婦女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進一步加強婦女的教育、培訓和意識提升工作,打造更加公正平等的社會環境。
第三段:加強青少年婦女教育和培訓。
在整個社會的發展過程中,青少年婦女是一個重要的群體。政府應通過加強教育、培訓和意識提升等方面的工作,降低青少年婦女的心理壓力,增強人生規劃能力,培養自信和自尊。在這方面,可以加強女性領袖力培訓、職業技能培訓、性別意識和問題的宣傳教育,建立健全與兒童青少年發展和健康成長等方面的配套機制和服務體系,將婦女地位和權利保障不斷推向前進。
第四段:加強婦女就業和職業發展。
對于社會的發展和人口問題,保持合理的人口增長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這方面,婦女的就業和職業發展是最關鍵的因素之一。因此,政府應加強婦女勞動力的培養、技能的提升和就業機會的創造,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政策和制度保障,促進婦女在各領域的平等就業和職業發展。特別是在農村和貧困地區,政府應該采取更加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加強婦女的職業培訓和就業機會,提高婦女的收入水平和社會地位。
第五段:加強婦女權利保障和差異化問題的應對。
不同階層和不同性別、民族等群體的差距問題是經常被忽視的問題。如果不針對這個問題進行有效的解決,就很難實現真正的平等和公正。因此,政府應該加強女性在勞動、教育、醫療、政治等方面的權利保障,同時加強對女性暴力和性別歧視問題的宣傳和打擊力度,倡導女性在社會和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和權利。針對不同性別、民族、教育程度等群體的特殊需求,加強差異化問題的研究和應對,使政策和制度適應不同人群的需要。
結語。
總之,保障婦女的權利和地位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的基石,也是人類社會持續發展和進步的關鍵之一。因此,政府部門及其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強和持續推進全社會對于婦女權益保障的宣傳教育、立法和政策的制定和實施、科學的研究、體系的建設等工作。同時,個人和家庭也應該關注和積極參與相應的工作和活動,逐步提升婦女的意識和行動能力,實現全社會的婦女權益保障。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八
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快速發展,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水平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仍然面臨著一系列保障權益的問題。在政府的積極引導和個人的不懈努力下,一些措施逐漸得到了實施,一部分權益得到了有效保障。通過親身經歷,我深刻體會到保障權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有了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保障家庭權益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家庭的和諧與幸福,關系著每個人的生活質量。在這個社會上,每個個人家庭都有自己特殊的情況和困難。例如,對于未成年人而言,可以通過加強教育保障權益,提高他們的受教育機會。對于老年人來說,可以通過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來保障他們的經濟權益,確保他們晚年的生活質量。對于婦女和兒童而言,可以通過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婦女和兒童權益的保障。只有保障家庭權益,才能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
其次,保障勞動者權益是關鍵。勞動者是社會經濟的基石,他們的努力和付出直接關系到國家和社會的發展。然而,現實中依然存在著一些不公平的現象,例如非法加班、工資拖欠等。為了保障勞動者權益,我國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并加強了勞動監察工作。同時,加強勞動教育和職業培訓也是重要的舉措。通過這些措施,勞動者的權益可得到更好的保障,激發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再者,保障消費者權益是必須要做到的。消費者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也是保障市場正常運行的重要力量。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消費者的權益往往是比較脆弱的。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我國頒布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設立了消費者維權熱線,并加強了對違法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此外,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對不合格產品進行召回處理,也是非常必要的舉措。只有保障消費者權益,才能構建和諧消費環境,推動市場經濟的發展。
最后,保障公民權益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關鍵。公民權益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生命線,是人民群眾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保障公民權益,需要加強法律意識教育。公民應當了解自己的權益,知曉要求公平公正的法治社會。政府應當在加強法治建設的同時,增加人民群眾參與,保障公民權益,打造一個人民共享的美好社會。
總結起來,保障權益是建設和諧社會、推動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保障家庭權益、勞動者權益、消費者權益和公民權益,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要素。在政府的積極引導和個人的努力下,我們應該加強教育、完善制度,為保障權益做出自己的貢獻。在實踐中,我們要積極爭取權益,同時也要尊重他人的權益,構建一個和諧、平等、法治的社會。只有這樣,人民的追求和社會的發展才能得以實現。讓我們共同努力,為保障權益而奮斗!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九
隨著社會發展進步,婦女權益保障成為了一個日益突出且重要的話題。為了更好地保護和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政策進行保障。婦女權益保障草案是其中之一,通過對該草案的學習和研究,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對于婦女權益保護的迫切性以及諸多的爭議。下面我將從婦女權益草案的內容、意義、現實困境、改善措施以及個人感悟來論述。
婦女權益保障草案,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婦女權益保護而制定的一項重要法律文稿。該草案內容豐富,涉及到各個方面的婦女權益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婦女勞動權益、婦女教育權益、婦女衛生權益等。其中,我認為對于婦女勞動權益的保障最為重要。過去,婦女在勞動就業中常常受到歧視和壓迫,草案針對這一情況提出了相應的保障措施,例如禁止性別歧視,確保女性勞動者享有與男性平等的待遇和權益。這對于提升婦女地位,促進社會公平具有重要的意義。
婦女權益保障草案的制訂不僅有其重要性,更是因其所帶來的現實困境與爭議。首先,雖然婦女權益問題日益受到重視,但實際上,女性的地位和權益仍然受到很多現實的制約,例如性別歧視、女性勞動力市場的不平等等。這就需要通過婦女權益保障草案來進一步加強對婦女權益的關注和保護。其次,制訂和實施婦女權益保障草案還需要克服多方面的困難和阻力,例如傳統文化觀念的束縛、法律執行的難度等。這些困境需要我們不斷地努力去解決和克服。
為了有效地保障和改善婦女權益的現狀,可以采取許多措施。首先,教育是改善婦女權益的關鍵,需要加強對于婦女權益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及,提高婦女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其次,政府部門應該加強對婦女權益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機制,嚴厲打擊侵犯婦女權益的行為,確保草案的有效執行。另外,社會各界也應當積極參與到婦女權益的保障中來,例如企業可以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和平等的待遇,媒體可以宣傳關于婦女權益的正能量等。只有通過多方合力,才能夠真正地保護和改善婦女的權益。
對于我個人來說,通過對婦女權益保障草案的學習和研究,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婦女權益保護的緊迫和重要性。作為一個女性,我見證了過去婦女地位的局限和制約,也看到了現在逐漸改善的趨勢。然而,婦女權益保障仍然存在相當的困難和挑戰。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將積極參與到婦女權益保障的事業之中,通過自己的努力去推動社會的進步和平等的實現。我相信,只要每個人都能夠為婦女權益保護貢獻自己的力量,婦女將能夠真正地享有與男性平等的地位和權益。
綜上所述,婦女權益保障草案的制訂和實施對于提升婦女地位、促進社會公平具有重要的意義。然而,草案的制定和執行還需要我們克服多方面的困難和爭議。只有通過教育、政府的監督和管理、社會各界的參與,才能夠真正地保護和改善婦女的權益。作為個人,我將積極參與到婦女權益保障事業之中,為實現婦女與男性平等的地位和權益而努力。我相信,只要我們共同努力,婦女權益保護的目標最終會實現。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十
為什么要制定《婦女權益保障法》?《婦女權益保障法》保障了哪些權益?那么,下面請看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問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根據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7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這是因為:
(一)按照勞動法的要求,職工工資是勞動者基于勞動關系的存在而取得的各種勞動報酬,其中包括了法定的最低工資和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的工資,統稱為“一般工資”。只要女職工與用人單位存在著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不得隨意單方降低女職工的法定最低工資和協商一致確定的工資。
(二)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和哺乳子女的行為,并不單純是女職工個人的私事,而是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家庭的和睦、民族的興旺發達和國家長期持續發展的大事。用人單位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而降低女職工的工資,不僅侵害了女職工個人的合法權益,也侵害了社會利益。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7條對女職工退休制度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定,即:“各單位在執行國家退休制度時,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正確理解這一新的規定,應當把握以下三點:
(一)國家通過立法規定的退休制度是具有法律強制力的,保護著所有勞動者的勞動權益以及其退休后的養老等社會保障利益。因此,在執行國家退休制度時,必須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損害婦女的勞動權益和社會保障利益。
(二)用人單位不得違反國家規定的退休制度,以性別為由強迫女職工提前退休或者變相提前退休。
(三)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退休制度,以性別為由強迫女職工退休的,女職工可以請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糾正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并賠償給女職工造成的損失。
1、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和社會保障權利。
2、各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
合同。
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禁止錄用未滿十六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3、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婦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4、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
5、任何單位均應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
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
6、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各單位在執行國家退休制度時,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
7、國家發展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醫療衛生事業,保障婦女享有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衛生保健等權益。
國家提倡和鼓勵為幫助婦女開展的社會公益活動。
8、國家推行生育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與生育相關的其他保障制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為貧困婦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婦女權益保障法是我國第一部以婦女為主體、全面保護婦女各項合法權益的基本法,它是我國人權保護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制定婦女權益保障法主要出于以下幾方面的考慮:
(一)為了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
(二)為了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
(三)為了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
1992年,婦女權益保障法的頒布施行對保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也逐漸顯現出一些問題和不足。正是在這個背景下,20xx年8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決定,對其進行了修正。
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寫入婦女權益保障法是為了進一步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推進婦女事業的發展;是為了進一步貫徹男女平等憲法原則,促進國策的貫徹落實。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條第3款規定:“國家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
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是指婦女基于生理特點產生的特殊利益需要。
婦女權益保障法保護婦女特殊權益的內容主要包括:在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規定了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特殊勞動保護,以及母嬰保健、生育保險、生育救助等特殊保障制度;在婚姻家庭方面,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以及在離婚時采取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原則等。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十一
近年來,我國一直在推進法治建設,不斷加強依法保障人民權益的工作。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我深刻體會到依法保障人民權益的重要性,并有一些心得體會,希望能與大家分享。
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大框架下,法律是保障人民權益最有力的武器。法律一旦確立,就會成為社會生活中不可逾越的防線,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正是因為有強大的法律支撐,我們在個人權利受侵害時可以依法維權,獲得公正的判決。在我個人經歷中,通過依法維權,并且協助利用法律武器,成功地解決了一家企業和我之間的勞動糾紛問題。這個案例讓我深刻地認識到,法律是人民權益的堅強保障。
同時,法律也是人民的尺度和規范。依法保障人民權益意味著我們在行為舉止上要合乎法規的規范要求。只有遵守法律的底線,我們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國家通過頒布各種法律法規來對我們的行為進行規范,禁止不合法的行為,確保公平正義。作為公民,我們首先需要自覺踐行法律,在日常生活中自覺守法,做到遵紀守法,讓法律的規范意識植根于我們的思想中。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法律框架下生活得更加安心和放心。
依法保障人民權益還需要我們擁有基本的法律知識。法律雖然是保護我們權益的工具,但不是所有權益的保障都能通過法律來實現。我們需要主動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提高我們的法律素養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面臨侵犯權益的情況下,迅速尋找法律支持,并采取相應的合法行動來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
同時,依法保障人民權益也需要我們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和治理。只有通過參與,我們才能更好地了解和體驗到法律的實際運行情況,更好地了解到法律對于我們生活的影響和意義。我們需要關注社會熱點,積極參與社會事務,并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自己的意愿和訴求。只有通過參與社會管理,我們才能真正體會到依法保障人民權益的重要性,并且能夠更好地為自己和其他人爭取合法權益。
最后,我認為,人民權益的保障離不開社會的共同努力和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們需要不斷完善法律體系,打造更加科學和完備的法律法規。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需要加強執法的公正性和效率,提高人民權益的保障水平。同時,我們也需要加強教育和宣傳,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只有這樣,依法保障人民權益不僅僅是一句口號,更能夠真正落實到實際行動中,為人民謀求更多的福祉和幸福。
總之,依法保障人民權益對于一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至關重要。作為普通公民,我們需要加強對法律的學習,提高法律意識,自覺守法,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共同努力為依法保障人民權益貢獻自己的力量。只有在法治建設的大環境下,我們才能享受到公平正義的保障,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十二
根據市中院《關于轉發省法協〈關于在全省法院開展保護婦女權益和女法官、女工作人員基本情況工作調查通知〉的通知》精神,法院黨組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特對貫徹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情況以及女法官、女工作人員基本情況進行了調查,情況如下:
保護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是法院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法院在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工作中,院黨組高度重視,始終把維護婦女權益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抓好,并切實加大工作力度,使維護婦女權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發揮審判職能,依法保障婦女合法權益。
法院在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工作中,充分發揮其審判職能,對起訴來院的婦女、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等案件,突出打擊重點,加大打擊力度,做到快審快結。近年來,共審結涉及婦女案件x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在維護婦女合法權益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婦女維權構筑了堅固的司法防線。
我院在懲治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中,從修正婦女身心健康的目的出發,在保證案件公正裁決的前提下,更傾重于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自以來,我院共立案受理涉嫌性侵犯案件件x人,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有力震懾和教育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近年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日漸增多,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如家庭暴力等案件也不斷增加。在這類案件中,家庭不但不是避風港反而成為了受害場所。我院在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認真調查分析原因,一方面,加大調解力度,對于因一時沖動而鬧離婚的,盡可能維持家庭的和睦,對于確實無法換回的,也要最大化地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自20以來,我院共受理離婚糾紛案件件,結案件。在這類案件中,都充分發揮了保護婦女權益的作用,維護了社會家庭的安定團結,維持生產、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利用各種形式,開展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宣傳教育。
為加大維權工作力度,我們還建立了維權示范崗,使涉及婦女的案件均得到快速高效公正處理,為婦女維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立案接待人員熱情接待,耐心細致,針對來訪婦女缺乏法律知識,文化水平不一的特點,工作人員對來訪群眾耐心認真,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解答,達到群眾滿意。二是審判人員依法審判,在遵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準則前提下,維護弱勢主體權益,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依據法律法規對當事人做耐心細致的解答,悉心勸導,幫助來訪婦女樹立正確的法律觀。三是審判人員公平調處,維護穩定。充分發揮調解職能,努力化解婚姻家庭糾紛,把矛盾消滅在萌芽,從而維護社會的穩定。四是審判人員釋疑解難,切實幫困。在審理案件時充分考慮,為婦女排憂解難,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為提高廣大婦女法律意識和運用法律維權的能力,在每年“三·八”婦女節期間,我院組織干警走進社區、走向街頭義務宣傳《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開展以送法進校園、送法進社區、法律宣講、邀請觀摩庭審現場等多種形式進行有效的普法宣傳,開展“迎三·八”法官法律咨詢活動。通過開展這些活動,我院在普法宣傳方面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同時也大大增強了婦女和其它群體的法治意識,為轄區建立和諧的法治環境做出了應有的貢獻,深受各界群眾好評。
(三)建立完善合議庭制度,為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打下堅實基礎。
行庭前、庭中、庭后調解制度,以降低訴訟成本,減化訴訟程序,盡力把矛盾解決在庭前。在審理過程中,針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教育,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四)強化責任意識,做好本院婦聯工作。
作為法院婦聯組織首要工作是做好婦女工作,為女干警解決后顧之憂,使女同志真正能夠頂起半邊天。針對女同志的思想和家庭的特殊情況,為了減輕女同志的生活壓力,更好的做好本職工作,我院婦聯組織在每年的婦女節期間都會組織各種活動。比如組織全院女同志打撲克,舉行乒乓球比賽。
在今后的工作中,x縣人民法院將繼續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加強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工作,實現法院嚴肅的審判工作和婦聯群眾團體維權優勢互補,使司法公正與思想教育有效結合,形成強大的合力,使婦女的合法權益切實得到保障。
(二)加強女法官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1、提高認識,形成良好的氛圍和環境。
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將女法官隊伍建設納入法院領導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的整體布局之中,通盤規劃,重點加強,徹底摒棄重男輕女思想,努力形成尊重婦女、使女法官脫穎而出的良好的社會氛圍。二要深刻認識當前女法官使用中存在的現狀問題,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在努力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今天,應高度重視女法官這支重要力量,充分挖掘女法官的潛力,進一步調動她們的工作積極性。三要重視女法官自身思想觀念的解放。在做好女法官的思想工作的同時,不斷提升她們的職業信仰,強化她們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四要大力培養、挖掘女法官先進典型。對涌現出的典型女法官、典型事跡要大力宣傳,大力表彰,并號召全體法官掀起學習先進、學習榜樣的高潮,使先進典型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2、加強女法官職業化建設,努力提高女法官隊伍整體素質。
(1)切實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通過教育女法官自覺做到堅持“公正與效率”,樹立“公正、高效、文明、廉潔”的司法觀念,真正把“公正司法、一心為民”落到實處,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素質優良、業務精通的女法官隊伍,樹立人民女法官良好形象。從而不斷提高女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審判業務水平,真正為老百姓服務。法院要切實抓好女法官的思想工作,鼓勵女法官愛崗敬業,爭先創優,為縣場共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更大貢獻。
(2)要積極推進法院女法官人才隊伍建設,培養高素質的女法官隊伍。通過建立一支高水平的黨和人民信賴的女法官隊伍,加快構建和諧社會的建設步伐。一要努力加強女法官的司法為民宗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二要把廉政建設放在突出地位,進一步抓好女法官隊伍作風建設;三要加強組織建設,嚴把“進口”,疏通“出口”,從優錄取高素質的女法官人才。
3、加強女法官的職業培訓。
根據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需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對本院女法官開展培訓。培訓要以知識培訓向技能型培訓轉化,并設立女法官類別的專項教育培訓。同時建議上一級法院在今后的培訓工作中,一是改變培訓的方式,擴大培訓面。二是降低培訓費用,爭取專項培訓資金。三是保證培訓效果。采取就地培訓,減收或免收培訓費用等方式,增加培訓的次數和擴大培訓的范圍,不斷提高本院女法官的素質。
4、實行人情化管理,激發女法官主動性和創造性。
法院應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在部署工作、編排分工時,要盡量考慮女法官的特點,對女法官實行人情化管理,為女法官創造寬松有利的工作環境,激發女法官愛崗敬業、拼搏實干的工作熱情。一是要把握女性法官的生理特點,關心女法官的日常生活。例如在安排全體干警體檢的基礎上,另行安排女法官進行婦科專項檢查,保證女法官的身心健康;二是要對女法官進行人情化關懷;三是要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業余文化活動,陶冶情操,展示女法官英姿。
2、加強女法官職業化建設,努力提高女法官隊伍整體素質。
(1)切實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通過教育女法官自覺做到堅持“公正與效率”,樹立“公正、高效、文明、廉潔”的司法觀念,真正把“公正司法、一心為民”落到實處,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素質優良、業務精通的女法官隊伍,樹立人民女法官良好形象。從而不斷提高女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審判業務水平,真正為老百姓服務。法院要切實抓好女法官的思想工作,鼓勵女法官愛崗敬業,爭先創優,為縣場共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更大貢獻。
(2)要積極推進法院女法官人才隊伍建設,培養高素質的女法官隊伍。通過建立一支高水平的黨和人民信賴的女法官隊伍,加快構建和諧社會的建設步伐。一要努力加強女法官的司法為民宗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二要把廉政建設放在突出地位,進一步抓好女法官隊伍作風建設;三要加強組織建設,嚴把“進口”,疏通“出口”,從優錄取高素質的女法官人才。
3、加強女法官的職業培訓。
根據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需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對本院女法官開展培訓。培訓要以知識培訓向技能型培訓轉化,并設立女法官類別的專項教育培訓。同時建議上一級法院在今后的培訓工作中,一是改變培訓的方式,擴大培訓面。二是降低培訓費用,爭取專項培訓資金。三是保證培訓效果。采取就地培訓,減收或免收培訓費用等方式,增加培訓的次數和擴大培訓的范圍,不斷提高本院女法官的素質。
4、實行人情化管理,激發女法官主動性和創造性。
法院應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在部署工作、編排分工時,要盡量考慮女法官的特點,對女法官實行人情化管理,為女法官創造寬松有利的工作環境,激發女法官愛崗敬業、拼搏實干的工作熱情。一是要把握女性法官的生理特點,關心女法官的日常生活。例如在安排全體干警體檢的基礎上,另行安排女法官進行婦科專項檢查,保證女法官的身心健康;二是要對女法官進行人情化關懷;三是要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業余文化活動,陶冶情操,展示女法官英姿。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十三
大家對婦女權益保障法了解多少呢?那么,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婦女權益保障法常識,如有變動,以主頁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8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據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條第1款規定,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依照我國勞動法第3條的規定,婦女享有如下的勞動權利:
(1)平等就業權利。除不合適婦女的工種和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和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2)選擇職業的權利。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婦女有權依照自己的意愿選擇自己從事的職業。
(3)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婦女在付出勞動的同時,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4)休息休假的權利。婦女有權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享受法定的休息時間和法定節假日。
(5)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婦女有權享有特殊的勞動安全保護。
(6)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婦女有權獲得必要的職業培訓。
(7)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婦女在退休、患病、負傷、生育、失業等情形下、有權獲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享受國家和用人單位提供的各項福利待遇。
(8)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婦女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有權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9)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婦女權益保障法》在第5條明確規定:"國家鼓勵婦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強,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婦女應當遵守國家法律,尊重社會公德,履行法律所規定的義務。"具體而言,婦女權益保障法對婦女提出了以下要求:(1)婦女應當努力發揚"四自"精神,實現自我價值。(2)婦女應當遵守國家法律,尊重社會公德,履行法律所規定的義務。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3條規定:各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29條的規定,女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法第26、27條解除勞動合同:(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三)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同時,《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7條作了更為具體的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18條規定:"政府、社會、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解決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就學存在的實際困難,并創造條件,保證貧困、殘疾和流動人口中的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完成義務教育。"這是國家、社會和學校不可推卸的法定責任。人口流入的政府應采取多種形式,接受農民工子女在當地的全日制公辦中小學入學,在入學條件等方面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不得違反國家規定亂收費,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要酌情減免費用。社會應當為貧困、殘疾和流動人口中的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完成義務教育提供物力和人力支持。各社會團體應積極開展捐資助學活動,努力改善女童受教育狀況,通過社會辦學的方式,創建民辦學校,資助失學、輟學女童重返校園。學校也應采取各種措施,為流動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興辦各種學校(班);幫助貧困學生就學。在師資力量中,應為這些特殊學校(班)配備合格的教師和其他人力資源,保證學生們順利地完成義務教育。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0條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第58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對婦女實施性騷擾或者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受害人可以提請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這些規定主要是對尚未構成犯罪的性騷擾行為做出的,為受害婦女提供了明確的解決問題的法律途徑,主要有4個方面:(1)向對方所在的單位投訴。(2)到公安機關報案。(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4)可以到婦聯投訴,請求幫助。婦聯以“代表和維護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為宗旨,可以為受害婦女提供咨詢服務,幫助協調有關部門查處侵犯婦女權益的行為。有條件的地方婦聯還可以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
受害婦女一定要提高證據意識,收集一切能夠證明對方實施性騷擾行為的證據,包括證言、書面材料、錄音等。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2條、第53條規定,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還可以向婦女組織投訴。
(1)被侵害的婦女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例如,對于正在進行侵害婦女人身、財產權益的行為,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制止和處理;對于侵犯其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的行為,可以要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處理;對于侵犯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可以要求鄉鎮政府依法調解,也可以依法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于通過大眾傳媒或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的行為,婦女可以要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等。
(2)被侵害的婦女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被侵害的婦女可以向婦女聯合會等婦女組織投訴。
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2條第2款及第54條第1款之規定,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婦女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保護其合法權益時,對有經濟困難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婦女,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婦女組織對于受害婦女進行訴訟需要幫助的,應當給予支持。因此,對于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婦女,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有給予幫助、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責任,婦女組織有對受害婦女進行訴訟給予支持的責任。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2條規定: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第33條規定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0條規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該合同有關試用期的約定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本例中,阿芳與用人單位訂立了期限為兩年的勞動合同,其試用期應不得超過二個月,其六個月的試用期屬于違法約定,必須予以糾正。
《勞動合同法》第83條還規定了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婦女權益保障法是我國全面保障婦女權益的基本法,是我國保護人權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數十年婦女運動經驗的結晶。其核心在于全面體現男女平等的憲法原則,確認和保障婦女所享有的六大權益,即: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益、勞動權益、財產權益、人身權利和婚姻家庭權益。
婦女權益保障法在制定后跨越了13個年頭,十多年來,我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發生了巨大變化。為了更好地適應新形勢對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要求,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十分必要。
(1)、時代對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婦女權益領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3)、原有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可操作性不夠強,有些規定已經過時。
(4)、修改的時機已經成熟。
根據十屆全國人大對立法的要求,結合婦女權益保障法貫徹實施的實際,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修改堅持遵循了以下三項原則:
1、以憲法為依據,注重婦女權益保障法與憲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協調、銜接,維護法律的和諧統一。
2、立足國情,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法制建設的進步,符合婦女權益保障的現實要求。
3、保持基本框架,在婦女權益保障法現有規定的基礎上,針對婦女權益保障面臨的突出問題進步修改完善。
這次修改共對32個條文做出了修改。一至九章都有新修改內容,條文總數也由原來的54條增加到61條。修改的重點內容有:
1、總則部分。
(1)、明確規定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履行我國政府對國際社會的承諾。因此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第2條第2款)。
(2)、進一步明確執法主體,強化政府責任。現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執法主體不夠明確,影響該法實施。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從“各級政府”、“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政府有關部門”三個層面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強化責任,做出了相應規定。
(3)、規范了婦聯的職能和作用。
(1)、政治權利方面。婦女政治權利的保障程度是一個國家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國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婦女代表的比例。”(第11條第2款)“國家積極培養和選拔女干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培養、選拔和任用干部,必須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擔任領導成員,國家重視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女干部。”(第12條)。
(2)、文化教育權益方面。重點是從消除教育領域的性別歧視和關注貧困、殘疾和流動人口等弱勢群體方面進行修改。
(3)、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方面。重點是從防止就業中的性別歧視、強化女職工懷孕、生育等特殊時期勞動保護、推進生育保險等方面做出修改。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各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第23條第1、2款)“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第26條第2款)“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各單位在執行國家退休制度時,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第27條)。
(4)、財產權益方面。針對近年來各地集中反映的農村婦女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男女不平等的問題,突出了對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和相關經濟利益的保護。
(5)、人身權利方面。立足于解決婦女人身權利保護中出現的新問題,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第40條)“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婦女的人格尊嚴。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廣告、商標、展覽櫥窗、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網絡等形式使用婦女肖像。”(第42條第2款)。
(6)、婚姻家庭權益方面。針對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責任主體不明確,對家庭暴力的制裁缺乏可操作性,離婚婦女財產權益難以實現等問題做了進一步的補充規定,明確了國家和有關部門的救助責任,加大了對離婚婦女財產權益的保護力度。
3、法律責任部分。
法律責任是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的重點之一。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在內容上增設了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全局性保障措施,從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補充了原有的司法救助規定,完善了對婦女的救助途徑。針對不同的違法行為,規定了不同的處罰措施,重點突出了政府部門的職責,體現了保障婦女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的要求,增強了可操作性。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還明確規定了違反法律規定,侵犯婦女合法權益的,要承擔行政、民事、刑事三個層面的責任。
《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修改,是以廣大婦女的整體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總結了十幾年來保障婦女權益的成功經驗,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從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及家庭生活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的補充和完善。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婦女權益保障的需要,以促進男女平等、禁止歧視婦女、保護婦女的特殊權益為原則,進一步明確了執行主體;突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婦女權益保障的重點;加大了依法維權的力度;對婦女的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財產權益、人身權利和婚姻家庭權益等方面做出了更全面的規定。
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的頒布與實施,是全面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對于促進經濟、社會和婦女事業的發展,實現社會公正,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調動廣大婦女投身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更好地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進一步維護和提升我國國際形象,都具有重要意義。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十四
案情回放:趙明是南岸的一名城管職工。去年3月28日他被妻子劉蓮告到法院,說他不拿錢給需要做心臟二尖瓣置換手術的妻子治病,要求他拿出10萬元給她做手術。南岸區法院調查得知,劉在10多歲時就患心臟病,小孩出世后病情愈發嚴重,最后導致半邊癱,生活無法自理。劉的父母多次到法院哭訴女兒的病情和無奈,甚至還將女兒抬到法院。
“并不是丈夫不盡扶養義務。”南岸區法院維權合議庭承辦法官黃家琴經多方了解,就在去年春節,趙明還出錢給妻子治療。趙是聘用人員,每月800多元工資,為了家庭和妻子,他舍不得吃穿,上下班穿的都是工作服。
了解情況后,黃法官開始做雙方的工作。開始,趙仍以無錢為由拒付醫療費。法官跑了10天,趙終于多方籌集了一筆巨款交給妻子做手術。手術期間,黃法官還三次前往西南醫院探病。法官的柔情,丈夫的'救命錢,終于感動了劉,去年5月18日,劉主動向法院撤訴。經歷了這個官司后,二人也因此離婚。
案情回放:,張芹和吳建戀愛并于次年結婚,后生下一子。婚后兩人感情并不好。199月至2003年10月期間,吳建受工作單位委派,先后到瀘州和成都工作。20至去年1月期間,他與別的女子同居,不再對張芹盡夫妻義務,隨后提出離婚。
市一中院認為,吳建未離婚而與他人同居,對婚姻有過錯,而且在離婚過程中有隱匿和轉移共同財產的情形。根據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終審判決兩人離婚,孩子歸張芹撫養,吳建一次性給付17萬余元撫養費、財產補償6萬元,損耗賠償5萬元。
案件背后:主審法官認為,吳建長期在外工作,未盡到為人夫、為人父的責任,對家庭和子女缺乏關心,并在婚姻期間與他人同居,嚴重傷害夫妻感情,依法應給予張芹賠償。在離婚過程中,吳建又有隱匿轉移財產的行為,導致夫妻共同財產無法確定,按照法律相關規定,張芹應該得到補償。5、離婚欲割腕調解去心結案情回放:今年45歲的劉軍和王蘭是大學同學。10多年前,他們在同一所重點大學讀書時,曾談過戀愛。畢業時,被同學們稱為“才子佳人”的劉軍和王蘭卻因種種現實原因,不得不含恨分手。
去年年初,劉軍和王蘭在同學會上不期而遇。此時,他們才發現雙方居然在同一個城市工作。這次偶遇讓兩人埋藏10多年的戀情突然爆發,他們告別各自的家庭,排除重重阻力,終于走進婚姻殿堂,圓了兩人10多年前的夢。
然而,他們此時才發現,同為重點大學教授的兩人,個性都很要強,經常為家庭瑣事各不相讓,矛盾逐步升級。去年年底,劉軍以夫妻感情不合為由,起訴到南岸區法院,要求與王蘭離婚。而王蘭堅決不同意離婚。
案件審理過程中,王蘭被劉軍的一句氣話刺激,突然打開隨身攜帶的挎包,摸出一把小刀就往自己手腕上割!早就注意到王蘭異常表現的主審法官當即沖過去,奪過小刀,這才化險為夷。事后,經法官精心調解,女教授最終答應離婚,兩人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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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是市人民政府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協調機構,負責本規定的實施監督;其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各市、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是同級人民政府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協調機構,負責本轄區內婦女權益保障的實施監督工作。
第三條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設立婦女事務咨詢委員會。婦女事務咨詢委員會由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婦女事務領域專業人士、社會組織和市民代表組成,負責向政府提供涉及婦女權益的法規、規章、政策的實施意見和建議,并做好政府相關政策的宣傳貫徹工作。
第四條各級婦女聯合會依照法律、法規、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代表和維護婦女的利益,做好維護婦女權益的工作。
第五條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其他組織,應支持依法開展婦女工作,并提供必要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
第六條統計、教育、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統計制度中納入性別統計的內容,完善分性別統計指標體系,定期監測,提供全面準確的性別統計數據,對婦女發展狀況作出科學評估,評估結果定期報同級婦兒工委。
第七條市、縣(市、區)、鎮(街)人民代表大會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應重視培養選拔使用女領導干部,嚴格執行婦女代表比例和女領導干部配備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學校應當根據女性兒童、女性青少年的特點,配備相應的設施,促進其身心健康發展。并根據女性青少年特點進行青春期的心理、生理衛生教育,開展適合女性青少年特點的體育、文化娛樂活動。
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重視留守兒童的權益保護,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協調機構,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和人文關懷,建立監護人聯系制度,建立比較完善的留守兒童監護網絡;在留守兒童合法權益遭受侵犯時,政府相關部門應提供法律援助,加強司法保護力度。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規定按照就近入學、免費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流動人口中的適齡女性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扶持和幫助殘疾適齡女性兒童少年、貧困家庭的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完成義務教育。
第十條各級政府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婦女就業和農村婦女勞動力轉移培訓制度,幫助農村婦女掌握1-2門以上實用技術。各級婦女聯合會開展的婦女培訓納入當地勞動就業培訓計劃。
第十一條女職工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間享受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特殊保護待遇。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違法變更其工作崗位或者降低其工資和福利待遇,不得違法單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安排本單位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常見疾病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每月發給女職工衛生費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監督用人單位在招用女職工時,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做好對流動人口中婦女的權益保障工作。
用人單位不得對外來女工予以歧視,并應當按《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規定為外來女工辦理社會保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監督和落實工作。
衛生行政部門應做好對外來女工特別是孕產婦的醫療保健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三條全面實行免費婚檢制度。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規范對提供婚檢、孕期保健檢查的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公共場所的公共廁所以及公共設施新建、改建廁所的,應適當增加女廁的建筑面積和廁位數量。廁所男蹲(坐、站)位與女蹲(坐)位的比例為2:3。有條件的大型公共場所應設置母嬰區。
第十五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結婚、離婚、喪偶以及婚后生育子女為由,阻撓、強迫農村婦女遷移戶籍。
第十六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婦女,結婚后戶口仍在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或者離婚、喪偶后戶口仍在男方家所在地的,在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股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他成員平等的權益,同時應當履行集體經濟組織章程義務。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且戶口與婦女在同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子女,享有前款規定的各項權益,履行集體經濟組織章程義務。
第十七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制的,理事會和董事會中應當有婦女代表。
鄉村村規民約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相沖突,不得侵害出嫁女的合法權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改制的過程中不得侵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女性成員的合法權益。
市、區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制的行為進行指導、監督,保障和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女性成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夫妻雙方對家庭共有財產享有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因女方無勞動收入、勞動收入少或者其他理由,限制或者剝奪女方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
第十九條婚姻關系解除時,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上,應按照照顧無過錯女方權益和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妥善解決。
夫妻居住的房屋所有權屬男方的,離婚時女方因經濟困難無房搬遷要求暫住的,男方應當給予女方暫住,暫住期一般不超過2年。
第二十條夫妻一方可以持身份證和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系的有效證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車輛管理部門等機構申請查詢另一方的財產狀況,有關單位依法為其提供相關情況。
離婚訴訟期間,婦女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財產證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第二十一條離婚或喪偶婦女符合規定條件申請公共租賃及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建設管理部門在同等條件下應當給予其優先安排。
第二十二條家庭暴力的受害婦女有權向公安機關、居委會、村委會、婦女組織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請求保護。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任何單位和公民有權依法予以勸阻、制止,向公安機關舉報。
居委會、村委會、婦女組織和當事人所在單位在接到受害婦女投訴后,應當勸阻、調解;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后,應當及時制止家庭暴力施暴者的行為,并對被傷害者提供救助,做好出警記錄和調查取證工作。并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
第二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婦女要求提供受害情況證明的,公安機關、居委會、村委會、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者醫療機構等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第二十四條對遭受家庭暴力暫時不能歸家的婦女,市本級及各市、區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立或者指定家庭暴力庇護場所,為受害婦女提供臨時生活場所。
第二十五條禁止以語言、文字、圖像、電子信息、肢體行為等方式對婦女實施性騷擾。
受害婦女有權向行為人所在單位、婦女組織或者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有關單位或者部門在查清事實后,應當依法對實施騷擾者進行處理,積極為受害婦女提供幫助,維護受害婦女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對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行為,各級婦女聯合會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以書面意見的'形式,要求當事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維護或者協助維護婦女權益;有關單位收到意見后,應當調查處理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行為,并且在收到意見之日起30日內將處理情況書面答復婦女聯合會。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行為不依法制止或者查處的,同級婦女聯合會可以發出維權意見書要求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或者建議同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督促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維權意見書或書面督促意見之日起15日內依法處理,并且書面回復處理情況。
第二十八條婦女認為自己合法權益遭受侵犯向法院起訴的,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或者婦女聯合會根據情況可以給予必要幫助。
對于經濟確有困難申請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婦女,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法律和相關規定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婦女聯合會應當協助經濟確有困難需要幫助的婦女依法獲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第二十九條農村婦女認為自己合法權益受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侵犯時,可以申請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作出處理,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時處理;對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結果不服或復議機關受理后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復議決定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復議決定書之日起或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對依法作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處理決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拒不執行的,農村婦女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侵害婦女合法權益,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的,由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對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行為未及時制止或者未給予受害婦女必要幫助,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江門市婦女權益保障若干規定》(江府[]56號)同時廢止。
熱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心得體會(通用16篇)篇十六
維護自身權益是每個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作為社會成員,我們應該有意識地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要尊重他人的權益。權益保障不僅關乎個人的利益,也關乎整個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在我個人的生活和工作中,我深深認識到了維護權益的重要性,并從中獲得了一些心得體會。
第二段:合法權益的維護。
在現代社會中,權益的維護需要遵循法律的保護。我始終相信,法治是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基石。在面對侵犯合法權益的情況下,我總會積極尋求法律渠道,堅決捍衛自己的權益。例如,我曾在一次購物中遇到了商品質量問題,經過一番交涉后,我主動提請解決方案,得到了應有的賠償和補償。通過法律這一有力的武器,我感受到了權益保障的正當與公正。
第三段:倡導個體權益的尊重。
權益的保護需要每個人共同努力。作為一個有責任感的社會成員,我積極倡導與宣揚個體權益的尊重。在日常生活中,我會積極參與社區活動,宣傳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保護等相關內容。此外,我還會在工作中著重宣揚并踐行公平競爭、打擊舞弊等原則。通過這些盡己所能的努力,我希望能夠喚醒更多人對權益保護的重視與認同。
第四段:情緒管理在權益保護中的重要性。
在維護權益的過程中,我意識到情緒管理對于取得良好結果的重要性。在與他人交涉時,平和的心態和合理的言行必不可少。過激的情緒可能會導致錯誤的行為和不必要的沖突,進而影響權益的保護。因此,我會時常提醒自己保持冷靜與理智,通過合適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訴求,以達到最好的傾聽與溝通效果。
第五段:積極參與公益活動與權益保護。
權益保護不僅僅只是個人行為,也需要以集體的力量來推進和實踐。因此,我積極參與公益活動,為保護弱勢群體和社會公正而努力。例如,我曾在一個無償法律援助團隊中擔任義務律師,為缺少法律知識和能力的人提供法律援助。通過這些公益活動,我不僅為更多人維護權益貢獻了自己的力量,也加深了自身對權益保障的理解和體會。
總結:
通過對權益保障的思考和實踐,我明白了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性。在維護合法權益之外,我也更加注重倡導和宣揚個體權益的尊重,以及發展健康的情緒管理能力。同時,通過積極參與公益活動,我為更多人爭取權益,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盡自己的一份努力。在未來的道路上,我將繼續努力學習,深化對權益保障的認識,不斷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為權益保護盡一份力量。